一、齐齐哈尔车辆工厂设备管理制度(試行草案)(论文文献综述)
吴文俊[1](2017)在《上海失业问题及其治理研究(1949-1957)》文中研究说明建国初期,是一个社会全面转轨的历史时期,城市存在诸多社会问题,其中失业问题尤为突出。上海则是失业人口最为庞大,失业程度最为严重的城市。1949-1957年,上海失业人员累计登记人数达67万之多,失业人员主要由失业职工、失业知识分子、旧政权遗留之公教人员、城市贫民、求职的失学青年和家庭妇女等群体构成。上海失业问题呈现出失业类型复杂化、失业人员区域、行业分布不均衡以及成份构成多元性等特征。新生上海的失业问题,是由历史和现实双重因素交织所致。解放前,战争频仍的侵扰和长期帝国主义的疯狂掠夺、国内反动统治的残酷盘剥,使旧上海的社会经济遭受了严重破坏,交通梗阻、生产萎缩、财经短绌、百业凋敝,大批职工和公教人员流离失业。1949年5月解放时,旧上海遗留的失业人口竟有42万之多。解放后,因“封锁和轰炸”以及原有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剧烈改组,上海又产生了一批新的失业人员。新旧失业叠加在一起,形成了1950年、1952年上海两次迅猛的失业洪峰。上海危急的失业问题,对失业人员及其家属的生存构成了极大威胁,给经济恢复和发展、人民政权巩固、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了诸多弊害;同时也因其固有的“中心地位”,对新中国的政权稳固业已产生了剧烈冲击。因此,全面解决上海失业问题,既是保证接管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期间城市社会稳定之内在需求,亦是中国共产党人治国能力的一场考验,更是对社会主义新中国是否具有制度优越性的强力回应。面对严峻的失业压力和处境维艰的失业民众,上海党政不畏艰难,毅然承担起解决失业问题的历史使命,带领上海人民展开了一场失业治理“攻坚战”。首先,失业治理的模式与保障方面。马克思的失业理论及其解决设想,为上海失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苏联“消灭失业”的具体模式和其他城市(沈阳和北京)治理失业的可鉴经验,为上海失业治理指引了实践路径;各方力量联动,通过设立上海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上海市处理失业知识分子委员会和上海市劳动就业委会,计划并指导一切失业救济和就业安置事宜,为上海失业治理提供了组织保障;依据中央政策方针,上海制定并颁行了正确的失业登记、失业救济、就业安置等政策法令,为失业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各界捐助、劳资征缴和政府拨给三种途径筹集失业救济基金,为上海失业治理提供了物质保障;采用失业登记统计和入户访问、当面询问、侧面证实等调查形式掌握和研究失业人员的具体状况,为失业治理提供了信息保障。其次,失业治理的历程与措施方面。上海党政通过“包下”旧政权遗留的公职人员、严控私营企业任意解雇职工、遏制盲目流入上海的农村人口等“堵源”举措,防止新失业人员的产生;通过发放救济粮款、举办工赈工程、组织生产自救、动员回乡生产、实施转业训练、开展职业介绍等“疏导”举措,既救济了失业人员的生活亦为他们创造了获得就业的条件;通过一系列恢复和发展经济的“治本”举措,创造了就业岗位,畅通了就业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的出路。此外,针对烈军工属、少数民族等特殊失业群体,上海党政在施行一般失业治理措施的基础上,还结合其自身特点运用了特殊治理举措。总之,在党政主导和社会力量协作下,通过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至1957年上海基本消除了严重的失业压力,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成效。具体言之,保障了失业人员的生存与发展;稳定了上海社会秩序;密切了上海党群关系;促进了上海经济发展;开创了“劳动最光荣”的文化新风尚。然而,在肯定其成效和有效经验的同时,失业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弊端及教训仍值得深思。
邱铁鑫[2](2020)在《文化自信视域下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余年来,中华民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着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彰显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新中国的成立,使原本带有“铁路弱国”枷锁的中华民族有了朝着“铁路大国”“铁路强国”迈进的坚实基础。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铁路逐步实现了由落后于世界、到追赶世界、再到走在世界前列的历史性飞跃。在此过程中,中国大地上形成了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铁路文化,这些文化蕴含于新中国铁路的历史发展逻辑之中,不仅影响着新中国铁路事业的发展走向,对于中国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深刻影响和改变人类生活方式及思想观念的现代工业文明成果,铁路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近代中国一大批仁人志士的关注,形成了一系列关于铁路建设的相关论述,构成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事业的思想渊源。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关于铁路建设相关论述、传承铁路人创造的革命文化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国情,充分发挥了铁路文化在发展经济、巩固国防、稳定社会、改善民生、转变民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了中国铁路的大发展,促进了铁路文化建设事业的繁荣兴盛。习近平同志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新中国铁路文化事业的发展,反映了中国铁路自觉—自立—自强—自信的历程,更从侧面彰显出了中华民族走向文化自信的发展逻辑,是中国人民文化自信史的缩影。论文通过研究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问题,可以看到关乎新中国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社会变迁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逐步坚定文化自信的全局性问题;可以看到从毛泽东到习近平,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作用的伟大实践。从文化自信的视角探究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发展历程,回答新中国铁路文化是什么、其建设的内容有哪些、体现了什么样的价值以及怎样建设新时代铁路文化等理论和现实问题,对我们坚定文化自信有着重要意义。立足于此,在文化自信的视域下,探究新中国铁路文化的内涵、特征、功能等基础理论问题,理顺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发展脉络,并重点梳理铁路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以及行为文化建设的历程和内容,从物质承担、价值内核、制度保障和形象展现四个层面阐释新中国铁路文化何以自信:一、铁路物质文化是铁路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具有以物质为载体的显著特点,与人类在铁路领域进行生产生活的实践联系得最为紧密,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在铁路领域进行实践活动所创造的最直观的成果。从铁路建筑文化建设和收藏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对新中国铁路物质文化建设进行了探究,反映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物质成果。二、铁路精神文化是铁路文化形成和发展的精神实质,是人类在铁路领域长期进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基本理念、思维方式、价值标准、职业道德、共同目标、精神风貌以及文艺作品等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精神文化理念,它彰显了铁路文化的价值内核。从铁路精神、铁路文艺、铁路思想政治工作等三个方面梳理了新中国铁路精神文化建设的历程和内容,凸显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价值导向。三、铁路制度文化作为铁路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铁路物质文化的工具,又是铁路精神文化的产物,还是铁路行为文化的本质体现。它既不是纯物质形态的,也不是纯精神形态的,更不是纯行为形态的,而是一定的物质文化活动、一定的精神文化活动和一定的行为文化活动相结合的综合系统。从新中国铁路法规制度建设、铁路体制建设和铁路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理顺其脉络,总结其经验,揭示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制度因素和路径选择。四、铁路行为文化并不能与铁路企业文化划等号,它是铁路管理理念、精神风貌、经营态度、职工文化活动等文化因素的动态体现,也是铁路所塑造的精神状态、价值观念的折射,更是展示铁路形象的重要文化因素。从安全文化建设、服务文化建设和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三个方面呈现了新中国铁路行为文化建设的丰富内容,展示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良好形象。在总结70余年来新中国铁路文化的价值及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探讨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原则、具体举措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如何更加坚定文化自信,使中国铁路不仅有“速度”,而且更加有“深度”。进而,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推动中国铁路文化的国际传播;在“交通强国”的战略目标下,助力新时代铁路软实力建设。
潘申明[3](2009)在《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 ——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文中认为法律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应社会现实之需而产生,并随社会发展和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完善的。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整个国家进入转型期。在这一时期,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由于各利益主体追逐利润和部分民众道德失范,而国家法律体制又不完善等原因,公共利益不时受到侵犯。如何保护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如何让受到侵害的公共利益及时获得救济?是亟待我们解决的迫切问题。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基本治国方略的我国,诉讼作为权利救济最后屏障,不应将公共利益的诉讼救济排除在外。但是,由于民事公益诉讼不要求原告与诉讼标的具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而且,为实现纷争一次性解决的理念,公益诉讼的裁判既判力范围进行了扩张,对传统民事诉讼理论产生了巨大冲击,加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设计上的复杂性,我国若要在立法上确立科学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还必须以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为基础。在笔者看来,民事公益诉讼引入我国应属历史必然,而目前我国之所以没有完善的立法,司法界又不敢完全放开、大胆尝试,就是因为相关理论积淀还不够。目前,国内有关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以提出问题居多,解决问题的甚少。由于公益诉讼涉及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整体深入研究难度很大。所以,攻其一点的居多,系统而论的很少。笔者认为,要在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必须论证必要性与可行性,其次要围绕“案件范围”、“起诉模式”、“程序建构”三大板块进行深入探讨。即什么是公共利益?哪些公共利益需要借助民事公益诉讼方式进行救济?谁可以代表公共利益出现在民事法庭?如何建构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模式?如何根据民事公益诉讼的特点建构诉讼程序?是否有必要单独创建一套独立的诉讼程序?还是立足现行民事诉讼程序进行适当修正?等等。总之,要构建科学的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必须从历史、比较法、法社会学等多个角度进行考量、论证,明确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定位和框架。然后,在具体的诉讼程序上要根据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与现行诉讼制度的不同而提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制度设计。只有这样,我们的立法才会站在一个比较高的高度构建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整篇论文分导言、主体、结语。导言部分主要阐述了问题的产生与选题的意义、国内研究状况与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架构与主要内容、论文创新之处与突出贡献。论文主体分三篇:第一篇“民事公益诉讼基本范畴研究”分三章。第一章是“民事公益诉讼概论”,主要解决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确立民事公益诉讼会对传统理论带来怎样的冲击,以及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章“公共利益界定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此部分不避难点,对公共利益进行分析和界定,跳出诉讼来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然后,结合论文主题,就我国现阶段公共利益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作了比较分析。第三章“比较法视野下的公益诉讼代表人及其起诉模式”,公益诉讼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公益出席法庭,实现公益的人,论文通过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的比较法考察,得出了公益诉讼代表人呈现出如下过程:由公民到国家行政机关;而后,随着国家官僚体制发展,检察机关产生并成为重要的公益诉讼代表人;随着社会发展,国家本位开始向社会本位发展,公益团体在社会中作用越来越大,体现在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就是,公益团体争取自身作为公益诉讼代表人的斗争获得胜利。三种类型的公益诉讼代表人中最为主要的应为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故文章对世界范围内三大类型的公益诉讼代表人进行了比较研究。最后,结合论文主题,分析了民事公益诉讼类型和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模式。至此,文章不仅解决了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而且也粗线条地勾勒出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框架。第二篇“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比较”,主要是对世界范围内典型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下文论述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重构作铺垫,共五章。第四章“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主要对美国集团诉讼、英国代表人诉讼和集体诉讼、我国台湾地区的选定当事人制度进行了介绍,并对各制度的优缺点等进行比较分析。第五章“域外公民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以美国公民诉讼和示范诉讼为典型,展开论述,进行评析。第六章“域外公益团体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主要对德国团体诉讼和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团体诉讼、投资人团体诉讼进行论述和评析。第七章“域外行政机关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是对俄罗斯国家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官提起不作为诉讼制度进行了论述。第八章“域外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对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以上各章在制度介绍之后,均有专门一节用作对该章所论及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比较法分析,或者经验、得失的论述。第三篇“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共三章。第九章“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现行立法与司法实践”,主要是对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整体介绍,并对司法实践中的有益尝试进行了整理、评析。第十章“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之一:现行制度的完善”,主要是结合上文所论述的域外各种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比较法经验对代表人诉讼、支持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缺陷评析、制度完善。第十一章“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之二:新制度的创建”,主要是结合比较法考察经验,论述我国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公民和公益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应如何创建。其中,对民事公益诉讼涉及的一些特殊程序问题,也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结语部分主要是针对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共利益诉讼保护机制这一主题,结合全文内容提炼出如下观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一定要建立;民事公益诉讼立法应采取广泛借鉴,逐步推进的方式;要充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民事公益诉讼要有国家干预的成分,但一定要把握“有限干预”的原则;民事公益诉讼要正确处理起诉激励与滥诉防范之间的关系;为了应对社会形势的变化,司法机关应当从原先的“司法消极主义”向“司法能动主义”转变。本文创新之处与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体系完整。系统、全面地构建起民事公益诉讼理论体系。文章从何为公益诉讼到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和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从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到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类型和起诉模式;从国外的各种民事公益诉讼形态介绍与比较,到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建构;既有历史的,又是现实的;既有大量的国外制度介绍,又是服务于国内的;既有制度层面的,又有何为公共利益等重大理论问题;第二、资料新。文章资料上有不少地方也是起到了国内补白的作用,比如美国集团诉讼作为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的典范,国内介绍较多,但是,美国集团诉讼1966年修正后,在1987年、1998年、2003年、2007年经历了多次修正,尤其是2005年还出台了《美国集团诉讼公平法》,国内资料只有个别介绍到2003年,其后资料并无人涉及;在示范诉讼中,2005年德国的《投资人示范诉讼法》为大陆法系立法典范,本文将相关内容在文中作了系统介绍,并将其翻译为中文作为附录放在文后,可供其他学者研究参考。在读博期间,有幸在2007年5月至6月在台湾政治大学访学两个月,收集了不少资料,其中既包括台湾选定当事人制度、消费者团体诉讼等台湾本土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一手资料,也包括台湾法学界对国外相关制度的研究资料;第三,实践性强。作为一名从事检察工作十三年的实务工作者,有幸目睹、乃至亲历亲为了很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感触颇多。所以,论文在实务资料和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层面能够展现出一定优势;第四,观点创新。在观点和内容上,本文对“公共利益”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有助于提升国内对“公共利益”概念的研究水平:从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的发展到民事公益诉讼的类型和起诉模式的演进分析,开拓了研究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模式的视野,提升了研究层次;通过对域外典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介绍和比较分析,然后针对我国立法、司法现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系统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无论是从资料层面还是思考路径上,都为今后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论文的结论中所列的几个观点,虽然不是解决公益维护的万能良药,但足以引发我们在此论文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思考。
刘俊平[4](2014)在《抗战前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研究(1931-1937)》文中指出中国自清末即开始出现航空事业,但一直到北洋政府时期,空军发展仍十分迟滞。国民政府建政以后也致力于发展空军,1931年到1937年是抗战前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的“黄金”时期。抗战爆发时,国民政府已建有正式的航空工厂和航空学校,并相应改善了一些空军基础设施,空军部队经扩充后也初具规模,不仅为抗战提供了重要的人力与物力支持,也对以后的空军现代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和1932年的“一二八”事变是国民政府建设空军的重要分水岭。其时,世界各国早已将国防的方向纷纷从海上转移到空中,以加强空军国防力量。日本在对华侵略态势下,已形成明显的空军优势。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空军轰炸东北锦州,揭开了日机轰炸中国重要城市的历史。四个月后,“一二八”淞沪战役爆发,日机肆虐上海,而中国空军毫无办法。中国人此时才对空中战争有了相当的印象和认识,开始发出“航空救国”的呼声。面对严峻形势,国民政府开始募集航空捐款,并制定空军建设计划与空军对日作战计划。根据既定方针,国民政府主要从空军军备和空军人才两个方面来着手空军建设。在空军军备上,国民政府首要任务是发展航空工业。在资金和技术短缺的情况下,国民政府实行自行建造和中外合资相结合的办厂方式,引进美国、意大利和德国的生产、管理技术,并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对已有的航空工厂进行改造,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在当时中国整体工业基础先天不足的条件下,国民政府并不能实现飞机批量生产,而且大多航空工厂只能仿造、修理和装配飞机,因此中国空军使用的飞机主要还是购自海外。“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开始扩建空军基础设施,1934年后机场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不仅追求机场的数量,同时也注重它的实战功能;空军气象和通信设施在抗战前也初步建立。但空军基础设施总体上还是非常薄弱,很多场站设备不健全,地勤指挥和通信能力也存在严重问题。此外,国民政府还积极扩充空军,不仅积极整合地方空军资源,还努力购置飞机装备,空军部队的编制不断扩大。在完成对广东空军的收编后,国民政府的空军力量日趋统一,空军部队初具规模。不过,由于中日空军实力上的巨大差距,国民政府不得不把防空建设作为急务来抓,通过组建地面防空部队,实施防空演习和举办防空展览等方式,来增强防空能力。在空军人才建设上,国民政府十分注重空军的精神和技术教育,主要依托国内空军学校来培养空军人才。1932年成立的中央航空学校是当时中国空军人才的摇篮,它有严格的选拔、考核机制和良好的培养环境。学员分别由美国和意大利顾问团成员来培训、管理,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实施不同的训练,接受空军信念教育和思想控制相结合的精神教育方式。空军学员的训练时间通常是一到两年,其培养成本十分高昂。防空学校是国民政府培养防空人才的一所学校,它组建于1934年,其在师资力量和管理上不如航校,学员的出路也十分困难。此外,国民政府还通过派遣留学生的方式培养航空相关人才,抗战前派往留学的国家主要是美国和意大利,这些留学生归国后在国内航空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总的说来,国民政府空军建设为抗战做出巨大贡献,中国空军在抗日战场上以绝对劣势的兵力歼灭了日本空军的有生力量,振奋了抗日精神。但与此同时,空军在抗战中也暴露出其在战略战术、基础设施、飞行员训练及军制等方面的严重问题,并因此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失误和损失。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对今天的空军建设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汤克敌[5](201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东北地区长期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压迫掠夺,再加之国内战争的巨大破坏,使东北部地区的社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社会状况可以说是满目疮痍,千疮百孔,百业待兴。其中尤为突出的是由于工厂停产倒闭,造成大规模的工人失业,就业情况持续恶化,失业人员的生活饥寒交迫,民不聊生。解决好东北地区失业问题,妥善安置失业人员,是关系到快速恢复东北地区经济,稳定社会秩序,提高共产党执政能力,巩固东北地区人民政权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政府在中国共产党英明领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失业理论,结合东北地区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限制失业人员产生,提升失业人员素质,安置失业人员和保障再就业人员权益的政策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使东北地区的社会形势迅速好转。通过本文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总结东北地区失业治理的基本经验和教训,针对东北地区不同的失业类型,提供有效的失业救济政策,对于新时代提升就业创业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为新形势下东北地区实现充分就业提供经验借鉴。本文是由六个部分构成的,包括绪论和五章正文组成。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分析和概括提炼;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章: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理论基础。本章首先介绍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马克思的失业思想是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理论指导和基础。列宁失业治理思想是在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苏维埃俄国的实际情况发展起来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其次,阐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失业治理理论。中国共产党的治理失业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本章选取了毛泽东、刘少奇和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失业治理思想。第三章:本章主要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的失业状况。首先从东北地区失业数量、结构、地区分布为切入点,总结东北地区失业的基本情况;其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导致东北地区失业状况严重的主要原因;最后,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状况严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第四章:本章主要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政府通过成立失业人员管理机构、全面接管旧政权失业人员、整顿私营工商业、鼓励农村劳动力返乡生产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新失业人员产生;其次通过推行失业人员登记、收容改造失业人员、对失业人员实行社会救济和开展转业培训、业余学习、技术培训等政策有效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并提升了劳动者素质,帮助其适应了东北地区新的就业环境和就业要求;再次通过实行以工代赈、政府统包统配就业、安置特殊失业人员、开展生产自救等办法全力安置失业人员;最后通过完善和实施劳动保险、提高劳动人员福利、加强劳动人员保护等政策,保护再就业者的劳动权益。第五章:本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价。首先对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治理失业所取得的成效予以高度评价;其次对治理失业的特点和局限性进行分析和梳理;最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部地区治理失业的对策、成效、特点,分析总结其社会作用。第六章:全面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大规模失业中获得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这些成功经验对我们新时代解决就业问题具有哪些启示与借鉴意义,即研究此问题的当代价值。
林木[6](2019)在《中国共产党对沈阳城市的接管和改造研究(1948-1952)》文中指出解放战争时期,东北城市先后解放,中国共产党陆续接管和改造这些城市。作为中国共产党城市工作的初次探索,其不仅是巩固革命成果与支援前线战争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党的工作重心转移与建立民主政权的关键问题,因而意义重大。沈阳作为东北最大城市,具有政治色彩浓厚、工业经济发达与地理位置优越等优势,自近代以来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代表性强。因此,论文研究1948-1952年中国共产党对沈阳城市的接管和改造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上有助于丰富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与中国共产党城市工作思想,总结和归纳中国共产党接管和改造城市的一般规律;实践上有助于提高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城市治理能力与水平,解决新时代中国城市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挑战。论文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综合运用历史学、城市学、政治学与经济学等理论及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文献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多学科交叉等研究方法,系统研究中国共产党接管和改造沈阳城市。首先,追溯了中国共产党接管和改造沈阳城市的理论基础与经验借鉴;其次,考察了中国共产党接管和改造沈阳城市的历史背景与条件准备,并梳理其具体过程;最后,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接管和改造沈阳城市的成效与经验,并总结其历史作用与现实启示。沈阳城市的接管和改造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成功范例。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城市思想,另一方面结合沈阳具体实际,批判继承已有东北城市接管经验,并吸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即近代沈阳城市管理经验和苏美城市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克服重重困难,按照“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分”的原则,对沈阳政权、经济、文化、市政和社会系统分别进行接管和改造,并取得显著成效,为人民带来福祉,证明其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不仅能打破旧世界,还能创造新世界。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其成功经验就在于制定并执行正确的城市政策,派遣纪律严明且训练有素的城市干部,妥善处理城市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以及接管城市与经济建设同时并举。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顺利完成,为支援解放战争及抗美援朝战争贡献力量,为实现沈阳由消费型向生产型城市转变奠定基础,为推动东北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创造前提,更为接管和改造全国其他城市提供范例;对当前推进中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样给以启迪。
孙跃杰[7](2016)在《洛阳156工业遗产群历史研究与价值剖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目前对于近现代工业遗产的研究仍然处于推进“遗产化”的过程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工业遗产受到关注,得到保护,从地方政府、学界到设计界都在不断探索如何“活态”的保护这些城市文化特色,但对于新中国成立后的现代工业遗产认识的仍然存在明显的滞后,特别是对于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建设的工业项目,“156项目”是我国现代工业的开端和奠基,它特有的时代特色、历史价值、社会文化价值与科技价值尚待进一步认识和挖掘。洛阳一直以古都著称,新中国成立后,洛阳以“新兴工业城市”的定位成为河南省内首屈一指的工业基地,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八个新兴重点工业城市之一。“一五”时期的“156项”工程有6个项目落户洛阳,涉及奠定新中国工业基础的能源电力行业、机械制造行业和有色金属行业三大行业,其产品为新中国的工业、农业做出过杰出贡献。其内部有严谨的居住、教育、商业、科研用地规划,至今保存有相对完整的城市肌理和风貌建筑。作为新中国工业遗产的典范,对于洛阳156工业遗产群的研究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可以为我国现代工业遗产的研究奠定基础,也可为全面深入我国现代工业遗产研究领域提供参考。本文梳理了洛阳作为依托于6个国家156重点项目而规划建成的新兴工业城市的历史和六个156项目的建设历史,分析了作为工业遗产群的洛阳涧西现代工业遗产的构成和现状,从工业遗产群的角度推进对于洛阳156工业遗产整体性的遗产化认知。本文利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我国近现代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体系研究》课题组于2014年提出了《中国工业遗产价值评价导则(试行)》对洛阳156现代工业遗产进行了价值评价,一方面验证了该导则的普适性,同时根据研究对象的时代性和地域性特点,修正增加了适合自身研究阐释条文,并构建了洛阳156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理论体系。同时从城市遗产保护和城市文化构建的角度,比较理论研究结果与现状之间的差异,研究其完整性与“群”的突出价值,揭示以洛阳156时期工业遗产为典型代表的我国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误区和问题所在。从而对比研究得出的价值评价结果和目前洛阳实施的关于工业遗产的保护现状,发现作为存量丰富,构成复杂的洛阳156工业遗产在尚未进行更深入的价值评价和遗产认知的情况下就迅速消逝的原因。进而在对其进行深入的本体价值评价和再利用潜力研究的基础上的,分别就厂区和历史街区两种不同类型的场地环境,探究工业遗产厂区与建筑改造再利用的规范性工作程序和因地制宜的再利用模式。
姜珺伟[8](2012)在《1947-1948年哈尔滨解放区的法制建设》文中研究指明1947—1948年是全国解放战争的关键时期,东北解放区是解放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重要后方基地。哈尔滨解放区作为东北解放区的中心大城市,肩负着稳定地方政权、恢复经济建设,进而支援前线的历史重任,并在此期间进行了政治、经济、治安、司法一系列的法制建设。在政权建设方面,1947年召开了哈尔滨特别市第二届临时参议会,制定了《哈尔滨特别市街政权组织暂行条例》;1948年进行了街政权建设,制定了《关于建立街政权的决定》。在经济建设方面,1947年开展了大规模征兵与拥军工作,制定了《哈尔滨特别市革命军人家属暂行优待办法》;1947——1948年,哈尔滨先后进行两期移民工作,并制定了《哈尔滨特别市政府移民暂行条例》;1947年起,哈尔滨市大力发展工商业经济,并制定了《哈尔滨特别市战时工商业保护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1948年起,哈尔滨市开展“整顿摊贩”工作,制定了《哈尔滨特别市摊贩管理条例》等法规;1948年8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哈尔滨特别市战时暂行劳动条例》。在治安保障方面,由于1947年出现鼠疫疫情,哈尔滨市政府制定了《紧急防疫通令由》;1947年9月哈尔滨市进行了户口清查工作,制定了《关于处理妓女的决定》;1948年起,哈尔滨市开展整顿交通工作,制定了《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整顿市内车辆暂行办法》。在司法制度建设方面,人民司法机关对伪政权留用人员进行教育与改造,取得了较好成效,并在此期间审理大量民刑案件,于1948年制定了《哈尔滨特别市民事刑事诉讼暂行条例》等法规。可以说,1947—1948年哈尔滨解放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建设工作,其法制建设对于哈尔滨解放区的政权巩固、恢复与发展经济、社会保障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是哈尔滨解放区法制建设的重要阶段,而且也是中国革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渊源。
严鹏[9](2013)在《战略性工业化的曲折展开:中国机械工业的演化(1900-1957)》文中研究指明战略性工业化是指国家为实现其意志而介入战略产业的工业发展过程。具体而言,一国为维护其生存与独立,在工业化进程中可以重点培育与国防有直接关联且具有技术引领性之产业。机械工业即属于此种战略性产业,因此,本文拟按历史时序对1900-1957年间中国机械工业的演化进行考察,以探究后发展国家战略性产业的成长机制。1900年,大清帝国处在风雨飘摇的危局中,机械工业却开始成长。清季之机械工业是在国家与市场的双重引导下发展的。然而,清政府对产业的引导十分低效,且随着清廷国势日衰,市场逐渐成为主导性力量。辛亥革命以后,在民族主义的刺激下,伴随着市场诱导,中国机械工业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然而,北洋政府治下,国家渐趋失序,自由市场对产业而言构成了双刃剑。由于市场需求结构遵循比较优势原则,机械产业的技术发展受到抑制,本应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机械工业沦为技术能力低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但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面对日本加紧侵华,国民政府在加强战备的过程中,亦强化了对机械工业这一战略产业的引导。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机械工业重新布局,国统区国营企业发展壮大,其技术导向战略提升了产业实力。同时,国民政府还通过一系列政策对产业实施干预。尤为重要的是,国民政府的订货政策有力地扶植了机械工业,维系了一批民营企业的生存。但是,战后,国民政府放弃了战时政策,再加上重新开放市场,国内幼稚产业遂暴露于进口美货的严重打击之下,机械工业受灾尤重。1949年,中共建政后,形成强势国家对产业全面渗透的态势。为了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巩固国家独立,新政权将机械工业视为战略产业,采取重点扶持的态度。苏联及东欧技术大规模向中国转移,改变了中国机械工业的技术轨道,使该产业跨越式发展。在诸多因素作用下,一个“军事-工业-大学综合体”开始在中国诞生,这意味着中国的战略性工业化,在历经曲折后,终于得以大规模展开。因此,对欲改善其所处国际地位之后发展国家而言,自由市场乃双刃剑,适度的国内市场竞争能激发企业的创造力,但过度的开放会将后发展国家幼稚的战略性产业暴露于发达国家资本的打击之下,而且市场的比较优势原则会诱导后发展国家的高端产业低端化,挫败其技术能力之提升。因此,国家嵌入产业是必要的,但这要求国家统治集团有坚强的战略意志,并以高度的使命感克服牟取小集团私利的倾向,由此形成强韧的国家能力。进一步说,不管在企业层次还是国家层次,战略都意味着对于追求短期利益的经济理性之超越,唯有此种战略意志能使后发展国家追赶先进,而这种战略意志之不易获取及保持,可以解释为何数百年来能改善其国际地位的后发展国家屈指可数。
石建国[10](2006)在《东北工业化研究》文中认为本论文的写作按照历史时间发展的线索,从19世纪60年AI写作起,到20世纪50年代结束,描述了东北工业化近百年的历史进程,分析了东北工业化的特点和原因,探讨了东北工业化的历史地位。 全文共分导论、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 导论部分首先介绍了“东北工业化”选题的缘起,接下来对工业化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综合当前学术界的几种主要观点后,笔者对于自己的倾向性观点做了说明。这部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东北工业化问题的研究现状进行评述;最后,介绍了本文研究所运用的几种方法,具体包括文本研究法、计量式研究法以及比较研究法等。 本文正文共六章,分别阐述如下: 第一章写东北工业化的起步。东北地区的工业发轫,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发生和发展起来的。它不是东北地区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西方列强通过商品入侵和资本入侵,强行把东北纳入了资本主义殖民体系之后的被动反应。东北工业化是在外力的冲击下产生和发展的。它的发展先天不足,是典型的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发展模式。本章首先介绍了东北地区的自然环境以及人文地理;接着又分成三个时期对于东北工业化的发轫予以论述,即清末民初东北工业化的发轫、奉张时期的工业发展和日本统治时期东北工业的畸形膨胀;这一章的最后写了日本投降后东北工业化的劫难。 第二章主要写恢复时期的东北工业。东北地区光复后,国共两党随即在东北地区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和厮杀。中共占据当时的有利条件,抢先进入东北,并由此开始了进行现代化大工业的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东北工业在国民党和共产党各自的控制范围内艰难的恢复,有的行业还有所发展,但战争对工业的破坏也很严重。待到1948年底东北全境解放后,东北工业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开始了全面的恢复和发展。 第三章主要写“一五”时期的东北工业。笔者在这一章当中,首先论证了苏联援建重点工程项目的确立与实施情况。在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项目中,东北地区共安排56项,占全部数目的三分之一强。这些重点项目构建了该段时期东北工业建设的主要框架。在东欧国家的援助和支持下,围绕着苏联援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东北地方政府也上马了一批项目,进行了配套建设。“一五”时期,是生产资料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期,所以,对于东北地方私营工业的管理和改造,也是本章的重要内容之一。本章最后部分对于“一五”计划在东北地区的实施绩效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第四章是第三章的继续和展开。该章主要写了“一五”时期东北工业的发展
二、齐齐哈尔车辆工厂设备管理制度(試行草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齐齐哈尔车辆工厂设备管理制度(試行草案)(论文提纲范文)
(1)上海失业问题及其治理研究(1949-195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上海失业问题概况 |
第一节 失业的规模与程度 |
一、失业人数总量 |
二、失业率 |
三、在全国失业人口中的占比 |
第二节 失业人员的分布与结构 |
一、区域分布 |
二、行业分布 |
三、成份构成 |
第二章 上海失业问题成因 |
第一节 历史遗患之因 |
一、解放前“上海工人多失业” |
二、旧上海失业救济的应付与残局 |
第二节 经济衰落之因 |
一、接管上海:百业凋敝的烂摊子 |
二、“封锁轰炸”加重了失业危机 |
第三节 社会转轨之因 |
一、新旧经济改组阵痛 |
二、社风巨变的冲击波 |
三、“五反”运动副作用 |
第四节 人口膨胀之因 |
一、存量巨大:旧上海的人口遗产 |
二、1950 年代劳动力人口的增量压力 |
第三章 上海失业问题影响 |
第一节 失业与经济贫穷 |
一、“失业为贫穷之母” |
二、失业群体的“吃” |
三、失业群体的“住” |
第二节 失业与新生政权 |
一、失业对巩固新生政权的弊害 |
二、新上海中的失业性破坏力量——以失工闹事为例 |
第四章 上海失业问题治理(上):模式与保障 |
第一节 治理参照:可行的路径指引 |
一、马克思主义失业理论与解决设想 |
二、苏联“消灭失业”的实践模式 |
三、其他城市可鉴经验:沈阳和北京 |
第二节 治理机构:联动的多方力量 |
一、上海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 |
二、上海市处理失业知识分子委员会 |
三、上海市劳动就业委员会 |
第三节 治理制度:正确的政策法令 |
一、失业登记制度 |
二、失业救济制度 |
三、就业安置制度 |
第四节 治理预备:必要的基础保障 |
一、失业救济基金筹集 |
二、失业登记统计与调查研究 |
第五章 上海失业问题治理(下):历程与措施 |
第一节 堵源式失业治理举措 |
一、“包下”旧政权遗留的公职人员 |
二、防止私营企业产生新失业职工 |
三、遏制盲目流入上海的农村人口 |
第二节 疏导式失业治理举措 |
一、发放救济粮款 |
二、举办工赈工程 |
三、组织生产自救 |
四、动员回乡生产 |
五、实施转业训练 |
六、开展职业介绍 |
第三节 治本式失业治理举措 |
一、1949-1952 年恢复经济的主要措施 |
二、1953-1957 年发展经济的主要措施 |
三、治本式失业治理举措有效实施基础 |
第六章 上海特殊群体失业问题治理 |
第一节 烈军工属群体失业治理 |
一、解放初上海烈军工属的概念及特征 |
二、上海失业烈军工属人数、分布和结构 |
三、上海治理失业烈军工属的特殊举措 |
第二节 少数民族群体失业治理 |
一、解放初上海的少数民族群体及其就业状况 |
二、1954 年上海少数民族群体失业统计与调查 |
三、“民族政策”与上海少数民族群体失业治理 |
第七章 上海失业问题治理评析 |
第一节 失业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
一、保障了失业人员生存和发展 |
二、安定了上海的社会秩序 |
三、密切了上海的党群关系 |
四、促进了上海的经济发展 |
五、开创了上海文化新风尚 |
第二节 失业治理的历史局限性 |
一、“包下来”政策日趋僵化 |
二、安置就业出现了盲目性 |
三、非公就业途径严重受阻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致谢 |
(2)文化自信视域下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境)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境)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目标、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思想渊源与指导思想 |
2.1 近代中国铁路倡导者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1 盛宣怀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2 詹天佑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3 梁士诒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4 孙中山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5 张嘉璈的铁路建设思想 |
2.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铁路观 |
2.2.1 马克思关于铁路的相关论述 |
2.2.2 恩格斯关于铁路的相关论述 |
2.2.3 列宁、斯大林关于铁路的相关论述 |
2.3 中国共产党人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1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2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3 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4 以胡锦涛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5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铁路建设的相关论述 |
第3章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基础理论探析 |
3.1 基本概念界定 |
3.1.1 文化 |
3.1.2 铁路文化 |
3.1.3 新中国铁路文化 |
3.1.4 文化自信 |
3.2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结构、特征与功能 |
3.2.1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结构 |
3.2.2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特征 |
3.2.3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功能 |
3.3 新中国铁路文化与资本主义国家铁路文化的异同比较 |
3.3.1 新中国铁路文化与资本主义国家铁路文化的共同点 |
3.3.2 新中国铁路文化与资本主义国家铁路文化的不同点 |
3.4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历程彰显文化自信 |
3.4.1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内涵 |
3.4.2 从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发展脉络 |
第4章 反映文化自信物质成果的新中国铁路物质文化建设 |
4.1 新中国铁路建筑文化建设 |
4.1.1 有着鲜明时代印记的车站文化建设 |
4.1.2 展现深刻时代价值的铁道文化建设 |
4.2 新中国铁路收藏文化建设 |
4.2.1 有着卓越历史贡献的铁路机车 |
4.2.2 有着特殊历史回忆的铁路车票 |
4.2.3 有着重要历史价值的铁路纪念章(碑) |
第5章 彰显文化自信价值内核的新中国铁路精神文化建设 |
5.1 新中国铁路精神生产 |
5.1.1 革命斗争精神的传承 |
5.1.2 铁路建设精神的彰显 |
5.2 新中国铁路文艺创作 |
5.2.1 难以消解的文化矛盾心理 |
5.2.2 浓郁的红色文化气息 |
5.2.3 多样性的铁路文艺表达 |
5.3 新中国铁路思想政治工作 |
5.3.1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
5.3.2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爱国精神 |
5.3.3 加强思想政治宣传,增强思想性和政治性 |
5.3.4 加强路风教育,展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 |
第6章 体现文化自信制度保障的新中国铁路制度文化建设 |
6.1 新中国铁路法规制度建设 |
6.1.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铁路法制建设 |
6.1.2 改革开放到新时代以前的铁路法制建设 |
6.1.3 新时代的铁路法制建设 |
6.2 新中国铁路体制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
6.2.1 新中国铁路体制建设 |
6.2.2 新中国铁路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
第7章 塑造文化自信良好形象的新中国铁路行为文化建设 |
7.1 新中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 |
7.1.1 新中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理念 |
7.1.2 新中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实践 |
7.2 新中国铁路服务文化建设 |
7.2.1 新中国铁路服务文化建设理念 |
7.2.2 新中国铁路服务文化建设实践 |
7.3 新中国铁路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 |
7.3.1 新中国铁路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的意义 |
7.3.2 新中国铁路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的实践 |
第8章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价值及新时代建设路径探析 |
8.1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价值 |
8.1.1 国家建设的动脉 |
8.1.2 时代精神的表征 |
8.1.3 释放人情的场域 |
8.1.4 国际舞台的名片 |
8.1.5 中国故事的素材 |
8.2 加强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路径 |
8.2.1 加强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原则 |
8.2.2 加强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几点举措 |
8.3 创造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新辉煌以增强文化自信 |
8.3.1 注入新时代文化自信的底气 |
8.3.2 “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中国铁路文化的国际传播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博览轨迹”——铁路文化的实地考察 |
附录2:近代中国铁路车站文化略谈 |
附录3:改革开放以来部分铁路文学杂志创刊表 |
附录4:新中国铁路安全主要法规名录表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 |
(3)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 ——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篇 民事公益诉讼基本范畴研究 |
第一章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概论 |
第一节 民事公益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理论的突破与应对 |
一、民事公益诉讼概述 |
二、民事公益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当事人适格理论的突破 |
三、民事公益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既判力理论的突破 |
第二节 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缺失的原因分析 |
二、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考察 |
三、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公共利益界定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
第一节 公共利益的内涵界定 |
一、公共利益概念的特点 |
二、公共利益的法律功能与作用方式 |
三、公共利益的内涵与界定方式 |
第二节 我国现阶段的公共利益 |
一、我国现行立法对公共利益的表述 |
二、确定我国现阶段公共利益必须考虑的要素 |
三、我国现阶段公共利益的界定 |
第三节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
一、公共利益界定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之关系 |
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比较研究 |
三、我国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界定基本原则 |
四、我国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具体类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 |
第一节 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概论 |
一、公益诉讼代表人的概念与产生背景 |
二、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的三种类型 |
三、民间公益诉讼代表人的产生与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的展望 |
第二节 域外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介绍 |
一、欧陆国家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二、英美国家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三、前苏联与俄罗斯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四、域外官方公益代表人制度的启示 |
第三节 我国官方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一、建国以前官方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二、建国以后官方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三、我国官方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展望 |
第四节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的类型与起诉模式 |
一、民事公益诉讼类型 |
二、起诉模式 |
三、我国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及起诉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二篇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
第四章 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
第一节 美国集团诉讼 |
一、历史沿革 |
二、集团诉讼的要件与类型 |
三、集团诉讼的进行 |
四、集团诉讼公平法对集团诉讼制度的修正 |
第二节 英国代表人诉讼与集体诉讼 |
一、代表人诉讼 |
二、集体诉讼 |
三、英国代表人诉讼、集体诉讼与美国集团诉讼的比较 |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选定当事人制度 |
一、台湾地区选定当事人制度 |
二、选定当事人制度与英国代表人诉讼、美国集团诉讼的比较 |
第四节 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评析 |
一、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共同点 |
二、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差异 |
三、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的比较法经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域外公民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一节 美国公民诉讼 |
一、立法背景 |
二、基本内容 |
三、配套制度 |
四、理论质疑与实务运作 |
第二节 示范诉讼 |
一、示范诉讼与示范诉讼契约 |
二、示范诉讼契约相关理论 |
三、英美法系国家示范诉讼立法 |
四、大陆法系国家示范诉讼立法 |
第三节 域外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经验分析 |
一、公民诉讼的准确定位——补充而非替代 |
二、放宽公民诉讼原告资格和滥诉防止的平衡 |
三、配套制度的必要性 |
四、激发参与热情的有效手段——利益刺激 |
五、示范诉讼一多数人纷争有效的另类解决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域外公益团体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一节 德国团体诉讼 |
一、团体不作为诉讼——德国传统团体诉讼 |
二、消费者团体损害赔偿诉讼 |
三、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穷尽不当利润"团体诉讼 |
四、团体诉讼与美国集团诉讼、公民诉讼等的比较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团体诉讼 |
一、立法概述 |
二、消费者团体诉讼 |
三、投资人团体诉讼 |
四、台湾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一与之三解读 |
五、民诉法修正后与消费者保护法、投资人保护法的法律适用 |
第三节 团体民事公益诉讼的比较法经验 |
一、滥诉防范的有效途径——严格团体资质 |
三、请求权的适度扩张,从单一不作为之诉到允许请求损害赔偿 |
四、团体诉讼的出发点——保护弱者 |
五、体现社会自治—一条介于公民与国家之间的中间道路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域外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一节 俄罗斯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一、诉讼形式 |
二、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官提起的不作为诉讼 |
一、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官制度 |
二、消费者保护官不作为诉讼的适用要件 |
三、评价 |
第三节 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比较法经验 |
一、赋权范围的有限性 |
二、参与方式的多样化 |
三、诉讼地位的平等性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域外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一节 大陆法系之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一、检察制度的发源地——法国 |
二、大陆法系的典型——德国 |
三、两大法系的交融点——日本 |
第二节 英美法系之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一、美国检察官——国家利益的捍卫者 |
二、英国检察官——王室利益的维护者 |
第三节 前苏联及俄罗斯之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一、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 |
二、社会变革与制度转型的典型——俄罗斯 |
第四节 域外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比较 |
一、案件范围比较 |
二、法律地位比较 |
三、职权配置比较 |
四、几点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三篇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
第九章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与司法实践 |
第一节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 |
一、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现行立法 |
二、代表人诉讼现行立法 |
三、支持起诉现行立法 |
四、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现行立法 |
第二节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 |
一、民间民事公益诉讼的兴起 |
二、国家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尝试 |
三、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 |
四、支持起诉的实践分析 |
五、我国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的实践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之一:现行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一、从比较法经验看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缺陷 |
二、我国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的完善路径 |
第二节 支持起诉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一、从"法院之友"等比较法经验看我国支持起诉制度的缺陷 |
二、我国支持起诉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比较法经验 |
二、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 |
三、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完善 |
第四节 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一、从比较法经验看我国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缺陷 |
二、我国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十一章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之二:新制度的创建 |
第一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之具体程序的建构 |
一、案件范围 |
二、程序建构 |
三、几个特殊问题 |
第二节 我国公民、公益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
一、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创建 |
二、公益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创建 |
本章小结 |
结语: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共利益诉讼保护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2005年《美国集团诉讼公平法》中译文 |
附录二:2007年《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中译文 |
附录三:2005年德国《关于资本市场法律争议之示范诉讼法》中译文 |
附录四:2002年德国《不作为诉讼法》中译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成果 |
当写作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代后记 |
(4)抗战前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研究(1931-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与特色 |
五、研究重点、难点、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民政府空军建设背景 |
第一节 国民政府空军的创建与初步发展 |
一、国民政府空军的建立 |
二、国民政府空军建设初露端倪 |
三、“九一八”事变前国民政府空军建设之成就 |
第二节 20世纪30年代后欧美空军的发展 |
一、一战后欧美列强日益向空军倾斜的国防体系 |
二、20世纪30年代后欧美列强积极扩建空军 |
三、欧美空军发展对中国空军建设的影响 |
第三节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军事航空的强化及其空军势力的扩充 |
一、日本的航空事业 |
二、空军战备训练 |
三、空军教育:飞行学校与空军人员之养成 |
四、空军实力扩充 |
五、日本空军对华侵略态势 |
第二章 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的酝酿与决策 |
第一节 国内航空救国运动的兴起 |
一、“航空救国”意识的觉醒 |
二、各种航空救国组织的建立 |
三、举办“航空救国”宣传活动 |
四、捐款购机:民众对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的响应 |
第二节 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的思想基础 |
一、孙中山与蒋介石的空军建设思想 |
二、“七七”事变前时人对空军建设的认识 |
第三节 全国航空会议的召开 |
第四节 国民政府空军建设计划与防日计划 |
一、空军内部提出对空军的改革与建议 |
二、国民政府空军建设计划的出台与演变 |
三、国民政府空军对日作战计划 |
第三章 空军军备建设 |
第一节 航空工业的艰难起步 |
一、中国发展航空工业的条件分析 |
二、先天不足的早期中国航空工业 |
三、国民政府自主建厂与中外合资办厂 |
四、推进航空工程教育与研究发展 |
第二节 空军基础设施的投入与扩建 |
一、扩大与改造航空场站 |
二、增办其他空军设施 |
三、设置航空禁航区域 |
第三节 扩充空军部队 |
一、整合地方空军 |
二、增编作战飞机 |
三、抗战爆发时空军部队实力及部署情况 |
第四节 空军建设的当务之急:防空建设 |
一、防空的紧迫性与防空问题的严重性 |
二、组建防空部队,发展“积极防空” |
三、实施防空演习 |
四、举办防空展览活动—以1935年武汉防空展览为例 |
第四章 空军教育与人才建设 |
第一节 国民政府对空军人才的培养要求 |
一、空军学员的准入资格 |
二、对空军人员的精神要求与指导思想 |
三、对空军人员的技术训练培养要求 |
第二节 空军人才的摇篮—中央航空学校 |
一、航校的成立 |
二、严格学员选拔与考核机制 |
三、重视学员的培养 |
四、航校的精神教育 |
五、航校的人才培养成本与薪阶制度 |
第三节 防空学校人才培养概况 |
一、防空训练与培训 |
二、主要负责人及师资力量 |
三、学员的选拔、管理与出路 |
第四节 向海外派遣留学生 |
一、“九一八”事变前国民政府对空军留学生的规范化管理及派遣尝试 |
二、派遣赴意大利留学的学生学习概况 |
三、派遣留学生赴其他国家学习概况 |
第五章 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的评价与检讨 |
第一节 国民政府空军建设对抗战的贡献 |
一、中国空军歼灭了日本空军的有生力量,并从战略上牵制了日军 |
二、铸就“笕桥精神”,鼓舞抗战士气 |
三、为抗战后期争取美国对华空军援助打开窗口 |
第二节 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的问题检讨 |
一、缺乏正确的空军战略战术 |
二、空军基础建设极其薄弱 |
三、飞行员缺乏训练导致事故 |
四、空军军制不良,航委会人事混乱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治理失业的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治理失业的思想 |
2.1.2 列宁关于治理失业思想 |
2.2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 |
2.2.1 毛泽东治理失业思想 |
2.2.2 刘少奇治理失业思想 |
2.2.3 周恩来治理失业思想 |
第3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现状 |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基本情况 |
3.1.1 东北地区失业情况 |
3.1.2 东北地区失业人员分布 |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的产生主要原因 |
3.2.1 战争影响就业环境 |
3.2.2 国民党对经济的肆意破坏 |
3.2.3 农村人口缺少耕地向城镇大量转移 |
3.2.4 社会制度更替产业结构调整 |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的影响 |
3.3.1 失业人员生活水平逐步恶化 |
3.3.2 社会秩序逐步混乱制约了经济发展 |
3.3.3 影响政权稳定 |
第4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举措 |
4.1 遏制失业人员产生 |
4.1.1 成立失业人员管理机构 |
4.1.2 全面接管旧政权失业人员 |
4.1.3 整顿私营工商业 |
4.1.4 鼓励农村劳动力返乡生产 |
4.2 救济失业人员 |
4.2.1 登记失业人员 |
4.2.2 收容改造失业人员 |
4.2.3 对失业人员实现社会救济 |
4.3 提升劳动者素质 |
4.3.1 开展转业培训 |
4.3.2 开展业余学习 |
4.3.3 开展技术工人培训 |
4.4 安置失业人员 |
4.4.1 实行以工代赈 |
4.4.2 政府统包统配就业 |
4.4.3 安置特殊失业人员 |
4.4.4 开展生产自救 |
4.5 完善再就业权益 |
4.5.1 实施劳动保险政策 |
4.5.2 提高劳动人员福利 |
4.5.3 加强劳动人员保护 |
第5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评价 |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成效 |
5.1.1 减少了失业人员 |
5.1.2 壮大了在业人口规模 |
5.1.3 提高了东北地区失业人口文化素质 |
5.1.4 保护了再就业人员的权益 |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特点 |
5.2.1 治理失业的继承性 |
5.2.2 治理失业的动员性 |
5.2.3 治理失业的创新性 |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局限性 |
5.3.1 治理失业政策存在盲目性 |
5.3.2 盲目限制了人员流动 |
5.3.3 失业保障建设滞后 |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作用 |
5.4.1 促进了经济发展 |
5.4.2 加快了东北地区城市建设 |
5.4.3 维护了东北地区社会进步 |
5.4.4 巩固了东北地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
第6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经验与启示 |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经验 |
6.1.1 坚持制度创新促进劳动需求 |
6.1.2 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就业容量 |
6.1.3 完善失业保障减少失业冲击 |
6.1.4 调整劳动市场功能合理劳动力需求 |
6.1.5 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
6.1.6 缩小城乡差距减少城市就业压力 |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启示 |
6.2.1 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治理失业问题 |
6.2.2 坚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
6.2.3 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 |
6.2.4 坚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 |
6.2.5 坚持加快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中国共产党对沈阳城市的接管和改造研究(1948-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阐释 |
1.2.1 城市接管 |
1.2.2 城市改造 |
1.2.3 城市管理 |
1.2.4 城市治理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中国共产党对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理论基础及经验借鉴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城市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城市思想 |
2.1.2 列宁的城市思想 |
2.2 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城市工作思想 |
2.2.1 毛泽东的城市工作思想 |
2.2.2 陈云的城市工作思想 |
2.3 中国共产党东北的城市接管经验 |
2.3.1 哈尔滨的城市接管经验 |
2.3.2 长春的城市接管经验 |
2.4 国内外的城市管理经验 |
2.4.1 近代沈阳的城市管理经验 |
2.4.2 苏联与美国的城市管理经验 |
3 中国共产党对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背景及条件 |
3.1 战后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 |
3.1.1 美苏对峙格局形成及其在中国的博弈 |
3.1.2 国民党财政经济危机与军事政治失败 |
3.1.3 共产党革命力量壮大与方针政策正确 |
3.2 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掌握战争主动权 |
3.2.1 国共军事力量对比发生改变 |
3.2.2 夏秋冬季攻势取得胜利 |
3.2.3 辽沈战役加速推进沈阳解放 |
3.2.4 战争中重视对沈阳的保护 |
3.3 沈阳地下党组织采取有效行动 |
3.3.1 调查与搜集有关沈阳的情报资料 |
3.3.2 宣传中国共产党接管和改造沈阳的方针政策 |
3.3.3 组织沈阳各界群众开展护城运动 |
3.3.4 保护沈阳党员进步分子与策反国民党军政人员 |
3.4 沈阳军事管制委员会正式成立 |
3.4.1 明确沈阳军事管制的目的与军管会的使命 |
3.4.2 设置沈阳军管会的组织机构及其人员 |
3.4.3 调配与培训沈阳军管会所需的干部队伍 |
4 中国共产党对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具体实践 |
4.1 沈阳政权系统的接管和改造 |
4.1.1 解散反动党团与实行公开建党 |
4.1.2 打碎旧政权机构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
4.1.3 留用旧职人员与整顿公职人员思想纪律 |
4.1.4 搜集军队遗留资财与加强军工军需生产 |
4.2 沈阳经济系统的接管和改造 |
4.2.1 没收官僚资本工业企业与建立国营工业企业 |
4.2.2 没收官僚资本财政金融机构与稳定金融市场 |
4.2.3 保护与引导私营工商业向有益于国计民生方向发展 |
4.3 沈阳文化教育卫生系统的接管和改造 |
4.3.1 恢复进步报纸广播与加强职工文艺活动 |
4.3.2 调整合并学校与实施课程教学改革 |
4.3.3 整治环境卫生与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
4.4 沈阳市政系统的接管和改造 |
4.4.1 抢修煤气电力与自来水系统 |
4.4.2 抢修邮电通讯系统 |
4.4.3 修复铁路交通运输网 |
4.5 沈阳社会秩序的接管和改造 |
4.5.1 遣散散兵游勇与收容游民乞丐 |
4.5.2 开展锄奸肃特斗争与打击盗匪抢劫 |
4.5.3 取缔封建会道门与整顿宗教界活动 |
4.5.4 封闭妓院与禁绝烟毒 |
5 中国共产党对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成效及经验 |
5.1 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成效 |
5.1.1 政权相对稳定党政领导加强 |
5.1.2 经济加快恢复国家财政好转 |
5.1.3 文教卫发生变革人民素质提升 |
5.1.4 市政设施改善社会风气净化 |
5.2 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成功经验 |
5.2.1 制定并执行正确的城市政策 |
5.2.2 派遣纪律严明且训练有素的城市干部 |
5.2.3 接管城市与经济建设同时并举 |
5.2.4 妥善处理城市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 |
5.3 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不足之处及其原因分析 |
5.3.1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
5.3.2 接管人员与机动兵力准备不足 |
5.3.3 城市工作方法过粗 |
6 中国共产党对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作用及启示 |
6.1 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历史作用 |
6.1.1 为支援解放战争及抗美援朝战争贡献力量 |
6.1.2 为实现沈阳由消费型向生产型城市转变奠定基础 |
6.1.3 为推动东北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创造前提 |
6.1.4 为接管和改造全国其他城市提供范例 |
6.2 沈阳城市接管和改造的现实启示 |
6.2.1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升城市治理民主化水平 |
6.2.2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水平 |
6.2.3 运用大众传播媒介提升城市治理信息化水平 |
6.2.4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洛阳156工业遗产群历史研究与价值剖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缘起 |
1.1.1 我国城市高速发展与城市文化遗产的濒危 |
1.1.2 我国工业遗产的研究与文创产业领域的发展为我国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提供了契机。 |
1.1.3 关于新中国建立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工业遗产研究任务紧迫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当前国外关于工业遗产的研究发展概况 |
1.2.2 当前国内工业遗产学术领域的研究发展概况 |
1.2.3 当前关于新中国现代工业遗产的研究概况 |
1.3 研究的目标、意义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意义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研究框架及创新点 |
1.4.1 研究的对象与研究内容 |
1.4.2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4.3 创新点 |
第二章 “156 项目”与洛阳城市变迁历史 |
2.1 新中国156项工业与城市建设背景 |
2.1.1 新中国156项工业建设的大背景 |
2.1.2“一五”时期新兴工业城市建设概览 |
2.1.3“一五”时期典型新兴工业城市规划概览 |
2.2 一场从零开始的造城运动——新兴工业城市洛阳的发展轮廓 |
2.2.1 洛阳在建国初期城市发展的基础状况 |
2.2.2 新时代的开创——新中国156项工程选址洛阳后第一期城市规划 |
2.2.3 充实与提高——20 世纪80年代后洛阳城市发展 |
2.3 洛阳(涧西区)156 时期城市发展详解 |
2.3.1 洛阳涧西区工业择址 |
2.3.2 作为新兴工业城市的洛阳涧西区规划详解 |
2.3.3“苏联模式”or“洛阳模式”?洛阳市初期城市规划成果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洛阳“156 项”工程建设历史研究 |
3.1 洛阳“156 项”工程建设历史概览 |
3.1.1“156 项”工程在河南省的建设情况 |
3.1.2 洛阳“156 项”工程总体状况 |
3.2 洛阳“156 项”工程电力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热电厂建设历史 |
3.2.1 洛阳热电厂建厂背景 |
3.2.2 洛阳热电厂建厂历史 |
3.2.3 洛阳热电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3 洛阳“156 项”工程机械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滚珠轴承厂建设历史 |
3.3.1 洛阳滚珠轴承厂建厂背景 |
3.3.2 洛阳滚珠轴承厂建厂历史 |
3.3.3 洛阳滚珠轴承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4 洛阳“156 项”工程机械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建设历史 |
3.4.1 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建厂背景 |
3.4.2 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建厂历史 |
3.4.3 洛阳第一拖拉机制造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5 洛阳“156 项”工程机械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矿山机器厂建设历史 |
3.5.1 洛阳矿山机器厂建厂背景 |
3.5.2 洛阳矿山机器厂建厂历史 |
3.5.3 洛阳矿山机器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6 洛阳“156 项”工程船舶工业方面的建设——河南柴油机厂建设历史 |
3.6.1 河南柴油机厂建厂背景 |
3.6.2 河南柴油机厂建厂历史 |
3.6.3 河南柴油机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7 洛阳“156 项”工程有色金属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建设历史 |
3.7.1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建厂背景 |
3.7.2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建厂历史 |
3.7.3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8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洛阳156工业遗产分类构成分析 |
4.1 洛阳156工业遗产构成体系框架的构建 |
4.1.1 基于生产与辅助设施分类的洛阳156工业遗产构成 |
4.1.2 基于物质与非物质层面的洛阳156工业遗产构成 |
4.1.3 洛阳156工业遗产构成体系 |
4.2 洛阳156工程生产厂区遗产构成与现状分析 |
4.2.1 洛阳156工程生产厂区物质遗产构成 |
4.2.1.1 洛阳156工程工业厂区整体规划 |
4.2.1.2 洛阳156工程工业厂区建筑研究 |
4.2.1.3 洛阳156工程厂区生产线与生产设备 |
4.2.1.4 洛阳156工程厂区大型构筑物 |
4.2.2 洛阳156工业生产厂区非物质遗产构成 |
4.2.2.1 洛阳156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及技术创新 |
4.2.2.2 洛阳156工业企业管理 |
4.2.2.3 洛阳156工业遗产档案 |
4.2.2.4 洛阳156工业企业文化与企业精神 |
4.3 洛阳156工程配套设施遗产构成与现状分析 |
4.3.1 洛阳156工程配套科研高教遗产 |
4.3.1.1 洛阳涧西工业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整体风貌 |
4.3.1.2 洛阳涧西工业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典型案例研究 |
4.3.2 洛阳156工程住宅街坊建筑分析 |
4.3.2.1 洛阳156苏式街坊初始建设情况概览 |
4.3.2.2 洛阳156苏式街坊典型案例研究 |
4.3.3 洛阳156工业遗产其他配套设施 |
4.3.3.1 商业配套构成 |
4.3.3.2 文教卫生设施 |
4.3.3.3 对外接待建筑 |
4.4 整体大于局部之和——洛阳涧西工业区整体风貌 |
4.4.1 城市功能分区与路网绿化 |
4.4.2 广场景观与沿街整体风貌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洛阳156工业遗产本体价值评价初探 |
5.1 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的理论前提 |
5.1.1 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目标与意义的明确 |
5.1.2 国内外关于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的研究 |
5.1.3 天津大学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的研究进展 |
5.2 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剖析 |
5.2.1 基于工业建筑单体的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评价 |
5.2.2 基于工业厂区完整性的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评价 |
5.2.3 基于工业遗产群的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评价 |
5.2.4 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的地域性与时代性特征 |
5.3 洛阳156工业遗产分级保护构成层级 |
5.3.1 国内学界关于工业遗产分级保护的理论探讨 |
5.3.2 洛阳156工业遗产分级保护体系的构建 |
5.3.3 基于遗产群理念的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名录初建 |
5.4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现状与困境 |
5.4.1 遗产or地产——在用中的庞大厂区 |
5.4.2 保护or拆迁——老街坊的尴尬境地 |
5.4.3 民生改善的呼声与遗产化认知的艰难推进 |
5.4.4 保护路径的缺乏与起步缓慢的文创产业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探索 |
6.1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动因与目标 |
6.1.1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动因与原则 |
6.1.2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目标与发展模式 |
6.2 洛阳156工业遗产厂区部分的改造再利用探索 |
6.2.1 以营建城市副中心为目标的旧厂区整体更新规划——以洛阳第一拖拉机厂为例 |
6.2.2 厂区整体搬迁促成的旧厂区整体更新规划——以洛阳铜加工厂为例 |
6.3 洛阳156时期工业遗产历史街区部分的改造再利用探索 |
6.3.1 长春路历史街区街区复兴方案 |
6.3.2 老街坊的活态保护——以10号街坊和36号街坊为例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1947-1948年哈尔滨解放区的法制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宪法性法规与政权建设 |
第一节 宪法性法规的制定 |
一、 “建立民主政治”的宗旨 |
二、 法规数量 |
三、 法规分类 |
第二节 城市民主政权的巩固 |
一、 1947 年第二届临时参议会与《哈尔滨特别市街政权组织暂行条例》 |
二、 1948 年街政权建设与《关于建立街政权的决定》 |
三、 1948 年整党学习与《关于整党学习的通知》 |
第三节 特点局限与作用评析 |
一、 法制内容彰显民主 |
二、 缺乏法规的体系与规范 |
三、 作用:巩固政权、调整经济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经济法规与“发展生产” |
第一节 经济法规的制定 |
一、 “发展生产、公私兼顾”的指导思想 |
二、 法规数量 |
三、 法规分类 |
第二节 城市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
一、 1947 年征兵拥军与《哈尔滨特别市优待革命军人家属暂行条例》 |
二、 1947 年两期移民工作与《哈尔滨特别市政府移民暂行条例》 |
三、 1947 年工商业发展与《哈尔滨特别市战时工商业保护和管理暂行条例》 |
四、 1948 年“整顿摊贩”工作与《哈尔滨特别市摊贩管理条例》 |
五、 1948 年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与《哈尔滨特别市战时暂行劳动条例》 |
第三节 特点局限与作用评析 |
一、 战时性与暂时性并存 |
二、 政策与法制交织 |
三、 粗糙性与可操作性 |
四、 局限:立法主体多元、法规形式杂乱 |
五、 作用:法律转型、权益保护、物质保障、经济秩序、规则意识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治安法规与社会保障 |
第一节 治安法规的制定 |
一、 “建立民主的、法治的社会秩序”的目标 |
二、 法规数量 |
三、 法规分类 |
第二节 对城市公共事务的管理 |
一、 1947 年鼠疫的应对与《紧急防疫通令由》 |
二、 1947 年户口清查工作与《关于处理妓女的决定》 |
三、 1948 年整顿交通与《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整顿市内车辆暂行办法》 |
第三节 特点局限与作用评析 |
一、 全面性与特殊需要相结合 |
二、 针对性与滞后性相结合 |
三、 临时性与紧急性相结合 |
四、 作用:对公共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的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司法制度建设与司法活动 |
第一节 司法制度建设 |
一、 “便民”、“利民”的人民司法 |
二、 法规数量 |
三、 法规分类 |
四、 代表性法规:1948 年《哈尔滨特别市民事刑事诉讼暂行条例》等 |
第二节 主要司法活动与司法机构的建立 |
一、 1947 年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 |
二、 1948 年司法机关对民、刑案件的处理 |
三、 司法机构的建立 |
第三节 特点局限与作用评析 |
一、 立法滞后于司法 |
二、 司法机构协调性差 |
三、 积极组织监狱生产 |
四、 作用:政权巩固、权益保护、经济保障、治安秩序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9)战略性工业化的曲折展开:中国机械工业的演化(1900-1957)(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战略性工业化 |
一、工业化的政治经济学 |
(一) 何谓“战略性工业化”? |
(二) 经济思想史上的分歧 |
(三) 产业选择及时空范围说明 |
二、对学术前史之梳理 |
(一) 中国大陆地区研究综述 |
(二)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研究述评 |
三、框架设计与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战略性工业化的启动与受挫(1900-1927) |
第一节 清末国家与市场对机械工业的双重引导 |
一、清廷对战略工业之培育 |
二、市场对机械工业之诱导 |
三、国家与市场的协同作用 |
四、参照系:明治日本的机械工业 |
第二节 民初国家失序下机械工业的自发演化 |
一、市场支配下机械工业的发展与危机 |
二、国家保护缺失下的企业自救 |
小结 |
第二章 民族危机与战略性工业化重启(1927-1937) |
第一节 市场对机械工业发展的抑制 |
一、产业技术的低端化:以农机工业为例 |
二、战前机械工业的劳动密集化趋势 |
三、企业制造高端技术产品的成败 |
第二节 战备压力下国家对机械工业的引导 |
一、南京国民政府应对日本蚕食之战略 |
二、南京国民政府推动机械工业发展之举措 |
三、战前东亚工业化道路之竞争 |
小结 |
第三章 战争刺激下战略性工业化的加速(1937-1945) |
第一节 战争对机械工业地理格局的重塑 |
一、国家主导东部机械工厂内迁 |
二、国统区民营机械企业的发展 |
三、敌占区机械工业之演化 |
第二节 战时国营机械企业的壮大 |
一、后方国营机械企业的发展概况 |
二、资源委员会领军企业承担国家战略 |
三、高端部门:航空发动机工业之萌芽 |
四、普通部门:国家资本介入农机工业 |
第三节 战时政策下国家对产业之嵌入 |
一、选派机械技术人才出国实习 |
二、编订检验规范培育机床工业 |
三、依靠订货政策维持产业发展 |
小结 |
第四章 政权交替时期战略性工业化之顿挫(1945-1949) |
第一节 战后中国机械工业的重组 |
一、开放性自由市场之重启 |
二、机械工业地理格局之再塑造 |
第二节 国家在机械工业中扩张的多重面相 |
一、国家资本之膨胀与国企技术弱化 |
二、国营企业对民营企业家之吸纳 |
三、非国营企业对国家权力之认同 |
第三节 自由市场重启后机械工业的衰颓 |
一、政策转向与机械工业的行业危机 |
二、国家再嵌入产业之失败 |
小结 |
第五章 战略性工业化的强势展开(1949-1957) |
第一节 强势国家嵌入机械工业 |
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之确立 |
二、机械工业管理体制的建立 |
三、国家权力对机械工业全面渗透 |
第二节 机械工业技术演化路径之变更 |
一、对苏联与东欧技术的大规模引进 |
二、社会主义研发模式之构建 |
第三节 军-工-学综合体之形成 |
一、军-工-学关系之协同演化 |
二、中国大陆机械工业发展之绩效 |
小结 |
结论 战略性产业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影响战略性产业演化的相关因素 |
二、市场对后发展国家战略性产业的抑制作用 |
三、战略意志对后发展国家的重要性 |
余论:战略性工业化的普遍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东北工业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工业化概念的界定 |
三、东北工业化的研究现状 |
四、论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东北工业化的起步(1868-1945) |
一、东北的自然环境与人文地理 |
(一) 东北领域与行政区域划分的演变 |
(二) 东北的自然环境 |
(三) 东北的历史沿革 |
(四) 东北的人口 |
二、清末民初东北地区的工业发韧 |
(一) 通商开埠与资本主义工业的出现 |
(二) 东北地方政府倡导兴办的工业 |
(三) 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 |
(四) 清末民初东北地区工业发韧的总体评价 |
三、奉系军阀统治时期的东北工业 |
(一) 奉系军阀时期东北工业的发展契机及其前提的确立 |
(二) 奉系军阀时期东北工业的发展概况 |
(三) 奉系军阀时期东北工业化的特点分析 |
四、日本统治时期的东北工业化 |
(一) 日本垄断资本控制东北经济命脉与特殊会社的建立 |
(二) 两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下的东北工业 |
(三) 畸形工业化对东北地区经济的影响 |
五、东北工业化进程中的劫难 |
(一) 日本方面在战败前后对工业有意识的破坏以及其他的损失 |
(二) 苏联强占东北工矿企业及大肆拆运机器设备 |
(三) 国共双方争夺东北战争的影响和破坏 |
(四) 来自民间其他方面的破坏和损失 |
第二章 东北工业化的曲折发展(1946-1952) |
一、抗战胜利前后中共关于东北问题的认识与举措 |
(一) 抗战胜利之前中共高层对东北工业问题的认识及当时的有利条件 |
(二) 中共战略举措之一--抢占东北(1945年8月10日-10月上旬) |
(三) 中共战略举措之二—独占东北(1945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 |
(四) 中共战略举措之三--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1945年11月下旬) |
二、国共争夺东北时期的东北工业 |
(一) 中共接管大工业的方针及初步实践 |
(二) 国民党接收的工业及其概况 |
三、东北解放后的工业恢复与发展 |
(一) 东北解放后中共中央的部署与东北工矿企业的全面接管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东北工业的构成及地位 |
(三) 东北地区工业的特点及管理 |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北地区工业的恢复与改造 |
四、东北工业迅速恢复与改造的原因分析 |
(一) 苏联的大力协助与支援 |
(二) 国家对东北的投资与扶持 |
(三) 各方面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到来与支持 |
(四) 工人阶级的热烈响应 |
(五) 东北党和政府的扎实领导 |
第三章 东北工业化的加速推进(1953-1957) |
一、苏联援建重点工程项目的确立与实施 |
(一) 苏联援建重点工程项目的确立过程 |
(二) 苏联援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 |
(三) 苏联援建重点工程项目在东北实施的特点及意义 |
二、东北地区其他的工业投资与建设 |
(一) 苏联及东欧国家援建的非重点工程项目 |
(二) 中央和地方政府配套上马的工程项目 |
(三) 地方中小工业企业的投资与发展 |
三、关于东北地方私营工业的管理与改造 |
四、东北地区“一五”计划实施的绩效 |
(一) 东北重化工业基地的建立 |
(二) 东北工业管理体制的形成 |
(三) 管理经验和教训的积累与交流 |
第四章 “一五”时期东北工业化的发展概况 |
一、重化工业体系的完备与发展 |
(一) 能源工业建设首当其冲 |
(二) 冶金工业与机械工业的重点建设 |
(三) 化学工业的发展 |
二、森林工业和轻工业的发展 |
(一) “一五”时期东北地区的森工发展 |
(二) “一五”时期东北轻工业的发展 |
三、“一五”时期东北工业化水平及其比较分析 |
(一) 东北地区工业化的整体推进与特征 |
(二) 东北工业化水平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比较 |
第五章 关于东北工业化的格局分析 |
一、东北工业化进程中的行业分布 |
(一) 能源工业的分布 |
(二) 冶金工业的分布 |
(三) 化学工业的分布 |
(四) 机械工业的分布 |
(五) 森林工业的分布 |
(六) 轻工业的分布 |
二、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及工业内部结构的分析 |
(一) 东北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的分析 |
(二) 东北工业化过程中工业内部结构的分析 |
三、东北工业化过程中的相关分析 |
(一) 工业化与农业的关系分析 |
(二) 工业化与市场化的关系分析 |
(三) 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分析 |
第六章 关于东北工业化的特点及问题 |
一、东北工业化的特点 |
(一) 从“资本侵略”到“低息贷款”—外资在东北工业化中的重要角色 |
(二) 从“机船矿路”到“工业基地”—东北工业化过程中投资的特点 |
(三) 从“官商合办”到“计划经济”—政府在东北工业化中的作用 |
二、东北工业化进程中的问题 |
(一) 资源消耗型工业比重很大 |
(二) 民营企业力量发展薄弱 |
(三) 政府的相对强大与市场力量的薄弱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齐齐哈尔车辆工厂设备管理制度(試行草案)(论文参考文献)
- [1]上海失业问题及其治理研究(1949-1957)[D]. 吴文俊. 苏州大学, 2017(04)
- [2]文化自信视域下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研究[D]. 邱铁鑫.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6)
- [3]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 ——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D]. 潘申明. 华东政法大学, 2009(03)
- [4]抗战前国民政府空军建设研究(1931-1937)[D]. 刘俊平. 南京大学, 2014(05)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问题研究[D]. 汤克敌. 吉林大学, 2018(12)
- [6]中国共产党对沈阳城市的接管和改造研究(1948-1952)[D]. 林木.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1)
- [7]洛阳156工业遗产群历史研究与价值剖析[D]. 孙跃杰. 天津大学, 2016(11)
- [8]1947-1948年哈尔滨解放区的法制建设[D]. 姜珺伟. 黑龙江大学, 2012(07)
- [9]战略性工业化的曲折展开:中国机械工业的演化(1900-1957)[D]. 严鹏.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1)
- [10]东北工业化研究[D]. 石建国. 中共中央党校, 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