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整顿检查站必须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论文文献综述)
陈玉萍[1](2021)在《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诱发、演化与治理研究》文中提出伴随中国体育旅游产业的快速兴起,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呈现多发态势,在互联网场域中,此类危机事件被当事人、网民、媒体等主体爆料后,经由网络媒体与自媒体的传播扩散,极易演化为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本文以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为研究对象,基于危机管理理论、治理理论、生命周期理论、议程设置理论、系统论等理论基础,综合应用文献资料法、内容分析法、案例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方法,系统研究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诱发演化、影响与治理等核心内容,其理论贡献在于形成了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研究的理论体系,也将为应对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保障体育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实践参考。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体育旅游快速发展促使危机事件发生风险增加,体育旅游危机事件显示出环境因素与个体因素交融触发、事发空间从局地性向广域化扩散、事发时间从集中向分散迁移等发展态势。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在互联网场域中极易演变为网络舆情。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是由客体、主体、本体以及载体等四大要素构成,呈现出主体多元性与社群化、客体破坏性与复杂化、本体隐匿性与无序化、载体交互性与多样化等特征,呈现出网民表达理性化、舆情信息去中心化、传播媒介融合化等演变态势,具有主体需求导向功能、体育旅游产业危机预警功能、网民舆情依赖功能与多利益主体行为监督功能。(2)体育旅游系统由客源地需求系统、目的地接待系统、通道系统与支持保障系统构成。体育旅游系统子系统突变、子系统协同弱化、外部环境变迁冲击等原因引致系统整体紊乱。当紊乱熵值超越临界点之后,系统发生脆性崩塌引致危机事件发生。危机事件完成比特化网络转录后,在事件属性、网络表达平台、网民心理行为、政企调控缺失、媒体注意力聚焦等因素合力作用下,极易发酵演变为网络舆情,进而形成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系统。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萌发与网络舆情系统初步形成的标志为:(1)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完成从事发地到互联网场域的比特化转录;(2)网民、媒体、意见领袖、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开始将注意力资源大量投向体育旅游危机事件;(3)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信息流呈现特定流向规律。(3)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具有时序动态性、多维性、跃变性、衍生性、反馈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它受网络舆情系统中主体子系统、载体子系统、客体子系统的综合影响,外围宏观舆情环境通过主体因素、载体因素、客体因素的中介力量间接推动网络舆情演化。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内源动力包含事件冲击力与当事人牵引力,外源动力则由网民关注力、媒体关注力、政府调控力、意见领袖动员力、网络平台扩散力等构成,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前期演化动力主体为内源动力,后期演化受内源动力与外源动力耦合交互作用。在网民关注力、媒体关注力、政府调控力、意见领袖动员力、当事人牵引力、事件冲击力、公共或个人网络平台扩散力的合力作用下,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经历酝酿、爆发、成熟与衰退四个生命周期阶段;不同阶段,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变的各动力源作用强度不同,引致各生命周期阶段呈现出异质的演变规律。(4)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呈现出宏观、中观、微观多维并举的影响格局。宏观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国家形象、国际体育赛事旅游承办、宏观政策制度变迁等方面;中观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体育旅游产业需求、体育旅游产业供给、体育旅游产业区域竞争格局、体育旅游市场规模、体育旅游产业生命周期演化等方面的影响作用;微观影响主要为对体育旅游者、体育旅游企业、体育旅游从业人员、体育旅游目的地、网民、媒体等主体的影响。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影响存在空间溢出与产业溢出效应,对具有地理空间隶属关系的目的地、同质体育旅游目的地、同质旅游危机事件发生地具有空间溢出效应,对目的地体育产业、旅游产业等有产业溢出影响,并通过城市形象受损影响制造业与服务业发展。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对线下线上有融合影响作用;其影响场域呈现从体育旅游事发地到体育旅游目的地再到空间关联及产业关联旅游目的地的扩散规律。在各生命周期阶段,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舆情球体”体积发生动态变化,反应舆情热度高低,进而对宏观、中观、微观各层面产生非均衡的影响强度。(5)基于协同治理理论,考虑到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不同发展程度、不同治理主体、不同治理手段下,治理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在路径与策略上的差异性,特提出协同分异治理的理论范式。建议以制度保障为基础、以组织保障为核心、以资源保障为依托,建立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保障体系;同时,建构涵盖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恢复与重建机制的协同分异治理机制。基于网络舆情演化生命周期的过程性差异,提出协同分时治理路径及策略。基于网络舆情发展强度的差异,将网络舆情分成轻微级、警示级、严重级三种等级,提出针对不同级别的协同分级治理路径及策略。从政府、媒体、社区居民、意见领袖、体育企业与旅游企业、体育社群等主体出发,提出协同分主体治理的路径与策略。基于治理方式的刚柔性差异,提出协同分式治理的路径与策略,刚性治理方式表现为强化舆情管控法律与制度建设、提升技术治理能力,柔性治理方式则重在塑造舆情治理理念、培育体育旅游业风险文化、引入社会力量管控、重视网络伦理建设;柔性治理与刚性治理在协同分异治理下的耦合互动,可提升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治理水平,进而有助于推动体育旅游产业生态改善与体育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
武刚[2](2021)在《祁连山国家公园综合行政执法研究》文中提出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社会各界对整治、修复和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给予高度关注,特别是围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根本上实现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展开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探索与实践。历经三年多的试点工作,祁连山国家公园域内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跨越,依法治理祁连山成为广泛共识。在推动这一目标实现的过程中,要在遵循保护优先原则的基础上,着重考量以往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解决长期以来多部门执法导致的实际监管与治理缺位错位的现象。按照这一较为鲜明的问题导向,从中央的试点方案到地方的实施方案均把构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作为关键内容,以期通过国家公园内的综合执法实效推进祁连山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因此,立足综合行政执法理念与实践来探究依法治理祁连山的具体路径就更具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综合行政执法在国家公园内的运行虽然鲜闻,但在国内外执法实践中确有采用,该种执法方式的运用深受特定领域、特定区域差异性条件的限制,执法程序及执法效果又与之独特的自然人文状况密不可分,可见历史性、系统性与复杂性成为该探究不可回避的重要特征。文章首先介绍以往祁连山依法治理过程中采用的体制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与短板,从而指出祁连山综合执法的现实性和针对性。随后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开展为起点,梳理中央和地方在构建国家公园内综合执法机制的政策性要求,并对祁连山治理修复过程中已有的综合执法实践经验进行归纳和总结,为后续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基础。此外,还要通过对国内部分国家公园现有执法体制机制的对比分析,考察综合执法实效及可推广经验;同时,对域外较为成熟的国家公园执法模式进行了解和研究,尤其关注各个国家公园在执法机构设置、执法权限配置和执法成效提升层面采取的具体措施,以期对祁连山综合执法提供有效借鉴。最后,在上述篇章的探究基础上,尝试从法律规范完善、执法权限优化、执法能力提升等维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司法审判等环节衔接的理论逻辑,形成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对策助力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执法工作,促进祁连山依法治理长效有序推进。
王友武[3](2020)在《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监察调查是监察职能的核心权能,对监察监督和监察处置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其基本属性是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比如,关于调查权的属性问题、调查权的权能问题、调查权的规范运行问题、被调查人的权益保障问题、非法证据排除的排除问题、调查权与司法权的衔接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至今尚处在各执一词的探索阶段。基于现实和理论双重考量,有必要从调查权的本体、渊源、特征、构造、配置、功能、运行等多重维度,对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积极回应。本研究共八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为绪论:交待研究背景,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阐述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描绘本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整体结构。第二章为监察调查权的形成和确立。主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对监察调查权进行考察,包括监察调查权的历史考察、域外借鉴和当代中国的监察调查权的发展沿革。第三章为监察调查权性质、地位及特征,描绘监察调查权的外在表现。阐述监察调查权反腐败调查权的性质及其在监察权中的地位。从内涵机理、具体表现和现实需要三个方面阐释监察调查权的政治性、法定性、程序性、政策性和有限性特征。第四章为监察调查权的配置。监察调查权的配置以人民主权理论、正当程序理论、公正效率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指导,遵循合理配置原则、集权分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权责对等原则。第五章为监察调查权的功能。通过具体案例演绎监察调查权揭露和证实腐败违法犯罪的案件调查功能,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警示教育功能,保障被留置人基本人权的人权保障功能,监督权力合法运行的权力监督功能,提出监察建议的漏洞防补功能。第六章为监察调查权的构成。从腐败案件调查的流程和调查措施的性质将监察调查权分为线索受理权、初核调查权、立案调查权、调查终结权、调查建议权等五种类型的权力,其中立案调查权包含常规调查权、特殊调查权、协同调查权等表现形态。第七章为监察调查权的运行。结合腐败案件的查办过程,阐述监察调查权独立性、效率性和规范性的运行特征。第八章是监察调查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一是初核阶段的线索收集和管理问题、二是立案阶段调查权运行的问题、三是调查权协调配合方面的问题。通过健全初核线索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解决各类管辖冲突、优化与相关机关的衔接机制加以完善解决。本研究着眼于《监察法》实施后新旧体制磨合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和对策研究,以期构建监察调查权的学理、法理体系,逻辑、话语体系和科学运行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调查制度行稳致远。
刘向东[4](2020)在《中国卫生防疫事业的现代化 ——以改革开放以来的京津冀地区为例》文中提出
张天骄[5](2020)在《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的研究 ——以首都“7+7+X”警务合作为例》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这是对我国区域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面对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为推进建设符合新时代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警务运行机制,适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安机关迫切需要创新深化与之相适应的区域警务合作,整合区域警务资源形成作战合力,加大打击犯罪的精度和力度,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区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实现指挥决策有力、信息充分共享、资源高度整合、整体联勤联动、运转快捷高效的目标,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二十国集团峰会、世界园艺博览会、党的十九大、中国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国庆70周年纪念活动等国际性、国家级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越来越多,各类专项安保维稳任务交织叠加,确保重大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这给公安机关安保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越来越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的密切合作,如何能够让各级公安机关、各专业警种之间形成“高效指挥、便捷服务、精准配合”的整体,研究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十分必要。首都承办了我国一半以上的重大活动,且承办的重大活动规格高、影响力广、备受广泛关注,首都“7+7+X”警务合作在我国重大活动安保中具有极强的典型性、先进性和普遍性,特选取其为例进行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的研究。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结合理论研究和实战经验,对重大活动安保、区域警务合作两个重点概念进行阐述,并对运用到的整体性治理理论、协同理论等基础理论进行简述分析。第二部分是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现状,立足首都“7+7+X”警务合作的发展历程、合作机制、合作优势、合作保障,对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现状进行了简述。第三部分是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的效能目标,通过对首都“7+7+X”警务合作具体实践和效能的分析论证,延伸扩展得出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的五大效能目标,即高效、低耗、公平、安全、为民。第四部分是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的现实挑战,基于对重大活动安保中“7+7+X”警务合作效能提升存在的现实难点的分析,总结归纳提炼出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存在的三大问题:机构职能不匹配;法律授权不清晰;合作保障不到位。第五部分是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的实现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对策: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组织领导体系;加快机制建设,着力提升警务实战化水平;注入数据活力,提升科技信息化水平;完善配套的保障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促实战。
付超群[6](2020)在《资源型地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困境及出路研究 ——以L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政与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两部分:政府手握公权力,通过各种政策工具为企业提供服务,干预、调节经济运行,以期达到资源配置更优、就业更充分、产业结构更优等目标,进而促进经济发展;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而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无论对创造就业机会、推动科技进步还是增加国家税收而言,均功不可没。政商关系特别是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关系如何直接决定了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的好坏,良好的政商关系能够使经济社会良性发展,而不良的政商关系会使贫富差距拉大、丧失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政治生态恶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所指出的:“中国奇迹”的创造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关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私营企业家成长。资源型地区的产业布局往往紧紧围绕本地资源展开。因为资源开采审批的必要性加上销售的暴利性,导致手握审批、规划权力的官员成为商人极力拉拢的对象。十八大强力反腐之前,企业家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和政府官员勾肩搭背、狼狈为奸,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不法“政商联盟”的个人利益;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强力查处腐败案件,许多官员开始奉行“不办事就不出事”的理念,以至于在反腐初期出现不少政府官员把企业家当作“瘟疫”、避之不及,经济社会发展遭到严重影响;为矫正一度畸形的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准确定位新型政商关系构建方向,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积极响应、采取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举措,政商关系有了明显的改善。L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地区,煤炭资源极为丰富。十八大强力反腐以来,L市经历了“塌方式腐败”,一度成为“腐败重灾区”,在资源型地区中比较典型,因此,本文选取L市为研究对象。本文通过大量的案例以及一些政府官员和企业知悉人士的访谈,阐述了L市政商关系的历史演变和实践探索,分析了资源型地区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包括市场化经济体系不健全,法律体系不健全,地方政府监管职能存在缺位、错位和越位,政府市场界限不清,政商沟通不畅,政商主体思想转变不彻底等。通过对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分析,最终总结提出资源型地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出路,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建立政企间的规范化沟通机制。希望通过研究能为资源型地区政商关系改进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标准,促进经济社会、政治生态有序、健康发展。同时,也希望该研究思路和改进策略对其它地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较好的指引和参考作用。
孙田田[7](2020)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总体思路,为两项制度的衔接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技术指导。十八大以来,环评制度改革和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如火如荼进行,环评制度的改革思路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排污许可制度则面临着“一证式”改革,要把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成为整个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的核心。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不应只着眼于其本身,环境是一个整体,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也存在关联。激发环境管理制度整体的最大化功能是改革的根本目的,因此在对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本身进行改革时,更不能忽略两项制度之间的互动。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法理基础与现实要求,但是在具体衔接实践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和困境,主要体现在顶层设计层面法律基础不完善、技术规范不一致、沟通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具体实施层面衔接对象、衔接内容、衔接程序不明晰等困境。本文从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分项管理入手,在分析美国和德国的先进衔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全面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这两条衔接总体思路。制度的衔接需要走出困境。实现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顶层设计层面的衔接需要加强立法供给、统一两项制度技术标准、建立全国污染源信息管理平台保障两项制度联动沟通;在具体实施层面则需要明确衔接对象、衔接内容、衔接程序等关键问题。在此基础上,以污染源全过程管理为线索,通过对污染源“从无到有,从有到管”的整个生命过程的监管,将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在一起,构建环境管理制度衔接体系。
杨加瑞[8](2020)在《江苏南通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研究》文中指出巡特警作为公安警察队伍力量的新鲜力量,在应对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紧急事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处置力量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虽然采取面向社会招录辅警一定程度缓解了人员不足带来的问题,但队伍管理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现有普通辅警的评价机制缺乏科学性、准确性,运行中产生了一系列弊端。辅警队伍中一些吃大锅饭的工作模式依然存在,辅警队员混日子的现象不在个别。由于当前繁重的业务工作与原有的评价机制、激励手段不匹配,造成忙闲不均、苦乐不匀等现象日趋严重,严重影响了巡特警的健康长远发展。虽然学术界对辅警的管理理论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辅警管理理论还处于基本理论建构阶段,主要侧重在规范性和制度性的研究,对巡特警辅管理来说,鲜有理论研究成果,所以建立符合巡特警辅警工作特点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评价机制,是巡特警业务管理工作面临的全新课题。本文在梳理和归纳国内外管理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对南通市巡特警支队搭建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模式的案例研究,运用理论研究、问卷调查和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不同层面分析了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借鉴国内外辅警队伍管理的经验,提出了完善的思路和对策,探索巡特警部门辅警考核评价新模式。全文共分6章,第1章在分析选题背景、选题意义、述评国内外辅警队伍管理和积分制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内容和结构。第2章从概念解释和理论研究入手,阐述了巡特警辅警积分制管理的内涵及理论基础。第3章从南通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的实证分析切入,介绍了南通市巡特警支队实施辅警积分制管理的实践背景、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指出了南通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存在的问题,比如部分指标设置不完善、积分指标空转及工作唯积分论、积分程序繁琐、积分应用渠道不广;深入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比如信息收集反馈渠道不畅、参与人员认识不足、操作程序不够简洁智能、缺乏积分资源链接等。第4章通过对国内外经济发达城市辅警管理模式研究,学习这些地区的先进理念以及管理机制,总结了四点可借鉴的经验,比如强化辅警待遇保障、搭建智能化绩效考核平台、推行辅警的层级化管理以及加强辅警职业技能培训等。第5章根据前面的研究成果,结合南通巡特警辅警工作实际,提出积分制管理指标体系,优化积分制管理制度推进机制,加强积分智慧平台建设,推进多元化结果运用方式,拓展积分奖励链接的资源等5条解决问题的对策。第6章对全文进行简要总结,得出了研究结论,并对巡特警辅警积分制管理提出研究展望。以上研究形成了巡特警辅警积分制管理的管理体系与方法,为巡特警条线乃至其他公安辅警管理部门推行积分制管理,破解管理的难题,提高辅警队伍管理效能提供有益的借鉴。
袁纲淑[9](2020)在《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森林是自然界给与人们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也是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的提供者,可持续的为人类生活提供着多种如食物、药草、木材和化工原料等林产品。森林不但维持着整个生态的平衡,而且在陆地生态系统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还对整个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1。森林火灾是指在没有被人为行动控制的情况下,火势在成片的林木覆盖的土地上中自由地向四周延伸和发展,给森林资源带来毁灭性破坏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的发生不仅影响着林业的发展,对整个生态环境产生冲击,还对在林区周边及林下活动的作业人员和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威胁,造成社会动荡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森林资源面积辽阔,林下可燃物众多,发生林火条件充足。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对自然环境和森林资源的影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大,野外用火随意性增加、野外火源控制难度不断提高,再加上全球气候的异常,造成国内森林火灾发生率居高不下,森林防火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巫溪县是重庆市森林资源第一大县,林地面积有33.0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更是高达68.33%。2001至2019年,十九年间共发生了森林火灾211起,受害森林面积120.517公顷,损失林木蓄积约2414.47立方米,损失幼林73359株,造成的损失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可估量。同时,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工作还面临着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建设不到位,森林火险管控不到位,森林防火监测能力不足,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森林扑救体系建设落后,火源复杂、群众防火意识单薄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解决,那么频繁发生的森林火灾,将直接威胁到巫溪县森林资源的安全,对植被造成损毁,还使水土流失,严重危害到长江三峡库区的生态安全,给重庆市生态建设成果造成极大的影响。本文首先对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对森林防火的概念、基本特征以及必要性进行了介绍,采取文献、数量和实证分析等方式,对巫溪县林业资源、森林火灾发生情况、森林防火管理体系现状、具体管理措施及预防管理成效等内容进行了分析,深入了解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完善组织管理构架、落实防火责任,提高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升林火隐患消除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识等对策思考。通过上述对策建议,为巫溪县如何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参考,切实的提高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风险,更好的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蒋光贵[10](2017)在《新形势下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文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活动的最高标准。党的十八大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大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八大还提出,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
二、清理整顿检查站必须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清理整顿检查站必须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论文提纲范文)
(1)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诱发、演化与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发生风险加剧 |
1.1.2 网络自媒体的快速发展 |
1.1.3 旅游网络舆情的深刻影响 |
1.1.4 网络治理现代化新命题的提出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
1.4.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4.3 相关研究评述 |
1.5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1.6.1 研究重点 |
1.6.2 研究难点 |
1.6.3 研究创新之处 |
1.7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7.1 研究思路 |
1.7.2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厘定 |
2.1.1 体育旅游的概念梳理与厘定 |
2.1.2 体育危机事件、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的概念梳理与界定 |
2.1.3 网络舆情的概念溯源 |
2.1.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内涵解析 |
2.2 理论基础 |
2.2.1 系统理论 |
2.2.2 生命周期理论 |
2.2.3 协同治理理论 |
2.2.4 危机管理理论 |
2.2.5 议程设置理论 |
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构成解析、功能特征与发展态势 |
3.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基本构成 |
3.1.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主体 |
3.1.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客体 |
3.1.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本体 |
3.1.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载体 |
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功能特征 |
3.2.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特征 |
3.2.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功能 |
3.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发展态势 |
3.3.1 体育旅游发展态势 |
3.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发展态势 |
3.3.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发展态势 |
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诱发分析 |
4.1 体育旅游系统的解构 |
4.1.1 旅游系统理论的流变 |
4.1.2 体育旅游系统的概念界定、功能与解构 |
4.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的发生 |
4.2.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的特征与分类 |
4.2.2 体育旅游系统紊乱引发危机事件发生的逻辑 |
4.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生成 |
4.3.1 系统紊乱、危机事件发生与网络舆情生成的逻辑 |
4.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发生与网络舆情生成的关系机理 |
4.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系统构建及形成 |
4.4.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系统的定义与特征 |
4.4.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系统构建与构成要素 |
4.4.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萌发与网络舆情系统初步形成 |
5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研究 |
5.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逻辑起点、概念内涵与特征 |
5.1.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生物性认知:演化的逻辑起点 |
5.1.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概念内涵 |
5.1.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特征 |
5.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影响因素及其演化机理 |
5.2.1 系统论视角下的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因素的构成 |
5.2.2 不同演化因素的分解及其对网络舆情演化的作用机理 |
5.2.3 多因素融合叠加主导网络舆情演化的逻辑机理 |
5.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历程及阶段性演化特征 |
5.3.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历程 |
5.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分阶段的演化特征与机理 |
6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多维影响研究 |
6.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多维影响结构图及其解析 |
6.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机理 |
6.2.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宏观层面的影响机理 |
6.2.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中观层面的影响机理 |
6.2.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微观层面的影响机理 |
6.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影响的溢出效应 |
6.3.1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影响效应的空间溢出 |
6.3.2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影响效应的产业溢出 |
6.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场域 |
6.4.1 基于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信息流空间虚实性的影响场域 |
6.4.2 基于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波及域时序扩散的影响场域 |
6.5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强度 |
7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协同分异治理研究 |
7.1 协同治理理论渊源与协同分异治理的提出 |
7.1.1 协同治理理论渊源 |
7.1.2 协同分异治理的提出 |
7.2 协同分异治理的保障体系 |
7.2.1 制度保障是基础 |
7.2.2 组织保障是核心 |
7.2.3 资源保障是依托 |
7.3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协同分异治理机制 |
7.3.1 防微杜渐: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 |
7.3.2 未雨绸缪:监测预警机制 |
7.3.3 临危不乱:应急处理机制 |
7.3.4 转危为安:恢复与重建机制 |
7.4 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协同分异治理的路径选择 |
7.4.1 基于网络舆情演化生命周期阶段的协同分时治理及治理路径 |
7.4.2 基于网络舆情发展强度的协同分级治理及治理路径 |
7.4.3 基于网络舆情治理主体的协同分主体治理及治理路径 |
7.4.4 基于网络舆情治理方式刚柔性的协同分式治理及治理路径 |
8 研究结论与不足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雪乡宰客事件”网络舆情生命周期变化 |
附录2 典型体育旅游危机事件一览表 |
附录3 部分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案例网络数据 |
附录4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2)祁连山国家公园综合行政执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祁连山生态保护行政执法的概况与困境 |
第一节 祁连山生态保护行政执法运行概况 |
一、执法机制的建立与发展 |
二、执法工作基本格局的形成 |
第二节 祁连山生态保护执法的主要问题 |
一、立法难以有效指导执法 |
二、执法效能与治理目标不相适应 |
第二章 构建祁连山国家公园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 |
第一节 推进国家公园综合执法的法理价值 |
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现实要求 |
二、国家公园综合执法的价值追求 |
第二节 祁连山国家公园行政执法改革经验 |
一、“联合”与“综合”的模式选择 |
二、现阶段综合执法取得的成效 |
第三章 国家公园执法实践考察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公园立法与执法概况 |
一、美国 |
二、巴西 |
三、俄罗斯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公园立法与执法考察 |
一、三江源国家公园 |
二、武夷山国家公园 |
三、神农架国家公园 |
第三节 经验与启示 |
一、域外典型国家的制度借鉴 |
二、我国国家公园执法实践经验 |
第四章 祁连山国家公园综合行政执法发展进路 |
第一节 遵循综合行政执法的理论逻辑 |
一、回归国家公园综合行政执法的价值 |
二、把握国家公园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的立法保障 |
一、增强现行立法的适应性 |
二、突出国家公园立法的针对性 |
第三节 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的整体效能 |
一、遵循“因地制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二、完善“垂直体系”平衡执法权配置 |
三、依托“森林公安+”模式强化行刑协同 |
四、立足“能动司法”促进行政与司法衔接 |
五、探索“智慧执法”破解时空制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引言 |
1.2 研究现状 |
1.2.1 监察调查权性质的研究 |
1.2.2 监察调查权基本权能研究 |
1.2.3 监察调查权规范运行的研究 |
1.2.4 保障被调查人权益的研究 |
1.2.5 监察调查中非法证据排除研究 |
1.3 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监察调查权的发展沿革 |
2.1 中国古代的监察调查权 |
2.1.1 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 |
2.1.2 古代监察权的功能 |
2.1.3 古代监察权的借鉴 |
2.2 国家监察调查权的形成和确立 |
2.2.1 行政监察制度调查权 |
2.2.2 检察监督制度侦查权 |
2.2.3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调查权 |
2.2.4 国家监察调查权的确立 |
2.3 域外监察调查权的参考借鉴 |
2.3.1 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 |
2.3.2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制度 |
2.3.3 香港地区廉政公署制度 |
第3章 监察调查权性质、地位及特征 |
3.1 调查权的性质 |
3.1.1 调查权的概念 |
3.1.2 调查权的性质 |
3.2 调查权的地位 |
3.2.1 调查权地位概述 |
3.2.2 调查权与监督、处置权的关系 |
3.3 调查权的特征 |
3.3.1 调查权的政治性 |
3.3.2 调查权的法定性 |
3.3.3 调查权的程序性 |
3.3.4 调查权的政策性 |
3.3.5 调查权的有限性 |
第4章 监察调查权的配置 |
4.1 调查权配置的理论基础 |
4.1.1 人民主权理论 |
4.1.2 正当程序理论 |
4.1.3 公正效率理论 |
4.1.4 制度变迁理论 |
4.2 调查权配置的基本特征 |
4.2.1 合理配置 |
4.2.2 集权分权 |
4.2.3 权力制约 |
4.2.4 权责对等 |
第5章 监察调查权的功能 |
5.1 案件查证功能 |
5.1.1 案件查证功能的含义 |
5.1.2 案件查证功能的实现 |
5.2 权力监督功能 |
5.2.1 权力监督功能的含义 |
5.2.2 权力监督功能的实现 |
5.3 人权保障功能 |
5.3.1 人权保障功能的含义 |
5.3.2 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 |
5.4 堵漏建制功能 |
5.4.1 堵漏建制功能的含义 |
5.4.2 堵漏建制功能的实现 |
5.5 警示教育功能 |
5.5.1 警示教育功能的含义 |
5.5.2 警示教育功能的实现 |
第6章 监察调查权的构成 |
6.1 线索受理权 |
6.1.1 问题线索的概念 |
6.1.2 问题线索的处置 |
6.2 初核调查权 |
6.2.1 初核调查的含义 |
6.2.2 初核调查的程序 |
6.2.3 初核调查的运行 |
6.3 立案调查权 |
6.3.1 立案准备 |
6.3.2 回避程序 |
6.3.3 常规调查权 |
6.3.4 特殊调查权 |
6.3.5 协同调查权 |
6.4 调查终结权 |
6.4.1 调查终结权的概念 |
6.4.2 调查终结权的规范 |
6.5 调查建议权 |
6.5.1 自首从宽建议 |
6.5.2 退赃从宽建议 |
6.5.3 立功从宽建议 |
第7章 监察调查权的运行 |
7.1 调查权运行特征 |
7.1.1 运行的独立性 |
7.1.2 运行的效率性 |
7.1.3 运行的规范性 |
7.2 调查权运行原则 |
7.2.1 运行的合法原则 |
7.2.2 运行的客观原则 |
7.2.3 运行的公正原则 |
7.3 调查权运行方式 |
7.3.1 以党的领导为前提 |
7.3.2 以集体决策为主导 |
7.3.3 以严格依法为关键 |
7.3.4 以查证事实为依规 |
7.3.5 以办案绩效为要旨 |
第8章 监察调查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8.1 初核阶段线索收集与管理中的问题及完善 |
8.1.1 线索收集与管理的问题 |
8.1.2 线索收集与管理制度的完善 |
8.2 立案调查阶段调查权运行的问题及完善 |
8.2.1 相关犯罪的管辖问题 |
8.2.2 解决立案阶段的管辖冲突 |
8.3 调查权协同配合方面的问题 |
8.3.1 相关机关的配合问题 |
8.3.2 协同配合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的论文 |
(5)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的研究 ——以首都“7+7+X”警务合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1.1 重大活动安保概念辨析 |
1.1.1 重大活动的内涵与外延 |
1.1.2 重大活动安保的概念 |
1.2 区域警务合作概念辨析 |
1.2.1 区域警务合作的定义 |
1.2.2 区域警务合作的基本原则 |
1.2.3 区域警务合作的职能任务 |
1.3 基础理论 |
1.3.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1.3.2 协同理论 |
第二章 首都“7+7+X”警务合作和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现状 |
2.1 首都“7+7+X”警务合作现状 |
2.1.1 十年发展实现全域覆盖 |
2.1.2 城市定位推进合作进程 |
2.1.3 科学技术助力合作深入 |
2.2 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现状 |
2.2.1 共谋发展成效显着 |
2.2.2 新时代提出合作新理念 |
2.2.3 亟待提升合作效能 |
第三章 首都“7+7+X”警务合作效能论证和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的效能目标 |
3.1 首都“7+7+X”警务合作的具体实践和效能论证 |
3.1.1 固化组织体系,打通点对点直联通道 |
3.1.2 加强情况交流,布建覆盖全域信息网络 |
3.1.3 突出区域特点,完善警务合作机制 |
3.2 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的效能目标 |
3.2.1 高效 |
3.2.2 低耗 |
3.2.3 公平 |
3.2.4 安全 |
3.2.5 为民 |
第四章 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的现实挑战 |
4.1 首都“7+7+X”警务合作效能提升的难点分析 |
4.1.1 系统建设发展不平衡 |
4.1.2 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 |
4.1.3 预警机制不够完善 |
4.1.4 职能存在泛化风险 |
4.2 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4.2.1 机构职能不匹配 |
4.2.2 法律授权不清晰 |
4.2.3 合作保障不到位 |
第五章 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的实现途径 |
5.1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促实战 |
5.1.1 加强思想政治动员 |
5.1.2 严格组织生活制度 |
5.1.3 落实队伍分析摸排措施 |
5.1.4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
5.1.5 做好战时保障 |
5.2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组织领导体系 |
5.2.1 有人牵 |
5.2.2 有人抓 |
5.2.3 有人干 |
5.2.4 有法依 |
5.3 加快机制建设,着力提升警务实战化水平 |
5.3.1 联勤指挥机制 |
5.3.2 研判预警机制 |
5.3.3 情报信息流转机制 |
5.3.4 联合查控机制 |
5.3.5 治安防控机制 |
5.3.6 督导叮办机制 |
5.4 注入数据活力,提升科技信息化水平 |
5.4.1 加强信息共享交流 |
5.4.2 强化实战应用 |
5.5 完善配套的保障体系 |
5.5.1 建立警用人才数据库 |
5.5.2 提升警务人员素质 |
5.5.3 强化队伍管理 |
5.5.4 完善日常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资源型地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困境及出路研究 ——以L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 选题背景 |
2 研究意义 |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 研究思路 |
2 研究内容 |
研究方法与案例介绍 |
1 研究方法 |
2 案例介绍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介绍 |
1.1 政商关系的概念界定 |
1.1.1 政商关系的内涵 |
1.1.2 资源型地区政商关系特点 |
1.2 新型政商关系的概念解析 |
1.2.1 “亲”的含义 |
1.2.2 “清”的含义 |
1.2.3 “亲”“清”型政商关系的内涵 |
1.3 相关概念和研究理论基础 |
1.3.1 政企关系理论 |
1.3.2 政府干预理论 |
1.3.3 寻租理论 |
第二章 L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探索 |
2.1 L市政商关系的历史演变 |
2.1.1 十八大以前的“亲”而不“清” |
2.1.2 十八大后强力反腐初期的“清”而不“亲” |
2.1.3 优化营商环境后的既“亲”又“清” |
2.2 L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行动路径 |
2.2.1 强化政治自觉,推动构建亲清关系 |
2.2.2 规范权力权限,构建亲清交往机制 |
2.2.3 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亲清政商环境 |
2.2.4 加强思想教育,涵养亲清廉洁文化 |
2.2.5 加快法治建设,打造亲清法治环境 |
第三章 L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困境 |
3.1 市场化经济体系不健全,政商异化难以根除 |
3.2 法律体系不健全 |
3.2.1 矿产产权界定、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
3.2.2 惩治腐败等法律不健全 |
3.3 地方政府监管职能存在缺位、错位和越位 |
3.3.1 地方政府监管职能履行缺位 |
3.3.2 地方政府监管职能履行错位 |
3.3.3 地方政府监管职能履行越位 |
3.4 政府市场界限不清,政商沟通不畅 |
3.4.1 政府市场界限不清,政务诚信不够 |
3.4.2 沟通平台缺乏,政商交流不畅 |
3.5 政商主体思想转变不彻底,未形成正确利益观 |
3.5.1 政府官员官本位、当官也想发财的思想依旧存在 |
3.5.2 企业人员围猎官员诱导腐败 |
3.5.3 政商利益输送形式更加隐蔽多样 |
3.5.4 我国传统人情文化的负面影响 |
第四章 资源型地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出路 |
4.1 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4.1.1 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 |
4.1.2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主导作用 |
4.2 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制 |
4.2.1 进一步明晰政府权力清单 |
4.2.2 强化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 |
4.2.3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
4.2.4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 |
4.3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4.4 引导推进现代企业建设 |
4.4.1 完善公司治理体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4.4.2 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 |
4.5 建立政府与企业间沟通的规范化机制 |
4.5.1 建立政商沟通平台 |
4.5.2 企业打通与政府沟通渠道 |
4.5.3 发挥行业协会的沟通桥梁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7)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概述 |
第一节 我国环评制度概述 |
一、我国环评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
二、我国环评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制度框架 |
三、我国环评制度的困境与改革方向 |
第二节 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概述 |
一、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
二、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制度框架 |
三、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困境与改革方向 |
第二章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意义 |
第一节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法理基础 |
一、环评制度的法律性质 |
二、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性质 |
三、环境行政许可 |
四、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法理基础 |
第二节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现实意义 |
一、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必要性 |
二、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可行性 |
第三章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现存问题与关键 |
第一节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顶层设计层面的问题 |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衔接缺乏顶层设计 |
二、技术规范不一致,衔接缺乏技术基础 |
三、沟通不顺畅,衔接缺乏联动机制 |
第二节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具体实施层面的关键 |
一、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对象的衔接 |
二、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内容的衔接 |
三、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的冲突 |
四、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主导地位冲突 |
第四章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域外考察 |
第一节 美国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 |
一、美国环评制度 |
二、美国排污许可制度 |
三、美国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
四、美国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德国的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 |
一、德国环评制度 |
二、德国排污许可制度 |
三、德国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
四、德国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加强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建议与制度构建 |
第一节 完善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顶层设计层面的建议 |
一、加强立法供给,搭建高效合理的衔接平台 |
二、落实绿色理念,统一衔接的技术标准 |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联动沟通机制 |
第二节 实现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具体实施层面的关键 |
一、程序上的衔接 |
二、内容上的衔接 |
三、权责上的划分 |
第三节 构建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体系 |
一、衔接核心—以污染源全过程管理为线索,构建衔接体系框架 |
二、形成污染源全过程管理衔接体系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江苏南通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关于辅警管理的研究 |
1.2.2 关于积分制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辅警 |
2.1.2 巡特警辅警 |
2.1.3 积分制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需求层次理论 |
2.2.2 公平理论 |
2.2.3 绩效管理理论 |
3 南通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的现状分析 |
3.1 南通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实践背景 |
3.1.1 南通巡特警辅警队伍概况 |
3.1.2 巡特警辅警队伍所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
3.1.3 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的可行性 |
3.2 南通市巡特警辅警积分制管理前期实践所采取得措施 |
3.2.1 营造配套外部环境 |
3.2.2 积分管理制度体系 |
3.2.3 积分指标评价标准 |
3.2.4 积分结果统计运用 |
3.3 南通巡特警辅警积分制管理所取得的成效 |
3.3.1 辅警的工作评价更加客观 |
3.3.2 辅警的工作执行力提升 |
3.3.3 提高辅警个人综合素质 |
3.3.4 实现支队与辅警的共赢 |
3.4 南通巡特警辅警积分制管理现所存在问题 |
3.4.1 部分指标设置不完善 |
3.4.2 积分指标空转及工作唯积分论 |
3.4.3 积分程序繁琐 |
3.4.4 积分应用途径不广 |
3.5 南通巡特警辅警积分制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
3.5.1 指标信息收集反馈渠道不畅 |
3.5.2 参与人员认识不足 |
3.5.3 操作程序不够简洁智能 |
3.5.4. 缺乏积分资源链接 |
4 国内外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辅警队伍管理的概况 |
4.1.1 英国: 规范的制度建设 |
4.1.2 新加坡: 层级化管理晋升 |
4.1.3 加拿大: 强化训练区别对待 |
4.2 国内巡特警辅警队伍管理的概况 |
4.2.1 南京: 考核训练全流程监管 |
4.2.2 深圳: 提纯提质增加绩效奖励 |
4.2.3 苏州: 能进能出双轨制晋升 |
4.3 经验借鉴 |
4.3.1 强化巡特警辅警待遇保障 |
4.3.2 搭建智能化绩效考核平台 |
4.3.3 推行辅警的层级化管理 |
4.3.4 加强辅警职业技能培训 |
5 江苏南通巡特警进一步优化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的对策分析 |
5.1 完善积分指标体系 |
5.2 优化积分制管理推进机制 |
5.2.1 提升参与认识度 |
5.2.2 建立督查机制 |
5.3 加强积分智慧平台建设 |
5.3.1 智能评价分析及工作提示 |
5.3.2 智能平台的建设及使用 |
5.4 推进多元化结果运用方式 |
5.4.1 出台积分制结果应用方案 |
5.4.2 建设网上辅警积分兑换商城 |
5.4.3 拓展晋升空间 |
5.4.4 畅通流转渠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队伍积分制管理调查问卷 |
致谢 |
(9)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评 |
1.4 研究的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重难点 |
1.4.3 研究创新点 |
1.5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5.1 文献分析法 |
1.5.2 数量分析法 |
1.5.3 实证分析法 |
第2章 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森林 |
2.1.2 林火 |
2.1.3 森林火灾 |
2.1.4 林火行政管理 |
2.1.5 森林防火 |
2.2 相关理论 |
2.2.1 风险管理理论 |
2.2.2 公共安全管理理论 |
第3章 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体系现状及成效 |
3.1 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体系现状 |
3.1.1 领导机构 |
3.1.2 职能部门及职能职责 |
3.1.3 护林防控队伍 |
3.2 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成效 |
3.2.1 火源管控能力持续增强 |
3.2.2 火情监测能力不断提高 |
3.2.3 森林防火阻隔系统逐步完善 |
3.2.4 群众防火意识持续提升 |
第4章 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建设不到位 |
4.1.2 森林火险管控不到位 |
4.1.3 森林防火监测能力不足 |
4.1.4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
4.1.5 森林扑救体系建设落后 |
4.1.6 火源复杂、群众防火意识单薄 |
4.2 原因分析 |
4.2.1 森林防火重视程度不够 |
4.2.2 森林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 |
4.2.3 工作人员监管制度不完善 |
4.2.4 森林防火干部素质有待提高 |
4.2.5 森林防火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
4.2.6 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不够 |
第5章 提升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的对策思考 |
5.1 完善组织管理构架、落实防火责任 |
5.1.1 健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
5.1.2 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 |
5.1.3 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
5.2 提高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专业素质 |
5.2.1 加强行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
5.2.2 加强扑火人员技能培训 |
5.3 提升林火隐患消除力 |
5.3.1 严格落实火源管理 |
5.3.2 加强群防群控 |
5.3.3 落实计划烧除 |
5.3.4 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
5.4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
5.4.1 完善林火监测体系 |
5.4.2 加强森林防火阻隔工程建设 |
5.5 加强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 |
5.6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识 |
5.6.1 落实森林防火日常性宣传 |
5.6.2 加大重点时段集中性宣传 |
5.6.3 重视未成年人针对性宣传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新形势下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找到符合民族地区各地经济发展的具体方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 |
(一)注意重点推进 |
(二)从实际出发推进产业化 |
(三)政策上解决“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
(四)积极加强扶贫开发 |
二、大力增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民主法治意识,通过制度和工作方法创新保障人民权益的实现 |
(一)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开展民主法治宣传 |
(二)创新制度,保障群众的权益 |
(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保障群众的权益 |
三、大力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
(一)帮助少数民族学习和适用科技种田 |
(二)帮助少数民族由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 |
四、加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
(一)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
(二)努力为群众办具体的实事 |
五、加强党员、干部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
四、清理整顿检查站必须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论文参考文献)
- [1]体育旅游危机事件网络舆情诱发、演化与治理研究[D]. 陈玉萍.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2]祁连山国家公园综合行政执法研究[D]. 武刚. 兰州大学, 2021(12)
- [3]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D]. 王友武. 湘潭大学, 2020(12)
- [4]中国卫生防疫事业的现代化 ——以改革开放以来的京津冀地区为例[D]. 刘向东. 天津大学, 2020
- [5]重大活动安保中区域警务合作效能提升的研究 ——以首都“7+7+X”警务合作为例[D]. 张天骄. 山西大学, 2020(01)
- [6]资源型地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困境及出路研究 ——以L市为例[D]. 付超群. 山西大学, 2020(01)
- [7]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研究[D]. 孙田田. 武汉大学, 2020(04)
- [8]江苏南通巡特警辅警队伍积分制管理研究[D]. 杨加瑞.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9]巫溪县森林防火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袁纲淑. 西南大学,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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