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现象学评述

胡塞尔现象学评述

一、胡塞尔现象学述评(论文文献综述)

章启群[1](2022)在《唯识学与现象学的六个理论分野》文中认为唯识学与现象学的六个概念之间,即"识"与"意识""二空"与"悬置""二分"与"显现""自证分"与"意向性结构""现量"与"本质直观""真如"与"事物本身"等,其意涵有一定交接,但似是而非。第一,"识"具有判断、明辨的认识功能,还可以转成"八识",前五识是感觉功能,第六识是意识,第七识是自我意识,第八识阿赖耶识是宇宙万有的总摄,具有永恒性。阿赖耶识此义近似于西方哲学的logos和中国哲学的"道""无",无法翻译。可见"识"与现象学的"意识"差异之巨大。第二,唯识学主张"万法唯识""我、法二空"。"二空"说是形上学。现象学"悬置"说是方法论,即假设万物皆"空"。可见"悬置"和"二空"具有方法论与形上学的本质不同。第三,唯识学认为世界万物都是"识""变"而来,呈现为"见分"和"相分"。这不仅是一种意识活动,还包括情感、心理等因素,因此不仅是认识意义上的,还有本体论、存在论的意义。现象学的"显现"说,意在描述对象事物在意识的呈现过程中具有意义意向性特点。可见"二分"与"显现"之差异。第四,唯识学的自证分就是八识自体。自证分是体,"二分"是用,体用一如。这与魏晋玄学体用一如思想基本相同,于意义生成没有直接关系。现象学所谓"意向性结构"是意识的本质特征,表明意识活动都是指向性的。因此,唯识学自证分与现象学意向性结构两个概念基本不能对应。第五,唯识学"现量"是指认知活动中认知主体亲身在场、当下感知,与六识、三性、百法交接,绝不是纯粹意识,不具有普遍性。而从佛教角度说,"现量"在所得智下所观照的也不是物理现实世界。现象学"本质直观"是指认知主体经过"悬置"之后的纯粹意识,对于对象事物所进行的观照活动。在这个过程中要绝对排除对象的物理性存在,只关注事物普遍性的"本质",绝非个性化的认知结果。可见"现量"与"本质直观"之间很难找到相同点。第六,唯识学最高目标是证得"真如",方法是修行。现象学根本目标是解决认识中"意义"确定性问题,回到"事物本身",属于哲学认识论。以上六个概念展示的根本理论差异,凸显出唯识学与现象学之间不可逾越的理论鸿沟,还揭示出以日常经验为基础的公元7世纪佛教认知体系描述,与在现代科学背景下的20世纪认知体系描述的本质不同。

曹顺庆,张瑞瑶[2](2021)在《师承、学派及学术话语的生成——以古今中外学术传承为例》文中提出师承关系是学派形成的重要动力,进而为建构学术话语体系提供基础。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师生三人的师承关系建立起西方最伟大的学派,同一时期,孔子和他的弟子以及再传弟子创立了儒家学派。在当代,师生间的传承规律仍然被学术界的重要学派所证实,索绪尔及弟子共同开创了结构主义语言学派,胡塞尔、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师生传承形成了现象学、诠释学学派。

占炜[3](2021)在《胡塞尔现象学:一种大写理性的经验态度——对《基于现象学方法的服务设计定义探究》的质疑》文中研究表明代福平、辛向阳在《基于现象学方法的服务设计定义探究》中宣称利用现象学方法获得的"服务"新定义违反了定义的规则,应该被视为不准确的定义。该文认为利用"本质直观"的方法必然能够获取关于事物的正确性知识,这是将思维活动中由逻辑法则规范的正确性误解为是由逻辑法则引发的正确性,曲解了胡塞尔现象学和"本质直观"方法的基本意图。在本质直观思维进路的具体描述中:该文以多个对象为基础展开"直观",与以个体对象为出发点的本质直观原则不一致;分步骤、有选择的"悬置"操作,与对整个自然态度悬而不论、使其失去效用的现象学悬置操作相悖;从悬置前见到直观事物本质之间亦缺乏操作的充分性和系统性。此外,作为主张以第一人称视角进行描述的现象学,该文对桑普森(第三人称)思维进路的现象学描述显然是不合适的。作为"严格的科学"的胡塞尔现象学,在面向事实科学的问题中,体现出一种能够涵容非理性的经验的"大写理性"态度。

胡文静[4](2021)在《从“给予性”概念看马里翁对胡塞尔的继承与发展》文中研究说明马里翁"给予性现象学"的核心概念"给予性"是对胡塞尔"被给予性"概念的继承与发展。虽然,表面上看,马里翁的"给予性"意指溢出胡塞尔封闭同质的先验自我意识视域外的现象自身之给予,展现出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超越与批判姿态。但是,胡塞尔的"被给予性"也意指诸多现象性样式在意识中之被给予或显现,并与现象学还原的深化成正比关系。而马里翁的"越多还原,越多给予性",显然对此有所承继。

刘宏[5](2021)在《“我思”之再思——亨利生命现象学的开启》文中研究指明"我思"现在还有意义吗?为什么现象学家会如此重视笛卡尔的"我思"?因为"我思"追问我们存在的本质,进而追问存在的真相。笛卡尔以"我思——我是"的方式表述了"思想"和"存在"的关系。然而,何谓"我思"之本质?米歇尔·亨利重新诠释了笛卡尔"我思"内涵,他认为笛卡尔的"我思"在没有思维内容的给予下仍然可以用另一种方式给予自身明证性,"我思"的显现隐藏着一种纯粹感触作用于自身的层面,一种感触的内在显现方式。本文试图考察亨利解读"我思"的理论特色,探讨亨利现象学和胡塞尔、海德格尔现象学的差异性,表明一种以隐藏在"我思"中的更为根源的现象性为基础的现象学何以可能。

崔丽俐[6](2021)在《他者:还原?或,不可还原?——论列维纳斯对胡塞尔的出离》文中研究指明在1986年6月3日Centre Sèvres的圆桌讨论会上,利奥塔直言列维纳斯的整个理论研究都是建立在胡塞尔的《笛卡尔式沉思》中第五个沉思的失败之上,而列维纳斯对这一论断并未表态。我们不免会从这一偶然事件进行推断,列维纳斯对于利奥塔这一观点究竟是因为无法反驳而默认?抑或是不予认同而保持缄默?从某种意义上说,利奥塔的观点也是人们对列维纳斯的普遍印象,

张秋成[7](2021)在《意向性理论及其对现当代西方哲学“对话”与“融合”的价值》文中指出西方现当代各流派意向性理论可分为现象学和非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意向性概念可以分为广义的意向性和狭义的意向性。对意向性理论的来源、发展以及各流派意向性理论的背景、特点进行梳理和分析,对于现象学意向性理论的考察重点选取了胡塞尔的"意识意向性"、海德格尔的"此在意向性"、梅洛庞蒂的"身体意向性";对于非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重点选取了分析哲学、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的代表人物前期维特根斯坦、赛尔和查尔默斯等人的意向性理论。对现象学与非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最后探讨了意向性理论对现当代西方哲学诸流派"对话"和"融合"的价值和关节点作用。

吴希斌,谢刚[8](2021)在《现象学本质直观原则视角下的语言符号任意性逻辑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任意性是符号学的基本原则之一,表征了先验的符号能力。然而,任意性的真理并没有被充分地认识。索绪尔虽然指出了任意性的重要性,但并没有充分把握任意性的逻辑本质。无论是经验主义还是心理主义都把符号及其任意性看作经验性的心理实在。胡塞尔把"直观"称为现象学"一切原则之原则",进而明确提出"本质直观"的概念,指出它揭示了本质与认识之联系的起源,从而弥合了感性直观与先验认识的裂隙。在本质直观原则下,一切本质和真理都可以被切实地把握。毋庸置疑,作为特殊的哲学方法,本质直观可以从逻辑上充分论证任意性的真理本质。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任意性的哲学反思,本质直观的符号学价值将更加深刻地显现。

高译[9](2021)在《胡塞尔现象学与艺术家审美意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艺术审美意识是艺术家感性和理性的思维活动。胡塞尔现象学中对艺术家的审美意识有一定的研究分析。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决定因素就在于其对感性和理性思维的准确把握。艺术家的审美追求、审美选择、审美指向均来自其审美意识的潜在"意向性"和"功能性"指令,即现象学中的"内意识""内知觉"等因素的活动,它是艺术家审美判断中的重要"神经"。艺术家如何把控与运用好"意向性"与"功能性"作用将会直接关系到艺术家艺术创造的成败。艺术家通过对敏锐的审美意识的把控来指向其审美理想所需目标,达到艺术家审美创造的最终结果。

江海全[10](2021)在《论“现象学”概念的词源学考释遭遇的尴尬——兼论柏格森哲学的现象学意蕴及其对“现象学距离”的超越》文中指出前胡塞尔的哲学家以及经典现象学家对"现象学"的理解或界定隐蔽着一种深深的忧虑。胡塞尔的"直观中阐明的方法"不可避免地夹杂着一种"现象学的距离",与现象学所追求"现象自身显现自身"的最基本原则背道而驰。海德格尔关于"现象学"的词源学界定使现象学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局面,现象学"回到现象自身"的目标已经得不到保障。不能错误地认为胡塞尔"回到事物本身"就是现象学所追求目标的唯一表达,柏格森"回到事实本身",回到流动的经验实在,似乎更接近,或者更精确地描述了现象学所追求的目标。柏格森的"直觉"更多被赋予一种情感和生命体验之含义,被理解为一种直接的领悟和共感,可以克服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距离"。尽管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谈论柏格森的现象学,但柏格森在某些方面甚至比现象学家做的更好,他的哲学在某些方面可能更接近现象学的目标。

二、胡塞尔现象学述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胡塞尔现象学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1)唯识学与现象学的六个理论分野(论文提纲范文)

一、“识”与“意识”
二、 “二空”与“悬置”
三、 “二分”与“显现”
四、“自证分”与“意向性结构”
五、“现量”与“本质直观”
六、“真如”与“事物本身”
七、小 结

(2)师承、学派及学术话语的生成——以古今中外学术传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古希腊三杰的师承
二、以孔子为至圣先师的儒家学派
三、索绪尔与弟子共同开创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派
四、从现象学到诠释学
五、结语

(3)胡塞尔现象学:一种大写理性的经验态度——对《基于现象学方法的服务设计定义探究》的质疑(论文提纲范文)

一 “定义探究”的基本观点、论述思路
二 “定义探究”中定义项的内容分析
    (一)本质、定义及获得的方法
    (二)对服务的定义项不准确
    (三)对服务设计定义方法的初步分析
三 “定义探究”文中对胡塞尔现象学及相关概念理解和操作上的偏差
    (一)误解胡塞尔现象学及本质直观方法的基本意图
    (二)曲解本质直观的操作步骤
    (三)错设本质直观行为的描述主体
四 结 论

(4)从“给予性”概念看马里翁对胡塞尔的继承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一、胡塞尔现象学诞生之初的“被给予性”
二、现象学还原与“被给予性”的正比关系
三、马里翁对“给予性”之本源性的确定
四、马里翁纯粹还原对“给予性”之揭示
结语

(5)“我思”之再思——亨利生命现象学的开启(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思”引发的现象学思考
二、回到“我思”本身
三、“我思”开启的生命现象学
四、结语

(6)他者:还原?或,不可还原?——论列维纳斯对胡塞尔的出离(论文提纲范文)

一、胡塞尔的第五沉思:从还原后的自我到陌异的他我
二、列维纳斯的主张:从相对他者到不可还原的绝对他者
三、根本的分离:哲学精神是要走向同一还是走出同一?
结语

(7)意向性理论及其对现当代西方哲学“对话”与“融合”的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一、 意向性理论的缘起
二、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
    (一)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
    (二)海德格尔的意向性理论
    (三)梅洛庞蒂的意向性理论
    (四)现象学意向性理论对传统二元论的突破
三、非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
    (一)分析哲学的意向性理论
    (二)语言哲学的意向性理论
    (三)心灵哲学的意向性理论
    (四)非现象学意向性理论的共同点
四、该理论对现当代西方哲学“对话”与“融合”的价值
    (一)现象学与非现象学意向性理论在指向性方面的共性
    (二)现象学与非现象学意向性理论在研究视角上的差异
    (三)现象学与非现象学意向性理论在源发性与派生性方面的区别
    (四)意向性理论:现当代西方哲学“对话”与“融合”的关节点

(8)现象学本质直观原则视角下的语言符号任意性逻辑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传统任意性理论的贡献与局限
二、基于本质直观的任意性逻辑分析
三、本质直观视角下任意性原则的符号学价值
四、结语

(9)胡塞尔现象学与艺术家审美意识(论文提纲范文)

(10)论“现象学”概念的词源学考释遭遇的尴尬——兼论柏格森哲学的现象学意蕴及其对“现象学距离”的超越(论文提纲范文)

一、康德的“现象学”矛盾
二、黑格尔、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距离”
三、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的词源学悖论”
四、柏格森哲学的现象学意蕴及其对“现象学距离”的超越
    (一)柏格森的“回到事实本身”与现象学的“回到事物本身”
    (二)柏格森式的还原与现象学的还原
    (三)柏格森的“直觉”与现象学的“直观”
        第一,本能的直觉与反思的直观。
        第二,直觉/直观与意识的构造。
    (四)柏格森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追求:“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
五、结 论

四、胡塞尔现象学述评(论文参考文献)

  • [1]唯识学与现象学的六个理论分野[J]. 章启群.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01)
  • [2]师承、学派及学术话语的生成——以古今中外学术传承为例[J]. 曹顺庆,张瑞瑶.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6)
  • [3]胡塞尔现象学:一种大写理性的经验态度——对《基于现象学方法的服务设计定义探究》的质疑[J]. 占炜.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6)
  • [4]从“给予性”概念看马里翁对胡塞尔的继承与发展[J]. 胡文静. 法国哲学研究, 2021(00)
  • [5]“我思”之再思——亨利生命现象学的开启[J]. 刘宏. 现代外国哲学, 2021(02)
  • [6]他者:还原?或,不可还原?——论列维纳斯对胡塞尔的出离[J]. 崔丽俐. 法国哲学研究, 2021(00)
  • [7]意向性理论及其对现当代西方哲学“对话”与“融合”的价值[J]. 张秋成.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6)
  • [8]现象学本质直观原则视角下的语言符号任意性逻辑分析[J]. 吴希斌,谢刚.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
  • [9]胡塞尔现象学与艺术家审美意识[J]. 高译.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6)
  • [10]论“现象学”概念的词源学考释遭遇的尴尬——兼论柏格森哲学的现象学意蕴及其对“现象学距离”的超越[J]. 江海全. 学术界,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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