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几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徐淑云[1](2019)在《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卫兴华是中国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杰出代表、是我国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国内经济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卫兴华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60多年来,不断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进行发展和创新,提出了许多有创建的观点。卫兴华还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实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进行系统性研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卫兴华经济思想包含的许多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理论依据,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本文以卫兴华经济思想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提出的主要经济理论观点为研究对象,力求对卫兴华的主要经济思想进行较为全面的概括和总结。本文研究所涉及的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等。论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多角度阐释卫兴华的经济思想,在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概况和评析,并总结了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点,提出卫兴华经济思想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结论:第一,卫兴华教授是我国着名的经济学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重要奠基者,对推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进行研究、创新与发展,在经济理论和经济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和创新独到的政策建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第三,卫兴华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第四,卫兴华教授始终强调的“严谨的治学精神、求真的科学态度”和“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风”的研究学风,力守“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论证、严谨的学风”的“四严”治学格言,为后来的经济学工作者的培养产生重要影响。
彭巨水[2](2019)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所有制问题是一切反对现存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的基本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所有制问题在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一切社会形态演进、更替的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来看,所有制的演化不仅是多元的,而且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随着现实经济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的过程,就是所有制改革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并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方位,所有制改革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我国所有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基于新时代的战略方位和时代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我国所有制改革提出新部署、做出新动员,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代命题,从“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强调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从现实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采取了较为有力的举措,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还存在“混合就是私有化”“混合就是新的公私合营”等理论争议、“混合是否要国有股‘一股独大’”“混合到底是‘谁混谁’”等实际操作难题,影响了这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因此,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深入辨析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全面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所有制变革的历史脉络,从中找出我国混合所有制理论产生和发展的逻辑主线,进而通过回溯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实践,以此为基础,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下,从宏观、微观层面探讨如何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提出总体性思考和针对性举措,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理论、实践、对策三个方面深入研究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问题。首先,从一般理论层面入手,对建国以来混合所有制方面的研究文献作了综述,通过梳理相关研究发现,要探讨混合所有制理论必须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入手。基于这一思路,讨论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并将其与西方产权理论进行对比、分析异同,希望能够对混合所有制理论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接着,从实践层面出发,讨论了建国以来所有制理论发展和实践情况,总结了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规律和改革实践的经验教训,从理论和实践上得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就是混合所有制,这是一种经济发展规律,也是一种生产力发展趋势。由此,进一步深入探讨了混合所有制理论及混合所有制在我国实践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再次,从对策层面入手,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和探讨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坚持原则、构造环境、改革重点,然后从宏观层面转入微观层面,具体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民营经济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采取的对策和选择的路径。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研究讨论的逻辑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从整体上阐释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轨迹、演化趋势和内在规律,对从建国初期开始,一直到党的十九大,把“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在所有制变革方面探索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全面总结;二是研究分析的结构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在阐释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具体领域中,构建了一个涵盖“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分析视阈,在差异化问题导向下分析了不同所有制经济在混合所有制发展中所需的条件保障和应坚持的科学路径;三是研究结论的实践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搞混合所有制就是搞全盘私有化”和“搞混合所有制就是搞新的公私合营”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得出了混合所有制只是经济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经济发展的目的的结论,以此为前提,从不同层面讨论了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对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公有制与非公所有制的混合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重大课题。本文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借鉴西方产权理论的有益观点,结合我国国情和特殊发展阶段,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探索一种新的混合所有制发展路径,才能积极拓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坚持理论自信的必然要求。在实践中,要深刻认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整体性和复杂性,既要发挥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动性、引领性,也要发挥民营经济倒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参与性;既要注重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预期,也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
严青[3](2014)在《当前中国农户小额信贷几个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目前国内外关于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不少,但多是从供给的角度考虑问题,即通过提高利率等办法以覆盖成本的角度,而对如何降低交易成本以促进需求,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方面鲜有研究。农户小额信贷值得讨论的问题很多,本论文则重点探讨当前中国农户小额信贷的三个问题,一是农户小额信贷的贷款利率问题,包括农户可承受的最高贷款利率和小额信贷机构可承受的最低贷款利率两个方面,二是为防范小额信贷风险和降低交易成本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问题,三是中国农户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模式选择问题。通过这些研究,最终目的是一方面求得中国农户的脱贫致富,另一方面则是小额信贷机构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6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都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提高农民收入则是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户小额信贷从开始的各地试点到现在的全面推广,在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实践证明,小额信贷可以为“三农”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提高农民收入,特别是帮助低收入农民改善生活状况,有利于和谐小康社会的建设。但我们也注意到,中国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状况仍然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农户“贷款难”问题并没有根本改变,对于所存在的问题还需要我们去分析、研究和解决。从需求角度看,农户对金融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从满足需求的难易程度角度分析,贷款需求是首要的需求。就供给而言,尽管在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种小额信贷供给机构多元化和供给渠道多样化局面,但是,供给总量有限,信贷满足率较低,小额信贷服务仍然极不充分。小额信贷的供给与需求存在的问题影响到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因此对这些问题应该加以分析、研究和解决。具体地说:(1)在中国有大量的、潜在的有信贷需求的农户,但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即大量存在的或潜在的信贷需求不能成为有效需求。而影响农户信贷需求意愿的外生限制条件主要有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类型等。其中贷款利率作为价格信号对农户小额信贷活动的规模、形式与作用的影响,在过去的研究与舆论中,往往被低估了。此外,农户信贷需求对贷款类型亦高度敏感,现行以抵押、担保为主的贷款模式并不适合农户信贷。(2)小额信贷交易成本高,成为很多专家学者提出以高利率来维持小额信贷可持续观点的理由,但经过本文的实证研究认为,由于在现有的农村收入水平条件下盈亏平衡利率远远超出了农户的可承受能力,从而影响了小额信贷的发展,因此从根本上降低交易成本才是农村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3)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滞后制约了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建立标准化的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可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农户小额信贷交易成本(主要是经营成本和风险成本),使小额信贷在放贷机构和农户均可承受的利率之下实现可持续发展,达到小额信贷机构和农户“双赢”的根本目的。(4)从中国小额信贷发展模式说,中国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不能盲目照搬某个国家现成的成功经验,而是必须走自己的道路,设计适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现行阶段要求的小额信贷有效模式,即中国农户小额信贷总体发展模式的现实选择是准公益性制度主义,也就是在公益性制度主义的基础上,加上必要的政策扶持,是一种界于福利主义和商业性制度主义之间的、准市场化的小额信贷模式。(5)从中国小额信贷运行机制说,针对中国农户小额信贷目前存在的机构网点偏少、资金来源不足、贷款面窄、经营成本和风险高、保障和扶持不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应构建一种“多元化组织体系+多渠道资金来源+农户征信体系+利率适中的小额信贷+信贷保险+政策扶持+审慎监管”的中国农户小额信贷运行机制。全文共八章,结构安排和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导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研究思路和逻辑、主要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是理论综述和研究回顾。主要明确农户小额信贷的涵义,简介农户小额信贷相关理论依据,同时综述国内外关于小额信贷的研究现状。第三章是国外小额信贷实践及启示。主要回顾国外小额信贷发展史、发展模式及发展趋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给中国小额信贷更好发展以借鉴。国外小额信贷实践经验体现在以下几点:小额信贷应扩大到尽量多的中低收入群体,且一定要注重风险控制;小额信贷利率的确定既要考虑机构的财务可持续性,亦要考虑客户的可承受性;小额信贷的发展要循序渐进,且对小额信贷的监管必不可少;政府的金融政策和国家的金融改革对小额信贷的发展十分重要,必要的扶持不可少。第四章是中国农户小额信贷发展历程、现状及问题。主要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小额信贷发展历程,分析现状特点、存在问题及原因,评估其成效。得出以下基本观点:中国的农户小额信贷从开始引进到现在的全面试行推广,有了长足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发展的金融需求;农户小额信贷在资金来源、风险防范、利率、政策扶持和监管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发展,金融机构不能贷、不敢贷、不愿贷,农户无法贷现象仍很突出。第五章是中国农户信贷需求实证分析。本章立足农户视角,通过对广东省茂名市农户借贷情况的调查,对农户的经济行为和信贷需求特征进行分析,并使用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对农户信贷需求与来自放贷机构的外生限制条件的关系进行分析,分别运用问卷调查法和收支平衡法测算了农户信贷利率承受能力。实证结果表明:中国农户信贷需求旺盛,但有效需求不足,主要受贷款利率过高、抵押担保条件和期限过短的影响。第六章是中国农户小额信贷供给实证分析。本章立足小额信贷机构视角,利用对广东省茂名市农村信用社的调查统计数据,首先介绍农户小额信贷供给现状及与农户信贷需求的匹配情况,并分析农户小额信贷的财务收入和交易成本,进而运用盈亏平衡利率模型测算小额信贷机构可承受最低贷款利率,并通过对盈亏平衡利率与实际执行利率、农户心理承受利率进行比较,分析影响农户小额信贷利率的各种因素。实证结果表明: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供给与农户信贷需求存在不匹配;农户小额信贷在目前的现状下要达到可持续,需要的盈亏平衡利率极高,大大超出了农户的承受能力;造成利率偏高的核心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贷营运成本率和信贷风险成本率偏高问题。第七章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与农户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本章通过回顾国内外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研究和实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标准化的农户征信管理系统的观点和设计框架,并以广东省茂名市为例实证分析农户征信管理系统的作用。得出以下结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制约了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建立标准化的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可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农户小额信贷交易成本,使小额信贷在放贷机构和农户双方均可承受的利率之下实现可持续发展,达到小额信贷机构和农户“双赢”的根本目的。第八章是中国农户小额信贷有效模式选择。主要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户小额信贷模式的设想。主要观点包括:(1)在总体思路上提出建立一种能同时实现农户脱贫致富和小额信贷机构生存发展的可持续“双赢”目标的有效模式的观点。(2)在基本原则上提出“广覆盖、普受惠”、“有偿性、可持续”、“低成本、共发展”、“重激励、有保障”、“强监管、保稳健”等观点。(3)在发展模式上提出选择一种界于福利主义和商业性制度主义之间的、准市场化和准公益性的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模式。(4)在运行模式上提出“多元化组织体系+多渠道资金来源+农户征信体系+利率适中的小额信贷+信贷保险+政策扶持+审慎监管”。(5)在运行机制上分述了农户小额信贷市场准入及监管、贷款运作、市场保障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模式。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1)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利用本论文作者直接或参与调查的广东省茂名市农户和农村信用社的数据,较为系统地分析了农村小额信贷需求方可承受的最高利率和供给方可接受的最低贷款利率问题,得出现行中国农户小额信贷实际执行利率高于农户预期,而低于小额信贷机构预期,因而应该探寻农户小额信贷供需双方可接受的合理的均衡利率区间的结论,从而既不同意目前比较流行的农户可承受贷款高利率的观点,也不同意小额信贷机构能够在贷款低利率下实现可持续的观点。(2)将本论文作者参与创建的广东省茂名市标准化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引入农户小额信贷研究中,以求更有效解决农户小额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小额信贷的营运成本和风险成本,实现我国农户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该系统与现有信用信息系统的区别与优点在于:它是以“户”(农户)、而不是以“人”(个人)为单位,以统一的农户征信数据元为标准,采用批量导入与手工录入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对农户信用的自动评价。(3)根据中国“三农”和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现状,本论文首次提出了构建一种界于福利主义和商业性制度主义之间的、准公益性和准市场化相结合的中国农户小额信贷模式的观点,并细述了其运作机制,即多元化组织体系+多渠道资金来源+农户征信体系+利率适中的小额信贷+信贷保险+政策扶持+审慎监管。文章的不足之处可能有:要想全面地系统地把中国农村小额信贷问题搞清楚,需要大量的调研和广泛的资料收集,但由于受到客观现实条件的限制,无法获取我国全面系统的资料与相关数据,因而本文仅以广东省茂名市为例实证分析了传统农业地区农户小额信贷问题,样本有一定局限性,因而也就难以通过完全的量化分析来对农户小额信贷利率进行研究。
张嘉昕,孙舒悦[4](2020)在《改革开放40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述评》文中研究指明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支柱和引擎,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制、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一系列伟大变革。历经40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有企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相关理论研究不断涌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构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模式的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针对不同阶段的理论研究热点问题,分析了改革开放40年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研究成果。学术界分析具体历史时期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层次不断提高、研究方法与时俱进,对其代表性成果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有利于为推进后续的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有益启示。
谢锐勤[5](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认为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叶龙祥[6](2016)在《吴宣恭经济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吴宣恭的经济思想为研究对象,力求对吴宣恭主要经济思想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与概括。吴宣恭经济思想主要涉及所有制与产权理论、我国社会的产权关系、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所有制改革理论、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价值理论、分配理论、经济发展问题的一些重要理论、现阶段重大经济社会关系及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等方面。所有制与产权理论的研究与运用是吴宣恭经济思想的重中之重。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充分运用唯物辩证法、史论相结合、求实与创新相结合、调查与采访相结合和比较分析等方法,从不同角度、多个方面对吴宣恭的经济思想进行系统而全面的分析研究,提出对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启示价值的结论。对吴宣恭经济思想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启示价值:第一,吴宣恭经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研究吴宣恭经济思想有助于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学习、研究、发展和运用,进一步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解和把握;第二,吴宣恭经济思想根植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实际,研究吴宣恭经济思想有助于后学之辈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历程和实践运用,掌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脉络;第三,吴宣恭的严谨治学精神、高度责任感和崇高的品格是广大经济学人终身学习的榜样和前进的动力。
冯乐坤[7](2015)在《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自继受前苏联公有制中的国有财产理论以来,我国国有财产范围不仅极其广泛,又遍及全国各地,因国有财产统一由中央作为统一主体进行具体管理也不现实,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有财产一直存在着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权管理,中央与地方一直分享着国有财产的利益,各级地方对其直接支配的国有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享有所有权之实,但各级地方所直接支配财产仍然被视为国有,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就会不断发生,为此,在借鉴前苏联后期以及俄罗斯立法转而采纳对国有财产实行的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以及各主要国家所采纳地方所有理念的基础上,我国理应赋予各级地方对其直接管理支配的国有财产享有所有权。不过,我国地方所有是将部分国有财产主体从国家变更为地方,地方所有财产其实就是对国有财产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具体进行财产分权的结果,立法就应确定中央与各级地方之间对国有财产的具体划分标准,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也就最终得以确定。然而,受各国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各个地方均为地方所有权主体的影响,地方所有层级往往与地方层级具有对应性,地方所有权的形成其实就是以各国不同的行政区划制度为基础,既然我国目前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地方层级实行三级或者四级模式,我国地方所有层级理应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镇级等层级,因现实中的我国地方层级处于变动之中,地方所有财产必然会面临在各级之间进行具体分割,具体分割标准理应予以明确。当然,未来立法在对地方所有财产规定的过程中,不仅要适用各级地方所有权平等、利益衡量的理念,也要采纳“一般+分散”的立法模式,即宪法、民法进行一般性规定的同时,相关单行法也应对其加以规定,尤其要允许各地方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形而对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进行规定。
胡志民[8](2017)在《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是在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这种影响持续了几十年。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逐步走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藩篱,步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在这一过程中,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法制建设的加强,以苏联法学理论为蓝本构建起来的我国法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必须在更新观念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学界开始反思苏联法学理论给我们带来的影响,许多学者从负面的角度来看待这种影响,将清除、清算苏联法学理论及其影响视为构建新法学的前置性任务。三十多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经形成并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并逐渐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经开辟并日益宽阔,因此我们急需构建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我们在构建这一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时,固然需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实践,也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法学知识资源,合理吸收、借鉴苏联法学理论、西方法律学说中有益的理论观点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审视和深入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就显得尤为必要,也很有价值,因为它不仅能帮助我们弄清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具体表现和发展进程,而且能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的构建。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首先必须对苏联法学理论的内容和特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苏联法学理论是苏联学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法律观点和法律思想的系统阐述,也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社会主义法律、法制的本质和规律的理论表达。它主要包括法的一般原理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两大部分。法的一般原理着重阐述了法的本质和目的,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法的历史类型等问题;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着重论述了社会主义法产生的规律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目的,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以及社会主义法的运行等问题。从苏联法学理论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它具有马克思主义的属性,因为它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它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将法与国家结合起来加以研究;二是重点研究社会主义的法;三是作为建立部门法学的基础。但它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具体表现为在法的本质和功能上,过分强调法的阶级性,忽视法的社会性;在法与国家的关系上,过分强调国家对法的主导性,忽视法对国家的制约性;在法与政治的关系上,过分强调政策对法的决定作用,忽视法对政策的制约作用。上世纪50年代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中国后,对我国的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的建立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我国的理论法学来说,它就是以苏联法学理论为蓝本,在全面继受其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首先,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一般原理为我国学者所接受,并被植入我国的法理学之中。我国学者按照苏联法学理论的观点,阐述法的本质和目的,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法的历史类型等问题。其次,苏联法学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也被引入我国,构成我国法理学的重要内容。我国学者按照苏联学者的基本观点,论述社会主义法产生的规律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目的,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以及社会主义法的运行等问题。同时,苏联法学理论对于法学学科、法理学学科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辨证的研究方法的论述,也被引入我国法学理论之中,形成了我国学界对法学、法理学学科的基本认识。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学者们从质疑、批判法的阶级性这一基本观点入手,否定苏联法学理论的科学性,许多观点被抛弃或者被修改,他们在引进和借鉴西方国家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理论,从此苏联法学理论在我国理论法学中的影响日渐式微。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部门法学的深刻影响,我们可以从宪法学、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分析中加以认识。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首先对我国宪法学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宪法观、宪法制度理论和宪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宪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功能和历史类型的理论指导下,我国宪法学确立了宪法的本质观、工具观和历史类型观。从宪法制度理论来看,我国宪法学以所形成的宪法观为指导,按照宪法的社会主义原则和民主原则,构建起以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内容的国家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所有制、计划经济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为内容的经济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本质、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为内容的国家机构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特性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致性为内容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从宪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宪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自从上世纪80年代学苏联法学理论受到质疑和批判后,我国学者提出了一些新的宪法观,并创新宪法制度理论,从此苏联法学理论在我国宪法学中的影响开始衰落。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对我国刑法学影响很大,它主要表现在刑法观、刑法制度理论和刑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刑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功能的理论指导下,我国刑法学确立了刑法的本质观、工具观和机能观。从刑法制度理论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阶级本质的观点,一方面使我国刑法学确立了刑法阶级性的观点,由此形成了以社会危害性为核心的犯罪的实质概念,并构建起犯罪构成、类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等犯罪制度理论;另一方面使我国刑法学形成了刑罚阶级性的观点和刑罚目的的学说,并以此构建起刑罚体系、量刑、刑罚执行、时效等刑罚制度理论。从刑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刑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苏联法学理论被否定,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刑法学的影响逐渐减弱,刑法学的新观点、新理论不断推出。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对我国民法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民法观、民法制度理论和民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民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功能和法与经济关系的理论指导下,我国民法学确立了民法的本质观、公法观和工具观。从民法制度理论来看,我国民法学以苏联法学理论形成的民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所有制和计划原则,构建起以公民、法人为内容的民事主体制度理论,以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保护为内容的所有权制度理论,以债的原因、履行、担保和计划合同为内容的债的制度理论。从民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民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学者逐步摆脱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提出新的民法观、民法制度理论和民法研究方法,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学。揭示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及其变化过程固然重要,但我们不能停留于此,而是要在此基础上对这种影响进行深入思考,以此获得一些启示,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的构建。首先,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产生影响主要有两大原因,即直接原因和推动因素。一方面,新中国建立后,国民党六法全书被废除,我们急需构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但不具备完成此项任务的条件,而苏联经过30余年的探索已经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这使得这种理论的引入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另一方面,我国实行“一边倒”政策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成为苏联法学理论引入的重要推动力。其次,苏联法学理论影响我国法学有着两个重要途径:一是通过开展法学教育,学习和传播苏联法学,培养掌握苏联法学的人才,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二是通过批判和运动,清除旧法观点,清理、改造旧法人员,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清障碍。再次,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产生了两大影响。从积极方面说,它帮助我国建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培养了我国马克思主义的法学队伍;从消极方面说,知识资源和研究方法单一给我国法学的发展带来了困难。最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提供了四个方面的重要启示,即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刘后德[9](2020)在《1979年:中国历史学的再出发》文中研究说明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历史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它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也逐渐出现了一些偏差,在“文革”中更是遭遇严重挫折。新时期中国历史学的再定向再出发,是从否定“文革”开始的。它起自政治批判,成于学术反思。它针对“文革”,但绝不限于“文革”。这种专业层面的更深入阶段的拨乱反正在1979年表现得极为典型。在这一年,伴随着全社会思想解放的氛围,历史学呈现出与“文革”时期彻底决裂的姿态。将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一度成为当时整个中国史学界的主流追求。这一追求在中国历史学的理论探讨层面、古代史研究部分和近代史研究领域都有着鲜明的体现。而它在1979年表现得特别集中,并在1979年度走向高潮。那时的中国历史学存在一种明显倾向,即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研究模式,特别是“文革”时期畸形的研究状况,针锋相对地开展再认识、再纠正。这一趋向深刻影响了之后的史学研究面貌。人们首先就统摄整个研究局面的理论部分进行有针对性的纠偏匡谬。从理论根源和实践经验两方面重新理解和认识“阶级观点”,从而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一根本塑造当时史学面貌的指导思想,是1979年的中国历史学界所获得的最大理论共识。此时,笼统的阶级观点得到重新审视:一切以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理论作为史学研究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极端做法也得到纠正;历史的全部内容绝不仅仅只有阶级之间的冲突,也不是所有的阶级斗争都可以纳入“革命”的范畴;阶级斗争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根本动力或唯一动力的尊崇地位受到挑战,诸如生产力、生产斗争或矛盾斗争的合力等历史发展要素的重要性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强调;阶级考察之外的广阔历史空间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阶级批判之余的丰富历史遗产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学者们不再简单一律地套用阶级分析作为研究模具,而是积极倡导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来把握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以往用阶级观点打量一切,言必称“阶级”的不正常状况大为改观。还有,深入反思教条主义、公式主义的危害,也是1979年史学界所获得的重要理论成果。一切唯本本是从,照搬简易公式的惯常做法遭到批评。在理论阐释与史料求真的结合方面,脱离史实进行虚、假论述的做法受到抵制。它们逐渐被诸如“论从史出”或“史论结合”等主张所平衡。还有一些因固守个别论断、预设某种前提而未曾从根本打破僵局的问题研究也开始得到触动。以上变化归结到一点就是,面对任何问题,人们都转而尝试通过实事求是地具体分析得出自己的独立认识。此时,史学与政治的关系也开始在反省中得到重新定位。人们一致反对炮制“影射史学”以作政治工具的行为,并且通过重新诠释“古为今用”的内涵,以尝试进一步明确史学之于政治的价值功用及合理边界,尊重学术探索的独特规律,纠正违背学术自由的做法,从而扞卫历史学应有的生存空间和独立的价值尊严。1979年,中国古代史研究领域也出现了针对以往的认识局面进行剧烈调整的整体倾向。首当其冲的是,作为“五朵金花”之一的农民战争史所存在的研究偏向受到检讨。农民战争所蕴含之消极作用的集中凸显,成为1979年中国历史学在专题研究领域所经受的最大冲击。在这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上,“阶级观点”受到研究实践的重新检验。人们注意到,农民战争在社会生产和秩序稳定等方面存在不容回避的破坏作用。曾经化约为中国古代历史的真正内容或全部内容的农民战争,其价值地位因这种阻碍历史进步的消极因素存在而受到削弱。与此同时,农民本身难以抗拒愚昧落后的封建思想,在经由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分析中遭到集中剖析。进而,农民及其领袖不能摆脱具有负面作用的皇权主义、平均主义等思想,预示了农民战争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催生出又一个大同小异的封建政权。随着农民战争在变革封建制度方面的革命性作用遭到质疑,其价值作用至多不超出改朝换代的范围,甚至客观上有着维护和延续封建统治的认识开始出现。由于人们拒绝沿用简单张贴阶级标签的做法,以及随之而来的道德评判泛化倾向被遏制,中国古代历史中一些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代表性人物得到重新评价。作为封建帝王的秦始皇残暴专制等负面因素被集中展露;作为思想文化领域代表性人物的孔子,其礼制、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价值重新凸显;作为农民起义领袖的李自成,难以摆脱天命思想束缚,即使最后取胜也必然成为封建皇帝,而不可能具有无产阶级领袖那样的进步特征和成就,这样一种宿命般的历史结局在讨论中被强调。此外,在中国社会形态及发展阶段的划分问题上,由于人们对固定一种学说、服从一种认识的垄断局面多有不满,古史分期领域遂有诸说并起,从而颠覆了之前郭沫若等人所主张的战国封建说一家独尊之局面。由此,“魏晋封建说”、“西周封建说”、“秦统一封建说”等不同论见纷纷出现。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这一思潮,在1979年的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表现的最为充分。中国近代历史发展关键节点上的典型认知呈现出“过山车”般的翻转。比如,曾经作为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典型的义和团运动受到集中质疑。该运动被认定为具有盲目排外、愚昧迷信等特点,甚至存在受清廷利用而“奉旨造反”的过程和行为,其对内反封建的革命性质和对外的反帝作用及价值都出现较大争议。再者,针对以往卖国之定性,在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洋务运动作为近代工业化肇始的标志性作用开始得到积极肯定。在企业管理、规模化机器制造、引进利用外资技术等方面,洋务运动所带来的进步影响;抗击外部势力经济侵略和军事侵略,构筑自身近代化的经济和国防基础,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拉开大规模学习西方先进文明的序幕,形成开放、理性的进取精神,以及在整体上开启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化进程的重要意义,都得到有力阐释。对洋务运动的评价,从单纯依托目的初衷或阶级进行定性分析,开始向重视客观效果的考察方面倾斜。还有,对于被批软弱妥协且“阻挡人民革命”的戊戌变法运动,学者在现代性视野下重新将其定义为,一场由资产阶级发起的,旨在通过制度革新以挽救家国危亡的进步运动。其爱国主义价值,借鉴先进制度进行资本主义改革的宝贵尝试,以及改革过程中所推动实现的启蒙解放等,都开始得到更多学者的认同。该运动的改良主义定性开始动摇,资产阶级维新派对抗封建顽固派,以及推行资本主义制度,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进步作用越发得到肯定。1979年,是中国历史学进行再调整的关键年份,是“文革”时期史学向改革开放史学过渡的转捩点。它以反思姿态挺立于两种史学研究样式转换的紧要关头,通过一系列史学认识的再纠正实现了浴火重生。显而易见,研究样态的根本转变需要借助史实的订正,研究方法及理论指导的校准,但更仰赖于观念层面的透彻省悟。在追求学术独立和求实精神方面的启蒙重塑,是这一特殊年份留于后世的最醒目价值。与此同时,就学科本身而言,经过1979年前后学界在思想观念、理论方法、价值立场等方面的及时调整,历史学得以迅速转入新的发展阶段。1979年的中国历史学,为之后研究内容从较为单一的政治史向着结合社会史、文化史等领域延伸,以及研究范式和研究重心从革命史向现代化叙事转变,奠定了基础。同时,它还孕育了几种研究趋向。比如重建史实真相,考求真实;再次确认坚持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宏观研究,偏重线索规律的合理化梳理;或者吸收借鉴西方理论方法重建历史叙事等。它们都在反思以往研究弊端的基础上呈现出多元竞发的态势。细致的文献梳理,结合对“文革”前后及当时中国历史学研究取向的综合对比,以期最大限度地呈现当时史学研究领域深刻调整的思想史价值,以及为新时期史学研究健康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的学术史意义。选取1979年这一独特的年份作为研究对象,可以充分彰显其年代史学层面的蕴涵;史学界通过积极拨乱反正以响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号召,体现出中国历史学在参与历史中创造历史的传统致用色彩;以“颠倒”求“反正”,尽可能地释放出了解放思想的能量,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从一个极端倒向另一极端的危险。因此,反思学术研究的偏向,仅仅通过“翻烙饼”的方式进行显然是不够的。准确拿捏1979年中国历史学承上启下的衔接作用,充分衡估这一时期史学研究所具有的转折过渡意义,有着很高的研究价值。尤其是在清除畸形的“文革史学”那样的研究生态,为此后学术转型奠定基本格局方面,很有必要进行专门探讨。如果说1949年,崭新的中国历史学依靠政治得以确立,那么1979年,就是中国历史学在反求诸己的背景下实现学科化重生、专业化再造的又一次开始。从学术发展的长远角度看,它不啻于共和国史学的“第二次开国”。
李德强[10](2016)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文中认为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命题,其中的许多问题颇受社会关注,但系统性研究甚少。本文从国有企业党建的重要性谈起,提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论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问题,并回应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文分为6个部分:绪论提出国有企业党建关乎社会主义制度成败,同时论述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评判标准。国有企业承担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功能,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实现国有企业功能的必然要求。单纯注重国企经济功能的观点影响较大,对国企党建评判有着负面影响。本章还交代了研究涉及到的基本问题。第一章阐述如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直接决定着党委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既是《党章》的规定,也是企业领导体制变革和党建经验的总结。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文明成果,公司法人治理是其主要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公司法人治理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但公司法人治理与现代企业制度不是对等的概念。现行法人治理结构照搬西方模式,突出了经济效益标准,弱化了党委作用,背离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把党的领导、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与发挥公司法人治理的管理优势结合起来,使党组织和群众组织成为法人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章阐述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干部队伍的工人阶级属性。国企干部队伍是企业的实际管理者,现代企业制度带来干部队伍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复杂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加必要。目前干部队伍在思想政治水平、党风廉政建设、分配激励、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必须坚持党管干部,解决突出问题,保证干部队伍的阶级立场和政治方向,防止国企干部队伍的蜕化变质。第三章阐述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党在企业的执政基础。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传统和优势,是巩固党在国有企业执政基础的需要。社会思潮多样化、文化交融、信息化、职工队伍结构变化等给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问题。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引领和动员职工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在企业的执政目标。第四章阐述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保持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在国有企业的作用十分关键。目前党员队伍在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引领能力、组织活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当通过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引领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委班子的领导力,增强党员队伍活力。结论主要是在全文的基础上做出的概括和总结。加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根本在于用马克思主义统领国企党建,把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贯彻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几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 |
一、家庭背景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熏陶 |
二、抗日战争年代曲折求学经历 |
三、建国初期走进经济学殿堂 |
四、任教初期对经济学理论的探索 |
第二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发展 |
一、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坚持与发展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 |
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三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深化 |
一、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的理解 |
二、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 |
三、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内涵 |
第二章 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卫兴华对劳动及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及贡献 |
一、对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阐发 |
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化与发展 |
三、在争鸣中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 |
四、对马克思价值论和财富论的关系探索 |
五、对生产劳动论的理解 |
第二节 卫兴华对生产力理论及再生产理论的认识与探索 |
一、对生产力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二、对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认识 |
第三节 卫兴华对《资本论》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 |
一、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探究 |
二、对马克思货币理论的认识 |
三、对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的认识 |
四、对《资本论》当代价值的研究 |
第三章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一节 卫兴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 |
一、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的分析 |
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的把握 |
第二节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研究 |
一、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性 |
二、阐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
第三节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究 |
一、对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与实践成就的分析 |
二、阐明实行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 |
三、对公有制存在形式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辨析 |
四、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认识 |
五、主张应扭转公有制为主体向私有制为主体演变的趋势 |
第四章 卫兴华对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关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的研究 |
一、强调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基础作用 |
二、对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形成与实践的探索 |
三、对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探讨 |
四、对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认识 |
第二节 对贫富分化与共同富裕问题的探索 |
一、关于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
二、对贫富分化产生的原因考察 |
三、提出消除贫富分化,实现公平分配的对策 |
第三节 对分配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研究 |
一、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阐释 |
二、对公平和效率提法演变的考察 |
三、主张效率与公平并重和统一 |
四、对效率与公平问题不同意见的评析 |
第五章 卫兴华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研究 |
一、对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 |
二、阐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统一的理论依据 |
三、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与辨析 |
第二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过程的总结和评析 |
一、准确把握邓小平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的曲折历程 |
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和发展过程的探索 |
三、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曲折原由的探析 |
第三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
一、从资源配置视角阐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 |
三、对新时代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 |
第四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研究 |
一、阐释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内在关联 |
二、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 |
三、强调宪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根本框架 |
四、主张以法治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
第六章 卫兴华其他方面的经济思想 |
第一节 关于国有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
一、强调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是党的执政基础的观点 |
三、主张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
第二节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研究 |
一、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二、对贬公扬私、妖魔化国企、主张“国退民进”等观点的辩驳 |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要重点把握的问题 |
四、强调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管理的重要性 |
五、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 |
第三节 对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理解 |
一、从生产力和价值标准相统一的视角把握经济发展问题 |
二、强调创新驱动和体制转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
三、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全问题 |
第七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征 |
第一节 坚守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阵地 |
一、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现实经济问题 |
三、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四、从系统性和整体性方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二节 勇于对重大经济理论是非问题进行辨析 |
一、对错解、误解马克思经济思想的观点的批驳 |
二、对错解、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观点的辨析 |
三、对经济概念的混淆和误解进行澄清 |
第三节 紧密联系经济发展实践来探索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一、关注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课题 |
二、紧扣经济发展实践,把握时代脉搏 |
第四节 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研究 |
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 |
第八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现实意义 |
第一节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一、注重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与生产力的关系研究 |
二、提出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三、厘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
第二节 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与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
一、卫兴华提出的许多经济理论观点与中央决策精神相吻合 |
二、卫兴华对改革开放实践进行科学评价 |
第三节 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
一、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教材的编写是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关键 |
三、关注政治经济学学科研究的进展 |
四、对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支持 |
第四节 卫兴华治学精神对后来理论工作者的启示 |
一、严谨的治学方法和严格的治学态度 |
二、把教书和育人相结合,传递马克思主义信仰 |
三、心系祖国和人民,关注国家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评述 |
一、改革开放前所有制研究评述 |
二、改革开放后所有制研究评述 |
三、当前所有制改革研究评述 |
四、存在问题及深化方向 |
第三节 论文研究内容 |
一、论文内容 |
二、结构安排 |
第四节 论文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研究综述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的混合所有制思想综述 |
一、建国初期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三、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的混合所有制研究综述 |
一、混合所有制理论探索阶段的研究综述 |
二、混合所有制理论成长阶段的研究综述 |
三、混合所有制理论完善阶段的研究综述 |
四、混合所有制理论突破阶段的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简要评述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有关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二、列宁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三、斯大林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第二节 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 |
一、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理解 |
二、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 |
三、如何认识重建个人所有制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演进规律 |
一、所有制演进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统一规律 |
二、所有制演进的主体性和多元性相统一规律 |
三、所有制演进的稳定性和动态性相统一规律 |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对比研究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产权解析 |
一、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中的所有权概念 |
二、马克思注意区分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 |
三、产权是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应有之义 |
四、简要评述 |
第二节 西方产权理论的综述 |
一、西方产权理论的概念 |
二、西方产权的属性和功能 |
三、简要评述 |
第三节 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辨析 |
一、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联系 |
二、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区别 |
三、两种产权理论对比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与突破 |
第一节 我国单一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形成 |
一、建国初期的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 |
三、单一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僵化固化阶段 |
第二节 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三次突破 |
一、“单一到补充”: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一次突破 |
二、“补充到共同”: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二次突破 |
三、“共同到混合”: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三次突破 |
第三节 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经验与教训 |
一、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经验 |
二、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教训 |
第五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内涵、发展实践、基本经验及现实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内涵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理论的提出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产生的必然 |
三、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实践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回顾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逻辑 |
第三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基本经验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 |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各种所有制一律平等 |
四、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
第四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的现实问题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形式主义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意识形态争论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混合所有制失灵”现象 |
第六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完善的环境和把握的重点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
一、坚持“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形态 |
二、坚持发展生产力的混合所有制判断标准 |
三、坚持共同富裕的混合所有制价值取向 |
四、坚持互利共赢的混合所有制发展理念 |
五、坚持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发展方向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完善的环境 |
一、宏观制度层面 |
二、中观体制层面 |
三、微观机制层面 |
第三节 当前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把握的重点 |
一、宏观层面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二、微观层面国有企业异质股权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三、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七章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一节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意义重大 |
一、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
二、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
三、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
四、有利于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理论困境 |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现实难题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途径 |
一、深化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 |
二、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 |
三、因企施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四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环境构造 |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 |
二、平等保护各类产权 |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第八章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一节 农村所有制改革的简要回顾 |
一、改革开放前农村所有制变革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所有制改革历程 |
三、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目前现状 |
二、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实现方式 |
一、创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方式 |
二、把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方式 |
三、努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与发展模式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保障 |
一、加快理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关系 |
二、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体系 |
第九章 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
第一节 民营经济的基本内涵 |
一、民营经济的基本概念 |
二、从所有制角度看民营经济 |
三、民营经济存在发展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民营经济是混合所有制内在要素的逻辑分析 |
一、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 |
二、民营经济是提升国有经济效率的必然要求 |
三、民营经济融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分析 |
第三节 民营经济的发展回顾与现状分析 |
一、民营经济的发展回顾 |
二、民营经济的现状分析 |
第四节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 |
一、自上而下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
二、自下而上激发民营经济发展 |
三、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 |
结语与展望 |
一、研究预期达到目的 |
二、本文的政策建议 |
三、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本文图表附录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3)当前中国农户小额信贷几个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3 本文研究范围的界定 |
1.4 研究框架和主要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框架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来源 |
1.6 创新、不足与改进 |
1.6.1 可能的创新 |
1.6.2 不足之处 |
1.6.3 改进方法 |
2. 理论综述与研究回顾 |
2.1 农户小额信贷的定义 |
2.2 小额信贷相关理论依据 |
2.2.1 金融抑制论、农业信贷补贴理论与小额信贷 |
2.2.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与小额信贷 |
2.2.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与小额信贷 |
2.2.4 普惠金融体系理论与小额信贷 |
2.2.5 信贷配给理论与小额信贷 |
2.3 国内外小额信贷研究综述 |
2.3.1 关于小额信贷机构的研究 |
2.3.2 关于小额信贷运作机制的研究 |
2.3.3 关于小额信贷利率的研究 |
2.3.4 关于小额信贷作用的研究 |
2.3.5 关于小额信贷立法和监管的研究 |
2.3.6 关于小额信贷政策扶持的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2.4.1 研究的成果 |
2.4.2 研究的不足 |
3. 国外小额信贷实践及启示 |
3.1 小额信贷起源及发展 |
3.2 国外小额信贷模式介绍 |
3.2.1 发展模式 |
3.2.2 机构模式 |
3.2.3 贷款模式 |
3.2.4 利率模式 |
3.2.5 监管模式 |
3.2.6 扶持模式 |
3.3 国外小额信贷发展趋势 |
3.4 国外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
3.5 印度小额信贷危机及其启示 |
3.5.1 印度小额信贷模式 |
3.5.2 印度小额信贷危机经过 |
3.5.3 印度小额信贷危机原因分析 |
3.5.4 印度小额信贷危机经验教训 |
3.6 本章小结 |
4. 中国农户小额信贷发展历程、现状及问题 |
4.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 |
4.1.1 萌芽阶段(1981~1993年) |
4.1.2 试点初期阶段(1993~1996年) |
4.1.3 项目扩展阶段(1997~1999年) |
4.1.4 农村信用社全面介入阶段(1999~2005年) |
4.1.5 正规化、制度化发展阶段(2005年至今) |
4.2 中国农户小额信贷现状及特点 |
4.3 中国农户小额信贷的成效分析 |
4.4 中国小额信贷支农存在的问题 |
4.4.1 总体上存在的问题 |
4.4.2 各类小额信贷机构支农存在的问题 |
4.5 中国农户小额信贷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 中国农户信贷需求实证分析——以广东省茂名市为例 |
5.1 调查样本来源 |
5.2 农户经济行为特征 |
5.3 对农户的分类 |
5.4 农户信贷需求类型 |
5.5 农户信贷需求特征 |
5.5.1 总体需求特征 |
5.5.2 不同类型农户信贷需求特征 |
5.6 外生信贷限制条件对农户信贷需求的影响 |
5.6.1 外生信贷限制条件的理论分析 |
5.6.2 外生信贷限制条件的实证分析 |
5.7 中国农户信贷利率承受能力分析 |
5.7.1 问卷调查法 |
5.7.2 收支平衡法 |
5.7.3 结论 |
5.8 本章小结 |
6. 农户小额信贷供给实证分析——以广东省茂名市为例 |
6.1 调查样本来源 |
6.2 农户小额信贷供给现状 |
6.2.1 资金来源 |
6.2.2 信贷额度 |
6.2.3 贷款方式 |
6.2.4 贷款投向 |
6.2.5 贷款期限 |
6.2.6 贷款利率 |
6.2.7 办贷时间 |
6.3 农户小额信贷机构收支分析 |
6.3.1 农户小额信贷机构财务收入 |
6.3.2 农户小额信贷交易成本 |
6.4 农户小额信贷盈亏平衡利率测算 |
6.4.1 农户小额信贷盈亏平衡利率模型介绍 |
6.4.2 中国农户小额信贷盈亏平衡利率测算——以茂名市农信社为例 |
6.4.3 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贷利率心理底线测算 |
6.5 盈亏平衡利率r_0的实证比较分析 |
6.5.1 盈亏平衡利率r_0与其它利率的比较 |
6.5.2 农户小额信贷盈亏平衡利率(r_0)偏高的原因分析 |
6.6 利率市场化对农户小额信贷的影响实证分析 |
6.6.1 政策执行情况 |
6.6.2 贷款变化情况 |
6.6.3 结论 |
6.7 本章小结 |
7. 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与农户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以广东省茂名市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为例 |
7.1 农村征信体系研究文献综述 |
7.1.1 国外农村征信体系研究概述 |
7.1.2 国内农村征信体系研究概述 |
7.1.3 对国内外农村征信体系研究的评述 |
7.2 中国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现状 |
7.3 中国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7.4 标准化的农户征信管理系统构建 |
7.4.1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设计理念 |
7.4.2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框架 |
7.4.3 农户信用信息指标体系 |
7.4.4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 |
7.4.5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应用 |
7.4.6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的主要特点 |
7.4.7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的作用理论分析 |
7.5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应用的实证分析 |
7.5.1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应用前的农户小额信贷实践——信用村镇建设 |
7.5.2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应用情况 |
7.5.3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应用效果分析:贷款交易成本视角 |
7.6 农户征信管理系统在广东省其它地区应用情况介绍 |
7.6.1 郁南模式 |
7.6.2 梅州模式 |
7.7 本章小结 |
8. 中国农户小额信贷有效模式选择 |
8.1 总体思路 |
8.1.1 指导思想 |
8.1.2 基本原则 |
8.2 发展模式 |
8.2.1 总体模式 |
8.2.2 运行机制 |
8.3 组织机构模式 |
8.3.1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主力军 |
8.3.2 商业银行:大银行可做小业务 |
8.3.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兼顾发展速度与规范稳健 |
8.3.4 NGO:逐步过渡到准公益性制度主义 |
8.3.5 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金融机构与农户的双向综合服务平台 |
8.3.6 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规范化发展 |
8.4 资金来源模式 |
8.4.1 农村信用社 |
8.4.2 商业银行 |
8.4.3 村镇银行 |
8.4.4 小额贷款公司 |
8.4.5 农村资金互助社 |
8.4.6 NGO |
8.4.7 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 |
8.4.8 民间资本 |
8.5 农户征信模式:全面推广应用农户征信管理系统 |
8.5.1 构建农户征信相关法规体系 |
8.5.2 构建农户征信管理组织保障机制 |
8.5.3 构建农户信用信息跨部门采集和共享机制 |
8.5.4 构建对农户征信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应用机制 |
8.5.5 构建长效宣传培训机制 |
8.5.6 构建监督检查考核机制 |
8.6 农户贷款模式 |
8.6.1 运作机制 |
8.6.2 贷款条件 |
8.6.3 贷款种类 |
8.6.4 贷款额度 |
8.6.5 贷款用途 |
8.6.6 贷款期限 |
8.6.7 贷款利率 |
8.7 信贷保险模式 |
8.7.1 政府主导模式 |
8.7.2 市场主导模式 |
8.8 扶持模式 |
8.8.1 法律法规保障 |
8.8.2 财政政策支持 |
8.8.3 货币政策引导 |
8.8.4 金融生态建设 |
8.9 监管模式 |
8.9.1 监管原则 |
8.9.2 监管重点 |
8.10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4)改革开放40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构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模式的探索(1978—1992年) |
(一)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1978—1984年) |
(二)基于“两权分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85—1992年) |
1.关于承包制 |
2.关于股份制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1993—2012年) |
(一)市场经济与国有企业的相容性 |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1.关于建立股份公司 |
2.关于公司法人治理 |
3.关于明晰产权 |
(三)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和调整 |
1.国有企业应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
2.关于“抓大放小” |
(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
三、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2013—2019年) |
(一)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 |
1.重申“两个毫不动摇” |
2.坚持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 |
3.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三)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 |
1.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
2.从“管企业”到“管资本”,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
四、总结 |
(一)研究成果的分阶段总结 |
1.探索企业自主经营模式 |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改革 |
3.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
4.成绩与不足 |
(二)研究方法总结 |
1.实证分析法 |
2.对比分析法 |
3.交叉学科研究法 |
(三)关于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
(5)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吴宣恭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及有待研究之处 |
第一章 吴宣恭经济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基本线索 |
第一节 吴宣恭学术生涯概况 |
第二节 吴宣恭经济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
一、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 |
二、在与多种经济思想观点碰撞中形成 |
三、在所有制改革实践中发展 |
第三节 吴宣恭经济思想的形成发展阶段 |
一、求学时期的孕育阶段 |
二、任教时期的探索阶段 |
三、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时期的形成阶段 |
四、新世纪以来在反思中发展阶段 |
第二章 所有制与产权基本理论的研究 |
第一节 所有制基本理论的研究 |
一、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制与生产关系的内涵 |
二、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
三、所有制变革的规律 |
第二节 产权关系基本理论的研究 |
一、研究产权关系方法的探索 |
二、产权的定义 |
三、产权的性质 |
四、产权主体的权能、利益和责任的关系 |
第三节 产权体系的内部结构研究 |
一、产权关系的“四权” |
二、产权统一和分离 |
三、所有权与产权关系 |
四、归属权在产权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
五、产权主体的确认 |
第四节 产权与产权制度关系的研究 |
一、产权的细分与组合 |
二、产权制度的内涵 |
三、产权制度与所有制的关系 |
第三章 对我国社会的产权关系的研究 |
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产权关系的研究 |
一、全民所有制的产权关系 |
二、对全民所有制产权关系争议见解的驳斥 |
三、现实影响 |
第二节 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研究 |
一、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 |
二、运用辩证思维科学地看待股份制改革的利弊 |
三、坚持对片面夸大股份制作用进行有针对性地辩析 |
第三节 法人财产权的研究 |
一、法人财产权的内涵 |
二、在质疑中论证公司财产权内涵与实质 |
三、现实影响 |
第四节 中小企业产权关系的研究 |
一、运用辩证思维辨析家庭式企业产权结构的利弊 |
二、用质疑眼光追根溯源私营企业发展困境的原因 |
三、对中小企业产权制度调整提出科学设想 |
第四章 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评析西方现代产权理论 |
第一节 全面比较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西方新制度学派的产权理论 |
一、经济界对两种产权理论的研究情况 |
二、从总体上比较研究了两种产权理论 |
三、社会各界的理论影响和反应 |
第二节 西方现代产权经济学基本理论的评析 |
一、对“交易费用”理论的评析 |
二、对“科斯定理”理论的评析 |
三、现实影响 |
第三节 对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评析 |
一、多角度地批评“企业契约论” |
二、对以“利益相关者论”为根据的企业产权理论的评析 |
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企业产权理论的研究 |
一、马克思主义企业产权理论 |
二、企业内部关系与法人治理结构 |
三、搞好企业治理结构 |
第五章 产权与所有制理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运用 |
第一节 产权分离理论在国有经济改革中的运用 |
一、国家所有制的实质 |
二、国家所有制产权分离理论 |
三、国家所有制改革形式 |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所有制结构的发展趋势 |
第二节 财产和劳动产品的归属关系研究 |
一、国有企业劳动产品的归属关系 |
二、国有企业股份改制中国有资产的维护 |
第三节 国有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
一、国有经济产权改革的必要性 |
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 |
三、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问题 |
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 |
五、现实影响 |
第四节 所有制实现形式问题的研究 |
一、理论界关于所有制实现形式内涵的学术探讨 |
二、多种所有制实现形式出现的原因与作用 |
三、中肯地提出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注意事项 |
四、现实影响 |
第五节 国有产权制度改革需注意的几个方面 |
一、改革的方向和坚持的基本原则 |
二、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 |
三、对私有化理论的批判 |
四、现实影响 |
第六章 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研究 |
第一节 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
二、理论意义 |
第二节 市场经济形成与改革的“市场导向”问题研究 |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市场经济的形成 |
二、改革的“市场导向”研究 |
三、理论意义 |
第三节 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有优势 |
一、准确论述所有制与计划、市场在社会经济制度中的地位 |
二、探寻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有优势的根本途径 |
第七章 马克思价值理论的坚持与发展 |
第一节 劳动价值论研究 |
一、价值量的决定因素 |
二、准确分清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 |
三、物化劳动与价值、剩余价值的关系 |
四、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价值原理的认识 |
第二节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关系的研究 |
一、价值形成与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作用 |
二、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价值决定中的作用 |
三、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在价值实现中的作用及意义 |
第三节 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关系的研究 |
一、论证价值量的影响因素 |
二、劳动生产率对价值量的影响 |
三、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价值决定与价值实现 |
第八章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坚持与发展 |
第一节 所有权对分配关系的作用 |
一、劳动与产权关系 |
二、劳动与价值关系 |
三、产权、价值与分配关系 |
第二节 对西方经济学分配理论的批判 |
一、对西方“边际生产力理论”的批判 |
二、对西方“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的批判 |
三、正确理解“按要素贡献分配” |
第三节 对我国现阶段分配关系的研究 |
一、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二、我国分配不公的主要矛盾和根源 |
三、我国当前经济问题与分配不公的关系 |
四、解决分配不公的基本途径 |
第九章 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关于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 |
一、立足现实,探讨如何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 |
二、立足现实,探讨促进地区经济迅速发展问题 |
三、关于发展企业集群和总部经济的有关问题分析 |
第二节 关于世界经济危机根源的研究 |
一、中外经济学家进行的各种推断 |
二、运用马克思危机理论把脉危机的病根,得出马克思主义结论 |
三、从我国当前实际出发,为化解危机提供了科学的药方 |
第三节 关于股票市场的研究 |
一、研究背景 |
二、准确把握中国股票市场的特点和问题及产生原因,为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提出合理的目标模式 |
三、为中国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提出了有效的实施办法 |
第四节 关于住宅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 |
一、较早地倡议将住房建设列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
二、对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出精辟的见解和有益的建议 |
三、考察了城市化发展道路,准确把握了加速城镇化进程的前提和关键 |
第五节 文化知识经济的研究 |
一、把握知识经济发展趋势及其特点,主动迎接知识经济的机遇和挑战 |
二、深谙文化的重要性,呼吁协调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
第十章 对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关系的研究 |
第一节 所有制与阶级关系和阶级分析 |
一、学界内的不同观点 |
二、吴宣恭对马克思阶级分析理论的认识 |
第二节 对当前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 |
一、社会主要矛盾的界内争鸣 |
二、从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中,科学地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 |
三、为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提供理论分析 |
第三节 提出我国所有制的二元结构,研究经济规律的二元化 |
一、创造性地提出新“二元”规律体系 |
二、从所有制关系阐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特有经济规律及其影响 |
三、倡言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
第十一章 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研究 |
第一节 关于政治经济学教材的编写 |
一、紧密结合中国具体实际,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
二、抓住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系统、完整地构建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
第二节 政治经济学对象的研究 |
一、质疑政治经济学以生产方式为研究对象的观点,准确解读了生产方式的内涵 |
二、质疑生产方式“中介说”的观点,准确把握生产关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 |
三、强调政治经济学以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重要性,有利于用科学的理论指导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 |
第三节 从生产关系整体的角度分析“重建个人所有制”的争论 |
一、运用经济理论和“否定之否定”原理,强调恩格斯的解释符合逻辑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
二、辩析争论中的错误观点,准确分析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主体及其基本特征 |
三、肯定争论中的有益观点,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 |
四、批判私有化主张,揭穿有人利用争论浑水摸鱼、贩卖私货的真实面目 |
第四节 关于政治经济学结构和理论体系的研究 |
一、学界内对经济学主线的不同观点 |
二、联系我国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强调我国经济学主线是随着由所有制改革主导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展开的 |
第五节 强调所有制理论在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 |
一、坚持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强调所有制理论在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 |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呼吁重视所有制理论的研究和应用 |
第六节 对经济学错误范畴的批判 |
一、学术界对“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 |
二、科学地认识资本与劳动力的关系 |
三、科学地认识劳动与劳动力区别及剩余价值的产生过程 |
四、揭露西方“人力资本”概念的谬误,维护经济学范畴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
第十二章 吴宣恭经济思想的贡献与价值 |
第一节 吴宣恭经济思想特点 |
一、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 |
二、坚持理论探索与实践指导的统一 |
三、坚持革命批判与理论创新的统一 |
四、鲜明的阶级立场与严谨的治学精神的统一 |
第二节 吴宣恭经济思想的学术贡献 |
一、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积极探索者 |
二、国有企业改革“两权分离”路径的倡导者和研究者 |
三、中国MBA的首创者 |
四、教书育人的巨匠 |
第三节 吴宣恭经济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一、对巩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指导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
二、对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启示 |
三、对吴宣恭严谨治学精神和高尚品格的弘扬与传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主要概念说明 |
二、选题缘起 |
三、研究现状 |
四、选题价值 |
五、基本内容 |
六、观点创新 |
第一章 我国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与检讨 |
第一节 我国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 |
一、前苏联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及修正 |
二、我国建国前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与评析 |
第二节 我国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一、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之流变 |
二、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之检讨 |
第三节 我国非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一、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权的梳理与检讨 |
二、资源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第四节 国有财产主体理论的评析与选择—以我国国有企业财产主体理论为样本 |
第二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法理证成 |
第一节 地方分权与地方利益保护 |
一、地方利益的多样化和独立性 |
二、地方分权、地方自治与地方利益 |
三、我国地方自治与地方利益之关系 |
第二节 地方责任的独立性 |
一、地方支出责任与地方责任的关系辨析 |
二、地方财政自主权与地方责任 |
三、地方债务的独立性 |
四、余论 |
第三节 原住民的利益保护与地方所有 |
一、原住民利益保护的法理基础 |
二、我国台湾地区原住民利益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
三、我国原住民利益保护之反思 |
四、我国原住民利益保护的立法路径分析—以矿产资源所有权为视角 |
五、结论 |
第三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层级分析 |
第一节 行政区划与地方所有的关系 |
一、域外主要国家行政区划层级之梳理 |
二、域外主要国家地方所有层级之梳理 |
三、行政区划与地方所有的关联性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所有层级的构建路径 |
一、省级地方的设置与省级地方所有的变动 |
二、地级地方的存废与地级地方所有财产的分割 |
三、乡镇级地方层级的存废与乡镇级地方所有的变动 |
第四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类型分析 |
第一节 地方所有的企业性财产 |
一、地方所有企业属性之界定 |
二、地方所有的企业性财产变动与地方利益的保护 |
三、各级地方划分企业性国有财产的规则 |
四、地方所有企业性财产的理论与实践—以银行股份制改革为中心 |
第二节 地方所有的财政收入 |
一、财政收入分权与地方所有 |
二、地方所有财政收入划分之基础 |
三、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重新分权—以设立地方税种为中心 |
四、各级地方之间的非税收入分权 |
第三节 地方所有的资源性财产 |
一、地方所有土地 |
二、地方所有矿产资源 |
三、地方所有水资源 |
四、地方所有森林资源 |
第四节 地方所有的行政事业性财产 |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范围之界定 |
二、行政事业性财产与土地、财政收入的关联性 |
三、各地方所有行政事业性财产之划分 |
四、地方所有行政事业性财产的理论与实践—以教育性财产为中心 |
第五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路径 |
第一节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理念 |
一、各级地方所有权的平等性 |
二、地方利益的衡量性 |
第二节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模式 |
一、国有财产的立法模式:梳理与评析 |
二、地方所有财产立法模式之梳理 |
三、我国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设计 |
主要参考文献 |
一、文章 |
二、着作 |
三、博士论文 |
四、外文文献 |
(8)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界定 |
(二)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与新中国法学的构建和发展 |
(三)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价值 |
二、研究综述 |
(一)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及其评价的研究 |
(二)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研究 |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阐释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法的一般原理 |
(二)社会主义的法与法制原理 |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评价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属性 |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特点 |
(三)苏联法学理论的根本缺陷 |
第二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理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内容的构建 |
(一)法的一般原理的构建 |
(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的构建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性质 |
(二)关于法学、法理学的任务 |
(三)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方法 |
第三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宪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观的确立 |
(一)宪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宪法类型观的确立 |
(三)宪法工具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国家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经济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国家机构制度理论的构建 |
(四)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宪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宪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宪法学的方法 |
第四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刑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观的确立 |
(一)刑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刑法工具观的确立 |
(三)刑法机能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犯罪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刑罚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刑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刑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刑法学的方法 |
第五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民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观的确立 |
(一)民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民法公法观的确立 |
(三)民法工具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民事主体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所有权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债的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民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民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民法学的方法 |
第六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影响的反思 |
一、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缘由 |
(一)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直接原因 |
(二)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推动因素 |
二、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途径 |
(一)通过学习和传播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 |
(二)通过批判和运动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除障碍 |
三、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评价 |
(一)评价的态度、标准和方法 |
(二)评价的基本结论 |
四、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启示 |
(一)应当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 |
(二)应当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 |
(三)应当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 |
(四)应当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1979年:中国历史学的再出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历史学基本理论的拨乱反正 |
第一节 以历史主义取代“以阶级斗争为纲” |
一、反思一切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史 |
二、破除“暴力革命”崇拜 |
三、用历史的观点重新看待阶级和阶级斗争 |
第二节 以实事求是替代教条主义 |
一、从“唯上唯书”到“唯真求实” |
二、跳出公式套用的怪圈 |
三、走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第三节 重审历史学与政治的关系 |
一、批判“影射史学”,放弃“古为今用” |
二、打破史学研究的“禁区” |
三、史学与政治关系的再认识 |
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古代史研究的反思与重建 |
第一节 对既有农民战争史模式的挑战 |
一、检讨农民战争阻碍历史发展的一面 |
二、农民阶级思想落后性剖析 |
三、农民战争是封建制度的掘墓人还是修理工? |
第二节 历史人物再评价 |
一、重评秦始皇 |
二、为孔子正名 |
三、李自成再评价 |
第三节 打破古史分期讨论定于一尊的局面 |
一、魏晋封建说“卷土重来” |
二、西周封建说“重新开张” |
三、其他诸说“群雄并起” |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近代史叙事的突破与转型 |
第一节 现代化视野下义和团运动的再评价 |
一、凸显迷信落后特征 |
二、强调盲目排外问题 |
三、质疑义和团运动反封建性质 |
第二节 改革开放背景下洋务运动历史地位的再衡估 |
一、肯定洋务企业奠定中国民族资本的基础 |
二、积极评价洋务运动对列强侵略的抵制 |
三、认识洋务运动开启近代化历程的贡献 |
第三节 古今之变视角下戊戌变法历史意义的刷新 |
一、正视戊戌变法的救亡活动 |
二、全面认识戊戌变法时期的制度革新 |
三、注意发掘戊戌变法的启蒙价值 |
小结 |
结语: 新时期史学的反思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关乎社会主义制度的成败 |
第一节 国有企业的重要性及其功能 |
一、国有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经济基础 |
二、国有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责任 |
三、国有企业承担着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责任 |
四、对我国国有企业职能的再认识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目的任务、重要性和评价标准 |
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目的和任务 |
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
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评价标准分析 |
第三节 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变革及党建工作的成果、经验 |
一、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变革历程 |
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取得的成果、经验 |
第四节 本题的研究现状及研究意义、研究方法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
第一章 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能定位 |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及其依据 |
二、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 |
第二节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优越性 |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本质 |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优越性 |
第三节 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的建设的关系 |
一、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需要党的建设 |
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对国有企业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制约 |
第四节 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面临的挑战 |
一、国有企业党委难以实现有效决策 |
二、职工的民主管理权难以实现 |
三、经济效益标准掩盖党建工作缺失 |
第五节 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保证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
一、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不是固定模式 |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的矛盾与缺陷 |
三、目前关于创新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主要观点和做法 |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司治理的设想 |
第二章 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干部队伍的工人阶级属性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二、干部队伍要求的多样化 |
第二节 当前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 |
一、存在思想政治水平不高、党性不强的问题 |
二、存在作风不正、贪污腐化的问题 |
三、存在分配失当、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
四、存在素质不高、能力不足的问题 |
五、存在管理方法不科学、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
第三节 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工人阶级本色 |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
二、加强党性党风建设 |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
四、加强激励机制建设 |
五、完善干部工作机制 |
第三章 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党在国有企业的执政基础 |
第一节 思想政治工作是巩固党在企业执政基础的需要 |
一、国有企业的职工群众是党在企业的执政基础 |
二、思想政治工作是巩固党在企业执政基础的需要 |
第二节 当前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一、转型期的社会思潮多元化影响国有企业职工队伍思想稳定 |
二、全球文化碰撞给中国文化安全带来挑战,影响国有企业文化建设 |
三、信息传播的网络化给意识形态教育带来冲击 |
四、思想教育的内容、对象、方法和体系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加强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道德 |
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活力 |
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工群众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
五、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手段和理念 |
第四章 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作用 |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
二、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应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三、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执政能力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
一、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存在一定的问题 |
二、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存在一定的问题 |
三、班子建设、组织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 |
第三节 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 |
一、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引领型党组织,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和领导力 |
二、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
三、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规范组织运行 |
四、创新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内容 |
结论 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统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
一、坚持党在国有企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 |
二、坚持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不动摇 |
三、坚持干部队伍的工人阶级属性不动摇 |
四、不断巩固党在国有企业的执政基础 |
五、不断加强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学术成果 |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几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D]. 徐淑云.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D]. 彭巨水.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3]当前中国农户小额信贷几个问题研究[D]. 严青. 西南财经大学, 2014(12)
- [4]改革开放40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述评[J]. 张嘉昕,孙舒悦. 改革与战略, 2020(01)
- [5]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吴宣恭经济思想研究[D]. 叶龙祥. 福建师范大学, 2016(06)
- [7]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D]. 冯乐坤.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8]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D]. 胡志民.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5)
- [9]1979年:中国历史学的再出发[D]. 刘后德. 山东大学, 2020(10)
- [10]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D]. 李德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