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段传龙[1](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周琳[2](2014)在《中国旅游业的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指出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是以制度经济学为视角,从马克思主义的学术传统出发、从中国旅游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从旅游经济学的理论建构出发,侧重研究中国提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目标以来,尤其是当前中国旅游业的制度创新问题,为寻求中国旅游业全面发展的制度支撑和科学道路提供基础性支持。在对研究文献和基本理论进行梳理和评估的基础上,对中国旅游业面临的制度创新问题进行现状与问题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结构与过程分析,从多维度、多向度全面而深入地对中国旅游业制度创新问题进行分析,最后系统地、有针对性地思考战略应对举措。本论文共包括八部分内容:第一章导论;第二章中国旅游业制度创新的相关基本理论梳理;第三章现状与问题分析;第四章实证分析;第五章世界旅游强国旅游制度的比较分析;第六章制度创新的结构与过程分析;第七章制度创新的对策分析;结论。这八部分之间的基本逻辑关系是:以文献梳理和基本理论梳理为基础,进行现状与问题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结构与过程分析,再以上述分析为依据,提出对策选择,最后做出结论。本论文提出一些新见解:1.中国建设世界旅游强国所需要的旅游创新包括产品创新、过程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等重要方面。其中,旅游制度创新是基础性的、根本性的,也是旅游发展中最迫切需要的,更是最困难的、尚未得到足够重视的,必须切实加快推进解决。2.中国不同于美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必须走出中国特色的旅游强国之路,通过提供高效有用的相关制度安排来加快旅游发展的制度环境创新,加快形成世界旅游强国的中国特色。3.要真正从世界旅游大国发展成为世界旅游强国,必须是从粗放性的量到内涵性的质的转换,必须是发展方式与发展模式的根本性转换,必须从面向供给的管理转向需求管理,管理的重点从强调规模扩张转向管理制度的建设。4.在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基础上,重视诱致性制度变迁催发的制度创新。通过金融支持制度、旅游企业集团化、专门化、市场化制度、技术创新激励制度、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等的创新来回应诱致性制度变迁需求。5.要高度重视旅游多元主体的制度建设。把政府旅游管理的体制创新、旅游产业有序有效运行的制度创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制度创新、旅游者吸引、引导、管理、教育的制度创新等结合起来,形成与世界旅游强国相匹配、也切实能够支撑世界旅游强国发展的旅游制度体系。本论文研究的价值和意义主要在于:1.切中紧迫而又长远的实践发展的需要。目前中国旅游业发展面临的制度问题很多,尤其是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体制基础和制度支撑依然明显不足。因此,迫切需要对中国旅游业的制度创新问题进行专门研究。2.推进深入而又系统的理论研究与学术构建的需要。中国旅游业发展必须使自身的理论研究跟上实践需要,必须克服单纯功利驱动,使自身的学术研究具有前瞻性。本论文选题正为此而立,也试图在理论与学术上有所突破。
李乾坤[3](2019)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文中认为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是将妇女群众的具体利益与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结合在一起,在社会领域持续推进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实践,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七十年的历史进程中,妇联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指导,在党政部门支持下,积极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的社会治理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深化妇联组织改革、推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阶段,系统梳理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全面总结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既是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深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因此,对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研究以现阶段的区域性实践和个案为主的局限,以史实为依据,运用相关理论,宏观与微观、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从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变化、妇联组织的沿革、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社会力量的消长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先从探析妇联组织特性和社会治理理念着手,界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内涵,划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研究边界,然后梳理归纳与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最为密切相关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社会性别理论、治理理论的理论沿革和核心观点,阐释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妇联围绕新政权巩固、国民经济恢复发展、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治理中心任务,统合妇女群众与其他社会力量,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对妇女进行社会改造的社会治理实践。第三、四部分研究在政治经济形势跌宕起伏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历程中,妇联在组织建设、提升妇女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发动妇女参与各项社会建设、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为妇女提供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探索与过失。第五部分研究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妇联遵循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国家治理总体战略,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治理原则,在建立纵横交错的妇联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协调机制,打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文明家庭创建”等多个专题活动品牌,建立确保活动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丰富实践。第六部分研究新时代妇联在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新布局中,在全面深化妇联组织改革的基础上,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催生的各种新资源、新技术,尤其是巾帼志愿者资源和互联网技术,联合社会力量在妇女源头维权和实事化维权、引领妇女群众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动员妇女参与社会文明新风培育等方面的新探索。第七部分总结妇联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中,在推动妇联组织创新发展,处理与党政部门、其他社会团体、妇女群众等各方社会力量关系,汇聚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联系、团结、服务、教育妇女群众等方面的历史逻辑和基本经验。总之,妇联作为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可信赖和依靠的重要群团组织,是沟通党和妇女群众、联合其他社会力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七十年间,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主流是既推进了妇联组织的创新发展,满足了各个阶段妇女群众解放发展的需求,又为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巾帼力量,基本上形成了多赢的良性循环;支流是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一度脱离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也存在“四化”一类的历史遗留问题或体制机制问题。因此,在亟需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攻坚阶段,为了充分激发妇联和妇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的群团改革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建构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指示。历史经验表明,新时代妇联若要更好地承担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使命,还需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妇联组织主动性相统一,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活动相统一,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等历史逻辑。
高宏[4](2020)在《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志广泛编纂,积累了丰富的编纂理论和经验,本文以省级旅游志为研究对象,从编纂的角度考察了旅游志编修源流、背景和体例,对旅游志的内容、特点、价值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对旅游志内容梳理的基础上回顾了当代旅游的发展变迁。当代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经四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当代旅游业白手起家,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遇挫折但徘徊前行,拨乱反正之后,在改革开放之初,旅游业开始崭露头角,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被国家确定为支柱产业。为适应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国家不断调整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扩大旅游的空间和地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居民收入增加,旅游出行人数和旅游消费大幅度增长,旅游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旅游业资料的收集和汇编,总结旅游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反映旅游发展的历史进程已经成为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各级政府开始编修旅游志。旅游类志书的编纂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地方志在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旅游元素就是志书记述的一个重要方面。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旅游类专志开始产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志书也愈来愈丰富,出现了包括山志、水志、寺庙志、湖泊志、名胜志等诸多的旅游类志书,民国时期,名胜、古迹被纳入志书定例,逐步奠定了当代旅游志的基础。当代志书编纂过程中,旅游起初是作为部分区域志的篇章之一,随着旅游发展,逐步单独成志,并成为省级志书中一个重要的分志。首轮省级旅游志各地启动时间不一,发展极不平衡,纂修部门多,既有旅游部门,也有外事部门,还有外事部门和旅游部门联动修志。20世纪90年代后期,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开始部署,省级旅游志的续修也开始启动,但由于首轮志书进展不一,故仅有7个省份完成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的编纂。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过程中呈现出工作体制的一致性、机构人员的趋同性、工作程序的相似性、志书编纂和旅游业发展不对称等特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根据各省旅游的实际情况和资料情况,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拟定的相关规定,对志书结构进行设计和规划。篇目主要采用篇(编)、章、节三级,涉及旅游资源、旅游者、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经营与管理等篇章。两轮志书基本都采用了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设序言、凡例、概述、卷目等,为全书之纲。省级旅游志的文体,在遵循传统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旅游志记述内容的情况,尤其景区景点景色的记述,略微有些创新和变通。两轮志书相比较,体例结构既有继承,也有变革和发展。篇章数量有所损益;篇目分类由“静”到“动”,与时俱进,更加科学;体裁运用更加丰富和合理;文风更加精炼、简洁和实用。省级旅游志主要记述了旅游资源与开发、旅游线路与规划、旅游类型、旅游市场、旅游服务施设、旅游管理等事象。在这些记述的内容中,展现了当代旅游业的发展和变迁:旅游活动类型更加丰富、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后起勃发、消遣性旅游幅度增大、自费旅游和自助旅游增加;旅游的时空极大拓展,客源地和目的地全球化,旅游时间更加灵活;旅游业的属性从外事接待逐步向经营接待型转变,最终形成旅游产业;旅游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机构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旅游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得到极大的改善;旅游功能也更加多元。省级旅游志在多方面都具有价值,不仅是记录区域旅游发展的载体,也是经济和文化史料的重要来源;在旅游开发中,是旅游宣传的重要工具和信息来源,旅游规划与开发的重要参考,旅游商品开发的重要借鉴。对于旅游文化研究、旅游史研究、区域经济史研究意义重大。省级旅游志编纂成果丰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在编纂组织时,存在组织机构的临设与调整、修志人员的不稳定性、内容不断调整和变化、编纂工作持续周期长等问题;在体例编排方面,篇目分类不够科学、篇目设置存在太“全”和太“简”等现象;在内容记述方面,存在遗漏、失真、地图运用不足、关联性不够等问题;在理论运用方面,对方志学理论和旅游学理论有待进一步融汇贯通。针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存在的问题,有待从资料收集、篇目设置、内容建构和理论创新四个方面进行着手,提高志书的编纂质量。在资料收集方面,加强微观资料、口述史料、网络资料和旧方志资料收集;在篇目的设置时,注意行业分工实际和发展、篇目标题客观简洁、篇目设置注意整体性和逻辑性;在内容建构上,凸显地域特色、彰显时代变化、突出专业性;在理论方面加强创新,尤其是加强对省级旅游志的续修理论的研究、正确处理旅游志和其他志之间的关系,力争早日构建形成旅游方志学。
杜俊奇[5](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阚军常[6](2012)在《政府干预理论视域下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研究》文中认为滑雪运动堪称最为时尚的冬季体育休闲活动之一,我国大众滑雪运动起步较晚,且在初级发展阶段就暴露出很多问题,使我国滑雪人口增长远远低于预期,大众滑雪运动发展严重受阻,其后发优势难以发挥。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与市场直接相关,又和政府行为联系紧密,如何通过政府的有效干预促进大众滑雪运动的健康发展已成为急需破解的难题。鉴于此,本文直接从问题入手,对大众滑雪运动研究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政府干预理论在大众滑雪运动发展中的作用。通过查阅文献资料、滑雪场调研及对大众滑雪运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访谈,汲取了大众滑雪运动发达国家的经验,全面梳理和总结了我国大众滑雪运动开展十几年来政府的干预行为、效果及其对大众滑雪运动干预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从“政府干预理论”的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失灵”、“志愿失灵”与“政府失灵”,“亚布力滑雪度假区的艰难发展”的实证分析使这一研究结果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转变政府的职能实现对大众滑雪运动的有效干预,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在正确判断政府对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干预行为既有科学合理的良性干预,也有盲目不当的非良性干预后,对政府干预我国大众滑雪运动发展进行理论设计,包括具体干预原则、干预边界、干预方式及干预评价。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在最后部分中提出了政府科学地干预大众滑雪运动未来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王盈琪[7](2020)在《东北解放区文化研究》文中指出文化是一定的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本文在研究过程中,立足于学术界对于文化概念的界定,同时将其与解放战争时期的历史发展结合起来,从狭义文化的角度对东北解放区文化进行系统的研究。从文化结构角度分析,本文在文化的具体分类上采取了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标准。具体而言,包括东北解放区的现代科学技术、军事工业、卫生医疗、政治制度文化、军事制度文化以及艺术、音乐、戏剧、文学、新闻出版以及教育等文化现象。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首先分析了东北解放区文化形成及发展的理论基础,继而总结了东北解放区文化形成及发展的背景,为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本文重点阐述了东北解放区文化的内容,在史实梳理的基础之上进行归纳。最后论述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特征、作用与经验,得出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对于新时代文化的重要启示,体现历史为现实服务的作用,真正发挥“以史为鉴”的作用。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东北解放区文化进行深入阐释:第一部分,绪论,包括对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综述及创新点等方面的阐释,进一步明确了文化的概念界定、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对东北解放区文化的文献综述以及研究现状的分析,是本文研究的重要基础。第二部分,深入细致地分析了东北解放区文化形成及发展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对文化提出了基本的观点。在中国革命发展过程中,文化发展始终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始终,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非常重视文化,提出了比较完善的文化观点。在此基础之上,总结分析了马克思主义文化思想对于本文的文化指导意义。第三部分,主要对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背景进行了论述,分别从自然地理环境、历史背景、现实基础三个方面展开。东北解放区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与文化发展密切相关。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的文化、日本殖民者对东北地区的奴化教育以及光复前后东北人民的正统思想是东北解放区文化形成及发展重要的历史背景。另外,东北解放战争的进程以及东北解放区同时进行的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等是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现实基础。第四部分,以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为分类标准,对东北解放区文化的内容进行分析,这一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东北解放区的物质文化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军事工业以及卫生医疗的发展。东北解放区的制度文化主要表现为政治制度文化和军事制度文化。东北解放区的精神文化包括创作出的丰富多样的文艺作品,新闻广播事业的蓬勃发展,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完善等方面。第五部分,总结了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特征、作用与启示。爱国性是东北解放区文化的最重要的特征,同时体现了地域性、多样性以及时效性。随着东北解放区的文化的发展,彰显了民族精神,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得以塑造,同时促进了东北解放区军事实力、经济建设、红色文化的发展,促进了东北地区的社会进步。纵观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能够得到基本的启示,文化发展必须要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和政治建设服务,必须坚持文化自信,必须要体现时代性和针对性。综上所述,东北解放区的文化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主,一切为人民服务,代表了无产阶级文化发展的方向,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文化与旧社会文化工作的本质区别。东北解放区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必将对新时代的文化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刘丽丽[8](2020)在《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比较研究》文中提出教育志愿行动是以促进不特定人群在知识建构、品德修养、人格形成、心理健康等方面获得成长的志愿行动,自愿性、非营利性和教育性是教育志愿行动的本质特征。教育志愿行动的思想支撑是志愿精神,志愿精神是人类公共精神的汇聚,是公民的理想道德人格,是人类在反思现代性问题后所追求的价值。大力推动教育志愿行动能够促进志愿精神扎根社会生活,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我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不仅有效缓解了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为弱势儿童群体提供个性化支援方案,还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培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大学生教育志愿者的高尚行为能够引导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共生活,追求有道德的生活和完满生活。本研究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为研究对象,以人本主义激励理论为理论基础,采取中日比较的视角,重点剖析两国在激励机制方面的优势与不足,探索完善我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的路径。激励机制是激励赖以运转的一切方法、手段、环节等制度安排的总称,是用一系列理性化的制度来反映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间相互作用的方式,主要包括激励空间维度、激励时间维度和激励逻辑维度三个维度。按照上述三个维度分析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的激励机制,具体包括动员方式、法制环境、价值认同、动机管理、运行手段、评估反馈、保障奖励,这构成了本研究分析中日两国优势、不足及提出策略的基本框架。采用文本分析与实证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梳理了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的思想源流、实践演进历程、法制建设情况及政策措施实施情况。采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中日两国选取12所大学收集样本,共收集问卷样本442份,访谈样本176份,作品样本201份,撰写参与观察日志3万余字。研究发现,中日两国在建构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方面各有千秋,批判性地吸取日本经验有利于不断完善我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动机培育兼顾个人与集体、统筹调配物资是我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的优势,应该继续坚持。另一方面,政府主导过强、法制环境有待完善、自我价值认同困难、大学生志愿组织专业化不足、评估反馈不畅及保障不够充分是我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日本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动机模糊现象突出、组织架构不健全及监管有余评估不足。本研究在分析双方存在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简政放权激活民间志愿组织活力等完善我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的策略。高明的激励策略应能够促使志愿者不断追求“超越自我”,让志愿行动成为人生价值与意义的载体,与自我融合,成为个体存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廉晓红[9](2019)在《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的历史考察》文中研究指明中共党组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制度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基础上的一个重要制度创造,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非党的组织和机构中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中共党组的存在以及发展壮大,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重要抓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本文对中共党组制度的研究置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各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中,通过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中共党组发展情况进行了宏观的历史考察和认真的梳理总结,积极探究中共党组独具特色的发展规律,提出了中共党组发展可以分为提出确立、发展承续、全面建立、弱化撤销、曲折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等六个不同阶段的观点。在中共党组发展的各个不同时期,本文力求厘清中共党组在这个时期发展的脉络,研究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在提出确立阶段,中共党组组织建设先于制度完善的特点非常突出,在中共四大正式提出中共党组的前身——中共党团的概念之前,中共党团就已经在革命斗争实践中成立了。在发展承续阶段,中共七大正式将中共党团更名为中共党组,开始了中共党组发展的新里程。在全面建立阶段,中共党组与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时代背景同频共振,为适应革命战争和国家建设的需要,掀起了全面建立的热潮。在弱化撤销阶段,受毛泽东几次重要批示的影响,中共党组从全面建立开始走向逐步弱化,最终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政治环境下再无存在和发展的空间而被迫全部撤销。在恢复发展阶段,中共党组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构想的影响下,中共党组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党的十三大后经历了再次被撤销的命运,只不过这次撤销范围较小,局限在政府机关的范围之内。1989年政治风波结束后,党中央吸取教训,加强对中共党组的建设,中共党组又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的发展道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阶段,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党中央加强了对中共党组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研究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完整系统的中共党组制度规定,为中共党组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在9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共党组的发展有过坦途,更经历过挫折,有过全面建设的大好形势,更经历过被全面撤销的艰难境地。但是,就是在这样一个充满艰难曲折的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共党组展现出了异乎顽强的生命力,朝气蓬勃地走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彰显了中共党组制度本身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在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指导下,中共党组必将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才仁卓玛[10](2016)在《青海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法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湿地是地球三大生态系统(海洋、森林、湿地)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以及社会功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湿地环境和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日益频繁,湿地区域正面临着众多的人为干扰因素,盲目的开发滥用湿地资源,对湿地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了很大威胁,野生动植物资源减少,生态功能弱化,有些湿地区域甚至出现退化现象。我国现有577个自然保护区,468个湿地公园,湿地资源丰富;而青海省作为全国湿地大省,其湿地面积以814.36万公顷(2014年)居全国第一位,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5.19%。其中,湖泊湿地面积占全国的14.75%1。作为国际重要湿地的青海湖湿地以其独特的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在维持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以青海湖湿地为中心,采用考察与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对青海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现状实地调查研究,对位于青海湖湿地核心区的小泊湖湿地保护站和黑马河乡进行实地调查,运用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以及访谈方法,对调查数据结果进行分类整理,通过制作图表分析并结合文献资料的数据信息,着眼于了解和掌握青海湖湿地整体的生态环境状况,分析湿地面积、湿地动植物资源,包括湿地主体湖泊面积、入湖河流的干涸情况及其湖滨草场退化和土地沙化情况,以及小泊湖普氏原羚、黑马河裸鲤(湟鱼)生存状况;分析各环境资源间的整体联动关系,主要是“水-鱼—鸟”的关系;环湖地带人口的分布状况,结合当地人口分布、变化情况和人们对草原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同时考虑当地旅游业发展状况对青海湖湿地保护的影响;另外,还讨论了藏传佛教信徒的宗教活动对青海湖环境的影响,包括祭湖活动、经幡的使用、宗教放生仪式等。旨在指出青海湖湿地的生态系统特征及保护其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并分析环境保护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论述主要国家对本国湿地资源的立法保护和管理制度以及我国对湿地资源法律保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我国现有湿地保护立法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分析并提出以应对青海湖湿地现状和面临的威胁所应采取的法律对策,并结合当地少数民族环保习惯法的特点予以补充。在此基础上,探讨了青海省地方有关湿地保护立法内容,2013年9月1日颁布的《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对标志着青海省的整体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步入有法可依的完善阶段;特别是《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完善建议和《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的补充意见,使地方湿地建设更为规范化。
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1)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中国旅游业的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目的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结构安排 |
1.5 主要创新之处 |
第2章 旅游业制度建设相关基础理论 |
2.1 马克思主义制度创新理论 |
2.1.1 马克思的制度创新思想 |
2.1.2 列宁的制度创新思想 |
2.1.3 毛泽东的制度创新思想 |
2.1.4 邓小平的制度创新思想 |
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
2.2.1 制度理论 |
2.2.2 交易成本理论 |
2.2.3 产权理论 |
2.2.4 国家理论 |
2.3 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创新理论 |
2.3.1 第一要义是发展是重大理论创新 |
2.3.2 以人为本思想是重大思想创新 |
2.3.3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重大制度创新 |
2.3.4 统筹兼顾是发展方法的重大创新 |
2.4 旅游可持续发展理论 |
2.4.1 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2.4.2 旅游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意义 |
第3章 中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现状:问题与原因分析 |
3.1 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
3.1.1 低起点起步阶段(1949-1978 年) |
3.1.2 改革开放后的新发展阶段(1979—2000 年) |
3.1.3 入世后高速发展阶段(2001-至今) |
3.2 中国旅游业的制度建设现状 |
3.2.1 国家制度方面 |
3.2.2 地方旅游业制度方面 |
3.2.3 旅游企业制度 |
3.2.4 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
3.3 中国旅游业的制度问题阐析 |
3.3.1 各级旅游管理机构职权范围不明晰 |
3.3.2 旅游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
3.3.3 旅游业发展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
3.3.4 我国职工休假制度不健全 |
3.3.5 旅游业行业协会的作用被弱化 |
3.3.6 导游缺乏职业保障制度 |
3.3.7 官员政绩考核标准不合理 |
3.4 中国旅游业制度问题的原因剖析 |
3.4.1 旅游业发展没有树立科学发展理念 |
3.4.2 旅游产业制度设计缺乏创新思想 |
3.4.3 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于社会发展 |
第4章 中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的创新与变迁 |
4.1 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制度创新及评估 |
4.1.1 历史文化名城概况 |
4.1.2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制度的创新 |
4.1.3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制度的评估 |
4.2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制度创新及评估 |
4.2.1 我国风景名胜区的概况 |
4.2.2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制度创新及评估 |
4.3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的旅游制度创新及评估 |
4.3.1 我国世界遗产的概况 |
4.3.2 世界遗产地的旅游制度创新及评估 |
4.4 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的旅游制度创新及评估 |
4.4.1 我国森林公园的概况 |
4.4.2 森林公园的旅游制度创新及评估 |
4.4.3 我国地质公园的概况 |
4.4.4 地质公园的旅游制度创新及评估 |
4.5 工业旅游的制度创新及评估 |
4.5.1 我国工业旅游的概况 |
4.5.2 我国工业旅游的制度创新及评估 |
4.6 乡村旅游的制度创新及评估 |
4.6.1 我国乡村旅游的概况 |
4.6.2 我国乡村旅游的制度创新及评估 |
4.7 旅游业政府管理体制的变迁及评估 |
4.7.1 改革开放前旅游管理体制的变迁及评估(1949 年—1978 年) |
4.7.2 新旧体制并存时期旅游管理体制的变迁及评估(1978 年—1991 年) |
4.7.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旅游管理体制的变迁及评估(1992 年—至今) |
4.8 旅游业具体制度创新及评估 |
4.8.1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创新及评估 |
4.8.2 《旅行社条例》的创新及评估 |
4.8.3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创新及评估 |
4.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创新及评估 |
第5章 西方国家旅游业制度建设经验与启示 |
5.1 西班牙旅游制度建设经验 |
5.1.1 西班牙旅游业概况 |
5.1.2 西班牙旅游业的制度建设 |
5.1.3 西班牙旅游业制度建设的启示 |
5.2 法国的旅游制度建设经验 |
5.2.1 法国旅游业概况 |
5.2.2 法国旅游业的制度建设 |
5.2.3 法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的启示 |
5.3 意大利旅游制度建设经验 |
5.3.1 意大利旅游业概况 |
5.3.2 意大利旅游业的制度建设 |
5.3.3 意大利旅游业制度建设的启示 |
5.4 美国的旅游制度建设经验 |
5.4.1 美国旅游业概况 |
5.4.2 美国旅游业的制度建设 |
5.4.3 美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的启示 |
5.5 德国旅游制度建设经验 |
5.5.1 德国旅游业概况 |
5.5.2 德国旅游业的制度建设 |
5.5.3 德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的启示 |
5.6 世界旅游强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的启示 |
5.6.1 加强旅游业法律法规建设 |
5.6.2 对旅游业进行科学统一的规划管理 |
5.6.3 加快推行低碳节能环保旅游 |
5.6.4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 |
5.6.5 提高旅游企业的服务水平 |
第6章 中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的创新动力和路径分析 |
6.1 旅游制度创新的动力因素 |
6.1.1 内在动力:强制性动力因素 |
6.1.2 外在动力:诱致性动力因素 |
6.1.3 其他动力性因素 |
6.2 旅游制度创新的影响因素 |
6.2.1 政策环境 |
6.2.2 法制环境 |
6.2.3 经济环境 |
6.2.4 市场环境 |
6.3 旅游制度创新的主体 |
6.3.1 政府部门 |
6.3.2 旅游企业 |
6.3.3 行业协会 |
6.3.4 消费群体 |
6.4 旅游制度创新的路径 |
6.4.1 管理制度创新 |
6.4.2 产权制度创新 |
6.4.3 融资制度创新 |
6.4.4 经营机制创新 |
6.4.5 资源配置制度创新 |
6.5 旅游制度创新的难点 |
6.5.1 传统观念束缚 |
6.5.2 利益藩篱掣肘 |
6.5.3 企业保守惰性 |
6.5.4 国有资产流失 |
第7章 创建世界旅游强国的制度创新构想与对策 |
7.1 中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的目标 |
7.2 中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的长期性策略 |
7.2.1 树立旅游制度创新思维 |
7.2.2 充分利用“改革红利”释放 |
7.2.3 加快旅游法律制度建设 |
7.2.4 深化旅游管理体制创新 |
7.3 中国旅游业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对策 |
7.3.1 创新旅游企业运行机制 |
7.3.2 完善旅游市场秩序体系 |
7.3.3 健全旅游资源补偿制度 |
7.3.4 建立旅游社会参与机制 |
7.3.5 强化旅游行业监管制度 |
7.3.6 探索旅游人才培养制度 |
7.3.7 形成旅游区域协作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妇联组织 |
(二)社会治理 |
(三)妇联参与社会治理 |
二、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
(二)社会性别理论 |
(三)社会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开端(1949-1956) |
一、妇联的全面组建与女界的初步统合 |
(一)妇联组织体系的初创 |
(二)妇联的组织统合 |
二、妇联参与创建社会新秩序的行动 |
(一)发动妇女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 |
(二)参与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 |
(三)参与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 |
三、妇联参与改造妇女的初步实践 |
(一)劳动光荣理念下对妓女身份的重塑 |
(二)抗美援朝运动中对妇女爱国观的培育 |
(三)识字学习运动中对妇女的文化政治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探索(1956-1966) |
一、妇联组织的曲折发展 |
(一)妇联组织名称的统一 |
(二)妇联组织制度的改进 |
(三)妇联团体会员的收缩与发展 |
(四)妇联基层组织的整顿波折 |
二、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加社会劳动 |
(二)大规模开展妇女扫盲运动 |
(三)培育妇女群众集体观 |
三、妇联初步纠正“左倾冒进”错误的举措 |
(一)加强对妇女的劳动保护 |
(二)参与整顿托幼组织 |
(三)参与整治婚姻乱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中断与初步恢复(1966-1976) |
一、妇联组织的全面解体与初步恢复 |
(一)妇联组织的逐步解体 |
(二)妇联组织的初步恢复 |
二、妇联对社会治理的有限参与 |
(一)参与推进男女同工同酬 |
(二)发动妇女参与“农业学大寨” |
(三)协助托幼组织的恢复整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发展(1977-2012)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妇联组织的迅速发展 |
(一)妇联组织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
(二)妇联团体会员的迅速扩展 |
(三)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持续推进 |
二、新时期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
(一)多层次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
(二)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三)多方面推进对妇女的综合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化转型(2012-2018) |
一、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机遇 |
(一)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新布局 |
(二)群团改革背景下妇联组织发展的新需求 |
(三)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与中国妇情新样态 |
二、新时代妇联组织的深化改革 |
(一)妇联组织各项制度的全面整建 |
(二)妇联组织体系的系统化改革 |
三、新时代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实践 |
(一)引领妇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
(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作为 |
(三)动员妇女参与培树社会文明新风尚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主体性相统一 |
二、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 |
三、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
四、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性活动相统一 |
五、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选题的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概念界定 |
五、研究架构 |
第一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背景 |
第一节 当代旅游业快速发展 |
第二节 旅游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
第三节 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增长 |
小结 |
第二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概要 |
第一节 旅游志编纂溯源 |
第二节 首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三节 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特点 |
小结 |
第三章 省级旅游志体例安排 |
第一节 省级旅游志结构设计 |
第二节 省级旅游志的体裁 |
第三节 省级旅游志的文体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体例比较 |
小结 |
第四章 省级旅游志记述的事象 |
第一节 旅游资源与开发 |
第二节 旅游线路与规划 |
第三节 旅游类型 |
第四节 旅游市场 |
第五节 旅游服务设施 |
第六节 旅游管理 |
小结 |
第五章 旅游志中旅游业的发展变迁 |
第一节 旅游活动类型的变化 |
第二节 旅游时空的拓展 |
第三节 旅游业属性的变迁 |
第四节 旅游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
第五节 旅游设施的发展 |
第六节 旅游功能多元化 |
小结 |
第六章 省级旅游志的价值 |
第一节 资料价值 |
第二节 应用价值 |
第三节 研究价值 |
小结 |
第七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组织工作问题 |
第二节 体例编排问题 |
第三节 内容记述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应用问题 |
小结 |
第八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优化建议 |
第一节 资料收集 |
第二节 篇目设置 |
第三节 内容建构 |
第四节 理论创新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古籍 |
二、地方志 |
三、资料汇编 |
四、着述 |
五、期刊论文 |
六、硕博论文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6)政府干预理论视域下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一、 |
导论 (一) |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二) |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三) |
相关概念的界定 (四) |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五) |
研究方法 (六) |
研究思路及论文内容框架 二、 |
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理论分析 (一) |
政府干预理论 (二) |
政府干预理论在大众滑雪运动发展中的运用 (三) |
政府干预视域下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人文内涵 三、 |
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现状 (一) |
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现状 (二) |
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预期目标 (三) |
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现实行为 (四) |
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行为特征 四、 |
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结果分析 (一) |
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成效 (二) |
大众滑雪运动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三) |
案例分析:亚布力滑雪度假区的艰难发展 (四) |
国外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启示 五、 |
我国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理论设计 (一) |
政府干预原则的确立 (二) |
政府干预边界的界定 (三) |
政府干预方式的调整 (四) |
政府干预的政策评价 (五) |
本章小结 六、 |
政府干预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的现实举措 (一) |
政府职能定位,处理好几种关系 (二) |
进行科学的预测与规划 (三) |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制法规 (四) |
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五) |
建立大众滑雪运动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六) |
关注环境保护问题 (七) |
大力普及与推广大众滑雪运动 七、 |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二)建议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7)东北解放区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及研究现状 |
1.2.1 文献综述 |
1.2.2 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文化理论 |
2.1.1 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文化观点 |
2.1.2 列宁主要文化观点 |
2.2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文化理论 |
2.2.1 毛泽东主要文化观点 |
2.2.2 中共其他领导人主要文化观点 |
第3章 东北解放区文化产生的背景 |
3.1 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自然条件 |
3.1.1 东北地区气候特点 |
3.1.2 东北地区地理环境 |
3.1.3 东北地区自然条件对文化的影响 |
3.2 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历史背景 |
3.2.1 中共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文化建设 |
3.2.2 伪满洲国的奴化教育 |
3.2.3 光复前后东北人民的正统思想 |
3.3 东北解放区文化发展的现实基础 |
3.3.1 国共两党争夺东北 |
3.3.2 东北解放区建设 |
第4章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内容 |
4.1 东北解放区物质文化 |
4.1.1 科学技术 |
4.1.2 军事工业 |
4.1.3 卫生医疗 |
4.2 东北解放区制度文化 |
4.2.1 政治制度文化 |
4.2.2 军事制度文化 |
4.3 东北解放区精神文化 |
4.3.1 创作文艺作品 |
4.3.2 新闻与出版 |
4.3.3 发展教育 |
4.3.4 建设文化场馆 |
第5章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特征、作用与启示 |
5.1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特征 |
5.1.1 表达文化的爱国性 |
5.1.2 体现文化的阶级性 |
5.1.3 突出文化的地域性 |
5.1.4 反映文化的多样性 |
5.1.5 强调文化的时效性 |
5.2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作用 |
5.2.1 彰显了中华民族精神 |
5.2.2 塑造了中国共产党形象 |
5.2.3 提供了推进东北解放战争胜利进程的动力 |
5.2.4 促进了东北解放区经济建设的发展 |
5.2.5 促进了东北解放区社会进步 |
5.2.6 促进了东北解放区红色文化的发展 |
5.3 东北解放区文化的启示 |
5.3.1 文化事业必须要加强党的领导 |
5.3.2 文化必须为人民群众服务 |
5.3.3 文化必须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 |
5.3.4 文化发展要坚持文化自信 |
5.3.5 文化发展要有时代性与针对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博士学习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8)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突出 |
(二)弱势儿童群体亟待支援 |
(三)大学生承担着弘扬志愿精神的重任 |
(四)日本志愿行动激励机制比较完善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一)志愿行动 |
(二)志愿者 |
(三)志愿组织 |
(四)志愿精神 |
(五)教育志愿行动 |
(六)激励机制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观察法 |
(三)调查法 |
(四)教育统计法 |
六、理论基础 |
(一)国内外激励理论发展脉络 |
(二)人本主义激励理论对本研究的指导 |
(三)本研究分析框架的建构 |
七、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的价值意蕴 |
一、教育志愿行动的价值基础 |
(一)实意生活的德性关照 |
(二)公共生活的行动范式 |
(三)完满生活的追求 |
二、教育志愿行动的价值特征 |
(一)育人与自助的双重成长 |
(二)自我与客观世界的和谐统一 |
(三)对同质化的积极扬弃 |
三、教育志愿行动的当代意义 |
(一)促进社会和谐 |
(二)助推教育现代化 |
(三)重塑中国青年形象 |
第二章 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的历史演进 |
一、古代教育志愿行动的思想孕育与实践历程 |
(一)教育志愿行动的思想渊源 |
(二)教育志愿行动的古代实践 |
二、近代教育志愿行动的兴起 |
(一)近代中国的乡村建设运动 |
(二)日本近代公益组织萌芽 |
三、现代教育志愿行动勃发历程 |
(一)中国萌发公营教育志愿行动 |
(二)日本民间教育公益组织兴起 |
四、21世纪教育志愿行动的发展特征 |
(一)中国教育志愿行动逐步规范化 |
(二)日本教育志愿行动逐步法制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
第三章 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现状 |
一、调查设计 |
(一)调查思路 |
(二)调查工具 |
(三)调查样本 |
(四)调查实施过程 |
二、中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现状分析 |
(一)政府自上而下动员 |
(二)地方性法规是建设法治环境的主力 |
(三)志愿者普遍认同教育志愿行动的价值 |
(四)动机管理兼顾个人与集体 |
(五)依赖组织开展活动 |
(六)评估反馈依赖组织自律 |
(七)保障奖励以统筹调配为主 |
三、日本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现状分析 |
(一)官民协作优化公共治理资源 |
(二)法制环境比较完善 |
(三)志愿者普遍认同教育志愿行动的价值 |
(四)以教育常需培育动机 |
(五)组织化程度较高 |
(六)组织反馈坚持长周期、多轮次 |
(七)保障奖励重视组织运营 |
第四章 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中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主导过强导致民间志愿组织缺乏活力 |
(二)法制环境有待完善 |
(三)自我价值认同困难 |
(四)大学生志愿组织专业化不足 |
(五)评估反馈不畅 |
(六)保障不够充足 |
二、日本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动机模糊现象突出 |
(二)组织架构不健全 |
(三)监管有余评估不足 |
三、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存在的共性问题 |
(一)宣传不足 |
(二)筹资能力弱 |
第五章 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中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问题的成因 |
(一)管控与激励失调 |
(二)志愿者教育推进艰难 |
(三)志愿组织成长缓慢 |
(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
二、日本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问题的成因 |
(一)日本人的“娇宠”心理 |
(二)被动式发展模式 |
(三)管控宽松导致监管评估不足 |
三、造成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共性问题的成因 |
(一)公民心理尚未成熟 |
(二)中国的“业余性”与日本的“过依赖” |
第六章 完善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策略的思考 |
一、中日经验的相互借鉴 |
(一)中国经验对日本的借鉴意义 |
(二)日本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二、建构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原则的思考 |
(一)立足本土文化背景 |
(二)以满足需要为核心 |
(三)尊重个体差异 |
(四)尊重人的完整发展 |
三、完善我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的路径 |
(一)简政放权激发民间志愿组织活力 |
(二)深度优化法制环境 |
(三)激发志愿责任担当 |
(四)大力培育大学生志愿组织 |
(五)评估反馈倾听多方声音 |
(六)资税双管齐下保障物资供应 |
(七)营造崇尚互助精神的舆论氛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中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参与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中国大学生教育志愿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日本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参与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四 日本大学生教育志愿者访谈提纲 |
附录五 中国访谈样本一览表 |
附录六 日本访谈样本一览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的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框架 |
五、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共党组的前身——中共党团的提出与确立(1921—1927) |
第一节 党团制度的缘起与无产阶级政党组建党团 |
一、党团制度的起源 |
二、无产阶级政党组建党团 |
三、国民党党团 |
第二节 中共党团组织的出现与党团制度的正式确立 |
一、中共党团组织的出现与基本情况 |
二、中共党团制度的正式建立与法理确认 |
第三节 中共党团组织出现原因探究 |
一、苏联向中国进行革命输出的必然结果 |
二、适应中国近代革命斗争实践的必然选择 |
三、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奋斗目标不断谋求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 |
第四节 早期中共党团组织的功能作用 |
一、大力推动工人运动的发展 |
二、为党在农村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
三、积极推动国民党改组和国共合作 |
第二章 中共党团的进一步发展与承续(1927—1945) |
第一节 八七会议前后中共党团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一、中共党团干事会的成立 |
二、八七会议的召开与白色恐怖下的中共党团建设的推进 |
三、中央第17号通告对于党团和其他党群组织关系处理的规定 |
第二节 在土地革命风暴中的中共党团的发展 |
一、中共六大对党团制度的规范与强化 |
二、在处理苏维埃与党的关系中的中共党团 |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与第一个中共党团制度条例的出台 |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党团的调整与加强 |
一、全面抗战初期中共党团组织建设政策的调整 |
二、皖南事变与中共设置党团政策的改变 |
三、抗日根据地内中共党团组织建设 |
四、中共七大党章将中共党团更名为中共党组 |
第三章 中共党组的全面建立(1945—1954) |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的发展 |
一、中共党组在解放区政府和群团组织中的逐步设立 |
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相关制度规定 |
三、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组发展的特点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党组的全面设立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央政权系统中普遍设立中共党组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地方政权系统中设立中共党组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在群众团体系统中设立中共党组 |
四、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共党组建设特点 |
第四章 中共党组的逐步弱化与撤销(1954—1977) |
第一节 毛泽东的批示与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 |
一、毛泽东的批示对政务院党组运转机制的影响 |
二、政务院党组干事会的更名与撤销 |
三、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与中共党组设置的变化 |
第二节 中共八大召开后中共党组的弱化 |
一、中共八大党章关于中共党组的规定 |
二、中央财经、政法等5个小组的成立 |
三、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党组改建为党委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共党组的撤销 |
一、中央国家机关和群团组织中共党组的撤销 |
二、在中共九大党章中取消关于中共党组的规定 |
第五章 中共党组在曲折中继续发展(1977—2012) |
第一节 中共党组的重新恢复 |
一、十一大党章恢复对中共党组设置的规定 |
二、在政权系统和群团组织中中共党组的恢复设置 |
三、十二大党章对中共党组设置的系统规范 |
第二节 中共党组的再次撤销 |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政治体制改革 |
二、党的十三大的召开与中共党组的再次撤销 |
第三节 中共党组的重新建设与发展 |
一、1989 年政治风波与中共党组的重新建设 |
二、十四大党章对中共党组规定的修改 |
三、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次提出 |
第六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党组的新发展(2012 年至今) |
第一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党组的守正创新 |
一、十八大党章中有关中共党组的规定 |
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 |
三、两个与中共党组相关规则办法的制定 |
四、中共党组、部门党委、机关党委等的区别 |
第二节 党的十九大后中共党组的创新发展 |
一、十九大党章中有关中共党组的规定 |
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出台 |
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正式颁布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共党组发展的原因探究 |
一、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供重要组织制度保障 |
二、新时代推进和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
三、适应了新时代中共党组制度自身规范建设的现实需要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共党组的作用发挥 |
一、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中的作用发挥 |
二、在重要经济组织中的作用发挥 |
三、党组性质党委的作用发挥 |
四、在人民团体和文化组织中的作用发挥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青海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内容及研究重点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湿地的概念及我国湿地概况 |
1.1 湿地的概念与功能 |
1.1.1《湿地公约》对湿地的定义 |
1.1.2 国内外学界对湿地的认识 |
1.1.3 湿地的功能 |
1.2 我国湿地资源及其保护现状 |
1.2.1 湿地资源概况 |
1.2.2 湿地保护现状 |
第二章 国内外湿地资源保护的立法考察 |
2.1 国外湿地资源保护立法考察 |
2.2 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立法现状分析 |
2.2.1 全国性立法保护 |
2.2.2 地方性立法保护 |
第三章 青海湖湿地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青海湖湿地面积变化 |
3.1.1 水域面积及其变化情况 |
3.1.2 沙化面积及其变化情况 |
3.2 青海湖湿地动植物资源调查 |
3.2.1 关键物种的生存现状 |
3.2.1.1 黑马河湟鱼生存现状 |
3.2.1.2 黑马河湟鱼资源保护 |
3.2.1.3 保护现状调查及其分析 |
3.2.2 其他资源的现状考察 |
3.3 人口分布及其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情况 |
3.3.1 当地牧民对资源的开发利用 |
3.3.1.1 调查基本情况描述 |
3.3.1.2 青海湖周边环境问题 |
3.3.1.3 环保知识与行动 |
3.3.1.4 环湖垃圾处理情况调查 |
3.3.1.5 宗教活动与青海湖环境 |
3.3.1.6 环湖地区环保设施与环保成效 |
3.3.1.7 环湖地区牧民生存状况与环境保护 |
3.3.2 流动人口和游客与青海湖资源保护 |
3.3.2.1 调查基本情况描述 |
3.3.2.2 青海湖旅游内容 |
3.3.2.3 游客对青海湖环境的影响 |
3.3.2.4 游客对湟鱼的食用和知晓情况 |
3.3.2.5 游客在青海湖景区的经济支出 |
3.3.2.6 游客对青海湖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第四章 青海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法律对策 |
4.1 关于湿地保护的全国性立法完善 |
4.1.1 关于湿地保护工作的权责 |
4.1.2 关于湿地的权属 |
4.1.3 关于湿地保护的公众参与 |
4.2 青海湖湿地保护的地方立法 |
4.2.1《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完善建议 |
4.2.1.1 现行《条例》的缺陷与不足 |
4.2.1.2《条例》的完善思路与建议 |
4.2.2《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补充 |
4.3 青海湖少数民族习惯法与青海湖湿地保护 |
4.3.1 生态优先和环境优先 |
4.3.2 藏族习惯法的吸收和借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关于青海湖生态状况及相关环境问题的调查问卷(藏汉双语) |
附录二 关于青海湖生态旅游调查问卷(藏汉双语) |
附录三 访谈提纲 |
致谢 |
四、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 [1]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2]中国旅游业的制度创新研究[D]. 周琳. 吉林大学, 2014(09)
- [3]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D]. 李乾坤.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
- [4]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D]. 高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9)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政府干预理论视域下大众滑雪运动发展研究[D]. 阚军常. 东北师范大学, 2012(06)
- [7]东北解放区文化研究[D]. 王盈琪. 吉林大学, 2020(01)
- [8]中日大学生教育志愿行动激励机制比较研究[D]. 刘丽丽.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3)
- [9]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的历史考察[D]. 廉晓红.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10]青海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法律研究[D]. 才仁卓玛. 兰州大学,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