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大学的使命及其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王幸[1](2021)在《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研究 ——基于对2017版小学《学习指导要领》的分析》文中认为日本一向比较重视学校道德教育,其现代道德教育开始于明治维新时期的“修身科”,二战后受美国影响改为设立“社会科”至“道德时间”。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压力的不断加强,日本社会出现了道德价值溃散、犯罪率提升等现实问题,学校道德教育的作用不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质疑,也引起了日本政府对道德教育改革的重视。2015年3月,日本文部科学省正式提出将“道德”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确立了“道德”的学科地位,开始进行中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并于2017年3月颁布了新版小学《学习指导要领》(以下简称新《要领》),此新《要领》正是“道德学科化”改革政策推动下的最新成果。研究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的推行情况,对于把握日本未来基础教育德育改革的新动态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主要采用文献法和比较法,从绪论和正文两方面对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的改革进行研究。绪论部分主要阐述选题背景,明确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界定核心概念,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说明研究方法、重难点及创新点。正文部分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章节:第一章介绍了“道德学科化”改革的背景与动因。主要阐述了日本明治维新后道德教育由“修身科”、“社会科”、“道德时间”到“道德学科化”的发展历程,并分析其改革背后的主要原因;第二章论述了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在新《要领》中的具体体现。通过比较新《要领》与2008版小学《学习指导要领》(以下简称旧《要领》)的变化,从道德课程的目标与内容、实施与评价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探讨了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和主要特征。主要从道德教育的目标与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和德育教材等内容进行阐述并分析其主要特征。第四章是对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的评析。主要从改革产生的积极作用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分析利弊影响,并总结我国该如何理性看待该项政策。以期全面考察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政策的要点及推行情况,把握日本基础教育德育改革的最新方向。
黄宣植[2](2020)在《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司法制度改革是社会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成果检验。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司法体制历经多次改革,从“法制建设”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中国”,积累了一定的改革经验。我国最近一次司法体制改革始于2012年,已逐渐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同时,与我国相邻的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司法制度历经多次重大改革,其最近一次改革始于2001年,与我国此次司法体制改革在时间上有重叠部分。面对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些共性问题,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在实践所呈现的面貌、依据的改革理论及所总结的经验等,都为我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借鉴性的经验。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研究,首先要解决的是对基本概念的分析和界定。司法制度改革是在司法领域所进行的一项改革。“司法”概念具有复杂性,也是司法制度改革中最核心的概念范畴。一般认为,司法具有独立性、法定性、中立性等特征。从司法在西方语境下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对司法及司法权的理解,是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着的,其概念内涵也因此不断扩大,并逐渐承载以“裁判”为内核的法理功能之外的其他社会功能,如促进经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同时,司法概念背后的指导理论也在发生着变化,司法民主主义、新自由主义等理论开始逐渐冲击传统宪政主义下的司法独立理论。此外,通过概念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日文语境下“司法制度改革”与中文“司法体制改革”具有相同的内涵。回顾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历史,从1868年明治维新开始,到本世纪初最新一次改革为止,一百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日本历经从近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向现代司法制度改革的转变。1871年以江藤新平担任司法卿为标志,日本近代司法制度正式开始建立,这一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日本各级法院的设立、地方司法权统一收归于中央等。这些措施使得日本近代司法权在形式上逐步脱离行政权。日本第一次重大的司法制度改革以《明治宪法》颁布为标志,主要内容包括《法院构成法》颁布、刑事诉讼的重大改革等。日本通过这次改革,确立了完整的司法制度体系。二战期间,日本司法制度受到严重破坏,但战前司法制度建设与改革历程所遗留下来的改革经验,在后续时间中继续发挥着影响。日本第二次司法制度改革,由美国在占领日本期间开始。新《日本国宪法》的颁布,标志着司法权在实质意义上独立于行政权,并确立了现代日本司法制度的基本结构和组织形式。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到九十年代中期,日本司法制度进入停滞期。由于民权运动和诉讼延迟现象等原因,日本司法界在部分领域进行了小范围的改革,但总体而言,这段期间内司法制度呈现一种更加精致化与行政化的趋向。日本第三次重大司法制度改革,始于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此次改革主导者为日本政界力量,其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将日本从事前限制、调整型社会向事后监督、救济型社会转变。此次改革涉及领域广,在改革计划的规划上,以“市场化”、“高效率”、“私有化”为关键词,在多个领域设定改革目标。随着《日本司法制度改革意见书》颁布,日本迅速进行相关立法,推进改革进程。经过十几年实践检验,此次改革中部分目标得到实现,取得一定积极效果。但同时,在法科大学院制度、律师任官制度等领域,则完全没有达到改革目标,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与改革的预期相比,面对司法行政化、诉讼延迟等长期困扰司法制度的问题时,此次改革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实践状况的背后,是不同理论对改革的指导。这些理论也是司法制度改革得以进行的基础。通过梳理改革历史,有四种理论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法治主义理论统领日本近现代一百五十多年司法制度改革的历史主线,是构成改革的最基础理论;人权保障理论指引着日本司法制度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人权概念内涵的变化,也不断更新着历次司法制度改革的主题;司法民主理论扩展了日本司法概念的内涵和功能,使日本司法制度开始呈现更多的民主化色彩;新自由主义理论指导日本最近一次司法制度改革,并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成为日本在政治、经济、司法和社会文化等各领域改革的最核心指导理论。实践层面和理论层面对改革的刻画,最终呈现出改革中的四组主要矛盾:司法精英主义与司法民主主义的矛盾;司法改革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的矛盾;司法独立与行政权力的矛盾;传统纠纷解决文化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矛盾。这四组矛盾既是日本历次司法制度改革中所首要面对的问题,同时也构成了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原生驱动力。正是这些问题催生出了改革所要实现的目标,推进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向前。最新一次改革中,改革者尝试通过在司法制度改革目标的设置、改革具体举措的规划及改革实践结果的反馈三个方面的工作,去解决长期存在于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历史中的四组矛盾。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经验,是以对改革的实然状态的客观描述为基础,结合对改革背后的理论思考,所总结的综合性经验。日本此次改革成功经验方面,包括较为完善的改革计划与高效率的立法保障、适合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弹性的改革机制与制度化的改革反馈评价体系等。这些成功经验,使得日本在部分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改革,并在改革后不断地通过制度化的评价机制确保已取得的改革成果。但另一方,此次改革中同样留下了许多失败的教训,包括司法制度改革承载过多功能目标、对改革实践复杂性的预期不足及改革缺少足够的物质资金支持等。这些问题共同导致此次改革在一系列领域的失败。这些实践中所反映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为反思日本此次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首先,在改革中需要正视司法功能的局限性,明确改革的动因和目的,这是改革成功的前提;其次,需要改革各方形成理论共识,认清改革的对象和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司法改革理论上的分歧最终会直接导致对改革对象的误判,实践中大部分改革目标的错误设置,其根源来源于对理论的分歧;再次,改革需要重视本国国情,设计符合本国实践的改革路线。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对域外司法制度加以本土化改造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最后,总结实践经验,分析问题并修正对改革理论的选择。司法制度的实践经验,是改革者反思其指导理论并对理论加以完善的重要依据,也为改革者思考如何重新选择与实践相匹配的司法理论提供了依据。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中,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理论指导,加强对我国司法改革理论研究的重视。这是司法体制改革能否成功的根本要素。其次,必须处理好司法规律和我国国情之间的关系,在尊重司法规律普遍性的前提下,谨慎的通过技术处理的方式根据我国国情,对域外经验进行合理的本土化改造。再次,以渐进的方式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建立改革的试行机制,由点及面,由少到多的推进改革进程,切忌一刀切、运动式的改革方式。最后,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体制改革成功的重要基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树立法治权威,坚守法治理念,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李冠男[3](2020)在《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研究》文中认为筑波大学是由日本政府于1973年创立的新型国立大学,它的前身是东京教育大学。筑波大学顺应了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的潮流,采用新的办学理念,以教学与科研并重、注重实践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开放式大学”着称于世。尤其是,筑波大学作为一所跨学科大学,从诞生之日起,就在跨学科教育、跨学科研究和跨学科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在世界大学之林中独树一帜。筑波大学进行的各项体制创新,与日本近年大学改革的方针,具有很多相同之处。并且,筑波大学的“开放式大学”办学理念,在日本的大学也很普及。筑波大学创设时的“新构想理念”,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本研究针对“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这一核心问题,以筑波大学40多年的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实践为主线,以历史研究、文献研究和个案研究作为主要研究方法,以“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为研究思路,以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和科研组织形式、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教学管理与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制度为研究内容,对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发展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分析取得的成效与面临的问题,总结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的特点和经验。自1973年创立以来,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作为日本政府制定大学改革政策的引领作用,筑波大学在学校自身发展与教育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其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经历了“探索奠基”、“评估整改”和“深化改革”这三个历史时期。在探索奠基期(1973-1981年),筑波大学基于跨学科人才培养理念,确立了学群这一新的教学组织形式,相继设立了第一学群、第二学群、第三学群、体育专门学群、医学专门学群和艺术专门学群。同时,筑波大学将教学与科研组织相分离,建立了学系这一教师所属的新型科研组织,鼓励教师进行合作研究和跨学科研究,并将跨学科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此外,筑波大学还设立了教学和研究中心,对学校的教学和科研起到辅助作用。筑波大学重视学科间的相互联系与渗透,在本科阶段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开设文理融合的综合课程,注重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的跨学科应用能力,引导学生结合实际问题开展跨学科的科学研究。筑波大学在人才培养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实施了三学期制、班级制和“学生担当教官制度”等。在评估整改期(1982-2003年),随着1981年第三学群的首批毕业生步入社会,各学群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均步入正轨,筑波大学对新构想理念下的组织运营、跨学科整合型的综合课程、学生自主选择的专业教育、教师教育意识与学生指导等涉及人才培养的各关键环节进行了自我评估。特别是筑波大学重点分析了学群制度,在肯定其在日本大学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同时,也指出了诸如教学组织内外部之间的协调性不强、教师对本科课程教学的投入度不高等问题,对学群学类的重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论证。由于1991年日本重新修订了大学设置基准,筑波大学也朝着强化大学教育职能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着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这一时期,筑波大学主要对本科教学与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实施了推进质量文化建设的具体举措。在深化改革期(2004年以来),由于2004年日本实行了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国立大学法人筑波大学成立,筑波大学由“新构想大学”时代迈进法人化大学时代。这一时期,筑波大学基于《筑波大学的将来设计》报告,对其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科研机构、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改革:重组学群、学系和教学研究中心,制定本科教育及通识教育标准,改革本科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在这些改革措施的驱动下,筑波大学以“未来构想大学”作为发展目标,发挥综合性大学优势以及国际化大学的作用,培养能够解决全球性课题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波大学在40多年的跨学科人才培养实践中,始终坚持跨学科人才培养理念,始终坚持组织建设与制度改革,始终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举,始终坚持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形成了“理念领先”、“体制创新”、“通专融合”、“追求卓越”的特点。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的改革发展实践,为我国大学的跨学科人才培养提供了宝贵经验:统筹跨学科人才培养理念与实践路径,打造通专融合和跨界培养的育人模式,构建多学科知识交叉的综合课程体系,坚持特色发展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刘凤[4](2020)在《赫尔巴特经典教学思想及其对小学语文经典阅读教学的启示》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国家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增加,经典阅读教学的重要性日益增强。但在实际的小学经典阅读教学过程中存在着对古代语语用价值的失察、无情节的诗歌教学、重背诵量的课外诗歌阅读三类主要问题,由此笔者将赫尔巴特提倡并践行的经典教学实践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参照。赫尔巴特的经典教学是实践其教育性教学的主要方式。教育性教学通过将多方面兴趣作为切近目标以期达成道德的最高目标。因而,他要求教师要带着教育学的头脑教学语言学,由此选择了古希腊罗马的历史和文学经典着作,确定了语言教学和情节教学来开展教学性和教育性。本文选择了作为古希腊文教学范本的《奥德赛》作为典型案例以阐释赫尔巴特的经典教学思想及其实践路径。赫尔巴特按照激发多方面兴趣的方式将《奥德赛》的教学内容主要分为语言和情节,旨在通过语言教学培育认识兴趣,情节教学激发同情兴趣。同时,赫尔巴特将教学过程确定为分析和综合教学,以实现每种兴趣的清晰与联合,从而建构个体稳定和谐的思想范围。本文以《诗经·采薇》作为案例展现赫尔巴特经典教学向中华经典文本转化的方式及局限。本研究得出了如下几个结论:第一,教育性教学意味着教学必须要以道德作为最高的目标。赫尔巴特将多方面兴趣作为经典教学的直接目标,是帮助儿童形成审美判断进而过渡到道德判断的过程。同时,道德教育必然要以教学作为其形成稳固思想的重要路径。第二,经典教学必须要选择符合儿童道德发展需要,作为多方面兴趣联合点的文学和历史的经典着作。第三,分析与综合是帮助儿童获得清晰认识、建构自身稳定和谐的思想范围的重要方式。同时,基于兴趣激发的差异区分为语言教学和情节教学,前者更注重认识兴趣培养,后者更为聚焦同情兴趣。第四,赫尔巴特的经典教学思想绝不能完全适用于一切经典教学,应结合教育情境和教学内容做出调整与变革。也即是教学要实现教学内容的教育性,应依据教学内容确定适切兴趣的类别,分别利用分析和综合以使儿童获得清晰而系统性认知。
徐渝萍[5](2020)在《重庆市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以C大学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高等教育逐渐迈向大众化发展阶段,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不断完善,这既体现于高等教育类型的日渐丰富,也彰显于高等教育层次的日益健全。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产生既源于国际社会外部力量的推动,也是高等教育内生发展的客观需求,它是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必然产物,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了较大份额,其办学质量关乎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大学的职能随着大学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演变,但人才培养始终为其根本,对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是关乎应用型本科建设质量的重要议题,具有尤为重要的积极意义。自应用型大学建设的口号提出后,全国各地诸多本科院校纷纷开始响应转型发展的号召,提出向应用型本科转型的发展战略。重庆地区成立了市属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联盟,共同探究应用型本科发展之路,经过多方努力,部分高校已实现了从部分学科到专业再到学校整体转型的变迁,在转型发展过程中成果颇丰,人才培养模式也日趋成熟。但同时,相关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际建构中也呈现出一系列问题,例如转型发展理念与人才培养理念的契合度欠佳、盲目强调办学应用性而忽视大学育人使命、地区资源利用不充分、教师选聘及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十分突出,诸如此类的问题为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带来了挑战。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开展:第一部分从重庆市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契机出发,基于当前重庆市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对当下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把握。第二部分对C大学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人才培养实践进行个案研究,通过对学校领导、学院领导和一线教师进行访谈,总结其转型后的人才培养策略,分析其改革经验及所面临的现实困境。第三部分面向C大学在校学生开展学习满意度调查,通过编制、发放问卷并采用SPSS 23数据分析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了解该校人才培养成效,把握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第四部分结合前三部分的内容为该校及重庆地区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启示和借鉴。研究认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从理念、内容与方法出发,从思想基础的坚实,制度保障的完善,课程桥梁的搭建,实践平台的创新四大方面着手探寻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新路径。通过秉持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产业服务的人才培养目标理念,增强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服务性;通过建立应用型课程联盟,调整课程设置比例,合理设置课程时间,及时更新与优化专业课程,提升应用型本科教学内容的适应性;通过明确政府在校地合作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利用地区及学校的资源及优势推进实践教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法,增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法的实践性;通过大力推进应用型本科文化建设,为人才培养实践营造良好氛围等途径为重庆市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启示与参考,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水平。
刘法杞[6](2020)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及其改革》文中提出本文以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为研究对象,围绕法院的组织结构,展现执行机构的体系内配合和体系外联动,解释法院组织结构塑造执行工作的机制和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特性。法院执行系统的组织结构在近二十年间发生了巨大变化,法院强制执行改革总体趋向垂直化管理方向发展。从“审执合一”到“审执相对分离”到省级统一执行管理体制的建立再到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形成,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历史体现的是法院执行机构组织关系的变化,审判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法院系统与外部系统之间的关系变化影响了整个法院执行体制改革的进程。9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建立起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的统一执行管理体制,而统一管理实质上就是统一领导关系。执行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都要求执行机构上下级之间必须具有这种强有力的领导关系,这种统一领导关系决定了执行队伍建设以及法院执行系统内部行政化的运作模式。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服务于执行工作本身,并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虚拟的网络财产、数字化形态的支付宝和微信以及公积金等新型财产形态进入执行领域,给执行工作带来新的难题,这些问题必然要通过信息化的方式予以解决。因此,信息技术作为执行工作的一种载体被广泛应用到执行领域。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变了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使之更适合于信息技术的运作方式。而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信息传递的方式,建立起透明、完整的信息传递体系,将组织结构通过信息技术的方式作用于执行工作。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机制中,一方面要处理好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内配合。从组织角度来看,其中最重要、最突出的就是审执配合。但是,审执配合存在着内在的张力。审判机构和执行机构作为诉讼程序中各自独立的机构,存在一定的组织壁垒,难以建立起长效化的审判、执行协调机制。因此,必须把握审执关系的共通性,保持审判与执行的一致性的部分,促进审执配合。上下级法院的关系也影响着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内配合。上下级执行机构之间的领导关系直接决定了上下级法院的组织结构形态,进而决定了上下级法院的执行配合方式。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外联动。法院强制执行体制改革向综合治理格局发展,执行联动是法院和党政系统联结的重要纽带,对于执行机构来说,统一执行联合行动是一次重新进行组织力量分配和调动的实践方式。法院强制执行体制改革试点是在“分权制衡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唐山中院的审执分离改革和许昌市中院的分阶段执行改革均遭遇了组织困境。二者在执行权的分权方面界限不清晰、标准不明确,组织关系协调出现了重大问题。因此,把握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的原貌,须从根本上把握执行系统的组织特性和运行规律,探讨组织与法院执行之间的关系。将法院执行系统放在法院与体系外的互动关系视角去把握,才能获取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深层次机制,采取合理的改革措施。本文最终得出结论: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执行权的分权理论,而是法院的组织关系问题。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深受法院组织结构的影响,执行困境也是由组织问题导致的。
李光[7](2019)在《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当前我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基本目标,主要是定位于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其核心与本质则主要在于“契约式”服务供给模式,而内容上最为重要且受关注的则主要是民生服务。自本世纪初《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围绕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务社会化目标,我国已经开展了大量有关政府购买民生服务的实践探索,如推进招投标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等。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首次系统地阐述了政府购买服务对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与水平的重要意义,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要素和具体实施给出了指导性意见。自此,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政府购买服务实践也得以更加系统地开展。“十二五”以来,原定的在各地逐步推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初步形成统一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以及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等目标,如今已经基本完成。当前所面临的则是到2020年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和相协调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现阶段的政府购买服务仍然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之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无疑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提高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重要途径。2016年以来,继国务院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之后,辽宁、贵州、广东、新疆、内蒙古和四川等地也先后成立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另一方面,在持续加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标准的基础上,要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和相协调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必然也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因为作为社会力量的集中代表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其专业化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同样关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成败。因此,围绕政府与社会组织两个最为关键的主体,财政部提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具体包括“改善准入环境”、“加强分类指导和重点支持”、“完善采购环节”、“加强绩效管理”和“推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等。所以,在当前形势下,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简而言之,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发展,实质上主要就是“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协调问题,这是一个既牵涉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重要理论课题,也是一个牵涉如何基于已有的实践经验探索两者间关系与互动模式改革发展的重要现实课题。本文以政府购买民生服务和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从两者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入手,通过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动力机制、内在机理和环境因素分析,构建两者间互动发展关系研究的基本框架;结合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案例分析与国际经验,提出当前推进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主要对策。为此,遵循逐步深入和层层递进的研究思路,形成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具体而言:对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问题的研究是在特定的研究背景之下展开的,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以及社会组织发展进程与阶段性目标,本文首先对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进行了概括,然后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与综述,并提炼和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在进一步展开研究之前,对所涉及的公共服务、民生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和公私伙伴关系等概念进行界定与阐释,并就公共服务、民生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社会组织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进行必要的梳理与总结。为了对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关系进行深入探究,论文分别就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体系与发展概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作为承接主体的发展,以及社会组织建设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动力机制、内在机理与环境因素等进行了分析,构建了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关系的基本分析框架。为了充分吸收和借鉴来自基层实践和国外的有益经验,本文以L省J区为例,对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进行微观分析,所得到的结果与宏观的整体层面分析相互补充,并就两者间的互动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在国际经验借鉴方面,以美国和英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的代表,以日本和香港为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对其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出可以借鉴的基本经验。最后,基于宏观和微观分析,以及案例分析和国际经验,提出对策建议,主要包括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强化政府购买民生服务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营造有利于促进良性互动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操作规范和绩效评估与监督管理机制等。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将研究主题和对象定位于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发展关系,并以发展动力、行动逻辑和环境作为互动发展基础。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顶层设计日渐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力度不断加强的过程中,有关两者之间互动发展关系的研究仍然较少。在改革实践中,政府购买民生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日益扩大,社会组织对公共服务模式创新的参与程度也不断加深,但以政府购买民生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政策与措施仍不够完善。为此,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分析,结合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的动力机制、行动逻辑与策略,以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构建了两者互动发展的基本分析框架。二是最大限度整合已有数据资料,对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关系进行了 VAR和固定效应PANEL DATA模型检验,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验证了两者间的长期均衡和相互促进关系。综观国内已有相关研究,对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实证研究始终比较匮乏。造成这种局面的最大原因就在于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的统计资料,因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仍在进行之中,其信息管理系统也正在建设,而社会组织方面的资料也由于发育迟缓和统计口径变化等原因同样十分匮乏。有鉴于此,本文十分注重宏观和微观层面的数据资料整理,尽可能地充分梳理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的演变情况,并利用政府采购支出、GDP和社会组织数量等变量与数据建立计量分析模型,对两者间的相互促进关系进行了验证。从综合协整分析、VAR模型估计、Granger检验以及PANEL DATA模型的估计结果来看,无论是采用1988-2017年间资料得到的结果,还是经由L省J区资料得到的结果,都表明了两者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从而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发展找到了有力的经验证据。三是本文提出促进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发展,应以明确定位为前提,以强化支持和构建平台为基础,以健全机制为保障。这些对策目前主要是分散在各类研究中,缺乏深入分析和系统安排,而本文结合自身研究对此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了对策框架。其中,“构建平台”是目前相关研究仍关注较少的内容。按照目前已有的相关规划、意见和发展目标,本文立足实现两者间良性互动的需要,提出了新形势下有效增进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对策建议。其中,“明确定位”指的是要提高对政府购买民生服务的认识、厘清政府的职责边界与职能转变方向,有效强化政府在改革中的主导责任;“强化支持”指的是通过政府购买民生服务提高社会组织的生存、竞争和服务能力;“构建平台”指的是通过整合资源构建互动发展平台、摆脱管制窠臼、构建平等的合作关系,健全增进互动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更有利于促进良性互动的发展环境;“健全机制”指的是要完善政府购买民生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规范并细化基本流程,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监管机制,及时纠正各种偏差。
于俊[8](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制度是一国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制度改革是个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课题,从古至今,税收制度改革以制度促经济、以经济稳政治、以政治助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突出的作用、留下了深刻的印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统治阶级治国理政的战略考量。税收制度兼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税收制度改革是通过税收制度架构设计和组成要素的边际变化来调整治理格局、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助推国家治理优化。当今世界,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国家、抑或是何种发展程度的国家,在国家治理中都非常重视税收制度改革,这其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如何吸收和借鉴他人在税收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有益成果,适时推进本国的税收制度改革,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理论和实践课题。鉴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庞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目前学术界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税制结构、税种设置、税收政策等较为传统单一的领域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视角开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可以将税收制度改革由微观的、具体的工作层面提升到宏观的、战略的层面,拓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内涵和外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要求,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争取无产阶级自身解放的斗争中,对税收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提供了这个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税收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财税思想的中国化。在当代中国,新时代赋予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新思维、新要求、新使命,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探讨税收制度改革,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从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地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四个自信”。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及其调整、改革始终伴随着共和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及其调整以税收集权化匹配计划经济化、以集中统一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公共化匹配经济市场化、以公共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现代化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现代税收制度匹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这是我国税收制度变革发展的一项基本经验。历经七十年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但也还存在结构布局、法律层级等方面的不足,这些瓶颈制约着税收制度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只有从新时代税收文明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布局税收制度改革,才能打破瓶颈,建立起与国家治理战略相匹配的税收制度体系。党的领导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根本的属性,是贯穿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始终的一根红线。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中自觉融入马克思主义原理观点和党的方针政策,能够集中体现党对税收制度改革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优势。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融洽相助益,总体布局重塑了税收制度改革的灵魂,税收制度改革强劲了总体布局的血脉。自觉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发展的“稳定器”、文化发展的“催化剂”、生态文明发展的“净化剂”、社会发展的“粘合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宏观抱负和历史使命。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既要遵循自身发展规律、也要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确保税收制度改革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避免走僵化封闭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恪守税收制度改革的家国情怀、激励国家社会公民多元治理主体同频共振,遵循市场规则、力求治理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注重统筹兼顾、发挥制度集成聚变效应,尊重契约伦理、扞卫税收权利义务生态,维护央地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中观价值和基本原则。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需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是税收制度改革应有的姿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施行税收法治方略,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放大税收乘数效应,在公平正义精神感召下释放税收正能量,在绿水青山愿景引领下促进绿色税收发展,在多元共治价值追寻下创新税收治理方式,为各国治理中的税收制度改革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微观努力和路径探索。
丁希[9](2019)在《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理论的嵌入与实践研究》文中指出公立医院是国家实现卫生政治意志的有效载体。国家和政府通过投资举办公立医院,目的是保障公共健康,维护健康公平,促进公共福祉,履行维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基本责任和政治使命。公立医院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产品,是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天然的垄断者,因为其自身的特殊性特征,比如信息不对称、外部性、不确定性等,导致了卫生资源无法有效配置的市场“失灵”,加之政府在公立医院监管及投入上的缺位,产生政府“失灵”效应,两者叠加之下使得公立医院改革中出现了效率与公平价值失衡、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性下降、群众满意度低、医患矛盾日益尖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目前学术界对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思路和大方向上主要存在“政府倾向”及“市场倾向”两种不同的观点,倘若以此思路简单套用以“回归公益性”的政府主导论或者以“去行政化”为导向的市场化改革思想,都不是解决公立医院改革现实中所遇到种种问题的最佳方式和路径。尤其是,他们无法回应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关于效率、责任和公平之间的价值性平衡问题。因此,本文尝试需要寻找一种更具包容性的理论框架来解决以上难题,希望能够通过“公共价值理论”的引入,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未来发展提供新的治理理论范式及实践思考。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马克·穆尔(Mark H.Moore)的《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公共价值理论的兴起。之后该理论在本世纪初与公共治理理论耦合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新的公共治理范式,成为人们反思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缺陷和不足的工具。公共价值存在于公共领域,是公民对政府期望的集合,是公众所获得的一种效用和意义。公共价值理论,强调的是政府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公共效用,体现的是政府的行为逻辑,是政府作为管理主体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诉求以及政府在行动过程中对公众行为主张的公共利益价值导向。公共价值塑造着公民的公共生活,促进公共福祉和个人福祉。因此,本文拟通过公共价值理论的输入,为公立医院改革路径提供一个以价值为基础的新的视角。从公共价值理论中的“战略三角模型”出发,将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作为不同于传统官僚制和新公共管理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学范式,指导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公立医院改革公平正义的正确价值导向,以创造公立医院公共价值为目的,致力于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合作共治格局,实现“基于价值的连续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构建“大健康”医疗服务体系,为公立医院进一步深化改革路径提供参考依据。本文分为六个部分,主要的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首先是导论。介绍选题背景和意义,通过对公共价值理论嵌入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研究的意义进行阐述,为公立医院改革路径提供研究框架。然后回顾评析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相关概念的界定,凸显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一章系统梳理了相关理论,阐述了公共价值视角下公立医院改革的思想基础和逻辑起点,其理论基础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公平正义思想;第二,公共产品理论;第三,政府责任思想。第二章是对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实践的历史进行考察。主要从我国公立医院历史发展沿革、改革中每个阶段的公共价值定位分析以及目前国内试点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践等方面进行考察。分别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阶段、医院市场化启动阶段时期、市场化改革阶段、改革转折调整阶段和新医改阶段进行分析历史发展脉络,每个阶段特征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整体发展战略相辅相成。并进一步分析每段改革中,所凸显的公共价值的定位,同时,选取国内若干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地方和地区改革经验,为公立医院改革的公共价值实践积累有益经验。第三章是对现阶段我国公立医院公共价值实践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依托公共价值理论,分别从公共价值导向、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以及公共诉求等视角对公立医院存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严重,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低,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公益性和可及性下降等问题进行阐述。针对上述问题,从公共价值理论框架出发,从改革价值目标模糊、政府的自利性、政府权力分散、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及考核评价机制扭曲等方面进行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公共价值实践困境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通过对国外具有代表性的公立医院改革模式的发展沿革及制度特色进行阐述,并着重对公共价值理论在各国家和地区公立医院改革中的初步实践进行总结提炼,从而得出对我国公立医院未来改革的借鉴与启示。第五章重点对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理论嵌入的实践路径展开讨论。公共价值理论重新定位了政府的核心职能,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由此本文分别从核心目标、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四个维度确定了公共价值理论下公立医院改革的战略蓝图框架。基于该框架,本文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路径进行深入探索。主要从回归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公共价值导向、构建整合式医疗服务体系和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评估改革等三个方面,对公立医院改革嵌入公共价值理论的制度方案进行设计。一是要回归公立医院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中的政府责任。二是要实现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的整合,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内部联动改革和供给侧改革,实现医疗服务流程管理与再造,构建“价值医疗”的整合式医疗服务体系。三是构建公共价值导向的考核目标,加强社会满意度的指标考核评价,构建各方协同下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评估改革。
王余生[10](2018)在《制度变迁、效能与创新:我国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其要义就是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基于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基本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包括深化文化行政体制改革。这一改革在内涵上主要涵盖涉及承担公共文化权力与责任的党政文化管理机构及其权责配置格局的制度重构。换言之,就是要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纳国内外改革经验与教训启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文化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级政府作为我国行政组织体系承上启下的“关接点”,对保障公民文化权益、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和促进文化管理机制完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进行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最为核心的就是推动县级各类文化机构向着创造良好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价值要求转变,经由权责结构与组织体系重组,着力解决县级政府文化治理领域党政机构与市场、社会之间,以及党政机关之间及其内部不同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问题。论文重点围绕有效澄清与合理配置县级政府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文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之间的职能与权责关系等核心问题,综合运用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制度经济学、工程理论等相关理论成果。尤其是运用新制度主义相关理论成果,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对我国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理清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路径和三个关键领域的演进逻辑。在此基础上,对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历史经验和制度效能进行调研分析基础上,找出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中制度影响因素。通过设计相应的问卷,列出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现实问题,对参与文化管理体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面谈和调查,归纳出几个大类制度因子。同时,构建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列出制度效能的影响要素序列表,为制度创新寻求突破和路径选择。最后,探讨如何完善和理顺县级文化管理体制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建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微观文化管理制度和体制,建立和完善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的分类、绩效、人事、资产体系,加强县级文化管理体制的运作效率,确保县级文化管理体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不难看出,运用新制度主义理论工具,融合新制度主义理论流派,构建制度变迁、制度效能和制度创新的三维分析框架,来透视和分析我国县级政府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新的理论尝试。虽然新制度主义分析架构的提炼与整合、制度效能指标体系的提炼与检验、制度效能制约因素的萃取以及针对性对策建议的提出面临挑战,但也给研究带来寻求突破的空间。作为一项应用性研究,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有助于从制度上认识文化管理体制的障碍和成因,审视制度效能的成效,从而探索出完善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基层路径,更好地体现和彰显文化管理体制的地方特色。
二、现代大学的使命及其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现代大学的使命及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研究 ——基于对2017版小学《学习指导要领》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一) 道德教育 |
(二) “道德学科化” |
(三) 《学习指导要领》 |
三、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相关研究 |
(二) 日本相关研究 |
(三) 文献述评 |
四、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五、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的背景与动因 |
一、日本道德教育改革的发展历程 |
(一) 明治维新时期(1872年~1947年)——“修身科” |
(二)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7年~1958年)——“社会科” |
(三) 20世纪50年代后(1958年~2015年)——“道德时间” |
(四) 21世纪新时期(2015年~至今)——“道德学科化” |
二、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的动因 |
(一) “道德时间”的弊端 |
(二) 修复社会价值观的呼吁 |
(三) 安倍政府的教育政策引导 |
第二章 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在新《要领》中的体现 |
一、新《要领》的基本内容概述 |
(一) 新《要领》总的框架结构 |
(二) 新《要领》各学科的授课时数 |
(三) 新《要领》道德教育的目标 |
二、新《要领》道德课程的目标和内容 |
(一) 新《要领》道德课程的目标 |
(二) 新《要领》道德课程的内容 |
三、新《要领》道德课程的实施和评价 |
(一) 新《要领》道德课程的外部保障 |
(二) 新《要领》道德课程的师资保障 |
(三) 新《要领》道德课程的教学方法 |
(四) 新《要领》道德课程的教科书 |
(五) 新《要领》道德课程的评价方式 |
第三章 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在新《要领》中的思考 |
一、“道德学科化”改革的重点内容 |
(一) “特别的学科:道德”定位 |
(二) 明确细化各阶段德育目标 |
(三) 德育内容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 |
(四) 探索丰富而有效的德育教学方法 |
(五) 引用国家统一审定的道德教科书 |
(六) 采用记录式的德育评价方式 |
二、“道德学科化”改革的主要特征 |
(一) 直接德育与间接德育形式有效结合 |
(二) 德育目标强调培养丰富的“道德性” |
(三) 德育内容注重层次性和现实需要 |
(四) 全面渗透式教学方法体现实效性 |
(五) 教科书编写凸显道德的价值追求 |
(六) 过程性评价注重学生的学习状态 |
第四章 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的评析 |
一、“道德学科化”改革的有效作用 |
(一) “道德科”的特殊价值熏陶作用 |
(二) 加强学校教师重视,提升德育地位 |
(三) 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促进德育水平 |
(四) 针对性的指导计划,保障德育效果 |
二、“道德学科化”改革的可能问题 |
(一) 爱国主义价值观的隐性灌输行为 |
(二) “道德指导教师”制度实施难度大 |
(三) 无法实际改善校园欺凌的问题 |
(四) 德育评价标准和操作不够完善 |
三、我国对“道德学科化”改革的理性认识 |
(一) 正确理解“道德学科化”改革的重要性 |
(二) 客观分析“道德学科化”改革的优缺点 |
(三) 长远考察“道德学科化”改革的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2)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 |
(一)中文文献研究情况 |
(二)英文文献研究情况 |
(三)日文文献研究情况 |
三、研究方法 |
(一)比较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语义分析法 |
(四)价值分析法 |
(五)其他研究方法 |
四、基本概念分析 |
(一)司法的概念内涵及特征 |
(二)西方语境下司法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
(三)司法与相关概念辨析 |
(四)司法制度改革的概念含义及构成要素 |
(五)不同语境下的司法体制改革与司法制度改革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第一章 日本近代司法制度的建立与改革 |
第一节 明治维新与近代司法制度的确立 |
(一)中央国家集权体制的建立与司法权的出现 |
(二)大理院与其他各级法院的设立 |
(三)《治罪法》的颁布与律师制度的设立 |
(四)调解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宪法的颁布与司法制度改革 |
(一)《明治宪法》与《法院构成法》的颁布 |
(二)诉讼法改革与《陪审法》的制定 |
(三)战时立法对司法的破坏 |
第三节 战后日本司法制度的重建与改革尝试 |
(一)新宪法的制定与司法制度的变化 |
(二)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 |
(三)临时司法制度调查会议与临时意见书 |
第二章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 |
第一节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背景 |
第二节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特点 |
(一)由政治力量主导的改革动力 |
(二)以新自由主义为基础的改革理论 |
(三)多领域、效率优先的改革路径 |
第三节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
(二)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
(三)司法人员制度改革 |
(四)其他领域改革 |
第四节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实践结果 |
(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结果 |
(二)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结果 |
(三)司法人员制度改革结果 |
(四)其他领域改革结果 |
第三章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法治主义理论 |
第二节 人权保障理论 |
第三节 司法民主主义理论 |
第四节 新自由主义理论 |
第四章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主要矛盾与解决路径 |
第一节 司法精英主义与司法民主主义的矛盾 |
第二节 司法制度改革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的矛盾 |
第三节 司法独立与行政权力的矛盾 |
第四节 日本传统纠纷解决文化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矛盾 |
第五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主要矛盾的解决路径 |
第五章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经验总结 |
第一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 |
(一)较为完善的改革计划与高效率的立法保障 |
(二)适合领域的市场化改革 |
(三)弹性的改革机制与制度化的改革反馈评价体系 |
第二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失败教训分析 |
(一)司法制度改革承载过多的功能目标 |
(二)对改革实践复杂性的预期不足 |
(三)改革缺少足够的物质资金支持 |
第三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反思与展望 |
(一)正视司法功能的局限性,明确改革的目的 |
(二)形成理论共识,认清改革的对象和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三)重视本国国情,设计符合本国实践的司法制度改革路线 |
(四)总结实践经验,分析问题并修正对司法改革理论的选择 |
第四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
(一)树立正确理论指导,加强对改革理论研究的重视 |
(二)尊重司法规律,根据国情对域外改革经验加以本土化改造 |
(三)建立司法改革试行机制,以渐进的方式推进改革进程 |
(四)坚守法治理念,加强我国司法公信力的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本科教育 |
(二)人才培养模式 |
(三)跨学科人才培养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内容 |
(一)历史分期依据 |
(二)主要研究内容 |
六、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本研究的创新点 |
(二)本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的探索奠基期(1973-1981 年) |
第一节 筑波大学探索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背景 |
一、世界科学技术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的要求 |
二、欧美国家大学改革对日本教育改革的影响 |
三、日本科技强国建设对创新性人才的需要 |
四、日本传统大学内部的学部讲座制的弊端 |
第二节 筑波大学教育理念及目标的提出 |
一、“新构想理念”的酝酿与形成 |
二、“开放式大学”办学理念的提出 |
三、跨学科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
第三节 筑波大学教学和科研组织的革新 |
一、建设发挥学科综合优势的学科群 |
二、创建教师所属的新型科研组织 |
三、建立教学研究中心与特别课题组 |
第四节 筑波大学综合化课程体系的构建 |
一、通专融合型教育的确立 |
二、特色公共课程群的建设 |
三、跨学科专业教育的实施 |
第五节 筑波大学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建设 |
一、推进开放性办学的“三学期制” |
二、促进师生互动交流的“班级制” |
三、强化指导的“学生担当教官制度” |
第六节 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探索奠基期的成效与问题 |
一、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探索奠基期的成效 |
二、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探索奠基期的问题 |
第二章 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评估整改期(1982-2003 年) |
第一节 筑波大学评估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背景 |
一、日本经济衰退和人口少子化 |
二、教育审议会主导的大学改革 |
三、筑波大学建校计划基本完成 |
第二节 筑波大学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自我评估 |
一、新构想理念下的组织运营 |
二、跨学科整合性的综合课程 |
三、学生自主选择的专业教育 |
四、教师教育意识与学生指导 |
第三节 筑波大学教学和科研组织的发展充实 |
一、教学组织的新设与调整 |
二、科研组织的稳定与发展 |
三、跨学科研究中心的创设 |
第四节 筑波大学本科教学与课程体系的完善 |
一、本科课程体系改革的特色化推进 |
二、通识课程实施现状的调查与改进 |
三、实践课程与毕业设计指导的重视 |
四、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的有效运用 |
第五节 筑波大学推进质量文化建设的举措 |
一、全面推行和完善教学助理制度 |
二、实施学生评教与教师听课项目 |
三、建立和健全校内就业指导体制 |
第六节 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评估整改期的成效与问题 |
一、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评估整改期的成效 |
二、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评估整改期的问题 |
第三章 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的深化改革期(2004 年以来) |
第一节 筑波大学改革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背景 |
一、世界全面进入知识经济与信息时代 |
二、日本国立大学独立行政法人化改革 |
三、本科教育向“学士课程教育”转变 |
第二节 筑波大学教育理念与教育方针的细化 |
一、“学群教育标准”的制定 |
二、课程大纲编写方针的确定 |
三、教师行为规范的颁布实施 |
第三节 筑波大学教学和科研组织的全面性改革 |
一、兼顾跨学科和专业性的学群改组 |
二、作为教师新组织的“系”的建立 |
三、教学研究中心的改组与职能划分 |
第四节 筑波大学面向T型人才培养的课程改革 |
一、依托“教育GP”的通识教育重构 |
二、多样化与整合式的综合课程改革 |
三、文科生科学教育的示范课程建设 |
四、课程标准指导下的专业课程设置 |
第五节 筑波大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的改革 |
一、“两学期、六分段”的学期制改革 |
二、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绩点制的实施 |
三、促进全面发展的学生支援项目建设 |
四、PDCA循环在教育质量管理的运用 |
第六节 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深化改革期的成效与问题 |
一、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深化改革期的成效 |
二、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深化改革期的问题 |
第四章 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改革发展的特点与经验 |
第一节 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的特点 |
一、理念领先:始终坚持跨学科人才培养理念 |
二、体制创新:始终坚持组织建设与制度改革 |
三、通专融合:始终坚持通识与专业教育并举 |
四、追求卓越:始终坚持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
第二节 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的经验 |
一、改革与创新:统筹跨学科人才培养理念与实践路径 |
二、通才与专才:打造通专融合和跨界培养的育人模式 |
三、分科与综合:构建多学科知识交叉的综合课程体系 |
四、特色与普适:坚持特色发展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赫尔巴特经典教学思想及其对小学语文经典阅读教学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对精神食粮的迫切需求 |
(二)赫尔巴特经典教学的价值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语文阅读教学的策略研究 |
(二)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策略研究 |
(三)小学语文经典阅读的教学策略 |
(四)赫尔巴特教学观的相关研究 |
四、核心概念厘定 |
(一)小学语文经典阅读教学 |
(二)经典教学 |
五、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小学经典阅读教学的价值及现状 |
第一节 经典着作的价值 |
一、古代语是现代语的基础与阶梯 |
二、基于情节的兴趣培育 |
三、追求卓越的古典传统 |
第二节 小学语文教师缺乏自觉的经典阅读 |
第三节 当前小学经典阅读教学的现状分析 |
一、古代语语用价值的失察 |
二、无情节的诗歌教学 |
三、重背诵量的课外诗歌阅读 |
第二章 兴趣的培育:基于教育性教学的经典教学理论 |
第一节 赫尔巴特的教育性教学简介 |
一、教育性与教学性的融合 |
二、以多方面兴趣为切近旨要 |
三、多方面兴趣向道德的转化 |
第二节 基于教育性教学的语言教学秩序 |
一、希腊文到拉丁文到现代语的教学序列 |
二、希腊文的分阶段经典教学内容 |
三、作为经典教学示范文本的《奥德赛》 |
第三节 培育认识兴趣的希腊语教学 |
一、经验兴趣:扩展视域 |
二、思辨兴趣:训练思维 |
三、审美兴趣:培养鉴赏力 |
第四节 培育同情兴趣的情节教学 |
一、同情兴趣:理解与趋向英雄 |
二、社会兴趣:社会认同感 |
三、宗教兴趣:宗教的谦逊 |
第三章 分析与综合教学:基于教育性教学的经典教学实践路径 |
第一节 赫尔巴特经典教学实践概说 |
一、赫尔巴特经典教学实践简介 |
二、分析与综合的教学过程 |
三、借助语言和情节培养认识与同情 |
第二节 分析与综合教学建立认识兴趣 |
一、对字词句篇的厘清与综合 |
二、提示与联合观察扩展经验 |
三、语法与因果关系训练思维 |
四、观察与想象美培养美感 |
第三节 分析与综合教学建立同情兴趣 |
一、观察人物境遇,获得对英雄的理解 |
二、观察与联系社会境遇,建立认同感 |
三、认识最高存在,增强宗教谦逊 |
第四章 基于赫式经典教学的《诗经·采薇》(节选)阅读教学改革案例 |
第一节 整体教学构思 |
一、《诗经·采薇》(节选)的选题说明 |
二、教学内容和过程简介 |
第二节 语言教学 |
一、字句篇的分析与综合 |
二、借助艺术手法与诵读体悟诗歌之美 |
三、在吟唱中形成系统认知 |
第三节 情节教学 |
一、分析与综合人物的知情意,同情英雄 |
二、分析与综合社会情境,增强社会认同感 |
结语 |
一、赫尔巴特经典教学的适用范围思考 |
二、赫尔巴特经典教学的现实性转换思考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5)重庆市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以C大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关于“应用型本科”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关于“大学转型”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三)关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评论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价值和创新点 |
(一)研究的价值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重庆市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契机与问题 |
一、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契机 |
(一)理论依据 |
(二)现实契机 |
二、重庆市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政策支持 |
(一)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 |
(二)地方层面的政策支持 |
三、重庆市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一)重庆市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基本措施 |
(二)重庆市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问题 |
第二章 C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 |
一、C大学转型发展概况 |
二、访谈设计 |
(一)访谈对象 |
(二)访谈时间 |
三、访谈结果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 |
(一)转型后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策略 |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总结 |
四、C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现实困境 |
(一)物质保障基础不牢 |
(二)课程探究易受利益相关方影响 |
(三)教师教学热情及学习转化能力有待提升 |
第三章 C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调查 |
一、调查设计 |
(一)问卷设计 |
(二)问卷发放与回收 |
二、问卷信效度检验 |
(一)问卷信度分析 |
(二)问卷效度分析 |
三、问卷调查结果 |
(一)C大学学生学习满意度的总体情况 |
(二)各维度满意度情况 |
(三)学习满意度的差异检验 |
(四)学习满意度的各维度相关性分析 |
四、问卷结果分析与讨论 |
(一)学生满意度整体情况良好,但满意度可持续性欠佳 |
(二)教师水平受认可,但课后学习指导力度略显不足 |
(三)课程比例设置合理,但开设时间及性别适应性问题仍有待优化 |
(四)校内可利用资源充足,但校外资源开发程度有待加大 |
(五)个体能力培养效果显着,但获得感仍有待增强 |
第四章 重庆市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路径探究 |
一、思想基础:革新人才培养理念 |
(一)立足发展,厘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地位与作用 |
(二)立足服务,树立“教学服务”之理念 |
(三)立足特色,寻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破点 |
二、制度保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一)完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
(二)建立有效教学评价体系,完善教学评价制度 |
(三)健全教师发展与管理体系,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构建 |
三、课程桥梁:强化人才培养根基 |
(一)建立应用型课程联盟,实现课程设置主体多元化 |
(二)完善课程开发与设置,增强课程合理性 |
(三)重视专业课程更新,增强教学适应性 |
四、实践平台: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 |
(一)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强人才培养现代性 |
(二)践行人才培养新模式,以融合教学辅之传统知识讲授 |
(三)大力加强文化建设,为人才培养实践营造良好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学期间所发表的文章 |
(6)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及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概念界定与文章结构 |
第一章 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历史 |
第一节 审执分离改革 |
一、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工作 |
二、市场经济发展与审执分离改革 |
三、从“审执合一”到“审执相对分离” |
第二节 省级法院统一执行管理体制的形成 |
一、执行机构改革 |
二、从传统管理体制到统一管理体制 |
第三节 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形成 |
一、“执行难”问题的根源 |
二、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形成过程 |
三、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具体内容 |
第二章 法院强制执行的组织管理体制 |
第一节 法院强制执行机构的组织设置 |
一、法院强制执行机构的职能划分 |
二、执行队伍建设 |
三、执行人员的权力边界 |
四、与法院其他机构的关系 |
第二节 法院强制执行统一管理体制 |
一、法院强制执行统一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 |
二、统一管理与统一领导的关系 |
三、法院执行机构的上下级领导关系 |
第三节 法院执行系统的行政化运行模式 |
一、行政化的执行组织结构 |
二、指标至上的执行绩效考核 |
三、发现问题式的执行监督 |
四、纠偏式的运动式执行 |
第三章 信息技术应用下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 |
第一节 法院强制执行对信息技术的内在需求 |
一、信息化管理 |
二、规范化执行 |
三、司法公开 |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第二节 法院强制执行技术平台的运行机制 |
一、技术平台的启动 |
二、技术平台的运转 |
三、技术平台的组织管理机制 |
第三节 技术平台下法院强制执行的实践效果 |
一、法院执行机构的统一协调管理 |
二、执行问题的可视化 |
三、执行案件的严格控制 |
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 |
第四章 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内配合 |
第一节 执行程序中的审执关系 |
一、审执关系的现状 |
二、审执关系的组织冲突 |
三、审执关系的共通性 |
第二节 法院间的委托执行 |
一、委托执行的改革演进 |
二、从传统型委托到技术型委托 |
三、委托执行的协调与监督 |
第三节 上下级法院间的执行配合 |
一、基层法院内部的执行配合 |
二、上级法院的执行协调 |
第五章 法院强制执行的体系外联动 |
第一节 综合治理格局下的执行联动 |
一、执行联动的历史发展 |
二、综合治理与执行联动 |
三、执行联动的特征 |
第二节 执行联动的运行机制 |
一、外部联动机制 |
二、内部承接机制 |
第三节 党政系统的执行配合 |
一、执行机构与党政系统的关系 |
二、党政系统对执行联动的组织协调机制 |
第六章 法院强制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及其启示 |
第一节 唐山中院的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分析 |
一、审执分离改革模式的选择 |
二、审执分离改革的内容 |
第二节 许昌中院的分阶段执行改革试点分析 |
一、分阶段执行改革模式的选择 |
二、分阶段执行的组织分工 |
三、“分阶段执行”与执行工作 |
第三节 法院强制执行改革试点评析 |
一、改革试点的理论基础 |
二、改革困境 |
三、改革试点对法院强制执行体制改革的启示 |
结论 组织结构塑造下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 |
一、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组织困境 |
二、组织结构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形塑 |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标、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2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民生服务 |
2.1.3 政府购买服务 |
2.1.4 社会组织 |
2.1.5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2.2 基础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民生理论 |
2.2.3 社会组织理论 |
2.2.4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5 社会治理理论 |
3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基础分析 |
3.1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的动力机制 |
3.1.1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的动力机制 |
3.1.2 社会组织发展的动力机制 |
3.2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机理分析 |
3.2.1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的行动逻辑与基本策略 |
3.2.2 作为承接主体的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 |
3.3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环境因素分析 |
3.3.1 政府职能转变 |
3.3.2 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
3.3.3 制度规范体系构建 |
3.3.4 市场化发展水平 |
4 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分析 |
4.1 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与问题 |
4.1.1 政策体系与发展概况 |
4.1.2 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与方式 |
4.1.3 政府购买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4.2 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4.2.1 社会组织发展概况 |
4.2.2 作为承接主体的社会组织 |
4.2.3 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4.3 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的实证分析 |
4.3.1 基本模型设定 |
4.3.2 指标选择与数据说明 |
4.3.3 估计结果与基本结论 |
5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案例分析 |
5.1 案例的基本描述与现状分析 |
5.1.1 J区及其政府购买民生服务情况 |
5.1.2 J区的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
5.2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J区模式 |
5.2.1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形成 |
5.2.2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发展 |
5.2.3 当前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思路 |
5.3 两者互动发展关系的解析与基本结论 |
5.3.1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机制的演变 |
5.3.2 两者互动发展取得的成绩与问题分析 |
5.3.3 案例分析的基本结论 |
6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经验借鉴 |
6.1 西方发达国家的基本经验 |
6.1.1 美国的基本经验 |
6.1.2 英国与法国的基本经验 |
6.2 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基本经验 |
6.2.1 日本的基本经验 |
6.2.2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经验 |
6.3 主要启示与借鉴 |
6.3.1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
6.3.2 广泛的购买服务范围 |
6.3.3 成熟的服务供应体系 |
6.3.4 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
7 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进一步明确政府在购买民生服务中的角色定位 |
7.1.1 提高政府购买民生服务思想认识 |
7.1.2 厘清政府的职责边界与职能转变方向 |
7.1.3 强化对政府购买民生服务的主导责任 |
7.2 强化政府购买民生服务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 |
7.2.1 通过政府购买民生服务提高社会组织生存能力 |
7.2.2 通过政府购买民生服务提高社会组织竞争能力 |
7.2.3 通过政府购买民生服务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
7.3 营造有利于促进两者良性互动发展的环境 |
7.3.1 有效整合资源构建互动发展平台 |
7.3.2 摆脱管制窠臼构建平等的合作关系 |
7.3.3 健全增进互动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
7.4 建立健全操作规范和绩效评估与监督机制 |
7.4.1 合理制定和完善政府购买民生服务目录 |
7.4.2 规范并逐步细化政府购买民生服务基本流程 |
7.4.3 建立健全购买民生服务监管机制 |
8 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
8.1 结论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来源和意义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六、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 |
第一节 国家治理 |
一、国家治理对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历史性超越 |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中的税收因素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 |
第二节 税收及其制度 |
一、财政与税收 |
二、税收制度的内涵与发展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税收的论述 |
第三节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的互动 |
一、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的税收制度 |
二、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助推国家治理成就新高度 |
第二章 国外税收制度改革的治理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促进面向现代国家转型 |
二、相机抉择的税收制度结构化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强国富民的新担当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助力稳固民族独立成果 |
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擦亮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成色 |
第三节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苏联东欧国家不成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二、越南革新开放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三、古巴“模式更新”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税收制度的确立、改革和问题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的建立、调整和评价 |
一、新旧税收制度的转换 |
二、改革开放前的税收制度调整 |
三、对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改革的评价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现代化进程的开启 |
二、涉外税制和“利改税”的出台 |
三、分税制和“营改增”的深远影响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央地税收的合作与博弈 |
第三节 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结构布局不够完善 |
二、税收法律级次较低 |
三、地方税收体系失衡 |
四、税收征管效率较低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使命 |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治理的“助推器” |
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二、提升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调节的能力 |
三、拓展公共资源的多元协同治理 |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治理的“稳定器” |
一、从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到政治体制改革 |
二、从依法治税实践推及到依法治国战略 |
三、从税收技术发展关涉到民主权利保障 |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治理的“催化剂” |
一、协同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
二、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
第四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治理的“粘合剂” |
一、推动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
二、推动建成全面的多层次社保体系 |
三、推动创建融通的大格局社会治理 |
第五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治理的“净化剂” |
一、克服生产的“异化”及自然的“异化” |
二、放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外部性 |
三、绿色税收制度拓宽绿色发展道路 |
第六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 |
一、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
二、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
三、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
第五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恪守家国情怀的价值 |
一、以人为本 |
二、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三、助力民族复兴之梦 |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
一、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三、把握好坚守与开创的关系 |
第三节 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 |
一、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 |
二、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
三、统筹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 |
第四节 遵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契约伦理 |
一、维护税务相对人的权益 |
二、建设纳税社会信用体系 |
三、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 |
第五节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权 |
二、健全地方税体系 |
三、增强税收预算科学性 |
第六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对策 |
第一节 全面落实税收法治方略 |
一、大力推进税收立法进程 |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
三、完善提供税收司法保障 |
四、创新开展税收法治宣教 |
第二节 充分发挥税收乘数效应 |
一、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
二、进一步稳定宏观税负水平 |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种类改革 |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改革 |
第三节 有力彰显税收公平正义 |
一、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
二、情系民生降低基尼系数 |
三、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成长 |
四、积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 |
第四节 加速提升税收绿色指数 |
一、激活绿色税收制度机制 |
二、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税法 |
三、增强现有税种绿色程度 |
第五节 多元构建税收综合治理 |
一、推动建立税收保障制度 |
二、发挥涉税中介服务力量 |
三、打造经世济用税收智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理论的嵌入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主要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主要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核心概念界定 |
(一)价值与公共价值 |
(二)公共价值管理理论 |
(三)关于公立医院的概念 |
(四)公立医院改革内涵 |
五、本文可能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公共价值理论下公立医院改革的思想基础 |
一、公平正义思想 |
(一)公平正义理论的概述与评析 |
(二)正义理论视角下公立医院改革的价值起点 |
(三)差别原则彰显公共价值在改革中的重要意义 |
二、公共产品理论 |
(一)公立医院公共产品属性的溯源与适用 |
(二)公立医院是卫生制度公共产品化的体现 |
(三)实现公立医院公共产品价值的主要原则 |
三、政府责任理论 |
(一)政府责任实现的两极状态 |
(二)政府责任的履行是实现公立医院价值的重要保证 |
(三)公立医院改革中政府责任实现的主要方式 |
第二章 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实践的历史考察 |
一、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总体回顾 |
(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阶段与评价(1949-1978年) |
(二)医院市场化启动阶段与评价(1978-1993年) |
(三)市场化改革阶段与评价(1994-2003年) |
(四)改革转折调整阶段与评价(2003-2009年) |
(五)新医改阶段与评价(2009年至今) |
二、公共价值在公立医院改革中的定位 |
(一)公立医院改革计划经济阶段价值定位 |
(二)公立医院改革市场化启动阶段价值定位 |
(三)公立医院改革市场化改革阶段价值定位 |
(四)公立医院改革转折调整阶段价值定位 |
(五)公立医院改革在新医改阶段价值定位 |
三、试点公立医院改革的公共价值实践经验 |
(一)江苏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及医联体推进分级诊疗 |
(二)安徽省市县级公立医院委托商业保险经办基本医保 |
(三)福建高位推进医改工作机制公益性回归 |
(四)全国部分试点区域医改初显成效 |
第三章 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实践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实践的主要问题 |
(一)公共精神内涵缺失,公立医院价值导向发生偏差 |
(二)公共治理路径偏离,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定位不清 |
(三)公共服务协同不足,医疗卫生服务碎片化问题严重 |
(四)公共诉求无法满足,政府提供医疗服务主动性不足 |
二、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实践困境的深层次原因 |
(一)改革价值目标模糊,工具理性扩张与价值理性式微 |
(二)政府公共责任缺失,公立医院改革合法性受到质疑 |
(三)政府过度分权让利,公立医院医疗网络受严重冲击 |
(四)绩效管理导向不明,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公众满意度低 |
第四章 境外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的探索与实践 |
一、国外和地区公立医院改革与实践探索 |
(一)西方发达国家的公立医院改革 |
(二)(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公立医院改革 |
(三)亚洲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公立医院改革 |
(四)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公立医院改革 |
二、境外公立医院改革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一)在改革中重新思考效率与公平及责任间的价值竞争 |
(二)重构公立医院的治理模式成为初探公共价值的重要尝试 |
(三)强有力的私营医院是实现公共价值多元供给主体之一 |
第五章 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理论嵌入的实践路径 |
一、公共价值理论嵌入公立医院改革的战略框架 |
(一)核心目标;创造公共价值的公立医院改革 |
(二)政策制定:重视公众偏好的改革框架 |
(三)政策执行:网络治理模式下的改革框架 |
(四)政策评估:基于公共价值绩效评价的改革框架 |
二、回归公共价值导向路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基本定位 |
(一)回归公立医院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性 |
(二)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中的政府公共责任 |
三、打造公共价值治理路径:构建整合式医疗服务体系 |
(一)实现层设计与资源整合,构建大健康医疗体系 |
(二)加强内部联动改革,打造协同一致利益共同体 |
(三)加强供给侧改革,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利益平衡 |
(四)实现流程管理与再造,构建疾病综合治理平台 |
四、重构公共价值评价路径: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评估改革 |
(一)构建以公共价值为导向的考核目标 |
(二)加强社会满意度的指标考核评价 |
(三)构建各方协同下的绩效评价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的科研 |
后记 |
(10)制度变迁、效能与创新:我国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提升县域文化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实需要 |
1.1.2 落实文化强国战略与提高文化软实力的策略选择 |
1.1.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部署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文献析评 |
1.4 核心概念厘定 |
1.4.1 县级政府 |
1.4.2 文化管理与文化管理体制 |
1.4.3 制度与制度逻辑 |
1.5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点 |
1.6.1 研究难点 |
1.6.2 研究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新制度主义理论“硬核”与“保护带” |
2.1 “硬核”与“保护带”理论要义 |
2.2 新制度主义的“硬核” |
2.2.1 新制度主义的源流 |
2.2.2 新制度主义的观点 |
2.2.3 新制度主义的特征 |
2.3 新制度主义的“保护带” |
2.3.1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 |
2.3.2 社会学制度主义 |
2.3.3 历史制度主义 |
2.4 三个理论流派的融合起点与理论依据 |
2.4.1 强调制度因素的是三派融合的基点 |
2.4.2 拓展核心假设的是三派融合的重点 |
2.4.3 结合研究层面的是三派融合的场域 |
2.5 小结 |
3. 分析框架: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制度逻辑 |
3.1 有关制度阐述 |
3.1.1 制度内涵和外延 |
3.1.2 制度功能和分类 |
3.2 分析框架:制度变迁—制度效能—制度创新 |
3.2.1 分析框架的理论谱系 |
3.2.2 分析框架的内在逻辑 |
3.2.3 分析框架的学理价值 |
3.3 分析框架与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契合性 |
3.3.1 分析框架对解释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适用性 |
3.3.2 分析框架对分析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有效性 |
3.4 小结 |
4. 制度变迁: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的历史演进 |
4.1 县级政府文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演变历程 |
4.1.1 县级文化行政管理体制的初创阶段(1949-1956) |
4.1.2 县级文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演化阶段(1956-1966) |
4.1.3 县级文化行政管理体制的锐变阶段(1966-1976) |
4.1.4 县级文化行政管理体制的修复阶段(1976-1978) |
4.1.5 县级文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深化阶段(1978-2002) |
4.1.6 县级文化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阶段(2002-至今) |
4.2 县级政府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演变历程 |
4.2.1 县级文化事业单位的探索(1949-1978) |
4.2.2 县级文化事业单位的突破(1978-2002) |
4.2.3 县级文化事业单位的深化(2002-至今) |
4.3 县级政府文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演变历程 |
4.3.1 县级文化国有资产管理的探索(1949-1978) |
4.3.2 县级文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1978-2002) |
4.3.3 县级文化国有资产管理的深化(2002-至今) |
4.4 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三个关键领域的演进逻辑 |
4.4.1 激励与收益是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力源泉 |
4.4.2 改革成本是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约束条件 |
4.4.3 “变与不变”是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 |
4.5 小结 |
5. 制度效能: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审视 |
5.1 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制度效能”的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
5.1.1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路 |
5.1.2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5.1.3 评估指标体系选取的过程 |
5.2 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制度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应用 |
5.2.1 评估指标体系的权重赋值 |
5.2.2 评估指标体系的有效确立 |
5.2.3 评估指标体系的实践运用 |
5.3 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效能的制度性影响因素分析 |
5.3.1 文化行政管理“制度效能”影响因素分析 |
5.3.2 文化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效能”影响因素分析 |
5.3.3 文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效能”影响因素分析 |
5.4 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实证分析 |
5.4.1 文化管理运行制度不流畅 |
5.4.2 文化基础设施制度不完善 |
5.4.3 文化人事管理制度不匹配 |
5.4.4 文化资产经费制度不健全 |
5.5 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案例 |
5.5.1 H省S县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举措 |
5.5.2 A省C县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举措 |
5.6 小结 |
6 制度创新: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路径 |
6.1 县级文化行政管理制度创新的实施路径 |
6.1.1 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创新 |
6.1.2 文化经费保障的制度创新 |
6.1.3 文化设施体系的制度创新 |
6.1.4 文化管理运行的制度创新 |
6.2 县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创新的实施路径 |
6.2.1 文化单位分类的制度创新 |
6.2.2 文化单位绩效的制度创新 |
6.2.3 文化人事管理的制度创新 |
6.3 县级文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创新的实施路径 |
6.3.1 文化资产产权的制度创新 |
6.3.2 文化资产运营的制度创新 |
6.3.3 文化资产监管的制度创新 |
6.4 小结 |
7. 结语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电子文献 |
政策法规 |
附录 |
附录1. 《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制度效能”评价指标筛选问卷》 |
附录2. 《H省M县文化管理体制“制度效能”综合评价问卷》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现代大学的使命及其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小学“道德学科化”改革研究 ——基于对2017版小学《学习指导要领》的分析[D]. 王幸. 扬州大学, 2021(09)
- [2]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研究[D]. 黄宣植. 吉林大学, 2020(08)
- [3]筑波大学本科跨学科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研究[D]. 李冠男. 河北大学, 2020(08)
- [4]赫尔巴特经典教学思想及其对小学语文经典阅读教学的启示[D]. 刘凤.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5]重庆市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以C大学为例[D]. 徐渝萍. 西南大学, 2020(01)
- [6]法院强制执行的运行体制及其改革[D]. 刘法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7]政府购买民生服务与社会组织互动发展研究[D]. 李光.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8]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 于俊. 华侨大学, 2019(12)
- [9]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共价值理论的嵌入与实践研究[D]. 丁希. 苏州大学, 2019(06)
- [10]制度变迁、效能与创新:我国县级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王余生. 武汉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