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效益 合理配置机构人员——对苏北部分市、县农行机构人员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胡鑫[1](2021)在《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对“三农”工作作出的符合中国社会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的战略部署。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快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推动乡村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建设的重要课题。目前,在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的众多原因中,最为根本的原因是乡村人才队伍发展瓶颈制约,这就为农业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课题。论文采用比较研究、系统分析、规范研究等方法,通过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探寻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探究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构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具体来说,论文由以下六个章节构成:第一章是绪论。这一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国内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等问题。第二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概述。这一章首先对人力、人才、人力资本、人才资源、人才支撑体系等概念进行了释义;其次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最后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包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制约,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所面临的挑战,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所拥有的机遇。第三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包括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即乡村发展与城乡空间正义相关联、人才作用的发挥要立足社会实践、人民群众是最充沛的人才储备库;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即农业农村现代化攸关国计民生、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要通过教育挖掘培养乡村人才;国外学者的相关思想,即人力资本核心是提高人口素质、人力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源泉、人力资本获得需要后天的投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即以农为本思想、政以才治思想、养护农民思想。第四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在释义和阐述职业农民、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紧迫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释义和阐述乡村专业人才内涵、类型、作用以及乡村振兴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释义和阐述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返乡创业浪潮、乡村振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合理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释义和阐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人才是新生产力的开拓者、科技人才是科技知识的传播者、乡村振兴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客观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在阐述社会各界内涵、社会各界是乡村人才队伍的新鲜血液、社会各界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载体、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必然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第五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包括实施阳光工程、实施雨露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包括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实施乡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打造“星创天地”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包括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包括公民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群团组织发挥人才优势支持乡村振兴、行业部门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乡村振兴。第六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即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以“半农半读”接受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即城乡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区域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校地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即教师定期服务乡村、医生定期服务乡村、科技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文化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即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才兼职取酬、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务(称)评聘;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即增加财政涉农资金、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总之,通过系统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论文主要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论文在系统梳理了人力、人才、人才资本、人才资源等概念基础上,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具体维度,全面阐释了人才支撑体系概念。二是论文以各类人才资源为研究主体,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实践路径。三是论文完整构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
程滨[2](2021)在《中部强镇行政改革问题研究 ——以黄梅县小池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百姓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乡镇作为最基层的政府,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其作用越来越凸显。改革开放经过四十多年,很多镇域经济的地区生产总值、财税收入、人口规模等多项指标大幅增长,东部地区有些乡镇甚至超过中西部地区的一个县,达到一个中等城市的规模。但是这些经济比较活跃,发展质量高的乡镇还是按照普通乡镇来进行管理,用普通乡镇行政体制来管理这些经济发展强镇就出现了权责不对等、效率低、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强镇的持续发展。本文对以黄梅县小池镇为代表的经济发展强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行政体制的制约是阻碍小池镇发展的主要原因。通过对小池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和效果的分析,指出其在行政管理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更为深入的分析了问题背后的原因。小池镇开展“强镇扩权”行政改革的时间不长,这些经济活跃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往往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方方面面,很难一步到位。我国东部发达省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高,率先在行政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探索,值得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强镇在进行改革探索中学习和借鉴。综合国内外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科学理论和经验做法,提出符合小池镇实际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对策,主要包括:更加合理的定位经济发展强镇的地位、依法赋权完成镇级政府功能、加大配套措施改革等。
王赛男[3](2020)在《基于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评价与发展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基层的镇街、村居是在党组织领导下的凝聚多元主体力量、兼容法律制度与民约效力,以及发挥国家嵌入与协调社会组织参与创新的直接场所。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处于基层镇街、村居一线的基层干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行动主体,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基层治理能力,进而决定基层治理成效,成为影响基层经济发展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关键要素。在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我国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评价与发展滞后,能力短板成为掣肘基层组织建设成效的重要原因,基层干部治理能力面临适应治理现代化的挑战,其价值观念、专业素质、服务意识、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诸多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弥补能力堕距,补齐治理能力现代化短板。因而从根源上探究基层干部治理能力评价与发展之道,是建设与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路径。梳理国内外研究发现,以往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胜任力的多维化趋势、个体领导力与组织领导力在社区层面整合的转向,以及治理理念对能力的渗透影响等方面。目前学界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研究还比较缺乏,这一特殊领域尚未得到国内外学者的深入探索,基于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研究,一方面可满足我国治理现代化推进过程中以发展基层干部能力,提升基层治理的效果,推进基层经济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现实国情需求;另一方面,顺应当前国内外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研究进一步创新的时代要求,可为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研究提供理论参考,可弥补当前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研究的滞后与不足,对我国干部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以治理现代化切入,立根我国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现实需求、国内外理论资源与影响条件等,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以及质化与量化混合研究等研究方法,在整合治理理论、胜任力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社会资本以及共生理论等基础上,厘清了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概念,构建评价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指标体系,编制适合我国国情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问卷,对山东省基层干部治理能力进行问卷调查与评价,了解其治理能力现状。针对中国基层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响应“服务人民”和“依靠人民”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结合文献分析与行为事件访谈的结果,提炼出使命召唤(内在动机、道德信念与价值观指引)、挑战压力源(应对外部压力的态度与行为方式)与社会资本(人际间互动、信任、合作、关系联结等)三个关键变量,结合问卷调查分析的结果,深入探讨它们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影响。纵向脉络是在比较国内外相关研究基础上,结合追踪新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明确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概念、维度、作用机制等内涵特征与理论构成;横向脉络是在立根我国治理现代化基础上,探讨了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动因、内容、结构、支撑资源,包括构建出使命召唤、挑战压力源、社会资本这三个关键因素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影响的模型,并提出发展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路径。研究结果可为发展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供新思路和理论与实践参考。主要研究内容分为以下四部分:首先,以治理现代化为背景,通过追溯与整合文献,厘清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内涵与特点,并从宏观的环境因素,中观因素以及微观的基层干部个体因素三个层面,较为全面地梳理了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及其影响因素,为深层次探索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及其与影响变量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思路。其次,对山东省53名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结构及影响机制进行深度访谈与扎根研究,确定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结构维度与影响因素的分类,探索了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体系并编制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初始问卷,通过对370名山东省东、中、西部基层干部进行试测,修订形成信效度达标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正式问卷,并基于对正式问卷测量的结果的统计分析,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初始指标体系进行修订,最终形成正式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得出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体系包含的两个一级指标为基础治理能力和关键治理能力,二级指标有六个,三级指标为35个,其中基层干部基础治理能力包括三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引导与执行力(绩效过程结果类)、公共服务能力(服务绩效类)、知识技能拓展力(发展潜能类);关键治理能力包含三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整合资源能力(战略方向类)、管理创新力(组织关系类)、信息分享提升力力(发展趋向类)。明确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的构成与内在特征,为下一步评估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供了测评工具。再次,对山东省1320名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现状与关键影响因素进行问卷调查与分析,了解当前山东省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状况,并构建使命召唤、挑战压力源、社会资本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影响的模型。一方面,得出当前山东省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现状,统计结果表明:山东省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处于较高水平,但也存在诸如引导与执行力中应对思维滞后、公共服务能力中奉献精神不够强烈、知识技能力拓展力中学习动力不足、整合资源能力中协同共生思维不够、管理创新能力中的责任担当欠缺以及信息分享提升力中的共享理念存在偏差等问题;男性与女性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存在显着差异;不同年龄分段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差异显着;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在学历级别上差异显着;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在职务分组上差异显着;城乡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存在显着差异;不同工资水平分段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存在显着差异;山东省东部、中部与西部地域分组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存在显着差异;这就验证了基层干部治理能力问卷的适用性。另一方面深入而又直观地探讨了使命召唤、挑战压力源、社会资本与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关系,结果表明:使命召唤正向影响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挑战压力源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正向影响显着;社会资本在挑战压力源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关系中所起的中介作用不显着,社会资本在使命召唤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关系起了显着的中介作用。这为发展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供了现实依据。最后,综合理论与实证研究结果,提出内部发展体系、外部保障体系和动态辅助体系来综合发展基层干部治理能力。从内部发展体系,可通过强化协同思维、增强学习动机、内化贡献服务精神、培养共生理念、增强责任担当、渗透共享意识以及调整综合人口统计学因素等来发展基层干部治理能力;从外部保障体系,可通过完善干部考录、培训、考核、激励等管理制度,顺应基层机构改革,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畅通基层政策执行网络、培育基层公共文化等为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发展提供外部保障;从动态辅助体系,可通过强化使命教育与升华压力,以及融汇社会资本等来动态发展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总之,针对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国情、新的社会环境以及基层民主制度发展的新趋势,研究围绕基层干部治理能力评价与发展为主题,综合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层面因素,厘清并界定了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概念,明确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探索了干部治理能力的结构,构建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体系,编制出基层干部治理能力问卷,应用问卷调查与评价山东省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现状,并探究关键影响因素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影响,最终提出发展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路径。
夏钰[4](2020)在《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直以来,“三农”问题都是政府从上至下关注的焦点,也是影响陕西乃至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环节,但与其他行业相比,农业产业还是相对较为薄弱,存在缺乏对农业支持的现象。各金融机构作为助力精准扶贫的重要社会力量,在扶贫工作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服务“三农”,是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陕西农行)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研究金融扶贫的时代背景、研究目的以及在研究金融扶贫中的具体思路办法,介绍了当前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金融精准扶贫的前沿理论,研究学习成果并进行评析,设计出了本文的研究解决方法及思路。第二章,理论基础,解释了“精准扶贫”“金融精准扶贫”“普惠金融”的概念,并阐述了金融扶贫相关理论。第三章,陕西省金融扶贫现状分析。详细描述了陕西省贫困经济情况及陕西农行金融扶贫的运作现状,对于农行目前采取的金融扶贫模式进行了介绍。第四章对陕西农行在开展精准扶贫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五章,模式创新设计,主要提出了四种模式:政府增信扶贫模式、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和“分贷统还”模式,旨在帮助改进陕西农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运作现状。第六章,提出对策建议,从政府、银行、社会发展等层面对陕西农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模式以及实施管理分别提出以下建议:一、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二、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三、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四、创新工作方式,全力做好金融扶贫工作,五、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六、加快政府担保体系建设,七、强化多方合作,发挥扶贫协同效应。目前,贫困问题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国内外学者对扶贫脱贫问题作出了大量研究。本文对现有的国内外金融扶贫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和评述,对陕西农行金融扶贫模式的研究,及金融扶贫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得出结论,为了使扶贫达到最优效果,应该加强联合企业、政府,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建立新的运作模式,并从政府、银行、社会等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扶贫环境,降低扶贫风险,创新金融产品,强强联合,三管齐下,这样才能强化精准金融扶贫的效果,以防出现返贫现象。
杨敏敏[5](2020)在《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与体系研究》文中提出产学研合作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深入合作,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国家大力强调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把科技创新作为促进国家创新型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选择,政府部门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是指导技术创新的根本性方法。然而,由于我国产学研合作起步较慢,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表现在政策法规的体系和结构存在缺陷,与产学研合作开展的诸多环节和过程不能有效衔接,不能满足我国当前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本文在总结分析已有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文本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从产学研政策法规的结构和体系方面进行文本分析,并结合技术创新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的特点及其基本要求。依据政策法规的结构和体系两个维度,对产学研的政策法规进行构建和说明,并提出产学研政策法规的结构与体系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其次,从结构和体系两个维度对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进行了文本分析。政策法规的结构方面,缺少促进产学研合作的专门立法,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指导激励性不足,地方规章的可执行力不强。政策法规的体系方面,合作主体的责权界定不清晰,科研经费管理存在漏洞,科技中介体系不健全,成果转化制度不完善,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不明确。接着,选取产学研合作的几个实例进行了案例分析。从成果转化、科研经费、科研院所、科技中介和专利权保护这几个方面,分析案例中所反映的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产学研政策法规完善的建议。结构方面,注重法律法规的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提高部门规章的指导性,加强地方规章的可操作性。体系方面,明确创新主体职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科研管理,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翟磊[6](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程明喜[7](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课程价值取向是指课程设计主体进行课程设计时所持的导向性的价值观,具体表现为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确定中的选择性倾向。课程价值取向伴随课程设计的技术安排和要素实施的全过程,是课程设计具体技术背后的“幽灵”和“无形的手”。笔者在长期从事教师培训过程中发现,当前,我国教师培训课程呈现出价值取向多元、思想观念多样、课程设计理念纷繁芜杂、各种声音此消彼长现象。由于缺少研究,很多课程参与主体,包括不同培训机构、课程设计者、培训者、参培教师等课程取向意识缺失,无法在相对共识、清晰的课程立场下有效沟通、设计课程并形成合力,这是导致教师培训“无序”与“低效”的重要原因之一。本研究,立足于我国教师培训的历史与现实,视界从1978年起至2018年,整整贯通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研究旨在考察三个主要问题: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历史分期;二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三是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影响因素。研究以教师培训历史发展为主线,聚焦不同时期教师培训课程,主要采取了文献法、文本分析法、访谈法和德尔菲法。一是文献研究。通过对国内外已有相关文献的检索和阅读,确立了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的分析框架;依据不同时期教师培训重要政策和关键事件,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进行了“四阶段”划分。将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置于历史坐标下,还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历史真相。二是文本分析。研究按教师培训发展四阶段展开,选取了不同时期多种形态的教师培训课程37份,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三方面展开文本分析,揭示了不同时期教师培训课程特征,并依据课程价值取向的分析框架做出判定,最后,确定了不同时期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进而全面展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的变迁。三是德尔菲法和访谈法。通过文献阅读,初步圈定了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的影响因素;进一步运用德尔菲法,通过对11位培训专家的函询,确定了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的六个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教育改革与发展、培训政策与标准、培训理论与实践、教育技术的发展、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和课程设计者素质与观念;最后,通过文献研究和专家及参训教师的访谈,揭示了不同因素对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的影响。本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学历补偿阶段(1978-1988年),学历补偿、提高与继续教育初行阶段(1989-1998年),继续教育全面展开阶段(1999-2009年)以及“国培计划”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至今)。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学历补偿阶段(1978-1988年)课程呈现出知识中心取向;学历补偿、提高与继续教育初行阶段(1989-1998年)课程呈现出知识中心向能力中心过渡取向;继续教育全面展开阶段(1999-2009年)课程呈现出能力中心取向;“国培计划”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至今)课程呈现出专业发展取向与综合素养取向并存取向。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整体上呈现出由知识中心、能力中心、专业发展、向综合素养取向变迁的特征。第三,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形成与变迁受多种因素影响。第四,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遵循一定的变迁逻辑。本研究提出的建议是:一是对教师培训课程设计者的建议:第一,加强教师培训课程研究,提升课程取向意识,在明晰的课程取向指导下实施课程设计技术;第二,加强教师培训政策、标准和理论学习,确保正确的课程价值取向和规范的课程设计技术。二是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议:第一,把握教育改革与教育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对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作出正确判断;第二,有意识地建立课程设计团队,避免课程设计者个体视角偏见和经验束缚;第三,本着分层、分类、分岗的原则设置培训项目,基于教师实际,聚焦主题设计培训课程。三是对教师培训课程政策制定者的建议:第一,立足教育改革与发展,及时更新教师专业标准,为教师培训课程设计提供依据;第二,立足教师培训理论与实践,及时出台教师培训政策、推广教师培训经验。四是对教师培训课程研究者的建议:第一,进行综合素养取向下的教师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研究;第二,选择知识社会学视角对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进行深度分析。
刘东红[8](2019)在《现代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国家监察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监察委员会的组建,紧随其后的2018年修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我国原有的监察权力出现了结构性的变革。原本分散在党和国家不同部门职权中的纪检监督、行政监察、职务犯罪侦查权等监察性权力被重构、整合为由监察委员会统一行使的监察权,从而实现对全部公权力、公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针对这一现象,学界围绕监察权的属性和内容、配置和运行、制约和监督等各个重要议题,展开了一系列讨论,涵盖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多个学科。关于监察权相关问题的讨论和厘清,应当放置到一个宏大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框架中进行分析。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及由其统一行使的监察权,是监察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产物,而监察体制改革则是国家权力机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在的一项有机组成部分,这一改革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要目标,这必然要求对国家权力结构进行优化。监察权的构建及其对原本分散的监察性权力的整合,本身也直接体现出国家权力结构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调整完善。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诞生的中国国家监察权之所以引起如此多的正义和质疑,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的创新与既有理论的紧张关系。既有的三权分立理论是无法承载制度变革所带来的认识革新,提出认识国家监察权的属性应当基于我国历史、现实国情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得出国家监察权是一项独立的、复合的和专门的国家权力,也就是说它不是简单的行政权或司法权。因此,只有在国家权力结构的理论大框架中,才能够准确地在制度伦理学上对监察权的属性、定位、功能等问题进行正本清源,从动态和静态两个维度对监察权进行论证,针对监察权运行中的风险把控、人权保障和法法衔接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从方法论的角度对完善监察体制改革的宏观路径和微观路径进行合理展望。故此,本文首先在第一章对监察权和国家权力结构的关系进行理论梳理。通过分析监察权的概念可知,无论何种形态的监察权都绝非一般的监督权,而是专属于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国家权力结构是国家权力的组织方式以及配置,它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标。国家权力结构包含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横向国家权力结构是国家权力分化演进的结果,涉及到对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不同属性的国家权力之配置和相互关系的构建,而关于监察权与国家权力结构的关系主要集中在横向国家权力结构的范畴中。国家的权力结构是一个整体运作系统,故而需要系统的各个部门分工协作、彼此配合、各司其职,从而形成一个稳定的权力运行体系,从而防止因国家权力的强制性和扩张性所产生的权力异化,满足国家权力来源的需要。因此,监察权是国家权力结构的必要构成要素。同时,监察权的属性、定位和配置,在根本上受到国家权力结构的决定。不同的国家权力结构产生不同的权力行为及其结果,不同时空的权力监督制度经过不同的发展演变后,既体现出不同的国家权力结构对于权力监督制度属性、地位、权能的要求,同时也体现出权力监督制度对于不同的国家权力结构需求的回应。通过对中外国家权力结构和监察权变迁的历史分析可知,当代西方的监察权制度主要基于“三权分立”的国家权力结构,而新中国的监察权制度的变迁始终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家权力结构的框架下进行不断的体制性调试。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家权力结构及其在新时代的改革与优化,应作为考察中国当前监察权的基本出发点。第二章基于国家权力结构优化与监察体制改革这一背景对监察权属性、功能、定位等本体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现代国家权力结构优化的目标在于实现权力的效益化和有序化。当代中国监察权体制改革与现代国家权力结构优化的目标导向紧密相连,因此,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在形式特征、功能取向和长远要求上,必然需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家权力结构优化的需求,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因此,就其属性而言,监察权应当作为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第四权”1,通过对这一权力的集中统一行使,实现权力运行廉能善治,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保障机制。从权力功能的角度来看,监察权具有监督、调查、处置三项权能,以权力监督为根本功能定位。其功能发挥主要体现为,通过腐败惩治遏制权力寻租,通过监督检查保障权力合法行使,通过预防腐败实现德行治理。基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权力结构,作为行使独立“第四权”的监察权,与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关系主要体现为“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与行政权的关系则是“不受干涉、相互配合”,与司法权的关系则表现为“分工、配合和相互制约”。第三章对监察权的运行机制进行探讨。受国家权力结构优化的目标和监察权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监察权既担负着治理腐败、规制权力的政策性目标,同时也关涉实现正义、保障人权的多重价值,因此监察权应对统合多元目标下的不同价值,进行具体的制度构建,实现监察权的内部运行与外部衔接的有序性、规范性。就监察权运行的价值取向而言,应当实现监察权依法监督与配合制约、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监察效能与人权保障的多元价值的平衡,而实现多元平衡的前提则是监察权本身的合理配置。就监察权运行的实践路径而言,权力结构失衡、被调查人权益受侵犯、冤假错案频发以及选择性监察是监察权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应对这些风险,需要贯彻程序正当原则、比例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风险化解的法治建构。就监察权运行中的外部衔接问题而言,主要涉及到监察权与司法权的耦合,应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下,完善监察权与司法权之间在管辖制度、证据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的衔接制度,理顺“监察全覆盖”与“审判中心主义”之间的关系。第四章研究如何对监察权进行相应规制。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家权力结构的一部分,监察权并非凌驾在其他权力之上,其本身也必然应受到制约和监督。加强对监察权的监督既是促进监察机关发挥监察效能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人权的重要环节,更是合理配置国家权力的必然选择。加强对监察权的规制,应当以法律为依据,在确保监察权有效行使的前提下实现权责一致。对监察权的监督,应在内部控权和外部监督两个维度上,构建一个体系完善、主体多元、层次分明的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应将内部的制度设计作为规制监察权的重心,只有构筑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才能保证监察权不被滥用。在内部控权中,进一步明确监察机关内部各个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制约,建立案件风险管理、办案责任制等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同时强化监察机关纵向的制约与监督是主要途径。在外部控权中,应当注重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领导和监督作用,同时完善司法机关在程序和实体上对监察机关的制约监督作用,强化社会力量的监督。第五章则从国家监察体制优化路径展开讨论。国家权力结构优化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并且,关于监察权的研究也是一个极具实践性的问题,当下的监察体制改革仍然在不断地探索和深化的过程中。从完善监察权的方法论上看,应当处理好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之间的关系,在不违反现有的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区分重大改革与中小改革,有序开展相应的监察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探索实践。在完善监察权的宏观路径方面,应当立足于本土的制度环境,完善监察法治环境的构建,重点解决监察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释问题,推动监察法治从“基本形成到走向完善”、“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的转换与变革。从微观路径来看,构建促进监察权公正高效运行的监察组织结构、完善纪检派驻与巡视制度、完善“合署办公”模式、注重军队和武警部队监察制度的建设和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成为了未来完善监察体制的主要发展方向。
吴恺华[9](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苏北乡村人居环境评价与优化策略研究》文中提出乡村是区域发展的基础,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水平是改善乡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乡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历来重视乡村工作,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发布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乡村人居环境的工作路径与建设重点,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将乡村建设提上了一个新的高度。苏北作为江苏省内经济相对薄弱的地区,近些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城市经济显着提升,城乡面貌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苏北乡村也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乡村总体人居环境的提升具备较大潜力。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分析苏北乡村人居环境特征,了解其发展状况,发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对指导苏北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促进苏北乡村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基于宏观政策背景、区域发展背景、苏北乡村发展背景,确定整体研究方向,选定研究范围,确定研究思路与方法,技术路线等,并且对乡村人居环境的相关已有研究进行充分研读,把握乡村人居环境的研究脉络;其次,对乡村人居环境进行理论研究,根据理论基础,确定乡村人居环境的构成要素与评价体系,将其划定为物质性要素与非物质性要素两大类;随后,根据确定好的构成要素与评价体系对苏北乡村人居环境进行特征分析,物质性要素方面,分析了苏北乡村的自然生态、空间组织、住房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非物质性要素方面分析了经济人口、社会生活、文化环境、政策体系等,并对特征进行总结;接着,对苏北乡村人居环境进行定量化的汇总评价,比较各县市乡村人居环境的空间分布规律,评价苏北乡村人居环境在区域中所处的地位;而后,从区位、经济、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条件、政策等角度,研究苏北乡村人居环境的影响因素;最终,综合上述所有研究,分析总结出苏北乡村人居环境现存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提升策略。
温薇[10](2019)在《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研究》文中认为生态补偿作为调整生态环境与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政策体制,是协调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已逐步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型激励机制。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总布局的确立,生态补偿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更加凸显出举足轻重的位置,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地区间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了从原来的政策推动到现在法律规制的转变,倡导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协调机制,但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复杂关系,除实践较多的跨流域生态补偿外,跨地域、跨功能区等方式的生态补偿实践却寥寥无几,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凤毛麟角,我国有效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并未形成。黑龙江省作为林业生态大省,拥有丰富的林业资源,但由于省内区域间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同,导致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现象尤为突出,特别是主体功能区间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效益的不均衡。因此,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优势,建立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已然势在必行。本文以黑龙江省为样本调研区域,在已有生态补偿机制理论研究和跨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究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即跨越黑龙江省不同区域空间范围,通过科学调控、协调互补等手段,以政府、公众、企业为补偿主体,主体功能区为补偿客体,市场为导向,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企业参与机制、政府协商机制、跨区域管理优先级机制、生态合作和生态交易等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实现区域间资源均衡配置,促进环保和经济协调发展。本文基于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查阅、收集和整理,归纳评述了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的研究现状,在博弈理论、协同理论和区域协调理论等全新理论指导下,系统的采用ArcGIS空间分析、验证性因子分析、问卷调查等统计分析方法,以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和生态建设协调为切入点,重点从公众和社会视角开展研究,确定不同利益主体协同演进为趋向的作用机理。从博弈视角出发,侧重研究跨区域生态补偿主客体的利益关系,逻辑关系,社会、公众的支付意愿、主体功能区之间的补偿协调方案、政策执行、协调机制构建与运行等内容中寻找协调路径。同时,基于调研数据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大兴安岭、小兴安岭、牡丹江、双鸭山、绥化等8个不同地区进行了差异化分析,运用离差系数最小化模型、CVM调查法、探索性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全面计量了功能区之间的协调度和支付意愿值,从公众角度测算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标准;围绕哈大齐工业走廊与大小兴安岭实施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运行的预期效果分析,梳理省域范围下不同区域之间补偿协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倡企业在发展受限时可以通过为生态服务付费,买卖碳排放权等跨区域生态补偿方式破解企业发展受限难题;最终针对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的协调保障进行了探讨,提出不断优化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平台建设、加快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的多元投资机制、持续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的产业政策体系、构建不同主体之间的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合作机制、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评价和反馈系统等构成的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保障体系。本文旨在突破区域限制,拓宽生态补偿协调渠道,提出具有科学性和建设性的协调机制和保障体系,促使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得到推广使用,为黑龙江省的生态补偿改革提供一定的指导与借鉴,完善我国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二、围绕效益 合理配置机构人员——对苏北部分市、县农行机构人员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围绕效益 合理配置机构人员——对苏北部分市、县农行机构人员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概述 |
2.1 相关概念阐释 |
2.1.1 人力 |
2.1.2 人才 |
2.1.3 人力资本 |
2.1.4 人才资源 |
2.1.5 人才支撑体系 |
2.2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
2.2.1 产业兴旺 |
2.2.2 生态宜居 |
2.2.3 乡风文明 |
2.2.4 治理有效 |
2.2.5 生活富裕 |
2.3 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 |
2.3.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制约 |
2.3.2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挑战 |
2.3.3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机遇 |
第3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1.1 乡村发展与城乡空间正义相关联 |
3.1.2 人才作用的发挥要立足社会实践 |
3.1.3 人民群众是最充沛的人才储备库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2.1 农业农村现代化攸关国计民生 |
3.2.2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 |
3.2.3 要通过教育挖掘培养乡村人才 |
3.3 国外学者相关思想 |
3.3.1 人力资本核心是提高人口素质 |
3.3.2 人力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源泉 |
3.3.3 人力资本获得需要后天的投资 |
3.4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3.4.1 以农为本思想 |
3.4.2 政以才治思想 |
3.4.3 养护农民思想 |
第4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 |
4.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
4.1.1 职业农民 |
4.1.2 新型农民 |
4.1.3 新型职业农民 |
4.1.4 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紧迫性 |
4.2 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4.2.1 乡村专业人才 |
4.2.2 乡村专业人才的类型 |
4.2.3 乡村专业人才的作用 |
4.2.4 乡村振兴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4.3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
4.3.1 农民工 |
4.3.2 新生代农民工 |
4.3.3 农民工返乡创业浪潮 |
4.3.4 乡村振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合理性 |
4.4 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
4.4.1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
4.4.2 科技人才是新生产力的开拓者 |
4.4.3 科技人才是科技知识的传播者 |
4.4.4 乡村振兴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的客观性 |
4.5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
4.5.1 社会各界 |
4.5.2 社会各界是乡土人才队伍的新鲜血液 |
4.5.3 社会各界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载体 |
4.5.4 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的必然性 |
第5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 |
5.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 |
5.1.1 实施阳光工程 |
5.1.2 实施雨露计划 |
5.1.3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
5.1.4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
5.2 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 |
5.2.1 实施特岗教师计划 |
5.2.2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
5.2.3 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
5.2.4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
5.2.5 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
5.3 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的路径 |
5.3.1 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 |
5.3.2 实施乡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 |
5.3.3 打造“星创天地”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
5.4 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的路径 |
5.4.1 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
5.4.2 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
5.4.3 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 |
5.4.4 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
5.5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的路径 |
5.5.1 公民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
5.5.2 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
5.5.3 群团组织发挥人才优势支持乡村振兴 |
5.5.4 行业部门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乡村振兴 |
第6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 |
6.1 建立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 |
6.1.1 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 |
6.1.2 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 |
6.1.3 以“半农半读”接受农业职业教育 |
6.2 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
6.2.1 城乡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2.2 区域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2.3 校地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3 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
6.3.1 教师定期服务乡村 |
6.3.2 医生定期服务乡村 |
6.3.3 科技人才定期服务乡村 |
6.3.4 文化人才定期服务乡村 |
6.4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
6.4.1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
6.4.2 科技人才兼职取酬 |
6.4.3 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务(称)评聘 |
6.5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
6.5.1 增加财政涉农资金 |
6.5.2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
6.5.3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中部强镇行政改革问题研究 ——以黄梅县小池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治理与善治 |
1.3.2 关于治理能力与基层治理 |
1.3.3 关于行政扩权与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 |
1.3.4 小结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法 |
1.4.2 问卷调查法 |
1.4.3 半结构访谈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行政改革 |
2.1.2 强镇扩权 |
2.1.3 公共服务型政府 |
2.2 理论基础 |
2.2.1 生态行政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3章 黄梅县小池镇行政改革实践 |
3.1 小池镇基本概况 |
3.2 小池镇行政改革过程与举措 |
3.3 小池镇行政改革成效 |
3.3.1 权力下放增强了小池镇的自治能力 |
3.3.2 为小池镇拓展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 |
3.3.3 为小池镇建立了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
3.3.4 为小池镇的民生保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
3.3.5 为小池镇推进城镇化发展激发了巨大热情 |
第4章 黄梅县小池镇行政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行政改革存在的问题 |
4.1.1 镇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相对滞后 |
4.1.2 权力下放与承接不畅 |
4.1.3 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
4.1.4 乡镇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 |
4.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官本位”思想影响 |
4.2.2 权力运行机制未理顺 |
4.2.3 基层政府财力有限 |
第5章 促进黄梅县小池镇行政改革的若干建议 |
5.1 初步总结 |
5.2 促进黄梅县小池镇行政改革的若干建议 |
5.2.1 更加合理的定位经济发展强镇的地位 |
5.2.2 依法赋权完成镇级政府功能 |
5.2.3 加大配套措施改革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小池镇“强镇扩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满意度问卷调查 |
附录 B 小池镇“强镇扩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研访谈提纲一 |
附录 C 县级审批许可类管理权限下放小池镇项目表 |
致谢 |
(3)基于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评价与发展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外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研究进展 |
二、基于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影响因素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和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实施技术路线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依据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基层干部 |
二、基层治理 |
三、基层干部治理能力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胜任力理论 |
三、人力资本理论 |
四、社会资本理论 |
五、共生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结构及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扎根研究的实施 |
一、扎根分析前提 |
二、扎根研究实施的过程 |
第二节 基于扎根分析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结构与影响因素 |
一、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维度 |
二、影响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主要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体系构建与问卷编制 |
第一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体系的初步构建 |
一、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体系的初步确立 |
二、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初始指标归属分类 |
第二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问卷的编制 |
一、初始问卷编制的程序 |
二、正式问卷施测程序 |
三、问卷分析与探讨 |
第三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体系的修订 |
一、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体系修订 |
二、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对绩效的区分度验证 |
三、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权重赋值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现状调查分析 |
第一节 所选基层干部样本的基本情况 |
一、所选样本频次分布状况 |
二、基层干部任职渠道来源 |
三、基层干部所分管的工作类别 |
四、基层干部样本编制分布 |
五、基层干部样本职称情况 |
第二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现状与结果分析 |
一、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及其维度整体状况 |
二、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三、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人口统计学差异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使命召唤、挑战压力源、社会资本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影响 |
第一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关键影响因素量化研究程序 |
一、变量关系梳理及假设提出 |
二、研究量表工具 |
三、统计与分析程序 |
四、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
第二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关键影响因素量化分析 |
一、使命召唤、挑战压力源、社会资本与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相关分析 |
二、挑战压力源与使命召唤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影响模型 |
三、社会资本的中介作用模型 |
四、使命召唤、挑战压力源、社会资本综合作用的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发展路径 |
第一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发展的目标与整体思路 |
一、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发展的目标 |
二、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发展的整体思路 |
第二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内部发展体系 |
一、强化协同理念来发展引导与执行力 |
二、激发学习动机来提升知识与技能拓展力 |
三、内化贡献精神来促进公共服务能力 |
四、培养共生思维来激发整合资源能力 |
五、增强责任担当来提高管理创新能力 |
六、渗透共享意识来拓展信息分享提升力 |
七、综合人口统计学因素来调整补充发展 |
第三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外部保障体系 |
一、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发展的政治保障 |
二、顺应基层机构改革: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发展的组织保障 |
三、改良基层社会环境: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发展的环境保障 |
第四节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发展的动态辅助体系 |
一、强化使命召唤教育 |
二、积极转化压力源 |
三、融汇社会资本催化多元主体力量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创新点、不足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一、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结构 |
二、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指标体系 |
三、基层干部治理能力问卷的维度 |
四、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现状 |
五、使命召唤、挑战压力源、社会资本与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关系 |
六、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发展路径 |
第二节 主要创新点 |
一、厘清并界定了基于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概念 |
二、构建山东省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编制问卷 |
三、探究使命召唤、挑战压力源、社会资本对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影响 |
四、提出基于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发展策略 |
第三节 研究不足 |
一、样本选取方面的不足 |
二、研究变量的操作化与因果关系分析方面不足 |
三、其他方面 |
第四节 未来研究展望 |
一、拓展其他干部群体治理能力的本土化研究 |
二、探究团体层面变量的影响机制 |
三、动态、纵向、全方位、立体探究基层干部治理能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析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精准扶贫 |
2.1.2 金融服务精准扶贫 |
2.1.3 普惠金融 |
2.2 相关理论 |
2.2.1 农业信贷补贴论 |
2.2.2 农村金融市场论 |
2.2.3 不完全竞争市场论 |
第三章 陕西省农行精准扶贫模式现状 |
3.1 陕西省贫困现状 |
3.1.1 陕西省贫困情况 |
3.1.2 陕西省金融机构概况 |
3.1.3 陕西农行助力金融扶贫概况 |
3.2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现状 |
3.2.1 存贷款余额差距过大 |
3.2.2 个人扶贫贷款构成单一 |
3.3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种类 |
3.3.1 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模式 |
3.3.2 信贷资金奖励模式 |
3.3.3 银企合作模式 |
3.3.4 陕西省农业银行服务“三农”三种典型模式比较 |
3.3.5 永寿县“温氏养殖”典型案例分析 |
3.4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的特点 |
3.4.1 贷款客户信用良好,放贷风险基本可控 |
3.4.2 提升品牌形象,巩固农行主流地位 |
3.4.3 结合当地特色,支持重点产业 |
3.4.4 不断完善服务渠道网络 |
第四章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陕西省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模式存在问题 |
4.1.1 扶贫贷款发放效率低 |
4.1.2 农贷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
4.1.3 扶贫信贷风险大 |
4.1.4 信贷人员工作效率不高 |
4.2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4.2.1 辖区底子不清,摸底工作不到位 |
4.2.2 政府增信落地有欠账 |
4.2.3 信贷政策不灵活 |
4.2.4 贫困户信用意识薄弱 |
4.2.5 业务创新能力不强 |
4.2.6 贫困人口居住分散、贫困程度不一 |
4.2.7 信贷人员跟不上发展步伐 |
第五章 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创新设计 |
5.1 政府增信扶贫 |
5.2 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 |
5.3 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模式 |
5.4 “分贷统还”模式 |
第六章 陕西省农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实施对策建议 |
6.1 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
6.2 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
6.3 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 |
6.4 创新工作方式,全力做好金融扶贫工作 |
6.5 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
6.6 加快政府担保体系建设 |
6.7 强化多方合作,发挥扶贫协同效应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与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5 核心概念界定 |
1.5.1 产学研合作 |
1.5.2 政策法规的结构 |
1.5.3 政策法规的体系 |
1.5.4 科研成果转化 |
1.6 研究内容 |
1.7 研究方法 |
1.7.1 文献研究法 |
1.7.2 文本分析法 |
1.7.3 案例分析法 |
1.8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1.8.1 重难点 |
1.8.2 创新点 |
第二章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的特点及其基本要求 |
2.1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 |
2.1.1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框架 |
2.1.2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特点 |
2.2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体系 |
2.2.1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体系框架 |
2.2.2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体系特点 |
2.3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的基本要求 |
2.3.1 满足不同领域和不同部门对专门立法的需要 |
2.3.2 体现合作主体之间互助互通互享的利益需求 |
2.3.3 需要完善的系统性配套政策法规保障 |
第三章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存在的问题 |
3.1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方面 |
3.1.1 综合性科技法律与行政法规过于宏观,规范性不够 |
3.1.2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能有效衔接,引导性不足 |
3.1.3 地方规章与实施办法没有细化操作,可执行力不强 |
3.1.4 地方照搬国家政策文件,实施意见不明确措施不具体 |
3.2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体系方面 |
3.2.1 合作主体的职责界定不清晰 |
3.2.2 科研经费与设备的管理规定过细过严 |
3.2.3 科技中介的引导与规范跟不上现实需要 |
3.2.4 成果转化和应用规定跟不上现实需要 |
3.2.5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与保护力度不够 |
第四章 产学研合作相关案例研究 |
4.1 科研经费与成果转化案 |
4.1.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1.2 案例问题小结 |
4.2 科研经费贪污案 |
4.2.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2.2 案例问题小结 |
4.3 合作主体职责争议案 |
4.3.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3.2 案例问题小结 |
4.4 企业诉科技中介机构案 |
4.4.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4.2 案例问题小结 |
4.5 专利权侵权案 |
4.5.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5.2 案例问题小结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的建议 |
5.1 结构构建方面 |
5.1.1 加强法律法规的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 |
5.1.2 提高职能部门法规规章的兼容性和指导性 |
5.1.3 加强地方规章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度 |
5.1.4 提高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5.2 体系构建方面 |
5.2.1 明确合作主体的职责与权力 |
5.2.2 加强科研经费与设备管理 |
5.2.3 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
5.2.4 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
5.2.5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6)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问题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的理解及界定 |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 |
二、课程设计 |
三、价值与价值取向 |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理论意义 |
三、现实意义 |
第四节 研究设计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历史变迁的研究 |
一、不同时期的研究成果 |
二、教师培训历史分期研究 |
三、教师培训历史变迁研究述评 |
第二节 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的研究 |
一、教师培训课程建设研究 |
二、教师培训课程设计研究 |
三、教师培训课程内容研究 |
四、教师培训课程问题与策略研究 |
第三节 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的研究 |
一、课程价值取向的研究 |
二、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研究 |
三、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影响因素研究 |
第四节 关于教师培训的其他研究 |
一、教师培训思想研究 |
二、教师培训理论研究 |
三、教师培训政策研究 |
四、教师培训需求研究 |
五、教师知识与教师素质研究 |
第三章 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的本体论研究 |
第一节 价值取向及其相关范畴 |
一、价值与价值取向 |
二、价值取向形成的机制 |
三、价值取向的特点、作用与规定性 |
第二节 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及其价值取向 |
一、一般意义课程的多种界说 |
二、教师培训课程 |
三、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 |
第四章 中小学教师培训历史分期 |
第一节 学历补偿阶段(1978-1988 年) |
一、培训背景 |
二、培训使命 |
三、课程资源建设 |
第二节 学历补偿、提高和继续教育初行并举阶段(1989-1998 年) |
一、培训背景 |
二、培训使命 |
三、课程资源建设 |
第三节 继续教育全面展开阶段(1999-2009 年) |
一、培训背景 |
二、培训使命 |
三、课程资源建设 |
第四节 “国培计划”全面实施阶段(2010 年至今) |
一、培训背景 |
二、培训使命 |
三、课程资源建设 |
第五章 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分析 |
第一节 知识中心取向教师培训课程的探察(1978-1988 年) |
一、学历补偿培训:八十年代教师学历培训课程特征分析 |
二、非学历培训:八十年代非学历培训课程特征分析 |
三、学历补偿阶段教师培训课程知识中心取向的共性特征分析 |
第二节 知识中心向能力中心过渡取向的教师培训课程分析(1989-1998 年) |
一、学历补偿与提高培训:九十年代教师学历培训课程特征分析 |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课程特征分析 |
三、学历补偿、提高和继续教育初行阶段教师培训课程知识向能力过渡取向的共性特征 |
第三节 能力中心取向的教师培训课程透视(1999-2009 年) |
一、全员教师岗位培训课程特征分析 |
二、骨干教师培训课程特征分析 |
三、继续教育全面展开阶段教师培训课程能力中心价值取向的共性特征 |
第四节 专业发展与综合素养取向下教师培训课程的聚焦(2010 年至今) |
一、“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课程特征分析 |
二、“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培训课程特征分析 |
三、“国培计划”全面实施阶段教师培训课程专业发展和综合素养取向的共性特征分析 |
第六章 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影响因素的确定 |
一、可能影响因素的圈定 |
二、主要影响因素的确定 |
三、影响因素的分类 |
第二节 影响因素的分析 |
一、教育改革与发展 |
二、培训政策与标准 |
三、培训理论与实践 |
四、教育技术的发展 |
五、教师专业发展需求 |
六、课程设计者素质与观念 |
第三节 影响因素的综合分析 |
一、社会学的视角 |
二、课程目标的社会应对与选择 |
三、课程结构的社会谋划与平衡 |
四、课程内容的社会筛选与重组 |
五、培训方式的社会惯习与创新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
二、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呈现由知识中心、能力中心向专业发展和综合素养取向变迁的特征 |
三、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受多种因素影响 |
四、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遵循一定的变迁逻辑 |
第二节 研究建议 |
一、对教师培训课程设计者的建议 |
二、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议 |
三、对教师培训课程政策制定者的建议 |
四、对教师培训课程研究者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现代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国家监察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第一章 监察权与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题解:监察与监察权之词义源流考 |
一、“监察”词源释义 |
二、“监察权”的内涵分析 |
第二节 监察权与现代国家权力结构的一般关系 |
一、“国家权力结构”的内涵 |
二、监察权是国家权力结构的必要构成要素 |
三、监察权受国家权力结构的决定 |
第三节 国家权力结构变迁与监察权制度流变考 |
一、西方国家权力结构与监察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
二、西方当代监察权制度的典型模式考察 |
三、中国国家权力结构与监察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
第二章 国家权力结构优化与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国监察权 |
第一节 国家权力结构优化与监察体制改革 |
一、现代国家权力结构优化的目标导向 |
二、国家权力结构优化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 |
三、监察体制改革对国家权力结构优化的回应 |
第二节 监察权的权力属性 |
一、监察权属性之争议 |
二、作为“第四权”的监察权 |
第三节 监察权的权力功能 |
一、监察权的三项权能 |
二、监察权的功能定位 |
三、监察权的功能发挥 |
第四节 监察权的宪法定位 |
一、监察权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
二、监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
三、监察权与司法权的关系 |
第三章 监察权的运行 |
第一节 价值追求:监察权运行的多元平衡 |
一、多元平衡的前提:监察权的合理配置 |
二、监察权依法独立行使与配合制约的平衡 |
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 |
四、监察效能与人权保障的平衡 |
第二节 实践路径:监察权运行的法治建构 |
一、影响监察权运行的多重风险 |
二、监察法治的原则与规则体系建构 |
三、风险化解的程序性建构 |
第三节 外部衔接:监察权与司法权的耦合 |
一、衔接工作的前提:“审判中心”与监察监督的合理定位 |
二、管辖制度的衔接 |
三、证据制度的衔接 |
四、案件移送的衔接 |
第四章 监察权的规制 |
第一节 规制的正当性:来自“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追问 |
一、监察活动接受规制之必然 |
二、对监察权进行制约与监督的原则 |
三、构建制度规制与主体监督相结合的规制体系 |
第二节 完善监察机关内部控权 |
一、改革背景下监察机关内部控权机制的反思 |
二、明确机构内部分工 |
三、建立风险化解机制 |
四、完善纵向制约与监督 |
第三节 加强对监察机关外部监督 |
一、改革背景下对监察机关外部监督的检视 |
二、人大对监察机关的监督 |
三、司法机关对监察机关的规制 |
四、其他社会监督 |
第五章 国家监察体制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理顺改革的“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 |
一、“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的辩证统一 |
二、正确处理立法与地方试验主义的关系 |
三、未来监察体制改革的地方试验发展道路 |
第二节 完善国家监察体制的宏观路径 |
一、立足于本土的监察法治构建 |
二、重点解决监察相关法律的立、改、废、释问题 |
第三节 完善国家监察体制的微观路径 |
一、构建促进监察权公正高效运行的监察组织结构 |
二、完善派驻与巡视制度 |
三、完善“合署办公”模式 |
四、注重特殊领域的监察制度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苏北乡村人居环境评价与优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策背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 |
1.1.2 区域发展背景:发展梯度化、区域一体化下的苏北面临诸多挑战 |
1.1.3 苏北乡村发展背景:乡村现实与村民日益增长的诉求存在矛盾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范围 |
1.3.1 主体研究范围 |
1.3.2 核心研究范围 |
1.3.3 扩展研究范围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研究综述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乡村 |
2.1.2 人居环境 |
2.1.3 乡村人居环境 |
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3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乡村人居环境理论研究 |
3.1 理论基础 |
3.1.1 人类聚居学 |
3.1.2 人居环境科学 |
3.1.3 新型城镇化理论 |
3.1.4 环境行为学理论 |
3.2 构成要素 |
3.3 总体评价体系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苏北乡村人居环境特征分析 |
4.1 总体特征 |
4.2 物质性要素特征 |
4.2.1 气候优良、物产丰富的自然生态 |
4.2.2 大农田、线面结合的乡村空间组织 |
4.2.3 多样并存的住房与完善提升中的公共设施 |
4.2.4 建设与提升中的道路交通网络 |
4.2.5 参差不齐的市政基础设施 |
4.3 非物质性要素特征 |
4.3.1 发展与分化中的经济与人口 |
4.3.2 空心化逐步体现的社会生活 |
4.3.3 本土化为核心的文化环境 |
4.3.4 强农惠农的政策体系 |
4.4 特征总结 |
4.4.1 以平原为基础组织环境要素 |
4.4.2 从区域上看相对滞后 |
4.4.3 从自身看不断发展 |
4.4.4 从内部看差异明显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苏北乡村人居环境汇总评价与影响因素分析 |
5.1 定量评价体系 |
5.1.1 指标体系 |
5.1.2 数据来源 |
5.1.3 权重设置 |
5.2 评价模型 |
5.2.1 数据预处理 |
5.2.2 评价模型 |
5.3 评价结果 |
5.4 影响因素分析 |
5.4.1 区位 |
5.4.2 经济 |
5.4.3 自然环境 |
5.4.4 基础设施条件 |
5.4.5 政策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苏北乡村人居环境的优化策略 |
6.1 乡村振兴与乡村人居环境优化的关系 |
6.2 苏北乡村人居环境的主要问题 |
6.2.1 物质性要素方面 |
6.2.2 非物质性要素方面 |
6.3 乡村振兴背景下苏北乡村人居环境的优化策略 |
6.3.1 物质性要素的优化策略 |
6.3.2 非物质性要素的优化策略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本文主要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图表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10)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跨区域 |
2.1.2 跨区域生态补偿 |
2.1.3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 |
2.1.4 主体功能区与生态功能区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2.2.4 协同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生态补偿制度背景分析 |
3.1.1 生态补偿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 |
3.1.2 生态补偿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 |
3.2 主体功能区与生态功能区区划情况 |
3.2.1 宏观方面 |
3.2.2 微观方面 |
3.3 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现状分析 |
3.3.1 生态补偿整体概况 |
3.3.2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状况 |
3.3.3 社会公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 |
3.4 黑龙江省不同生态功能区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面临的主要问题 |
3.4.1 缺失市域范围下跨区(县)域补偿协调机制 |
3.4.2 缺乏省域范围下跨市域生态补偿横向协调机制 |
3.4.3 缺少省域范围内的跨区协作监管机构 |
3.4.4 区域间利益相关者博弈关系错综复杂 |
3.4.5 跨区域生态补偿法律约束缺失 |
3.4.6 跨区域生态补偿政府资金投入不足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经济博弈分析 |
4.1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基本范畴 |
4.1.1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内涵 |
4.1.2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维度 |
4.1.3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目标与内容 |
4.1.4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度 |
4.2 生态功能区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
4.2.1 生态功能区与生态功能区之间的博弈 |
4.2.2 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博弈 |
4.2.3 生态功能区与地方政府的博弈 |
4.2.4 生态功能区与企业的博弈 |
4.2.5 生态功能区与社会公众的博弈 |
4.2.6 生态功能区、政府、企业与公众的多方博弈 |
4.3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基本假设 |
4.4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一般均衡分析 |
4.5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博弈模型 |
4.5.1 利益共享博弈模型 |
4.5.2 智猪博弈模型 |
4.5.3 跨区域静态博弈模型 |
4.6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的理论框架 |
5.1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的构建原则 |
5.1.1 公平与效率原则 |
5.1.2 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 |
5.1.3 利益共享与责任共担的原则 |
5.2 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的机理分析 |
5.2.1 政府与生态功能区的协调 |
5.2.2 生态功能区之间的补偿协调 |
5.2.3 公众与生态功能区的协调 |
5.2.4 企业与生态功能区的协调 |
5.2.5 生态功能区与政府、公众、企业等多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机理 |
5.3 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的设计 |
5.3.1 公众参与机制 |
5.3.2 企业参与机制 |
5.3.3 政府协商机制 |
5.3.4 政府与功能区之间的跨区管理优先级机制 |
5.3.5 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生态合作机制 |
5.3.6 多利益主体的生态交易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6 基于公众意愿的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的运行 |
6.1 协调机制的运行目标 |
6.2 公众参与的协调构成 |
6.3 公众补偿的协调运行 |
6.4 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公众补偿额度测算 |
6.4.1 公众补偿支付额度测算的流程框架 |
6.4.2 基于CVM调查法的公众补偿支付意愿现状分析 |
6.4.3 公众补偿支付的影响因素分析 |
6.4.4 公众补偿支付意愿的额度测算 |
6.4.5 公众补偿支付意愿的差异性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基于社会视角下的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的运行 |
7.1 协调机制的运行目标 |
7.2 社会视角的协调构成 |
7.3 社会视角的补偿协调运行 |
7.4 构建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的运行实例 |
7.4.1 社会视角下跨区域生态补偿实例利益主体选择 |
7.4.2 政府主导下的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运行预期效果 |
7.4.3 企业主导下的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运行预期效果 |
7.4.4 “哈大齐—大兴安岭—小兴安岭”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运行启示 |
7.5 本章小结 |
8 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保障措施 |
8.1 不断优化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
8.1.1 搭建跨区域利益共享平台 |
8.1.2 搭建政府主导型的跨区域生态补偿对话平台 |
8.1.3 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基金监管平台 |
8.2 加快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的多元投资机制 |
8.2.1 国家财政投资 |
8.2.2 企业投资 |
8.2.3 社会公众投资 |
8.3 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政策体系 |
8.3.1 制定跨区域生态补偿产业政策 |
8.3.2 深化林权改革 |
8.3.3 创新产业格局 |
8.4 构建不同主体之间的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合作机制 |
8.4.1 搭建跨区域生态补偿协商合作 |
8.4.2 实现生态功能区间的跨区协作 |
8.4.3 建立生态功能区间的利益协调 |
8.5 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评价和反馈系统 |
8.5.1 静态评价 |
8.5.2 动态评价 |
8.5.3 反馈系统 |
8.6 构建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的保障体系 |
8.6.1 法律保障 |
8.6.2 社会保障 |
8.6.3 制度保障 |
8.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件 |
四、围绕效益 合理配置机构人员——对苏北部分市、县农行机构人员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D]. 胡鑫.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部强镇行政改革问题研究 ——以黄梅县小池镇为例[D]. 程滨.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基于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干部治理能力评价与发展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王赛男. 山东大学, 2020(02)
- [4]陕西省农业银行精准扶贫模式研究[D]. 夏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3)
- [5]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与体系研究[D]. 杨敏敏. 河北大学, 2020(08)
- [6]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价值取向研究[D]. 程明喜.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8]现代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国家监察权研究[D]. 刘东红.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9]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苏北乡村人居环境评价与优化策略研究[D]. 吴恺华. 苏州科技大学, 2019(01)
- [10]黑龙江省跨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研究[D]. 温薇. 东北林业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