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食品卫生许可证中生产经营地址的探析(论文文献综述)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021)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五十五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2](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2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决定取消和重心下移2597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9项,实行重心下移、改由区(含功能区,下同)就近实施2328项。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细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杨平胜[3](2020)在《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时代发展,网络餐饮成为人们摄取食物的重要方式,而网络餐饮的快速发展凸显出许多食品安全问题,例如网上餐饮单位无实体店铺、线上线下菜品质量不一,无证无照等,如何在新时代环境下构建良好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是政府监管的一大难题。此次研究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调查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了解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现状,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多种公共管理理论分析实际存在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一系列改善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对策方案,通过推进网络餐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构建“餐饮评分体系”、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推进“在线阳光厨房”建设等方式,借助平台、媒体、消费者等力量,让食品安全问题与经济效益增强联系,倒逼经营者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再者,通过打破政府与第三方平台的信息壁垒、完善电子执法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等方式,提升苍南县网络餐饮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通过加大处罚的力度、提升处罚的精度,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另外,借助社会组织力量扩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发现违法线索等渠道,解决经营户食品安全知识欠缺的问题。希望通过以上的对策能够提升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效率,改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状况,构建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局面,形成长效的监管模式,并将该方案供其他县市区参考。
潘媛[4](2020)在《县域网络订餐业食品安全监管研究 ——以浙江省Q县为例》文中认为互联网技术的迅速更新、发展和普及,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了质的突破和转变。网络订餐作为互联网经济与餐饮行业结合碰撞的新产物,发展至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消费者对于食物的获取方式变得更加地多元化,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已经逐渐习惯这种可以足不出户享受美食的生活方式。然而,网络订餐业毕竟是一种新兴产业,其迅速发展也使得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网络订餐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特别是那些新兴产业起步较晚的地区,其对于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监管还处于探索阶段,不论是监管理念、监管手段还是监管力量都较为落后,监管的成效还有很大的局限性。本文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运用市场失灵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治理理论等作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以浙江省Q县为研究个案,通过文献法、访谈法等研究方式,结合自身市场监督管理的经验,归纳Q县网络订餐业的发展现状和监管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基层监管压力大、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强、经营主体监管难、监管方式落后、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弱化、协同监管缺位等六个方面问题,最后本文以问题为导向,探讨当前政府特别是新兴产业起步较晚的政府对于网络订餐领域高效能的监管举措,并提出如下六点建议:一是建强基层队伍;二是推动良法善治;三是把握监管重点;四是创新监管方式;五是发挥平台作用;六是加强协同监管。
杨克新[5](2020)在《网络订餐行业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以泰安市泰山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网络订餐行业逐步由社会新兴产物转变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食品订购形式,网络订餐作为一种新兴的就餐方式地位逐步确立。随着人们对食品卫生和自身健康的关心及生活消费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对网络订餐行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日益增强,然而媒体上时常曝光的网络订餐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如何对网络订餐行业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也成为政府部门、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商家以及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热点话题。为此,本文以泰安市泰山区为例,围绕网络订餐的质量监管问题,展开了相关的调查研究。泰山区网络订餐行业的迅速发展,在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便利的同时,也存有食品卫生的隐患。如果网络订餐食品监管这一问题得不到重视,将会严重影响当地网络订餐食品的质量,同时会对当地居民身心健康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着地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以泰安市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及数据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开展深入研究。又通过发放问卷调研,着重对泰山区的情况并进行了实证调查分析,客观分析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监管过程面临的困境和原因,通过实地问卷调查,对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及监管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进而得出以下建议:在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方案优化措施方面:(1)加强行业自控,增强企业责任感;(2)加强第三方网络订餐服务平台的责任感;(3)加深网络订餐服务提供商的责任感;(4)对食品运送和运送过程的要求。同时,提出完善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方案保障措施:即:(1)加强网络订餐商家数据库建设;(2)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法律安全普及;(3)严格审查网络订餐商家准入、信用及注销;(4)充分发挥食品可追溯体系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独特作用。从以上几方面提出网络虚拟条件下对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和协同治理的崭新路径。
孟鲁玉[6](2020)在《J市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自1998年首次电子商务交易成功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历经二十年的发展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社交电商、抖商、直播带货……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当代生活方式,网络食品经营业态模式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外卖、淘生鲜一小时达、淘宝网购食品、社区团购等送货到家的方式受到了各个年龄人群的欢迎。然而,由于政府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不足,导致网络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如何让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同时,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网络销售的食品,成为当下研究的热点,也是政府部门正在着力解决的实践中难题。本文主要根据J市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状况、监管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L区政府部门在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探讨了存在问题的原因,运用政府公共管理相关理论,提出了针对基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首先,通过对网络食品安全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了查阅和综合分析,找出前人研究成果中的空白之处,即缺乏对基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同时,通过实地研究和对L区具体情况的调查对L区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进行摸底;其次,运用市场失灵理论、激励性监管理论、回应性监管理论等公共管理学理论,对L区网络仪器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针对基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从建立高效管理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创新监管思路三个方面提出监管对策。网络的快速发展,对政府原有的监管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对于如何更好地做好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管,目前的资料大多停留在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以及健全法律法规等政策层面,对于基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依然十分匮乏,因此本文将“基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作为研究的创新点,希望对基层政府单位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殷睿鹃[7](2020)在《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给传统餐饮行业注入了新的生机,网络餐饮应运而生,并因其方便快捷、选择自由的特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和喜爱。但是,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以及产业链条的延伸,使得食品安全风险随之增大。目前,我国政府已逐步重视及强化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但仍然存在监管对象难以准确掌握、平台入驻商家资质乱象、监管机构监管不到位、社会监督缺位等问题。加强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研究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网络餐饮行业健康发展,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据分析法、归纳总结法,以K市为例,归纳网络餐饮行业的运行现状,研究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及监管措施,发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本文研究以为,由于网络餐饮服务的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经营场所、餐饮加工过程无从知晓,同时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相关职责,监管部门“质”“量”薄弱,社会共治合力未形成,给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挑战。因而,基于市场失灵理论、社会治理理论及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提出完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类监管”义务;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体系。以期能够对我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发展提供相关思考,促进我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黄孝天[8](2020)在《企业食品生产风险等级细分评价模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食品生产企业在进行生产作业时所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无害,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政府监管部门如何有效的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监管过程中,对企业进行食品生产风险等级评价是一种必要的手段,它反映了一个企业对于食品安全生产的能力,同时,对于商业竞争、保险等行业来说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对于社会大众来说,也是了解生产企业的一个重要依据。但当前普遍采用的评价方法具有不可忽略的信息丢失弊端,并可能相应产生评价过程不透明、评价人员个人情感偏见和逃避处罚三个问题。本文运用逆向TOPSIS评价模型的评价方法,在政府部门评定的风险等级基础上,结合专家组针对评价对象给出的评分表,代入模型得出评价对象的排序和评分,再根据评分对被评价对象进行细化分级,得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细分风险等级。在TOPSIS方法中,运用了逆向TOPSIS的思想,由一个专家组按照模块进行分工,各个专家对所分配的模块独立打分,汇总后形成评分表,专家组根据评分表中的指标性质,结合法律规定经过讨论确定正理想点和负理想点,并将评价对象的得分代入模型,分别运用非固定理想点、合并指标固定理想点、合并指标非固定理想点三种方法进行计算,并进行风险等级细分。双向交叉评价方法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对于一些可能出现的被评价对象认为不公平的情况,运用双向交叉评价模型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评价。在双向交叉评价方法当中,专家组给出评价对象的评分表后,利用双向交叉评价原理,理论上为生产企业提供了一次自评及评他的机会,生成被动他评值和主动评他值信息,由主动他评值和被动他评值形成两维绩效评价矩阵,再利用等权重的TOPSIS的方法,即可得到决策单元即参评生产企业的排名。整个过程以专家组给出的实际数据为出发点,因为每一位专家只负责其中一个模块的评分,相互独立不受彼此干扰,也避免了在评分过程中可能受到的人情影响,最后得分代入模型,得出最终评价结果。最后,对四种方法得出的结果进行讨论,总结出每种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张鉴澄[9](2020)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研究 ——以广州市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订餐也迅速兴起,其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新型经营模式,越来越受到公众的青睐。同时,其食品安全问题也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相对于传统实体餐饮店的监管,网络订餐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食品安全的监管也存在着较大的难度。目前,政府部门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出台了相关的措施,但从总体来看,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还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具体的监管过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以广州市为研究个案,通过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及访谈法对当前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探寻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工作的措施,能够促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本文以广州市为例,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工作进行研究与分析,发现当前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完善:一是网络订餐整体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二是监管过程存在盲区;三是超负荷超范围供餐仍有存在;四是第三方平台监管参与度有待加强。探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具体表现在:一是网络订餐法律法规发展相对滞后;二是网络订餐要求的监管环节增多;三是网络订餐信息的不对称较严重;四是网络订餐监管资源配备不足;五是网络订餐的社会监督不积极。针对上述问题及原因,本文提出广州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思路建议:一是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具体为严格执行入网食品经营者准入制度;健全第三方平台管理机制;建立送餐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二是加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具体表现在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三是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体系建设。主要是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推进网络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立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四是打造多方协作的社会共治格局。具体是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协作;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率;推进内部人员爆料制度。
顾竹筠[10](2020)在《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近年来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网络餐饮业因其便利、快捷的特点,与现代化快节奏的生活、消费模式不谋而合,成为消费者日常消费的首选。但是,网络餐饮业作为一种新兴的餐饮服务模式,政府部门对于网络餐饮业的监管能力不足,且监管对象带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导致网络餐饮业的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消费者合法权益缺少良好保障。食品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关系到群众切身的利益,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在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仍较严重,面对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为题还需政府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监管。面对网络餐饮业这一新兴事物,如何来监管,己经成为政府部门至关重要的难题。本文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借鉴法、调查分析法,通过问卷调查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分析掌握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情况,包括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存在的一些问题,具体包括网络餐饮业准入门槛低监管对象复杂、网络餐饮业监管存在盲区、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并分析出了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服务平台履责监管不力、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监管效率低、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投诉维权重视不足等原因,在借鉴美国、上海、金华等地在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对策,具体包括严格落实审查准入责任、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责任、强化第三方服务平台自律责任、建立政府监管协作机制、完善“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专业化监管队伍、完善网络餐饮业自律、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畅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通道、促进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度。本文依托笔者在A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经验优势,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得出了丰富的数据,使得研究更加完整丰富。
二、对食品卫生许可证中生产经营地址的探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食品卫生许可证中生产经营地址的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1)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一、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作如下修改: |
二、对?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作如下修改: |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 |
第三章食品生产经营 |
第一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
第二节食用农产品 |
第三节食品网络经营 |
第四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 |
第一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
第二节食品摊贩 |
第三节小餐饮 |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 |
第六章监督管理 |
第七章法律责任 |
第八章附则 |
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 |
(3)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的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调查法 |
1.4.3 访谈法 |
1.5 研究的内容 |
1.6 研究的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网络餐饮 |
2.1.2 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 |
2.1.3 食品安全 |
2.1.4 食品安全政府监管 |
2.2 相关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多中心治理理论 |
3 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现状的调查情况 |
3.1 苍南县作为研究个案的价值分析 |
3.2 调查方案设计 |
3.2.1 设计方案的目标 |
3.2.2 设计方案的原则 |
3.2.3 设计方案的总体思路和内容 |
3.3 问卷调查和网上抽查的基本情况 |
3.3.1 消费者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
3.3.2 问卷调查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3.3.3 网上抽查的基本情况 |
3.3.4 访谈的基本情况 |
3.4 苍南县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现状 |
3.4.1 苍南县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
3.4.2 苍南县网络餐饮安全监管机制 |
3.4.3 苍南县网络餐饮经营主体总体概况 |
3.4.4 苍南县网络餐饮安全监管与传统餐饮安全监管的比较 |
4 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及成因 |
4.1 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 |
4.1.1 政府监管机制运行不畅 |
4.1.2 政府监管力量不足 |
4.1.3 政府监管不到位 |
4.1.4 政府宣传培训不到位 |
4.1.5 政府执法监管模式转变缓慢 |
4.2 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的成因 |
4.2.1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配套系统未及时更新完善 |
4.2.2 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未达预期 |
4.2.3 政府监管能力与实际监管要求不匹配 |
4.2.4 政府转型速度与宣传培训不匹配 |
4.2.5 电子执法监管平台不完善,配套培训不到位 |
5 改善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状况的对策 |
5.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5.1.1 将外卖封签纳入法律法规 |
5.1.2 完善网络餐饮准入及退出机制 |
5.1.3 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内部举报监督 |
5.1.4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构建统一信息交流平台 |
5.1.5 建立网络餐饮食品溯源平台 |
5.2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
5.2.1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监管,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
5.2.2 多举措创新监管方式 |
5.2.3 打造专业食安协管员队伍 |
5.2.4 简化行政处罚流程 |
5.3 强化政府监管能力,发挥第三方平台力量 |
5.3.1 提高监管人员执法水平 |
5.3.2 实现平台与政府监管信息共享 |
5.3.3 督促平台落实责任 |
5.4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
5.4.1 发挥餐饮协会作用 |
5.4.2 发挥网络媒体宣传 |
5.4.3 建立宣传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
5.5 加快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 |
5.5.1 精简电子平台,实现数据互通 |
5.5.2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配套设施 |
5.5.3 简化操作流程,加强操作培训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县域网络订餐业食品安全监管研究 ——以浙江省Q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1.3.2 关于互联网与餐饮业发展的研究 |
1.3.3 关于网络订餐业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1.3.4 小结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法 |
1.4.2 个案研究法 |
1.4.3 访谈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 |
1.5.2 不足 |
2.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网络订餐 |
2.1.2 食品安全 |
2.1.3 网络订餐平台 |
2.1.4 县域 |
2.2 相关理论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治理理论 |
2.3 小结 |
3.Q县网络订餐业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3.1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3.2 网络订餐业发展概况 |
3.2.1 Q县餐饮业发展情况 |
3.2.2 Q县网络订餐业与非网络订餐业的比较 |
3.2.3 Q县网络订餐的典型经营主体代表 |
3.2.4 Q县网络订餐业存在的问题 |
3.3 网络订餐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与政策 |
3.4 网络订餐业的监管举措 |
4.Q县网络订餐业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 基层监管压力大 |
4.2 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强 |
4.3 经营主体监管难 |
4.4 监管方式落后 |
4.5 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弱化 |
4.6 协同监管缺位 |
5.改进网络订餐业食品安全监管的若干建议 |
5.1 建强基层队伍 |
5.2 推动良法善治 |
5.3 把握监管重点 |
5.4 创新监管方式 |
5.5 发挥平台作用 |
5.6 加强协同监管 |
6.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网络订餐行业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以泰安市泰山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5.1 研究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之处 |
2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介绍及现状分析 |
2.1 网络订餐监管的基本介绍 |
2.1.1 网络订餐的概述 |
2.1.2 网络订餐的类型及特征 |
2.1.3 网络订餐运营模式 |
2.2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现状分析 |
2.2.1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
2.2.2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问题分析 |
2.2.3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分析 |
3 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现状的调查分析及国内外案例分析 |
3.1 针对泰山区消费者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调查分析 |
3.1.1 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
3.1.2 调查问卷设计 |
3.1.3 数据分析 |
3.2 针对泰山区监管者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监管的调查分析 |
3.2.1 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
3.2.2 调查问卷设计 |
3.2.3 数据分析 |
3.2.4 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监管实例分析 |
3.3 国内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案例及启示 |
3.3.1 国内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案例及启示 |
3.3.2 国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案例及启示 |
4 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1 入驻餐饮店相关手续不健全 |
4.1.2 网络订餐配套服务不健全 |
4.2 泰山区网络订餐监管的问题成因及难点分析 |
4.2.1 外卖发展迅速,部门监管没有跟上 |
4.2.2 网络订餐平台重视不足 |
4.2.3 入网门槛低,小餐饮众多,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
5 完善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方案及建议 |
5.1 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方案改进措施 |
5.1.1 加强行业自律,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
5.1.2 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
5.1.3 落实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 |
5.1.4 送餐人及送餐过程要求 |
5.2 完善泰山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方案保障措施 |
5.2.1 加强订餐商家数据库建设 |
5.2.2 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法律安全监管 |
5.2.3 规范网络订餐入驻商家准入、信用和退出机制 |
5.2.4 充分发挥食品可追溯体系在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独特作用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J市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第2章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食品安全 |
2.1.2 网络食品 |
2.1.3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
2.1.4 第三方交易平台 |
2.2 理论依据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激励性监管理论 |
2.2.3 回应性监管理论 |
第3章 J市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3.1 L区网络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
3.2 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本措施 |
3.3 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
第4章 J市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 政府对网络食品监管能力受限 |
4.1.1 信息追溯体系不健全 |
4.1.2 监管模式难以适应新业态发展 |
4.1.3 监管方法落后 |
4.2 政府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
4.2.1 政务程序化落实不规范 |
4.2.2 权责落实上推诿扯皮 |
4.2.3 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严格监管 |
4.3 政府的监管与服务缺乏并重 |
4.3.1 政府监管以罚代管 |
4.3.2 政府监管与宣传教育不到位 |
4.3.3 政府服务消费者维权能力不足 |
第5章 J市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产生问题的原因 |
5.1 政府创新能力不足 |
5.1.1 管辖权难确定 |
5.1.2 缺乏整体性治理理念 |
5.1.3 处罚力度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
5.2 监管制度不合理 |
5.2.1 法律法规不健全 |
5.2.2 政府监管责任不明晰 |
5.2.3 政府对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 |
5.3 监管人员监管协同服务的意识不足 |
5.3.1 监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 |
5.3.2 政府与消费者互动不足 |
5.3.3 消费者维权不通畅 |
第6章 完善J市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
6.1 创新监管思路 |
6.1.1 创新监管体系 |
6.1.2 创新监管模式 |
6.1.3 创新监管方法 |
6.2 提升监管与服务并重水平 |
6.2.1 加大培训力度 |
6.2.2 创新服务模式 |
6.2.3 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
6.3 建立高效管理机制 |
6.3.1 管理制度化 |
6.3.2 政务程序化 |
6.3.3 责任明细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法律文件类 |
二、着作类 |
三、期刊论文类 |
四、学位论文类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访谈法 |
(三) 问卷调查法 |
(四) 数据分析法 |
(五) 归纳总结法 |
四、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一) 研究内容 |
(二) 技术路线图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基本概念 |
(一) 食品安全 |
(二) 网络餐饮 |
(三)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
(四)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
二、相关理论 |
(一) 市场失灵理论 |
(二) 社会治理理论 |
(三)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第二章 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分析 |
一、K市网络餐饮行业运行现状分析 |
(一) 网络餐饮行业发展概况 |
(二) 网络餐饮行业调查情况 |
二、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分析 |
(一)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设置 |
(二)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运行机制 |
(三)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 |
第三章 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监管对象难以准确掌握 |
(二) 平台入驻商家资质乱象 |
(三) 监管机构监管不到位 |
(四) 社会监督缺位 |
二、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一) 监管对象虚拟性、隐蔽性较强 |
(二) 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相关职责 |
(三) 监管队伍“质”“量”薄弱 |
(四) 社会公众参与度偏低,暂未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
第四章 国内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与启示 |
一、国内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 |
(一) 北京:推进平台规范化管理,创新食品安全检测技术 |
(二) 上海:首创共享监管数据,建立食品吹哨人制度 |
二、国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 |
(一) 美国:三把“利剑”保障食品安全 |
(二) 欧盟:“食品溯源、违法重罚”效果显着 |
三、国内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启示 |
第五章 完善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
一、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一) 严格准入许可,落实事前监管 |
(二) 强化日常检查,保障食品原料质量 |
(三) 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扩展监管覆盖面 |
(四) 严控配送风险,提升过程安全 |
二、强化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类监管”义务 |
(一) 落实第三方平台主体义务,提升企业社会责任 |
(二) 推动平台数据共享,实现政企联动监测 |
(三) 优化平台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
三、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
(一) 加强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量 |
(二) 加大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
四、健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体系 |
(一) 调动消费者与内部员工积极性,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能力 |
(二) 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
(三) 引导建立行业协会,加强商家自律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企业食品生产风险等级细分评价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监管现状 |
1.2.1 国外监管模式 |
1.2.2 国内监管模式 |
1.3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文献综述 |
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 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风险分级评价方法 |
2.3 模型方法文献综述 |
2.3.1 TOPSIS方法研究综述 |
2.3.2 交叉评价研究综述 |
第3章 方法与实验设计 |
3.1 方法设计 |
3.1.1 改进的食品生产风险等级评价原理 |
3.1.2 模型框架 |
3.2 食品企业生产风险等级细分方法 |
3.2.1 逆向-TOPSIS方法 |
3.2.2 双向交叉评价方法 |
3.3 实验设计 |
第4章 企业食品生产风险等级评价模型检验 |
4.1 数据收集 |
4.1.1 样本企业 |
4.1.2 专家组成 |
4.1.3 指标分配 |
4.1.4 数据 |
4.2 实验结果 |
4.2.1 动态指标分散式专家评分 |
4.2.2 独立指标Re-TOPSIS评价模型 |
4.2.3 合并指标固定理想点Re-TOPSIS评价模型 |
4.2.4 合并指标非固定理想点Re-TOPSISI评价模型 |
4.2.5 DEA双向交叉评价模型 |
4.3 对比与讨论 |
第5章 模型应用与展望 |
5.1 企业的食品生产风险等级评价级别细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5.1.1 企业的食品生产风险等级评价级别细分的必要性 |
5.1.2 企业的食品生产风险等级评价级别细分的可行性 |
5.2 展望 |
5.2.1 应用 |
5.2.2 前景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
附录 B 食品生产风险等级动态因素评定指标表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
(9)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研究 ——以广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由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网络订餐 |
1.2.2 食品安全 |
1.2.3 政府监管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依据及特点 |
2.1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理论基础 |
2.1.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法律依据 |
2.2.1 国家法律法规 |
2.2.2 部门规章 |
2.2.3 地方规章 |
2.3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基本特点 |
2.3.1 网络订餐的发展情况 |
2.3.2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基本特点 |
第三章 广州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现状分析 |
3.1 广州市网络订餐单位数量情况 |
3.1.1 网络订餐单位新增数量情况 |
3.1.2 各区网络订餐单位数量情况 |
3.1.3 网络订餐单位数量时间序列分析 |
3.2 网络订餐消费者问卷调查的情况 |
3.2.1 基本资料分布情况 |
3.2.2 网络订餐情况 |
3.2.3 关注食品安全信息情况 |
3.2.4 满意度调查情况 |
3.2.5 政府监管情况 |
3.3 广州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管现状及成效 |
第四章 广州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问题及原因 |
4.1 广州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整体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
4.1.2 监管过程存在盲区 |
4.1.3 超负荷超范围供餐仍有存在 |
4.1.4 第三方平台监管参与度有待加强 |
4.2 广州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网络订餐法律法规发展相对滞后 |
4.2.2 网络订餐增加了较多监管环节 |
4.2.3 网络订餐信息的不对称较严重 |
4.2.4 网络订餐监管资源配备不足 |
4.2.5 网络订餐的社会监督不积极 |
第五章 广州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思路建议 |
5.1 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
5.1.1 严格执行入网食品经营者准入制度 |
5.1.2 健全第三方平台管理机制 |
5.1.3 建立送餐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
5.2 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 |
5.2.1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
5.2.2 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 |
5.2.3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
5.3 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体系建设 |
5.3.1 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体系 |
5.3.2 推进网络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
5.3.3 建立食品信息追溯系统 |
5.4 打造多方协作的社会共治格局 |
5.4.1 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协作 |
5.4.2 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率 |
5.4.3 推进内部人员爆料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及评价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价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食品安全 |
2.1.2 网络餐饮 |
2.1.3 政府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政府管制理论 |
2.2.3 公共选择理论 |
第3章 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调查分析 |
3.1 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3.2 问卷调查设计及过程 |
3.2.1 问卷调查的目的 |
3.2.2 问卷调查的设计 |
3.3 调查结果分析 |
第4章 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成因 |
4.1 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网络餐饮业准入门槛低监管对象复杂 |
4.1.2 网络餐饮业监管存在盲区 |
4.1.3 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 |
4.2 问题原因分析 |
4.2.1 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监管效率低 |
4.2.2 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服务平台履责监管不力 |
4.2.3 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投诉维权重视不足 |
第5章 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借鉴 |
5.2 国内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借鉴 |
5.2.1 上海市 |
5.2.2 金华市 |
第6章 加强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
6.1 增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量 |
6.1.1 建立政府监管协作机制 |
6.1.2 完善“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监管平台 |
6.1.3 建设专业化监管队伍 |
6.2 督促第三方服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
6.2.1 严格落实审查准入责任 |
6.2.2 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责任 |
6.2.3 强化第三方服务平台自律责任 |
6.3 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体系 |
6.3.1 完善网络餐饮业自律 |
6.3.2 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
6.3.3 畅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通道 |
6.3.4 促进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情况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四、对食品卫生许可证中生产经营地址的探析(论文参考文献)
- [1]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03)
- [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S1)
- [3]苍南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杨平胜. 四川师范大学, 2020(04)
- [4]县域网络订餐业食品安全监管研究 ——以浙江省Q县为例[D]. 潘媛.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4)
- [5]网络订餐行业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以泰安市泰山区为例[D]. 杨克新.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3)
- [6]J市L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孟鲁玉. 山东大学, 2020(02)
- [7]K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殷睿鹃. 苏州大学, 2020(03)
- [8]企业食品生产风险等级细分评价模型研究[D]. 黄孝天. 重庆邮电大学, 2020(02)
- [9]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研究 ——以广州市为例[D]. 张鉴澄.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10]A市网络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 顾竹筠. 扬州大学, 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