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与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就业制度的综合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单亚男[1](2003)在《论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护》文中指出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保护,不仅是巩固刑罚执行机关教育改造成果、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刑满释放人员开辟了广阔的就业门路,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同时也在很多方面带来新的挑战,实践中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探索,在吸取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基础上,继续摸索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护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做法。本文结合新的经济和政治形势,阐述了当前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护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措施,并对我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的完善进行思考,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论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制度的发展进程,阐述了在“多留少放”和“四留四不留”阶段以及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国对刑释人员社会安置政策的调整。第二部分论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指出劳动力市场化和用人制度改革对刑释人员安置就业带来的冲击,以及社会帮教工作面临的困境,并且总结了实践中对此所进行的探索和积累的基本经验。论述了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制度的工作机制,指出应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并分析了当前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指出要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第三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制度的思考。指出应设立出狱人保护的专门机构,规范管理体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释前保护,努力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健全、完善出狱人复归社会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专门的出狱人社会保护法,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袁梦[2](2014)在《大治安视野下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研究》文中认为大治安,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社会治安话题乃至安邦定国话题。刑满释放人员(以下简称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个极具话题的具有特殊性的社会治安问题,因其主体是曾经实施过犯罪行为的人。犯罪学上的“标签理论”认为被标签化的犯罪人即使已经刑满释放依然被人们视为危险人物而被排斥到群体之外或游走于社区的“边缘”,他们无法与其他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自由。再加之他们大多道德文化水平低下、心理素质不过硬及认知和自控能力较弱,他们对外界的排斥反应和各种不良因素吸收得更快、更深,由此内因的先天不足和外因的消极影响相互融合、交织,便导致了目前刑释人员难以顺利回归社会的现状。刑释人员顺利回到社会,不仅有利于刑释人员群体本身的安定幸福,更有利于平安建设和社会和谐。本文在大治安的广阔视角下,力图针对刑释人员难以回归社会的各种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争取通过各项有针对性的法律、行政、社会、文化、经济等措施,让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按照逻辑脉络,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对刑释人员服刑完毕后的现实情况进行了剖析。第一节表明了刑释人员再次融入社会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中国必须正视刑释人员再次融入社会的问题,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让刑释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利己、利民、利国。第二节对刑释人员再次融入社会的特征进行了分析,他们受到排斥,导致衣食无着,处于社会底层,弱势地位明显,进而成为了易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人群。因此,他们具有受排斥性、弱势性、风险性三大特征。第二章从犯罪学理论和中国国计民生的角度分析了刑释人员难以再次融入社会的多种原因。理论角度包括:“标签”理论、“结构紧张”理论和“社会排斥”理论。结合中国的国情,本文认为刑释人员难以再次融入社会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因:“社会防卫”的立法理念、部分排斥刑释人员的规定具有合理性、刑释人员的“官方印象”、转型中刑释人员的工作理念落后。第三章是刑释人员社会回归的比较研究及借鉴,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刑释人员回归社会进行研究,并提出适合中国发展的借鉴对策。刑释人员反社会排斥的理论研究包括:劳动力市场介入、提升能力、地域取向。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实践研究包括:刑释人员保护制度的建立、更生保护制度的建立和中途之家的建立。第四章是大治安视野下刑释人员再次融入社会的思路。大治安视野下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思路必须高瞻远瞩,做好顶层设计,首先应在社会大背景下进行思考,其次应在综合治理的政策方针下进行思考,然后应在市场经济下进行思考。第五章分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举措——安置帮教工作。本章节结合上一章节的大治安视野进行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为安置帮教工作首先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其次必须满足法治社会的需求,最后必须响应社会治理创新的号召。
胡桑[3](2019)在《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调研报告 ——以湖南省抽样调查为例》文中指出前科人员面临严重的前科就业歧视,不利于前科人员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只有注重对前科人员平等就的保障,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促进前科人员回归社会。通过对湖南省600份前科人员、289份帮扶工作人员以及对用人单位及社会公众的抽样调查及访谈的整理分析,了解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的落实情况,分析被调查前科人员的基本状况、就业状况、就业权保障情况等要素,以及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前科人员就业接受程度,发现存在前科人员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前科人员就业安置机制有待完善、用人单位对前科人员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社会公众普遍对前科人存在前科歧视等问题。通过阅读相关文献,研究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判例,并结合查找到的湖南省前科人员就业的相关情况,发现前科就业歧视是由如下原因引起。一是现行法律法规限制前科人员平等就业的歧视性条款,包括刑法上前科报告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限制前科人员平等就业的禁止性规定。二是缺乏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机制,包括法律、政策操作细化不足、救济层面规定不足。三是社会观念影响前科人员平等就业。结合目前的现状及导致的原因,提出保障我国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相关建议:强调对前科人员就业实行限制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修改或废除现行法律法规限制前科人员平等就业的规定:刑法上建立有差别的前科消灭制度、修改其他法律法规对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不合理限制。第二,建立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机制。在法律层面增加反对前科歧视的相关规定、操作层面落实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具体保障措施、救济层面完善前科就业歧视的行政、司法救济。第三,创造前科人员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提高前科人员自身素质,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加大对用人单位平等就业权的宣传,落实其社会责任的承担,消除社会公众对前科人员的歧视。
肖立尧[4](2018)在《我国社会转型中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发展的困境及出路》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以行政性计划安排刑释人员就业的安置帮教机制逐渐趋于弱化,越来越多的刑释人员因没有得到很好的安置与帮教就直接进入社会而产生对社会的不适应引发的再犯罪问题越发严重。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在政府主导下提出了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本文中也简称基地或基地建设),以期解决刑释人员社会适应的问题。过去,基地建设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也实现了其建设的目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在当前社会转型中,由于刑释人员污名化和大众对社会为其开展公益事业有所不解以及对其在制度和经济支撑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现有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遇到了困境,面临着新的挑战。从当前的现实情况以及本人实地调研的情形来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的困境问题并未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基地建设在管理机制、帮教方式、人员构成、资金长期维系上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对唤起各界对基地建设困境问题的重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采用实地调查、个案访谈以及文献查阅为主要的研究方法,以加快解决现行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的困境为目的,从基地建设的社会背景入手,分析与总结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现实困境,同时在讨论引入社会组织建立基地的优势时,对加快解决基地建设困境的思路进行了探讨。
孙振鹏[5](2019)在《齐齐哈尔市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刑满释放人员由于自身竞争力不足、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在就业方面已成为社会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齐齐哈尔市作为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所辖市区及各县市内共有四所监狱,尽管近年来出台过一些政策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再就业,但由于目标人数庞大且情况复杂,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难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本文通过对齐齐哈尔市狱内服刑人员再就业意向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现状两个方面进行调研,深入分析,发现目前齐齐哈尔市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困境主要存在自身竞争力差、主观就业意愿不强、就业形势严峻、社会歧视、帮扶政策不足等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减少社会重新犯罪率,结合齐齐哈尔市现有政策及资源,提出解决对策,主要包括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监狱改造工作进行创新、将刑释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刑释人员、应用过渡性安置基地等方面。
王言信,郑建平[6](1993)在《改革与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就业制度的综合思考》文中指出 一、安置就业政策与面临的困境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刑满人员的就业,大体上分为三种类型:留场(厂)就业;社会安置就业;自谋职业。其中,就安置就业政策而言,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在不同时期对刑满释放回归人员制定了不同的留放政策。可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在建国初期,采用"多留少放"的政策;二是在60年代,采用"四留、四不留"政策;三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李鸣宇[7](2017)在《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现状分析及改革探索 ——以上海为例》文中认为在中国,安置帮教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活动,它主要是为了对这些人员进行必要的社会引导、辅助和教育。每年我国刑满释放人员都接近百万,在长期的监狱生活后,回到社会,如果没有必要的帮教,这些刑释人员可能无法改过自新、重新开始,反而会再次违法犯罪,给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很大隐患。因此,从建国开始,我国就开始不断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并进行了相关的制度规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近些年,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传统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和人们的三观都有了重大转变,这给安置帮教工作带来了很多新的困难。在本文中,笔者从安置帮教的概念内涵界定入手,分析了这项制度的工作对象、内容及方法,并与西方国家类似的出狱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了对比,在此基础上,阐明了该工作的现实意义。为了研究更加具体,笔者采用了案例分析的方法,选取了上海为研究对象,对其司法机关开展的相应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考察。在分析中,笔者进行了大量的实例研究,并采取了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从政府工作机构和刑满释放人员等不同角度,对上海开展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调研分析。在研究中,发现了我国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诸如制度立法滞后、机构协调不顺、队伍建设落后、工作机制不畅、帮教对象抵触等问题。文章从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立法、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模式、优化安置帮教配套制度三个方面来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改革。即安置帮教的工作模式可以发展市场化、社会化和信息化这样三个特点;以法律形式确定一套安置帮教制度,在法律层面上引入激励机制,根据实践情况多方面地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到安置帮教制度中来:制订刑释人员就业和创业不受歧视的相关规定。以此不断推进我国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发展。
陆树杰[8](2015)在《“整体政府”视野下我国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随着而来的是犯罪率的逐步上升,可以预见,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刑释人员规模都将处于高位运行,一旦这类群体无法正常融入社会,将会产生重新犯罪和诸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本文在对以往有关刑释人员回归保护、安置帮教和社会融入等方面研究成果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指出,在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研究领域,存在着研究视角单一、研究对象局限、成果不系统等问题。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是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不得不面临的问题,需要监狱、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社区、民政等多个政府部门及第三方组织共同发挥作用。因此,在提倡“协同政府”、“水平化管理”、“跨部门协作”等治理模式的的整体政府视野下开展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问题对策研究,有着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对当前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工作过程的概述基础上,指出了当前工作存在的社会排斥普遍、政府缺乏宣传引导、监狱教育管理偏向、地方安置帮教未形成长效机制、第三方组织缺位、政策法规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和不足,从政府和社会认识、管理体制、与社会协作机制、法律制度体系等方面分析了政府和第三方组织在推进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借鉴了美国、日本等国在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保护和帮教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最后结合我国实际,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应用整体政府的理论和实践,指出一体化管理是解决我国我国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的努力方向,并从宏观政策制定、中观协同机制、微观措施落实等方面提出相关具体建议。
叶晓霞[9](2018)在《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助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维度,考察和研究政府部门助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问题,有助于政府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也有助于NGO组织朝更与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促进NGO组织的自我发展。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刑释人员顺利完成再社会化,早日融入社会走上正轨,防止重新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环境的稳定性,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本项研究以案例分析为基础,通过Z省个案分析和近年来刑释人员生活、就业等情况的监测数据,考察了刑释人员回归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剖析了安置帮教工作难点产生的原因,探讨并提出若干对策,以期为今后政府部门实施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参考,促进相关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国安置帮教工作起步较晚,.相较已形成出狱人保护体系的国家来说,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缺乏相关经验,存在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例如:缺乏专门的刑释人员社会保护法律法规,责任难以落实;对刑释人员的社会接纳度低,社会参与帮教较薄弱,专业NGO组织发展缓慢;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性进一步加大,刑释人员的异地管理更是处于真空地带,而这一群体本身就存在着整体素质较低、心理障碍较大的问题。改进并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助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需要制度上的合法保障,职责落实到位才能确保安置帮教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才能确保刑释人员享有特殊社会保护,避免因自身的弱势饱受社会歧视。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的参与力度应当来自于社会,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度是关键,只有形成社会广泛共识才能消除对刑释人员的歧视,提高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信心,社会参与度提高,才能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发展。刑释人员作为弱势群体,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出狱后会遇到难以维持生计的问题,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务之急,也不存在政策上的难题,给予刑释人员生活、医疗方面的保障也是重视人权的体现,契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达到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刑释人员流入异地谋生,造成脱管漏管现象,应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纳入刑释人员管理平台,录入信息后便于全国联网查询,实现异地接收管理工作,确保刑释人员特别是需要重点帮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有效的管理能够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好社会稳定性。政府在参与公共管理过程中要发挥好监督和指导作用,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如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从而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也有助于NGO组织的发展,促使他们能够提供更为高效、专业的服务。另外还应给予刑释人员人格尊重,在当前的社会中还是会存在歧视刑释人员的现象,充分的人格尊重才能使刑释人员拥有平等的社会地位,才能使他们有充分的信心回归社会。
刘鹏[10](2014)在《出监监狱促进刑释人员社会融入的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摘要:刑释人员社会融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性问题。当前,我国刑释人员数量每年呈增长趋势,国家也不断加大对刑释人员的帮扶力度,但对于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融入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出监监狱作为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个新兴事物,它的设立是对现代行刑理念的创新和发展,有效填补了我国刑罚执行工作中的空白,为服刑人员从“监狱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提供了“软着陆”。湖南省星城监狱作为全国第一所专门化特色型出监监狱,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即将刑释人员的出监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在促进刑释人员社会融入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本文正是立足于星城监狱工作实际,通过个案分析、数据比较,对该狱在促进刑释人员社会融入中的效果进行评述,并以此研究出监监狱在促进刑释人员融入社会中应承担的责任。
二、改革与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就业制度的综合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革与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就业制度的综合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论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部分 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的发展进程 |
一、 “多留少放”阶段 |
二、 “四留四不留”阶段 |
三、 新时期刑释人员安置政策的调整 |
第二部分 市场经济条件下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一、 当前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安置问题 |
(一) 市场经济条件下,刑释人员安置就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
(二) 新形势下对刑释人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探索和经验积累 |
二、 当前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帮教问题 |
(一) 市场经济对刑释人员社会帮教工作带来的困境 |
(二) 当前我国社会帮教工作的基本经验 |
三、 当前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的工作机制 |
(一) 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 |
(二) 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
(三) 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 |
第三部分 关于我国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的思考 |
一、 设立出狱人保护的专门机构,规范管理体制 |
二、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释前保护,努力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 |
(一) 从全面提高服刑人员综合素质出发,改进狱内教育改造工作 |
(二) 改进和强化对服刑人员的出监教育 |
(三) 加强狱内服刑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 |
(四) 发动社区提前介入监狱,搞好服刑人员回归再就业的接茬工作 |
(五) 监狱机关要严格履行服刑人员刑满出监前的交接手续 |
三、 健全、完善出狱人复归社会后的社会保障制度 |
(一) 落实刑释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
(二) 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回归救济制度 |
(三) 制定维护刑释人员基本居住权利的规定 |
(四) 加强对少年刑释人员的特殊保护 |
四、 制定专门的出狱人保护法,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
(一) 出狱人保护立法的必要性 |
(二) 对出狱人社会保护立法内容的构思 |
参考书目 |
后记 |
(2)大治安视野下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 |
一、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 |
二、 中国必须正视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问题 |
三、 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利己、利民、利国 |
第二节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障碍分析 |
一、 刑释人员受到排斥 |
二、 刑释人员处于弱势地位 |
三、 刑释人员具有违法犯罪的风险 |
第二章 刑释人员难以回归社会的原因 |
第一节 刑释人员难以回归社会的理论分析 |
一、 “标签”理论 |
二、 “结构紧张”理论 |
三、 “社会排斥”理论 |
第二节 刑释人员难以回归社会的原因分析 |
一、 “社会防卫”的立法理念 |
二、 部分排斥刑释人员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
三、 刑释人员的“官方印象” |
四、 转型中刑释人员的工作理念落后 |
第三章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比较研究及借鉴 |
第一节 刑释人员反社会排斥的理论研究 |
一、 劳动力市场介入 |
二、 提升能力 |
三、 地域取向 |
第二节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实践研究 |
一、 刑释人员保护制度的建立 |
二、 更生保护制度的建立 |
三、 中途之家的建立 |
第三节 对中国相关立法与实践的启示 |
一、 呼吁中国《刑释人员(出狱人)保护法》的出台 |
二、 刑释人员保护组织的建立 |
三、 中途之家的建立 |
第四章 大治安视野下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思路 |
第一节 在社会大背景下进行思考 |
一、 社会改革的大背景不容忽视 |
二、 继续秉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三、 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基础上,逐步推行非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 |
第二节 在综合治理的政策方针下进行思考 |
一、 综合治理的政策方针下的刑释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
二、 刑释人员的综合治理要注重服刑期间的柔性监管 |
三、 建立科学的刑释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体系 |
第三节 在市场经济下进行思考 |
一、 重视刑释人员的价值 |
二、 对刑释人员合法权益的限制要依据比例原则 |
三、 改革政审制度,减少就业壁垒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举措分析——安置帮教工作的完善 |
第一节 安置帮教工作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
一、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置帮教工作 |
二、 市场经济条件下安置帮教工作的理论基础 |
三、 市场经济条件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 |
第二节 安置帮教工作必须适应法治社会的需求 |
一、 废除前科报告义务 |
二、 推行有条件的成年刑释人员前科封存制度 |
三、 改革、完善制度排斥规定 |
第三节 安置帮教工作必须符合社会治理创新的需求 |
一、 将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向释前延伸 |
二、 建立刑释人员再犯风险评估制度 |
三、 回归创新:释放后的驿站——中途之家 |
结语 |
附件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调研报告 ——以湖南省抽样调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调研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4 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的相关概念和内容 |
1.4.1 前科 |
1.4.2 前科就业歧视 |
1.4.3 平等就业权 |
第二章 湖南省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现状 |
2.1 被调查前科人员的基本状况 |
2.1.1 年龄与就业意愿情况分布 |
2.1.2 被判处的犯罪类型与刑罚种类 |
2.1.3 工作表现与回归时间长短的关系 |
2.1.4 就业困难原因 |
2.1.5 前科人员面对就业歧视的态度 |
2.2 被调查前科人员的就业现状 |
2.2.1 犯罪后的工作变动情况 |
2.2.2 学历情况及现在工作单位的性质 |
2.2.3 就业途径及工作类型 |
2.2.4 待遇与工作变动频率 |
2.3 被调查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
2.3.1 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保缴纳 |
2.3.2 技能培训参与状况 |
2.3.3 司法机关对前科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
2.3.4 湖南省安置帮教基地分布及建设分析 |
2.4 被调查用人单位对前科人员就业的接纳情况 |
2.5 被调查社会公众对前科人员就业的接受程度 |
第三章 实现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存在的问题 |
3.1 前科人员面临严重入职歧视 |
3.2 前科人员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 |
3.3 前科人员就业安置机制有待完善 |
3.4 用人单位对前科人员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
3.5 社会公众普遍对前科人存在前科歧视 |
第四章 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实现困难的原因 |
4.1 现行法律法规对前科人员就业的限制 |
4.1.1 刑法对前科人员就业限制的规定:前科报告制度 |
4.1.2 其他法律对于前科人员就业限制的规定 |
4.1.3 规章、政策对前科人员就业限制的规定 |
4.2 缺乏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机制 |
4.2.1 法律层面规定不足 |
4.2.2 政策操作层面指导细化不足 |
4.2.3 缺乏保障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救济机制 |
4.3 社会观念影响前科人员平等就业 |
4.3.1 前科人员自身的原因 |
4.3.2 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 |
4.3.3 社会公众方面的原因 |
第五章 保障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建议 |
5.1 修改或废除现行法律法规限制前科人员平等就业的规定 |
5.1.1 刑法上建立有差别的前科消灭制度 |
5.1.2 修改其他法律法规对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不合理限制 |
5.2 建立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机制 |
5.2.1 立法层面:增加反对前科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 |
5.2.2 操作层面:增加保障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 |
5.2.3 救济层面:完善前科就业歧视的行政、司法救济 |
5.3 创造前科人员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 |
5.3.1 提高前科人员自身素质 |
5.3.2 加大用人单位平等就业权的宣传,落实社会责任 |
5.3.3 消除社会公众对前科人员的歧视思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B 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调查统计表 |
附录C 用人单位接受前科人员平等就业的调查统计表 |
附录D 社会公众接受前科人员就业及服务调查统计表 |
附录E 保障前科人员平等就业的帮扶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
(4)我国社会转型中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发展的困境及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辩析 |
1.2.1 刑释人员 |
1.2.2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
1.2.3 社会组织 |
1.3 文献综述 |
1.3.1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理论基础 |
1.3.1.1 社会化理论和再社会化 |
1.3.1.2 社会连带理论 |
1.3.1.3 福利国家理论 |
1.3.2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实践经验 |
1.4 研究方法 |
1.4.1 案例的选择 |
1.4.2 资料收集的方法 |
1.4.3 资料分析的方法 |
1.5 本文框架 |
第二章 建设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社会背景 |
2.1 不同时期我国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回顾 |
2.1.1 改革开放以前的安置帮教政策 |
2.1.2 改革开放后的安置帮教政策 |
2.1.3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的提出 |
2.2 市场经济建设初期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取得的成效 |
2.2.1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的两种主要模式 |
2.2.2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成效 |
2.2.2.1 个人层面 |
2.2.2.2 社会层面 |
第三章 社会转型期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发展的困境 |
3.1 社会转型中现有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发展困境的具体表现 |
3.1.1 在管理机制方面 |
3.1.2 在人员构成方面 |
3.1.3 在帮教的方式上 |
3.1.4 资金的长期维系上 |
3.2 社会转型期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所遇困境的原因 |
3.2.1 公益事业的概念及特点 |
3.2.2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公益性 |
3.2.3 基地的公益性与承办主体之间的不适 |
3.2.4 基地的公益性与传统观念之间的不适 |
3.3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走出困境的紧迫性 |
3.3.1 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呈现持续升高趋势 |
3.3.2 安置帮教基地的安置能力严重不足 |
3.3.3 现有安置帮教基地模式已不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 |
第四章 社会组织参与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的思路 |
4.1 社会组织参与过渡性安置帮教的优势 |
4.1.1 从社会治理的视角来看 |
4.1.1.1 以角色的优势,脱离了政府化运作的负面效果 |
4.1.1.2 以人数的优势,弥补了现行基地建设力量的不足 |
4.1.1.3 以专业知识的优势,改善了基地建设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 |
4.1.1.4 以更多社会资源的优势,分担了政府基地建设的责任 |
4.1.2 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 |
4.1.2.1 个人层面的功能---以上海HZ组织为例 |
4.1.2.2 群体层面的功能---以台北市G组织为例 |
4.1.2.3 社会层面的功能---以阳光下之家组织为例 |
4.2 社会组织参与建设基地具有的现实基础 |
4.2.1 政治经济方面 |
4.2.2 法制法规方面 |
4.2.3 社会文化方面 |
4.2.4 建设实践方面 |
4.3 加快解决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困境的思路 |
4.3.1 国家加快立法进程,为社会组织的基地建设获得法律保障 |
4.3.2 政府加快改善生存环境,为社会组织的基地建设获得生存资源 |
4.3.3 社会加快普及人权理念,为社会组织的基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
4.3.4 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地建设获得社会认可 |
4.3.5 参考成功案例,加快为社会组织的基地建设形成可学习经验 |
结束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5)齐齐哈尔市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目的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目的 |
(三)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选题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选题的研究思路 |
(二)选题的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的基本概述 |
第一节 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相关概念界定 |
一、监狱的概念 |
二、刑满释放人员的概念 |
三、再就业的概念 |
第二节 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的特殊性及必要性 |
一、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的特殊性 |
二、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的必要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齐齐哈尔市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问题相关调研及分析 |
第一节 通过问卷调查法开展调研 |
一、齐齐哈尔市监狱概况 |
二、确定调查目标及对象 |
三、抽样方法的选择 |
第二节 齐齐哈尔市服刑人员再就业意向调查 |
一、就业意向调查 |
二、就业意向特点分析 |
三、就业意向激发过程分析 |
第三节 齐齐哈尔市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现状调查 |
一、就业现状调查 |
二、就业流向呈现多样化发展 |
三、就业现状特点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齐齐哈尔市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困境的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困境主观因素分析 |
一、刑满释放人员自身素质差、缺乏竞争力 |
二、刑满释放人员主观就业意愿不强 |
第二节 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困境客观因素分析 |
一、法律法规的限制 |
二、政策不足、落实不到位 |
三、严峻的就业形势 |
四、前科记录引起社会歧视 |
五、监狱改造存在缺陷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解决齐齐哈尔市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困境的对策思考 |
第一节 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相关法条及政策的保障 |
一、促进立法改革 |
二、促进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 |
第二节 监狱改造工作的创新 |
一、确立教育改造的核心地位 |
二、激发服刑人员的就业动机 |
三、加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 |
四、开设出监教育课程 |
五、加强监狱生活卫生建设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应采取的措施 |
一、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
二、通过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刑满释放人员 |
三、将过渡性安置基地应用起来 |
四、建立社区帮教体系 |
五、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服务信息平台 |
第四节 刑满释放人员自身应做出的努力 |
一、学法懂法守法 |
二、建立劳动致富的意向 |
三、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人生价值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
附录2 |
(7)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现状分析及改革探索 ——以上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课题产生背景 |
1.1.2 课题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及研究现状 |
1.2.2 国内文献综述及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文献评述 |
1.3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调查研究法 |
1.4 论文的技术路线 |
第2章 安置帮教工作的内容与历史沿革 |
2.1 安置帮教理论综述 |
2.2 安置帮教工作的含义 |
2.3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体 |
2.4 安置帮教工作的客体 |
2.5 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依据 |
2.6 安置帮教工作的特点 |
2.7 安置帮教制度与社区矫正的关系 |
2.7.1 安置帮教制度与社区矫正的相同点 |
2.7.2 安置帮教制度与社区矫正的区别 |
2.8 安置帮教工作的历史沿革 |
2.8.1 改革开放前的安置帮教工作 |
2.8.2 改革开放以后的安置帮教制度 |
2.8.3 近年来取得的显着成效与发展 |
2.8.4 各地区工作发展的不均衡性 |
第3章 上海安置帮教工作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
3.1 调查的目的及方法 |
3.2 调查结果与分析 |
3.2.1 上海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
3.2.2 上海安置帮教工作法律保障情况 |
3.2.3 上海安置帮教执行对象情况 |
3.2.4 安置帮教执行部门情况 |
3.2.5 上海安置帮教工作具体执行情况 |
第4章 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
4.1 制度立法滞后 |
4.2 机构协调不顺 |
4.3 队伍建设落后 |
4.4 工作机制不畅 |
4.5 帮教对象抵触 |
第5章 安置帮教工作的改革探索 |
5.1 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立法 |
5.2 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模式 |
5.2.1 推行“双向延伸”,促进安帮工作市场化 |
5.2.2 调动社会资源,实现安帮工作社会化 |
5.2.3 开发科学技术,推动安帮工作信息化 |
5.3 优化安置帮教配套制度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整体政府”视野下我国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对该课题的研究现状 |
(一) 国内有关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研究 |
(二) 国外有关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研究 |
(三) 已有研究的不足 |
三、本文框架及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点与框架结构 |
第一章 相关核心概念及其理论概述 |
一、刑释人员 |
二、回归社会 |
三、“整体政府” |
第二章 “碎片化政府”状态下我国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现状 |
一、我国刑释人员回归社会过程简介 |
(一) 监狱 |
(二) 地方安置帮教 |
(三) 社会适应 |
二、我国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情况分析 |
三、我国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存在的问题 |
(一) 社会排斥较普遍 |
(二) 政府缺乏宣传与引导 |
(三) 监狱教育管理偏向 |
(四) 地方安置帮教未形成长效机制 |
(五) 第三方组织缺位 |
(六) 政策法规保障不到位 |
第三章我国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对刑释人员应有的认识不足 |
二、管理体制不合理 |
(一) 监狱管理体制不合理 |
(二) 安置帮教部门定位不高 |
三、政府与社会协作机制不健全 |
四、相关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 |
第四章 国外经验借鉴 |
一、美国监狱“循证矫正”和“罪犯重返”计划 |
二、日本“中途之家”和更生保护制度 |
三、国外经验的启示 |
(一) 政府部门间的良好合作 |
(二) 监狱行刑的人道化和科学化 |
(三) 社会的广泛参与 |
第五章 一体化管理:“整体政府”视野下刑释人员成功回归社会的对策 |
一、“整体政府”理论对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问题治理的启示 |
(一) 加强横向协同:以证据为基础完善工作模式 |
(二) 加强纵向协同:以结果为标准完善沟通激励机制 |
(三) 加强内外协同:以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方式 |
二、一体化管理:刑释人员成功回归社会的对策探讨 |
(一) 宏观——国家层面顶层设计 |
(二) 中观——地方层面跨部门协同 |
(三) 微观——基层层面具体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助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一)、监管改造模式的影响因素 |
(二)、安置帮教一体化机制 |
(三)、社会组织参与帮扶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一)、出狱人保护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前科消灭制度的突出作用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对象、研究目标、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目标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几个相关的概念与理论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刑释人员的概念 |
二、安置帮教的概念 |
三、回归社会的概念 |
第二节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意义 |
一、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与公民权利保障 |
(一)、平等的公民权利 |
(二)、人格权、人的尊严与权利保障 |
二、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 |
(一)、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体现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 |
(二)、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 |
第三节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社会保护理论 |
二、社会排斥理论 |
三、新公共管理理讼 |
第二章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与安置帮教制度 |
第一节 我国现行的安置帮教制度 |
一、安置帮教制度的含义 |
二、安置帮教制度的特点 |
(一)、管理系统化 |
(二)、非强制性 |
(三)、社会福利性质 |
三、安置帮教制度的发展历史 |
(一)、旧中国回归社会工作制度 |
(二)、建国初期至“文革”时期的回归社会工作 |
(三)、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回归社会工作 |
第二节 我国安置帮教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管理为主导 |
二、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 |
三、前科报告制度依然存在 |
第三节 我国安置帮教工作难点 |
一、出监教育与社会衔接度不高 |
二、监地对接衔接难 |
三、社会帮扶力度较小,缺乏专业组织 |
第三章 Z省安置帮教个案研究及刑释人员定点监测情况分析 |
第一节 监测调查基本情况 |
第二节 刑释回归人员现状分析 |
第三节 案例分析 |
第四章 Z省安置帮教工作存在难点分析 |
第一节 政府部门的原因 |
一、监地对接不畅 |
(一)、司法行政机关工作重心偏移 |
(二)、缺乏法定责任落实 |
二、异地联动帮教机制未完全建立 |
三、监狱技能培训不符合市场需求 |
第二节 其他多方面的客观原因 |
一、就业安置难度大 |
二、刑释人员自身原因 |
(一)、自身素质低,缺乏技能 |
(二)、自我封闭,抵触心理 |
(三)、价值观扭曲,放弃自我改造 |
三、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较薄弱 |
(一)、缺少适当的激励措施 |
(二)、专业NGO组织发展缓慢 |
第五章 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经验与借鉴 |
第一节 国外的出狱人保护制度 |
一、制度层面 |
(一)、更生保护制度 |
(二)、欧美国家的出狱人保护 |
二、出狱人保护机构 |
(一)、非政府组织(NGO) |
(二)、中途之家 |
三、前科消灭制度 |
第二节 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出狱人保护制度 |
一、台湾地区概况 |
(一)、台湾“法务部”、“保护司” |
(二)、更生保护会 |
(三)、出狱人保护方式 |
二、香港地区概况 |
三、澳门地区概况 |
第三节 国外及其他地区出狱人保护制度的借鉴 |
一、完善的制度保障 |
二、全面的社会保障 |
三、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 |
四、前科消灭制度的设立 |
第六章 助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设立社会保护制度 |
一、刑释人员社会保护的推进 |
(一)、制定专门的法律 |
(二)、确立主管部门,建立追责制度 |
二、制度的推进 |
(一)、部分实行前科消灭制度 |
(二)、完善慈善帮扶方面的法规制度 |
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一)、规范服务内容,试点后推广 |
(二)、规范购买流程,确保科学合理 |
(三)、规范各部门职责,加强联动管理 |
四、将刑释人员纳入社保、医保 |
第二节 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落实 |
一、细化安置帮教政策 |
(一)、制定统一的具体措施 |
(二)、确立问责机制 |
二、建立刑释人员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
三、建立专业化的安置帮教队伍 |
四、加强宣传引导 |
第三节 明确监狱的教育改造目标 |
一、引入出监教育新模式 |
二、深化监企合作力度 |
三、找准技能培训方向 |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
第四节 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度 |
一、弱化刑释人员的“标签化” |
二、给予刑释人员人格尊重 |
三、开展社会帮教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出监监狱促进刑释人员社会融入的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2 出监监狱促进刑释人员社会融入责任的一般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出监监狱的概念 |
2.1.2 社会融入的内涵 |
2.1.3 责任的内涵 |
2.2 出监监狱承担的责任 |
2.2.1 教育责任 |
2.2.2 指导责任 |
2.2.3 调适责任 |
2.2.4 安置责任 |
2.3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社会融入理论 |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3 公共责任理论 |
2.3.4 公平正义理论 |
3 出监监狱责任承担的实践及评析——以湖南省星城监狱为视角 |
3.1 湖南省星城监狱简介 |
3.2 湖南省星城监狱促进刑释人员社会融入的具体做法 |
3.2.1 以出监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 |
3.2.2 以人文化管理为基础 |
3.2.3 以回归指导工作为支撑 |
3.2.4 以就业安置工作为主导 |
3.2.5 以跟踪回访服务为保障 |
3.3 湖南省星城监狱促进刑释人员社会融入的效果评价及推广 |
3.3.1 降低了重新犯罪率 |
3.3.2 促进刑释人员职业融入 |
3.3.3 促进刑释人员家庭融入 |
3.3.4 促进刑释人员身份融入 |
3.3.5 推广对即将刑释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
3.3.6 推广对即将刑释人员的就业创业服务 |
3.3.7 推广对即将刑释人员的人文化管理 |
3.4 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
3.4.1 思想观念冲突 |
3.4.2 法律制度保障缺乏 |
3.4.3 责任体系不健全 |
3.4.4 相关职责落实不到位 |
4 完善出监监狱促进刑释人员社会融入责任的对策 |
4.1 完善刑释人员社会融入制度 |
4.1.1 推进出监制度立法化 |
4.1.2 构建刑释人员保护制度 |
4.2 健全出监教育管理、保障体制 |
4.2.1 健全出监教育工作体系 |
4.2.2 加强专门化出监监狱建设 |
4.2.3 实行专项财政保障 |
4.3 科学构建安置帮扶机制 |
4.3.1 设置刑释人员社会融入“缓冲地带” |
4.3.2 拓宽就业安置渠道 |
4.3.3 谋求政府、企业和社会支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改革与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就业制度的综合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论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护[D]. 单亚男. 中国政法大学, 2003(01)
- [2]大治安视野下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研究[D]. 袁梦. 华东政法大学, 2014(03)
- [3]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调研报告 ——以湖南省抽样调查为例[D]. 胡桑. 长沙理工大学, 2019(07)
- [4]我国社会转型中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发展的困境及出路[D]. 肖立尧. 天津理工大学, 2018(02)
- [5]齐齐哈尔市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问题及对策研究[D]. 孙振鹏. 黑龙江大学, 2019(05)
- [6]改革与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就业制度的综合思考[J]. 王言信,郑建平. 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3(01)
- [7]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现状分析及改革探索 ——以上海为例[D]. 李鸣宇. 西南交通大学, 2017(03)
- [8]“整体政府”视野下我国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研究[D]. 陆树杰. 南京师范大学, 2015(02)
- [9]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助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研究[D]. 叶晓霞. 浙江工商大学, 2018(12)
- [10]出监监狱促进刑释人员社会融入的责任研究[D]. 刘鹏. 中南大学, 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