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三个安全组织要求OSHA制定工厂禁烟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贾恒[1](2021)在《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禁烟政策与困境 ——以川鄂沪地区为研究中心》文中指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面对国内外的舆论压力,在1927-1934年期间先后实行了“寓禁于征”和“断禁”的禁烟政策,颁布了一系列的禁烟法令,旨在迅速扫清烟毒。然而各地区对于中央政府的法令执行情况不一。四川是罂粟种植大省,中央政府对其控制力和影响力均小。川省军阀无视中央禁烟法令,连年彼此混战。军阀们为了筹集军饷,大开烟禁,从鸦片的种运售吸各个环节进行征税。烟毒源头无法断绝。湖北是全国烟土贩运中心,中央政府对其控制力较大。然而蒋介石却在禁烟期间在汉口成立两湖特税清理处,借清理鸦片之口,行抽税敛财之实。烟毒流通无法遏制。上海租界是鸦片贸易繁荣的地区,受外来势力影响较大。地方黑势力更与租界当局相互勾结,大肆贩毒。烟毒消费无法制止。通过透析四川、湖北和上海租界的烟毒实况,可以发现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禁烟方面实际是困境重重。笔者从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禁烟政策入手,以四川、湖北和上海租界作为鸦片产销及消费的典型区域展开分析,结合中英文史料,从国际和国内两方面总结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禁烟的困境,希望对当代的禁毒事业提供一些借鉴。
郑玉豪[2](2020)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思想与实践研究》文中认为延安时期,面对外有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内有国民党政府的打压的现实遭遇,为妥善解决各革命根据地人民群众的生活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加快推行社会建设便成为中国共产党必须要解决的现实任务。与此同时,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正式形成、相对稳定环境的出现、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的局部执政为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社会建设提供了历史可能。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针对各革命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结合之前党的社会建设经验总结,使党的社会建设思想在广度、深度上得到了新发展。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为群众谋福利”的指导思想,坚持了“一切服从抗战”的基本要求,贯彻了“从实际出发”的根本原则,落实了党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国民教育思想、卫生医疗思想、社会保障思想、社会管理思想等。此外,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社会建设不仅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前提,还是政治建设的重要保证,更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支撑。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仅初步形成了社会建设思想,而且利用当时可以利用的一切条件,积极采取一系列举措进行社会建设,通过创造与发展国民教育、开展卫生医疗工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社会环境整治等方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初步营造和谐健康的社会风气,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建设实践的良性互动,从而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深厚基础。深刻总结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历史经验,这对新时代推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新时代的社会建设必须立足中国实际,切实改善民生,调动多方参与,才能带领中国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扬帆起航。
赵希悦[3](2020)在《《河北省政府公报》研究(1928-1930)》文中提出《河北省政府公报》在国民党河北省政府时期的作用和影响以及其研究价值,是一个有待认识和探索的问题。《河北省政府公报》由河北省政府秘书处第四科公报股负责编辑、刊印与发行,主要刊登河北省政府下发的政令法规,各行政部门审核发布的重要命令,省政府召开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以及省政府一些重要的公电公函等信息。本文通过对1928年8月1日至1930年4月30日所发行的638期《河北省政府公报》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将它所刊登的内容划分为行政组织构建、财经建设、教育建设和社会治理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可见在国民党河北省政府成立之初,由国民政府所任命的省长和省级各厅负责人在整顿和完善政府行政体系,恢复和发展被战争所破坏的社会生产力与教育事业,以及对混乱的社会秩序进行治理等方面,共同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河北省政府各项工作的同时开展和有序进行奠定了基础,显示了国民党河北省政府为革新地方政治和改变地方社会风貌所做的努力。通过对《河北省政府公报》上所发布的各类信息的研究,本文认为《河北省政府公报》具有传播政令、进行“三民主义”政治思想引导和对一些政务、财务信息进行公开的特色;同时它所刊登的丰富内容,可以让我们从新闻的角度进一步了解民国时期河北省政府在革新政治、社会方面的举措,推行过程和实践效果。毫无疑问,《河北省政府公报》对这一时期地方区域研究和地方志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此类史料的不足,例如,多官方事务少民生事务,多官方用语少通俗文字,多省内信息少外界新闻等,所以,在运用此类史料时,要通观全局,将其置于时代背景之中进行分析研究,重点考察实际效果。
马旭[4](2019)在《流变、竞争与融合 ——中国控烟运动的媒介表征与数字媒介实践》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的控烟运动自1979年进入政府议程,至今刚好40年。尽管中国政府早在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由于种种利益牵绊,控烟进程一直处于缓慢而渐进的状态中。以往研究中,通过对控烟政策的考察,发现中国控烟运动存在多元主体的相互博弈,是一场多方不情愿的运动;立足于健康传播学视角的研究则更多聚焦于控烟宣导的效果提升,对本土文化的牵制作用和个体心理基模的能动性有所忽略。本研究认为,促成控烟运动走向深远的关键因素是不同群体在健康认知和控烟行动上取得一致;即达成控烟的多元共识,从根本上弥合分歧,让控烟运动实现社会共治。所以,本文以达成控烟共识为出发点,引入社会表征理论,从社会表征的两个重要来源:媒体影响和社会互动入手,分别与媒介表征和数字媒介实践的核心要素相勾连,建立了由媒介表征呈现“表层共识”,即共识的结果;数字媒介实践中的主体互动反映“深层共识”,即共识的过程两个维度的分析链条,结合框架分析探讨达成控烟共识的过程、结果与机制。研究综合运用数据挖掘、基于LDA主题建模的框架分析、基于语料库的批判性话语分析、基于Plutchik情绪轮的细粒度情绪分析以及深度访谈等研究方法,探寻2003到2018十六年间反映在媒体表征中的“表层共识”;以及数字媒介实践中多元主体通过搜索、展演、参与等互动达成“深层共识”的过程。研究发现:(1)媒介表征中的控烟议题在时间、空间上分布不均衡;对不同主体的话语表征趋向固化,“表层共识”容易分化。烟草控制与烟草经营两种悖离的议题在我国的媒体报道中此消彼长,并在外力“拔河”下趋于平衡,长期共存。从全局来看,控烟报道在烟草大省和非烟草大省之间存在巨大反差,这种差异在中央级媒体的表达上得到了微妙的调和,但仍显示出控烟议题在中国境内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的价值地位。通过行动者并置词的分析发现行动团体间存在话语的割裂与固化,这种路径依赖的现状正是因为控烟议题缺乏进入公共议程价值而造成的。(2)数字媒介实践的考察中,当控烟议题与网络公共事件勾连,进入公共视野,并在互动中形成一致的意见和情绪,便可成为聚合控烟“深层共识”的强势路径;但在其他数字媒介实践中控烟议题则容易失焦与圈层化。通过控烟志愿者微信群的观察和典型人群的访谈也印证了上述结论。(3)我国控烟运动所展现出来的媒介表征和数字媒介实践,存在着阻抑共识聚合、分化不同群体烟草表征认知的现象。不同群体间关于烟草的表征和控烟的共识存在着争议性和模糊性,网络空间关于控烟议题的互动与现实生活也存在差异,但可以通过不断的意见扩散和协商,争取控烟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在研究创新方面,本研究首先致力于转变健康传播的常规研究视角,提出了媒介表征、数字媒介实践与共识达成的理论机制模型,并借助框架理论进行了操作化补充;随后,将此理论模型在控烟运动研究中进行了演绎和总结,推演出控烟共识达成的媒介路径;最后,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和框架理论对海量数据文本进行分析,跳出了静态的结构分析,实现了对框架过程和情绪流变的呈现。
汤梅梅[5](2019)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工伤预防体系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与发展,形成了企业完全承担责任的基本现实。政府通过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与职业安全健康项目,激励企业采取预防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与保护职工安全健康。各国实践经验也表明了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巨大的社会安全效益。作为劳动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一直积极致力于工伤预防管制工作,保护劳动者安全权益。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工伤预防、工伤待遇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形成,并主要通过工伤保险待遇修正依靠劳动市场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遭受风险损失的缺陷,保障受伤工人的医疗救治与基本生活。同时,政府设置激发企业内部动力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转变企业工伤预防理念。在政府干预和企业担责的协同作用下,截至2017年底,全国总工伤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2%和12.1%(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07亿元,覆盖人数达22742万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然而,经济全球化、技术革新加快,激烈的企业竞争引发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以及全球变暖与频发的极端天气恶化了工作条件等,使得工伤事故率与职业患病率居高不下,我国劳动者面临的工伤风险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职业安全健康的格局正发生着改变,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被打破,大量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被排除在保障覆盖范围之外,加之工会组织无法形成与企业、政府进行集体协商的社会力量,使得受伤工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变得更加困难。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常态下,落后和产能过剩的企业正面临兼并甚至破产危机,考验着企业支付能力。如对于正处在生产要素成本周期性上升阶段的企业,在无过失责任原则要求下,他们必须承担工伤事故后的伤亡劳工医疗、误工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经济费用,这必然会加重实体企业的用工成本。面对劳动安全保障不完全、企业经济负担重的双重难题,这就要求政府不能只强调工伤预防管制所带来职业工作环境改善的社会安全效益,而忽视企业经济发展。鉴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文献与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工伤预防管制目标内涵应当包括在改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环境的同时,又提高企业经济绩效两方面。那么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如何?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又如何影响企业经济绩效?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如何通过提高现有工伤预防管制效率,来实现“共赢”局面?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推进未来政府政策调控,实现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对促进工伤预防管制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遵循从社会管制经济学理论中探索“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作用机理—在现实中寻求“共赢”管制理论存在的可能性—以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为了实现“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而深化改革的逻辑思路,并紧紧围绕理论与实证两大核心层面展开研究。(1)理论层面。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首先,从社会管制经济学发展脉络的视角出发,追寻政府进行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缘由。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者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达到最佳安全保障。为了纠正市场失灵,保护受伤工人安全权益,政府通过工伤预防管制强制要求企业承担所有责任,保障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对称的安全工作信息,以此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政府实施不适宜的管制强度使得企业对工伤预防管制措施不满,引致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叠错,加重了企业经济负担。为了消除政府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政府调整工伤预防管制力度,激发企业形成安全激励机制,并通过提升自身安全技术达到“共赢”局面。然后,本文将研究视角聚焦于中国当下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从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两方面剖析中国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2)实证层面。本文通过理论机制分析发现“共赢”局面的关键是设置适宜的管制强度,引发高效率的工伤预防管制,从而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若管制强度设定过低,劳动者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若管制强度设定过高,企业则无法从工伤预防安排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研究选取工伤保险费率作为政府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代理变量(1),基于分步评价的思路,先评估实施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的安全效应水平,再对企业经济绩效评估,检验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原因是否由不适当的管制强度,引起微观经济主体安全投资行为的转变,进而导致宏观安全效应的下降。本文具体研究内容分为8个部分,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然后以工伤预防管制发展路径为主线,按照其理论变迁及内在逻辑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系统梳理与归纳。研究显示,不合理的政府激励机制易引发道德风险,造成企业经济负担,降低了工伤预防管制效率。在政府优化管制资源的基础上,工伤预防管制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才是实现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与提高企业经济绩效“共赢”局面的根本动力,并探讨了概念移植我国实现的可能性。最后给出本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2章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本章首先清晰界定了工伤预防管制及其相关概念,并阐明其属性、特征及激励措施。然后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探讨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最后,通过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来研究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其中:(1)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安全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企业生产成本理论与风险期望理论,本文建立企业利润与劳动者效用同时最大化的拉格朗日函数,在库恩-塔克一阶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重补偿,轻预防”的工伤保险现状与不完善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不存在以最低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的临界点;相对高管制费率,政府实行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伤害率的影响程度更大;且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是造成安全效应低的主要原因。(2)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经济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将成本价格运用于索洛剩余估算的双重生产理论,本文建立企业成本最小化模型并结合谢波德引理,在对时间求导的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严格管制引发企业调整用工结构以此降低用工成本,且管制引起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变化与成本增长变化趋势相同。结果说明,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变化引起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下降。第3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基于将政府间接市场激励手段扩展为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后预防和工伤保险费率的事前预防的界定基础上,本章打破了固有工伤预防演化的路径,按照事后工伤预防管制—事前工伤预防管制—完善事前工伤预防管制的逻辑,将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体制划分为四个时期。在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互动过程中,阐述了政府如何引导企业从被动转向主动预防的管制过程,并探究现有工伤预防管制低效率的成因。研究发现,参保企业在面临更加严峻的工伤风险时,道德风险突出;统筹层次低与覆盖范围窄限制了企业预防的积极性;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降低了企业激励动力;不精确的工伤预防激励机制无法形成企业内部动力;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的脱离不利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造成目前偏向社会安全效益而忽略了企业自身经济发展需求的管制现状,其原因可能来自于工伤预防管制的立法、条例设置、机构设置、组织间互联性等。第4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本章采用2006-2016年省级行业及地区面板数据,通过构建综合工伤保险费率指标,使用门槛模型评估了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事故率而取得的安全效应。研究发现:政府实施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会显着降低工伤伤害率,而当管制费率超过0.15%时,安全激励系数不再显着,甚至出现负面效应。进一步分析安全效应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保险待遇的预防作用发挥,事前名义道德风险不仅无法消除事后真实道德风险,反而加剧了企业道德风险程度。研究启示:遏制企业道德风险的根本途径是,完善工伤预防管制机制,激发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降低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企业工伤保险成本。目前高水平的工伤保险费率抑制了企业内在安全激励动力,因而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可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帮助企业减少劳动力损失和生产成本。如果政府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大易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小,会造成工伤待遇资源的浪费。因此,适宜的工伤保险费率结合工伤保险待遇才能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第5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本章采用工业行业上市公司的企业层面数据并且使用2011年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作为一次自然实验,在一个标准β条件收敛框架下去检验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影响。研究发现,2007-2014年期间该修订对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具有强烈的负效应,工伤预防管制对于生产效率没有滞后效应,其中国有企业相对私营和外资所有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受这次修订的影响最大。这意味着政府实施严格管制,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后,可能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并降低了工业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速度,延缓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研究启示:目前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设定造成了政府管制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不利于企业的技术革新或引发创新力度不足。提倡完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构建,通过费率机制、奖惩机制与管理监督体制等调整政府管制强度。一方面不仅能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有利于避免现实中企业逃避参保或退保的现象。另一方面,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其生产率。当工伤预防管制与外部经济环境形成良好互动时,可促进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可持续发展。第6章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本章首先系统梳理了166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后,发现目前主要形成了以劳动者与企业雇主充分参与的典型德国模式,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为一体的典型日本模式及联合私营与公共保障系统预防的典型美国模式。然后,通过比较分析了三个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法律体系、激励机制、管理与监督体系。进一步研究发现,工伤预防管制均呈现立法层次高、立法详细、可操作性强和动态及时调整的特点;外部干预结合内部激励构成了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建立在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分析之上,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伤预防项目、工伤保险费率与工伤保险待遇等进行全面评估;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定位清晰、高自主程度及执法严格构成了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研究启示:重视工伤预防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提条件,而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运行基础;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关键核心,是引发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必要条件;工伤预防的绩效评估反映工伤预防管制政策运行问题,帮助并提高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效率,缩短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进程;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保障,是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坚实基础。第7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为了达到“共赢”工伤预防管制制度,本文在借鉴典型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地将广泛且复杂影响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因素,归纳并整合在政府管制机制的设置之内进行综合考虑。在构建一个三维立体概念框架下,本文给出如下建议:第一,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安全技术创新,以及劳动者充分参与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前置条件;第二,通过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整合组织机构、精确设置工伤预防激励机制与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基础设置;第三,通过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及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措施,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后置保障。第8章研究结论及展望,概括全文并提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1)研究内容创新:本文提出工伤保险待遇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补偿受伤劳动者损失的收入再分配作用,且具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激励作用。将工伤保险待遇的激励作用纳入工伤预防中,以此区分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内涵。基于“波特假说”理论,本文进一步提出工伤预防管制应当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的同时提高企业生产力,深化了工伤预防管制目标。为了实现“共赢”的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政府应充分利用以降低费率使得企业获得短期利益的契机,实现以创新驱动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转变。因此,本文丰富和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边界。(2)研究视角创新:本文首先从政府管制的宏观效应出发,论证了安全效率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预防管制作用的发挥。然后,基于微观经济活动层面,刻画了保护人力资本安全减少工伤伤害的预防管制与企业生产率增长的关系,发现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速因管制政策的实行而降低,且短期内又无法通过安全技术创新内部化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与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工伤保险成本,是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根本原因,最终造成了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的双重负面局面。在结合宏微观研究基础上,通过构建三维立体概念框架,系统讨论了实现“共赢”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基础设置及后置措施的优化路径,以期精确调整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推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达到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安全的同时,促进企业经济健康与持续发展的目的。(3)研究方法创新:第一,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既有相关文献主要基于企业规模越大工伤保险费率越高的假设而展开研究。然而,实践中工伤伤害率会随着政府管制程度呈现非线性关系及区间效应,若遗漏某种企业规模或保险费率情形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安全效应,会造成估计结果偏误。因此,为了修正以企业规模作为管制费率代理变量的假设缺陷,本文作了进一步拓展,以中国各省区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构建综合保险费率指标,并按照数据本身的特征采用门槛模型自动划分样本。第二,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成本-收益法是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最佳选择。然而,工伤预防管制的成本与收益测量值在实践中一般难以直接获得,且测算选取指标也可能存在遗漏或偏差。因此,本文选用双重差分模型克服成本-收益法中遗漏变量和不利因果关系的缺陷。进一步,为了精确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微观经济绩效的影响,将企业间生产率呈现?条件收敛的趋势纳入其中,重新构造了双重差分模型。
崔雅琼[6](2019)在《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研究》文中认为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成立于1931年8月1日,是南京国民政府在法租界内设立的第一个中国法院。法院司法人员的选任,以及院内的建制均按照国民政府司法体制的要求进行,是一个具有现代法制模式的法院。然而受地缘因素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法院现代化司法的开端,可追溯至法租界会审公廨时期。法公廨时期所使用的法律用语,以及法律制度已经呈现出现代法制的特征。比如案件当事人原告与被告的称谓、答辩书、传票,以及庭审程序、公诉制度、律师制度等。其现代化司法的开端要比其他地区早50年左右。但是那时公廨的司法权完全掌握在法国人手中,例如:法公廨会审办法中规定:“民刑诉讼均按中律办理”,然而在实践中,法国人以“民事案之情态百出,或为我国民法所未规定者,亦有民法所定与此案之情态不能相宜者”为由,适用法国法律解决。又有法公廨的律师必须是精通法语的人来担任,即使是原被告双方均为中国人,也要遵循这样的规定,且刑事案件不得延请律师。因此很长时间以来,法公廨内的律师除了法国和意大利人充当外,没有出现其他国家的公民。此外,还适用歧视华人的规定,如制定严禁中国人、酒醉者,和衣衫不洁者入内的《公园章程》。这样的司法导致两个结果,一是加速了西方先进法制,以及其思想在租界内的传播,使租界法制的现代化开端早于华界地区;二是国家司法主权的丧失,所带来的屈辱和不公,也加速了中国人民收回司法主权意识的觉醒。法租界会审公廨的撤销,是我国人民在经历了漫长、曲折的收回法国人会同审理法租界内民刑案件的斗争之后,取得的胜利。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不仅是斗争胜利的成果,而且是外来法制与传统法制整合的标志。法院中现代法制的运行与地区发展之间形成良性对接,同时相比与其他地区的法院来说现代法制的特征体现的更加充分。例如法院司法人员的任用、法院内的部门设置、司法程序的运行,以及法院的审判情况,和在审判过程中所展现的司法理念,都无不在显示法院现代化的一面。然而处在社会动荡的环境下,以及外国殖民势力和国民党军政势力的夹缝中,法院也存在许多问题和无耐。通过对法院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展现法院全息图景的方式,了解法院配置以及司法的情况。全文共分导论和七章正文。第一章是对整个上海法租界审判机构的历史背景做的介绍,通过对违警裁判所,会审公廨法制情况的描述,了解第二特区法院之前法租界法制的发展概况。可以说没有这些发展经历,就没有第二特区法院。通过对法租界法制历史的梳理,为第二特区法院的研究做好铺垫。这一章中共有两节内容,第一节概述法租界审判的发展历史,先从宏观的角度论述法租界从建立到华洋杂居格局的形成,再到发展后的法租界对我国司法权的逐步侵占,以及国人法权意识的增强,和废撤法租界会审公廨的过程。第二节是对法租界内领事法庭,违警裁判所和会审公廨的介绍,涉及领事法庭的审判程序、管辖范围,以及违警裁判所的审判组成、诉讼程序、判决的执行等方面,会审公廨在司法运作中所展现的接近现代司法的程序,为第二特区法院法制运行打下基础。第二章是对第二特区法院的成立过程以及法院部门设置、司法官的选任和司法运行方面的研究,共分为三节。第一节是记述法院设立之前,国民政府外交部门与法领事之间的谈判过程,以及最终签订的废撤法会审公廨的协定,和对协定内容的分析。第二节是描述了法院民、刑分离的部门设置,和为民、刑审判工作服务的行政部门设置,以及法院司法人员的学识、资历、薪酬等。充分展现出法院配置现代化的一面,以及国民政府对法律人才的优待。回归至民国时期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中,体现了政府对司法改革的重视,以及法官队伍专业化、精英化的落实。第三节是对法院中司法运行过程的描述,它与现代运行方式十分近似,但是由于检察权大部分归巡捕房所有,因此又区别于同时期其他地方法院的运作模式。在审检合一的司法体制下,第二特区法院则有着自身独特的审检分离制度。第三章是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统计和分析,也是全文的重点章节,共分为四节进行论述。第一节是对法院中适用的法律进行阐述,由于法院地处法租界内,以及国民政府在签订协定时的妥协,法院中除适用国民政府颁布的法律外,还适用法租界当局颁行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国民政府颁布的其他规章、法令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则不予承认,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当这些法规对法国人有利时,也仍然被适用。第二节是选取了法院处于稳定时期的审判工作统计为研究对象,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数量上、类别上进行研究,同时从案件金额和犯罪种类上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结构,以及经济状况。并从案件的上诉情况中分析法院审判质量,以及审级制度的变化带给法院的改变。最后分别作年度之间的比较和同时期上海其他法院的比较,得出第二特区法院自身的特点。第三节是选取杀人案为具体的研究对象,从杀人案的案情、审限、审判结果、审理次数,以及上诉情况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法院对重刑案件的态度可以代表这一时期法制和司法理念的发展状况,进一步了解第二特区法院的法制。第四节是对本章审判工作分析的一个总结,通过对审判工作的了解,得出法院文书制作工整、案件审结率高、慎用死刑等具有现代法制特征的法制理念。第四章反映了法院的另一面,即当法院面对“公权力”时,其所展现的良好的治理功能基本失灵。通过对法院其他事例的挖掘,发现法院的司法并不像其所展现的那样独立、公正,它内部仍存在贪腐现象,以及在面对法国人殖民势力和国民政府党政权力时,任其操控的事实。本章节的内容共分为两节来论述,第一节是对司法的黑暗面的具体描述,第二节是对造成这样情形的原因的分析,即与国民政府司法改革方针的极端化、动荡的社会环境,以及传统的法制观念有莫大的关系。第五章是对与法院有关的其他机构的研究,共三节。第一节是对法租界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巡捕房的论述,巡捕房承担法院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和监督职能。但是由于政治因素,它的管辖权在驻沪法总领事的手中,它参与法院的司法,却不在国家行政系统的范围内,使法院以及相关行政机构缺少对巡捕房的约束力。以致巡捕房虽然是辅助法院司法工作,但是凭借法国人的势力,出现干预甚至牵制法院的司法的情况。第二节是对法院刑事判决的执行机构监狱的介绍,首先也是对监狱的历史和设置做简单的描述,其次是对监狱中实行的感化、教育方式做专门的论述,最后阐述法院与监狱两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第三节是对律师的介绍,律师作为司法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法院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律师作为自由职业人员,在国民政府的政策下,在司法党化的大背景下,他们受到法院的牵制。同时因律师也是高素养的法律人才,他们的判决和建议对法院推事也有不小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监督和协助法院审判工作的作用。第六章是关于法院被汪伪政府劫夺之后的状况,全章共有两节,第一节是对法院被汪伪政府劫夺前后,院内环境以及司法人员情况的描写。第二节是对法院被劫夺之后,伪法院的人员、部门及法院适用法律的介绍。此时的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明显减退,成为日本人以及日伪政府惩治爱国人士的罪恶的工具。第七章是最后一章,也是总结章,是通过对第二特区法院的研究得出的对当下法制建设的一些启示。民国时期对司法改革的重视,对法官素养的要求,高薪对待租界司法人员都是实现司法独立、公正的保障,然而却忽略了实际的社会需求。法院法官虽然实现了精英化,但是因人数有限,租界法院受理案件量多,以致每位法官都有繁重的审判任务。法官在进行审判工作时,多处于疲惫的状态。因此,审判质量很难得到保障。此外,通过与其他地方法院的对比,第二特区法院在正常运转时期,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显然较高,在当时的社会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再一次证实,建立法制国家,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建设,也需要民众意识层面的配合。总之,第二特区法院的经验与教训为我们当下司法改革提供了借鉴。我们应以史为鉴,推动我们的司法朝着更完善的方向发展。
范伟[7](2019)在《抗战动员中的《新中华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第一份延安时期的中共中央机关报,《新中华报》办刊近4年半,历经了土地革命后期和全面抗战初期。《新中华报》前身是长征后复刊的《红色中华》陕北版,后囿于条件维艰而停刊并入《解放日报》,在中共党报史上有着承上启下的地位和作用。《新中华报》充分发挥中共党报的宣传媒介和政治武器职能,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抗战动员工作。它不仅全面宣传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而且组织、鼓舞、激励、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和一切抗日资源,投入到中国抗日战争中,在陕甘宁边区乃至全国都留下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本论文从简要介绍《新中华报》基本情况破题,全面梳理《新中华报》在军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方面进行的抗战动员工作,客观分析《新中华报》在抗战动员中的主要作用和显着特点,科学总结其历史经验和时代局限。其具体内容框架如下:首先,简要介绍《新中华报》基本情况,以了解该报进行抗战动员的背景和条件。《新中华报》的创办,有着其复杂的时代场域、深厚的理论渊源和独特的现实基础。就其时代场域而言,该报有助于唤醒民众的抗战意识以粉碎日寇的文化侵略,有助于引领抗日的进步思想言论以冲破国民党文化专制。就其理论渊源而言,该报赓续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党报思想和经验。就其现实基础而言,该报得益于陕甘宁边区提供的宽松的政治、文化环境和边区革命知识分子的智力支持。《新中华报》的发展经历了初创和改革两个时期。《新中华报》的初创时期,是指该报从1937年1月29日创刊,一直到1938年12月25日准备改版而暂时休刊为止。初创时期的《新中华报》一般是4开4版的5日刊,每逢重大纪念还有增版。第1版主要发表党的政策主张和国内的重要时事,第2版则专以介绍和分析国际形势为主,第3版报道陕甘宁边区抗战动员和建设现状,第4版为边区民众团体主办的各种副刊和一些会议、人物和节日纪念的特辑、特刊、专刊。《新中华报》的主编是向仲华和徐冰,不少中央、边区和民众团体负责人都在该报上发表过文章或讲话。《新中华报》的改革时期,是指1939年2月7日起出版刷新第1号,至1941年5月15日停刊为止。《新中华报》刷新版改为3日刊,第1版专载党和政府的对于重大问题的立场观点和军队的抗日战绩,第2版报道国际新闻和评论,第3、4版宣传陕甘宁边区的新民主主义建设现况。1941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停办《新中华报》和《今日新闻》,改出《解放日报》。在管理机构上,《新中华报》曾归口中央党报委员会和中央出版发行部领导。1937年重建的党报委员会,主管材料研究和出版发行事务,兼理中央印刷厂。1939年新成立的出版发行部,下设出版、发行、印刷、总务等4个部门,接替负责《新中华报》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在印刷和发行上,中央印刷厂为主的延安四大印刷厂为《新中华报》提供了坚强的印制后援。《新中华报》依赖于新华书店为主,光华书店和西北抗敌书店为补充的发行网络,通过门市销售、邮局寄购和流动贩卖等方式,发行到根据地、沦陷区、大后方和南洋等地。其次,全面梳理《新中华报》在军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方面进行的抗战动员工作,以具体呈现出该报抗战动员的内容。就军事动员而言,抗日战争主要表现为中国和日本之间的军事力量的角逐和博弈。日本的军事实力虽然远超于中国,但也存在着人力和物力的不足。有鉴于此,《新中华报》积极配合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在陕甘宁边区进行广泛的军事动员,组织和训练民众武装以加强边区自卫力量,肃清土匪和汉奸以创造巩固的抗战后方,加紧防空防毒教育和建设以保全国防后备力量。就经济动员而言,经济基础决定政治和文化等上层建筑,而经济动员亦是抗战动员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党中央和边区政府清醒地认识到,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就无法取得抗战的最后胜利,经济动员为抗战动员之第一要务。《新中华报》亦热烈响应这一中心任务,配合党和政府,开展救国公粮运动以充实抗战的粮食供给,发展合作社经济以在经济上组织民众。就政治动员而言,战争实质上是政治的继续,是另一种暴力形式的政治。因此,政治动员是抗战动员的题中应有之义。《新中华报》积极配合边区的政治动员工作,通过民主普选以保证实现彻底的民主政治,加强肃贪反腐以厉行廉洁政治,发展民族统战以共同救亡图存,从而唤醒和调动广大民众的政治觉悟,动员他们投身到抗战工作之中。就文化动员而言,抗日战争不仅是中日两国间军事力、经济力等硬实力的比拼,而且也是文化软实力的博弈。因此,文化动员是抗战动员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作为中央机关报,《新中华报》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在陕甘宁边区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文化动员,开展学习运动以推高政治文化水准,发展抗战体育以武装手足,推行卫生运动以预防疾病,以期健全边区民众的精神和体魄,应对艰苦的持久抗战。就社会动员而言,为了最大限度调动和凝聚一切可资利用的抗战力量,《新中华报》在积极引导工人、农民、士兵、学生和商人等投入抗日救亡运动的同时,还紧密联系儿童、妇女、抗属和残废军人等特殊群体,发展儿童保育工作以培养抗日的后备军,开展妇女解放运动以提高妇女民族觉悟,抓紧优抚工作以巩固军民关系,从而进一步夯实了全民抗战的群众基石,保障持久抗战进行到底。再者,客观分析《新中华报》在抗战动员中的主要作用和显着特点。就主要作用而言,《新中华报》在进行抗战动员时,努力充当整合全国抗日力量的“万能胶”,阐发正确主张,纠正错误倾向,抨击反动行径,以期协调和整合全国一切抗日力量;努力充当凝聚民族抗战精神的“兴奋剂”,揭露日军残暴兽行,公布中国抗战业绩,以期激发全民抗战的勇气和展现抗战胜利的图景;努力充当塑造中共抗战形象的“扩音器”,介绍边区抗战动员成果,以期展示中共抗战的良好形象和提升中共的影响力:努力充当发展反法西斯同盟的“集结号”,谴责德意日罪恶,关注世界各国动向,以期促进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早日形成。就其显着特点而言,《新中华报》充分利用中央党报这一平台优势,积极进行了一系列的抗战动员工作,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呈现出对象广泛性、领域多维性和方式灵活性的鲜明特点。《新中华报》在抗战动员中,呈现出对象广泛性,努力团结和整合一切热爱和平的反法西斯的团体和个人;呈现出领域多维性,直接涵盖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多方面;呈现出方式灵活性,注重正反对比,图文并茂。最后,科学总结《新中华报》在抗战动员中的历史经验和时代局限。就历史经验而言,《新中华报》的抗战动员工作,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代表党的意志,传播党的声音;一直遵循新闻真实性的原则,敢于直面问题,针贬时弊;深入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群众的生活,反映群众的疾苦;一向服务于时代的现实需求,与时俱进,永立潮头。就时代局限而言,《新中华报》的抗战动员工作,思想上有一定偏差,残存着教条主义和机会主义的错误倾向,出现了“反革命托派”和“一切经过民族统一战线”的言词;实践中显现出一些问题,如照搬了苏联的办报经验,采用了不适当的题材和语言,从而造成了与边区实际脱节,影响了抗战动员效果。
张格[8](2019)在《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研究(1937-1945)》文中研究指明全面抗战爆发之后,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遂成为抗战大后方政治、经济中心。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被日军接管之后,重庆成为抗战大后方的金融中心。以此为基础,重庆金融市场成长为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的核心,对抗战大后方的经济与金融影响极大,为国民政府坚持抗战以及抗战的最终胜利做出了贡献。目前学界对于战时重庆金融的研究成果很多,但对于战时重庆金融市场则仍缺乏系统的研究成果。因此本篇论文以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已经出版的档案资料汇编、民国时期期刊与报纸、各地方志与文史资料为主要史料,以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并结合经济学与金融学的研究方法,对战时重庆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以求还原战时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原貌,探索重庆金融市场的作用与特点,分析重庆金融市场与战时财政、经济与社会的关系。本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章节进行论述,主要写作思路如下:文章首先解决1937-1945年重庆金融市场中各金融子市场的发展过程、发展原因以及发展结果等方面的问题。重庆开埠之后,随着商业贸易的繁荣、金融人才的涌现以及金融机构的增加,促使重庆金融市场开始发展。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重庆金融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市场不完善、发展不健全且部分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的特点,货币市场、内汇市场、证券市场发展迅速,而黄金、保险与外汇市场相对滞后。全面抗战爆发之后,重庆金融市场在普遍的公债投机、公债价格骤跌以及全国金融市场动荡的影响下,最终爆发了公债风潮,而公债风潮又进一步引发重庆证券市场与利率市场的动荡。为平息公债风潮,国民政府遂开始在重庆金融市场中实施金融统制政策,受此影响,重庆货币市场、内汇市场、票据市场、证券市场与利率市场均完成了变革。而原来发展相对滞后的黄金、保险与外汇市场则因为战时需求的增多以及金融投机的刺激而得到极大发展。重庆金融市场通过国民政府的政策干预也逐渐适应了战时状态,该金融市场的相关业务进一步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增多,金融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和成熟。然后,文章通过论述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解决重庆金融市场在1937-1945年的地位变化问题。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十分迅速,地位空前提高,为近代以来之顶峰。全面抗战爆发之前,重庆金融市场的地位仅为区域性质的金融市场中心,其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我国西南地区,规模有限,影响范围较窄,与西南各地金融市场的联系也十分有限。全面抗战爆发之后,重庆金融市场开始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增加,资本额不断增长,金融市场规模继续扩大,与抗战大后方各地金融市场的联系显着提高。在此基础之上,重庆金融市场的影响范围突破了西南地区的限制,逐渐覆盖整个抗战大后方。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逐渐形成,而重庆金融市场则成为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的核心。再者,文章通过论述重庆金融市场在战时发展的过程与地位,分析该时期重庆金融市场与战时经济、战时财政与战时社会的相互关系,并指出1937-1945年重庆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对于战时经济与金融的影响具有双重属性。重庆金融市场在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将自身的各种业务向抗战大后方各地金融市场中传播,推动各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重庆金融市场为抗战大后方工、农、商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渠道,为战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另一方面,重庆金融市场也对战时经济与金融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从全面抗战爆发初期开始,重庆金融市场就一直出现层出不穷的金融风潮。而导致金融风潮频发的原因是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金融投机等违法行为,大量的金融投机不仅破坏了以重庆为核心的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的秩序,同时也刺激了社会生产资本逐渐脱离实体经济,社会游资增多,导致重庆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日益严重,难以控制。另外,重庆金融市场在全面抗战时期的发展,与战时政府财政、社会均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而这些联系也影响着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轨迹,并进一步反映出重庆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最后,文章以论述完毕的内容为基础,总结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时代特点。重庆金融市场因处在特殊的时代环境中,具有其自身的时代特点。在重庆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尤其在全面抗战后期,金融黑市与金融投机在重庆金融市场中频频出现,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功能与宏观调控功能逐渐失灵,而金融市场的积累功能与配置功能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难以发挥作用,社会财富在此过程中逐渐集中于社会上层的特权阶级之手,一般民众生活越发艰难,而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也越发严重。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国民政府也做出了及时的反应,努力整顿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其采取的方法主要为联合地方政府与重庆民间金融组织进行政策监管、机构监管与行业自律等。但是由于国民政府本身的政策失误,政府内部的腐败以及民间组织自律能力的低下,多种形式的监管与自律均不能起到稳定金融市场的效果,最终使得重庆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一直延续至全面抗战结束。同时,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业务均获得发展,并呈现出现代化的特点,而这对于重庆金融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李玉铭[9](2018)在《远洋航运与上海城市变迁(1850-1941)》文中研究表明上海远洋航运业在开埠之前虽已有发展,但范围却仅限于朝鲜半岛、日本等邻近国家。1843年上海开埠后,随着贸易重心由广州逐渐转移到上海,作为中西贸易运输载体的远洋航运中心也随之转移到了上海。1850年英国大英轮船公司将伦敦——香港的定期远洋航线延伸到了上海,标志着近代上海定期远洋航运的历史正式开启。本文以近代上海远洋航运业发展过程中轮船企业的竞争、船舶的更替、航线的扩大以及远洋贸易结构的变革为主线,对近代上海远洋航运的发展与变迁进行了梳理与探究,并以此为视角来探讨近代上海远洋航运业在近代上海城市变迁过程中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19世纪70年代以前,上海远洋航运业的经营者主要是在沪大洋行,他们凭借雄厚的实力垄断了当时上海的进出口贸易。在运输载体上主要是帆船,同时,为了提高效率争与夺市场,各大洋行争相使用了专门用来运输鸦片与茶叶的飞剪船。在货物运输方面,主要进口鸦片以及西方工业品,并以鸦片为主;出口方面则主要是中国的茶叶和生丝。1850年大英轮船公司开辟上海与欧洲间的定期航线,表明专业轮船公司开始介入上海远洋贸易,但直到70年代初,不管是大英轮船公司的一枝独秀亦或是与法国邮船公司、英国海洋轮船公司的“三巨头”争霸,由于轮船载重量小、运费高等限制性因素,专业轮船公司仍不是此一时期上海远洋运输的承运主力。19世纪70年代后,随着苏伊士运河的开通、欧亚海底电缆的成功敷设以及轮船的大量使用等交通、通讯工具以及造船技术的发展与变革,使得上海远洋航运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自此以后,轮船逐渐代替帆船,成为上海远洋航运的主要运输载体,专业性的轮船公司也逐渐代替了在沪大洋行,成为上海远洋航运运输业的主要经营者。甲午中日战争后,上海远洋航运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这一方面表现为太平洋远洋航线的形成以及以上海为中心的全球远洋航运网络的形成。另一方面,随着国际形势变幻以及自身能力的衰落与发展,各国以上海为中心的远洋航运势力此消彼长,主要表现为由“一战”前的多国航运势力竞争到“一战”期间的英、日两国争霸,再到战后以英、日、美三霸并争为主的局面。随着远洋运输条件的改善与发展,远洋运输货物在此一时期亦发生了彻底的变革,进口方面逐渐由鸦片、西方的轻工业品转换成了机器设备、化工产品、燃料、五金器材等生产资料;出口方面也逐渐由生丝、茶叶转换成了其他农副产品以及部分工业产品。抗日战争爆发后,上海的远洋航运业进入了一个特殊的发展时期。虽因战事爆发,大部分远洋轮船公司曾一度暂停了上海的远洋业务,但随着战事转移,上海的远洋航运业很快又得到了恢复与发展,发展程度甚至一时超过了战前。日本战后在完全控制中国内河航运、沿海航运的情况下,却唯独没有阻断上海远洋航运的原因是为了将上海作为战时战略物资的中转站,这是日本在战时为了尽可能的获取战略急需物资,以达“以战养战”目的,而不得不做出的选择。远洋航运是直接沟通中西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的纽带与通道。在当时社会条件限制下,是远洋航运的船舶逐渐将西方先进的制度、理念、文化等西方文明带到了中国,进而使古老的农业文明开始与先进的工业文明开始发生碰撞。同时,也是远洋航运的船舶将中国的一批批茶叶、丝绸以及其他一些大宗的原料产品带入了西方社会,进而使东方文明开始逐渐的融入西方社会。作为近代远洋航运中心的上海,其同样充当了沟通中西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的重要角色,在这种沟通与交流中对于上海本地传统航运业、对于近代上海的港城建设等各方面都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近代上海远洋航运业是在国力衰微、航运主权旁落的情况下,主要有外资轮船企业经营的,因而具有一定的殖民性与掠夺性。但另一方面,近代上海远洋航运的发展也使得上海作为一座枢纽性城市成功的将中国与世界联系在了一起,在近代全球化发展的过程中,随着远洋贸易的不断深入,将上海乃至中国带入了全球化发展的浪潮之中。
刘婷[10](2016)在《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研究 ——以美欧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美国和欧盟的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提出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差异问题。美国法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规定与欧盟法的规定有显着不同,这些差异已经突破国内法的层面,上升并演变为国际法问题。因此,本文对美国倡导的自愿标识制度和欧盟倡导的强制标识制度进行了多方面、深层次的剖析并进一步揭示出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差异导致的严重问题。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差异不仅使得有关转基因食品贸易的国际争端凸显,非关税壁垒增加;还导致地理标志失去其原有的意义,影响消费者的选择与判断;更严重影响了经济自由化和贸易的公平性。基于国际贸易中现有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的转基因食品监管路径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以及对美国转基因食品规制的现状的分析,进而揭示出美国自愿标识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特点,最后对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进行了深层的总结与剖析。与美国不同,欧盟的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建立在欧盟的转基因生物监管框架下,强制标识制度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深刻原因,制度本身特点鲜明。目前,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的国际协调存在着一些棘手的问题。在WTO框架下,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仍然存在着很多障碍,诸如同类产品的认定问题、WTO规则与多边环境协议的优先性问题和SPS协议与《生物安全议定书》的适用问题。虽然国际协调乏力,但是多种规则的协同与差异还是为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解决留有一定的商榷空间。WTO的法律制度为国际贸易中的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能性。无论是限定地理标志,还是基于SPS协议建立一套新的监管评级制度,都是力求通过完善WTO规则来解决问题。2015年TPP协议达成,TPP协议中对于SPS措施的规定,为WTO的SPS协议的完善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考。从目前各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与监管中,可以看出尽管各国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立法和规则并不相同,但总体来说,无论是美国还是欧盟,他们在转基因食品的监管问题上都持有谨慎态度。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并不完善,转基因食品发展中也存在着较多问题。因此,完善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建立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势在必行。
二、美国三个安全组织要求OSHA制定工厂禁烟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三个安全组织要求OSHA制定工厂禁烟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1)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禁烟政策与困境 ——以川鄂沪地区为研究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 |
(四)概念及时间界定 |
(五)创新之处 |
一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禁烟 |
(一)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禁烟的背景 |
1.国内鸦片烟毒的再度泛滥 |
2.国际麻醉毒品的猖獗走私 |
(二)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禁烟政策的演变 |
1.“寓禁于征”时期的禁烟政策 |
2.“断禁”时期的禁烟政策 |
(三)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禁烟成效与存在的不足 |
1.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禁烟成效 |
2.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禁烟存在的不足 |
二 禁政时期的四川“烟政” |
(一)四川罂粟种植与烟土贩运 |
1.罂粟种植泛滥的原因与地区 |
2.四川烟土的贩运 |
(二)四川的烟商烟馆与烟民 |
1.烟商与烟馆 |
2.烟民及吸食危害 |
(三)军阀对鸦片烟毒的经营 |
1.形形色色的禁烟机关 |
2.巧立名目的种种烟税 |
3.官商勾结贩卖鸦片 |
4.军阀制毒 |
三 禁政时期的湖北烟毒 |
(一)湖北罂粟种植与烟土贩运 |
1.罂粟种植的原因和地区 |
2.湖北烟土的贩运 |
(二)鸦片与麻醉毒品的售卖与吸食 |
1.鸦片和麻醉毒品的售卖 |
2.鸦片的吸食及危害 |
(三)禁政下的两湖特税处 |
1.两湖特税处成立的原因 |
2.两湖特税处的成立和税收 |
3.两湖特税处的问题 |
四 禁政时期上海租界的烟毒与“禁烟” |
(一)租界烟毒的持续泛滥 |
1.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烟毒的相继泛滥 |
2.鸦片“三巨头”与“三鑫公司” |
(二)租界的禁烟情况 |
1.公共租界的禁烟 |
2.法美英领事关于国民政府《禁烟法》的讨论 |
五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禁烟困境 |
(一)国际方面的禁烟困境 |
1.20 世纪二三十年代毒品走私的泛滥 |
2.租界与租借地的存在 |
3.领事裁判权的存在 |
(二)国内方面的禁烟困境 |
1.边远地区鸦片问题严重 |
2.政府缺乏禁烟诚意 |
3.烟毒吸食成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思想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意义 |
二、学术界关于该问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和可能创新之处 |
四、相关概念及界定 |
第一章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理论溯源和现实背景 |
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理论溯源 |
(一)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建设思想 |
(二)思想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建设思想 |
(三)直接来源:中央苏区时期共产党人的社会建设思想 |
二、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现实背景 |
(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必要性 |
(二)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社会建设的可能性 |
第二章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思想的新发展 |
一、社会建设理念的新发展 |
(一)指导思想:“为群众谋福利” |
(二)基本要求:“一切服从抗战” |
(三)根本原则:“从实际出发” |
(四)工作格局:党领导下的全社会共同参与 |
二、社会建设内容的新阐述 |
(一)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国民教育思想 |
(二)提出了相对系统的卫生医疗思想 |
(三)初步具有了社会保障思想 |
(四)初步提出了社会管理思想 |
三、社会建设重要性的新认识 |
(一)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前提 |
(二)社会建设是政权建设的重要保证 |
(三)社会建设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支撑 |
第三章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实践创新——以陕甘宁边区为例 |
一、努力发展国民教育 |
(一)积极发展中小学教育 |
(二)努力发展高等教育 |
(三)广泛开展社会教育 |
二、推进卫生医疗事业发展 |
(一)加大卫生医疗宣传教育 |
(二)重视妇孺卫生工作 |
(三)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
(四)开展医药合作事业 |
三、积极推行社会保障 |
(一)社会救济 |
(二)社会优抚 |
(三)社会保险 |
(四)社会福利 |
四、大力整治社会环境 |
(一)剿匪锄奸,巩固抗日后方 |
(二)禁烟禁毒,净化社会环境 |
(三)解放妇女,摆脱封建压迫 |
(四)改造“二流子”,增加社会劳动力 |
第四章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思想与实践的重大意义与当代意蕴 |
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思想的理论贡献 |
(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思想 |
(二)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程 |
(三)为新时代社会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
二、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实践效应 |
(一)有效改善了人民生活 |
(二)营造了和谐健康的社会风气 |
(三)奠定了中国革命胜利的基础 |
三、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思想与实践创新的当代意蕴 |
(一)实施社会建设必须立足中国实际 |
(二)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
(三)推进社会建设必须调动多方参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致谢 |
(3)《河北省政府公报》研究(1928-193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和学术价值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内容和主要观点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河北省政府公报》的创办 |
(一)河北省政府的成立与《河北省政府公报》的创办 |
(二)《河北省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与发行 |
二、1928-1930 年河北省各级行政机构与人事制度的建立 |
(一)颁布条例,完善行政机构建制 |
(二)整顿吏治,制定人事任用制度 |
三、1928-1930 年间河北省政府的财务整理与地方经济恢复 |
(一)整理财政,充裕省库 |
(二)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
四、1928-1930 年间河北省教育事业的恢复与改进 |
(一)全省教育事业的恢复阶段 |
(二)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阶段 |
五、1928-1930 年间河北省的社会治理与改造 |
(一)剿匪清乡,成立地方保卫团 |
(二)禁止烟毒,改善社会风气 |
(三)废除陋习,改良社会习俗 |
(四)抚恤救济,稳定社会秩序 |
六、《河北省政府公报》的历史作用与价值 |
(一)《河北省政府公报》具有的历史作用 |
(二)《河北省政府公报》的珍贵史料价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表1:教育厅行政机构设置及其职掌 |
附表2:行政人员的考试资格和考试科目表 |
附表3:河北省训政学院课程纲目 |
附表4:视学人员及各学校与各县应改进事项 |
附表5:男女师范学校招生区域 |
附表6:河北省各县筹办救济院情形总表 |
后记 |
(4)流变、竞争与融合 ——中国控烟运动的媒介表征与数字媒介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 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关键概念界定 |
1.3 从表征到共识的媒介研究路径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中国控烟运动的历程 |
2.2 国外有关控烟运动的研究 |
2.3 国内跨学科视角下有关控烟运动的研究 |
2.4 文献评述与研究问题提出 |
3 媒介表征:基于历时、全局、主体性的考察 |
3.1 研究对象的选取和处理 |
3.2 时间脉络 |
3.3 社会变迁与关键事件 |
3.4 地域差异 |
3.5 媒介表征下的行动者框架 |
3.6 本章小结 |
4 数字媒介实践:基于实践画像的考察 |
4.1 数字媒介实践的类型 |
4.2 搜索: 媒体聚焦与用户关注的偏离与重合 |
4.3 展演: 热门话题的表达实践 |
4.4 “劝烟”网络公众事件的聚类 |
4.5 参与: 网络公众事件中的表征流动与情绪竞合 |
4.6 补充与验证 |
4.7 本章小结 |
5 结语 |
5.1 控烟议题的共识机制 |
5.2 反思: 共识达成的媒介路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五类主体高频并置词 |
附录二: 2009-2018影响力排名前50热门微博 |
附录三: 2016-2018新浪微博“劝阻吸烟”媒介事件汇总 |
附录四: 深度访谈引导问题 |
附录五: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5)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及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存在的不足 |
2.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 |
2.1 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分析基础 |
2.1.1 工伤预防管制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2 工伤预防管制的属性及其特征 |
2.1.3 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措施 |
2.2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共赢”局面的逻辑演化 |
2.2.1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美好愿景 |
2.2.2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设定困境 |
2.2.3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机制调整 |
2.3 现阶段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作用机理 |
2.3.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 |
2.3.2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 |
2.4 本章小结 |
3.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 |
3.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变迁 |
3.1.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萌发期 |
3.1.2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确定期 |
3.1.3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调整期 |
3.1.4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完善期 |
3.2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现状 |
3.2.1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现状 |
3.2.2 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现状 |
3.2.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现状 |
3.2.4 工伤预防管理体制现状 |
3.2.5 试点地区的工伤预防现状 |
3.3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主要问题 |
3.3.1 工伤风险严峻,道德风险突出 |
3.3.2 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3.3.3 不精确的事前工伤预防激励机制设置 |
3.3.4 脱离的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 |
3.4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问题成因 |
3.4.1 不完备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3.4.2 不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组织设置 |
3.4.3 不适宜的工伤预防管制实施力度 |
3.4.4 单一的工伤预防管制效率评估 |
3.5 本章小结 |
4.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 |
4.1 门槛模型构建 |
4.1.1 门槛模型选择依据 |
4.1.2 门槛值选择 |
4.1.3 门槛回归具体模型 |
4.2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1 变量选择 |
4.2.2 数据来源与分析 |
4.3 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3.1 1%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2 0.9%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3 0.75%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4 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4.1 1%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2 0.9%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3 0.75%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与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5 低安全效应的内在作用机理 |
4.5.1 机理分析与模型构建 |
4.5.2 低安全效应的估计方法 |
4.5.3 企业事前与事后道德风险的边际弹性 |
4.6 本章小结 |
5.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 |
5.1 双重差分模型构造 |
5.1.1 双重差分模型选择依据 |
5.1.2 双重差分基本模型 |
5.1.3 微观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1.4 重新构造双重差分模型 |
5.2 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 |
5.2.1 TFP测算方法选择 |
5.2.2 状态空间具体模型 |
5.3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3.1 数据来源 |
5.3.2 变量选择 |
5.3.3 变量统计描述 |
5.4 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5.4.1 自然实验性质的检验结果 |
5.4.2 1%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3 1%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4 0.9%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5 0.9%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6 不同工伤预防管制强度下经济效应比较 |
5.5 稳定性检验 |
5.5.1 不同体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5.2 剔除人力资本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6 本章小结 |
6.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6.1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 |
6.1.1 工伤预防管制的背景 |
6.1.2 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类型 |
6.2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法律体系 |
6.2.1 “完全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2 “自我”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3 “协同”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3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 |
6.3.1 工伤保险待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3.2 工伤预防项目及其激励效应 |
6.3.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4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1 “民主自治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2 “偏重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3 “完全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5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体系 |
6.5.1 绩效评估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依据 |
6.5.2 奖惩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手段 |
6.5.3 制衡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力量 |
6.6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经验与借鉴 |
6.6.1 高度重视工伤预防管制 |
6.6.2 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6.6.3 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6.6.4 全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 |
6.6.5 统一的工伤预防管制监管体制 |
6.7 本章小结 |
7.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 |
7.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三维立体概念框架 |
7.1.1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时间维度 |
7.1.2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管理层次维度 |
7.1.3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事故因素维度 |
7.1.4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双重管制方向 |
7.2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 |
7.2.1 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 |
7.2.2 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 |
7.2.3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技术创新 |
7.2.4 劳动者充分参与工伤预防管制 |
7.3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基础设置 |
7.3.1 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7.3.2 整合工伤预防管制组织结构 |
7.3.3 精确设置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7.3.4 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 |
7.4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后置保障 |
7.4.1 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 |
7.4.2 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 |
7.4.3 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 |
7.4.4 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 |
7.5 本章小结 |
8.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相关学术研究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本选题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上海法租界审判机构产生的背景与沿革 |
第一节 上海法租界审判机构产生的背景 |
一、上海法租界的建立 |
二、上海法租界华洋分居格局的打破及后果 |
三、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废撤以前的上海法租界 |
第二节 上海法租界审判机关的沿革 |
一、领事法庭 |
二、违警裁判所 |
三、法租界会审公廨 |
第二章 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之设立、内部组成及运行 |
第一节 法院的设立过程及设立依据 |
一、法院的设立过程 |
二、法院设立的依据 |
第二节 法院的内部组成 |
一、部门设置 |
二、司法人员 |
第三节 法院的运行 |
一、司法运行的程序 |
二、第二特区法院与其他地方法院之间的协助与案件的移送 |
第三章 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的审判 |
第一节 法律适用 |
一、对“六法”以及其他法律、条约的适用 |
二、对法租界内颁行的地方性法规的适用 |
第二节 1933 年度—1935 年度审判工作的统计分析 |
一、三个年度审判工作统计 |
二、上海三所地方法院审判情况对比 |
第三节 1933 年度—1935 年度杀人案件之审判分析 |
一、29件杀人案概况 |
二、犯罪主体及犯罪案由 |
三、杀人案件的审判过程 |
第四节 现代化审判风格 |
一、极具现代法制特色的法律用语以及文书制作 |
二、案件审判体现现代司法理念 |
三、区分主犯、从犯、教唆犯和帮助犯的量刑 |
第四章 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审判中存在的问题 |
一、法院审判被权势左右 |
二、存在盲目审判的情况 |
三、审判职权的滥用 |
第二节 审判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一、对“速”的过分追求 |
二、时局动荡 |
三、传统的法制理念 |
第五章 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之外部关系 |
第一节 法租界巡捕房 |
一、巡捕房的组成及它的“职能” |
二、巡捕的基本情况 |
三、巡捕房与法院的关系 |
第二节 上海第二特区监狱 |
一、法租界监狱的历史沿革 |
二、监狱情况概览 |
三、对罪犯的改造 |
四、监狱与法院的关系 |
第三节 律师 |
一、律师资格的取得以及派别 |
二、律师与法院的关系 |
第六章 日伪时期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的境况与变异 |
第一节 法院的境况 |
一、法院的最后一年 |
二、法院被汪伪政府劫夺之后 |
第二节 法院的变异 |
一、法院人员、机构及适用法律的变异 |
二、法院的区域治理功能的变异 |
第七章 从第二特区法院研究中得到的启示 |
第一节 对推事“少而精制度”的思考 |
一、“少而精制度”的落实 |
二、对“少而精制度”的反思 |
第二节 法制传承与法律意识普及的重要性 |
一、注重吸取中国传统法制中的精华 |
二、民众法律意识普及对法制社会的建设十分重要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汇总 |
后记 |
(7)抗战动员中的《新中华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由、研究意义和研究综述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二. 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概念界定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三) 概念界定 |
第一章 《新中华报》概述 |
一. 《新中华报》的创办背景 |
(一) 《新中华报》创办的时代场域 |
(二) 《新中华报》创办的理论渊源 |
(三) 《新中华报》创办的现实基础 |
二. 《新中华报》的发展变迁 |
(一) 《新中华报》的初创时期 |
(二) 《新中华报》的改革时期 |
三. 《新中华报》的管理与运行 |
(一) 《新中华报》的管理机构 |
(二) 《新中华报》的印刷发行 |
第二章 抗战军事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加强人民自卫力量”:陕甘宁边区的民众武装工作 |
(一) 宣传边区民众武装的意义 |
(二) 见证边区民众武装的建设 |
(三) 介绍边区民众武装的活动 |
二. “巩固抗战后方”:陕甘宁边区的剿匪锄奸工作 |
(一) 宜讲边区剿匪锄奸政策 |
(二) 阐明边区剿匪锄奸意义 |
(三) 介绍边区剿匪锄奸方法 |
(四) 宣传边区剿匪锄奸成绩 |
三. “保全国防力量”:陕甘宁边区的防空防毒工作 |
(一) 进行边区防空防毒的报道 |
(二) 开展边区防空防毒的教育 |
(三) 报道边区防空机构的工作 |
第三章 抗战经济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充实抗战的粮食供给”:陕甘宁边区的救国公粮运动 |
(一) 宣传边区公粮征收的方针政策 |
(二) 介绍边区公粮征收的实际状况 |
(三) 总结边区公粮征收的经验教训 |
二. “在经济上组织群众”: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运动 |
(一) 宣讲边区合作社之政策 |
(二) 追踪边区合作社之进步 |
(三) 树立边区合作社之典型 |
第四章 抗战政治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保证实现彻底的民主”:陕甘宁边区的民主普选运动 |
(一) 阐释边区民主普选方针政策 |
(二) 介绍边区民主普选工作情况 |
(三) 推广边区民主普选经验方法 |
二. “厉行廉洁政治”:陕甘宁边区的肃贪反腐工作 |
(一) 宣传边区反腐法规和政策 |
(二) 介绍边区腐化事例和案件 |
(三) 总结边区肃贪反腐之经验 |
三. “共同抗日图存”:陕甘宁边区的民族宗教工作 |
(一) 关注少数民族发展现状 |
(二)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
(三) 维护少数民族团结统一 |
第五章 抗战文化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提高政治文化水准”:陕甘宁边区的学习运动 |
(一) 阐明边区学习运动的方针政策 |
(二) 聚焦边区学习运动的实际状况 |
(三) 反思边区学习运动的经验教训 |
二. “武装我们的手足”:陕甘宁边区的抗战体育运动 |
(一) 介绍边区体育组织的工作 |
(二) 展现边区军事体育的特色 |
(三) 反映边区群众体育的热潮 |
三. “讲究卫生,健全身体”:陕甘宁边区的卫生运动 |
(一) 协助边区禁毒戒烟的工作 |
(二) 介绍边区药物生产的扩大 |
(三) 展现边区医护教育的进步 |
(四) 配合边区防疫工作的推进 |
第六章 抗战社会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保育革命的后代”:陕甘宁边区的儿童保育工作 |
(一) 关注边区儿童保育工作 |
(二) 宣传边区儿童保育政策 |
(三) 展现边区保育机构现状 |
二. “提高妇女民族觉悟”:陕甘宁边区的妇女解放运动 |
(一) 树立边区妇女解放榜样 |
(二) 维护边区妇女合法权益 |
(三) 展现边区妇女解放英姿 |
三. “巩固和加强边区抗战力量”:陕甘宁边区的优抚工作 |
(一) 阐释边区优抚工作意义 |
(二) 介绍边区优待工作现状 |
(三) 展现边区抚恤安置成绩 |
第七章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评析 |
一.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的作用 |
(一) 整合全国抗日力量的“万能胶” |
(二) 凝聚民族抗战精神的“兴奋剂” |
(三) 塑造中共抗战形象的“扩音器” |
(四) 发展反法西斯同盟的“集结号” |
二.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的特点 |
(一) 对象上的广泛性 |
(二) 领域上的多维性 |
(三) 方式上的灵活性 |
三.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的经验 |
(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二) 遵循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
(三) 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
(四) 服务于时代的现实需求 |
四.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的局限 |
(一) 思想上存在着一定偏差 |
(二) 实践中显露出一些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新中华报》头条文章列表 |
附录二: 《新中华报》要人文章统计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 |
致谢 |
(8)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金融市场与近代重庆金融市场的概念辨析 |
(二)研究时间的概念辨析 |
二、研究现状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资料与方法 |
(一)研究资料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全面抗战爆发后重庆金融市场的动荡 |
第一节 1937 年之前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 |
一、货币市场从混乱向统一与规范发展 |
二、以申汇交易为主的重庆内汇市场 |
三、重庆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
四、全面抗战之前尚未充分发展的市场 |
第二节 公债风潮与重庆证券市场的动荡 |
一、重庆公债风潮的爆发 |
二、公债风潮的最终解决 |
第三节 全面抗战爆发后的重庆比期风潮与利率市场的动荡 |
一、全面抗战前期重庆利率市场的动荡 |
二、1938 年-1940 年利率市场的平稳发展 |
三、1941 年重庆利率风潮与比期的废除 |
四、日拆制度时期的重庆利率市场 |
第四节 重建后方证券交易所的筹备与争论 |
一、重建后方证券交易所的必要性 |
二、筹备重建后方证券交易所及其引发的论争 |
小结 |
第二章 重庆传统金融市场在战时的变革 |
第一节 重庆向法币发行中心的转型 |
一、1937-1938 年国民政府法币发行中心的内迁 |
二、1939-1942 年重庆法币发行中心的建立与巩固 |
三、1942 年之后的重庆法币发行中心 |
第二节 全面抗战时期的重庆票据市场 |
一、重庆票据交换的曲折发展 |
二、重庆票据承兑贴现的快速发展 |
第三节 全面抗战时期重庆内汇市场变迁 |
一、1937-1941 年的重庆内汇市场 |
二、1942-1945 年的重庆内汇市场 |
小结 |
第三章 战时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 |
第一节 战时重庆外汇市场的崛起 |
一、追随上海时期的重庆外汇市场 |
二、独立发展时期的重庆外汇市场 |
第二节 战时重庆黄金市场与黄金风潮 |
一、黄金统制初期的重庆黄金市场 |
二、黄金统制成熟期的重庆黄金市场 |
三、开放黄金自由交易时期的重庆黄金市场 |
第三节 战时重庆的保险业与保险市场 |
一、全面抗战爆发与重庆保险市场兴起(1937-1941) |
二、战时重庆保险市场的发展与兴盛(1942-1945) |
三、战时重庆保险市场的主要保险业务 |
小结 |
第四章 战时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第一节 国民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一、国民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政策与法令监管 |
二、国民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监管的主要机构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一、地方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监管的开端 |
二、四川省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三、重庆市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第三节 重庆金融业对重庆金融市场的自律监管 |
一、重庆市银钱业同业公会对金融市场的自律监管 |
二、重庆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对保险市场的自律监管 |
三、重庆市银楼业同业公会对黄金市场的自律监管 |
小结 |
第五章 重庆金融市场在抗战大后方的中心地位 |
第一节 重庆货币市场在大后方的网络辐射 |
一、法币在抗战大后方各主要金融市场的推广 |
二、重庆票据市场在大后方的延伸 |
三、重庆利率市场对于大后方的影响 |
第二节 重庆黄金与外汇市场在大后方的网络辐射 |
一、重庆黄金市场在大后方各地的拓展 |
二、以重庆为核心的抗战大后方外汇市场网络的构建 |
第三节 重庆保险市场在大后方的网络辐射 |
一、战时保险市场在西南的网络构建 |
二、战时保险市场在西北的网络构建 |
小结 |
结语 |
一、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双重性 |
二、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作用分析 |
三、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特点分析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阶段发表文章 |
(9)远洋航运与上海城市变迁(1850-194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与概念界定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四、解决的关键问题 |
第一章 兴起与革新:近代上海远洋航运的发轫 |
第一节 帆船时代:近代以前上海远洋航运概述 |
一、唐宋时期远洋帆船贸易 |
二、清代至开埠前的远洋帆船贸易 |
三、上海与长崎远洋帆船贸易 |
第二节 开埠初期上海远洋贸易形态与结构 |
一、开埠初期西方工业品的进口 |
二、鸦片走私进口贸易 |
三、丝、茶的远洋出口贸易 |
第三节 定期远洋航线的开辟与交通、通讯工具的变革 |
一、定期远洋航线的开辟 |
二、帆船到轮船:远洋运输方式的转变 |
三、垄断到竞争:远洋运输主体的变更 |
四、传统到现代:远洋贸易方式的变革 |
小结 |
第二章 发展与竞争:远洋航运与近代上海对外贸易 |
第一节 近代上海远洋航运的全面发展 |
一、日本加入上海远洋航运的竞争 |
二、太平洋远洋航运网的形成 |
三、以上海为中心的全球远洋航线 |
第二节 英、日、美远洋航运势力的角逐 |
一、一战期间英日远洋航运的分霸格局 |
二、一战后各国远洋航运的恢复 |
三、英、日、美的三国航业争霸 |
第三节 远洋贸易结构的变革 |
一、传统远洋贸易的衰落与终结 |
二、新兴远洋贸易品的兴起 |
小结 |
第三章 恢复与繁荣:孤岛时期上海远洋航运 |
第一节 抗日战争爆发后上海远洋航运概况 |
一、远洋航线的恢复 |
二、交易量的回升与贸易中心的回归 |
三、主要远洋航线 |
第二节 远洋航运与孤岛时期上海 |
一、上海民众生活物质仰赖外洋供给 |
二、工业原料进口与商品出口 |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供给需求与上海远洋航运 |
一、日本“以战养战”的战时经济体制 |
二、日本战时航运政策与在华第三国之关系 |
小结 |
第四章 促进与变革:远洋航运与近代上海港城变迁 |
第一节 近代上海沿海、内河航运业的发展与革新 |
一、技术变革与沙船的衰落 |
二、新式轮船公司的建立 |
第二节 远洋航运与近代上海港区变迁 |
一、港区与洋船停泊区的开辟 |
二、远洋贸易与港区功能变迁 |
第三节 远洋航运与近代上海港城建设 |
一、外资码头的修建与兴起 |
二、船舶修造业的建立与发展 |
小结 |
结语 |
一、贸易、失序、进步与近代上海远洋航运 |
二、国家行政力量与近代上海远洋航运 |
三、远洋航运与近代海上丝绸之路新起点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10)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研究 ——以美欧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缩略语与专有名词对照表 |
导论 |
一、本文的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一章 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影响与成因 |
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影响:争端与壁垒 |
一、国际贸易争端凸显 |
二、非关税壁垒的增加 |
第二节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成因 |
一、农业贸易政策的分歧 |
二、对待转基因食品的立场分歧 |
三、复杂的农产品贸易关系 |
第三节 转基因食品的国内法标识:自愿与强制 |
一、自愿标识制度 |
二、强制标识制度 |
三、制度差异协调乏力 |
第二章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国际协调——WTO规则与《生物安全议定书》的协同与差异 |
第一节 WTO框架下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一、问题解决的障碍之同类产品认定 |
二、问题解决的障碍之WTO与 MEA的优先适用 |
三、SPS协议的适用 |
第二节 《生物安全议定书》框架下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一、问题解决的障碍性——《生物安全议定书》的适用范围 |
二、问题解决的可能性 |
第三节 多种国际规则的协同与差异 |
一、《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规则的差异点 |
二、《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规则的相同点 |
三、《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规则的优先性 |
四、多种规则与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第三章 自愿标识的倡导—美国的侵权保障与联邦法制 |
第一节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监管路径演进:从过程到产品 |
一、美国对转基因产品规制的早期:EPA主导下的基于过程的监管 |
二、美国对转基因产品规制的中期:OSTP下基于产品的监管 |
三、美国对转基因食品规制的近期:FDA的主要权责 |
第二节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从自愿标识到强制标识 |
一、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与自愿标识制度的特点剖析 |
三、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综合评述 |
第三节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侵权保障与联邦法律 |
一、侵权保障 |
二、联邦法制 |
第四章 强制标识的代表—欧盟的层级监管与政治考量 |
第一节 欧盟对于GMO的安全立法框架 |
一、初期监管 |
二、中期监管 |
三、公约义务 |
第二节 欧盟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分析 |
一、欧盟的转基因食品管制的理论基础 |
二、强制标识制度与1829/2003 条例 |
三、强制标识制度与1830/2003 条例 |
第三节 欧盟的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特点评析 |
一、标识的性质 |
二、标识的特点 |
三、链条式监管 |
第四节 欧盟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层级监管的政治考量 |
一、层级监管 |
二、政治考量 |
第五章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解决——WTO框架下的可行性方案探讨 |
第一节 地理标志的限定 |
一、地理标志在国际贸易中的意义 |
二、地理标志与转基因食品 |
三、地理标志的限定与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第二节 SPS协议框架下的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 |
一、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制度构建概述 |
二、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制度构建的目标和标准 |
三、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TPP协议带来的新思考 |
一、TPP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文本解读 |
二、TPP的 SPS措施与欧盟转基因案 |
三、TPP对 SPS协议的发展是否适用于转基因食品? |
第六章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的问题解决与中国路径 |
第一节 我国的转基因食品立法与问题 |
一、我国的转基因食品发展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关于GMO的立法框架 |
三、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 |
四、我国GMO立法与标识制度的特点与缺憾 |
第二节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对中国的启示 |
一、各国对转基因食品及标识管制严格 |
二、各国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制差异明显 |
三、三种模式与中国选择 |
第三节 中国路径 |
一、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完善的基本思路 |
二、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完善 |
三、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法律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美国三个安全组织要求OSHA制定工厂禁烟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 [1]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禁烟政策与困境 ——以川鄂沪地区为研究中心[D]. 贾恒.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2]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思想与实践研究[D]. 郑玉豪.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3]《河北省政府公报》研究(1928-1930)[D]. 赵希悦.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4]流变、竞争与融合 ——中国控烟运动的媒介表征与数字媒介实践[D]. 马旭.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5]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D]. 汤梅梅.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0)
- [6]上海法租界第二特区法院研究[D]. 崔雅琼.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抗战动员中的《新中华报》研究[D]. 范伟.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6)
- [8]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研究(1937-1945)[D]. 张格. 西南大学, 2019(01)
- [9]远洋航运与上海城市变迁(1850-1941)[D]. 李玉铭. 上海师范大学, 2018(09)
- [10]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研究 ——以美欧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D]. 刘婷.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