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王锟[1](2019)在《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文中提出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主要组成之一,就如同其他公权力一般,该权力极易因为被滥用而发生异化,表现为警察权失范的现象层出不穷,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侵害,有悖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警察行为准则。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因为警察权益保障的不足,暴力袭警、阻碍警察正常履行职务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导致警察权力的正常行使遇到各种各样的诘难。如何能有效破除这种困局,成为本文研究的论题,契合当下研究热点并紧扣时代背景,文章将研究的视角确定在法治公安这一全新的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政法机关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搭建出了法治公安的顶层架构,而法治公安的基本内容应仅仅围绕这一顶层设计进行展开。文章从行政法的角度运用行政权的控制理论和行政优益权理论作为解读法治公安的理论支撑,创新性地对法治公安作出新解。本文由导论、五个章节和结语七部分组成,主体结构安排是:第一章阐述了法治公安的形成和基本理论,详细论证了法治公安的核心内容是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论文第二章、第三章的内容紧紧围绕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的警察权控制展开论述,而论文第四章、第五章的内容则以法治公安另一核心内容即警察权益保障为主线展开研究。文章的基本内容如下:论文的导论部分通过对民众热论已久的雷洋涉嫌嫖娼案为例,通过对雷洋案中警察执法存在的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从个案分析折射出影响我国警察权规范、正常运行的根本原因就是警察权未得以有效的控制和警察权益未得以充分的保障。建设法治公安的价值追求就是通过规范警察权的规范、正常运行来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目的。论文的第一章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话语体系的梳理,就法治公安的提出进行了系统性地介绍,再通过对现有关于法治公安理论探讨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和论证了法治公安的内涵、法治公安的本质特征与核心内容,在得出法治公安的核心内容既是警察的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这一基本论断后,对于这两个核心内容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警察权力控制是以权力控制理论为支撑,通过警察角色的方式形象地研究警察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所具备的特征:一是奉行古典自由主义的“守夜人”警察角色;二是奉行国家主义的“监护人”角色;三是奉行现代自由主义的“经理人”警察角色,并以此论述我国警察的实然状态和应然归属,得出我国警察应当采用“经理人”角色的判断。警察权益保障是以行政优益权理论为支撑,所谓行政优益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或是履行职责,赋予行政主体职务上或物质上的优先权力和物质生活受益条件。警察权益保障的研究内容正是国家保障警察有效地行使警察权所需要的优先权和物质生活受益条件,在厘清警察权益保障的概念和类型的基础上提出警察权保障的现实意义。论文的第二章中围绕着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警察权控制展开论述,引入了警察权失范的概念,并将“警察权失范”定义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法律规范和合理性要求行使警察权而产生的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在对实际中发生的警察权失范现象进行了分类研究,将其表现形式概括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错误地履行职责、通过“立法”扩权和违反法定程序共六大类。经过对警察权失范的具体表现全方位地剖析之后,警察权失范的原因是:公民价值理念得以迅速提高、警察权自身过于“强大”与“自主”、公民权利弱小、行政复议监督制约作用不足等,通过我国警察权与域外警察权的比较后,我国警察权自身过于“强大”与“自主”是警察权失范的根本原因。论文的第三章立足于我国警察权失范的原因,从警察权的立法控制、司法控制、社会控制、内部控制等四个方面深刻地阐述警察权控制的进路。立法控制警察权的进路包括:一是坚持科学立法,结合实践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快立法进程,构建系统性的警察行政程序制度。司法控制警察权包括:一是明确司法审查的统一标准,坚持全面审查原则;二是引入比例原则,促进合理性审查机制的完善;三是警察行政处罚接受事前司法审查。社会控制警察权是从社会舆论监督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健全法律规定,增强社会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二是提升舆论报道的客观真实性,营造积极的警务舆论。内部控制警察权是从警务督察制度完善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树立正确的警务督察理念;二是规范警务督察的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警务督察的职能权限;三是健全警务督察的法律规范;四是切实加强警务督察的责任追究力度。论文的第四章紧紧围绕法治公安的另一核心内容即警察权益保障展开论述。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考察了警察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和警察权益受到侵害的实际表现,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得出警察权益未得以充分保障的七个方面的原因分别为: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导致执法环境恶化、警察维权意识薄弱、警力配置不足、警察执法理念有偏差且执法专业性不强、警察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警察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警察执法装备保障机制不健全。论文的第五章是对警察权益保障的优化路径进行探讨。该章通过比较研究的方式进行展开,因此文章先详细介绍了域外警察权益保护的概况,分别执法权益保护、临战物质保障、设立警察权益保护组织、职业薪酬待遇保障、伤亡抚恤保障、休假保障、医疗及职业心理干预保障等七个方面进行论述。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之上,针对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健全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的具体路径,主要是从我国警察体制的完善、健全警察权益职业制度制度保障、明确警察权益司法救济制度、健全警力资源配置制度、健全警察执法物质保障制度、建立维权机制的组织保障、健全警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等方面展开研究并提出完善建议。在上述各项保障措施中,当务之急就是对《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立法完善。
闫涛[2](2019)在《反恐背景下新疆公安机关从优待警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优待警作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之一,对提高公安机关队伍管理能力、提升公安实战能力可以起到行政管理手段所无法代替的效果和实际作用。从优待警工作是一项必须高度重视,立足基层、着眼实际并不断创新完善面向未来的战略性、全局性重大举措。这一举措的实施凝聚着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做好公安工作和确保公安队伍稳定、高效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等党的优良传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给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契机和发展动力。当前,新疆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新疆公安机关维稳工作步入“常态”化,但随之而来的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及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和维稳常态化要求,使得新疆公安机关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新疆几万名公安民警在基层一线“白加黑”、“五加二”加班加点工作,辛勤奋战在一线。与新疆广袤的土地面积、日益增长的警务需求和自治区部署的各项反恐维稳要求相比,公安机关警力远远不够用。由于警力不足导致民警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体力、精力透支严重,公安民警猝死现象频发,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堪忧。近年来,新疆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人数居高不下,因此,只有真正去关心了解公安民警工作生活情况,真心实意、扎扎实实为广大公安民警排忧解困,才能真正凝聚警心、鼓舞队伍斗志,才能聚焦“维护新疆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共同投身新疆公安工作,特别是“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中。论文通过分析国内“从优待警”措施,深刻分析了新疆公安机关反恐背景下从优待警的差距,力图为进一步细化完善从优待警提出系统、可行、有效的建议和对策,研究建立符合新疆反恐维稳工作形势和特殊的地缘特征从优待警机制,做到用新疆各级公安机关凝心聚力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和聚焦“总目标”激励警心、用实际行动为民警解决后顾之忧温暖警心,用解决职级、工资等待遇问题慰勉警心,切实通过从优待警各项举措让广大公安民警更有工作成就感、公安荣誉感和队伍归属感,确保打造一支敢打敢拼、能征善战的新疆公安反恐维稳队伍,全力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张国凤[3](2020)在《公安民警保险制度改革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加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工作量不断加重,“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成为常态,警察职业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加之各种社会利益矛盾日益凸显,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数量有所攀升,袭警事件时有发生,警察职业风险日益增加,警察已成为和平时期为公众利益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因此,预防和降低警察职业风险,加强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已成为当前深化公安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与日益增长的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需求相比,现有的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制度已与警察职业的高风险状况极不匹配。如何加强警察在医疗、抚恤、保险等方面的职业风险保障,避免或减少警察因公牺牲或负伤,特别是在职期间发生职业伤害等意外所导致的生活致贫等损失,已成为确保人民警察正常履职的关键问题。保险作为提高警察职业风险保障、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具有快捷、高效、灵活的特点,是目前弥补现有警察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供给不足,降低政府财政负担、提供补充经济赔偿的有效途径。尽快建立符合公安民警职业特点的警察保险制度,已成为十八大以来深化公安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本论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保险制度展开研究,力图通过深层理论探索和问题研究,为目前正在进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多元的解决之道。本文从界定公安民警保险制度的相关概念出发,运用风险管理理论、职业安全与健康理论、社会保障权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对建立人民警察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探究。通过梳理公安民警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进程,对现行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制度,特别是公安民警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在借鉴国外警察及其他职业保险制度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符合我国警察职业特点的公安民警保险制度一系列建议举措,包括:加强公安民警保险制度法律建设、建立健全公安民警相关保险制度、增设警察执法安全责任险、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等解决途径。希翼本研究能够为全面深化公安体制改革和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提供一定的智力支持。
韩元起[4](2020)在《新时代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包括公安民警抚恤制度和公安民警优待制度。公安民警抚恤制度旨在褒扬和保障伤亡公安民警及其家属,公安民警优待制度旨在对公安民警这支特殊的队伍给予特殊的关爱,包括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从而全面贯彻从优待警。一套完善和有效的抚恤优待制度是新时代公安铁军建设的必备要素。本文主要在理论层面对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设计进行研究,从历史发展、现行建构、制度实施情况和相关制度对比等角度全面研究了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发现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没有正确处理与我国军人抚恤优待制度之间的关系,并且存在法制化程度偏低、优待制度不够完善、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有关基金会的建设不统一等问题。新时代完善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应当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首先,应当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正确认识和定位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同时,应当全面优化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的自身法制建设,完善公安民警优待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统一规范有关基金会的建设等;除此之外,在伤亡公安民警权益保障方面不能仅仅依赖于公安民警抚恤制度,还应当积极发挥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平台及相关组织的协同作用。本文以访谈法和比较分析法为主,综合运用了多种研究方法。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结合新时代有关重大改革内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系统地研究了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并借鉴国(境)内外相关抚恤优待制度建设的经验。
周士彬,李成[5](2019)在《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实施途径问题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安民警因公牺牲的抚恤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公安民警的关怀和重视,统一优抚标准,建立公平、合理的优抚体系,明确统一的补偿标准才能公平、公正地开展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待遇的补偿工作。尽管《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已经出台,但是当前针对公安民警因公牺牲的抚恤工作由于历史原因的复杂性,在实践中并未形成统一的制度体系,造成公安民警因公牺牲的待遇标准不统一、社会矛盾突出、操作不规范等现象。基于此,应当加快确立统一社会抚恤制度体系,执行规范统一的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制度,安抚因公牺牲的民警家属,公平统一地办理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优抚工作。
尹传政[6](2013)在《当代中国的优抚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纵览建国以来优抚制度的发展历史,主要经历了这样几个发展阶段:确立时期、发展时期、停滞时期、完善时期。抗美援朝时期是当代中国优抚制度的确立时期。在总结革命战争实施的优抚制度基础上,1950年12月,内务部制定了《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等。自此,确立了国家的优抚法律体系,奠定了国家优抚制度的基础。当时,根据保家卫国的需要和实际的经济状况,国家对伤残军人、烈军属等采取了诸多优抚措施。在优待政策方面,国家在农村主要推行了以社会负担为主体的代耕制度,在城市主要实施了优待就业政策,同时还对烈军属在医疗费用、子女上学费用等方面予以优待。在抚恤方面,针对伤残军人的抚恤要求,国家提高了抚恤标准,完善了评残办法。在褒扬方面,国家给烈士追功授予,并举行各种悼念扫祭活动及修建烈士纪念建筑物等。此间的拥军优属活动丰富多样,包括节日间下发通知慰问、召开会议、座谈会及文艺汇演等;平日则经常动员有关人员给烈军属做家务、给志愿军写慰问信等。从抗美援朝到文革发生是优抚制度的发展时期。和平的建设环境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推动优抚制度进行了一些改变。在优待制度方面,代耕制度逐渐为优待劳动日所替代,而且实物补助作为一种优待辅助手段被推行。抚恤制度方面,国家再一次提高了伤残抚恤标准,同时为解决以前战争遗留的伤残问题,国家再次对伤残军人实施医疗费用的减免。褒扬政策方面,除了继续推行原来的做法之外,国家加强了烈士纪念建筑修建的监督管理,严禁乱建。文革时期,阶级斗争的声浪冲击了整个优抚工作,其主要表现为:优抚机构被撤销;优抚政策被废止;抚恤标准难以提高;优抚对象受到迫害等。但是一些做法仍被坚持了下来,比如,优待劳动日、定量补助等;拥军优属活动也一直开展,形式还比较多样。改革开放以后,优抚制度逐渐恢复,并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一系列新的优抚法规诞生。比如,国家先后颁布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由此,原来的优抚政策更加制度化、法规化。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又先后颁布了《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等。由此,优抚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优待制度方面,农村的优待劳动日被优待金所取代;定期定量补助最终以定期抚恤的形式确定下来。抚恤制度方面,国家先后十三次提高伤残抚恤标准,进一步完善了评残条件。褒扬制度方面,国家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完善了烈士评定条件,扩大了参评范围;其指导思想是既注重精神奖励又重视物质奖励。拥军优属方面,积极开展双拥活动,特别是设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奖励制度。综上所述,当代中国的优抚制度产生于革命战争年代,到抗美援朝时期发展到一个高峰。从某个角度看,它成为促使军人形象改变的一种背后的重要支撑,传统的观念是“好男不当兵”,而在中共的领导下则变为社会中“最可爱的人”,人人争而为之。显然,它使中共在赢得人民支持和战争胜利方面起了无比重要的作用。和平时期,优抚制度则担当着支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它逐渐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林蕾[7](2008)在《我国公安民警权益保护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的公安民警权益保护制度经历了初步形成、大力发展和全面推进三个阶段,沿着从行政调整到法律调整、从以权力保护权益到以责任保护权益、从授予权利(权力)到提供救济、从事后保护到事前保护、从内部保护到社会保护、逐渐实现向机构化和专业化保护的方向发展。但尚存在许多不足,从法律渊源上看,立法层次低,规范分散,因此宜统一立法,制定《人民警察权益保护条例》;从立法内容上看,尚存诸多缺漏,缺乏可操作性,为此要加强以责任保护权益,细化规则,补缺补漏,加快警察代表机关和公共关系机构建设,明确职权职责,提高警察的职业化程度。
杨荣[8](2018)在《人民警察抚恤保障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和平年代,警察属于高危职业,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职责,是奉献最多的群体,同时也是伤亡数量最多的职业,为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付出了巨大的牺牲。警察因公负伤情况频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警察伤亡抚恤保障机制,有助于为这一高压、高危职业提供坚实的后盾,解除人民警察的后顾之忧,提升队伍的战斗力,也起到抚慰家属的作用。本文通过大量的警察伤亡数据、案例分析论述了人民警察的职业风险,包括在执法过程中被犯罪分子打击伤害的风险、外勤中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以及形成“职业病”的风险;阐述了目前人民警察因公伤亡的抚恤保障机制现状,近年死亡抚恤、伤残抚恤标准已有大幅度提高,然而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因公评定的门槛较高,评定后的抚恤标准偏低,优待范围偏窄,且辅警等非正式警察并未纳入抚恤保障范畴,在实际工作中也不被重视。针对这些不足,鉴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建议建立区别于一般工作人员的因公患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我国现行的抚恤优待办法,降低评定门槛,扩大抚恤范围,将非正式警察纳入抚恤保障机制,同时建立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风险基金为主要方式的补充保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需成立专门的抚恤工作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
罗云杨[9](2013)在《人民警察因公伤亡抚恤法律保障研究》文中认为纵观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还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都赋予警察一定程度的的司法特权和生活优待。我国现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治安形势比较复杂,人民警察在维护治安正常秩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复杂的治安形势、恶劣的执法环境,人民警察兢兢业业坚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超出一般职业所需的精力和体力。笔者认为针对警察这一高危、高压、高强度的职业特点,国家应该尽快构筑比较完善的伤亡抚恤、医疗保障制度。本文通过大量的数据、案例以及笔者本人作为警察的亲身经历,阐述了目前人民警察因公伤亡的法律保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不足与空白,并从法律理论和现实需要两方面论述了警察因职业特殊性应享有相对特殊的法律保障。本文旨在引起社会各界对人民警察伤亡保障的重视,逐步改善警察伤亡抚恤以及医疗保障,争取构建完善的职业保障体系,解除人民警察的后顾之忧,提升队伍的战斗力。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人民警察因公伤亡及抚恤情况概述。在这部分阐述了人民警察的职责以及近年来因其履行职责所导致的因公伤亡、患职业病、重大疾病等情况,并阐述了现有的伤亡抚恤法律保障。第二部分为人民警察法律保障理论分析。在这部分,通过分析、探讨人民警察职务关系的定义、内容以及保障,从理论上论述了人民警察基于职务关系所应享有的权利以及特殊的职务保障。第三部分为现有伤亡抚恤、医疗保障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分析。在这部分,分析了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等对人民警察伤亡抚恤的有限和不足;在医疗保障、优待措施等方面存在空白;现有法律与规范性文件的冲突以及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第四部分为建立、完善人民警察因公伤、病、残、亡、牺牲的法律保障体系。在这部分笔者设计通过完善立法建立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购买保险和设立基金的方式来构建一个逐渐完善、相对特殊的警察职业保障体系。
林清[10](2008)在《公安民警抚恤工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安民警抚恤制度是国家对伤残人民警察和牺牲、病故人民警察家属进行抚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包括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两种。目前,国家对人民警察的抚恤不断拓展,但实践中却存在对抚恤政策不了解,对抚恤工作不够重视及抚恤经费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国家抚恤工作作用的发挥。研究人民警察的抚恤问题,便于基层公安机关更好地开展抚恤工作,及时安抚伤亡警察及家属。
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相关概念辨析 |
第一章 法治公安的形成及相关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法治公安的源与流 |
一、法治公安的提出:基于中国政治话语体系的梳理 |
二、法治公安的概念:基于对现有理论研究的梳理 |
三、法治公安新解:以人民为中心之警察的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 |
第二节 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权力控制 |
一、权力控制理论 |
二、角色视角下的警察权 |
三、我国警察角色的实然状态与应然归属 |
第三节 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二:权益保障 |
一、行政优益权的基本理论 |
二、警察权益的内涵和类型 |
三、警察权益保障的现实意义 |
第二章 我国警察权失范问题的实证考察与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关于警察权失范的基本概念 |
一、关于失范的界定 |
二、关于警察权失范的概念 |
第二节 当前警察权失范的具体表现 |
一、超越职权 |
二、权力滥用 |
三、不作为或怠于履职 |
四、错误履行法定职责 |
五、行政立法进行随意扩权 |
六、违反法定的程序规定 |
第三节 警察权失范的原因 |
一、警察权失范原因的现有学术观点 |
二、警察权失范的主要原因 |
三、警察权失范的根本原因 |
第三章 警察权控制的进路 |
第一节 立法控制的不足及应对 |
一、立法控制警察权不足之分析 |
二、立法控制警察权的应对 |
第二节 司法控制警察权存在的局限性及完善 |
一、司法控制警察权的局限性 |
二、司法控制警察权的完善 |
第三节 社会舆论控制的缺陷及完善 |
一、社会舆论控制警察权存在缺陷 |
二、社会舆论控制警察权的完善 |
第四节 内部控制:警务督察制度的阙如和健全 |
一、警务督察制度之阙如 |
二、警务督察制度的健全 |
第四章 警察权益保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现状考察 |
一、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 |
二、警察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考察 |
第二节 警察权益遭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
一、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导致警察执法环境恶化 |
二、警察维权意识薄弱 |
三、警力配置不足 |
四、警察执法理念有偏差,执法专业性不强 |
五、警察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 |
六、警察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 |
七、警用装备保障不健全 |
第五章 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域外警察权益保护概况 |
一、执法权益保护 |
二、临战物质保障 |
三、设立警察权益保护组织 |
四、职业薪酬待遇保障 |
五、伤亡抚恤保障 |
六、休假保障 |
七、医疗及职业心理干预保障 |
第二节 健全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相关制度 |
一、我国警察体制的完善 |
二、健全我国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
三、明确警察权益司法救济制度 |
四、健全警力资源配置制度 |
五、健全我国警察执法物质保障制度 |
六、建立维权机制的组织保障 |
七、健全警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 |
第三节 我国警察权益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 |
一、修订完善《人民警察法》 |
二、修订完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
三、完善“袭警”犯罪的刑事立法 |
四、修订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2)反恐背景下新疆公安机关从优待警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与难点 |
(一)论文的研究方法 |
(二)论文的创新点 |
(三)论文的难点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一)警察的概念 |
(二)从优待警的涵义 |
(三)从优待警内容界定 |
(四)从优待警涉及的警察基本权益 |
二、相关理论基础 |
(一)波特和劳勒的“综合激励理论” |
(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第二章 新疆公安机关反恐背景下从优待警现状与问题分析 |
一、我国从优待警发展现状和实践分析 |
(一)我国从优待警发展现状 |
(二)我国从优待警实践分析 |
二、新疆公安机关反恐背景下从优待警的现状分析 |
三、新疆公安机关反恐背景下从优待警的问题分析 |
(一)从优待警缺乏政策法律支持 |
(二)从优待警认识存在偏差 |
(三)从优待警措施单一 |
(四)从优待警保障不足 |
(五)反恐背景下职业压力增大 |
第三章 新疆公安机关加强反恐背景下从优待警的对策建议 |
一、加快从优待警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落实各项优待措施 |
(一)加快从优待警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
(二)坚决贯彻落实各项优待政策 |
二、健全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 |
(一)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健康干预 |
(二)缓解释放公安民警心理压力 |
(三)不断丰富警营文化 |
三、切实关心和妥善安排好民警的工作和生活 |
(一)为民警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
(二)妥善安排民警工作和生活 |
四、合理配置警力,建立科学的制度和机制 |
(一)形成合力警务运行机制 |
(二)加强公安民警培训力度 |
五、健全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3)公安民警保险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其他职业保险制度相关文献综述 |
1.3.2 警察职业风险保障制度相关文献综述 |
1.3.3 公安民警保险制度相关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创新点 |
2 本论文相关基本概念分析 |
2.1 警察职业风险 |
2.2 警察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
2.3 公安民警保险制度 |
3 建立健全公安民警保险制度的理论分析 |
3.1 风险管理理论 |
3.2 职业安全与健康理论 |
3.3 社会保障权理论 |
3.4 多中心治理理论 |
4 公安民警保险制度建立的历史回顾 |
4.1 公安民警保险制度的萌芽期(1949 年——1979 年) |
4.2 公安民警保险制度的建立期(1979 年——2000 年) |
4.3 公安民警保险制度的发展期(2000 年——2013 年) |
4.4 公安民警保险制度的改革创新期(2013 年至今) |
5 警察职业风险现状及相关职业风险保障制度的问题分析 |
5.1 警察职业风险现状 |
5.1.1 职业安全和健康风险 |
5.1.2 法律风险 |
5.1.3 经济风险 |
5.2 警察职业风险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
5.2.1 警察职业风险相关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5.2.2 公安民警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6 国外警察及其他职业保险制度的经验 |
6.1 国外警察保险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
6.2 其他职业保险制度相关简介 |
6.3 国外警察及其他职业保险制度的经验借鉴 |
7 改革和完善我国公安民警保险制度的途径探索 |
7.1 加强公安民警保险制度法律建设 |
7.2 建立健全公安民警相关保险制度 |
7.3 设置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特殊险种 |
7.4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风险保障制度研究调查问卷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4)新时代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5.3 创新点 |
2.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理论指导 |
2.1 相关概念及关系界定 |
2.1.1 优抚、人民警察优抚和公安优抚 |
2.1.2 社会保障和社会优抚、警察职业保障和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保障 |
2.1.3 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 |
2.2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的理论基础 |
2.2.1 双因素理论 |
2.2.2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2.3 职业保障与从优待警理论 |
2.3 我国现行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的建构 |
2.3.1 我国现行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体系 |
2.3.2 我国现行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内容 |
3.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历史发展 |
3.1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确立与起步阶段 |
3.1.1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确立与起步阶段法制建设 |
3.1.2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确立与起步阶段的总结 |
3.2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独立与发展阶段 |
3.2.1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独立与发展阶段法制建设 |
3.2.2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独立与发展阶段的总结 |
3.3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整合与完善阶段 |
3.3.1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整合与完善阶段法制建设 |
3.3.2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整合与完善阶段的总结 |
4.国(境)内外抚恤优待制度研究 |
4.1 我国军人抚恤优待制度 |
4.1.1 我国军人抚恤优待制度体系 |
4.1.2 我国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内容 |
4.1.3 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的我国军人抚恤优待制度 |
4.1.4 我国军人抚恤优待制度的其它相关制度建设 |
4.2 香港警察抚恤优待制度 |
4.2.1 香港警察抚恤优待制度体系 |
4.2.2 香港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内容 |
4.2.3 香港警察抚恤优待制度的补充机制 |
4.3 英国警察抚恤优待制度 |
4.3.1 英国警察的伤亡抚恤 |
4.3.2 英国警察的休假优待 |
4.3.3 英国警察的交通和旅游优待 |
4.4 俄罗斯联邦警察抚恤优待制度 |
4.4.1 俄罗斯联邦警察的伤亡抚恤 |
4.4.2 俄罗斯联邦警察的医疗优待 |
4.4.3 俄罗斯联邦警察的教育优待 |
4.4.4 俄罗斯联邦警察的住房优待 |
4.4.5 俄罗斯联邦警察的交通优待 |
4.4.6 俄罗斯联邦警察的休假优待 |
4.5 国(境)内外抚恤优待制度的启示 |
4.5.1 在制度体系方面的启示 |
4.5.2 在制度内容方面的启示 |
5.新时代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的问题分析 |
5.1 新时代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 |
5.1.1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亟待修订 |
5.1.2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法制化程度偏低 |
5.1.3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尚未全面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
5.1.4 我国公安民警优待制度建设和发展不完善 |
5.1.5 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缺乏监督机制 |
5.1.6 我国公安优抚有关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建设不规范 |
5.2 新时代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 |
5.2.1 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的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 |
5.2.2 工伤保险改革中的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 |
6.新时代完善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
6.1 正确认识和定位新时代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 |
6.1.1 从理论上正确认识和定位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 |
6.1.2 在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定位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 |
6.2 全面理顺和优化新时代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 |
6.2.1 宪法层面 |
6.2.2 法律层面 |
6.2.3 行政法规层面 |
6.2.4 部门规章层面 |
6.3 建立和健全我国公安民警伤亡保障的其它相关制度 |
6.3.1 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工伤保险政策 |
6.3.2 加快推进和建立我国公安民警职业保险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访谈提纲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5)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实施途径问题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待遇执行标准的必要性 |
(一) 研究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待遇问题是公安民警高职业风险的必然要求 |
(二) 研究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待遇问题是推动公平抚恤待遇保障的必然途径 |
1. 第一阶段:参照阶段 |
2. 第二阶段:独立规定阶段 |
(三) 统一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待遇标准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 |
二、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待遇标准实施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待遇标准的实施现状 |
1. 按照《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办理 |
2.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发放 |
3. 依照《抚恤优待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兼得发放 |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待遇适用方法不统一造成的混乱现象 |
2. 适用不同标准处理公安民警因公牺牲待遇的问题表现 |
(1) 参加工伤保险的做法存在瑕疵 |
(2) 抚恤待遇与工伤保险兼得的做法并不规范 |
(3) 统一适用《抚恤优待办法》为公安机关民警因公牺牲优抚待遇的执行标准与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不存在矛盾 |
三、完善统一的公安民警优抚工作的对策建议 |
(一) 强化执行规范统一的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制度体系 |
(二) 加强对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工作与国家抚恤制度的规范研究 |
(6)当代中国的优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关于选题的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三 研究的难点、重点和创新点 |
四 研究的范围和思路 |
五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优抚制度的确立(1950—1953 年) |
第一节 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
一 农村代耕与城市就业 |
二 “提高烈、军属社会地位” |
三 全方位的物质优待 |
第二节 助伤抚亡 |
一 抚恤体系建立 |
二 救助伤残 |
三 安抚亡灵 |
第三节 褒扬英烈 |
一 条例与政策 |
二 各种活动 |
第四节 拥军优属运动 |
一 全民参与 |
二 “帮助军属解决困难” |
三 赴朝前线慰问 |
四 保障与实施 |
第二章 优抚制度的巩固与发展(1954 年—1966 年) |
第一节 社会优待的变化 |
一 政策和机构的调整 |
二 优待劳动日和就业 |
三 国家补助办法 |
第二节 关爱伤亡 |
一 抚恤政策 |
二 伤残待遇 |
三 抚恤金的不同标准 |
第三节 铭记先烈 |
一 纪念活动 |
二 纪念建筑物的修建与保护 |
三 追认授誉 |
第四节 社会动员 |
一 节日慰问 |
二 评选模范 |
三 组建机构和团体 |
第三章 优抚制度的破坏与维持(1966 年—1976 年) |
第一节 动荡中的停滞 |
一 优抚机构受到全面冲击 |
二 优待、抚恤和褒扬的倒退 |
第二节 困境中的坚持 |
一 优待的实施 |
二 抚恤、褒恤的做法 |
第三节 “向解放军学习” |
一 节日动员 |
二 日常宣传 |
第四章 优抚制度的恢复与革新(1977 年—1995 年) |
第一节 重建优待体系 |
一 优待工作的规范 |
二 优待金发放 |
三 定期定量补助 |
四 优待形式的多样化 |
第二节 尊重生命 |
一 伤残评定及相关待遇 |
二 牺牲和病故的全面褒恤 |
第三节 褒扬立法 |
一 永久纪念 |
二 法规条例 |
三 烈士评定工作的发展 |
第四节 给军与属送温暖 |
一 节日与日常 |
二 保障与规范 |
第五章 优抚制度完善与发展 |
第一节 优待工作的大幅改善 |
一 优待金的筹集与变化 |
二 定期定量补助的提高 |
三 物质优待的丰富 |
第二节 抚恤的全面提高 |
一 伤残人的生活 |
二 死亡者的补偿 |
第三节 褒扬的新趋向 |
一 内容与形式 |
二 褒扬金制度 |
第四节 双拥活动 |
一 与时俱进 |
二 双拥建设 |
结语 |
一 社会影响 |
二 基本经验 |
三 问题与解决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我国公安民警权益保护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公安民警权益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
(一) 初步形成 (建国后至20世纪80年代末) |
(二) 大力发展时期 (20世纪90年代) |
(三) 全面推进时期 (2000年至今) |
1.维权机构正式成立。 |
2.政策法规进一步丰富。 |
(1) 制定主旨鲜明的“警察权益保护”相关规范 |
(2) 加强队伍的管理和建设, 对人民警察的权益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
(3) 制定颁布各类规范性文件将警察权益保护进一步细化 |
二、我国公安民警权益保护制度的发展脉络 |
(一) 从行政调整到法律调整 |
(二) 从以权力保护权益到以责任保护权益 |
(三) 从授予权利 (权力) 到提供救济 |
(四) 从事后保护到事前保护 |
(五) 从内部保护到社会保护 |
(六) 逐渐实现机构化、专业化保护 |
三、我国公安民警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一) 存在的问题 |
1.从法律渊源上看, 立法层次低, 规范分散。 |
2.从立法内容上看, 尚存诸多缺漏, 缺乏可操作性。 |
(1) 各界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关于袭警的法律责任问题。 |
(2) 关于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
(3) 警察的职权、职责定位不清。 |
(二) 完善公安民警权益保护制度的对策 |
1.规范立法, 制定《人民警察权益保护条例》。 |
2.加强以责任保护权益。 |
3.细化规则, 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
4.补缺补漏, 为警察权益提供更全面的保护。 |
5.加快警察代表机关和公共关系机构的制度建设。 |
6.明确职权职责, 提高警察的职业化程度。 |
结语 |
(8)人民警察抚恤保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人民警察 |
2.1.2 因公负伤 |
2.1.3 职业风险 |
2.1.4 人民警察抚恤制度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平与效率理论 |
2.2.2 职业风险性与双因素理论 |
第3章 人民警察职业风险分析 |
3.1 被攻击伤害的风险 |
3.2 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 |
3.3 形成“职业病”的风险 |
3.4 警察因公伤亡情况 |
第4章 人民警察抚恤保障现状 |
4.1 抚恤政策体系 |
4.1.1 法律规定 |
4.1.2 行政法规规定 |
4.1.3 部门规章政策 |
4.2 抚恤内容及标准 |
4.2.1 死亡抚恤内容及标准 |
4.2.2 伤残抚恤内容及标准 |
4.3 抚恤保障工作原则 |
4.4 抚恤资金来源 |
4.5 抚恤保障的效果 |
第5章 人民警察抚恤保障存在的问题 |
5.1 因公牺牲、伤残认定标准严苛 |
5.2 新的抚恤政策没有溯及力 |
5.3 优抚范围过窄 |
5.4 抚恤标准偏低 |
5.5 抚恤服务能力不足 |
第6章 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保障制度的建议 |
6.1 制定完善的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
6.2 建立警察因公患病医疗保障制度 |
6.3 组建公安机关抚恤工作专责部门 |
6.4 建立抚恤保障的补充机制 |
6.5 推进警察抚恤制度的相关理论研究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人民警察因公伤亡抚恤法律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人民警察因公伤亡及抚恤情况概述 |
(一) 人民警察职责与因公伤亡情况 |
1. 警察职责 |
2. 近年因公伤亡状况 |
3. 因公患职业病、重大疾病等状况 |
(二) 现有制度保障 |
1. 法律保障 |
2. 行政法规保障 |
3. 部门规章保障 |
4. 省市部门有关文件 |
二、人民警察法律保障理论分析 |
(一) 人民警察职务关系 |
1. 人民警察职务关系概念 |
2. 人民警察职务关系特征 |
(二) 人民警察职务关系内容 |
1. 因职务关系享有的权利 |
2. 因职务关系应履行的义务 |
(三) 人民警察职务关系的保障 |
1. 国家对人民警察的保护 |
2. 国家对人民警察职务关系的保障 |
3. 人民警察职务关系的保障存在的问题 |
三、现有伤亡抚恤、医疗保障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分析 |
(一) 法律规定有限 |
1. 《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限性 |
2. 公安部、民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限性 |
(二) 现有法律规定的空白 |
1. 一般因公负伤没有专门医疗保障 |
2. 警察职业病、心理疾病治疗保障的空白 |
3. 警察及家属优待措施的空白 |
(三) 现有法律、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冲突 |
(四) 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
1. 单位内部不重视抚恤工作 |
2. 政工干部缺乏抚恤工作能力 |
四、建立、完善人民警察因公伤、病、残、亡、牺牲法律保障体系 |
(一) 完善立法建立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
1. 立法基础 |
2. 制定警察抚恤优待法规 |
3. 建立警察因公患病医疗保障制度 |
(二) 购买保险补充完善保障 |
1. 筹建公安民警因公伤亡保险 |
2. 为警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三) 设立基金补充完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研究生履历 |
(10)公安民警抚恤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公安机关抚恤制度取得的成绩 |
二、现行抚恤政策和法律在执行中存在的不足 |
(一) 法规和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
(二) 对抚恤政策的了解不深, 致使有的抚恤发放工作落实不力 |
(三) 一些单位对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评定条件把握不准, 导致出现迟报、错报等现象 |
(四) 一些单位对民警伤残评定工作不够重视 |
(五) 因公伤残或因积劳成疾患重病的民警的医疗补助得不到有效保障 |
(六) 伤亡信息系统统计存在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
三、若干建议 |
(一) 进一步加强对抚恤工作的领导 |
(二) 加强对抚恤工作的研究 |
(三) 加强对抚恤工作人员的培训 |
四、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D]. 王锟.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2]反恐背景下新疆公安机关从优待警问题研究[D]. 闫涛. 吉林大学, 2019(03)
- [3]公安民警保险制度改革问题研究[D]. 张国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0)
- [4]新时代我国公安民警抚恤优待制度研究[D]. 韩元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5]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实施途径问题探究[J]. 周士彬,李成.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9(03)
- [6]当代中国的优抚制度研究[D]. 尹传政. 中共中央党校, 2013(10)
- [7]我国公安民警权益保护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J]. 林蕾.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08(05)
- [8]人民警察抚恤保障机制研究[D]. 杨荣. 河北大学, 2018(12)
- [9]人民警察因公伤亡抚恤法律保障研究[D]. 罗云杨. 大连海事大学, 2013(05)
- [10]公安民警抚恤工作研究[J]. 林清.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