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实行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石利刚[1](2021)在《深圳市国家助学贷款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黄金生[2](2020)在《为什么是深圳》文中认为这是一座充满魅力的城市,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因改革开放而强。一路乘风破浪,书写出无数的改革传奇。1979年,招商局在袁庚执掌下从香港跨海而来,在中国南海的深圳蛇口率先炸响改革开放"第一炮",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外向型的工业园区——蛇口工业区。这一炮,如同春雷炸响神州,成为改革开放的启幕乐章。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闫月仙[4](2020)在《我国重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不良资产的出现和累积,不仅导致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上升,危及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而且为避免风险的发生,银行还需要计提不良贷款损失准备而造成其净利润的下降,不仅影响其未来的长远发展,还会影响到其对我国实体经济的支持。资产证券化作为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渠道与方式在国际上已发展成熟而被引进了中国市场,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发展初期为2006年到2008年,但2009年开始停滞,这主要是由于美国2008年发生的次贷危机使得我国对资产证券化这一新型工具“避之不及”。直至2016年持续面临“不良”双升的局面下才重启资产证券化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至今已经过三轮试点范围的扩大。鉴于不良资产证券化对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盘活存量、优化信贷结构、缓释银行业资产信用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未来将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成为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常规手段。本文围绕我国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进行研究。首先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基础理论进行介绍,然后回顾国际上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成熟并取得成功国家的发展历程,从中吸取经验,接着梳理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两阶段历史进程,并进行比较分析,同时选择重启后的两单对公类、个贷类项目案例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发展过程中的阻碍与挑战进行总结概括。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后不同于之前主要由资产管理公司主导的模式,商业银行自行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且作为开展此业务的主力军,而对银行来说,证券化过程周期长、占用银行大量人力物力和资源、操作成本高,但过程中银行也可赚取好处,因此为探讨不良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效应,本文对重启后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商业银行进行了定量实证分析。最后为促进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良好发展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吴昕玲[5](2020)在《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及完善研究》文中认为人才是21世纪第一资源,人才住房保障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一环。然而,当前房价和房租高涨导致惠州人才安居矛盾日益突出,需研究和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以满足人才住房刚需。近年来,惠州市深入实施“梧桐引凤工程”,以实物补贴和住房补贴形式缓解人才安居压力,扶持力度大、覆盖范围广,人才数量不断增加、人才流失率逐步降低、人才聚集效应初步凸显。但通过梳理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发展历程、实施内容、实施标准等,并结合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数据资料概括分析政策实施现状,发现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存在部分痛点:政策内容方面:政策覆盖面较为狭窄、政策体系规范性不足、缺乏有力资金保障支持、缺乏动态更新保障机制;执行过程方面,政策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人才住房统计数据缺失严重、政策的监督机制不够有力;政策结果方面,政策实施缺乏公平性、人才住房供需矛盾突出、人才住房配套不够完善。本文以激励、人力资源管理、住房保障和需求层次理论为指导,立足于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现状和存在问题,总结深圳、苏州、上海、武汉、宁波等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有益经验,提出提升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水平的对策建议。一是政策内容方面:降低申请门槛、拓宽政策覆盖面;实施人才政策系统化完善计划;给予人才安居资金政策优惠扶持;建立人才动态管理机制。二是执行过程方面:组建专业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健全人才保障住房信息统计机制;加大人才住房政策实施监督力度。三是政策结果方面:注重产业导向,合理规划住房保障房源;注重考察调研,确保保障政策红利实效;优化政策结构,加大政策保障供应总量;深化工作改革,健全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希望为惠州后续的人才安居工作提供借鉴参考,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
许宏[6](2020)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财政扶持研究 ——以京沪两地为调查对象》文中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征程中,实现体育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社会组织作为体育事业多元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主体和组织依托,其发育程度已逐渐成为衡量国家体育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在新时期,要加强和创新体育治理,就必须要扶持和培育体育社会组织,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多元治理提供必要的组织支撑。目前来看,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存在“资金、人才、场地”等瓶颈性制约,使组织陷入“能力较弱、依赖性强,公共性弱、行政化明显”等现实困境。尽管我国各地方政府普遍开展了对体育社会组织的财政扶持,但扶持效果往往不尽人意。为呼吁社会各界关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启迪地方政府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本研究在回顾历史、反思现实的基础上,聚焦京沪、思索未来,从资源依赖理论、治理理论、公共服务理论以及公共产品理论等视角出发,对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具体实践展开了深入的探索和研究。首先,追溯“过去”。通过对文献资料的精心梳理,本研究提出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与政府扶持工作的更迭变化经历了一个从“兴起涌动与行政化培育阶段”到“规范管理与社会化培育阶段”再到“全面发展与多元化培育阶段”的历史演变。其次,关注“现在”。通过对时代背景的整体把握,本研究认为扶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不仅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整体需求,也是政府加强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更是体育社会组织提升自身实力的内在需求。通过对政策文件的归纳概括,本研究发现政府经费补贴、政府奖励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费用减免以及其他创新性扶持措施是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主要方式。通过对京沪实践的深入考察,本研究提出京沪两地政府对于体育社会组织的财政扶持工作主要从“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推进社团实体化建设”、“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精准财政扶持”等四个方面进行展开,在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财政扶持行为有待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协同不够”、“政策内容条款弹性较大”、“政策宣传普及效果不佳”等主要问题。最后,展望“未来”。根据北京、上海两地政府的扶持实践,本研究提出了对未来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建议:即注重发挥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注重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撬动作用、注重发挥财政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财政扶持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立足于体育社会组织的能力提升。
陈浩雷[7](2019)在《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MBS项目案例分析》文中认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技术和金融工具,目前在国内备受关注。我国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具有一系列的现实意义:发展住宅金融体系,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引入结构性金融理念,推进我国金融创新,增加金融产品种类,促进资本市场完善等。本文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MBS项目为例,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基于基础资产现金流分析理论,资产重组理论,破产隔离理论,信用增级理论,深入剖析华融MBS项目案例问题来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研究发现:(1)MBS项目作为我国新型融资渠道其融资门槛低于传统融资模式,更具优势。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发起人能较好满足融资方与投资方需求的同时保障自身利润增长,为业内树立了良好标准。华融MBS项目通过建立资产池降低违约风险的同时提高证券发行规模,实现规模效益。(2)华融MBS项目在资产池构建中应更加注重多样性,以进一步降低信用风险,减少融资成本;并适当扩大融资规模,提高发行方式的多样性,释放市场流动性;在证券设计发行阶段关注收益率与违约率的对应性,公开违约风险与评级结果,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裴泽宇[8](2019)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研究 ——基于建鑫2016年第二期项目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规模迅速扩大,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呈现下行趋势。不良资产总额与不良贷款率的攀升对银行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这给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资产证券化属于处理不良资产的新型手段,特别是对于处置银行不良个人贷款来说,这种方式可以降低风险,加快消化不良资产,改善银行财务指标。本文针对国内首个以不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案例进行研究,希望能为日后商业银行采用类似方式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本文采取了文献综述和案例研究的方法,对“建鑫2016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案例进行了研究。正文首先介绍了不良资产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其次,梳理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原理。然后进行了具体的案例分析,在介绍该产品的发行动因、基础资产、参与交易方、证券化流程、信用增级措施与定价方式等的基础上,总结了该案例的成功经验与可改进的问题。该项目的成功经验包括基础资产集中度低、回收程度高、估值方法科学、结构波动性小和投资风险低;可改进的问题包括证券估值难度大、未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和证券化实操过程中的不足。最后,本文总结了案例中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不良个人贷款的可推广性与相关要点,并给出了相应改善建议包括选择合适的基础资产、拓展投资者多元化与注重证券化实务中的问题。目前,我国有关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研究大多数是利用实证的方法集中探讨资产证券化的作用,在研究的时效性方面与国外的研究水平有一定的差距。2016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始恢复,从此出现了各种类型的证券化方式,本案例就是国内首单不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本文没有使用常规的建模方式,而是采用个案分析的形式,研究角度简洁明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对该案例的产品设计进行分析,总结其中的成功经验与可改进的问题,提出相关改善建议,为日后各商业银行设计不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了一定的思路。
龙时[9](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救助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贫困问题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反贫困问题始终是当今世界各国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一如既往地重视反贫困工作,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结合中国贫困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但与此同时,在社会救助的体制和机制方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继续加以解决和完善。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科学研究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背景和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进行研究,全文共分为七章。第1章,绪论。主要对论文的选题依据、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进行了阐述,为论文研究提供基本的逻辑起点。第2章,社会救助的相关概念。主要是对社会救助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基本特征和基本功能进行了论述。第3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背景和理论基础。主要通过实践总结和理论归纳,对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背景和指导思想进行了阐述。第4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生活和医疗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对新型生活社会救助制度和新型医疗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作用进行了梳理和论述。第5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教育和住房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对新型教育社会救助制度和新型住房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作用进行了梳理和论述。第6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生产和灾害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对新型生产社会救助制度和新型灾害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作用和效果进行了梳理和论述。第7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主要是对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所取得的成就进行总结,并通过从整体上分析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相关的对策建议。
李育煌[10](2019)在《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势下,P2P网络借贷的出现突破了传统的借贷模式,开拓和创新了融资渠道和方式,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一方面,和传统的金融行业比较起来,P2P网络借贷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如门槛低、效益高等,近年来,P2P网络借贷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另一方面,由于立法的缺失和不足,P2P网络借贷领域长期以来都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约束,使得利用P2P平台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事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在于法律和政府部门对其监管不到位,P2P平台的运营情况、财务资金等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等。因此,为能够有效地对P2P网络借贷领域的各种乱象进行整治和规范,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加强对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共分为五章。绪论,重点对研究的背景、意义、内容与方法、技术路线等进行详细地论述,并就目前国内外有关P2P网络借贷的研究进展进行回顾。第一章,通过概念、类型、主体和平台等内容界定P2P网络借贷概念,并介绍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以及行业运行情况等。第二章,分析我国P2P网络借贷的法律现状,从多个角度、不同对象引发的法律风险剖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最后探讨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的监管问题,包括信用评估制度不健全、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透明以及风险控制手段不严格。第三章,以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为例介绍域外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概况,包括网络借贷的模式和立法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从中得到启示和借鉴。第四章,通过借鉴英美国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等内容,并在广泛收集资料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基于经济法、民商法、刑法等多个法律视角,深入探讨、分析和提出建立健全P2P网络借贷监管的制度机制和法律体系,以利于有效促进和规范P2P网络借贷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深圳市实行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深圳市实行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我国重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基本理论 |
2.1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
2.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原理 |
2.2.1 现金流分析原理 |
2.2.2 资产重组原理 |
2.2.3 风险隔离原理 |
2.2.4 信用增级原理 |
2.3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机制 |
2.3.1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主要参与者 |
2.3.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 |
第3章 国际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践 |
3.1 美国储贷协会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 |
3.2 韩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 |
3.3 日本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 |
第4章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两阶段过程 |
4.1 2006 -2008 年开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先河 |
4.2 2009 -2015 年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停滞期 |
4.3 2016 年-至今重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 |
4.3.1 重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背景 |
4.3.2 重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意义 |
4.3.3 重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成效 |
4.3.4 新冠肺炎疫情对重启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影响 |
4.4 两阶段开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比较 |
4.4.1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运作机制的变化 |
4.4.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变化 |
4.5 重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
4.5.1 对公类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 |
4.5.2 个贷类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 |
4.6 我国重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问题 |
4.6.1 部分试点机构参与度较低 |
4.6.2 基础资产池估值、定价、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 |
4.6.3 投资主体尤其次级投资者主体单薄 |
第5章 不良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影响效应实证研究 |
5.1 样本与变量指标的选取 |
5.1.1 样本的选择 |
5.1.2 变量指标的选取 |
5.2 模型的选择与设定 |
5.3 变量指标的描述性统计 |
5.4 变量指标的平稳性检验 |
5.5 模型的回归检验结果 |
5.5.1 安全性影响效应的分析 |
5.5.2 流动性影响效应的分析 |
5.5.3 盈利性影响效应的分析 |
5.6 实证分析结论 |
第6章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
6.1 给予发起机构以政策支持 |
6.2 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发展 |
6.3 培育多元化成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 |
6.4 允许国际金融机构参与证券化进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我国重启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汇总 |
致谢 |
(5)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及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人才住房政策相关研究现状 |
1.2.2 国外人才住房政策相关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相关概念 |
2.1.1 人才 |
2.1.2 住房保障 |
2.1.3 人才住房政策实施 |
2.2 人才住房政策实施相关理论 |
2.2.1 激励理论 |
2.2.2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
2.2.3 住房保障理论 |
2.2.4 需求层次理论 |
第三章 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现状分析 |
3.1 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概况 |
3.1.1 政策形成背景 |
3.1.2 政策发展概况 |
3.1.3 政策内容分析 |
3.1.4 政策实施特点 |
3.2 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 |
3.2.1 人才引进效果 |
3.2.2 人才流失影响 |
3.2.3 人才集聚效果 |
3.3 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分析 |
3.3.1 调查对象选取 |
3.3.2 资料来源与收集 |
3.3.3 调查方法与内容 |
3.3.4 调查结果统计 |
3.4 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问题的调査分析 |
3.4.1 政策内容 |
3.4.2 执行过程 |
3.4.3 政策结果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部分城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借鉴对比 |
4.1 部分城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
4.1.1 深圳市:实行内循环的人才安置政策 |
4.1.2 苏州市:实行施三位一体人才住房保障 |
4.1.3 上海市: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系统化人才住房保障 |
4.1.4 武汉市:实施武汉大学生普惠性安居房保障政策 |
4.1.5 宁波市:实施宁波人才新政积极导入优质人才 |
4.2 我国部分城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经验启示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提升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水平的对策建议 |
5.1 政策内容方面 |
5.1.1 降低申请门槛、拓宽政策覆盖面 |
5.1.2 实施人才政策系统化完善计划 |
5.1.3 给予人才安居资金政策优惠扶持 |
5.1.4 建立人才动态管理机制 |
5.2 执行过程方面 |
5.2.1 组建专业人才安居运营机构 |
5.2.2 健全人才保障住房信息统计机制 |
5.2.3 加大人才住房政策的实施监督力度 |
5.3 政策结果方面 |
5.3.1 注重产业导向,合理规划住房保障房源 |
5.3.2 注重考察调研,确保保障政策红利实效 |
5.3.3 优化政策结构,加大政策保障供应总量 |
5.3.4 深化工作改革,健全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调研对象清单 |
附录2 调研问题清单 |
附录3 调查问卷(面向用人单位) |
附录4 调查问卷(面向人才)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财政扶持研究 ——以京沪两地为调查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任务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1.5 文献综述 |
1.5.1 国外有关非营利组织的研究 |
1.5.2 国内有关体育社会组织的研究 |
1.5.3 国外有关政府扶持非营利组织的研究 |
1.5.4 国内有关政府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研究 |
2 概念工具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工具 |
2.1.1 体育社会组织 |
2.1.2 地方政府 |
2.1.3 财政扶持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资源依赖理论 |
2.2.4 治理理论 |
3 历史逻辑:我国政府扶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的基本历程 |
3.1 兴起涌动与行政化培育阶段(20 世纪70 年代末至80 年代末) |
3.2 规范管理与社会化培育阶段(20 世纪80 年代末至21 世纪初) |
3.3 全面发展与多元化培育阶段(21 世纪初至今) |
4 现实需求:政府扶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的必要性 |
4.1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整体需求 |
4.1.1 体育社会组织是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支撑 |
4.1.2 体育社会组织是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主体 |
4.1.3 体育社会组织是实现体育治理现代化的协同力量 |
4.2 政府加强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 |
4.2.1 体育社会组织是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主体 |
4.2.2 体育社会组织是传播社会价值的重要力量 |
4.2.3 体育社会组织是促进社会参与的组织依托 |
4.3 体育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需求 |
4.3.1 体育社会组织整体力量薄弱 |
4.3.2 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存在缺陷 |
4.3.3 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影响力不足 |
5 方式选择: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主要方式 |
5.1 政府经费补贴 |
5.2 政府奖励政策 |
5.3 政府购买服务 |
5.4 税收优惠 |
5.5 费用减免 |
5.6 地方政府的其他创新性扶持措施 |
6 实践探索: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京沪两地的考察 |
6.1 京沪两地体育社会组织的整体概况 |
6.2 京沪两地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具体实践 |
6.2.1 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
6.2.2 推进社团实体化建设 |
6.2.3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
6.2.4 实施精准财政扶持 |
6.3 京沪两地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成效分析 |
6.3.1 促进了体育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 |
6.3.2 提高了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质量 |
6.3.3 加快了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 |
6.3.4 推动了财政扶持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
6.4 京沪两地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问题分析 |
6.4.1 财政扶持行为有待规范 |
6.4.2 政府职能部门协同不够 |
6.4.3 政策内容条款弹性较大 |
6.4.4 政策宣传普及效果不佳 |
7 未来展望: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建议 |
7.1 注重发挥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 |
7.2 注重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撬动作用 |
7.3 注重发挥财政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 |
7.4 加快财政扶持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
7.5 立足于体育社会组织的能力提升 |
8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一 |
附件二 |
(7)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MBS项目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2 抵押支持债券的理论基础 |
2.1 MBS的概念界定 |
2.1.1 MBS的特点 |
2.1.2 MBS的分类 |
2.2 MBS的相关理论 |
2.2.1 基础资产现金流分析理论 |
2.2.2 资产重组理论 |
2.2.3 风险隔离理论 |
2.2.4 信用增级理论 |
3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MBS案例介绍——以宝能地产为例 |
3.1 抵押证券参与主体 |
3.1.1 项目融资方 |
3.1.2 项目发起人 |
3.1.3 特殊目的机构(SPV) |
3.1.4 外部信用评级机构 |
3.1.5 项目参与投资者 |
3.2 华融MBS项目的基本流程 |
3.2.1 资产池的构建 |
3.2.2 建立SPV和向SPV真实出售资产 |
3.2.3 对证券化资产进行评级 |
3.2.4 信用增级 |
3.2.5 证券的设计与发行 |
4 华融与宝能地产的MBS项目案例分析 |
4.1 华融与宝能地产的MBS项目优势分析 |
4.1.1 融资门槛优势 |
4.1.2 发起人资质优势 |
4.2 华融与宝能地产的MBS项目违约风险分析 |
4.2.1 宝能地产股权结构角度 |
4.2.2 宝能地产抵押资产角度 |
5 华融与宝能地产的MBS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5.1 华融与宝能地产的MBS项目存在的问题 |
5.1.1 资产池内资产过于单一 |
5.1.2 收益率与违约率不匹配 |
5.2 对华融与宝能地产的MBS项目问题的对策 |
5.2.1 提高资产池资产容量 |
5.2.2 增加收益率与违约风险的对应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研究 ——基于建鑫2016年第二期项目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概述 |
2.1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内涵与处置方式 |
2.1.1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内涵 |
2.1.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 |
2.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内涵与原理 |
2.2.1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内涵 |
2.2.2 不良资产证券化与正常类资产证券化的区别 |
2.2.3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原理 |
2.3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与运作流程 |
2.3.1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 |
2.3.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 |
3 建鑫2016 年第二期项目案例分析 |
3.1 建鑫2016 年第二期项目基本情况 |
3.1.1 发行动因分析 |
3.1.2 项目基础资产 |
3.2 参与交易方的基本情况与证券化流程 |
3.2.1 参与交易方 |
3.2.2 证券化流程 |
3.3 信用增级措施 |
3.3.1 内部信用增级措施 |
3.3.2 外部信用增级措施 |
3.4 发行风险分析 |
3.4.1 资产池本身的风险 |
3.4.2 其他风险 |
3.5 证券定价与发行结果分析 |
4 建鑫2016 年第二期项目案例启示与建议 |
4.1 该项目的发行优势 |
4.1.1 基础资产集中度低 |
4.1.2 回收保障程度较高 |
4.1.3 选择估值的方法较科学 |
4.1.4 交易结构波动性小 |
4.1.5 投资风险低,市场需求大 |
4.2 该项目存在的问题 |
4.2.1 根据资产重组原理——证券估值难度大 |
4.2.2 根据风险隔离原理——未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 |
4.2.3 证券化实操过程中的问题 |
4.3 对商业银行发行类似产品的建议 |
4.3.1 该项目发行方式的可推广性 |
4.3.2 该项目的可借鉴经验与完善建议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救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和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救助的相关概念 |
2.1 社会救助的概念和内容 |
2.1.1 社会救助的基本概念 |
2.1.2 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 |
2.2 社会救助的基本特征 |
2.2.1 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 |
2.2.2 资金来源的单一性 |
2.2.3 享受对象的有限性 |
2.2.4 保障生活的最低性 |
2.2.5 资格审查的严格性 |
2.3 社会救助的基本功能 |
2.3.1 直接功能 |
2.3.2 间接功能 |
第3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背景和理论基础 |
3.1 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背景 |
3.1.1 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的发展历程 |
3.1.2 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背景 |
3.2 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 |
3.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救助思想 |
3.2.2 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救助思想 |
第4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生活和医疗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
4.1 新型生活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
4.1.1 城市生活社会救助制度 |
4.1.2 农村生活社会救助制度 |
4.2 新型医疗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
4.2.1 城镇医疗社会救助制度 |
4.2.2 农村医疗社会救助制度 |
第5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教育和住房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
5.1 新型教育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
5.1.1 中小学教育社会救助制度 |
5.1.2 高等教育社会救助制度 |
5.2 新型住房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
5.2.1 廉租住房 |
5.2.2 经济适用房 |
5.2.3 公共租赁房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生产和灾害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
6.1 新型生产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
6.1.1 城市生产社会救助制度 |
6.1.2 农村生产社会救助制度 |
6.2 新型灾害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
6.1.1 灾害社会救助的概述 |
6.1.2 现代灾害社会救助制度 |
第7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
7.1 取得的成就 |
7.1.1 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权益初步确立 |
7.1.2 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
7.1.3 社会救助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
7.1.4 社会救助力度持续增强 |
7.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7.2.1 社会救助标准偏低和覆盖面偏窄 |
7.2.2 社会救助制度分割影响了社会救助整体效能的提高 |
7.2.3 社会救助经费保障与责任分担机制尚未规范 |
7.3 解决社会救助存在问题的对策 |
7.3.1 全面确立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权益 |
7.3.2 促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 |
7.3.3 建立中央与地方政策责任分担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成果 |
后记 |
(10)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P2P网络借贷平台概述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P2P网络借贷的概念 |
二、P2P网络借贷的类型 |
三、P2P网络借贷主体和平台 |
第二节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模式 |
一、传统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模式 |
二、现代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模式 |
第三节 P2P网络借贷行业运行情况 |
一、平台数量及分布 |
二、P2P网络借贷行业成交量 |
三、P2P网络借贷行业贷款余额 |
四、P2P网络借贷行业综合收益率 |
第二章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法律现状 |
一、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 |
二、相关的行政法律规范 |
三、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 |
四、相关的行业自律规范 |
第二节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
一、由借款人引发的法律风险 |
二、由出借人引发的法律风险 |
三、由平台本身引发的法律风险 |
第三节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的监管问题 |
一、征信系统不完善 |
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 |
三、信息披露制度不透明 |
四、监管控制不到位 |
第三章 域外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研究 |
第一节 英美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 |
一、英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 |
二、美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 |
第二节 相关经验借鉴与启示 |
一、法律规范 |
二、征信体系 |
三、监管方式 |
第四章 完善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问题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法律完善 |
一、经济法维度 |
二、民商法维度 |
三、刑法维度 |
第二节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制度完善 |
一、明确监管主体及职责 |
二、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 |
三、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制度 |
四、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个人征信体系 |
五、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自律监管制度 |
六、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刑法保障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四、深圳市实行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深圳市国家助学贷款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D]. 石利刚.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1
- [2]为什么是深圳[J]. 黄金生. 国家人文历史, 2020(16)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我国重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D]. 闫月仙. 吉林大学, 2020(08)
- [5]惠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及完善研究[D]. 吴昕玲.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6]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财政扶持研究 ——以京沪两地为调查对象[D]. 许宏. 首都体育学院, 2020(01)
- [7]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MBS项目案例分析[D]. 陈浩雷.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9(01)
- [8]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研究 ——基于建鑫2016年第二期项目的分析[D]. 裴泽宇.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2)
- [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救助问题研究[D]. 龙时. 吉林大学, 2019(10)
- [10]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D]. 李育煌. 华侨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