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利:市场经济最基本的道德法则(论文文献综述)
龙静云,吴涛[1](2018)在《论法治社会的道德规范建构》文中研究说明道德是法治社会的价值支撑与精神依托。道德对法治社会的价值和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主体为"法治客体"弥补内在缺陷;道德自我强化公民的责任担当;道德法则为人们的各种活动提供约束机制和精神指引;道德共同体及其精神信仰为法治社会提供凝聚力。法治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建构具有三个向度: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的向度;国家和社会民主法治化的向度;人的自身需要的向度。市场经济层面的基本道德规范包括:平等互利、自由竞争、诚实守信、全球责任;国家和社会层面的基本道德规范主要有: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共享;个体维度的基本道德规范是:团结友善、自尊自律、知行合一、见义智为。
冯正强[2](2018)在《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围绕“何谓友善”这一根本问题,本项研究主要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展开深入细致探讨,以逐步廓清“友善”这一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思想内涵和丰富践行路径,进一步拓宽人们理解友善这一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视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入脑入心,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行动自觉。对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内涵反思,主要从概念反思、理论溯源、传统底蕴及其当代彰显等四个方面展开。首先,本项研究不仅从日常层面、美德层面、至善层面、制度层面等维度对友善概念进行了反思,还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念体系维度出发,深入探讨了友善价值观与其他核心价值观范畴之间的辩证关系。其次,本项研究对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进行了理论溯源,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的思想体系中有着丰富的友善价值观蕴涵,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的主要领导人也从中国实际出发,为友善价值观的“核心”之路做好了铺垫。再次,本项研究还从中西方传统哲学、伦理学的学科视野出发,对友善价值观的中西传统文化底蕴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本项研究从当代中国实际出发,重点论证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当代彰显问题。关于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培育践行路径问题,我们认为,友善价值观的培育践行从根本上说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存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本文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与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密切结合起来,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个维度全面、系统、深入地展开对这一关键问题的探讨,力图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构建起一条立体路径,密织起一道友善之网。特别是在经济层面、生态层面,本文主要从经济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维度出发,探讨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在人们的经济生活、生态保护方面的多元抓手,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提升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内涵丰富,意蕴深远。培育践行友善价值观也应成为一种伦理自觉、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唯有依靠良知与理性,以及锲而不舍的精神,友善价值观才能真正内化为我们的文化基因,成为我们的精神灯塔,引领我们通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刘鸿宇[3](2020)在《企业伦理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前的单位作为政治、经济、伦理复合功能的社会实体,承担着生活生产、政治动员、道德教育等社会职责。改革开放后,社会承认并赋予了企业利益主体与独立法人的地位,企业成为了承担市场职能最主要的行为主体。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分化导致企业的伦理行为实践出现了分歧与差异:以工具理性为行动法则而缺少伦理规约的企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取向做出损人利己的不伦理行为;而重视价值理性与伦理规约的企业则以道德责任主体的身份在参与市场活动并承担社会责任,其伦理实践方向仍在探索的道路上。可见每个企业均有着不同的道德意识发展水平,其伦理行为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伦理实践水平亦是良莠不齐。因此对企业伦理行为进行建构,改善并提升企业伦理实践力,在其伦理行为中探寻求利与求德的平衡点,对于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极为必要的。企业伦理行为是企业作为实体性的道德主体在现实伦理场域中展开的关涉价值取向与善恶判断的道德实践活动,对企业伦理行为的建构必须从实体性的道德主体与现实伦理场域出发,为企业的伦理实践活动提供有效的主体动力与外在规则导向。具体研究内容如下:企业伦理行为是基于企业道德主体能动性与外在伦理场域导向性的现实呈现。企业建立在契约关系与组织制度的基础之上,在其形式上具有普遍性与现实性的统一,是社会创生的伦理实体。与此同时企业亦是个体与集体相统一的整体性行为主体,具有自我道德意识与自主行为,是实体性的道德主体。企业道德意识与意志的发展构成了其道德能动性的内在精神动力;伦理场域则构造了企业“目的—手段”链的外在规范性成分,将社会价值与规范成分需求融入到企业伦理行为之中,确保企业经济与社会活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企业伦理行为的发生逻辑可以从行为的意图、规则与后果三个方面进行阐释:基于利益相关者关怀的伦理意图促进了企业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互惠,保证了利益分配的公正合理性以及企业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环境决定着企业组织伦理制度的确定及其外部规范性价值的关联,以社会激励或强制性的手段规导企业伦理行为的发展方向;负责任的企业道德主体对其预见性的后果负责并证明行为的正当性,履行应尽的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企业伦理行为理想类型中包含着“知”、“场”与“行”三个方面。“知”即为企业道德主体的自觉、自控、自律等能动力,与企业成员道德素质、集体道德良知紧密相关的,成为伦理行为发生的内源性动力;“场”即为伦理场域,是企业伦理行为发生外在性规则与强制性措施,具有客观现实性与稳定性,是企业伦理行为形成的外在导向;“行”即为企业伦理行为,它是在企业道德主体能动力与伦理场域外在压力的结合中产生的。当企业道德主体能动力不足时,在外界伦理场域的压力下,企业呈现出一种被动式的伦理行为模式;当企业道德主体能动力得以提升时,企业呈现出一种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自觉伦理行为模式。企业伦理行为的实践致成方案则是从企业伦理能力、企业伦理制度与企业伦理精神三个方面进行建构。其一,企业伦理能力构建在于通过培养企业伦理认知力、意志力与实践力来提升企业伦理行为能动性;其二,企业伦理制度建构是基于伦理场域客观规则与企业道德目标相结合的伦理行为实践导向机制;其三,企业伦理精神建构从企业公民的角度来看,是社会责任与伦理精神相统一的精神动力导向机制。
周维功[4](2016)在《“道德恐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基于当今中国社会日常生活实践提出“道德恐惧”概念,并努力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立场基础之上,从道德心理学、道德哲学角度对其做专门研究。本文在对“道德恐惧”概念辨析基础之上,努力揭示“道德恐惧”的内容、特征、类型、机制,探讨有效克服路径,进而为当今中国的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进步提供积极的思想支持。本文“道德恐惧”是指:道德行为主体如果满足了道德行为要求、履行道德义务,其行为的可能结果有可能导致主体自身严重伤害,道德行为主体因对此可能严重伤害后果的恐惧而逃避本应承担的道德责任。道德恐惧不是行为主体对道德行为本身的恐惧,而是对道德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伤害后果的恐惧,且此后果主要不是指具体道德行为本身的后果,而是指对行为主体自身可能造成的严重伤害后果。具有道德恐惧的道德主体可能有明确的善恶是非意识,知道应当如何选择行为,甚至也想有所实际行为,但是,由于意志力薄弱与道德能力不足而选择了逃避道德责任。道德恐惧的主要特征是:在心理构成要素上,道德主体虽然主观上具有明确的道德认知和情感,但是良知模糊、意志力软弱、缺失道德勇气。在行为表现上,道德主体由于恐惧怯懦而选择知善不行,明哲保身,冷漠残忍,见义不为、见死不救。道德恐惧与心理恐惧、道德敬畏、道德冷漠等既存在密切关系,又具有明显差异。在类型上,道德恐惧主要分为:对强大外部自然力的道德恐识;对道德情境不确定性的道德恐惧;对信任危机的道德恐惧;对正义脆弱性的道德恐惧。这四大类型的道德恐惧,在内容上是山简单到复杂的关系,在形式上是逻辑递进关系,在功能结构上或是单一因素发挥作用,更多时候足多种因素叠加复合,共同构成了道德恐惧的基本样式或形态。在产生机制上,道德恐惧缘于人先天的心理机能与后天社会生活环境。在道德个体微观层面上,生存焦虑、道德信仰危机、人存在的本体论孤独是产生道德恐惧心理机制的三个主要方面。在宏观层面上,社会结构组织变迁、法律制度缺陷和文化价值精神嬗变是产生道德恐惧社会机制的三个主要方面。克服道德恐惧的可能路径有三个向度。在个体道德建构的微观层面上,要培育与弘扬道德主体性精神,激发道德勇气,激励见义勇为。在公民道德能力建设的中观层面上,要提高个体道德能力和社会公共组织道德能力。在国家治理的宏观层面上,要确立制度正义建设和安排,健全完善法治正义。如此才能克服知善不行、见义不为的道德恐惧现象,激励人坚持道德追求,走向道德自由。
丁雪枫[5](2005)在《道德正义论 ——罗尔斯正义论的伦理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一位世界学术大师,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法学、社会等各方面,然而,国内外尤其国内对罗尔斯思想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政治哲学领域,伦理学视角的研究很少。道德正义是与政治正义对应的理念,生前的罗尔斯仅对后者作了系统阐发,并试图建构前者,因去世未及完成。本文的学术任务是研究罗尔斯的道德正义思想,并以此为学术资源探讨道德正义的一般理论。罗尔斯的道德正义思想可以看作四部分的整合:价值前提和价值原则——价值基础和价值结构——价值方法——价值超越的理论生态。在第一部分中,罗尔斯认为,两个正义原则既是道德正义的价值原则,也是社会的、个人的基本道德原则,包含自由原则、公平原则、差补原则,它们具有相对的秩序性与自身的合理性价值;原初状态尤其无知之幕的价值前提,为各道德原则的合理性奠定了理论基础。在第二部分中,罗尔斯重点揭示了道德正义的可能性与有效性,认为道德正义原则既能融合于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并为它们的合理性提供价值参照,也能融合于个体的道德心理,后者的伦理依据在于,道德正义感就是个体的道德感,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第一、二部分完成了道德正义的外在合理性论证,那么,第三部分就完成了道德正义的内在合理性确认。在第三部分中,罗尔斯认为,契约论和反思的平衡是道德正义的价值方法,前者是主要的,后者是次要的,后者体现了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道德法则与道德常识等的互动平衡。在第四部分即道德正义的价值超越中,罗尔斯探讨了道德正义理念的普遍真理性,认为道德正义论不能仅限于单一民族、“完备性学说”的合理性,还应尽可能地包容其他民族和其他学说,并能成为它们价值合理性的依据,即道德正义理念应超越特殊国家的价值理念,面向“万民社会”。作为道德正义价值前提,原初状态各要素既有直觉的、常识的合理性,又有超越特定历史和特定民族局限的普遍性。合理性的价值前提为合理性的价值原则奠定了理论基础。确实,没有“无知之幕”、“原则的形式限制”等条件,就难以防止个体任性对道德原则的理性的消解。遗憾的是,受西方传统观念的影响,罗尔斯仅将道德正义的价值原则看作词典式序列的自由、公平与差补三原则,而生命与生存原则、个体至善原则被排除了其原则体系的视域。在人类文明中,生命与生存原则应具有对其他各原则的优先性,个体至善原则尽管不能处于优先地位,但应列入基本原则。在道德正义的社会有效性论证方面,罗尔斯有为现实社会辩护的嫌疑,这或许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潜意识中又将自然德性的忠信作为各价值原则有效实施的主观条件,罗尔斯没有、也难以作出合理的说明:道德理性是否最终以道德非理性为前提;在道德正义个体价值的有效性论证方面,罗尔斯终究无法避免循环论证的困难:社会的自由平等与个体的自由平等互为前提。罗尔斯正义论的方法主要是契约论的方法,但道德正义论的方法主要应是反思的平衡的方法,尽管罗尔斯没有强调这一点。罗尔斯的整个契约是高度虚拟的、思维中的、无讨价还价的“个人式独白”,与传统契约论大相径庭;而反思的平衡强调价值前提、原则、基础和结构只有通过个体内在的反思,才能由自在性变为自在自为性,才能获得价值主体的自觉的合理性确认,因此,反思的平衡与这种“独白式”“契约”一致,最适合作道德正义的价值方法。道德思想发展的普遍趋势是:由个体到团体、社会、民族、国家,再到世界,罗尔斯的道德正义思想也循此三环节。“万民道德正义”理论上扩大了道德正义的使用,因带有西方文化的痕迹,实际上很难实现,并可能导致文化与文明的价值霸权;但若将其放到整个国际社会中看,还是有很多合理性的。总得来说,罗尔斯的道德正义思想既有合理性,又有缺憾,其合理性是主要的,不足是次要的,与其他道德哲学相比,具有更大的价值合理性。罗尔斯道德正义思想主要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意义。理论上可以深化并系统化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研究,也可以弥补我国传统伦理学研究的不足。中国传统伦理重个体至善,轻社会至善,道德规范由圣贤制定,政治推广,他人遵循;罗尔斯的道德正义思想则强调,社会至善与个体至善皆有必要,但前者必须优先于后者,道德的基本原则由个体制定并由个体遵守,因此,中国传统道德哲学是他律的,罗尔斯的道德哲学是自律的,繁荣中国伦理学,必须借鉴道德正义的精华。实践上,罗尔斯道德正义思想的研究有利于中国当代和谐社会建设。罗尔斯多次言明,其道德正义论适合各种意识形态,当然也适用中国社会主义。在社会分配与社会公平思想方面,罗尔斯充分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这些为罗尔斯道德正义思想的中国借鉴提供了可能。罗尔斯主张道德普遍性与道德特殊性的和谐、道德统一性与道德多样性的和谐,该思想对中国和谐社会的实践有积极的启示。本文研究的不足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道德正义论的建构能否体现罗尔斯的本意,有待于进一步地探讨与争鸣。任何文本的解读者均不可避免受其特殊阅历、理论造诣等各方面的影响,本文对罗尔斯正义论的伦理学解读也不例外,可能带有一定的任性。第二,道德正义论的机制是否足以与经济正义论、非罗尔斯式的政治正义论等区别开来,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究。道德正义论的体系已由本文建构,并阐述了它与罗尔斯的政治正义论的关联,但道德正义的理念是否合理,尚需进一步研究。
李高阳[6](2014)在《价值学的两种元价值:良心与自主权利》文中提出价值既是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又是经济学的首要概念,更是经济伦理学的奠基性概念;价值问题不仅是伦理学的核心问题,而且是经济学的根本问题,更是经济伦理学的首要问题;价值观变革是制度改革、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进步的社会变革必须以合理的、科学的价值理论为指导。本文首先从伦理学和经济学研究领域总结出六种价值理论和三种价值类型,并初步提取出自主(权利)和良心这两种元价值;其次,从分别以自主(权利)和良心为首要价值的西方伦理学史和中国伦理学史中讨论这两种元价值的产生和变迁过程,以及各自的特点和不足,包括西方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的理性自主、康德的理性道德自主以及罗尔斯、诺齐克的政治自主权利,其缺陷需要得到良心价值的弥补;中国伦理学中孔子在推己及人的伦理推论方法方面、孟子在普遍的道德情感根基方面、朱熹在道德形而上学方面、王阳明在作为社会价值生活领域首要价值方面对良心分别做出了贡献,良心本身蕴含着自主性,其缺陷在于相对忽略了最早由庄子、杨朱揭示,在晚清的社会变革时期萌芽的自主和自主选择权利。自主权利是良心的对象,良心是自主权利的本源,二者的关系类似于阴、阳的依存共生的关系,合则成,分则损,它们共同构成价值学的元价值。迈克尔·斯洛特在西方首次提出以“容生心”(RECEPTIVITY)平衡自主(AUTONOMY),容生心与蒙培元的情感理性——良心可相互借鉴,但二人均未特别强调经济自主权利的价值。在经济生活领域,自己满足自己需要的自利的自主选择权利即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是冲突关系,还是和谐关系,这是自主权利是否具有价值的关键问题。首先,以良心为本源的理性自利的经济人是自主权利人,也是道德人即“经济道德”人,道德即自主不损人,人格道德与经济道德之间是“体”和“用”的关系;其次,王国乡通过微分数学方法(边际分析、Lagrange拉格朗日定理即多元函数求极值定理)推导出“等边际原理”,由此论证了市场经济制度的正义性、永恒性和神圣性,其正义性在于通过证明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调节可以同步实现极大化(条件是“边际收益=价格”)的“利益和谐论”证明了经济生活领域自主选择权利即个人利益的应当性、道德性和价值合理性,及个人良心道德以自主权利为对象的合理性。可见,良心和自主权利是通过数学中的科学定理证明的价值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学、伦理学以及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的两种元价值。总之,价值观变革是一切变革的先决条件,中国的改革实践需要价值学的指导,价值科学的研究成果对于当前中国社会改革意义重大。
王妺[7](2020)在《当代伦理生活中的慈善行为与道德基础 ——基于规范伦理层面的反思》文中认为近三十年来,全球贫困问题有所缓解。当前全球贫困问题呈现出两个突出特征:第一,据预测,未来的绝对贫困人口将主要集中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第二,全球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相对贫困成为当代贫困问题的最突出矛盾。如果承认个人慈善有助于缓解贫困,探讨“如何行善”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人类个体而言,承担慈善义务以帮助他人是常识道德和规范理论的普遍要求。在规范理论中,功利主义基于不偏不倚的道德立场,为每个人的利益和福祉赋予了平等的考量,这一方面为个体采取慈善行为提供了充分的道德理由,但另一方面,功利主义的个体慈善原则也面临着要求过高以及忽视个体独特性的批评。由康德伦理学发展而来的道义论将“不伤害原则”视为道德的最低限度,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善的要求,但道义论提出的慈善义务似乎不能充分地说明,人们为什么有义务去缓解相对贫困。在西季威克“实践理性二元论”的启发下,应当首先对不偏不倚的传统道德立场进行反思,进而去思考行善的本质及其行动原则。为了进一步说明个人偏好与不偏不倚在道德立场上的关系,首先要对个人偏好的伦理重要性进行考察。本文借助综合性论证来扞卫个人偏好,并为合理偏倚性(合理偏好)做出定义。基于该定义,本文最终借助“功能性方案”对不偏不倚的传统道德立场做出了修正,其结论是:第一,一阶道德允许人们采取偏好行为,但在二阶的意义上,道德仍然要求人们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去促进每个人的美好生活;第二,不偏不倚的二阶道德观点为一阶观点施加了限制。这一道德立场对慈善行为的启示是:第一,应当把美好生活的基本条件作为行善的基本限度;第二,将道德领域得到的结论推广到政治领域中加以审查。基于修正的道德立场以及该立场对慈善行为的启示,本文借助“依赖性论证”指出,美好生活的基本条件应当建立在人类的脆弱性本质和能动性本质上。首先,为实现美好生活,人们应当形成一种互惠性依赖,即,为了培养和发展能动性而主动选择融入彼此,又为了避免脆弱性本质以及防止损害能动性本质而选择彼此互利互惠。慈善行为就内在于上述互惠性依赖的要求中,构成了慈善的本质。其次,分析互惠性依赖的规范性,从而回答个体采取慈善行为的规范性以及动机问题。再次,将有关行善限度的理解放入到公共政治生活中去考察,并最终按照新的道德立场提出五条行善原则。
李阳春[8](2014)在《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制度伦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约翰.罗尔斯是美国当代着名的政治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他于1971出版的划时代巨着《正义论》,连同他后来的《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万民法》等着作,对社会公平正义理论作了全方位的探索:一是为现代文明条件下的封闭社会的基本结构提供了明确的正义原则并对之做出了全面的阐释。二是详尽解释了这些原则对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制度建构的要求与意义,并对制度建构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丰富的说明。三是深刻地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内在稳定性问题并给出了原创性的答案。指出了人的道德力量与他们具有的正义感和善观念的能力有关。四是他开创了遵行反思平衡的方法论原则的公共辩护进路,并开出了内容丰厚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的正义观。笔者研究认为,罗尔斯正义理论实质上是一种制度正义理论,或者说是制度伦理规范的社会正义理论。按照罗尔斯的理论,一旦我们承认制度对人类福利和文明进步具有重大的影响,我们就会把焦点集中到社会制度的设计和运作,集中到参与设计和维护一个制度的人们所要承担的道德责任上去,这样我们就可以为设计一个合理的制度、改革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提供一个基本起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本论文意欲通过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制度伦理研究,探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论文聚焦于研究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制度伦理。主要是对罗尔斯制度正义理论的社会背景、理论渊源进行梳理,对其理论的制度伦理、两个正义原则的制度内涵、作为社会基本结构的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稳定性进行分析,针对当代对罗尔斯制度正义理论的有代表性的批判和罗尔斯的修正及可能的辩护,分析罗尔斯理论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并提出其制度正义理论在全球的拓展,以及社会正义观念如何推动中国的思想变革和制度完善,从而对罗尔斯的制度正义伦理体系进行全景式解读和思考。
龙静云[9](199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提倡互利主义》文中研究指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提倡互利主义龙静云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勾划出了基本的框架,这必将极大地加快找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正如《决定》所指出的那样:“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许多领域的深刻革...
曹孟勤[10](2004)在《生态伦理哲学基础的反思》文中提出生态伦理学的根本目的之一,在于确定“人对自然界的道德义务”。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焦点,亦是围绕着这一义务究竟是人对人的直接义务(对自然界的间接义务),还是人对自然界的直接义务而展开。生态伦理学家们为此把研究的中心设定为:自然存在物究竟有没有道德地位,能不能成为道德主体。人类中心主义认为,自然存在物不具有道德地位,也不是道德主体,因而人类对自然存在物不存在直接的道德义务。非人类中心主义则反其道而行之,努力要证明自然存在物是道德主体,拥有道德地位,人类对自然存在物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从“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入手,来证明人是否有对自然存在物的直接的道德义务,这是一种权利和义务对等交换的“社会契约论”的思维模式。然而,社会契约论模式并不完全适合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自然存在物默默无语的特征,使之根本不具备与人类进行对话与商讨的可能性。因此,一种基于充分正当之道德理由的生态伦理,应该仰赖于人类自身是否有生态道德理性和自觉关怀自然存在物的道德自觉程度。即是说,人类对自然存在物的道德义务并不必然与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和道德主体相关,人自身的善良意志、利他主义精神和关爱自然界的人性,完全能够直接生化出人对自然存在物的道德义务。人之为人才是人对自然存在物承担道德责任的根本依据。关爱自然界之人性本身就蕴涵着人要善待自然存在物的道德要求。生态伦理不是为了维护人类的利益而对人之行为的约束,那样就会使生态伦理成为满足人类私欲的工具;生态伦理同样也不是为了尊重动物的权利和生命的内在价值而必须承担的道德义务,那样就会使生态伦理外在于人,并成为对人的一种道德强迫。生态伦理内在于人性之中,是人性的自我展现,是实现人之为人的价值的需要。
二、互利:市场经济最基本的道德法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互利:市场经济最基本的道德法则(论文提纲范文)
(1)论法治社会的道德规范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治社会需要道德价值的规范与引领 |
二、建构我国法治社会道德规范的三个向度 |
三、法治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 |
1. 从市场经济及其生活层面来看, 基本道德规范包括: |
2. 从国家和社会的视角看, 基本规范包括: |
3. 从个人层面而言, 基本道德规范包括: |
(2)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2章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概念审视 |
2.1 “友善”概念分析 |
2.1.1 友善的日常层面语义 |
2.1.2 作为美德范畴的友善概念反思 |
2.1.3 作为客观存在之善的友善概念反思 |
2.1.4 作为制度层面的友善概念简析 |
2.1.5 友善的近义词 |
2.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野中的友善价值观 |
2.2.1 富强与文明: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厚实地基 |
2.2.2 民主与法治: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制度保障 |
2.2.3 平等与公正: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基本准则 |
2.2.4 自由与和谐: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终极向往 |
2.2.5 爱国、敬业与诚信: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重要表现 |
第3章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理论溯源 |
3.1 马克思恩格斯论友善价值观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对资产阶级博爱价值观的批判 |
3.1.2 马克思恩格斯对友善价值观的直接阐述 |
3.1.3 马克思恩格斯和谐思想中的友善价值观蕴涵 |
3.1.4 团结合作:通向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路径 |
3.1.5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终极归宿 |
3.2 列宁论友善价值观 |
3.2.1 列宁共产主义道德思想中的友善蕴涵 |
3.2.2 列宁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思想中的友善蕴涵 |
3.2.3 列宁友善思想的其他表达 |
3.3 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者的友善价值观 |
3.3.1 毛泽东与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 |
3.3.2 邓小平与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 |
3.3.3 江泽民、胡锦涛论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 |
第4章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继承借鉴 |
4.1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友善价值观继承 |
4.1.1 中国传统友善价值观的仁爱本质 |
4.1.2 中国传统友善价值观的良心本体 |
4.1.3 中国传统友善价值观的涵养途径 |
4.2 西方思想视野中的友善价值观批判借鉴 |
4.2.1 善的追求:西方传统友善观的德性本质 |
4.2.2 爱与友爱:西方传统友善观的直接表达 |
4.2.3 “无家可归”:现代性视域下的非友善症候 |
4.2.4 路在何方:通达友善之途的哲学解释学维度 |
第5章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当代彰显 |
5.1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时代困境 |
5.1.1 看待友善价值观的辩证视野 |
5.1.2 友善价值观的社会背景之一:中国社会的整体进步 |
5.1.3 友善价值观的社会背景之二:中国社会的严酷现实 |
5.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友善价值观蕴涵 |
5.2.1 友善价值观的传统文化底蕴 |
5.2.2 党性修养论述中的友善蕴涵 |
5.2.3 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的友善情怀 |
5.2.4 生态建设思想中的友善价值观彰显 |
5.2.5 合作共赢外交战略中的友善价值观彰显 |
5.3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制度保障 |
5.3.1 筑牢友善价值观的制度“堤坝” |
5.3.2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增强敬畏感 |
5.3.3 全面依法治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第6章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培育践行路径 |
6.1 政治层面培育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路径 |
6.2 经济层面培育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路径 |
6.3 社会层面培育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路径 |
6.4 文化层面培育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路径 |
6.5 生态层面培育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路径 |
结语:让友善成为一种生活常态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3)企业伦理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问题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企业伦理行为的理论内涵 |
第一节 伦理视域中的企业 |
一、企业的概念 |
二、企业作为创生性的伦理实体 |
三、企业作为实体性的道德主体 |
第二节 企业行为的哲学分析 |
一、行为与行动的哲学辨析 |
二、企业行为的概念 |
三、企业行为的伦理分析 |
第三节 企业伦理行为 |
一、企业伦理行为的涵义 |
二、企业伦理行为的界定 |
三、企业伦理行为的特征 |
四、企业伦理行为的异化 |
第二章 企业伦理行为的发生逻辑探究 |
第一节 企业伦理行为发生逻辑的哲学观 |
一、基于功利主义的发生逻辑 |
二、基于义务论的发生逻辑 |
三、基于综合社会契约论的发生逻辑 |
第二节 企业伦理行为发生的逻辑类型 |
一、组织伦理逻辑 |
二、社会压力逻辑 |
三、角色代理逻辑 |
四、社会绩效逻辑 |
第三节 企业伦理行为发生逻辑的论证 |
一、意向——利益相关者导向逻辑论证 |
二、环境——规则导向逻辑论证 |
三、后果——道德责任主体导向逻辑论证 |
第三章 基于实证研究的企业伦理行为理想类型建构 |
第一节 企业伦理实证研究概述 |
一、道德事实 |
二、伦理实证转向 |
三、伦理实证方法 |
第二节 企业伦理行为的主体动力因分析 |
一、扎根方法 |
二、访谈资料的收集、编码与范畴提炼 |
三、主体动力因模型的建构 |
第三节 企业伦理行为的场域因子分析 |
一、组织伦理场域的界定 |
二、研究设计与过程 |
三、场域因子的回归分析 |
第四节 企业伦理行为理想类型建构 |
一、类型Ⅰ—内源性动力行为 |
二、类型Ⅱ—导向性动力行为 |
第四章 企业伦理行为的实践致成 |
第一节 基于道德主体的企业伦理能力建构 |
一、伦理认知力 |
二、伦理意志力 |
三、伦理实践力 |
第二节 基于伦理场域的企业伦理制度建构 |
一、公正价值观建构 |
二、伦理认同机制建构 |
三、利益相关者信任机制建构 |
第三节 基于企业公民的企业伦理精神建构 |
一、企业公民的界定 |
二、企业责任自由度设计 |
三、企业伦理精神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作者简介 |
(4)“道德恐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与相关研究综述 |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三、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一章 “道德恐惧”的一般分析 |
第一节 “道德恐惧”概念 |
一、何为“恐惧”? |
二、何为“道德恐惧”? |
三、“道德恐惧”概念的哲学辨析 |
第二节 “道德恐惧”特征 |
一、道德恐惧的心理特征 |
二、道德恐惧的行为特征 |
三、道德恐惧的社会效应特征 |
第三节 几个相关概念辨析 |
一、心理恐惧 |
二、道德敬畏 |
三、道德冷漠 |
第二章 “道德恐惧”类型 |
第一节 对强大外部自然力的道德恐惧 |
一、强大外部自然力 |
二、道德意志力软弱 |
第二节 对于道德情境不确定性的道德恐惧 |
一、道德情境不确定性 |
二、道德风险规避 |
第三节 对信任危机的道德恐惧 |
一、信任与信任危机 |
二、人际信任危机 |
三、制度信任危机 |
第四节 对正义脆弱性的道德恐惧 |
一、正义及其脆弱性 |
二、“平庸的恶” |
三、“寻常之恶” |
第三章 “道德恐惧”机制 |
第一节 “道德恐惧”心理机制 |
一、生存焦虑 |
二、道德信仰危机 |
三、存在的孤独 |
第二节 “道德恐惧”社会机制 |
一、社会结构变迁 |
二、法律制度缺陷 |
三、文化价值嬗变 |
第四章 “道德恐惧”的克服路径 |
第一节 弘扬道德主体性精神 |
一、培育道德主体性因素 |
二、激发道德勇气 |
三、激励见义勇为 |
第二节 提高道德能力 |
一、辨析道德能力本质 |
二、提高个体道德能力 |
三、提高公共组织道德能力 |
第三节 完善制度正义建设 |
一、制度正义 |
二、法治正义 |
三、道德自由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5)道德正义论 ——罗尔斯正义论的伦理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言 正义论与道德正义论 |
一、道德正义论的诠释 |
二、道德正义论的研究价值 |
三、罗尔斯道德正义理论研究概述 |
四、罗尔斯两个重要的伦理学观点 |
五、本论文研究的学理基础、思路和可能的贡献 |
第一章 罗尔斯道德正义思想的发展轨迹 |
第一节 罗尔斯的道德正义情结 |
一、罗尔斯的人生经历及其对道德正义论观点的影响 |
二、《道德心理学》的本科生教学与解不开的伦理情缘 |
三、《道德哲学史讲义》的研究生教学与道德正义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早期:博士论文的伦理学方法论 |
一、博士论文的写作背景 |
二、“伦理判断标准”:论文的研究向度 |
三、博士论文的影响 |
第三节 中期:伦理视野下的道德正义理论 |
一、“社会最不利者” |
二、“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康德式解释” |
三、“秩序良好社会” |
第四节 晚期:道德正义精神的自我超越 |
一、“政治的正义”:道德正义的第一次自我超越 |
二、“万民正义”:道德正义的辩证复归 |
三、战争正义论:超越的重要成果之一 |
第二章 道德正义的价值前提 |
第一节 传统道德根据的批判 |
一、神学道德预定论的批判 |
二、人性论前提之错误 |
三、功利主义道德预设的困难 |
第二节 原初状态的道德前提 |
一、原初状态的伦理渊源 |
二、原初状态的价值结构 |
三、“本体自我”消解“现象自我”:原初状态的理论理性 |
第三节 “原初状态”与实践合理性 |
一、“康德的道德建构主义” |
二、罗尔斯对“康德道德建构主义”的扬弃 |
三、原初状态与价值前提 |
第三章 道德正义的价值原则 |
第一节 生存与自由原则:道德正义第一原则 |
一、正义的社会与自由理念 |
二、自由原则与美德伦理的紧张:罗尔斯与麦金太尔的分歧 |
三、自由原则对美德伦理的包容 |
第二节 公平与差别原则:道德正义第二原则 |
一、社会正义与平等原则 |
二、差别原则的伦理根源 |
三、善的社会与差别原则——平等、互利与博爱 |
第三节 道德正义原则的整合 |
一、社会至善对至善论的超越 |
二、道德正义原则对平均原则的颠覆 |
三、道德正义原则整合的趋向 |
第四章 道德正义的价值基础 |
第一节 社会至善(一):自由 |
一、“良心自由”的社会实践 |
二、政治自由的现实化 |
三、法律自由的可行性 |
第二节 社会至善(二):差补与分配正义 |
一、代际正义与差别原则的价值基础 |
二、“常识性分配正义准则”与“差别原则” |
三、“德”与“得”:道德原则与分配原则 |
第三节 个体至善:个人道德义务和道德职责 |
一、个人的“自然道德义务” |
二、个人的道德职责 |
三、个人的政治义务和职责 |
第五章 道德正义的价值结构 |
第一节 善理念 |
一、善理念的形式:“合理生活计划” |
二、善理念的内容:“亚里士多德主义原则” |
三、善理念向个人道德价值的转化 |
第二节 道德正义感:自在的善理念 |
一、“权威道德”、“社团道德”与“原则道德” |
二、“道德正义感”、“自然态度”和人性 |
三、“相对稳定性”理论 |
第三节 道德正义之善:自在自为的善理念 |
一、“组织良好社会”:理性人的“社会联合” |
二、对“妒忌”的颠覆 |
三、道德正义感和个人价值观的一致:自在自为的善理念 |
第六章 道德正义的价值方法 |
第一节 直觉主义道德方法的扬弃 |
一、传统直觉主义的伦理学方法 |
二、西季威克直觉主义方法下的正义观 |
三、罗尔斯对西季威克直觉主义方法的扬弃 |
第二节 利己主义与混和观念道德方法的批判 |
一、利己主义方法的批判 |
二、混合观念方法的批判 |
三、罗尔斯的个人主义倾向 |
第三节 反思平衡的价值方法 |
一、反思平衡伦理学方法的理论回溯 |
二、反思平衡价值方法的思路及其运用 |
三、反思平衡方法的批判 |
四、广义的反思平衡的价值合理性 |
第七章 “道德正义”与“政治正义” |
第一节 “政治正义”的基本理路及其道德属性 |
一、从“道德正义”到“政治正义” |
二、“政治正义”的基本理路 |
三、“政治正义”主体的“道德属性” |
第二节 “政治正义”的主要理念及其道德向度 |
一、“重叠共识”理念的道德意蕴 |
二、“权利优先与善观念” |
三、“公共理性”理念的道德属性 |
第三节 “政治正义”的基本道德理念 |
一、“相互性理念” |
二、“宽容” |
三、“政治美德” |
第八章 道德正义与“万民正义” |
第一节 道德正义论的普世性质 |
一、道德正义对象的多民族性和性质的普遍性 |
二、“万民道德正义”的萌芽 |
三、“国际道德正义”对国内道德正义的超越 |
第二节 “万民道德正义” |
一、“万民道德正义”溯源 |
二、“万民道德正义原则” |
三、“万民道德正义”的价值基础 |
第三节 “万民道德正义”的普世价值三向度 |
一、战争道德与“法外国家” |
二、人道主义与“负担不利国家” |
三、“天下自由和平” |
结语 道德正义与和谐社会 |
一、社会公正理念 |
二、开放的社会和世界与特殊的价值观念 |
三、和谐社会的建构 |
主要参考文献 |
学习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 |
致谢 |
(6)价值学的两种元价值:良心与自主权利(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价值学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起源、现状与不足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2 两种元价值的引出及概述 |
2.1 价值理论的六种形态 |
2.1.1 伦理学领域的三种价值理论 |
2.1.2 经济学领域的三种价值论 |
2.1.3 引出:(经济)自主权利 |
2.2 三种价值类型 |
2.2.1 理性(决定)价值 |
2.2.2 情感(决定)价值 |
2.2.3 情感理性(决定)价值——引出“良心” |
2.3 元价值两种及其关系 |
2.4 论价值先行 |
3 以自主(AUTONOMY)为核心的西方理性主义价值体系 |
3.1 引言 |
3.2 以自主为核心的西方理性价值体系 |
3.2.1 亚里士多德:“人是理性的动物“,强调自主认知能力 |
3.2.2 康德:强调理性的道德自主 |
3.3 理性自主价值在政治、经济领域的应用——以罗尔斯、诺齐克为例 |
3.3.1 罗尔斯的理性正义论,主张政治自主权利和经济他主权利 |
3.3.2 诺齐克批判罗尔斯,强调个人的政治自主权和经济自主权利 |
3.4 对“自主”的反思:斯洛特以“容生心”(RECEPTIVITY)平衡自主 |
3.4.1 受休谟情感伦理学、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影响 |
3.4.2 批判西方启蒙理性割裂情感与理性的传统 |
3.4.3 以容生心融合、平衡启蒙理性 |
3.4.4 应用:情感正义论 |
3.5 遗留问题: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到底是冲突,还是和谐? |
4 以良心为核心的情感理性价值体系 |
4.1 引言中国传统儒学以良心为核心价值 |
4.2 以良心为核心的情感理性价值体系 |
4.2.1 孔子与孟子:强调以人情为基础的仁、良心 |
4.2.2 朱熹、王阳明:良心的形而上基础及其无上的价值意义 |
4.2.3 蒙培元情感理性即“良心”与斯洛特“容生心”的相遇与借鉴 |
4.3 庄子对人的自主天性的描绘 |
4.4 良心及其对象:自主权利——近代的出现和杨朱的揭橥 |
4.5 遗留问题: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必然冲突吗? |
5 以自主权利和良心为核心的价值科学体系 |
5.1 引言 何谓价值科学? |
5.2 市场经济人是以良心为本源的自主权利人和道德人 |
5.3 自主权利与良心共同构成价值科学体系 |
6 终论:价值观的变革是一切变革的先决条件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7)当代伦理生活中的慈善行为与道德基础 ——基于规范伦理层面的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贫困与慈善 |
第一节 当今世界的贫困现状及其可能原因 |
(一)全球贫困的基本状况及其恶果 |
(二)造成全球贫困的可能因素 |
第二节 个体慈善对于缓解贫困的道德重要性 |
(一)个体关心他人贫困处境的道德依据 |
(二)关于慈善的语义澄清 |
(三)个体采取慈善行为的必要性 |
第三节 理论研究综述与本文研究主题 |
(一)个体慈善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
(二)本文研究主题 |
第四节 论证结构与论证方法说明 |
(一)本文论证结构 |
(二)本文论证方法说明 |
第二章 传统道德立场下的慈善义务及其局限性 |
第一节 “辛格原则”与功利主义的道德要求 |
(一)辛格的个体慈善原则及其批评 |
(二)功利主义的道德要求 |
第二节 道义论的慈善义务及其困境 |
(一)康德伦理学的义务概念及不完全的慈善义务 |
(二)道义论对慈善义务的界定及其问题 |
第三节 传统道德立场在解释慈善义务上的局限性 |
(一)实践理性二元论对传统观点提出的挑战 |
(二)不偏不倚的传统道德观点及其问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对传统道德立场的反思:融合不偏不倚与合理偏好 |
第一节 个人偏好的重要性 |
(一)对个人偏好的三种基本论证及其问题 |
(二)个人偏好的综合性论证 |
(三)合理偏好的定义及其规范性说明 |
第二节 融合不偏不倚与合理偏好的两种方案 |
(一)解释性方案及其问题 |
(二)功能性方案及其论证 |
第三节 修正的道德立场对慈善义务的启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善的准绳:美好生活的基本限度 |
第一节 美好生活的基本条件 |
(一)行动主体的两种自然本质:脆弱性与能动性 |
(二)行动主体的社会本质:依赖性及其两面 |
第二节 美好生活的基本条件与互惠性依赖的规范性 |
第三节 从个体生活到公共生活:慈善义务在政治领域的基本限度 |
第四节 修正的道德立场与慈善原则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8)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制度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制度主义特征 |
第二节 制度正义伦理释义 |
第三节 罗尔斯制度正义理论的研究价值 |
第四节 罗尔斯正义理论研究现状及本文的研究思路 |
第一章 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思想渊源和现实动因 |
第一节 近代西方启蒙运动思潮对罗尔斯的影响 |
第二节 罗尔斯制度正义理论的现实动因 |
第三节 罗尔斯制度正义理论的发展脉络 |
第二章 公平的正义理论的制度伦理 |
第一节 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制度意蕴 |
第二节 作为制度生成机制的新契约论 |
第三节 制度伦理对个人伦理的优先性 |
第四节 制度的形式正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 |
第三章 制度正义的原初状态与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正义原则对功利原则的更优替代 |
第二节 原初状态的设置 |
第三节 原初状态的理论理性及实践合理性 |
第四章 从理论原则到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平等的自由原则与政治制度 |
第二节 差别原则与经济制度 |
第三节 个人对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
第四节 制度设计的合法性 |
第五章 政治的正义理念及其稳定性 |
第一节 政治建构主义 |
第二节 重叠共识与公共理性 |
第三节 正当与善观念 |
第四节 正义观念的相对稳定性 |
第六章 先验制度主义批判与辩护 |
第一节 制度正义与可行能力 |
第二节 差别原则与基本结构 |
第三节 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 |
第七章 全球化下罗尔斯制度正义理论的拓展 |
第一节 全球多元下的国际自由秩序 |
第二节 全球正义理性与多元稳定 |
第三节 制度变革与全球正义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生态伦理哲学基础的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 要 |
Abstract(英文摘要) |
目录 |
序论:从对立走向统一 |
第一章 人未到场的生态伦理研究 |
1.1 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 |
1.1.1 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观点 |
1.1.2 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评 |
1.1.3 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观点 |
1.1.4 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批评 |
1.2 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困境 |
1.2.1 人性的缺失 |
1.2.2 人之为人的目标难以达成 |
1.2.3 生态伦理原则难以普遍化 |
第二章 与自然界对峙的人性论 |
2.1 统治自然界的神学人性论 |
2.1.1 神学人性论的基本观点 |
2.1.2 统治自然界的思想 |
2.2 掠夺自然界的自然人性论 |
2.2.1 自然人性论的基本观念 |
2.2.2 掠夺自然界的本质 |
2.3 征服自然界的理性人性论 |
2.3.1 理性人性论的基本内容 |
2.3.2 理性的工具化 |
2.4 反自然的社会人性论 |
2.4.1 社会人性论的基本理念 |
2.4.2 反自然的性质 |
2.5 与自然界分离的现代人本主义人性论 |
2.5.1 现代人本主义人学内容 |
2.5.2 与自然界分离的特征 |
第三章 生态危机与人性危机 |
3.1 追问生态危机的实质 |
3.1.1 相关论点之分析 |
3.1.2 生态危机实质是人性危机 |
3.2 人性危机是人被欲望所奴役 |
3.2.1 需要与欲望之甄别 |
3.2.2 欲望战胜需要而成为人的象征 |
3.2.3 欲望如何被合法化 |
3.3 人被欲望所奴役的后果 |
3.3.1 人与自然的分裂 |
3.3.2 人类价值观的颠倒 |
3.3.3 人对自然界的掠夺与破坏 |
第四章 人向自然的生成 |
4.1 人性迷失的原因分析 |
4.1.1 古代人确认人性的方式 |
4.1.2 近现代人确认人性的方式 |
4.1.3 自然向人生成的困境 |
4.1.4 对现代性确认人性方式的矫正 |
4.2 人与自然和人与自然界 |
4.2.1 自然与自然界 |
4.2.2 人与自然和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
4.3 人向自然生成的思想资源 |
4.3.1 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统一的思想 |
4.3.2 海德格尔:人是存在的看护者 |
4.3.3 深层生态学的生态自我 |
4.4 人向自然生成的理路 |
4.4.1 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人性生成的基础 |
4.4.2 现实自然界参与人性的构成 |
4.4.3 人的自然化 |
第五章 关爱自然界与人之为人 |
5.1 自然界的本性是关爱生命 |
5.2 自然界需要现代人的关爱 |
5.3 人类需要关爱自然界 |
5.4 理解自然界与理解自我 |
第六章 对生态伦理再思考 |
6.1 生态伦理是人之为人的需要 |
6.2 生态伦理是人性的自我实现 |
6.3 生态伦理是人为自身立法 |
6.3.1 人类中心主义是人为自然立法 |
6.3.2 非人类中心主义是用自然为人立法 |
6.3.3 生态伦理应该是人为自身立法 |
6.4 对自然界之价值的再认识 |
6.5 关爱自然界与承担道德责任 |
6.5.1 弗罗姆关于爱的理论 |
6.5.2 自我实现与道德责任 |
6.6 生态伦理研究的根本原则 |
结论:启蒙之后的启蒙 |
参考文献 |
致谢及声明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互利:市场经济最基本的道德法则(论文参考文献)
- [1]论法治社会的道德规范建构[J]. 龙静云,吴涛.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02)
- [2]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研究[D]. 冯正强. 西南交通大学, 2018(03)
- [3]企业伦理行为研究[D]. 刘鸿宇. 东南大学, 2020(01)
- [4]“道德恐惧”研究[D]. 周维功.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5)
- [5]道德正义论 ——罗尔斯正义论的伦理学研究[D]. 丁雪枫. 东南大学, 2005(02)
- [6]价值学的两种元价值:良心与自主权利[D]. 李高阳. 浙江大学, 2014(01)
- [7]当代伦理生活中的慈善行为与道德基础 ——基于规范伦理层面的反思[D]. 王妺. 浙江大学, 2020(01)
- [8]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制度伦理研究[D]. 李阳春. 华中科技大学, 2014(07)
-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提倡互利主义[J]. 龙静云. 理论月刊, 1994(04)
- [10]生态伦理哲学基础的反思[D]. 曹孟勤. 清华大学, 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