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O后我国统计工作面临的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孙铭壕[1](2020)在《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文中研究指明文化服务产业是服务业的一个新兴领域,消费替代弹性小且产业附加值高,是各国服务业增加值的主要来源。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世界各国产业结构升级,文化服务贸易成为贸易领域的新蓝海。2019年,我国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进出口52.8亿美元,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412亿美元,文化服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与美欧等国家发达的文化服务贸易相比,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仍存在贸易逆差大、国际竞争力不强、以产业间贸易为主等众多问题,与文化大国的地位不匹配。在日流、韩流大行其道、好莱坞电影风靡全球的当今世界,中国文化一直偏安一隅,难以形成潮流。因文化带有很强的地域特征,文化价值在与境外贸易过程中会因文化差异而遭受减值,需要政府扶持政策的规范与管理。目前学术界关于文化服务贸易的研究大都放在公共管理理论框架下,研究方法主要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量分析又包括指标分析和实证分析。由于国家样本少、有效数据不足和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定量分析法得出的结论偏差较大。鉴于在文化服务贸易领域应用定量分析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主要采用定性分析方法,从可获得性较强、来源准确可靠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的角度,探究各国政策差异对本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影响。首先,文章分析了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传导机制和传导效果。先对各国现有文化服务促进贸易政策进行分类,根据主导力量的不同分为政府主导型、偏政府主导型、中性、偏市场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根据政策手段不同可分为环境型、供给性和需求型三类。然后,本文参照政策手段分类法,分别对环境型、供给性和需求型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理论传导机制和效用进行了分析:环境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而影响文化服务贸易环境,从而影响贸易发展;供给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从供给侧角度为文化发展提供资源,扩大文化要素供给,从而促进文化服务贸易;需求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从需求侧扩大文化需求,减少市场不确定性,稳定文化服务市场。一般而言,国家综合使用以上三种类型的政策工具,通过主题培育、资源供给、环境优化三条路径培育发展文化服务贸易。随后,以中国为例,从经济效益、产业效益、社会效益和安全效益等四个角度来综合考察分析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实施效果。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包括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带来的贸易增长效应、贸易平衡效应和贸易结构优化效应,我国的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显着提高了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总额,但存在出口总额远远小于进口总额,文化服务贸易总额占我国贸易总额的比重偏低等问题,说明我国现行贸易政策还未达到预期效果。产业效益选用文化产业增加值和劳动生产率评估政策效果,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固定投资额也逐年增加,文化服务从业人数和生产效率大幅增加,目前来看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产业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更关注文化属性和消费者主观感受,选用文化影响程度和文化影响范围两个指标衡量,结果发现,中国文化服务对国外消费者的影响程度很小,但社会影响范围因“一带一路”的实施不断扩大。文化安全是一国制定文化贸易政策的又一个出发点,本文选取国际市场占有率、国际竞争力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评判政策对本国文化保护的效果,评估结果发现,我国文化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极低、国际竞争力较弱和竞争劣势明显。其次,选取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和英国等文化服务贸易大国的代表性行业,归纳分析这些国家在促进本国特色文化服务出口方面的经验。美国在影视、动漫领域的产业扶持政策更侧重于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税收体系,提供宽松的竞争环境来培育行业龙头,带动行业集聚,提升行业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出台贸易促进政策实现全球化对外扩张。日本的动漫产业能够在世界市场占据大量份额,则得益于国内从制度到出口全方位的促进政策。法国的艺术品授权贸易的繁荣,离不开法国国内文化艺术制度、文化服务设施的完善、艺术欣赏的普及化以及对外强势的“文化例外”措施。英国艺术品授权贸易的发展则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包括拍卖行业严格有序的行业自治,以及英国国内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催生的“有限责任条款”等。综上得出的经验主要是:文化服务贸易发达的国家,均从贸易环境优化、政策财政支持、培育竞争力量、维护本国文化等几个角度制定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在协助本国文化扩张的同时,保护本国文化不受外来文化侵袭。再次,根据当今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特点,选取了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统计两个领域进行专题研究。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是未来文化服务贸易的新趋势和新增长点,本文在准确阐述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概念和自身特征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美国、欧盟两国(地区)制定数字文化贸易政策的现状和趋势,发现美国作为数字文化强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而更看重文化保护的欧盟,则倾向于通过“数字税”的方式设置文化贸易壁垒。各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政策正走向分化,这加剧了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的摩擦,制约了国际数字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方面,因各国对文化服务贸易的定义不统一,导致文化服务贸易数据统计有较大分歧。本文聚焦文化服务贸易统计领域的差异性,归纳了主要国际组织和国家对文化服务的分类和数据统计规则,着重分析了中美数据统计的差异和因差异导致的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差距,以进一步评判不同统计方法的优劣。特别地,本文对与文化服务贸易相关的特有现象进行了分析。因文化服务贸易有文化和产品的双重属性,在国际贸易中有其显着特征。本文着重分析了文化服务贸易领域“文化自由”和“文化例外”并存、“文化增值”和“文化折扣”并存的现象及其成因,并详细总结了国际贸易组织在应对文化服务贸易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的特殊措施,为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实践提供参考依据。最后,基于以上研究和讨论,结合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对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政策提出七点建议。第一,重点出口文化折扣较低的文化服务;第二,借用国外观众熟悉的文化样式传播中国文化,减少“文化折扣”;第三,采取“本土化+国际化”战略,保证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外国人能看懂,能理解,进而刺激文化服务消费;第四,瞄准文化亲缘性市场,寻求语言相近、地理相邻的国家作为主要出口市场;第五,借鉴发达国家文化贸易政策经验,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减少贸易摩擦;第六,兼顾国民文化需求与国家文化安全,采用市场引导、教育引导、社会福利引导等多种方式,树立国民的文化安全意识;第七,积极推动WTO中与文化服务贸易有关规则的改进,利用双边或多变文化合作,建立长久的文化战略合作关系。
陈红[2](2019)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适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持续不断。2019年1月16日,美国又向WTO总理事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主要向WTO提出的问题是:如今的发展中国家都是自我认定的,很多发展中国家近些年得到了飞速发展,已经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它们所继续享受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损害了发达国家的利益。于是,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发达国家试图取消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并取消发展中国家所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但是,公平互利是国际合作与发展的前提,发展中国家所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不可动摇的。显然,目前对发展中国家的认定,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适用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本文系统地分析了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与发展中国家的认定问题。主要说明了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含义、内容和发展过程并对其进行了理论论证。总结了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一般贡献和我国的适用情况。穷尽了WTO协议中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共155条,分析了这155条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条款用词模糊,发展的概念的相对性,普惠制的限制性等。最后提出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适用建议并且表明中国始终坚持发展中国家地位的立场。
曾艳军[3](2015)在《我国应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用来抵制倾销的贸易救济措施,同时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做法,该做法已经对我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商品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以来,我国逐渐成为世界上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在WTO公布的反倾销报告中讲到:“中国依然处于被反倾销调查最频繁的对象地位”,“从中国出口的商品仍然遭受到最频繁的最终反倾销措施”。中国出口产品符合反倾销法上的倾销构成要件,是进口国对华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前提。反倾销法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条约。WTO《反倾销协议》是反倾销法上非常重要的国际条约,在成员国内具有普遍效力。它规定反倾销措施仅适用于《关贸总协定》(GATT)1994第6条规定的情况。因此,关于倾销的构成要件,目前最常用的标准是GATT1994第6条的规定,即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办法进入另一国商业,如因此对一缔约国领土内已建立的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一国内产业的新建,则构成倾销。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构进行裁决时,会涉及正常价值的确定、正常贸易过程、损害的确定、同类产品、国内产业、因果关系等具体问题。对中国而言,因为属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还会涉及替代国制度和单独税率等等。这些问题是研究我国应对反倾销之前首先要解决的。WTO允许其成员方采用反倾销的手段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抵制不正当竞争,因此反倾销法律已成为WTO成员方贸易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入世后,我国既是贸易大国,又是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反倾销是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主流之中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对华反倾销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这种局面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扭转,因此要认真对待,只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我国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出现不少对我国有较大影响的问题,例如替代国制度、倾销与损害之间一般因果关系、日落复审、单独税率、“双反调查”、环境倾销和劳动力倾销等等。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WTO《反倾销协议》的模糊规定和缺漏,给了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是由于进口国违反WTO《反倾销协议》,滥用反倾销措施,导致我国出口产品没有倾销的认定为倾销,倾销幅度低的认定为倾销幅度高,给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造成极大的阻碍。反倾销不仅是国内问题,还是国际问题;不仅是贸易问题,还是经济问题、法律问题、政治问题、企业问题。因此反倾销的应对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采取措施,从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个角度来应对。从国际层面上,我国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应对:如果其他成员国利用WTO《反倾销协议》的不合理和模糊规定之处,对我国采取反倾销措施,我国可以提议修改WTO《反倾销协议》相关规定或者进行合理解释。如果其他成员国的反倾销措施不符WTO《反倾销协议》的相关规定,我国可以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若胜诉可以要求其按照WTO的裁决修改其反倾销法。对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构作出的反倾销行政行为不服的,我国出口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在进口国寻求司法救济。由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我国出口产品在反倾销调查中遭到歧视对待,我国政府可以通过多方交涉和谈判,争取合理对待,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从国内层面上,政府应对反倾销,主要从加强立法,争取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待,加强政府机关在反倾销中的服务意识,推动产业转型等方面采取措施;行业协会应对反倾销,则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有效地组织企业应诉,建立应诉基金制度等等;企业应对反倾销,应该转化观念,改变低价出口的竞争战略,内部协调,改变出口低端无序的状态,积极应诉等等。应对反倾销是一项多方位的工程,仅靠任何一方是不行的,需要综合政府、企业、外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力量,各方面要通力合作并积极配合。2016年12月我国根据《入世议定书》将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进口国不能再采取替代国制度来计算我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我国应对反倾销的问题会不会迎刃而解呢?情况不容乐观,因为西方发达国家不会轻易放弃反倾销这种对中国出口产品非常有效的贸易保护手段。不少国家已经开始对我国提出环境倾销和劳动力倾销的指控,这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反应。同时,国外对我国规避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也增长很快,成为我国继反倾销之后面临的新一轮贸易壁垒,将进一步削弱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能力。这些问题跟传统的反倾销比较起来,应对的难度更大,又具有现实紧迫性。面对反倾销的新发展,我国不能再沿用过去的解决办法,否则只会徒劳无功。我国应该从理论上阐述新型反倾销的缺陷,同时深刻理解国际条约中的相关条款,并加以运用,在实践中寻求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我国企业的正常出口保驾护航。
齐仁庆[4](2012)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文化产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渐突出。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文化产业承载着发展经济、传承文化的重任。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离不开文化产业;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离不开文化产业;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离不开文化产业;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离不开文化产业。面对全球化,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于这样一个深刻影响中国社会发展与现实生活的新兴产业,予以密切关注和深度解读十分必要。文化产业不同于纯物质形态的商品生产行业,不能按照一般意义的经济活动来理解,它具有文化、政治、意识形态等特殊属性与功能,文化产业的发展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乃至个人的思想文化生活等密切相关。在文化产业生产过程中,内在的外在的,国内的国际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生产者与管理者,不同的参与者从自身利益和需要出发,对文化产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有着各自的价值取向。本文以当代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为基础,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目标,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取向,就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中有关价值取向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全文内容摘要如下:引言,介绍有关本文选题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确定选题的出发点;选择文化产业的价值取向作为研究方向的依据;选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全文的结构和内容;进行研究的指导理论和研究方法。第一章,文化产业基本理论解读。开展文化产业问题研究,首先要对文化产业的基本问题予以理论解读和分析。包括:文化产业的基本概念;文化产业的门类;文化产业的属性;文化产业的功能;文化产业的特征。文化产业这些基本问题,国内外的理论界和学术界做出了各不相同的分析和解读,本文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情出发,阐述这些基本理论问题。第二章,文化产业的理论探讨和发展现状。如果说第一章是从横向上解析文化产业的基本理论问题,本章则是从文化产业的纵向发展过程,透过国内外文化产业的发展实践,以及国内外围绕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问题所形成的各种理论观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文化产业的基本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包括:国外关于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的概况;文化产业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文化产业诞生地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许多学者对文化产业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从法兰克福学派在批判中认识文化产业,到伯明翰学派对文化产业的宽容,再到美国理论界对文化产业的认同,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理论研究逐步发展和成熟。文化产业在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欧洲国家、亚洲的韩国与日本都已形成了一定规模,成为这些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产业,各国在发展文化产业中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走过各不相同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积累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文化产业进入中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伴随文化产业实践发展,从理论界到党和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认识和政策制定,都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国文化产业真正进入了发展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给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带来许多新的变化。第三章,意识形态与文化产业的价值取向。意识形态是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产业中必然要涉及到的一个基本问题。意识形态属性是文化产业的特殊属性,是涉及到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根本问题,研究文化产业的价值取向问题,必须从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的多角度关系解读文化产业的价值取向。包括:文化产业中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的生产与消费;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部门;主流意识形态与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始终包含着意识形态问题。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正确处理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树立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作用,兼顾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文化产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发挥促进作用。第四章,全球化与中国文化产业的价值取向。全球化作为当今世界一种内涵丰富的发展趋势,首先发轫于经济领域,继而扩展到文化领域、科技领域。全球化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产业借助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吸收国外的资本、技术及管理经验等,取长补短,实现快速发展。全球化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也带来了冲击与挑战,西方发达国家利用文化产业发展上的强势地位,在进行文化交流、文化贸易的同时,有目的地推行其文化价值观、社会价值观、意识形态观,对中国社会的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健康发展构成威胁。包括:全球化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全球化给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双向效应”;积极应对全球化,引领中国实现文化产业价值取向良性发展。积极应对全球化,抓住机遇,化解冲击,实现发展,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把握住文化产业发展的正确导向,把文化产业发展和繁荣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相结合,使文化产业成为建设主流意识形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渠道和载体。第五章,正确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对策与路径。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实现正确的文化产业价值取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从党和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导,到文化企业的微观生产过程中,都要重视文化产业价值取向问题,要从中国国情出发,积极构建实现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对策和路径。包括: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理论前提;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制度保障;发挥党和政府职能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关键所在;建立创新发展机制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动力源泉;培育大型文化企业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实体基础;打造文化产业品牌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重要条件。从党和政府层面上的理论指导与政策制定,到文化企业的具体生产过程,要把文化产业价值取向问题融入到文化产业的发展之中。文化产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关系到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关系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系到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建设。要理顺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三者关系。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前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确立实现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应对措施和发展路径。
陈秀莲[5](2011)在《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与服务贸易壁垒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订后,2001年以来,WTO框架下服务贸易的多边谈判陷入停滞状态,2006年WTO甚至宣布终止,与此同时,各国纷纷开展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建设,特别是2000年以后,包含服务贸易内容的协定占了1958-2010年签订的服务贸易协定的84%。与欧洲、美洲等地区国家很早就参与到服务贸易一体化相比,亚洲地区的国家参与较晚,但发展最快。中国也积极参与到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建设中,到.2010年止,已经签订了包括与澳门、香港在内的11个包含服务贸易内容的区域协定,主要以南-南型FTA为主,其中,2007年签订并生效的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定是中国与东盟签订的首个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关注了以下几个问题:为什么2000年后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发展如此迅速?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路径,是选择以WTO为代表的多边化还是选择以区域谈判为代表的一体化?中国-东盟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水平、影响一体化进程的服务贸易壁垒程度以及壁垒对一体化的影响有多大?围绕上述问题,本文按照以下逻辑进行阐述:首先,理论上运用贸易政治经济学的原理,结合现实中服务贸易一体化谈判的特点,对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路径进行分析,归纳出服务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多边化与一体化的选择之路。其次,阐述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进程,选取衡量指标,实证分析总体和代表性分部门(运输、旅游、建筑与金融)的一体化水平,并进一步对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做了分析;再次,通过测度指标实证分析影响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主要障碍-服务贸易壁垒的总体和代表性分部门(运输、旅游、建筑与金融)情况和程度;最后,针对目前中国-东盟开展服务贸易一体化的特点、存在的服务贸易壁垒现状与程度,提出了加快服务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国际性与国内的若干建议。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观点:1、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特点不同,由于利益集团的推动,以及现实中区域服务贸易谈判的特点,使得服务贸易的一体化比多边化更有优势,因此,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一体化是最优路径,而这也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一体化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2、BOP统计意义上的“跨境服务贸易”(代表了模式1“跨境交付”模式2“境外消费”和模式4“自然人流动”)与FAT统计意义上的服务贸易模式3“商业存在”的情况表明,目前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正处在初级阶段,部分服务部门如旅游、运输已基本成型。总体上看,中国-东盟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相比一体化水平相差较大,但增速远远超过这两个区域。分部门的情况表现为:(1)运输服务贸易一体化已经在硬件建设上构建起海陆空的立体交通网络,但软件一体化的建设较晚。运输服务贸易一体化的程度较高,中国、东盟各国增长也很快,但各国的运输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的状态。(2)旅游服务已经建立起初步一体化,正在推动一体化的深化。目前,中国与东盟的旅游一体化主要是由中国对东盟的出口拉动;动态上,中国与东盟的出口一体化变动不大,但进口的一体化有所变动。(3)中国与东盟的建筑服务一体化水平在不断提高,而且其地区结构与业务结构在组建自由贸易区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4)中国与东盟的金融服务贸易一体化建设起步较晚,但进展较快。近几年来,中国与东盟的金融一体化程度比日本与东盟、韩国与东盟的程度要高,而且中国与东盟组建自由贸易区后,金融联系变得更密切,呈现出一体化水平稳步提高的趋势。3、虽然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程度较低,但中国与东盟国家服务贸易互补性很大,其中与东盟老成员国的互补性大于与新成员国的互补性。4、中国与东盟总体服务贸易并不具有竞争力,只有在部分服务领域才具有竞争力,且大部分的金融等资金技术密集型服务部门并不具有竞争力。5、从政策角度看,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是中国与东盟开展服务贸易一体化建设的障碍之一。目前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总的服务贸易壁垒特点为:与WTO相比,中国与东盟比WTO框架下的测度的服务贸易壁垒程度要低;市场准入的壁垒高于国民待遇的壁垒以及模式、国别、部门壁垒程度等各有差异。6、代表性分部门(运输、旅游、建筑和金融)的服务贸易壁垒特点表现为,各服务部门的特征不同,不同模式上的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也不同,但“商业存在”模式上普遍存在壁垒。此外,除了运输服务部门,新加坡的·壁垒最低;而运输服务贸易壁垒总体最高的国家是越南,旅游部门的是泰国,建筑的是菲律宾,金融的是中国。7、建筑服务贸易壁垒的动态趋势说明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建筑服务领域的壁垒趋于减弱,其中减少幅度最大的是中国,其次为泰国。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动态趋势则为另外一番景象,虽然总体趋势为下降,但中国、越南与马来西亚三国呈明显的下降趋势,而印尼、新加坡和泰国属于1997年后的一段时期金融服务贸易壁垒不降反升,2006、2007年才逐渐趋于下降的趋势。8、表现为服务贸易限制措施的服务贸易壁垒对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影响的实证结果表明,服务贸易壁垒对不同的服务部门一体化的影响不一:对建筑服务一体化的影响程度来看,服务贸易壁垒的影响程度排在第三位;对金融一体化的影响程度来看,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影响最大。9、服务贸易壁垒对一体化的影响不容忽视,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适度保护和削减壁垒应该辩证的看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在国际与国内(宏观、中观、微观)上实施正确的贸易政策措施,逐渐削减服务贸易壁垒,渐进的推动一体化水平的提高。本文的贡献主要表现为:1、一体化与多边化的研究由来已久,成果也很丰富,但多为从货物贸易的角度进行分析,从服务贸易的角度进行的探讨较少,结合中国-东盟这一中国参与服务贸易一体化的第一个组织,从一体化水平、竞争力、服务贸易壁垒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更是凤毛麟角,因此,研究的视角较新颖。2、传统区域主义认为,政府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是以考虑经济福利为出发点,因此相较于以WTO为代表的多边化,区域一体化是一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次优选择;但本文结合新区域主义兴起的背景,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差异的角度,运用贸易政治经济学的原理,从交易成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对立态度以及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基层主义”的组织原则等方面,结合区域服务贸易谈判的超GATS和自我完善的特点,提出了以区域谈判为主要手段的服务贸易一体化,是一国通过国际经济合作、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最优路径。3、选择BOP统计和FAT统计意义上的衡量指标,对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跨境服务贸易”(代表了模式1“跨境交付”、模式2“境外消费”和模式4“自然人流动”)和模式3“商业存在”的总体水平进行衡量,并与欧盟等代表性区域组织进行了比较,此外还分别衡量了代表性服务分部门(运输、旅游、建筑与金融等四个)的一体化水平,便于准确把握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建设状况。4、量化了影响服务贸易一体化的主要障碍—服务贸易壁垒:运用改进的Hoekman指数对总体壁垒进行测度;采用修正过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运用与构建服务贸易壁垒模版,对运输、旅游、建筑与金融等四个代表性服务分部门的壁垒情况和程度进行了测度;还在静态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建筑、金融分部门的服务贸易壁垒进行动态测度,并运用panel data实证分析了表现为贸易限制措施的服务贸易壁垒对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影响。
朱宝宁[6](2010)在《我国外经贸机构改革对外贸发展的影响分析》文中认为在2001-2010年期间,我国的对外贸易取得巨大成就,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同期世界平均水平,对外经济贸易规模迅速扩大,质量稳步提高。以十年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为背景,以探讨我国外贸发展的规律、寻找促进我国外贸发展的动因为出发点,本文提出“政府外经贸机构改革是推动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全文围绕这一命题,以我国外经贸主管部门(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在2001-2010年期间所进行的机构改革为研究对象,从理论与实际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分析了十年以来外经贸机构改革对我国外贸产生的影响和推动作用,旨在为今后继续改革提出政策建议。在理论铺垫方面,本文首先从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的基本原理以及WTO基本规则出发,从中提炼并概括出政府(外经贸)机构改革与一国外贸发展之间的联系,论证了政府(外经贸)机构改革对本国的外贸发展具有极其重要推动作用,并用示意图的形式表示了二者之间的传导和转换机制。在改革内容分析方面,本文按照时间的先后次序和改革“主题词”的不同,把十年间我国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机构改革划分为四个阶段,即2001年“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2003年“内外贸一体化”改革,2006、2008年“职能完善与协调”改革以及2009年起“建设服务型政府”改革,并对每个阶段改革的核心内容、背景原因等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在改革的影响作用分析阶段,本文主要通过对2001-2010年期间我国各项外经贸数据的跟踪对比,同时紧密联系历次外经贸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及产生的现实效应,从事实层面上说明了十年以来外经贸机构改革对我国外贸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最后,本文对今后我国的外经贸机构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这些政策建议主要针对历次机构改革的“主题词”和“不足之处”而提出,既有宏观方面的构想,也有微观方面的建议,旨在为今后我国此方面的改革及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董维维[7](2009)在《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服务贸易领域在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近年来,服务贸易的增长率明显高于货物贸易,特别是科技含量较高的金融、电信等部门在创造收入、吸收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在加入WTO的谈判中,服务贸易特别是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一直是各国讨价还价最为重要和敏感的议题。本文在金融自由相关理论研究和国内外贸易、服务贸易开放度量相关文献整理的基础上,归纳整理了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的相关文献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分析了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历程,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各部门的开放现状,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现状,以及开放产生影响和未来发展趋势。基于理论和方法选取比较,本文采用服务贸易依存度和Mattoo·A分别构建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定量分析模型,测算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进行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依存度的开放度度量模型中,通过因子分析法选取了1997-2007年的金融服务贸易依存度等8个指标来综合反映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分析中国在经济开放的过程中金融服务开放历程以及整体发展趋势,并结合现实情况对开发趋势的具体原因进行说明。基于市场准入水平的开放度度量模型中,对2001-2006年入世过渡期和2007年入世结束后的金融服务业及各部门的市场准入水平进行测算,并对测度结果分析,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行业部门的开放顺序为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而通过与其他国家的比较发现,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市场准入情况则明显低于世界上发展较快的日本、美国等国家。最后,在对结果分析的基础上阐述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及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各部门的开放对策,同时提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在未来的开放过程中具体的开放建议。
张家瑾[8](2007)在《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研究》文中提出政府采购制度是在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中形成的旨在管理政府采购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和惯例。政府采购制度自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因其具有经济有效、调控宏观经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和推动廉政建设等多重功效,因而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推崇。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后,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有关政府采购的国内法律法规,世界银行、欧共体(欧洲联盟前身)、WTO、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区域组织也相继制定了各自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则,政府采购制度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步走上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在国际和区域组织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则中,WTO的《政府采购协定》(以下简称GPA)占据重要地位,该协定因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加入而成为政府采购法律逐渐向多边化演变的重要的国际法制度,因而最具法律影响力。因此,本文重点围绕GPA来论述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问题。非歧视原则是GPA三个基本原则中的重要核心原则,透明度原则和对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是非歧视性原则的体现和保障。由于GPA具有诸边性质,WTO成员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加入该协定,GPA参加方可以根据本国具体情况谈判具体的承诺条件,不同的谈判可以确定不同成员方各自的政府采购待遇原则,且协定条款仅对签字加入的成员发生效力,这就直接导致了GPA奉行的非歧视原则不具备WTO要求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内容,从而形成一种在政府采购协定内,各成员方可因分别谈判的承诺不同而各自分享政府采购资源的局面。此外,非歧视原则指导下的GPA有相当多可以作为协定例外的规定。例如,协定规定了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非歧视例外,允许成员方在政府采购方面强调公共利益,可以采取本国的非歧视待遇的例外实施规范,但却没有对公共利益的具体内容进行解释。又如,GPA允许成员方协商以排除非歧视原则的适用,这就使成员方留有了准入保护的空间。诸如此类的条款在GPA中有很多,加上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这些实际上都可以作为具体条件,为参加该协定的谈判提供广泛的空间。综上所述,GPA目前还不是已经实现了自由化的协定,它回避了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GPA只是为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创设了一个谈判场所和提供承诺的条约框架,并要求成员方在此种谈判承诺条件下开放政府采购市场,谈判结果也只在签字成员间生效。GPA所确定的非歧视原则以及协定例外的特殊内容,是直接保证贸易自由化的WTO规则以及其他协议所不具备的。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潮流,政府采购市场也正在由封闭逐步走向开放。早在1996年,我国政府向APEC提交的单边行动计划书中,就明确了我国最迟于2020年与APEC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2001年,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就尽快加入GPA作出承诺。在2006年5月16日召开的中欧政府采购研讨会上,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表示,我国将于2007年12月底以前,启动加入GPA的谈判程序,并向WTO提交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清单。随着我国加入GPA谈判在即,政府采购市场的逐步开放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国际化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一大宏观趋势,对GPA条款内容,尤其是对非歧视性原则的适用例外内容的深入研究,就更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具有两面性,在享受他国开放市场好处的同时,也要承担开放本国市场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对像我们这样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可以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应以辨证和战略眼光来看待我国加入GPA。与GPA成员相比,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时间尚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自1996年进行政府采购试点以来,特别是1998年以后,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蓬勃发展,尤其是2003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国的政府采购更是走上了法制规范的轨道,全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各项改革逐步推进。但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小、规模效益低、结构不合理、采购范围狭窄等问题依然很突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创新、推广和完善,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健全财政职能、强化财政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是政府采购的政策工具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经济有效性的作用相比,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足,而且目前我国对政府采购公共政策运用范围和程度,尚没有达到GPA所允许的发展中国家使用水平,特别是GPA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的规定。此外,我国有关政府采购的立法及其配套还不完善,电子政府采购建设亟待加强,而且我国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整体能力不强,具有全面素质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缺乏。但加入GPA谈判并不意味着政府采购市场立刻开放,从GPA成员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实践看,我国加入GPA谈判的过程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我们应抓紧加入GPA之前的时间,充分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立法和实施政策功能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立法和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不发达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同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尽快形成国内利用政府采购实施公共政策的体系,以此作为加入GPA的条件。此外,还应大力加强电子政府采购建设以及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人才培养,以适应政府采购的国际发展趋势。GPA的诸边协定的性质和非歧视原则的适用例外为我国加入协定的谈判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应加紧对《GPA2006修订本》条款的研究,充分运用该协定的例外条款和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条款,在借鉴国外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各行业的发展状况,逐步、适度地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并尽快确定既不违背GPA基本原则,同时又能保护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科学对策。本文共分15章。为避免给读者造成阅读不便和跳跃的感觉,本文采取类似于专题的形式,重点选取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前最突出的、同时也是重点要解决的几方面问题,如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偏小偏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不足、有关政府采购立法不完善、电子政府采购有待加强以及具有全面素质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缺乏等,逐章进行阐述或论证,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在相同的章中提出建议和措施。本文第1章引言部分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写作方法以及论文新颖与创新之处,并进行了文献回顾。第2章和第3章分别概括阐述了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制度、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论渊源及其缺陷。论文第4章阐述了国际和区域组织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则,其中重点研究GPA。论文自第5章开始对我国的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市场开放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其中第5章和第6章分别论述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及完善历程和我国政府采购及市场发展现状。第7章和第8章论述我国加入GPA的承诺及其背景以及我国履行加入承诺的情况。第9章论述了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应采取的渐进性策略。第10章至第13章论述了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与建议。其中第10章是针对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第11章针对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12章针对政府采购相关立法的完善;第13章针对我国电子政府采购。第14章针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养提出了建议。论文的第15章为结论和下一步研究计划。本文系统地回顾和论述了我国政府采购开放面临的国际和国内环境;紧密结合GPA的最新发展动态和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及最新形势;首次论述了GPA最新发展动态对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影响;首次提出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的不断提高和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应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客体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界定政府采购客体;重新划分了我国政府采购阶段,并将2006年作为划分我国政府采购新阶段的起点;系统论述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诸如规模小、范围窄、效益低、工程采购尚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立法及配套措施亟待完善等突出问题,并深入地提出建议和主张;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兼顾政府绿色采购与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等其他政府采购政策目标间的矛盾的主张,以及加强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推动作用;首次提出国有企业是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应把握好时机,采取渐进和有序的方式进行;明确提出对《政府采购法》第59条的修改建议。在研究方法上,论文在大量文献及调研的基础上,采用大量实例、统计数据和原创的图形、表格及计量经济学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并引用近年来经济数据绘制成图表对我国加入GPA的背景、我国政府采购发展状况以及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等问题予以论证。此外,为便于读者查阅,论文将我国近20年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进行整理,并编制成附录。另外,还将本文写作过程中浏览的国外涉及政府采购的重要网站收录至附录。本文的研究贡献不在于提出创新理论,而是侧重于现有的理论、实践、方法的新的应用,以期达到对该领域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并试图以此弥补目前该领域研究的些许不足和对我国政府采购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支持。
吴美丽,孔垂辉,任保国[9](2005)在《加入WTO后我国高校体育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文中指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高校体育产业发展的基础,高校体育产业的发展必将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通过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分析入世后我国高校体育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发展我国高校体育产业的对策与建议,为其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参考。
左伟[10](2005)在《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WTO、IMF和世界银行分别代表着当今世界的贸易体系、货币体系和技援体系,而以上三大体系也构成了世界经济秩序的核心。加入WTO不仅为中国提供了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潮流和参与世界经济秩序的契机,而且也成为中国在新世纪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入世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不仅仅局限于贸易领域,而是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的变化与发展,是以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为切入点,以宏观环境和金融环境的变化为基础,并从货币政策的运行、传导和政策协调等多层面表现出来。 本文以中国加入WTO为背景,系统探讨了货币政策的运行环境、最终目标、中介目标、政策工具、传导中介、传导途径及政策协调等方面的变化与发展趋势,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以直接涉及金融服务业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及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达成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为出发点,讨论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金融自由化的区别。在分析WTO框架下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中国金融业影响的基础上,探讨了入世后中国如何利用WTO条款而选择金融开放的策略,以及政府职能与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 第二章探讨了入世后金融环境的变化。金融环境是货币政策运行的基础环境,金融环境的改变必将影响货币政策的制定、运行和效果。本章讨论了入世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以及中国金融体制和金融结构的变化,具体分析金融领域在制度和数量等方面的变化。 第三章分别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中介目标和政策工具角度,考察了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运行的变化。本章认为,入世后应逐步实施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以通货膨胀目标制为核心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体系,以及为公开市场业务为核心的货币政策工具体系。 第四章分析了入世后的中国货币政策传导中介即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情况,在考察入世后银行、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两个市场连通状况的基础上,进而分析传导中介的变化对中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二、加入WTO后我国统计工作面临的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入WTO后我国统计工作面临的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第五节 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内研究现状 |
一、国内文化服务贸易概念辨析 |
二、国内文化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
三、国内文化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
四、国内文化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研究 |
五、国内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分析 |
第二节 国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文化服务贸易概念辨析 |
二、国外文化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
三、国外文化服务贸易研究内容 |
四、国外文化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研究 |
五、国外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分析 |
第三节 文献述评 |
一、国内外关于文化服务贸易概念的辨析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侧重领域的差异 |
三、国内外研究侧重领域差异形成原因分析 |
四、已有研究的不足与本文研究方向 |
第三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析 |
第一节 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内涵 |
一、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定义 |
二、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三、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传导机理 |
第二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一、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定义 |
二、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依据 |
三、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效用分析 |
一、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传导分析 |
二、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效益分析 |
第四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国际规则 |
一、文化服务贸易有关的国际规则概述 |
二、与文化贸易有关的WTO争端 |
三、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国际规则的互动关系 |
第四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影视领域 |
一、美国的影视政策 |
二、法国影视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三、韩国的影视政策 |
四、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动漫领域 |
一、美国政策的主要内容 |
二、日本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三节 艺术品授权领域 |
一、法国政策的主要内容 |
二、英国的主要政策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五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专题研究 |
第一节 数字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专题 |
一、数字文化服务贸易的概念、内涵与特征 |
二、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
三、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壁垒 |
四、数字文化服务贸易规则之争 |
五、各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政策 |
六、中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的策略选择 |
第二节 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政策专题 |
一、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标准 |
二、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框架与实践 |
三、中美文化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差异分析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组织机构 |
一、各国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组织机构 |
二、中国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障碍及借鉴 |
第六章 文化服务贸易相关的特有现象分析 |
第一节 “文化自由”与“文化例外”共存 |
一、文化例外是保护本国文化的盾牌 |
二、“文化自由”有利于推广本国文化产品与服务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文化折扣”与“文化增值” |
一、文化折扣及成因 |
二、文化增值及成因 |
三、中国文化服务贸易从“文化折扣”转变为“文化增值”的策略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国际规则中的文化特性考量 |
一、WTO现有文化服务贸易规则 |
二、WTO文化贸易规则与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博弈和协调 |
三、对文化服务贸易规则发展趋势的分析与展望 |
四、中国应对文化服务贸易规则新发展趋势的对策建议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一、我国在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方面存在的差距 |
二、国外先进政策实践带来的启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促进文化服务贸易由“文化折扣”转向“文化增值”的策略选择 |
二、积极参与文化服务贸易相关规则制定 |
第三节 下一步研究计划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
(2)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来源及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课题的来源 |
1.1.2 研究的背景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 课题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概述 |
2.1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含义及内容 |
2.1.1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含义 |
2.1.2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内容 |
2.2 发展中国家的含义 |
2.2.1 国际条约的规定 |
2.2.2 国际组织的界定 |
2.3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发展过程 |
2.3.1 1948年关贸总协定的发端 |
2.3.2 1954年至1955 年关贸总协定的修订 |
2.3.3 60年代关贸总协定的修订 |
2.3.4 1979年关贸总协定的授权条款 |
2.3.5 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的发展 |
2.4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学理内涵 |
2.4.1 公平互利原则 |
2.4.2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
2.4.3 科斯定理所阐释的合理性 |
2.4.4 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的逻辑辨证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价值及我国适用 |
3.1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价值 |
3.1.1 优惠的市场准入 |
3.1.2 保障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利益 |
3.1.3 承诺行动和政策的灵活性 |
3.1.4 过渡时期 |
3.1.5 技术援助 |
3.1.6 有关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条文 |
3.2 我国适用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适用 |
3.2.1 我国适用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历程 |
3.2.2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对我国的经济贡献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立法相对性 |
4.1 条约用词的模糊性 |
4.2 发展中国家发展概念的相对性 |
4.3 普惠制的局限性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适用优化与中国立场 |
5.1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适用优化 |
5.1.1 加强规范设计的约束力 |
5.1.2 发展概念的清晰化 |
5.1.3 增强条约的可实践性 |
5.1.4 改善国际合作的机制 |
5.2 中国应采取的立场 |
5.2.1 发展道路的坚定 |
5.2.2 政治家的倡议 |
5.2.3 和安文明的坚守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3)我国应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1 选题研究的背景 |
1.2.2 选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对反倾销法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本文拟创新之处 |
1.4.1 拟对我国应对反倾销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系统分析 |
1.4.2 在充分竞争和国际市场的视角下还原倾销制度的实质 |
1.4.3 适当运用合理的贸易保护措施进行反制 |
1.4.4 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环境倾销问题 |
1.4.5 产业转型是解决反倾销问题的主要途径 |
1.5 研究方法 |
1.5.1 比较分析方法 |
1.5.2 文本分析方法 |
1.5.3 典型案例分析方法 |
1.5.4 综合分析方法 |
第2章 WTO体制下反倾销制度的功能与缺陷 |
2.1 反倾销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2.1.1 反倾销和反倾销法的概念 |
2.1.2 反倾销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2.2 反倾销法关于倾销的界定 |
2.2.1 倾销的概念 |
2.2.2 倾销的原因 |
2.2.3 反倾销法上倾销的构成要件 |
2.3 反倾销法的独特制度功能使其成为各国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 |
2.3.1 WTO各成员方经济利益的需要 |
2.3.2 国内产业集团利益的驱使 |
2.3.3 反倾销操作方便且效果显着 |
2.4 反倾销法的理论缺陷与制度功能的扩大化 |
2.4.1 反倾销法的理论缺陷 |
2.4.2 反倾销法在现阶段存在的合理性 |
2.4.3 反倾销法的改革 |
第3章 我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原因与症结 |
3.1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现状考察 |
3.1.1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背景 |
3.1.2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具体情形 |
3.1.3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新特征 |
3.1.4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影响 |
3.2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到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
3.2.1 中国经贸出口的持续增长对欧美相关产业形成竞争压力 |
3.2.2 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 |
3.2.3 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
3.2.4 WTO反倾销协议某些规定的模糊行和不确定性 |
3.2.5 对华日益增长的贸易逆差 |
3.2.6 部分倾销产品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进入中国 |
3.2.7 中国出口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引发反倾销调查的直接诱因 |
3.3 我国应对反倾销不力的症结所在 |
3.3.1 替代国制度成为我国应对反倾销的“绊脚石” |
3.3.2 倾销与损害之间一般因果关系的设定导致反倾销案件增多 |
3.3.3 国外对华频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 |
3.3.4 符合条件的中国出口企业没有被给予单独税率 |
3.3.5 对我国提起的“双反”案件日趋增多 |
3.3.6 我国被频频提起环境倾销和劳动力倾销的调查 |
3.3.7 反规避调查成为我国面临的新的贸易壁垒 |
第4章 国际层面上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基本策略 |
4.1 充分利用新回合谈判提出完善WTO《反倾销协议》的建议 |
4.1.1 明确反倾销措施实施基本要件中的相关概念 |
4.1.2 明确倾销要件 |
4.1.3 完善替代国制度 |
4.1.4 明确损害要件 |
4.1.5 改进累积评估制 |
4.1.6 明确损害和倾销之间的因果关系 |
4.1.7 改进现有的调查启动机制 |
4.1.8 强化“公共利益”条款 |
4.1.9 强化“日落条款”的作用 |
4.1.10 强化对反倾销案件的监督 |
4.2 对恶意、不当反倾销调查及时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
4.2.1 法律依据 |
4.2.2 我国提交D S B时应该重视的问题 |
4.2.3 我国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措施的实践 |
4.2.4 我国提交WTO争端机制解决的典型案例 |
4.3 适时和有选择地利用进口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
4.3.1 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依据 |
4.3.2 利用进口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典型案例 |
第5章 国内层面上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基本对策 |
5.1 国家(政府)层面的法律应对 |
5.1.1 加强相关立法 |
5.1.2 争取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待 |
5.1.3 加强政府机关在反倾销中的服务意识 |
5.1.4 政府推动设立出口应诉费用保险 |
5.1.5 调整企业出口的优惠及鼓励政策 |
5.1.6 产业转型 |
5.1.7 反倾销人才的培养 |
5.1.8 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 |
5.1.9 适当运用合理的贸易保护措施进行反制 |
5.2 行业协会的协调应对 |
5.2.1 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
5.2.2 及时有效地组织企业应诉 |
5.2.3 行业协会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应诉 |
5.2.4 协调行业内部以杜绝低端无序竞争 |
5.2.5 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 |
5.2.6 建立应诉基金制度 |
5.3 企业自身的主动应对 |
5.3.1 改变低价出口的竞争战略 |
5.3.2 改变出口低端无序的状态 |
5.3.3 积极应诉 |
5.3.4 掌握反倾销协议中的“可获得最佳资料”规则 |
5.3.5 聘请熟悉反倾销规则的律师 |
第6章 我国应对新型反倾销的特殊对策 |
6.1 环境倾销问题的分析和特殊对策 |
6.1.1 环境倾销理论产生的原因 |
6.1.2 环境倾销理论出台的国际背景 |
6.1.3 环境倾销与W TO反倾销规则的冲突 |
6.1.4 从中欧光伏贸易摩擦看环境成本转移 |
6.1.5 我国应对环境倾销的特殊对策 |
6.2 劳动力倾销问题的分析和特殊对策 |
6.2.1 劳动力倾销问题概述 |
6.2.2 劳工标准定义 |
6.2.3 国家贸易中的劳工标准 |
6.2.4 实施反劳动力倾销贸易措施与W TO反倾销措施的关系 |
6.2.5 劳工标准已经进入贸易领域 |
6.2.6 劳动力倾销论调对中国贸易的影响 |
6.2.7 我国应对劳动力倾销的特殊对策 |
6.3 反规避措施的分析和特殊对策 |
6.3.1 反倾销领域规避和反规避概述 |
6.3.2 欧美反倾销法中反规避措施研究 |
6.3.3 反规避对我国的影响 |
6.3.4 我国应对反规避的特殊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一、 研究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问题的出发点 |
二、 研究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问题的依据 |
三、 研究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问题的意义 |
四、 全文的结构和内容 |
五、 本文的理论指导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文化产业基本理论解读 |
一、 文化产业的基本概念 |
二、 纷繁的文化产业门类 |
三、 文化产业的属性 |
四、 文化产业的功能 |
五、 文化产业的特征 |
第二章 文化产业的理论探讨和发展现状 |
一、 国外关于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 |
二、 国外文化产业的发展概况 |
三、 文化产业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
四、 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
第三章 意识形态与文化产业的价值取向 |
一、 文化产业中的意识形态 |
二、 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的生产与消费 |
三、 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部门 |
四、 主流意识形态与文化产业发展 |
第四章 全球化与中国文化产业的价值取向 |
一、 全球化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
二、 全球化给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双向效应” |
三、 积极应对全球化,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良性发展 |
第五章 正确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对策与路径 |
一、 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理论前提 |
二、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制度保障 |
三、 发挥党和政府职能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关键所在 |
四、 建立创新发展机制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动力源泉 |
五、 培育大型文化企业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实体基础 |
六、 打造文化产业品牌是引领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取向的重要条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主要参考书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与服务贸易壁垒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提出问题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1.3 创新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服务与国际服务贸易 |
2.1.2 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与多边化 |
2.2 服务贸易一体化与多边化理论研究综述 |
2.2.1 新区域主义与多边主义 |
2.2.2 服务贸易一体化与服务贸易多边化 |
2.2.3 简要评价 |
2.3 服务贸易一体化经验分析综述 |
2.3.1 服务贸易一体化的一般性分析 |
2.3.2 简要评价 |
2.3.3 服务贸易壁垒及其经济效应 |
2.3.4 简要评价 |
3. 服务贸易一体化是最优路径的理论分析与现实选择 |
3.1 贸易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理论分析 |
3.1.1 传统区域主义理论框架下的次优观点 |
3.1.2 新区域主义的贸易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最优观点 |
3.2 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是最优路径的现实选择 |
3.2.1 以WTO为舞台的多边服务合作谈判的停滞 |
3.2.2 谈判的成果超越多边谈判的"GATS+"特征 |
3.2.3 区域协定的自我发展与完善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进程 |
4.1 起步阶段(19世纪80年代—2001.11) |
4.1.1 中国与东盟之间致力于经贸官方关系的建设 |
4.1.2 部分服务部门开始一体化的建设 |
4.2 初步发展阶段(2002.11-2007.1) |
4.2.1 旅游、交通等服务贸易一体化初步形成 |
4.2.2 通信信息、文化教育等领域一体化开始建设 |
4.3 加快发展阶段(2007.1至今) |
4.4 本章小结 |
5. 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总体水平 |
5.1 中国-东盟服务贸易的总体发展概况与特点 |
5.1.1 BOP统计意义上的跨境服务贸易整体概况与特点 |
5.1.2 FAT统计意义上的"商业存在"的概况与特点 |
5.2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总体水平 |
5.2.1 服务贸易一体化水平的衡量指标 |
5.2.2 数据来源说明 |
5.2.3 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总体水平 |
5.3 中国与东盟国家服务贸易竞争力 |
5.3.1 指标的选用 |
5.3.2 数据来源说明 |
5.3.3 中国与东盟国家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分部门服务贸易一体化水平与发展前景 |
6.1 中国-东盟运输服务贸易一体化与发展前景 |
6.1.1 中国-东盟运输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建设与进程 |
6.1.2 中国、东盟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概况与特点 |
6.1.3 中国与东盟国家运输服务贸易一体化水平 |
6.1.4 运输服务贸易一体化的未来发展与深化 |
6.2 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一体化与发展前景 |
6.2.1 中国与东盟旅游服务贸易一体化建设与进程 |
6.2.2 中国与东盟旅游服务贸易一体化的水平 |
6.2.3 旅游服务贸易一体化的未来发展与深化 |
6.3 中国-东盟建筑服务贸易一体化与发展前景 |
6.3.1 中国对东盟国家建筑服务出口的现状与特点 |
6.3.2 中国对东盟的建筑服务贸易一体化水平 |
6.3.3 中国对东盟国家建筑服务出口的展望 |
6.4 中国-东盟金融服务贸易一体化 |
6.4.1 中国-东盟金融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建设与进程 |
6.4.2 中国、东盟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概况与特点 |
6.4.3 中国与东盟金融服务贸易一体化水平 |
6.4.4 中国与东盟金融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展望 |
6.5 本章小结 |
7.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障碍:服务贸易壁垒 |
7.1 服务贸易壁垒定义、特征与分类 |
7.2 衡量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壁垒的方法 |
7.2.1 Hoekman频度指数法 |
7.2.2 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 |
7.3 总体服务贸易壁垒的特点 |
7.3.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域内的承诺与WTO的比较 |
7.3.2 总体、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的服务贸易壁垒程度 |
7.3.3 服务贸易壁垒的模式结构 |
7.3.4 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壁垒的国别分布 |
7.3.5 服务贸易总壁垒水平部门的三层次划分 |
7.4 中国与东盟国家运输服务贸易壁垒的测度与特点 |
7.4.1 测度运输服务贸易壁垒的方法与模板 |
7.4.2 中国与东盟运输服务贸易壁垒的分析 |
7.5 中国与东盟国家旅游服务贸易壁垒 |
7.5.1 测度旅游服务贸易壁垒的方法与模板 |
7.5.2 中国与东盟国家旅游服务贸易壁垒的分析 |
7.6 中国与东盟国家建筑服务贸易壁垒 |
7.6.1 测度建筑服务贸易壁垒的方法与模板 |
7.6.2 中国与东盟建筑服务贸易壁垒的分析 |
7.6.3 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对建筑服务一体化的影响的实证分析 |
7.7 中国与东盟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壁垒 |
7.7.1 测度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方法与模板 |
7.7.2 中国与东盟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分析 |
7.7.3 金融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对金融一体化影响的实证分析 |
7.8 本章小结 |
8. 削减服务贸易壁垒,加快发展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 |
8.1 削减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学含义 |
8.2 服务贸易壁垒存在的合理性与削减的辩证关系 |
8.2.1 服务贸易壁垒存在的合理性 |
8.2.2 辩证看待取消壁垒与适度保护的关系 |
8.3 削减服务贸易壁垒,促进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 |
8.3.1 国际性的推动政策 |
8.3.2 国内的推动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9. 结语 |
参考文献 |
缩写 |
附录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我国外经贸机构改革对外贸发展的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和不足 |
四.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结构 |
第一章 政府干预经济的相关理论概述 |
第一节 有关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政府机构改革对经济影响的理论分析 |
第二章 我国外经贸主管部门机构改革的历程与现状 |
第一节 "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2001年) |
第二节 "内外贸一体化"改革(2003年) |
第三节 "职能完善与协调"改革(2006、2008年) |
第四节 "建设服务型政府"改革(2009年起) |
第三章 我国外经贸机构改革对外贸的影响作用 |
第一节 历次改革的思路及影响作用 |
第二节 "建设服务型政府"改革的效应 |
第四章 对我国外经贸机构改革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历次外经贸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对我国外经贸机构改革促进外贸发展的建议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 |
2 研究综述 |
2.1 金融服务贸易的涵义 |
2.2 金融服务开放的理论基础 |
2.2.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理论 |
2.2.2 金融服务开放的其他理论基础 |
2.3 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 |
2.3.1 20世纪60、70年代度量方法 |
2.3.2 20世纪80年代以来度量方法 |
2.4 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 |
2.4.1 承诺部门范围指标的度量方法 |
2.4.2 服务部门开放等级指标的度量方法 |
2.5 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 |
2.5.1 基于对外贸易比率法的度量研究 |
2.5.2 基于承诺开放水平的度量研究 |
2.5.3 基于金融开放广度指标的度量研究 |
3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现状 |
3.1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进程 |
3.2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各部门开放现状 |
3.2.1 银行业 |
3.2.2 保险业 |
3.2.3 证券业 |
3.2.4 其他 |
3.3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现状 |
3.3.1 我国跨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
3.3.2 我国商业存在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
3.4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影响 |
3.5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新趋势 |
3.6 本章小结 |
4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模型的构建 |
4.1 基于贸易开放度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模型的构建 |
4.1.1 模型建立的前提 |
4.1.2 指标选择思路 |
4.2 基于市场准入水平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模型的构建 |
4.2.1 模型建立的假设与前提 |
4.2.2 测度指标结构的建立 |
4.2.3 测度公式与指标权重的确定 |
4.3 本章小结 |
5 基于贸易依存度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度量 |
5.1 开放度度量指标的选取 |
5.2 度量方法的确定 |
5.3 开放度度量实证研究 |
5.3.1 样本的选取与数据收集 |
5.3.2 指标相关关系分析 |
5.3.3 因子分析开放度度量过程 |
5.4 度量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基于市场准入水平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度量 |
6.1 样本的选取与数据的搜集 |
6.2 度量过程 |
6.2.1 "末级指标"的计量 |
6.2.2 因素层的计算 |
6.2.3 准则层的计算 |
6.2.4 市场准入的计算 |
6.3 度量结果分析 |
6.3.1 各部门间市场准入开放程度的比较 |
6.3.2 我国与他国(地区)间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比较 |
6.4 本章小结 |
7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与建议 |
7.1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 |
7.1.1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总体原则 |
7.1.2 银行业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 |
7.1.3 保险业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 |
7.1.4 证券业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 |
7.2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建议 |
7.2.1 加强中国参与金融服务自由化战略 |
7.2.2 注重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风险及存在问题 |
7.2.3 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 |
7.2.4 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
7.2.5 加强金融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
7.3 本章小结 |
8 结论 |
8.1 本文总结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所参与的课题、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 |
A.参与课题 |
B.发表论文 |
C.获奖情况 |
(8)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 |
1.2 文献回顾 |
1.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新颖与创新之处 |
1.4.1 紧密结合GPA最新发展动态,首次论述了GPA最新发展动态对我国加入GPA谈判的影响 |
1.4.2 首次提出随着我国财政收入不断提高和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应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客体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界定政府采购客体 |
1.4.3 重新划分我国政府采购阶段,并将2006年作为划分我国政府采购新阶段的起点 |
1.4.4 明确提出并量化分析了国际社会重重压力是我国承诺加入GPA的重要原因 |
1.4.5 紧密联系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和最新形势 |
1.4.6 有针对性地提出兼顾政府绿色采购与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等其他政府采购政策目标间的矛盾 |
1.4.7 首次提出国有企业是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应把握好时机,采取渐进和有序的方式进行 |
1.4.8 首次明确提出将《政府采购法》第59条修改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
1.4.9 研究方法在国内该领域的研究中比较新颖 |
1.4.10 论文结构的处理较新颖 |
第2章 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制度概述 |
2.1 政府采购的含义、特征及原则 |
2.1.1 政府采购的含义 |
2.1.2 政府采购的特征 |
2.1.3 政府采购的原则 |
2.2 政府采购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
2.2.1 政府采购制度的概念和内容 |
2.2.2 政府采购制度的起源和初步形成 |
2.2.3 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
2.3 政府采购制度的经济社会功能 |
2.3.1 节约财政资金,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
2.3.2 调控宏观经济总量,实现社会供需平衡 |
2.3.3 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
2.3.4 促进竞争、有效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提高供应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
第3章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论渊源及缺陷 |
3.1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论渊源 |
3.1.1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支出管理追求效率的必然结果 |
3.1.2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运作的必然产物 |
3.1.3 凯恩斯的政府干预理论是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理论来源之一 |
3.1.4 布坎南的寻租理论是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 |
3.1.5 市场失灵理论 |
3.2 政府采购制度的先天缺憾 |
3.2.1 理性政府的采购与"经济人"假设 |
3.2.2 准市场行为 |
3.2.3 信息不对称 |
3.2.4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出现偏差 |
第4章 国际和区域组织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则 |
4.1 WTO的《政府采购协定》 |
4.1.1 GPA的签订背景 |
4.1.2 GPA的签订 |
4.1.3 GPA的性质 |
4.1.4 GPA的基本原则 |
4.1.5 GPA的适用范围 |
4.1.6 GPA的其他主要内容 |
4.1.7 GPA对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影响 |
4.2 GPA的最新发展 |
4.2.1 条款排序及内容更加合理和清晰,便于我国加入GPA的谈判工作 |
4.2.2 发展中国家过渡性措施的规定为我国加入谈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
4.2.3 新增的环保条款有助于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控制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度 |
4.2.4 新增的电子采购条款对我国政府采购和经济安全提出了挑战 |
4.2.5 有关信息公开与透明度内容的增加和调整对我国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 |
4.2.6 新增的促进异议解决的仲裁程序有助于我国修改GPA涵盖的实体范围 |
4.3 其他国际或区域组织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则 |
4.3.1 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 |
4.3.2 欧共体(欧洲联盟前身)的《公共采购指令》 |
4.3.3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 |
4.3.4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 |
第5章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历程 |
5.1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萌芽 |
5.1.1 和籴和买制度 |
5.1.2 均输平准制度 |
5.1.3 五均六管制度 |
5.1.4 均输和市易制度 |
5.2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及完善的背景 |
5.2.1 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 |
5.2.2 政府财政收支体制发生重大改革 |
5.2.3 试行政府采购制度取得重大进展 |
5.2.4 招标投标制度的普遍推行 |
5.2.5 反腐倡廉的需要 |
5.2.6 国际化进程的需要 |
5.3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及完善的阶段划分 |
5.3.1 起步阶段(1996年—2002年) |
5.3.2 全面实施阶段(2003年1月—2005年底) |
5.3.3 完善阶段(2006年以后) |
第6章 我国政府采购发展现状 |
6.1 2001年—2005年全国和地方政府采购状况分析 |
6.1.1 采购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
6.1.2 采购范围及构成逐步趋于合理 |
6.1.3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
6.1.4 采购规模分布逐步趋于均衡 |
6.1.5 公开招标已成为主要的采购方式 |
6.1.6 集中采购成为主要采购模式的同时,分散采购管理得到逐步加强 |
6.1.7 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情况纳入政府采购统计分析范畴 |
6.1.8 招标代理机构成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 |
6.1.9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逐步健全 |
6.1.10 信息公告、专家抽取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
6.2 2006年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主要成绩 |
6.3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 |
6.3.1 深化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任务 |
6.3.2 2007年我国政府采购工作重点 |
第7章 我国有关加入GPA的承诺及其背景 |
7.1 我国有关加入GPA的承诺 |
7.2 我国加入GPA和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是大势所趋 |
7.2.1 贸易自由化理论为政府采购市场由封闭走向开放提供了理论基础 |
7.2.2 国际社会的重重压力是我国承诺加入GPA的重要原因 |
7.2.3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必然趋势 |
7.3 我国履行加入GPA承诺的情况 |
第8章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我国的影响 |
8.1 我国加入GPA和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现实意义 |
8.1.1 有助于我国公共市场体系的建立和规范,促进政府廉政建设 |
8.1.2 有助于提高我国行政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合理利用国家财政资源 |
8.1.3 有助于开拓国际政府采购市场,为我国具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创造条件 |
8.1.4 有助于我国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开拓对外经济合作新渠道,为企业出口创汇提供更多机会 |
8.1.5 有助于有理、有利地解决国际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争端 |
8.1.6 有助于提高我国在WTO的地位,加重我国政府双边和多边谈判的筹码 |
8.2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我国的冲击 |
8.2.1 对国内制度的影响. |
8.2.2 与目前水平相比,对民族产业的冲击变化不大 |
8.2.3 对我国经济消极影响的主要体现 |
8.2.4 就具体产业分析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
第9章 实行渐进性策略,逐步、适度地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 |
9.1 开放时间的渐进 |
9.1.1 开放时间渐进的国际经验 |
9.1.2 我国加入GPA的谈判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 |
9.2 开放范围和程度的渐进 |
9.2.1 在开放范围方面,有选择地开放具有优势的采购主体 |
9.2.2 在对等开放方面,缔约方可通过总量平衡来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平等 |
9.2.3 对于谈判结果,应与谈判方就谈判的出价问题签署排他性的互惠协议 |
9.3 开放领域的渐进 |
9.3.1 开放领域渐进的国际经验 |
9.3.2 我国开放领域的渐进性原则 |
第10章 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效益 |
10.1 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小、规模效益低 |
10.1.1 政府采购规模及政府采购规模效益的含义 |
10.1.2 国外政府采购规模及效益水平 |
10.1.3 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及效益现状 |
10.2 政府采购结构不合理,采购范围狭窄 |
10.2.1 政府采购结构不合理 |
10.2.2 政府采购范围狭窄 |
10.3 1978—2005年我国政府购买性支出相关项目对GDP增长贡献的实证分析 |
10.3.1 实证分析思路 |
10.3.2 研究样本和数据 |
10.3.3 回归结果分析 |
10.3.4 统计结果分析 |
10.3.5 经济意义分析 |
10.4 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措施 |
10.4.1 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
10.4.2 将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
10.4.3 中央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
10.4.4 合理编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
第11章 增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导向,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
11.1 加强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导向的原因 |
11.1.1 抓紧加入GPA前的时间,形成国内利用政府采购实施公共政策的体系 |
11.1.2 与经济有效性的作用相比,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足 |
11.1.3 扩大政府采购公共政策功能不会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发生影响 |
11.1.4 我国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政府采购公共政策的扩大 |
11.2 贯彻"国货优先"原则,保护本国经济和国家安全 |
11.2.1 贯彻"国货优先"原则与我国加入GPA并不矛盾 |
11.2.2 "国货"不敌"洋品牌"的国内政府采购市场现状 |
11.2.3 借鉴国际经验,贯彻"国货优先"原则 |
11.3 为高新技术产业和特殊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
11.3.1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为其提供必要、有效的支持 |
11.3.2 政府采购对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
11.3.3 自主创新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实力的必然选择 |
11.3.4 我国运用政府采购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现状 |
11.3.5 运用政府采购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的建议 |
11.4 平衡地区间经济发展,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以及民族经济发展 |
11.4.1 政府采购向国内企业、中小企业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国际经验 |
11.4.2 我国中小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及发展现状 |
11.4.3 平衡地区间经济、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以及民族经济发展的建议 |
11.5 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
11.5.1 政府绿色采购国际经验 |
11.5.2 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11.5.3 建立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建议与措施 |
11.6 正确处理政府采购政策目标之间的关系 |
11.6.1 正确处理政府采购政策与政府采购效率的关系 |
11.6.2 兼顾政府绿色采购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矛盾 |
第12章 完善与政府采购有关的立法及配套法规 |
12.1 政府采购立法国际经验 |
12.1.1 制定完备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12.1.2 修正国内现行有关政府采购立法 |
12.1.3 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系统 |
12.2 我国《政府采购法》与GPA的差异及整合 |
12.2.1 关于政府采购的基本目标和原则 |
12.2.2 关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
12.2.3 关于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 |
12.2.4 关于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程序 |
12.2.5 关于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
12.3 我国《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衔接 |
12.3.1 观点之争 |
12.3.2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不协调之处 |
12.3.3 衔接《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建议 |
12.4 制定外国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
12.4.1 明确规定本域保护原则和标准,在某些领域禁止采购外国产品 |
12.4.2 设定适宜的政府采购准入门槛价 |
第13章 推进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发展 |
13.1 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13.1.1 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社会效益 |
13.1.2 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 |
13.1.3 促进与国际化供应商的合作,使政府采购与国际市场接轨 |
13.1.4 促进国内、国际经济贸易往来 |
13.2 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现状分析 |
13.2.1 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状况 |
13.2.2 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瓶颈分析 |
13.3.我国信息技术进步对政府采购规模增长贡献的实证分析 |
13.3.1 模型原理 |
13.3.2 数据处理 |
13.3.3 回归分析 |
13.3.4 结论 |
13.4 加快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对策措施 |
13.4.1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规章,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
13.4.2 精心准备,统一管理,加快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 |
13.4.3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府采购基础数据库 |
13.4.4 制定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 |
第14章 完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 |
14.1 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
14.2 完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
14.3 扩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范围,不断创新培训方式 |
14.4 把高等院校作为培养和培训高素质政府采购人才的基地 |
14.5 做好电子政府采购专业人才的储备和培养 |
第15章 结论与展望 |
15.1 结论 |
1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表A1-A11 |
附录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中共中央发布的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 |
附录C 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等部委颁布的关于政府采购的规章和重要文件 |
附录D Useful links to Foreign/Regional Websites involved Government Procurement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加入WTO后我国高校体育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文提纲范文)
1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后我国高校体育产业的利弊分析 |
1.1 利的方面 |
1.2 弊的方面 |
1.2.1 我国高校体育产业将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 |
1.2.2 对我国高校体育产业整体环境的冲击 |
1.2.3 我国高校体育产业将面临人才流失的问题 |
2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后, 对促进我国高校体育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
3 结 论 |
(10)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中国金融业 |
1.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多边规则 |
1.1.1 相关概念的讨论 |
1.1.2 关于金融服务贸易多边规则的理解与讨论 |
1.2 中国金融服务的开放进程和开放策略 |
1.2.1 中国金融服务的开放进程 |
1.2.2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效应分析 |
1.2.3 入世后中国金融服务开放的政策建议 |
1.3 政府职能与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 |
1.3.1 入世后政府面临的挑战 |
1.3.2 入世后政府目标模式选择:服务型政府和有限政府 |
1.3.3 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 |
1.4 小结 |
1.5 附录1:关于 WTO的背景介绍 |
1.6 附录2:中国金融服务的入世承诺 |
1.7 附表1:金融服务的范围 |
2 入世后的金融环境 |
2.1 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 |
2.2 入世后的金融体制 |
2.2.1 入世后的金融经营体制 |
2.2.2 入世后的金融监管体制 |
2.3 入世后的金融结构 |
2.3.1 金融资产结构 |
2.3.2 融资结构 |
2.3.3 金融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 |
2.4 小结——入世后中国金融改革的紧迫性 |
3 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的运行 |
3.1 入世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
3.1.1 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理论解释 |
3.1.2 最终目标的主流变化趋势 |
3.1.3 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重新界定 |
3.1.4 小结——双目标制的重新界定:币值稳定与金融稳定 |
3.2 入世后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
3.2.1 入世后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有效性分析 |
3.2.2 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重新界定 |
3.2.3 小结——逐步建立以通货膨胀目标为核心、功能分离的中介目标体系 |
3.3 入世后的货币政策工具 |
3.3.1 入世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分析 |
3.3.2 公开市场业务是入世后的核心政策工具 |
3.3.3 入世后存款准备金制度调控功能的弱化 |
3.3.4 入世后再贷款的功能已发生变化 |
3.3.5 入世后重新定位再贴现政策的功能 |
3.3.6 入世后货币政策工具的协调机制 |
3.3.7 小结——发挥政策工具的信号作用 |
3.4 附表2: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实证检验的统计结果 |
4 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中介 |
4.1 入世后的外资银行 |
4.1.1 入世后银行体系变化的基本态势 |
4.1.2 外资银行进入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 |
4.1.3 入世后外资银行的特点分析 |
4.1.4 外资银行进入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
4.1.5 小结 |
4.2 入世后的货币市场 |
4.2.1 入世对中国货币市场的影响 |
4.2.2 入世后的银行间债券市场 |
4.2.3 入世后的票据市场 |
4.2.4 小结 |
4.3 入世后的证券市场 |
4.3.1 相关概念的讨论 |
4.3.2 入世后证券市场开放的风险与条件 |
4.3.3 入世后证券市场开放的策略选择 |
4.3.4 小结 |
4.4 入世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通 |
4.4.1 发达经济体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联通机制 |
4.4.2 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联通机制分析 |
4.4.3 入世后的改革措施 |
4.4.4 小结 |
5 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途径 |
5.1 入世对中国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 |
5.1.1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复杂化 |
5.1.2 货币政策传导途径的扩展 |
5.1.3 信贷传导途径的作用下降 |
5.1.4 利率途径将成为主渠道 |
5.2 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利率途径 |
5.2.1 理论说明 |
5.2.2 入世后影响利率传导效率的因素分析 |
5.2.3 入世后疏通利率传导的两点建议 |
5.2.4 小结 |
5.3 信贷渠道 |
5.3.1 理论说明 |
5.3.2 我国信贷途径分析 |
5.3.3 入世后的信贷途径分析 |
5.3.4 小结——正确对待信贷途径的作用变化 |
5.4 汇率途径 |
5.4.1 理论说明 |
5.4.2 入世后汇率传导的重要性 |
5.4.3 汇率稳定与货币供应的矛盾 |
5.4.4 入世后改进汇率传导的思路 |
5.4.5 小结 |
5.5 非货币性资产价格途径 |
5.5.1 理论说明 |
5.5.2 我国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传导的特殊机理 |
5.5.3 我国非货币资产价格传导的效率 |
5.5.4 我国非货币性资产价格途径的实证检验 |
5.5.5 小结——新的课题 |
5.6 附表3: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展 |
5.7 附表4:1996-2002年中国名义利率水平的调整 |
5.8 附表5:我国非货币性资产价格途径的实证检验的统计结果 |
6 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的协调 |
6.1 理论介评及政策含义 |
6.1.1 关于内外均衡矛盾经典论述的实证讨论 |
6.1.2 M-F模型的适用性及改进 |
6.1.3 启示与借鉴 |
6.1.4 小结 |
6.2 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 |
6.2.1 入世后两大政策的变化分析 |
6.2.2 入世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配合目标模式的转变 |
6.2.3 入世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配合思路 |
6.2.4 小结 |
6.3 入世后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 |
6.3.1 入世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的影响 |
6.3.2 “职能分离”的有效性讨论与改进方向 |
6.3.3 入世后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
6.3.4 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加入WTO后我国统计工作面临的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D]. 孙铭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2]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适用研究[D]. 陈红.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9(02)
- [3]我国应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D]. 曾艳军. 湖南大学, 2015(02)
- [4]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问题研究[D]. 齐仁庆. 东北师范大学, 2012(05)
- [5]中国—东盟服务贸易一体化与服务贸易壁垒的研究[D]. 陈秀莲.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5)
- [6]我国外经贸机构改革对外贸发展的影响分析[D]. 朱宝宁. 华东师范大学, 2010(02)
- [7]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D]. 董维维. 西安理工大学, 2009(S1)
- [8]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研究[D]. 张家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05)
- [9]加入WTO后我国高校体育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 吴美丽,孔垂辉,任保国.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05(04)
- [10]入世后中国货币政策研究[D]. 左伟. 东北财经大学, 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