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indows时代如何选购杀毒软件(论文文献综述)
刘奕[1](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张帆[2](2020)在《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文中指出当前,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基础保障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在大国崛起进程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发展屡受遏制,特别是核心网络系统中用到的软、硬件产品大多受制于他国,这些产品中存在大量安全漏洞从而带来巨大安全隐患。实践表明,力图通过技术发展与创新并不能完全解决网络产品中因漏洞而引发的安全问题,因为它并非纯粹的技术问题,还涉及到资本投入、经济治理以及运营策略等经济学内容。因此,开展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工作,分析网络安全问题的经济机理和内在动因,研究投资管理、信息激励等经济学行为对网络安全的影响,进而给出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建议,是应对当前复杂国际安全局势和社会建设发展现状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结合经济学理论,引入复杂网络理论和网络博弈等方法工具,围绕“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现实困境与经济学理论基础”“节点内治理:微观市场主体的投资激励与策略”“节点间治理:漏洞交易市场的信息激励与策略”“整体网络治理:市场失灵下政府的网络安全漏洞治理”以及“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建议”等问题,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工作。1.网络安全经济解析。从网络产品漏洞、网络企业以及国家网络公共治理的角度,结合传统经济学方法对网络安全经济动因进行研究。重点解决因为网络信息的不对称、激励不足导致了网络产品逆向选择问题、双边道德风险问题和当前网络市场对网络安全需求不足,以及国家层面的私人供给不足,这些是导致问题难以解决的重要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复杂网络学科理论,基于拓扑机构观点,提出一种基于“网络节点内——网络节点间——整体网络”的网络安全治理结构框架。2.“节点内”治理:微观市场主体的投资激励与策略。“节点内”是指单个企业或个人等微观市场主体,“节点内”治理研究的是微观市场主体的投资激励与治理策略。通过对企业网络平时防护和受到威胁时这两种情况逐一分析,构建“成本—收益”模型,研究“节点内”微观市场主体如何根据网络威胁的类型进行最优化的安全措施投入策略,分析不同安全威胁类型以及企业自身安全措施投入对政府部门进行网络安全治理的影响,从而寻找同时满足整体网络安全性以及安全投入成本之间的最优策略。3.“节点间”治理:漏洞交易市场的信息激励与策略。“节点间”是指多个企业或个人等市场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节点间”治理研究的是交易主体市场行为的信息激励与治理策略。基于非对称信息理论,重点研究网络“节点间”的信息激励问题,通过建立漏洞信息交易市场,研究安全信号显示机制,帮助消费者了解和掌握网络安全的真实情况。论述漏洞市场的形成机理和基本特征,通过构建漏洞信息的交易模型与补丁管理策略模型,将厂商和消费者综合考虑的方式,得出厂商漏洞发布周期与消费者漏洞升级周期的最优化协调管理策略。4.“整体网络”治理:“市场失灵”下政府的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网络安全本质上是公共物品,由于私人供给不足和“市场失灵”,政府需要发挥职能,介入该公共物品市场,积极调配资源,搭建“整体网络”安全环境,鼓励私人企业投资网络安全,完成网络安全经营属性的转换,对网络安全治理架构进行部署。首先以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开发为例,阐述网络安全的技术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建立不对称寡头产业投资博弈模型,考虑市场波动和紧急事件两类不确定性因素。运用数学模型对市场进行刻画,并给出安全责任与行为的管理策略。5.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建议。综合全文研究成果,针对网络安全治理的市场失灵问题,需要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网络安全的治理,实现“整体网络”安全。本文从健全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市场机制、加强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府规制、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管理策略以及推进网络安全漏洞的协同治理等四个方面,分别给出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建议。
李安[3](2019)在《论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文中研究表明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s)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是一个小问题,但有“小中见大”的研究价值。图形用户界面给外观设计制度的理论框架提出了新的实践问题,同时也为外观设计制度的发展变革提供了新的经验材料。可以认为,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需要有“新的观念突破、新的理论构建和新的制度设计”。本文正是这样的一种尝试:一方面在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特别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体系的指导下,致力于梳理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规则;另一方面通过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希冀于推动外观设计制度的现代化变革。一图形用户界面是一种由软件代码驱动的图形化用户交互界面。作为数字化设计的代表,图形用户界面是计算机技术和软件技术融合发展的结果,也是设计文化从“物质设计”向“非物质设计”转变的产物。基于日常生活和法律实践中的经验类型,可以在逻辑上将图形用户界面分类为“系统软件图形用户界面”和“应用软件图形用户界面”,两者的区别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设计所美化促销的商品对象不同,前者是硬件产品,后者是软件产品。二图形用户界面的法律保护诉求是软件知识产权扩张的结果。从朴素的平等价值和市场指向型知识产权法理论来看,图形用户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外观设计权是图形用户界面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通行做法,中国于2014年将其纳入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范围。“设计”和“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两个核心概念,设计美化促销产品,产品限定设计权利。这两个概念及其关系,一同构建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体系。外观设计专利的立法动因不是浪漫主义地激励设计者和陶冶消费者,而是保护商人的经济利益,即保护设计对其产品的美化促销利益。正视并重视这一点是理清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规则的关键。三产生于传统实体工业的外观设计制度,要求图形用户界面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以产品的整体外观作为申请单位,认为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具有物质实体的电子硬件产品。目前,就中国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分布而言,应用软件领域多于系统软件领域。在实践中,系统软件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的焦点在于“设计”,即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缺失;应用软件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的根源在于“产品”,即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该如何解释?四不同类型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具有同一性基础,也具有差异性特征。因此,不同类型的图形用户界面,有不同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同时有着不同的解决办法。具体而言,系统软件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的当下解决方法是能动性的解释“设计要部”,而长远来看,要适时地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应用软件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的解决方案是突破专利产品之物质实体观念,将软件产品解释为专利产品。五对于实践中存在的权利申请问题和权利实现困境,中国理应在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上对其作出回应。首先,在立法变革方面,要把握外观设计制度价值,即保护设计对产品的美化促销价值,不变的情况下,求变于两个核心概念:一是设计要素从产品的“整体设计”转向“局部设计”,产品的局部外观设计保护诉求亟待回应;二是产品要素从具有物质形态的“实体产品”转变为无形但客观存在的“软件产品”,产品的观念和概念处于流变之中;相应地,《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条文需要作出相应改动。其次,在司法规则方面,系统软件的界面设计专利产品是硬件产品,应用软件的界面设计专利产品是软件产品,未经许可制造、(许诺)销售、进口带图形化用户界面的硬件产品/软件产品,就是侵犯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其专利损害赔偿额计算理应以硬件产品/软件产品的市场利润为基准。
刘恩凤[4](2019)在《核心素养视域下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1世纪以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研究热点。世界各国纷纷开始了对核心素养的本土化研究,并结合各学科的特点进行了学科核心素养的研究。信息技术因为其与信息化的密切关系,信息技术核心素养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微课程也一度成为研究热点,各学科微课程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职业教育发展相对落后,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的研究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那么,将核心素养与中职信息技术课程相融合,会取得怎样的效果。基于这种思考,对核心素养视域下的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进行了研究。聚焦核心素养和中职信息技术这两个要素,本研究首先对中职学生信息技术核心素养进行了探讨,继而基于当前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和应用现状,选择开发方法,选取中职教材内容,进行了案例设计。本研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核心素养框架构建:结合信息技术核心素养、职业核心素养构建出以信息意识、责任意识、数字化实践力、计算思维、发展意识为核心维度的中职学生信息技术核心素养框架。第二部分为现状分析;通过访谈和案例分析对中职微课程开发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问题进行了归因分析,认为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的开发与应用存在的问题是;微课程类型单一、知识点交叉泛化、交互性不足、课程开发不系统。第三部分为开发内容:对核心素养视域下的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思路、开发流程进行了分析,依据ADDIE模型,核心素养视域下的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发流程是:前期分析阶段、设计阶段、开发阶段、实施阶段和评价阶段。第四部分为开发实例:依据笔者构建的中职学生信息技术核心素养框架,选取中职信息技术教材中的知识点,设计面向核心素养五个维度的微课程。
邹越[5](2018)在《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法的司法适用》文中认为互联网经济正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速度改变着当今世界的经济体系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新的产品和服务、新的业态、新的营销方式、新的营利手段、新的垄断模式,使得互联网企业的经济规模可以在区区十数年内超越传统经济的百年基业,在给人们带来巨大福利的同时,也给反垄断执法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困境。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反垄断诉讼正在成为司法体系必须面对的一类重大案件。尽管有些投诉可以在相关行政部门介入后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决不意味着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只应通过行政管制,而非适用反垄断法的司法方式解决。互联网经济中的垄断之弊需要反垄断法规制,由于互联网经济的许多属性还在形成之中,尚未充分揭示,频繁修法不现实,研究互联网经济中的反垄断法适用已是当务之急。本文基于现行反垄断法的基本法理、分析框架和市场经济的根本法则,从法官司法实践理性的视角,按照互联网经济反垄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反垄断法司法适用的原则和路径——反垄断法的适用主体——认定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要件——认定违法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执法社会效果的逻辑链,突出“问题”意识,抓住若干关键问题深入辨析,探讨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适用,并对相关问题提供理论思考、法律和政策建议,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在互联网经济领域适用反垄断法时:一、应当审慎考虑垄断的竞争性。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垄断一般属于竞争性垄断。垄断者和潜在竞争者的市场地位可能由于技术的创新而快速转换。网络外部性、“赢者通吃”、技术壁垒标准化是互联网经济区别于传统经济的主要特征,也是导致互联网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复杂化的根本原因。现行反垄断法规的法理精神,基本原则,一些基本的方法仍然可以适用于互联网经济领域,但一些具体的规则、指标、程序,一些在传统经济领域反垄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分析工具和判据,如认定相关市场的供需替代法,假定垄断者测试法(SSNIP),认定违法垄断行为的价格或非价格滥用行为分析法,市场占有率标准等,需要根据具体案例做出修改。二、应当优先采用的审判原则和路径。由于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诉讼原告身份多样,举证困难,法院管辖冲突,目的公益等特点,在司法审判中应该优先采用以下原则,第一,尊重原告意愿原则,原告在双边市场中选择相关产品市场时无需征得被告同意,法院不得以不同性质(双边市场中不同边用户)的市场替代,但可以在自有裁量权限度内认定原告选择的相关产品市场外延。第二谦抑原则,在有更多选择的前提下,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使用对经营者权利侵害较低的手段,也就是,能适用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其他法律的,尽量不适用反垄断法;能够使用其他手段处罚的尽量不使用拆分之类的结构性惩罚。第三,比例原则,互联网经济中的竞争性垄断,往往在侵犯少数经营者权利的同时,可能增加更多消费者的利益,在轻微侵犯消费者现行权益的同时,可能实质性增加消费者未来的福利。所以,应当避免在对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判罚中,直接以市场份额定性或过于注重市场份额的作用,法律的适用必须满足必要性、适当性和均衡性。第四,鼓励创新原则,鼓励互联网企业通过产品、技术、业态创新,利用网络效应、平台模式、跨界融合,提高竞争力,将可以公平分配的“蛋糕”做得更大。同时,适用反垄断法应该从传统的重视静态数据转变为更重视动态发展趋势,从重点保护公平竞争转变为重点保护消费者权益。由于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留给司法裁判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相关司法解释需要通过司法实践创制规则,反垄断司法审判模式应以规则创建模式为主、争议解决模式为辅。三、应当扩大原告适格的范围。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应当扩大至直接或间接受到了违法垄断行为的损害或威胁者,与违法垄断行为实施者是否具有竞争关系并不是必要条件。不宜将营利性列入经营者反垄断诉讼的适格标准。消费者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或将要受到侵害,是互联网经济经营者是否实施了违法垄断行为的重要判据,给予消费者原告资格符合法律精神。应该给予交易相对人民事诉讼中原告资格。应当给予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业协会及人民检察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四、应当改进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方法。在双边市场中认定相关产品市场时,应采用原告主张,法院补充的审判规则,从源头上解决司法审判中怎样选择相关市场的问题,理清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关系,还原双边市场的本质。法院在整个案件的审理流程中,不对相关产品“是什么”定性,只对相关产品市场的外延做出认定。这样更有利于反垄断诉讼案件的审理。在相关市场认定供需替代方法中应采用“需求交叉弹性=A的需求数量/B的功能变化”,取代传统反垄断法适用的“需求交叉弹性=A的需求数量/B的价格变化”。采用“供给替代=技术供给增加量/消费者数量变化”,取代传统反垄断法适用的“供给替代=供给增加量/产品价格变化”。这样的改进更适应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的特殊性,司法审判中也更具可操作性。五、应当改进违法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手段。由于技术的市场不相容定律和信息产品标准化的作用,网络经济中会出现竞争和垄断同时被强化的现象。市场份额在互联网经济领域仍然是认定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首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更不是唯一条件。相比传统经济领域,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应降低市场份额的重要性。互联网经济中的不公平定价行为只要不是反竞争的行为就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但以抑制技术创新、降低经济效率、危害消费者福利为结果的垄断行为当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仍然必须依法规制。反垄断的结构性救济方法对企业损伤过大,行为救济方法的多样性可以兼顾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经济长远发展的目的。因此,在反垄断执法中,对受网络效应影响很大的互联网企业,应当以行为性救济为主,最大限度避免适用结构性救济。六、应当更加关注改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的诉讼应采用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并行程序。审判中应当更加关注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据证明力采信的合理性,减轻当事人依法维权的诉累。互联网经济领域中的反垄断案件审理,法理很重要,向当事各方,向社会的利益相关者讲清事理,写好既守法理,又讲事理的司法文书也很重要。反垄断以促进和保护公平的市场竞争为目的,公平的市场竞争以增进社会福利为目的。互联网经济不可能在传统经济的制度框架内长大。技术理性、虚拟交易、交叉补贴、网络粘性、动态竞争、竞争性垄断、外部效应、双边市场、速度经济、无限供给,全球依存等等,这类传统经济中不曾有过的特性,还有更多将继续涌现出来的网络经济特征,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现行的反垄断制度框架,或者没有考虑,或者考虑得不周全,有其必然性。但现行反垄断法的根基仍然牢固,在立法有理由滞后的情况下,研究现行反垄断法规在互联网经济领域的适用,其意义不言而喻;其紧迫性,不言而喻;需要更多更深入的研究,也不言而喻。
武存贵[6](2016)在《威特公司杀毒软件产品的营销策略分析》文中认为在国家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大方针下,我国中小型企业作为主力军,却普遍存在资源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对产品技术缺乏主导权等问题,如何生存和发展日益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互联网思维的盛行,让社会网络化格局成形。在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如果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利用自身灵活多变的优势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那么,中小企业完全可以创新盈利模式,通过实施合理有效的营销策略,做大做强。市场环境的变化纷繁复杂,每个企业的情况也不尽相同,不可一概而论。经过多年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作者认为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是解决企业发展问题的重中之重。科学的营销策略可以整合企业内部资源,通过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去顺应外部环境。希望通过对既有代表性,又有时效性的案例研究,可以更好的说明企业根据所处环境调整营销策略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本文运用4P、SWOT、STP、PEST、价值链分析、五力模型、商业模式画布、产品五层次论等多个市场营销理论方法和分析工具对案例进行研究。案例选取的是一家从事互联网产品销售的小型企业——威特,威特主要代理国外EN牌杀毒软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运用4P营销策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近年来,所处行业整体盈利模式改变,打破了原有的竞争格局,包括威特在内的许多厂商和代理商受到冲击。针对新的市场环境,本文要在威特原有的营销策略中发现问题,同时针对目前市场和企业现状提出较为可行的改进措施,建议主要包括:从用户需求的角度考虑如何提供产品或服务;以互联网思维审视和确定企业利润来源,开拓新的市场空间;重新定义和网络公司、上下游厂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的同生共赢关系等内容。对威特公司案例全面深入的研究,是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参考和鉴戒。互联网+时代,中小企业有了能与大型企业并肩,去打破行业内甚至行业外固有规则的机会。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处环境,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保持内部和外部的平衡,是需要每一个企业深思的问题。
陈鹏[7](2016)在《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技术研究与方案设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数字图书馆是利用数字技术将不同载体、不同位置信息资源进行处理储存的虚拟图书馆,是一种多媒体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统,是可实现智能检索和跨库无缝连接的知识中心。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对于丰富数字化资源、促进信息化技术发展、推进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信息资源的安全是保障数字图书馆能够正常运作的关键,所以如何构建一个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已成为数字图书馆建设和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从管理层面、技术层面、社会环境三方面系统分析了数字化信息安全保障研究的现状以及国内外图书馆网络系统的建设与发展状况,通过对图书馆数字.化信息安全、图书馆安全威胁因素现行状况进行分析,对建设一个稳定、高效的数字图书馆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进行了研究,包括数字图书馆网络信息安全主要采用的技术、安全策略以及安全等级保护。针对F科研单位图书馆现有网络系统进行分析,结合当前图书馆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目标,确定了优化升级后数字图书馆的网络架构,提出可行的数字图书馆安全策略,从服务器、数据库系统的选择、防火墙的配置、入侵检测系统、病毒防护配置、VLAN区段划分、数据备份方案几个方面提出了优化数字图书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配置方案。
毕嘉勋,万晓锦,何平,金艺,李静宇,马林[8](2013)在《高清非编制作网络的安全部署》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无论是标清,还是高清,非编制作网的安全性永远是各电视台首要考虑的问题,本文阐述了高清非编制作网各个关键环节在安全上的部署,就安全而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王晓卉[9](2012)在《计算机技术的企业级应用》文中认为该文以计算机技术为主线通过企业的硬件及网络应用、网络软件上的应用、企业级的数据库系统,主要的信息系统介绍、计算机的应用及安全管理几个方面全面阐述了现阶段计算机技术在企业中的具体应用,对实际的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甄保社,董秋生,路莹,马骏涛,李保兴,宋欣,闫胜[10](2012)在《计算机系统在解放军医学图书馆的应用综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回顾了计算机系统在解放军医学图书馆的应用概况,对系统升级进行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对新旧系统的应用进行了对比分析,提出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Windows时代如何选购杀毒软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indows时代如何选购杀毒软件(论文提纲范文)
(1)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2)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的、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基本思路与创新点 |
1.4.1 基本思路 |
1.4.2 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现实困境和经济学理论基础 |
2.1 网络安全与漏洞治理 |
2.1.1 网络安全及其经济学的概念内涵 |
2.1.2 漏洞治理是网络安全的核心命题 |
2.1.3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三种类型:“节点内”、“节点间”与“整体网络” |
2.2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现实困境 |
2.2.1 漏洞检测的技术方法困境 |
2.2.2 漏洞治理的安全需求困境 |
2.2.3 漏洞治理的投资激励困境 |
2.2.4 漏洞治理的信息激励困境 |
2.2.5 漏洞治理的政策制度困境 |
2.3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市场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
2.3.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市场行为的基本内涵 |
2.3.2 “节点内”微观市场主体的漏洞治理模型分析 |
2.3.3 “节点间”双边市场交易的漏洞治理模型分析 |
2.4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政府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
2.4.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是典型的公共物品 |
2.4.2 政府治理最优策略的纳什均衡分析 |
2.4.3 政府治理策略的帕累托最优解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节点内”治理:微观市场主体的投资激励与策略 |
3.1 微观市场主体网络漏洞平时防护行为的成本—收益模型 |
3.1.1 网络漏洞平时防护相关问题描述 |
3.1.2 成本—收益模型假设与构建 |
3.1.3 网络漏洞平时防护策略的最优化分析 |
3.1.4 网络漏洞平时防护策略的绩效分析 |
3.2 微观市场主体漏洞威胁应对行为的成本—收益模型 |
3.2.1 网络漏洞威胁应对的相关问题描述 |
3.2.2 成本—收益模型假设与构建 |
3.2.3 网络漏洞威胁应对策略的最优化分析 |
3.2.5 网络漏洞威胁应对策略的绩效分析 |
3.3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投资决策案例分析 |
3.3.1 漏洞治理投资优化的探索 |
3.3.2 漏洞治理投资的决策算法分析 |
3.3.3 漏洞治理投资的决策算法优化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节点间”治理:漏洞交易市场的信息激励与策略 |
4.1 网络漏洞信息双边交易市场的经济学假设 |
4.1.1 企业交易决策经济动力分析 |
4.1.2 信号显示与网络漏洞甄别 |
4.1.3 网络漏洞信息市场分析 |
4.2 网络漏洞信息双边交易市场的信息激励模型构建 |
4.2.1 相关假设 |
4.2.2 漏洞信息双交易市场的贝叶斯纳什均衡 |
4.3 网络漏洞信息双边交易的市场交易机制 |
4.3.1 网络漏洞信息的公开拍卖机制 |
4.3.2 网络漏洞信息发布时间的策略优化 |
4.3.3 网络漏洞补丁管理策略优化 |
4.4 网络漏洞信息市场交易的安全信号显示机制探讨 |
4.4.1 安全信号显示机制分析 |
4.4.2 安全信号显示价值分析 |
4.4.3 安全信号的市场交易基础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整体网络”治理:“市场失灵”下政府的网络安全治理策略 |
5.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职责 |
5.1.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市场失灵” |
5.1.2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府职责 |
5.1.3 网络安全的有效供给 |
5.2 政府对自主创新网络安全企业的产业支撑分析 |
5.2.1 我国网络安全自主可控建设存在的短板 |
5.2.2 政府支撑产业发展的投资博弈模型 |
5.2.3 政府支撑产业发展的策略优化 |
5.3 网络安全漏洞的政府治理 |
5.3.1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府公共投资机制 |
5.3.2 网络安全漏洞治理损失的财政补贴 |
5.3.3 政府对网络安全服务商的政策规制 |
5.3.4 政府对网络漏洞信息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优化网络安全治理的政策建议 |
6.1 健全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市场机制 |
6.1.1 把握网络安全漏洞市场机制的形成机理 |
6.1.2 警惕网络安全漏洞市场机制的负面价值 |
6.1.3 夯实网络安全漏洞市场机制的实践基础 |
6.2 加强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府规制 |
6.2.1 健全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政策法规 |
6.2.2 创新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技术模式 |
6.2.3 搭建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产业联盟 |
6.3 优化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管理策略 |
6.3.1 加强网络企业安全评估 |
6.3.2 落实网络安全行为管理 |
6.3.3 强化网络安全技术管理 |
6.4 推进网络安全漏洞的协同治理 |
6.4.1 搞好顶层设计,确保集中统一 |
6.4.2 搞好职责分配,确保定位准确 |
6.4.3 搞好军民融合,确保协同高效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工作及结论 |
7.2 工作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3)论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图形用户界面的概念、类型和历史 |
第一节 图形用户界面的概念界定 |
一、本体概念:图形界面、用户界面和软件界面 |
二、关联概念:图形用户界面与计算机字体设计 |
第二节 图形用户界面的类型划分 |
一、韦伯和拉伦茨关于类型划分的方法论 |
二、图形用户界面与软件类型的内在关系 |
三、图形用户界面之系统软件生成和应用软件生成的类分 |
第三节 图形用户界面的历史图景 |
一、科技史中的图形用户界面 |
二、设计史中的图形用户界面 |
第二章 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模式 |
第一节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模式的确立 |
一、软件知识产权的扩张与图形用户界面的保护诉求 |
二、图形用户界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
三、保护模式的竞争:从“版权/商标”到“外观设计权” |
四、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成为主流模式 |
第二节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制度语境 |
一、外观设计制度的核心概念:设计与产品 |
二、外观设计制度的立法目的:话语与现实 |
三、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结构与权利救济 |
第三章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现状 |
一、设计专利申请强调电子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 |
二、具有物质实体的电子硬件被认定为专利产品 |
三、关于中国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二节 系统软件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实践问题 |
一、专利申请中的“六视图”问题 |
二、专利授权和侵权认定中创造性的认定问题 |
三、问题焦点在于“设计”: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缺失 |
第三节 应用软件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实践问题 |
一、动景科技诉猎豹移动:中国首例行政保护案中的疑惑问题 |
二、奇虎360诉江民科技:中国首例民事侵权案中的权利困境 |
三、问题根源在于“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如何界定 |
第四章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的解决方案 |
第一节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类型划分和对比分析 |
一、“Apple v.Design Registry”案的遗产:类型化的分析方法 |
二、不同类型图形用户界面之外观设计专利的同一性基础 |
三、不同类型图形用户界面之外观设计专利的差异性特征 |
第二节 系统软件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的解决方案 |
一、便宜之计:“设计要部”的能动性解释 |
二、权宜之计:法律解释路径的缺点与风险 |
三、长久之计:适时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
第三节 应用软件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的解决方案 |
一、产品之“物质实体”要件的历史合理性与现时局限性 |
二、美国Adobe案的启示:字库软件是字体设计专利的产品 |
三、困境的出路:将软件产品解释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第五章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的制度因应 |
第一节 中国因应图形用户界面设计专利保护的立法变革 |
一、法律制度价值不变:保护设计对产品的美化促销利益 |
二、法律核心概念演变:设计的局部化与产品的非物质化 |
三、《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中相关条文的修改建议 |
第二节 中国针对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司法规则 |
一、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 |
二、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损害赔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核心素养视域下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缘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核心素养相关研究 |
1.3.2 微课程相关研究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思路 |
1.4.4 研究方法 |
第2章 核心概念界定 |
2.1 中等职业学校 |
2.2 核心素养 |
2.3 信息技术核心素养 |
2.4 微课程 |
2.5 中职学生信息技术核心素养内涵分析 |
2.5.1 中职学生信息技术核心素养的参考框架 |
2.5.2 中职学生信息技术核心素养要素的遴选原则 |
2.5.3 中职学生信息技术核心素养的构成要素 |
第3章 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与应用现状分析 |
3.1 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与应用的教师访谈与分析 |
3.1.1 教师访谈设计 |
3.1.2 教师访谈内容分析 |
3.2 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应用案例分析 |
3.2.1 微课程平台与案例的选取 |
3.2.2 微课程案例分析 |
3.3 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与应用问题总结 |
3.4 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的问题归因分析 |
第4章 核心素养视域下的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 |
4.1 开发思路 |
4.1.1 开发可行性 |
4.1.2 开发主体 |
4.1.3 开发原则 |
4.1.4 开发价值取向 |
4.1.5 开发理论基础 |
4.2 核心素养视域下的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流程 |
4.2.1 前期分析阶段 |
4.2.2 设计阶段 |
4.2.3 开发阶段 |
4.2.4 实施阶段 |
4.2.5 评价阶段 |
第5章 核心素养视域下的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示例 |
5.1 教学设计前端分析 |
5.1.1 学习者特征分析 |
5.1.2 学习内容分析 |
5.1.3 教学目标分析 |
5.1.4 教学环境分析 |
5.2 面向责任意识素养的微课程设计 |
5.3 面向信息意识素养的微课程设计 |
5.4 面向发展意识素养的微课程设计 |
5.5 面向数字化实践力素养的微课程设计 |
5.6 面向计算思维素养的微课程设计 |
第6章 研究总结与反思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不足与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法的司法适用(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和写作的意义 |
四、整体框架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互联网经济中的垄断行为 |
第一节 互联网经济的界定 |
一、互联网经济的概念及特征 |
二、相关概念辨析 |
三、互联网经济的市场结构 |
第二节 互联网经济对反垄断法适用的影响 |
一、垄断行为的界定 |
二、反垄断法适用的主要难点 |
第二章 反垄断法司法适用的原则与路径 |
第一节 反垄断法司法适用的界定 |
一、概念梳理 |
二、类别归属 |
三、司法适用与行政执法之界分 |
第二节 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特点 |
一、原告身份多样 |
二、举证困难 |
三、法院管辖冲突 |
四、目的公益 |
第三节 反垄断法的适用原则 |
一、尊重原告意愿原则 |
二、谦抑原则 |
三、比例原则 |
四、鼓励创新原则 |
第四节 反垄断法司法适用的现实路径 |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司法目标调整 |
三、审判模式选择 |
第三章 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适用主体 |
第一节 原告主体资格 |
一、原告适格范围的扩展 |
二、不同身份原告资格的确定 |
三、相关制度的衔接 |
第二节 法院和专家证人的主体资格 |
一、管辖权与主体资格 |
二、专家证人主体资格 |
第四章 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法适用的基础要件 |
第一节 界定相关市场的产品选择 |
一、现有方法的理论和实践困境 |
二、进路:遵循原告主张规则 |
第二节 相关市场的界定 |
一、相关产品市场 |
二、相关地域市场 |
三、相关时间市场 |
四、相关市场的外延问题 |
第三节 认定相关市场传统方法的改进 |
一、供需替代法 |
二、假定垄断者测试法(SSNIP) |
第四节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
一、市场支配地位辨正 |
二、市场份额的作用 |
三、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需要考虑的其他要素 |
第五章 互联网经济中违法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对违法垄断具体行为的分析 |
一、价格滥用行为 |
二、非价格滥用行为分析 |
三、其他滥用行为分析 |
第二节 合理抗辩的特殊理由 |
一、竞争性垄断 |
二、市场进入门槛 |
第六章 适用反垄断法的效果改进 |
第一节 诉讼实践中若干方法的改进 |
一、执法权分配与诉因 |
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 |
第二节 司法审判社会效果的改进 |
一、关注舆论热点指向 |
二、消弭舆论对反垄断司法审判的负面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威特公司杀毒软件产品的营销策略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 主要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市场环境分析 |
2.2 消费者分析 |
2.3 市场定位分析 |
2.4 4P营销理论 |
2.5 价值链分析法 |
第3章 威特公司的市场环境分析 |
3.1 威特公司简介 |
3.2 威特公司宏观环境分析 |
3.3 威特公司竞争环境分析 |
3.4 威特公司SWOT分析 |
3.5 威特公司用户分析 |
3.6 威特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第4章 威特公司原有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产品策略分析 |
4.2 价格策略分析 |
4.3 渠道策略分析 |
4.4 促销策略分析 |
第5章 威特公司营销策略的改进措施与建议 |
5.1 产品策略的改进措施 |
5.2 价格策略的改进措施 |
5.3 渠道策略的改进措施 |
5.4 促销策略的改进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技术研究与方案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和发展状况 |
1.2.1 国内外数字图书馆的建设 |
1.2.2 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技术研究现状 |
1.2.3 图书馆网络系统的发展与建设 |
1.3 论文研究内容和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结构 |
第二章 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需求分析 |
2.1 图书馆数字化信息安全概述 |
2.1.1 数字图书馆 |
2.1.2 信息安全 |
2.1.3 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 |
2.2 图书馆信息安全威胁因素分析 |
2.2.1 物理层安全威胁因素分析 |
2.2.2 网络层安全威胁因素分析 |
2.2.3 系统层安全威胁因素分析 |
2.2.4 应用法安全威胁因素分析 |
2.2.5 管理层安全威胁因素分析 |
第三章 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的相关技术与策略 |
3.1 信息安全相关技术 |
3.1.1 防护技术 |
3.1.2 入侵检测技术 |
3.1.3 入侵防御技术 |
3.1.4 应急响应技术 |
3.1.5 数据备份与恢复技术 |
3.1.6 网络安全审计技术 |
3.1.7 网络安全认证技术 |
3.2 信息安全策略 |
3.2.1 物理层安全策略 |
3.2.2 网络层安全策略 |
3.2.3 系统层安全策略 |
3.2.4 应用层安全策略 |
3.2.5 管理层安全策略 |
3.3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
3.3.1 美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
3.3.2 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
3.3.3 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
第四章 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方案设计—以F科研单位为例 |
4.1 F科研单位数字图书馆概况 |
4.1.1 F科研单位图书馆简介 |
4.1.2 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现状 |
4.1.3 现有网络系统概况 |
4.2 数字图书馆安全策略 |
4.2.1 F科研单位数字图书馆的需求分析 |
4.2.2 F科研单位数字图书馆网络构架 |
4.2.3 F科研单位数字图书馆安全策略方案 |
4.3 数字图书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配置方案 |
4.3.1 服务器系统安全防护配置方案 |
4.3.2 数据库系统安全防护配置方案 |
4.3.3 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其他实施方案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论文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9)计算机技术的企业级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 企业的硬件及网络的应用 |
1.1 企业内的网络节点 |
1.2 企业内的网络设备 |
2 网络基本软件应用 |
2.1 系统软件 |
2.2 办公软件 |
2.3 网络浏览器 |
2.4 安全软件 |
3 企业数据库系统 |
3.2 Oracle数据库 |
3.3 DB2数据库 |
4 企业信息系统及应用 |
4.1 ERP系统 |
4.2 OA系统 |
4.3 分销管理系统 |
4.4 CRM系统 |
5 计算机网络安全 |
5.1 病毒攻击 |
5.2 黑客入侵 |
5.3 数据安全 |
四、Windows时代如何选购杀毒软件(论文参考文献)
- [1]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2]网络安全漏洞治理的经济学研究[D]. 张帆. 国防科技大学, 2020(01)
- [3]论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D]. 李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12)
- [4]核心素养视域下中职信息技术微课程开发研究[D]. 刘恩凤.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1)
- [5]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法的司法适用[D]. 邹越.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6]威特公司杀毒软件产品的营销策略分析[D]. 武存贵. 北京理工大学, 2016(06)
- [7]数字图书馆信息安全技术研究与方案设计[D]. 陈鹏. 福州大学, 2016(07)
- [8]高清非编制作网络的安全部署[A]. 毕嘉勋,万晓锦,何平,金艺,李静宇,马林. 全媒体时代下的西部电视技术发展——第25届西部年会(2013·西藏)获奖技术论文集, 2013
- [9]计算机技术的企业级应用[J]. 王晓卉. 电脑知识与技术, 2012(32)
- [10]计算机系统在解放军医学图书馆的应用综述[J]. 甄保社,董秋生,路莹,马骏涛,李保兴,宋欣,闫胜. 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 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