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经济间谍紧盯中国目标(论文文献综述)
董成伟[1](202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研究》文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取得经济长期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成功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的重要保障。中国在世界上的“抢眼表现”,形成举世瞩目的“中国之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更是彰显举国体制的现实例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运用举国体制的强大制度威力,全民抗疫取得了战略性成果,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双胜利。后疫情时代,面临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亟需发挥举国体制这一重要法宝,集中全国力量进行“卡脖子”技术攻关,在新一轮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变革中占据优先位置,牢牢掌握发展的主动权。深入探析举国体制的理论渊源,清晰梳理举国体制的逻辑演进,总结概括举国体制的运行机理,形成对于举国体制的科学认识,有助于拓展“中国之治”的学术话语表达,有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为独立自主进行重大科技攻关、成功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高效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等提供制度保障。为此,本文以近年来引起高度关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系统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详细论述了举国体制的基本概念、显着优势、原则属性、理论资源、发展历程、实践机理等内容,阐明了举国体制是实现全国人员、资源、组织、部门一盘棋,以快速动员和快速调集的方式,确保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保障和供应的制度安排。面对后疫情时代国际政治经济深层次变革,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实践领域、实践基础、实践根基、基本经验和实践进路等问题,以更好阐明举国体制的基本遵循和根本指引,明确举国体制的方向和任务,有助于为我国集中力量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制度保障。具体来说,论文在结构安排上共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思路、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为全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二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基本概述。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的基本概念、显着优势、基本原则和基本属性,阐明了举国体制的内涵和外延,厘清了举国体制及其相关问题的本质特征和理论内核,为举国体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三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理论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理论渊源于经典马克思主义举国体制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思想,同时也包含新时代健全和完善举国体制的总体意见及理论和实践的要求。举国体制的理论逻辑是指从制度生成、制度实践和制度比较等方面总结和概括举国体制的理论资源。第四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历史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经过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数字文明三个发展时期;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充分运用和发挥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办成了许多大事,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举国体制是中国实现历史性跨越发展的制度优势,经历了制度建构和形成、发展和完善以及拓展和创新三个演进阶段。第五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实践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的实践根基、内在机理、实践方法。举国体制的实践根基包括:政治根基、经济根基、文化根基和社会根基。举国体制的内在机理包括:组织构成、制度规范、方向原则。举国体制的实践方法包括:互动的责任网络格局、多部门协同、多领域合作、有效的市场机制和科学的宏观调控。第六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未来发展思考。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如何坚持好和发展好举国体制:深化关于举国体制的认知和研究;夯实党领导举国体制的各项制度保障;夯实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格局;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撑。总之,通过全面总结和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论文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是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有力保证。通过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模式,我们取得了许多辉煌成就,办成了许多大事、难事、急事。二是中国社会主义举国体制是党和人民在实践中通过逐步探索而确立起来的制度安排。新中国成立之后,举国体制的实践向度更加明确,制度框架逐步构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启,使举国体制的实践维度不断拓展,作用优势不断彰显,制度规范逐步定型。党的十八大以来,举国体制作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有了更多的现实例证,制度构建不断完善。三是举国体制显着优势集中体现在党带领人民进行重大科技攻关、重大工程建设、抗击自然灾害及新冠疫情防控等“大事”上。
隋从容[2](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两大奇迹”,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取得这样的成就,既凝聚着全国公安战线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苦努力,更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和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安工作摆在事关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在汲取国内外公安工作理论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主题,顺势而为,在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事业的进程中,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职责任务、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公安工作主体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探索与回答,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无论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还是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理论参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需要在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观照和双向互动中剖析和探讨。为此,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研究与归纳总结提炼相融合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综合发力的必然结果。发生学告诉我们,任何理论和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都有其必然的发生基础,也必然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等国际国内因素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是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公安工作的艰辛探索是其形成与发展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是其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来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其历史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期间,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步的历史转折时期,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在继承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开创了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新局面。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2年期间,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确立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时期,以依法治国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形成了以“讲政治、讲法制、讲服务”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推向一个新高度。第三阶段,2002年至2012年期间,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形成了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蓬勃发展。第四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判断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平安中国思想为统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需求为目标,着重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层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形成了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其基本内容是:围绕着“什么是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使命任务;围绕着“为什么要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围绕着“怎样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策略和举措;围绕着“谁来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关于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回答了公安工作“是什么”的问题。关于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社会治安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回答了公安工作“为什么”的问题。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回答了公安工作“怎么做”的问题。政治建警,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治警,依法加强公安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和正规化建设;素质强警,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回答了公安工作“谁来做”的问题。上述内容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总体特征是:从生成方式和过程来看,具有时代性、继承性、实践性特征;从内容构成上来看,具有科学性、政治性、法治性特征;从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上来看,具有人民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主要在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思想指南;其实践意义主要在于: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坚强保障,在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思想无论是对公安工作的定性定位问题,还是公安工作应该坚持的原则、路线、方针、策略,抑或是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等方面,都对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有所发展,同时,也有效地统筹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要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就该思想发展的基本经验,概而言之,主要表现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服从和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这一根本立足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这一根本价值指向,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这一方法论等;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通过强化公安民警的理论信仰,改进公安民警教育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转化为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运行体系,转化为公安干警的需要等手段,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在回答时代之间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正确认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既不能认为它具有历史条件的局限就认为它已过时,弃之不用,也不能认为是终极的理论,而教条僵化,生搬硬套,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尤其是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游启明[3](2020)在《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鉴于美国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以及中美关系的全局性影响,理性把握并因应美国的对华政策或战略,应成为中国在由富到强进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特朗普上台后,美国政府改变了对华战略认知,抛弃了冷战后的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提出了对华战略竞争新政策宣示,并从单边、双边以及多边层面着手,在政治、经济和安全多个领域,推进了该政策。面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新现实,本文从理论层面将战略竞争进行定位后,依据政策或战略研究的逻辑,探讨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目标、资源依托、实施表现、特点、效能、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因应等问题。战略竞争是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类型之一。虽然主流国际关系研究范式提出了不同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理想战略,但整体上缺乏一个系统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学框架,并探讨每种战略类型的实质。在借鉴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承认或蔑视、对崛起国实力增长与运用的容纳或限制这两个标准,本文将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分为对冲、竞争、顺应与鸵鸟四种类型。采取对冲战略时,霸权国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以此想软化后者的崛起意图,但它也会对崛起国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取限制措施;实施顺应战略时,霸权国既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会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用鸵鸟战略时,霸权国不愿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想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当霸权国对崛起国进行战略竞争时,不仅意味着它会打压崛起国在由富到强过程中所产生的地位追求热情,维护自身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还预示着霸权国会采用各种手段,努力限制崛起国运用实力的方式与范围,甚至会采取措施打乱崛起国的发展进程,从源头上打消崛起国对自身的潜在挑战。既有研究强调战略竞争的互动层面,本文则突出战略竞争的工具层面,把战略竞争视作霸权国主动进行的战略布局,认为它的本质是蔑视崛起国的地位追求热情,限制崛起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对霸权地位与认同的维护、对崛起国意图与实力的恐惧、对国内政治发展的回应等因素,会综合作用于霸权国竞争战略的出台。战略遏制是战略竞争在冷战时期的表现形式,应避免将此种特定历史时空下的战略类型作为判断战略竞争的标准,从而忽视战略竞争的实质。除了需要合理把握战略竞争与战略遏制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外,还应该注意霸权国可能会从领域、层次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竞争战略子类型或呈现出各异的战略竞争强度,而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历史与现实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促使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出台。长期经营与护持霸权的战略实践,使美国拥有了较强的霸权护持意识,这很容易使其从零和视角看待中国的崛起;特朗普政府对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的失望,对国内“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以及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也激励其对华进行战略竞争;中美相对实力差距缩小给美国带来的恐惧,中国奋发有为外交给美国带来的焦虑,以及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给美国带来的恐慌,也刺激特朗普政府想通过战略竞争政策来缓解中国崛起所带来的战略压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质,是既蔑视中国不断增长的国际地位,也限制和延缓中国实力的运用与持续增长,以维持自身的霸权地位。在政治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抵消中国的地区影响力、维护自身在印太地区的优势地位、强化对地区盟友的管理、转移国内政治矛盾并为自己捞取政治利益。在经济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规锁中国发展势头、制衡“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保持美国经济优势等。在安全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挤压中国安全空间、强化对华军事威慑、维护自身战略声誉并转移同盟成本。尽管美国正出现相对衰落,但美国依然保有较强的软硬实力,这为其提供了多样的对华战略竞争备选手段。为打压中国的地位追求,限制中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特朗普政府从多层面、宽领域实施了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单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主动挑起了贸易摩擦,在科技、贸易、金融以及人文交流等方面施压中国,想以此压制中国对美国的经济追赶势头,尽管两国签署了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但依然不能忽视美国经济施压的可能;特朗普政府还介入了中国香港、西藏、新疆以及台湾事务,挑战“一个中国”原则,以此想分散中国的战略精力,甚至扰乱中国的发展进程;特朗普政府也提升了国防投入,提出了新的防务理念,加大了对网络、太空以及核领域的布局,以此想发起对华军事“抵消战略”,保持对华军事优势。双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但借助“朝核问题”,加大了对中国周边的布局,增加了中国的地缘风险;而且还在设法离间中俄关系,以此想塑造于美有利的“战略三角”关系;并且也强化了同日本、韩国等东亚盟友的关系,以此想借助同盟的实力制衡中国。多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仅推出了“印太”战略,想借助美日印澳四方对话机制,平衡中国的地区影响力,制衡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还试图通过拉拢东盟,强化同越南、菲律宾等盟友和伙伴关系,制衡中国的地区发展;也在积极借助美日欧三边协调、“毒丸条款”等机制或方式,在全球层面挤压中国发展。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表现出了竞争目标的压制性、竞争领域的全面性、竞争手段的激进性以及竞争主体的国家性等特征。到目前为止,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虽给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安全带来了一定的战略压力,但其并未有效实现所设定的政策目标,甚至还给自身带来了消极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存在不少困境。譬如:国内政治极化的加剧,制约了美国的政策执行;地区盟友和伙伴不愿在中美之间明确选边站,使美国无法获得足够的地区支持;中国和平发展的实践,使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缺乏“合法性”等。依据文章所提框架,展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本文认为,短期内特朗普政府强化对华战略竞争的风险在加大,经过一段时期后美国可能会对中国进行以“竞合”为主的战略对冲,而美国顺应中国崛起的可能性则比较小。中国需要理性因应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第一,中国需要形成一套应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思维框架,为实施具体的应对方略提供战略指导。对此,首先中国需要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通过发展做好自身的事情,为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打下牢固的基础;通过和平发展提升中国崛起的“绩效合法性”,为更多国家带去发展机遇,软化美国对中国发展的恐慌,降低美国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合法性”。其次,中国也需要保持战略自信。既不悲观也不盲目自信地处理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而是从自身正当利益出发,在尊重美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型塑中美关系发展。譬如,中国可以为中美互动提供一套以“合作共赢”为核心原则的“中国倡议”,并从经济、政治以及安全等方面具体优化中美互动。最后,中国还需要坚持战略底线,敢于同特朗普政府挑衅中国核心利益的行为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通过斗争使美方形成一个理性客观的对华预期。第二,在上述战略思维主导下,中国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具体应对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例如,中国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为应对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政策打下实力基础;中国可以稳步发展同俄罗斯、欧盟、日本以及印度等国的伙伴关系,缓解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压力,并借助伙伴关系软化美国对中国的认知;中国还需要从“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出发,主动实施战略示善、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等,营造一个友善的周边环境,防止特朗普政府借助周边事态施压中国。
石彩霞[4](2020)在《翻译作品题目(汉译维):《新中国发展面对面》(节选);翻译作品题目(维译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与习近平新时代文艺思想,力创精品、鼓励人民》;《着名剧作家老舍与他名作<茶馆>》;《陈毅特型演员谷伟》;《论电影<我不是药神>》;《<远去的牧歌>唱响的幸福之歌》;》文中研究表明
李帆[5](2020)在《云南进出口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提升综合实力的重要战略之一,目的是为了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实现知识产权强国目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国家赋予海关的职能,是构建国家安全准入制度的重要环节,并且在维护国家形象方面有重要作用。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运用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企业拓宽国际市场、提升防范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等方面有积极意义。文章以云南进出口企业为研究对象,对云南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厘清云南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涉及的政治法律、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和知识技术层面的四大环境因素。选取云南省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个案分析,继而对研究结果予以印证。从云南进出口企业所处大环境来看,国家出台的政策、云南省外贸经济发展趋势、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及全社会创新创造水平,给云南进出口企业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从企业自身来看,云南进出口企业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比如具备行业领先的生产工艺、拥有成熟稳定的国际市场和交易规模,与海关等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合作关系等;但在具体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时,云南进出口企业也存在发展基础薄弱,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知识产权数量与知识产权质量不协调、区域知识产权发展不平衡、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偏低等问题。文章在此结论基础上,从提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意识、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提升进出口产品质量等方面给进出口企业提出政策建议,促进进出口企业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方面朝着更加积极的方向稳步发展。
夏先良[6](2020)在《社会主义开放经济体制的构建与中国国家经济安全》文中认为制度和体制是决定经济安全风险性的根本因素;社会主义制度与开放体制理论上能够确保经济安全;实践中社会主义制度与开放体制不健全、不发挥作用会放大经济安全风险;只有构建社会主义开放发展体制才能够增强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中国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构建社会主义开放经济体制,形成双向开放、平衡、包容和安全的贸易与投资体制,加强投资及金融安全风险监控。
牟岚,刘岩,苗芳,肖杨[7](2020)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以《中国对外贸易概论》为例》文中认为文章以《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课程为例,总结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经验,提出专业课教师需改善知识结构,在考核方式和授课内容上将"思政元素"自然融入专业课课堂,发挥专业课与思政课同向同行的协同效应。
韩启林[8](2020)在《美国对中国信息产业限制政策研究 ——以美国政府对中国华为公司的限制为例》文中提出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拘押了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这一事件迅速升温成为全球热点。孟晚舟事件不仅标志着美国针对华为施加的制裁的进一步升级,也引起了更多人对中美在信息产业竞争的关注。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包括:美国对中国信息产业政策的背景是什么?限制政策的真实动机来源于何处?限制政策对中国企业,尤其是华为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美国限制政策的基本依据是什么,涉及到哪些机构与法案?未来一段时间内,限制政策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为研究上述问题,本文将美国的限制政策分解为5个部分进行探讨:政策背景、政策出发点、政策应用、政策执行以及政策未来走向。第一,通过梳理中国信息产业软硬件发展现况,得出两个观点:互联网与信息化是本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重大趋势,信息技术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生产力;美国和中国是全球信息产业的“领跑国家”,且中美信息产业的实力差距正呈逐步缩小的趋势。第二,通过对信息产业在当代国家产业体系中的地位和对美国在网络空间的优势地位为其带来的“特殊权力”的探讨,推断出美国限制中国信息产业的动机源于信息产业在现代国家产业体系中的首要地位和美国因中国信息技术和产业规模双重崛起这一事实而感受到的现实威胁。第三,通过中兴等三个案例,展现美国限制逐步升级的趋势。第四,对主要案例——“华为制裁案”展开分析,美国针对华为限制行为的动机源自华为作为一家中国企业在5G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针对华为等中国企业,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核心理由,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和美国国会实施其限制政策。第五,笔者对美国政策未来走向做出两个判断,一是受中美竞争的大气候影响,中美在信息产业竞争大概率将成为新常态;二是美国将与中国围绕技术标准和制度制定主导权展开竞争。面对现状和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笔者提出,华为应坚持独立经营与决策,保持开放透明和沟通,建立专门的法务团队,进行适当的公共关系活动;中国政府则应有力扞卫本国企业在美国市场的正当利益,塑造“亲清”的政商关系,争取与美方建立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呼吁建设多层次合作平台。
庞于[9](2019)在《美国“政治战”问题研究》文中指出
张金艳[10](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指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二、国际经济间谍紧盯中国目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际经济间谍紧盯中国目标(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基本概述 |
2.1 举国体制的基本概念 |
2.1.1 举国体制的提出 |
2.1.2 举国体制内涵的界定 |
2.2 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 |
2.2.1 独立自主进行重大科技攻关的显着优势 |
2.2.2 成功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显着优势 |
2.2.3 高效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显着优势 |
2.3 举国体制的基本原则和属性 |
2.3.1 举国体制的基本遵循 |
2.3.2 举国体制的基本原则 |
2.3.3 举国体制的基本属性 |
第3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理论逻辑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举国体制思想 |
3.1.1 举国体制是国家治理思想的具体呈现 |
3.1.2 举国体制是权威思想的集中体现 |
3.1.3 举国体制是集权思想的时代映现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举国体制思想 |
3.2.1 举国体制是党的独特优势的集中彰显 |
3.2.2 举国体制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 |
3.2.3 举国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同市场经济结合的制度创新 |
3.3 新时代健全和完善举国体制的理论和实践要求 |
3.3.1 健全和发展举国体制的治理机制 |
3.3.2 构建举国体制治理机制的话语体系 |
3.3.3 发挥举国体制优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历史逻辑 |
4.1 对文明史的通贯考察中,理解和传承举国体制 |
4.1.1 农业文明时期的举国体制 |
4.1.2 工业文明时期的举国体制 |
4.1.3 数字文明时期的举国体制 |
4.2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的进程中,坚持和发展举国体制 |
4.2.1 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站起来的重要经验 |
4.2.2 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富起来的重要机制 |
4.2.3 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强起来的“重要法宝” |
4.3 对举国体制构建和演进的深刻把握中,创新和完善举国体制 |
4.3.1 举国体制的构建和形成 |
4.3.2 举国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
4.3.3 举国体制的守正和创新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实践逻辑 |
5.1 举国体制的实践根基 |
5.1.1 政治根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5.1.2 经济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
5.1.3 文化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5.1.4 社会根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 |
5.2 举国体制的实践机制 |
5.2.1 举国体制的组织构成 |
5.2.2 举国体制的制度规范 |
5.2.3 举国体制的基本要求 |
5.3 举国体制的实践方法 |
5.3.1 互动的责任网络格局 |
5.3.2 多部门协同、多领域合作 |
5.3.3 有效的市场机制和科学的宏观调控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未来发展思考 |
6.1 深化关于举国体制的认知和研究 |
6.1.1 讲清楚举国体制视域内的“大事” |
6.1.2 引导社会公众充分理解和认识举国体制 |
6.1.3 重视举国体制实践经验的总结 |
6.2 夯实党领导举国体制的各项制度保障 |
6.2.1 加强党对举国体制统一协调运行的领导机制 |
6.2.2 巩固党对举国体制统一协调运行的组织保障 |
6.2.3 完善党领导人民参与举国体制运行的体制机制 |
6.3 发挥公有制经济对于举国体制的坚强支撑 |
6.3.1 巩固公有制经济对举国体制的物质基础保障 |
6.3.2 强化国有经济对举国体制的战略支撑作用 |
6.3.3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对举国体制的科技支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点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生成逻辑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一) 国际背景:全球化和国际警务改革对公安工作带来新影响 |
(二) 国内现实:社会转型对公安工作提出新要求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实践基础 |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工作的历史实践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的现实实践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安工作的相关理论 |
(二) 毛泽东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改革开放起步与全面展开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78年-1992年) |
(一) 在拨乱反正中初步形成 |
(二) 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走向成熟 |
(三) 在党的十三大以后至邓小平南巡讲话这一时期的进一步发展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92年-2002年)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的十五大这一时期初步形成 |
(二) 党的十五大以后至党的十六大召开这一时期走向成熟 |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02年2012年) |
(一) 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七大这一时期为形成期 |
(二) 党的十七大至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一时期为进一步发展期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12年至今)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关于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 |
(一) 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依然需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 |
(二) 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和工作大局中公安工作处在很重要的位置 |
(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任务 |
二、关于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
(一)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能动摇 |
(二)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
三、关于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 |
(一)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
(二) 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
(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
四、关于公安工作的实现路径 |
(一)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首要问题 |
(二)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四) 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增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
五、关于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 |
(一) 政治建警:全面加强革命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政治过硬 |
(二) 从严治警:全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
(三) 依法治警: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责任过硬 |
(四) 素质强警: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本领过硬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总体特征 |
一、生成过程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继承性 |
二、内容构成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法治性 |
(一) 严密的科学性特征 |
(二) 鲜明的政治性特征 |
(三) 强烈的法治性特征 |
三、本质属性和价值依归的人民性 |
(一) 价值指向的人民性 |
(二) 力量源泉的人民性 |
(三) 评判标准的人民性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价值意义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 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
(二) 丰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
(二) 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 |
(三) 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 |
(四) 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思想保障 |
第六章 在新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 |
一、在不断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 |
(一) 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原则 |
(三) 以坚持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立足点 |
(四) 以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根本价值指向 |
(五) 以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为方法论 |
二、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 |
(一) 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 |
(二) 在解决现实问题和时代之间中不断深化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 |
三、在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 |
(一) 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 |
(二) 坚持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相关专业术语首字母缩写说明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文献分类 |
(二)文献综述 |
(三)对既有研究的反思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战略 |
(二)战略竞争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 |
一、主流范式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 |
(一)霸权转移范式下的遏制战略 |
(二)自由主义范式下的对冲战略 |
(三)建构主义范式下的情境战略 |
二、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标准 |
(一)霸权国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反应:承认或蔑视 |
(二)霸权国对崛起国实力增长的态度:容纳或限制 |
三、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类型的再划分结果 |
(一)对冲战略 |
(二)竞争战略 |
(三)鸵鸟战略 |
(四)顺应战略 |
四、历史时空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 |
(一)一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870-1914) |
(二)二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933-1939) |
(三)冷战后的美国对华战略(1993-2016)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基因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文化 |
(二)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实践 |
二、“美国优先”下的对华战略校准 |
(一)对“接触中国”的战略失望 |
(二)对“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 |
(三)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 |
三、中国崛起引发美国战略焦虑 |
(一)中美实力对比变化引发美国恐慌 |
(二)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激发美国担忧 |
(三)中国奋发有为外交催发美国猜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目标与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目标分析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政治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经济目标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安全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硬实力依托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软实力依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施 |
一、单边层面:多领域施压中国 |
(一)经济施压:挑起贸易摩擦 |
(二)政治施压:挑战“一个中国”政策 |
(三)安全施压:强化威慑 |
二、双边层面:多点布局压制中国 |
(一)借“朝核问题”,增大地缘风险 |
(二)探索“离间中俄”,破坏周边稳定 |
(三)强化东亚双边同盟,增加地缘压力 |
三、多边层面:携手多方打压中国 |
(一)推进“印太”战略,挤压中国地缘空间 |
(二)拉拢东盟国家,平衡中国地区影响 |
(三)推动多方协调,压制中国经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与趋势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 |
(一)竞争目标的压制性 |
(二)竞争领域的多样性 |
(三)竞争手段的激进性 |
(四)竞争主体的国家性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效果评估 |
(一)政治目标的效果评估 |
(二)经济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安全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 |
(一)全面强化战略竞争的风险加大 |
(二)存在“竞和”型对冲的可能 |
(三)迈向战略顺应的不确定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对策 |
一、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战略思维 |
(一)坚持和平发展,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 |
(二)保持战略自信,型塑中美互动 |
(三)坚守战略底线,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
二、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具体方略 |
(一)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应对能力 |
(二)稳步发展伙伴关系 |
(三)营造友善的周边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翻译作品题目(汉译维):《新中国发展面对面》(节选);翻译作品题目(维译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与习近平新时代文艺思想,力创精品、鼓励人民》;《着名剧作家老舍与他名作<茶馆>》;《陈毅特型演员谷伟》;《论电影<我不是药神>》;《<远去的牧歌>唱响的幸福之歌》;(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语料介绍 |
(一)汉译维 |
1.《新中国发展面对面》介绍 |
(二)维译汉 |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与习近平新时代文艺思想,力创精品、鼓励人民》介绍 |
3.《陈毅特型演员谷伟》介绍 |
6.《主持人与主持艺术》介绍 |
二、译文 |
(一)汉译维 |
1.《新中国发展面对面》译文 |
(二)维译汉 |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与习近平新时代文艺思想,力创精品、鼓励人民》译文 |
3.《陈毅特型演员谷伟》译文 |
6.《主持人与主持艺术》译文 |
三、原文 |
(一)汉译维 |
1.《新中国发展面对面》原文 |
(二)维译汉 |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文艺思想,力创精品、鼓励人民》原文 |
3.《陈毅特型演员谷伟》原文 |
6.《主持人与主持艺术》原文 |
结语 |
(5)云南进出口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论文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结构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3.4 分析工具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理论基础及相关概况 |
2.1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述 |
2.1.1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念 |
2.1.2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范围 |
2.1.3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 |
2.2 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 |
2.2.1 比较优势 |
2.2.2 竞争优势 |
2.3 国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经验 |
2.3.1 欧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
2.3.2 美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
2.3.3 国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经验启示 |
第三章 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现状、问题及原因 |
3.1 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现状 |
3.1.1 企业具备一定的政策敏感度 |
3.1.2 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意识觉醒 |
3.1.3 部分企业初步建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体系 |
3.1.4 企业进出口贸易规模逐步扩大 |
3.2 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2.1 把握政策能力不足导致政策发挥作用不明显 |
3.2.2 综合实力不均衡导致保护优势不突出 |
3.2.3 企业缺乏运用意识和能力导致保护效果不明显 |
3.2.4 缺乏知识产权管理规划阻碍了保护体系建立 |
3.2.5 企业缺乏适用人才制约了保护能力提升 |
3.2.6 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有待提升 |
第四章 进出口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宏观环境分析 |
4.1 PEST模型分析概述 |
4.2 云南省情概况 |
4.3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4.4 经济环境分析 |
4.5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4.6 技术环境分析 |
第五章 个案分析—某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分析 |
5.1 个案选取标准说明 |
5.2 Y企业情况概述 |
5.3 Y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 |
5.3.1 抓住政策红利促发展 |
5.3.2 抓住发展机遇拓市场 |
5.3.3 强化意识维护权益 |
5.3.4 坚持研发投入创新 |
5.4 Y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存在的问题 |
5.4.1 外部环境变化对Y企业产生威胁 |
5.4.2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运用水平待提高 |
5.4.3 企业产品竞争力需提升 |
5.4.4 企业研发投入有待提高 |
第六章 云南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对策建议 |
6.1 企业要运用政策红利扩大对外贸易市场 |
6.2 企业要积极参与,形成政企合力 |
6.3 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意识 |
6.4 企业要企业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运用水平 |
6.5 企业要强化人才引领支撑 |
6.6 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促创新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社会主义开放经济体制的构建与中国国家经济安全(论文提纲范文)
一、制度和体制是决定经济安全风险性的根本因素 |
二、社会主义制度与开放体制理论上能够确保经济安全 |
三、社会主义制度与开放体制不健全不发挥作用会放大经济安全风险 |
四、构建社会主义开放发展体制能够增强国家经济安全性 |
五、结语 |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以《中国对外贸易概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必要性 |
(一)“课程思政”是高校立德树人的内在要求 |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大多涉及意识形态问题 |
(三)“涉外”属性对思政教育提出更高要求 |
二、《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课程思政”建设实践 |
(一)教学内容改革 |
(二)教学方法改革 |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思政”建设需进一步探索的方向 |
(一)授课教师的知识结构需要进一步改善 |
(二)课程考核体现“思政”元素 |
(三)在专业课中自然融入“育德”内容 |
四、结语 |
(8)美国对中国信息产业限制政策研究 ——以美国政府对中国华为公司的限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美国对中国信息产业限制政策的逐步升级 |
第一节 美国限制政策产生的背景 |
一、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现状 |
二、中国政府对信息产业的战略规划 |
三、美国限制政策的出发点 |
第二节 美国对中国信息产业限制的逐步升级 |
一、对外业务限制 |
二、对美投资限制 |
三、对信息高科技企业的全面监管 |
第二章 美国政府对华为的打压与限制 |
第一节 为什么是华为? |
一、华为在全球信息产业中的地位 |
二、美国政府对华为的认知 |
第二节 美国限制华为的路径与演变 |
一、华为艰难的美国市场之路 |
二、美国政府限制华为对美国网络公司的收购 |
三、美国政府发起对华为的调查和行政传唤 |
四、美国政府以法律形式限制华为的产品与交易 |
五、美国政府对华为高管的司法介入 |
六、美国施压第三方国家,联合共同打压华为 |
第三章 美国限制政策的基本依据与限制的实施 |
第一节 美国限制政策的基本依据——国家安全 |
第二节 美国限制政策的实施 |
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限制政策及其实施 |
二、美国对外投资审查委员会的限制政策及其实施 |
三、美国国会的限制政策及其实施 |
第四章 美国对中国信息产业限制政策的未来走向 |
第一节 中美关系大气候与中美信息产业竞争小气候 |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与制度之争 |
第三节 华为和中国政府的可行应对方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10)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国际经济间谍紧盯中国目标(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研究[D]. 董成伟. 吉林大学, 2021(01)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D]. 隋从容. 山东大学, 2020(09)
- [3]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D]. 游启明. 吉林大学, 2020(06)
- [4]翻译作品题目(汉译维):《新中国发展面对面》(节选);翻译作品题目(维译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与习近平新时代文艺思想,力创精品、鼓励人民》;《着名剧作家老舍与他名作<茶馆>》;《陈毅特型演员谷伟》;《论电影<我不是药神>》;《<远去的牧歌>唱响的幸福之歌》;[D]. 石彩霞. 新疆大学, 2020(07)
- [5]云南进出口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策略研究[D]. 李帆.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6]社会主义开放经济体制的构建与中国国家经济安全[J]. 夏先良.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02)
-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以《中国对外贸易概论》为例[J]. 牟岚,刘岩,苗芳,肖杨. 教育教学论坛, 2020(13)
- [8]美国对中国信息产业限制政策研究 ——以美国政府对中国华为公司的限制为例[D]. 韩启林.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9]美国“政治战”问题研究[D]. 庞于. 国防科技大学, 2019
- [10]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