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企改革的主题——朱善利教授谈国企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王聪[1](2020)在《中国国企改革中的双层股权结构设计》文中研究指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家特殊管理股也是在这种背景之下提出的。国家特殊管理股包含双层股权结构、“金股制”模式等可行路径,从股权内涵的角度考虑,国家特殊管理股应为双层股权结构。双层股权结构借由特殊的表决权分配模式可以很好地平衡混合所有制下国企改革的社会政策目标与经营目标之间的冲突;实现国有资本淡出的同时,国家对特殊行业的国企仍保有控制权。虽然双层股权结构存在固有的弊端,但不能忽略其引入对国企改革带来的积极作用。如何设计出适合国有企业改革的双层股权结构模式及相应配套制度,是本文研究解决的主要内容。本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不同时间段及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改革目标,用数据分析法对国企改革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然后,探讨了特殊管理股之下的双层股权结构与“金股制”模式两种改革路径,从历史沿革、法理基础、结构特征等角度对两种改革路径进行比较分析,并做出将双层股权结构引入国企改革的选择;其次,基于我国国企改革的现状分析将双层股权结构引入国企改革中产生的积极意义以及实施过程的潜在风险;再次,从立法、理论、实践多角度对双层股权结构引入国企改革中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同时也提出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障碍;本文最后提出,要将双层股权结构引入我国国企改革当中,必须要建立有效的双层股权结构的制度,提出相应的制度建议。主要包括:立法对双层股权结构给予肯定、创设适用范围、超级表决权等相应的约束性规定;完善包括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和保护国有财产民事公益诉讼在内的国有资产保护制度;推动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加速建立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来对中小股东权利进行进一步的保护。通过相应的制度设定,来为国企改革采用双层股权结构模式保驾护航。
刘志永[2](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徐淑云[3](2019)在《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卫兴华是中国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杰出代表、是我国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国内经济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卫兴华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60多年来,不断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进行发展和创新,提出了许多有创建的观点。卫兴华还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实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进行系统性研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卫兴华经济思想包含的许多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理论依据,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本文以卫兴华经济思想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提出的主要经济理论观点为研究对象,力求对卫兴华的主要经济思想进行较为全面的概括和总结。本文研究所涉及的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等。论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多角度阐释卫兴华的经济思想,在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概况和评析,并总结了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点,提出卫兴华经济思想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结论:第一,卫兴华教授是我国着名的经济学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重要奠基者,对推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进行研究、创新与发展,在经济理论和经济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和创新独到的政策建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第三,卫兴华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第四,卫兴华教授始终强调的“严谨的治学精神、求真的科学态度”和“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风”的研究学风,力守“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论证、严谨的学风”的“四严”治学格言,为后来的经济学工作者的培养产生重要影响。
刘宇[4](2019)在《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文中认为铁路行业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集公益性、竞争性、垄断性和半军事性特征于一身,具有属性多元、主体多重、功能多向的技术特征,铁路所提供的客货运输服务,是公众高度依赖的交通运输方式,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十八大以来,重大领域的改革持续深化,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以更大的决心和定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和市场主体成长,力图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改革实效。铁路作为服务国家战略,体现国家意志,保障国计民生,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的先行效应和示范意义非常突出。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铁路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接连出台深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2019年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已被列入全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在刚刚出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将“持续深化铁路改革,根据自然垄断行业的属性施行网运分开”,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地方层面也积极跟进,自2013年以来,先后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合交通运输政策,或以“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的方式,加快推动地方铁路事业的发展,民众对铁路改革的期盼更是由来已久,汇聚形成了引领和推动铁路深改的强大合力,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有了更紧密的结合,铁路行业的改革就此进入窗口机遇期和政策调整活跃期。铁路行业的两大基本问题是改革与发展,而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企关系之于铁路行业的意义非同寻常,它影响铁路改革的进程,决定铁路发展的成色,既是基本前提,又是目标归宿,是各类问题、矛盾产生的总根源,也是寻求机制改革、模式改良和路径优化的价值依归。政企关系的转换调整是铁路行业的一个主命题,也是改革首先要做出回应的核心问题,以政企关系作为审视视角,有利于从更宏观的视域透视铁路行业的发展逻辑,从更具象的维度提出厘定政企权责,推进政企分开,科学配置权能的改革方案。受计划经济体制和“政企合一”模式影响,我国铁路长期施行国家统一管理、高度管制的运营模式。2013年3月,铁路“大部制”改革正式启动,铁道部被正式撤销,取而代之的是承担企业职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一中国铁路总公司;履行政策拟定、法规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由此奠定了铁路行业“三足鼎立”的组织机构格局,迈出了铁路深改的重要一步。政企关系的转换和重构,意味着铁路行业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运行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优化提出了全新要求,并为后续改革标定了价值起点,这是本文的研究背景。当前,我国铁路行业恰好处在2013年铁路政企分开改革的政策消化期和效应显现期。总体看,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推动下,政企不分的传统模式被瓦解,实现了组织形态和职能划转上的政企分开,改革的底层逻辑和动力机制得到根本重塑,以地方铁路局统一转制为现代经营型企业,铁路优质资产筹备股改上市,投融资领域引入多元资本,以及客货运输服务推出多项惠民举措等为标志,特别是高速铁路的迅猛发展和行业主要指标的世界领先,是前期改革成果外化的集中体现,表明铁路行业的发展步入新阶段。尽管形式上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但铁路行业内部的人事安排、经费来源、财务清算、职能设置,外部的政府与铁路企业的关系依然保留了很重的行政隶属痕迹,具有近政府、远市场的特征,与改革初衷和外界预期还有不小的差距,根本症结就在于所实现的政企分开仅是低层次、局部化、不彻底的,诸如铁路行业治理模式转型、治理结构主体建设、治理行为规制等一系列重大核心问题,尚未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铁路企业依然不具备独立完整、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地位,羸弱的自生能力,匮乏的造血机能,单一的投融资模式和巨额的债务压力,致使铁路行业内部各主体间权责杂糅、运行低效、管理混乱,暴露出行业治理的乱象,传统的运营模式和管理体制已难以为继,亟待以整体性视角进行重构。当前,如何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和改革红利,调适利益冲突,消除行业壁垒,破解发展瓶颈,统合治理力量,有效展现铁路的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以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成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改革的典范,这是铁路行业深改和善治的关键,涉及到对铁路行业治理机制调整和改革动能转换的探讨,也是本文着墨最多,论证比重最大的部分。要有效回应上述问题,特别是着眼于政企关系转换的重大契机,寻求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升级,就要回归到对铁路所内生的三大主要矛盾的探讨上来,即国有性和市场化的矛盾,公共性和商业性,垄断性和可竞争性,第一个矛盾是铁路行业的主矛盾,也是后两者矛盾的产生根源。正是基于铁路总体国有化和部分竞争环节市场化的整体思路,为推动铁路行业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的政企分开,推进铁路重组,触发包括组织机构、管理体制、运营模式、产权归属、投融资机制、财务清算模式等多方面的系统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而铁路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因政企分开不到位、权责配置不科学、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引致的困境,又羁绊了铁路发展的步履,倒逼改革要跳出传统的路径依赖,从建构和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角度寻求新的改革动力和治理机制。为此,本文引介域外多国铁路改革的宏观模式,以及优化铁路运输调度机制,扁平组织结构,改善国企运营模式的微观案例,作为我国铁路行业改革的经验借鉴;以推进政企实然分开为落脚点,按照铁路行业职能专业化、政策规范化、产权多元化、运营市场化、治理制度化、规制法治化的总体要求,通过厘定政企权责,深化协同合作,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理顺铁路产权关系,改善投融资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优化进路,进而提出形塑和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系列优化路径,为深化铁路改革提供具体的行动策略和改进模式。论文共分为七章。导论部分,概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理论及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阐明研究思路、方法和基本内容,归纳论文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一章 概念、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本章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等主要概念进行解读;基于公共管理的研究视角,选取治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物品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并结合铁路行业的具体问题进行理论适用,对铁路行业政企双方的治权分享,公私合作的边界限度,公共属性的保障机制,政企关系的耦合机制,交易成本的产生机理进行解读,找到理论范式与问题论域的结合点;从内、外部治理结构两个维度,提出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宏观分析框架,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行业域、功能域、组织域的三种划分机制;外部治理结构侧重于明确国家与铁路、执政党与铁路、政府与铁路企业,以及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四重关系”,并依循研究、论证的内在逻辑,绘制了技术研究路线图。第二章政企关系: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本章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政企关系,进行了全面阐释。围绕政企关系的概念意涵、转换形态、影响因素、演进脉络进行论证;聚焦政府与企业的力量对比,政府、市场和企业三方的关系演化,影响政企关系形态的多维因素,分别建构了三个分析模型,揭示政企关系的生成逻辑、运行机理和一般规律;梳理了政企关系与我国铁路行业改革发展紧密的内在联系,对特定时期形成的“政企合一”、“政企分离”“政企分开”三种模式的特征进行逐一解析,并从政企分开的视角透视铁路行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外部契机。第三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变迁。本章从历史的视角梳理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发展脉络。以改革开放为分野,在此之前,铁路行业的管理体制、组织架构和生产运营,基本照搬苏联模式,维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对铁路统一管理、高度规制的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处于高度封闭僵化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铁路行业的政策调整进入活跃期,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放松规制,打破行业垄断,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的基本思路,在厘定政企边界,激发企业活力,优化管理体制,改良运营模式,扁平组织机构,明晰产权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一些重要的成果积累,推动铁路由自给自足的封闭系统日益走向国家重大领域改革发展的前沿。第四章政企关系重构对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本章从治理理念、目标建构、治理原则、价值维度、现实意义等五个方面,明确政企关系重大调整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所提出的明确要求,致力于在政企关系重构,铁路行业的改革条件、外部环境和目标导向同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围绕铁路行业治理的相关主体,从党政善治、行业自治、厉行法治、多元共治的角度,描绘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应达致的理想状态。第五章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审视。本章重点审视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发展现状,运用SWOT分析法对铁路行业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进行全景扫描,找准铁路的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从铁路行业宏观治理模式转型困难,中观治理结构主体缺失和微观治理行为失范等三个层面,论述现行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体制羁绊、功能制约、执行壁垒、现实瓶颈四个方面揭示问题成因,由此引申说明加速铁路深改的紧迫性与重大意义,形成倒逼铁路改革发展的又一现实动力。第六章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引介。本章重点引介域外国家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选取有启发性的实证案例,为推动我国铁路深改提供可资借鉴模式。重点介绍英国、瑞典的网运分离模式,日本的区域公司模式,美国的平行线模式,德国的民营化模式,以及俄罗斯的分步改革模式,从中吸取有益经验;同时,围绕铁路基础设施调度指挥、扁平组织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改革重、难点的推进,专题引入调度公共化导向下的铁路组织结构建设,朔黄铁路组织模式创新,以及新加坡淡马锡公司运营模式三个实证案例,为促进我国铁路行业结构的优化完善提供宏观模式和微观实践的参考。第七章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路径依归。本章是全文论证的落脚点和归宿,在基于前文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历史沿革、现实审视、问题反思、原因剖析、经验借鉴的基础上,依循“铁路行业总体国有、局部竞争,政府减少规制,企业强化职能”的改进思路,聚焦推进政企分开这一基本前提,秉持立足我国国情,扎根铁路发展实际,突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等价值立场,分别从铁路行业职能厘定专业化、政策执行规范化、企业运营市场化、治理行为制度化、产权主体多元化、规制保障法治化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改良策略和优化路径,通过科学划分政企权责,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优化铁路产权安排,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制度供给,夯实法治保障的实践进路,进一步规范和妥处国家与铁路、政府与铁路企业、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努力构建起权责明晰、协同配合、内涵丰富、体系合理、科学规范、法治保障的现代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结语和展望。铁路行业是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在铁路改革发展中所形成的经验、模式和案例,都可迁移、推广到相关行业和关键领域中,为其他行业的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发挥铁路改革的引领示范作用,扩散铁路深改善治的正面效应,推动国家基础设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霍星宇[5](2018)在《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分类与治理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有企业改革从建国以来一直到现在都是我国国有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深化改革之后,到达了当前《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对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阶段,国有企业一步步的发展成熟,快速壮大,改革也不断的从摸索中吸取经验,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国有企业改革也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分类改革时期。十三五以来,我国进入到一个新的经济时期。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主要特征有经济增速的放缓和增长方式的改变;从国外环境看,全球经济开始回暖,各国逐渐从经济危机中走出,国际间竞争力愈发激烈。在这个新的阶段,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着新老问题需要解决。在此背景下,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理论归纳法和对比分析法通过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理论的分析和对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例分析,在立足实际和结合《指导意见》的指导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国有企业的具体分类标准和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构建一个新型的分层分类的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本文将国有企业依据分类标准分为了公共政策类、特殊任务类和一般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共政策类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为更大的财政支持和更精细化的管控;特殊任务类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为有的放矢、找准平衡点,充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一般商业类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为走市场化道路,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并运用本文的分类依据和标准对当前中央企业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实践。本文的研究结论是明确三类国有企业的发展定位,并实行与分类后的国有企业相对应的配套措施,包括法律制度和监督管理,可以激发国有企业的效率,推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顺利进行,并促进我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合理,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对我国当下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帮助和启示。
张建[6](2017)在《国企改革视野下双层股权结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有企业改革又一次启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而混合所有制是其的实现方式。如何由此路径完成改革,在它基础上构建符合现代高效率又能完成国有资本使命的公司制度就成了一不可回避的课题。许多新兴产业公司采取双层股权结构后所呈现的活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双层股权结构模式成为学术界研究和关注的焦点。双层股权不同“一股一权”的传统公司股权模式,它最核心的特点是以相对较少比例的股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我国国有企业兼具营利性与公益性的双重性质,国企改革的目标也应该两者兼顾。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需要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中以某种方式获得控制权,这恰恰与双层股权结构的公司股权形式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双层股权结构的核心在于公司的控制权,其本身有很长的历史,几乎伴随公司发展始终,也被一些国家法律认可并采用。它之所以在争议之中兴起,又一次成为研究焦点,其中主要原因是经济实践中市场及主体对股权多样化的需求,而且公司理论的发展也对其提供了较强的支撑,其中最重要的是新制度经济学和法经济学方面的理论。双层股权结构在公司的融资、降低公司内外交易成本等方面具有制度价值;同时它也可能会导致公司监管的减弱、不同股东利益冲突加大等问题,需要在配套制度上予以完善。本论文通过探讨国有企业改革的定义和实质,分析考察双层股权结构的国外立法、制度价值和成本,基于解决国企改革的内在矛盾为目的,试图讨论两者结合或引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对这一过程中涉及的产权问题、公司管理问题和表决权的分配问题等做了与国企改革目标相对应的初步讨论。企业不是孤立的社会单位,而是内生于其所处的制度环境中,所以进一步分析了现有法律制度空间和框架,探讨完善双层股权结构的相关配套制度,找寻国企引入双层股权结构之路径。相关制度包括:明确表决权的适用范围和设计、公司治理模式设计、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诉讼保护制度等。论文共为六章,可分为双层股权结构研究和国企改革采用两大部分。第一章绪论。从国企改革的政策和双层股权结构的特点,引出研究这一问题的意义,说明论文的创新之处。第二章双层股权结构的概述。包括如下方面:内涵与实质;梳理其历史发展和国外公司现实运用情况;双层股权的理论基础;制度价值和制度成本。第三章国有企业改革采用双层股权结构之必要性与可行性。内容主要为:从国企的困境与改革目标角度分析必要性,从制度契合与现行立法空间角度分析可能性。第四章国有企业采用双层股权结构的基本法律问题。在制度引入“本土化”和消除双层股权弊端的角度讨论可能产生的问题:对象的适用性、产权制度、公司治理、股东表决权分配问题和内部制度完善。第五章国企引入双层股权结构之路径。论述采用双层股权结构的国企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的配套制度:明确表决权的适用范围和设计、公司治理模式设计、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诉讼保护制度。第六章结论。几点对本论文研究的反思:公司法的适应性品质、弹性股权结构有利于国企发展、双层股权结构和国企改革的再认识。
童露[7](2016)在《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核心,也是国有企业应重点解决的问题。自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经理人激励再次成为学术界和企业界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经理人激励问题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出现的委托代理关系,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既有一般性,也有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现在部分经理人兼具“高管”和“高官”的双重身份,如何对其激励应有新的制度安排。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背景下,建立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经济学与管理学视野,从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入手,借鉴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的核心观点,提出了经理人激励的理论框架,并综合运用理论演绎、定量分析和多案例分析等方法重点论证了激励理论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在理论框架和实证研究基础上,试图构建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条件,以期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经理人激励机制的优化和创新提供有益参考。通过对国有企业改革及经理人激励的历史审视和现状分析发现,现阶段竞争性国有企业对经理人的激励以行政激励和半市场化的激励为主,依然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经理人双重身份未得到有效解决、薪酬与企业业绩难有效挂钩、中长期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健全、政治监督与约束作用有限、缺乏市场化的惩戒与退出机制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调动经理人的工作积极性,严重阻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因此,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须在解决以上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构建更为有效的经理人激励机制。对此,本文在分析经理人角色、职能、需求、人性假设和行为的基础上,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从制度性激励、经济性激励和社会性激励三个方面提出了经理人激励的理论框架。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发现,与竞争性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更为显着,其主要原因在于竞争性国有企业市场化的激励机制还未有效建立,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加大经济性激励力度,减少股权激励的行政干预。同时,通过选取四家具有代表性的竞争性国有企业为多案例分析对象,从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进一步论证了制度性激励、经济性激励和社会性激励的有效性。基于理论框架与实证研究结果,力图从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经理人身份转化和市场化选聘制度、建立契约化的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搭建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丰富精神激励内容、建立市场化的约束与惩戒机制等方面构建出更为有效的经理人激励机制。本文还从建立健全劳动人事制度、经理人市场和股权激励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出了优化经理人激励机制的保障条件,以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活力。研究结论进一步表明,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从制度性激励、经济性激励和社会性激励三个方面对经理人实施激励,这三方面的激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是一个完整的激励体系。其中,规范的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的经理人选聘制度是关键,是有效实施经济性激励和社会性激励的前提条件。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首要目标是盈利,并按照市场机制参与竞争,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建立一种有别于公益类国有企业的经理人激励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应以市场为导向,减少主管部门对经理人薪酬和股权激励的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中的主导作用;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切断经理人政治晋升的发展路径,这势必要通过搭建更加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来满足经理人的社会性需求,为经理人提供多样的职业选择和晋升路径,并建立经理人分享制度。在提高经理人激励力度的同时,还应建立市场化的约束与退出机制,使经理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以充分保障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人才活力。本文的研究拓展了经理人激励的理论框架,而且为完善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提供了数据和实证支持,有助于优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能够为相关部门制定经理人激励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韦玉丹[8](2016)在《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以下简称“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准入法律规制是深化国企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对自然垄断性国企的改革,采取先改革后立法的路径,法律难以成为推进改革的先导,造成自然垄断性国企改革的非持续性和反复性,严重制约改革的持续平稳推进。当前,政府对国企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出台《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自然垄断性国企应根据行业特点放开竞争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要求,以期在盘活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活力的同时优质完成服务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的任务。作为国家规制自然垄断领域经济不可或缺的法律手段,落实好市场准入制度无疑是政府对自然垄断性国企实现有效规制的重要突破口。本文在上述背景下展开研究,科学界定市场准入与自然垄断性国企的概念,从经济学、法学角度论述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与准入模式,分析国外先进实践经验对完善我国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的借鉴意义。在此基础上,介绍我国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的制度演变历程、法律规制、规制机构设置及准入现状与问题。最后,详细阐述完善准入规制的政策依据、现实需求及原则理论,提出进一步完善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的合理构想。总之,笔者在收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借鉴经济学相关理论与方法,从法学视角对完善该领域国企准入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思考。
王彦[9](2016)在《自然资源财产权的制度构建》文中提出本论文通过对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相关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概括了我国现行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名义的国家所有,轻实质的资源保护;重静态的物权归属,轻动态的资源流转;重公权的国家干预,轻私法的市场规制。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环境污染加剧、资源浪费和破坏严重、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偏低等严重后果。造成这些问题的具体原因是:经营性和公益性自然资源没有有效区分,自然资源的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混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主体虚位;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没有纳入资源的价值体系等。在进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宏观框架上提出构建以“明晰权利属性,厘清权利归属;规范交易秩序,合理配置资源;维护社会公平,实现持续发展”为目标定位的多元、开放的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并在类型化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一制度进行体系化观察。本文的重点之一是通过对国有自然资源进行公益性和经营性(即公物和私物)的类型划分,坚持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构建清晰的自然资源财产权体系。这就要求自然资源进入市场时要充分体现其资源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同时,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离不开明晰的自然资源财产权界定和规范有序的财产权流转,这些都需要在法治保障的基础上进行。对于公益性自然资源,应该在明晰资源属性和权利归属的前提下实现其最大限度服务社会的公益职能。本文的重点之二是对现行物权体系进行重构,将对物采掘类自然资源的使用权界定为“资源产品采掘权”,以还原其权利本质,使资源价值在资源产品中得以体现,并解决传统用益物权不能有效诠释的尴尬局面。本文重点之三是借鉴域外经验,将与自然资源生态价值相关的生态补偿权、自然保护地役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权利纳入自然资源财产权体系,构建多元、开放的自然资源财产权。本文第一章主要论述了自然资源的基本理论。首先,从理论上对自然资源的概念、范围及其类型进行了界定,并对资源与自然资源共同具有的稀缺性特征进行了归纳。其次,分析了自然资源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取决于其稀缺性,这就决定了要充分运用市场规律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在市场经济之下,市场应该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是清晰规范的财产权制度。第三,本章初步分析了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起源、发展及自然资源财产权的类型,尤其是重点研究了从罗马法的自然资源公有物制度到大陆法系的自然资源物权制度和英美法系的公共信托制度。本文第二章主要概括了我国现行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其原因。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实现资源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不容回避地也存在诸多上述现实问题,对这些问题及其原因的剖析,为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首先,需要明确国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各司其职;其次,需要根据资源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第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经营性自然资源的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四,将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纳入资源的价值体系。本文第三章首先归纳了构建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目标定位,主要包括“明晰权利属性,厘清权利归属;合理配置资源,规范交易秩序;维护社会公平,实现持续发展”。其次,从三个方面阐释了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构建的原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市场配置资源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第三,对在类型化基础上的自然资源财产权的权利构成进行分析,其权利构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名实相符的所有权体系,二是多元、开放的使用权体系,三是吸纳与生态价值相关的财产权作为自然资源财产权体系的新成员。本文第四章以类型化的法学研究方法为手段,对自然资源财产权构建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首先,研究了经营性和公益性自然资源的类型划分及其积极意义。由于传统理论没有此种类型划分,所以导致公益性自然资源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不力的同时,经营性自然资源不能以资源资本的形式进入市场,实现资源的经济价值。其次,对国家所有权及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之所以存在国家所有权主体虚位的问题,是因为传统观念坚持国家所有权“唯一主体论”,以及国家所有权“公权不公”和“私权不私”,所以改革的方向就是将经营性自然资源投入市场,实现市场化资源配置;使公益性自然资源回归其公益本质,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第三,通过对对物采掘类自然资源的研究,在自然资源物权体系中提出“资源产品采掘权”的概念,改变传统用益物权不能有效解释此类物权的局面。第四,研究了与生态价值相关的自然资源财产权构建的理论依据。在生态文明和生态经济的理论基础上,本章明确提出:一,需要将自然资源作为一项资源财产来对待,赋予其财产权利,纠正传统劳动价值论之下忽视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以及生态价值的错误;二,自然资源应以自然资本的形式进入市场,体现其生态价值。本文第五章研究了自然资源财产权构建的实现方式,即坚持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构建清晰的自然资源财产权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科学设置自然资源现有物权与新型权利的逻辑关系。由于自然资源之上诸多新型权利的出现,就需要合理设置新型权利与固有权利之间的关系,形成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的自然资源财产权体系。二是借鉴英美法系的公共信托和自然保护地役权制度,构建多元、开放的自然资源财产权。本章另外还研究了改革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实行公益性与经营性自然资源类型化管理,分离经营性自然资源的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职能,依法保障自然资源财产权的市场化流转,确认和保护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本文第六章研究了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权利构成体系,该体系由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担保物权构成。其所有权包括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公共所有权;其使用权包括用益物权和与生态价值相关的财产权,用益物权包括资源产品采掘权和非采掘性资源使用权,与生态价值相关的财产权又包括积极性和消极性的生态价值使用权两种类型。本章详细论述了与生态价值相关的财产权的具体类型,明确提出并证成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能够以财产权的形式进入市场流转,以实现环境保护公益目的和相关资源权利人经济利益的双赢,这就需要在促成和保障自然资源生态资本财产权顺利流转的同时,积极拓展自然资源生态价值的市场化程度。本文的可能创新之处在于以下方面:第一,提出并论证了造成我国现在自然资源浪费和破坏以及环境污染的原因主要在于现行自然资源财产权结构中没有对经营性和公益性自然资源进行有效区分,经营性自然资源的资源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没有在市场交易中真正得以体现,且现行资源的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相混同。第二,文章研究了对物采掘类自然资源使用权,提出以“资源产品采掘权”重构自然资源用益物权体系。第三,在研究自然资源生态价值的基础上论证了将与之相关的财产权纳入自然资源财产权,构建多元、开放的自然资源财产权体系的可行性。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其一是对诸多理论问题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其二是借鉴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还比较薄弱。对这些不足,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定加努力克服。
马磊[10](2012)在《国家干预模式、产权性质与组织间网络关系 ——对2000-2010年中国连锁董事网形成的制度主义社会学分析》文中指出本文以连锁董事网的形成机制为例,考察了国家是如何通过操纵产权活动而塑造商业结构的。连锁董事网是一种重要的组织间关系网络,它指的是公司的董事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兼职而形成的企业间网络。以往对连锁董事网形成机制的研究,多采取了经济效率或管理效率的视角,我们称之为连锁董事网形成机制研究的市场论流派,主要包括资源依赖理论、监督控制理论、金融控制理论、合谋理论和地理空间机制等。市场论视角的连锁董事网形成研究,基本上都忽视了制度性因素在网络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基于此,我们提出了对中国连锁董事网形成的制度论的新解释。我们认为,中国的连锁董事网主要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种社会结构化表达。非国有企业之间可以按照市场论的逻辑来建立连锁董事关系,但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连锁董事网的形成,却受到国家干预经济模式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经济改革历史表明,国家干预经济的模式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国家干预经济、特别是控制国有资产方面,表现出了一种自上而下的挤压式干预模式。国家干预经济的模式会通过两条途径,影响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连锁董事网形成:第一条途径是国家通过支配国有产权,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了一种政治化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影响了国有企业之间连锁董事网的形成;第二条途径是国家通过支配国有产权,塑造了具有不平等市场地位的市场结构,从而影响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连锁董事网的形成。对第一条途径来说,政治化的公司治理结构之所以有助于国有企业之间连锁董事网的形成,主要是通过两种制度安排实现的:第一,国有企业中普遍推行外部董事制度;第二,国有企业之间的领导人轮换制度。国家通过这两种制度安排来维持对国有经济的绝对控制权,这导致国有企业之间连锁董事网关系的形成,可能要比非国有企业之间更频繁。国有产权属性的公司间形成连锁董事网是基于政治化的公司治理结构,非国有产权属性的公司间形成连锁董事是依据市场逻辑。由此,针对产权属性相同的公司之间连锁董事网形成,我们提出了双重分割理论来进行解释。对第二条途径来说,国家介入经济的过程,就是塑造市场结构和市场地位的过程。在国家通过自上而下的挤压式干预而支配产权的前提下,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不平等的市场地位结构。国家所有或控制的企业受到了更多偏向性的政策支持,因而其市场地位比非国有企业要高,也更可能居于连锁董事网的核心地位。由此,针对不同产权属性的公司之间连锁董事网的形成,我们提出了国家干预下的市场地位理论来进行解释。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两点:一,通过考察同产权属性企业间连锁董事网的形成机制,从经验层次检验了魏昂德(Walder)和倪志伟(Nee)分别提出的中国国有企业政治化的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二,通过考察跨产权性质企业间连锁董事网的形成机制,拓展了波多尼(Podolny)提出的市场地位理论。以上两点,构成了我们对中国连锁董事网形成的制度主义社会学分析。使用2000-2010年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料、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企业领导人任免信息,以及知名财经网站的新闻资料,我们对上述依据制度论提出的相关理论命题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产权是区分中国企业间连锁董事网形成的重要维度,受政治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国有产权属性的上市公司更可能形成连锁董事关系;在自上而下的挤压式干预模式下,国有企业隶属的行政层级越高,受到的干预就越强,因此也就越可能形成连锁董事关系;国家干预经济的模式塑造了市场地位的不平等结构,国有产权属性的企业通常拥有更高的市场地位,因此也更可能居于连锁董事网的核心位置。总体而言,我们的研究结果支持了制度论的理论预测;同时,市场论依然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企改革的主题——朱善利教授谈国企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企改革的主题——朱善利教授谈国企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国企改革中的双层股权结构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 本文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双层股权结构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路径选择 |
三 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国企改革的目标与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国企改革的目标 |
第二节 国企改革的现实困境 |
一 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中参与程度低 |
二 国有企业资本补充机制不完善 |
三 政府直接介入导致公司治理行政化 |
四 融资造成股权分散 |
第二章 双层股权结构与“金股制”路径分析 |
第一节 双层股权结构 |
一 双层股权结构的产生与发展 |
二 双层股权结构的法理分析 |
三 双层股权结构在中国民营企业中的实践 |
第二节 “金股制”模式 |
一 金股制的产生与发展 |
二 我国“金股制”实践探索 |
第三节 双层股权结构与“金股制”路径分析 |
一 对比双层股权结构与“金股制”模式的法律特征 |
二 双层股权结构与“金股制”模式的缺陷 |
三 双层股权结构与“金股制”模式的选择 |
第三章 国企改革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制度价值与实施风险 |
第一节 国企改革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制度价值 |
一 改善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 |
二 缓和控制权与融资之间的矛盾 |
三 保有国有股对关键行业的控制 |
第二节 国企改革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实施风险 |
一 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
二 激化不同种类股东之间的矛盾 |
三 内部监督制度完善问题 |
第四章 国企改革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空间与障碍 |
第一节 国企改革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空间 |
一 我国立法与相关政策为双层股权结构的引入留有余地 |
二 中国证券市场实现双层股权结构公司上市零的突破 |
三 学术界为双层股权结构的引入提供理论支持 |
第二节 国企改革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障碍 |
一 法律层面缺少明确的授权 |
二 国企改革中尚未有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先例 |
第五章 国企改革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法律制度设计 |
第一节 立法先行:为制度运行提供指引 |
一 “双层股权结构”法制化 |
二 创设双层股权结构在国有企业中运用的约束性规定 |
第二节 完善国有资产保护制度 |
一 双层股权结构下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 |
二 建议确立检察机关保护国有资产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
第三节 健全中小股东权利保护制度 |
一 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
二 推动建立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3)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 |
一、家庭背景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熏陶 |
二、抗日战争年代曲折求学经历 |
三、建国初期走进经济学殿堂 |
四、任教初期对经济学理论的探索 |
第二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发展 |
一、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坚持与发展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 |
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三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深化 |
一、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的理解 |
二、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 |
三、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内涵 |
第二章 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卫兴华对劳动及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及贡献 |
一、对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阐发 |
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化与发展 |
三、在争鸣中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 |
四、对马克思价值论和财富论的关系探索 |
五、对生产劳动论的理解 |
第二节 卫兴华对生产力理论及再生产理论的认识与探索 |
一、对生产力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二、对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认识 |
第三节 卫兴华对《资本论》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 |
一、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探究 |
二、对马克思货币理论的认识 |
三、对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的认识 |
四、对《资本论》当代价值的研究 |
第三章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一节 卫兴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 |
一、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的分析 |
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的把握 |
第二节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研究 |
一、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性 |
二、阐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
第三节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究 |
一、对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与实践成就的分析 |
二、阐明实行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 |
三、对公有制存在形式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辨析 |
四、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认识 |
五、主张应扭转公有制为主体向私有制为主体演变的趋势 |
第四章 卫兴华对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关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的研究 |
一、强调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基础作用 |
二、对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形成与实践的探索 |
三、对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探讨 |
四、对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认识 |
第二节 对贫富分化与共同富裕问题的探索 |
一、关于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
二、对贫富分化产生的原因考察 |
三、提出消除贫富分化,实现公平分配的对策 |
第三节 对分配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研究 |
一、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阐释 |
二、对公平和效率提法演变的考察 |
三、主张效率与公平并重和统一 |
四、对效率与公平问题不同意见的评析 |
第五章 卫兴华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研究 |
一、对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 |
二、阐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统一的理论依据 |
三、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与辨析 |
第二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过程的总结和评析 |
一、准确把握邓小平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的曲折历程 |
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和发展过程的探索 |
三、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曲折原由的探析 |
第三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
一、从资源配置视角阐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 |
三、对新时代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 |
第四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研究 |
一、阐释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内在关联 |
二、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 |
三、强调宪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根本框架 |
四、主张以法治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
第六章 卫兴华其他方面的经济思想 |
第一节 关于国有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
一、强调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是党的执政基础的观点 |
三、主张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
第二节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研究 |
一、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二、对贬公扬私、妖魔化国企、主张“国退民进”等观点的辩驳 |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要重点把握的问题 |
四、强调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管理的重要性 |
五、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 |
第三节 对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理解 |
一、从生产力和价值标准相统一的视角把握经济发展问题 |
二、强调创新驱动和体制转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
三、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全问题 |
第七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征 |
第一节 坚守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阵地 |
一、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现实经济问题 |
三、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四、从系统性和整体性方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二节 勇于对重大经济理论是非问题进行辨析 |
一、对错解、误解马克思经济思想的观点的批驳 |
二、对错解、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观点的辨析 |
三、对经济概念的混淆和误解进行澄清 |
第三节 紧密联系经济发展实践来探索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一、关注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课题 |
二、紧扣经济发展实践,把握时代脉搏 |
第四节 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研究 |
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 |
第八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现实意义 |
第一节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一、注重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与生产力的关系研究 |
二、提出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三、厘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
第二节 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与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
一、卫兴华提出的许多经济理论观点与中央决策精神相吻合 |
二、卫兴华对改革开放实践进行科学评价 |
第三节 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
一、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教材的编写是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关键 |
三、关注政治经济学学科研究的进展 |
四、对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支持 |
第四节 卫兴华治学精神对后来理论工作者的启示 |
一、严谨的治学方法和严格的治学态度 |
二、把教书和育人相结合,传递马克思主义信仰 |
三、心系祖国和人民,关注国家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及框架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 |
1.1 概念释义 |
1.1.1 铁路行业 |
1.1.2 治理结构 |
1.1.3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 |
1.2 理论工具 |
1.2.1 治理理论 |
1.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3 公共物品理论 |
1.2.4 政府规制理论 |
1.2.5 委托代理理论 |
1.2.6 理论工具在铁路行业的适用 |
1.3 分析框架 |
1.3.1 我国铁路行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三域”划分 |
1.3.2 我国铁路行业外部治理结构的“四维”关系 |
1.4 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政企关系: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 |
2.1 政企关系的意涵 |
2.1.1 政企关系的内涵释义 |
2.1.2 政企关系的类型划分 |
2.1.3 政企关系的转换形态 |
2.1.4 政企关系的影响要素 |
2.2 我国政企关系转型发展的历史变迁 |
2.2.1 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管制型”的政企关系 |
2.2.2 改革开放初期“间接引导型”的政企关系 |
2.2.3 体制转轨期“统分结合型”的政企关系 |
2.2.4 改革深化期“寻求平衡型”的政企关系 |
2.2.5 深度转型期“协作互助型”的政企关系 |
2.2.6 我国政企关系转型调整的内在规律 |
2.3 政企关系转换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的发展演进 |
2.3.1 政企合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铁路的高度管制 |
2.3.2 政企分离:计划向市场转轨阶段铁路发展的过渡模式 |
2.3.3 政企分开:市场经济体制下铁路行业的现实状态 |
2.4 政企分开后铁路行业治理面临的重大契机 |
2.4.1 赋予铁路深改全新制度保障 |
2.4.2 加速铁路行业转型升级 |
2.4.3 凸显政企分开对铁路发展的激励效应 |
2.4.4 促进铁路行业治理环境更趋制度化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变迁 |
3.1 基于对铁路运输企业经营活力的有效激发:1978-1999年 |
3.1.1 铁路行业放权让利的改革尝试 |
3.1.2 实行全面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的改革尝试 |
3.1.3 地方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初体验 |
3.1.4 首次启动铁道部机构改革 |
3.1.5 施行“资产经营责任制” |
3.2 基于对铁路行业管理体制的改良优化: 2000-2007年 |
3.2.1 “网运分离”、“主辅分离”的改革试点 |
3.2.2 撤销铁路分局扁平组织结构 |
3.2.3 铁路全行业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 |
3.3 基于对铁路安全责任事故的深度反思:2008-2012年 |
3.3.1 透视两起特大铁路责任事故的原因 |
3.3.2 铁路安全责任事故引发的负面影响 |
3.4 基于对实现铁路行业政企分开的纵深推进:2013-至今 |
3.4.1 铁路行业完成组织形态的政企分开 |
3.4.2 高速铁路迎来新一轮发展黄金期 |
3.4.3 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落地 |
3.4.4 铁路投融资体制持续优化 |
3.4.5 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循序铺开 |
3.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转型发展述评 |
第四章 政企关系重构对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
4.1 重塑铁路行业治理理念 |
4.1.1 实施行业分类优化 |
4.1.2 有效引入市场竞争 |
4.1.3 坚持立法规制导向 |
4.1.4 保持渐进稳妥步调 |
4.2 建构铁路行业治理目标 |
4.2.1 形成有中国特色和体制优势的铁路行业治理体系 |
4.2.2 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铁路运输服务体系 |
4.2.3 推进全方位深层次的政企分开 |
4.2.4 坚持和完善党对铁路行业的绝对领导 |
4.3 明确铁路行业治理原则 |
4.3.1 铁路国有的原则 |
4.3.2 先行先试的原则 |
4.3.3 保持公益的原则 |
4.3.4 循序渐进的原则 |
4.4 衡量铁路行业治理效能的价值维度 |
4.4.1 党政善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价值取向 |
4.4.2 行业自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
4.4.3 厉行法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制度保障 |
4.4.4 多元共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运行机制 |
4.5 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的现实意义 |
4.5.1 针对现实问题和改革呼声的有力回应 |
4.5.2 优化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必然要求 |
4.5.3 适应高速铁路快速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 |
第五章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审视 |
5.1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的实证分析 |
5.1.1 行业指标保持领先 |
5.1.2 铁路发展质效显着 |
5.1.3 基于SWOT分析的中国铁路发展形势 |
5.2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失衡的问题分析 |
5.2.1 铁路行业宏观治理模式转型不畅 |
5.2.2 铁路行业中观治理结构主体缺失 |
5.2.3 铁路行业微观治理行为无序失范 |
5.3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运行阻滞的原因分析 |
5.3.1 体制羁绊:政企关系难以实然分开 |
5.3.2 功能制约:僵化的财务清算模式抑制企业成长 |
5.3.3 执行壁垒:铁路投融资机制改革优化受阻 |
5.3.4 现实瓶颈:铁路行业产权关系界定不清 |
第六章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引介 |
6.1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的宏观模式 |
6.1.1 英国、瑞典的“网运分离”模式 |
6.1.2 日本的“区域公司”模式 |
6.1.3 美国的“平行线”模式 |
6.1.4 德国的“民营化”模式 |
6.1.5 俄罗斯的“渐进式”模式 |
6.2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优化的微观案例 |
6.2.1 “调度公共化”导向下的铁路运输生产组织结构 |
6.2.2 “朔黄铁路”的管理体制创新 |
6.2.3 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运营模式 |
6.3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启示 |
6.3.1 立足本国国情,凸显铁路特色 |
6.3.2 深化政企分开,科学厘定权责 |
6.3.3 注重法治先行,依靠政府支持 |
6.3.4 理顺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 |
第七章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路径依归 |
7.1 深入推进政企分开,促进铁路行业职能专业化 |
7.1.1 科学厘定政企权责,合理规范履职范围 |
7.1.2 保持铁路公益属性,推进政府职能回归 |
7.1.3 准确区分属性差异,有序实现“公商分离” |
7.1.4 创新铁路规制模式,提升行业规制实效 |
7.2 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推动铁路行业政策规范化 |
7.2.1 阐明内涵要义,准确把握铁路行业的国有属性 |
7.2.2 组建专门机构,加强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的顶层设计 |
7.2.3 推进协同联动,完善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的保障机制 |
7.3 厘清铁路产权关系,实现铁路行业产权多元化 |
7.3.1 明晰铁路行业内部产权关系 |
7.3.2 优化铁路行业产权安排 |
7.3.3 形塑铁路行业多元产权格局 |
7.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铁路行业运营市场化 |
7.4.1 下放核心权力,赋予铁路企业主体地位 |
7.4.2 优化财务清算模式,拓宽铁路投融资渠道 |
7.4.3 循序放松价格管制,发挥价格机制正面功效 |
7.4.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优质资产股改上市 |
7.5 提升制度供给能力,推进铁路行业治理制度化 |
7.5.1 强化铁路行业激励约束机制 |
7.5.2 建立铁路行业利益协调机制 |
7.5.3 完善铁路行业公益补偿机制 |
7.6 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保障铁路行业规制法治化 |
7.6.1 尽快启动铁路基本法的专项修改 |
7.6.2 加强配套法规的协同配合 |
7.6.3 拟定针对高铁的专门法规 |
7.6.4 推进铁路公安机关管理机制改革 |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与课题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分类与治理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有企业功能与国有企业改革 |
1.2.2 国有企业效率与国有企业改革 |
1.2.3 国有企业改革存在问题的研究 |
1.2.4 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和路径的研究 |
1.2.5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方式的研究 |
1.2.6 文献述评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有企业口径和界定 |
2.1.1 国有企业范畴辨析 |
2.1.2 国有企业特征和功能辨析 |
2.1.3 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比较和存在关系辨析 |
2.2 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理论 |
2.2.1 产权理论与国企改革 |
2.2.2 所有制理论与国企改革 |
2.2.3 公共产品理论与国企改革 |
2.3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争论和思考 |
2.3.1 国有企业该不该由国家直接经营? |
2.3.2 国有企业低效率? |
2.3.3 国有企业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
第3章 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和现状 |
3.1 国有企业改革历程 |
3.1.1 起步和探索阶段 |
3.1.2 突破和创新阶段 |
3.1.3 完善和深化阶段 |
3.2 国有企业现状分析 |
3.2.1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 |
3.2.2 国有企业规模、布局上的变化巨大 |
3.2.3 国有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对国民经济贡献突出 |
第4章 国有企业存在弊病和改革中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国有企业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1 用人机制不完善,人事管理模式落后 |
4.1.2 内部人控制问题频现,委托代理模式繁琐 |
4.1.3 企业制度不完善,动力机制欠缺 |
4.1.4 企业功能定位模糊,社会功能和责任缺位 |
4.2 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2.1 改革观念落后,政企间关系认识不足 |
4.2.2 改革目标模糊,改革动力不足 |
4.2.3 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管模式不成熟 |
第5章 外国国有企业改革借鉴 |
5.1 新加坡国有企业改革 |
5.2 美国国有企业改革 |
5.3 法国、芬兰国有企业改革 |
5.4 德国国有企业改革 |
5.5 外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汇总和经验总结 |
5.5.1 外国国有企业分类方式 |
5.5.2 我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经验借鉴 |
第6章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新思路 |
6.1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内在逻辑 |
6.2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基本思路 |
6.3 对中央企业的分类实例 |
第7章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具体措施建议 |
7.1 公共政策类国有企业改革设计 |
7.1.1 明确公共政策类国有企业发展目标 |
7.1.2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恰当引入市场机制提高企业效率 |
7.1.3 构建公共政策类企业领导人和员工的激励机制 |
7.1.4 完善公共政策类企业法律制度和监管结构 |
7.2 特殊任务类国有企业改革设计 |
7.2.1 找准企业使命平衡点,激发企业活力 |
7.2.2 完善特殊任务类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 |
7.2.3 调整企业布局,体现国家宏观政策和方针 |
7.3 一般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设计 |
7.3.1 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
7.3.2 明确一般商业类国有企业内在使命 |
7.3.3 积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
7.4 构建新国有经济管理体制 |
第8章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6)国企改革视野下双层股权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引出 |
1.2 本文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基于表决权的双层股权结构理论研究 |
1.2.2 双层股权结构国内外立法与实践 |
1.2.3 国内外学者研究现状:主要观点及合理性与负面性 |
1.2.4 国有企业引入双层股权结构所涉问题研究 |
1.3 本文的研究框架 |
1.3.1 本文的研究目标 |
1.3.2 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2 双层股权结构的概述 |
2.1 双层股权结构的基本含义与实质 |
2.1.1“双层股权结构”的概念 |
2.1.2“双层股权结构”与种类股的区别 |
2.2 双层股权结构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
2.2.1 美国 |
2.2.2 欧洲与其他国家地区 |
2.3 与“一股一权”相对的“双层股权”理论 |
2.3.1 传统股权原则与反思 |
2.3.2 双层股权结构的理论基础 |
2.4 双层股权结构的制度价值和成本 |
2.4.1 双层股权结构的优点 |
2.4.2 双层股权结构的弊病 |
3 国有企业改革采用双层股权结构之必要性与可行性 |
3.1 国有企业的概念与种类 |
3.1.1 国有企业概念 |
3.1.2 国有企业分类 |
3.2 国企改革引入双层股权之必要性——国企的困境与改革目标 |
3.2.1 国有企业的效率低,经济活力不足 |
3.2.2 民间资本参与度低,混合所有制优点未充分发挥 |
3.2.3 上市国企因股权高度分散面临国有资本控制权旁落的风险 |
3.2.4 防止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
3.3 国企改革引入双层股权之可行性——制度契合与现行立法空间 |
3.3.1 双层股权结构引入有利于混合所有制国企的发展 |
3.3.2 现行《公司法》及相关制度为双层股权结构提供了制度空间 |
4 国有企业采用双层股权结构的基本法律问题 |
4.1 对象适用性问题 |
4.2 产权制度问题 |
4.3 公司治理问题 |
4.4 股东表决权分配问题和内部制度完善问题 |
5 国企引入双层股权结构之路径 |
5.1 明确表决权的适用范围和设计 |
5.2 公司治理模式设计 |
5.3 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 |
5.4 完善诉讼保护制度 |
6 研究的几点结论和思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7)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源起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界定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 |
二、经理人 |
三、激励 |
第三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技术路线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混合所有制研究 |
二、国有企业经理人激励研究 |
三、文献述评 |
第二节 委托代理理论 |
一、委托代理关系 |
二、信息不对称与代理成本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激励理论 |
一、激励理论的基础 |
二、管理学中的激励理论 |
三、经济学中的激励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企业改革与经理人激励的历史审视 |
第一节 放权让利与精神激励 |
一、放权让利改革阶段 |
二、激励方式分析与评价 |
第二节 两权分离与承包经营责任制激励 |
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阶段 |
二、激励方式分析与评价 |
第三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年薪制激励 |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 |
二、激励方式分析与评价 |
第四节 国资监管与管理层持股激励 |
一、国资监管阶段 |
二、激励方式分析与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经理人激励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概述 |
一、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与经理人分类激励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 |
第二节 竞争性国有企业经理人激励现状分析 |
一、经理人具有双重身份 |
二、政治晋升激励 |
三、薪酬福利激励 |
四、在职消费激励 |
五、政治监督与约束 |
第三节 竞争性国有企业经理人激励存在的问题 |
一、缺乏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 |
二、经理人双重身份未有效解决 |
三、薪酬与企业业绩未有效挂钩 |
四、中长期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
五、政治监督与约束的作用有限 |
六、缺乏市场化的惩戒与退出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经理人激励的理论框架 |
第一节 经理人激励理论框架构建的基础 |
一、经理人角色和职能分析 |
二、经理人的需求分析 |
三、经理人的人性假设与行为分析 |
第二节 经理人激励理论框架构建 |
一、经理人激励的逻辑 |
二、经理人激励理论框架 |
第三节 基于大样本的定量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研究设计 |
三、实证分析 |
四、结果讨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多案例的经理人激励机制研究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选取 |
二、案例选取与背景分析 |
三、资料整理与分析 |
第二节 案例分析 |
一、治理与选聘制度 |
二、薪酬与中长期激励 |
三、事业平台与精神激励 |
四、约束与退出机制 |
第三节 结果讨论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构建 |
第一节 公司治理与经理人选聘制度 |
一、公司治理制度 |
二、经理人身份转化与选聘制度 |
第二节 契约化的薪酬激励 |
一、经理人薪酬契约 |
二、经理人薪酬结构 |
三、经理人绩效评价 |
第三节 基于人力资本的经理人股权激励 |
一、股权激励的政策与实践依据 |
二、股权激励的实施原则 |
三、股权激励模式及其选择 |
四、股权激励授予额度 |
五、股权激励行权时效与业绩考核 |
第四节 事业平台与精神激励 |
一、事业平台激励 |
二、声望和荣誉激励 |
三、肯定与赞赏激励 |
四、控制权激励 |
第五节 经理人约束与惩戒机制 |
一、市场声誉及法规制度约束 |
二、自我道德与企业文化约束 |
三、市场化的惩戒与退出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经理人激励的保障条件 |
第一节 建立市场化的经理人用工制度 |
一、优化岗位体系并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 |
二、规范劳动关系并妥善安置富余经理人员 |
第二节 建立以业绩评价为主的人事制度 |
一、创新组织结构并搭建事业平台 |
二、建立科学公正的奖惩机制 |
第三节 建立有效激励的利润分配制度 |
一、建立经理人岗位责任薪酬制度 |
二、加大对经理人的货币激励力度 |
第四节 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 |
一、转变重官轻商的传统观念 |
二、建立完备的经理人信息库 |
三、加快对经理人的评估和认证工作 |
第五节 完善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
一、进一步调整税收政策 |
二、建立健康稳定的股票市场 |
三、建立健全相关立法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基本概念解析 |
1.1 市场准入概述 |
1.1.1 市场准入概念界定 |
1.1.2 市场准入的特征 |
1.1.3 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1.2 自然垄断性国企的界定 |
1.2.1 对自然垄断产业的再认知 |
1.2.2 自然垄断性国企的概念界定 |
第二章 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准入规制之理论基础及准入模式 |
2.1 经济学理论 |
2.1.1 自然垄断理论 |
2.1.2 可竞争理论 |
2.1.3 有效竞争理论 |
2.2 法学理论 |
2.2.1 公平原则 |
2.2.2 效率原则 |
2.2.3 秩序原则 |
2.3 对上述理论的归纳 |
2.4 基本模式 |
2.4.1 可竞争理论下的准入模式 |
2.4.2 有效竞争理论下的准入模式 |
2.4.3 上述准入模式之评析 |
第三章 我国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准入规制之现状 |
3.1 市场准入制度演变历程 |
3.1.1 严格控制时期 |
3.1.2 打破垄断时期 |
3.1.3 逐步放开时期 |
3.1.4 深化准入改革时期 |
3.2 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 |
3.2.1 现状分析 |
3.2.2 主要问题 |
3.3 规制机构设置及问题 |
3.4 准入现状及问题 |
第四章 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准入法律规制之完善 |
4.1 完善规制之理论探析 |
4.1.1 完善规制的政策依据与现实需求 |
4.1.2 完善准入规制的前提 |
4.1.3 完善准入规制的原则 |
4.2 完善规制之具体构想 |
4.2.1 准确定位政府权力边界 |
4.2.2 完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4.2.3 合理设置规制机构 |
4.2.4 完善准入规制的路径选择 |
4.3 完善自然垄断性国企市场准入的实证分析 |
4.3.1 完善电力行业国企市场准入规制实证分析 |
4.3.2 完善电信行业国企市场准入规制实证分析 |
4.4 市场准入相关风险防范 |
4.4.1 相关风险概述 |
4.4.2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自然资源财产权的制度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0.1.1 选题背景 |
0.1.2 选题意义 |
0.2 研究综述 |
0.2.1 自然资源的物权制度研究 |
0.2.2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制度的主要争议 |
0.2.3 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研究 |
0.2.4 自然资源的环境权制度研究 |
0.3 研究框架 |
0.4 研究方法 |
0.4.1 比较分析法 |
0.4.2 历史分析法 |
0.4.3 规范分析、类型化分析法 |
0.4.4 经济分析法 |
1. 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的理论基础和历史发展 |
1.1 自然资源概论 |
1.1.1 资源的理论界定 |
1.1.2 自然资源的理论界定 |
1.1.3 自然资源的类型 |
1.2 自然资源的价值 |
1.2.1 自然资源的社会价值 |
1.2.2 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 |
1.2.3 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 |
1.3 自然资源财产权的理论基础 |
1.3.1 财产权的起源与发展 |
1.3.2 自然资源财产权的理论界定 |
1.3.2.1 自然资源财产权的理论来源 |
1.3.2.2 兼具公权与私权属性的自然资源财产权 |
1.3.3 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1.4 “自然资源产权”概念的法学界定 |
1.4.1 “自然资源产权”概念在我国法律语境中的适用 |
1.4.2 经济学中的“产权”概念 |
1.4.3 法学领域排斥经济学“产权”概念的原因 |
1.4.4 “产权”概念的“移植” |
1.5 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
1.5.1 罗马法自然资源公有物制度 |
1.5.2 大陆法系的自然资源物权制度 |
1.5.3 英美法系的自然资源公共信托制度 |
1.6 本章小结 |
2. 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的制度现状和主要问题 |
2.1 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现状 |
2.1.1 我国现行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形成 |
2.1.2 我国现行主要的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 |
2.1.3 我国现行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绩效 |
2.2 我国现行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主要问题 |
2.2.1 重名义的国家所有,轻实质的资源利用 |
2.2.2 重静态的物权归属,轻动态的资源流转 |
2.2.3 重公权的国家干预,轻私法的市场规制 |
2.2.4 重资源的经济效益,轻资源的生态价值 |
2.3 我国现行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3.1 市场机制尚未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 |
2.3.2 公有制下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人主体虚位 |
2.3.2.1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人主体虚位 |
2.3.2.2 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人主体虚位 |
2.3.3 公益性和经营性自然资源没有有效区分 |
2.3.4 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没有纳入资源成本 |
2.4 本章小结 |
3. 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构建的目标定位和基本原则 |
3.1 构建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目标定位 |
3.1.1 明晰权利属性,厘清权利归属 |
3.1.2 合理配置资源,规范交易秩序 |
3.1.3 维护社会公平,实现持续发展 |
3.2 构建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 |
3.2.1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 |
3.2.2 市场配置资源原则 |
3.2.3 可持续发展原则 |
3.3 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的基本结构 |
3.3.1 名实相符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体系 |
3.3.2 多元、开放的自然资源使用权体系 |
3.3.3 与生态价值相关的自然资源财产权体系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构建的理论依据 |
4.1 类型化研究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 |
4.2 经营性和公益性自然资源的类型划分及其理论价值 |
4.2.1 公物与私物的类型划分 |
4.2.2 我国自然资源经营性和公益性划分的理论价值 |
4.3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相关理论 |
4.3.1 源自国家所有权的理论困惑 |
4.3.1.1 国家所有权的缘起 |
4.3.1.2 国家能否成为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体 |
4.3.1.3 自然资源能否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
4.3.2 公权与私权层面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 |
4.3.3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类型化研究的启示 |
4.4 集体自然资源财产权的理论构建 |
4.4.1 集体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反思 |
4.4.2 集体自然资源财产权的完善 |
4.5 对物采掘类自然资源的类型化研究对物权结构的改造 |
4.5.1 作为私权范畴的“物权” |
4.5.2 对物采掘类与非对物采掘类自然资源的类型划分 |
4.5.3 改造物权结构,设立资源产品采掘权 |
4.6 与生态价值相关的自然资源财产权类型化研究的理论基础 |
4.6.1 生态文明及其哲学基础 |
4.6.1.1 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
4.6.1.2 自然资源生态哲学的发展演化 |
4.6.1.3 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 |
4.6.2 生态经济的起源和发展 |
4.6.2.1 生态经济的起源 |
4.6.2.2 生态经济的现状 |
4.6.3 生态文明与生态经济视野下的自然资源财产价值 |
4.7 本章小结 |
5. 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构建的实现方式 |
5.1 市场配置是实现自然资源价值的重要方式 |
5.1.1 自然资源的市场配置及其法制保障 |
5.1.2 自然资源市场配置的例外 |
5.2 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构建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 |
5.2.1 科学设置自然资源现有物权与新型权利的逻辑关系 |
5.2.2 借鉴域外经验,构建开放多元的自然资源财产权 |
5.3 改革自然资源管理制度 |
5.3.1 实行公益性与经营性自然资源类型化管理 |
5.3.2 分离经营性自然资源的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 |
5.3.3 依法保护自然资源财产权的顺利流转 |
5.3.4 依法确认和保护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自然资源财产权制度的权利体系 |
6.1 自然资源所有权 |
6.1.1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 |
6.1.2 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 |
6.1.3 自然资源公共所有权 |
6.2 自然资源使用权 |
6.2.1 自然资源用益物权 |
6.2.1.1 资源产品采掘权 |
6.2.1.2 自然资源非采掘性使用权 |
6.2.2 与生态价值相关的自然资源财产权 |
6.2.2.1 生态补偿权 |
6.2.2.2 排污权 |
6.2.2.3 碳排放权 |
6.2.2.4 自然保护地役权 |
6.2.2.5 森林使用权 |
6.3 自然资源担保物权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10)国家干预模式、产权性质与组织间网络关系 ——对2000-2010年中国连锁董事网形成的制度主义社会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图表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对连锁董事网形成理论的回顾 |
第一节 组织间关系网络形成的一般性理论 |
一、组织间网络关系 |
二、组织间网络形成的一般性理论 |
三、制度性因素与组织间网络形成 |
第二节 连锁董事网、公司行为-绩效与精英凝聚 |
一、作为组织间关系的连锁董事网 |
二、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关联董事与连锁董事的概念辨析 |
三、连锁董事网与公司行为、公司绩效 |
四、连锁董事网与阶级/精英凝聚 |
第三节 连锁董事网关系形成的市场论 |
一、英文文献中的连锁董事网形成的研究 |
二、中国国内的连锁董事网研究 |
第四节 总结与讨论 |
第一章注释 |
第二章 中国连锁董事网形成的制度主义社会学分析 |
第一节 产权、政治化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双重分割理论 |
一、产权和国有产权的概念 |
二、国有产权和连锁董事网的形成 |
三、政治化的公司治理结构 |
四、总结:双重分割理论 |
第二节 财税改革、国企改革与自上而下的挤压式干预 |
一、中国的经济改革 |
二、财税改革与地方政府行为 |
三、国有企业改革 |
四、总结:自上而下的挤压式干预与连锁董事网的形成 |
第三节 市场地位与跨产权的连锁董事网 |
一、市场地位理论 |
二、国家挤压式干预下的市场地位理论 |
三、总结:挤压式干预下的市场地位与连锁董事网的形成 |
第二章注释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资料来源 |
第二节 变量和测量 |
一、个体层次变量的测量 |
二、网络层次变量的测量 |
第三节 资料的描述 |
第三章注释 |
第四章 双重分割与同产权连锁董事网的形成 |
第一节 研究假设 |
一、同产权连锁董事网形成的假设 |
二、市场论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方法与模型 |
一、方法 |
二、模型 |
第三节 分析结果 |
一、第一个因变量的分析结果 |
二、第二个因变量的分析结果 |
第四节 总结与讨论 |
第四章注释 |
第五章 市场地位与跨产权连锁董事网的形成 |
第一节 研究假设 |
一、跨产权连锁董事网形成的假设 |
二、市场论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方法与模型 |
一、方法 |
二、模型 |
第三节 分析结果 |
第四节 总结与讨论 |
第五章注释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四、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企改革的主题——朱善利教授谈国企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国企改革中的双层股权结构设计[D]. 王聪.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2]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3]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D]. 徐淑云.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4]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D]. 刘宇. 山东大学, 2019(09)
- [5]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分类与治理改革研究[D]. 霍星宇. 山西财经大学, 2018(01)
- [6]国企改革视野下双层股权结构研究[D]. 张建. 四川师范大学, 2017(02)
- [7]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研究[D]. 童露. 云南大学, 2016(12)
- [8]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研究[D]. 韦玉丹. 兰州大学, 2016(11)
- [9]自然资源财产权的制度构建[D]. 王彦. 西南财经大学, 2016(03)
- [10]国家干预模式、产权性质与组织间网络关系 ——对2000-2010年中国连锁董事网形成的制度主义社会学分析[D]. 马磊. 复旦大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