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论文文献综述)
董勤[1](2010)在《《气象法》的修订须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文中指出在生态文明时代,气象法应当对保护与改善自然气象环境的行为进行调整,为可持续发展服务。由于对气象法的本质认知不足,导致我国现行《气象法》对气候变化问题未予以应有的关注与重视,致使根据现有立法无法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气象法》在我国气象法规体系建设中处于主体地位,是制定与修订相关配套法规的主要依据,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对《气象法》及时加以修订,是解决我国现有气象立法中存在问题的切实可行的路径。应明确将"科学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气象法》的立法宗旨,明确气象机构开展气候变化研究属于公益性气象服务,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力度。
林彦[2](2015)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监督依法行政?——以执法检查为对象的考察》文中研究指明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项常规的监督权,执法检查在确保具体执法义务的履行、影响执法优先次序的裁量、督促建立更为有效的执法体系、保障和提高执法经费等方面都发挥了与行政诉讼制度不同的监督功能,从而在行为、政策、组织和预算四个层面对行政体系施加影响。以政策为导向且以确保有效性为宗旨的执法检查,又与以行为为导向且以确保合法性为宗旨的行政诉讼制度形成了默契且互补,更体系化地确保行政系统不打折扣地执行法律。同时,通过功能嵌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也实现了其他的监督目的。上述发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学界对监督依法行政的制度环境的认识,而且也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力扩展策略。
焦冶[3](2008)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法律保障的建构》文中认为国家《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明确提出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树立公共气象理念,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和现实性作用。气象事业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因此,构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对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气象法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完善气象立法,构建公共气象服务法律体系,以保障公共气象服务职能的发挥和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的提高。
周斌,陈超[4](2019)在《四川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法规现状分析》文中认为本文在较系统阐述四川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法规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四川在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时代背景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法规面临的诸如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执行力不足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四川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四川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法规体系的对策建议。
牛振宇[5](2017)在《地方立法创新空间探析——以“不抵触”原则的解读为视角》文中认为创新是立法的生命,但立法创新必须在合理的空间内进行。为了维护法制统一,从立法本意出发,"不抵触"原则的核心包括法权不抵触、法条不抵触、法意不抵触。地方立法对"不抵触"原则的遵循,关键在于处理好立法权限与立法创新的关系。地方立法应当重视国务院的决定和命令,全面分析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配套规定。为了有效防范市级立法与省级立法抵触,需要科学划分省级和市级地方立法事项,合理设定省市两级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准确把握地方立法批准程序的精髓。
冯汝[6](2014)在《生态文明背景下我国气象法律体系的重塑》文中认为作为新型的法律部门,气象法一直处于被理论界和公众忽视的地带。近几年,我国极端天气频发,对气象变化的被动应对,凸显出现有气象立法的不足及建设气象法律体系的重要意义。文章从分析生态文明与气象法制建设的关系入手,通过对当前我国气象法律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认为,在当前我国步入生态文明的关键时期,应以建设气候生态文明为目的,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通过《气象法》的修订、气象法律体系内部结构的完善以及与相关部门法的协调,实现气象法律体系的重塑。
管国双[7](2005)在《气象行政执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气象行政执法是气象主管机构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它对于气象主管机构依法行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履行对外管理的过程中,气象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合法,不仅对于维护气象行政相对人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同时对维护气象主管机构的良好执法形象也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并结合气象行政执法实践,对气象行政执法的大体轮廓进行描述来指导现实的气象行政执法很有必要。 根据笔者的了解,至今仍无一人对气象行政执法进行过系统的研究,当前的气象行政执法实践还处在摸索阶段。为此,笔者针对气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三大气象行政执法行为——事前的气象行政许可行为、事中的气象行政监督检查行为和事后的气象行政处罚行为出发,借鉴行政法学界对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行为法的研究成果,对气象行政执法概括、总结和剖析,也为此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设想,渴望建构一个全新的、合法有效的气象行政执法范式。 本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气象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研究。从行政执法的概念研究出发,引出气象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和种类,在此基础上对气象行政执法在整体上有所把握。从气象的系统性、实时性和层次性的特点出发并结合气象行政对全社会管理、对气象部门内部管理和代表国家承担国际气象合作的三大任务,引导出气象行政执法的涵义为:气象主管机构基于气象法律、法规的授权,为实现公共利益,依法对相对人实施处理权、保障实施权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从和一般行政执法的对比出发得出,气象行政执法不仅具有一般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具体性、效率性和可诉性的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的服务性、指导性和公益性的特有气质、特点。从气象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体系、在气象行政和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的三个角度分析得出,气象行政执法具有补充性、先导性和转化性的功能和地位。
李琳[8](2017)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应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气候变化已成为威胁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全球性问题,于是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挑战。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结以来,国际社会逐渐开始对气候变化的应对做出法律回应。根据公约:“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种主要途径,减缓气候变化主要是指从源头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温室气体吸收汇,但由于温室气体累积排放量的长期性、不可逆性决定了减缓途径有其局限性,因此适应气候变化、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趋势。近年来,在各国气候变化立法中,相较于减缓制度,适应制度研究甚为滞后,因此本文聚焦于适应问题,考察我国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的发展路径。基于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不良影响以及应对适应的局限性,本文旨在完善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应制度。第一部分是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应制度考察。首先对适应制度进行解析,其次从适应制度的现实必要性以及价值选择方面进行考察。第二部分是我国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的现状考察。首先表述我国现有气候变化立法体系中的有关适应制度的法律规定,其次阐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规定的局限。第三部分是国外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之借鉴。通过对欧盟适应制度的探索、英国综合性气候变化法、美国适应法案中有关适应制度的规定介绍,从而为我国适应制度完善提供参考借鉴价值。第四部分是我国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完善。完善我国气候变化立法适应制度,首先以气候正义为价值导向,遵循风险预防原则、最脆弱群体优先原则;其次,完善我国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预防规划性制度,其中我国应不断修改与完善《气象法》、《防洪法》、《农业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范;再次,为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并保障适应制度的实施,支持性制度构建尤为重要,其中包括资金保障制度、责任保障、宣传教育与共同参与制度等。
胡秀荣[9](2017)在《立良法 促善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综述》文中研究表明从2013年3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到2017年2月24日共召开26次会议,这些会议都紧紧围绕立法和监督工作展开,完善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了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曹明德[10](2012)在《论气候资源的属性及其法律保护》文中指出气候资源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生产和日常生活,人们因保护、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而产生了各种法律关系,例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从事气候资源探测活动、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迫切需要从法律上对其进行规制。因此,有必要从法学理论上对气候资源的概念、权属进行分析探讨,并从法律上对气候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进行规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论文提纲范文)
(1)《气象法》的修订须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论文提纲范文)
一、气象法理论研究的滞后会制约我国气象业的发展 |
二、保护与改善自然气象环境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
三、应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气象法》加以修订 |
(2)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监督依法行政?——以执法检查为对象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执法检查的法定功能 |
三、法定功能的发挥与派生功能的嵌入 |
(一)行为规训:确保具体执法义务的履行 |
(二)政策引导:影响对执法优先次序的裁量 |
1. 确定重点执法领域的实质:错位监督 |
2. 选择重点执法事项的实质:执法重点及方式的调整 |
(三)组织配置:督促建立更有效的执法体制 |
(四)预算供给:督促提供经费及执法条件的保障 |
(五)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未到位。有报告提到,“中央立项的动物防疫基本建设项目,有些地方的配套资金不能落实,防疫项目难以按时完成和发挥作用”。68 |
四、初步的结论 |
(3)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法律保障的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 气象法的概念及本质 |
(一) 气象法的概念分析 |
(二) 气象法的本质 |
1.气象法凸显了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社会公益法性质。 |
2.气象法具有国际法、国内法相结合的性质。 |
3.气象法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性质。 |
二 气象法是提供公共气象服务的前提保障 |
三 完善气象法律、法规建设, 依法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事业发展 |
(4)四川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法规现状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法规现状 |
1.1 气候资源的法学属性 |
1.2 我国主要依照和遵循的政策法规 |
1.3 四川省主要依照和遵循的政策法规 |
2 存在的问题 |
(1) 气候可行性论证执行不力。 |
(2) 气候资源利用规模与实际可开发资源量还存在较大差距。 |
(3)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支撑不足。 |
(4) 配套机制不完善。 |
3 对策建议 |
(1) 加强宣传工作。 |
(2) 加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 |
(3) 加强气象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 |
(4) 更新观念, 强化职责。 |
(5) 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6) 完善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配套制度。 |
(7) 强制推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
4 结论 |
(5)地方立法创新空间探析——以“不抵触”原则的解读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不抵触”原则解析 |
(一) 法权不抵触, 即地方立法机关不能僭越自身立法权限, 超范围开展立法活动 |
(二) 法条不抵触, 即地方立法既不得违反上位法的具体规定, 同一立法位阶的地方性法规也不能彼此矛盾 |
(三) 法意不抵触, 即地方立法不得同上位法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立法价值相抵触, 不得违反上位法立法精神, 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 |
二、“不抵触”原则的具体适用 |
(一) 属于中央专属立法权方面的事项, 地方为便于实施进行细化立法不属于越权 |
(二) 属于中央和地方均可以立法的事项, 应当允许地方通过先行立法进行创新 |
(三) 对于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地方进行立法创新时应当予以尊重 |
(四) 对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配套规定, 地方进行立法创新时应当全面进行把握 |
(五) 地方立法对“不抵触”原则的遵循, 应当是全程的和动态的 |
三、省市立法事后抵触问题的化解与防范 |
(6)生态文明背景下我国气象法律体系的重塑(论文提纲范文)
一、生态文明与气象法制建设的关系 |
(一)气候生态文明的实现,需要气象立法的保障 |
(二)可持续发展观的确立,要求气象立法目的的更新 |
(三)生态文明的建设,要求重塑气象法律体系 |
二、我国气象法律体系建设的现状 |
(一)我国气象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 |
1.气象法律体系纵向结构 |
2.气象法律体系横向结构 |
(二)我国气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
1.立法背景改变 |
2.法律体系结构失衡 |
3.法律制度内容欠缺 |
4.法律部门协调不畅 |
三、生态文明下我国气象法律体系的重塑 |
(一)修订《气象法》 |
1.确立基本法地位 |
2.更新立法目的 |
3.完善制度内容 |
(二)完善气象法律体系的结构与内部协调 |
1.提升部分立法的效力等级,增强法律的权威性 |
2.制定部分专门法,填补立法缺失 |
(三)明确气象法与环境法等法律部门的关系 |
(7)气象行政执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气象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研究 |
(一) 行政执法的涵义 |
(二) 气象行政执法的涵义 |
(三) 气象行政执法的主要特点 |
(四) 气象行政执法的功能和地位 |
(五) 气象行政执法的种类 |
二、气象行政执法主体研究 |
(一) 中国气象局的性质与地位—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质疑 |
(二) 地方气象主管机构的地位—双重领导体制质疑与完善 |
(三) 气象学会的法律地位—社会中介组织 |
(四) 气象行政执法主体的发展趋势 |
三、气象行政许可研究 |
(一) 气象行政许可在气象行政执法中的地位 |
(二) 气象行政许可行为的类型 |
(三) 气象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 |
(四) 完善气象行政许可的构想 |
四、气象行政监督检查研究 |
(一) 气象行政监督检查的内涵和地位 |
(二) 气象行政监督检查的实践 |
(三) 气象行政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
(四) 完善气象行政监督检查的立法构想 |
五、气象行政处罚研究 |
(一) 气象行政处罚权的概念及运行规则 |
(二) 气象行政处罚权的形成 |
(三) 气象行政处罚依据 |
(四) 气象行政处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8)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应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缘起与选题意义 |
1.1.1 问题的缘起——基于气候变化及其应对适应的思考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适应制度的相关研究 |
1.2.2 气候变化立法相关研究 |
1.2.3 气候正义相关研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应制度概述 |
2.1 适应制度解析 |
2.1.1 关于“适应”的内涵 |
2.1.2 关于适应制度的解析 |
2.2 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应制度 |
2.2.1 预防控制性制度 |
2.2.2 支持保障性制度 |
2.3 完善适应制度的现实必要性 |
2.3.1 减缓制度具有局限性 |
2.3.2 自然适应的不充分性 |
2.3.3 适应的法律制度选择 |
2.4 气候变化立法对适应制度的促进 |
2.4.1 气候变化立法 |
2.4.2 气候变化立法的价值中枢——气候正义 |
2.4.3 凝聚了气候正义的气候变化立法对适应制度的促进 |
3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的现状考察 |
3.1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的法律规定 |
3.1.1 极端天气事件和气候灾害防御立法中的适应制度规定 |
3.1.2 产业结构调整立法中的适应制度规定 |
3.1.3 水资源管理立法中的适应制度规定 |
3.1.4 海岸带保护立法中的适应制度规定 |
3.1.5 生态系统保护立法中的适应制度规定 |
3.2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规定的局限 |
3.2.1 极端天气事件和气候灾害防御立法中预防控制性制度的不足 |
3.2.2 产业结构调整立法中预防控制性制度的不健全 |
3.2.3 水资源管理立法中预防控制性制度的缺陷 |
3.2.4 海岸带保护立法中预防控制性制度的不完善 |
3.2.5 生态系统保护立法中预防控制性制度的局限 |
4 国外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之借鉴 |
4.1 欧盟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应制度 |
4.2 英国综合性气候变化法中的适应制度 |
4.3 美国适应法案及其他气候立法中的适应制度 |
4.4 上述区域及国家关于适应制度之借鉴 |
4.4.1 预防控制性制度 |
4.4.2 支持保障性制度 |
5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中适应制度的完善 |
5.1 立法理念及原则的明确 |
5.1.1 适应制度的安全价值——风险预防原则 |
5.1.2 适应制度的公平价值——最脆弱群体优先原则 |
5.2 完善我国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预防控制性制度 |
5.2.1 应对极端天气和气象灾害的预防控制性制度 |
5.2.2 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预防控制性制度 |
5.2.3 水资源管理中预防控制性制度 |
5.2.4 海岸带保护中的预防控制性制度 |
5.2.5 生态系统保护中的预防控制性制度 |
5.3 构建支持保障性法律制度 |
5.3.1 设立资金保障制度——设置气候变化基金、保险等以提高保障能力 |
5.3.2 明确气候变化责任制度 |
5.3.3 强化宣传教育与共同参与制度 |
6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立良法 促善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立法工作 |
一、审议通过的主要法律 |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 |
(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 |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
(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七)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 |
(八)加强军队国防建设 |
(九)推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
(十)调整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教育法 |
(十一)设立法定纪念日 |
(十二)其他修法决定 |
二、对改革试点的授权 |
三、与港澳基本法实施有关工作 |
监督工作 |
一、执法检查 |
二、专题询问和调研 |
三、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
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四、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报告 |
(10)论气候资源的属性及其法律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一、气候资源的概念 |
二、气候资源属于公众共有物 |
三、国家对气候资源的法律保护 |
四、结论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论文参考文献)
- [1]《气象法》的修订须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J]. 董勤. 法学, 2010(05)
- [2]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监督依法行政?——以执法检查为对象的考察[J]. 林彦. 法学家, 2015(02)
- [3]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法律保障的建构[J]. 焦冶. 求索, 2008(07)
- [4]四川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法规现状分析[J]. 周斌,陈超. 高原山地气象研究, 2019(02)
- [5]地方立法创新空间探析——以“不抵触”原则的解读为视角[J]. 牛振宇. 地方立法研究, 2017(06)
- [6]生态文明背景下我国气象法律体系的重塑[J]. 冯汝.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4(02)
- [7]气象行政执法研究[D]. 管国双. 安徽大学, 2005(04)
- [8]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适应制度研究[D]. 李琳.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7(06)
- [9]立良法 促善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综述[J]. 胡秀荣.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7(03)
- [10]论气候资源的属性及其法律保护[J]. 曹明德.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