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看待“两田制”规模经营(论文文献综述)
祝洪章[1](2021)在《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具有鲜明效率维度的价值追求和经济属性。立足中国特殊国情、农情,耕地流转问题不单纯是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自身特定的演进规律。我国现行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考虑到耕地流转的多重属性,通过权利分层方式,兼顾耕地社会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这是理解当下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问题的前提,是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环境。主流经济学推崇的简约理论模型的研究范式在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方法,从历史演进规律、制度逻辑的宏观视角,顺推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制度环境因素;从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应然预设与流转运行和流转制度经济影响绩效实然状态的差异,逆推权利结构设计和流转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针对问题成因提出优化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分析了建国至今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和演化规律,提出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制度价值复合化取向,呈现渐进、路径依赖式演化模式,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服务于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等发展演进规律。“三权分置”改革以农户分化发展的社会现实为背景,遵循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规律,依托多重制度逻辑框架,将“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作为多重逻辑兼容的指引,通过“地权细分”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载体,通过“走廊调控”方式为多重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通过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动力。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以经济绩效为主导逻辑的农地产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近年取得较大发展。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障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以上预设功能,国家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稳定机制三种制度机制综合推进流转改革。激励机制包括鼓励主体分流、客体强权赋权和完善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等;约束机制包括设立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红线、流转用途红线、农民权利保护红线等;稳定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约、流转价格、流转效力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宏观时空角度,运用LMDI法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微观农户行为角度,基于农户流转规模决策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流转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以及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等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对照流转制度功能目标定位,本文分别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耕地配置绩效、生产效率绩效、粮食安全保障绩效。研究发现,虽然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耕地配置效率,但面积和地块细碎化和耕地撂荒等问题依然存在;耕地流转制度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流转双方、全国区域间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现有耕地流转制度对流转“非农化”“非粮化”抑制效果不佳,经济发达地区的流转“非农化”明显,非粮食主产区流转“非粮化”明显,粮食主产区也存在流转“非粮化”趋势。依循“制度环境-制度逻辑-制度功能-制度机制-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的渐进性约束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产权结构-行为激励与约束-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耕地“三权”赋权方案不确定性、立法内容与技术缺陷影响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制度交易成本”分析,本文得出了农户政策认知弱、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交易监管薄弱、交易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增加了制度交易成本,造成流转制度绩效损失的结论。针对制度环境,本文提出耕地经营权流转应与农业非农转移、城市及乡村非农产业吸纳能力、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适应发展,加快协同配套进程推进。针对赋权环节,本文建议应捋顺三权关系,采取“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路径,完善立法以减轻经营权非经济属性功能负荷;针对流转制度运行,本文提出从规模化思路、政策指导、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降低经营权流转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流转制度效能。
姚礼发[2](2019)在《安徽农垦粮食产业发展调研报告》文中指出农业是安徽农垦的核心主导产业,粮食产业又是其中发展的重点。笔者对垦区粮食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垦区粮食生产现状及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对加快垦区粮食产业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一、垦区粮食生产现状1.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2009-2018年,垦区粮食播种面积在77.8万亩到92.3万亩之间波动,年平均为83.7万亩;最大年份是2011年,最小年份是2017年。10年粮食总产量333.8
沈佳麒[3](2019)在《土地承包延期政策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盐城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于任何国家来说,土地作为国民开展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空间载体、核心要素以及物质基础,其对人们从事农作生产、获得食物以满足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所需,并创造极大的社会物质财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作为当今世界上的农业大国,“三农”(农业、农民、农村)问题系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该问题一向是我国政策的侧重焦点。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预期的问题上作出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重要部署安排,这项安排对于解决在新形势下,妥善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个主线问题起到纲领性的指导作用。本文以江苏省盐城市为例,从对土地承包基本概念的剖析入手,结合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现状以及发展动态,通过实际调查探究农村在土地承包过程中以及土地承包延期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完善土地承包延期政策的建议。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研究土地承包延期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进一步发现我国当前土地承包立法制度中的缺陷之处,为我国农村土地利用制度及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提供参考与服务。
桂华[4](2018)在《农村人地关系重构与土地经营权放活——城镇化视野下的制度选择》文中研究表明人地关系紧张是我国农业面临的基本矛盾,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向农业经营主体配置,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推动了农村人地关系重构,引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占有与农业相对集中经营的矛盾,这使得土地资源重新配置成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也面临地权重新配置的问题,其实践证明,高昂的交易成本极大地降低了土地资源重新配置效率。我国还存在以国有农场为代表的另一种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后者能够发挥土地公有制的优势,通过土地承租来化解人口流动背景下地权矛盾,避免土地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的交易成本问题,这对于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刘英杰[5](2018)在《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创新(1949-至今) ——以河南省尉氏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地制度历来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其要义在于产权,产权制度核心在于公平和效率。本文以豫东平原河南省尉氏县为研究对象,对该县1949年以来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了多面向、多层次的研究,意在为尉氏县及全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及创新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的政策建议。两权合于农民(1948-1955):这一阶段改变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形成了完整的农民私人土地所有权。尉氏县的土地改革是在1950年6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指导下展开的。土地改革将农业资源在不同的阶级阶层中进行了重新分配,按照人口所在地分田地,初步建立了农业人口与土地之间的地籍关联。土改后,尉氏县农村生产力没有得到有效提升,农业税负相对较高,这些都是不利于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消极因素,也是农村面临的需要解决的急迫问题。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初级阶段,合作社按照社员入社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从每年的收入中付给社员以适当的报酬。在合作化推行的过程中,土改后农民获得的土地所有权并没有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两权合于集体(1956-1981):该阶段即合作化与人民公社阶段。随着1956底高级社化的实现,农地集体所有制得以建立,土改后农民土地所有权归并于集体。在农民逐渐失去土地的过程中,尉氏县合作社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计划,规划了周密的生产流程,以建立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联,但是小生产共同体并没有达到满足和保护农民经济需求的目的。1958年1月,国家颁布和实施了《户口登记条例》,严密的户籍制度阻断了农业人口向非农领域转移和向城市迁移的通道。1958年9月,尉氏县在短时间内实现了人民公社化。1962年,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确立,大队和生产队两种基本核算形式在尉氏县并存。大队和生产队拥有的权利受到行政权力的严格限制,农地产权关系发生变异。从集体化到人民公社时期,在土地权属问题上,片面追求高公有化程度,集合农民财产为显着特点的集体化运动没有建立起农民的全国性联系和普遍自由交往,反而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形成了某种背离。公社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必须要有一种根本性的改革才能改变僵化的现实。这一时期农地产权制度呈现出不完整性,工分制没有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人民公社、集体农作制度与农业生产利益不协调,政社合一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等特征。两权分置(1982-2013):“两权分置”在尉氏县的发展实践经历了包产到组、包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组织形式,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农地产权制度演化变迁历程。1978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尉氏县迅速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它以农户或小组为承包单位,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发挥了小规模经营的长处,克服了管理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的缺陷,又继承了以往合作化的积极成果,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某些统一经营的职能,使多年来新形成的生产力更好地发挥作用。尉氏县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发展打破了人民公社时期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合于集体格局,微观效率得到提升、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主要表现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内容完整化、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期限长久化、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性质物权化。“两权分置”作为实现农地集体产权有效形式,释放出了巨大的制度绩效。三权分置探索(2014-至今):2014年“三权分置”在尉氏县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实践探索,进一步丰富了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互关系理论和实践价值。农地流转三权分置制度,是在两权分置演化实践基础上的又一次制度创新。“三权分置”对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边界的清晰界定,在微观上有利于提高农地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宏观上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权分置”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奠定土地制度基础,为推动经济新常态下的国民经济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同时,“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存在制度和法律方面桎抬,面临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利主体博弈造成权利益关系失衡风险,以及配套机制不健全限制经营权权能实现等障碍性因素。新时代持续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中共十九大报告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属于党的“三农”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相关的方针政策都具有一定的继承与发展,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转型的大环境下,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障农民权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下,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下,加速农业发展的宏观战略布局,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突破为重点,来探索农地流转的新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一系列突破与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解决,应继续本着产权分割、产权明晰、产权完整的路径进行创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家。
崔鑫[6](2017)在《新疆兵团S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业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一切物质生产与发展的基础。兵团作为新疆现代化农垦的示范基地,在国家西向战略中,是不可或缺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兵团经济年均增速落后于西部许多地区,服务业和工业发展后力不足,农业发展又受到不同方面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因此,开展兵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研究,理论结合实际,从中找出最能适应和促进兵团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途径和对策,不仅有助于兵团农业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提高兵团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实现国家西向战略的目标。本文以新疆兵团S团为研究主体,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运用配第-克拉克定理、合理性理论、比较优势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对S团农业产业结构进行了全面透彻的分析,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相关概念,构成了S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理论分析框架。根据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农业产业结构现状、农业生产制度等实际情况,结合兵团体制改革下的农业产业结构,分析了S团农业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可能的形成原因,从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农地整治、节约用水、生态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对该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进的思路进行整理,确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与方向,并由此提出相应的对策,确保研究切实有效。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土地荒漠化和次生盐渍化导致农地质量下降,影响农作物产量和多样化;水资源稀缺和灌溉方式落后,直接影响了S团农业产业结构,从根本上限制了该团农业发展;棉花产业种植面积过大,特色林果业品质参差不齐导致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畜牧业生产方式落后,渔业发展迟缓,使得畜牧业结构单一;职工文化素质低,农业科技和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农业发展受到制约;兵团体制特殊,政府职能转变的矛盾无法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支持;生态环境因植被覆盖率减小和农药、化肥污染,以及禽畜废弃物乱排乱放等现象而不断恶化,与农业产业发展形成恶性循环等。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S团应以“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作为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稳定土地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体制,大力培养优势农产品,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和对口援疆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投入力度,严格筛选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特色生态农业,通过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解决该团农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实现该团当地资源利用最大化,为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王海娟[7](2016)在《地尽其利:细碎化农地利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这是一项对我国地权的形态、利用方式以及农地制度绩效的经验研究。土地细碎化是农业发展漫长、原住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原住民地区普遍存在的土地形态,是我国提高农地利用效率的根本性制约。主流的个体行动范式以及“产权界定-经济激励”框架无法有效分析细碎化土地的利用问题。本文采用集体行动范式以及“产权特性-产权结构”框架,分析细碎化土地利用如何实现地尽其利的目标。原住民地区存在典型的土地细碎化形态,中国地权与之有差异性。土地细碎化是土地属性多元化、“人多地少”资源禀赋和土地相对均等配置制度共同作用的结果。细碎化土地利用具有外部性,且具有非排他性、非标准化、不可移动性和转让困难的产权特性。原住民地区普遍采取土地私有制,形成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和小农家庭经营方式。外部性使得个体农民利用土地受到他人的限制且投入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农地资源闲置或利用不足的“反公地悲剧”问题。我国采取土地集体所有制,形成绝对平均的政治性资源配置方式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方式。政治性资源配置方式使得我国农地分配得更为细碎。随着现代生产力发展,我国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土地细碎化问题。一些地区的农民试图通过制度创新形成有效的集体行动,将农地利用的外部性内部化为经济组织的利益。在这些制度创新中,沙洋县的按户连片耕种、繁昌县和上海市的农地集中流转、射阳县的农业服务规模化是三种有代表性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方式。这些制度创新在不同的产权结构下形成了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不同的集体行动模式。在土地私有制产权结构下,农民拥有完全的、排他性的土地经营权利,农民之间形成了合作经济。合作经济的原则是一致同意和帕累托改进,所依据的规则是法律规则和价格机制。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产权结构下,集体拥有土地经营权利,农民之间形成了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原则是多数原则与卡尔多-希克斯改进,所依据的规则是自治规则和公共利益共享机制。从制度创新实践来看,不同类型的集体行动具有不同的交易成本和经济效果。合作经济存在以下三个问题,由于地权存在非标准化特征,对个体的成本-收益进行计量的价格机制遭遇计量成本过高问题,标准化的法律规则无法解决交易特殊性问题;由于地权存在不可移动特征,一致同意原则既可能遭遇农民意愿差异性导致的异质性问题,也可能遭遇农民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得一致行动难以形成。因此,合作经济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无法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集体经济可以解决或者避免以上问题。灵活性的自主规则可以解决交易特殊性问题,“利益共享、成本均摊”的公共利益共享机制规避了计量问题,“少数服从多数”的多数原则可以解决一致行动难题。因此,集体经济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可以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这表明,中国集体所有制产权结构及其双层经营方式,可以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除了中国之外,其他原住民国家也有两种有代表性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并形成了不同农业现代化形式。一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使用权市场化流转方式,这种方式无法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日本由此形成了小家庭农业。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政治强制方式,有效治理了农地细碎化并形成了大农场农业,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相比较而言,中国通过产权结构改革形成了一种低成本且有效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并且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家庭农业+集体经济”的农业现代化形式。这表明集体所有制具有弥补小规模分散经营不足的功能,也具有内在的制度创新能力,能够根据生产力变化进行适应性调整。我国当前的农地制度改革以农地流转为中心、以土地财产化为方向,将弱化乃至取消集体的土地经营权利,进而瓦解集体所有制。在土地细碎化情况下,这不仅导致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优势丧失,而且将导致更严重的土地细碎化问题。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应以农地细碎化治理为中心、以强化集体的土地经营权利为方向,促进地尽其利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李宁[8](2016)在《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建国之后农地产权变革的核心议题,在于农地权利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配置变化,即农地产权的结构变动问题。尤其是回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可以发现随着国家产权管制放松,农户对农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结构性权利的拥有与运用,日益变得多样与得到保护,即农地产权的结构配置逐渐倾向于以农户为主体。但在此过程中,农户对上述权能结构的获得,却伴随着显着的渐进性特征。首先在权利束的种类之间,先是获得农地使用权与收益权,而后才是对农地处分权的拥有。其次,在每一权利束的内部,其具体的界定内容与程度也是依次、结构性的发生变动。如农地使用权中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而后变为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置。农地处分权中先是农地流转权的界定而后才是农地抵押权的变革等等。因此,结合上述地权结构变动的渐进性,便可以通过结构细分的特征概念,对这一时期的农地产权变迁进行总结、归纳,乃至于展开研究。虽然现有文献已经明确发现并指出了农地产权变迁中的这一结构细分特征,但缺乏以此为对象的深入阐述。首先,结构细分作为地权变迁的特征抽象,其更为具体的内容该如何提炼与表述?另外,农地产权变迁之所以呈现出结构细分特征的机理或者说是原因又到底是什么?再者,随着这一特征过程的推进,在产权的界定结果上带来的是什么,又是通过什么途径影响农业的最终发展呢?无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回答,不仅可以弥补历史研究和理论思考的不足,而且还能为目前具有产权结构变动内涵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提供历史维度的内涵解读与理论指导。因此,可以说对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展开研究,无论是在地权结构的理论层面,还是在历史变迁、体制改革的实践角度,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正是基于上述思考,本文借助产权公共域、租值耗散、交易费用等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洞见,并遵循“历史提炼—机理探究—改革启示”的逻辑分析框架,在农地产权变迁的这一大背景之下,对结构细分的这一特征进行深入剖析,具体而言:首先,从农地产权的结构内涵出发,基于配置变动的客观史实,总结并提炼出结构细分的特征内容;接着基于提炼的特征内容,在特征过程和特征结果的两层面,探究特征背后的总体机理。先通过对该特征呈现的原因分析,探究这一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再通过对该特征带来产权界定的变化,及之下影响农业发展路径的分析,探究这一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最后,仍然先基于提炼的特征内容,从产权结构变迁的历史角度,把握农地“三权分置”这一个改革政策所具有的结构细分内涵。然后在此基础上,借助前述已探究出的变迁机理,解答现代农业发展背景下如何实现农地三权有效分置的问题,由此作为全篇特征分析的改革启示。最终,各部分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农地产权的结构细分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地权配置变动的典型特征。农地产权的配置内涵来源于农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三项权利束,在农户和非农户两类主体之间的组合结构。改革开放之前,农地产权的权利束配置集中于以集体和国家为主的非农户主体,结构僵化,而改革开放之后农地产权的结构在配置上逐渐过渡到以农户为中心。但在此过程中,农户是先获得农地使用权和农地收益权这两项权利束,然后才是对农地处分权这一权利束的获得。另外,农户对每一项农地权利束内容的获得,也呈现出渐次变化的特点。所以,基于改革开放以来农地产权的变迁历史,站在农户的主体角度,就可以通过结构细分的这一特征概念,对农地产权变迁的这段历史进行抽象与概括。同时,可从阶段划分和阶段内容的两个层次识别地权的细分变动,以进行特征内容的提炼:首先,将农地权利束种类之间的细分变动,提炼为结构细分特征的第一层次内容,由此将1978年至2012年这段时期,划分为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的第一阶段,且已经完成。而将2013年至今的时期,划分为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的第二阶段,正在进行中;接着,将农地单项权利束各自内部的细分变动,提炼为结构细分特征的第二层次内容。由此,第一阶段的农地产权结构细分内容包括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地所有权分置为特征的农地使用权第一次细分(1978-2012年),以税费改革实现农地收益完全独享为特征的农地收益权完全细分(1978-2012年),还有以农地流转权分离为特征的农地处分权第一次细分(1995-2012年)。而第二阶段的农地产权结构细分则主要包括以农地承包权与农地经营权分置为特征的农地使用权第二次细分(2013年至今),还有以农地流转权和农地抵押权并重为特征的农地处分权第二次细分(2013年至今)。(2)结构细分特征出现的背景源于改革开放之初的国家管制放松,之后为了有效界定出农地相继变化的资源与资产租值,农地产权内部结构与农产品市场、农地要素市场形态间发生了互动演进,使其后续的变迁过程呈现出了结构细分的特征。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国家对农地产权结构与各种市场的僵化管制,使得农地产权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产权公共域,由此导致了农地资源与资产两类租值的大量耗散。为了降低租值耗散,提升农业绩效,国家放松的管制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农地产权结构配置变动的背景与前提。而改革开放即管制放松之后,农地产权的变迁之所以呈现出结构细分的典型特征,其背后的内在机理源于农地产权内部结构与农产品市场、农地要素市场形态间存在的双向互动,互动的目的在于界定农地相继变动的资源与资产租值。新世纪之前农地产权与农产品市场的互动演进,催生出了农地使用权和收益权的逐渐细分,以此界定出农地的资源租值。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初,满足生存、再生产的农地资源功能最为迫切,但这类需求要求该类农地租值在农产品市场上得以呈现与界定。由此,产权作为市场的基础,伴随发展农产品市场需要满足农产品交易量和交易价格上的双重市场化要求,便首先相应催生出了农地使用权和农地收益权的细分。而在新世纪之后,随着农产品市场的逐渐完善,其所反映出的农产品消费(膳食)结构与农户收入结构的变化,使得需要通过在要素市场上流动农地以调整原生产结构和改变原收入结构,由此导致农地租值开始从资源属性向资产属性进行了转变。而为了有效界定这一租值,便需要相应的农地流转权及之后的农地抵押权细分,由此催生出了农地处分权的细分。但由于农地承包权的成员权和社会保障属性,对农地要素市场的运行和农地处分权的行使附加了额外的交易成本,于是为了推进农地要素市场的发育与完善,在细分农地处分权的同时便需要更进一步的细分原有农地使用权和收益权。所以,这一时期出现了农地处分权与农地使用权、收益权并重细分的变迁特征,直至目前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3)伴随结构细分的特征过程,在地权界定的结果上预示着农户排斥其他主体干预程度的不断变化,这一变化通过作用农业生产要素经济效率的内在路径影响了农业发展。伴随农地产权结构的逐渐细分过程,在结果上农地产权的界定得以不断完整与清晰,同时农地的租值耗散程度也会得到逐步降低。对于前者,因为产权界定的最终目的是为不同主体提供相互行为间的边界与行为选择集,而边界的有效性又取决于主体行为的实际排他程度,因此,便可以通过构建“内容实质—主体干预—排他边界”的理论框架,对农地产权结构的细分程度进行具体测度。对于后者,作为农业用途范围内的农地使用,其租值耗散程度的降低也将反映在农业发展的绩效上。但对于前后两者发生联系的内在路径问题,即细分的农地产权结构到底如何影响农业发展的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却并不能有效的回答。借助发展经济学的理论,通过1978年-2010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伴随农地产权结构的逐渐细分,农户产权排他性的提高,将通过作用农业生产要素经济效率的内在路径,最终影响农业发展。并且在该段时期内(隶属于第一阶段的农地产权结构细分),但由于生产要素效率变动的程度最终来源于生产效率和配置效率变化的双重叠加,所以在最终的呈现结果上,不同种类的农地权利束在影响农业生产要素效率的方向与程度上存在差异。表现为随着农户对自主决策经营农地的行为日益具有排他性,农业生产中的土地要素和劳动力要素效率均受到了正向的显着影响,但影响幅度却在逐渐降低;在农地收益权方面,随着农户行为排他性的增强,土地要素效率同样受到了持续增强的正向显着影响,但劳动力要素效率却受到了持续弱化的正向显着影响;在农地处分权方面,随着农户对自由处置农地行为排他性程度的提高,农业生产中的土地要素和劳动力要素效率均将受到持续增强的正向显着影响。随着使用权的细分程度接近顶点,其对土地要素边际贡献率的激励作用出现下降趋势。该结论也从侧面论证了当前以农地流转和抵押为核心新一轮农地改革(第二阶段的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的合理性与紧迫性。(4)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内容,在地权变动的历史与理论角度上,具有结构细分的特征内涵当前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在政策内容上一方面是要实现农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置,另一方面是要在农地经营权分置的基础上,活化农地经营权。对于前者,因为农地使用权和农地经营权具有相同的实践与理论内涵,故而农地经营权与承包权的分置也就是农地使用权的分置,只不过这一次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所有权已经分置(农地使用权第一次细分)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再次分置而已。因此,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此项政策内容,具有了农地使用权第二次细分的特征内涵(以农地经营权与农地承包权分置为内容)。而对于农地经营权的活化而言,因为在现代农业发展的背景下,其实现需要借助农地要素的流转与抵押处分。所以,后者对农地流转权和抵押权的内在需求,使得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这一政策内容,同样具有了农地处分权第二次细分的特征内涵(以农地流转权和抵押权并重为内容)。(5)在结构细分特征的机理启示下,实现农地“三权分置”需要保障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以及协调农地经营权在要素流转与抵押两类市场上的活化方式。土地股份合作社可能是应对上述启示的较优组织选择。因农地“三权分置”具有结构细分的特征内涵,对其如何有效实现的探讨,便可借鉴已分析的结构细分特征机理:首先,循着结构细分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可知农地经营权分置是否有效在于能否改善农业生产要素的总体经济效率。在集体成员权仍然受到管制的背景下,虽然农地经营权与承包权的分置,利于提高农地要素的配置效率,却容易在改变农地使用权主体的结果上,受到农业产业特性的影响而降低农地要素的生产效率,造成分置结果于要素总体经济效率变动上的两难。所以,基于特征的此项机理启示,在分置农地经营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障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其次,循着结构细分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可知农地经营权活化是否有效在于能否实现与农地要素市场之间的协调互动,即农地经营权的活化需要通过在农地流转与抵押要素市场上的具体处分。但农地经营权在农地流转市场上的部分活化方式(债权方式),虽然可以促进农地流转权的细分,却并不利于农地经营权在农地要素抵押市场的活化和农地抵押权的细分。所以,基于特征的此项机理启示,在活化农地经营权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农地经营权在要素流转与抵押这两类市场上的活化方式。农地入股作为物权流转可能更有利于农地经营权在抵押市场上的活化。土地股份合作社因其核心股权的物权设置,利于保障农户经营主体地位和促进农地流转和抵押的同时开展,而成为应对上述启示的较优经济组织选择。由此结合上述研究结论,便可以从:(1)继续放松农地产权管制,坚持农户在地权结构配置上的主体地位;(2)渐进性的探索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地要素市场交易的形式活化农地产权;(3)完善土地股份合作社立法,保障其有效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入手,为实现农地产权结构后续的有效配置,提出原则性的政策建议。
李春香[9](2015)在《基于农村人口退出视角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提出农村人口退出农村融入城市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现象,也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农村人口从农村的彻底退出关系到农村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及农村发展必须以农业人口的减少为前提,大量存在的农业人口是不可能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农村人口的退出也关系到我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城镇大量流动人口不能转化为永久性居民并实现真正融合,表面看来是与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相关,其实是与“给农民以土地,给市民以保障”的旧有思路与土地制度基础一脉相承。由于农村退出人口一头连接城市和工业,一头连接农村和农业,其能否有效退出也关系到我国“三化”协调发展。从上述意义上讲,本文研究所指的农村人口退出,是指农村人口的“完全退出”,即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身份的成员,自愿将其凭借其身份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以退还、转让等其他形式让渡给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个人,从法律和经济联系上与原来所在农村社区脱离关系的行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但其目标是多元化的,如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粮食生产量的最大化以保证食品的供给、提高农民收入、保持社会稳定等等。但其根本性的缺陷表现在至今未建立起土地改革-农村人口退出-城镇融合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有效机制。在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中国的农民正在分化,农村土地的功能也在变化,适应这种变化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因此,本文的着眼点在于完善土地制度改革,同时实现农村人口的有效退出。论文着力探讨了农村土地功能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如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促进农村人口的退出,内容主要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构建基于农村人口退出视角的人口流动模型,分析土地制度对农村人口退出的影响及农村土地功能的变化。第二部分析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人口的退出状况以及农村人口退出对土地制度改革的需求。第三部分提出促进农村人口退出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在比较中国主要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特征和人口退出效果,对湖北案例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利于农村人口退出的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原则、方向、政策建议、模式选择等。全文共6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为导论,对论文研究概况及相关研究基础进行简要介绍。具体包括选题理由、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方法以及论文创新之处。在对国外乡城人口迁移与农村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市场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国内农村人口退出、农地制度改革、农村人口退出与农地制度改革结合相关研究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并对研究现状进行简要述评。第二章为农村人口退出与农地制度的关系。首先分析了农村人口退出的内涵和必要性,接着分析农地制度以及农村人口退出与农地制度的关系。分析结果显示传统人口流动理论对中国农村人口退出缺乏解释力,本文从农村人口退出视角对托达罗模型再修正,得出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人口退出的主要制约因素。这种制约是随着农村土地对农村人口的功能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农村土地对农村人口来说不再是简单具有生产和保障功能,还具有财产功能,在高收入阶段,财产性功能需求快速增长并成为主要的新增需求。由于土地退出、交易环节制度缺失,影响了农村土地财产功能的实现,影响到农村人口的迁移决策,也使传统的人口流动理论在我国特殊制度背景下缺乏一定的解释力。第三章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人口的退出状况。在总结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中国农村人口退出现状及问题。估算结果显示1991-2012年农村人口年均退出850万左右,退出过程中存在农村半退出人口数量多,全退出人口数量较少,退出时财产不能有效变现,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被动型退出占有一定比例等问题。最后分析了现行农村所有权制度、农村土地使用与流转制度、农村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对农村人口退出的适应性。第四章分析农村人口退出对农地制度改革的制度需求。以在湖北的问卷调查数据为样本,首先分析了农民工及家庭退出意愿,然后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农民工退出的相关影响因素,最后分析了农民工退出相关土地政策需要。研究结果显示,近三分之一的农民工及家庭具有退出意愿,对农民工转户意愿产生最大影响的因素是是否在意退出补偿政策(即是否有退出补偿政策),其次是人均承包地面积,第三是承包地利用形式,第四是家乡是否有承包地荒废状况,第五是老家地理环境,第六是务工时间,第七是家庭现居住地。农民工所处的外部条件因素包括政策因素、承包地因素、家庭区位因素对其退出意愿产生显着的影响,而个人条件因素对其退出意愿产生的影响较弱。调查结果同时显示,农民工具有较强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流转意愿,在意土地流转收益与补偿,对土地流转“财产收益权”的实现需求强烈,部分农民工具有土地退出意愿与需求,对土地自由退出权的诉求较高。第五章为农地制度创新和农村人口退出的实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主要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模式,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规模经营为着眼点和落脚点,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相对清晰的界定了收益权,农民获得了部分增值收益,从发展趋势看,主要创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趋同的趋势。研究结果显示,成都模式、重庆模式、浙江模式综合绩效最好,排在前三位,其人口退出效果也较好。但各种主要土地制度创新人口退出效果存在差异,“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土地银行”、“土地市场”等模式人口退出效果很好,“土地承包长久不变”、“两田制”、“宅基地流转”模式有利于农村人口退出,“土地股份合作”、“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模式人口退出效果一般,长期来看人口退出效果较好。最后,在对31个省市区聚类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类地区适用的农村人口退出的土地创新模式进行分析。第六章,提出促进农村人口退出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对策与建议。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以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推动农村人口退出为主要方向。通过完善土地相关立法、建立土地退出权、推进土地全面确权、引导和规范集体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引导各种人口退出的土地改革模式合理发展推进农村人口的顺利退出。最后提出保障农村人口退出后相关权益的保障措施。
巴特尔(BA Teer)[10](2015)在《从我国土地制度演进探索农地制度的改革方向》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我国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造了伟大奇迹,解决了中国13亿人的温饱问题。然而,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面临十分严峻的问题,诸如,农业生产效益低、农地规模小、流转缓慢、产权不清、粗放经营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农地制度已到了必须改革的关键时期。正如吴敬琏教授与厉以宁教授在共同解读改革开放30年得失时尖锐地指出,农村改革最令人不满意的一点是没有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农地制度为研究对象,用历史分析比较的方法,对我国农地制度的演变历史进行深入研究,同时结合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欧洲的土地制度演变历史进行分析,通过中西方农地制度的比较,探索农地制度发展变化的运动规律。分析表明,中西方土地制度既有共性,也存在差异。通过比较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诸如:(1)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是农地制度变革的决定力量。农地制度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而且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调整变革。任何超越或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地制度都会阻碍生产力。(2)在工业革命之后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是不能够长久存在的,必然要受到社会化大生产的排挤,不可避免的走向衰亡。(3)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决定土地的价值取向,公有制主要服务于公共利益,私有制主要服务于私人利益。(4)有效率的农地制度是解放人的制度,也是解放土地的制度。(5)产权明晰是农地制度有效率的前提和基础。清晰的产权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模糊的产权会抑制经济的发展。(6)租赁经营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重要形式,也是解决土地流动性的有效途径。(7)转型时期农地制度与社会问题——“刘易斯陷阱”相关,关系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同步发展的问题,农地制度改革与劳动力转移应统筹考虑。同时通过现行制度的历史分析可知,随着改革开放和国家一系列政策调整,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集体土地所有制出现了产权不清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制已经名不副实,造成了土地的流动性严重不足。这些变化产生的矛盾和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因素,是形成当今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现有农地制度不可克服的矛盾。中西方土地制度的历史演变规律,恰好从历史视角为我国农地制度改革提供了理性参考。本文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主张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地制度改革之路。本文立足于土地制度的历史发展长河,展望现代经济发展趋势,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有益经验,尊重我国历史传统与现实基础,综合分析研究认为,实行国有统筹租赁制度是未来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二、怎样看待“两田制”规模经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怎样看待“两田制”规模经营(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述评 |
(二)关于我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述评 |
(三)关于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研究述评 |
(四)关于农地制度绩效的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耕地 |
二、耕地经营权及耕地经营权流转 |
三、制度及制度绩效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三、多重制度逻辑理论 |
四、小农经济与规模经济理论 |
五、土地用益物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三权分置”改革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 |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特征 |
第二节 “三权分置”改革的多重制度逻辑 |
一、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指引 |
二、通过“地权细分”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载体 |
三、以“走廊调控”方式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 |
四、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动力 |
五、“三条底线”与“放活经营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现状 |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
二、《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土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相关规定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经营权流转内容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 |
一、耕地配置优化功能 |
二、生产效率优化功能 |
三、粮食安全保障功能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流转激励机制 |
二、流转约束机制 |
三、流转稳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方面 |
二、流转主体方面 |
三、流转方式方面 |
四、流转合约方面 |
五、流转价格方面 |
六、流转效力方面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LMDI法模型设计 |
二、变量解释 |
三、数据来源 |
四、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微观决策与影响因素 |
一、农户耕地流转规模决策模型 |
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 |
三、农户耕地禀赋效应 |
四、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绩效评价 |
第一节 耕地配置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撂荒”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种植 |
第二节 生产效率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
二、变量与数据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农化”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粮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发展进展约束 |
一、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约束 |
二、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程度约束 |
第二节 三权赋权方案解读的不确定性 |
一、“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不动产租赁权)”赋权方案 |
二、“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 |
第三节 立法内容与立法技术缺陷 |
一、现行法律对承包权的性质、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
二、涉及经营权性质的部分表述容易引发歧义 |
三、法条对承包权受让与经营权受让的身份未区分 |
第四节 流转制度实施环节交易费用高 |
一、农户对流转制度认知度差 |
二、耕地流转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
三、耕地流转外部监管缺失 |
四、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性差 |
五、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低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升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持续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
一、引导务农人口的城镇化转移 |
二、引导务农人口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 |
三、推进转移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推进生产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双轮驱动协调 |
一、推进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互补与转化 |
二、科学设计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优序与组合 |
第三节 采用“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方案 |
一、“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架构 |
二、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优势 |
三、逐步实现承包权对承包经营权的替代 |
四、明确承包权成员权性质与内容 |
第四节 加强立法平等保护耕地经营权 |
一、明确经营权“分段”式用益物权权利期限细分模式 |
二、修改完善现有经营权权属性质法条内容 |
第五节 加强耕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分类指导 |
一、根据城乡融合差异重点对规模化路径进行分类指导 |
二、根据农业现代化模式差异重点对适度规模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
三、根据粮食安全功能差异重点对流转租金、租期进行分类指导 |
第六节 加快耕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 |
一、建立完善耕地流转公开交易平台 |
二、加强流转合同管理 |
三、优化耕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 |
四、加强承包地流转及流转用途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附录 |
图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2)安徽农垦粮食产业发展调研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垦区粮食生产现状 |
1. 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
2. 粮食生产 |
3. 粮食销售 |
4. 粮食生产成本 |
5. 租赁费用 |
6. 效益状况 |
二、垦区粮食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
1. 市场机遇 |
2. 自身优势 |
3. 不利因素 |
三、加快粮食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1. 推进垦区农业经营体制改革 |
2. 大力发展品牌专用粮食 |
3. 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 |
(3)土地承包延期政策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盐城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比较分析法 |
二、调查研究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阐释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土地承包的界定 |
二、土地承包形式的界定与分类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规模经济理论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三、地租理论 |
第三章 土地承包延期政策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农村基本经济政策理论分析 |
第二节 两田制、多田制和多留机动地的影响分析 |
第三节 土地承包费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
第四节 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情况分析 |
第五节 盐城市土地承包延期政策实施情况访谈 |
第六节 调查总结与讨论 |
第四章 土地承包延期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土地承包延期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农村土地流转供应缺乏 |
二、农地流转需要不多 |
三、承包合约签署的比值不高,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管理体制不完善 |
四、土地流转是自发开展的,流转合约签署的比值不高 |
五、土地流转合约签署不到位 |
六、缺少农村土地售价的评估体系 |
七、缺少土地流转机构 |
八、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发展慢 |
第二节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现行土地法律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约 |
二、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缺陷 |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缺陷 |
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 |
五、家庭特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 |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内生机制缺陷 |
第五章 完善土地承包延期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土地承包配套机制 |
一、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
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
三、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
第二节 健全土地承包价格形成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
第三节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
第四节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监管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调查问卷 |
(4)农村人地关系重构与土地经营权放活——城镇化视野下的制度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地关系重构 |
二、农村土地制度供给及其资源配置效应 |
1.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演变 |
2.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资源配置效应 |
三、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路径选择 |
1. 个体化的资源配置模式: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践 |
2. 组织化的资源配置模式:国有农场的做法 |
3. 比较与启示 |
四、与城镇化进程相匹配的制度设置 |
1.“半城镇化”模式下的土地功能定位及其制度目标 |
2. 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制度设置 |
(5)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创新(1949-至今) ——以河南省尉氏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理论溯源 |
二、概念界定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关于土地权能问题的研究 |
二、关于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 |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向的研究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时段选取与分期理由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本文期望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两权合于农民(1948——1955) |
第一节 土地改革时期尉氏县农地产权变革 |
一、土地改革与农民土地所有制建立 |
二、尉氏县土改过程 |
三、两权合一在农地产权制度演进过程中的作用 |
第二节 农业集体化时期尉氏县的互助组和初级社 |
一、互助组和初级社的发展 |
二、互助组和初级社的特点及其促进农业生产的作用 |
第三节 尉氏县农地产权制度阶段性特征及其历史价值 |
一、资源的重新分配 |
二、农村生产力的恢复与发展 |
小结 |
第二章 两权合于集体(1956—1981) |
第一节 尉氏县两权合一的高级社 |
一、尉氏县高级社的建立和发展 |
二、高级社之两权合一 |
第二节 尉氏县两权合一的人民公社 |
一、人民公社化运动与尉氏县“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之建立 |
二、公社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之两权合一 |
三、“包奖结合”的尉氏县模式 |
第三节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时期尉氏县人民公社之特点 |
一、人民公社的平调之风 |
二、人民公社的公共食堂和平均主义 |
第四节 尉氏县土地产权的特点及其生产效率 |
一、生产对土地所有权不完全 |
二、劳动工分制无法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
三、人民公社、集体农作制度与农业生产不协调 |
四、政社合一不利于按经济规律办事 |
小结 |
第三章 两权分置(1982—2013) |
第一节 尉氏县两权分置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一、联产到组责任制的演进特征 |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及 |
三、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产权界定 |
第二节 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
一、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内容完整化 |
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期限长久化 |
三、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性质物权化 |
四、两权分置与农村土地产权边界 |
第三节 尉氏县两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实践与绩效 |
一、两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实践 |
二、两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绩效 |
小结 |
第四章 三权分置探索(2014—至今) |
第一节 新一轮农村土地产权变革与三权分置 |
一、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制度创新 |
二、三权分置:维护所有权、保障承包权、放活经营权 |
第二节 “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实践探索 |
一、尉氏县农地流转情况的实践探索 |
二、开封市耕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地流转实践案例 |
三、开封市七彩虹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农地流转实践案例 |
四、尉氏县欣富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地流转实践案例 |
第三节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
一、延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现实意义 |
二、重构集体所有制下的农地产权结构 |
第四节 农地三权分置历史意义和制度优化 |
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历史地位及其评价 |
二、尉氏县三权分置制度创新与优化 |
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持续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创新选择 |
第一节 尉氏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困境及发展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困境分析 |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影响分析 |
第二节 尉氏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创新路径选择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发展理念创新 |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运行环境创新 |
三、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路径选择 |
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 尉氏县农地流转实践案例承包经营相关合同 |
(6)新疆兵团S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内容与文章结构 |
四、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五、本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业产业结构的相关概念和理论 |
一、农业产业结构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农业产业结构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 |
第二章 S团农业产业概况 |
一、S团概况 |
二、S团农业产业结构现状 |
三、S团农业产业结构在兵团体制下的演变 |
第三章 S团农业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一、S团农业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
二、S团农业产业结构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S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路与对策 |
一、S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路、方向和原则 |
二、S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地尽其利:细碎化农地利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个体行动范式下的农地利用研究 |
1.3 集体行动范式下的农地利用研究 |
1.4 研究方法与田野工作 |
1.5 核心概念与章节安排 |
2 农地细碎化与我国的农地形态 |
2.1 土地细碎化的成因、产权特征及其利用困境 |
2.2 中国土地形态的变迁及其特殊性 |
2.3 生产力变化与我国土地细碎化问题的演变趋势 |
2.4 小结 |
3 治理方式(一):按户连片耕种—以“按户连片”制度创新为例 |
3.1“按户连片”制度创新实践及其绩效 |
3.2 土地互换与集体行动失败 |
3.3 土地调整与集体行动成功 |
3.4 小结 |
4 治理方式(二):农地集中流转—以“虚拟确权”和“反租倒包”制度创新为例 |
4.1 农地流转及其细碎化问题 |
4.2 以农户为主体土地流转模式的实践与困境 |
4.3 以集体为主体土地流转模式的实践与绩效 |
4.4 小结 |
5 治理方式(三):农业服务规模化—以联耕联种模式和综合农协模式为例 |
5.1 联耕联种模式的实践与绩效 |
5.2 日本综合农协模式的困境及其演化路径 |
5.3 小结 |
6 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
6.1 中国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 |
6.2 日本和英国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及其经济效果 |
6.3 农业现代化的三种模式及其比较 |
6.4 小结 |
7 农地制度改革的逻辑变迁及中国地权的走向 |
7.1 强化农民土地权利:农地制度改革的逻辑变迁 |
7.2 土地财产化与中国地权的走向 |
7.3 强化集体土地权利:地方社会农地制度创新的实质 |
7.4 小结 |
8 结论 |
8.1 土地特性与农地利用研究的范式转换 |
8.2 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绩效与制度优势 |
8.3 小农经济现代化的中国道路 |
8.4 关于农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的论文成果 |
(8)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农地产权的法律界定与经济属性差别研究 |
(二) 对农地产权结构的内涵与历史变迁研究 |
(三) 对农地产权结构变迁机理的研究 |
(四) 对农地产权结构的改革研究 |
(五) 总体的简要评述 |
三、研究目标与关键问题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问题 |
四、研究方法、数据来源及技术路线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数据来源 |
(三) 技术路线 |
五、全文结构 |
六、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可能的创新之处 |
(二) 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主要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主要概念界定 |
(一) 农地 |
(二) 农地产权结构 |
(三) 农地产权结构细分 |
二、理论基础梳理 |
(一) 产权公共域理论 |
(二) 租值耗散理论 |
(三) 交易费用理论 |
三、分析框架构建 |
(一) 历史提炼:特征总结与内容提炼 |
(二) 机理探究:特征过程发生与结果绩效的机理分析 |
(三) 改革启示:结构细分特征之下如何实现农地三权的有效分置? |
第三章 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总结与内容提炼 |
一、改革开放之前农地产权结构的历史变迁 |
(一) 前人民公社时期:1951-1958年 |
(二) 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年 |
二、改革开放之后农地产权结构的历史变迁 |
(一) 土地承包制初期:1978-1984年 |
(二) 土地承包制完善期:1984-1995年 |
(三) 土地承包制深化改革期:1995年至今 |
三、农地产权变迁的结构细分特征:历史总结与内容提炼 |
(一) 已经完成的第一阶段结构细分:1978-2012年 |
(二) 正在进行的第二阶段结构细分:2013年至今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为什么农地处分权的细分在新世纪之前滞后于收益权与使用权的细分,而后又与之并重? |
一、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疑问:对特征呈现原因的重新思考 |
二、机理的初步分析:产权演进、市场发展与租值界定 |
三、特征过程的发生背景:改革开放前的产权管制与租值耗散 |
(一) 改革开放前的农地产权结构管制 |
(二) 产权管制之下的农地租值耗散 |
四、新世纪之前农地“收益权-使用权”细分:对农产品市场下农地资源租值的界定 |
(一) 1978-1984年农地“收益权-使用权”细分:对农产品消费量下的资源租值界定 |
(二) 1985-2000年农地“收益权-使用权”细分:对农产品交易价格下的资源租值界定 |
(三) 新世纪之前的农地处分权细分滞后:农产品市场未发育成熟 |
五、新世纪之后农地处分权细分:对农地要素市场下的资产租值界定 |
(一) 2000年之后的农地处分权细分:对农地要素市场下的资产租值界定 |
(二) 农地处分权与农地“收益权-使用权”的细分并重:从农产品市场成熟到农地要素市场发育 |
六、“两田制”的历史兴衰:对机理分析的再阐释 |
(一) 农产品市场双轨下的“两田制”兴衰 |
(二) “两田制”的兴衰阐释:农产品市场发展与农地产权结构细分 |
(三) “两田制”兴衰的简要启示:如何保证农地产权结构的有效细分 |
七、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细分的农地产权结构到底如何影响农业发展? |
一、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疑问:细分的农地产权结构到底如何影响农业发展? |
二、农地产权结构的细分测度:框架构建与测度运用 |
(一) 测度的框架构建:“内容实质—主体干预—排他边界” |
(二) 测度框架的具体运用: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程度的测度 |
三、细分的农地产权结构到底如何影响农业发展?:引入生产要素效率变化作为内在路径的思考 |
(一) 文献综述:生产要素效率变化作为中间环节的引入 |
(二) 研究假说 |
四、模型选择与数据处理 |
(一) 模型设计与估计方法 |
(二) 变量说明 |
(三) 数据来源 |
五、模型估计与结果阐释 |
(一) 长面板数据检验:组间异方差、组内自相关与组间截面相关 |
(二) 农地产权结构、生产要素效率对农业绩效的影响:模型估计 |
六、本章小结 |
(一) “合理界定”与“失当干预”:从生产要素效率对农地产权管制的进一步思考 |
(二) 简要结论 |
第六章 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特征分析的改革启示—结构细分特征之下如何实现农地三权的有效分置? |
一、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结构细分的特征内涵 |
二、结构细分特征之下农地三权的有效分置:机理启示与组织治理 |
三、农地经营权分置结果的两难: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启示 |
(一) 农地经营权分置:农业发展下的农地使用权第二次细分 |
(二) 特征结果对农地经营权有效分置的绩效机理启示:保障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 |
四、农地经营权活化方式的选择: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启示 |
(一) 农地经营权流转与抵押的并重活化:农业发展下的农地处分权第二次细分 |
(二) 特征过程对农地经营权有效活化的发生机理启示:注意农地要素处分中的方式选择 |
五、特征机理启示之下的农地“三权分置”治理:经济组织选择 |
(一) 特征机理启示之下农地“三权分置”的组织治理:股份合作 |
(二)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进一步阐述:应对启示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
六、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如何实现农地产权结构后续的有效配置?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与科研项目、所受奖助与发表论文 |
科研项目 |
奖助 |
论文发表 |
致谢 |
(9)基于农村人口退出视角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理由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理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简要评价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3.3 主要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进一步研究方向 |
1.4.1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方向 |
2 农村人口退出与农村土地制度的关系 |
2.1 农村人口退出 |
2.1.1 农村人口退出的内涵 |
2.1.2 农村人口退出的必要性 |
2.2 农村土地制度 |
2.3 农地制度与农村人口退出的关系 |
2.3.1 农村人口退出迁移决策模型 |
2.3.2 农地制度对农村人口退出的制约 |
3 现行农地制度下中国农村人口的退出 |
3.1 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特征 |
3.1.1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共性特征 |
3.1.2 农用地制度特征 |
3.1.3 建设用地制度特征 |
3.2 农村人口退出的现状与问题 |
3.2.1 农村人口半退出现状 |
3.2.2 农村人口全退出现状 |
3.2.3 退出存在的问题 |
3.3 现行农地制度对农村人口退出的适应性分析 |
3.3.1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 |
3.3.2 农村土地使用流转制度 |
3.3.3 农村土地收益分配制度 |
3.3.4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
3.3.5 结论 |
4 农村人口退出对农地制度改革的制度需求分析 |
4.1 制度需求 |
4.2 农村人口退出意愿 |
4.2.1 调查方法和样本 |
4.2.2 问卷调查的设计及主要内容 |
4.2.3 退出意愿 |
4.3 农村人口退出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
4.3.1 样本的基本特征 |
4.3.2 模型、变量 |
4.3.3 结果分析 |
4.3.4 二分类Logistic模型进一步分析 |
4.4 农村人口退出过程中相关土地制度需求 |
4.4.1 土地市场化流转的需求 |
4.4.2 农村土地“财产收益权”的需求 |
4.4.3 土地自由退出权的需求 |
4.5 小结 |
5 农地制度改革与农村人口退出的实证分析 |
5.1 改革开放以来主要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绩效 |
5.1.1 主要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模式比较 |
5.1.2 主要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绩效分析 |
5.2 湖北案例 |
5.2.1 孝南区“360+X” |
5.2.2 鄂州:新社区建设与农村产权改革 |
5.3 人口退出效果评价 |
5.3.1 建设用地 |
5.3.2 承包地 |
5.4 各地适用的农村人口退出的土地改革模式分析 |
5.4.1 定义问题、选择分类变量与数据预处理 |
5.4.2 聚类分析 |
5.4.3 结果描述、解释 |
5.4.4 适用模式 |
6 农村人口退出的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
6.1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原则与方向 |
6.1.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原则 |
6.1.2 农村土地私有化不可行性 |
6.1.3 农村土地国有化不现实性 |
6.1.4 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
6.1.5 推动农村人口退出 |
6.2 推进退出相关改革政策建议 |
6.2.1 完善相关立法 |
6.2.2 建立土地退出权 |
6.2.3 推进土地全面确权 |
6.2.4 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
6.2.5 建立健全农村保障制度 |
6.3 农村人口退出的改革模式选择 |
6.3.1 大力推进“双置换”和“土地整理” |
6.3.2 积极发展“土地市场”和“土地银行” |
6.3.3 鼓励发展“集体土地入股” |
6.3.4 探索推进“承包权长久不变”和“宅基地流转” |
6.3.5 自由发展“两田制” |
6.3.6 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6.4 农村人口退出后配套保障措施完善 |
6.4.1 推进同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
6.4.2 建立退出利益保障机制 |
6.4.3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从我国土地制度演进探索农地制度的改革方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3.1 国内研究 |
2.3.2 国外研究 |
3 我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回顾与分析 |
3.1 西周时期—井田制 |
3.1.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3.1.2 评述 |
3.2 秦汉时期—授田制 |
3.2.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3.2.2 评述 |
3.3 隋唐时期—均田制 |
3.3.1 主要内容及特征 |
3.3.2 评述 |
3.4 宋元时期—两田制 |
3.4.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3.4.2 述评 |
3.5 明清时期—占田制 |
3.5.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3.5.2 评述 |
3.6 小结 |
4 我国近现代土地制度的回顾与分析 |
4.1 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 |
4.1.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4.1.2 评述 |
4.2 孙中山平均地权思想 |
4.2.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4.2.2 评述 |
4.3 民国时期地主土地所有制 |
4.3.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4.3.2 评述 |
4.4 土地改革与农民土地所有制 |
4.4.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4.4.2 土地改革的过程 |
4.4.3 评述 |
4.5 合作化与集体土地所有制 |
4.5.1 农业合作化 |
4.5.2 主要内容及特点 |
4.5.3 集体土地所有制形成的原因 |
4.5.4 集体土地所有制形成的过程 |
4.5.5 评述 |
4.6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集体土地所有制 |
4.6.1 大跃进运动 |
4.6.2 主要内容及特点 |
4.6.3 人民公社带来的严重后果 |
4.6.4 评述 |
4.7 小结 |
5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理性认识 |
5.1 当前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 |
5.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伟大创新 |
5.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临的困境 |
5.4 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
5.5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演变分析 |
5.5.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的诱因及需要变革的问题 |
5.5.2 当前农地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因及其发展的可能结果 |
6 西方发达国家的土地制度演变 |
6.1 古代奴隶主贵族制 |
6.1.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6.1.2 评述 |
6.2 中世纪封建领主采邑制 |
6.2.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6.2.2 评述 |
6.3 近代欧洲革命所进行的土地改革 |
6.3.1 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
6.3.2 不同国家采取不同的方式 |
6.4 现代发达国家的农地制度 |
6.4.1 主要内容及特点 |
6.4.2 现代发达国家农地制度的发展趋势 |
6.5 小结 |
6.5.1 欧洲农地制度特殊之处 |
6.5.2 欧洲农地制度不足之处 |
7 中西方土地制度发展史的比较及启示 |
7.1 中西方土地制度的相同之处 |
7.2 中西方土地制度的差异之处 |
7.3 启示 |
7.4 未来我国农地制度的改革目标 |
7.4.1 改革目标确定的原则 |
7.4.2 未来我国农地制度的改革目标 |
8 中国农地制度面临的深层矛盾、社会转型趋势及几种理论主张 |
8.1 中国农地制度面临的深层矛盾 |
8.1.1 集体土地所有制存在自身不可克服的矛盾——产权不清 |
8.1.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流动性不足 |
8.1.3 现行农业生产方式(生产制度)具有不可持续性 |
8.1.4 中国“刘易斯陷阱”问题矛盾根源——制度和权利的缺失 |
8.1.5 小结 |
8.2 当前农地制度面临经济社会转型的发展趋势 |
8.3 关于对当前农地制度的几种理论政策的评述 |
8.3.1 私有化主张论 |
8.3.2 集体土地所有制完善论 |
8.3.3 国有永用制主张论 |
8.3.4 小结 |
9 国有统筹租赁制度是未来我国农地制度的发展方向 |
9.1 基本内容及配套政策 |
9.1.1 基本内容 |
9.1.2 配套政策 |
9.2 实行国有统筹租赁制度的作用 |
9.3 实行国有统筹租赁制度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优势 |
9.3.1 理论依据 |
9.3.2 现实优势 |
9.4 历史渊源与现实基础 |
9.4.1 历史渊源 |
9.4.2 现实基础 |
9.5 经验借鉴 |
9.5.1 经验借鉴 |
9.5.2 反面教训 |
9.5.3 国有租赁的成功模式 |
9.6 实证分析 |
9.6.1 帕累托最优经济分析 |
9.6.2 东部发达地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意愿调查 |
9.6.3 中西部地区农民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调查 |
9.6.4 欠发达地区农民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调查分析 |
9.6.5 小结 |
9.7 实例证明 |
9.7.1 土地(承包权)换社保的几种模式 |
9.7.2 土地(承包权)换社保的实例证明 |
9.7.3 土地(承包权)换社保的效果和作用 |
9.8 小结 |
10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10.1 结论 |
10.2 政策建议 |
10.2.1 正视现行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政策的变化 |
10.2.2 坚持正确的制度创新原则 |
10.2.3 及早开展制度转换的顶层设计 |
10.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四、怎样看待“两田制”规模经营(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D]. 祝洪章.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安徽农垦粮食产业发展调研报告[J]. 姚礼发. 中国农垦, 2019(10)
- [3]土地承包延期政策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盐城市为例[D]. 沈佳麒. 广西民族大学, 2019(01)
- [4]农村人地关系重构与土地经营权放活——城镇化视野下的制度选择[J]. 桂华. 学习与探索, 2018(12)
- [5]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创新(1949-至今) ——以河南省尉氏县为例[D]. 刘英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6]新疆兵团S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D]. 崔鑫. 南京农业大学, 2017(07)
- [7]地尽其利:细碎化农地利用研究[D]. 王海娟. 华中科技大学, 2016(04)
- [8]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研究[D]. 李宁. 南京农业大学, 2016(12)
- [9]基于农村人口退出视角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D]. 李春香. 武汉大学, 2015(06)
- [10]从我国土地制度演进探索农地制度的改革方向[D]. 巴特尔(BA Teer).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5(12)
标签:农村改革;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人口; 收益权; 土地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