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时期按合作制规范信用社要有新认识(论文文献综述)
李微[1](2015)在《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变动研究(1949-1978)》文中研究表明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轫于1929年华洋义赈救灾会在山东举办的掘井贷款。新中国成立后,在阶级话语和群众运动的利导、助推以及“软”强迫下,信用社遂以燎原之势在全省范围内迅速铺开。自1958年以信用部的形式并入农业社后,一直到1977年“信用社是国家银行基层机构”体制的确立,20余年的时间内,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经历了从合作金融到集体金融,再到国有金融的转变。本文在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视角出发,通过运用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历史主义与逻辑主义相结合的方法,来透析信用社体制变动的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其作用影响,并将之放置于中央高度集权时期的国家与社会、政权与民众、前期秩序平稳与后期激流涌动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从而揭示出国家权力与信用社体制变动的关系,以期对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一个较为全面、客观的认识。早期山东信用合作是在多种外部力量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分别是华洋义赈会的诱致性倡导、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乡村建设派与省政府的联合推广以及共产党山东根据地政权的大力支持。前两种力量均重视信用合作,在此推动之下,信用社获得了“异常”发展,取得了“一枝独秀”的地位;第三种力量视“造产”为重,信用合作发展较为缓慢;相比较而言,第四种力量则由于身处残酷的战争考验、飞涨的物价条件、恶劣的生存环境之下,专营信用业务的信用社较少,多以兼营的形式附设于生产、纺织、运输等综合性的合作社内,且发展不平衡,多集中于胶东、滨海和鲁西南一带。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在经历重点试办、普遍推广、整顿巩固、“随乡并社”四阶段后,于1956年底迅速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作为共产党在农村追求革命理想的政策性工具,信用合作化的实现离不开国家的强力主导,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政策选择的结果。正因如此,山东省信用合作社虽表面上与西方信用社极为“形”似,但决定信用社称之为合作金融的某些质素已发生“异化”。从“大跃进”背景下的“三社合一”到人民公社时期的“一放、一收”,是为信用社体制变动的第一阶段,即从合作金融“异化”为集体金融。“三社合一”是依靠国家权力,借助政治动员和群众运动改组信用体制,以解决“大跃进”急于求成、急躁冒进与资金短缺、物质匮乏矛盾的题中应有之义。下放财贸管理体制是扩大地方管理权限,增强地方支援“大跃进”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必要步骤。借此,国家权力得以逐步加强,即横向延伸到农村信贷领域,纵向“下沉”到当时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大队。从集体金融到国有金融,是国家权力借助底层民众的力量对信用机构所做的“改造”或“重构”,而导致信用社体制的再次变动。“四清”、“文革”期间,国家权力借助以阶级话语为主的“新的革命信条”,利用以贫下中农为代表的底层民众,对信用社或施以“有序”的整顿,或开展“无序”的“斗、批、改”。1972年,随着中共中央纠“左”步调的逐步展开,“无政府”状态下的信用社在三种力量的推动下,即信用社的自我整顿、银行职能的恢复以及银行对信用社领导的加强,也迈入了整顿轨道,最终演变成了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体现了国家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从宏观上讲,特殊的政策环境也在相当程度上对信用合作原则造成了很大地掣肘。其一,信任的差序格局与民众交往的阶级差别,二者相互揉捏,使信用组织维持一种“有限”、“低度”合作状态;其二,阶级话语、群众运动在推动信用合作迅速开展的同时,也暴露其急于求成、狂躁冒进的弊病,自愿原则流为变相强迫。自愿原则的阙如又间接导致了民主管理原则的悬置,民主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其三,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时期,为了满足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所需要的资金和资源,国家必须拥有对信用社产权的垄断控制,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的合作制原则遂遭严重削弱。从微观上看,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变动进程也揭示了信用社与生产社(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国家银行之间的“非对等”互动。生产社与信用社由表面上的相互平等走向实质上的领导与附属,国家银行与信用社从业务指导变成部门领导,充分诠释了信用社从合作金融到集体金融,再到国家银行基层机构的“变”与“动”。总之,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变动发生在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时期,也因此决定了“国家”必然存于其中,并起着主导作用。“移植与嬗变”的悖论虽然埋下了体制变动的诱因,但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国家的强制性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信用社体制变动在受当时政策环境影响的同时,也外化出了信用社与生产社、国家银行之间的“非对等”互动,进一步揭示了信用社体制的“变”与“动”。简言之,以信用社体制变动为切入点,透过国家行政权力的横向扩张、纵向“下沉”以及国家权力对底层社会的干预,揭示出国家权力与信用社体制变动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得出如何规避“诺思悖论”则成为信用社体制变革的关键。
马晓楠[2](2014)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与回归研究 ——基于三维金融架构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2013年我国农业产值降到整个GDP的10%左右,这标志着中国正处于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能否跨越这一陷阱,就意味着要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要大力支持农村中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显然,单纯依靠农民自有收入来满足农村经济大发展时期所需要的资金是不现实的,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2014年以来,连续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姓农”,这也说明了农村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三农”问题是10亿农民的生存、温饱和小康问题,是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稳定问题,可以说农民不富则中国不富,农村不稳则中国不稳。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表明,合作性金融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政策性金融一起构成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商业性金融只是作为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巧妙补充,三者构成一种稳定的三维一体金融架构。然而,2003年以来,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新一轮合作金融制度改革,目前已经形成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三种组织形式的农村金融体系。严格意义上,中国农村信用社已经基本完成了股份制改造,由原来体现合作制原则的资格股转变为体现股份制原则的投资股,也就是说,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性银行,如此以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就只有商业性金融这一族类存在,合作性金融被异化了,政策性金融也被弱化甚至异化了。这种“跛脚”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不稳定的,面临着严重的问题。这也是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重大现实意义,这是对中国农村问题认识的深化。政府的强制行为可以消灭中国农村的合作金融机构,可以将农村信用合作社变性,但是改变不了合作金融存在的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改变不了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因此有必要重新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本文按异化论和回归论两大主题,全文分为七个章节。第1章是绪论。本章通过梳理国内外关于合作性金融理论的文献明确合作性金融是三大基本的金融族类之一,进而梳理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与回归方面的文献,对于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问题,国内学者明显地分为两种意见,即赞成异化和反对异化,本文明确反对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并指出异化后的农村合作金融应当回归其合作金融本质。第2章是三维金融理论概述。三维金融理论是近年来由我国着名资深金融学家白钦先教授提出并阐释的,三维金融理论创造性地将合作性金融纳入与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相并列对称的三大金融族类之一,并以此构建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稳定性极强的三维一体金融架构,这是对金融基础理论认识的升华,也是对金融基础理论的又一重大创新。在各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合作性金融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在中国尤其如此,必须高度重视重构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极端战略重要性。第3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负效应分析。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是指其偏离合作本质而商业化市场化了,或者说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化了,主要表现就是产权股份化、管理集中化、业务市场化、目标营利化和普世精英化,农村合作金融从产权形式、管理制度、业务经营、服务宗旨和服务对象都由合作性质向商业性质转变,具备了商业性金融的本质特征。但是,异化后的农村合作金融会产生极其严重的负效应,如导致农村金融结构严重失衡,导致农村合作金融功能严重性缺失,导致三维金融架构严重性破坏等,这也严重制约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4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动因分析。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动因有很多,从定性分析的视角看,异化原因主要是合作制的精神内涵和本质被扭曲、农村经济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和官办替代民办造成合作性本质弱化等;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分析,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制的无序更迭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和“委托—代理”难题,加上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产生的严重路径依赖引导农村合作金融向商业性金融转变等都促使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从模型构造的视角分析,通过构建“委托—代理”模型和路径依赖模型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二者是造成合作性金融异化的根本原因;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理论创新的滞后和理论认知不足,长期以来国内学者只注重商业性金融而忽视合作性金融,或者未能从三维一体架构视角来理解合作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极端战略重要性被长期忽视,在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将中国的合作性金融变性和异化。第5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典型国家经验启示。本章通过研究德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农村金融体系,发现这些国家都十分重视在农村构建完善的三维一体金融架构,给重构重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带来十分有益的启示,如合作性金融是农村三维金融体系的核心,与政策性金融一起共同构成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因而要构建地方—中央多层次完善的合作性金融体系等。第6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路径设计。在分析了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及异化原因之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我国应该重构重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秉着“新建新生,往建放生”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选择适宜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模式,实现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回归。第7章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政策建议。实现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回归,要从构建完善的农村三维一体金融体系,重构重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农村合作性金融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农村合作性金融重构重建的经济金融环境,完善农村合作性金融信贷担保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农村合作性金融的支持和宣传培训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逐步地实现农村合作性金融的回归。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1)以三维金融理论贯穿全文,从整体上、系统上、全局上思考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与回归问题;(2)归纳总结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表现,如产权股份化、管理集中化、业务市场化、目标营利化和普世精英化等,其本质是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化;(3)多角度多层次分析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通过构建数理模型论证了“委托—代理”和路径依赖是造成合作性金融异化的根本原因,进一步指出基础理论创新的滞后是根源背后的根源;(4)以三维一体金融架构系统梳理了典型国家农村金融体系,归纳总结出德国金字塔式、法国上官下民式、美国多元复合式和日本附属式等农村合作金融模式,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提供参考。当然,由于知识结构和理论水平问题,本文仍然存在理论准备不足、理论认知有待提高等不足,这也是论文以后有待完善的地方和努力方向。
罗家龙[3](2013)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博弈分析 ——以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基本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制金融共同发展的局面。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仍是金融行业的薄弱环节,制约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发达国家,合作制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也在支持农民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农村信用社从组建以来,长期坚持合作制发展的理论,逐步发展壮大,并成为当前边疆民族地区绝对的金融支农主力军。2003年起,国家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文山市农村信用社已于2009年完成第一阶段的改革任务。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产权关系仍不明晰,入股社员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基本没有影响力,涉农贷款占比不断下降,非农化倾向日益明显。本论文拟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用博弈理论分析文山市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法人治理结构发展变化情况、产生的实际效果及深层次的体制、机构原因,探索适合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模式。
张洁[4](2013)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目前中国农村正处于金融抑制的状态,广大农民获得信贷和金融服务的权利没有受到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制约。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健全的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农村金融体系由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这“三驾马车”共同组成,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基于中国农村经济金融发展极不均衡的现状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如何构建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以互助合作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农民自愿参加的合作组织。按照是否被纳入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畴为划分标准,农村合作金融又可以分为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中国的正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经过历次体制改革之后,形成了目前由一级法人体制农信社、县乡二级法人体制农信社(极少)、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共同构成的体系。改革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从表面上看大多扭亏为盈,但是仍然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所以,处于“地下金融”的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补充作用,而这种“地下金融”又蕴含着大量的金融风险,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探索如何将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作为一个整体来破解农村“贷款难”的问题,建议在接下来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通过推进金融深化来消除农村地区的金融抑制。本文综合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金融学、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等学科中的理论观点,通过唯物辩证法、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和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农村合作金融为研究对象,在研究和学习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思想、西方学者的合作纲领和农村金融理论为理论基点,借鉴了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运行模式,着重从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两个方面对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最后综合以上的研究对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提出几点建议,探索通过对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正规化,建立一个合理高效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本文共分为七章。第1章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总结和分析国内外学者在农村合作金融方面的研究现状,并对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基本思路进行阐述,最后说明了本论文的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之处,而且对文中研究范围界定做了特别说明。第2章首先界定了合作经济、合作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的概念,然后从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思想、西方合作经济思想和农村金融相关理论的角度对农村合作金融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3章研究和借鉴了德国、美国、法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运行实践,总结了各自的特点和成功经验,对于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建构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我们应该:构建独立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明晰金融机构产权职责;以“三农”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第4章将农村信用合作社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的发展历程划分为试办与推广阶段、曲折发展阶段、改革中调整阶段、独立发展阶段和深化改革阶段,分别对各个阶段的发展背景和改革效果进行评价,并且总结了农村信用社经过新一轮改革后在经营状况、资本来源和支农作用方面取得的成就。第5章分别介绍了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目前的存在形式及其特点,明确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地位,肯定了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第6章对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中面临的困境进行了总结: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在产权制度、经营管理、行业监管和发展环境四个方面存在的不足;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缺乏政策和法律的保护、经营组织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差等问题。第7章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正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该明确产权制度、改革经营管理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改善发展环境;在支持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方面应该为其搭建依法活动的平台、引导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化发展、创新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正规化模式。结论部分主要是对论文作简要总结,并对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如何共同推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给予政策建议。
闫芳[5](2013)在《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演进逻辑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农业组织从20世纪50年代初的个体农户,到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再到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双层经营”的家庭承包制,农业组织结构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中国农业组织结构的变迁不仅与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也隐含着中国工业化不同发展阶段的制度选择。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农村家庭承包制的确立,中国农村经济开始了市场化的进程,同时也启动了农村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作为农村经济最主要的微观经济主体——农户,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刻的被卷进了现代市场体系,他们的生产、生活与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的农民和农村经济不仅受到了国内市场的强烈影响,而且还受到了国际市场的强烈影响。一方面,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组织结构在农业生产环节的效率完全释放之后,在经营环节方面的消极作用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与市场体系中农户分散性相对应的是政治体系中利益表达的分散性和治理结构的残缺性。在“乡政村治”模式下,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组织结构无法获取高效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也无力承担大型公共设施的供给。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整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也就是“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然而国家无法与近2亿个农户直接进行对接,必须要寻找新的组织结构来降低国家政策成本。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开始重新关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一重要的组织制度资源。然而,现阶段由农民自发和政府推动建立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历史上的合作组织都有着本质的差别,它的产生、发展有着特殊的制度环境,它的演变方向也直接影响着中国农村经济制度变革以及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因此,本研究以社会转型期为分析背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治理理论等理论为分析工具,沿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什么演变——怎么演变——演变的方向”这一逻辑线索,探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演进规律。论文共分为8个章节。第一章“导论”,主要阐释本研究的背景和目的,以此揭示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并通过梳理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现状,来阐释本研究视角的独特性;进而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思路与框架。第二章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和合作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并对两种理论在制度变迁的分析方法、动力源泉以及变迁方式方面的迥异进行了详细阐述。第三章主要对1949年以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轨迹进行了详细的梳理。第四章分别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揭示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变迁的动因,并通过对两种解释逻辑的比较分析,深刻剖析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和变迁主体问题。第五章在总结分析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第六章重点介绍了发达国家几种重要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源、运行机制、类型以及与政府的关系等,从而归纳出当前国际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某些共同趋势,以此总结出指导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几点启示性经验。在以上几章的基础上,第七章形成了对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变规律的总体性判断。第八章进一步归纳总结本文研究的重要结论,并提出推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最后在检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指出未来研究的方向。本文的创新点有三。第一,在研究视角方面。本论文对新时期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什么演变——怎么演变——演变方向”进行了深入研究,突破了以往局限于组织内部制度安排变迁的研究视角,形成了对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逻辑研究的清晰脉络。第二,在理论工具方面。本研究打破固有的学术边界,通过对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两种不同理论视角的制度变迁理论的比较分析,深刻揭示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变迁的逻辑轨迹,并将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引入研究之中,从而增强了对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逻辑研究的解释力。第三,在研究成果上。在回答本文研究问题的基础之上,对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构建、传统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也做了详细阐述,为推进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杨峰[6](2012)在《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3年以来,按照理性化、规范化和市场化的原则,农村信用合作社交给地方政府管理,以优化农村信用合作社运作的初始状态,改善农村信用合作社内外部环境。这一轮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初具成效。然而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目标不明确,产权结构复杂化、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化、管理系统无序化、改革模式简单化等问题凸显,亟待完善。本文通过分析国外信用合作组织管理体制的典型经验以及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从横向与纵向两方面提炼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双重改革目标,由此展开对双重改革目标实现方式的探讨:微观角度探讨股份制产权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观角度探讨管理系统优化;宏观角度探讨多元改革模式及地区差异评价。最后提出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说明本文的研究背景、选题意义;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及基本的研究方法;概括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综述,提出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章信用合作组织管理体制的国际经验及借鉴。通过对德国、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信用合作组织管理体制的考察,得出实践中应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与服务的角色定位,建立国家政策扶持和监管下的省域农村合作金融管理框架,着力促进农村信用合作社多样化发展等基本观点。第三章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历程。通过历史回顾,总结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政府主导性。提出政府主导行为一方面来自政府汲取农村资金、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另一方面来自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缺乏合作制经济主体的支持而生成政府主导行为需求。农村信用合作社因此面临政策目标和效益目标这双重改革目标。第四章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双重改革目标分析。探讨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双重改革目标:信贷支农政策目标、可持续发展效益目标。运用VAR模型探讨信贷支农改革目标,发现支农贷款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相对较弱,应加大信贷支农效率;理论分析可持续发展改革目标,提出应着力化解不良资产,进而把农村信用合作社建设成多形式股份制商业金融机构。第五章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产权改革。结合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改革的争议,认为在制度安排上,合作制向股份合作制进化、股份合作制向股份制进化符合现代商业金融的发展路径。基于出资者行为的股份制产权改革均衡分析表明,合作制股权价值和股东出资收益的协同作用制约着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产权改革的结果,产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分离均衡。第六章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基于机构设置、权责结构和管理环境等影响因素,运用Probit模型分两阶段计量分析样本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结果显示:社员民主管理、内部人控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较大,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过程中需重点理顺社员、职工、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关系。第七章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系统优化。通过考察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系中乡社式布局、县联社、省联社的现实,认为乡社式布局具有有效性和低效性、县联社使农村信用合作社决策核心上移、省联社管理权和职能定位不明确。而省政府管理县联社和省联社、县联社管理基层社的管理系统有序化程度最高,可供实践借鉴。最后提出需改变银监会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有权无责的金融监管;应推动省联社行使行业自律职能。第八章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多元改革模式及地区差异评价。结合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模式方面的政策,认为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的“花钱买机制”预期设想往往会落空,县联社统一法人模式仍然可行。结合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产权改革路径,对陕西省样本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得出结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信用合作社三种改革模式的布局。第九章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在总结前文的基础上,提出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优化农村金融生态、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政府管理方式、推进合作金融法规建设。
易棉阳,陈俭[7](2011)在《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路径与制度反思》文中研究表明建国以来的农村信用社发展走过了一条"之"字道路:1949—1957年坚持合作制,1958—1978年破坏合作制,1979年以后试图回归合作制。以合作金融必备的自愿性、民主管理性、互助合作性三原则来考量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史,却发现,除建国初年成立的少数信用社外,后来成立的绝大多数信用社都是以行政指令强制组合而成的名义的合作组织,特别是1958年之后,信用社的合作性彻底破坏,中国没有一种合作制机构真正成功过。
宋彦峰[8](2011)在《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文中认为为解决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以及农户信贷约束等问题,我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准入政策,促进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以合作制为原则组建的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亦是这一轮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从实践来看,各地的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对于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促进农户经济发展及平滑农户消费波动等发展发挥了较好的金融配置作用。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为主要分析工具,结合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多模式的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为主要研究对象,并针对多模式发展现象给予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特征、制度变迁、制度环境、功能表现等进行系统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本文采用“总—分—总”的结构框架,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农村新型和金融组织的研究范围进行界定,明确本研究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对已有的研究成果加以总结和评述,明确进一步需要研究的方向;第二部分,从合作金融的本质和演变入手,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源和属性进行界定,并对目前我国出现的多种类型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进行分类。第三部分,从制度创新的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探讨我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发生和发展的内在机制,以及现阶段出现多模式的原因。第四和第五部分,分别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组织和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组织为例证对象,研究这种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特征、组织功能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从国家政策环境、组织自身制度建设和成员农户三个层面探讨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第七部分,研究结论及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1.合作金融以内生于民间的方式在我国再次产生与发展显示了这种制度的包容性和极强的生命力,我国政府作为历次金融变革的主导者,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中依然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新型合作金融的发展是一个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2.在合作金融组织制度运行、农户成员的异质性、外部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以及各级政府对合作金融的支持等因素的作用下,使得我国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类型和模式。3.本文所涉及的这些不同类型的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组建均体现了合作制的基本原则,但是在组织制度构成、组织功能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与目前我国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各种类型的组织制度设计的导向等息息相关。4.资金短缺、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等问题是制约目前我国多数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主要问题。基于以上结论,论文提出的政策建议:1.出台合作金融法,保障合作金融的主体地位。2.继续降低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加大合作金融试点建设力度。3.设立灵活的产权制度,保证组织活力和有效率的运行。4.坚持合作制本质和根本原则,规范内部治理结构。5.推动专业合作社向金融合作发展,金融合作向专业合作社延伸。6.政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7.拓展融资渠道,建立与正规金融机构的联结机制。
吴业男[9](2011)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及其法律保障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金融体制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它对破解“三农”问题发挥着十分关键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农村弱势群体为满足自身的金融需求而做出的自我探索。在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作用独木难支,农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制度的特征与功能基本丧失,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势在必行。探索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未来发展的路径,需要遵循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规律。笔者认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是“合作金融适应政治、经济环境,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顺应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的观点,提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规律应当是:旧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不断向商业性金融组织演变,而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又不断产生,最终取代旧有组织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地位的过程。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的思想,笔者认为,在这一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法律所扮演的角色应该是在保障旧有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商业化改革的同时,为新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生与发展保驾护航。文章将在总结法律保障我国原有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发展方面的不足的基础上,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提出在未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过程中,法律如何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的具体建议。文章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序言。考察国内外相关研究的主要成果,提出在考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表现的基础上,分析和研究异化的原因及本质,对于我们认清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规律,进而理清未来农村地区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思路,以及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作用的意义。第二部分通过考察农村合作金融的一般组织原则、现实表现、厘定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概念,辨析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主体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而非“农村合作金融”。第三部分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具体表现入手,分析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一般原因,并针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实践的特殊性,分析造成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特殊原因,为认清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本质及发展规律服务。第四部分考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争议、现实选择与启示:首先,分析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中存在的争议,认清异化背景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所面临的困惑;其次,面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存在的争议,考察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中的现实选择,为认清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本质及未来发展思路提供现实支持;第三,以前述内容为启示,提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本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基本规律以及未来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基本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法律对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保障作用。第五部分分析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在立法理念、产权确定、政府行为规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第六部分提出法律保障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建议: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规律决定着调整其运行的法律的发展方向。在厘清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以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未来的发展思路为基础,宏观上提出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地位、转变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理念、调整农村合作金融立法重点,微观上提出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服务对象和经营范围、构建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内部产权制度、组织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政府干预农村合作金融的约束制度等具体的对策建议。第七部分为全文的总结。回顾和总结了文章的主要观点,总结和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过程中法律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并提出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康健[10](2010)在《我国欠发达地区县域农村信用社管理改革研究 ——以江西泰和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深化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更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在不断的改革过程中寻求最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江西省属于首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八个试点省份之一,根据国务院改革试点模式的要求,结合江西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客观现实,以泰和县为例,深入研究江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发展之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内外农村信用社研究现状,界定了相关概念、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针对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现状,进行了横向比较和纵向对比,而且对农村信用社与农村经济发展相关性、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制约因素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运用相关基础理论,对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国内外县域农村信用社管理实践及经验进行探讨、分析、总结、归纳。最后,提出了解决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管理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二、新时期按合作制规范信用社要有新认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时期按合作制规范信用社要有新认识(论文提纲范文)
(1)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变动研究(1949-197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学术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信用合作在山东的早期实践 |
第一节 国民政府时期的山东信用合作(1928-1937) |
一、华洋义赈会的诱致性倡导 |
二、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安排 |
三、社会团体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的携手联合 |
第二节 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信用合作(1940-1949) |
第二章 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化的实现 |
第一节 国家政策的必然选择 |
一、活跃农村金融的迫切需求 |
二、引导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内在需求 |
三、构建社会主义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二节 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化的实现过程 |
一、重点试办阶段 |
二、普遍推广阶段 |
三、整顿巩固阶段 |
四、“随乡并社”阶段 |
第三节 初露“异化”端倪的合作金融 |
一、信用合作原则的历史考察 |
二、合作金融“异化”端倪的初露 |
第三章 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变动:合作金融到集体金融 |
第一节 体制变动的序曲:“大跃进”背景下的“三社合一” |
一、“三社合一”的逻辑起点:农业生产“大跃进” |
二、“三社合一”的实施:并入农业生产社,成为农业社信用部 |
三、“三社合一”对信用合作体制的影响 |
第二节 合作金融“异化”为集体金融 |
一、“两放、三统、一包”的财贸管理体制 |
二、信用社集体金融产权的逐步确认 |
第四章 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再变动:集体金融到国有金融 |
第一节 “四清”运动下的信用社整顿 |
一、农村信贷领域中的阶级斗争 |
二、信用社的初步整顿 |
三、从“清”信用社干部到“整”社内“走资派” |
第二节 “文革”期间“贫管”模式的实行 |
一、无政府状态下的信用社 |
二、“贫管”模式的推行 |
第三节 信用社国有金融体制的确立 |
一、信用社的再整顿 |
二、国家银行职能的恢复 |
三、国家银行对信用社领导的加强 |
第五章 对信用社体制变动的全面剖视 |
第一节 政策环境对信用合作原则的掣肘 |
一、信任的差序格局、交往的阶级差别与信用的有限合作 |
二、阶级话语、群众运动与信用合作自愿原则的阙如 |
三、计划经济体制与政府对信用产权的垄断追求 |
第二节 外部组织与信用合作社之间的“非对等”互动 |
一、生产社与信用社:由表面上的相互平等走向实质上的领导与附属 |
二、国家银行与信用社:从业务指导变成部门领导 |
第三节 国家强力主导下的信用社体制变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阀及答辩情况表 |
(2)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与回归研究 ——基于三维金融架构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三维金融理论概述 |
2.1 三维一体的金融架构 |
2.1.1 三维金融的含义及特征 |
2.1.2 三维金融理论的多视角综合考察 |
2.1.3 合作性金融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理论依据 |
2.2 合作性金融与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的关系辨析 |
2.2.1 合作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关系 |
2.2.2 三维金融架构视角下的合作性金融 |
2.2.3 重构中国农村合作性金融的极端战略重要性 |
第3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负效应分析 |
3.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及表现 |
3.1.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含义 |
3.1.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表现 |
3.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负效应分析 |
3.2.1 异化导致农村金融结构严重性失衡 |
3.2.2 异化导致农村合作金融功能严重性缺失 |
3.2.3 异化导致三维金融架构严重性破坏 |
第4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动因分析 |
4.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的定性分析 |
4.1.1 合作制的精神内涵和本质被扭曲 |
4.1.2 农村经济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 |
4.1.3 官办替代民办合作性本质弱化 |
4.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的制度变迁分析 |
4.2.1 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制的无序更迭 |
4.2.2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路径依赖 |
4.3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的模型分析 |
4.3.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委托—代理”模型 |
4.3.2 体制改革进程中的路径依赖模型 |
4.4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动因的理论创新滞后分析 |
4.4.1 合作金融基础理论弱化 |
4.4.2 三维金融体系概念缺失 |
第5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典型国家经验启示 |
5.1 德法两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功能与地位 |
5.1.1 合作性金融是德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 |
5.1.2 合作性金融是法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5.2 美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功能与地位 |
5.2.1 美国农村合作性金融体系概况 |
5.2.2 合作性金融是美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5.3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的功能与地位 |
5.3.1 日本农村合作性金融体系概况 |
5.3.2 合作性金融是日本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 |
5.4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功能地位的经验与启示 |
5.4.1 合作性金融是农村三维金融体系的核心 |
5.4.2 构建地方-中央多层次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5.4.3 在坚持农村合作金融本质的基础上创新业务 |
5.4.4 政府应支持合作金融发展但不能功能越位 |
5.4.5 应加快农村合作性金融立法 |
第6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路径设计 |
6.1 回归路径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6.1.1 以顶层设计重构重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 |
6.1.2 坚持农村合作金融重构重建的六大原则 |
6.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模式选择 |
6.2.1 德国的金字塔式农村合作金融模式 |
6.2.2 法国的上官下民式农村合作金融模式 |
6.2.3 美国的多元复合式农村合作金融模式 |
6.2.4 日本的附属式农村合作金融模式 |
6.3 重构重建新型农村合作性金融体系 |
6.3.1 放生已经异化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
6.3.2 新建一批真正意义的新型合作性金融机构 |
第7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回归的政策建议 |
7.1 构建完善的农村三维一体金融体系 |
7.2 重构重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
7.3 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农村合作性金融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
7.4 优化农村合作性金融重构重组的经济金融环境 |
7.5 完善农村合作性金融信贷担保和损失补偿机制 |
7.6 加强对农村合作性金融的支持和宣传培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博弈分析 ——以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问题 |
第三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研究回顾 |
第一节 相关理论 |
一、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二、 产权理论 |
三、 委托代理理论 |
四、 博弈论 |
第二节 研究回顾 |
一、 农村信用社的定位 |
二、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 |
三、 目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选择 |
第三章 国内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经验总结 |
第一节 国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经验 |
一、 美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
二、 德国合作制金融模式 |
三、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制 |
四、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第二节 国内农村小型金融发展的现状与经验总结 |
一、 村镇银行的发展面临困难 |
二、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 |
三、 农村资金互助社被边缘化 |
四、 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未得到贯彻 |
第三节 国内外小型金融发展经验的启示 |
一、 要因地制宜 |
二、 要有健全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
三、 合作金融组织是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四、 政府适当扶持引导 |
第四章 文山市农村信用联社的现行产权制度分析 |
第一节 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 |
第二节 现行产权制度的主要表象 |
一、 入股社员是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法定所有者 |
二、 “三会一层”实施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及激励 |
三、 省联社对下级联社无法律意义上的行政领导权 |
第三节 现行产权制度下股东的现实地位分析 |
一、 改革的路径依赖使股东先天不足 |
二、 职工社员占据多数投票席位 |
三、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程序流于形式 |
第四节 现行产权制度下经营管理者的现实地位分析 |
一、 经营管理层直接听命于省联社 |
二、 “三权分立”制衡机制难实现 |
三、 经营者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 |
第五节 现行产权制度下省联社的现实地位分析 |
一、 省联社拥有高级人员的绝对任免权 |
二、 省联社对县级联社的管理重于服务 |
第六节 现行产权制度下金融消费者的现实地位分析 |
一、 消费者存款有较宽的解决渠道 |
二、 消费者贷款选择面窄 |
三、 消费者其他金融服务供需均相对不足 |
第五章 文山市农村信用联社基于博弈论的产权分析 |
第一节 政府与农村信用社决策行为的博弈分析 |
一、 博弈的基本要素假定 |
二、 双方策略选择的出发点 |
三、 双方博弈矩阵的构建 |
四、 博弈分析的现实启示 |
第二节 政府与农户决策行为的博弈分析 |
一、 博弈的基本要素假定 |
二、 双方策略选择的出发点 |
三、 双方博弈矩阵的构建 |
四、 博弈分析的现实启示 |
第三节 农村信用社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决策行为的博弈分析 |
一、 博弈的基本要素假定 |
二、 双方策略选择的出发点 |
三、 双方博弈矩阵的构建 |
四、 博弈分析的现实启示 |
第六章 文山市农村信用联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制度设计 |
第一节 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
第二节 实施步骤 |
一、 淡出省联社对市(县)农村信用社的行政管理职能 |
二、 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 |
三、 强化对经营者的约束 |
四、 明确外部监督机制问题 |
第三节 完善措施 |
一、 准确定位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地位 |
二、 从法律层面维护农村信用社所有者、经营者、监督者的权利 |
三、 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三方面给予农村信用社改革扶持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全文总结及主要结论 |
一、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绝对的比较优势 |
二、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应以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最终目标 |
三、 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县级法人地位不变 |
四、 农村信用社所有者的权利是否能够落实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 |
第二节 研究局限性及展望 |
一、 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性使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在不同地区有很大差异 |
二、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 |
三、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多方利益博弈 |
四、 农村信用社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将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基本思路 |
1.4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1.5 研究对象的范围界定与说明 |
第2章 农村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农村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 |
2.1.1 合作经济 |
2.1.2 合作金融 |
2.1.3 农村合作金融 |
2.2 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思想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经济思想 |
2.2.2 列宁的合作经济思想 |
2.2.3 中国共产党的合作经济思想 |
2.3 西方学者的合作经济思想 |
2.3.1 英国罗虚戴尔纲领 |
2.3.2 德国雷发巽与舒尔茨的信用合作纲领 |
2.3.3 法国尼姆学派纲领 |
2.4 农村金融理论 |
2.4.1 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 |
2.4.2 农业信贷补贴论 |
2.4.3 农村金融市场论 |
第3章 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的实践与启示 |
3.1 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的实践 |
3.1.1 德国单元金字塔式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3.1.2 美国多元复合式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3.1.3 法国半官半民式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3.1.4 日本“二三三”模式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3.2 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实践的成功经验 |
3.2.1 政府对信用合作机构采取保护和支持的政策 |
3.2.2 产权关系清晰治理结构完善服务方向明确 |
3.2.3 坚持合作性质但不拘泥于合作制 |
3.2.4 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3.2.5 完善的监管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 |
3.2.6 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
3.3 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实践对中国的启示 |
3.3.1 构建自下而上独立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3.3.2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
3.3.3 明晰产权明确职责 |
3.3.4 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3.3.5 明确以“三农”为服务对象 |
3.3.6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
3.3.7 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体系 |
第4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改革历程 |
4.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历史演变 |
4.1.1 试办推广与调整阶段(1949 年——1957 年) |
4.1.2 曲折发展阶段(1958 年——1978 年) |
4.1.3 改革中调整阶段(1979 年——1995 年) |
4.1.4 独立发展阶段(1996 年——2002 年) |
4.1.5 深化改革阶段(2003 年以后) |
4.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改革成就 |
4.2.1 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明显好转 |
4.2.2 沉重历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 |
4.2.3 支农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
4.2.4 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进展 |
第5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现状 |
5.1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现状 |
5.1.1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存在形式及其特点 |
5.1.2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作用 |
5.2 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现状 |
5.2.1 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存在形式 |
5.2.2 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特点 |
5.2.3 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作用 |
5.3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与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比较 |
第6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面临的困境 |
6.1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面临的困境 |
6.1.1 产权制度不明晰 |
6.1.2 经营管理机制混乱 |
6.1.3 行业监管体系不健全 |
6.1.4 缺乏有利的外部发展环境 |
6.2 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发展面临的困境 |
6.2.1 缺乏政策和法律的保障 |
6.2.2 经营组织管理不规范 |
6.2.3 风险控制能力弱 |
第7章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
7.1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
7.1.1 明确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权制度 |
7.1.2 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机制 |
7.1.3 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管体系 |
7.1.4 改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环境 |
7.2 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
7.2.1 搭建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依法活动的平台 |
7.2.2 引导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规范化发展 |
7.2.3 创新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的正规化模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演进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1 合作社与农业合作社 |
1.3.2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
1.4 既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的梳理 |
1.4.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4.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4.3 简评 |
1.5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内容框架 |
1.5.1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5.2 论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2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 |
2.2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 |
2.3 两种制度变迁理论的比较 |
2.4 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 |
3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的历史轨迹 |
3.1 历史的遗产:1949~1978 年国家实施的合作化与集体化 |
3.1.1 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的演变 |
3.1.2 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的演变 |
3.2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变迁 |
3.2.1 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演变 |
3.2.2 农村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发展 |
3.2.3 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变迁 |
4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变迁的动因解析 |
4.1 “小农经济”变革的内在需求 |
4.1.1 “现代小农”:生产关系的进步还是倒退 |
4.1.2 “小农”与合作经济组织:替代还是互补 |
4.2 相关利益主体获取“潜在利润”的需要 |
4.2.1 决策者的价值偏好 |
4.2.2 农民改善利益受损地位的迫切要求 |
4.3 两种解释逻辑的比较分析及启示 |
4.3.1 变迁动力:生产关系还是相关者的利益驱动 |
4.3.2 变迁主体:农民还是政府 |
4.3.3 启示 |
5 新时期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方式的解析 |
5.1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的特征 |
5.1.1 行政推动在制度变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
5.1.2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比较明显 |
5.1.3 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日益多元化 |
5.2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进的新趋势 |
5.2.1 “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逐渐凸显 |
5.2.2 传统合作经济组织引领合作制度变迁 |
5.2.3 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 |
5.2.4 由协会型的松散团体逐步向企业型经营实体提升 |
5.3 农民、市场、政府的在组织演进中的互动博弈 |
6 发达国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验及启示 |
6.1 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几种模式 |
6.1.1 美国农合模式 |
6.1.2 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农合模式 |
6.1.3 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农合模式 |
6.2 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变的总体趋势 |
6.2.1 专业性合作社与综合性合作社并存 |
6.2.2 合作社逐步向企业化方向演变 |
6.2.3 合作社集中过程加速,逐步走上集团化 |
6.2.4 政府与合作社的关系日益密切 |
6.3 经验与启示 |
6.3.1 组织发展模式由本国具体国情所决定 |
6.3.2 完善的组织体系是保证组织运行效率的重要因素 |
6.3.3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前提 |
6.3.4 政府的支持和推动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保障 |
7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演变规律的梳理 |
7.1 组织演进与生产关系变革密切相关 |
7.1.1 合作经济推动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发展 |
7.1.2 合作经济推动新型联结机制的形成 |
7.1.3 合作经济加速新型分配关系的建立 |
7.2 从分散走向联合与合作 |
7.2.1 合作与联合的必然性 |
7.2.2 合作与联合的价值取向 |
7.2.3 合作与联合的组织结构体系 |
7.2.4 合作与联合的组织监管体系 |
7.3 从经济合作拓展到社会公共领域的合作 |
7.3.1 基于治理理论视角的分析 |
7.3.2 基于中国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现状的分析 |
7.3.3 基于合作经济组织制度绩效的分析 |
8 总结与展望 |
8.1 基本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6)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选题的理论意义 |
1.2.2 选题的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4.1 国外研究动态综述 |
1.4.2 国内研究动态综述 |
1.5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信用合作组织管理体制的国际经验及借鉴 |
2.1 德国信用合作组织 |
2.1.1 德国信用合作组织体系 |
2.1.2 德国信用合作经验 |
2.2 美国信用合作组织 |
2.2.1 美国信用合作组织体系 |
2.2.2 美国信用合作经验 |
2.3 法国信用合作组织 |
2.3.1 法国信用合作组织体系 |
2.3.2 法国信用合作经验 |
2.4 日本信用合作组织 |
2.4.1 日本信用合作组织体系 |
2.4.2 日本信用合作经验 |
2.5 国际经验借鉴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历程 |
3.1 建国后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历程 |
3.1.1 普及发展阶段 |
3.1.2 衰退调整阶段 |
3.1.3 恢复“三性”阶段 |
3.1.4 合作制规范阶段 |
3.1.5 深化改革阶段 |
3.2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历程中的政府主导行为 |
3.2.1 为汲取农村资金产生政府主导行为 |
3.2.2 出于防范金融风险产生政府主导行为 |
3.2.3 农村信用合作社政府依赖产生政府主导行为 |
3.3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历程的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双重改革目标分析 |
4.1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目标:信贷支农 |
4.1.1 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支农困境 |
4.1.2 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支农绩效 VAR 模型分析 |
4.2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效益目标:可持续发展 |
4.2.1 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资产成因及其化解 |
4.2.2 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经营选择 |
4.3 农村信用合作社双重改革目标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产权改革 |
5.1 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问题 |
5.2 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产权改革路径分析 |
5.2.1 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产权制度变迁路径 |
5.2.2 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股权结构 |
5.2.3 股份合作制金融与股份制金融案例比较 |
5.3 基于出资者行为的股份制产权改革均衡分析 |
5.3.1 基本假设 |
5.3.2 市场均衡 |
5.3.3 分离均衡及其结果 |
5.4 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产权改革措施 |
5.4.1 明确资产归属 |
5.4.2 股东甄别 |
5.4.3 维护股东权益 |
5.4.4 多形式股份制市场均衡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
6.1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因素 |
6.1.1 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设置及权责结构 |
6.1.2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环境 |
6.2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 Probit 模型分析 |
6.2.1 评价指标体系 |
6.2.2 样本选择与模型设定 |
6.2.3 回归结果分析 |
6.3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
6.3.1 健全“三会四权” |
6.3.2 提高股权集中度 |
6.3.3 构建约束机制 |
6.3.4 优化决策机制 |
6.3.5 强化业务管理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系统优化 |
7.1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系 |
7.1.1 乡社式布局 |
7.1.2 县联社 |
7.1.3 省联社 |
7.2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系统结构效率分析 |
7.3 银监会监管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行业自律 |
7.3.1 银监会监管 |
7.3.2 农村信用合作社行业自律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多元改革模式及地区差异评价 |
8.1 农村商业银行模式 |
8.1.1 农村商业银行模式动因 |
8.1.2 农村商业银行组织结构 |
8.1.3 农村商业银行模式选择 |
8.2 农村合作银行模式 |
8.2.1 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动因 |
8.2.2 农村合作银行组织结构 |
8.2.3 农村合作银行模式选择 |
8.3 统一法人社模式 |
8.3.1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体制 |
8.3.2 县联社统一法人 |
8.4 农村信用合作社多元改革模式的地区差异评价 |
8.4.1 评价方法 |
8.4.2 评价指标体系与样本选取 |
8.4.3 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因子分析 |
8.4.4 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聚类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
9.1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 |
9.2 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 |
9.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
9.4 改善政府管理方式 |
9.5 推进合作金融法规建设 |
9.6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的界定 |
1.2.1 合作金融 |
1.2.2 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对现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
1.4 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 |
1.5.1 技术路线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合作金融的演变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新发展 |
2.1 合作金融的本质 |
2.2 国内外合作金融的演变 |
2.2.1 国外合作金融的发展趋势 |
2.2.2 国内合作金融的发展历史 |
2.3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新发展 |
2.3.1 正规农村新型合作金融 |
2.3.2 准正规农村新型合作金融 |
2.3.3 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 |
2.4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产生与发展:基于制度变迁视角 |
3.1 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 |
3.2 合作金融产生和发展的一般条件 |
3.3 我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产生与发展的供求分析 |
3.3.1 我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制度创新的需求 |
3.3.2 我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制度创新的供给 |
3.4 我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变迁的内在机制 |
3.4.1 农村金融因素 |
3.4.2 组织成员因素 |
3.4.3 政府管制因素 |
3.5 小结 |
第四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组织运行的制度分析 |
4.1 合作程度视角下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的缘起 |
4.2 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组织的制度分析 |
4.2.1 产权安排 |
4.2.2 治理结构 |
4.2.3 风险控制 |
4.3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的组织认定 |
4.3.1 组织认定的内涵 |
4.3.2 一般分析与研究假设 |
4.3.3 实证分析 |
4.4 存在问题 |
4.5 小结 |
第五章 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运行的制度分析 |
5.1 开展资金互助组织的理论分析 |
5.1.1 开展资金互助的政策基础:政府调控的失灵 |
5.1.2 开展资金互助社经济行为基础:互助合作理论 |
5.2 贫困村村级资金互助组织制度分析:源于章程和实践 |
5.2.1 互助资金组织的组建 |
5.2.2 产权安排 |
5.2.3 治理结构 |
5.2.4 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
5.3 互助资金组织金融扶贫功能分析 |
5.3.1 互助资金组织金融与合作经济组织扶贫机制分析 |
5.3.2 金融扶贫案例分析 |
5.4 存在问题 |
5.5 小结 |
第六章 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6.1 国家对自身利益的追求 |
6.1.1 国家理论及其启示 |
6.1.2 国家效用函数的扩展 |
6.1.3 国家效用函数与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成长 |
6.1.4 地方政府的态度 |
6.2 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发展不规范 |
6.3 农户参与视角下合作金融组织的影响因素分析 |
6.3.1 调查基本情况描述 |
6.3.2 样本资金借贷行为基本特征描述 |
6.3.3 农户加入资金互助组织影响因素分析 |
6.3.4 成员加入合作金融影响因素的计量检验 |
6.4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展望及政策建议 |
7.1 若干结论 |
7.2 展望 |
7.3 政策建议 |
7.3.1 出台合作金融法,保证合作金融的主体地位 |
7.3.2 继续放宽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加大合作金融试点建设力度 |
7.3.3 设立灵活的产权制度,保证组织活力和有效率的运行 |
7.3.4 坚持必要的合作制原则,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
7.3.5 推动专业合作社向金融合作发展,金融合作向专业合作社延伸 |
7.3.6 政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
7.3.7 扩展融资渠道,建立与正规金融机构的联结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有 |
攻读博士期间执笔或参与的课题有 |
(9)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及其法律保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言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评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状况 |
1.2.3 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文章框架 |
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及其异化 |
2.1 合作金融的一般组织原则 |
2.1.1 合作制原则的形成与发展 |
2.1.2 合作金融的一般组织原则 |
2.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异化 |
2.2.1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主体的辨析 |
2.2.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表现 |
3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原因分析 |
3.1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一般原因 |
3.1.1 经济发展是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根本原因 |
3.1.2 忽视合作金融组织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建设 |
3.1.3 忽视农业比较利益偏低的问题 |
3.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特殊原因 |
3.2.1 政府的强制性干预是合作金融制度性变迁的主要原因 |
3.2.2 各利益主体的博弈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深层次原因 |
3.2.3 管理体制的路径依赖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重要原因 |
3.2.4 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定位不明确 |
3.2.5 缺少对农民的引导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另一原因 |
4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争议、现实选择与启示 |
4.1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中合作制与商业化之争 |
4.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现实选择 |
4.3 异化背景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启示 |
4.3.1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的本质 |
4.3.2 新旧更替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规律 |
4.3.3 改革与培育并举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思路 |
4.3.4 法律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保障作用 |
5 法律保障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不足 |
5.1 缺乏明确的立法指导思想 |
5.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法律定位不明确 |
5.3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产权制度不明晰 |
5.4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治理结构无效 |
5.5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设立、变更和退出机制缺失 |
5.6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控机制不健全 |
5.7 忽视对政府干预行为的规制 |
6 法律保障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建议 |
6.1 宏观上的引导与促进 |
6.1.1 转变立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 |
6.1.2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地位 |
6.1.3 调整立法的重点 |
6.1.4 健全法律体系,加强部门法律之间的协调 |
6.1.5 明确国家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扶持政策 |
6.2 微观上的规范和管理 |
6.2.1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服务对象和经营范围 |
6.2.2 确定合理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产权制度 |
6.2.3 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管理制度 |
6.2.4 健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设立、变更和退出机制 |
6.2.5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
6.2.6 完善政府干预农村合作金融的约束制度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目录 |
后记 |
(10)我国欠发达地区县域农村信用社管理改革研究 ——以江西泰和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目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3 研究思路、方法,研究创新之处 |
第2章 基础理论 |
2.1 法人治理结构理论概述 |
2.2 银行监管理论概述 |
2.3 社区银行理论概述 |
2.4 博弈论 |
2.5 公共管理理论 |
第3章 江西泰和县农村信用社管理现状 |
3.1 江西泰和县农村信用社管理现状 |
3.2 江西泰和县农村信用社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1 江西泰和县农村信用社面临的困难 |
3.2.2 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差 |
3.2.3 对重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不到位,农贷利率高 |
3.2.4 不良贷款多 |
3.3 江西泰和县农村信用社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
3.3.1 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
3.3.2 近亲繁殖的遗患 |
3.3.3 制约信用社贷款业务拓展的若干因素 |
3.3.4 不良贷款形成的几种原因 |
第4章 国内外农村信用社管理实践及经验借鉴 |
4.1 西方发达国家合作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及经验借鉴 |
4.1.1 西方发达国家合作金融的形成和发展 |
4.1.2 西方发达国家合作金融的主要特点 |
4.1.3 西方发达国家合作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趋势 |
4.1.4 西方发达国家合作金融发展对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的借鉴与启示 |
4.2 国内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模式与主要经验 |
4.2.1 合作制模式-江苏模式 |
4.2.2 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模式-常熟、张家港、江阴三市模式 |
4.2.3 农村合作银行模式-浙江鄞州模式 |
4.2.4 三种产权制度形式比较与主要经验 |
第5章 江西泰和县农村信用社管理改革对策 |
5.1 完善管理体制 |
5.2 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
5.3 完善小额农贷的运作体系 |
5.4 完善金融监管水平 |
5.5 以人为本,促进农村信用社科学发展 |
5.6 加快电子步伐,实现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 |
5.7 推进县域信用社向“社区银行”发展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的主要问题与结论 |
6.2 进一步研究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新时期按合作制规范信用社要有新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 [1]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变动研究(1949-1978)[D]. 李微. 山东大学, 2015(01)
- [2]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与回归研究 ——基于三维金融架构的视角[D]. 马晓楠. 辽宁大学, 2014(11)
- [3]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博弈分析 ——以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D]. 罗家龙. 云南师范大学, 2013(05)
- [4]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D]. 张洁. 吉林大学, 2013(08)
- [5]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演进逻辑研究[D]. 闫芳. 上海交通大学, 2013(04)
- [6]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杨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11)
- [7]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路径与制度反思[J]. 易棉阳,陈俭. 中国经济史研究, 2011(02)
- [8]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D]. 宋彦峰.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1(10)
- [9]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异化及其法律保障机制研究[D]. 吴业男. 兰州商学院, 2011(05)
- [10]我国欠发达地区县域农村信用社管理改革研究 ——以江西泰和县为例[D]. 康健. 南昌大学, 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