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和收费计征所得税吗?(论文文献综述)
邹伟[1](2009)在《中国土地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与制度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1978年以来,我国有序地推进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经济体制优化,城市土地逐步实现了有偿有期限的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资源配置进入了市场配置时代,土地税费成为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贡献也越来越大。然而随着我国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农地过度非农化、土地囤积投机等“市场失灵”问题的日益显现,特别是伴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作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经济杠杆,土地税费引起政府和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如何优化税费结构,保证其既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更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无疑是关注的重点和目的。迄今为止,有关中国土地税费优化的研究可谓是汗牛充栋。在这些众多的研究中,前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税费的财政功能;在后期,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更多地研究是围绕配置效率进行的,然而这些研究大多是笼统地描述性或定性分析,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缺乏引导性和操作性,为现实的公共行政提供参考明显不足。同时,我国近年来所进行的土地税费优化,无论是对城市用地,还是对农业用地来讲,所表现出的资源配置效应都不十分明显,表明这些优化缺乏较好地针对性。本研究从系统分析土地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出发,把土地税费与土地资源利用有机结合起来,从土地资源配置效应的角度去探讨适合中国国情得土地税费体系构建,力图为我国土地税费整体优化提供较好的参考。考虑到我国当前土地税收和收费现状特点,本研究将土地税收和土地收费(主要是行政收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在土地税费与土地资源配置之间,土地税费起主导作用,而不同土地税费结构决定税费对土地资源配置影响范围和程度。论文首先在税费与资源配置的一般作用关系基础上,形成了土地税费的资源配置与制度优化的分析框架,为后面系统、深入的理论和实证分析提供了必要的逻辑结构。论文第3部分,对我国的土地税费体系演进进行了简要地回顾。总的来讲,土地税费演变与土地制度变化关系存在较大的相关性,从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私有制度下的土地税费变迁,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土地税费的初创与萎缩,再到优化开放后土地税费的恢复与建设阶段,直到1994年“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后土地税费的优化与完善,土地税费的始终是在国家总的财税政策的大背景下,随着土地制度优化这一主线展开的,也可以讲土地税费优化是由土地制度变革推动。这为后面系统分析土地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和制度优化提供较好的研究背景和基础。接着,论文第4、第5、第6部分从土地取得、保有、转移三个环节对土地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进行了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第7、第8部分又对城市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税费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土地税费具有一定的资源配置效应(非中性),效应的大小受到供需弹性、当前交易的数量和价格等多种因素有关,同时在不同环节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在土地取得环节,对于土地出让市场,土地税费减少了土地市场交易数量,因此政府可以利用税费手段对土地需求较大的行业进行宏观调控,达到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的目的,但在我国当前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一级市场的条件下,即土地供给弹性较小或为零,政府征收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变得毫无意义。在土地保有环节,土地税费提高了土地保有成本,有助于实现土地保有(利用)的外部性内部化,促进了土地流转,保有税费也可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一定的转嫁,具有一定的资源配置效应,其大小取决于人们对土地保有数量“挤出”的多少,当然由于土地尤其是住宅的需求具有必需品的性质,相当一部分土地的保有税费并未发生转嫁,从这一点看,土地保有税费具有较好的“中性”。在土地转移环节,土地营业税等直接作用于土地市场交易,具有较好的资源配置效应,而所得税在不实行差别税率的条件下则表现出一定的“中性”。对比土地保有税费和流转(包括取得和转移)税费发现:无论从社会福利损失的角度、还是从征收成本的角度,都表明土地保有税比土地转移税更具有效率。但如果要利用税收对资源配置进行干预,土地转移税直接作用于土地市场,相同税率下,减少土地交易数量的效果更为明显;无论是效率与公平原则的方面,还是从财政收入原则方面的,土地保有税更为符合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在税收财产性原则方面,土地保有税由于其税基稳定,经济发展状况对税收收入影响较小,因而表现出更为符合收入充分和收入弹性的原则。因此,土地保有税能够兼顾财政、公平和效率原则,在土地税收方面应成为主体税种。对农地的税费效应分析则是通过分析农业税费的演变与农地利用绩效,农业税减免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两个方面的分析来完成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减少农业税费有利于提高农地利用的效率,因此合理设置农业税费结构,既能够为国家发展提供一定的财力支持,也有利于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如果单纯从减轻农民负担的角度,完全取消农业税费,丧失政府通过税费手段优化农地资源配置的作用发挥,其对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是有限的,因此,免征农业税只能是农村土地税费优化的一个“短期行为”,从长远来看,只有建立起有利于提高农地资源配置效率的土地税费体系,才能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较好的制度支持,也为建立城乡统一土地税制创造良好的条件。虽然不同制度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土地税费制度的地位、作用和结构具有一定差异,但对于土地市场起步较晚,还处于培育和调整阶段,土地税费制度也不十分健全的我国来讲,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对于调整和完善我国土地税费制度是十分必要。论文第9章首先从总体上对税费选择理论进行分析,然后按环节环节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土地税费制度进行比较,最后得出境外土地税费的主要经验,为后面构建提供参考。在前面土地税费理论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港台及国外土地税费制度建设的经验,论文在最后一部分对我国开征农地使用税和物业税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最后提出了我国土地税费制度优化的构想。就土地税而言,可按照土地税收征收环节的不同,将我国土地税制划分为取得、保有、转移三个环节税,税种由原来的14种减少为8种,而覆盖面却大为增加。具体地讲,土地取得税设契税、遗产和赠与税两个税种。即取消现有的耕地占用税,增加遗产和赠与税,将印花税与契税合并为契税;土地保有税可设物业税、空地税和农地使用税三个税种,即将现行税制中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及部分收费和并统一开征物业税,将现有土地闲置费改为空地税,增加农地使用税;土地转移税可设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就是讲,土地转移环节不单独针对土地设置专门的税种,相应的营业税、所得税统一于我国整体税制结构体系中的相关税类、税种中。同时对土地税制的优化所需要的法律法规、地价评估、产权登记、收益分配等制度环境建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王哲[2](2003)在《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的政策规定有哪些》文中研究表明按照规定,下列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标准的捐赠,各种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为其他企业提供与本身应税收入无关的担保而承担的本息支出,职工宿舍修理费,当年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
董毅,肖卓民[3](2003)在《有关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的政策规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郭锁瑞[4](2001)在《企业所得税汇算若干政策问题解答》文中研究表明 目前,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为方便税收政策查询,本刊编辑部特缴税务权威人士将近年税务机关新出台的所得税法规及纳税人关心的有关问题分成七类30个问题予以解答。
山东省国税恐流转税二处[5](1998)在《咨询台》文中提出 问: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对个人取得此项所得应该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支付的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中作了明确的规定:企业以股票形式向
京地[6](1998)在《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和收费计征所得税吗?》文中研究说明《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中所确定的征免原则为:企业的一切收入,包括向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除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明确规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都应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允许企业在税前扣除的项目外,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7](1997)在《税务公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涉外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鸣谷[8](1997)在《企业收取和交纳各种价内外基金等有新规定》文中指出企业收取和交纳各种价内外基金等有新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对企业收取和交纳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发出通知。一、关于企业收取、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全(资金、附加)及收费征收企业所得税和税前扣除问题(一)根据《中...
游奕[9](1997)在《国家征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文中研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1997)在《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中认为
二、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和收费计征所得税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和收费计征所得税吗?(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土地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与制度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回顾 |
1.2.1 国内研究动态 |
1.2.2 国外研究动态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范围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数据来源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前提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土地税、费概念的界定 |
2.1.2 税费结构 |
2.1.3 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 |
2.1.4 土地集约利用 |
2.2 研究的前提假设 |
2.3 税费效应的一般分析框架:税费与资源配置 |
2.3.1 税费的特性 |
2.3.2 税费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机制 |
2.3.3 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评论 |
2.4 土地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与制度优化的分析框架 |
2.4.1 土地取得环节税费结构变化的资源配置效应 |
2.4.2 土地保有环节税费结构变化的资源配置效应 |
2.4.3 土地转移环节税费结构变化的资源配置效应 |
第3章 我国土地税费制度的演进 |
3.1 概述 |
3.2 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私有制度下的土地税费制度变迁 |
3.3 土地税费的初创与萎缩阶段:1949-1977年 |
3.4 土地税费的恢复与建设阶段:1978-1993年 |
3.5 土地税费的优化与完善阶段:1994 |
第4章 土地取得环节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分析 |
4.1 "一级市场"取得土地的税费效应分析 |
4.1.1 土地交易双方税费分担情况分析 |
4.1.2 土地出让数量变化分析 |
4.1.3 税费收入情况与税费引起的社会总剩余无谓损失情况 |
4.1.4 简单的博弈分析 |
4.2 "二级市场"取得土地的税费效应分析 |
4.2.1 税费分担情况分析 |
4.2.2 土地税费的数量效应分析 |
4.2.3 社会福利损失与税费收入影响分析 |
4.2.4 简单的博弈分析 |
4.3 土地继承、受赠取得的税费效应分析 |
第5章 土地保有环节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分析 |
5.1 财产性土地税费效应分析 |
5.1.1 土地供给来源于现有保有者的情况下,财政性土地税费的效应分析 |
5.1.2 土地供给来源于非现有保有者的情况下,财政性土地税费的效应分析 |
5.1.3 租赁市场的财产性土地税费效应分析 |
5.2 激励性土地税费效应分析 |
5.2.1 外部性内部化的税费效应分析 |
5.2.2 负外部性内部化的税费效应分析 |
第6章 土地转移环节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分析 |
6.1 土地转移环节营业税的效应分析 |
6.1.1 税费分担情况分析 |
6.1.2 土地税费的数量效应分析 |
6.1.3 社会福利损失与税费收入影响分析 |
6.2 土地转移环节所得税的效应分析 |
6.2.1 土地转移所得税是否为中性的探讨 |
6.2.2 土地转移所得税的资源配置效应 |
6.2.3 最适所得税探讨 |
6.3 土地转移环节与保有环节税费的效应比较 |
6.3.1 基于效率角度的比较 |
6.3.2 公平性比较 |
6.3.3 财政收入比较 |
6.4 土地税费资源配置效应理论分析总结 |
第7章 土地税费对城市土地的资源配置效应实证分析——以南京市为例 |
7.1 实证研究对象的总体概况 |
7.1.1 南京市的基本概况 |
7.1.2 南京城市土地市场运行的基本情况 |
7.1.3 南京土地税费征收的总体情况 |
7.2 土地取得环节税费效应的实证分析 |
7.2.1 南京土地取得环节主要税费的财政功能效应 |
7.2.2 土地取得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分析—以商品住宅交易的契税为例 |
7.3 土地保有环节税费效应的实证分析 |
7.3.1 南京现行主要土地保有税费及其财政功能 |
7.3.2 南京市区土地保有税费资源配置效应的实证分析—以商品住宅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 |
7.4 土地转移环节税费效应的实证分析 |
7.4.1 南京土地转移环节主要税费的基本情况 |
7.4.2 南京土地转移环节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以营业税为例 |
7.5 现行城市土地税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7.5.1 "重流轻保"问题严重,降低了宏观调控效果 |
7.5.2 重复征税现象较为严重,不利于体现税收的公平、效率原则 |
7.5.3 税率的设计有待改进 |
7.5.4 存在较大的"费挤税"现象 |
7.5.5 土地增值税的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 |
第8章 我国农用土地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实证分析 |
8.1 农地税费制度演变与农地利用绩效 |
8.1.1 我国农业税费制度的演变 |
8.1.2 农业税费演变对农地利用绩效的影响:一般分析 |
8.1.3 农业税费演变对农地利用绩效的影响:区域比较 |
8.1.4 本节小结 |
8.2 农业税减免对土地利用影响分析 |
8.2.1 研究区选择和数据获取 |
8.2.2 调查结果与分析 |
8.2.3 结论和讨论 |
第9章 港台及国外土地税费制度的比较与经验 |
9.1 土地税收选择理论的比较分析 |
9.1.1 单一税制与复合税制 |
9.1.2 税制结构选择理论 |
9.2 土地税费制度的国际比较分析 |
9.2.1 土地取得环节的税费制度比较 |
9.2.2 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费制度比较 |
9.2.3 土地转移环节的税费制度比较 |
9.3 港台及国外土地税费制度的特点与启示 |
9.3.1 港台及国外土地税费的特点 |
9.3.2 境外土地税费的经验启示 |
第10章 我国土地税费制度优化思路 |
10.1 我国土地税费制度优化的目标与原则 |
10.1.1 我国土地税费体系优化的目标 |
10.1.2 我国土地税费体系优化的原则 |
10.2 对土地收费制度优化的探讨 |
10.2.1 当前土地收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0.2.2 土地收费优化的对策 |
10.3 关于我国开征农地使用税的探讨 |
10.3.1 开征农地使用税的理由 |
10.3.2 开征农地使用税的方案构想 |
10.4 关于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探讨 |
10.4.1 开征物业税面临的主要问题 |
10.4.2 开征物业税的方案构想 |
10.5 我国土地税制优化构思 |
10.5.1 土地税制体优化总体方案设想 |
10.5.2 土地取得税优化优化的思路 |
10.5.3 土地保有税优化优化的思路 |
10.5.4 土地转移税优化优化的思路 |
10.5.5 我国土地税制优化的制度环境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论文成果 |
(3)有关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的政策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一、资本性支出 |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四、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
五、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标准的捐赠 |
七、各种赞助支出 |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
九、为其他企业提供与本身应税收入无关的担保而承担的本息支出 |
十、当年应计未计扣除项目 |
十一、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
十二、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提取的准备金 |
十三、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 |
十四、未经批准的价内外基金及收费 |
十五、建立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的企业出售给职工住房的损失 |
十六、已出售或出租住房的折旧费用和维修费 |
十七、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 |
十八、给购货方的回扣 |
十九、贿赂等非法支出 |
二十、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部分的费用 |
二十一、金融企业返还的手续费 |
二十二、广告公司组稿费、宣传费 |
二十三、企业承租者上交的租赁费 |
四、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和收费计征所得税吗?(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土地税费的资源配置效应与制度优化研究[D]. 邹伟. 南京农业大学, 2009(09)
- [2]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的政策规定有哪些[J]. 王哲. 税收征纳, 2003(05)
- [3]有关不允许税前扣除项目的政策规定[J]. 董毅,肖卓民. 商业会计, 2003(02)
- [4]企业所得税汇算若干政策问题解答[J]. 郭锁瑞. 税收征纳, 2001(03)
- [5]咨询台[J]. 山东省国税恐流转税二处. 山东税务纵横, 1998(01)
- [6]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和收费计征所得税吗?[J]. 京地. 中国商贸, 1998(01)
- [7]税务公告[J].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税务纵横, 1997(05)
- [8]企业收取和交纳各种价内外基金等有新规定[J]. 鸣谷. 中国化工, 1997(05)
- [9]国家征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J]. 游奕. 中国橡胶, 1997(10)
- [10]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J].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财会, 199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