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向被考察人反馈意见(论文文献综述)
尚维才[1](1996)在《如何向被考察人反馈意见》文中指出如何向被考察人反馈意见尚维才考察干部,应把群众对被考察人的缺点、问题反馈给被考察人,这是干部考察工作的程序。其日的在于使被考察人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以便改正缺点,尽快成长起来。如何进行反馈,实践中我体会到:—搞清事实是反馈的前提。向被考察人反馈的意...
王功权[2](2004)在《科学反馈干部考察中收集的问题类信息》文中研究说明 对于干部考察工作中收集起来的问题类信息,考察组在反馈工作中往往处于两难境地:选择真实反馈,或碍于情面怕伤"和气",或方法不当会泄露考察秘密;选择不反馈,既不利于被考察人正确认识自己,也不利于被考察人的健康成
湖北省宜昌市委组织部[3](2003)在《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价科学机制问题研究》文中提出
葛俊良[4](2020)在《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协商治理意味着环境治理由依靠政府威权解决问题向主体间达成合意的过程转变。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引导利益相关方理性互动,形成政策建议,有助于强化环境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而可视为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向。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试图回答地方政府如何影响和塑造环境协商治理实践以及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如何具体运行这两个关键问题。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进行宏观层面的考察和梳理,分析和比较不同环境治理范式的主要内容和实践现状,着重探讨协商治理与多中心治理、协同治理、整体性治理、网络化治理等环境治理范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认为协商治理是环境社会治理的一种基础性范式。在此基础上,依据环境议题属性和协商主体间关系标准,将国内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划分为回应型、自治型、咨询型和监督型四种类型,并分别阐述其议题属性、协商功能、社会参与形式和制度化平台等。根据地方政府开展环境协商治理的利益动机,本研究从议题边界、功能定位、参与主体、程序流程和协商方式五个角度剖析国内环境协商治理的实践取向,指出其兼具公共性和工具性的双重治理动机,但基于治理有效性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性取向更为明显。协商民主对公共理性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被解决特定环境问题、规范公众参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组织机构职能、提供环境政策咨询和推动环境政策落实等工具性的协商动机所取代。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出发,笔者认为现阶段国内民主协商的重心停留在治理层面,聚焦于包括环境议题在内的社会民生事务,注重对社会各阶层意见和诉求的包容、吸纳和整合。通过协商民主与地方或基层治理的整合,以推动社会的动员、整合和合作,进而达成有效治理的目标,这也是协商民主本土化实践的基本特点之一。在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的这种工具性取向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Z省J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协商主体的行为逻辑、主体间相互关系和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等问题的阐述,勾勒出J市环境协商治理的整体图景;并采用多案例比较的研究方法,从环境协商议题、环境协商策略和环境协商成效三个维度出发,分析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运行机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环境协商平台的搭建和协商参与者的挑选,体现出党委领导、利益相关和便于治理的原则;环境协商议题设置的关键在于响应者响应的有效性与积极性;公共性环境治理主体会根据具体协商情境,选取恰当的协商策略并加以组合式运用,使之与环境协商议题的特征相匹配;从所选案例来看,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比较好的治理绩效,而环境协商治理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协商策略运用以及这两者间的匹配性等因素的影响。
钟稳[5](2018)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如何保持自身肌体健康,对于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而言,始终是个重大考验。中国共产党历经曲折困难却总能力挽狂澜、绝处逢生,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就是敢于正视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体现出极强的自我修复、自我净化能力。邓小平同志对此曾经指出,“我们党经历过多次错误,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解决中国共产党自身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根本在于强化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早在成立之初,就借鉴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监督经验,探索建立了党内巡视制度。新时期的巡视制度经历二十多年的探索创新,已经成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该制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在清除腐败毒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巡视监督的实质,就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政治体检”,推动自我约束和自我净化,始终确保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回顾历史,巡视制度在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漫长历史始终没有中断,至今仍然焕发着强大的制度生命力,对其进行系统科学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立足于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实践和巡视工作实际,按照“理论基础——历史经验——实践演化——现实困境——解决思路”的逻辑顺序逐步展开,尝试对党内巡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理论分析,以期探索规律,总结得失,为新时代进一步坚持和深化巡视工作提供理论参考。本研究具体展开如下:导论部分,首先阐明了本研究问题的缘起,将党的巡视制度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大背景下进行定位和分析。然后,对国内关于巡视制度的有关研究从五个方面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研究的基本思路和着力点。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巡视制度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等问题。首先,对巡视、巡察、巡行等概念进行简要比较,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对巡视制度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研究的核心概念——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并对巡视制度的属性、结构和功能进行了分析。之后,从马列主义经典理论、西方权力制约监督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理论三个维度分析了巡视制度的理论渊源。为厘清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制度的关系,还就几种常见且容易与巡视监督相互混淆的监督制度进行了比较。第二章,主要阐述了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现代启示。巡视制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始于先秦,成于秦汉,成熟于唐宋,完善于明清,绵延几千年形成了一整套比较规范严密的监督体系,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古代巡视制度所积累的一些经验是跨越历史时空的,梳理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演变历程,考察历史上巡视制度的成败得失,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丰富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巡视制度。本章首先对巡视制度的历史演进情况进行了纵向梳理;然后对古代巡视制度从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法规制度、人员机构等角度进行了横向比较:最后,总结了古代巡视制度的成效和不足,并以史为鉴,得出四个方面的启示,即明确巡视工作职能定位、加强巡视制度科学设计、注重巡视人员管理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巡视。第三章,主要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国共产党借鉴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监督经验,在建党初期就探索建立了党的巡视制度。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可以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两个历史阶段,由于历史背景和使命不同,两个时期的巡视制度在具体设计和运行上呈现出较大差异,但其在本质上是一脉相承的。1928年、1931年,党中央先后制定颁布了两部巡视条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早期巡视制度的确立和成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的逐步恢复和重建,中断几十年之久的党内巡视制度再次被提上历史舞台。新时期的巡视制度经历了一个酝酿、试点、全面展开和深入发展的过程,总的发展态势是健康有序的。新时期的巡视制度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支撑,被称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第四章,主要阐述了当前巡视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需要对现行巡视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进而提出完善改进之策。在本章,笔者紧密结合巡视工作实际,以中央巡视组和中央巡视办为主要参照对象,并辅助媒体公开的若干案例,从巡视主体与客体、方式与流程、定位与格局等角度全方位揭示和分析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情况。第五章,主要阐述了新时期巡视制度取得的成效和完善路径。本章系统归纳了新时期巡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分析了实践中巡视面临的困难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相关建议,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找准巡视战略定位;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提高巡视质量和水平;加快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以巡视整改为抓手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大力支持和开展巡视制度理论研究。结语部分,就巡视制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向纵深发展进行简要反思和展望。
陈宗玉[6](2014)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研究》文中指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宗旨是将少年罪错行为从审判程序中分流出去,让其在社会中反省过错,改正不良行为,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反映了现代轻刑化、教育刑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如何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进行监督考察是附条件不起诉正确实施的关键。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的时间较短,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监督考察制度研究还较少,监督考察工作在各地的发展不均衡。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的检察机关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监督考察工作,如北京专门建设了专门的帮教考察基地,上海的一些基层检察院则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形式来开展监督考察工作,而更多地区的监督考察工作存在流于形式的危险。监督考察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正确实施的保证,为了促进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监督考察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笔者从以下四部分对本制度进行了论述。实践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第一部分笔者对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了论述。梳理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发展历程,并结合国内外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实践,明确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介绍了我国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的基本法律规定。第二部分,探讨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的基本任务,应该包括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惩罚并预防犯罪、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困难帮扶以及对监督考察的质量进行评估。第三部分,以两个市级检察机关和三个基层检察机关制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实施细则为研究对象展开,并对比了国外有关做法,总结了当前我国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当前,我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监督考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值得肯定。同时,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监督考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在监督考察的形式上,缺乏专门的监督考察机构、专业专职的考察人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明显不足,导致参与监督考察的主体之间权责不明,多头管理;在监督考察内容的设置上,存在重“惩罚”轻帮扶的倾向,各地检察机关适用的差异较大,一些“法外”内容值得警惕;在监督考察的结果上,部分可撤销条款可操作性不足,缺乏客观量化的评估标准来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监督考察质量进行评估,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社会效果难以评判。第四部分,针对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监督考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探求了完善之路径。首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监督考察模式。检察机关的单独执行模式中,应当加快建立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强化检察机关执行监督考察的工作能力;检察机关牵头模式中,应当坚持检察机关主导,并借助社区矫正、社工、志愿者的力量来帮助检察机关进行监督考察,建立专门的关护帮教基地,对缺乏帮教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的监督考察。其次,在监督考察内容的设置中,要注意个别处遇与均衡处遇的均衡,法定义务必须要求履行,个别针对性义务选择附加。最后,要积极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监督考察的质量评估体系,要按照评估的一般过程,以守法状况、社会适应性、心理状况、道德水平为评估指标体系,介绍了四种评估方法,来指导监督考察主体开展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评估工作。最后通过这三方面的完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监督考察制度的完善。
丁丽军[7](2010)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研究 ——以AUQA质量审核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澳大利亚是一个教育发达的西方国家,也是世界上高等教育大众化与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为解决高等教育的规模与质量保障的矛盾,澳大利亚已经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在这个五位一体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大学、联邦政府与州及领地政府、社会专业机构与质量保障机构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形成了有效的保障机制。而成立于2000年的澳大利亚大学质量保障署(AUQA)则是这一体系中的核心部分。AUQA这个国家级的独立中介质量保障机构负责对全国的大学进行外部质量审核与监控,10年来已成为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中坚力量,其质量保障模式已处于世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领先地位。本论文以澳大利亚大学质量署(AUQA)及其质量审核这一质量保障模式为研究对象。论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借助管理学理论及高等教育管理理论对AUQA实施的质量审核模式的机制与方法进行专门研究。论文首先对国内外学者有关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与模式研究的理论及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的文献内容进行综述与评价;第二章宏观介绍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发展概况与特色及其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期望与要求,通过对澳大利亚现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整体框架的描述及对框架中各个保障主体的功能与职责的分析,探讨澳大利亚质量保障模式的特点与优势;第三、四章通过对澳大利亚大学质量保障机构AUQA的组织章程与组织目标、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组织成员及其职责、AUQA质量审核的对象、审核步骤、审核方法与审核报告、以及AUQA第一轮审核程序、第二轮审核的主题审核形式、对海外教学项目的审核要求及推荐给大学的自查工具等方面的微观描述,全方位探讨AUQA这一国家级独立的非盈利性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介机构的质量审核模式的运行方式与基本特征。论文第五章通过对AUQA的七大审核主题中的大学与社会结合与大学国际化这两个主题的确立背景及审核细则的介绍,方面展现AUQA详细的审核指标要求,另一方面也揭示了澳大利亚大学的教育理念与办学方向;论文第六章通过对AUQA组织自身接受的的外部检查过程与结果及其举办的大学质量论坛成果的介绍来客观说明AUQA对澳大利亚高等教育领域的质量保障所取得的成就。通过对澳大利亚最近的新一轮高等教育结构性改革动向与内容的介绍,分析了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改革的发展趋势并对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的前景作了展望;论文第七章总结澳大利亚大学质量署的基本特征,归纳了AUQA模式的可鉴之处。通过对AUQA质量审核模式的机制与方法进行全面的分析,本论文认为AUQA从其运作特征来说,具有鲜明的独立性、中介性特点,它既不代表政府行政也不代表高校的利益,却能够兼顾国家、政府、高校、社会及学生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面的利益与要求;从其保障模式来看,具有多元化复合性特点,重视内外部保障机制的结合;重视质量检查与质量教育结合;从其审核操作模式来看,能够采纳当今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运用较为科学的质量保障工具与方法。因此论文最后提出:AUQA质量审核模式具有国际化、专业化、开放性、先进性、学习性、发展性这几大特色,而且对于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在提倡多元化质量观、践行符合性质量保障模式,根据不同类型院校的不同办学目标,以不同的形式、标准与方法进行多元化质量保障方面,在其质量审核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方面,在质量审核具体操作技术的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方面、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独立中介机构及其保障模式的功能与职责的法制化、常规化方面都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史红霞[8](2020)在《化学教师特定主题的学科教学知识(TSPCK)测评研究》文中指出社会的发展关键在于教育,教育的发展关键在于教师。教师专业知识是教师发展的重要内容,而教师PCK是教师专业知识的核心,开展PCK测评是了解教师PCK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然需求。本研究基于特定主题,开发特定主题学科教学知识(TSPCK)的测评工具,旨在全面、科学地测评教师的TSPCK,为教师教育课程提供实证依据,从而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论文共包括八章。第一章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研究的意义进行了论述;然后提出了研究问题和具体的研究任务,明确了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章梳理了国内外有关教师PCK的研究。首先从PCK涵义、PCK要素研究、PCK现状研究三个方面对国外教师PCK研究进行了综述;然后用知识图谱分析法对国内教师PCK研究成果和热点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当前国内对教师PCK测评方面研究相对较少,更缺少对教师TSPCK的测评研究。第三章对国际典型的教师PCK测评工具进行分析。首先详细介绍了六种目前国外使用的教师PCK测评工具;然后从PCK评价框架、测查问卷、评定方法等几方面分析六种测评工具的特点,并提出对教师TSPCK测评的启示。第四章建构教师TSPCK测评框架。首先从教师PCK层级模型引出TSPCK,并阐述教师TSPCK的特征,建构教师TSPCK要素框架;在此基础上,结合Park提出的五要素模型和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分析、抽取、归纳教师TSPCK观测点;最后通过访谈调查对观测点进行修正,形成教师TSPCK测评框架,该框架由主题教学目标、主题内容相关知识、学生对主题内容理解的知识、主题教学策略知识、主题学习评价知识五个要素构成,每个要素又有1-5个不等的观测点,总共12个观测点。第五章开发教师TSPCK测评工具。测评工具包括测查问卷和评价标准两部分,首先根据教师TSPCK测评框架开发了TSPCK测查问卷;然后,综合分析国外教师PCK测评中的评价方法和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准,确定了TSPCK的评价标准;最后通过访谈调查对测查问卷和评价标准进行修正,形成教师TSPCK测评工具,其中测查问卷由个人信息调查和12个开放式问题构成,评价标准使用等级赋分法,每个观测点均有四个等级,且确定了等级表现描述,方便研究者制定具体主题的赋分标准并使用。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是初中化学教师溶解度、高中化学教师化学平衡TSPCK的测评。首先明确课程标准、考试说明中对溶解度、化学平衡主题的要求,分析了学生在溶解度、化学平衡主题中的迷思概念,在此基础上确定溶解度、化学平衡主题的知识点;然后分别对初中、高中化学教师进行测查,并对测查结果的信效度进行了检验。测评结果显示:(1)教师溶解度、化学平衡TSPCK整体表现呈正态分布,而在TSPCK的五个要素中,学生知识最难,内容知识、评价知识、策略知识次之,目标知识最容易;(2)不同性别、不同学校、不同职称背景下,教师TSPCK表现有差异;(3)教师溶解度、化学平衡TSPCK各要素中各个题目的作答所处的等级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在各个知识点中的表现也是不一样的;(4)提取了教师溶解度、化学平衡TSPCK优质表现,建立化学教师溶解度TSPCK和化学平衡TSPCK知识库。第八章是研究结论、启示及展望。本研究建构了教师TSPCK测评框架,开发了教师TSPCK测评工具,并用此工具对初中化学教师溶解度、高中化学教师化学平衡TSPCK进行了测查。研究的过程和结果启示我们,教师PCK测评需要基于特定主题,教师TSPCK发展与教龄增长成正比;要加强教师对主题内容知识、对学生关于主题内容理解的知识的认识,促进教学评一体化;要建立信息化“合作研究共同体”,利用网络资源研究不同主题的教师TSPCK,以及教师TSPCK的发展过程和机制。教师TSPCK测评是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必然需求,本研究构建了教师TSPCK测评框架,开发了适用于不同学科主题的教师TSPCK测评工具,并通过对初中化学教师溶解度、高中化学教师化学平衡TSPCK的测查,揭示了中学化学教师TSPCK发展现状及表现,确定了这两个主题的优质TSPCK,研究成果丰富了教师PCK理论,对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王海波[9](2012)在《论中国海上保险法与一般保险法之协调》文中研究指明海上保险法和其他保险法律之间是否应该协调,就我国现行保险立法体例来说,答案应是肯定的。我国关于海上保险的规定集中体现于《海商法》(第十二章),《保险法》并未排除对海上保险的适用,因此两者之间,《海商法》为海上保险的特别法而《保险法》则构成一般法。由于我国保险立法背景使然,两法之间内容存在必要的差异之外,重复、冲突现象较为明显,有些差异则不尽合理,尤其《保险法》二次修订后,作为特别法的《海商法》如何与一般法《保险法》衔接和协调,该项研究在我国启动《海商法》修改前显得尤为必要。从世界范围来看,海上保险法历来强调其独特性品格,与其他保险立法的协调并不被重视,然新近的发展表明,传统海上保险法的一些独特制度及规则正在发生一定改变,普通保险法领域发生的变革正影响着海上保险法的发展,这一发展动态为笔者研究海上保险特别法和一般保险法之间合理性差异的区间以及规则统一的向度提供了新的注解。本文以我国规范海上保险的特别法《海商法》和规范所有保险类型的一般法《保险法》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体系化方法,探讨我国海上保险立法与一般保险立法之间应否协调、能否协调等理论问题,并在分析具体保险制度的基本原理以及考察国外保险相关立法的发展动向基础之上,提出我国海上保险立法的完善建议以及海上保险立法和一般保险立法适度协调的建议。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共分五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考察我国海上保险立法和一般保险立法的法律文本。通过对特别法《海商法》(第十二章海上保险合同)和一般法《保险法》(主要是第二章保险合同)所有条文的比较,发现两法有关内容分工有合理之处,亦同时存在规范重叠、规范冲突、规范裂隙等问题,藉以指出两法协调的必要性。第二章研究我国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协调的基本理论。首先,从立法学原理和我国保险立法背景角度分析我国海上保险立法和一般保险立法各种现象的成因;其次,通过对特别法和一般法立法应遵循的体系化方法的分析,指出其对协调我国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的指导意义;第三,通过对海上保险和一般保险(主要是财产保险)若干共性的分析以探讨两法立法协调的可能性,为两法具体制度和规则的协调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研究《海商法》和《保险法》共有但存在明显差异的一些制度,阐述两法之间的差异是否合理,从立法目的论证其统一协调的理论根据,并就具体规则的协调提出建议:其中,保险告知义务制度,《海商法》较《保险法》规定严苛,就保险告知的方式以及违反保险告知的法律后果的设定上,《海商法》应作出适当修正以平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利益;代位求偿和重复保险均为派生于保险补偿原则的具体制度,与海上保险的特殊性无涉,两法就此的规定应予统一。第四章则从功能比较的角度,对特别法《海商法》的保证制度和一般法《保险法》的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制度进行研究。鉴于两法所采取的解决保险期间风险控制机制的法律路径并不相同,本章通过对保证制度在其他国家面临的挑战及发展趋势、保证制度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制度的具体比较以及与我国法律文化的契合度等角度的分析,对我国保险立法就此两项制度的取舍进行论证,并对经取舍后统一的制度如何适用于海上保险法领域的具体问题展开论述。第五章针对特别法《海商法》未规定而一般法《保险法》作出规定的制度和规则,主要选取保险利益制度、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保险疑义利益解释规则等,分析这些存于一般法的制度其是否能适用于海上保险,其具体规则在适用于海上保险时是否存在困境,以及海上保险法如何与一般保险法形成规则上的衔接,并提出:《保险法》对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则是完全与海上保险实践相契合的,应予适用;但是《保险法》采用的法定利益说并不适合海上保险,结合海上保险利益认定标准的发展趋势,建议采用更为宽松的认定标准;《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过于严苛,考虑到海上保险的当事人缔约能力的悬殊没有一般保险明显,提出在《海商法》中应建立更为合理的说明义务的特别规则。
张蕾[10](2010)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及其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研究 ——以“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有效的农业科技进步不仅取决于技术本身的创新,而且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推广扮演着将农业科学技术向生产领域进行转移和扩散、促进农业技术进步的重要角色。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主体。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不顺、推广机制不活、人员素质不高、保障条件不足”等问题逐渐突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对公共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实施了一系列改革。然而,由于计划经济的惯性强化和刺激着原有制度,改革的效果并不理想。多数地区把机制创新简单地理解为常规农业项目,只抓容易收到成效的技术推广,忽略了推广机构内部建章立制,在推广机构内部管理和监督考核方面下的功夫不多,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没有显着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微观治理结构依然没有找到答案。本文以“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县为例,考察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制度安排;在这样的管理制度下,基于农户的视角全面科学地分析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在这两部分内容的铺垫下,进一步探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为优化我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更好地调动农技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并改善农技员的技术推广行为。这一研究视角的选取,在“水稻科技入户”工程的支撑下,对影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整体效率的主要内因——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从经费保障制度、工作设计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以及推广机构对外合作发展管理制度四个方面展开调查分析。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下,基于农户的视角对推广体系中最活跃的因素——农技员的技术推广行为进行分析。在这两部分内容的铺垫下,进一步实证分析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继而为优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提供相关政策建议,从而将宏观的制度与微观的行为结合起来,研究视角上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对策建议可操作性较强。其次,研究基于农户视角获取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这有利于避免直接调查农技员而产生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从农技服务受体的角度真实客观地反映农技员的技术推广行为。再次,研究跳出已有文献仅从农技员下乡天数来衡量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局限,按照水稻技术推广工作的环节与过程,从多个侧面衡量农技员在技术推广工作过程中的行为表现,使得本文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衡量更加全面,更贴近推广实际。最后,研究对象选择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它直接面向农村和农民,这使得研究无论从理论角度还是实践层面,对于提高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效率都大有裨益。全文共分为八章,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陈述如下:研究内容一:梳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制度安排。以“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县为例,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中经费保障、工作设计、人员管理和对外合作发展管理四个方面的制度安排现状进行分析。经费保障制度方面,绝大多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推广事业费投入总量不足,使用结构不尽合理。工作设计方面,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于农技员技术推广工作的职责设定并不明确,推广组织内部协调互助的工作关系相对弱化。人员管理制度方面,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开、公平的选用人机制还有待建立和完善。绝大多数基层推广机构对农技员开展了推广技能培训,但培训的类型较为单一。此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普遍没有向农技员发放下乡补贴。对外合作发展管理方面,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外项目合作程度有待提高,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开展农资经营活动。研究内容二: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下,基于农户视角的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分析。基于农户的视角,真实客观地反映当前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下农技员的技术推广行为,从农技员技术指导次数、指导时期、指导内容、指导方法、指导态度和指导技能6个方面描述农技员在技术推广过程中的行为表现。运用因子分析法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并定量测度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综合得分。研究表明,目前农技员入户到田的指导次数得到了保障,能够把握水稻生长关键时期的指导工作,指导内容在引导农户技术信息需求以及提高农户科学素质方面相对薄弱,指导方法上田间现场示范、广播电视讲座等受农户欢迎且推广效率较高的方法采用较少,农技员技术指导态度和指导技能得到了农户的普遍认可。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综合得分的平均分为0,综合得分大于0的技术推广行为相对较好,综合得分小于0的技术推广行为状况相对较差。研究内容三:实证分析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构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及农技员个体特征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影响的分层线性模型,识别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中经费保障制度、工作设计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以及对外合作发展管理制度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与此同时,分析农技员个体特征对其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并对人员管理的核心——绩效考评制度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进行独立讨论。实证结果表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产生显着影响。经费保障制度中,推广事业费中业务经费的比重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综合得分有显着正向影响。工作设计中,最低入户到田天数的规定、填写工作日志以及工作交流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综合得分有显着正向影响。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检查,使得分户指导方案的制定和工作总结大多流于形式,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综合得分影响不显着。人员管理制度中,组织的平均培训次数和下乡补贴的发放对推广行为综合得分有显着正向影响。将农户对农技推广服务的满意度作为重点考评内容,从有农户代表参与的多个考评者中获得农技员的工作绩效,采用农户调查的考评方法,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农技员,给予相应物质和精神奖励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于规范和改善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影响显着。对外合作发展管理制度中,人均推广项目经费没有通过显着性检验,这一方面可能与推广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方式有关,另一方面与项目经费的管理有直接关系。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对规范和改善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产生较为显着的正向影响。农技员个体特征中,从业年数、职称、有无编制、近5年参加培训的平均次数、相对工资收入以及农技推广工作占总工作时间的比例6个变量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综合得分有显着正向影响。学历变量在模型中呈现负向显着性,这可能与部分高学历农技员对农技推广工作认识不深,缺乏实地技术指导技能有关。研究内容四:探究我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在实证分析基础上,深入剖析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各项管理制度优化的关系,以及当前管理制度安排中存在的问题,探究如何优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揭示本研究的政策含义,以充分调动农技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和改善农技员的技术推广行为。
二、如何向被考察人反馈意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向被考察人反馈意见(论文提纲范文)
(4)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协商民主与协商治理的研究 |
1.2.2 关于环境民主的研究 |
1.2.3 关于当前中国环境治理困境的研究 |
1.2.4 关于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研究 |
1.3 核心概念阐释 |
1.3.1 环境与环境治理 |
1.3.2 环境社会治理 |
1.3.3 协商治理 |
1.3.4 环境协商治理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章节安排 |
2 环境协商治理理论与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 |
2.1.1 环境单中心治理范式 |
2.1.2 环境多中心治理范式 |
2.1.3 环境协同治理范式 |
2.1.4 环境整体性治理范式 |
2.1.5 环境网络化治理范式 |
2.1.6 环境协商治理范式 |
2.2 环境协商治理的理论基础 |
2.2.1 环境建构主义理论 |
2.2.2 生态现代化理论 |
2.2.3 环境正义理论 |
2.2.4 环境民主理论 |
2.3 环境协商治理应具备的基本要素 |
2.4 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四种实践 |
3.1 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类型划分 |
3.2 回应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3 自治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 咨询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1 人民政协制度框架下的环境协商 |
3.4.2 环境议题的协商式电视问政 |
3.5 监督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5.1 专题询问会 |
3.5.2 环保社会组织的协商监督 |
4 民主协商:我国地方环境治理的一种工具性机制 |
4.1 环境协商治理的议题边界 |
4.2 环境协商治理的功能定位 |
4.3 环境协商治理的主体挑选 |
4.4 环境协商治理的程序设计 |
4.5 环境协商治理的方式选择 |
5 环境协商治理何以可能:基于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案例分析 |
5.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基本情况 |
5.1.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主要背景 |
5.1.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参与主体及相互间关系 |
5.1.3 Z省J市各方力量参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行为逻辑 |
5.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建构 |
5.2.1 环境公民身份的塑造 |
5.2.2 环境协商治理具体机制的建构 |
5.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多案例比较 |
5.3.1 选取案例的基本情况介绍 |
5.3.2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组织基础 |
5.3.3 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议题设置:环境问题如何被建构为环境协商议题? |
5.3.4 环境协商治理的策略选择:注重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的匹配性 |
5.3.5 环境协商治理的效果 |
5.3.6 小结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5)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框架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巡视制度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巡视制度的基本概念 |
一、巡视制度的界定 |
二、巡视制度的属性 |
三、巡视制度的基本要素 |
四、巡视制度的功能 |
第二节 巡视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理论基石:马列主义经典理论中的监督思想 |
二、合理借鉴:西方权力制约监督理论 |
三、思想内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理论 |
第三节 巡视制度与其他监督制度 |
一、巡视制度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 |
二、巡视制度与其他监督制度的异同 |
第二章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现代观察 |
第一节 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演进 |
第二节 古代巡视制度的基本内容 |
一、古代巡视制度的总体架构 |
二、古代巡视制度的职能和方式 |
三、古代巡视法规 |
四、古代巡视官员 |
第三节 古代巡视制度历史借鉴和启示 |
一、古代巡视制度的主要成效 |
二、古代巡视制度缺陷和弊端 |
三、历史借鉴和启示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探索与创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的发展历程 |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的基本内容 |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的作用 |
第二节 新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恢复和发展 |
一、巡视制度的初步探索和试点(1990-2002年) |
二、巡视制度的正式确立和逐步完善(2002-2012年) |
三、巡视制度的加快发展(2012年至今) |
第四章 新时期巡视制度的设计和运行 |
第一节 主体与客体 |
一、巡视主体 |
二、巡视客体 |
三、巡视内容 |
第二节 方式与流程 |
一、巡视方式 |
二、巡视权限 |
三、巡视流程 |
第三节 定位与格局 |
一、巡视定位 |
二、巡视格局 |
第五章 巡视制度取得的成效和完善路径 |
第一节 主要成效和经验 |
一、新时期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二、主要经验 |
第二节 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巡视发展不够平衡 |
二、巡视质量难以保证 |
三、巡视手段有待规范 |
四、巡视整改易走形式 |
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
第三节 完善路径和有关建议 |
一、进一步明确巡视战略定位 |
二、坚持创新驱动切实提高巡视质量和水平 |
三、加快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 |
四、以巡视整改为抓手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
五、大力支持和开展巡视制度理论研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历轮中央巡视开展情况一览表 |
二、历任中央巡视办主任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概述 |
1.1 附条件不起诉的发展历程 |
1.2 附条件不起诉的概念 |
1.3 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的基本内容 |
2 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的任务 |
2.1 监督管理 |
2.2 教育矫治 |
2.3 修复社会关系 |
2.4 惩罚、预防犯罪 |
2.5 困难帮扶 |
2.6 质量评估 |
3 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 |
3.1 监督考察模式 |
3.1.1 监督考察机构专门化程度低,组织机构不完善、不健全 |
3.1.2 监督考察人员专职化和专业化不足 |
3.1.3 社会化帮教力量支持不足 |
3.1.4 检察机关在监督考察工作中定位不准,其他参与主体权责不明 |
3.2 监督考察的内容与期限 |
3.2.1 监督考察的内容重“制裁”,轻帮扶 |
3.2.2 地区间适用差异较大,“法外”内容值得警惕 |
3.2.3 考察期科学合理 |
3.3 监督考察的结果 |
3.3.1 个别地区可撤销条款可操作性不强 |
3.3.2 缺乏考察质量的评估体系 |
4 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完善之探索 |
4.1 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模式的选择 |
4.1.1 加快建立专门化的未检机构 |
4.1.2 加强检察机关主导的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 |
4.2 合理设置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的内容 |
4.2.1 确立考察内容的一般原则 |
4.2.2 均衡处遇,保障司法公平 |
4.2.3 个别处遇,对症下药 |
4.3 积极构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的质量评估体系 |
4.3.1 评估的过程 |
4.3.2 评估指标体系 |
4.3.3 评估方法 |
4.3.4 评估结果的使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7)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研究 ——以AUQA质量审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主要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对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发展的研究 |
二、关于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 |
三、关于各国质量保障机构与模式的研究 |
四、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四节 研究目标、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二、采取的研究方法 |
三、本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四、本研究的不足与改进之处 |
第一章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理论、方法与模式 |
第一节 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价值取向的理论 |
第二节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类型 |
第三节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 |
一、抽象模式 |
二、具体模式 |
第四节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法及其区别 |
一、评估(Assessment或Evaluation) |
二、认证(accreditation) |
三、审核(Audit) |
四、评估、认证与审核之间的关系 |
五、ISO9000对质量审核的界定及过程要求 |
第五节 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概览 |
一、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 |
二、丹麦的EVA |
三、荷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 |
第二章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
第一节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背景 |
一、澳大利亚政治结构 |
二、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起源 |
三、澳大利亚教育系统发展的基本概况 |
四、澳大利亚高等教育体制特征 |
第二节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的背景 |
一、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的发展 |
二、澳大利亚现代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改革的背景 |
第三节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成 |
一、联邦政府(commonwealth) |
二、州和领地政府(State and Territory Government) |
三、大学(Universities) |
四、澳大利亚学历资格评定框架(AQF) |
五、澳大利亚大学质量保障署(AUQA) |
第四节 澳大利亚大学质量保障署(AUQA)成立的背景 |
一、国际高等教育环境 |
二、澳大利亚当时的质量保障标准与程序 |
三、采用一个共同的认证与保障的方法的建议 |
四、国家认证与质量保障系应该遵循的原则 |
五、建立一个质量保障机构 |
六、AUQA的成立与运作 |
第三章 AUQA的组织结构及质量审核机制 |
第一节 AUQA的组织性质与组织目标 |
一、AUQA的组织性质 |
二、AUQA的使命、目标、愿景与价值观 |
第二节 AUQA的组织结构 |
一、AUQA的组织成员 |
二、AUQA董事会 |
三、AUQA职员 |
四、AUQA注册审核员 |
五、AUQA观察员 |
第三节 AUQA的审核 |
一、AUQA的审核对象 |
二、AUQA的审核方法 |
三、审核步骤 |
四、审核结果 |
五、审核特点 |
六、AUQA的其它质量保障工作 |
七、AUQA的政策与规定 |
第四章 AUQA的审核方法与程序 |
第一节 AUQA一般审核程序 |
一、审核之前的工作 |
二、审核考察 |
三、审核报告 |
四、审核考察之后 |
五、审核报告的应用 |
六、审核费用 |
第二节 AUQA第二轮审核(主题审核)概述 |
一、第二轮审核的重点 |
二、第一轮审核与第二轮审核之间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 |
三、审核范围 |
四、审核主题 |
第三节 对新成立的自行认证机构(大学)的首次审核 |
一、首次审核概述 |
二、首次审核范围 |
三、审核小组的构成 |
四、院校提供的绩效材料 |
第四节 AUQA建议的高等院校自评方法 |
第五节 海外教学活动审核 |
一、海外教学审核的目的 |
二、AUQA的规定 |
三、海外审核活动的指导方针 |
四、海外审核实际操作要点 |
第五章 AUQA第二轮审核(主题审核)示例 |
第一节 AUQA第二轮质量审核的背景 |
第二节、对大学与社会结合情况的审核 |
一、澳大利亚大学与社会结合的背景 |
二、AUQA对澳大利亚大学与社会结合方面工作的审核要点 |
三、AUQA提供的质量审核工具 |
四、澳大利亚大学与社会结合的案例 |
第三节、AUQA对大学国际化情况的审核 |
一、对教育国际化的认识 |
二、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国际化背景 |
三、AUQA对在本土的国际学生教学质量的审核 |
四、AUQA推荐的有关大学国际化情况的自查工具 |
第六章 AUQA审核模式的成效及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
第一节 AUQA的外部检查 |
一、外部检查的背景 |
二、检查组对AUQA工作的总体评价与建议 |
三、外部检查组对AUQA进行检查的情况报告 |
第二节 澳大利亚大学质量论坛(AUQF) |
一、AUQF的历年主办情况概览 |
二、2008 AUQF论坛 |
三、2009 AUQF论坛 |
第三节 AUQA从美国与欧洲质量保障模式中获得的启示 |
一、从美国质量保障运动中获得的启示 |
二、从欧洲质量保障运动中获得的启示 |
第四节 AUQA当前面临的挑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
一、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改革背景 |
二、澳大利亚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目标 |
三、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机构改革的背景 |
四、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改革方向 |
第七章 AUQA质量审核模式特征及可鉴之处 |
第一节 AUQA质量审核模式的基本特征 |
一、AUQA独立的中介机构特征 |
二、AUQA多元复合型质量保障模式特征 |
三、AUQA质量保障模式的六大要素 |
四、AUQA质量保障模式实现的六大功能 |
第二节 AUQA质量审核模式的特色 |
一、开放性 |
二、国际性 |
三、专业性 |
四、先进性 |
五、学习性 |
六、发展性 |
第三节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发展情况 |
一、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取得的成就 |
二、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
第四节 AUQA质量审核模式的可鉴之处 |
一、AUQA质量审核模式与我国质量保障模式的差别 |
二、AUQA质量审核模式的可鉴之处 |
结语 |
附录一:AUQA的一般审核程序 |
附录二:AUQA科廷大学与昆士兰大学审核报告(目录) |
附录三:AUQA部分工作条例(Policies) |
附录四:AUQA审核次主题 |
附录五:AUQA推荐的自评工具 |
附录六:AUQA风险评估框架 |
附录七:AUQA审核指标 |
附录八:《布莱德利报告》对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改革提出的46条建议 |
附录九:学习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化学教师特定主题的学科教学知识(TSPCK)测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和任务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内外教师PCK研究现状 |
第一节 国外教师PCK研究现状 |
一、教师PCK的涵义研究 |
二、教师PCK的要素研究 |
三、教师PCK现状研究 |
四、国外教师PCK研究小结 |
第二节 国内教师PCK研究现状 |
一、国内教师PCK文献信息计量分析研究 |
二、国内教师PCK研究结果和热点分析 |
三、国内教师PCK研究小结 |
第三节 小结与启示 |
第三章 国际典型教师PCK测评工具分析 |
第一节 国际典型教师PCK测评工具特点 |
一、Loughran团队开发的CoRe工具 |
二、Park团队开发的Park工具 |
三、TEDS-M开发的MPCK测评工具 |
四、Erickson学院开发的PCK测评工具 |
五、Mavhunga团队开发的TSPCK测评工具 |
六、Aydeniz团队开发的STSPCK测评工具 |
第二节 教师TSPCK测评工具开发的启示 |
一、依据教师PCK要素理论确立PCK测评框架 |
二、基于特定主题测评教师PCK |
三、使用多样化的调查工具测查教师PCK表现 |
四、使用多元化的评价标准评定教师PCK发展 |
五、结合本土实际应用已有PCK测评工具 |
第四章 教师TSPCK测评框架的构建 |
第一节 教师TSPCK概念和理论框架 |
一、教师TSPCK |
二、教师TSPCK的特征 |
二、教师TSPCK的要素 |
第二节 教师TSPCK观测点的确定 |
一、确定教师TSPCK观测点的过程 |
二、教师TSPCK观测点的内容 |
第三节 教师TSPCK观测点的修正 |
一、研究方案 |
二、修正结果 |
第四节 教师TSPCK测评框架 |
第五章 教师TSPCK测评工具的开发 |
第一节 教师TSPCK测查问卷的开发 |
一、测量方法的选择 |
二、测查形式的选择 |
三、测查项目的设置 |
第二节 教师TSPCK评价标准的开发 |
一、评价方法的选择 |
二、观测点等级表现描述 |
三、确定数据分析方法 |
第三节 教师TSPCK测评工具的修正 |
一、访谈过程 |
二、修正结果 |
第四节 教师TSPCK测评工具的特点 |
一、教师TSPCK测评工具的构成 |
二、教师TSPCK测评工具的特点 |
第六章 初中化学教师溶解度TSPCK测评 |
第一节 初中化学溶解度知识内容分析 |
一、课标对溶解度主题知识的要求 |
二、历年中考科目说明对溶解度的要求 |
三、溶解度主题的迷思概念 |
四、溶解度主题中的知识点 |
第二节 初中化学教师溶解度TSPCK测评过程 |
一、测查对象 |
二、测查项目和实施 |
三、评分标准 |
四、测查的信效度检验 |
第三节 初中化学教师溶解度TSPCK现状分析 |
一、初中教师溶解度TSPCK整体表现分析 |
二、不同背景教师溶解度TSPCK表现结果与分析 |
三、化学教师溶解度主题TSPCK各题目、各知识点具体表现分析 |
四、初中化学教师关于溶解度主题TSPCK优质表现 |
第七章 高中化学教师化学平衡TSPCK测评 |
第一节 高中化学教师化学平衡知识内容分析 |
一、课程标准对化学平衡主题的要求 |
二、历年高考大纲对化学平衡主题的要求 |
三、化学平衡主题的迷思概念 |
四、化学平衡主题中的知识点 |
第二节 高中化学教师化学平衡TSPCK测评过程 |
一、测查对象 |
二、测查项目和实施 |
三、评分标准 |
四、测查的信效度检验 |
第三节 高中化学教师化学平衡TSPCK现状分析 |
一、高中化学教师化学平衡TSPCK整体表现分析 |
二、不同背景教师化学平衡主题TSPCK表现结果与分析 |
三、高中化学教师化学平衡主题各题目、各知识点TSPCK具体表现分析 |
四、高中化学教师关于化学平衡主题TSPCK优质表现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教师TSPCK测评框架 |
二、教师TSPCK测评工具 |
三、教师溶解度、化学平衡TSPCK表现 |
第二节 研究启示 |
一、对教师PCK测评的启示 |
二、对教师PCK发展的启示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一、建立信息化“合作研究共同体”,利用网络资源研究教师TSPCK |
二、继续研究不同主题的教师TSPCK |
三、进一步研究教师TSPCK发展过程和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论中国海上保险法与一般保险法之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学术概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注释 |
引言 |
一、 我国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之协调:研究的缘起 |
二、 我国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之协调:研究内容 |
三、 我国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之协调:研究方法 |
注释 |
第一章 我国保险立法一元主义体例与文本现象 |
第一节 域外保险立法体例考察 |
一、 海上保险法的概念 |
二、 域外海上保险法的立法模式考察 |
三、 域外保险立法的体例考察——以海上保险和其他保险的关系为中心 |
第二节 我国保险立法体例概述 |
一、 我国保险立法体例: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争 |
二、 我国保险立法一元主义体例及理由 |
三、 对我国一元主义立法体例的评析 |
第三节 一元主义体例下《海商法》和《保险法》:文本现象 |
一、 一般比较 |
二、 规范重叠现象 |
三、 规范差异现象 |
四、 规范“裂隙”现象 |
注释 |
第二章 我国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协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从立法学原理检视我国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 |
一、 以委付制度为例,对《海商法》“特有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
二、 规范重叠的成因:一般法和特别法逆序立法 |
三、 规范差异现象的不同成因 |
四、 《海商法》和《保险法》裂隙现象:缺乏协调的结果 |
第二节 我国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协调的方法论 |
一、 法律体系与特别法、一般法 |
二、 法律体系化的构建方法 |
三、 体系化思维下的特别法和一般法立法原则 |
第三节 我国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协调的法理基础 |
一、 对价平衡:从保险技术基础论两法协调的法理基础 |
二、 损失补偿:从保险的目的论两法协调的法理基础 |
三、 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从法律价值趋同化论两法协调的法理基础——以最大诚信原则的演变为例 |
注释 |
第三章 海上保险法和一般保险法共有制度的统一与协调 |
第一节 保险告知义务制度的统一及协调 |
一、 保险告知义务制度的理论与统一协调的基础 |
二、 保险告知方式及范围的差异及统一取向 |
三、 保险告知法律效果的差异及统一取向 |
第二节 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的统一及协调 |
一、 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统一及协调的理论基础 |
二、 保险代位求偿权成立条件的统一与协调 |
三、 保险代位权的行使若干问题的统一及完善 |
四、 被保险人对代位求偿的义务的统一及完善 |
五、 保险人代位权和被保险人赔偿请求权冲突及解决的规则建构 |
第三节 重复保险制度的统一及协调 |
一、 重复保险制度统一及协调的理论基础 |
二、 我国重复保险概念及构成的分立与统一 |
三、 《保险法》重复保险的通知义务对海上保险的适用及完善 |
四、 重复保险赔偿总额限制的差异及统一取向 |
五、 重复保险赔偿方式的差异及统一取向 |
注释 |
第四章 海上保险法与一般保险法“互异”制度的取舍与协调——以风险控制的不同制度为例 |
第一节 海上保险风险控制的约定模式 |
一、 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借鉴而来的保证制度 |
二、 英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及其严苛性 |
三、 我国《海商法》并不完整的保证制度及运用——兼与英国的比较 |
四、 其他英美法系国家保险保证制度的变革 |
五、 英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变革 |
六、 余论 |
第二节 一般保险风险控制的法定模式 |
一、 危险增加通知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 我国《保险法》危险增加及类型的立法评析 |
三、 我国《保险法》危险增加的法律效果 |
第三节 我国风险控制制度的取舍、构建及协调 |
一、 保证和危险增加通知:风险控制制度的比较 |
二、 保证抑或危险增加:风险控制的制度统一方案 |
三、 海上保险危险增加通知制度建构:对《保险法》的突破与协调 |
注释 |
第五章 《保险法》“独有”制度对海上保险的适用及衔接 |
第一节 保险利益制度对海上保险适用的困局及其求解 |
一、 保险利益立法目的与制度构造的一般解读 |
二、 我国《保险法》保险利益制度的变迁及评价 |
三、 《保险法》保险利益制度对海上保险的适用及困局 |
四、 海上保险利益制度建构:对《保险法》的衔接、突破与补缺 |
第二节 说明义务制度对海上保险的适用与协调 |
一、 我国《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概述 |
二、 说明义务制度对海上保险的适用性争议及分析 |
三、 我国《保险法》说明义务规则对海上保险适用的困局 |
四、 海上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的构想:对《保险法》的突破、衔接 |
第三节 合同解释规则对海上保险合同的适用分析 |
一、 保险合同解释理论的梳理 |
二、 我国保险合同解释规则:从原《保险法》到新《保险法》 |
三、 《保险法》疑义利益解释规则对海上保险合同的适用争论与分析 |
四、 海上保险合同解释规则的具体化:与《保险法》的衔接 |
注释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及其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研究 ——以“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与研究假说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假说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 |
1.3.2 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 |
1.4 数据来源、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1.5 论文结构安排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 |
1.6.2 可能的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制度的相关研究 |
2.2 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相关研究 |
2.3 现有文献对本文的启示 |
3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3.1 理论基础 |
3.1.1 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 |
3.1.2 行为科学相关理论 |
3.2 分析框架 |
3.2.1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的分析框架 |
3.2.2 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分析框架 |
3.2.3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作用机理 |
3.2.4 全文逻辑思路 |
3.3 数据调查说明 |
4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制度安排 |
4.1 经费保障制度 |
4.1.1 推广经费总量与结构的含义 |
4.1.2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费保障制度安排 |
4.2 工作设计制度 |
4.2.1 工作设计制度的含义 |
4.2.2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设计制度安排 |
4.3 人员管理制度 |
4.3.1 人员管理制度的含义 |
4.3.2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管理制度安排 |
4.4 对外合作发展管理制度 |
4.4.1 对外合作发展管理制度的含义 |
4.4.2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对外合作发展管理制度安排 |
4.5 本章小结 |
5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下农技员的技术推广行为分析 |
5.1 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衡量指标 |
5.2 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1 农技员技术指导次数得以保证 |
5.2.2 农技员技术指导时期把握关键 |
5.2.3 农技员技术指导内容有待丰富 |
5.2.4 农技员技术指导方法相对单一 |
5.2.5 农技员技术指导态度和指导技能得到认可 |
5.3 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综合评价 |
5.3.1 因子分析法的原理、数学模型及步骤 |
5.3.2 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因子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的选择 |
6.1.1 研究方法讨论 |
6.1.2 分层线性模型的基本理论 |
6.2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的选取与说明 |
6.3 模型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的优化 |
7.1 管理制度优化的内涵剖析 |
7.2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优化的关系分析 |
7.3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优化的基点与瓶颈 |
7.3.1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优化的基点 |
7.3.2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优化的瓶颈 |
7.4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优化的内容 |
7.5 本章小结 |
8 全文总结与政策建议 |
8.1 全文总结 |
8.2 政策建议 |
8.3 下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县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调查问卷 |
附录2: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调查问卷 |
附录3: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推广行为问卷调查 |
附录4: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技术推广行为问卷调查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如何向被考察人反馈意见(论文参考文献)
- [1]如何向被考察人反馈意见[J]. 尚维才. 领导科学, 1996(01)
- [2]科学反馈干部考察中收集的问题类信息[J]. 王功权. 组织人事学研究, 2004(07)
- [3]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价科学机制问题研究[J]. 湖北省宜昌市委组织部. 组织人事学研究, 2003(04)
- [4]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D]. 葛俊良. 浙江大学, 2020(02)
- [5]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研究[D]. 钟稳. 东北师范大学, 2018(09)
- [6]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研究[D]. 陈宗玉. 江西师范大学, 2014(08)
- [7]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研究 ——以AUQA质量审核为例[D]. 丁丽军. 华东师范大学, 2010(11)
- [8]化学教师特定主题的学科教学知识(TSPCK)测评研究[D]. 史红霞.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9]论中国海上保险法与一般保险法之协调[D]. 王海波. 复旦大学, 2012(02)
- [10]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制度及其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研究 ——以“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县为例[D]. 张蕾. 南京农业大学, 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