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会走向分裂吗?(论文文献综述)
吴言[1](2021)在《“相对剥夺感”与弱盟友选择:冷战后美国东亚同盟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弱盟友选择是指不对称同盟中的非大国一方有意识地在同盟中作出带有能动性的行为选择,这种选择不会必然体现主导国的意志。从中美战略竞争加剧和美国日益重视地区盟友作用的事实出发,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在同盟主导国所定义的外部威胁上升的前提下,不对称同盟中的弱盟友为何会作出不同选择?本文对以往与弱盟友选择有关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和讨论,文献梳理从两大方向展开,分别是同盟理论研究以及美国东亚同盟体系研究。这些研究从不同层次涉及或考察了小国在不对称同盟中的战略选择,但是它们的问题在于一是忽视了弱盟友作为行为选择者本身的能动性,二是缺乏微观层次的解释,三是没有完整认识或考察弱盟友的行为选项。考虑到既有研究的不足和启发,本文顺应同盟理论与国际政治心理学相结合的趋势,提出了一个关于“相对剥夺感”影响弱盟友选择的理论模型。模型建立在三个基本假定的基础之上,分别是国际关系中存在等级制、国家不是单一行为体以及有限理性。相对剥夺感是模型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本文将其重新界定为在有国际力量参与价值供给的环境下,国家内部不同行为体对于价值期望和价值获取不一致的认知。同样作为核心概念,弱盟友选择被分类为强化同盟、对冲和退出同盟。在外部新威胁上升的前提下,相对剥夺感发生作用的机制体现在两大过程中,即通过弱盟友内部社会运动和同盟中讨价还价影响决策者对同盟收益和同盟成本的权衡。两大过程中的干预变量分别是政治开放性和主导国的补偿信号。在干预变量的作用下,相对剥夺感会被激励或抑制,产生四种同盟收益成本组合,形成不同的决策情境。根据最后决策情境中相对剥夺感的强弱程度,本文提出了关于弱盟友不同选择的四种假设。以冷战后美国部分东亚盟友的选择为案例,本文对所提出的假设进行了验证。冷战结束后,美国逐渐将中国视为正在上升的新威胁,而日本、泰国和菲律宾在同盟中却作出了不同选择。日本民众和精英的相对剥夺感都被扼制,决策精英在理性的权衡后最终选择了强化美日同盟。泰国民众相对剥夺感较弱,国内“反美主义”未形成气候,而精英群体的相对剥夺感却在冷战后一步步增强,最终促使泰国走向对冲。在阿基诺夫人执政前期,菲律宾民众的相对剥夺感在民主化进程中被激发,“反基地”运动形成了较强的国内压力,但菲律宾精英却不愿放弃从美国那里得到的好处,相对剥夺感被扼制并选择了对冲,从中美两边受益。而到了阿基诺夫人执政后期,菲律宾精英在美菲基地谈判中受挫,美国越来越不能满足于这一群体的需求,导致他们从对冲转向选择退出同盟。在当前大国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从理论层面探讨美国地区盟友的战略选择规律,有助于研判美国东亚同盟体系今后的发展走向,对于理解和把握地区秩序演变趋势,构建中国周边战略机遇与战略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聚焦于同盟政治研究中较少被关注的弱盟友一方,从微观层面强调相对剥夺感心理对于弱盟友行为选择的关键作用,对于小国能动性的强调也突显了加强对东亚地区美国盟友国内政治与社会研究的意义。
王晓兵[2](2021)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的观念路径》文中指出观念对社会生活影响的持续强化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崛起和不断发展密切相关。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指出古代人是通过与生活接触形成观念,而近代人则是以观念为中介来感知生活。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得支配地位的过程中,观念介入和影响社会生活的机制转化之表征。观念在理解生活中的作用愈发突出,影响愈发深巨,在某些激进学者那里“景观”和“符号”甚至被视为社会生活中处于根本性和决定性地位的影响要素。当观念成为理解社会生活的中介后,脱离具体生存实践的抽象外在反思式的观念就有了反过来影响甚至支配具体生活的可能,成为必须加以警惕的风险。要破解抽象外在反思式观念导致的观念脱离具体生活,干扰具体生活的自发进展,甚至阻挠社会生活发展向好的问题,就需要形成对社会生活以及生存实践的精准理论把握,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方式介入具体社会现实,避免抽象观念的空转,在具体社会现象和人的历史性生存实践境遇中对现实加以理论把握。在对社会现象之丰富性及其内容逻辑形成理论上的精准把握基础上,形成理论上的主体自觉,进而构造起基于理论化社会现实的有着明确理论自觉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以自由主义理论领航为主的西方思想目前正遭遇一系列解释困境并滋生出一系列其自身无法解决的危机,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正是建基于对自由主义造成的困境和危机的破解。这有其科学性,以及逻辑和历史的双重必然性。首先,在马克思的理论努力中就包含着对当时以古典自由主义为领航理论的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各种弊端的理论把握和深刻剖析。破解自由主义带来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题中应有之意。其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中国化的引领下,中国从贫弱走向富强,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中国的百年奋斗一再证明:中国的发展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中国化应该、必须也能够担负起引领中国的持续稳定发展这一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艰苦奋斗,取得今日的成就,正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实现的。如今,国际局势日趋复杂,一些国家利用各种抽象的外在反思式的观念,借由观念在当前社会生活中扮演的理解和评价具体生活的中介功能,对他国施以愈发频繁的干扰,破坏其国家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持续发展。此时,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对抽象外在反思式观念进行有效前提批判,对其前提中隐蔽的价值倾向和理论强制加以拒斥,为保持战略定力提供主体自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我们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如何可能”来展开论证。即:事实上已经在发挥领航作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如何能够在我们的理论分析中进展到自为-自觉状态的理论领航,以及这一进展的具体实现路径是什么之上。要面对抽象外在反思式的观念的侵蚀,首先就是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对真实的社会现实加以精准的理论把握,拒斥抽象外在反思式观念对社会现象的任意套用和随便剪裁,真正在理论层面把握社会现实的无限丰富性和运动逻辑。因此理论领航的起点,即是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思想基础实现的理论对现实的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以对实践基础上的主体自我意识之结构分析为落脚点,以清晰的主体自我意识结构为思想操作平台,展开对各类“针对诸现实问题的理论”的前提要素和结构的清理和批判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的实现方式。通过将观念场域中的诸理论之前提中隐蔽的价值倾向和理论假设加以敞露,最终实现自为-自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从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形成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前提自觉,以富有内容的前提批判的方式,不断升级作为时代精华和文明灵魂的思维方式,拒斥因抽象外部反思造成的理论前提层面的对思想的隐蔽束缚和价值支配,构造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并推动其不断发展,持续提供贴合中国发展实际,有着充分主体自觉和明确价值承诺的理论贡献。
徐汉南[3](2020)在《人格同一性研究 ——从洛克到新洛克主义》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格同一性的核心是人格者的持存问题,目前有三大基本立场:一是心灵实体观点,把人格者的同一建立在心灵实体的同一之上;一是物理连续性观点,以大脑标准或身体标准进行人格同一性判断;一是心理连续性观点,把人格同一性还原为心理因果连续性。心理连续性观点是从洛克的人格同一性理论发展而来的,因而又被称为“新洛克主义”。本文旨在探究从洛克的人格同一性理论到新洛克主义的内在发展逻辑,找到二者的根本问题与出路。尽管人格者概念以及对灵魂实体的追问可以追溯至古希腊罗马时期,但是人格同一性之成为问题乃肇始于洛克。洛克明确提出同一性具有类名相关性,在此基础上区分自然人和人格者,前者以生命连续性为同一性标准,后者以自我意识为同一性标准。自我意识是一种“视自己为自己”并且“异时异地认自己是自己”的反思性知觉,一个人格者只有对过去行为具有自我意识,才和那一行为的主体具有人格同一性。新洛克主义也强调人格者与过去行为的主体的心理连续性,然而,由于洛克旨在解决末日审判的公正性问题,这就使得“自我意识”和“心理连续性”具有根本差别:后者是经验主义的概念,而前者兼具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色彩,因为自我意识既和记忆等心理经验密不可分,又凸显了自我的本体论地位。事实上,正是经过对自我意识概念的不断解读,才发展出新洛克主义人格同一性理论。目前对洛克的自我意识概念有三种解读:记忆解读、归属解读和因果解读。近代的巴特勒和里德为了辩护神学的心灵实体观点,最早采取记忆解读并提出循环反驳和非传递性反驳。当代哲学家弗卢将记忆解读和语言分析结合,指出记忆标准的每种可能含义都至少面临以下问题中的一个:一是错误记忆问题,即一个人的表面记忆可能基于他人而非自己的真实经历;二是循环问题,通过定义可以将错误记忆排除在外,但是记忆既然预设了人格同一性再来充当后者的标准,就构成了循环;三是失忆问题,失忆导致记忆链条中断,使人格同一性呈现出同一性本身所不具有的非传递性。此外,弗卢还提出二元论反驳,指责洛克对心理方面的单独强调。记忆解读陷入“稻草人谬误”,过度批判了洛克的人格同一性理论,最终遭到摒弃。贝汉从道德哲学角度提出归属解读,把自我意识当作一种将事件归属于自身道德所有物的意识。物理层面的自然人由于实践上的道德归属而成为道德人,其道德所有物构成第一人称视角的“自我”以及第三人称视角的“人格者”。但是,归属解读赋予了人格同一性过多的第一人称权威,也面临潜在的循环反驳、非传递性反驳和二元论反驳。休斯采取一种因果解读,他指出,洛克强调的并非记忆陈述,而是记忆的真实形成基础。人格者的历时心理关联可以解释为因果系统,无论失忆问题、错误记忆问题、循环问题,还是心理因果模式的分裂问题,都可以通过经验研究和因果分析予以解决。正是基于对自我意识的因果解读,新洛克主义的心理连续性概念得以产生。然而,由于心理连续性的具体内涵以及人格者的本体论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新洛克主义人格同一性理论自产生之后体现为不同形态。早期新洛克主义者昆顿强调人的心理方面的独立性与重要性,从而构造出经验的灵魂概念,以“灵魂阶段”表示瞬时心理方面的总体,以“灵魂阶段的有序集合”表示人格者的实质。其中暗含的四维主义本体论,正是休梅克、帕菲特等新洛克主义者得以提出“直接心理连续性”“间接心理连续性”或者类似概念的关键。休梅克通过构造“准记忆”和“准因果记忆”,推出记忆的亲历性并非对记忆的定义所致,而是有着深刻的认识论根源:记忆的形成必须具有因果性条件,否则建立于同一性之上的全部语言和知识都将不可能。在此基础上,帕菲特把人格同一性还原为比记忆更丰富的心理连续性,指出心理连续性链条的分裂情况说明了人格同一性的根本标准是心理连续性而非逻辑同一性。刘易斯则充分发挥四维主义本体论,构造“人相”“连续体人”“R-关系”“I-关系”等概念,以揭示心理连续性和逻辑同一性的深刻内在关联。而在威金斯看来,四维主义本体论将导致众多心理谓词无法应用,要真正解决失忆问题、错误记忆问题、循环问题以及分裂问题,必须辅以身体标准,承认心理连续性作为人格者的名义本质产生于人格者的实在本质——智人。可以说,新洛克主义正是在解决洛克观点所面临问题的尝试之中逐渐产生、发展的。新洛克主义者以“直接和间接的心理连续性”取代洛克的“自我意识”,从而解决了基于失忆问题的非传递性反驳。休梅克凭借记忆的因果性条件解决了循环反驳,这和补充身体标准的威金斯方案殊途同归,因为在实际操作当中,对心理现象的归因绕不过发生心理现象的物质身体。同时,新洛克主义的新尝试也导致了一些新问题。四维主义本体论使得洛克观点所隐含的副本难题得以突显。这一难题根源于同一性的形式特征和莱布尼兹法则之间的矛盾,是还原论观点所无法避免的,但在实践中并不构成问题:通过调整描述现象的谓词系统,我们总能将副本区分开,而在不能区分开的时候,往往也没有区分的实践意义。新洛克主义从洛克继承而来的内在-外在二元论困境则更为棘手,即使补充身体标准或者采取单一身体标准依旧会面临。其根源在于,身体标准(以及洛克的自然人概念)依据第三人称外在视角,贬低了人格同一性的第一人称权威,心理标准(以及洛克的人格者概念)依据第一人称内在视角,过分强调了人格同一性的第一人称权威。心灵哲学中的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也有类似的关于第一人称权威的争论,其出路在于结合个体历史彻底地解释个体的语词意义,最终在语言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之中达到动态平衡。同理,新洛克主义的出路就在于把第一人称人格同一性判断当作可错但不可忽视的参考,在实践中进行动态的因果性分析,不断调整并得到阶段性的第三人称人格同一性判断。可见,洛克的人格同一性理论以及新洛克主义所面临的副本难题和二元论困境,从根本上说都是“有关人格者的纷繁经验事实”以及“同一性本身的形而上学特征”之间的矛盾。二者的出路在于,动态地进行因果性分析与人格同一性判断,根据在实践中获得的经验事实不断调整语言的可能性边界。
玄理[4](2020)在《西欧激进右翼政党与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欧洲一体化进程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欧债危机带来的经济后果、各成员国间持续严重的经济不平等现象、难民危机、恐怖主义的管理困境和英国脱欧问题等。危机中欧盟治理能力的缺失进一步加剧了民众的不满和疑欧情绪,民众与欧盟精英之间的裂痕凸显。在此背景下,欧洲一体化进程在大众政治中的显着性与争议性与日俱增,民众对欧盟的政策制定和国内选举竞争中的欧洲一体化议题更加关注,欧盟精英无法像之前那样通过幕后的协商共识推动一体化进程,不得不将民意因素纳入决策考量。欧盟政治逐渐完成了从“宽容性共识”到“限制性异议”的转变,欧洲议题的政治化现象愈加显着,政治化也成为了理解当今一体化进程症结的关键性概念。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现象意指欧洲议题进入大众政治领域,引发民众参与和争论的进程,主要由欧洲议题显着性和对欧立场极化两个因素构成。西欧激进右翼政党的崛起使得欧洲一体化进程受到极大挑战。激进右翼政党作为反欧盟势力中最具代表性的政党团体,擅长利用民众与欧盟精英之间的龃龉,动员民众的排外民族认同,是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现象的重要推动者。然而目前学界缺乏对激进右翼政党推动欧洲议题政治化的分析研究。本文在此背景下,主要探讨以下几个问题: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与西欧激进右翼政党有着何种内在联系?激进右翼政党为什么会推动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它们在推动政治化时采取了什么政治策略?它们推动欧洲一体化政治化对于欧洲国内政治和欧洲一体化有何种深远影响?本文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主要采用后功能主义理论视角。主流一体化理论都将欧洲一体化看作是一种政治精英之间的共识合作式进程和由其自上而下驱动的政治计划,因此民意和大众政治在欧洲一体化中的作用微乎其微,或只可能对一体化进程起到促进作用。而后功能主义理论则将大众政治、认同和政治化作为核心概念引入到欧洲一体化研究中来,认为一体化进程有可能会受到国内政党政治和秉持排外民族认同的民众的阻碍。值得一提的是,后功能主义认为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并非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它是以政党为主体的政治行为体积极推动的结果。本文认为,无论是从意识形态特性还是在政党动机角度而言,西欧激进右翼政党更有能力围绕认同因素进行政治动员,并通过不同的政治策略将欧洲一体化议题推向政治化,对欧洲一体化进程产生影响。从意识形态的角度看,欧盟和欧洲一体化与激进右翼政党所秉持的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背道而驰,欧盟被激进右翼政党视为“他者”,因为欧盟既破坏本国的民族认同和国家主权,又是与人民对立的腐朽精英的集中代表。激进右翼政党推动政治化的动机主要分为需求因素和外部供给因素两个层面。从需求因素来看,民众对欧洲一体化和欧盟的信任危机是由一体化进程中所带来的欧洲民众价值需求危机、认同需求危机、安全需求危机和经济公平需求危机等因素交织而成。在这种多重危机背景下,欧洲议题在政治社会中的显着度明显提升,普通民众与欧洲精英之间的裂痕也逐渐拉大,为激进右翼政党推动欧洲议题的政治化提供了充分的社会条件。从供给因素看,主流政党多年未变的亲欧共识立场以及大众媒体的推动作用都给予了激进右翼政党政治化欧洲议题的政治机会与空间。激进右翼政党在推动政治化时主要运用了以下策略:在国内政治中,它们主要采取了议题强调和立场极化策略,以及针对欧洲议题的架构策略;而在欧洲议会层面中,激进右翼政党在欧洲议会中积极寻求跨国合作,形成议会党团,共同推动欧洲议会内部对欧洲一体化问题的争论;同时,激进右翼政党的欧洲议员利用在议会的发言时间进一步在欧洲层面强调欧洲议题。这些策略无一例外都是为了提高欧洲议题的显着度和对欧立场的对立程度,向民众突出表现欧洲一体化和欧盟的阴暗面,并将欧盟视为应受谴责的“他者”,应对一切社会问题而负责。激进右翼政党推动欧洲议题政治化的策略对欧洲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递进的层级之上:公众议程、政党政治和欧盟政治。首先,在公众议程层级,欧洲议题政治化推动了民意的疑欧化和主流价值观的激进化,使攸关欧盟存续的欧洲认同更加难以形成。其次,在激进右翼政党的主导下,一方面欧洲议题从公众议程逐渐进入政党政治议程之中,导致了政党竞争的议题结构重新洗牌,促进了新分歧线上的新政治对立;另一方面,在政治化和选票流失的压力下,部分主流政党被迫在欧洲及其他相关议题上改变了自身政治话语和选举策略而“右转”,这冲击了主流政党的亲欧共识政治模式。最后,在欧盟政治框架下,因为成员国领袖达成妥协的能力受到了国内政治化压力的削弱,欧盟的共识政治治理模式受到了政治化的威胁。尽管如此,由于激进右翼政党在欧盟机构中的边缘化地位,其所推动的政治化对欧盟政治的消极影响不应被过分夸大。相反,欧洲议题的政治化将政治因素纳入到欧盟跨国治理中,是欧盟框架下增加政治讨论和竞争的必要条件,在客观上可以增加欧盟机构的民主合法性。综上而言,本研究认为,尽管后功能主义对于当今欧盟政治生态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其关于政治化会阻碍欧洲一体化进程发展的理论假设较为偏颇,不能仅仅从积极或消极的单一视角来看待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对欧洲政治的影响。欧洲一体化的生死成败,取决于欧盟和主流政党精英将政治化转化为欧洲一体化推动力的能力。他们若想解决激进右翼政党所导致的政治化困境,就必须积极参与关于欧洲议题的公开政治讨论,推动惠民政策的实施与宣传。只有倾听底层民众的呼声,使欧洲一体化成果真正惠及底层弱势民众,找寻到一条让民众参与其中的自下而上的一体化进程推动路径,才是欧盟和欧洲政治实现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龚嘉琪[5](2020)在《资本逻辑批判场域中全球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的分析》文中提出资本自诞生起就带有双重属性。一方面,资本具有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在资本的推动下,资产阶级到处建立联系,不断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开拓了世界市场,使得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世界由此成为相互联系的整体,历史也因此成为了世界历史。另一方面,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是资本逻辑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依靠资本的不断积累和对外扩张,而殖民和战争充当了资本积累和扩张的不自觉的工具。残暴的获利手段进一步加速了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深化,造成了过剩性的经济危机,同时引发了生态危机和人的发展危机,最终演变为总体性的危机。资本正是在这种不断的扩张运动中消耗了发展的潜能,危及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即使资本主义进行了调整,也无法改变资本的剥削本质,资本逻辑依然主导着当代世界的发展,是造成当今社会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平赤字、信任赤字、发展赤字和治理赤字进一步增加了当代全球治理的难度,全球治理问题亟待解决。马克思立足于世界历史的发展,不仅看到了资本推动世界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揭露了资本逻辑内在矛盾不断否定自身的发展趋势,通过梳理资本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运动过程,再现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血腥史。正是通过对资本逻辑的批判,马克思找到了超越资本逻辑的可能路径,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指明了道路。马克思强调,资本是作为一种社会的力量而存在的,因此只有依靠无产阶级的联合行动来推翻旧制度,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才能破解世界难题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提出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全球治理方案是站在全人类解放的高度上,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全球治理的最高价值目标,为当代的全球治理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特别是马克思全球治理思想中的价值目标弥补了当代全球治理的价值亏空。当代世界的治理格局出现了新的特征。一方面,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全球治理危机愈演愈烈,而西方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失灵,无力解决当代的全球治理危机。另一方面,世界权力结构发生了变化。西方世界权威逐渐式微,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发展势头迅猛,成为了全球经济的引擎。面对失效的全球治理体系,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有必要且有能力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因势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方案,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原则,强调平等协商的治理方式,以实际行动破解全球危机,为解决全球性的危机和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不仅继承了马克思全球治理思想的价值目标追求,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全球治理的价值目标,完成了对当代全球治理的价值纠偏。同时根据时代条件的变化,创新治理方式,从而推动了马克思全球治理思想在当代的实践与拓新。
杜重洋[6](2019)在《尊严视角下的临终自主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以人的尊严作为法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的研究中,对人临终阶段的尊严也即死亡尊严的研究关注还相对较少。从一个人生命的完整过程来看,应当是包括其出生、发展直至最后死亡的整个阶段,因此我们对于人的尊严的研究与保护,也应当不止于出生与发展,对于死亡尊严的研究与保护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临终自主权是维护个人临终尊严的重要保障,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突破性发展以及社会福利制度的完善,临终自主权具有了一定的实现可能性和现实要求。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本文第一章从临中自主权的含义入手,临终自主权作为一个新进入人们研究视野的权利,关于其性质和内容的讨论还在进行中,通说认为临终自主权的主要内容包括要求权、获取权和对医生实施维持生命治疗措施的拒绝权。本文通过对临终自主权相近似的一组概念如安乐死与临终关怀等进行对比,明确了临终自主权的权利边界。之后从临终自主权的权利基础展开,梳理了尊严理论的发展脉络,论述了尊严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使人免受侮辱,为进一步的展开分析奠定了基础。本文第二章主要论述了临终自主权之所以需要予以立法保护的充分条件。出于人权发展的要求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的需要,我国在法律上确立临终自主权具有现实的需求,并且基于宪法上对隐私权和自决权的保护,可推出在医疗领域的告知同意原则,而对临终自主权的立法保护正式对这一原则的体现。本文第三章对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临终自主权的立法保护进行了比较分析。通过对欧美国家和日韩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对临终自主权进行立法保护的现状、对临终自主权如何进行救济以及这些国家和地区对临终自主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出东西方国家和地区之间对临终自主权保护的不同特征以及采取不同进路的原因,为下文论述临终自主权的实现方式做了铺垫。本文第四章对如何保障个人临终自主权的实现进行了设计,首先通过对死亡的环境、死亡的准备、死亡的自主的论述,总结了尊严死亡的要素。其次通过构建与完善临终关怀、预先医疗指示和医疗代理人制度,为我国将来关于临终自主权立法提供了相关思路。最后,指出临终自主权的真正落实还有赖于死亡教育的开展与家庭观念的进步。
古戴[7](2018)在《论清末民初私有财产权之变迁 ——以《大理院民事判例辑存》为分析文本》文中研究表明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法制文明的重要标志之—。当代中国依然处在司法改革与法治建设的道路之上。以史为鉴方能知兴替,回顾历史,清末民初适逢国家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在彼时的转变中,时人通过一系列的变法修律等改革,西方权利、民主、法治等观念进入中国。在中西方的文化融合与碰撞下,私有财产权领域的变迁主要通过四个侧面进行呈现:其一,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观念层面上,呈现出从传统的伦理之私向理性个体之私之转变。其二,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层面上,传统社会是民事法律规范寓于刑事法律条文之中;清末民初以降逐渐形成了独立完备的民事法律体系。其三,国家政府在进行私有财产权保护时,司法体制上也发生了变革。一方面由于传统社会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离与否在不同层级有着不同的样态,另一方面限于涉及私有财产权纠纷的婚田细故案件性质,故而,在私有财产保护的司法体制上传统社会主要呈现出审判权与行政权混同的样态。清末民初以降,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审判庭制度逐渐明晰,不论是清末民初的四级三审制抑或是南京国民政府的三级三审制,都逐步将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司法权从行政权中剥离出来,进一步加强了司法对私权的保护,进而限制了公权对私权的干涉,进而逐步走向以审判独立为核心的司法独立之道路。其四,由于大理院产生的特殊时代背景,即政体骤变,法典未备的社会现实,大理院的推事们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民事判例制度创造性的以法官造法的方式行使着司法兼营立法的功能,并且使这些推事们得以将代表传统思想的旧学理念与代表西方观念的法学概念进行了较为深刻地融合。通过判决例的方式将近代法学观念推广到基层,进而触及社会最广大人民的经济生活交往之中。透过对清末民初私有财产权变迁的四个侧面地分析,史实屡屡告诉我们,私有财产权保护无论古今中西都具有同样的时代特征——必然性和民族性。中国传统社会各统治阶级对私有财产权的重视程度和传统国家的分合状态走向趋于一致。一个统一的时代对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总是于一统江山之初较为重视,随着统治阶级的固化与腐朽、剥削意识的增长和民本思想的淡化,总会逐渐通过增加赋税徭役等方式直接或间接的侵害人民的私有财产权。在长久剥削压迫下,出于对私有财产权的本能保护就会使得人民走向抗争,一统时代就会走向分裂。此即私有财产权保护之必然性,换言之,对私有财产权的合理保障是现阶段历史时期内任何国家政权都不可回避的议题。国家统一与稳定的一个重要前提即是要保障人民的私有财产权。另一方面,私有财产权具有民族性,表现为在不同社会历史阶段,不同的文化场域,私有财产权具有不同的内涵。不能用单一的、机械的概念理论来解构历史事实。学术研究的终极目标在于如何更好的认识真实的世界。以概念、理论为代表的普适主义与以特殊经验、应用研究为代表的特殊主义在清末民初私有财产权变迁的研究中有重要意义。分析大理院之具体案例可以发现,虽然个体权利以及男女平等思想从以宗法伦理为基础的家庭观念中的解放;但是,由于中国传统社会公私义利观念、儒家仁和理念影响的特殊性,于商会、典权、佃权以及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等问题中,个人主义、绝对的产权观念以及由此产生的接力型家庭观念与中国的历史时空不能融合。在保障私有财产权这一时代发展进程中,为寻找中国文化的历史脉络,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需求,在时代性与民族性中探索平衡点,大理院推事们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清末民初,“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观念涌入中国,大理院被赋予了国家最高司法审判的职能。彼时体制初立,国家待兴,无论是政治环境、社会境况抑或是立法技术,都无法建立统一的民事法律体系,形成完备的民法典。然而,法典虽未完备,社会生活并未停滞。立法机关尚未完成的立法任务,顺而行至司法部门。大理院作为当时社会最高的司法审判部门,其作出的判例及其要旨,虽然由于我国成文法传统及至民初的一贯延续,导致判例及其要旨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既判力,但却在司法实践中大量被下级法院予以援用。产生了“司法兼营立法”的实际功能。在社会治理权力制衡的发展趋势中,民初大理院“司法兼营立法”的这种权力合并的模式有其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然而,在私有财产权相关案件的判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从实践抽象出理论和概念,进而适用于实践中的模式,在法律实施层面更能达到“以资折服”的效果;在法律制度的创设层面,更能够将私有财产权的基本精神和原理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需求合理调和;较大程度地减少制度、概念、理论与特殊的社会生活实践间的冲突,尽可能的降低法律实施的成本,不致法律脱离实践而流于形式。因此,民初大理院在特殊历史时期探索出的这种“司法兼营立法”的模式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是我国法治文明建设进程中的具有民族特色与时代特色的瑰宝。
支继超[8](2016)在《国际体系转型视阈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国际体系正处于重要的历史转型时期。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中美两国作为国际体系大国的结构性矛盾变得日益突出。国际体系的平稳转型需要成熟理性的大国关系作为支撑,中美关系的良性发展也依赖于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体系环境。摒弃“冷战思维”,打破“国强必霸”逻辑,走出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在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原则基础上,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成为中美两国面临的时代课题。这不仅是符合中美两国共同利益的理性和现实选择,也是中美两国推动建设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和秩序的世界大国责任。本文运用国际体系理论与方法,探讨了历史上国际体系转型与体系大国互动关系模式,分析了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与中美关系面临的时代选择,论述了建设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现实条件、基本原则和建构路径。第一章,运用国际体系理论与方法,搭建了一个国际体系转型与大国关系互动的学理性分析框架。论文对国际体系、体系大国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总结了国际体系转型的动力要素和主要影响;分析了历史上国际体系转型时期大国角色和大国互动关系模式;通过分析维也纳体系、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和雅尔塔体系转型时期的大国互动,为研究当代国际体系转型背景下的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提供理论基础和与分析方法。第二章,重点分析了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与中美关系变革之间的逻辑关系。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主要呈现出三大基本态势,即世界权力的流散、系统效应的强化和体系混沌的出现。在此背景下,当代国际体系的深刻转型为中美关系的未来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在挑战方面,体系结构的转型客观导致了中美两国之间的权力竞争,体系规范的转型影响着中美两国之间的制度竞合,体系文化的转型则凸显了中美两国之间战略互信的缺失。在机遇方面,国际体系转型为中美两国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的外部条件,国际秩序的重构需要中美两国重新调整双方的发展战略,国际体系的治理则要求中美共同担负国际责任,为大国的合法性提供新的来源。第三章,运用国际体系理论与方法从利益、制度、共识三个视角论述了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现实基础。在利益基础方面,中美关系已经形成了密切相互依赖的利益格局,双方的共同利益呈现逐步拓展的趋势,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利益动因。在制度基础方面,中美两国已经建立了各种双边和多边对话与合作机制,其中包括中美两国政府间战略对话与合作机制,各种国际组织和国际对话机制。它们为中美两国开展对话和协商,消除分歧与争端,开展战略协调与合作,创造了广阔的制度平台。在战略共识方面,进入新世纪以来,重新规范中美关系成为双方的共同选择,自新型大国关系提出后,两国元首和高级官员逐渐凝聚起了共同经营的战略共识,新型大国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强大的观念动因。第四章,深入论述了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原则与模式。作为一个开放的国际关系议程,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需要中美两国关照对方的国家利益,维护双方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彼此对于发展道路的自主选择以及相互认同对方的大国地位。中美两国应当在新型国际关系框架的指导下,坚持和平共处的外交原则,不冲突、不对抗;深化合作共赢的利益格局,夯实两国和平发展的利益基础;构建新型军事关系,防止在安全问题上出现战略误判。中美两国应当秉持在国际体系中的“共生共荣”原则,通过维护中美关系的动态平衡为打造稳定优良的国际秩序做出积极的大国贡献。第五章,探讨了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现实路径。首先,体系权力的全球性流散和系统效应的强化,要求摒弃传统的“国强必霸”理念,走出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其次,制度合作为新时期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搭设了对话与合作平台,使中美有条件实现大国协调与合作;第三,通过思维创新超越“冷战思维”,在全球治理和合作共赢等理念上形成广泛的战略共识;第四,通过发展协同促进中美两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共同进化”。在国际体系与体系大国互动关系日益密切的时代,推动建设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的时代课题。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是推动国际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美两个世界大国的共同责任。它不仅有助于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也将造福于中美两国和两国人民。
朱垭梁[9](2015)在《法律的空间哲学阐释》文中认为空间转换与人所遵守的法律的转换之间存在的因应关系促使我们去思考法律与空间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所可能具有的空间维度。法律中的空间现象则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探寻这一问题的重要路径。在法律文本、法律运行以及法学研究中,均存在着大量空间现象。通过对这些经验材料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与法律有关的空间主要有两种:一是场所空间,二是领域空间。基于场所空间对法律所作的阐释是对法律的一种外部描述,场所空间性是法律的外部特性。法律中出现的各种空间现象,比如法律的效力范围的地域性、地理位置的变化与法律规则转化之间的因应关系、法律研究中的空间思维运用等等,都是法律场所空间性的外在表现。该视角能够让我看到法律的多样性、法律体系的层次性以及法律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生成特性。它能够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任何一个法律系统(不仅限于国家法)都不是孤立和自足的,它们都是一个更大的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同时,任何一个法律系统都是在与由其他系统所构成的外部环境的互动中不断生成着的系统,是一个在失衡——调适、整合、内化——平衡——失衡的过程中不断扬弃自身,持续进化的过程。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我们不仅需要从这个规范所属的那个系统中去寻找依据,而且还需要从其他系统中去寻找依据。又,既然法律犹如生物体一样,是在系统中不断生成着的,那么法律解释就可以被看作是推动法律流变的一部分。基于领域空间对法律所作的阐释是对法律的一种内部描述,领域空间是法律的重要内容。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法律上的权利和权力分别可以被看作是私人物质领域空间和公共精神领域空间符号化的结果。大部分私法中的权利都可以被视为法律对于通过劳动实践所构建起来的私人物质领域空间的确认,是这些私人物质领域空间的符号化。国家权力则可以被看作是法律上的公共政治领域空间,即作为观念的公共政治领域空间符号化为法律文本的产物。当作为符号的法律权力“降解”后,它们就转化为了各种物质性公共领域空间,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法院的办公大楼,各种公共产品等等。由于人与领域空间是不可分离的,因此,法律所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包括权力)义务关系,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领域空间与领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法律可以被认为是调整领域空间关系的社会规范。法律存在于场所空间中,同时又以领域空间关系为调整对象,所以,我们可以说法律在客观上具有空间性。这使得我们有可能将空间上升为一种法学思维方式,即法学的空间思维。空间思维不同于时间思维,他能够共时性地观察存在于不同空间中的各种法律,在肯定这些法律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的基础上分析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的关联以及动态互动关系。这能够克服时间思维在阐述共时性法律现象方面的不足。前者通常把各种形态的法律看作是线性发展的、处于不同进化阶段的、有进步和落后之分的历史现象。从法律文化的角度来看,这无疑抹杀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薛力[10](2014)在《乌克兰会进一步分裂吗》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俄罗斯对进一步分裂乌克兰持谨慎态度,欧美无意采取激烈行动,实际上接受了俄罗斯的做法克里米亚被俄罗斯"吞并"后,乌克兰东部的顿涅茨克、卢甘斯克、哈尔科夫三个州也陷入动乱。其中,顿涅茨克州更有步克里米亚后尘之势:部分州议员组成"顿涅茨克人民委员会",宣布组建"顿涅茨克独立共和国",要求从俄罗斯引入维和部队,还计划于5月11日前就加入俄联邦举行公投。
二、美国会走向分裂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会走向分裂吗?(论文提纲范文)
(1)“相对剥夺感”与弱盟友选择:冷战后美国东亚同盟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章节架构 |
第一章 文献综述:弱盟友、同盟理论与美国东亚盟友的选择 |
第一节 关于弱盟友选择的同盟理论研究 |
第二节 关于美国东亚盟友选择的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对剥夺感”:从社会心理学到国际关系学 |
第一节 社会心理学中的“相对剥夺感”理论及推广 |
第二节 国际关系中的“相对剥夺感” |
第三节 不对称同盟与“相对剥夺感”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论框架:“相对剥夺感”与弱盟友选择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等级制、国家并非单一行为体与有限理性 |
第二节 “相对剥夺感”与弱盟友选择的界定 |
第三节 国内运动、同盟互动与弱盟友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冷战后日本强化美日同盟的选择 |
第一节 日本民众相对剥夺感与冲绳“反基地”运动的演进 |
第二节 政治行为体被剥夺感及“奈倡议”下的美国补偿 |
第三节 日本的选择:强化美日同盟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冷战后泰国在美泰同盟中的对冲选择 |
第一节 泰国民众相对剥夺感与有限的“反美主义” |
第二节 泰国精英相对剥夺感与美泰消极互动 |
第三节 泰国的选择:在中美之间对冲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冷战后菲律宾由对冲转向退出美菲同盟的选择 |
第一节 菲律宾民众相对剥夺感与“反基地”运动演进 |
第二节 菲律宾精英相对剥夺感变化与美菲基地谈判演进 |
第三节 菲律宾的选择:由对冲转向退出美菲同盟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研究总结与回顾 |
二、研究发现 |
三、研究局限与未来方向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资料 |
二、英文资料 |
三、参考网站 |
致谢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2)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的观念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论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不足之处及创新 |
1.4.1 论文的创新之处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的科学性和必然性 |
2.1 经济理论中自由主义领航困境与马克思主义领航的科学性 |
2.1.1 自由主义的理论领航及其困境 |
2.1.2 自由主义作为领航理论的前提强制性和隐蔽性 |
2.1.3 对经济领域自由主义的前提批判与问题破解 |
2.2 政治理论中自由主义领航困境与马克思主义领航的科学性 |
2.2.1 自由主义中“绝对敌人”的思想背景及其根源 |
2.2.2 自由主义理论中观念主体的内在矛盾 |
2.2.3 自由主义主体意识的困境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其的破解 |
2.3 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的必然性 |
2.3.1 历史选择了马克思主义 |
2.3.2 历史选择的逻辑必然性 |
2.3.3 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
2.4 从单向度的人到全面的人 |
2.4.1 “全面发展”要在人的二重结构中现实的理解 |
2.4.2 人的二重性有其深刻的观念背景 |
2.4.3 实践层面的二重性统一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
第3章 理论领航起点是历史唯物主义对现象的内在把握 |
3.1 共同体视角的观念运行逻辑 |
3.1.1 小共同体的规模限制及其突破过程的观念转变 |
3.1.2 民族国家的观念整合逻辑 |
3.1.3 民族国家时代中观念的主权向度 |
3.2 共同体层面观念主导权问题的理论反思 |
3.2.1 观念的抽象外在反思与观念主导权的丧失 |
3.2.2 丧失观念主导权的理论逻辑 |
3.2.3 观念之内在性的核心价值 |
3.3 个体层面的观念运行逻辑 |
3.3.1 第一阶脱嵌:“实际”和“应该”位置对调 |
3.3.2 第二阶脱嵌:“自足”到“泛化”背后的社会结构转变 |
3.3.3 第三阶脱嵌:从叙事系统中脱嵌 |
3.4 观念主体之作用的把握是廓清其结构的开端 |
第4章 理论领航落脚点是实践基础的主体自我意识 |
4.1 主体自我意识的中介性质 |
4.1.1 观念主体并非理论起点 |
4.1.2 主体自我意识之建构是一种内涵逻辑 |
4.1.3 主体自我意识之上嵌含着价值判断 |
4.2 主体自我意识的基础结构 |
4.2.1 主体自我意识的生成结构 |
4.2.2 主体自我意识之演变的影响要素 |
4.2.3 主体自我意识形生成和演变的三个基本环节 |
4.3 主体自我意识的我-“自身意识”环节 |
4.3.1 主体自我意识中自身意识的形成原理 |
4.3.2 “自身意识”之内容在思想史中的演化及其逻辑 |
4.4 主体自我意识的“我”-“自我认识”环节 |
4.4.1 人欲与观念捕获 |
4.4.2 单纯否定与抽象反思 |
4.5 实践基础上自身意识与自我认识的统一 |
4.5.1 立基于实践的关于人的二重性理解 |
4.5.2 “批判旧世界”在观念领域的实现 |
第5章 理论领航的实现方式是理论的前提批判 |
5.1 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构建中的前提逻辑 |
5.1.1 “问题导向”是现实需求但需理论反思 |
5.1.2 “碎片化学习”敞露“问题导向”的理论要害 |
5.1.3 理论领航与自觉自主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
5.2 理论中渗透的基本情绪的前提批判 |
5.2.1 情感表达的尺度及其价值 |
5.2.2 基本情绪之价值论维度的理论梳理 |
5.2.3 实践中的价值论前提梳理 |
5.3 对无反思的意志式观念的前提批判 |
5.3.1 个体保护的限度问题 |
5.3.2 个体之过度保护的观念逻辑和隐蔽前提 |
5.3.3 隐含前提之观念背景及其支配逻辑的前提批判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与致谢 |
(3)人格同一性研究 ——从洛克到新洛克主义(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人格同一性的基础问题 |
1.1.1 同一性的逻辑 |
1.1.2 四维主义本体论 |
1.1.3 人格同一性问题的不同方面 |
1.2 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
1.3.1 从洛克切入 |
1.3.2 新洛克主义 |
第2章 洛克的人格同一性理论 |
2.1 洛克的思想背景 |
2.1.1 人格者概念的缘起 |
2.1.2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人格同一性立场 |
2.1.3 从中世纪到近代的人格同一性立场 |
2.1.4 笛卡尔的灵魂和意识概念 |
2.2 洛克论同一性 |
2.2.1 同一性观念不是天赋的 |
2.2.2 共时和历时的同一性原则 |
2.2.3 同一性的类名依赖性 |
2.3 自然人及其同一性 |
2.3.1 动植物和人造物的连续性 |
2.3.2 自然人的生命连续性 |
2.3.3 老鹦鹉思想实验 |
2.4 人格者及其同一性 |
2.4.1 意识和自我意识 |
2.4.2 记忆和错误记忆 |
2.4.3 人格同一性不是实体同一性 |
2.5 洛克人格同一性理论的特点 |
2.5.1 分裂思想实验的雏形 |
2.5.2 人格者的内在性和宗教律法色彩 |
2.5.3 对实体的悬置 |
第3章 对洛克人格同一性观点的解读 |
3.1 对“意识”的近代解读与发展 |
3.1.1 巴特勒和里德的记忆解读与反驳 |
3.1.2 科伯恩和劳的辩护 |
3.1.3 柯林斯、休谟和哈兹里特的发展 |
3.2 弗卢的记忆解读与激烈批判 |
3.2.1 记忆标准的四种可能含义 |
3.2.2 洛克式人格者概念的问题根源 |
3.3 贝汉的归属解读 |
3.3.1 洛克的自然人及其同一性 |
3.3.2 意识、人格者和人格同一性 |
3.3.3 对洛克的意识概念的误解根源 |
3.4 休斯的因果解读 |
3.4.1 记忆与心理因果联系 |
3.4.2 形成记忆的恰当因果进程 |
3.4.3 心理因果模式的特例 |
3.5 休斯对洛克的辩护 |
3.5.1 休斯对二元论和记忆问题的回应 |
3.5.2 几种对循环反驳的失败回应 |
3.5.3 休斯对循环反驳的回应 |
3.5.4 休斯对非传递性反驳的回应 |
第4章 新洛克主义人格同一性理论 |
4.1 昆顿:经验的灵魂概念 |
4.1.1 灵魂≠精神实体 |
4.1.2 灵魂的独立性与至上性 |
4.1.3 记忆标准是人格同一性的根本标准 |
4.2 休梅克:记忆的亲历性 |
4.2.1 休梅克的辩护思路 |
4.2.2 准记忆 |
4.2.3 准因果记忆 |
4.2.4 强记忆和弱记忆 |
4.3 帕菲特:心理连续性 |
4.3.1 还原主义与非还原主义 |
4.3.2 物理标准的不同版本 |
4.3.3 心理标准与不同原因 |
4.3.4 帕菲特和刘易斯对逻辑同一性的争论 |
4.4 威金斯:意识的丰富性与身体的重要性 |
4.4.1 对新洛克主义的传统批判 |
4.4.2 意识连续性的丰富内涵 |
4.4.3 人格者只能在概念上超越身体 |
4.4.4 人格者的智人本质 |
4.4.5 身体标准与失忆问题 |
第5章 新洛克主义的问题与出路 |
5.1 新洛克主义能否解除洛克的困境? |
5.1.1 洛克观点所面临的反驳及其解决 |
5.1.2 新洛克主义所面临的反驳 |
5.2 分裂思想实验和副本“难题” |
5.2.1 副本难题产生的根源 |
5.2.2 洛克及新洛克主义对副本的态度 |
5.2.3 新洛克主义对分裂思想实验的利用 |
5.3 二元论困境及其出路 |
5.3.1 洛克和新洛克主义的二元论困境 |
5.3.2 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之争 |
5.3.3 新洛克主义如何突破内在-外在二元论困境?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西欧激进右翼政党与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英文首字母缩略词表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激进右翼政党的研究现状 |
二、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与疑欧主义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与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结构框架 |
第一章 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与后功能主义理论 |
第一节 欧洲一体化政治化的概念 |
第二节 欧洲一体化政治化的发展历程 |
一、第一阶段: 宽容性共识 |
二、第二阶段: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向“限制性异议”的转折点 |
三、第三阶段: 东扩与欧盟危机——限制性异议的进一步发展 |
第三节 欧洲一体化政治化与主流欧洲一体化理论 |
一、新功能主义理论与政治化 |
二、政府间主义理论与政治化 |
第四节 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与后功能主义理论 |
一、后功能主义理论的理论逻辑 |
二、对后功能主义理论的评析 |
三、激进右翼政党、后功能主义理论与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西欧激进右翼政党及其疑欧主义立场 |
第一节 疑欧主义概述 |
一、疑欧主义的概念与分类 |
二、政党疑欧主义的来源 |
第二节 西欧激进右翼政党概述 |
一、激进右翼政党的概念界定 |
二、西欧激进右翼政党的选举突破 |
第三节 激进右翼政党与疑欧主义 |
一、从亲欧到疑欧——激进右翼政党的对欧立场变化 |
二、激进右翼政党疑欧主义立场的意识形态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激进右翼政党推动欧洲一体化政治化的动机 |
第一节 需求因素:民众疑欧主义情绪的上升 |
一、经济公平需求 |
二、移民与安全需求 |
三、价值需求 |
四、身份认同需求 |
五、信任需求 |
第二节 外部供给因素:政治机会结构 |
一、主流政党的亲欧共识 |
二、大众媒体的推动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激进右翼政党推动欧洲一体化政治化的策略 |
第一节 议题强调与立场极化策略 |
第二节 架构策略 |
一、架构策略的概念界定 |
二、激进右翼政党的对欧架构策略 |
第三节 欧洲议会——推动欧洲议题政治化的策略性场域 |
一、激进右翼政党在欧洲议会中的跨国合作 |
二、激进右翼政党对欧洲议会发言时间的策略性利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激进右翼政党推动欧洲一体化政治化对欧洲政治的影响 |
第一节 公众议程 |
一、价值观的激进化 |
二、民意的疑欧化 |
第二节 国内政党政治 |
一、议题重构与新政治对立的出现 |
二、“架构扩散”效应与主流政党的右转 |
第三节 欧盟政治 |
一、对欧盟共识政治的威胁 |
二、促进欧盟民主合法性的增加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论文回顾与总结 |
二、应对欧洲议题政治化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件 |
(5)资本逻辑批判场域中全球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1.研究缘起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1.研究创新 |
2.研究不足 |
(六)相关概念界定 |
1.全球治理 |
2.世界历史与全球化 |
3.资本逻辑 |
一、资本的全球扩张和世界历史的开启 |
(一)资本的全球扩张促进世界市场的形成 |
1.资本的增殖本性推动资本的全球扩张 |
2.资本的跨界流动促成世界市场 |
(二)世界市场的形成标志着世界历史的开启 |
1.资本拓宽了世界交往的空间格局 |
2.民族国家是世界交往的主体 |
3.世界市场推进世界历史进程 |
(三)世界历史的开启是全球治理的历史前提 |
1.资本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动力 |
2.资本逻辑造成世界交往关系层级化 |
3.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发展不平衡加剧 |
二、资本逻辑的发展困境和世界秩序的失衡 |
(一)资本无序竞争扰乱世界秩序 |
1.经济危机扰乱经济秩序 |
2.强权政治危及世界稳定 |
3.资产阶级文化侵蚀人的思想 |
4.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
(二)资本逻辑导致治理价值背离人的发展 |
1.价值增殖成为治理的最终价值目标 |
2.人的异化造成人的主体性丧失 |
3.拜物意识造成人的精神物化 |
(三)资本集中形成不平等的治理关系 |
1.资本力量导致治理关系等级化 |
2.关系等级化为资本掠夺提供制度性保障 |
3.治理关系固化成为世界交往的屏障 |
三、资本逻辑的批判和马克思全球治理思想的出场 |
(一)马克思的资本逻辑批判理路 |
1.对资本逻辑的辩证否定 |
2.剖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剥削本质 |
3.揭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 |
4.批判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总体性危机 |
(二)马克思全球治理思想的建构 |
1.社会革命是全球治理的主要方式 |
2.人的全面发展是全球治理的价值追求 |
3.共产主义理想是全球治理的行动指南 |
(三)马克思全球治理思想的价值意蕴 |
1.实现资本逻辑的否定和重申人的逻辑 |
2.全球治理从“虚假共同体”走向“真正共同体” |
3.为当代全球治理提供建构蓝图 |
四、资本逻辑的超越和马克思全球治理思想当代实践 |
(一)当代全球治理危机的新变化 |
1.全球化总趋势不变,逆全球化形成新挑战 |
2.西方主导地位不变,治理体系失灵造成治理赤字 |
3.失衡的国际格局不变,世界无政府状态加剧 |
(二)超越资本逻辑的中国实践 |
1.倡导共商共建共享,解决信任危机 |
2.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弥补发展赤字 |
3.建立伙伴关系,超越不平等的国际关系 |
4.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破解生态危机 |
(三)全球治理中国方案的创新发展 |
1.坚持以人为本,重塑共同体的人本价值 |
2.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推进全球治理方案实践 |
3.贯彻唯物辩证的方法,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尊严视角下的临终自主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本文的写作思路 |
第一章 临终自主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临终自主权的概述 |
一、临终自主权的含义 |
二、临终自主权与其他权利的区别 |
三、现有临终关怀理论的不足 |
第二节 患者的尊严权 |
一、尊严理论的兴起 |
二、现代尊严理论的发展 |
三、尊严理论的核心价值 |
第三节 生命的完整性与生命尊严 |
一、生命的完整性 |
二、浪费生命的判断标准 |
三、最佳利益原则 |
第二章 临终自主权的法律诉求 |
第一节 临终自主权的现实要求 |
一、社会发展的需要 |
二、人权发展的阶段性要求 |
三、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 |
第二节 临终自主权的合宪性依据 |
一、隐私权 |
二、自决权 |
第三节 临终自主权保护的国际法依据 |
一、国际人权运动 |
二、国际条约 |
第三章 临终自主权的比较法分析 |
第一节 美国及欧洲国家 |
一、对患者临终自主权的立法现状 |
二、对患者临终自主权的救济保护 |
三、对临终自主权保护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 |
一、对患者临终自主权的立法现状 |
二、对患者临终自主权的救济保护 |
三、对临终自主权保护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比较分析的结论 |
一、不同地区对临终自主权保护的特征分析 |
二、临终自主权保护不同进路的原因 |
第四章 临终自主权的表现形式 |
第一节 尊严死亡的要素 |
一、对死亡环境的期待 |
二、对死亡的准备 |
三、对死亡的自主权 |
第二节 具体制度措施 |
一、临终关怀 |
二、预先医疗指示 |
三、医疗代理人 |
第三节 社会支持 |
一、死亡教育的开展 |
二、家庭观念的进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论清末民初私有财产权之变迁 ——以《大理院民事判例辑存》为分析文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相关概念辨析 |
五、文献运用与方法 |
第一章 私有财产权保护观念之变迁:个体从家庭中分离 |
第一节 传统中国的私有财产权观念:家庭伦理之私 |
一、传统中国私有财产权的历史沿革 |
二、家庭伦理之私 |
三、特殊主体的私有财产权 |
第二节 清末民初私有财产权观念:私权与公权的博弈 |
一、清末民初个体权利观念的引进 |
二、清末民初私有财产权观念的局限性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私有财产权观念:私权社会化 |
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私有财产权观念的社会本位特征 |
二、个体权利保障的阶段性成果: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 |
小结 |
第二章 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之变迁:民刑分立 |
第一节 传统中国:民刑合体、契约为辅 |
一、成文法典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
二、契约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
第二节 清末民初私有财产权法律体系的建构:民刑有分 |
一、《大清民律草案》的提出及其局限性 |
二、《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及其大理院对之适用 |
三、习惯及其适用 |
四、条理的适用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法独立 |
一、民国民法典的立法过程 |
二、民国民法典之立法精神 |
小结 |
第三章 私有财产权保护司法体制之变迁:审判权独立 |
第一节 传统中国:州县官审判权行政权不分 |
第二节 清末民初:司法行政分立 |
一、司法独立——大理院设立缘由 |
二、“寺”、“院”承续:司法独立之局限性 |
三、“院”、“院”裂变:司法体系优化、审行分离深化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独立审判 |
一、依法独立审判的原则 |
二、民事审判机构的变化 |
小结 |
第四章 承前启后:民初司法实践之断面解析 |
第一节 债权——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 |
一、择以买卖、雇佣契约两种判例之概述 |
二、所涉及之案例 |
三、案例之分析 |
第二节 物权——社会利益与个人权利的拉锯 |
一、概述 |
二、涉及之案例 |
三、总结分析 |
第三节 亲属、承继——伦理纲常与平等自由的博弈 |
一、概述 |
二、涉及之案件 |
三、总结分析 |
结论 |
一、清末民初私有财产权变迁之四个面向 |
二、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时代特征——必然性和民族性 |
三、大理院司法兼营立法的历史及时代意义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国际体系转型视阈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 |
四、基本思路与结构安排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际体系转型中的大国关系 |
一、国际体系转型的逻辑元论 |
(一)国际体系的概念分析 |
(二)国际体系转型的动力 |
(三)国际体系转型的影响 |
二、国际体系转型中的体系大国 |
(一)转型理论中的大国意涵 |
(二)转型实践中的大国角色 |
(三)转型历史中的大国互动 |
三、国际体系转型中的大国关系模式 |
(一)维也纳体系为代表的权势均衡模式 |
(二)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为代表的集团对抗模式 |
(三)雅尔塔体系为代表的两极争霸模式 |
第二章 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与中美关系变革 |
一、当代国际体系转型的基本态势 |
(一)世界权力的流散 |
(二)系统效应的强化 |
(三)体系混沌的凸显 |
二、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与中美关系的现实挑战 |
(一)体系结构转型中的中美权力矛盾 |
(二)体系规范转型中的中美制度竞合 |
(三)体系文化转型中的中美战略互疑 |
三、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与中美关系的未来发展 |
(一)国际格局调整与中美大国发展 |
(二)国际秩序重构与中美大国战略 |
(三)国际体系治理与中美大国责任 |
第三章 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基础与条件 |
一、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利益基础 |
(一)中美相互依赖的深化 |
(二)中美共同利益的拓展 |
二、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制度条件 |
(一)中美制度合作的现状 |
(二)中美制度合作的前景 |
三、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战略共识 |
(一)中美战略观念的互动 |
(二)中美战略共识的凝聚 |
第四章 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原则与模式 |
一、相互尊重国家利益 |
(一)主权原则与领土完整 |
(二)发展道路的自主选择 |
(三)大国地位的彼此认同 |
二、推动建设新型大国关系 |
(一)坚持和平共处外交原则 |
(二)深化合作共赢利益格局 |
(三)建设中美新型军事关系 |
三、实现国际体系中的共生共荣 |
(一)共生系统与系统共生 |
(二)中美关系的动态平衡 |
(三)稳定优良的世界秩序 |
第五章 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路径选择 |
一、权力分享:跳出“修昔底德陷阱” |
(一)国际体系大国之间的权力分享 |
(二)中国实力上升与中美实力差距 |
(三)中美在彼此尊重前提下分享权力 |
二、制度合作:新时代的“大国协调” |
(一)国际体系大国之间的制度合作 |
(二)中国融入国际体系与美国制度霸权 |
(三)中美在相互依存背景下开展制度合作 |
三、思维创新:超越“冷战思维” |
(一)国际体系大国之间的思维创新 |
(二)超越历史局限与中美全方位交流 |
(三)中美在求同存异基础上创新互动观念 |
四、发展协同:中美两国的“共同进化” |
(一)国际体系大国之间的共同进化 |
(二)化解旧有矛盾与规避新型冲突 |
(三)中美在国际体系进化趋势中协同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法律的空间哲学阐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问题的缘起;空间经验所引发的思考 |
二、文献梳理 |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 |
四、研究路径的选择和研究框架 |
第一章 与法律有关的空间现象及其理路 |
第一节 空间是什么? |
第二节 与法律有关的空间现象 |
第三节 作为场所的空间与作为领域的空间 |
第二章 法律存在于场所空间中 |
第一节 场所空间的层次与法律地图 |
第二节 场所空间的结构与法律系统 |
第三节 场所空间视角下的法律是什么? |
小结 |
第三章 法律以领域空间关系为调整对象 |
第一节 领域空间的法律化 |
第二节 作为符号的法律降解为领域空间 |
第三节 领域空间视角下的法律是什么? |
小结 |
第四章 两种空间的统一性与法律的空间性 |
第一节 两种空间的统一性 |
第二节 法律的空间性 |
第三节 法律与空间发生关联的内在机理 |
小结 |
第五章 法律的空间性与法学空间思维 |
第一节 什么是法学空间思维? |
第二节 法学空间思维的意义 |
第三节 法学空间思维的运用 |
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与致谢 |
(10)乌克兰会进一步分裂吗(论文提纲范文)
导致乌克兰分裂的因素 |
防止乌克兰进一步分裂的因素 |
总结 |
四、美国会走向分裂吗?(论文参考文献)
- [1]“相对剥夺感”与弱盟友选择:冷战后美国东亚同盟体系研究[D]. 吴言. 外交学院, 2021(10)
- [2]马克思主义理论领航的观念路径[D]. 王晓兵. 吉林大学, 2021(01)
- [3]人格同一性研究 ——从洛克到新洛克主义[D]. 徐汉南. 吉林大学, 2020(03)
- [4]西欧激进右翼政党与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化研究[D]. 玄理. 山东大学, 2020(01)
- [5]资本逻辑批判场域中全球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的分析[D]. 龚嘉琪.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2)
- [6]尊严视角下的临终自主权研究[D]. 杜重洋.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论清末民初私有财产权之变迁 ——以《大理院民事判例辑存》为分析文本[D]. 古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8]国际体系转型视阈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研究[D]. 支继超. 吉林大学, 2016(03)
- [9]法律的空间哲学阐释[D]. 朱垭梁. 南京大学, 2015(01)
- [10]乌克兰会进一步分裂吗[J]. 薛力. 中国经济报告,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