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边销茶计划管理和市场管理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金德谷[1](2016)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是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是党中央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事关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在边疆民族地区先后推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计划”、“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或发展工程,同时出台了与国家战略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到边疆民族地区投资兴业,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筹集了资金。国家和地方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投入资金,推动建设边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加快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当前,学界从经济学、税收学等学科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成果较多,却较少从民族学视角入手,分析和讨论税收如何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个案,在实地田野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运用民族学人类学的理论方法考察税收在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取得的成效。此外,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笔者还将重点关注边民的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民族关系状况。本文认为,税收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而特殊的促进作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通常凭借两种途径: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使之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发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二是税收收入作为国家资源再分配的工具,成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领域的动力来源和物质支撑,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凭借税收的途径促进了边疆民族的发展,增强了边民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推动并构建了和谐的民族关系。除绪论外,本文共分六个章节。在本文绪论部分,笔者主要介绍了本研究的选题缘由、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相关概念和理论以及田野调查点概况。第一章为“满洲里市税收概况”。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简述满洲里市征税的历史,此后,运用税收学的分析方法对当前满洲里市国税和地税数据及其特征进行分析状况。比如运用宏观税负分析,得出满洲里的税负在合理区间运行;运用税收弹性分析,表明满洲里的税收增长要快于经济增长。从税种结构来看,满洲里的税收主要来源包括营业税、增值税等;从产业结构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而从企业经济类型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囊括了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在本章的后半部分,笔者还借助个案访谈材料,对满洲里市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税收情况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状况进行比较,考察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税收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影响。在第二章中,重点探讨了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是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核心,那么,税收如何促进满洲里的经济发展?本章以税收三大支柱:对外贸易、旅游业和工业为主要分析对象,同时分析了税收对满洲里畜牧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对外贸易在满洲里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它为满洲里财政收入贡献占60%。国家出台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在边疆民族地区鼓励发展边境贸易,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采取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后调整为财政转移支付,扶持边贸企业发展。此外,对边民互市规定货值范围内的生活用品采取免关税的政策,激活了边贸市场,促进满洲里对外贸易的发展。旅游业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扶持旅游业发展政策,比如对农家乐、牧户游等旅游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旅游包机业务返还50%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旅游业发展。工业发展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满洲里市政府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税收政策制定了鼓励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工业发展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设备抵扣税收等,促进了满洲里的工业发展。2005年1月,内蒙古比全国提前一年取消了牧业税,这对满洲里的畜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调整营业税的起征点方面,满洲里市政府从2009年的5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2万元,鼓励各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从而促进满洲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总体而言,满洲里市的各项税收政策和措施,较快地促进了满洲里市的经济发展。在第三章中,笔者主要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关系。当税收收入纳入财政收入之后,政府通过财政支出的途径,把税收资金(财政收人)投入到边疆民族地区的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民族教育和医疗卫生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边民生活质量提高及文化发展。根据每年财政投入社会建设的资金分析,满洲里政府在社会各领域建设的资金投入是逐年增加的,而且重视民生事业发展,2013年,其民生领域的支出甚至占到财政总支出近40%。在社会保障与就业领域,满洲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从2004年的130元提高到2014年的540元。同时当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在就业方面,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抵扣,促进当地失业人员再就业。2004年到2014年满洲里的城镇失业率维持在4%左右,反映了满洲里就业发展良好。边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反映满洲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提高,可支配收入从2009年到2014年提高了1.67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2005年到2014年提高了4.53倍。此外,政府通过财政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举办节庆活动,出台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文化发展。在第四章中,重点从当地少数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出发,探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关系。少数民族的发展,首先体现在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上。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鼓励少数民族孕妇去医院住院生产,满洲里市少数民族人口发展较快。此外,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吸引了周边地区的少数民族到满洲里就业,这样外来少数民族的流入,带来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通过1990年、2000年、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笔者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原因。在生计方式变迁方面,历史上满洲里牧区的少数民族主要从事游牧生计,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提供较好的工资待遇,很多牧民放弃游牧生计,选择到城市企业工作。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家发展民族服饰,不仅弘扬了民族文化,还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增收。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活动,比如蒙古族祭敖包、回族古尔邦节等节日屠宰牲畜免除屠宰税,之后又逐步取消了屠宰税,这对少数民族饮食发展有积极作用的。此外,在住房方面,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对少数民族棚户区改造,及其购买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低税率优惠,带来了少数民族住房的发展。在交通方面,政府投资修巷道、硬化道路,方便少数民族出行。这些措施提升了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使得当地的民族关系得以和谐发展。第五章主要讨论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税收促进满洲里整体的社会发展,边民受益,从而增强了边民国家认同。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中国经济比邻国呈现出更好的发展态势,这也增强我国边民对于自己国家的认同。在日常生活中,边民对于未来生活的选择往往有着非常理性的认知,“用脚投票”选择他们认为税收环境、发展环境更好的国家发展。在不同场域中,不管是少数民族、汉族的民族区分,还是中国人、蒙古人、俄罗斯人的国籍区分,边民往往会选择那种最有利于自己发展的身份来认同。在本文最后一个部分,笔者对税收在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思考。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讨论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税收功能、特点和影响,分析满洲里税收与经济的数量关系,分析税收杠杆与满洲里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内在关联,以及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笔者还讨论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税收如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
李宁[2](2011)在《中国民族地区经济扶持政策与经济增长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处理好民族关系是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一直重视民族问题。创造性地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多种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于促进国家的稳定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系统分析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民族经济扶持政策的演变、民族经济扶持政策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并对我国民族地区实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差距的途径展开了探索性分析,以期为我国创新民族地区经济扶持政策提供理论支撑。本文的主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已有的经济增长基础理论进行概述与阐释。阐释包括古典、新古典、新增长等主流经济学派关于经济增长的理论分析,以及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新经济地理学关于经济增长的理论分析与启示。其中,Solow提出的新古典增长模型和经济收敛假说,发展经济学的非均衡发展观点,区域经济学对区位的关注,新经济地理学对经济活动空间集聚的研究,为本文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而对区域经济增长收敛与经济空间集聚分歧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学术价值。2.系统分析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的演变。我国民族政策可分为1979年以前、1979年至1992年、1992年以后3段时期。无论是在建国初期,还是在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发生重大转变后,如在确立改革开发的基本政策、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主体地位时,我国均积极实施向少数民族倾斜的优惠政策,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进行积极谋划和指导,并与时俱进的增加新的更大力度的少数民族政策,以适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新需求。结合历史经验和我国实际,发现制定民族政策需要把握的6项重要原则,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可划分为6个阶段,即建国初期的创立、“二五”时期的反复、文革时期的三线建设、拨乱反正后的恢复创新、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完善、区域协调战略时期的新发展。并且,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的演变与“备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区域非均衡发展”、“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转变密切相关。以历史视角观察可知,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是非常成功的,对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地区稳定、边疆安全发挥重要积极作用,2000年后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的重点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3.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通过对民族八省区(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广西、青海、云南、贵州)经济增长进行研究,发现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情况与全国存在一定的差异,表现在经济增长速度上和人均GDP水平上,如内蒙古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而西藏和贵州均低于全国1个百分点以上,在人均GDP方面,除内蒙古远远领先于全国水平外,其他省份均小于全国水平,个别省份甚至不足全国的一半,这也反映民族地区相对贫穷的基本特征。另外,八个民族省份内部在经济增长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表现为三种不同经济增长类型上:内蒙古的经济快速增长,宁夏、新疆、广西的较快增长,西藏、青海、云南、贵州低于全国水平的较慢增长;各省份经济增长速度差异对GDP的累积效果最终也突出表现在人均GDP上,内蒙古人均GDP约为全国的1.6倍,宁夏、新疆、青海紧随其后,约为全国的五分之四,广西、云南、贵州因1979年时的人均GDP起点较低,较大程度上落后于全国,好在广西的增长速度略快于全国,而贵州则较为困难,其较慢的经济增长速度导致其人均GDP只是全国的五分之二。以2010年人均GDP水平和1984年后的经济增长速度为标准,可将民族地区划分为5组,经济高水平和高增长的内蒙古,中等水平和高增长的宁夏和新疆,中等水平和低增长的青海,低水平和高增长的广西,低水平和低增长的西藏、云南、贵州。通过选取有代表性的非民族地区,浙江、安徽、吉林、甘肃四省,与民族八省区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我国非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增长速度是不均衡,除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其他地区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十分相似,如安徽、甘肃等;我国经济贫穷地区并非都是民族地区,如甘肃等,同样,民族地区并也非都是我国经济贫穷地区,如内蒙古的人均GDP和经济增长速度均处于全国前列;从经济发展速度来看,我国有些民族地区处于前列,如内蒙古、宁夏等,而有些地区仍处于较低水平,如新疆、西藏等。这意味着民族因素并非是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此外,还发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快慢与我国不同时期拉动经济快速增长的核心力量发展好坏密切相关,如80年代,依靠乡镇企业发展来实现快速低价工业化推动地区经济快速增长,90年代,依靠对外开放实现产业升级带动地区经济快速增长,2000年后,依靠政府大规模投资带动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如政府积极推动的城镇化和能源开发,带动钢铁、水泥、煤炭等的巨大需求,进而促进资源富集且与经济中心较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通过比较各地区的工业化水平和1986年以来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水平,发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增长速度与工业化有密切关系,低水平和低增长的民族地区往往是工业化水平低的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与地区经济也有一定关联,地区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往往与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例较高的时期重合,特别是2002年以来,各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例均表现出快速上升势头,成为带动各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总体来说,经济不发达的民族地区在工业化和加快城镇化方面还有很大作为空间,工业化和城镇化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将是提高经济增长速度、缩小与富裕地区经济差距的主要手段。通过对国内各地区全要素生产率及其构成进行测算,分析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可持续性及其表现,发现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可持续性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新疆表现最好,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快速提高,并且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来源比较均衡,经济增长可持续较强。而其他民族省份存在着不同类型的问题。例如,贵州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较快,但来源单一,主要依赖于其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提升,而这与其作为贫穷地区,在投入产出水平长期低于全国同期水平情况下不断追赶的特征相一致;若要更好地实现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贵州需要进一步扩展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来源。宁夏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较快,各方面对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均有贡献,主要依赖于实现规模收益递增效应方面,这表明宁夏的投入规模历史基数较小,在一定时期内可通过扩大投入规模,实现规模收益递增效应来提高产出效率,这也意味宁夏未来需要提升其他因素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比例。广西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较慢,全要素生产率来源情况与贵州相似,但在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方面明显不适应于经济发展需要,除了需要扩展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其他来源外,还要重点大力提升纯技术效率变化。青海全要素生产率基本不变,其全要素生产率来源情况与宁夏相似,但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方面效果较差,需要充分发挥利用市场对各经济要素投入的优化配置功能,建立发达市场经济和高效率政府,提升技术变化。云南和西藏全要素生产率出现下降,其全要素生产率来源情况与青海相似,同样需要重点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核心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技术变化。内蒙古全要素生产率下降严重,一方面表现出纯技术效率变化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拉动,一方面在资源配置效率和规模效率方面严重不足,需要加快建立发达市场经济和提高经济投入的规模效率,避免持续增加效率低下的粗放投入。4.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效果——以中央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为实例。利用基本统计指标检验我国各省人均实际GDP收敛情况,标准差计算结果表明我国实际人均GDP存在发散现象,而变异系数结果表明我国实际人均GDP在1978年后出现收敛,标准差和变异系数计算结果均表明我国实际人均GDP速度存在收敛,基尼系数结果表明我国各省市人均实际GDP不收敛,泰尔指数结果可知各省市实际人均GDP的不平衡程度在1990年后上升,2005年后出现下降趋势,指数分解表明不平衡主要是组内差距引起的,即民族地区内部和非民族地区内部存在较大的差距,但1976年以后组内差距呈现缓慢下降趋势,而组间差距保持不断上升,这表明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的实际人均GDP差异在扩大。利用截面数据分别检验不同起始时期我国各省绝对β收敛情况,发现我国各省存在绝对β收敛,但β系数随初始年份不同而发生较大变化。利用Islam(1995)提出的面板数据模型检验我国各省人均实际GDP的条件β收敛情况,通过加入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指标,对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的作用进行计量分析。发现我国省际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条件β收敛机制,即各省际经济增长收敛到不同的水平,并且因时期不同而发生变化,在1998年后时期效应开始逐年递增,意味着我国总体最终收敛水平在不断提高,这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相一致。在利用1994-2009年的样本数据研究中,引入地区财政支出对中央转移支付依存度这一新解释变量后,发现β绝对值变小,新解释变量估计系数为正,这意味着地区财政支出对中央转移支付依存度对各地区经济收敛具有正向影响,即提高中央对不发达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可以起到促进不发达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缩小省际经济差距、实现省际经济条件β收敛。基于上述定性和定量研究结果,结合我国实际与基础经济理论,提出我国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科学制定经济扶持政策的建议:①加快民族地区资本积累。②加快向民族地区的技术扩散。③实施空间集中化战略。④充分利用现有民族政策。
袁长征[3](2006)在《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本文紧紧围绕着中国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这个核心主体,运用民族法学、管理科学、法律经济学和其他有关学科的基本原理,以国家民族经济政策、民族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当代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理论为对象,对有关课题展开系统且有重点的研究。本文的要点是主要有:第一,从一般意义上对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对民族经济政策的基本内涵、层次、类型及运行机制进行阐述,同时对民族经济政策和法律、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几个基本概念加以界定和辨析。第二,运用法律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对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分析民族经济法律的供给—需求、成本—效益;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与流失及其变迁与创新;转变民族经济政策制定、执行及分析评价方式,实现民族经济政策管理的法制化。第三,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实践情况进行评估与分析,特别是结合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政策法制化的经验分析,得出启示,探究民族经济政策在法制化过程中的障碍性因素。第四,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实现的路径。主要对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法制化的程序、方法、步骤及内容加以综合阐述。第五,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实现的保障。主要从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理论研究、队伍建设以及法文化环境建设三个方面对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实现的保障加以论述。论文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第一,在传统的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思路上,补充一些新的研究方法,拓展民族经济发展政策理论及民族法学研究理论的空间。第二,通过对民族经济发展政策法制化的评价与分析,发现其理论价值和理论误区或漏洞,进而提出自己有关对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研究的看法,并对其展开分析论证。第三,对一些有争议的民族经济政策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如民族经济法律制度的成本效益、供给需求等问题。
田钒平[4](2012)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而每一个现实的个人是否有能力实现其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则是这一目的能否实现的根本前提。在现实社会中,公民权利实现的可行能力的获得取决于个人努力和学习与成长环境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对有主观意愿和客观努力的人而言,由区域性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构成的学习与成长环境的好坏,决定了一个人通过学习过程培育和提升权利的可行能力的效果。而外部环境的塑造要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或市场两个方面的影响,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否得到社会的尊重,政府对其权利的维护又是否有效,构成了公民权利能否实现以及权利实现的可行能力能否有效提升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有效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二者的积极功能,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制约的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程度,是决定公民权利实现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在资源状况、经济结构、市场环境与市场能力等因素既定的前提下,完善市场与政府权力运行的规则及其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营造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将民族自治地方拥有的市场发展潜力大、自然资源丰富等比较优势转化为真正的经济和财政优势,进而推动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升公民权利实现的可行能力的关键。从总体上讲,当下制约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统一的市场运行制度与传统的习俗制度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二是中央或上级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责和权力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为此,政府在研究和解决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变迁时,需要注意并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尤其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以宪法规则为核心,通过不同层次的规则制定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规则,妥善处理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宪法规则与一般规则、上位阶规则与下位阶规则的关系,构建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内在和谐一致的规则体系及相应的实施机制。首先,以政府提供的正式规则作为评价非正式规则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标准,非正式规则能否成为经济发展的制度构成要素,应接受正式规则的检验。其次,重视规则的逻辑结构对规则的可实施性的影响,从微观层面解决制度变迁的有效性。再次,为维护由不同层次的规则构成的规则体系的内在协调与一致,必须将一般性规则和政策置于宪法的约束之下,建立以宪法规则为依据的规则冲突解决机制。最后,注意规则的公正性对制度变迁的有效性的制约。一般性规则的公正性应接受宪法规则的检验;对为一般规则提供公正标准的宪法规则进行修改时,必须遵循协商民主和一致同意规则的要求。第二,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改变以缩小区域间经济发展的总量差距作为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价值目标的传统观念,以保障公民的充分就业、收入改善和收入能力提升为重点,引导经济活动的安排和相应的制度变革。首先,确立适度的区域经济发展规模,妥善协调与处理政治民主、传统文化、教育发展等非经济因素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各民族自治地方内部的发展差距和环境与资源约束下的民生改善等相关问题。其次,制定在公有制之下有效保障公民就业的政策措施,在私有制之下保障公民就业稳定性的制度机制;建立与产值结构变化相协调的就业岗位供给制度、农民工真正退出农村的制度,缓解第一产业的就业负担。再次,建立解决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村的农业规模化的相关制度;将生态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因素,使生活在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区的民众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构建一个合理评价不同层级的劳动者的贡献大小、资本和劳动对物质生产的贡献大小的标准体系,保证分配的公平性;对因国家政策和行业垂直管理造成的公民收入的过大差距,应确定一个合理标准,既能体现一定优惠,但又不致引致行业之间或内部的过大差距。最后,改善劳动者参与社会组织决策形成与实施的权利保障,加强市场运行法制教育,加强教育质量建设,赋予和保障具有传统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成员自主选择教学语言的权利而不是一体化地推行双语或民族语言教学,将环境治理和维护作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加强公民的宪政意识与能力的培育,使其能够运用法律权利与程序维护其利益。第三,以宪政改革为核心,修改与完善宪法及其相关法,合理划分中央或上级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权力界限,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为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应承担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宪政规则实施机制,将各级政府的职权行为纳入宪政轨道。首先,在宪政结构的完善方面,修改设置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享有双重权力、行使自治权必须报经批准的宪法规则,慎重对待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可能对自治权造成的分割;修正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或司法机关的双重领导或监督体制,建立“以地方权力机关为核心,横向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相互制约为主导”的分权运行机制;以宪政分权逻辑处理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与上级政府帮助职责的关系,由中央或上级政府行使最终的决策权,由地方行使决策的请求权和执行权,以维护中央或上级政府决策与民族自治地方需求的适应性。其次,在自治权的有效行使方面,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宪法相关法为依托,修改和完善界定自治权的规则,使其在微观结构上具有完整性、明确性,对其他法律中不符合宪政原则和规则要求的具体规定予以修改,减少规则之间的冲突。赋予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启动立法解释、违宪审查和争议裁决的程序权利,消解其与上级政府发生争议时的被动困境。再次,在帮助职责的有效履行方面,修改《宪法》及其相关法界定特别措施的规则体系,明确帮助职责的合理限度,合理区分有关政府承担的具体职责,妥善解决上级政府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履行职责的维护机制;改革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公共决策机制,使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作出请求上级政府履行帮助职责和执行帮助政策的公共决策时,能够真正反映当地的发展特点和客观需要;改变以“历史补偿”或“现实补偿”作为支撑上级政府履行帮助职责的正当理由的现状,以尊重与保障生存权与发展权为依托,通过宪政规则与实施机制将接受帮助者与上级政府的权力行使限定在合理限度以内。
杨化冰[5](2020)在《安化黑茶的文化生态史研究》文中指出茶业的形成,是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在超长历史时期内相互作用的产物。研究安化黑茶即是探索安化黑茶从普通植物物种向茶业发展转化中,所体现出来的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与调适的过程。本文以安化黑茶为研究对象,从文化生态学的视角,借助跨学科的综合分析方法,对安化黑茶的发展脉络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历史梳理。在层次上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安化黑茶在商品化的历史进程中,其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密切关联;二是安化黑茶产业社会功能与社会地位变迁的问题。安化黑茶作为一项重要产业,影响和推动其形成的因素不是纯自然环境,不是纯经济因素,也不是纯政治、文化因素或者某一民族独创的产物。他是当事民族为了本民族全体成员的生存与繁衍,凭借民族文化对当地生态系统进行不断适应、改造与利用的结果。可以说,安化黑茶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茶叶文化生态史。因此,对这一关系的厘清,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论文的第三章和第四章。安化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如土壤、气候、地理位置等自然生态条件均是最适宜茶树生长的地带之一,这成为安化黑茶产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从远古时代到北宋王朝,伴随着梅山文化的形成,大量汉族民众开始定居此地,融入当地文化,并参与到当地民族的茶叶经营。多民族文化的交织、互动以及调适使得安化黑茶的种植、加工制作技艺开始走向成熟,并与市场接轨,开始了商品化进程。第二部分是论文的第五章。这里主要运用文化生态学的相关理论,分析茶政变迁对安化黑茶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唐德宗年间始征茶税,茶叶被纳入国家统一的税赋管理体制。宋代西北边防吃紧,朝廷启动“茶马互市”政策,在西北边疆“以茶易马”,一直延续至清代中期。安化黑茶以其优良的品质和优惠的价格,从以非正规渠道逐步转向正规渠道进入“茶马互市”,并从中获利。明代以降,安化地区被确定为“盐茶开中”政策的主要执行区。清道光以后,为平息太平天国事件,湘军和淮军等地方武装为筹集军饷,转而插手控制茶叶的销售渠道,同时扩大自身的政治影响。清廷被迫放弃“茶引制”,改行“以票代引”。这一举措不仅化解了经费开支浩繁的难题,财政收入的增加,同时也促进了安化黑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安化黑茶由此而跻身世界名茶之列。可以说,安化的黑茶产业是在历代封建王朝的盐茶专卖制度体系下发展起来的。安化黑茶从民间普通商品交易,发展成为国家专卖物资,是社会制度和民族文化干预的结果。安化黑茶的身份、地位发生了质的变化,也为成为一项世界级的繁荣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部分是论文的第六章。这部分主要探讨安化黑茶的边疆贸易和对外出口贸易。中国西北内陆以及北亚、俄罗斯等地,由于其特殊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当地民众形成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计方式。茶叶不仅可以为他们提供所缺的碳水化合物、维生素C等营养成分,还可以作为一种蔬菜的替代品,进而饮茶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当地民众获取营养物质的重要来源。安化黑茶这一物美价廉的茶品在进入西北民众视野后,很快就被接纳,并广泛传播开来。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安化黑茶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在应用于政治、经济和文化、宗教等社会交往过程中,黑茶被西北、蒙古乃至俄罗斯的民众赋予了多重文化意义。黑茶已经不单单是一种简单的商品,而是经过异域文化调适过的“文化”产物,具有了一种社会“生命”物质的属性,并且已经完全融入到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不可获缺。第四部分是论文的第七章。这一章运用文化生态学的理论,阐释了安化黑茶产制技艺的形成、发展和演变与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社会环境和气候、地理等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安化黑茶的育种、种植、采摘、制作等技术系统都明显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这同样是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互动调适的产物。第五部分是论文的第八章。这一章通过对当地遗留下来的碑文深入剖析,证明安化黑茶产业在当地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几乎整个社会都是围绕黑茶这一文化事项而展开,充分展示出在茶叶市场建构过程中,由于国家强制力的干预,而促成了各种制度及市场机制的形成,不同利益主体在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互动,以及各种权利诉求、利益分配、社会文化资源的交互作用和影响,进而使得规范和约束茶叶种植和买卖的相应茶规也应运而生。以茶规为依托,围绕着茶叶的种植和运销活动,安化这一地方社会也逐渐发展出一整套适应市场需要的运行机制和新秩序。本文的第九章分析和总结了安化茶业社会功能与社会地位变迁的问题。纵观安化黑茶产业在传统社会的发展历程,从远古时期到清朝,安化黑茶从普通的植物物种一跃成为一项世界级的产业,其在社会中所发挥的政治和军事功能一直相伴而生。但是,伴随着国内、国际格局的巨变,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安化黑茶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国家性质的改变,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黑茶产业一直以来所发挥的政治和军事功能逐渐弱化,甚至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从而导致黑茶产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的慢慢衰落,原来的富裕地区出现了贫困现象。暂时的衰败,绝对不能否定茶叶产业上千年的繁荣和所作出的历史贡献。在新时代背景下,茶叶产业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符合当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仍然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安化黑茶的复兴,应该换一种思路,将其从旧社会制度的桎梏中脱离出来,置入新的社会制度之中,并赋予其新的文化生态价值和生命力,对其革新而不革命。只有通过这样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反思,才能提出推动安化黑茶产业复兴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推动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为类似地区的可持续脱贫提供有效借鉴和路径选择。
袁洋[6](2015)在《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完善与创新研究 ——以湖南省湘西州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是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需求的、具有一定历史传统文化的用品。国家民委及各地方先后公布了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并以目录为依据制定了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可以享受相关的生产优惠政策。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是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族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民族文化工程的重要分支。本文在导论部分首先对选题的背景及意义进行了简单的介绍,然后阐述了研究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的经济、政治与文化意义,发展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理论基础。再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详细的梳理。最后简单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在第二章,首先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概念进行了介绍,然后总结出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四大特征(民族性、时代性、区域性、多样性),最后对历年来国家民委与相关部门公布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的历程进行了梳理,以此整理出我国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第三章,对我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政策演变进行详尽的梳理,明晰各个时期(包括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的主要针对目标与完成效果,明晰了我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在各历史阶段的发展规律与特点。第四章,以湖南省湘西州为例,说明了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五章,经过之前对我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的详细梳理,在明确各历史时期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发展规律与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湘西州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发展的现状与不足之处,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的完善与创新意见。
刘佐[7](2017)在《2016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文中认为文章梳理了2016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内容涉及以下10个方面:(1)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2)农业、交通、物流、通信和基础设施;(3)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4)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税收关系;(5)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6)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7)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和宗教;(8)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9)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10)税收法制和税收管理。
吴飞艳[8](2013)在《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现状与发展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对于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体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依法治体”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法治现代化和体育现代化的历史推动下,体育发展的法治需求日益增长,并进一步将体育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在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进行现代化建设,建设体育强国,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努力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和体育法制工作水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我国体育改革与发展时期,以加强公共体育服务、强化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规范体育体制为内容,从形式上不断地扩大社会民主,建立全国统一又有地方特色的灵活的、富有特效的法律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实现,显得极为重要。地方体育立法作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地方立法的基础发展起来的,相对于其他领域的地方立法而言,出现时间较晚,目前仍是一个薄弱而又重要的环节。地方体育立法以调整地方体育领域的社会关系为主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宪法、体育与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各地体育发展与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实现我国中央与地方的法制统一。本文以我国法制建设为背景,以立法学为基础,在地方立法与体育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下,以我国大陆31个城市的地方性体育法规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分别从历史发展、地域分布、内容与形式等方面概括总结了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现状;进一步从地方体育立法与社会发展、体育发展及人民群众需求的深层次关系上,总结了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基本走向、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通过对我国地方体育立法未来需求的挖掘,从发展趋势进行探索,深入研究;并结合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实践,对进一步加强地方性体育立法提出建议。
许鲁江[9](2016)在《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民族工作及其基本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做好民族工作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民族问题,从成立之日起就对民族工作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湖南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的大省,做好民族工作具有超凡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根据湖南省内少数民族的实际,全面谋划开展民族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湖南省民族地区人民政权建立起来,湖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各级民族工作机构,管理民族事务。此后,湖南省内民族政治工作、民族经济工作以及民族文化工作等得以蓬勃开展。但是,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得湖南省民族工作受到了极大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经过拨乱反正,使民族工作重新回到发展轨道上来。湖南省紧跟党的步伐,在民族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领域全面展开民族工作。三十多年来,湖南省基本完成了民族成分识别、认定工作,以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为中心,对湘西地区进行扶贫开发,深入开展民族法制建设,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极大的发展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在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民族工作获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在既得成就面前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湖南省民族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诸如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水平仍然低下,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发展,扶贫任务仍然艰巨等等。湖南省必须不断总结民族工作经验,继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利用地区特色进行扶贫和开发,充分认识民族工作“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的特点,正视问题并解决问题,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
刘佐[10](2012)在《2011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文中研究指明2011年,为了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宏观调控,发展经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合理开发和保护资源,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社会稳定,中国在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重要措施。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边销茶计划管理和市场管理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边销茶计划管理和市场管理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相关概念和理论 |
第四节 田野调查点的概况 |
第一章 满洲里市税收概况 |
第一节 满洲里税收史简述 |
第二节 满洲里市的地税 |
第三节 满洲里市的国税 |
第四节 不同历史时期的满洲里市税收对比分析 |
第五节 地税、国税的财政贡献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
第二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
第一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发展 |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 |
第三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工业发展 |
第四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畜牧业、批发零售业发展 |
第五节 税收与扶持民族企业发展 |
第三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发展 |
第一节 税收促进边疆城市重点项目建设 |
第二节 税收支持民族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
第三节 税收稳定民族地区城市社会保障与就业 |
第四节 税收保障边民生活质量提高与文化发展 |
第四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
第一节 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与生计变迁 |
第二节 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发展 |
第三节 民族认同与民族关系发展 |
第四节 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 |
第五章 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 |
第一节 边民互动中的国家认同 |
第二节 税收环境与“用脚投票” |
第三节 民族关系、身份认同与家园选择 |
第六章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思考 |
第一节 边疆民族地区税收的功能、特点及影响 |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
第三节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四节 税收杠杆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
第五节 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 |
第六节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税收与边疆城市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2)中国民族地区经济扶持政策与经济增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基本概念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 论文结构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基础理论概述与阐释 |
2.1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经济增长理论 |
2.2 发展经济学的经济增长理论 |
2.3 区域经济学的经济增长理论 |
2.4 新经济地理学的经济增长理论 |
第3章 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演变 |
3.1 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的法律制度 |
3.2 我国重要民族政策历史演变 |
3.3 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演变 |
第4章 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增长 |
4.1 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情况 |
4.2 我国民族八省区与国内其他地区差异 |
4.3 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可持续性分析 |
第5章 我国民族经济扶持政策效果——以中央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为实例 |
5.1 中央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 |
5.2 经济增长收敛性假说与检验方法 |
5.3 我国省际地区经济增长收敛性分析 |
5.4 计量分析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成果 |
后记 |
(3)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出发点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 |
1.3 主要内容和结构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难点 |
第二章 民族经济政策及其法制化的几个基本问题 |
2.1 民族经济政策的基本内涵及表现形式 |
2.2 民族经济政策的层次、类型及内容 |
2.3 民族经济政策的运行机制 |
2.4 民族经济政策和法律 |
第三章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理论分析 |
3.1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法经济学分析 |
3.2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制度分析 |
3.3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公共管理学分析 |
第四章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经验分析 |
4.1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历史考察 |
4.2 我国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政策法制化的经验分析 |
4.3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障碍性因素分析 |
第五章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路径 |
5.1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应遵循的原则 |
5.2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条件 |
5.3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步骤及方法 |
5.4 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的内容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后 记 |
(4)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公民权利实现能力、经济发展与政府责任 |
1.2 相关概念、研究对象与研究目的的界定 |
1.2.1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地方 |
1.2.2 制度、制度约束与宪政 |
1.2.3 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 |
1.3 宪政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理论研究现状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
1.4 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 |
1.4.1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结构与变迁机理 |
1.4.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与制度约束 |
1.4.3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政府责任与宪政改革 |
1.5 可能创新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与制度构成要素的逻辑关系 |
2.1 制度构成要素的逻辑关系的多样性与模糊性 |
2.2 制度变迁的悖论与制度结构的分裂性 |
2.3 非正式规则作为合法性标准的限定性与可行性 |
2.4 观察者与行为者的立场的分离与统一的必要性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制度变迁的宪政机制与制度有效变迁的制约因素 |
3.1 宪政分权立法体制、规则的层级结构与制度变迁的有效性 |
3.2 规则的逻辑结构、违宪审查和解释机制与制度变迁的有效性 |
3.3 宪政规则的选择、宪政规则约束下的选择与制度变迁的公正性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理念转换与制度变迁目标辩正 |
4.1 以“缩小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为目标的制度变迁及其实效 |
4.2 以“缩小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为目标推进制度变迁的合理性 |
4.3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的基本要求 |
4.4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的主要任务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与公民就业保障的制度约束与对策 |
5.1 公民就业状况总体评价 |
5.2 解决就业问题的规则需求与供给现状 |
5.3 就业保障缺失的制度根源与完善路径 |
第六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与公民收入改善的制度约束与对策 |
6.1 公民收入水平总体评价 |
6.2 区域、行业之间和行业内部公民实际支付能力差异分析 |
6.3 公民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制度根源与完善路径 |
第七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与公民收入能力提升的制度约束与对策 |
7.1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经济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7.2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文化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7.3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社会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7.4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政治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第八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结构反思与重塑 |
8.1 模糊或淡化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关系法律规定的清理与改进 |
8.2 中央或上级国家机关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运行机理的缺陷与修正 |
8.3 中央或上级国家机关帮助职责与地方自治权的协调性不足与完善 |
第九章 民族自治地方有效行使自治权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构 |
9.1 规则结构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9.2 规则冲突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9.3 规则实施机制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第十章 上级国家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构 |
10.1 特别措施的稳定性对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履行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10.2 特别措施的适应性对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履行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10.3 特别措施的正当性对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履行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安化黑茶的文化生态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第二节 文化生态学研究理论 |
第三节 安化黑茶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五节 研究意义与价值 |
第二章 跨文化语境下的物质流通 |
第一节 早期的物质流通研究 |
第二节 政治经济学派的物质研究 |
第三节 物质流通研究新走向 |
第三章 安化的地理环境与社会文化 |
第一节 自然地理与生态环境 |
第二节 梅山地域与族属 |
第三节 “梅山”历史沿革 |
第四章 安化黑茶的商品化发端 |
第一节 资江水运及货物运输 |
第二节 《茶经》与梅山茶事 |
第三节 商品茶定名 |
第五章 茶政变迁与黑茶贸易的互动关系 |
第一节 君王们的点金术:榷茶与税茶 |
第二节 几经波折:湖茶跻身茶马政 |
第三节 不断拓展疆域的黑茶贸易 |
第四节 传统专卖体制对茶业发展的影响 |
第六章 安化黑茶的贸易拓展 |
第一节 千年前的茶叶商贸活动 |
第二节 黑茶在蒙古的商贸往来 |
第三节 黑茶在新疆的商贸往来 |
第四节 黑茶在俄国的商贸往来 |
第七章 口述史中的“产”与“制” |
第一节 炊烟袅袅:沸腾的雪峰山麓 |
第二节 黑毛茶初制的传统工艺 |
第三节 千两茶:文化范畴的再生产 |
第八章 地方社会中的茶业人和茶事 |
第一节 茶叶流通环节的社会性适应 |
第二节 茶政管理者 |
第三节 中间商 |
第四节 茶叶生产者 |
第九章 安化黑茶与生态扶贫 |
第一节 黑茶产业与生态扶贫 |
第二节 安化黑茶产业面临的的困境 |
第三节 安化黑茶产业发展对策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 |
附录一 :安化黑茶制作技艺 |
附录二 :安化地方有关茶的民歌 |
附录三 :茶亭 |
附录四 :民间传说 |
(6)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完善与创新研究 ——以湖南省湘西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 选题的背景 |
(二) 选题的意义 |
二、发展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理论基础 |
(一) 绝对优势理论 |
(二) 比较优势理论 |
(三) 要素禀赋理论 |
(四) 极增长理论 |
(五) 品牌识别理论 |
三、国外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相关研究 |
(一)民族工艺品所具有的经济价值研究 |
(二)旅游工艺品所具有的市场价值研究 |
(三)民族文化的传承研究 |
四、国内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相关研究 |
(一)各地方对于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研究 |
(二)民贸用品政策研究 |
(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创新研究 |
五、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概述 |
一、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基本涵义 |
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四个特征 |
(一) 民族性 |
(二) 时代性 |
(三) 区域性 |
(四) 多样性 |
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制定过程及内容 |
第三章 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的历史演进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20世纪40至 50年代) |
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20世纪50至 70年代) 24 |
三、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20世纪80至 90年代) 26 |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20世纪90年代至今) |
第四章 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一、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的扶持力度 |
二、湘西州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发展现状 |
(一)选择湘西州为例的原因 |
(二)湘西州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原料使用情况与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
(三)从湘西州经济结构看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产业贡献 |
(四)湘西州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掠影 |
(五)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优惠政策落实的主要成效 |
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存在的问题 |
(一)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
(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
(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
(四)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不足 |
(五)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相对落后,部分工艺后继乏人 |
(六)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
第五章 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完善与创新的建议 |
一、更新现有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 |
二、加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现代化生产的扶持力度 |
三、改造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工艺 |
四、制定适应当下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发展的政策 |
五、完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物流体系 |
六、提高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信息化水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与科研项目 |
(7)2016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 |
二、农业、交通、物流、通信和基础设施 |
三、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 |
四、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税收关系 |
五、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 |
六、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 |
七、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和宗教 |
八、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 |
九、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 |
十、税收法制和税收管理 |
(8)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现状与发展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有关立法理论的研究现状 |
1.3.2 有关地方立法的研究现状 |
1.3.3 有关体育立法的研究现状 |
1.3.4 有关地方体育立法的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3 论文创新点 |
1.5 研究思路 |
1.6 研究方法 |
1.6.1 文献资料法 |
1.6.2 文本分析法 |
1.6.3 比较研究法 |
1.6.4 逻辑分析法 |
2 立法与地方体育立法概述 |
2.1 立法概述 |
2.1.1 立法的概念与特征 |
2.1.2 立法的地位与功能 |
2.1.3 立法的内容与形式 |
2.1.4 我国的立法体制 |
2.1.5 我国的地方立法 |
2.2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概述 |
2.2.1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 |
2.2.2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背景与发展 |
2.2.3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需求与意义 |
2.2.4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主体与形式 |
3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基本状况 |
3.1 不同时期的地方体育立法 |
3.1.1 改革开放初期的地方体育立法 |
3.1.2 1995——1999 年的地方体育立法 |
3.1.3 2000——2008 年的地方体育立法 |
3.1.4 2009 年之后的地方体育立法 |
3.2 不同区域的地方体育立法 |
3.2.1 东部地区的地方体育立法 |
3.2.2 中部地区的地方体育立法 |
3.2.3 西部地区的地方体育立法 |
3.3 地方体育立法的形式与内容 |
3.3.1 地方体育立法的主要形式 |
3.3.2 地方体育立法的主要内容 |
4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基本走向与存在问题 |
4.1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基本走向 |
4.1.1 随动于国家法制建设的逐渐加强 |
4.1.2 适应体育法制的需要不断扩大与提升 |
4.1.3 部分地区率先带动下的日益普遍 |
4.1.4 适应公共体育服务的立法成为主体 |
4.2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还不能很好适应社会与体育发展需要 |
4.2.2 立法形式内容与地区分布不够均衡 |
4.2.3 部分立法内容重复且地方特色不足 |
4.2.4 立法技术在诸多方面尚不够规范 |
4.2.5 有的规范性文件未做到信息公开 |
4.3 影响我国地方体育立法发展的主要因素 |
4.3.1 体育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还不够 |
4.3.2 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差异的制约 |
4.3.3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立法能力相对欠缺 |
5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发展需求与对策 |
5.1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发展需求 |
5.1.1 实现法治中国伟大梦想的客观需要 |
5.1.2 建设体育强国与法治体育的必由之路 |
5.1.3 完善地方体育法制建设的基础保证 |
5.2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发展对策 |
5.2.1 进一步提升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地位 |
5.2.2 紧跟地方经济社会和体育发展的步伐 |
5.2.3 坚持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价值取向 |
5.2.4 更加鲜明地突出地方需求与特色 |
5.2.5 不断提高地方体育立法的规范化水平 |
5.2.6 加强地方体育立法研究与决策服务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民族工作及其基本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言 |
1.1 选题的由来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已有研究成果 |
1.3.2 存在的问题与自己的见解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5 研究方法与结构框架 |
1.6 民族工作的内涵 |
第2章 改革开放前湖南省民族工作回眸 |
2.1 湖南省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概述 |
2.1.1 湖南省少数民族概述 |
2.1.2 湖南省民族地区概述 |
2.2 改革开放前湖南省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
2.2.1 湖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机构的建立 |
2.2.2 民族政治工作 |
2.2.3 民族经济工作 |
2.2.4 民族文化工作 |
2.2.5 其他民族工作 |
2.3“文化大革命”对湖南省民族工作的影响 |
2.3.1 影响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作用的发挥 |
2.3.2 干扰了民族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打击了民族干部 |
2.3.3 阻碍了民族经济发展 |
2.3.4 限制了民族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
第3章 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民族工作考察 |
3.1 民族政治工作 |
3.1.1 进一步识别和认定民族成分 |
3.1.2 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3.1.3 推进民族法制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
3.1.4 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 |
3.1.5 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
3.2 民族经济工作 |
3.2.1 民族地区扶贫开发 |
3.2.2 确定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开放试验区 |
3.2.3 民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 |
3.2.4 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 |
3.2.5 湖南省武陵山片区纳入国家区域发展与扶贫试点 |
3.2.6 大力促进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 |
3.2.7 民族专项资金的设立和管理 |
3.3 其他民族工作 |
3.3.1 民族文化工作 |
3.3.2 民族教育工作 |
3.3.3 民族医疗卫生事业 |
3.3.4 民族传统体育事业 |
第4章 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 |
4.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 |
4.2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制度保障 |
4.3 坚持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 |
4.4 维护各民族团结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前提 |
4.5 培养和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民族工作的力量之源 |
4.6 加大扶贫力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决胜点 |
4.7 改善民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直接体现 |
4.8 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是做好民族工作的突破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受全国表彰的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 |
附录B 2015年湖南省民族乡情况表 |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10)2011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 |
二、农业、资源、能源、环境保护、交通和基础设施 |
三、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税收关系 |
四、高新技术产业 |
五、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 |
六、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和民族 |
七、科技、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 |
八、区域发展 |
九、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 |
十、税收法制和税收管理 |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边销茶计划管理和市场管理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D]. 金德谷. 中央民族大学, 2016(04)
- [2]中国民族地区经济扶持政策与经济增长研究[D]. 李宁. 吉林大学, 2011(05)
- [3]民族经济政策法制化问题研究[D]. 袁长征. 西北民族大学, 2006(02)
- [4]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D]. 田钒平. 西南民族大学, 2012(12)
- [5]安化黑茶的文化生态史研究[D]. 杨化冰. 吉首大学, 2020(02)
- [6]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政策完善与创新研究 ——以湖南省湘西州为例[D]. 袁洋. 中南民族大学, 2015(03)
- [7]2016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J]. 刘佐. 经济研究参考, 2017(22)
- [8]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现状与发展的研究[D]. 吴飞艳. 天津体育学院, 2013(07)
- [9]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民族工作及其基本经验研究[D]. 许鲁江. 湘潭大学, 2016(03)
- [10]2011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J]. 刘佐. 经济研究参考, 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