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医学检查医师的基本素质与健康教育的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孙昂[1](2021)在《我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状况研究》文中提出目的:通过研究了解我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的情况,从机构收入、院内个体服务、辖区群体保健服务等方面分析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效果,总结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以及在大部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法:1.文献研究:通过对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及“规范化建设”相关文献及文件进行阅读、整理、归纳和总结,为制定研究方案提供理论依据。2.机构监测网络直报: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建立的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网络直报系统中导出2015与2019年全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相关数据。(1)对2019年全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改革现状进行分析,包括改革机构的省份和地区分布,不同地区改革机构的基本情况和资源配置情况;(2)根据改革组与对照组改革前(2015年)与改革后(2019年)机构收入、院内个体服务、辖区群体保健服务等数据,运用倍差法分析大部制改革效果。3.现场调研:根据妇幼保健机构监测数据和日常工作掌握的信息,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已经进行大部制改革的机构作为典型机构进行现场调研,包括山东省桓台县、山东省临淄区、河南省新密市、陕西省眉县、湖南省浏阳市共5个妇幼保健机构。现场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半结构化访谈两种方式。收集的定性资料采用主题框架法进行整理和分析。通过现场调研了解机构大部制改革现状、具体措施、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等。结果:1.全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现状:全国开展住院服务的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共1834所,进行改革的机构345所,占比为18.8%。其中,重庆市大部制改革机构占比最高为35.1%,中部地区(20.1%)改革机构占比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18.6%、18.0%)。改革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固定资产、业务用房面积和实有床位数均为东、中、西部地区依次降低。2.全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效果:通过倍差法分析,(1)大部制改革的净效应使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总收入增加了 1733.1万元,业务收入增加了1323.4万元。(2)2019年改革组提供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服务的种类数均高于对照组。大部制改革的净效应使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年门诊人次增加了32751人,年出院人次增加了821.5人。(3)大部制改革的净效应使每名执业医师日均门急诊人次增加,每名执业医师日均住院床日减少,但无统计学意义。(4)大部制改革的净效应使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数、因群体妇幼保健工作下基层人天数均增加,但无统计学意义。2019年改革组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和5岁以下儿童(或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比例均高于对照组。3.现场调研结果:大部制改革是必要、且可行的。典型机构大部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重组四大业务部、规范业务部内科室设置并明确职能任务;建立业务部内和部间的转介机制、建立辖区群体保健与院内个体服务的衔接机制、建立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基于“大部制”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辖区管理和院内医疗保健质量安全管理协作机制等。通过大部制改革,能够促进保健与临床的融合、促进院内服务的开展、提高辖区业务管理质量。复合型人才培养周期长不能满足改革需求、公共卫生经费不足影响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等问题给大部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带来负面影响。结论: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大部制改革推动了机构内四大业务部重组、规范业务部内科室设置,明确职能任务、建立改革相适应的制度和机制等。大部制改革在促进保健和临床的融合,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提高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质量等方面取得初步效果。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复合型人才缺乏、大部制改革相关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以及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制约职能履行等问题,需要政府和妇幼保健机构共同努力,推动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健康发展。
杨婧婷[2](2021)在《婚检中心未检测出HIV感染的责任探析》文中研究表明探析,顾名思义是对于争议问题的探讨和分析。本文选取了张维与如皋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婚检中心)侵权纠纷二审一案进行讨论分析。该案是基于婚检中心的错误检测引发的原告认为侵害其对于与HIV感染者结婚选择及侵害并导致其支付巨额彩礼的损害赔偿请求纠纷。本案经案件梳理归纳出争议焦点有三,按照逻辑顺序排列如下。一是被告错误检测及未告知原告的责任承担问题,二是HIV感染者是否归属于禁婚疾病,三是被告是否需要承担彩礼损失及精神损失赔偿。本文共分为四部分,对案件进行简述并针对三个争议焦点分别进行分析。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的被告错误检测方面及未告知原告是否合理两方面分别展开。通过对本案错误检测的举证分配原则、第三人过错的免责事由、本案属于侵权纠纷还是合同纠纷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婚检结果告知单方或告知双方的不同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进行观点总结。观点包括一二审对争议结果的阐释及笔者持有的支持婚检中心错误检测无过错但应双方告知的义务。接下来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HIV感染者是否应当禁止或暂缓结婚问题展开。通过对禁婚疾病的介绍、HIV感染者是否与AIDS患者区别对待、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疾病范围、是否需要暂缓结婚等问题进行研究。观点包括一二审对争议结果的阐释及笔者持有的HIV感染者既不应当暂缓结婚更不应当禁止结婚。最后针对第三个争议焦点被告就彩礼费用及精神损失赔偿问题展开,通过受害人过错、彩礼问题、精神损害问题等进行研究。观点包括一二审对争议结果的阐释及笔者持有的不支持彩礼及精神损失赔偿请求。故婚检中心无需承担赔偿损失之责任。对本案的分析有利于在今后出现婚检机构误检、漏检等行为时的侵权纠纷案件起到一定借鉴作用,明确婚检中心与体检者各自的谨慎注意检测义务、明确婚检结果的告知范围及签字规范流程,提高自愿婚检准确率,减少法律纠纷,促进缔结婚姻双方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
刘成凤[3](2020)在《苏州市妇幼保健院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妇幼保健院是我国医疗服务领域中一个重要的医疗机构组成部分。妇幼保健对于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由此,妇幼保健院的服务质量,对于国家卫生防病体系的健全有着直接的影响,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占据着优先的位置。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数据处理与深度访谈法、理论分析法、归纳总结法等研究方法,梳理我国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苏州市妇幼保健院现状,探讨建设苏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深度剖析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存在部分问题:无独立妇幼保健院,区域功能设置繁杂;妇幼卫生人才紧缺,卫生服务供给不足;服务就诊流程复杂,患者就诊满意度较低;信息化应用水平低,医疗服务便捷性较低;基层妇幼服务不足,诊疗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基于运用公共产品理论、流程再造理论和系统论,本文提出了苏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发展路径选择:建设独立的妇幼保健院,合理设置功能中心;强化妇幼保健人才队伍,提升卫生服务供给;优化医疗服务就诊流程,提升患者就诊满意度;加强信息工具全面应用,逐步实现智慧医疗;构建妇幼保健医疗网络,保障全环节妇幼保健;加强社区妇幼保健技能培训,提升基层诊疗服务水平等对策。
王瑶华[4](2020)在《晚清民国时期身体检查制度与实践研究(1902-1949)》文中指出西方史学界一直以来对于中国近现代科技史极为关注,尤其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身体史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研究领域。近些年来,中国学者亦对相关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主要包括卫生与身体、医学与身体、身体政治、身体规训、女性身体研究等。但目前学界对于近代中国身体检查的研究分析还比较少,而体检问题的确是身体研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领域。近代“身体检查”制度是西医生理解剖学身体观与检查机制的结合,旨在促进民众健康,同时协助安排重要的社会事件——入学、入伍、选择职业等。本论文即围绕近代中国的体检问题展开分析,结合医学化理论,对不同人群的体检过程做出详细梳理,并讨论它与社会、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以期丰富中国近现代科技史、医学史的研究内涵。本文通过文献调研、案例分析和多学科研究视角的综合运用,以晚清民国时期的身体检查制度与实践作为考察对象,从医学化理论的两大层面——制度与知识层面展开讨论,聚焦于学生、职业人员、孕产妇三类人群,阐述西方体检模式和制度在中国发展的过程。论文由此探讨近代中国身体医学化和身体标准化的问题,分析体检被纳入民众日常生活与国家现代化叙事的方式与过程。论文主体主要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提出本文的理论基础,即近代中国体检是如何在医学化的理论视角下被阐述的。接下来三大部分分别论述体检制度与实践中的三类人群,其中学生和职业人员是从医学化的第一个层面,政策制度与组织管理展开讨论,孕产妇则是从医学化的第二个层面,医学知识与疾病认识论展开分析。第五部分为讨论,尝试分析了体检中的身体认知观念,西医体检知识和制度在进入中国后如何与各种要素发生关联与互动,以及体检在国家和民族层面对国民健康身份的构建三大问题。对近代中国体检制度与实践的研究,归根结底,是对一种身体知识与技术在近代中国出现、应用与发生转变的过程的研究。由此,本研究主要得出以下五个结论:第一,体检与医学化问题密切相关,即身体在经历西方生物学和解剖学概念解释,并通过一系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技术手段,逐步被纳入到医疗权力体系中,受到各种检查机制的管理。第二,医学化将体检由医院场域扩展到学校、军队、各种职业团体、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甚至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体检成为一种标准化的活动和世俗化的制度安排,成为对某些“异常”身体进行构建和监管的技术手段。第三,体检制度在近代中国社会推广并逐渐成为由政府主导的行为,根本原因是身体认知观念的变化与检查身体方式的变化,即由中国传统取象类比,推求而得的观察方式,逐渐被遵循着科学语言的标准化检查方式所取代。第四,医学化两个层面在具体的体检实践中相互交叉,由此产生了背后复杂的互动网络。知识、技术、医护人员、潜在患者群体、各类相关机构等行动者的行为被叠加在一起,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得以显现。第五,体检在近代中国同整个国家和民族健康紧密联结在一起,它是一种国民健康身份认同技术。形形色色不同的身份正是在体检技术和与之相关的各种关系要素,以及国家民族现代性诉求的主流话语绘制下共同构建而成的。最后,在学术与现实意义上,期望本论文对于增进中国近代史、医学史、身体史等学术领域的研究能够有所贡献,并希望帮助我们分析当今社会体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历史成因,反思当下身体是否过度医学化的现象。同时,也为当今学术界关于身体、医疗、卫生等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可能的分析视角。
汪奕名,周学馨,何中臣,唐贵忠[5](2020)在《我国婚前医学检查实施现状及改善对策》文中研究说明婚检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可能患有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在预防出生缺陷、控制疾病传播、促进健康婚配、确保优生优育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国于2003年10月1日颁布新《婚姻登记条例》,不再将婚检作为结婚登记的必备条件。然而,伴随强制婚检的取消,全国婚检率骤然下降,孕期传染病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升高[1],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提高出生人口素
毛鹏远[6](2019)在《以“一体化”为导向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国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正面临着“条块分割”与“碎片化”的处境,“断链式”、“碎片式”的卫生服务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体制机制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导致不能有效的引导患者分层次就医,同时也降低了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卫生服务联合建设中的重重障碍已成为我国目前医疗卫生改革中亟待解决的瓶颈。为实现缓解老龄化加剧时段给社会发展带来的经济压力,刺激民众生育意愿的目的,生育政策在三年内经历了两次大的调整,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之后,生育率不升反降。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民众生育二孩的比例有所上升,但是一孩生育率持续降低,预想中的“补偿性生育高峰”并没有出现,尽管我国现已初步建立起妇幼保健机构三级诊疗体系,但对于急速增长的民众生育需求反应缓慢,尤其是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根据研究内容的系统性特征,本文共分九章,第一章简述了国内外卫生服务提供研究现状;第二章从理论角度阐述了相关概念及应用;第三章介绍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第四章追溯了妇幼机构历史沿革与演进历程;第五章比较不同类型的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第六章提炼了妇幼保健服务协同特征与影响因素;第七章探讨了我国医联体的发展状况;第八章从操作层面分析三级妇幼保健机构间卫生服务提供协同体系缺失的制度归因,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一体化”理念下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协同体系的实施路径和模型框架;第九章关于本文的总结与展望,也指出了本文的创新点与研究不足。本文广泛搜集国内外与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的文献进行系统整理、归纳分析并利用利益相关者维度分析,旨在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增强群众生育意愿,优化人口结构。本研究针对人口老龄化加剧时段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的现实困境,提出了有利于人口结构调整的策略集,为政府部门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经济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本文通过九章的篇幅总结了从宏观的医疗联合体国际发展形势深入至我国典型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发展模式,将人口结构调整的角度作为切入点,详细阐述了我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的现实状况、缺失节点与优化路径,最终提出了构建以“一体化”为导向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的研究模式,并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发现了研究不足,以资在后续的研究中得以改善,力求研究结论更加精准实用。基于Donabedian的结构——过程——结果三维度卫生项目评价框架,指导上述有关评价数据的调查搜集,并运用Topsis分析法基于归一化的原始数据矩阵,评价出高优指标和低优指标,并将所有指标趋同化分析确定实际协同效果或待选协同策略与理想解的距离和负理想解的距离,计算实际协同效果或待选协同策略与理想解的相对接近度,最终通过计算结果综合对比分析三级妇幼保健机构间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缺失程度,筛选缺失关键节点、提出优化协同的干预清单,并设计出有利于人口结构调整的策略集,为政府部门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经济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李赛南[7](2019)在《基于价值平衡的婚检制度优化研究 ——从艾滋病患者申请结婚的案例切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制度往往是某种价值诉求上升为规范的外在表现,而制度产生和变迁的背后也体现着价值诉求的调整与变化。深入分析制度背后所蕴含的不同价值,找到各种价值冲突的平衡点,使之上升为规范,对于制度的优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婚检制度经历了从强制实施到自愿进行,而今各地推行免费自愿婚检的演变历程。这种演变不仅仅体现着国家法律规定的变更、体现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更体现着制定者价值权衡与选择的变化。从强制婚检到自愿婚检的演变可以显现出制度设计者对保护公共利益与保护个人利益的艰难抉择,而我国各地免费自愿婚检的出现则是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价值冲突进行调和的尝试。这一制度相较过去的自费自愿婚检,在实现婚检制度的目标上发挥了其优异的功能。但从数据上来看,在全国平均婚检率大大提升的前提下,诸多大城市的婚检率却远远低于平均水平;加之实证调查发现,我国目前各地的免费自愿婚检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欲对婚检制度进行优化,本质上是对我国婚检制度演变背后不同价值之间冲突的调适,并将其上升为制度。本文总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是对婚检制度基本问题的阐述。本章一二节介绍了婚检制度的定义、特点、内容以及实施婚检制度的必要性;第三节则是对目前域外典型婚检制度以及我国婚检制度的演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四节是对我国婚检制度从强制到自愿的解释。第二章是通过分析婚检制度演变背后的价值冲突,分析强制婚检是基于保护公益、配偶与后代利益的家长主义规制,自愿婚检是基于尊重自由权和隐私权的制度设计,以及第三节难以消弭的价值冲突。第三章,则是对我国各地推行的免费自愿婚检制度的合理性及其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主要阐述了免费自愿婚检是对价值冲突进行平衡的有效方式,以及目前面临着制度自身目标难以实现、婚检相关机构行政方式消极、以及婚检程序十分不便等困局。第四章则是针对免费婚检制度面临的困局所提出的婚检制度优化,主要包括对婚检制度设计目标进行修正、婚检实施方式转变为行政指导方式、转变婚检模式为一站式综合服务以及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等。
邱馨瑶[8](2019)在《“二孩”政策下云南省三个县级医疗机构儿科、产科医务人员执业能力及应对现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 的]在“二孩”政策背景下对云南省供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调研,通过调查了解妇科、产科、儿科和儿童保健科等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临床技能、科研、沟通能力,对医务人员专业基础技术掌握情况进行评分及调研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应对“二孩”政策带来的挑战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情况,并对卫生服务利用方就诊者的满意度及需求进行调研,探讨当前医疗服务提供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更好的满足群众需求及提供优质健康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方 法]以云南省平均出生率12.28‰为选择标准,选取云南省出生率较高13.83‰的A、B两个市和出生率较低9.39‰的C市共3个地方的11家医疗卫生机构。采用横断面调查的研究方法,将定量和定性研究相结合,对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妇科、产科、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医务人员及就诊者开展调查,采用自行设计的医务人员和就诊者问卷作为调查工具,并用Epidata3.1录入问卷数据,SPSS19.0统计软件分析收集到的数据,不同率间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影响因素分析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检验水准取α=0.05。[结 果]1.调查对象基本结果:本次调查共获取有效问卷1015份(总发放问卷1022份,回收率为99.3%)。3个市总共调查医务人员321名,就诊者694人,其中A市调查医务人员101人,就诊者190人;B市调查医务人员151人,就诊者233人;C市调查医务人员69人,就诊者272人。医务人员男性13名(4%),女性308 名(96%);妇科 99 人(30.8%),产科 102 人(31.8%),儿科 1 12 人(34.9%),儿童保健科8人(2.5%);管理岗位21人(6.5%),专业技术岗位300人(93.5%)。平均年龄(32.96±10.47)岁;就诊者男性151人(21.7%),女性543人(78.3%),平均年龄 34 岁(34.51 ± 22.22)。2.医务人员在专业技能部分掌握不够全面。产科102名医务人员“对常见的分娩期及产褥期并发症可以熟练处理”掌握情况一般(平均分为6.2分),11项常见病症医护人员对产后出血(9.5分)等6项技能掌握较熟练,对先兆子宫破裂及子宫破裂(5.9分)等5项技能掌握薄弱;12项可以处理的病理妊娠(平均分为8.9分)中,大部分人掌握胎膜早破(9.2分)、早产(8.9分)这2项技能,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8.8分)、羊水过多或羊水过少(8.5分)等10项技能掌握较薄弱;对15项产科常见技术操作规范(平均分为6.8分)大部分人掌握妊娠中晚期检查法(产科四步触诊法、听胎心法)(9.6分)等8项技能掌握较好,对臀位阴道助产术(6.3分)等7项技能掌握较差。对妇科99名医务人员常见技术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并操作情况(平均分为6.2分)进行调查,10项常见操作技术规范对阴道镜检查(8.0分)等4项技能掌握较好,对前庭大腺脓肿切开术(5.9分)等4项技能掌握一般。对112名儿科医务人员新生儿常见疾病能熟练处理情况(平均为7.8分)进行调查,8项新生儿常见疾病大部分人掌握红臀(9.5分)等6项技能掌握较好,对新生儿肺透明膜病(4.4分)和早产儿(6.5分)情况掌握较薄弱;12项儿科常见的操作技能大部分人只能掌握2项(平均分为3.70分),除人工呼吸术(7.4分)和心电图操作常规(6.1分)这类十分基本医疗常规操作掌握较好,其余腰椎穿刺术(3.4分)等4项技能都掌握较差。3.“二孩”政策实施以来调查发现医院医务人员工作量增大,2015年到2016年A、B、C市孕产妇产前检查人数平均增加了 16.0%、45.0%、30.0%,64%的医务人员就认为工作压力较之前变化较大,其中年龄和文化程度都与医务人员压力产生有关(χ2=20.956,P<0.002;χ2=25.958,P<0.004)。压力来自于以下几方面,1)来自病人的压力:病人病情变化快(68.5%)、病人不合作导致加重工作量(67.7%);2)来自病人家属及亲属的压力:亲属期望值高过度维权(85.7%)、亲属文化素质和医学知识水平(57.0%)、亲属认为医疗费用过高(44.5%);3)来自专业的压力:人际冲突带来的压力(72.3%)、高要求专科技能带来的工作压力(63.2%)、医疗护理意外伤害带来的压力(59.2%)、工作负荷重(58.9%)、工作风险大待遇低(55.8%)、执业时间长短(29.6%)、工作和家庭冲突(29.3%)、学历层次要求高(24.3%)、工作环境差(23.4%)。不同科室医务人员压力来源不同,妇科中压力主要来源于学历层次要求高、工作负荷重(χ2=8.112,P<0.044;χ2=9.511,P<0.023);产科压力主要来源于病人病情变化快、工作风险大待遇低(χ2=12.710,P<0.005;χ2=26.625,P<0.000);儿科压力主要来源于工作环境差、工作有时和家庭生活冲突(χ2=16.921,P<0.001;χ2=11.230,P<0.011);保健科压力来源于相对于原来固定的工作时间现在因儿童体检人数的增加导致工作执业时间长而薪酬并无变化(χ2=8.876,P<0.031)。4.自“二孩”政策推行以来,参加过所在的科室学习培训的有313人(97.5%),参加每月一次的培训有137人(47.8%),每月2-3次有74人(23.6%)。学习形式主要以培训222人(69.2%),会议130人(41.5%)和专题讲座115人(49.5%)。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78.3%)、产前筛查(60.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58.5%)、新生儿疾病筛查(52.7%)和助产技术服务(50.2%)。调查的科室均在政策设施后增加了对医务人员不定期的培训,但是管理考核制度依旧沿用政策实施之前的规定。5.就诊者中有148人表示总体上对本次医院服务很满意,占21.3%,372人比较满意,占53.6%,136人觉得一般,占19.6%,36人表示不满意,占5.2%,2人表示很不满意,占0.3%。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对就诊者评价满意度有影响作用的因素只有文化程度(χ2=108.317,P<0.01)和个人月收入(χ2=93.637,P<0.01)两个变量。就诊者对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OR=0.028,95%CI:0.270-1.560)和医院治疗区设施环境(OR=0.024,95%CI:1.044-1.840)是影响满意度评价的显着性因素。就诊者对尊重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满意度比较高,对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较为满意;相对不满意的是诊疗过程中一些辅助科室的服务态度(B超室、影像科);同时,就诊者对医院治疗区环境及室外环境、门诊办理程序的满意度有所欠缺;而最不满意的是就诊者对医院投诉的渠道不通畅。[结 论]“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医疗机构就诊量不断增长,医务人员工作量和压力增加,部分医务人员年龄小、职称低、临床经验不足,特别是产科、儿科医生临床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在完善医疗和人力资源的同时,还应提高产科儿科医务人员临床常见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和沟通技巧,注重对就诊者服务态度的改变,从就诊者角度思考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竞争力,而更好的应对政策变化带来的挑战。
段纯[9](2019)在《“二孩新政”下我国妇幼保健服务的政府供给与政策改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7年1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二孩政策执行情况发布会上指出,全面二孩新政效应逐步凸显出来,但是相应的生育辅助政策同公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生育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以此来鼓励生育。妇幼保健服务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尤其是孕产期的母婴保健服务的提供,直接关系到孕产妇与婴幼儿的生存与健康状况,对此,本文从同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妇幼保健着手,研究在二孩新政下,我国妇幼保健服务的政府供给现状,探讨其在政府供给层面应进行怎样的政策改进。研究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首先,结合我国在妇幼保健方面颁布的相应政策文本与政府公开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资源配置、孕产妇健康水平与保健状况、儿童健康水平与保健状况这三方面的统计数据,分析我国妇幼保健服务的政策演进与政府供给现状。其次,调查我国公众对妇幼保健服务的政府供给状况的评价,也就是了解我国当前政府提供的妇幼保健服务效果如何,并建立生育意愿影响模型,对妇幼保健服务供给效果的关键指标进行识别,在此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妇幼保健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和政府政策改进的方向。最后,对美国、澳大利亚以及俄罗斯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建设进行梳理,主要从各国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服务提供内容进行了分析,结合各国在妇幼保健服务建设中的先进经验,以此来对我国妇幼保健服务的完善提供政策改进建议。本文在梳理我国妇幼保健服务政府供给现状后,结合国外妇幼保健服务先进经验,主要提出以下3个方面的政策改进建议:(1)重视对不同人群的妇幼保健服务的供给,尤其是重视对非孕产期妇女以及弱势群体提供妇幼保健服务。(2)加大妇幼保健卫生资源的供给与利用,要完善妇幼保健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3)提升妇幼保健服务供给效果,要提高孕产期保健和幼儿保健的服务质量,重视妇幼保健服务供给中的发展性需求,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分级诊疗体系,规范妇幼保健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我国在妇幼保健事业的建设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妇女和儿童的生存健康状况有了显着提高,但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妇幼保健工作中仍存在着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我国在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道路上还需砥砺前行。
周长友[10](2018)在《生育政治—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权力与技术》文中研究表明恩格斯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体现为两种类型,一是生活资料的生产,另一则是人类自身的生产。政治学研究长期以来以人类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分配为关注重点,较少论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和价值分配过程。本文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以中国现代节育运动历史文献资料为基础,结合部分田野访谈资料,深入考察分析了现代生殖技术进步对节育运动中国家权力空间生产和分配的作用和影响,探讨现代国家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生育权利和资源的价值分配及其政治逻辑。国家权力的扩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不仅重塑了人们的身体观,同时也扩展了政治价值分配的权力空间,从而使医疗化身体、国家化生育和科学化生育成为中国现代节育运动的主要特征。国家权力和科学技术的双重作用不仅在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衍生出性别、民族、区域和年龄结构等失衡性权利问题,同时也衍生出配子技术和选择生育等生命和技术伦理问题。这些演变不仅是现代国家生育权利和资源权威性分配的产物和结果,也会对未来中国生育政治的权力与权利分配格局产生深刻的影响,同时也将生育政治的历史过程、运行逻辑、实践后果及时代特征展露无遗。传统社会由于受到生产力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人口增长相对缓慢,“广土众民”成为王朝统治者追求的主要政治目标,家庭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成为节育行为的主要实施者和参与者。西方近代节育思想在中国社会的传播不仅带来了生育“价值的颠覆”,而且使部分知识分子将节育运动同提高国民素质和摆脱“东亚病夫”形象的政治意义紧密联系在一起,西方医学科学和技术的传入则为在中国社会进行节育实践提供了可能。这促使中国近代节育运动逐渐由观念宣传迈向行动实践,开始在一些沿海大城市零星开展起来,但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产生的影响均非常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人们的生育行为迅速从“私域”走向了“公域”,个人身体在技术支持下开始成为国家权力运行的公共空间,科学技术的进步为贯彻国家生育意志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医疗化身体、国家化生育和科学化生育等现代节育运动的基本特征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生殖医学技术进步带来的身体医疗化现象不仅抛弃了传统医学将人类身体视为一个封闭空间的旧有认知,而且将公民的个人身体内部空间公开地展示在权力和技术的双重规训之下。生育行为的政治化和技术化转变使国家政治权力成为节育技术推广和应用的权力保障,生殖技术则为节育行为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两者紧密协作共同塑造了中国现代节育运动的基本面貌。公民个人的身体在权力和技术的双重作用下成为被规训的后果和对象。在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国家权力的作用下,公民个人身体不仅成为不断被权力化敞视、检查和填充的对象,同时也成为被技术化敞视、检查和填充的对象。医疗化的身体不仅在权力和技术的双重规训作用下成为了空间编排的消极接受者和时间监控的消极服从者,而且逐渐演变形成了身体“真理”知识的积极驯服者。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国家化生育以计划生育政策为主要内容,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被认为是政策实施的两项主要宗旨。国家通过建立人口计划目标调控体系和完善人口计划工作指标体系实现对人口增长数量的计划约束,同样通过建立优生目标调控体系和完善优生目标调控方式实现对人口增长质量的计划控制。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国家通过建立从中央、省、地(市)、县、乡、村的六级计划生育行政组织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构建了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繁密计划生育权力和技术网络,形成了对公民个人身体和生育行为进行权力和技术监视的强大力量。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度和计划生育政策动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强化了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力度,而且进一步加剧了公民个体和家庭在面对强势权力和技术干预时的权利失能化倾向。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科学化生育不仅是贯彻国家生育调控意志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满足人们优生优育需求的主要方式。国家通过建立准生证制度、利益导向制度和基层监控制度等权力监控体系实现了对国家化生育意志的科学调控,同时也通过建立计划生育医疗技术监控、避孕药具监控和人口统计监控等方式实现了对人们科学生育行为的国家监控。医疗组织的广泛建立、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医疗技术的普及推广不仅是贯彻国家科学化生育意志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满足人们优生优育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条件。国家计划生育技术体系的建立不仅为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人口数量增长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国家优生优育措施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技术保障。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国家政治权力对公民个体生育权利和技术资源的分配具有规划性、选择性和非均衡性,由此衍生出一系列非均衡性的生育权利和生育后果。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节育技术应用中的性别失衡和女性婚姻中的“货币化”倾向等揭示出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固有的性别权利失衡问题。各民族之间生育政策的失衡、民族区域之间生育政策的差异和人口增长状况的差别等问题折射出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民族权利失衡问题。人口增长的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则表明了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各区域之间人们享有生育权利的失衡问题。人口年龄结构中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则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各区域之间的人口在青少年抚养和老年人口赡养负担方面的权利失衡问题。医疗资源的城乡失衡、地区失衡和结构失衡问题则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人民享有平等医疗资源的权利失衡问题。在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权力和技术显然会对生育资源和权利的分配产生深刻影响。随着现代国家权力的扩张和技术的进步,人类生育日益公共化、国家化、政治化和技术化,由此衍生出诸多的生育问题并引发了激烈的权利之争。随着社会发展及公民个人独立和权利意识的增长,人们更加关注技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制约以及人口生产过程中的女性平等、生育平等、生命平等和生育自由等问题,尝试重新思考和确定生育过程中的权力干预的边界和技术渗透的限度问题。这导致人们对于今天中国生育权利和资源分配的非均衡性以及由此衍生的诸多问题,国家人口生产的目标及计划生育政策本身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等提出了质疑。在实践中,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大幅度调整国家人口生产和发展目标及“计划生育”政策。这些国家目标和政策的调整并未改变人口生产资源和权利的国家权威性分配的特征,甚至在一定程度是生育政治逻辑的继续和体现,只是在不同时期国家权力干预和调控的范围、重点、目标以及手段有所不同而已罢了。
二、婚前医学检查医师的基本素质与健康教育的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婚前医学检查医师的基本素质与健康教育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状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 大部制改革的背景 |
1.妇幼保健机构性质与功能定位 |
2.妇幼保健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妇幼保健机构改革探索 |
(二) 大部制改革 |
1.大部制改革的具体要求 |
2.大部制改革的现状 |
(三)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内容 |
(一) 定量分析全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效果 |
(二) 调查分析典型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
四、研究对象与方法 |
(一) 研究对象 |
1.全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
2.开展大部制改革的典型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
(二) 研究方法 |
1.资料收集方法 |
2.资料分析方法 |
(三) 质量控制 |
1.数据收集与整理阶段 |
2.典型地区现场调研阶段 |
(四) 技术路线 |
五、研究结果 |
(一) 改革机构的现状 |
1.省份和地区分布 |
2.改革机构基本情况 |
(二) 全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效果 |
1.机构收入情况 |
2.院内个体服务情况 |
3.辖区群体保健服务情况 |
(三) 现场调研结果 |
1.问卷调查结果 |
2.定性访谈结果 |
六、讨论 |
(一)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是影响大部制改革效果的关键因素 |
1.合理设置组织架构并明确职责,根据服务人群整合服务内容 |
2.建立业务部内和部间的协作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主动连续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
3.建立辖区群体保健与院内个体服务衔接机制,鼓励临床人员从事辖区业务管理 |
4.建立基于“大部制”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保健和临床的融合 |
5.建立符合大部制改革需求的人才培养机制,为改革提供支持 |
(二)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
1.促进保健和临床业务融合,提升服务能力 |
2.促进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提高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质量 |
(三)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1.复合型人才缺乏,且培养周期长,不能满足改革需求 |
2.大部制改革相关制度和机制建立和落实有待加强 |
3.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制约其公共卫生职能履行 |
七、结论 |
八、研究的创新性 |
九、研究的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件1-6 |
附件1 2015年全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监测调查表 |
附件2 2019年全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监测调查表 |
附件3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研究个人访谈提纲(院长或主管保健工作的副院长适用) |
附件4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研究个人访谈提纲(保健部部长或副部长适用) |
附件5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研究小组访谈提纲(四大业务部部长适用) |
附件6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研究小组访谈提纲(业务和职能科室主任适用) |
综述 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发展历程的回顾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婚检中心未检测出HIV感染的责任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案情简述与争议焦点 |
一、案例简述 |
二、争议焦点 |
(一)婚检中心不应承担错误检测责任及未告知原告责任 |
(二)HIV感染者应当享有结婚权利 |
(三)婚检中心不应承担彩礼及精神损失赔偿责任 |
第二章 婚检中心不应承担错误检测及未告知原告责任 |
一、错误检测责任 |
(一)举证责任适用一般规则 |
(二)适用侵权责任 |
(三)责任构成要件 |
二、未告知原告过错 |
(一)婚检结果单方告知相关规定 |
(二)婚检结果双方告知相关规定 |
三、观点分析 |
(一)一二审观点 |
(二)婚检中心错误检测不应承担过错责任 |
(三)特定疾病应当通知受检双方 |
(四)规范医学意见及双方签字范围 |
第三章 HIV感染者应当享有结婚权利 |
一、禁婚疾病概述 |
(一)禁婚疾病规定的目的 |
(二)禁婚疾病法律规定的发展变化 |
二、禁止、暂缓结婚相关规定 |
(一)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范围 |
(二)HIV感染者暂缓结婚法规 |
三、观点分析 |
(一)一二审观点 |
(二)HIV感染者与AIDS病人异同 |
(三)不应限制HIV感染者结婚权利 |
第四章 婚检中心不应承担彩礼及精神损失赔偿责任 |
一、彩礼返还 |
(一)彩礼性质 |
(二)彩礼返还责任主体 |
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一)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参考因素 |
(二)受害人过错 |
三、观点分析 |
(一)一二审观点 |
(二)不应追究婚检中心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后记 |
(3)苏州市妇幼保健院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访谈法 |
(三) 理论分析法 |
(四) 比较研究法 |
(五) 归纳总结法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 |
一、基本概念 |
(一) 妇幼保健 |
(二) 妇幼保健院 |
(三) 妇幼保健服务模式与基本职责 |
二、相关理论工具 |
(一) 公共产品理论 |
(二) 流程再造理论 |
(三) 系统论 |
第二章 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历史沿革及运行现状 |
一、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历史沿革 |
二、苏州市妇幼保健院运行现状 |
(一) 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
(二) 运行现状 |
第三章 苏州市妇幼保健院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妇幼保健院未独立运行,区域功能设置混乱 |
二、妇幼卫生人才紧缺,卫生服务供给不足 |
三、服务就诊流程复杂,患者就诊满意度较低 |
四、信息化应用水平低,医疗服务便捷性较低 |
五、基层妇幼服务水平低下,诊疗服务不能满足需求 |
第四章 国内外妇幼保健院运行与启示 |
一、国外妇幼保健院运行经验 |
(一) 美国模式: 构建以社区为基石的服务网络 |
(二) 英国模式: 创立发达国家的基本服务模式 |
(三) 日本模式: 使用颇具特色的《母子保健手册》 |
二、国内妇幼保健院运行经验 |
(一) 上海长宁区模式: 以强化学科建设推动妇幼保健发展 |
(二) 连云港模式: 大部制集中妇幼保健服务 |
(三) 柳州模式: 基于医疗体的资源共享 |
三、启示 |
(一) 建立家庭-社区-妇幼保健院服务体系 |
(二) 无缝链接的服务流程 |
(三) 优化人性化服务模式 |
第五章 完善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发展的对策研究 |
一、建立独立运行的妇保医院,打造妇幼保健医疗航母 |
二、强化妇幼保健人才队伍,提升卫生服务供给 |
三、优化医疗服务就诊流程,提升患者就诊满意度 |
四、加强信息工具全面应用,逐步实现智慧医疗 |
五、构建妇幼保健医疗网络,保障全环节妇幼保健 |
六、加强妇幼保健技能培训,提升基层诊疗服务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访谈提纲 |
后记 |
(4)晚清民国时期身体检查制度与实践研究(1902-1949)(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研究背景、内容与方法 |
2.1 身体医学化的相关研究综述 |
2.1.1 国外学者对身体医学化问题的研究概况 |
2.1.2 国内学者对身体医学化问题的研究概况 |
2.1.3 小结 |
2.2 近代中国医疗卫生史与身体观念研究综述 |
2.2.1 近代中国医疗卫生史相关研究 |
2.2.2 近代中国身体史的相关研究 |
2.2.3 近代中国健康观念的相关研究 |
2.2.4 近代中国体检兴起的相关研究 |
2.2.5 小结 |
2.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3.1 概念限定与说明 |
2.3.2 研究内容 |
2.3.3 研究方法 |
2.3.4 选题意义 |
2.3.5 创新性 |
3 身体医学化与近代中国的身体检查 |
3.1 晚清民国时期体检在中国的发展概述 |
3.2 近代中国体检中的身体观基础和技术基础 |
3.2.1 机械论、解剖学身体观与近代中国体检 |
3.2.2 科学度量观与近代中国体检 |
3.2.3 身体影像技术与近代中国体检 |
3.3 小结与研究思路 |
4 晚清民国时期学生体检制度与实践的发展 |
4.1 清末学生体检制度观念的萌发与初步实践(1902-1911) |
4.2 北洋政府时期学生体检制度与实践的发展(1912-1927) |
4.2.1 各自为政时局下的学生体检制度与实践 |
4.2.2 存在的问题与统一标准的呼声 |
4.3 南京国民政府学生体检制度的正式建立与全面实施(1928-1937) |
4.3.1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学生体检制度的正式建立 |
4.3.2 健康检查逐渐纳入学校行政体系 |
4.4 地区性和全国性的学生健康检查统计 |
4.5 全面抗战时期学生健康检查(1937-1945) |
4.5.1 战时学校健康(卫生)教育与健康检查 |
4.5.2 战时学生营养问题与健康检查 |
4.6 民国时期学生体检——以清华大学为例 |
4.6.1 清华学堂和清华学校时期的学生体检(1911.4-1928.7) |
4.6.2 国立清华大学时期的学生体检(1928.8-1937.7) |
4.6.3 抗战时期中的清华学生体检(1937.8-1946.7) |
4.6.4 复员后的国立清华大学时期的学生体检(1946.8-1948.12) |
4.7 小结 |
5 民国时期职业人员体检制度与实践的发展 |
5.1 民国初年至1933年职业人员体检 |
5.1.1 1931年之前职业人员体检的初步发展 |
5.1.2 应考公务人员体格检验制度的正式建立(1931-1933) |
5.2 1933年以后职业人员体检概况 |
5.2.1 行政公务人员 |
5.2.2 铁路服务人员 |
5.2.3 其他从业人员 |
5.3 特殊职业体检——以军人为例 |
5.3.1 陆军体检 |
5.3.2 空军飞行员体检 |
5.4 小结 |
6 民国时期孕产医学化与产检 |
6.1 孕产医学化:“异常”身体的建构 |
6.2 民国时期妇婴卫生行政与产检事业概况 |
6.3 产检:对“异常”身体的检测 |
6.3.1 时间上的监测 |
6.3.2 检查人员与场所的转变 |
6.3.3 检查项目与内容 |
6.4 基于产检的医学统计与研究 |
6.5 小结 |
7 讨论 |
7.1 体检与近代中国身体认知观念的转变 |
7.1.1 中西医“身体检查”观之比较 |
7.1.2 “健康检查”与“健康”认知观念 |
7.2 体检之“网”: 认知观念与制度安排的互动 |
7.2.1 实践中的技术: 北平公共卫生示范区中的体检 |
7.2.2 北平示范卫生区中体检知识和技术网络的生成 |
7.2.3 体检网络相关行动者行为链条分析 |
7.3 近代中国的体检与健康身份认同 |
7.3.1 从健康的身体到健康的国家 |
7.3.2 健康检查与身体隐喻 |
7.3.3 健康检查与身体、健康和身份的构建 |
7.4 小结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我国婚前医学检查实施现状及改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婚检的意义和必要性 |
1.1 婚检是控制出生缺陷和预防遗传性疾病的首道防线 |
1.2 婚检是控制传染病蔓延的有效途径 |
1.3婚检是促进健康婚配和保障婚姻和谐的关键环节 |
2 我国婚前医学检查实施现状 |
2.1 强制婚检的取消给各地婚检工作带来困境和挑战 |
2.2 免费婚检助力婚检工作但区域差异明显 |
2.3 婚检疾病检出率和检出疾病构成存在地区差异 |
2.4 婚检者中未婚先孕比例大,避孕优生知识普遍缺乏 |
3 我国婚检工作的完善对策 |
3.1 加强婚检宣传工作,营造关注婚检的良好社会氛围 |
3.2 改善婚检工作服务质量,提升婚检工作关注力度 |
3.3优化婚检服务供应流程,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 |
3.4 加强婚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婚检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
(6)以“一体化”为导向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研究现状和述评 |
2.1 研究现状 |
2.2 国内外关于“一体化”卫生服务研究动态 |
3 研究思路 |
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 协同理论 |
1.1 基础理论 |
1.2 理论特征 |
2 基于文献计量学基础对于“服务协同”的分析研究 |
3 卫生服务提供协同 |
3.1 医疗机构卫生服务提供纵向协同模式 |
3.2 医疗机构卫生服务提供横向协同模式 |
3.3 跨医疗机构间服务提供协同模式 |
4 “服务协同”理论在其他领域中的运用 |
4.1 服务协同模式在图书资源领域运用 |
4.2 服务协同模式在经济领域中运用 |
4.3 服务联合模式在社会化服务管理领域中运用 |
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 研究对象与资料来源 |
2 研究内容 |
2.1 基础理论研究 |
2.2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模式的现况调查和综合评价 |
2.3 深度分析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纵向卫生服务纵向整合缺失成因 |
3 研究目标 |
4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5 研究方法 |
5.1 文献研究和宏观政策分析 |
5.2 现况研究 |
5.3 评价框架和Topsis综合评价法 |
5.4 统计方法 |
6 研究技术路线图(见图3) |
第四章 妇幼机构历史沿革与演进历程 |
1 我国“妇产科学”的演进史 |
1.1 中医妇科学的诞生 |
1.2“妇产科”发展进阶 |
2 专业妇产机构的产生 |
3 妇幼机构发展现状 |
3.1 妇幼保健机构接诊对象 |
3.2 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 |
3.3 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框架和内容 |
3.4 我国妇幼机构发展规模 |
4 妇幼保健机构规模统计 |
4.1 妇产(科)医院规模统计 |
4.2 妇幼保健院发展现况 |
4.3 儿童医院统计现况 |
5 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发展现状 |
5.1 妇女保健服务提供现状 |
5.2 儿童保健服务提供现状 |
5.3 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趋势 |
6 全球妇幼卫生发展势态 |
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立与民营妇幼保健机构间比较 |
1 典型机构 |
1.1 公立妇幼保健机构样本—F医院 |
1.2 民营妇幼医疗机构样本—H医院 |
2 组织形式间的比较 |
2.1 F医院的组织结构 |
2.2 H医院的组织结构(见图17) |
2.3 F医院与H医院组织结构比较 |
3 信息与沟通机制比较 |
3.1 医院信息概述 |
3.2 F医院信息传递的主要方式 |
3.3 F医院信息传递的主要特点与问题 |
3.4 H医院信息传递的主要方式 |
3.5 H医院信息传递的主要特点与问题 |
3.6 F医院与H医院信息传递的总体比较 |
4 激励机制比较 |
4.1 F医院激励机制概况 |
4.2 H医院激励机制概况 |
4.3 F医院与H医院激励机制比较 |
5 组织文化比较 |
5.1 组织文化的主要构成 |
5.2 理想的组织文化——丹尼森组织文化模型 |
5.3 F医院的组织文化 |
5.4 H医院的组织文化 |
5.5 F医院与H医院组织文化建设比较 |
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协同的特征与影响因素 |
1 妇幼保健机构的性质 |
2 妇幼保健服务协同的意义 |
3 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协同的特征 |
3.1 以妇女儿童利益为核心 |
3.2 妇幼保健服务与临床卫生服务相结合 |
3.3 地域辐射半径制衡 |
3.4 妇幼保健机构考核标准特殊性 |
4 实证调查结果分析 |
4.1 资料来源 |
4.2 数据分析 |
4.3 统计方法 |
4.4 统计结果 |
5 影响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协同的因素 |
5.1 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工作负担过重 |
5.2 高危妊娠因素增多 |
5.3 人力资源供给不足 |
5.4 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偏低 |
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医疗服务联合体的模式分析与典型案例 |
1 医疗联合体的概念 |
2 医疗联合体的主要类型 |
2.1 紧密型医联体模式 |
2.2 半紧密型医联体模式 |
2.3 松散型医联体模式 |
3 我国典型的医联体案例 |
3.1 武汉医院“直管”模式 |
3.2 上海瑞金医院“重置”模式 |
3.3 镇江“医疗集团”模式 |
3.4 河南省“区域医联体”模式 |
4 国外医联体的典型案例 |
4.1 “守门人”制度—英国 |
4.2 ACO—美国 |
4.3 医疗服务集团—新加坡 |
5 研究述评 |
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妇幼保健机构联合体卫生服务协同模型框架研究 |
1 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需求研究 |
2 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效应研究 |
3 关于妇幼保健机构服务提供质量评价的研究 |
4 现实困境 |
4.1 生育新政下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面临严峻挑战 |
4.2 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能缺失致使顶层机构就诊压力过大 |
4.3 服务对象去基层就诊意愿不强 |
4.4 上级机构缺乏向下转诊的动力 |
5 关于“一体化”卫生服务研究进展 |
6 妇幼保健机构联合体系卫生服务协同模型框架 |
6.1 统一规划区域间医保结算政策 |
6.2 健全双向转诊通道 |
6.3 构建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平台 |
6.4 构建各利益相关主体间利益均衡机制 |
7 研究意义 |
8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1 研究创新 |
1.1 观点新颖 |
1.2 理论研究方法创新 |
1.3 综合评价方法运用创新 |
2 研究不足 |
2.1 文献检索存在瑕疵 |
2.2 研究设计不足 |
2.3 模型尚未完善 |
3 研究总结 |
4 研究展望 |
4.1 理论研究将不断深入 |
4.2 研究设计将更加全面 |
4.3 实证研究将持续进行 |
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攻读期间取得成果 |
附录 |
附件1 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状况研究访谈相关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
附件2 江苏省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状况研究医务人员情况问卷调查表 |
附件3 江苏省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状况研究就诊方问卷调查表 |
附件4 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状况研究访谈相关人员访谈提纲 |
(7)基于价值平衡的婚检制度优化研究 ——从艾滋病患者申请结婚的案例切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历史变革中的婚检制度:从强制到自愿 |
(一) 婚检制度的概述 |
1. 婚检制度的定义 |
2. 婚检制度的特点 |
3. 婚检制度的内容 |
(二) 婚检制度的变迁 |
1. 域外代表性国家的婚检制度 |
2. 我国婚检制度变迁的历程 |
(三) 婚检制度施行的必要性 |
1. 设立婚检制度的价值 |
2. 婚检制度的法律意义 |
(四) 从强制到自愿的演变的解释 |
1. 强制婚检制度的较多弊端显现 |
2. 政府职能和行政模式转变的结果 |
3. 自由、权利意识发展的影响 |
4. 顺应世界趋势实现国际接轨 |
二、婚检制度演变背后的逻辑:政策取舍后的价值冲突 |
(一) 强制婚检——基于保护公益、配偶与后代利益的“家长主义”规制 |
1. 法律家长主义的概念 |
2. 强制婚检是基于法律“家长主义”的重要考量 |
(二) 自愿婚检——自由权和隐私权的尊重 |
1. 对艾滋病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
2. 对结婚当事人自由权的尊重 |
(三) 难以消弭的价值冲突:以艾滋病患者的婚检为例 |
1. 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 |
2. 私权利保护与公权力介入的冲突 |
三、免费自愿婚检:价值冲突调适的尝试及其困局 |
(一) 免费自愿婚检:鼓励自愿婚检的“地方尝试” |
(二) 免费自愿婚检的合理性:价值平衡的有效方式 |
1.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由命令控权式行政转变为合作服务式行政 |
2. 免费自愿婚检有利于平衡隐私权与知情权 |
(三) 免费自愿婚检实施面临的困局 |
1. 立法指引不充分 |
2. 免费婚检服务可及性差 |
3. 其他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 |
四、基于价值平衡的婚检制度优化: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完善配套制度 |
(一) 免费自愿婚检作为统一的制度性安排 |
1. 重新设定婚检制度的首要目标 |
2. 明确婚检范围及项目 |
3. 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
(二) 免费自愿婚检的配套制度优化 |
1. 普及“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 |
2. 提高流动人口的婚检可及性 |
3. 强化告知和风险提示等程序义务 |
4. 建立医生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5. 完善婚姻损害赔偿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二孩”政策下云南省三个县级医疗机构儿科、产科医务人员执业能力及应对现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3 研究目的 |
4 研究理论框架 |
材料与方法 |
1 调查工具 |
2 调查地点 |
3 调查对象 |
4 调查内容 |
4.1 问卷调查 |
4.2 定性访谈(半结构访谈) |
5 研究方法 |
5.1 文献研究法 |
5.2 样本量及抽样方法 |
6 分析方法 |
7 质量控制 |
结果 |
1 医务人员情况 |
1.1 医院调查基本情况 |
1.2 医务人员人口学特征 |
2 医务人员执业能力 |
2.1 临床执业能力 |
2.1.1 产科医务人员对专业能力掌握情况 |
2.1.2 妇科医务人员对专业能力掌握情况 |
2.1.3 医务人员对儿科专业能力掌握情况 |
2.2 沟通执业能力 |
2.2.1 就诊者对医务人员沟通评价 |
2.2.2 医务人员自评沟通能力 |
2.3 科研执业能力 |
2.4 执业能力总评分 |
2.5 不同区对调查科室常见技术操作规范掌握情况比较 |
2.5.1 产科常见技术操作规范掌握情况比较 |
2.5.2 妇科专业技术操作规范熟练掌握情况 |
2.5.3 儿科新生儿常见疾病熟练处理情况 |
2.6 执业能力自我认知 |
3 医疗机构工作量 |
4 医务人员压力 |
4.1 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自我评价 |
4.2 医务人员压力状况 |
4.3 医务人员压力来源分析 |
5 医疗机构应对情况 |
5.1 科室开展学习培训情况 |
5.2 对医疗机构满意情况 |
6 就诊者部分 |
6.1 就诊者人口学特征 |
6.2 就诊者对医院满意度评价的多因素分析 |
6.3 各项服务满意调查情况 |
6.4 不同地区就诊者满意度情况比较 |
6.5 就诊者对医院的总体满意度 |
6.6 不同科室医务人员满意度结果及同执业能力总分的比较 |
讨论 |
1 调査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部分掌握情况较薄弱 |
2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综合素质水平参差不齐 |
3 卫生服务利用方人数增加导致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工作量增加 |
4 医疗机构为应对二孩政策积极采取措施 |
5 提高医疗技术质量是确保就诊者满意的核心 |
6 优化医院服务是就诊者满意的关键 |
结论 |
建议 |
本研究的创新及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附录 |
(9)“二孩新政”下我国妇幼保健服务的政府供给与政策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二孩新政 |
2.1.2 妇幼保健服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妇幼保健服务政策演进与政府供给现状分析 |
3.1 我国妇幼保健服务的政策演进 |
3.1.1 我国不同时期妇幼保健政策概述 |
3.1.2 现阶段妇幼保健服务的相关政策内容概述 |
3.1.3 妇幼保健服务政策工具分析 |
3.2 我国妇幼保健服务政府供给现状分析 |
3.2.1 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资源配置情况分析 |
3.2.2 我国孕产妇健康水平和保健情况分析 |
3.2.3 我国儿童健康水平和保健情况分析 |
第四章 妇幼保健服务政府供给的效果分析 |
4.1 研究设计 |
4.1.1 指标设计与关键指标识别 |
4.1.2 问卷设计与调查实施 |
4.2 政府供给的妇幼保健服务的效果分析 |
4.2.1 服务可及性分析 |
4.2.2 政府主导性分析 |
4.2.3 提供服务频率分析 |
4.2.4 服务专业性分析 |
4.3 妇幼保健服务供给效果关键指标识别——基于生育意愿影响分析 |
4.3.1 对生育意愿的测量 |
4.3.2 妇幼保健服务关键指标分析 |
第五章 国外妇幼保健服务供给经验借鉴 |
5.1 美国妇幼保健 |
5.1.1 美国妇幼保健体系 |
5.1.2 美国妇幼保健服务的提供与利用 |
5.2 澳大利亚妇幼保健 |
5.2.1 澳大利亚妇幼保健体系 |
5.2.2 澳大利亚妇幼保健服务内容 |
5.3 俄罗斯妇幼保健 |
5.3.1 俄罗斯妇幼保健体系 |
5.3.2 俄罗斯妇幼保健服务内容 |
5.4 对我国妇幼保健服务建设的启示 |
第六章 我国妇幼保健服务供给政策改进 |
6.1 重视对不同人群的妇幼保健服务供给 |
6.1.1 重视非孕产期妇幼保健服务供给 |
6.1.2 改善弱势群体妇幼保健服务 |
6.2 加大妇幼保健卫生资源的供给与利用 |
6.2.1 完善妇幼保健人才培养机制 |
6.2.2 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
6.2.3 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 |
6.3 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提供效果 |
6.3.1 提高孕产期保健与幼儿保健服务质量 |
6.3.2 重视妇幼保健服务供给中的发展性需求 |
6.3.3 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分级诊疗系统 |
6.3.4 规范妇幼保健服务价格机制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妇幼保健服务政策一览表 |
(二)政策文本内容编码示意表 |
(三)调查问卷 |
在学期间取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 |
(10)生育政治—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权力与技术(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选题背景与意义 |
2、研究综述 |
3、本研究尝试解答的问题 |
3.1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国家调控问题 |
3.2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科学调控问题 |
3.3 现代节育运动调控衍生的失衡性问题 |
3.4 现代生育政治中的权力与权利分配之争问题 |
第一章 医疗化身体: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节育控制 |
第一节 中国现代节育运动的兴起 |
1、中国近代节育政治的兴起 |
2、中国现代节育政治运动的演变 |
第二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身体权力化“规训” |
1、身体的权力敞视 |
2、身体的权力检查 |
3、身体的权力填充 |
第三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身体技术化“规训” |
1、身体的技术敞视 |
2、身体的技术检查 |
3、身体的技术填充 |
第四节 身体的失控: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个体化失能 |
1、身体空间编排的消极接受者 |
2、身体时间监控的消极服从者 |
3、身体“真理”知识的积极驯服者 |
第二章 国家化生育: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国家调控 |
第一节 国家人口调控目标下的节育运动 |
1、国家人口计划目标的发展历程 |
2、国家人口计划目标的调控体系 |
3、国家人口计划目标的指标体系 |
第二节 国家优生目标调控下的节育运动 |
1、国家优生工作的发展历程 |
2、国家优生目标的调控体系 |
3、国家优生目标的调控方式 |
第三节 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计生组织体系 |
1、计划生育组织体系 |
2、计划生育运行方式 |
第三章 科学化生育: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技术监控 |
第一节 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组织、资源与技术控制 |
1、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组织控制 |
2、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资源控制 |
3、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技术控制 |
第二节 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社会监控体系 |
1、国家化生育权力监控体系 |
2、国家化生育技术监控体系 |
第四章 失衡性权利:生育权利的非均衡性及后果 |
第一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性别失衡问题 |
1、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出生人口性别失衡问题 |
2、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性别平等问题 |
3、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女性与婚姻 |
第二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民族失衡问题 |
1、现代节育运动中各少数民族人口生育政策之间的失衡问题 |
2、现代节育运动中各少数民族地域之间生育政策失衡问题 |
3、现代节育运动中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状况之间的失衡问题 |
第三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区域失衡问题 |
1、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城乡失衡问题 |
2、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地区失衡问题 |
第四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年龄结构失衡问题 |
1、人口年龄结构失衡中的城乡差异 |
2、人口年龄结构失衡中的地区差异 |
第五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医疗资源失衡问题 |
1、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医疗资源的城乡失衡问题 |
2、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医疗资源的地区失衡问题 |
3、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医疗资源的结构失衡问题 |
第五章 技术性失衡: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权利之争 |
第一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妇女解放与奴役之争 |
第二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生育权与生命权之争 |
第三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公民平等权之争 |
第四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国家权力与公民自由之争 |
第六章 生育政治:现代国家生育权利和资源的权威性分配及其逻辑 |
第一节 现代国家生育政治的内涵 |
1、生育的概念 |
2、政治的概念 |
3、生育政治的概念与内涵 |
3.1 什么人享有生育权力和权利的问题 |
3.2 人们在什么时候享有生育权力和权利的问题 |
3.3 人们怎么样获得生育权力和权利的问题 |
第二节 现代国家生育政治中的权力与权利分配逻辑 |
1、生育政治权力和权利分配的一般逻辑 |
2、生育政治权力与权利分配的特殊逻辑 |
3、现代国家生育政治的特征 |
第三节 现代国家生育政治的逻辑演变 |
1、节育运动中的国家权力干预将减弱,社会和家庭自主调控力度将增强 |
2、节育运动中的消极技术干预力量将减弱,积极技术干预力量将增强 |
3、个人自主生育和科学选择生育将会给节育运动带来的新的伦理和法律挑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婚前医学检查医师的基本素质与健康教育的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状况研究[D]. 孙昂.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02)
- [2]婚检中心未检测出HIV感染的责任探析[D]. 杨婧婷. 沈阳师范大学, 2021(02)
- [3]苏州市妇幼保健院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D]. 刘成凤. 苏州大学, 2020(03)
- [4]晚清民国时期身体检查制度与实践研究(1902-1949)[D]. 王瑶华. 北京科技大学, 2020(01)
- [5]我国婚前医学检查实施现状及改善对策[J]. 汪奕名,周学馨,何中臣,唐贵忠. 中国妇幼保健, 2020(04)
- [6]以“一体化”为导向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模式研究[D]. 毛鹏远.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9(02)
- [7]基于价值平衡的婚检制度优化研究 ——从艾滋病患者申请结婚的案例切入[D]. 李赛南. 云南大学, 2019(03)
- [8]“二孩”政策下云南省三个县级医疗机构儿科、产科医务人员执业能力及应对现况研究[D]. 邱馨瑶. 昆明医科大学, 2019(06)
- [9]“二孩新政”下我国妇幼保健服务的政府供给与政策改进研究[D]. 段纯.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10]生育政治—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权力与技术[D]. 周长友.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