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信行业管理考察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张梦龙[1](2014)在《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如何在积极推进高速铁路等铁路现代化建设的同时,通过改革来创造新的制度红利,实现技术进步和改革创新的协调发展,是一项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铁路改革需要考虑诸多因素,行业所提供的物品属性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本文试图从铁路产业特征和运输产品属性出发,研究分析对改革路径有着深层次影响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及相关问题。具体来讲,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通过对我国铁路前期改革的反思,以及国内外相关产业改革经验的考察,论证提出研究铁路改革必须重视行业提供的物品属性,尤其是公共物品属性。我国铁路改革已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继续深化却面临诸多难题,行业属性定位的模糊成为铁路改革长期处于“胶着”状态的深层原因。作为兼具商业性和公益性的特殊行业,铁路不可能完全市场化,改革的先行步骤是明确基于行业属性分解的市场边界,这也决定着铁路领域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正确处理。2、在对铁路产业特征及公共物品属性构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公益性与商业性、行政性与市场性、共用性与专用性、公共性与企业性等多个维度对铁路公共物品属性的特殊表现展开研究。从不同侧面重点分析了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存在的若干结构性影响。论证提出在影响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的各种结构性问题中,基于物品属性的结构是最基础性的。探究铁路改革应当首先致力于解决这些结构层面的问题,建立对铁路改革更加全面和理性的经济分析。3、在对铁路作为一个行业整体上的公共物品属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铁路产业内部各具体业务环节的公共物品属性问题也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在探寻铁路改革目标模式与结构特性时应充分考虑以上问题的特殊影响。基于行业属性分解的铁路分类管理与改革、基于公共企业独立运作的运输生产组织结构调整、基于产业纵向关系调整的铁路运输业重组,以及相应的行业管理和政企关系重构,都是公共物品属性视角下铁路改革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为此,本文试图从容易引起人们忽视的公共物品属性这一新的视角,从行业所提供物品的属性这一基本维度,来重新认识铁路的性质及对改革的特殊影响,并对其中的主要经济学问题进行探讨,以求建立更具完整意义上的铁路经济和铁路改革分析框架。本文主要运用公共物品理论和公共经济学,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共分七章的内容,重点就公共物品理论、铁路产业的公共物品属性构成、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的结构性影响、国外铁路和国内运输业改革中公共物品属性问题的处理等展开讨论,在对如何区分铁路的公益性和商业性、明确政府在铁路中的作用和铁路的市场边界、铁路公企业的运作及相应的政企关系、政府规制和法律环境等整体性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深入到产业内部对铁路产业链各具体业务环节的公共物品属性问题进行研究,从而建立起了对铁路属性的整体认识,构建了一种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结构性影响的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框架。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创新体现在四个方面:l、在总结国内外经验走向和对我国铁路前期改革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论证提出应当重新明确铁路的属性定位并按属性分解进行分类管理。公益性铁路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铁路,以及公益性运输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运输的明确区分和分离即“公商分离”,按物品属性对行业进行分类管理、投资、建设和运营,是今后铁路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铁路领域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的基础。2、对铁路产业中普遍存在而又容易受到忽视的市场失灵、市场边界、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正外部性、拥挤性、共用性、市场化指数、可商业化程度、公共物品属性程度、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属性的转化、政府作用、公共企业、特殊法人制度等概念及对铁路改革的结构性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归纳提出“共用经济”这一经济学概念用以分析铁路经济问题,从而构建了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分析框架。3、将“公共中间品”概念引入对铁路的经济分析,改变对铁路轮轨关系和产业组织的传统看法,并深入到铁路产业链内部,对铁路运输业内部特有的公共物品属性及基于网络型基础产业共用经济现象一般特性的铁路公共中间品和公共企业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一种基于从“二分法”到“三分法”产业纵向关系调整的铁路运输业重组模式。4、在对铁路改革中若干结构性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论证提出了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的中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框架,并对其中的“公商分离”、“调度公共化”、“三分法”行业重组、政企关系重建及改革过渡期的政府职能等有关配套改革进行了探讨。应当说,从结构层面来思考和研究铁路改革,需要回答的问题还很多;从物品属性特别是公共物品属性视角来探究铁路经济和铁路改革问题,本文目前做的还只是初步探索,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对此寄希望更多的人参与和努力。
燕丽娜[2](2015)在《规制理论下的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电力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能源行业,科学合理的电力监管体制是保证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促进电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需的制度条件。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我国引入了电力监管制度,成立了专业化监管机构,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电力监管框架。现行监管体制在推行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促进政府电力管理方式和管理观念的转变、提高管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在电力监管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加以完善。因此,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政府监管体制建设是一个有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从政府管制的制度背景着手,把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作为研究对象,以行政学视角,在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兼用比较和实证研究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中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针对中国与发达国家在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改革中的显着不同特点,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借鉴发达国家成功改革经验,在能源行业大部制改革背景下,试图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电力监管体制,为电力监管制度设计提供理论与政策支持,也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管理模式的变革作探索性研究。本文对当代中国电力监管体制的变迁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归纳,认为现行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很不彻底,仍保留着以行政干预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有限的“政监分离”与“多头管理”的格局并存,尚未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存在着监管法律改革滞后、核心监管职能缺失、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俘获和监督缺失并存等问题,无法满足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也影响了电力行业进一步提高效率和提升服务质量,难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本文重点讨论了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的主要成因,认为管制机构被俘获、信息不对称的制约、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以及行政垄断的弊端是造成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的主要原因。针对上述成因,本文提出了与当下中国大部制改革背景相结合的电力监管的“政监分离”模式,并系统地、科学地论证了选择该模式的理由。本文侧重于实证研究,通过对大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使得研究结论更为有力。本文认为,电力监管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以规制理论为指导,借鉴国外管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电力监管的历史变迁和改革实践,建议调整我国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在“政监分离”的基础上,优化电力监管的职能配置,最终实现依法、独立、高效的电力监管目标。电力监管体制的改革、建设和运营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必须要有相关配套政策跟进,需要深化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能源法制建设,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同步推进。
何白[3](2017)在《中国网络视频产业发展研究 ——基于产业融合的分析》文中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信息传播领域的产业融合引人瞩目。在传媒业与电信业相互融合的交汇处,网络视频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介形态诞生并迅速风靡于我国的互联网。自2006年网络视频产业发轫,历经跑马圈地式的野蛮扩张,泥沙俱下式的市场洗牌,再到步履稳健的理性成长;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规模由小变大,产业规制从无到有,产业链条不断地完善,产业布局逐渐多元。作为产业融合边界处诞生的边缘产业,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受到融合因素的深刻影响。数字融合使广电、出版、电信三大产业的信息产品属性趋同,互联网的出现为信息内容传播提供了一个通用的网络平台,多种产业力量均可以在互联网上布局网络视频业务。同时,三网融合的推进使广电网、电信网与互联网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在技术标准上趋于一致,网络层上互联互通,业务上彼此渗透;多样化的视频传播终端被催生。融合的扩散还使娱乐、文化、教育等产业经由内容的数字化与网络化,加入到信息产业大汇融的队伍之中。面对产业之间广泛融合的大背景,网络视频内容运营面临内容来源多元化、传输渠道多元化、播出终端多元化的局面;网络视频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也拥有极为广阔的延伸拓展空间。当前,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面临融资、内容版权、政策规制等各方面的现实阻碍,视频企业之间在内容领域的白热化竞争令运营成本年年攀升,行业长期处于普遍亏损的状态。如何找寻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良性发展路径?此问题十分值得探讨和研究。本文尝试以产业融合为分析视角,对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进行全方位的探析,从中探寻破除产业发展困境、推动产业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在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上,本论文首先对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脉络、发展特征进行全面且深入的梳理,从宏观上把握我国网络视频产业发展的整体图景。其二,结合产业融合趋势对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机理与动因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建立起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的理论框架。其三,应用实证分析方法,对产业融合下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产业组织、产业链以及网络视频企业的发展模式进行具体分析研究。最后,在前文的研究基础上,对如何推动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这一命题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本论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第一,选题创新:我国网络视听新媒体产业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网络视频产业的研究更为匮乏,研究内容缺乏整体性与系统性。本研究将我国网络视频产业作为研究对象,从产业融合的角度来分析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在研究选题角度较为新颖,具备了创新性。第二,内容创新:本文在第三章对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历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弥补了当前相关领域的研究空白;在第四章中,提出我国网络视频融合发展的框架,对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的动因进行了分析探讨;在第五、六、七三章分别对产业融合环境下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产业组织、产业链以及企业的发展案例进行具体分析;以上研究内容在本研究领域均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第三,方法创新:本研究应用了产业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和研究范式对网络视频产业进行分析。在第五章中,本文应用产业组织研究中经典的SCP分析框架,对网络视频产业的融合发展进行分析;第六章中,通过产业链整合理论和价值系统、价值网等的理论工具对网络产业的产业链发展进行研究。在网络视频研究领域具有方法上的创新性。第四,结论创新:在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注重对产业发展现实问题的解决。在第八章中,系统性地分析了阻碍我国网络视频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现实矛盾,提出推动网络视频行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进行营利模式创新、建立新环境下版权治理机制以及如何科学制定产业规制、推动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的一系列建议和对策。
范小新[4](2002)在《服务贸易发展史与自由化研究》文中提出本文运用历史与理论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结合的方法,对服务贸易发展史与自由化进行了考察和理论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应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策略选择。 如何对服务的概念予以界定,是经济理论界200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1977年霍尔成为给服务以明确定义的第一人。笔者在霍尔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在交换中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和无形性是服务的本质特征,而“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和“不可储存性”,则是其“无形性”特征的派生特征。据此可以认为,服务业是生产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无形商品的产业部门的总称。服务贸易是指一国居民与另一国居民之间就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和无形的商品所进行的国际交易,而不管该交易发生于何地。服务贸易自由化,简而言之是指:为提高经济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福利最大化,为达到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总体目标,各国在本国并促使他国减少直至消除妨碍服务贸易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的法规,建立和维护服务贸易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的过程。国际贸易的基本原理同样适用于服务贸易,只是在解释服务贸易时须对传统贸易理论做某些修正。 服务贸易的历史和货物贸易的历史一样漫长,它随着各国经济,特别是货物贸易的发展而发展。长期以来,它作为辅助货物贸易的补充性角色(在经济史文献中被称为“侍女”),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把1970年以前的服务贸易分为萌芽时期、早期服务贸易时期和现代服务贸易时期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地理大发现以前)服务贸易的特点是零星发展,时断时续,对货物贸易的发展只起补充和辅助作用,不构成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第二阶段(地理大发现至1913年)服务贸易的特点是扩展迅速,在继续发挥补充作用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货物贸易的发展,并自19世纪初随着货物贸易自由化出现了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第三阶段(一次大战到1970年)服务贸易的特点是,服务贸易在运输和通讯技术迅速进步的基础上更加有力地促进了货物贸易的发展;几乎所有国家都对重要的服务业(如电信、运输)实行高度管制或国家垄断;二战后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大发展为70年代后服务贸易的全球扩张和自由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服务贸易的发展史证明,一个时期的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该时期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无论是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是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主要都是由当时主要贸易国的国家利益决定的,而这些国家的国家利益又主要是由其国内居主导地位的利益集团的利益所决定的。 70年代以来,由于信息技术革命,许多国家对服务业管制的放松或解除,以及公司生产组织方式的变化,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并出现了从对内自由化向对外自由化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取得了长足发展,对内自由化和对外自由化几乎同时展开。90年代,特别是1994年以后,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但总的来看,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还相当低,因此应遵循以下原则推进其自由化:在确保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对外开放;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互促进;确保重点;培育公平竞争环境与适度保护相结合;渐进与激进方式灵活运用等等。在以上原则基础上,应采取“积累比较优势,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等应对措施。 本论文分为六章。 第一章通过对服务贸易相关概念和理论的回顾与评析,界定了本文的服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概念,笔者通过考察和分析,明确提出了国际贸易理论基本适用于服务贸易的观点。并通过引入国际政治学中的国家利益概念,对本文的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了界定。本章为全文分析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第二章通过系统的历史考察,基本理清了服务贸易发展的脉络,并尝试性地对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律进行了归纳和总结。第三章对70年代以来服务贸易的发展和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进行了考察,对其特点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未来走势进行了预测。 第四章和第五章运用前文构建的理论框架与历史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进行了案例解剖和实证研究。第四章通过对日本金融和电信服务自由化历程的考察,归纳出了其主要特点并对日本政府应对金融、电信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策略和经验进行了总结。第五章通过对印度软件业自由化案例的研究,意在探讨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成功的经验和面临的问题。 第六章通过考察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其自由化历程,对中国在服务贸易自由化中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女就应采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提出了建议。
郑艳馨[5](2011)在《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之法律规制》文中研究表明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目前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成为学术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我国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尤为严重,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如何正确界定和有效规制该种行为,成为考量我国《反垄断法》的合理性和社会政治、经济基本运行模式适时性的一个重要观察点。对于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的研究,我们可以通过追本溯源、剥丝抽茧的方式进行逐步展开。要研究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问题,首先就要对公用企业垄断基本理论问题有一个准确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分析公用企业的内涵、基本特征、主要类型及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为研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提供一个基本的认识平台。在对公用企业有了一个基本认识之后,分析公用企业垄断的含义与特征、公用企业垄断的属性、公用企业垄断的主要类型等问题成为必不可少的研究内容,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可以明确公用企业及其垄断行为同一般企业及其垄断行为的不同之处。在对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总结之后,我们发现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是其最为主要的垄断行为。要明确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含义与特征,了解公用企业垄断力获得的途径与原因,分析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弊害,并与一般企业的垄断力滥用行为进行相应比较。同时,为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判定提供一个合理的判定标准。单纯研究基本理论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要对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离不开对其现状的分析与考察。通过认真分析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现状、立法现状和我国公用企业市场化改革现状及其效果,可以为研究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问题提供实证依据。当然,在研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问题时,我们不能仅要对我国的现状进行研究,还要通过横向比较思考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与改革实效与其它国家,尤其是美国、英国和德国等世界主要国家之间的区别,总结国际经验与教训,研究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的地方。通过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确立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规制制度是目前最为适宜于我国国情的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规制制度。对于如何构建我国的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反垄断法规制体系,我国应主要从规制目标、规制范围和规制主体上进行研究,以弥补现行立法的缺陷。同时,我们还应明确,因为公用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对其垄断力滥用行为的规制远没有一般企业那样简单,它不仅需要反垄断法的完善,还需要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如公用企业管制制度、价格法律制度等的完善,需要国家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配合。
余建军[6](2008)在《应急通信管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危机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突然发生的、严重危及社会秩序、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从基本动因的角度,危机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一是由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前者如水灾、地震、台风、干旱,后者如核泄漏、火灾、质量事故。其二是由社会中对抗的统一体引发社会冲突行为而导致的社会失衡和混乱。该类危机由一定的社会问题诱发,诸如战争、暴力对抗、恐怖主义事件,无论哪种危机的爆发对社会生活的危害性都是显而易见的。由突发性事件所产生的社会危机常常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从而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心理造成较大的破坏性影响,社会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人民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美国学者罗森豪尔特提出,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每一个国家都可能遇到不同的危机挑战。因而,作为当代政府,必须肩负起处理危机所带来的公共危害和社会失序时的应急管理职能,化解危机产生的负面影响,尽量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造福人类。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通信是重要载体。在现代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中,通信手段和信息系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作为重要的决策辅助支撑手段,是各应急组织间信息传递、指令传达、数据存储和资源共享的一座重要桥梁,时刻影响着应急管理时的决策水平,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此,应急通信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优劣与否直接影响着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响应能力,直接影响着应急管理的成功与否。当前我国的应急通信管理方面还处在初级阶段,法律法规不完善,应急通信手段不发达,应急处置实战经验也不够,与政府行政体制的矛盾、与其他行业资源共享的障碍等现状都阻碍着应急通信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加强对应急通信管理机制的研究探索,从现有体制、机制的实际状况着手,按照应急管理中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国情、省情的应急通信管理机制,加强对应急管理时通信网络的保障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时通信指挥系统信息传递的畅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徐兴锋[7](2007)在《服务外包国家竞争优势分析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在研究、吸收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运用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从生产要素、国内需求条件、相关和支持性产业、企业战略和同业竞争,以及机遇和政府角色等六个方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分析了我国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基础条件,对各要素之间的互动进行了剖析,通过“钻研模型”分析工具,推导出我国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已日益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具有了国家竞争优势的结论。服务外包产业领域的国际竞争格局已经初步形成,美国、欧洲以及日本是全球主要服务外包发包国,面对巨大的国际市场需求,在接包市场形成了激烈的国际竞争。北美项目主要由印度承接,欧洲的项目主要由爱尔兰承接,东欧国家竞争地位日益强化,我国主要承接日本外包业务,但业务总量并不大。拥有庞大的国内市场是我国的独有优势,但在培育本土企业上存在着不足,我国亟需明确服务外包产业的市场定位。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印度、爱尔兰等国家起步较早,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与优势。结合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借鉴印度、爱尔兰的成功经验,本文从构建国家竞争优势、促进产业集群形成角度,提出了我国发展模式的选择原则,并从业务选择模式、国际市场开拓模式两个方面,探讨了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模式。以构建国家竞争优势为依据,按照SWOT分析模式,从优势、弱点、机会、威胁四个方面,对产业发展环境分解为62条细目进行了剖析,运用SWOT矩阵将四方面因素进行SO、ST、WO、WT组合分析,研究提出了促进产业发展的中长期举措,以及对政府和企业关键举措的建议。在产业促进政策方面,对印度、爱尔兰、东欧等主要服务外包国家的政策进行了对比分析,梳理我国目前政策中存在的不足,结合WTO多边谈判情况,综合考虑我国服务外包发展模式、发展环境等因素,提出了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12条政策建议。
刘宇[8](2019)在《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铁路行业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集公益性、竞争性、垄断性和半军事性特征于一身,具有属性多元、主体多重、功能多向的技术特征,铁路所提供的客货运输服务,是公众高度依赖的交通运输方式,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十八大以来,重大领域的改革持续深化,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以更大的决心和定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和市场主体成长,力图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改革实效。铁路作为服务国家战略,体现国家意志,保障国计民生,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的先行效应和示范意义非常突出。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铁路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接连出台深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2019年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已被列入全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在刚刚出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将“持续深化铁路改革,根据自然垄断行业的属性施行网运分开”,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地方层面也积极跟进,自2013年以来,先后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合交通运输政策,或以“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的方式,加快推动地方铁路事业的发展,民众对铁路改革的期盼更是由来已久,汇聚形成了引领和推动铁路深改的强大合力,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有了更紧密的结合,铁路行业的改革就此进入窗口机遇期和政策调整活跃期。铁路行业的两大基本问题是改革与发展,而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企关系之于铁路行业的意义非同寻常,它影响铁路改革的进程,决定铁路发展的成色,既是基本前提,又是目标归宿,是各类问题、矛盾产生的总根源,也是寻求机制改革、模式改良和路径优化的价值依归。政企关系的转换调整是铁路行业的一个主命题,也是改革首先要做出回应的核心问题,以政企关系作为审视视角,有利于从更宏观的视域透视铁路行业的发展逻辑,从更具象的维度提出厘定政企权责,推进政企分开,科学配置权能的改革方案。受计划经济体制和“政企合一”模式影响,我国铁路长期施行国家统一管理、高度管制的运营模式。2013年3月,铁路“大部制”改革正式启动,铁道部被正式撤销,取而代之的是承担企业职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一中国铁路总公司;履行政策拟定、法规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由此奠定了铁路行业“三足鼎立”的组织机构格局,迈出了铁路深改的重要一步。政企关系的转换和重构,意味着铁路行业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运行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优化提出了全新要求,并为后续改革标定了价值起点,这是本文的研究背景。当前,我国铁路行业恰好处在2013年铁路政企分开改革的政策消化期和效应显现期。总体看,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推动下,政企不分的传统模式被瓦解,实现了组织形态和职能划转上的政企分开,改革的底层逻辑和动力机制得到根本重塑,以地方铁路局统一转制为现代经营型企业,铁路优质资产筹备股改上市,投融资领域引入多元资本,以及客货运输服务推出多项惠民举措等为标志,特别是高速铁路的迅猛发展和行业主要指标的世界领先,是前期改革成果外化的集中体现,表明铁路行业的发展步入新阶段。尽管形式上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但铁路行业内部的人事安排、经费来源、财务清算、职能设置,外部的政府与铁路企业的关系依然保留了很重的行政隶属痕迹,具有近政府、远市场的特征,与改革初衷和外界预期还有不小的差距,根本症结就在于所实现的政企分开仅是低层次、局部化、不彻底的,诸如铁路行业治理模式转型、治理结构主体建设、治理行为规制等一系列重大核心问题,尚未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铁路企业依然不具备独立完整、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地位,羸弱的自生能力,匮乏的造血机能,单一的投融资模式和巨额的债务压力,致使铁路行业内部各主体间权责杂糅、运行低效、管理混乱,暴露出行业治理的乱象,传统的运营模式和管理体制已难以为继,亟待以整体性视角进行重构。当前,如何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和改革红利,调适利益冲突,消除行业壁垒,破解发展瓶颈,统合治理力量,有效展现铁路的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以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成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改革的典范,这是铁路行业深改和善治的关键,涉及到对铁路行业治理机制调整和改革动能转换的探讨,也是本文着墨最多,论证比重最大的部分。要有效回应上述问题,特别是着眼于政企关系转换的重大契机,寻求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升级,就要回归到对铁路所内生的三大主要矛盾的探讨上来,即国有性和市场化的矛盾,公共性和商业性,垄断性和可竞争性,第一个矛盾是铁路行业的主矛盾,也是后两者矛盾的产生根源。正是基于铁路总体国有化和部分竞争环节市场化的整体思路,为推动铁路行业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的政企分开,推进铁路重组,触发包括组织机构、管理体制、运营模式、产权归属、投融资机制、财务清算模式等多方面的系统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而铁路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因政企分开不到位、权责配置不科学、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引致的困境,又羁绊了铁路发展的步履,倒逼改革要跳出传统的路径依赖,从建构和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角度寻求新的改革动力和治理机制。为此,本文引介域外多国铁路改革的宏观模式,以及优化铁路运输调度机制,扁平组织结构,改善国企运营模式的微观案例,作为我国铁路行业改革的经验借鉴;以推进政企实然分开为落脚点,按照铁路行业职能专业化、政策规范化、产权多元化、运营市场化、治理制度化、规制法治化的总体要求,通过厘定政企权责,深化协同合作,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理顺铁路产权关系,改善投融资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优化进路,进而提出形塑和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系列优化路径,为深化铁路改革提供具体的行动策略和改进模式。论文共分为七章。导论部分,概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理论及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阐明研究思路、方法和基本内容,归纳论文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一章 概念、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本章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等主要概念进行解读;基于公共管理的研究视角,选取治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物品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并结合铁路行业的具体问题进行理论适用,对铁路行业政企双方的治权分享,公私合作的边界限度,公共属性的保障机制,政企关系的耦合机制,交易成本的产生机理进行解读,找到理论范式与问题论域的结合点;从内、外部治理结构两个维度,提出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宏观分析框架,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行业域、功能域、组织域的三种划分机制;外部治理结构侧重于明确国家与铁路、执政党与铁路、政府与铁路企业,以及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四重关系”,并依循研究、论证的内在逻辑,绘制了技术研究路线图。第二章政企关系: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本章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政企关系,进行了全面阐释。围绕政企关系的概念意涵、转换形态、影响因素、演进脉络进行论证;聚焦政府与企业的力量对比,政府、市场和企业三方的关系演化,影响政企关系形态的多维因素,分别建构了三个分析模型,揭示政企关系的生成逻辑、运行机理和一般规律;梳理了政企关系与我国铁路行业改革发展紧密的内在联系,对特定时期形成的“政企合一”、“政企分离”“政企分开”三种模式的特征进行逐一解析,并从政企分开的视角透视铁路行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外部契机。第三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变迁。本章从历史的视角梳理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发展脉络。以改革开放为分野,在此之前,铁路行业的管理体制、组织架构和生产运营,基本照搬苏联模式,维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对铁路统一管理、高度规制的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处于高度封闭僵化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铁路行业的政策调整进入活跃期,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放松规制,打破行业垄断,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的基本思路,在厘定政企边界,激发企业活力,优化管理体制,改良运营模式,扁平组织机构,明晰产权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一些重要的成果积累,推动铁路由自给自足的封闭系统日益走向国家重大领域改革发展的前沿。第四章政企关系重构对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本章从治理理念、目标建构、治理原则、价值维度、现实意义等五个方面,明确政企关系重大调整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所提出的明确要求,致力于在政企关系重构,铁路行业的改革条件、外部环境和目标导向同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围绕铁路行业治理的相关主体,从党政善治、行业自治、厉行法治、多元共治的角度,描绘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应达致的理想状态。第五章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审视。本章重点审视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发展现状,运用SWOT分析法对铁路行业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进行全景扫描,找准铁路的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从铁路行业宏观治理模式转型困难,中观治理结构主体缺失和微观治理行为失范等三个层面,论述现行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体制羁绊、功能制约、执行壁垒、现实瓶颈四个方面揭示问题成因,由此引申说明加速铁路深改的紧迫性与重大意义,形成倒逼铁路改革发展的又一现实动力。第六章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引介。本章重点引介域外国家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选取有启发性的实证案例,为推动我国铁路深改提供可资借鉴模式。重点介绍英国、瑞典的网运分离模式,日本的区域公司模式,美国的平行线模式,德国的民营化模式,以及俄罗斯的分步改革模式,从中吸取有益经验;同时,围绕铁路基础设施调度指挥、扁平组织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改革重、难点的推进,专题引入调度公共化导向下的铁路组织结构建设,朔黄铁路组织模式创新,以及新加坡淡马锡公司运营模式三个实证案例,为促进我国铁路行业结构的优化完善提供宏观模式和微观实践的参考。第七章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路径依归。本章是全文论证的落脚点和归宿,在基于前文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历史沿革、现实审视、问题反思、原因剖析、经验借鉴的基础上,依循“铁路行业总体国有、局部竞争,政府减少规制,企业强化职能”的改进思路,聚焦推进政企分开这一基本前提,秉持立足我国国情,扎根铁路发展实际,突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等价值立场,分别从铁路行业职能厘定专业化、政策执行规范化、企业运营市场化、治理行为制度化、产权主体多元化、规制保障法治化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改良策略和优化路径,通过科学划分政企权责,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优化铁路产权安排,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制度供给,夯实法治保障的实践进路,进一步规范和妥处国家与铁路、政府与铁路企业、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努力构建起权责明晰、协同配合、内涵丰富、体系合理、科学规范、法治保障的现代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结语和展望。铁路行业是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在铁路改革发展中所形成的经验、模式和案例,都可迁移、推广到相关行业和关键领域中,为其他行业的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发挥铁路改革的引领示范作用,扩散铁路深改善治的正面效应,推动国家基础设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龙生平[9](2011)在《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对电力的监管,不仅事关电力自身发展,也关系到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对电力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是我国政府加强电力治理、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资委等多个政府部门,都具有电力监管职能。由于政府各相关部门、机构之间缺少沟通,且整体上权责脱节,造成我国电力监管的“碎片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并引发了电力短缺、发电煤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对于此类问题,需要以“跨部门”的方式加以解决。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政府治理理论,擅长于解决转嫁问题、互相冲突的项目、重复、缺乏沟通、各自为战等“碎片化”问题,通过功能整合及使用信息系统,增加组织成员之间的互信和责任感,通过协调和协作,消除政府部门之间的隔阂,实现“跨部门”管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本文借鉴英国佩里·希克斯、帕却克·登力维等学者所倡导的整体性治理理论思想,对我国电力监管体制及其变革进行了“回眸”,并对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进行了探索,明确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目标定位,提出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功能性举措,并从整合监管职能及监管机构、协调内外部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现路径。全文共分三大部分,即绪论部分、主体部分和结尾部分。绪论部分阐明了选题的缘起、研究的意义,并对本文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通过对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整体性治理的有关文献进行梳理、介绍、比较,为论文主体部分论述二者之间的联系,做好了铺垫。论文主体部分由四个分部分构成。第一个分部分,探讨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工具,并对其适用性进行了探析。整体性治理起源于英国二战后增加国家福利的需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协同工作模式,要求以整合的思路、加强沟通和协作的方式来消除政府组织机构职能化而造成的“碎片化”问题。我国电力监管体制受传统行政管理思想的深刻影响,客观上存在许多“部门边界”问题及“碎片化”问题,需要整体性治理这种宏大而具有系统性特点的理论来整体性地分析和解决。通过深入研究和深刻总结,提出了整体性治理的问题指向、判定标准、功能要素和制度化条件,并将我国电力监管体制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与之对应,进一步明确了以整体性治理为理论工具研究我国电力监管体制问题的适用性。第二个分部分,对我国电力监管体制的历史进行了“回眸”,并对其不同历史阶段的机构设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分析和评述。通过对我国“政企合一”时期(1949-1985年)的电力管理体制的分析,探索了在“电力行业的国有化”、“中央计划下的电力行业政府管理”两个不同时间段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的目的、措施及意义;通过对发电市场逐步放开及监管职能萌芽时期(1985-2002年)有关政策、方针的分析,探索了我国政府在“集资办电阶段”(1985-1996年),“省为实体阶段”(1997-2002年)两个不同时间段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情况,并对其政策目标、政策效果进行了评述。第三个分部分,通过对我国现行电力监管组织框架、国家及地方层面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能配置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在我国电力监管职能配置方面尚存在三类问题;通过对我国现行电力监管法规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在我国电力监管法律制度方面尚存在四类问题。在此基础上,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对我国电力监管体制中的问题进行了审视,探索性地提出需要从建立信任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建立责任感三个方面予以完善。第四个分部分,探讨了整体性治理取向下的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策略。在界定、确认整体性电力监管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整体性电力监管的目标,之后探讨了在这一目标之下电力监管机构应作出的转变。探讨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功能性举措,并详细探讨了信息整合的框架、整合的原则、信息汇集的路径、需要的关键设备及必要的技术支持体系,在此基础之上,探讨了信息整合的实现方法及工作程序。探讨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操作性路径:第一条路径是通过对电力监管职能的横向、纵向整合,进一步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将“部门边界”问题、“碎片化”问题尽可能地划入某一确定机构的职责范围:第二条路径是通过协调内部及外部关系,搭起沟通的桥梁,以充分发挥电监会、发改委等中间力量的协调作用;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实现协调监管的方法并对“协调”这一实现整体性电力监管的“助力器”进行了评述。探讨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制度化安排。通过分析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电力监管的法律体系及其形成过程,探索了完善我国电力监管法律体系的路径及所需要的政策支持。论文结尾部分的主要内容为: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需要借鉴英国、美国等电力市场化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我国的国家体制特点,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思想基础,以现实国情为根据,以立法先行为主导,边“立”边“改”;改革的目标定位是“整体性监管”,改革的功能性举措是“整合监管信息资源”,改革的操作性路径是“整合监管职能及机构、协调监管内部及外部关系”,改革实践的制度化安排是“建立健全电力监管法律体系”。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1)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深入分析我国电力监管体制中的问题,明确了问题指向、解决的要素、实施策略及制度化要求;(2)通过研究我国电力监管的历史,提出了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根本目标:(3)通过审视我国电力监管体制的现状,提出了建设“一体化”信息平台的举措;(4)提出了电力监管职能整合的要求及协调工作的基本思路;(5)提出了依据我国体制特点和现实情况逐步实现制度化的建议。
邮电部电信行业管理考察团[10](1995)在《电信行业管理考察报告》文中认为邮电部电信行业管理考察团应邀于1994年10月 3日至10月 15日赴欧美进行了考察,出访的目的在于开拓思路、吸取经验、适应形势、改进管理。
二、电信行业管理考察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信行业管理考察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论文选题的意义和背景 |
1.1.1 实践层面 |
1.1.2 理论层面 |
1.2 基于现象的问题提出 |
1.2.1 前期铁路改革的思考 |
1.2.2 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可能存在的结构性影响 |
1.2.3 相关问题的前期研究成果述评与继续研究的空间 |
1.3 基本概念、研究范围和研究思路 |
1.3.1 有关概念的界定 |
1.3.2 本文研究范围 |
1.3.3 研究的主要思路 |
2 公共物品理论文献综述 |
2.1 公共物品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2.1.1 公共物品理论的早期思想和初步形成 |
2.1.2 公共物品理论的建立和发展 |
2.1.3 公共物品理论的新发展及研究前沿 |
2.1.4 公共物品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运用 |
2.2 公共物品的内涵、特征与分类理论 |
2.2.1 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 |
2.2.2 公共物品的定义和特征 |
2.2.3 公共物品的分类 |
2.2.4 公共物品的外部性及其纠正 |
2.3 公共物品供给与公共投资理论 |
2.3.1 公共物品市场供给不足的经济学根源 |
2.3.2 公共物品政府供给的逻辑起点和原因 |
2.3.3 公共领域的边界及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
2.3.4 公共投资与公共财政 |
3 铁路产业特征及公共物品属性构成分析 |
3.1 铁路产业特征 |
3.1.1 铁路运输产品的一般特性 |
3.1.2 铁路产业的一般经济属性 |
3.2 铁路产业的公共物品属性 |
3.2.1 铁路产业公共物品属性的若干表现 |
3.2.2 铁路产业内公共物品属性的差异性 |
3.2.3 铁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属性的相互转化 |
3.3 高速铁路的产品属性 |
3.3.1 高速铁路的一般特性 |
3.3.2 高速铁路公共物品属性的特殊表现 |
4 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的影响分析 |
4.1 公益性对铁路行业定位及可商业化程度的影响 |
4.1.1 我国铁路行业属性定位的现状分析 |
4.1.2 公共物品属性视角下铁路公益性的表现 |
4.1.3 铁路拥挤性程度对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影响 |
4.1.4 铁路可商业化程度的判定及融资模式选择 |
4.2 行政性对铁路政府与市场作用边界的影响 |
4.2.1 运输业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指数与供给方式 |
4.2.2 “政府失灵”的影响及铁路投资的合理规模 |
4.2.3 政府职能回归与明确铁路市场边界的意义 |
4.2.4 公共物品属性要求与市场化改革取向的关系 |
4.3 共用性对铁路纵向关系调整及行业重组的影响 |
4.3.1 运输业普遍存在的共用品和公共中间品现象 |
4.3.2 共用经济的获取及铁路公共中间品独立完整运作的意义 |
4.3.3 俱乐部物品的经济分析及对铁路的启示 |
4.3.4 公共中间品因素对铁路产业组织结构的影响 |
4.4 公共性对铁路企业行为及法人制度的影响 |
4.4.1 公共企业的界定、特征和类型 |
4.4.2 铁路公共性和企业性的双重属性 |
4.4.3 铁路公共物品属性的程度及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
4.4.4 我国铁路公共企业的特性及相应的制度安排 |
5 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的国内外相关产业改革经验与借鉴 |
5.1 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的国外铁路改革分析 |
5.1.1 国外铁路改革的基本情况 |
5.1.2 改革中对公共物品属性问题的处理 |
5.2 日本铁路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
5.2.1 日本铁路改革的背景 |
5.2.2 日本铁路改革的目标、步骤和对公共物品属性问题的处理 |
5.2.3 日本铁路改革后的公共物品属性问题辨析 |
5.3 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的我国其他运输业改革探析 |
5.3.1 公路 |
5.3.2 航运 |
5.3.3 民航 |
5.3.4 城市交通 |
6 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结构性影响的我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框架研究 |
6.1 “公商分离”:行业属性分解的铁路改革分析 |
6.1.1 公益性与商业性分离的分类改革探索 |
6.1.2 铁路前期改革蕴藏的“公商分离”初步实践 |
6.1.3 铁路“公商分离”改革的基本内容 |
6.1.4 铁路商业性环节引入竞争的路径选择 |
6.2 “调度公共化”:基于公共企业独立运作的铁路运输生产组织结构 |
6.2.1 “调度公共化”的可行性分析 |
6.2.2 “调度公共化”的案例及启示 |
6.2.3 “调度公共化”与企业自给调度的比较和演化 |
6.2.4 基于“调度公共化”的铁路运输生产组织结构调整 |
6.3 “三分法”:产业纵向关系调整的铁路运输业重组模式 |
6.3.1 基于产业链和轮轨关系的铁路纵向关系 |
6.3.2 基于产业链共用性谱系的铁路“三分法”纵向关系 |
6.3.3 基于“三分法”的铁路公共企业的组建及运作 |
6.3.4 基于“三分法”的基础设施、运输和其他企业的组建及运作 |
6.4 公共物品属性视角下的铁路行业管理架构 |
6.4.1 “建营分开”的铁路行业管理职能划分 |
6.4.2 铁路规制机构设置的新要求 |
6.4.3 改革过渡期的政府职能 |
6.4.4 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
7 结论 |
7.1 本文的主要工作、基本结论和主要贡献 |
7.1.1 本文的主要工作 |
7.1.2 本文研究的基本结论 |
7.1.3 本文的主要贡献 |
7.2 本文的创新点与有关建议 |
7.2.1 本文的创新点 |
7.2.2 有关建议 |
7.3 本文存在的不足及尚未解决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规制理论下的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框架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述评 |
1.3.1 国外相关研究 |
1.3.2 国内相关研究 |
1.3.3 文献评价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电力监管的理论基础 |
2.1 电力监管的核心概念 |
2.1.1 规制(Regulation) |
2.1.2 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 |
2.1.3 市场失灵与监管失灵 |
2.2 电力监管的基础理论——规制理论 |
2.2.1 公共利益理论 |
2.2.2 规制俘获理论 |
2.2.3 可竞争市场理论 |
2.2.4 激励性规制理论 |
2.3 电力监管的必要性 |
2.3.1 电力监管需求产生的基础 |
2.3.2 电力监管的内涵和必要性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电力监管体制的变迁 |
3.1 中国传统电力管理体制(1949—2002年)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电力管理体制变革(1949—1978年) |
3.1.2 改革探索时期电力管理体制变革(1979—1992年) |
3.1.3 改革深化时期电力管理体制变革(1993—2002年) |
3.1.4 传统电力管理体制简要小结 |
3.2 中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2003—2012年) |
3.2.1 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的监管主体 |
3.2.2 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的监管客体 |
3.2.3 现行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中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缺陷成因分析 |
4.1 管制机构被俘获 |
4.1.1 公共利益理论假设与实际并不完全一致 |
4.1.2 规制俘获理论阐明管制机构被俘获的诱因 |
4.2 信息不对称的制约 |
4.2.1 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
4.2.2 消费者与电力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
4.3 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 |
4.3.1 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尚未厘清 |
4.3.2 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尚未形成 |
4.4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
4.4.1 以行政命令代替法治,法律制度基础薄弱 |
4.4.2 以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 |
4.5 行政垄断的弊端 |
4.5.1 行政垄断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 |
4.5.2 区域垄断严重分割了电力市场 |
第五章 发达国家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
5.1 英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
5.1.1 改革背景 |
5.1.2 改革内容 |
5.1.3 改革成效 |
5.1.4 经验启示 |
5.2 美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
5.2.1 改革背景 |
5.2.2 改革内容 |
5.2.3 改革成效 |
5.2.4 经验启示 |
5.3 日本电力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
5.3.1 改革背景 |
5.3.2 改革内容 |
5.3.3 改革成效 |
5.3.4 经验启示 |
5.4 各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的比较和借鉴 |
5.4.1 改革的异同点 |
5.4.2 改革的经验借鉴 |
第六章 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设想 |
6.1 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
6.1.1 改革总体目标 |
6.1.2 改革基本思路 |
6.2 调整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 |
6.2.1 电力监管机构的基本属性 |
6.2.2 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比较 |
6.2.3 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设置模式的选择及理由 |
6.3 优化电力监管职能配置 |
6.3.1 准确界定电力监管的职能边界 |
6.3.2 理顺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 |
6.3.3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监管职权 |
第七章 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
7.1 深化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培育竞争性的市场力量 |
7.1.1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不断完善产权制度 |
7.1.2 全面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资投资电力 |
7.1.3 大力推进市场建设,注重培育市场主体 |
7.2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
7.2.1 尊重国情和传统,兼顾当前与长远 |
7.2.2 建立大能源部,实行统一管理 |
7.2.3 打破行政垄断,转变政府职能 |
7.3 加强能源法制建设,完善监管的法律体系 |
7.3.1 积极推动修订《电力法》 |
7.3.2 抓紧研究制定《能源法》 |
7.3.3 构建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7.4 创新经济性监管的方式,建立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
7.4.1 消除电价改革的体制性障碍,明确电价管制的目标 |
7.4.2 以大用户直购电为突破口,探索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
7.4.3 以输配电价改革为核心,选择合理的电价定价模式 |
7.5 重视社会性管制的作用,完善监管的内容体系 |
7.5.1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
7.5.2 加强普遍服务监管,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 |
7.5.3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
第八章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A 社会用电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B 电力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附录C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参与课题研究 |
(3)中国网络视频产业发展研究 ——基于产业融合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从媒介融合到产业融合 |
1.1.2 网络视频的勃兴与媒介变局 |
1.2 研究问题与意义 |
1.2.1 研究问题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
1.3.1 网络视频 |
1.3.2 网络视频产业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1.5 前沿性与创新性 |
2 文献综述 |
2.1 理论资源 |
2.1.1 产业融合理论 |
2.1.2 产业链相关理论 |
2.1.3 研究中使用的分析工具 |
2.2 研究综述 |
2.2.1 传媒产业融合研究综述 |
2.2.2 中国网络视频产业发展研究综述 |
2.3 网络视频产业研究述评 |
3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阶段与特征 |
3.1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阶段 |
3.1.1 市场导入期:“播客”风潮下的业态萌芽(1994-2005) |
3.1.2 产业萌芽期:资本“盛宴”下的行业爆发(2006-2007) |
3.1.3 市场调整期:市场洗牌后的秩序重构(2008-2009) |
3.1.4 理性成长期:资源困境中的“合纵连横”(2010-2012) |
3.1.5 融合发展期:多元布局下的跨界经营(2013-) |
3.2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特征 |
3.2.1 内容生产模式多元化 |
3.2.2 传播终端移动化、多屏化 |
3.2.3 市场竞争主体多元化 |
3.2.4 企业营利模式多样化 |
3.2.5 政府管理规范化、细致化 |
3.3 小结 |
4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融合发展:背景、机理与动因 |
4.1 网络视频产业的融合背景 |
4.1.1 传媒业与电信业的融合 |
4.1.2 基于互联网的更大范围的融合 |
4.1.3 一些融合型的产业概念 |
4.2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理 |
4.2.1 网络视频产业的核心层——视频内容产业 |
4.2.2 网络视频产业的外延层——视频衍生产业 |
4.3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的动因分析 |
4.3.1 信息技术的驱动 |
4.3.2 资产通用性的提高 |
4.3.3 视频企业对范围经济的追求 |
4.3.4 规制放松与政策的推动 |
4.4 小结 |
5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的SCP分析 |
5.1 我国网络视频市场结构分析 |
5.1.1 市场集中度高 |
5.1.2 差异化程度较低 |
5.1.3 市场进入壁垒高 |
5.1.4 产业融合对网络视频市场结构的影响 |
5.2 我国网络视频市场行为分析 |
5.2.1 网络视频市场的价格协调 |
5.2.2 网络视频市场的非价格行为 |
5.2.3 网络视频企业的并购与联合 |
5.2.4 产业融合对网络视频市场行为的影响 |
5.3 我国网络视频市场绩效分析 |
5.3.1 规模增长与长期亏损并存 |
5.3.2 行业收入格局的转变 |
5.3.3 产业融合对网络视频市场绩效的影响 |
6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触合发展的现实路径——产业链整合 |
6.1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链的形态特点 |
6.2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链的整合 |
6.2.1 网络视频企业的水平整合 |
6.2.2 网络视频企业的跨产业垂直整合 |
6.3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价值链的网状嬗变 |
6.3.1 网络视频产业价值系统的基本模型 |
6.3.2 价值网:网络视频产业价值系统的高级形态 |
6.4 小结 |
7 网络视频企业的融合成长——基于多案例分析 |
7.1 理论背景与分析框架 |
7.2 研究设计 |
7.2.1 研究方法 |
7.2.2 样本选择 |
7.2.3 数据收集 |
7.3 案例一:乐视网的“生态”构建 |
7.3.1 案例背景 |
7.3.2 乐视网的融合成长模式分析 |
7.3.3 乐视网融合成长的竞争力分析 |
7.3.4 讨论与启示 |
7.4 案例二:芒果TV的融合成长 |
7.4.1 案例背景 |
7.4.2 芒果TV的融合成长模式分析 |
7.4.3 芒果TV融合成长的竞争力分析 |
7.4.4 讨论与启示 |
7.5 小结 |
8 推动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 |
8.1 我国网络视频产业发展的阻碍 |
8.1.1 行业盈利困局尚未破除 |
8.1.2 企业同质化竞争仍较严重 |
8.1.3 版权保护不断面临挑战 |
8.1.4 政策倾斜成为产业发展掣肘 |
8.2 推动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 |
8.2.1 持续推动视频行业的技术创新 |
8.2.2 鼓励视频企业进行营利模式创新 |
8.2.3 建立新环境下的版权治理机制 |
8.2.4 加速三网融合促进跨产业竞合 |
8.2.5 科学制定政策推动融合发展 |
9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服务贸易发展史与自由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言 |
第一章 服务贸易相关概念与理论 |
第一节 服务与服务业 |
第二节 服务贸易 |
第三节 服务贸易自由化 |
第二章 服务贸易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萌芽时期的服务贸易 |
第二节 早期服务贸易 |
第三节 现代服务贸易 |
第四节 分析与结论 |
第三章 70年代以来的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 |
第一节 70年代以来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 |
第二节 从对内自由化转向对外自由化 |
第三节 分析与结论 |
第四章 制造业王国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之路—日本 |
第一节 日本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历程分析 |
第二节 日本电信服务贸易自由化历程分析 |
第三节 分析与结论 |
第五章 服务贸易自由化浪潮中的印度软件业 |
第一节 印度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演变概述 |
第二节 印度软件业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之路 |
第三节 分析与结论 |
第六章 中国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挑战与策略 |
第一节 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发展与现状 |
第二节 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历程与挑战 |
第三节 中国应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与措施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5)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之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
1.2.1 国内研究现状与趋势 |
1.2.2 国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公用企业垄断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
2.1 公用企业基本理论问题 |
2.1.1 公用企业的内涵 |
2.1.2 公用企业的基本特征 |
2.1.3 公用企业的主要类型 |
2.1.4 公用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双重作用 |
2.2 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基本分析 |
2.2.1 公用企业垄断的含义与特征 |
2.2.2 对公用企业垄断属性的认识 |
2.2.3 公用企业垄断的主要类型 |
2.3 小结 |
第三章 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概说 |
3.1 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
3.1.1 垄断力概述 |
3.1.2 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界定 |
3.1.3 公用企业垄断力的获得 |
3.2 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表现形式 |
3.2.1 公用企业的剥削性滥用行为 |
3.2.2 公用企业的妨碍性滥用行为 |
3.3 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弊害分析 |
3.3.1 对自由竞争的限制 |
3.3.2 对行业内市场结构的不良影响 |
3.3.3 对消费者权益的肆意损害 |
3.3.4 对社会利益分配的不良影响 |
3.3.5 对科技进步的阻滞 |
3.4 小结 |
第四章 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判定标准 |
4.1 垄断力滥用行为的一般判定标准 |
4.1.1 存在相关市场 |
4.1.2 企业具有垄断力 |
4.1.3 企业实施了滥用行为 |
4.1.4 滥用行为具有反竞争的目的或者可能产生反竞争的后果 |
4.2 判定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标准 |
4.2.1 公用企业身份的界定 |
4.2.2 相关市场的界定 |
4.2.3 公用企业行为目的的判定 |
4.2.4 公用企业实施了垄断力滥用行为 |
4.2.5 公用企业的行为具有反竞争的目的或者可能产生反竞争的后果 |
4.3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现状及其规制与改革现状评析 |
5.1 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现状评析 |
5.1.1 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泛滥造成严重的社会恶果 |
5.1.2 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特点评析 |
5.2 我国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立法现状评析 |
5.2.1 《反垄断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现状 |
5.2.2 其他法律法规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现状 |
5.2.3 我国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相关立法取得的成效 |
5.2.4 我国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 |
5.3 我国公用企业市场化改革进程及其效果评述 |
5.3.1 我国公用企业市场化改革进程评述 |
5.3.2 我国公用企业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模式 |
5.3.3 我国公用企业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 |
5.3.4 我国公用企业市场化改革中问题出现的原囚 |
5.4 小结 |
第六章 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制与改革实效之国际比较 |
6.1 世界主要国家对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制及改革实效比较研究 |
6.1.1 美国公用企业管制改革进程及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制度研究 |
6.1.2 英国公用企业民营化改革进程及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制度研究 |
6.1.3 德国公用企业管制制度及垄断力滥用行为法律规制制度研究 |
6.2 国际经验与教训对我国的启示 |
6.2.1 我国与其他国家在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上的差异 |
6.2.2 别国经验与教训对我国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启示 |
6.3 小结 |
第七章 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确立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规制制度 |
7.1 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规制口标的设定 |
7.1.1 有效规制垄断是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首要目标 |
7.1.2 促进竞争是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形式目标 |
7.1.3 维护公平与正义是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实质目标 |
7.1.4 满足民生需求是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终极目标 |
7.2 反垄断法是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的核心之法 |
7.2.1 明确反垄断法在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中的核心地位 |
7.2.2 反垄断法对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适用范围的界定 |
7.2.3 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执法主体的确定 |
7.3 规制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行为过程中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 |
7.3.1 进一步推进公用企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 |
7.3.2 加强价格法对公用企业的监控 |
7.3.3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 |
7.4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结论 |
8.2 本文创新 |
8.3 本文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6)应急通信管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应急通信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
第一节 应急通信概念 |
一、应急通信有关定义 |
二、应急通信起源和发展历程 |
(一) 我国通信业发展状况描述 |
(二) 应急通信的发展历程 |
三、应急通信现状 |
(一) 公用通信网络规模 |
(二) 应急通信现状简介 |
(三) 应急通信事件的主要分类 |
第二节 国外研究情况 |
一、美国应急通信情况 |
(一) 美国的政府组织和应急模式 |
(二) 美国的应急通信管理 |
二、日本应急通信情况 |
(一) 日本的政府组织和应急模式 |
(二) 日本的应急通信管理 |
第三节 应急管理的背景与范畴 |
一、我国应急管理形势和现状分析 |
(一) 危机事件涉及的领域多元化 |
(二) 危机事件呈现高频次、大规模 |
(三) 危机事件的组织性、暴力性、危害性加强 |
(四) 危机波动方式多元,震动频度增大 |
(五) 危机事件国际化程度加大 |
二、应急管理主要含义 |
三、应急管理阶段划分 |
第二章 应急通信管理:政府间的关系的分析视角 |
第一节 中央政府在应急通信管理中职责和功能分析 |
一、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 |
(一) 总体体制介绍 |
(二) 国务院 |
二、中央政府在应急管理中实际承担的主要功能 |
三、应急通信的中央调度职能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在应急通信管理中职责和功能分析 |
一、法律赋予的主要职责 |
二、地方政府在应急管理中实际承担的主要功能 |
(一) 应急管理主要机构 |
(二) 应急职责规定 |
三、应急通信的地方调度职能 |
(一) 地方职能部门 |
(二) 承担的应急通信职能 |
第三节 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应急通信管理中矛盾分析 |
一、通信行业具备明显条的特征 |
(一) 通信网络的特点(全程全网) |
(二) 通信监管的现状(部/省两级制) |
二、条块之间的矛盾分析 |
(一) 双重管理,谁为主 |
(二) 信息沟通,易失真 |
(三) 应急管理,有失位 |
第三章 应急通信管理: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分析视角 |
第一节 政府在应急通信管理中职责和功能分析 |
一、政府管理中的定位 |
(一) 政府对国企管理的分类 |
(二) 通信监管的特点和目的 |
二、政府应急通信的思路 |
第二节 企业在应急通信管理中职责和功能分析 |
一、国有企业介绍 |
(一) 国企的特点 |
(二) 行业内企业现状 |
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应急通信中的具体职能和作用 |
第三节 政府与企业在应急通信管理中矛盾分析 |
一、政企分离的情况介绍 |
二、政府与企业的衔接存在的问题 |
(一) 政府对企业的干预问题 |
(二) 机构设置与企业结构的矛盾 |
(三) 政府缺乏现代管理理念 |
(四) 政府管理能力和人才结构还不适应需要 |
(五) 与企业根本目标的矛盾 |
第四章 应急通信管理:行业间关系的分析视角 |
第一节 各行业通信指挥平台建设情况 |
一、政府横向体制介绍 |
二、行业指挥体系建设情况 |
(一) 横向管理模式几种情况 |
(二) 行业应急指挥情况介绍 |
第二节 应急通信与其他行业通信资源的关系 |
一、应急通信在政府各专项预案中的地位 |
二、关系分散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1+1《2) |
(一) 重要职能部门属地方政府直管为主 |
(二) 行业壁垒,隔行如隔山 |
(三) 强势或重要部门,整合困难 |
第五章 现代社会应急通信管理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应急通信机制的架构模式 |
一、应急通信管理应符合我国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 |
二、应急通信委员会的架构和职责 |
(一) 基本架构 |
(二) 应急通信委员会主要职责 |
第二节 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
一、政企关系进一步明确 |
(一) 不同主体,政府是关键 |
(二) 政企间职责明确 |
(三) 关系理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
二、企业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 |
第三节 建设综合应急通信指挥平台体系 |
一、综合应急通信指挥平台建设的必要性 |
二、综合应急通信指挥平台架构 |
(一) 平台架构 |
(二) 技术支撑 |
(三) 资源共享 |
(四) 统一标准 |
(五) 资金投入 |
(六) 管理维护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服务外包国家竞争优势分析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引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服务外包概念 |
(一) 概念起源 |
(二) 服务外包的产生和内涵界定 |
(三) IT 外包:类型和动力 |
(四) 服务外包概念的细化与发展趋势 |
二、服务外包决策的理论分析:公司界限的决定因素和 IT 外包的过程 |
(一) 交易成本经济学 |
(二) 竞争力观点 |
(三) 相关性观点 |
三、有关服务外包的实证分析文献 |
(一) 实证研究滞后于理论发展 |
(二) 实证研究的重点仍然局限于外包决策与收益 |
(三) 服务外包的实证研究需改进的地方 |
四、中国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的关系 |
(一) 中国对软件出口的界定 |
(二) 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的关系 |
(三) 中国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路径 |
五、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 |
第三节 本研究的框架体系、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本研究的框架体系 |
二、本研究采取的研究方法 |
三、本研究要解决的问题、理论意义和使用价值 |
四、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服务外包经济学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外包原理成本分析 |
一、生产成本 |
二、交易成本 |
三、交易成本中的隐性成本 |
四、交易成本计算及外包决策原则 |
五、BPO 的五阶段管理流程 |
(一) 分析 |
(二) 计划 |
(三) 转移 |
(四) 治理 |
(五) 改进 |
第二节 服务外包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简介 |
一、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模型 |
二、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关键要素分解 |
(一) 生产要素 |
(二) 需求条件 |
(三)支持性产业和相关产业 |
(四) 公司战略、组织结构和同业竞争 |
三、完整的钻石模型 |
四、形成产业集聚 |
第三节 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国家竞争优势分析 |
一、“钻石模型”四大关键要素分析 |
(一) 生产要素分析 |
(二) 需求条件分析 |
(三) 相关与支持性产业 |
(四) 企业战略、组织结构与同业竞争因素分析 |
二、完整“钻石模型”两项辅助角色分析 |
(一) 机会因素 |
(二) 政府角色 |
三、我国国家竞争优势总体分析 |
(一) 我国具备了“钻石模型”的各项关键要素 |
(二) 我国具备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国家竞争优势 |
第三章 全球服务外包市场格局 |
第一节 全球服务外包市场总体情况 |
一、全球服务外包产业的总体发展趋势 |
(一) 服务外包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 |
(二) 服务外包呈现出新形式和新特点 |
(三) 服务外包成为国际竞争的热点 |
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驱动因素分析 |
(一) 互联网技术的推动 |
(二) 重组核心流程与非核心流程的需要 |
(三) 降低企业管理难度的需要 |
(四) 服务的深层次转变 |
(五) 业务流程外包(BPO)的快速增长 |
(六) 离岸业务快速发展 |
三、全球服务外包市场规模及分布 |
(一) 市场规模 |
(二) 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发展特点与趋势 |
(三) ITO 市场分布 |
(四) BPO 市场情况 |
第二节 全球离岸服务外包市场 |
一、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驱动因素 |
二、全球离岸外包市场的规模 |
(一) ITO 离岸市场规模 |
(二) BPO 市场规模 |
三、区域市场发展状况 |
四、主要发包方市场及特点 |
(一) 美国企业外包业务特点 |
(二) 日本企业外包业务特点 |
(三) 关于市场规模数据的简单分析 |
第三节 服务外包主要接包国现状及特点 |
一、印度服务外包及软件业主要特征 |
(一) 信息服务外包(ITO)占主导地位 |
(二) 业务流程外包(BPO)增长迅猛 |
(三) 软件出口快速增长 |
(四) 承接服务外包业务领域相对集中 |
(五) 出口以欧美市场为主 |
(六) 出口以大公司为主导 |
二、爱尔兰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主要特征 |
(一) 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以出口为主 |
(二) 外资企业在软件产业中占主导 |
(三) 软件出口以软件产品和高端服务为主 |
(四) 软件出口以欧洲市场为主 |
三、菲律宾服务外包产业状况及特点 |
(一) 业务流程外包(BPO)占主体 |
(二) 服务外包业务领域相对集中 |
(三) 服务外包以美国为主要市场 |
四、中东欧国家服务外包发展现状 |
(一) 总体情况 |
(二) 部分国家服务外包现状 |
第四节 中国服务外包市场现状 |
一、我国软件和服务外包发包市场情况 |
(一) 总体状况 |
(二) 发包市场中本土企业面临的问题 |
二、我国承接国际软件和服务外包情况 |
(一) 我国软件和服务外包接包市场总体情况 |
(二) 我国软件和服务外包市场的特点 |
(三) 我国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趋势 |
第四章 中国服务外包发展模式 |
第一节 中国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势在必行 |
一、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对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
(一) 有利于缓解中国经济发展对资源能源的依赖 |
(二) 有利于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质量和水平 |
(三) 有利于巩固中国在全球制造业内的领先地位 |
(四) 有利于加快转变中国对外贸易增长方式 |
(五) 有利于把握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带来的机遇 |
(六) 有利于解决中国最为迫切的就业问题 |
二、中国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优势和挑战 |
(一) 中国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具备独有优势 |
(二) 我国发展服务外包产业面临的挑战 |
第二节 印度、爱尔兰服务外包发展模式分析 |
一、印度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模式 |
(一) 印度软件产业发展历程 |
(二) 印度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模式 |
二、爱尔兰服务外包发展模式分析 |
(一) 爱尔兰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历程 |
(二) 爱尔兰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模式 |
第三节 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模式 |
一、服务外包业务选择模式 |
(一) 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勇于承接业务流程外包(BPO) |
(二) 发展 IT 基础设施及研发服务外包 |
(三) 实施“走出去”战略,全方位、多层次承接软件开发外包 |
(四) 软硬结合,大力发展嵌入式服务外包 |
(五) 积极培育国内市场 |
二、国际市场开拓模式 |
(一) 推进出口联盟建设,形成出口舰队 |
(二) 采用连锁方式,打造出口航母 |
(三) 利用合资合作,促进服务外包 |
(四) 引领北亚、开拓欧美 |
(五) 借助香港优势,发展离岸转包 |
第五章 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SWOT 分析 |
第一节 SWOT 模型分析框架 |
一、SWOT 模型简介 |
二、SWOT 分析路径 |
三、SWOT 分析步骤 |
(一) 分析环境因素 |
(二) 构造 SWOT 矩阵 |
(三) 制定行动计划 |
第二节 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SWOT 因素分析 |
一、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SWOT 因素总览 |
二、内部因素(SW)分析 |
(一) 实力(STRENGTH)因素分析 |
(二) 弱点(WEAKNESS)因素分析 |
三、外部因素(OT)分析 |
(一) 机会(OPPORTUNITY)因素分析 |
(二) 威胁(THREAT)因素分析 |
第三节 基于SWOT 矩阵分析的产业发展中长期举措 |
一、SWOT 矩阵分析 |
(一) 实力对机会 |
(二) 实力对威胁 |
(三) 弱点对机会 |
(四) 弱点对威胁 |
二、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中长期举措 |
(一) 以提高语言能力为重点----英语、日语与韩语 |
(二) 对术语、资格认证和标准进行标准化 |
(三) 简化政府流程 |
(四) 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 |
(五) 第一阶段把重点放在日本与韩国市场上 |
(六) 创建一个国家级 ITO 与 BPO 机构来代表中国 |
(七) 专门针对外国市场的担心并解决反冲问题 |
(八) 协调利用组合实力 |
(九) 宣传为客户增加的商业价值 |
(十) 中国应与印度进行合作,而不是单纯的排斥性竞争 |
(十一) 充分利用香港的多元文化利益 |
(十二) 协调利用业务持续性规划(BCP)机会 |
(十三) 多管齐下,增强对国际市场的吸引力 |
三、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应采取的关键举措 |
(一) 跟踪产业发展最新趋势 |
(二) 像真正的跨国公司一样行动 |
(三) 找到承担大项目的创新方法 |
(四) 重用具有真正跨文化经验的高级人才 |
(五) 雇用本地专业人才 |
第六章 中国发展服务外包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服务外包国家政策环境 |
一、印度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
(一) 优惠的税收政策 |
(二) 着眼于产业实际扩大政策适用范围 |
(三) 政府全方位培养软件人才 |
(四) 政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
(五) 行业中介机构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 |
二、爱尔兰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
(一) 政府注重加强管理和协调 |
(二) 法律环境完善 |
(三) 政府导向明确 |
(四) 高度重视教育 |
(五) 实施税收优惠 |
(六) 借助历史渊源 |
(七) 注重软件本地化 |
(八) 致力于形成核心优势 |
三、菲律宾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状况及政策环境 |
(一) 拥有充足、廉价的人力资源 |
(二) 具有英语优势 |
(三) 低廉的经营成本 |
(四) 政府的鼓励扶持 |
(五) 菲律宾服务外包行业管理体系 |
四、中东欧国家服务外包促进政策及绩效分析 |
(一) 中东欧国家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优势 |
(二) 中东欧国家服务外包产业扶持政策 |
第二节 我国产业促进政策经验教训分析 |
一、软件人才吸引和培养政策 |
二、税收支持政策 |
三、投融资政策 |
四、出口便利政策 |
五、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
六、网络通讯国际出口 |
七、软件企业认定 |
八、服务外包出口管理模式 |
九、其他方面问题 |
第三节 服务外包与WTO 多边谈判 |
一、多哈议程服务贸易谈判与服务外包的关系 |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跨境服务的承诺 |
三、WTO 柜架下服务外包所涉及的部门 |
四、WTO 规则下的有关问题 |
第四节 中国发展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 |
一、研究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 |
二、完善我国服务外包统计体系 |
三、强化“实训”,创新软件人才培养模式 |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五、实施大企业战略 |
六、积极培育国内发包市场 |
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
八、多渠道加强对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和企业的国际宣传 |
九、打造“中国外包”的国际品牌 |
十、完善产业综合政策环境 |
十一、尽快建立类似 NASSCOM 的强有力的中介机构 |
十二、加强国际市场开拓活动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及框架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 |
1.1 概念释义 |
1.1.1 铁路行业 |
1.1.2 治理结构 |
1.1.3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 |
1.2 理论工具 |
1.2.1 治理理论 |
1.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3 公共物品理论 |
1.2.4 政府规制理论 |
1.2.5 委托代理理论 |
1.2.6 理论工具在铁路行业的适用 |
1.3 分析框架 |
1.3.1 我国铁路行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三域”划分 |
1.3.2 我国铁路行业外部治理结构的“四维”关系 |
1.4 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政企关系: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 |
2.1 政企关系的意涵 |
2.1.1 政企关系的内涵释义 |
2.1.2 政企关系的类型划分 |
2.1.3 政企关系的转换形态 |
2.1.4 政企关系的影响要素 |
2.2 我国政企关系转型发展的历史变迁 |
2.2.1 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管制型”的政企关系 |
2.2.2 改革开放初期“间接引导型”的政企关系 |
2.2.3 体制转轨期“统分结合型”的政企关系 |
2.2.4 改革深化期“寻求平衡型”的政企关系 |
2.2.5 深度转型期“协作互助型”的政企关系 |
2.2.6 我国政企关系转型调整的内在规律 |
2.3 政企关系转换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的发展演进 |
2.3.1 政企合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铁路的高度管制 |
2.3.2 政企分离:计划向市场转轨阶段铁路发展的过渡模式 |
2.3.3 政企分开:市场经济体制下铁路行业的现实状态 |
2.4 政企分开后铁路行业治理面临的重大契机 |
2.4.1 赋予铁路深改全新制度保障 |
2.4.2 加速铁路行业转型升级 |
2.4.3 凸显政企分开对铁路发展的激励效应 |
2.4.4 促进铁路行业治理环境更趋制度化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变迁 |
3.1 基于对铁路运输企业经营活力的有效激发:1978-1999年 |
3.1.1 铁路行业放权让利的改革尝试 |
3.1.2 实行全面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的改革尝试 |
3.1.3 地方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初体验 |
3.1.4 首次启动铁道部机构改革 |
3.1.5 施行“资产经营责任制” |
3.2 基于对铁路行业管理体制的改良优化: 2000-2007年 |
3.2.1 “网运分离”、“主辅分离”的改革试点 |
3.2.2 撤销铁路分局扁平组织结构 |
3.2.3 铁路全行业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 |
3.3 基于对铁路安全责任事故的深度反思:2008-2012年 |
3.3.1 透视两起特大铁路责任事故的原因 |
3.3.2 铁路安全责任事故引发的负面影响 |
3.4 基于对实现铁路行业政企分开的纵深推进:2013-至今 |
3.4.1 铁路行业完成组织形态的政企分开 |
3.4.2 高速铁路迎来新一轮发展黄金期 |
3.4.3 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落地 |
3.4.4 铁路投融资体制持续优化 |
3.4.5 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循序铺开 |
3.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转型发展述评 |
第四章 政企关系重构对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
4.1 重塑铁路行业治理理念 |
4.1.1 实施行业分类优化 |
4.1.2 有效引入市场竞争 |
4.1.3 坚持立法规制导向 |
4.1.4 保持渐进稳妥步调 |
4.2 建构铁路行业治理目标 |
4.2.1 形成有中国特色和体制优势的铁路行业治理体系 |
4.2.2 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铁路运输服务体系 |
4.2.3 推进全方位深层次的政企分开 |
4.2.4 坚持和完善党对铁路行业的绝对领导 |
4.3 明确铁路行业治理原则 |
4.3.1 铁路国有的原则 |
4.3.2 先行先试的原则 |
4.3.3 保持公益的原则 |
4.3.4 循序渐进的原则 |
4.4 衡量铁路行业治理效能的价值维度 |
4.4.1 党政善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价值取向 |
4.4.2 行业自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
4.4.3 厉行法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制度保障 |
4.4.4 多元共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运行机制 |
4.5 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的现实意义 |
4.5.1 针对现实问题和改革呼声的有力回应 |
4.5.2 优化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必然要求 |
4.5.3 适应高速铁路快速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 |
第五章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审视 |
5.1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的实证分析 |
5.1.1 行业指标保持领先 |
5.1.2 铁路发展质效显着 |
5.1.3 基于SWOT分析的中国铁路发展形势 |
5.2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失衡的问题分析 |
5.2.1 铁路行业宏观治理模式转型不畅 |
5.2.2 铁路行业中观治理结构主体缺失 |
5.2.3 铁路行业微观治理行为无序失范 |
5.3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运行阻滞的原因分析 |
5.3.1 体制羁绊:政企关系难以实然分开 |
5.3.2 功能制约:僵化的财务清算模式抑制企业成长 |
5.3.3 执行壁垒:铁路投融资机制改革优化受阻 |
5.3.4 现实瓶颈:铁路行业产权关系界定不清 |
第六章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引介 |
6.1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的宏观模式 |
6.1.1 英国、瑞典的“网运分离”模式 |
6.1.2 日本的“区域公司”模式 |
6.1.3 美国的“平行线”模式 |
6.1.4 德国的“民营化”模式 |
6.1.5 俄罗斯的“渐进式”模式 |
6.2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优化的微观案例 |
6.2.1 “调度公共化”导向下的铁路运输生产组织结构 |
6.2.2 “朔黄铁路”的管理体制创新 |
6.2.3 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运营模式 |
6.3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启示 |
6.3.1 立足本国国情,凸显铁路特色 |
6.3.2 深化政企分开,科学厘定权责 |
6.3.3 注重法治先行,依靠政府支持 |
6.3.4 理顺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 |
第七章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路径依归 |
7.1 深入推进政企分开,促进铁路行业职能专业化 |
7.1.1 科学厘定政企权责,合理规范履职范围 |
7.1.2 保持铁路公益属性,推进政府职能回归 |
7.1.3 准确区分属性差异,有序实现“公商分离” |
7.1.4 创新铁路规制模式,提升行业规制实效 |
7.2 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推动铁路行业政策规范化 |
7.2.1 阐明内涵要义,准确把握铁路行业的国有属性 |
7.2.2 组建专门机构,加强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的顶层设计 |
7.2.3 推进协同联动,完善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的保障机制 |
7.3 厘清铁路产权关系,实现铁路行业产权多元化 |
7.3.1 明晰铁路行业内部产权关系 |
7.3.2 优化铁路行业产权安排 |
7.3.3 形塑铁路行业多元产权格局 |
7.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铁路行业运营市场化 |
7.4.1 下放核心权力,赋予铁路企业主体地位 |
7.4.2 优化财务清算模式,拓宽铁路投融资渠道 |
7.4.3 循序放松价格管制,发挥价格机制正面功效 |
7.4.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优质资产股改上市 |
7.5 提升制度供给能力,推进铁路行业治理制度化 |
7.5.1 强化铁路行业激励约束机制 |
7.5.2 建立铁路行业利益协调机制 |
7.5.3 完善铁路行业公益补偿机制 |
7.6 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保障铁路行业规制法治化 |
7.6.1 尽快启动铁路基本法的专项修改 |
7.6.2 加强配套法规的协同配合 |
7.6.3 拟定针对高铁的专门法规 |
7.6.4 推进铁路公安机关管理机制改革 |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与课题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电力行业及电力监管相关理论阐释 |
1.2.1 电力行业相关理论阐释 |
1.2.2 电力监管相关理论阐释 |
1.3 关键概念的界定及阐析 |
1.3.1 监管 |
1.3.2 体制 |
1.3.3 电力监管 |
1.4 国内外研究文献梳理及评价 |
1.4.1 与"监管"有关的研究 |
1.4.2 与"电力监管"有关的研究 |
1.4.3 与"整体性治理"有关的研究 |
1.5 本文的研究方法及写作框架 |
1.5.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5.2 本文的写作框架 |
1.6 相关界定及相关问题说明 |
1.6.1 相关界定 |
1.6.2 相关问题说明 |
2 本项研究的理论工具及其适用性探析 |
2.1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产生背景及特点 |
2.1.1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产生背景 |
2.1.2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特点 |
2.2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要义及管窥 |
2.2.1 整体性治理的问题指向:碎片化和棘手性 |
2.2.2 整体性治理的判定标准:目标与手段相互增益 |
2.2.3 整体性治理的功能要素:信任、信息系统、责任感及预算 |
2.2.4 整体性治理的制度化条件:社会经济背景、认知或想法、利益及法律法规 |
2.3 整体性治理理论对研究电力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的适用性分析 |
2.3.1 我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
2.3.2 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研究工具的适用性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3 我国电力监管体制的历史回眸 |
3.1 计划经济时期"政企合一"的电力管理体制:1949-1985年 |
3.1.1 电力行业的国有化 |
3.1.2 中央计划下的电力行业政府管理 |
3.1.3 评述 |
3.2 发电市场逐步放开及监管职能萌芽的电力管理体制:1985-2002年 |
3.2.1 集资办电阶段(1985-1996年) |
3.2.2 省为实体阶段(1997-2002年) |
3.2.3 评述 |
3.3 市场化改革取向下的电力监管体制:2002年至今 |
3.3.1 厂网分开:国家电力公司拆分 |
3.3.2 竞价上网:建设区域电力市场 |
3.3.3 成立电监会:发挥专业监管作用 |
3.3.4 评述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电力监管体制的现状审视 |
4.1 我国现行电力监管体制现状和问题 |
4.1.1 现行电力监管机构及电力监管职能配置 |
4.1.2 现行电力监管法规制度 |
4.2 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对电力监管问题的审视 |
4.3 本章小结 |
5 整体性治理取向下的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策略探索 |
5.1 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目标定位:整体性监管 |
5.1.1 整体性电力监管的概念 |
5.1.2 整体性电力监管的目标 |
5.1.3 整体性治理下电力监管的转变要求 |
5.1.4 评述 |
5.2 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功能性举措:整合监管信息资源 |
5.2.1 整合电力监管信息资源的总体框架 |
5.2.2 关键设备及信息接入的技术支持 |
5.2.3 整合方法 |
5.2.4 评述 |
5.3 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操作性路径之一:整合监管职能及机构 |
5.3.1 电力监管职能的横向整合 |
5.3.2 电力监管职能的纵向整合 |
5.3.3 社会监管力量的整合 |
5.3.4 电力监管组织机构的整合 |
5.3.5 评述 |
5.4 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操作性路径之二:协调监管内部及外部关系 |
5.4.1 协调监管内部关系 |
5.4.2 协调监管外部关系 |
5.4.3 实现协调监管的方法研究 |
5.4.4 评述 |
5.5 改革电力监管体制的制度化安排:建立健全电力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5.5.1 国外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特点 |
5.5.2 完善我国电力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路径 |
5.5.3 完善我国电力监管相关政策支持 |
5.5.4 建立有效的电力监管评价体系 |
5.5.5 评述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及主要创新点 |
6.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附录 |
附录1:世界各国电力监管体制比较 |
(一) 电力低度监管国家的电力监管体制 |
(二) 电力中度监管国家的电力监管体制 |
(三) 电力高度监管国家的电力监管体制 |
(四) 不同国家电力监管体制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
附录2: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不同阶段的电力管理体制 |
(一) 计划经济下的管理体制(1949~1978年) |
(二) 改革探索时期的电力管理体制(1979~1997年) |
(三) 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新型电力管理体制(1997年往后) |
附录3: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电力体制改革编年史 |
附录4:我国电力行业及电力监管发展大事记 |
附录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相关情况 |
(一) 发表论文情况 |
(二) 参加会议、项目论证及实施情况 |
(三) 调研情况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电信行业管理考察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研究[D]. 张梦龙. 北京交通大学, 2014(07)
- [2]规制理论下的中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D]. 燕丽娜. 南京大学, 2015(01)
- [3]中国网络视频产业发展研究 ——基于产业融合的分析[D]. 何白. 厦门大学, 2017(01)
- [4]服务贸易发展史与自由化研究[D]. 范小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2(02)
- [5]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之法律规制[D]. 郑艳馨. 中南大学, 2011(12)
- [6]应急通信管理机制研究[D]. 余建军. 上海交通大学, 2008(S2)
- [7]服务外包国家竞争优势分析及对策研究[D]. 徐兴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02)
- [8]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D]. 刘宇. 山东大学, 2019(09)
- [9]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我国电力监管体制改革研究[D]. 龙生平. 华中师范大学, 2011(09)
- [10]电信行业管理考察报告[J]. 邮电部电信行业管理考察团. 电信工程技术与标准化, 19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