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鸟类管理的紧急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张民侠[1](2010)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文中提出森林可持续经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在标准和目标的制定、技术的提高、政策的保障等方面都有比较多的研究,但对如何建立规范高效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较少。本文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以现代林业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现代产权理论、自然资源法理论为基础,采用历史文献法、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系统研究法、个案分析法等方法对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依法治林是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协调、稳定发展的前提,是维护生态安全、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是保护森林资源,保障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措施之一,必须要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各种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好林区的社会治安秩序。(2)临安是我国最早进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试点区域之一,在保障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特别是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及执法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对构建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3)通过研究,指出我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方面存在立法目标、原则与现代林业发展的形势结合度不高;立法的层次较低;立法思想过多地注重了森林作为自然体的价值,没有考虑其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对法律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影响力较低,公众参与力低;在物证鉴定方面机构不健全,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法律条文中规定较少等问题。(4)通过研究,指出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方面存在执法者数量不足;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偏低;执法机构不健全,各机构之间协调性不够,职能划分不清;存在政府干预、执法腐败现象;存在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执法经费及设备保障不足;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执法监督队伍业务水平不高,执法监督依据不完善等问题。(5)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牢固树立依法治林,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实行政企分开、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持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大法律的宣传和全民参与力度;进行有效、严格地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加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及时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和生态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社会咨询、公众服务提供准确信息。(6)提出从林木种苗、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采伐、林地管理、森林分类经营、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权属管理、森林认证等方面构建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的设想。强调更新立法理念,树立生态优先的立法思想,注重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围绕现代林业建设的新形势、新需要,与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7)提出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执法监督的具体对策,强调要改变执法理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者的水平,掌握执法技巧;健全执法机构,实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突出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防止法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监督效率;加强执法质量考核,完善考评标准,真正做到奖优罚劣,提高执法者的积极性。(8)研究了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的司法鉴定方法,创新性地提出了应根据具体案情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提高鉴定的精度,统一鉴定标准并写入法律条文中。建议成立各级森林案件司法鉴定机构,提高鉴定结果的权威性。(9)创新性地提出了建立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的指标体系,并首次采用层次分析法、灰色综合分析法分别对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价,提出了各种方法的适用条件及评价时应注意的问题,并用建立的模型对实证区和全国的林业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
李念[2](2018)在《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建设生态文明,加大生态系统保护,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抵御洪水,防止土地沙漠化,减少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碳循环,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是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系统保护提出的新要求,湿地保护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当前湿地面临生物多样性减退,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下降;湿地保护缺位,保护管理任务艰巨,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缺乏科技支撑,湿地保护意识薄弱等系列问题。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和管理好国家湿地公园已成为保护湿地和扩大湿地面积的有效措施,是实现湿地保护、生态恢复与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载体。但由于我国湿地公园的发展仅有十余年历史,还处于摸索阶段,在其具体的发展和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多急需研究的问题。近年来,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中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开发越快,破坏越严重”的现象越来越突出,湿地公园建设中规划科学性不够,以宏观的总体规划为主,实践上具体可操作的指导方法欠缺,详细规划阶段的控制工作目前尚未形成体系和统一的规范;在控规指标的规范和要求方面,科学依据支撑不足,规划执行不到位,管理混乱,未能协调解决好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冲突问题,严重影响了湿地公园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立足建设美丽中国的宏观背景,在可持续发展理论、景观生态学、生态恢复学、环境承载力以及环境心理学等理论的指导下,运用案例比较分析、实地调查、统计分析、生物反馈测量法等多学科交叉研究方法,基于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与恢复、科普宣传与教育示范,合理开发利用的建设目标,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现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在研究国内外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的基础上,构建了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和体系,提出了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构成要素、控制内容和控制要求,并运用在实践的个案设计中,验证其理论研究假设,在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导则。本文的主要探索性研究表现在:一是系统性地构建了国家湿地公园规划的控制性体系和分析框架。本研究综合运用生态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在详细梳理国家湿地公园发展历程和发展态势,总结和借鉴相关规划体系、设计规范条例,比较分析国内外湿地公园建设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国家湿地公园总规为指导,以用地控制、生态恢复规划控制、科普教育规划控制、行为活动控制、景观规划控制以及人工设施控制在内的六大控制要素为核心的规划控制体系。并结合调查数据对各大要素中的具体内容作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进一步形成了控制和引导湿地公园的规划控制整体框架,为国家湿地公园相关设计规范的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二是运用多学科理论,从游客心理和生理视角对规划做了实证分析。一方面,基于网络文本的分析,从游人使用的角度,对已建成的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深入分析,明晰了游人对国家湿地公园的形象感知以及游人视角上国家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问题,为日后国家湿地公园的良好运营提供了发展方向和建议。另一方面,对湿地景观做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总结湿地景观类型及其外表特征和组合形态结构特征,利用人体生理参数客观定量分析了景观环境特征对人的生理影响,为未来的景观设计,以及景观的多用途发挥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系统性地从化解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的视角构建了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导则。基于国家湿地公园规划的控制性体系研究和个案实践的分析,在对指标的控制数值进行量化测定,对控制程度进行引导衡定的基础上,提出了以规划控制具体目标、要求等为导向,瞄准于六大控制要素的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导则,从而为规划实践提供了具有方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参考。由于国家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涉及的学科多、领域广,是一项系统性、多学科交叉的工程,而从规划到建设又是一个复杂和需要多方面协调和考虑的过程。加之,目前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控制研究还处于探索之中,不少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为本研究下一步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方向。
王乙[3](2018)在《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减少。据估计,当前野生动物灭绝速度比自然状态快1000倍、比物种形成速度快100万倍,灭绝速度由每天1种增加到每小时3种。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想要确保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就必须保护野生动物。人类保护决策的主要原因是钱的问题,就是计算投入多少成本并带来多少回报,虽然决策也会受道德、美学、科学的影响,但主要依据是经济问题。因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明确我国野生动物数量本底和质量本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就是研究测度野生动物的保护本底的理论和方法,对制定保护政策、配置保护资源、提升保护成效具有重要意义。野生动物保护价值是在物种稀缺濒危的背景下,人类通过保护行为能够保存、延续并产生的野生动物总体价值,包括内禀价值和利用价值。内禀价值是物种延续自身存在和特征的价值,利用价值是野生动物对人类经济、生态、社会的贡献价值。本文首先明确了相关概念,指出内禀价值就是野生动物作为种质资源维系物种特征延续的价值,可以体现在稀有性、遗传资源信息、自然历史及进化信息、生产力供给能力和所处营养级等五个方面,尝试利用经济学的方法对内禀价值进行评价方法设计,拓展了保护经济学和自然资源经济学理论的应用范围。其次,梳理野生动物保护价值影响因素,分析这些因素的作用机理,提出研究假设并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自身禀赋是影响保护价值的首要因素、生态服务价值最能代表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这些因素彼此关联并形成包括直接关系、中介关系和相关关系的复杂机理关系。第三,将保护价值影响机理研究结果与评价体系结合,以自身禀赋特征作为种质资源价值评价的主要指标,提出包括5个因素15个指标的种质资源价值评价体系。对已有价值评价方法进行改进,设计基于CE方法的非消费型游憩价值评价模型,构建包括4类、14项内容的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体系。根据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与层次,明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保护名录以外野生动物保护价值的总体评价方法。最后,根据保护级别与层次分别选取丹顶鹤、黑熊、东北林蛙3个物种进行实证研究。根据研究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种质资源保护、促进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产业经济发展、恢复国家保护名录外野生动物生态服务功能、提高野生动物总体社会综合效益的政策建议。
张军辉[4](2013)在《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文中指出野生药材资源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分布的非人工种植、圈养或养殖的各种药用植物、动物和矿物及其蕴藏量的总和。本文中,药材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传统中药、民间药(草药)和民族药。我国药材资源应用有着悠久的历史,历史上诞生了《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等医学名着。不仅中药资源源远流长,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也发展出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医药,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等。西部民族地区由于独特而多样的自然条件,具有丰富的药材资源,其中许多着名的地道中药材在全国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近年来,由于人口增长、药材需求量大,乱砍滥伐、盗猎现象严重,资源生境破坏,群众保护药材资源意识薄弱等原因,西部民族地区的药材资源呈现出减少和枯竭的态势,保护民族地区的传统医药资源迫在眉睫。保护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有利于保持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有利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维持自身民族特色;有利于发展中药和民族医药产业、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有利于再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以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在分析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及法律保护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条约和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在立法、执法、守法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本文共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理论基础,对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明确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一章在界定野生药材资源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其特点、分类、历史沿革及重要性。结合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对西部民族地区的中药资源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第二章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角度介绍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现状,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是实证研究,通过对云南省文山自治州的调研,分析该地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第四章对涉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及有关国家的做法进行介绍,提出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第五章就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建议;第六章是结语。本文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全面梳理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资源保护及研究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比较研究,在梳理国内和西部民族地区药材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比较研究国际有关条约、国外有关立法和体制在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差异,为西部地区完善立法提供借鉴;专题调研,选取一个省区内某个典型地区进行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调研,分析其有益经验及需要改进之处。本文力图实现的创新之处:一是选题的创新,论文首次从法学角度出发研究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问题。二是研究范围的创新,首次全面关注西部12省区市的野生药材资源及保护状况。本文结合第三次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全面介绍了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分布及保护状况。在中药资源外,本文还关注了西部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对其历史沿革、药材资源以及与中药的关系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二是研究内容的创新,论文以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基础,在关注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立法、执法、守法等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在立法中,提出要确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对全部野生药材资源和各个管理环节进行规范;要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立法权,体现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要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发挥非正式制度的支撑作用。在执法层面,建议实行保护管理部门垂直管理,引入环境非强制行政行为。在守法层面,建议发展环境非政府组织、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5](2014)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30年光辉历程(1984—2014)》文中研究指明1984年大事记3月5日,林业部、公安部向国务院呈报《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请求将林业公安机构列入国家公安序列,人员编制、经费开支由林业部门承担。在林业部设置林业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5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通知》,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入国家公安序列,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6月16日,林业部印发党组会议纪要,明确了林业部设置林业公安局有关问
李溪[6](2019)在《森林康养视角下的森林公园规划设计研究 ——以秦皇岛海滨国家森林公园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本研究对森林康养的时代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加以分析,查阅国内外大量文献,总结得出森林康养在国内外的发展,对森林康养在其他学科中的部分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对森林康养的基本概念和未来在我国的发展趋势进行概述,分析了森林康养在德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的案例,得出了我国目前时代背景下森林康养在森林公园的环境中建设基地存在的实际问题。并以前身是人造林的秦皇岛海滨国家森林公园为例,对其进行前期调研,结合多次实地考察,并通过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适宜性评价,得出该场地适合作为森林康养基地。对秦皇岛海滨森林公园中开展森林康养活动的现状条件进行分析,通过对项目背景分析、自然资源分析和旅游资源分析得出本规划的定位和目标,对秦皇岛海滨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森林康养视角下的总体规划,通过服务设施规划、道路系统规划、康养节点规划、植物景观规划、节事活动规划等进行了森林公园的专项规划,并针对节点进行细化设计,以打造独具秦皇岛海滨特色的康养型森林公园。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7](2012)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附录1: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索引》文中研究表明一、综合性规定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09年)
郑璐璐[8](2014)在《三十年砺剑保生态 悟精髓革新谋发展——森林公安刑侦工作回眸》文中指出1984年林业部林业公安局成立以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其指导下,主动顺应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的时代需要,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我国生态文明和现代林业建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一、坚守职责,严格执法,森林公安创造出生态保护的辉煌成就
周睿[9](2020)在《行政法视域下野生动物保保护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从2003年的非典病毒(SARS)到2019年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重大疫情的一而再爆发反映出我国在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上存在的法律和制度漏洞。同时,两次疫情的起因都指向滥捕滥食野生动物,这充分说明野生动物保护在生物安全领域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由于我国目前仍保留食用野生动物的饮食习惯,国内非法捕捞、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屡禁不止,故而通过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来提升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治理能力,实现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现代化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人类社会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一直在不断丰富。早在19世纪初期随着动物保护复兴运动在英美等国的兴起,西方国家就开始了对于动物保护立法的尝试。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则起步于上世纪末,相对较晚,对于野生动物特别是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时间和力度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出要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应有之义,也是法学界助力中国人民实现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的重要一环,然而却面临的巨大的生存压力。因此,从行政法的视角出发,探讨野生动物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梳理界定“野生动物”的相关概念、分析我国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现状、并评述他国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的实践。本文进而就如何完善我国野生动物的行政法保护、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和司法效率、提升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国际形象等问题展开思考。本文运用了文献阅读法、社会调查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运用文献阅读法,对生物学、动物学相关文献进行研读,解决了“野生动物”立法保护研究上经常会陷入的概念性错误,厘清了研究对象和范围。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者进一步搜集近代开始不同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法立法和保护措施的记录,将重点放在研究国内外学者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和执法的评述上,整理和归纳出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内容、特点和缺陷。运用社会调查法,对野生动物保护现状和数据进行分析。本文研究者通过走访农业、林业和环保部门,搜集最新野生动物的物种构成数据,掌握这些部门的行政法规出台情况及其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职能。运用比较分析法,横向比较国内各省市区的地方立法,纵向比较国内外野生动物保护中央立法之间的异同。本文研究者探讨了中国在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同时将中国的实践与美国、日本及澳大利亚三国进行对比。基于以上方法和讨论,本文从野生动物保护之范围界定、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机制完善、人工繁育制度的法律问题、野生动物致害侵权赔偿等方面,为完善我国野生动物行政法提出相应的建议。
尹铎,高权,朱竑[10](2017)在《广州鳄鱼公园野生动物旅游中的生命权力运作》文中研究说明自然的社会建构是近年来欧美地理学界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理论思潮之一。本文从自然的社会建构视角出发,以福柯"生命权力"的概念为理论工具,通过参与式观察、半结构化访谈和文本分析的方法,深入分析野生动物旅游活动中人与动物互动过程及其权力关系的运作,并展示在此过程中景区、野生动物、政府和NGO等组建的行动者网络。研究发现:(1)通过标准化、高科技的管治与保育措施,景区中动物种群的性别、健康与数量等方面得以最大程度的调控,并由此形成了与旅游市场相适应的"生命政治"运作模式;(2)景区已经能够熟练地规训野生动物参与各项旅游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巧妙地操控游客想要亲近并征服野生动物的双重渴望;(3)不同行动者在协商与制衡中组建的行动者网络,实质上为人对野生动物生命权力的施展提供了合法性与道德性的框架,使其更加紧密地嵌入到社会文化情境之中。研究丰富了野生动物旅游研究的相关理论成果,为人文地理学分析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考和尝试。
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鸟类管理的紧急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鸟类管理的紧急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2.1 相关概念研究 |
1.2.2 基础理论研究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二章 实证区研究——以浙江省临安市为例 |
2.1 临安市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
2.1.1 临安市的自然概况 |
2.1.2 临安市的社会经济概况 |
2.2 临安市森林资源概况[30] |
2.2.1 临安植物区系及类型 |
2.2.2 临安市自然保护小区概况 |
2.2.3 临安市的林地资源与森林蓄积 |
2.2.4 临安市森林分布概况 |
2.2.5 临安市森林公园概况 |
2.3 临安市森林可持续经营状况 |
2.3.1 营林生产情况 |
2.3.2 林业科技推广 |
2.3.3 森林认证 |
2.3.4 政策保障措施及成果 |
2.4 临安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现状 |
2.4.1 林木种子及新品种管理方面 |
2.4.2 植物检疫及病虫害防治方面 |
2.4.3 森林防火方面 |
2.4.4 林地管理方面 |
2.4.5 森林采伐管理方面 |
2.4.6 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 |
2.4.7 野生动物保护方面 |
2.5 临安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现状 |
2.5.1 执法队伍方面 |
2.5.2 森林公安执法现状 |
2.5.3 典型案例 |
2.5.4 其他执法机关执法现状 |
第三章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林木种苗管理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1 林木种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
3.1.2 林木种苗管理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2 森林分类经营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2.1 森林分类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
3.2.2 森林分类经营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3 森林采伐更新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3.1 森林采伐更新相关法律法规 |
3.3.2 森林采伐更新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4 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4.1 生态公益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4.2 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5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5.1 野生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5.2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6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6.1 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6.2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7 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7.1 林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3.7.2 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8 森林权属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8.1 森林权属相关法律法规 |
3.8.2 森林权属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9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9.1 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 |
3.9.2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10 森林病虫害防治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0.1 森林病虫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
3.10.2 森林病虫害防治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11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1.1 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 |
3.11.2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
3.12 森林认证法律法规及存在的问题 |
3.12.1 我国森林认证现状 |
3.12.2 森林认证立法的必要性 |
3.13 其他方面 |
第四章 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林业执法概说 |
4.1.1 林业行政执法 |
4.1.2 林业刑事执法 |
4.2 林业执法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2.1 林业执法队伍现状 |
4.2.2 林业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 |
4.3 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3.1 林业行政执法现状 |
4.3.2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
4.4 林业刑事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4.1 林业刑事执法现状 |
4.4.2 林业刑事执法存在的问题 |
4.5 林业执法监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5.1 林业执法监督现状 |
4.5.2 林业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国外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的借鉴与启示 |
5.1 美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1.1 美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 |
5.1.2 美国森林经营思想和法规的演变 |
5.1.3 美国林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特点 |
5.2 德国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2.1 德国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
5.2.2 德国的林业法律法规 |
5.2.3 德国的林业执法 |
5.3 日本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3.1 日本的森林可持续经营 |
5.3.2 日本的林业法律法规 |
5.4 俄罗斯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法制保障措施 |
5.4.1 俄罗斯的森林可持续经营 |
5.4.2 俄罗斯的林业法律法规 |
第六章 建立完备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律保障体系 |
6.1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6.1.1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必要性 |
6.1.2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可行性 |
6.2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立法理念 |
6.2.1 立法理念的内涵 |
6.2.2 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新理念 |
6.3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的指导原则 |
6.3.1 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 |
6.3.2 生态优先原则 |
6.3.3 协调发展的原则 |
6.3.4 预防为主的原则 |
6.3.5 协同合作的原则 |
6.3.6 公众参与的原则 |
6.3.7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
6.3.8 加大经济扶持力度的原则 |
6.4 森林可持续经营各法律关系的协调 |
6.4.1 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协调 |
6.4.2 林业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的协调 |
6.4.3 实施法律法规的各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 |
6.4.4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社会形势发展的协调 |
6.4.5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与现行法律制度的协调 |
6.4.6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协调 |
6.4.7 森林可持续经营立法与国际法律的协调 |
6.5 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 |
6.5.1 林木种苗管理法律的完善 |
6.5.2 森林分类经营法律的完善 |
6.5.3 森林采伐更新法律的完善 |
6.5.4 生态公益林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5 天然林保护的立法 |
6.5.6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7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8 林地保护法律的完善 |
6.5.9 森林权属的立法 |
6.5.10 植物检疫法律的完善 |
6.5.11 森林病虫害防治法律的完善 |
6.5.12 森林防火法律的完善 |
6.5.13 森林资源监测的立法 |
6.5.14 森林认证的立法 |
第七章 林业司法鉴定技术研究 |
7.1 林业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7.1.1 林业司法鉴定的意义 |
7.1.2 林业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 |
7.1.3 解决问题的对策 |
7.2 涉案林地面积鉴定技术研究 |
7.2.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7.2.2 研究的地点与仪器 |
7.2.3 林地面积测量的方法 |
7.2.4 数据采集与结果分析 |
7.2.5 结论与讨论 |
7.3 涉案林木材积鉴定技术研究 |
7.3.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7.3.2 涉案林木材积测算方法与讨论 |
7.3.3 结论与讨论 |
7.4 涉案野生动植物鉴定问题的思考 |
7.4.1 成立野生动植物鉴定机构 |
7.4.2 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的类别 |
7.4.3 野生动植物鉴定流程图 |
第八章 建立规范高效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执法保障体系 |
8.1 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
8.2 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 |
8.2.1 增强执法者的服务意识 |
8.2.2 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 |
8.2.3 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
8.2.4 建立奖惩等激励机制 |
8.2.5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执法者的责任心 |
8.2.6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
8.2.7 开展岗位大比武活动 |
8.2.8 强化民警的心理健康教育 |
8.2.9 加大对森林公安的宣传力度 |
8.3 建立规范的林业执法体系 |
8.3.1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林业执法工作 |
8.3.2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
8.3.3 立法工作要跟上形势的发展 |
8.3.4 解决好执法机构的经费问题 |
8.3.5 完善林业执法体制 |
8.3.6 严格执法程序、时限 |
8.3.7 掌握执法的技巧 |
8.3.8 加强林业法制宣传力度 |
8.3.9 依靠科技支撑,减少对森林的采伐 |
8.4 建立高效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 |
8.4.1 建立健全林业执法监督机构 |
8.4.2 健全和完善林业执法内部监督机制 |
8.4.3 加强林业执法的外部监督机制 |
8.4.4 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 |
8.4.5 突出督察“护法”职能 |
8.4.6 加大打击司法腐败的力度 |
8.4.7 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8.5 建立科学严格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
8.5.1 执法质量考核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
8.5.2 目前林业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存在的问题 |
8.5.3 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的完善 |
8.5.4 林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
8.5.5 林业刑事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
第九章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研究 |
9.1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的意义 |
9.2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9.2.1 法律实施的评价标准 |
9.2.2 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 |
9.2.3 影响执法实施的因素 |
9.2.4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9.2.5 林业法律实施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9.3 层次分析评价法 |
9.3.1 层次分析法评价的原理 |
9.3.2 林业法律实施效果层次框图 |
9.3.3 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
9.3.4 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 |
9.3.5 实例分析 |
9.4 基于AHP 与灰色综合评价法 |
9.4.1 灰色综合评价法的原理 |
9.4.2 实例分析 |
第十章 结论与创新 |
10.1 结论 |
10.2 创新 |
参考文献 |
详细摘要 |
(2)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湿地 |
1.2.2 国家湿地公园 |
1.2.3 控制性规划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湿地公园研究 |
1.3.2 湿地公园控制性划研究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理论意义 |
1.4.3 现实意义 |
1.5 研究的内容、框架和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框架 |
1.5.3 研究方法 |
1.6 研究的创新 |
第二章 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相关理论 |
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1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意义 |
2.2 环境承载力理论 |
2.2.1 环境承载力理论的内涵 |
2.2.2 环境承载力理论的指导意义 |
2.3 景观生态学理论 |
2.3.1 景观生态学理论的内涵 |
2.3.2 景观生态学理论的指导意义 |
2.4 恢复生态学理论 |
2.4.1 恢复生态学理论的内涵 |
2.4.2 恢复生态学理论的指导意义 |
2.5 环境心理学 |
2.5.1 环境心理学理论的内涵 |
2.5.2 环境心理学理论的指导意义 |
第三章 国家湿地公园规划与建设现状分析 |
3.1 国家湿地公园概况与发展演进 |
3.1.1 概况 |
3.1.2 发展演进 |
3.1.3 发展趋势 |
3.2 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要求 |
3.2.1 基本目标 |
3.2.2 构成要素 |
3.3 国家湿地公园规划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 引入控制性规划的必要性 |
3.5 小结 |
第四章 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构架分析 |
4.1 经验借鉴与启示 |
4.1.1 城市控制性规划 |
4.1.2 美国国家公园规划 |
4.1.3 相关控制体系借鉴 |
4.2 总体思路及原则 |
4.2.1 总体思路 |
4.2.2 基本原则 |
4.3 基于网络数据的国家湿地公园使用后评价分析 |
4.3.1 研究方法 |
4.3.2 结果分析 |
4.4 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要素及内容 |
4.5 小结 |
第五章 国家湿地公园用地控制 |
5.1 用地控制基础分析 |
5.1.1 开发利用现状 |
5.1.2 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 |
5.2 用地控制 |
5.2.1 区划结构与内容控制 |
5.2.2 用地开发控制 |
5.3 小结 |
第六章 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恢复规划控制 |
6.1 生态恢复的实践案例分析 |
6.1.1 韩国光州川综合恢复项目 |
6.1.2 消落带生态工程恢复 |
6.1.3 案例分析与总结 |
6.2 生态恢复的基本原则 |
6.3 水体恢复规划控制 |
6.3.1 水体恢复面临的问题与特点 |
6.3.2 水体恢复措施引导 |
6.3.3 水体恢复规划引导 |
6.4 驳岸规划控制 |
6.4.1 驳岸改造原则 |
6.4.2 驳岸改造规划引导 |
6.5 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规划控制 |
6.5.1 规划控制原则 |
6.5.2 恢复规划引导 |
6.6 植物恢复控制 |
6.7 小结 |
第七章 科普教育规划控制 |
7.1 科普宣教规划现状 |
7.1.1 规划主要内容 |
7.1.2 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7.2 基于公众科普宣教偏好分析 |
7.2.1 研究方法 |
7.2.2 样本特征分析 |
7.2.3 结果分析 |
7.2.4 结论与启示 |
7.3 科普教育规划控制 |
7.3.1 强调原生环境的可视性 |
7.3.2 将生态过程作为展示内容 |
7.3.3 注重互动体验的形式 |
7.3.4 多方位体现地域特色 |
7.4 小结 |
第八章 行为活动控制 |
8.1 行为活动的控制要素分析 |
8.1.1 行为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
8.1.2 行为活动的控制要素 |
8.2 交通活动控制 |
8.2.1 交通活动分析 |
8.2.2 交通活动控制 |
8.3 游人容量控制 |
8.3.1 基于拥挤度感知的游人容量调查 |
8.3.2 游人容量控制 |
8.4 环境保护控制 |
8.4.1 生态保护的环境控制要求 |
8.4.2 环境保护措施 |
8.5 小结 |
第九章 景观规划控制 |
9.1 国家湿地公园景观 |
9.1.1 景观分类 |
9.1.2 景观要素 |
9.2 景观规划控制原则 |
9.2.1 低环境影响 |
9.2.2 公众的良好感受 |
9.3 人工景观要素控制 |
9.3.1 建筑建造控制 |
9.3.2 铺装控制 |
9.4 不同类型景观控制 |
9.4.1 基于视觉感知的景观引导分析 |
9.4.2 视觉角度下湿地景观对人体生理的影响 |
9.4.3 不同类型景观控制 |
9.5 整体景观风貌控制 |
9.6 小结 |
第十章 设施建设控制 |
10.1 设施建设的内容 |
10.2 设施建设控制原则 |
10.3 设施建设控制 |
10.3.1 非工程类设施建设控制 |
10.3.2 基础工程类设施建设控制 |
10.4 小结 |
第十一章 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实践 |
11.1 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研究 |
11.1.1 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概况 |
11.1.2 现状调研与分析 |
11.1.3 控制性规划研究 |
11.2 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导则 |
11.2.1 总体设计 |
11.2.2 用地规划控制 |
11.2.3 生态恢复控制 |
11.2.4 科普教育规划控制 |
11.2.5 行为活动控制 |
11.2.6 景观规划控制 |
11.2.7 设施建设控制 |
第十二章 结论与展望 |
12.1 结论 |
1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作者简历 |
(3)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基础理论分析 |
2.1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野生动物 |
2.1.2 保护价值 |
2.1.3 价值评价 |
2.2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的特征 |
2.2.1 复杂特殊性 |
2.2.2 综合影响性 |
2.2.3 动态变化性 |
2.2.4 保护约束性 |
2.2.5 种间差异性 |
2.3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相关理论 |
2.3.1 劳动价值论 |
2.3.2 效用价值论 |
2.3.3 环境价值论 |
2.3.4 能值理论 |
2.3.5 认知心理学理论 |
2.3.6 野生动物可持续经营理论 |
2.3.7 保护经济学理论 |
2.4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方法 |
2.4.1 直接市场法 |
2.4.2 间接市场法 |
2.4.3 虚拟市场法 |
2.4.4 路径分析法 |
2.4.5 层次分析法 |
2.5 本章小结 |
3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分析 |
3.1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影响因素分析 |
3.1.1 影响因素结构 |
3.1.2 影响因素内容 |
3.2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影响机理 |
3.2.1 影响因素的直接关系 |
3.2.2 影响因素的中介关系 |
3.2.3 影响因素的相关关系 |
3.3 影响机理模型构建及变量预设 |
3.3.1 影响机理模型构建 |
3.3.2 观测变量预设 |
3.4 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假设实证研究 |
3.4.1 问卷设计及数据收集 |
3.4.2 数据分析及检验 |
3.5 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假设实证结果分析 |
3.5.1 假设验证结果分析 |
3.5.2 模型路径拟合分析 |
3.5.3 观测变量差异分析 |
3.6 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实证研究解释 |
3.7 本章小结 |
4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体系构建 |
4.1 保护级别对评价体系的约束 |
4.2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构成分类体系构建 |
4.2.1 种质资源价值构成分析 |
4.2.2 经济价值构成分析 |
4.2.3 生态价值构成分析 |
4.2.4 社会价值构成分析 |
4.3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方法体系设计 |
4.3.1 种质资源价值评价方法设计 |
4.3.2 经济价值评价方法设计 |
4.3.3 生态价值评价方法设计 |
4.3.4 社会价值评价方法设计 |
4.3.5 预期收益折现方法设计 |
4.4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指标设定及内涵阐释 |
4.4.1 种质资源价值指标设定 |
4.4.2 活体价值指标设定 |
4.4.3 一次性产品价值指标设定 |
4.4.4 多次性产品价值指标设定 |
4.4.5 消费型游憩价值指标设定 |
4.4.6 非消费型游憩价值(CE方法)指标设定 |
4.4.7 能量供给价值指标设定 |
4.4.8 有害物种控制价值指标设定 |
4.4.9 植物授粉及种子传播价值指标设定 |
4.4.10 科学研究价值指标设定 |
4.4.11 社会生产力价值指标设定 |
4.4.12 文化、美学及遗产价值指标设定 |
4.5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总体评价方法 |
4.5.1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总体评价方法及指标权重 |
4.5.2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总体评价方法及指标权重 |
4.5.3 国家保护名录外动物总体评价方法及指标权重 |
4.6 本章小结 |
5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案例研究 |
5.1 案例研究的原因、物种选取标准及数据来源 |
5.1.1 案例研究的原因 |
5.1.2 案例物种选取的标准 |
5.1.3 参照物种选取的标准 |
5.1.4 案例物种保护价值构成的确定依据 |
5.1.5 数据来源 |
5.2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丹顶鹤(Grus Japonensis)保护价值评价 |
5.2.1 生态学特征及保护现状 |
5.2.2 保护价值影响因素分析 |
5.2.3 丹顶鹤保护价值评价 |
5.3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Ursus thibetanus)保护价值评价 |
5.3.1 生态学特征及保护现状 |
5.3.2 保护价值影响因素分析 |
5.3.3 黑熊保护价值评价 |
5.4 国家保护名录外野生动物东北林蛙(Rana Chensinensis)保护价值评价 |
5.4.1 生态学特征及保护现状 |
5.4.2 保护价值影响因素分析 |
5.4.3 东北林蛙保护价值评价 |
5.5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案例的比较分析及解释 |
5.5.1 影响因素对案例物种价值评价结果影响分析 |
5.5.2 案例物种保护价值评价结果的比较及解释 |
5.6 本章小结 |
6 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价值提升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种质资源保护 |
6.1.1 重点保护高度濒危野生动物 |
6.1.2 加强野生动物遗传资源保护 |
6.1.3 加强历史孓遗野生动物保护 |
6.2 促进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产业经济发展 |
6.2.1 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产业 |
6.2.2 发展野生动物生态旅游产业 |
6.2.3 探索野生动物新型保护经营模式 |
6.3 恢复国家保护名录外野生动物生态服务功能 |
6.3.1 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
6.3.2 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 |
6.4 提高野生动物总体社会综合效益 |
6.4.1 开展野生动物科普教育 |
6.4.2 推动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件 |
(4)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概况 |
第一节 野生药材资源概述 |
1.1.1 野生药材资源的界定 |
1.1.2 野生药材资源的特点 |
1.1.3 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 |
1.1.4 药材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沿革 |
1.1.5 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重要性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及分布 |
1.2.1 中药资源普查及野生药材资源状况概述 |
1.2.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分布 |
1.2.3 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状况 |
第二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现状 |
第一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
2.1.1 国家层面关于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2.1.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现状 |
2.1.3 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2.1.4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执法现状 |
2.2.1 执法依据欠完善 |
2.2.2 执法部门权限划分不明确 |
2.2.3 环保部门执法能力不足 |
2.2.4 执法体制外制约因素较多 |
第三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守法现状 |
2.3.1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现状 |
2.3.2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现状 |
3.1.1 文山州的生物多样性状况 |
3.1.2 文山州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 |
第二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措施 |
3.2.1 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
3.2.2 促进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与执法 |
3.2.3 探索实行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 |
3.2.4 多方筹措自然保护区管护资金 |
3.2.5 开展野生药材资源产业科研攻关 |
3.2.6 提高全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
第三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3.3.1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专门立法缺失 |
3.3.2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职责交叉 |
3.3.3 资源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矛盾比较突出 |
3.3.4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困难较多 |
第四节 文山州新一轮中药资源普查开展情况 |
第四章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借鉴 |
第一节 国际条约中有关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规定 |
4.1.1 生物多样性公约 |
4.1.2 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 |
4.1.3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4.1.4 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
4.1.5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
第二节 部分国家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措施 |
4.2.1 美国 |
4.2.2 欧盟 |
4.2.3 澳大利亚 |
4.2.4 印度 |
第三节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 |
4.3.1 详细阐述立法指导思想 |
4.3.2 明确规定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
4.3.3 及时更新法律规定 |
4.3.4 积极推进公众参与 |
第五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5.1.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相关立法 |
5.1.2 提高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质量 |
5.1.3 突出自治立法特色 |
5.1.4 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5.1.5 定期进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清理 |
第二节 强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法规的执法效果 |
5.2.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的执法依据 |
5.2.2 理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体制 |
5.2.3 加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执法能力建设 |
5.2.4 协调野生药材资源执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
第三节 促进公众守法及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参与 |
5.3.1 加强宣传教育 |
5.3.2 完善规章制度 |
5.3.3 发展环保非政府组织 |
5.3.4 探索环境公益诉讼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30年光辉历程(1984—2014)(论文提纲范文)
1984年大事记 |
1985年大事记 |
1986年大事记 |
1987年大事记 |
1988年大事记 |
1989年大事记 |
1990年大事记 |
1991年大事记 |
1992年大事记 |
1993年大事记 |
1994年大事记 |
1995年大事记 |
1996年大事记 |
1997年大事记 |
1998年大事记 |
1999年大事记 |
2000年大事记 |
2001年大事记 |
2002年大事记 |
2003年大事记 |
2004年大事记 |
2005年大事记 |
2006年大事记 |
2007年大事记 |
2008年大事记 |
2009年大事记 |
2010年大事记 |
2011年大事记 |
2012年大事记 |
2013年大事记 |
2014年大事记 |
(6)森林康养视角下的森林公园规划设计研究 ——以秦皇岛海滨国家森林公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社会问题 |
1.1.2 国家要求 |
1.1.3 发展趋势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5 本章小结 |
2 相关概念解析 |
2.1 森林公园 |
2.1.1 基本概念 |
2.1.2 类型及特征 |
2.1.3 发展趋势 |
2.2 森林康养 |
2.2.1 基本概念 |
2.2.2 理论依据 |
2.2.3 基地选址 |
2.2.4 发展趋势 |
2.3 中国森林公园发展问题分析 |
2.3.1 规范管理欠缺 |
2.3.2 各级数量不均 |
2.3.3 各地发展不均 |
2.3.4 新兴产品欠缺 |
2.3.5 社会认可度低 |
2.4 中国森林康养发展问题分析 |
2.4.1 公众普及滞后 |
2.4.2 规划标准缺乏 |
2.4.3 理论研究不足 |
2.4.4 基础设施落后 |
2.4.5 从业人员稀缺 |
2.5 本章小结 |
3 森林康养与森林公园相关性案例研究 |
3.1 德国:巴登·威利斯赫恩镇 |
3.1.1 项目概况 |
3.1.2 借鉴意义——打造康养产业基础 |
3.2 丹麦:纳卡蒂亚森林医疗花园 |
3.2.1 项目概况 |
3.2.2 借鉴意义——风景设计联手医疗 |
3.3 中国台湾:杉林溪自然教育中心 |
3.3.1 项目概况 |
3.3.2 借鉴意义——开展特色主题活动 |
3.4 日本:FUFU山梨保健农园 |
3.4.1 项目概况 |
3.4.2 借鉴意义——构建全时疗养模式 |
3.5 日本:十胜千年森林 |
3.5.1 项目概况 |
3.5.2 借鉴意义——坚持生态管理理念 |
3.6 韩国:国立山林疗养园 |
3.6.1 项目概况 |
3.6.2 借鉴意义——建设分级康养游线 |
4 森林康养与森林公园规划设计 |
4.1 森林康养疗法与设计 |
4.1.1 水疗法与设计 |
4.1.2 五感疗法与设计 |
4.1.3 植物精气疗法与设计 |
4.1.4 地形疗法与设计 |
4.1.5 康养活动频率与设计 |
4.2 森林康养环境构建 |
4.2.1 基地建设适宜性评价 |
4.2.2 森林结构与生态保护 |
4.2.3 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 |
4.2.4 康养产品和开发模式 |
4.2.5 支持设施和技术人员 |
4.3 森林康养线路构建 |
4.3.1 康养步道 |
4.3.2 康养游线 |
5 秦皇岛海滨国家森林公园现状资源分析 |
5.1 项目概况 |
5.1.1 区位分析 |
5.1.2 项目背景 |
5.2 自然资源分析 |
5.2.1 地形地貌 |
5.2.2 气候条件 |
5.2.3 水文条件 |
5.2.4 土壤条件 |
5.2.5 动植物资源 |
5.3 旅游资源分析 |
5.3.1 景区景点 |
5.3.2 基础设施 |
5.3.3 游客市场 |
5.4 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适宜性评价 |
5.5 本章小结 |
6 森林康养视角下的秦皇岛海滨国家森林公园规划 |
6.1 规划原则 |
6.1.1 保护性 |
6.1.2 地域性 |
6.1.3 综合性 |
6.1.4 特殊性 |
6.1.5 景观性 |
6.2 规划定位 |
6.2.1 观山海康养福地 |
6.2.2 闻鸟鸣森林氧吧 |
6.3 规划目标 |
6.4 规划依据 |
6.4.1 国家法律、法规 |
6.4.2 相关标准、规范 |
6.4.3 地方政策、文件 |
6.4.4 重点上位规划解读 |
6.5 总体规划与分区 |
6.5.1 总体规划 |
6.5.2 规划结构 |
6.5.3 规划分区 |
6.5.4 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规划 |
6.6 专项规划 |
6.6.1 森林康养专项规划 |
6.6.2 竖向设计专项规划 |
6.6.3 道路系统规划 |
6.6.4 服务设施规划 |
6.6.5 植物景观规划 |
6.6.6 节事活动规划 |
6.6.7 防灾避险规划 |
6.7 投资估算 |
7 森林康养视角下的秦皇岛海滨国家森林公园设计 |
7.1 重要节点方案设计 |
7.2 重要节点种植设计 |
8 总结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附录 毕业设计图纸 |
(8)三十年砺剑保生态 悟精髓革新谋发展——森林公安刑侦工作回眸(论文提纲范文)
一、坚守职责, 严格执法, 森林公安创造出生态保护的辉煌成就 |
(一)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
(二) 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
二、总结经验, 改革创新, 全面开创森林公安刑侦工作的新局面 |
(一) 始终把深化刑侦改革作为首要任务 |
(二) 始终把严打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
(三) 始终把侦查破案工作作为突破口 |
(四) 始终把刑侦基础工作置于战略性地位 |
(9)行政法视域下野生动物保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文献的比较评述 |
四、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行政法视域下野生动物保护界说 |
第一节 野生动物与相关概念辨析 |
一、“野生动物”与“动物”的区分 |
二、“野生动物”与“宠物”的区分 |
三、“野生动物”与“驯养动物”的区分 |
第二节 我国野生动物的行政法保护及其特点 |
一、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内容 |
二、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特点 |
第二章 我国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的现状 |
第一节 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的成效 |
一、划定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范围 |
二、实施濒危物种的法律保护和繁育 |
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
第二节 野生动物的行政法保护存在的不足 |
一、野生动物范围法律界定不合理 |
二、野生动物“栖息地”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
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法律保障环境不完善 |
四、野生动物致害侵权赔偿法律制度不科学 |
第三章 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及启示 |
第一节 美国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 |
第二节 日本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 |
第三节 澳大利亚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 |
第四节 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的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的启示 |
一、明确规定社会各界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 |
二、明确规定中央、地方和管理机构的权能 |
三、明确规定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的体制机制 |
第四章 完善我国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的建议 |
第一节 明确我国野生动物行政法保护的范围 |
第二节 健全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法律保障机制 |
第三节 优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法律保障环境 |
第四节 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赔偿法律制度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10)广州鳄鱼公园野生动物旅游中的生命权力运作(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文献述评 |
2.1 生命权力与动物 |
2.2 旅游、生命权力与野生动物 |
3 案例地与研究方法 |
4 研究结果 |
4.1 管治与保育:野生动物的种群管理与生命政治 |
4.2 规训与操控:旅游活动中的人与野生动物关系 |
4.3 生命权力的制衡:不同行动者针对野生动物的博弈 |
5 结论与讨论 |
四、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鸟类管理的紧急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制保障体系研究[D]. 张民侠. 南京林业大学, 2010(01)
- [2]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规划研究[D]. 李念. 四川农业大学, 2018(01)
- [3]野生动物保护价值评价研究[D]. 王乙. 东北林业大学, 2018(01)
- [4]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D]. 张军辉. 中央民族大学, 2013(12)
- [5]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30年光辉历程(1984—2014)[J].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森林公安, 2014(04)
- [6]森林康养视角下的森林公园规划设计研究 ——以秦皇岛海滨国家森林公园为例[D]. 李溪. 北京林业大学, 2019(04)
- [7]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附录1: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索引[A].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2012
- [8]三十年砺剑保生态 悟精髓革新谋发展——森林公安刑侦工作回眸[J]. 郑璐璐. 森林公安, 2014(03)
- [9]行政法视域下野生动物保保护问题研究[D]. 周睿.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
- [10]广州鳄鱼公园野生动物旅游中的生命权力运作[J]. 尹铎,高权,朱竑. 地理学报,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