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乾隆年间契约文书辑录(一)(论文文献综述)
王育茜,钱玉春,夏楠,李婷[1](2021)在《明清徽州货币交易的历史考察》文中认为明清货币交易复杂,一般认为,明代货币包括银、钞、制钱。明代中期白银成为实际的主要货币,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货币选择过程,最终白银货币化在明代得以确立[1]。清代继承实施银两为本位的银、铜平行货币制度,白银与铜质货币是货币体系中的主要存在。传统银两在明清时期经历了重要的发展变化。徽州作为具有独特文化属性的地域,货币的具体使用情况有着自身的特色与规律。
郭敬一[2](2021)在《明清契约文书篇末绝止符号研究——以“行”形为中心》文中指出石仓契约文书篇末有"行"字及"行"形符号,其他地区明清契约文书也有类似情况。明清契约文书篇末的此类符号与敦煌契约文书绝止号一脉相承,是符号文字化的具体表现。其来源可追溯至西周时期。
杨潇[3](2020)在《基于习惯的权利到“物权法定” ——土地财产权利近代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传统至近代以来,土地权利一直作为财产权利的核心存在,传统土地权利,如土地财产优先交易权、土地分割权以及土地财产界定权虽在一定程度上受传统法律影响,但更离不开亲族近邻等血缘、地缘的本土习俗的作用,传统习惯根深蒂固,一直存留于传统与近代未曾消减。民国时期,立法者在西方法律模式的影响下坚持“物权法定”、“一物一权”的法律原则,法律专家致力于改造上述三种深受习惯影响的传统权利,而改造的方式即不认可部分习惯的天然效力。其制定的土地财产法制高挂于空中楼阁,并未在实际中产生很好的效果。虽然如此,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国家立法与司法因素的介入,民国的土地财产交易中也未真正出现现代经济学家所谓西方意义的“自由交易”与“市场经济”。在传统交易习惯与国家法律的交织冲突中,财产权利的法律表述与土地权利的事实状态出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究其原因,这种偏差与主观层面法学专家的个人素养、立法与司法价值取向、政治因素的渗透有关,也与客观复杂的社会现实、立法机构的混乱、立法技术的缺失密切相关。
黄轲[4](2020)在《清至民国闽北的家族产业、茶山经营与城市生活 ——以契约为主要分析资料》文中指出本文以闽北地区武夷山,建瓯,延平三个地方档案馆所收集的契约文书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三地契约文书所展现出的不同内容为线索,进行归纳总结,通过以契约为主要的分析资料,加上地方志,古籍等文献参考,展开对这三地在清代中后期直到民国时期,地方经济社会所展现出的不同发展态势。在文章的第三章中,通过所收集的葛氏家族共计55份契约展现出在建瓯的地方大族——葛氏家族在清末到民国时期家族的产业从聚集到分散的过程。我们通过这一现象看到中国有着悠久历史的地方大族在近代不断衰落的过程。第四章所分析的是闽北武夷山地区茶山经营的几种契约文书,本文通过分析清代中后期武夷山茶山契约文书的不同类型及其内涵来理解茶叶经营对当地经济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第五章所展现的是清代到民国时期延平地区房产契约文书,本文通过对延平的房产交易契约来分析当地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以及官府对房产契约逐步加强管理的过程。
池景玉[5](2019)在《宋元以来契约文书“田地”类词语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封建社会时期,土地作为人们主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土地契约文书以田地作为交易对象,真实记录了当时土地的制度、类型及使用等情况,具有时代性、地域性、真实性的特点。目前,有关契约文书的研究,除史学、法学、经济学等之外,语言学研究也逐渐得到重视。与语法、文字相比较,契约文书的词汇价值最大,也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其研究的重点主要在疑难词语考释方面,而对某一语义类型的词汇进行系统研究还做得不够。基于此,论文以土地契约文书为主要研究语料,选取其中的“田地”类词语作为研究对象,运用训诂学、词汇学的理论方法,并结合契约文书有关的句式结构,对这类词语进行分类及考释,以期为近代手书文献语言研究提供参考,同时亦能丰富近代汉语词汇史研究。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绪论,介绍契约文书的刊布整理情况、论文研究的文献范围,概述契约文书词汇研究的现状,指出研究的意义、方法以及研究中遇到的问题。第二章先是简要概括契约文书中“田地”类词语的地域分布情况,然后按性质功能和语义特点,分为祭祀、归属、耕种作物、收成时间、殡葬、赋税、地形地貌等七个大类,并对它们进行释义。第三章主要对契约文书中“田地”类的疑难词语进行考释。这类词语既有通语词,也有方言词,文章运用训诂学的研究方法,对其训释,一方面可以为契约文书的整理与准确解读提供帮助,另一方面亦可为近代汉语的词汇研究及大型辞书的修订和编纂提供参考。最后一部分是结语,简要总结全文的基本内容,并指出文章存在的不足之处。
王淘[6](2019)在《《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俗字研究》文中提出文章以《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为研究对象,对其中俗字进行了穷尽式的集汇、整理,并分析探究了其中俗字的类型、特点、及形成原因,最后对部分疑难俗字做了考释。文章共分上编和下编两部分。上编为文章主体部分,通论篇,共4章:第一章是绪论。介绍了研究对象、选题的意义和俗字研究概况,着重介绍了契约文书俗字研究现状,最后交代文章的研究方法和俗字的界定问题。第二章是婺源契约文书俗字的类型。文章参考前贤时彦的分类方法,结合《婺源》的实际情况,根据俗字产生的方式将材料中的俗字分为了十类。分别是删省、增繁、变换结构、类化、替换构件、归并、借音、书写变易、全体创造与合文。第三章是婺源契约文书俗字特点和形成原因。文章站在汉字发展史的角度对其特点进行了概括,对其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其特点包括:继承性、时代性、任意性和地域性。从追求书写效率、理据重构、材料的特殊性和书写人四个方面分析了俗字形成的原因。第四章是契约文书俗字释例。对《婺源》中的一些疑难俗字进行了考释,着重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理据。下编为附录、《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俗字谱及整理说明。
王靖[7](2019)在《论清代土地典权制度》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研究的时间范围是典权发展处于鼎盛时期的清代,研究对象为清代的土地典权制度。典权制度是中国古代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由特定经济条件特定文化背景决定的。它萌芽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制度化于宋朝,明代趋于成熟,清代达到巅峰并且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典权制度。清代的典权制度除《大清律例》之外还大量存在于条例、户部则例等条文中。清代作为典权制度有史以来最为完善的时期,首次从法律上对“典”进行认定,乾隆十八年定例还对卖契与典契做了详细的区分,不仅如此,清代首次对典期进行明确的界定。清代的典卖主体并不总是可以轻易交易的,像八旗人员在买卖土地时只可在盛京十四城旗地内置买土地,又比如文官武员不得于任所地方买卖田宅。典产的回赎大多以十年为准,不过若是民人典旗地的话回赎期为二十年。不仅如此,当旗人互典时户部则例另外规定了一年的回赎犹豫期间,这在其他典卖田产的情形中是不存在的,这反映了清代对旗人旗产的特殊保护。除了旗田之外清代还对少数民族土地、屯田、漕运屯田、族田、僧道喇嘛土地等都有特殊性的规定。另外还有典契缴纳契税、出典后的责任划分等一同构成了清代成文法中的典权制度。清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典卖规则典卖习惯也是清代典权制度的重要内容。第一,先问亲邻在清代民间社会拥有大量可发挥的空间,虽然《大清律例》对先问亲邻的规定比较少,但是其作为民间交易习惯的作用还是不容小觑的。第二,“一田二主”产生于民间交易中将“田面”、“田底”分别出典的交易行为,有时也会出现“一田三主”的现象。第三,虽然律法将典期规定为十年,由《中国民事习惯大全》可知多地出典土地时立契人可自行约定或不约定典期。另外,民间还有“期前回赎”“部分回赎”“分期回赎”等诸多回赎方式,在回赎价格上也体现了灵活性。清代典权纠纷包因括典契类别混用形成的典权纠纷,因典契形式要件缺失形成的典权纠纷和因典契实质内容有违情法形成的典权纠纷。其中土地典契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将之分为“红契”与“白契”、“官契”与“草契”等一份有效力的典契立契人、典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回赎期限、立契时间、立契人画押、中保亲邻代书人等画押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从典契中可以看到在典卖过程中出典人享有获得典价、找贴、回赎、处分典物等权利,同时出典人应该让渡出典土地的占有、使用或收益权利,并承担典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同理典权人享有使用典业、买断典业、转典业、退出典卖关系等权利,承担支付典价,代纳钱粮,尊重出典人的回赎意愿的义务。不同的形式要件的缺失引发典权纠纷的风险是不一样的,但是实质内容有违情法的情况就极易引发典权纠纷。解决典权纠纷的途径有民间调解、官府调解和官府审判三种方式,这三种方式的适用顺序是依次递进的。清末民初时期,《大清民律草案》中引进了日本民法典中的不动产质权、德国民法典中的土地债务导致了典权的缺失,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主要规定了如何区分典与卖、回赎权、回赎年限及权利,《中华民国民律草案》中涉及典权的有十七个条文(998条—1014条)包括典期、找贴、典物灭失的风险等规定较为系统但未能施行,《中华民国民法》同样涉及典权的条文共有十七条(911条—927条)较之《中华民国民律草案》更加全面,例如土地所有权相邻关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典权中。与清代中前期相比,清末民初的典权除在回赎找贴以及典期等内容方面有所改动外,立法技术更加独立、规范。
李轶飞[8](2019)在《清代徽州民间借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民间借贷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一种极为普遍的经济现象,它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源远流长。相对于官方借贷而言,民间借贷具有灵活便捷、类型多样、资金来源广泛等特点,这对维持基层民众的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探究清代徽州民间借贷的整体状况和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借贷利率发展水平,进而考察民间借贷对徽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这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故论文以借贷利率为重心,通过梳理民间原始契约文书,试图把握清代徽州民间借贷的整体状况和变动趋势。有清一代,徽州整体借贷利率偏低且变动幅度有限,促进了徽州的商品货币经济进一步发展,也刺激了徽州民间借贷更加活跃,虽然高利率借贷在一定的范围内仍旧存在,但是徽州长期以来的借贷利率维持基本稳定。民间借贷现象既是社会史又是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利率视角入手,对利率的多角度多时段的分析,这为研究清代徽州地区的经济社会实态及徽州社会的发展变化提供了另一条路径。
张娜娜[9](2019)在《《安徽师范大学馆藏千年徽州契约文书集萃》俗字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安徽师范大学馆藏千年徽州契约文书集萃》(以下简称《集萃》)为研究材料,对《集萃》中的俗字进行了详细地整理和归类,揭示了该书中俗字的主要特点,为《集萃》的史学、农学、档案学等相关研究提供语言参考和借鉴。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本课题的研究现状,概述了《集萃》文书的基本面貌、主要研究方法与学术意义以及俗字的界定依据。第二部分整理归纳了《集萃》中俗字简省、增繁、变换结构、改换构字成分、字形讹变、类化和音近更代等七个主要类型,总结了《集萃》契约文书中俗字具有传承性、俗字具有区域性、同契中正俗字并用和一字多形等主要特点,为徽州契约文书的相关研究提供了积极有益的语言参考。第三部分结语,概括总结全文的基本观点、创新与不足之处。文末附有《集萃》俗字表,以供学界查询参考。
黑学静[10](2018)在《宋元以来契约文书量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民间历史文献受重视度的提高,大量的契约文书源源不断地被搜集、整理、刊布。作为近年来语言学研究方面新出现的一类研究材料,契约文书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很多以此为材料的研究成果不断推出,包括文字、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契约文书作为历代百姓进行买卖、典当、租赁等交易时的凭证,其丰富的交易对象及对财物的计量要求,使得契约文书涉及到诸多量词,但这方面系统的、专题性研究成果却寥寥无几,鉴于此,本文以宋元以来契约文书中的量词为研究对象,以静态描写、共时比较、定性分析等为研究方法,通过系统搜集,逐一解释、重点分析,将目前己出版的契约文书中所见量词作了一个全面考察,其中所含量词,有传世文献常用常见词,亦有仅见于契约文书的口语词、方言词。全文分上下两篇,共9章,涉及到的量词400多个。上篇为总论,包括1到4章,其中第1章为绪论,主要对契约文书、量词及契约文书量词三方面的研究作了历时梳理,通过对各研究成果的总结概括,凸显出契约文书量词研究的价值,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有益于口语量词的进一步研究;二有益于方言量词的历时研究;三有益于汉语量词史的深入研究;四有益于传世文献材料的补证。第2章对量词语法特征及使用特点作了基本总结。量词的语法特征主要体现在词法和句法两个方面。词法方面主要体现在构词上,即在契约文书中利用“量+量”“量+名”“量+子”等方式创造了不少新词。句法方面体现在契约文书以“名+数+量”为优势结构,在其基础上产生了一些扩展格式,及量词与名词在双向选择框架中产生了一名多量和一量多名现象,其中一名多量的产生原因有历史继承、方音选择、典型特征、高频借用、明确语义、异形通用、同音替代等,一量多名的原因有原型范畴、经济原则等。这部分内容充分反映了数量结构的搭配组合能力。量词的使用特点主要体现在时代性、地域性、口语性、行业性、俗别性、多义性、临时性等七个方面。第3章是对契约文书中部分量词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进行了基本考察,具体从维度比、语法化及个化三个方面予以分析。通过该章的用例分析,以期验证并补充认知语言学的相关理论。第4章是对契约文书中存在的诸多讹误量词进行了举例性的校订,包括契约文书原件中的讹误、抄录件中讹误及契约文书研究文章中的讹误。基于对讹误量词的判定或校订,本文总结出三种校订讹误的方法,即文献查证法、契约比勘法、常识推断法。第5章至第9章,是本文的下篇,也是分论部分,具体诠释了不同类别或类型的量词。第5章对标准单位量词进行了全面梳理,出现在契约文书中的标准单位量词共136个,其中长度单位量词26个、地积单位量词13个、容量单位量词38个、重量单位量词28个、货币单位量词26个、比率类量词5个。第6、7章对契约文书中的自然单位量词进行了全面梳理,涉及到的量词共198个。根据称量对象的不同,将所有自然单位类量词分为15个小类,各小类涉及到的量词,田地类有11个、房屋类23个、坟墓类13个、山园类20个、综合类41个、人口类5个、酒食类4个、家畜类12个、墙门类8个、器具类13个、树木类15个、文书类13个、集会类5个、时间类6个、其它类9个。第8章对契约文书中的部分两两相对的音近义通或形近义通或音形相近混用的方言量词进行了考释,涉及到的量词共十组25个。除此部分外,文章中涉及到的其它方言量词都在其它章节的具体词条进行了说明。第9章是待考证量词的汇集,涉及到的词共34个,之所以专列一章,希冀今后作能作进一步的研究。契约文书作为植根于民间的文献,就像一座蕴含丰富的宝藏,其中语言学资源异常丰富,量词更是数量宏富,地域性、口语性特色鲜明,对契约文书量词的搜罗、疏解、分析,不仅填补了这类民间文献量词研究的不足,而且使很多不同时代,不同地域,曾经活跃于民间百姓口头,如今湮没在历史故纸堆中的量词得以昭示,同时揭示了认知在名词转变为量词的过程中的促动作用及量词对认知语言学理论的验证、补充。
二、清乾隆年间契约文书辑录(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清乾隆年间契约文书辑录(一)(论文提纲范文)
(1)明清徽州货币交易的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一徽州货币交易的总体特点 |
二徽州各区域的货币使用特点 |
三大宗交易展现的特殊性 |
四徽州货币交易的历史文化因素分析[7] |
(一)政府货币政策的影响 |
(二)徽商兴衰的间接推动 |
(三)战争的直接影响 |
(四)思想观念的变化 |
(3)基于习惯的权利到“物权法定” ——土地财产权利近代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第二节 研究范围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范围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传统中国土地习惯及相关权利的基本结构与特征 |
第一节 基于习惯的土地交易优先权 |
第二节 基于习惯的土地财产界定权 |
第三节 基于习惯的多层土地分割权 |
第二章 近代民事法例中土地权利“物权法定”的法律表述 |
第一节 土地财产交易权利的法律限定 |
第二节 土地财产确认权利的法律规范 |
一、公权力机构的职能变动 |
二、土地财产权利的确认登记 |
第三节 土地财产分割权的法律规制 |
第三章 法律表述中的“物权法定”与实际土地权利形态的差异 |
第一节 物权确认程序与民间习惯的错位 |
一、土地登记证明的缺失与民间“白契”的广泛存留 |
二、契约验证制度的虚设与执法官吏的失职 |
第二节 物权税收法制与社会现实的差距 |
第三节 “一物一权”的制度表达与基层实践的冲突 |
一、双层土地权利习惯的普遍适用 |
二、基层司法机构的妥协让步 |
第四章 法律表述与事实状态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传统习惯与近代观念的割裂 |
第二节 法学素养与实践经验的缺失 |
第三节 立法与司法利益价值导向的差异 |
第四节 客观环境与社会实际的制约 |
一、复杂动荡的法制状况 |
二、传统保守的民众意识 |
第五章 土地财产权利近代转型的思考 |
第一节 本土习惯的反思 |
第二节 法学专业素质的重视与培养 |
第三节 从传统土地权利的转型看民事法律近代化问题 |
一、西方法律移植的弊端 |
二、传统法治土壤的匮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4)清至民国闽北的家族产业、茶山经营与城市生活 ——以契约为主要分析资料(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2 学术史回顾 |
1.2.1 关于契约文书的相关研究 |
1.2.2 关于契约文书的收集整理 |
1.2.3 福建契约文书的研究现状 |
1.3 资料来源与分析框架 |
第2章 闽北区位与契约文献 |
2.1 闽北的环境区位 |
2.2 闽北的历史沿革及社会经济发展 |
2.2.1 闽北的历史沿革 |
2.2.2 闽北的社会经济发展 |
2.3 明清时期契约的发展及其特点 |
2.3.1 明清时期契约文书的结构和特点 |
2.3.2 闽北地区明清契约文书的发展 |
第3章 家族产业的积累与分散——以建瓯葛氏为中心 |
3.1 闽北大族与地方社会 |
3.1.1 明清以来闽北地区的家族社会 |
3.1.2 葛氏家族在地方上的影响 |
3.1.3 清末民初土地交易中的葛氏家族 |
3.2 清代葛氏的产业积累 |
3.3 民国葛氏产业的转移 |
第4章 山地产权与茶业经营——以武夷山茶山经营为中心 |
4.1 山区茶业的经营与发展 |
4.2 山地契约的几种类型及其内涵 |
4.2.1 山地契约的主要类型---买卖契约 |
4.2.2 山地契约的其他类型----贸换,分山,拼山 |
4.3 茶业经营对当地社会的影响 |
4.3.1 商品经济发展日益深入 |
4.3.2 农民生计商业化 |
4.3.3 促使当地农业生产力获得提高 |
第5章 城市生活与房产问题——以延平房产契约为中心 |
5.1 交通、商业与城市发展 |
5.1.1 闽北地区交通的发展 |
5.1.2 延平府城的形成及发展 |
5.2 住房问题与房产分化 |
5.3 房契制度与地方惯习 |
5.4 地方惯习 |
5.4.1 女性参与契约文书的订立 |
5.4.2 契约格式的地方规范化 |
第6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宋元以来契约文书“田地”类词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第一章 绪论 |
一、契约文书的刊布整理概况 |
二、本文研究的文献范围及研究对象 |
(一) 文献范围 |
(二) 研究对象 |
三、契约文书的词汇研究现状 |
(一) 敦煌、吐鲁番文书词汇研究 |
(二) 对宋元以来民间契约文书词汇研究 |
(三) 契约文书中“田地”类词语的研究 |
四、本文的研究意义、方法及困难 |
(一)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困难 |
第二章 契约文书“田地”类词语地域分布及类型 |
—、契约文书中“田地”类词语的地域分布状况 |
二、契约文书“田地”类词语的类型 |
(一) 以“自然属性”命名的田地类词语 |
(二) 以“社会属性”命名的田地类词语 |
三、契约文书“田地”类词语使用的特点 |
第三章 契约文书中“田地”类词语例释 |
结语 |
引用及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6)《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俗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第1章 绪论 |
1.1 《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概述 |
1.2 选题意义 |
1.3 俗字研究现状 |
1.3.1 敦煌写卷俗字研究 |
1.3.2 字书俗字研究 |
1.3.3 碑刻俗字研究 |
1.3.4 刻本俗字研究 |
1.3.5 俗字理论研究 |
1.3.6 契约文书俗字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及俗字的界定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俗字的界定 |
第2章 《婺源》俗字类型 |
2.1 删省 |
2.1.1 删省笔画 |
2.1.2 删省构件 |
2.2 增繁 |
2.2.1 缀点 |
2.2.2 增加其他笔画 |
2.2.3 增加表意构件 |
2.2.4 增加其他构件 |
2.3 变换结构 |
2.4 类化 |
2.4.1 内部类化 |
2.4.2 受上下文影响的类化 |
2.4.3 受潜在字形和构件影响的类化 |
2.5 构件替换 |
2.5.1 替换示音构件 |
2.5.2 替换表意构件 |
2.5.3 简省替换 |
2.5.4 其他构件的替换 |
2.6 归并 |
2.6.1 笔画归并 |
2.6.2 构件归并 |
2.6.3 综合归并 |
2.7 借音 |
2.8 书写变易 |
2.9 全体创造 |
2.10 合文 |
2.10.1 数字合文 |
2.10.2 文字合文 |
第3章 《婺源》俗字的特点和产生原因 |
3.1 《婺源》俗字的特点 |
3.1.1 继承性 |
3.1.2 时代性 |
3.1.3 任意性 |
3.1.4 地域性 |
3.2 《婺源》俗字形成的原因 |
3.2.1 追求书写便捷 |
3.2.2 理据重构 |
3.2.3 材料的特殊性 |
3.2.4 书写人的原因 |
第4章 《婺源》俗字释例 |
[叚、(?)] |
[(?)] |
[(?)] |
[(?)] |
[(?)] |
[(?)] |
[(?)] |
结语 |
引用及参考文献 |
附录: 俗字谱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论清代土地典权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
二、相关文献与研究现状 |
(一)关于典、典权、典卖等问题的研究成果 |
(二)关于找价回赎问题的研究成果 |
(三)关于“一田二主”问题的研究成果 |
(四)关于典契问题的研究成果 |
三、本文的理论框架与突破 |
第一章 典权概述 |
第一节 典权概念辨析 |
一、“典”字辨析及其与卖、当的区别 |
二、广义的典权 |
三、狭义的典权 |
第二节 清代以前土地典权制度的沿革 |
一、土地典权制度萌芽于北齐 |
二、土地典权制度成型于唐代 |
三、土地典权制度在宋代得到发展 |
四、土地典权制度在明代的兴盛 |
第二章 清代土地典权的法律规制和民间规则 |
第一节 清代国家成文法中的土地典权制度 |
一、《大清律例》对“典”的界定 |
二、典权的设立 |
三、典权的期限 |
四、典产灭失 |
五、禁止重复典卖 |
六、清代对特殊类型土地的典卖规定 |
第二节 清代民间习惯中的土地典卖规则 |
一、先问亲邻 |
二、土地典卖中的“一田二主” |
三、找价回赎过程中的土地典卖规则 |
第三节 清代土地典权制度相对于前朝的发展变化 |
一、《大清律例》首次定义“典” |
二、更加明确区分“典”与“卖” |
三、首次涉及到回赎年限的规定 |
四、明确土地出典后的风险责任 |
五、旗人旗产在交易中的区别对待 |
第三章 清代土地典权纠纷及其解决 |
第一节 典权纠纷形成的原因及其分析 |
一、因典契类别混用形成的典权纠纷 |
二、因典契形式要件缺失形成的典权纠纷 |
三、因典契实质内容有违情法形成的典权纠纷 |
第二节 典权纠纷的解决 |
一、官府审判与调解 |
二、民间调解 |
三、小结 |
第四章 清末民初时典权制度的传承与发展 |
第一节 典权在清末民国的发展概况 |
一、《大清民律草案》中典权的缺失 |
二、《大清现行刑律民事有效部分》与《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中的典权 |
三、《中华民国民律草案》中未施行的典权 |
四、《中华民国民法》中典权的有关规定 |
第二节 清末民初与清中前期典权制度的比较 |
一、典权制度中核心内容相同 |
二、“回赎找贴”以及典权交易规定的变化 |
三、对典期进行清晰界定 |
四、立法技术更加独立、规范 |
第三节 清末民初典权制度的变化带来的反思 |
一、传统典权与近代典权 |
二、典权制度之我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清代徽州民间借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回顾 |
三、概念界定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清代徽州民间借贷的基本状况 |
第一节 清代徽州民间借贷利率概况 |
一、清代各时期的借贷利率状况 |
二、徽州各地区的借贷利率状况 |
第二节 徽州高利贷存在状况 |
第二章 清代徽州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 |
第一节 私人借贷与金融组织机构借贷 |
一、徽州民间私人借贷 |
二、金融组织机构借贷 |
第二节 货币利息借贷与实物利息借贷 |
一、货币利息借贷 |
二、实物利息借贷 |
第三节 信用借贷与抵押借贷 |
一、信用借贷 |
二、抵押借贷 |
第三章 清代徽州借贷利率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法规的限制 |
一、国家律法 |
二、乡例规范 |
第二节 借贷双方关系 |
第三节 其它影响因素 |
一、借贷的资金数量 |
二、中见人的影响 |
三、借贷供给 |
第四章 民间借贷与清代徽州社会 |
第一节 民间借贷与徽州社会稳定 |
一、民间借贷促使熟人关系和睦 |
二、民间借贷加强宗族内部团结 |
第二节 民间借贷与徽州社会经济 |
一、民间借贷促进徽州经济发展 |
二、民间借贷有助徽商实力增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安徽师范大学馆藏千年徽州契约文书集萃》俗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宋以来徽州契约文书语言研究的现状 |
第二节 徽州契约文书的刊布及语言研究的进展 |
第三节 《集萃》简介 |
第四节 《集萃》研究的主要方法与学术意义 |
第五节 俗字的界定 |
第二章 《集萃》中俗字的主要类型与特点 |
第一节 《集萃》中俗字的主要类型 |
第二节 《集萃》中俗字的主要特点 |
第三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集萃》正俗字对照表 |
附录二 :读研期间科研成果 |
(10)宋元以来契约文书量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上篇 总论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概况 |
1.1.1 契约文书研究 |
1.1.2 汉语量词研究 |
1.1.3 契约文书量词研究 |
1.1.4 本文研究对象 |
1.2 研究价值 |
1.2.1 有益于口语量词的进一步研究 |
1.2.2 有益于方言量词的进一步研究 |
1.2.3 有益于汉语量词史的深入研究 |
1.2.4 有益于部分传世文献材料的补正 |
1.3 研究材料 |
1.4 研究理论及方法 |
1.4.1 研究理论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契约文书量词的语法特征及使用特点 |
2.1 契约文书量词的语法特征 |
2.1.1 词法方面 |
2.1.2 句法功能方面 |
2.1.3 句法组合方面 |
2.2 契约文书量词的使用特点 |
2.2.1 时代性 |
2.2.2 地域性 |
2.2.3 行业性 |
2.2.4 口语性 |
2.2.5 俗别性 |
2.2.6 多义性 |
2.2.7 临时性 |
第3章 契约文书中一部分量词的认知考察 |
3.1 维度比 |
3.1.1 条形 |
3.1.2 方形 |
3.1.3 球形 |
3.2 语法化 |
3.2.1 语义迁移 |
3.2.2 语义泛化 |
3.3 个化 |
第4章 契约文书量词讹误的判定与校订 |
4.1 原件中的讹误 |
4.1.1 音近致误 |
4.1.2 形近致误 |
4.2 迻录件中的讹误 |
4.2.1 无心之误 |
4.2.2 有意之误 |
4.3 研究文章中的讹误 |
4.4 量词讹误的判定与校订方法 |
4.4.1 文献查证法 |
4.4.2 契约比勘法 |
4.4.3 常识推断法 |
下篇 分论 |
第5章 契约文书标准单位量词 |
5.1 长度单位量词 |
5.2 地积单位量词 |
5.3 容量单位量词 |
5.4 重量单位量词 |
5.5 货币单位量词 |
5.6 比率类量词 |
第6章 契约文书自然单位量词(上) |
6.1 田地类 |
6.2 房屋类 |
6.3 坟墓类 |
6.4 山园类 |
6.5 综合类 |
第7章 契约文书自然单位量词(下) |
7.1 人口类 |
7.2 酒食类 |
7.3 家畜类 |
7.4 墙门类 |
7.5 器具类 |
7.6 树木类 |
7.7 文书类 |
7.8 集会类 |
7.9 时间类 |
7.10 其它类 |
第8章 契约文书中部分方言量词辨析 |
8.1 工/弓 |
8.2 带/代 |
8.3 抱/朴 |
8.4 把/挑 |
8.5 手/拜/(?)/(?) |
8.6 稨/边 |
8.7 籽/子 |
8.8 榜/栳 |
8.9 榻/台/踏/塔 |
8.10 进/落/向 |
第9章 待考证量词举例 |
结语 |
引用及参考文献 |
附录·本文量词索引 |
致谢 |
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四、清乾隆年间契约文书辑录(一)(论文参考文献)
- [1]明清徽州货币交易的历史考察[J]. 王育茜,钱玉春,夏楠,李婷. 中国钱币, 2021(05)
- [2]明清契约文书篇末绝止符号研究——以“行”形为中心[J]. 郭敬一. 文献, 2021(01)
- [3]基于习惯的权利到“物权法定” ——土地财产权利近代转型研究[D]. 杨潇.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4]清至民国闽北的家族产业、茶山经营与城市生活 ——以契约为主要分析资料[D]. 黄轲. 南昌大学, 2020(01)
- [5]宋元以来契约文书“田地”类词语研究[D]. 池景玉.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7)
- [6]《清至民国婺源县村落契约文书辑录》俗字研究[D]. 王淘.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6)
- [7]论清代土地典权制度[D]. 王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8]清代徽州民间借贷研究[D]. 李轶飞. 淮北师范大学, 2019(09)
- [9]《安徽师范大学馆藏千年徽州契约文书集萃》俗字研究[D]. 张娜娜. 安庆师范大学, 2019(01)
- [10]宋元以来契约文书量词研究[D]. 黑学静. 陕西师范大学,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