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5年全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十大新闻(论文文献综述)
李姗姗[1](2020)在《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世界范围贸易、投资自由化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现代工业中的应用正在推动职业事故和职业病的类型与数量在诸多发展中国家持续上升,而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形势更为严峻。职业安全健康问题涉及每位劳动者、每个家庭的核心权益,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如何解决现代化工业建设中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突破政府单一治理成效不显着难题成为安全管理领域亟需解决的重大议题。合作治理模式对于跨部门、跨领域的公共问题凸显出极强的适应性和突出的治理成效,构建多主体、多向度的合作互动关系成为现代社会治理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的必然要求。本研究基于心理距离视域,探析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主体、结构与关系,在厘清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心理距离概念范畴,剖析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基础上,结合质性研究,构建不同层级关系的多维心理距离情境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刻画了多主体交互机理并耦合多主体、多层级间的关系,明晰了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机理。通过问卷调研获取量化数据,运用统计学方法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耦合效度及驱动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从动态演化逻辑出发,运用系统仿真方法复现多主体随着时间变化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演化趋势。最后,基于实证和仿真结果针对性地设计了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策略。具体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一是心理距离视域下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建构。(1)确定了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八类主体角色并对其权力、行为、责任边界进行了界定,从强关系层、相关层、弱关系层三个层级对不同主体的职能进行定位。(2)在此基础上,依据心理距离理论,从事件心理距离、主体间心理距离、层级间心理距离分别对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亲疏关系进行剖析。(3)依据耦合效应提出了“初级合作治理-成长合作治理-规范合作治理-理想合作治理”演化路径。二是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模型构建及量化研究。(1)通过质性研究厘清了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机理,从“交互形式-交互主导性-交互强度-交互持续性”四个层面对主体间的交互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主体间的交互水平整体偏弱,主体之间未呈现良好互动。(2)交互主体心理距离亲疏关系整体呈现趋近态势,其中交互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事件处于咫尺关系(M=2.38),主体间与层级间心理距离整体处于亲近状态。(3)进一步地,不同主体与不同层级间耦合度偏低,合作程度处于“成长合作治理”阶段。三是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模型构建及实证分析。基于质性分析构建了囊括主体心理因素、环境因素以及心理距离的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框架。实证分析结果显示,(1)不同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且原始型合作治理意愿最高。年龄小于20岁、离异、月收入高于5万、家庭月收入高于20万、学历水平在小学及以下、工作年限在3-5年之间、住宅面积在120-150m2区间内、家庭成员数为6人以上、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身份特征为市场主体的职业安全合作治理意愿较低。(2)主体心理因素中的经济性目标、安全性目标、政治性目标、信任成本、社会信任、个体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均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具有显着的预测作用。(3)事件心理距离、主体间心理距离、层级间心理距离在主体心理因素各个变量和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间的中介效应均显着。(4)环境因素中的政策类型、政策普及、政策识别、国民经济、收入水平、资金投入、渠道多样、技术支持、信息共享、文化氛围、社会舆论、道德规范对主体心理因素与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间关系的调节效应路径显着。四是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系统仿真分析。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和神经网络模型构建了多源类信息和耦合强度控制下的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交互学习系统,运用系统仿真方法,复现在不同要素影响下多主体随着时间变化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演化趋势。仿真结果显示,(1)在多源类信息交互干预下,多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的心理距离迅速缩聚,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水平迅速增高,且政策环境干预对主体间合作治理的达成最有效。(2)在不同耦合强度情境下,高值高耦合状态下的不同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的心理距离缩聚最快,并能快速促进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的实现;低值高耦合状态下的不同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会出现延迟;高值低耦合状态下的不同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低值低耦合状态下的不同主体对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水平与达成合作的速度均处于最低水平。(3)基于主体差异性,八类异质性主体在多源类综合因素影响下其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水平均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具体地,在高值高耦合控制器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市场主体、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政府和市场主体、政府和医疗机构、市场主体和医疗机构、新闻媒体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交互粘合度明显提升,政府和用人单位呈现“一致化”高交互状态;在高-低型低耦合控制器下,政府和社会组织、政府和社会公众、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之间交互呈现明显的劣化态势,市场主体和新闻媒体、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之间交互始终处于“隔阂”状态;在低值高耦合控制器下,劳动者和新闻媒体、劳动者和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交互粘合度不断增强,劳动者和医疗机构呈现“一致性”高交互状态,劳动者和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呈现高劣化交互态势。最后依据质化分析与量化分析结果,构建了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体系,分别从主体心理因素、情境因素、多维心理距离、多主体交互耦合与自身行为等方面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策略,为有效实现不同主体间的合作治理提供借鉴。该论文有图126幅,表108个,参考文献298篇。
梁海慧[2](2006)在《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煤炭是中国的主要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始终占70%左右,据预测到2050年仍将占50%以上,因此,必须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现实中,虽然大小矿井的具体数目以及有多少矿工在矿井下工作至今仍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但中国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居世界首位却有据可查,为了煤炭的生产,中国每年要付出六千名左右矿工的生命为代价。中国的煤炭产量占全世界煤炭产量的30%左右,但死亡人数却占80%以上,是世界上主要产煤国家死亡总人数的4倍。2004年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3.08,创历史最好水平,却仍旧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印度的10倍。此外在地下数百米、“暗无天日”的矿井里,煤矿工人除了要面临透水、瓦斯爆炸、顶板坍塌等直接威胁生命安全的危险外,还要面对矽尘、煤尘等有害物质,从而染患上严重的职业病,隐性地侵蚀着矿工的身体健康。卫生部的资料显示:中国煤矿的职业危害非常严重,以尘肺病为代表的职业病发病率相当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中国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且有可能成为发达国家给中国设置贸易障碍的借口,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进程。因此无论从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还是从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保证国际经济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的角度,都需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的研究,找出对策,扭转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减少或避免对矿工生命和健康的伤害,实现煤矿企业的健康良性运行。从单个企业内部来看,大凡伤亡事故的发生,无外乎可归结为技术的原因或管理的原因。而从中国目前已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伤亡事故调查的结果来看,更多的事故是与企业管理不善有关的,与企业忽视对安全的管理、安全管理的落实不力有关。因此,本文试图针对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不善的原因进行一下较为深入全面的分析,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来审视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问题,既探讨企业外部管制制度的安排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又深入煤矿企业内部,观察煤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制对煤矿企业安全问题的影响,从而力图找出诸多矿难发生背后的原由所在,为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扭转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做出努力。鉴于制度对人们行为选择的重要性,本文主要采用制度分析的方法,对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种种制度设计进行分析,观察其提供给各相关者的激励约束,然后
徐德蜀,金磊[3](2002)在《关于我国西北开发与建设中的人为灾害探讨》文中研究说明笔者认为,西北部属于自然灾害的重灾区,也是人为灾害相当严重的地区。通过认真总结建国以来安全生产所经历的四次伤亡事故高峰的沉痛教训,同时剖析我国西北部人为灾害的历史及现状,用事实证明了笔者的观点是符合实际的。为此,提出了西部人为灾害的综合对策,建议国家、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我国西北部开发计划、招商、投资和工程建设中,要把交通(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火灾(油、气管道及民用设施、公共场所)、水源(水库、河流、南水北调工程)、矿山及尾矿库(爆炸、坍塌、中毒)、工业(安全、卫生、环保、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减灾防灾工程,纳入开发、建设、管理的体系之中。特别强调,要在大西北开发与建设中,必须大力倡导和弘扬安全文化、预防文化(减灾文化)、环保文化,提高人们的安全减灾环保科技文化素质,在安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把西部建成为我国经济腾飞、安全、卫生、少灾,人民健康、富裕、长寿,社会与自然界和谐、高度文明的圣地。
刘超捷[4](2012)在《《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安全生产法》理论研究薄弱、制度设计缺陷较多,致使事故和职业危害预防效果不佳。运用逻辑推演、实证研究和中外比较等方法,通过深入而系统地研究,认为“安全生产”应等同于“工作安全”概念,《安全生产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应以工人的生命健康保护为核心目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应贯彻“生命第一,倾斜保护”、“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和“技术引领,方法科学”四项基本原则。运用上述理论全面检视现行立法,发现该法在立法目的、性质定位、适用范围和上有较大偏差,具体制度上存在较多缺陷,通过法条分析,共概括了88条具体的问题。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提出了《安全生产法》修订的个人建议稿,包含了150多个具体修改建议,并对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如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强化用人单位的立法干预的具体措施、工人安全生产决策参与权及其劳资协商委员会等权利实现机制、安全生产的社会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进、法律责任的宽严适度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证。
钟期进[5](2010)在《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比较研究》文中认为在查阅有关文献的基础上,发现我国近十年(2000-2010年)安全科学发展特点与美国1965年至1975年十年间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而今美国安全科学步入了世界领先水平,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比较研究。本文以安全科学方法学中关于中外安全比较研究的思想为理论基础,对中美安全科学发展的各个侧面(硬实力和软实力)进行了综合比较分析。具体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通过论证分析发现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进而首次提出中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2000—2010)的概念,对于推进我国安全科学发展,认清国内发展现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2)运用“3E法则”结合比较教育学中的“贝雷迪比较四步法”,系统地构建了以下四方面的比较内容:安全科学发展历程、安全科研实力与教育发展、职业安全与健康监管体制和安全文化;(3)美国安全科学的发展水平比中国提前了近30年。我国安全科学发展属于一种“跨越式”的发展模式,由劳动保护阶段直接跨入了安全科学全面发展阶段;此种发展模式可能导致安全科学不能健康、平衡、全面发展的弊端;(4)我国安全科学研究工作整体处于分散状态,国内安全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类学术期刊水平较低,国家安全科研机构地位不明显,作用不突出,民间科研团体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再者,相比美国我国开办安全类院校在数量和办学层次优于美国,然而美国具有先进的安全人才培养模式;(5)美国是垂直的综合安全监管模式,安全立法注重“以社会为本”。而我国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安全与卫生监管分离,安全立法着重“以生产为本”。由于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预计未来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干预力度必然大于美国;(6)我国安全文化的特色是以“和谐”为理念,以“道德、情理”为约束。美国是以“天赋人权”为理念,以“科学、法律”为规范的安全文化特点。相比美国,我国安全物质文化投入不足,缺少全民参与的安全管理文化氛围,长久存在不良的安全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意识薄弱。
张文杰[6](2013)在《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文中认为本文以安全生产法治化为题,主要运用公法学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分析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和事实层面的问题,核心命题在于论述安全生产法治化的重大意义及未来趋势,为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正当性做论证,也为安全生产的未来发展提供思路。这既是理论上的重要阐述,也是对策性分析的结果。为此,本文通过对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法律文化建设等多个角度的分析,来研究安全生产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结构以及它们的运行情况。不仅从规范出发梳理和分析了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和制度结构,尤其是对《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的监管体制进行了详细论述,同时也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具体论述了安全生产工作中面对的一些现实问题,尤其是法律和制度中的一些不足。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再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目标定位,提出了一些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具体思路和设想。通过这些论述,本文首先希望能够对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化的现实情况做条理性整理,对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基本情况以及面对的问题进行比较充分的说明。这是进一步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也是实践工作中必须清醒认识的内容。其次,本文通过梳理历史经验和域外经验,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化提供非常有益的资料和理论基础,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化提供有益借鉴。这也是历史分析和比较研究的重要意义所在。再次,本文也为安全生产法治化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正当性论证,指出了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向,也是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途径。它既是历史大势所趋,也是国际潮流使然,同时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最后,本文还在积极正面建构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和制度,立足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在立宪主义和行政法治的理论资源指引下,对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原则、规范和制度进行了重构式的分析。除导论外,本文共分为七章,共计约15万字。第一章“中国安全生产法制的历史变迁”主要关注我国历史上安全生产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情形,既为清楚了解现实情况,也能够同现实进行对比,为当下提供可资借鉴的有益的历史经验。历史研究能够将历史展现在现代人的眼前,并为当下的改革提供指引。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我国有非常久远的历史。中国古代的工矿业生产并不发达,而且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安全生产水平低。近现代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步很快,利用法律和制度来规制安全生产既是我国工业近代化的重要表现,也给后来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奠定了基础。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工作经历了非常曲折的历史过程。在当代,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安全生产的法治化不断加快,并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体系。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促进了计划经济向为市场经济的转变。在经济和社会的全方位发展的背景下,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意义更显突出。第二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域外经验”重点介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体系以及实践经验,通过比较研究,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智识指引。比较研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法治后发型国家来说尤其重要。借鉴域外经验将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保证。美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化主要表现在对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完善立法和有效保护上。澳大利亚对职业安全与健康的保护一直处在世界领先地位,形成了以州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管结构。德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体系化的安全生产立法,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都承担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采矿业发达的南非的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也非常突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形成了现代的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监管体制也已较为完备。第三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目标与原则”着重介绍安全生产法治化受到的价值层面的影响,以及这些价值进入规范后的具体表现以及产生的现实意义,并从价值和原则的角度论述安全生产法治化面临的任务以及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角色。法的价值和原则决定了法的内容,也能影响法的适用。它们在一部法律或法律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法的价值影响下,安全生产法治化的重要内在目标包括了保障人权、安全第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谐和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等。安全生产法治化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了人权保障原则、法治原则。这些目标和原则既是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正当性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法治化实践中最重要的元素,指导具体的规范适用。第四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依据”重点对当下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进行全面描述和结构性分析,对其中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论述,并提出了一些完善法律体系的具体主张。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决定了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基本构造。宪法的规定为安全生产法治化提供了基础,并影响和决定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原则和基本内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比较复杂,形成了多层次、不同角度的结构,并存在着和宪法、行政法、刑法和社会法相连接的问题。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涵盖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到了综合类的、矿山类、危险物品类、建筑业类、交通运输类等不同的生产类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未来要着力包括法律体系内部的逻辑困难、重构安全生产中的中央和地方权责、立法鼓励利用回应性管制手段、强化安全生产文化立法等。第五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制度结构”仍以规范性研究为主,主要介绍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下形成的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这些制度结构中的问题及其改进思路。制度是规范的内在要求以及规范运行的内在结果,也是实践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安全生产中现有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分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基本法律制度又可以引申出一些具体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评价制度、安全设备测验制度等。这些制度又可以分为企业准入和淘汰机制、人权保障机制、监督机制、管理机制等。完善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结构要求重塑监督权和管理权的关系及其配置、改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引入商业保险制度等。第六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完善”是基于前文的规范性研究而进行的实效性和对策性研究。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但它还有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法律制度。监管体制是影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因素。改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要厘清监督和管理的行政权力关系,并对安全生产监管权的横向和纵向配置进行改革。安全生产监管需要创新监管手段。在监管过程中要重视运用回应性管制手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补充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并让保险公司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第七章“结论”总结了前文的论述并对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张经阳[7](2012)在《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研究》文中认为煤炭资源在我国分布较广,储量丰富,开采历史久远。长期以来,煤炭资源已经在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有主导地位。特别是改革开发以来,随着煤炭资源市场需求的持续旺盛,我国煤炭开采生产能力不断增加,大量的煤矿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煤矿建设项目的增加,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的不断发生,煤矿建设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影响着煤炭工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控制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重大问题。基于以往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及安全评价理论的不足,结合影响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因素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进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现实意义。目前,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依然很严峻,大量存在的问题导致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频繁发生。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系统是一个由人、机、环境、管理要素组成的复杂的开放系统,要素子系统内部具有层级结构,要素之间具有复杂的作用关系,这种作用关系推动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系统的演化进程,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深远。本文运用集成管理、安全系统工程、协同、管理熵等相关理论,在分析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影响因素、集成管理的必要性的基础上,研究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的时间结构、空间结构和功能结构,运用霍尔三维结构理论建立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结构模型。同时,在分析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传统管理框架不足的基础上,设计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模型是实现集成管理框架的基础。本文按照SIPOC协同模式理论,在分析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之间以及要素内部具有SIPOC协同过程的基础上,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下的要素间作用关系进行了研究。从要素间的作用关系看,人的因素与自身的人力资源状况、发展潜力、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机器要素与机器自身的状态、人力资源能力、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环境要素与自身环境条件的风险水平大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管理要素则与四个要素均有关系。本文按照上述逻辑分析,建立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协同演化数学模型,并建立了基于要素指标协同评价的模型有关参数的确定方法。通过对协同演化模型数值模拟,找出了人因要素和管理要素是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系统的序参量,控制着系统的演化进程,对其系统的伺服过程和系统平衡点稳定性进行了分析。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的协同控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是实施集成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的协同控制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安全风险的产生机理;二是建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协同控制的概念模型;三是提出协同控制的对策措施。本文从安全生产法治与序参量之间的关系分析入手,建立了基于序参量协同控制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法治框架,重点分析了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反馈三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同时,基于问题导向分别提出了基于序参量协同控制相应的法治对策措施,并从政策、工程技术、效益三个层面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进行了案例研究,设计了集成管理的框架,分析了集成管理的运行模式,对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协同度进行了评价,对其集成管理模型和稳定性进行了分析,找出了影响集成管理稳定性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的对策措施建议。
汤梅梅[8](2019)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工伤预防体系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与发展,形成了企业完全承担责任的基本现实。政府通过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与职业安全健康项目,激励企业采取预防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与保护职工安全健康。各国实践经验也表明了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巨大的社会安全效益。作为劳动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一直积极致力于工伤预防管制工作,保护劳动者安全权益。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工伤预防、工伤待遇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形成,并主要通过工伤保险待遇修正依靠劳动市场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遭受风险损失的缺陷,保障受伤工人的医疗救治与基本生活。同时,政府设置激发企业内部动力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转变企业工伤预防理念。在政府干预和企业担责的协同作用下,截至2017年底,全国总工伤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2%和12.1%(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07亿元,覆盖人数达22742万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然而,经济全球化、技术革新加快,激烈的企业竞争引发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以及全球变暖与频发的极端天气恶化了工作条件等,使得工伤事故率与职业患病率居高不下,我国劳动者面临的工伤风险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职业安全健康的格局正发生着改变,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被打破,大量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被排除在保障覆盖范围之外,加之工会组织无法形成与企业、政府进行集体协商的社会力量,使得受伤工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变得更加困难。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常态下,落后和产能过剩的企业正面临兼并甚至破产危机,考验着企业支付能力。如对于正处在生产要素成本周期性上升阶段的企业,在无过失责任原则要求下,他们必须承担工伤事故后的伤亡劳工医疗、误工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经济费用,这必然会加重实体企业的用工成本。面对劳动安全保障不完全、企业经济负担重的双重难题,这就要求政府不能只强调工伤预防管制所带来职业工作环境改善的社会安全效益,而忽视企业经济发展。鉴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文献与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工伤预防管制目标内涵应当包括在改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环境的同时,又提高企业经济绩效两方面。那么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如何?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又如何影响企业经济绩效?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如何通过提高现有工伤预防管制效率,来实现“共赢”局面?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推进未来政府政策调控,实现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对促进工伤预防管制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遵循从社会管制经济学理论中探索“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作用机理—在现实中寻求“共赢”管制理论存在的可能性—以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为了实现“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而深化改革的逻辑思路,并紧紧围绕理论与实证两大核心层面展开研究。(1)理论层面。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首先,从社会管制经济学发展脉络的视角出发,追寻政府进行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缘由。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者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达到最佳安全保障。为了纠正市场失灵,保护受伤工人安全权益,政府通过工伤预防管制强制要求企业承担所有责任,保障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对称的安全工作信息,以此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政府实施不适宜的管制强度使得企业对工伤预防管制措施不满,引致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叠错,加重了企业经济负担。为了消除政府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政府调整工伤预防管制力度,激发企业形成安全激励机制,并通过提升自身安全技术达到“共赢”局面。然后,本文将研究视角聚焦于中国当下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从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两方面剖析中国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2)实证层面。本文通过理论机制分析发现“共赢”局面的关键是设置适宜的管制强度,引发高效率的工伤预防管制,从而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若管制强度设定过低,劳动者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若管制强度设定过高,企业则无法从工伤预防安排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研究选取工伤保险费率作为政府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代理变量(1),基于分步评价的思路,先评估实施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的安全效应水平,再对企业经济绩效评估,检验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原因是否由不适当的管制强度,引起微观经济主体安全投资行为的转变,进而导致宏观安全效应的下降。本文具体研究内容分为8个部分,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然后以工伤预防管制发展路径为主线,按照其理论变迁及内在逻辑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系统梳理与归纳。研究显示,不合理的政府激励机制易引发道德风险,造成企业经济负担,降低了工伤预防管制效率。在政府优化管制资源的基础上,工伤预防管制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才是实现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与提高企业经济绩效“共赢”局面的根本动力,并探讨了概念移植我国实现的可能性。最后给出本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2章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本章首先清晰界定了工伤预防管制及其相关概念,并阐明其属性、特征及激励措施。然后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探讨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最后,通过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来研究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其中:(1)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安全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企业生产成本理论与风险期望理论,本文建立企业利润与劳动者效用同时最大化的拉格朗日函数,在库恩-塔克一阶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重补偿,轻预防”的工伤保险现状与不完善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不存在以最低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的临界点;相对高管制费率,政府实行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伤害率的影响程度更大;且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是造成安全效应低的主要原因。(2)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经济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将成本价格运用于索洛剩余估算的双重生产理论,本文建立企业成本最小化模型并结合谢波德引理,在对时间求导的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严格管制引发企业调整用工结构以此降低用工成本,且管制引起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变化与成本增长变化趋势相同。结果说明,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变化引起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下降。第3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基于将政府间接市场激励手段扩展为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后预防和工伤保险费率的事前预防的界定基础上,本章打破了固有工伤预防演化的路径,按照事后工伤预防管制—事前工伤预防管制—完善事前工伤预防管制的逻辑,将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体制划分为四个时期。在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互动过程中,阐述了政府如何引导企业从被动转向主动预防的管制过程,并探究现有工伤预防管制低效率的成因。研究发现,参保企业在面临更加严峻的工伤风险时,道德风险突出;统筹层次低与覆盖范围窄限制了企业预防的积极性;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降低了企业激励动力;不精确的工伤预防激励机制无法形成企业内部动力;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的脱离不利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造成目前偏向社会安全效益而忽略了企业自身经济发展需求的管制现状,其原因可能来自于工伤预防管制的立法、条例设置、机构设置、组织间互联性等。第4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本章采用2006-2016年省级行业及地区面板数据,通过构建综合工伤保险费率指标,使用门槛模型评估了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事故率而取得的安全效应。研究发现:政府实施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会显着降低工伤伤害率,而当管制费率超过0.15%时,安全激励系数不再显着,甚至出现负面效应。进一步分析安全效应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保险待遇的预防作用发挥,事前名义道德风险不仅无法消除事后真实道德风险,反而加剧了企业道德风险程度。研究启示:遏制企业道德风险的根本途径是,完善工伤预防管制机制,激发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降低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企业工伤保险成本。目前高水平的工伤保险费率抑制了企业内在安全激励动力,因而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可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帮助企业减少劳动力损失和生产成本。如果政府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大易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小,会造成工伤待遇资源的浪费。因此,适宜的工伤保险费率结合工伤保险待遇才能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第5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本章采用工业行业上市公司的企业层面数据并且使用2011年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作为一次自然实验,在一个标准β条件收敛框架下去检验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影响。研究发现,2007-2014年期间该修订对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具有强烈的负效应,工伤预防管制对于生产效率没有滞后效应,其中国有企业相对私营和外资所有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受这次修订的影响最大。这意味着政府实施严格管制,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后,可能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并降低了工业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速度,延缓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研究启示:目前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设定造成了政府管制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不利于企业的技术革新或引发创新力度不足。提倡完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构建,通过费率机制、奖惩机制与管理监督体制等调整政府管制强度。一方面不仅能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有利于避免现实中企业逃避参保或退保的现象。另一方面,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其生产率。当工伤预防管制与外部经济环境形成良好互动时,可促进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可持续发展。第6章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本章首先系统梳理了166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后,发现目前主要形成了以劳动者与企业雇主充分参与的典型德国模式,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为一体的典型日本模式及联合私营与公共保障系统预防的典型美国模式。然后,通过比较分析了三个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法律体系、激励机制、管理与监督体系。进一步研究发现,工伤预防管制均呈现立法层次高、立法详细、可操作性强和动态及时调整的特点;外部干预结合内部激励构成了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建立在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分析之上,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伤预防项目、工伤保险费率与工伤保险待遇等进行全面评估;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定位清晰、高自主程度及执法严格构成了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研究启示:重视工伤预防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提条件,而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运行基础;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关键核心,是引发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必要条件;工伤预防的绩效评估反映工伤预防管制政策运行问题,帮助并提高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效率,缩短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进程;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保障,是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坚实基础。第7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为了达到“共赢”工伤预防管制制度,本文在借鉴典型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地将广泛且复杂影响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因素,归纳并整合在政府管制机制的设置之内进行综合考虑。在构建一个三维立体概念框架下,本文给出如下建议:第一,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安全技术创新,以及劳动者充分参与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前置条件;第二,通过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整合组织机构、精确设置工伤预防激励机制与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基础设置;第三,通过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及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措施,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后置保障。第8章研究结论及展望,概括全文并提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1)研究内容创新:本文提出工伤保险待遇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补偿受伤劳动者损失的收入再分配作用,且具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激励作用。将工伤保险待遇的激励作用纳入工伤预防中,以此区分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内涵。基于“波特假说”理论,本文进一步提出工伤预防管制应当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的同时提高企业生产力,深化了工伤预防管制目标。为了实现“共赢”的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政府应充分利用以降低费率使得企业获得短期利益的契机,实现以创新驱动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转变。因此,本文丰富和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边界。(2)研究视角创新:本文首先从政府管制的宏观效应出发,论证了安全效率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预防管制作用的发挥。然后,基于微观经济活动层面,刻画了保护人力资本安全减少工伤伤害的预防管制与企业生产率增长的关系,发现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速因管制政策的实行而降低,且短期内又无法通过安全技术创新内部化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与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工伤保险成本,是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根本原因,最终造成了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的双重负面局面。在结合宏微观研究基础上,通过构建三维立体概念框架,系统讨论了实现“共赢”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基础设置及后置措施的优化路径,以期精确调整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推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达到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安全的同时,促进企业经济健康与持续发展的目的。(3)研究方法创新:第一,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既有相关文献主要基于企业规模越大工伤保险费率越高的假设而展开研究。然而,实践中工伤伤害率会随着政府管制程度呈现非线性关系及区间效应,若遗漏某种企业规模或保险费率情形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安全效应,会造成估计结果偏误。因此,为了修正以企业规模作为管制费率代理变量的假设缺陷,本文作了进一步拓展,以中国各省区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构建综合保险费率指标,并按照数据本身的特征采用门槛模型自动划分样本。第二,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成本-收益法是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最佳选择。然而,工伤预防管制的成本与收益测量值在实践中一般难以直接获得,且测算选取指标也可能存在遗漏或偏差。因此,本文选用双重差分模型克服成本-收益法中遗漏变量和不利因果关系的缺陷。进一步,为了精确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微观经济绩效的影响,将企业间生产率呈现?条件收敛的趋势纳入其中,重新构造了双重差分模型。
翁玉玲[9](2019)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内容,其内涵与美国人力资源管理“人本主义”理念和制度发展密切相关。劳动法治是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国际劳工标准和我国劳动法价值原则,可促进劳资平等博弈、公平共享、分配正义,能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法律运行、社会秩序形态。鉴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资方行使经济自由、管理权利、用工自主权的主要形式,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者权利(劳权)是不可分割、一体两面的关系,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是以劳资均衡为目标,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否、应否、如何接受劳动法治干预、调整问题的探讨。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视域下劳动法治问题,既有市场经济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也有中国问题的个性、特殊性:宏观层面,源于(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理念、制度、机制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向市场经济转轨和发展的滞后;中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发展的脱节,甚至都没有形成劳动法治的问题意识、价值目标;微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资关系的失衡,劳资关系公平度、和谐度较低,权利争议频发,利益争议更难解决等。具体而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研究背景、问题指向,主要体现于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严重滞后、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先行、片面引进了发达国家对劳动用工关系的“先进管理经验”。第二,在缺乏劳动法有效约束、缺乏劳动法治制约的情况下,企业用工模式先行一步进行了科学化、技术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而劳动、经济政策实施中忽视了对社会公正、底层劳动者利益的考虑。企业层面的劳资关系由此显着失衡、扭曲,形成了深层次、结构性、普遍性、持久性的社会矛盾与冲突。资方的经济自由和产权,与劳方的经济自由和劳权,如何能够均衡配置、平等共治、公平共享、分配正义的关系、结构和“企业政体”、“运行模式”,是本文预设的目标模式。本文以“范畴与问题概述——市场经济国家共性、普遍性问题——解决共性问题的价值论与方法论——我国相关问题的特殊性——特殊性所反映的具体法律制度问题(包括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问题、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问题)”的逻辑思路进行研究。第一章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劳动法治问题。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法原则和精神是否得以实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能否得到充分保障,目的性权利应否、如何通过工具性权利加以实现,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机制设计实现劳资当事人相对均衡的博弈与合作,进而实现劳资分配正义、劳动关系公平和谐等劳动法治问题。本章概括了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宏观问题与微观问题,并简要介绍了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第二章是对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问题的探讨。由于雇主立场与劳动保护立场的对立性,各国企业劳动法治呈现劳资竞争互动的发展路径,劳资之间的竞争互动系普遍性问题。此部分系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化历程和秩序演化规律的论述。此部分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受现代劳动法约束、劳动法治化的历史过程以及相关逻辑规律。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管理与调整历程,相互竞争、相互妥协、经济效率价值优先三个阶段,从企业管理与法治竞争、互动,到走向融合,经历了雇主、工会调整,再到当前的劳资共同调整。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历程的重要启示在于,劳动法治干预具有必要性和阶段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质上就是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当前发达国家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发展,正好印证了其再次法治化需求。第三章是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是有关市场经济国家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论、主要制度的阐述。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与逻辑:其一,劳资公平合作、劳资优质均衡的价值目标,以及产权与劳权、劳资合作的法理逻辑。其二,关系结构。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企业管理权、用工自主权、人力资源管理权,与集体劳权、集体劳动关系被迫形成了伴生关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集体劳权、劳动法治逐步形成了关联性、对应性。其三,制度需求。主要包括:劳资分配正义的制度需求;经济全球化下企业竞争的制度需求。其四,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劳资共治的理念与制度;“刚性”的基本劳权保障与资本的理性妥协机制相结合;资本管理中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平衡兼顾的制度安排。第四章是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即资本单边主义。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特殊性问题,在于缺乏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治的有效干预、调整,也缺乏有效的力量均衡机制,更缺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管理的“理性化”、“自觉化”妥协。首先,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进行实证考察,企业层面劳动法治的现状,发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公平、正义与“制度襁褓”、企业文化等存在密切关联。其次,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其他国家不同,是缺乏劳动法治干预的背景下,对西方先进管理技术的单边引入、单边发展。最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殊的“政、资、劳”关系,使得这种单边主义的管理更加突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愈发失衡,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迫切需要进行法治化、现代化转型。由于地方政府的救济联邦主义、重商主义,劳动关系形成了“政府征收苛重,资方利润挤占工资”的劣质均衡。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特殊问题,与市场经济、法治社会转轨过程中的劳资关系转型以及劳动法治理念、政府角色等存在密切关联。第五章是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平衡规制问题。本章是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立法、法律实施现状、制度缺陷和制度需求进行分析。首先,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包括劳动标准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分析我国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上的问题。其次,研究企业管理权立法规制中的制度需求,认为我国劳动法律在企业用工管理的规制存在规制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审查、企业惩戒权、劳动者救济权方面的规制或保护力度不足,另一方面,我国劳动法律由于长期形成的父爱主义管制原则,部分用工保护过于严格,导致企业以科学、灵活的管理手段绕过劳动法的监管,严格的用工规制产生“逆向激励”的反效果。最后,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的平衡法治内涵、理念、目标,通过对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的刚性保障的加强,以及对其他劳动权益的弹性自治,分析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同时,分析父爱主义管制的适用限度、公法与私法协调的法理与现实、国家责任与企业责任的区分。第六章是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方面的平等自治问题。本章从促进劳资合作、均衡、公平、自由角度研究劳资合作管理中的具体制度缺陷、“劳工四权”的实现状况以及劳动法治理念、制度环境问题与制度需求。第一,承接上一章中关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平衡规制”的讨论,进一步论述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进而提出劳资合作共治的现实与制度需求。第二,探讨劳动者民主参与制度的立法问题,以及实质落实该项制度的法治条件、实施原则。第三,分析我国劳动力量扶持机制的缺失及构建问题,分析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发挥问题,以及对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确立、落实的制度需求,具体包括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机制、劳资分配正义的理念、资本妥协让步的压力机制、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第四,研究劳资均衡、劳资合作理念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融入的必要性。第五,分析我国企业法与劳动法在劳动保护规定中的冲突、衔接问题,以及我国企业法中对工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的规范缺失问题,同时,借鉴域外企业立法经验,研究企业法与劳动法在整体制度、价值取向上的冲突问题与衔接。试图通过以上制度理念的调整和相互衔接与合作,实现劳动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平衡。本文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在企业组织体系、生产过程中,劳动权与资本产权是一对耦合的、对称的合作关系,两者之间的平衡,符合人权、法治社会和企业竞争发展的制度需求。第二,经济体制、法治社会转型期间,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主义”是微观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原因。第三,劳动法父爱主义管制将促进用工管理实践基于资本逐利性的“逆向激励”,加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偏离。第四,劳动权益的刚性保障、公权力的合理发挥、企业内部理性合作意识以及有效的资本妥协让步机制是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需求。基于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本文建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应当以平衡法为原则,以底线性、合理性为限度,适度考虑严格规制对企业的“逆向激励”效果,完善劳动法律的刚性、强制性保障,对资本单边主义进行限制。包括劳动基准立法、执法的全面性、切实性,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必要性限制。其次,有必要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关于劳资分配正义理念的软约束,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劳动保护要求。最后,在保障底线性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应当通过资本妥协的压力机制的实质构建,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议价力,“扶持”劳动者与资本对抗、博弈、协商的力量,推进劳动者利益代表机制的合法化、正规化,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理性妥协,从而促进劳资合作与共治。
周慧[10](2011)在《突发事件问责研究 ——基于突发事件防范的视角》文中提出我国近年来推行的问责制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遏制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方面效果似乎并不明显。因此,将问责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合起来研究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三个方面来研究突发事件问责问题。第一部分是关于问责的历史、规范和概念,包含本文的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部分关于突发事件应对问责研究,包含本文的第三、四、五章;第三部分关于突发事件安全监管问责研究,包含本文的第六、七章,各章主要内容简介如下:第一章是有关问责的历史和规范的研究。问责是个实践问题也是个历史问题。对问责历史的考察是从实践史、制度史和观念史三个层面分别着手的。问责史的考察范围围绕“问责制”的建设来确定。通过实证调查的方法详细考察我国地方政府近年来颁布的问责法规,不仅了解到我国地方政府在问责问题上的态度,也为突发事件问责研究带来启示和思考。第二章是关于“accountability”的概念及其理论趋向的研究。依据英文相关文献,本章首先考察了accountability作为问责这层含义的来龙去脉,以及如何和中文“问责”之间建立了相应的联系;其次还考察了问责的定义、问责类型和关系、问责的功能、不足与界限;第三,主要考察了问责理论基础及其新的理论趋向。基于民主宪政理论,现在平行问责、协商问责、事前问责、基于公共安全的个体问责等问责新观念比较流行。第三章是有关“问责”观念的重新解释。我国传统问责主要是一种以官僚体制为基础的垂直问责,它是以事后的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这种观念不仅与accountability概念内涵大异其趣,而且也不利于本文的进一步研究。第四章是关于突发事件应对问责的研究。突发事件应对是一种过程应对。以事后责任追究为主要形式的现行问责制度不能有效监督突发事件应对过程责任的落实,构建突发事件应对问责制并将之作为法律追责的前置程序,不仅能弥补这一缺憾,而且有利于应急管理体制的完善。转变问责观念的直接动因是突发事件应对的现实困境。“问责”的核心内涵在于问责主体对责任主体履职过程的监督、过问,以及责任主体对监督、过问的回应,仅将问责制理解为责任追究制不可避免会带来诸多问题,突发事件事后问责不利于突发事件的整体应对,也难以保证应对过程责任的层层落实。构建应对问责制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应急管理和落实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责任,因而应对问责应遵循三大原则;应对问责的法律关系是应对问责制的核心内容,它与应对问责制的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客体、问责情形和方式等概念密切相连,主要表现为性质不同的三类问责主体与四类问责对象之间的五大关系;应对问责程序是以“责任实现”为中心而设计的,应遵循“闭合原则”和“效率原则”,但实践中程序模式的选择,应以非正式简易程序为原则,正式的普通程序为例外。第五章是关于突发事件应对问责法制化研究。在现有的有关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来构建突发事件应对制是本章研究的出发点。因此,本章详细分析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责任条款,分析其中的不足并给出相关的修改建议。在此基础上,并结合上一章的内容,试拟了《突发事件应对问责暂行办法》。第六章是有关突发事件安全监管问责的整体考察。我国有关突发事件的安全监管的最大问题是监管主体过于复杂。因此本章主要考察了安全监管的机构及监管体制,并对突发事件安全监管的事前问责给予了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第七章是有关事故灾难的安全监管问责研究。突发事件问责案例表明,突发事件频繁发生,除有关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安全监管责任没有落实。这是构建安全监管问责制度的直接动因。实施安全监管问责不仅有重要政治意义,也是现实的需要。安全监管体制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监管事项众多、监管主体多元、监管职责交叉重叠上。安全监管体制直接关系到监管问责的主体、对象和客体。基于突发事件防范的重要性,安全监管问责应当考虑事前问责的必要和可能,借助“责任链”假说,可对此予以成功论证。安全监管责任的规定分散于不同层级的各类法规当中,它关系到安全监管问责情形的拟定和具体制度设计。基于防范同类事件发生的目的,拟定安全监管问责情形必须考虑以前的相关问责案例。“多头监管”是目前我国安全监管中的最大问题,解决此问题可构建“一头督查、多头分管”问责主体制度。
二、1995年全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十大新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995年全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十大新闻(论文提纲范文)
(1)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与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来源 |
1.2 研究背景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2 文献综述 |
2.1 合作治理相关概念及应用研究 |
2.2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研究 |
2.3 职业安全健康心理距离相关研究 |
2.4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5 文献系统性评析 |
2.6 本章小结 |
3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基础 |
3.1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主体权力、行为、责任边界分析 |
3.2 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心理距离概念及结构分析 |
3.3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主体交互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体系建构 |
4.1 关键研究变量的质性分析 |
4.2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模型构建 |
4.3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模型建构 |
4.4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模型建构与假设提出 |
4.5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综合模型建构 |
4.6 本章小结 |
5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相关研究量表开发与数据收集 |
5.1 研究量表的设计与开发 |
5.2 正式调研与样本情况 |
5.3 正式量表的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交互实证分析 |
6.1 不同主体交互现状分析 |
6.2 交互主体心理距离亲疏分析 |
6.3 交互耦合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机理实证分析 |
7.1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现状及差异性分析 |
7.2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及其驱动因素的相关性分析 |
7.3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直接驱动效应分析 |
7.4 心理距离的中介效应分析 |
7.5 环境因素的调节效应分析 |
7.6 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驱动模型变量关系假设检验 |
7.7 本章小结 |
8 心理距离视域下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系统仿真研究 |
8.1 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多主体系统仿真模型建构 |
8.2 多源类信息干预机制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仿真 |
8.3 基于耦合强度的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仿真 |
8.4 基于主体差异的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仿真研究 |
8.5 本章小结 |
9 心理距离视域下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策略 |
9.1 多主体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助推策略总体思路 |
9.2 基于主体心理因素的多主体合作治理助推策略 |
9.3 基于情境因素的多主体合作治理助推策略 |
9.4 基于多维心理距离的多主体合作治理助推策略 |
9.5 基于多主体交互耦合与自身行为促进助推策略 |
9.6 本章小结 |
10 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主要创新点 |
10.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拟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第二节 事故致因理论的演进及启示 |
第三节 政府管制概念的界定与理论丛林 |
第四节 产权理论与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状况 |
第一节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历史 |
第二节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
第三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国际比较 |
第三章 中国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伤亡事故原因的分析原理 |
第二节 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 |
第三节 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的间接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外控体系: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依据和体系.. |
第一节 政府管制与市场失灵 |
第二节 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依据 |
第三节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体系 |
第五章 外控体系: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内容 |
第一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事前控制环节—市场准入 |
第二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事中控制环节—日常监察 |
第三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事后控制环节—事故追究 |
第四节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管制的博弈分析 |
第六章 内控体系:中国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
第一节 煤矿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的必要 |
第二节 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支持体系分析 |
第三节 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保证体系分析 |
第七章 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执行力分析 |
第一节 执行力概念的提出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 |
第二节 中国煤矿企业的人员素质 |
第三节 中国煤矿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 |
结论和建议 |
参 考 文 献 |
后 记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使用授权说明 |
中文详细摘要 |
(4)《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详细摘要 |
Detailed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与研究背景 |
1.2 《安全生产法》研究概况及评析 |
1.2.1 《安全生产法》研究概况 |
1.2.2 《安全生产法》研究评述 |
1.3 研究意义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内容框架及实施效果 |
2.1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过程及背景 |
2.2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
2.2.1 五大目的 |
2.2.2 两项方针 |
2.2.3 五方互动机制 |
2.2.4 七项基本制度 |
2.3 《安全生产法》实施效果评价 |
2.3.1 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
2.3.2 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 |
2.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
2.3.4 促进了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 |
2.3.5 执法状况总体较好 |
2.3.6 社会监督机制基本得到落实 |
2.4 本章小结 |
3 《安全生产法》改进的基础理论研究 |
3.1 “安全生产”的概念辨析与法定含义的提出 |
3.1.1 “安全生产”的词源考察 |
3.1.2 “安全生产”含义辨析 |
3.1.3 “安全生产”法定含义的提出与阐释 |
3.2 安全生产法的概念及法律部门归属 |
3.3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关系 |
3.4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
3.4.1 生命第一、倾斜保护原则 |
3.4.2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 |
3.4.3 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原则 |
3.4.4 技术引领、方法科学原则 |
3.5 本章小结 |
4 《安全生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立法目的与功能定位明显偏差 |
4.1.1 突出“监督管理”使其偏向于行政监管法 |
4.1.2 舍弃“职业健康”保护使其立法目的残缺 |
4.1.3 “财产安全”的保护使生命健康保护空间受到挤压 |
4.1.4 “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导致根本指导思想错位 |
4.2 调整范围“名宽实窄” |
4.3 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从业准入制度缺失 |
4.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体系不完善 |
4.4.1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够明确 |
4.4.2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法律干预度明显较低 |
4.4.3 安全投入制度可操性差 |
4.4.4 针对特殊危险的特殊要求不够完善 |
4.4.5 针对用人单位间的交叉保障义务规定不清 |
4.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体系存在不足 |
4.5.1 安全生产权利的具体内容不够完善 |
4.5.2 缺少重要的决策参与权规定 |
4.5.3 缺少合理可行的参与机制 |
4.6 社会力量安全生产参与的规定缺失严重 |
4.6.1 总工会与行业工会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制度缺陷 |
4.6.2 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制度缺陷 |
4.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不顺 |
4.7.1 “政府领导”缺少法定的组织协调机制 |
4.7.2 “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界限模糊 |
4.7.3 “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级”、“地”不清 |
4.8 法律责任设定不够科学严谨 |
4.8.1 部分法律责任缺失 |
4.8.2 少量法律责任不适用 |
4.8.3 多数法律责任偏轻 |
4.9 本章小结 |
5 《安全生产法》改进的具体措施研究 |
5.1 恰当设置立法目的与范围,定位于职业安全卫生法 |
5.2 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专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
5.3 完善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体系 |
5.3.1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其安全生产主体意识 |
5.3.2 加大用人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法律干预度 |
5.3.3 建立安全投入的保障和促进措施 |
5.3.4 改进针对“高危行业”、“危险作业”等特殊危险的特殊制度 |
5.3.5 明确交叉关系中各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的分配 |
5.4 以促进合作为导向完善工人权利体系 |
5.4.1 完善工人参与安全生产事务的实体权利 |
5.4.2 建立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协商与谈判机制 |
5.4.3 建立基层工人安全卫生代表制度 |
5.5 突出社会力量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促进作用 |
5.5.1 立法结构上调整,增加“安全生产社会参与和监督”专章 |
5.5.2 强化各级总工会与行业工会的作用 |
5.5.3 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
5.5.4 明确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参与职责 |
5.5.5 明确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5.5.6 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事故预防与风险管理 |
5.6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
5.6.1 将安全生产委员会从法外体制变为法内体制 |
5.6.2 明确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职责分T |
5.6.3 明确属地,淡化分级,将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
5.7 优化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体系 |
5.7.1 实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无缝衔接 |
5.7.2 以“财产罚”与“资格罚”相结合处罚违法单位负责人 |
5.7.3 以比例原则为指导,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
5.8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本文创新点 |
6.3 研究局限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1.《安全生产法》修订建议稿 |
(5)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文献回顾 |
1.2.1 对原苏联劳动保护工作借鉴学习阶段 |
1.2.2 对西方国家安全科学比较借鉴阶段 |
1.2.3 中国比较安全学创建探索阶段 |
1.2.4 文献总结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路线和内容 |
1.4.1 研究路线 |
1.4.2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中美安全科学发展历史进程 |
2.1 人类安全科学的发展 |
2.1.1 人类安全科学发展概述 |
2.1.2 人类安全科学发展阶段 |
2.2 美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由来 |
2.2.1 美国安全科学发展历程和阶段 |
2.2.2 美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提出 |
2.3 中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由来 |
2.3.1 中国安全科学发展历程和阶段 |
2.3.2 中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提出 |
2.4 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历程比较分析 |
2.4.1 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可比性分析 |
2.4.2 中美安全学科发展"黄金十年"历程对比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安全科研实力与教育发展比较 |
3.1 中美安全科学研究实力对比分析 |
3.1.1 中美安全科研机构比较 |
3.1.2 中美安全类学术期刊比较 |
3.1.3 中美安全科学基础研究比较 |
3.2 中美安全科学高等教育比较 |
3.2.1 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高等教育 |
3.2.2 中国安全工程专业高等教育 |
3.2.3 中美安全科学高等教育比较 |
3.3 中美安全培训与宣传比较 |
3.3.1 中美安全培训概述 |
3.3.2 中美安全工程师制度比较 |
3.3.3 中美安全宣传概述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安全监管体制比较 |
4.1 安全监管体制概述 |
4.2 中美安全监管机构比较研究 |
4.2.1 美国主要安全监管机构概述 |
4.2.2 中国主要安全监管机构概述 |
4.2.3 中美安全监管机构比较分析 |
4.3 中美安全立法比较研究 |
4.3.1 美国安全立法概述 |
4.3.2 中国安全立法概述 |
4.3.3 中美安全立法比较分析 |
4.4 中美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
4.4.1 美国安全标准化进程 |
4.4.2 中国安全标准化进程 |
4.4.3 中美安全标准体系比较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美安全文化综合比较分析 |
5.1 安全文化概述 |
5.2 中美安全文化发展比较 |
5.2.1 美国安全文化发展概述 |
5.2.2 中国安全文化发展概述 |
5.2.3 中美安全文化发展比较 |
5.3 中美安全文化综合比较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和展望 |
6.2 研究的创新点 |
6.3 研究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取得的主要成果 |
(6)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安全生产法治化与依法治国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背景下的安全生产 |
(三) 安全生产法律关系 |
(四) 命题与任务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与方法 |
四、写作思路与文章结构 |
第一章 中国安全生产法制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中国古代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一、古代社会安全生产规范化概况 |
二、古代社会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第二节 中国近代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一、清末民初的安全生产立法 |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第三节 建国后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发展概述 |
一、初创时期(1949—1957年) |
二、调整时期(1958—1965年)和“文化大革命”时期 |
三、恢复、整顿和提高时期(1976—1991年) |
四、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1992—2002年) |
第四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 |
一、《安全生产法》:从设想到现实 |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及其演变 |
三、现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历史进步性 |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美国 |
一、职业安全与健康概况 |
二、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律体系 |
三、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监管体制 |
四、职业安全与健康执法的发展趋势:合作执法行动 |
第二节 澳大利亚 |
一、职业安全与健康概况 |
二、矿山安全监管体制 |
三、矿山安全法律体系 |
第三节 德国 |
一、矿山安全法律体系 |
二、矿山监管体制 |
第四节 南非 |
一、职业健康与安全发展概况 |
二、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律体系 |
三、职业健康与安全监管体制 |
第三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目标与原则 |
第一节 安全第一 |
一、生产安全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
二、《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第一”方针 |
三、“安全第一”的方针与安全和生产的平衡 |
四、预防为主 |
第二节 安全生产与人权保障 |
一、安全生产与人权保障的关系 |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权利 |
三、我国安全生产领域人权保障问题 |
四、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人权保障 |
第三节 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一、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 |
二、安全生产与社会保障 |
三、安全发展的理念及其制度化 |
第四节 安全生产与法治 |
一、法治主义及其要求 |
二、法治原则与安全生产立法 |
三、法治原则与安全生产执法 |
四、法治原则与安全生产法律文化 |
第四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依据 |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础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
二、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意义 |
三、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原则 |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结构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层级结构 |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
第三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一、宪法中的安全生产结构 |
二、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 |
三、安全生产的行政法结构 |
四、安全生产的刑法结构 |
第五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制度结构 |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结构 |
一、重要制度概要 |
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类型化分析 |
三、法律制度变革的动力 |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的规范依据和地位 |
二、安全生产条件保障 |
三、安全生产人员与组织保障 |
四、安全资金、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的投入保障 |
第三节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 |
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发展现状及其特点 |
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的依据和内容 |
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范围与法律责任 |
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的完善 |
第四节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历史与概况 |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主要内容 |
三、企业和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 |
四、许可证的管理与法律责任 |
第六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更新的理论基础 |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不足 |
三、法律体系更新的任务 |
四、法律体系更新的程序 |
第二节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 |
一、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域外经验 |
二、理顺监督和管理的行政权力关系 |
三、综合监管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权限划分 |
四、安全生产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五、结论 |
第三节 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 |
一、重视运用回应性管制手段 |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
三、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制度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7)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煤炭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
1.1.2 我国的煤炭资源分布 |
1.1.3 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 |
1.1.4 我国煤矿建设项目现状 |
1.1.5 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 |
1.2 研究意义 |
1.2.1 论文选题的现实意义 |
1.2.2 论文选题的科学意义 |
1.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研究综述 |
1.3.1 事故致因、事故发生机理的研究 |
1.3.2 煤矿建设项目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的研究 |
1.3.3 基于集成管理视角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的研究 |
1.3.4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的研究 |
1.3.5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的评述 |
1.4 本文研究边界及有关概念的界定 |
1.4.1 本文研究边界 |
1.4.2 本文有关概念的界定 |
1.5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本文的创新点 |
1.6 本文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研究技术路线 |
1.7 小结 |
第二章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理论基础 |
2.1 集成管理的一般理论 |
2.2.1 集成的基本概念 |
2.1.2 集成的分类 |
2.1.3 集成的作用 |
2.1.4 集成的模式 |
2.1.5 集成场思想 |
2.2 安全系统工程理论 |
2.2.1 系统安全分析 |
2.2.2 系统安全预测 |
2.2.3 系统安全评价 |
2.3 协同理论 |
2.3.1 协同效应 |
2.3.2 伺服原理 |
2.3.3 自组织原理 |
2.4 管理熵理论 |
2.5 小结 |
第三章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
3.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界定 |
3.2 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
3.2.1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变革历程 |
3.2.2 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分析 |
3.2.3 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人因要素分析 |
3.3.2 机器要素分析 |
3.3.3 环境要素分析 |
3.3.4 管理要素分析 |
3.4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发展趋势 |
3.4.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素集成化趋势 |
3.4.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素系统化趋势 |
3.4.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素本质化趋势 |
3.5 小结 |
第四章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设计 |
4.1 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传统管理框架分析 |
4.1.1 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传统管理框架 |
4.1.2 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传统管理框架的不足 |
4.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
4.2.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复杂性 |
4.2.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多元化 |
4.2.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素的知识化 |
4.3 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设计 |
4.3.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设计原则 |
4.3.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设计 |
4.4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的结构分析 |
4.4.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的时间结构 |
4.4.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的空间结构 |
4.4.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的功能结构 |
4.4.4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霍尔三维结构 |
4.5 小结 |
第五章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模型 |
5.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框架下要素协同关系 |
5.1.1 群体活动协同理论和SIPOC协同模式概述 |
5.1.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框架下的人因协同 |
5.1.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框架下的机器要素协同 |
5.1.4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框架下的环境要素协同 |
5.1.5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框架下的管理要素协同 |
5.2 协同学理论的数理结构 |
5.2.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间作用关系分析 |
5.2.2 协同学理论的数理结构 |
5.3 基于要素协同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模型 |
5.3.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数理表达 |
5.3.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间作用关系的数学结构 |
5.3.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协同演化模型 |
5.4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模型参数确定方法 |
5.4.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协同度评价方法 |
5.4.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模型参数确定方法 |
5.5 小结 |
第六章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协同控制 |
6.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系统稳定性分析 |
6.1.1 协同演化模型数值模拟与序参量确定 |
6.1.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系统的伺服过程 |
6.1.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系统的稳定性分析 |
6.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失稳风险的产生 |
6.2.1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运行模式 |
6.2.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失稳风险的产生 |
6.3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协同控制模型 |
6.3.1 安全控制论的研究现状 |
6.3.2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协同控制模型 |
6.4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序参量协同控制对策 |
6.4.1 安全生产法治与集成管理系统序参量之间的关系 |
6.4.2 基于序参量协同控制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法治对策 |
6.5 小结 |
第七章 案例研究—以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为例 |
7.1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 |
7.1.1 企业简介 |
7.1.2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井田位置基本情况 |
7.1.3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建设区基本情况 |
7.2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的形成 |
7.2.1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框架设计 |
7.2.2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运行模式 |
7.3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协同演化模型 |
7.3.1 要素协同管理协同度评价的思路 |
7.3.2 要素协同管理协同度评价的方法 |
7.3.3 问卷调查与统计 |
7.3.4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协同度评价 |
7.4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稳定性分析 |
7.4.1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要素协同演化模型 |
7.4.2 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集成管理稳定性分析 |
7.4.3 影响东风煤矿改扩建项目集成管理稳定性的关键因子分析 |
7.4.4 对策措施建议 |
7.5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项目安全协同评价调查问卷(样卷) |
附录B 发表论文情况及参与的科研项目 |
(8)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及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存在的不足 |
2.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 |
2.1 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分析基础 |
2.1.1 工伤预防管制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2 工伤预防管制的属性及其特征 |
2.1.3 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措施 |
2.2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共赢”局面的逻辑演化 |
2.2.1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美好愿景 |
2.2.2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设定困境 |
2.2.3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机制调整 |
2.3 现阶段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作用机理 |
2.3.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 |
2.3.2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 |
2.4 本章小结 |
3.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 |
3.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变迁 |
3.1.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萌发期 |
3.1.2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确定期 |
3.1.3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调整期 |
3.1.4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完善期 |
3.2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现状 |
3.2.1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现状 |
3.2.2 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现状 |
3.2.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现状 |
3.2.4 工伤预防管理体制现状 |
3.2.5 试点地区的工伤预防现状 |
3.3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主要问题 |
3.3.1 工伤风险严峻,道德风险突出 |
3.3.2 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3.3.3 不精确的事前工伤预防激励机制设置 |
3.3.4 脱离的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 |
3.4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问题成因 |
3.4.1 不完备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3.4.2 不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组织设置 |
3.4.3 不适宜的工伤预防管制实施力度 |
3.4.4 单一的工伤预防管制效率评估 |
3.5 本章小结 |
4.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 |
4.1 门槛模型构建 |
4.1.1 门槛模型选择依据 |
4.1.2 门槛值选择 |
4.1.3 门槛回归具体模型 |
4.2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1 变量选择 |
4.2.2 数据来源与分析 |
4.3 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3.1 1%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2 0.9%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3 0.75%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4 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4.1 1%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2 0.9%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3 0.75%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与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5 低安全效应的内在作用机理 |
4.5.1 机理分析与模型构建 |
4.5.2 低安全效应的估计方法 |
4.5.3 企业事前与事后道德风险的边际弹性 |
4.6 本章小结 |
5.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 |
5.1 双重差分模型构造 |
5.1.1 双重差分模型选择依据 |
5.1.2 双重差分基本模型 |
5.1.3 微观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1.4 重新构造双重差分模型 |
5.2 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 |
5.2.1 TFP测算方法选择 |
5.2.2 状态空间具体模型 |
5.3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3.1 数据来源 |
5.3.2 变量选择 |
5.3.3 变量统计描述 |
5.4 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5.4.1 自然实验性质的检验结果 |
5.4.2 1%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3 1%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4 0.9%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5 0.9%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6 不同工伤预防管制强度下经济效应比较 |
5.5 稳定性检验 |
5.5.1 不同体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5.2 剔除人力资本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6 本章小结 |
6.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6.1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 |
6.1.1 工伤预防管制的背景 |
6.1.2 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类型 |
6.2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法律体系 |
6.2.1 “完全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2 “自我”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3 “协同”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3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 |
6.3.1 工伤保险待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3.2 工伤预防项目及其激励效应 |
6.3.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4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1 “民主自治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2 “偏重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3 “完全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5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体系 |
6.5.1 绩效评估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依据 |
6.5.2 奖惩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手段 |
6.5.3 制衡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力量 |
6.6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经验与借鉴 |
6.6.1 高度重视工伤预防管制 |
6.6.2 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6.6.3 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6.6.4 全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 |
6.6.5 统一的工伤预防管制监管体制 |
6.7 本章小结 |
7.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 |
7.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三维立体概念框架 |
7.1.1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时间维度 |
7.1.2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管理层次维度 |
7.1.3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事故因素维度 |
7.1.4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双重管制方向 |
7.2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 |
7.2.1 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 |
7.2.2 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 |
7.2.3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技术创新 |
7.2.4 劳动者充分参与工伤预防管制 |
7.3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基础设置 |
7.3.1 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7.3.2 整合工伤预防管制组织结构 |
7.3.3 精确设置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7.3.4 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 |
7.4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后置保障 |
7.4.1 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 |
7.4.2 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 |
7.4.3 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 |
7.4.4 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 |
7.5 本章小结 |
8.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为什么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逻辑框架、创新之处 |
四、几点说明 |
第一章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概述 |
第一节 主要概念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
二、何为劳动法治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关系 |
一、基于生产关系的相关性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相关性 |
三、基于价值和目标的相关性 |
第三节 劳动法治问题 |
一、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 |
二、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工具 |
一、科斯的企业性质理论 |
二、布洛维的工厂政体理论 |
三、劳资分配正义理论 |
四、工具性权利理论 |
第二章 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劳资竞争互动 |
第一节 横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秩序生成 |
一、美国:工作场所下的劳资共治 |
二、法国:经济形势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 |
三、德国:劳工力量“扶持”机制的形成 |
四、日本:管理主义模式的典范 |
五、英国:社会伙伴关系 |
第二节 纵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演化规律 |
一、与劳动法治相互竞争阶段 |
二、与劳动法治相互妥协、相互制衡阶段 |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效率价值优先阶段 |
第三节 当前发达国家劳资互动的问题 |
一、经济全球化下资本的阶段性优势 |
二、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推行 |
第四节 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劳动法治化历程的启示 |
一、劳动法治干预的必要性与阶段性 |
二、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的法治干预需求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与法治化需求 |
第三章 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 |
第一节 价值目标和法理逻辑 |
一、价值目标 |
二、法理逻辑 |
第二节 企业劳动法治的关系结构 |
一、企业规章制定权与劳动者权利关系 |
二、企业决策权与民主参与权的关系 |
三、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
第三节 企业劳动法治制度需求与路径 |
一、社会维度需求:劳资分配正义 |
二、经济维度需求:全球化下企业竞争发展 |
三、路径之一:劳工权利的刚性保障与柔性协调 |
四、路径之二:企业管理视域下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 |
五、路径之三:劳资共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法治的融合 |
六、路径之四: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的平衡 |
第四章 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资本单边主义 |
第一节 资本单边主义的现象、影响因素 |
一、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严苛管控 |
二、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形式主义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公平、正义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发展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发展错位 |
二、劳动法治理论的滞后性 |
第三节 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失衡 |
一、“政、资、劳”之间的特殊关系 |
二、地方政府对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放大 |
第四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治转型需求 |
一、转型动因:劳资权力支配关系 |
二、转型起点:统治性企业政体 |
三、转型方向:现代化、法治化 |
第五章 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 |
第一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问题 |
一、劳动法律实施效果不佳 |
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缺失 |
第二节 规制不足:企业管理权的必要性规制缺失 |
一、劳动关系争议的重要原因:企业管理权的滥用 |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内容规范漏洞 |
三、缺乏企业惩戒权的必要性限制 |
第三节 规制过度:劳动法律父爱主义管制 |
一、强制性保护对平等博弈机制的“制度替代” |
二、严格用工保护下企业管理制度逐利性的“逆向激励” |
第四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 |
一、劳动法改革的平衡法取向 |
二、劳动者权益的刚性保障 |
三、父爱主义管制的有限适用 |
第六章 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 |
第一节 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 |
一、个体自治的界限 |
二、团体自治与集体劳动关系的法治化 |
三、“基准线以上问题”的弹性干预 |
第二节 劳资共治机制、条件 |
一、劳资共治的制度缺陷 |
二、劳资共治的条件完善 |
第三节 劳方力量扶持机制 |
一、工会监督职能缺失与企业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 |
二、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的构建 |
三、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 |
第四节 劳资均衡合作理念 |
一、企业社会责任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 |
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价值理念的软性约束 |
第五节 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劳资合作制度衔接 |
一、我国工会、职代会在企业法中的尴尬地位 |
二、域外企业法中的劳动权利制度 |
三、我国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突发事件问责研究 ——基于突发事件防范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提出 |
二、本文拟题及关键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意义和前提 |
四、研究方法和目标 |
五、整体研究思路和框架 |
六、本文创新点及其应用价值 |
第一部分 问责的历史、规范和概念 |
第一章 问责的历史和规范 |
一、“问责”简史 |
(一) 实践史 |
(二) 制度史 |
(三) 观念史 |
二、地方问责规范的实证调查分析 |
(一) 引言 |
(二) 地方问责法规文本量化解读与简要分析 |
第二章 ACCOUNTABILITY:概念及理论趋向 |
一、概念 |
(一) 从ACCOUNTABILITY 到问责 |
(二) 作为“问责”的ACCOUNTABILITY |
二、问责理论新趋向 |
(一) 问责的民主宪政理论基础 |
(二) 问责理论的新走向 |
第二部分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 |
第三章 “问责”观念的重新阐释 |
一、“问责”并不等于“事后责任追究” |
二、“问责”重在对责任的“过问” |
三、“问责”重在对“过问”的回应 |
四、“问责”应该是一种侧重“预防”的管理机制 |
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 |
一、当前我国突发事件问责的特点、现状和问题 |
(一) 突发事件问责的特点 |
(二) 突发事件问责的现状 |
(三) 突发事件问责存在的问题 |
二、构建全方位突发事件应对问责体系 |
(一)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目的和原则 |
(二)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法律关系 |
(三)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程序 |
第五章 突发事件应对问责法制化 |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责任条款 |
(一)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责任体系考察 |
(二)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责任体系的问题与建议 |
二、构建突发事件应对问责制度 |
第三部分 突发事件安全监管问责 |
第六章 突发事件安全监管问责概述 |
一、安全监管问责的政治意义与现实基础 |
(一) 政治意义 |
(二) 现实基础 |
二、监管机构和体制 |
(一) 安全生产类 |
(二) 公共卫生类 |
(三) 自然灾害类 |
(四) 社会安全类 |
三、“责任链”假说与监管责任 |
(一) 责任倒查机制与“责任链”假说 |
(二) 监管责任事前问责的必要和可行 |
第七章 事故灾难的安全监管问责 |
一、典型问责案例调查分析 |
(一) 典型问责案例基本情况 |
(二) 影响问责的有关因素分析 |
(三) 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及问责原因分析 |
二、相关法规对安全监管责任的规定 |
(一) 一般规定 |
(二) 特别规定:针对不同事项 |
(三) 特别规定:针对不同领域 |
三、事故灾难安全监管问责情形拟定及主要制度设计 |
(一) 监管问责情形拟定 |
(二) 安全监管问责的制度设计 |
结语 |
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
二、有待解决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地方政府发布的综合性问责法规目录 |
附录二:突发事件问责案例表 |
后记 |
四、1995年全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十大新闻(论文参考文献)
- [1]心理距离视域下职业安全健康合作治理理论与实证研究[D]. 李姗姗. 中国矿业大学, 2020(11)
- [2]中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研究[D]. 梁海慧. 辽宁大学, 2006(10)
- [3]关于我国西北开发与建设中的人为灾害探讨[A]. 徐德蜀,金磊. 全国第二次安全科学技术学术交流大会论文集, 2002
- [4]《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D]. 刘超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2(04)
- [5]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比较研究[D]. 钟期进. 中南大学, 2010(02)
- [6]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D]. 张文杰. 武汉大学, 2013(01)
- [7]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研究[D]. 张经阳. 昆明理工大学, 2012(11)
- [8]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D]. 汤梅梅.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0)
- [9]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D]. 翁玉玲.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10]突发事件问责研究 ——基于突发事件防范的视角[D]. 周慧.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