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法制系统科学研究会成立(论文文献综述)
刘晓倩[1](2019)在《媒介融合视角下武汉科技传播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将武汉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公众科学素质提高是武汉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推动力量。科技传播是公众接触科技信息的主要途径,对于公众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意义重大。媒介技术的发展和变革对科技传播产生了巨大影响。媒介融合的发展趋势不仅改变了公众的科技信息获取方式和媒介使用习惯,还提高了科技传播受众的地位、模糊了科技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界限。在此情形之下,必须改变武汉科技传播覆盖范围有限且缺乏影响力与号召力的现状,调动整合全社会的科技传播资源、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建设起武汉的科技传播体系。近年来科技传播研究逐渐受学界关注,但在媒介融合视角下对科技传播体系进行研究的文献寥寥无几。国内学者对于媒介融合与科技传播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科技传播中的媒介融合研究、媒介融合趋势对科技传播的影响研究;科技传播体系研究领域的重点是农业、农村科技传播体系研究。国外学者对于科技传播体系的研究集中于主体资源、场馆资源等体系的建设,由此可见,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相关研究仍待完善。本文在以往学者对媒介融合及科技传播的研究基础上,运用文献研究法、交叉研究法、系统科学方法以及信息研究方法,对科技传播研究领域中媒介融合的内涵、科技传播体系的概念、结构及功能进行界定和分析;剖析媒介融合趋势下科技传播体系的主体、受众、媒介三者的变化,以及媒介融合为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提供的新思路;通过对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政策环境、主体队伍、渠道建设等现状的分析,提出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政策不够完善、主体结构单一且资金匮乏等问题;结合国外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经验指导及其对于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启示,在媒介融合视角下,提出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框架结构、平台搭建、运作机制等对策与具体建议。
胡志民[2](2017)在《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文中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是在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这种影响持续了几十年。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逐步走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藩篱,步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在这一过程中,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法制建设的加强,以苏联法学理论为蓝本构建起来的我国法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必须在更新观念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学界开始反思苏联法学理论给我们带来的影响,许多学者从负面的角度来看待这种影响,将清除、清算苏联法学理论及其影响视为构建新法学的前置性任务。三十多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经形成并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并逐渐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经开辟并日益宽阔,因此我们急需构建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我们在构建这一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时,固然需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实践,也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法学知识资源,合理吸收、借鉴苏联法学理论、西方法律学说中有益的理论观点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审视和深入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就显得尤为必要,也很有价值,因为它不仅能帮助我们弄清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具体表现和发展进程,而且能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的构建。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首先必须对苏联法学理论的内容和特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苏联法学理论是苏联学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法律观点和法律思想的系统阐述,也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社会主义法律、法制的本质和规律的理论表达。它主要包括法的一般原理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两大部分。法的一般原理着重阐述了法的本质和目的,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法的历史类型等问题;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着重论述了社会主义法产生的规律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目的,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以及社会主义法的运行等问题。从苏联法学理论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它具有马克思主义的属性,因为它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它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将法与国家结合起来加以研究;二是重点研究社会主义的法;三是作为建立部门法学的基础。但它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具体表现为在法的本质和功能上,过分强调法的阶级性,忽视法的社会性;在法与国家的关系上,过分强调国家对法的主导性,忽视法对国家的制约性;在法与政治的关系上,过分强调政策对法的决定作用,忽视法对政策的制约作用。上世纪50年代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中国后,对我国的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的建立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我国的理论法学来说,它就是以苏联法学理论为蓝本,在全面继受其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首先,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一般原理为我国学者所接受,并被植入我国的法理学之中。我国学者按照苏联法学理论的观点,阐述法的本质和目的,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法的历史类型等问题。其次,苏联法学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也被引入我国,构成我国法理学的重要内容。我国学者按照苏联学者的基本观点,论述社会主义法产生的规律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目的,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以及社会主义法的运行等问题。同时,苏联法学理论对于法学学科、法理学学科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辨证的研究方法的论述,也被引入我国法学理论之中,形成了我国学界对法学、法理学学科的基本认识。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学者们从质疑、批判法的阶级性这一基本观点入手,否定苏联法学理论的科学性,许多观点被抛弃或者被修改,他们在引进和借鉴西方国家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理论,从此苏联法学理论在我国理论法学中的影响日渐式微。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部门法学的深刻影响,我们可以从宪法学、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分析中加以认识。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首先对我国宪法学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宪法观、宪法制度理论和宪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宪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功能和历史类型的理论指导下,我国宪法学确立了宪法的本质观、工具观和历史类型观。从宪法制度理论来看,我国宪法学以所形成的宪法观为指导,按照宪法的社会主义原则和民主原则,构建起以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内容的国家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所有制、计划经济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为内容的经济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本质、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为内容的国家机构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特性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致性为内容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从宪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宪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自从上世纪80年代学苏联法学理论受到质疑和批判后,我国学者提出了一些新的宪法观,并创新宪法制度理论,从此苏联法学理论在我国宪法学中的影响开始衰落。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对我国刑法学影响很大,它主要表现在刑法观、刑法制度理论和刑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刑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功能的理论指导下,我国刑法学确立了刑法的本质观、工具观和机能观。从刑法制度理论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阶级本质的观点,一方面使我国刑法学确立了刑法阶级性的观点,由此形成了以社会危害性为核心的犯罪的实质概念,并构建起犯罪构成、类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等犯罪制度理论;另一方面使我国刑法学形成了刑罚阶级性的观点和刑罚目的的学说,并以此构建起刑罚体系、量刑、刑罚执行、时效等刑罚制度理论。从刑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刑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苏联法学理论被否定,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刑法学的影响逐渐减弱,刑法学的新观点、新理论不断推出。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对我国民法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民法观、民法制度理论和民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民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功能和法与经济关系的理论指导下,我国民法学确立了民法的本质观、公法观和工具观。从民法制度理论来看,我国民法学以苏联法学理论形成的民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所有制和计划原则,构建起以公民、法人为内容的民事主体制度理论,以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保护为内容的所有权制度理论,以债的原因、履行、担保和计划合同为内容的债的制度理论。从民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民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学者逐步摆脱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提出新的民法观、民法制度理论和民法研究方法,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学。揭示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及其变化过程固然重要,但我们不能停留于此,而是要在此基础上对这种影响进行深入思考,以此获得一些启示,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的构建。首先,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产生影响主要有两大原因,即直接原因和推动因素。一方面,新中国建立后,国民党六法全书被废除,我们急需构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但不具备完成此项任务的条件,而苏联经过30余年的探索已经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这使得这种理论的引入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另一方面,我国实行“一边倒”政策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成为苏联法学理论引入的重要推动力。其次,苏联法学理论影响我国法学有着两个重要途径:一是通过开展法学教育,学习和传播苏联法学,培养掌握苏联法学的人才,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二是通过批判和运动,清除旧法观点,清理、改造旧法人员,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清障碍。再次,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产生了两大影响。从积极方面说,它帮助我国建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培养了我国马克思主义的法学队伍;从消极方面说,知识资源和研究方法单一给我国法学的发展带来了困难。最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提供了四个方面的重要启示,即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刘建城[3](2014)在《新时期党的科学技术思想演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技术一直是人类历史舞台上两股最活跃的力量,而且两者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进入21世纪后,科技革命继续蓬勃发展,并以信息化、生态化和全球化的最新态势深刻地影响着整个人类社会。而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考验后,继续焕发出新的勃勃生机。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带领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在向共产主义理想拼搏奋进的道路上实现着一个又一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奇迹。作为这两个伟大历史发展力量共同推动的一个结果,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在新时期也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式发展。作为二十世纪自然科学一个最新发展的系统科学和系统论,在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做出了新的继承和丰富的同时,也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和崭新的思维方式,对社会科学领域问题的思考也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启发作用。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科技实力迅猛发展,实现了世界科技发展史上迅速崛起的伟大奇迹。基于我国新时期以来科技发展的事实,本文将尝试提出并分析的这样一个问题:新时期以来中国科学技术实力为什么如此之快地实现其跨越式发展?这个发展的路径机制和路径是如何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启示?围绕以上问题,本文将参考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现代发展——系统论方法之中的概念体系和思维方式,将我国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党的科技思想和理论、实践层面的科技战略、方针政策,以及科技思想和政策的科技实践成果,以明晰的形式对其组成要素和结构进行解读和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新时期党的科技思想在不同历史阶段演进的理论和逻辑脉络,并分析原因和总结经验。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在绪论中将细致介绍本文研究的出发点,主要考察的问题,应对问题的逻辑思路以及所要应用的方法论、主要的文献来源等,并对相关研究的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最后介绍本文的若干创新点和研究的意义;第二部分,在文章的第二章将对本文所讨论的“新时期”,“科技思想”,“新时期党的科学技术思想”,及“演进”等核心概念进行了解析和界定,并对新时期党的科学技术思想的理论渊源进行了探索和梳理。最后,介绍了系统论方法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一方法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中科学技术思想及科技事业的发展这一社会现象的可行性与优势。第三部分,包括文章的第三到第六章,也是文章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将视野聚焦在在我国的政治和经济社会环境内,科技思想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上驱动科技水平和实力快速提升的运行机制和路径上。考察新时期各个历史阶段中,科学技术思想如何具体化为各项科学技术政策,并最终得以实现在各项科技和经济社会成果之中。我党关于如何发展科学技术的观点和理论,构成了特定时期内科技思想的主体内容之一,而作为一个执政党的科技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对策性的思想,与科学技术政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系,但同时又有明显的区别。因而,考察一定历史阶段内科技思想与科技政策的内在联系,以及科技思想如何演化为科技政策并最终在实践中结出累累硕果,是考察科技思想“演进”一个应有的纬度。第四部分,即第七章。对前述四章对新时期以来科技工作领域的运行机制,科技水平得以快速提升和科技成果得以实现的路径进行了初步探索的基础上,本章将对新时期科技思想理论作为一个整体,从科技理论的主体内容入手,分析理论整体中各主要组成要素在不同历史演化和继承发展的具体内容和特点。最后,文章从中概括出党的科学技术思想在新时期这一特殊的历史阶段所具有一般性的特征,以及科技工作中突显出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陈文海[4](2015)在《高等职业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研究 ——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为个案》文中提出当前,高职院校正从传统的规模扩张转向体系建设和内涵发展的新阶段,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成为新时期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和转型升级的关键。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不只是专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升。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高职院校该如何“立德树人”,成为新时期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核心问题。本研究正是建立在求解“高职院校如何‘立德树人’”这一问题的基点上,从现实中高职院校德育体系存在的“他组织困境”为起点,尝试运用自组织理论解析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影响因素和内在逻辑,并以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大德育体系建构的个案为蓝本,探讨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目标趋向,建构原则和实践策略,以期为高职院校德育改革创新和体系建构提供参考。本研究的第一部分(第二章)开篇是“提出问题”。以高职院校德育体系建构的现实图景为立论前提,通过调查、访谈和观察,梳理当前高职院校德育体系建设的现状和“他组织困境”,分析了“他组织困境”的表现和成因,指出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是摆脱现实困境的需要,是德育体系自身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的自觉回应。本研究第二部分(第三、第四章)中篇为“分析问题”。以自组织理论为分析框架,从理论探析和个案剖析两部分,对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在理论探析部分,先进行整体的趋势分析,再进行静态的因素分析,然后进行动态的机制分析,深入探讨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可能思路、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内在机制。在个案剖析部分,以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大德育体系”建构的历程为个案,分析其德育体系从他组织阶段到混沌过渡阶段再到自组织阶段的建构历程、做法和经验,从实践中生成理论,并用以指导新的实践。本研究第三部分(第五章)尾篇求“解决问题”。以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践考察的研究结果为依据,提出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目标趋向是正效、高效和长效“德育场”,并探讨了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六个基本原则和四个实践策略,以为实践提供参考。本研究最后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归纳出以下主要结论:第一,当前高职院校德育体系建构逐步引起重视,但依然普遍存在着“他组织困境”。高职院校德育体系建构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院校外部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体制制约、院校自身主体性缺失是主要原因。第二,高职院校德育体系受到外部和内部复杂因素的影响,其中发挥序参量支配作用的因素是大学“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第三,开放与差异是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基本条件,变量间竞争与协同的非线性作用是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基本动力,混沌与生成是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目标,渐变与突变是德育体系演化发展的基本途径,而整体与具体是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基本方法。第四,自组织的建构方法是一种以自组织为主,他组织为辅的整合的建构方法。要通过自组织的方式建构自组织德育体系。实践中要结合高职特点,推进四重转变: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变,从教学体系向实践体系转变,从实践体系向文化体系转变,从管理体系向治理体系转变,建构“五位一体”德育场。
森[5](1986)在《我院法制系统科学研究会成立》文中提出 中南政法学院法制系统科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讨论会,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召开。研究会是以研究生为主体,包括教师、本科生在内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出席会议的院内外代表共有150余人,讨论会收到论文十多篇。会上成立了研究会理事会,聘请我院院长章若龙教授.法制史游绍尹教授和华中工学院社会科学系副主任黄金南副教授任研究会顾问;推举郑永流为会长,李希慧、王振强为副会长,刘茂林为秘书长,吴新耀、萧伯符、
刘欣[6](2019)在《中国物理学院士群体计量研究》文中提出有关科技精英的研究是科学技术史和科学社会学交叉研究的议题之一,随着中国近现代科技的发展,中国科技精英的规模逐渐扩大,有关中国科技精英的研究也随之增多,但从学科角度进行科技精英的研究相对偏少;物理学是推动自然科学和现代技术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整个自然科学学科体系中占有较高地位,同时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密切关联,是20世纪以来对中国影响较大的学科之一;中国物理学院士是物理学精英的代表,探讨中国物理学院士成长路径的问题,不仅有助于丰富对中国物理学院士群体结构和发展趋势的认识,而且有助于为中国科技精英的成长和培养提供相关借鉴;基于此,本文围绕“中国物理学院士的成长路径”这一问题,按照“变量——特征——要素——路径”的研究思路,引入计量分析的研究方法,对中国物理学院士这一群体进行了多角度的计量研究,文章主体由以下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第一章)以“院士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史为线索,通过对1948年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和国立北平研究院推选产生中国第一届物理学院士,1955年和1957年遴选出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两届物理学学部委员、1980年和1991年增补的物理学学部委员、1993年后推选产生的中国科学院物理学院士、1994年后的中国科学院外籍物理学院士和中国工程院物理学院士,及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华裔物理学院士的搜集整理,筛选出319位中国物理学院士,构成本次计量研究的样本来源。第二部分(第二至九章)对中国物理学院士群体进行计量研究。首先,以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归国工作,学科分布、获得国内外重大科技奖励等情况为变量,对中国物理学院士群体的总体特征进行了计量分析;其次,按照物理学的分支交叉学科分类,主要对中国理论物理学、凝聚态物理学、光学、高能物理学、原子核物理学这五个分支学科的院士群体特征分别进行了深入的计量分析,对其他一些分支交叉学科,诸如天体物理学、生物物理学、工程热物理、地球物理学、电子物理学、声学、物理力学和量子信息科技等领域的院士群体的典型特征进行了计量分析,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不同学科物理学院士的年龄结构、学位结构、性别比例,在各研究领域的分布、发展趋势和师承关系等;再次,在对各分支交叉学科物理学院士的基本情况和研究领域计量分析的基础上,对不同学科间物理学院士的基本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对中国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和代际演化进行趋势分析。第三部分(第十章)在第二部分计量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中国物理学院士的群体结构特征、研究领域和代际演化的趋势特征。中国物理学院士的群体结构呈现整体老龄化问题严重,但近些年年轻化趋向较为明显,整体学历水平较高,同时本土培养物理学精英的能力增强,女性物理学院士占比较低但他们科技贡献突出,空间结构“集聚性”较强,但近些年这种“集聚性”逐渐被打破等特征;中国物理学院士的研究领域呈现出,物理学科中交叉性较强的研究领域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应用性较强的研究领域产业化趋势明显,当代物理学的发展与科研实验设施的关系越发紧密等趋势特征;中国物理学院士的代际演化呈现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需求导向下的相关物理学科迅猛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物理学院士研究兴趣与国家政策支持相得益彰,21世纪以来物理学院士个体对从事学科发展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大等趋势特征。第四部分(第十一章)通过分析中国物理学院士群体的计量特征得出中国物理学院士的成长路径。宏观层面,社会时代发展大背景的影响一直存在,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导向要素有所减弱,国家科技管理制度的要素影响有所增强,中国传统文化对物理学院士成长潜移默化的影响;中观层面,物理学学科前沿发展需求的导向要素显著增强,空间结构“集聚性”的影响逐渐在减弱,师承关系的影响主要体现于学科延承方面;微观层面,性别差异对物理学家社会分层的影响很弱,年龄要素对物理学院士成长具有一定的影响,个人研究兴趣对物理学院士的成长影响增强;可见中国物理学院士受社会时代背景、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一直存在,受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导向影响有所减弱,而受物理学学科前沿发展和物理学家个人研究兴趣的导向逐渐增强,进而得出中国物理学院士的社会分层总体符合科学“普遍主义”原则的结论。最后,在中国物理学院士的群体发展展望中,提出须优化中国物理学院士年龄结构和培养跨学科物理科技人才,辩证看待中国物理学院士空间结构的“集聚性”和师承效应,发挥中国物理学院士的研究优势弥补研究领域的不足,增加科研经费投入和完善科技奖励机制,不断加强国家对物理学的支持力度等建议,以促进中国物理学院士群体的良性发展和推动我国从物理学大国发展为物理学强国。
林坤[7](2019)在《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个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承和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日益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使命之一,苗族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如何在学校课程教学中得到更好地传承和保护,这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的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高校的课程建设改革中,随着教育信息化2.0时代的来临,合理地应用信息技术与适宜的苗族文化课程进行整合,有利于建设学校特色课程,提升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教学质量,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及保护,并可持续推进学校课程信息化建设。本研究围绕着苗族文化课程的课程实践,探索如何应用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进行整合和建设。在本研究中,主要以西部省区的一所省属重点高校G校为研究个案,通过观察和分析该校苗族文化课程设置、实施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在此基础上,思考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应用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基础、条件及逻辑框架,在此逻辑框架下,进一步探索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规划与设计,苗族文化信息化课程资源建设与重构,信息化教学模式应用,信息化课程管理及评价等基本策略。通过研究发现:1.在数字化时代的背景下,将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传统课程资源的容量将会得到扩充,课程内容更多元、课程表现形式更多维、课程教学方式更多样……这些变化,直接影响了课程结构发生变化。在此过程中,苗族文化经验、苗族文化活动在课程中得到更多的呈现,传统“学科中心”的课程结构得到改善。2.数字化背景下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的整合,并非只是简单地将信息技术应用到传统课堂教学之中,实现辅助教学,帮助我们提升教学效果。而是要将信息技术适宜地应用于课程资源建设、课程学习环境创设、课程内容建构、课程教学实施、课程管理、课程评价等全过程之中,在这种深度的整合中,拓展课堂空间和时间,在提高学习者苗族文化素养、能力的同时,帮助课程参与者获得更好的信息技术素养、能力,实现“1+1>2”的效果。3.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要在充分考虑课程本身的特点、课程内容的特点与信息技术、信息化学习之间的“匹配性”“适宜性”等基础上,合理地进行“整合”。将信息技术恰当应用于经验性、活动性特征突出的课程中,可以为学习者提供获取更多直接经验或接近直接经验的条件。将信息技术恰当应用于课程内容具有“非语言符号”性、动态性特征的课程中,可以丰富课程内容的表现形式、用最便捷的方式建立课程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整合于适宜具身化、创生性教学方式的课程之中,可以延展学习体验,丰富学习经验,帮助学习者更主动地参与学习和建构知识。4.在充分把握苗族文化课程特征的基础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需要建设与重构苗族文化课程信息化资源库。这是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重要资源基础,包括建设课程资源素材库,积件式课程资源知识元,适宜课堂教学、适宜活动课程、适宜网络化学习、适宜移动学习的资源等。5.应结合课程及实践环境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的应用苗族文化信息化教学实践的策略及方法(创设信息化教学环境,选择、组织信息化教学内容,探索苗族文化信息化课堂教学、活动教学、网络化学习、移动学习策略等),并合理地将信息技术应用于苗族文化课程管理、课程评价中,实现科学化课程管理与评价。如分析信息化课程管理平台的内容、功能及用户,探讨UML用例视图、网络在线课程、微课程信息化管理策略,探讨在线学生成绩管理、搜集学习过程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化评价策略等。
金殿军[8](2010)在《民事执行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民事“执行难”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一直是人民法院司法活动中广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民事“执行难”的产生和凸显是一个多因一果的“综合症”,消解民事“执行难”不仅需要完善民事执行中的各项具体制度,更需要在更上位的层面上思考民事执行的功能与价值以及实现民事执行功能、价值所需要的民事执行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客观地赋予民事执行恰当的使命并确保其能够有效担当该使命。本文包括导论、民事执行机制概述、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民事协助执行机制、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机制、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和余论共七个组成部分。在导论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民事执行机制的动因、国内外关于民事执行的研究现状和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指出民事“执行难”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为了消解民事“执行难”就需要以民事执行的功能与价值为先导,针对民事“执行难”的症结问题构建起较为系统、完整的民事执行机制体系。第一章为民事执行机制的概述,主要内容包括民事执行机制的概念、民事执行价值的定位和民事执行机制体系的构成,提出民事执行机制是指为了实现民事执行的功能和价值,在民事执行机构、民事执行当事人、民事协助执行人以及其他民事执行参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相关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民事执行应当以追求债权实现的最大化为直接价值,以债权实现的高效化为优先价值,以债权实现的正当化为根本价值,债权实现的高效化优位于债权实现的最大化,债权实现的正当化优位于债权实现的最大化和债权实现的高效化;为了破解民事“执行难”和实现民事执行的功能与价值就需要建立和健全包括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民事协助执行机制、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机制和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在内的民事执行机制体系。第二章为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主要内容包括我国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的历史沿革、域外民事执行权运行模式和重构我国民事执行机构与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的建议,指出应当在严格区分民事执行事项与民事审判事项的基础上围绕着民事执行行为和对民事执行行为的监督、救济为核心来完善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与此同时为了体现民事执行的效率性应当赋予民事执行机构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实体性争议享有先行审查的权力,民事执行当事人、有关利害关系人对先行审查不服的再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加以救济。第三章为民事协助执行机制,主要内容包括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完善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机制的对策建议,指出民事“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因协助执行机制不健全而造成的协助执行难,应当在厘清人民法院职能与协助执行主体职能的基础上通过拓展协助执行主体的范围、完善协助执行主体的责任体系以及实现协助执行的集约化等多个方面完善我国的民事协助执行机制。第四章为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机制,主要内容包括我国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的立法与实践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的理论基础和我国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机制的完善建议,指出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的理论基础是程序效益和程序公正,在我国逃废债务盛行、诚信缺失严重的当下为了发挥民事执行程序的效益和确保民事执行当事人、有关利害关系人对变更民事执行当事人所应享有的诉权,应当在法律关系简单明了的约束下扩大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变更民事执行当事人的范围,民事执行当事人、有关利害关系人对是否变更民事执行当事人不服的再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救济。第五章为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主要包括我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建设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完善我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对策建议,提出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对于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运行成本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应当将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加以谋划,强化民事执行威慑措施适用的普遍性和强制性,从限制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经济活动两个方面提高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违法成本。余论为民事执行与破产的关系,主要内容是讨论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如何为民事执行案件另觅出路,提出在民事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严重脱节,破产程序适用严重受阻的情况下应当在提高申请执行人提起破产申请的积极性、科以被执行人及其投资人、清算人等在一定情形下负有提起破产申请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破产程序以及实行一般破产主义等四个方面加以完善以实现民事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在功能上的互补与协奏。
潘申明[9](2009)在《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 ——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文中指出法律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应社会现实之需而产生,并随社会发展和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完善的。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整个国家进入转型期。在这一时期,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由于各利益主体追逐利润和部分民众道德失范,而国家法律体制又不完善等原因,公共利益不时受到侵犯。如何保护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如何让受到侵害的公共利益及时获得救济?是亟待我们解决的迫切问题。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基本治国方略的我国,诉讼作为权利救济最后屏障,不应将公共利益的诉讼救济排除在外。但是,由于民事公益诉讼不要求原告与诉讼标的具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而且,为实现纷争一次性解决的理念,公益诉讼的裁判既判力范围进行了扩张,对传统民事诉讼理论产生了巨大冲击,加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设计上的复杂性,我国若要在立法上确立科学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还必须以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为基础。在笔者看来,民事公益诉讼引入我国应属历史必然,而目前我国之所以没有完善的立法,司法界又不敢完全放开、大胆尝试,就是因为相关理论积淀还不够。目前,国内有关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以提出问题居多,解决问题的甚少。由于公益诉讼涉及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整体深入研究难度很大。所以,攻其一点的居多,系统而论的很少。笔者认为,要在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必须论证必要性与可行性,其次要围绕“案件范围”、“起诉模式”、“程序建构”三大板块进行深入探讨。即什么是公共利益?哪些公共利益需要借助民事公益诉讼方式进行救济?谁可以代表公共利益出现在民事法庭?如何建构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模式?如何根据民事公益诉讼的特点建构诉讼程序?是否有必要单独创建一套独立的诉讼程序?还是立足现行民事诉讼程序进行适当修正?等等。总之,要构建科学的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必须从历史、比较法、法社会学等多个角度进行考量、论证,明确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定位和框架。然后,在具体的诉讼程序上要根据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与现行诉讼制度的不同而提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制度设计。只有这样,我们的立法才会站在一个比较高的高度构建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整篇论文分导言、主体、结语。导言部分主要阐述了问题的产生与选题的意义、国内研究状况与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架构与主要内容、论文创新之处与突出贡献。论文主体分三篇:第一篇“民事公益诉讼基本范畴研究”分三章。第一章是“民事公益诉讼概论”,主要解决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确立民事公益诉讼会对传统理论带来怎样的冲击,以及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章“公共利益界定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此部分不避难点,对公共利益进行分析和界定,跳出诉讼来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然后,结合论文主题,就我国现阶段公共利益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作了比较分析。第三章“比较法视野下的公益诉讼代表人及其起诉模式”,公益诉讼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公益出席法庭,实现公益的人,论文通过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的比较法考察,得出了公益诉讼代表人呈现出如下过程:由公民到国家行政机关;而后,随着国家官僚体制发展,检察机关产生并成为重要的公益诉讼代表人;随着社会发展,国家本位开始向社会本位发展,公益团体在社会中作用越来越大,体现在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就是,公益团体争取自身作为公益诉讼代表人的斗争获得胜利。三种类型的公益诉讼代表人中最为主要的应为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故文章对世界范围内三大类型的公益诉讼代表人进行了比较研究。最后,结合论文主题,分析了民事公益诉讼类型和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模式。至此,文章不仅解决了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而且也粗线条地勾勒出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框架。第二篇“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比较”,主要是对世界范围内典型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下文论述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重构作铺垫,共五章。第四章“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主要对美国集团诉讼、英国代表人诉讼和集体诉讼、我国台湾地区的选定当事人制度进行了介绍,并对各制度的优缺点等进行比较分析。第五章“域外公民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以美国公民诉讼和示范诉讼为典型,展开论述,进行评析。第六章“域外公益团体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主要对德国团体诉讼和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团体诉讼、投资人团体诉讼进行论述和评析。第七章“域外行政机关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是对俄罗斯国家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官提起不作为诉讼制度进行了论述。第八章“域外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对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以上各章在制度介绍之后,均有专门一节用作对该章所论及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比较法分析,或者经验、得失的论述。第三篇“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共三章。第九章“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现行立法与司法实践”,主要是对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整体介绍,并对司法实践中的有益尝试进行了整理、评析。第十章“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之一:现行制度的完善”,主要是结合上文所论述的域外各种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比较法经验对代表人诉讼、支持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缺陷评析、制度完善。第十一章“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之二:新制度的创建”,主要是结合比较法考察经验,论述我国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公民和公益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应如何创建。其中,对民事公益诉讼涉及的一些特殊程序问题,也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结语部分主要是针对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共利益诉讼保护机制这一主题,结合全文内容提炼出如下观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一定要建立;民事公益诉讼立法应采取广泛借鉴,逐步推进的方式;要充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民事公益诉讼要有国家干预的成分,但一定要把握“有限干预”的原则;民事公益诉讼要正确处理起诉激励与滥诉防范之间的关系;为了应对社会形势的变化,司法机关应当从原先的“司法消极主义”向“司法能动主义”转变。本文创新之处与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体系完整。系统、全面地构建起民事公益诉讼理论体系。文章从何为公益诉讼到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和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从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到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类型和起诉模式;从国外的各种民事公益诉讼形态介绍与比较,到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建构;既有历史的,又是现实的;既有大量的国外制度介绍,又是服务于国内的;既有制度层面的,又有何为公共利益等重大理论问题;第二、资料新。文章资料上有不少地方也是起到了国内补白的作用,比如美国集团诉讼作为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的典范,国内介绍较多,但是,美国集团诉讼1966年修正后,在1987年、1998年、2003年、2007年经历了多次修正,尤其是2005年还出台了《美国集团诉讼公平法》,国内资料只有个别介绍到2003年,其后资料并无人涉及;在示范诉讼中,2005年德国的《投资人示范诉讼法》为大陆法系立法典范,本文将相关内容在文中作了系统介绍,并将其翻译为中文作为附录放在文后,可供其他学者研究参考。在读博期间,有幸在2007年5月至6月在台湾政治大学访学两个月,收集了不少资料,其中既包括台湾选定当事人制度、消费者团体诉讼等台湾本土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一手资料,也包括台湾法学界对国外相关制度的研究资料;第三,实践性强。作为一名从事检察工作十三年的实务工作者,有幸目睹、乃至亲历亲为了很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感触颇多。所以,论文在实务资料和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层面能够展现出一定优势;第四,观点创新。在观点和内容上,本文对“公共利益”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有助于提升国内对“公共利益”概念的研究水平:从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的发展到民事公益诉讼的类型和起诉模式的演进分析,开拓了研究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模式的视野,提升了研究层次;通过对域外典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介绍和比较分析,然后针对我国立法、司法现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系统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无论是从资料层面还是思考路径上,都为今后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论文的结论中所列的几个观点,虽然不是解决公益维护的万能良药,但足以引发我们在此论文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思考。
刘春朝[10](2013)在《终身学习视角下的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终身学习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城市社区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和居民教育需求的多样化,迫切需要方便灵活、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服务。立足社区、服务社区的社区学院很好地满足了这种需求。同时,在我国作为终身学习和社区教育重要载体的社区学院,正肩负着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历史重任以及加快推动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历史使命,日益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被赋予更多的期望和责任。社区学院在我国尚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与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的社区学院相比,我国社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存在着较多的理论困惑和实践问题。以终身学习视角系统研究我国社区学院的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本课题利用质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理论和实证两个维度对我国社区学院发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通过梳理国内外关于社区学院研究文献,并在明晰相关概念间逻辑关系的基础上,界定了我国社区学院的内涵:我国社区学院是以专科教育为主,集高等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于一体,具有职业性、社区性和综合性的高等教育机构;剖析了目前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现状和价值诉求,在对比国外社区学院发展历程和特点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社区学院的外部定位、内部定位及其定位的指导思想。通过专家访谈、问卷调查和焦点团体讨论等实证研究,提炼了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影响因素,构建了我国社区学院发展影响路径模型。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作为社区学院研究的结论和对策建议,提出了政府宏观引导、社区具体推动、社会团体积极参与、企业倾力支持和学院自主建设的社区学院发展的“五元驱动”思路,构建了以动力机制、运行机制、整合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等“五大机制”为核心支撑的社区学院发展模式。
二、我院法制系统科学研究会成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院法制系统科学研究会成立(论文提纲范文)
(1)媒介融合视角下武汉科技传播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2 媒介融合发展与科技传播体系构建的内在动因 |
2.1 媒介融合的内涵及外延 |
2.2 科技传播体系的概念、结构及功能 |
2.3 媒介融合发展与科技传播要素的变化 |
3 武汉科技传播体系构建的形势、目标与任务 |
3.1 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形势 |
3.2 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根本目标 |
3.3 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任务和要求 |
4 武汉科技传播体系构建的现状及问题 |
4.1 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现状分析 |
4.2 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困境 |
5 国外实践经验对武汉科技传播体系构建的启示 |
5.1 国外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经验分析 |
5.2 国外实践经验对武汉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启示 |
6 武汉科技传播体系构建的策略与路径 |
6.1 搭建基本框架 |
6.2 优化内部结构 |
6.3 打通各类资源 |
6.4 实现资源共融 |
6.5 建立运作机制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界定 |
(二)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与新中国法学的构建和发展 |
(三)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价值 |
二、研究综述 |
(一)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及其评价的研究 |
(二)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研究 |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阐释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法的一般原理 |
(二)社会主义的法与法制原理 |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评价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属性 |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特点 |
(三)苏联法学理论的根本缺陷 |
第二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理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内容的构建 |
(一)法的一般原理的构建 |
(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的构建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性质 |
(二)关于法学、法理学的任务 |
(三)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方法 |
第三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宪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观的确立 |
(一)宪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宪法类型观的确立 |
(三)宪法工具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国家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经济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国家机构制度理论的构建 |
(四)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宪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宪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宪法学的方法 |
第四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刑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观的确立 |
(一)刑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刑法工具观的确立 |
(三)刑法机能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犯罪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刑罚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刑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刑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刑法学的方法 |
第五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民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观的确立 |
(一)民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民法公法观的确立 |
(三)民法工具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民事主体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所有权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债的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民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民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民法学的方法 |
第六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影响的反思 |
一、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缘由 |
(一)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直接原因 |
(二)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推动因素 |
二、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途径 |
(一)通过学习和传播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 |
(二)通过批判和运动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除障碍 |
三、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评价 |
(一)评价的态度、标准和方法 |
(二)评价的基本结论 |
四、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启示 |
(一)应当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 |
(二)应当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 |
(三)应当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 |
(四)应当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新时期党的科学技术思想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一、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和思路 |
(二) 主要问题、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五) 研究意义 |
二、 新时期党的科技思想的界定及理论渊源 |
(一) 新时期党的科学技术思想的界定 |
1、 党的科技思想“新时期”发展的时间起点 |
2、 新时期党的科技思想演进的阶段划分及依据 |
3、 新时期科党的科技思想的内涵 |
4、 “演进”概念的两层含义 |
(二) 新时期党的科学技术思想的理论渊源 |
1、 马克思恩格斯科技思想 |
2、 毛泽东科技思想 |
(三) 系统论简介 |
1、 系统论的基本概念 |
2、 马克思主义中的系统思想与方法 |
3、 系统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 |
(四) 小结 |
三、 新时期党的科技思想的萌芽:1975-1978 |
(一) 新时期科技思想孕育的政治经济形势 |
(二) 邓小平科技思想的形成 |
1、 形成脉络与逻辑构成 |
2、 科技属性的重新定位与科技工作规律的认识 |
3、 科学技术的地位与功能 |
4、 科技发展策略思想 |
(三) 科技方针与政策的起步 |
1、 文革前科技政策回顾 |
2、 文革后初期科技工作的整顿与恢复 |
(四) 新时期初期科技事业的恢复 |
1、 1976 年科技战线的状况 |
2、 1978 年自然科学技术人员普查 |
3、 20 世纪 70 年代末的科技水平统计 |
(五) 小结 |
四、 新时期党的科技思想的探索与发展:1979-1989 |
(一) 科技体制改革启动的社会形势 |
(二) 邓小平科技思想的发展和成熟 |
1、 科技作为解决问题的最主要条件 |
2、 开拓人才培养渠道 |
3、 科技体制改革思想 |
4、 发展高技术的思想 |
5、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
(三) 科技体制改革的酝酿与开展 |
1、 “依靠 面向”的战略方针 |
2、 “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 |
3、 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人才政策 |
4、 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和政策 |
(四) 科技体制改革驱动科技实力快速提升 |
1、 科技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
2、 年度数据分析:1988 至 1990 年 |
3、 国家科技发展计划成果:六五和七五期间 |
(五) 小结 |
五、 新时期党的科技思想的成熟:1990-2000 |
(一) 新科技革命时代的机遇与挑战 |
(二) 江泽民科学技术思想 |
1、 党工作重心的进一步战略转移——江泽民科技思想的着眼点 |
2、 科教兴国战略——党的新的战略工作重心的具体展开 |
3、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
4、 创新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
5、 科技创新与进步的关键在人才 |
6、 社会主义科技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 |
7、 科技伦理思想 |
(三) 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科技政策 |
1、 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和落实 |
2、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 |
3、 新时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展开 |
4、 科技人才政策改革日益深化 |
5、 教育事业的突飞猛进 |
(四) 科技思想成果的全面进步 |
1、 八五期间的主要科技成就 |
2、 九五期间科技进步情况与 2000 年科技发展状况 |
(五) 小结 |
六、 新时期党的科技思想的完善:2000-2010 |
(一) 新世纪开篇的经济政治新形势 |
(二) 21 世纪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胡锦涛科技思想 |
1、 战略方针的深化和任务目标的提出——胡锦涛科技思想的出发点 |
2、 胡锦涛科技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三) 新世纪的科技发展政策 |
1、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提出 |
2、 创新人才政策 |
3、 新世纪国际科技合作政策 |
(四) 小结 |
七、 新时期我党科技思想的主体内容演进分析与启示 |
(一) 新时期社会环境的历史演变 |
1、 科技思想历史转折实现的历史背景 |
2、 科技革命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 |
3、 世纪之交的科技发展新环境 |
(二) 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关系理论的逐步推进 |
1、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提出 |
2、 科学技术从“生产力”到“第一生产力”的理论和现实基础 |
3、 科学技术作为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
(三) 科技体制改革思想的不断深化 |
1、 “双管齐下”的科技体制改革思路 |
2、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科技体制改革思路 |
(四) 科教兴国战略的酝酿与完善 |
1、 科技教育两手抓 |
2、 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
(五) 中国特色科技创新发展理论的演进 |
1、 鼓励科技探索与创新 |
2、 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
3、 从“国家创新体系”到“创新型国家” |
4、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科技强国梦 |
(六) 新时期以来党的科技思想的主要特征与启示 |
1、 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
2、 坚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科学技术的优越性 |
3、 坚持和深化科学技术领域的改革开放 |
4、 坚持以人为本,坚定发展科学技术的价值取向 |
主要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附录 2 九五期间科技进步检测结果 |
附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附录 4 十五期间科技进步基本状况评价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高等职业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研究 ——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扫描:“立德树人”成为高职转型升级、质量提升的核心主题 |
二、聚焦:高职院校德育的体系困境 |
三、价值: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四、综述:研究现状与不足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几个重要概念界定 |
二、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现实图景:高职院校德育体系建设的“他组织困境”与转型诉求 |
第一节 德育体系“他组织困境”的表现 |
一、体系建构的预定化,造成过程机械僵化 |
二、推动力量的外在化,引起内生动力不足 |
三、管理体制的行政化,导致体系不够稳定 |
四、德育过程的专门化,造成体系缺乏合力 |
五、实施结果的共性化,导致体系缺乏特色 |
第二节 德育体系“他组织困境”的归因 |
一、院校外部原因分析:管理体制的约束 |
二、院校内部原因分析:主体性的失落 |
第三节 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理性诉求 |
一、自组织建构是高职院校德育体系摆脱现实困境的需要 |
二、自组织建构是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身发展的根本途径 |
三、自组织建构是高职院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的自觉回应 |
第三章 理论探析: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范式转换:高职院校德育体系的自组织转型 |
一、组织形态转型:从他组织德育体系到自组织德育体系的转型 |
二、组织方式转变:从他组织“建设”到自组织“建构” |
三、理论假设:以自组织方式建构自组织德育体系 |
第二节 变量解析: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影响因素 |
一、外源变量:影响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外部因素 |
二、内源变量:影响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内部要素 |
三、支配变量: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内在基核 |
第三节 机制探究: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内在机理 |
一、机制建设:当前高职院校德育变革的突破口 |
二、开放与差异: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条件 |
三、竞争与协同: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动力 |
四、混沌与生成: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目标 |
五、渐变与突变: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途径 |
六、整体与具体: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方法 |
第四章 个案剖析: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研究场域:走进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一、历时视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外部环境与历史 |
二、现况概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基本情况 |
第二节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历程 |
一、无序与模仿:组建初期的他组织阶段 |
二、内嵌与自发:过渡时期的混沌阶段 |
三、自主与自觉:新时期以自组织为主要特征阶段 |
第三节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成效与经验总结 |
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成效 |
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经验总结 |
三、自组织建构方法的反思与总结 |
第五章 实践路向: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目标、原则与策略 |
第一节 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目标趋向 |
一、德育场:一种自组织德育体系目的态 |
二、高职院校“德育场”的要素和结构 |
三、高职院校“德育场”的作用机制和功能 |
第二节 高职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原则 |
一、价值性原则,正确导向 |
二、整体性原则,形成合力 |
三、开放性原则,增强活力 |
四、实践性原则,回归生活 |
五、教育性原则,以人为本 |
六、主体性原则,内生发展 |
第三节 高等职业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的策略 |
一、教书育人,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变 |
二、实践育人,从教学体系向实践体系转变 |
三、文化育人,从实践体系向文化体系转变 |
四、管理育人,从管理体系向治理体系转变 |
第六章 结论 |
一、研究的主要发现与新意 |
二、研究的局限与未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中国物理学院士群体计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文献综述 |
二、论文选题和研究内容 |
三、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物理学院士的产生与本土化 |
1.1 民国时期中国物理学院士的产生 |
1.1.1 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推选产生中国第一届物理学院士 |
1.1.2 国立北平研究院推选出与“院士”资格相当的物理学会员 |
1.2 当代中国物理学院士的本土化 |
1.2.1 中国科学院推选产生物理学学部委员 |
1.2.2 中国科学院物理学院士与中国工程院物理学院士的发展 |
1.3 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华裔物理学院士 |
1.4 中国物理学院士名单与增选趋势分析 |
1.4.1 中国物理学院士的名单汇总 |
1.4.2 中国本土物理学院士总体增选趋势 |
第二章 中国物理学院士总体特征的计量分析 |
2.1 中国物理学院士基本情况的计量分析 |
2.1.1 女性物理学院士占比较低 |
2.1.2 院士整体老龄化问题严重 |
2.1.3 出生地域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 |
2.2 中国物理学院士教育经历的计量分析 |
2.2.1 学士学位结构 |
2.2.2 硕士学位结构 |
2.2.3 博士学位结构 |
2.3 中国物理学院士归国工作情况的计量分析 |
2.3.1 留学物理学院士的归国年代趋势 |
2.3.2 国内工作单位的“集聚性”较强 |
2.3.3 物理学院士的国外工作单位 |
2.4 中国物理学院士从事物理学分支交叉学科的计量分析 |
2.4.1 物理学院士从事分支交叉学科的归类统计 |
2.4.2 物理学院士获得国际科技奖励的计量分析 |
2.4.3 物理学院士获得国内科技奖励的计量分析 |
第三章 中国理论物理学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3.1 中国理论物理学院士基本情况的计量分析 |
3.1.1 存在老龄化问题,当选年龄集中于“51-60 岁” |
3.1.2 博士占比52.83%,地方高校理论物理教育水平有所提高 |
3.2 中国理论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计量分析 |
3.2.1 主要分布于凝聚态理论和纯理论物理等领域 |
3.2.2 20 世纪后半叶当选的理论物理学院士内师承关系显著 |
3.3 中国理论物理学院士的发展趋势分析 |
3.3.1 理论物理学院士的增选总体呈上升趋势 |
3.3.2 理论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
3.4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凝聚态物理学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4.1 中国凝聚态物理学院士基本情况的计量分析 |
4.1.1 存在老龄化问题,当选年龄集中于“51—60 岁” |
4.1.2 博士占比57.83%,国外博士学位占比将近80% |
4.1.3 女性物理学院士在凝聚态物理领域崭露头角 |
4.2 中国凝聚态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计量分析 |
4.2.1 主要分布于半导体物理学、晶体学和超导物理学等领域 |
4.2.2 凝聚态物理学的一些传统研究领域内师承关系显著 |
4.2.3 凝聚态物理学院士集聚于若干研究中心 |
4.3 中国凝聚态物理学院士的发展趋势分析 |
4.3.1 凝聚态物理学院士的增选总体呈上升趋势 |
4.3.2 凝聚态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
4.4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光学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5.1 中国光学院士基本情况的计量分析 |
5.1.1 存在老龄化问题,当选年龄集中于“61—70 岁” |
5.1.2 博士占比54.84%,本土培养的光学博士逐渐增多 |
5.2 中国光学院士研究领域的计量分析 |
5.2.1 研究领域集中分布于应用物理学和激光物理学 |
5.2.2 光学院士工作单位的“集聚性”较强 |
5.3 光学院士的发展趋势分析 |
5.3.1 光学院士的增选总体呈上升趋势 |
5.3.2 光学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高能物理学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6.1 中国高能物理学院士基本情况的计量分析 |
6.1.1 老龄化问题严重,当选年龄集中于“51—60 岁” |
6.1.2 博士占比53.85%,国外博士学位占比超过85% |
6.2 中国高能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计量分析 |
6.2.1 高能物理实验与基本粒子物理学分布较均衡 |
6.2.2 高能物理学院士的工作单位集聚性与分散性并存 |
6.3 中国高能物理学院士的发展趋势分析 |
6.3.1 高能物理学院士的增选总体呈平稳趋势 |
6.3.2 高能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
6.4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原子核物理学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7.1 中国原子核物理学学院士基本情况的计量分析 |
7.1.1 老龄化问题严重,80 岁以下院士仅有3 人 |
7.1.2 博士占比48.84%,国外博士学位占比超过95% |
7.1.3 女性院士在原子核物理学领域的杰出贡献 |
7.2 中国原子核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计量分析 |
7.2.1 原子核物理学院士在各研究领域的分布情况 |
7.2.2 参与“两弹”研制的院士内部师承关系显著 |
7.3 中国原子核物理学院士的发展趋势分析 |
7.3.1 原子核物理学院士的增选总体呈下降趋势 |
7.3.2 原子核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
7.4 小结 |
第八章 其他物理学分支和部分交叉学科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8.1 中国天体物理学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8.1.1 天体物理学院士本土培养特征明显 |
8.1.2 天体物理学院士的增选总体呈平稳上升趋势 |
8.1.3 天体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
8.2 中国生物物理学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8.2.1 群体年龄较小,当选年龄集中于“41—50 岁” |
8.2.2 生物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
8.3 中国工程热物理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8.3.1 工程热物理院士内部师承关系十分显著 |
8.3.2 工程热物理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
8.4 中国地球物理学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8.4.1 主要分布于固体地球物理学和空间物理学研究领域 |
8.4.2 地球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
8.5 部分分支交叉学科院士群体的计量分析 |
8.5.1 电子物理学和声学院士的增选呈下降趋势 |
8.5.2 中国物理力学由应用走向理论 |
8.5.3 中国量子信息科技呈迅速崛起之势 |
第九章 中国物理学院士计量分析的比较研究和趋势分析 |
9.1 各分支交叉学科间物理学院士基本情况的比较研究 |
9.1.1 一些新兴研究领域物理学院士年轻化趋势明显 |
9.1.2 21世纪以来本土培养的物理学院士占比一半以上 |
9.1.3 女性物理学院士在实验物理领域分布较多 |
9.2 中国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分析 |
9.2.1 各分支交叉学科内的横向发展趋势分析 |
9.2.2 各分支交叉学科的纵向年代发展趋势分析 |
9.3 中国物理学院士代际演化的趋势分析 |
9.3.1 第一代物理学院士初步完成了中国物理学的建制 |
9.3.2 第二代物理学院士完成了中国物理学主要分支学科的奠基 |
9.3.3 第三代物理学院士在国防科技和物理学科拓展中有着突出贡献 |
9.3.4 第四代物理学院士在推进物理学深入发展方面贡献较大 |
9.3.5 新一代物理学院士科技成果的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
第十章 中国物理学院士的群体结构特征和发展趋势特征 |
10.1 中国物理学院士的群体结构特征 |
10.1.1 整体老龄化问题严重,但年轻化趋向较为明显 |
10.1.2 整体学历水平较高,本土培养物理学精英的能力增强 |
10.1.3 女性物理学院士占比较低,但科技贡献突出 |
10.1.4 空间结构“集聚性”较强,但近些年“集聚性”逐渐被打破 |
10.2 中国物理学院士研究领域发展的趋势特征 |
10.2.1 物理学科中交叉性较强的研究领域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 |
10.2.2 物理学科中应用性较强的研究领域产业化趋势明显 |
10.2.3 当代物理学的发展与科研实验设施的关系越发紧密 |
10.3 中国物理学院士代际演化的趋势特征 |
10.3.1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需求导向下的相关物理学科迅猛发展 |
10.3.2 20世纪80 年代以来院士研究兴趣与国家支持政策相得益彰 |
10.3.3 21世纪以来院士个体对学科发展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大 |
第十一章 中国物理学院士群体的成长路径 |
11.1 影响中国物理学院士成长的宏观要素 |
11.1.1 社会时代发展大背景的影响一直存在 |
11.1.2 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导向要素有所减弱 |
11.1.3 国家科技管理制度的要素影响有所增强 |
11.1.4 中国传统文化对物理学院士潜移默化的影响 |
11.2 影响中国物理学院士成长的中观要素 |
11.2.1 物理学学科前沿发展需求的导向要素显著增强 |
11.2.2 空间结构“集聚性”的影响逐渐在减弱 |
11.2.3 师承关系的影响主要体现于学科延承方面 |
11.3 影响中国物理学院士成长的微观要素 |
11.3.1 性别差异对物理学家社会分层的影响很弱 |
11.3.2 年龄要素对物理学院士成长具有一定的影响 |
11.3.3 个人研究兴趣对物理学院士的成长影响增强 |
11.4 结语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7)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 |
(一)教育发展视角:信息化时代的教育发展需求 |
(二)文化传承视角:民族多元文化传承发展的现实需要 |
(三)教学改革视角:民族地区高校教学改革的具体需要 |
二、研究问题 |
三、研究意义和目的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际意义 |
(三)研究目的 |
四、核心概念 |
(一)苗族文化 |
(二)课程整合 |
(三)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一、苗族文化课程研究文献 |
(一)苗族文化课程 |
(二)多元文化教育的基本理论 |
(三)我国多元文化课程建设的主要理念 |
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相关研究 |
(一)国外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及述评 |
(二)我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及述评 |
三、信息技术在民族文化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
(一)民族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研究 |
(二)信息技术在苗族文化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
(三)信息技术与民族文化教育的整合应用模式研究 |
四、文献综合评述 |
第二章 研究设计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过程与资料分析 |
五、研究信度、效度及研究伦理 |
第三章 样本学校苗族文化课程整合实施现状分析 |
一、样本学校深描 |
(一)具有苗族文化课程实践基础 |
(二)苗族文化研究基础较好 |
(三)具备课程与教学研究相关师资 |
(四)构建了相应的信息化教学环境 |
(五)苗族师生人数比例较高 |
二、样本学校苗族文化课程开设概况 |
(一)苗族语言文学类课程 |
(二)苗族文化习俗类课程 |
(三)苗族歌舞体育类课程 |
(四)苗族工艺美术类课程 |
三、问卷及访谈调查设计分析 |
(一)学生问卷调查设计及分析 |
(二)教师问卷调查设计及分析 |
(三)师生访谈调查设计及分析 |
四、苗族文化课程教学情况分析 |
(一)师生对课程设置认可度较高 |
(二)课程实施有利于苗族文化传承 |
(三)课程学习有助于学生自我发展 |
(四)师生对课程的满意度有待提高 |
(五)师生对课程信息化整合教改期望值较高 |
五、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中的问题分析 |
(一)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规划不足 |
(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设计不足 |
(三)信息化课程资源建设不足 |
(四)信息化教学策略有待改进 |
(五)信息化教学管理及评价跟进不力 |
第四章 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理论及实施框架分析 |
一、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必要性 |
(一)促进苗族文化保护传承 |
(二)丰富课程内容多样化表征 |
(三)优化整合文化课程资源 |
(四)有益于课程教学方法多元化 |
二、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可行性 |
(一)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的支撑协作 |
(二)苗族文化课程资源丰富 |
(三)师资具备课程信息化整合的信息素养 |
三、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理论分析 |
(一)行为主义理论及其对“整合”的影响 |
(二)认知主义理论及其对“整合”的作用 |
(三)建构主义理论及其对“整合”的影响 |
(四)关联主义理论对课程资源整合的作用 |
(五)传播过程理论对“整合”的支撑 |
四、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实施框架分析 |
(一)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规划设计 |
(二)苗族文化信息化课程资源的建设与重构 |
(三)苗族文化课程信息化教学的实施策略及应用 |
(四)苗族文化课程信息化管理与评价 |
第五章 整合起点: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规划及设计 |
一、确立课程整合目标与路径 |
(一)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目标定位 |
(二)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基本路径 |
二、选择适宜整合的课程 |
(一)苗族文化课程分类 |
(二)适宜整合的课程特点 |
(三)适宜整合的课程示例 |
三、分析学习者学习风格与特征 |
(一)学习者情感态度特征分析 |
(二)学习者认知特征分析 |
(三)学习者学习风格分析 |
(四)学习者学习动机分析 |
四、课程整合所需的师资构建分析 |
(一)课程整合所需的教师专业素养分析 |
(二)课程整合所需的师资构建 |
第六章 整合基础:建设与重构苗族文化信息化课程资源 |
一、苗族文化信息化课程资源建设与重构理念分析 |
(一)树立教育信息时代信息化课程资源观 |
(二)围绕教学要素搭建课程资源体系 |
(三)整合重构现有苗族文化课程资源 |
二、苗族文化信息化课程资源特征分析 |
(一)内容形式丰富多样 |
(二)地域差异性显著 |
(三)动态性、生成性特征突出 |
三、苗族文化信息化课程资源建设标准及规范 |
(一)技术标准 |
(二)元数据规范 |
四、苗族文化信息化课程资源导航设计 |
(一)课程导航作用 |
(二)课程导航内容 |
五、建设与重构信息化课程资源 |
(一)构建课程资源素材库 |
(二)设计积件式课程资源知识元 |
(三)建设适宜课堂教学的资源 |
(四)建设适宜活动课程的资源 |
(五)适宜网络化教学的资源 |
(六)适宜移动学习的资源 |
第七章 整合实施: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教学 |
一、创设信息化教学环境 |
二、选择及组织教学内容 |
(一)构建关联型课程内容知识体系 |
(二)优选苗族文化课程的教学内容 |
(三)合理呈现苗族文化课程的教学内容 |
三、教与学的基本策略 |
(一)苗族文化课程信息化教学中“教”的策略 |
(二)苗族文化课程信息化教学中“学”的策略 |
四、整合教学模式及示例 |
(一)“MOOC+SPOC+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
(二)苗族文化微课网络教学模式 |
(三)游戏引导型教学模式 |
(四)基于虚拟现实(VR)的教学模式 |
(五)智慧教学模式 |
五、“活动学习”中的整合应用 |
(一)信息技术在活动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
(二)信息技术在“任务驱动型”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
(三)信息技术在苗族文化活动创设中的应用 |
(四)信息技术在苗族文化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应用 |
第八章 整合的管理评价:苗族文化课程信息化管理及评价 |
一、课程信息化管理 |
(一)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内容及功能 |
(二)信息化管理平台用户分析 |
(三)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策略 |
(四)网络在线课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策略 |
(五)苗族文化微课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策略 |
二、课程信息化评价 |
(一)信息技术在学生成绩管理中的应用 |
(二)信息技术在学习过程评价中的应用 |
(三)课程教学大数据搜集、统计与分析 |
第九章 结论与反思 |
一、研究的基本结论 |
二、研究的反思与展望 |
(一)研究的反思 |
(二)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 |
(8)民事执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问题之提出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第一章 民事执行机制概述 |
第一节 民事执行机制的界定 |
一、民事执行概述 |
二、民事执行机制的界定 |
第二节 民事执行的价值 |
一、民事执行价值的学理阐析 |
二、民事执行价值的实践纷争 |
三、民事执行价值的层次 |
第三节 民事执行机制体系 |
一、"执行难"的界定 |
二、"执行难"的症结——民事执行机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三、民事执行机制体系的构成 |
第二章 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 |
第一节 我国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的历史沿革 |
一、民事执行机构的历史沿革 |
二、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我国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改革述评 |
一、我国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改革中的积极因素 |
二、我国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改革中的消极因素 |
第三节 民事执行权分权的比较法考察 |
一、域外民事执行权分权的主要模式 |
二、域外民事执行权分权模式的启示 |
第四节 我国民事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的完善 |
一、民事执行机构归属的再确认 |
二、厘清民事执行中执行事项与审判事项 |
三、我国民事执行机构的重构 |
第三章 民事协助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机制的立法与实践探索 |
一、民事协助执行的分类 |
二、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机制的立法与实践探索 |
第二节 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一、民事协助执行机制尚未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
二、协助执行主体不够广泛 |
三、人民法院的越位和缺位 |
四、协助执行责任体系不健全 |
五、协助执行方式不够经济高效 |
六、人民法院之间的协助执行不畅 |
第三节 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机制的完善 |
一、确立依法协助执行的理念 |
二、拓展协助执行主体的范围 |
三、完善协助执行的责任体系 |
五、确立由人民法院自行实施拍卖 |
六、实现协助执行的集约化 |
七、改革民事执行地域管辖制度 |
第四章 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机制 |
第一节 我国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机制的现状 |
一、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的界定 |
二、我国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机制的现状 |
三、我国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的理论基础 |
一、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传统理论基础之检讨 |
二、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理论基础的重构 |
三、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的适用原则 |
第三节 我国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机制的完善 |
一、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情形的完善 |
二、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程序的完善 |
第五章 民事执行威慑机制 |
第一节 我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建设及其不足 |
一、民事执行措施与民事执行威慑措施 |
二、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特征和必要性 |
三、我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现状 |
四、我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建设中的不足 |
第二节 我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完善 |
一、实行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国家战略 |
二、适用民事执行威慑措施的原则 |
三、限制人身自由的民事执行威慑措施的完善 |
四、限制经济活动的民事执行威慑措施的完善 |
余论——民事执行与破产 |
一、民事执行的前提——有财产可供执行 |
二、无财产可供执行下民事执行的选择 |
三、民事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协奏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案例及完成的课题 |
(9)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 ——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篇 民事公益诉讼基本范畴研究 |
第一章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概论 |
第一节 民事公益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理论的突破与应对 |
一、民事公益诉讼概述 |
二、民事公益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当事人适格理论的突破 |
三、民事公益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既判力理论的突破 |
第二节 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缺失的原因分析 |
二、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考察 |
三、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公共利益界定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
第一节 公共利益的内涵界定 |
一、公共利益概念的特点 |
二、公共利益的法律功能与作用方式 |
三、公共利益的内涵与界定方式 |
第二节 我国现阶段的公共利益 |
一、我国现行立法对公共利益的表述 |
二、确定我国现阶段公共利益必须考虑的要素 |
三、我国现阶段公共利益的界定 |
第三节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
一、公共利益界定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之关系 |
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比较研究 |
三、我国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界定基本原则 |
四、我国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具体类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 |
第一节 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概论 |
一、公益诉讼代表人的概念与产生背景 |
二、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的三种类型 |
三、民间公益诉讼代表人的产生与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的展望 |
第二节 域外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介绍 |
一、欧陆国家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二、英美国家官方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三、前苏联与俄罗斯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四、域外官方公益代表人制度的启示 |
第三节 我国官方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一、建国以前官方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二、建国以后官方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 |
三、我国官方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制度展望 |
第四节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的类型与起诉模式 |
一、民事公益诉讼类型 |
二、起诉模式 |
三、我国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及起诉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二篇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
第四章 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
第一节 美国集团诉讼 |
一、历史沿革 |
二、集团诉讼的要件与类型 |
三、集团诉讼的进行 |
四、集团诉讼公平法对集团诉讼制度的修正 |
第二节 英国代表人诉讼与集体诉讼 |
一、代表人诉讼 |
二、集体诉讼 |
三、英国代表人诉讼、集体诉讼与美国集团诉讼的比较 |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选定当事人制度 |
一、台湾地区选定当事人制度 |
二、选定当事人制度与英国代表人诉讼、美国集团诉讼的比较 |
第四节 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评析 |
一、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共同点 |
二、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差异 |
三、域外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的比较法经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域外公民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一节 美国公民诉讼 |
一、立法背景 |
二、基本内容 |
三、配套制度 |
四、理论质疑与实务运作 |
第二节 示范诉讼 |
一、示范诉讼与示范诉讼契约 |
二、示范诉讼契约相关理论 |
三、英美法系国家示范诉讼立法 |
四、大陆法系国家示范诉讼立法 |
第三节 域外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经验分析 |
一、公民诉讼的准确定位——补充而非替代 |
二、放宽公民诉讼原告资格和滥诉防止的平衡 |
三、配套制度的必要性 |
四、激发参与热情的有效手段——利益刺激 |
五、示范诉讼一多数人纷争有效的另类解决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域外公益团体提起之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一节 德国团体诉讼 |
一、团体不作为诉讼——德国传统团体诉讼 |
二、消费者团体损害赔偿诉讼 |
三、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穷尽不当利润"团体诉讼 |
四、团体诉讼与美国集团诉讼、公民诉讼等的比较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团体诉讼 |
一、立法概述 |
二、消费者团体诉讼 |
三、投资人团体诉讼 |
四、台湾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一与之三解读 |
五、民诉法修正后与消费者保护法、投资人保护法的法律适用 |
第三节 团体民事公益诉讼的比较法经验 |
一、滥诉防范的有效途径——严格团体资质 |
三、请求权的适度扩张,从单一不作为之诉到允许请求损害赔偿 |
四、团体诉讼的出发点——保护弱者 |
五、体现社会自治—一条介于公民与国家之间的中间道路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域外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一节 俄罗斯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一、诉讼形式 |
二、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官提起的不作为诉讼 |
一、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官制度 |
二、消费者保护官不作为诉讼的适用要件 |
三、评价 |
第三节 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比较法经验 |
一、赋权范围的有限性 |
二、参与方式的多样化 |
三、诉讼地位的平等性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域外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一节 大陆法系之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一、检察制度的发源地——法国 |
二、大陆法系的典型——德国 |
三、两大法系的交融点——日本 |
第二节 英美法系之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一、美国检察官——国家利益的捍卫者 |
二、英国检察官——王室利益的维护者 |
第三节 前苏联及俄罗斯之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
一、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 |
二、社会变革与制度转型的典型——俄罗斯 |
第四节 域外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比较 |
一、案件范围比较 |
二、法律地位比较 |
三、职权配置比较 |
四、几点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三篇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
第九章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与司法实践 |
第一节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 |
一、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现行立法 |
二、代表人诉讼现行立法 |
三、支持起诉现行立法 |
四、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现行立法 |
第二节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 |
一、民间民事公益诉讼的兴起 |
二、国家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尝试 |
三、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 |
四、支持起诉的实践分析 |
五、我国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的实践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之一:现行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一、从比较法经验看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缺陷 |
二、我国多数人纷争解决程序的完善路径 |
第二节 支持起诉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一、从"法院之友"等比较法经验看我国支持起诉制度的缺陷 |
二、我国支持起诉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比较法经验 |
二、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 |
三、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完善 |
第四节 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一、从比较法经验看我国行政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缺陷 |
二、我国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十一章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之二:新制度的创建 |
第一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之具体程序的建构 |
一、案件范围 |
二、程序建构 |
三、几个特殊问题 |
第二节 我国公民、公益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
一、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创建 |
二、公益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创建 |
本章小结 |
结语: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共利益诉讼保护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2005年《美国集团诉讼公平法》中译文 |
附录二:2007年《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中译文 |
附录三:2005年德国《关于资本市场法律争议之示范诉讼法》中译文 |
附录四:2002年德国《不作为诉讼法》中译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成果 |
当写作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代后记 |
(10)终身学习视角下的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Extended Abstract |
目录 |
Contents |
图清单 |
表清单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问题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5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6 概念界定 |
1.7 研究目标和主要内容 |
1.8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 终身学习理念的传播和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研究的现实需要 |
2.1 终身学习理念的历史发展与现实意义 |
2.2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价值诉求 |
2.3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2.4 小结 |
3 中外社区学院发展的比较分析 |
3.1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历程与现状 |
3.2 我国社区学院建立的主要类型 |
3.3 主要发达国家社区学院发展情况 |
3.4 经验和启示 |
3.5 小结 |
4 终身学习视角下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定位 |
4.1 我国社区学院定位存在的问题 |
4.2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定位 |
4.3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定位依据与原则 |
4.4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定位构想 |
4.5 小结 |
5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影响因素确定与影响路径模型构建 |
5.1 访谈主要目的 |
5.2 访谈方案设计 |
5.3 访谈资料分析 |
5.4 测量量表的设计与测试 |
5.5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影响路径模型构建 |
5.6 小结 |
6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模式的构建 |
6.1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模式提出的思路 |
6.2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模式的构建 |
6.3 小结 |
7 案例剖析 |
7.1 HZXS 社区学院分析 |
7.2 SHCN 社区学院分析 |
7.3 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论文的创新点 |
8.3 论文的局限性 |
8.4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我国社区学院分布 |
附录2. 预试访谈提纲 |
附录3. 正式访谈提纲 |
附录4.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研究预试问卷 |
附录5.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研究正式问卷 |
附录6.访谈记录整理 |
附录7.HZXS 社区学院章程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我院法制系统科学研究会成立(论文参考文献)
- [1]媒介融合视角下武汉科技传播体系构建研究[D]. 刘晓倩.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2]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D]. 胡志民.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5)
- [3]新时期党的科学技术思想演进研究[D]. 刘建城. 华南理工大学, 2014(12)
- [4]高等职业院校德育体系自组织建构研究 ——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为个案[D]. 陈文海. 华中师范大学, 2015(12)
- [5]我院法制系统科学研究会成立[J]. 森.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86(01)
- [6]中国物理学院士群体计量研究[D]. 刘欣. 山西大学, 2019(01)
- [7]信息技术与苗族文化课程整合的个案研究[D]. 林坤.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8]民事执行机制研究[D]. 金殿军. 复旦大学, 2010(11)
- [9]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 ——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D]. 潘申明. 华东政法大学, 2009(03)
- [10]终身学习视角下的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研究[D]. 刘春朝. 中国矿业大学,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