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丰台区审计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马军[1](2017)在《L造价咨询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企业全球化的发展,人们在对美国与日本的跨国企业管理过程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发现企业文化的建设对企业的建设与发展作用十分突出,认为企业文化对员工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在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快速发展的今天,随着越来越多的咨询企业涌入市场,怎样才能拥有企业自己独特的竞争力,而企业文化又是如何在造价咨询企业内部中发展,都值得深入研究。本文以L造价咨询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作为研究对象,作者运用SWOT方法对该公司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剖析,指出L造价咨询公司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企业文化建设的必要性。结合L造价咨询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内容与目标进行研究,制定了符合企业文化发展的目标,分阶段、分步骤的进行企业文化建设,为保证企业文化建设的顺利运行,作者给出了L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案与实施细则,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应对国内外造价咨询公司激烈的竞争,使L造价咨询公司能具有更持久的生命力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究竟企业文化建设中容易出现哪些常见问题,如何制定相关的解决方案,管理者需要采取哪些应对策略,希望通过此次的研究得出有针对性的结论,以指导L造价咨询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黄建雄[2](2010)在《“潜沟通”:当代中国“驻京办”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驻京办”是京外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企业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本文旨在对我国地方政府“驻京办”产生的根源及其功能和行为逻辑进行分析和解释。强调“驻京办”作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沟通渠道,其存在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在我国也有长久的历史。不过,不同时期的“驻京办”的结构、功能及其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驻京办”实际上是我国法定政府体系之外的半制度化的沟通渠道,其行为也是一种半公开化的沟通方式,可称之为一种“潜沟通”。这与中央权力和资源过分集中及不规范和不透明的分配体制有关。只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政府体制及资源分配机制,理顺中央与地方权责利关系,使驻京办的“潜沟通”显性化,才有可能真正解决“驻京办”问题。本文共分八章进行讨论。第一章,导论。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回顾和梳理了国内外有关“驻京办”的研究情况,提出了本研究所要面对和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厘清了分析思路和论文的框架,交待了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传统社会“驻京办”。以历史回顾的方式,对传统中国社会的“驻京办”的雏形“留邸”、“进奏院”、“会馆”等进行了介绍,指出传统社会“驻京办”的功能就是“耳目、进奏和乡谊”。在信息的沟通方面,体现的是“君臣”、“臣民”之间的私人之间的沟通。第三章,当代中国“驻京办”的发展。主要介绍了解放初期“驻京办”的建设、60年代“驻京办”的两次撤销、改革开放后“驻京办”的发展。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驻京办”的快速增长,重点对2000年以来“驻京办”的功能的拓展进行了介绍。第四章,当代中国“驻京办”的建置与管理。对当前中国“驻京办”的性质、类型、设施、机构设置等进行客观介绍和归纳。在“驻京办”的组织和管理方面,着重介绍了“驻京办”内部管理以及“驻京办”的规范与管理体制。第五章,“驻京办”的功能与作用。主要从“驻京办”的竞取资源、信息传输、接待服务、经济协作、信访维稳等五个方面进行介绍。第六章,“驻京办”的工作方法与流程。从“驻京办”的工作对象入手,分别介绍了“驻京办”与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派出地政府之间的沟通。“驻京办”的功能决定了它的工作对象是有明确的指向性的,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工作方法,但其本质是一致的。同时,还介绍了“驻京办”在工作方式上的乡情和人际规则、服务与情报规则、产业与招商规则等。第七章,“潜沟通”:“驻京办”的产生及其行为的逻辑。文章指出,其一,“驻京办”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政治现象。在中国自古以来,存在了一千八百多年,日本、德国、俄罗斯等西方国家,也有类似“驻京办”机构,其本质就是加强中央与地方的一种沟通方式。其二,我国“驻京办”是一种半制度化的沟通渠道,是制度化的沟通渠道的补充,是一种法定政府体系之外的产物。其三,“驻京办”是一种半公开化的沟通方式,是一种半暗半明、非黑非白的“灰色沟通”,本文视之为是一种“潜沟通”。第八章,“驻京办”的改革:“潜沟通”的显性化。“驻京办”发展到现在,社会对其有许多议论和不同看法,既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和矛盾性,更有来自于体制内的约束。社会上有关“驻京办”的去留问题,应放在整个政治体制的宏观视野下进行思考和理性的分析,而不应就“驻京办”论“驻京办”。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的意见,可以看作是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的结果,是中央与地方从各自需要出发,相互妥协的产物,是治标而非治本之策。要从根本上解决“驻京办”问题,就要使“驻京办”“沟通”公开化、透明化,也即“潜沟通”的显性化,让潜规则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民主渠道,建设民主、法治政府。
苏峰[3](2018)在《北京市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的形成(1978-1988)》文中指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所有制结构经历了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改革开放前的二十余年,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受苏联模式影响以及长期被“左”的思想所禁锢,中共认为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排斥商品经济和市场规律;认为公有制结构越大越公越纯越好,致使新中国成立初期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格局,不断“过渡”和“升级”,最终成为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结构,按劳分配也被异化为平均主义。改革开放后,随着思想解放、经济发展,通过鼓励多种经营方式、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调动多方积极性,多种经济成分经历了从默认、限制到引导、促进的过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外贸经济、集多种经济成分于一体的股份制经济,以及获得法定地位的私营经济,经过十多年的突破与发展,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经济格局。改革开放40年来,多种经济成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拉动社会投资、培育市场竞争环境、解决人民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促进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聚焦1978年至1988年多种经济成分的复苏和兴起,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背景下,对于总结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正反两方面经验,巩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理论、历史和现实意义。1978年至1988年,北京城乡多种经济形式的兴起和发展历程,表现出明显的特点。多种联产责任制和安置待业青年工作为集体经济的兴起、个体经济的复苏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动力;从实际出发、探索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的“京郊之路”和推动乡村工业化的乡镇企业,有力推动了京郊农村集体经济的崛起;引发全国关注的“牛奶难”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展现了国有经济的改革和探索;改革开放后十年间,商业流通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对个体经济的发展有很大影响;第一家合资汽车企业和合资饭店,标志着外资经济在北京的起步;中关村一条街早期的三个争论和三次风波,特别是股份制改革尝试、政府作用对民营科技经济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正是这些经济形式的兴起和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改革开放的深入,有力促进了购销政策、物价政策、商业流通、财政管理、街道管理等一系列体制机制的改革,突破了原有城乡二元结构的藩篱,深刻改变了所有制经济结构,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总的来说,北京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呈现出国有和集体经济主体地位巩固、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特点,扭转了人们此前的思想观念,迎来了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从中可以得出几点启示:一是对中国国情的正确认识是制定所有制政策的根本依据;二是生产力标准是构建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客观标准;三是解放思想是推动所有制理论创新、经济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四是政府推动是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形成的有力支撑;五是不同历史时期有其不同时代使命,不能站在今天苛责昨天。改革开放后这十多年北京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基本做到了适应当时社会的内在需求和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特色鲜明,成绩突出,为此后的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刘旭[4](2017)在《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研究》文中认为长久以来以“司法地方化”为议题展开的讨论,构成了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举措提出的历史背景。使法院摆脱地方行政区划板块的不良影响,以及革除司法地方保护现象,便成为理论界对于司法改革的强烈期待。这一期待和呼吁,与传统专门法院的转型需求相结合,促成了在铁路运输法院系统率先开展的跨行政区划法院实验。我国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改革显然受到了防范司法地方保护及矫正专门法院不足两方面取向的促动,但是,跨行政区划法院议题的问题意识及问题视角并不止以上两方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还要从国家整合、法制统一、权利救济以及程序正义等其他多个视角予以审视。这一举措是以法治方式实现国家整合的重要路径,推动着利益分化加剧及纠纷普遍化条件下共同法律秩序的营造。跨行政区划法院还通过对基准价值内涵的阐释和界定,维持规则统一与规则多元之间的平衡。跨行政区划法院不可或缺性,还体现在对区域内及区域间权利受损风险的防治。它还集中表达了现代国家治理的程序正义,凸显了“外观上的正义”的重要意义。自清末以来,以分院、分庭的设立为内容的新式法院建设,成为我国近代司法组织变革及其制度演进的主线。分院及分庭亦演变成为近代以来司法组织设置的重要传统。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及战争时期的司法开拓,彰显了在人民司法要旨下,着力于面向乡村的政治动员和组织延伸。这一开拓在建国之后的政治及经济运动中继续得到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始终在我国的法院组织建设中获得重视。近年来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置,也彰显着历史传统演进中的制度变革轨迹。以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为内容的我国法院组织体系的革新,相关理念的转换体现在制度构成、运行机理以及组织定位等方面。对于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面临的制度建设的问题,首先要走出单一中心和集中统筹创制的老路。要为保有司法制度的地方适应性和创新性,而赋予司法区及事权法院以充分的规则创制权,同时还要以价值协调为指导、以受案启动为方法开展相关的制度协调。法院自身使命及法院改革目标的完成,也要遵循竞争与协作的结合,以当前改革突破为起点,通过并行管辖的系统性运用,推动法院向制度创新竞争、自我实现激励竞争以及可选择性竞争的转型,同时,还以协作为法院制度演进的内生机理,以自主性为基础并配合以双边及多边的协商,推动法院在人员要素、制度文化以及行政管理上的协作。新型法院的理念基础还包括了超脱性与接近性相结合的设计,法院跨行政区划所要求的,同时包括了法院在内部及外部保持超脱性,这种超脱性并非封闭隔绝,相反,法院还要在组织布局、硬件设计、软件平台以及诉讼服务等方面便利公民接近司法。我国的法院改革已然形成了专门法院转型、普通法院改革以及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设置,三方面领域整体推进的格局。今后的改革便要延续及发展这一改革进路,以自主探索、相互协作、创新发展为指引,推动我国法院体系摆脱传统路径依赖,而实现重整和革新。跨行政区划法院在总体上涵盖了一审司法区、二审司法区、专门司法区和实验司法区的设计,各法院及其司法区的设置遵循去等级化的方针,从原来那种过度依赖纵向垂直架构转变为横向上的协商与协作型的架构,进而为法院组织及其制度发展明确竞争与协作相结合的内生演进机理;法院及司法区还要体现便民宗旨,通过对交通耐受适距的测算,确定司法区的覆盖半径;还要通过多中心驻点的布局,打破传统法院布局的单一中心性,为巡回审判的实施创造条件。在总体的跨行政区划法院及其司法区的布局内,还要开展有关人、组织、经费等方面具体制度的构造。与跨行政区划相适应的法官选任,要着力革除以往行政化、形式化、内部化所带来的本地化现象,推动实现以遴选委员会为平台的中立性选任,以司法区为单位的扁平化选任,以及以遴选对象、遴选流程全方位开放为内容的开放性选任。法院组织机构革新要反映现代组织管理发展的规律,也要反映法院工作的特性。为此,要对委员会类型的机构加以清理,依照其是代表性还是专业性,配套实施以相应的履职保障和责任约束,不断挖掘委员会机构精干集约的效能;法院业务庭机构的改革要以尊重法官独立裁判要求为前提,重在去除各种形式的职级管理、身份管理和强制性绩效管理,构筑协作性的法院组织架构和法官关系;法院行政科室类型的机构,要适应组织扁平化和组织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以消减层级及环节为内容,推行服务外包及引入社会力量,同时还要构建协商型的议事平台。法院经费供给要与法院人事及组织管理相协同,按照近距、扁平、均衡的要求,要发挥司法区的人大代表会议及相关机构相应的预算管理和监督职能,同时,还要通过渐进改革、不断探索和制度创新,推动实现法院独立预算、中央全额供给的最终目标。
杨利民[5](1995)在《丰台区审计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文中提出丰台区审计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于1994年10月在全区率先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这次改革.采用双向选聘、民主评议、自荐与推荐相结合.任命、聘任、聘用的形式.调整了科室结构。广泛交流了干部。调整充实了科室领导班子.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走...
杜晓彤[6](2019)在《全覆盖背景下的央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以L公司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指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此后“审计全覆盖”逐渐成为热词,受到广泛关注和讨论。作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重要使用者,中央企业毫无疑问处于审计全覆盖的范围内。在国家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下,中央企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覆盖对象,其较大的经济体量和复杂的资产状况给有限的审计资源带来了严峻挑战。内部审计的发展无疑拓展了国家审计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也促进了内部审计自身的持续深入发展。本文以全覆盖为背景,对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探讨。首先,提出论题,并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了综述,总结出学界对既有的中央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思路引领。其次,从国家现行相关法规出发,结合阅读的文献资料和自身实践经历,总结中央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肯定其成功做法和可取经验,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剖析了其成因。论文认为,目前央企内部审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审计覆盖面窄、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审计成果运用不足、审计方法传统以及审计资源不足与能力恐慌等困惑,相对国家审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不论覆盖面与审计规范化程度,还是审计效果和审计结果应用、问责追责等,均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源于我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时间不长,发育不成熟,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指导不力,央企内部治理层对审计的投入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效果不显、欠账较多,中央企业规模大却审计资源有限,内部审计没有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审计体系和审计标准,特别是经济责任的评价标准不够明晰等。论文以L公司的案例为照,验证了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践现状,说明其问题存在原因符合理论剖析的基本指向。最后,论文以国家审计全覆盖为工作背景,从改进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视角,提出了优化和改进现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对策和建议。在分析L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中,本文提出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经济责任认定精准度低影响被审计单位积极主动性,造成被审计单位内部人员流动性变大,为其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创新点之二是,针对包括案例涉及企业在内的中央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了其原因之一是全覆盖背景下国家层面对内部审计需求增长,然而供给不足,从而导致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可用的资源更加有限。
张波[7](2010)在《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研究》文中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程,应当运用系统论的方法,充分调动、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形成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大众和新闻舆论共同参与的社会化预防机制。随着电子政务、电子检务的兴起和发展,信息技术的运用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式的创新提供技术可能。信息技术是实现资源共享的有效手段,是开展社会化大预防的最佳载体。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研究,能够有效地整合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信息资源,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纪委监察、检察机关、审计和法院等主体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各自为战,多头采集、重复存放、分散管理、各自为政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查研究。职务犯罪预防信息是围绕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及在相关行业与单位生成、保存、管理、传递的,以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为基本内容的信息资源,同时也包括新闻媒体对职务犯罪活动的舆论监督和报道,以及社会大众提供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等等,它具备准确性、可共享性、保密性、载体依附性和前瞻性等特征。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内容是人大监督信息库、纪检监督信息库、司法监督信息库、行政监督信息库、社会监督信息库和基础数据库。结合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及方法,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方法是基于多智能体黑板模式的分布式信息共享模型。基于职务犯罪预防信息的特殊性、组织社会资本理论和组织创新扩散理论等理论,从资源、动机、结构和信任四个角度构建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影响因素框架和假说,以及信息共享影响因素之间相互关系的假说。研究发现,动机因素对资源因素、结构因素对动机因素、结构因素对信任因素和信任因素对动机因素的正向影响都十分显着,结构对资源的正向影响并不显着。资源、动力和信任对信息共享水平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资源、动力和信任都对信息共享水平存在显着的影响;结构因素的主效应并不十分显着,可以推断出结构因素可能是通过资源或动力来间接影响信息共享活动,而不是产生直接影响。对影响信息共享的资源、动机、结构和信任因素进一步的二阶结构方程分析发现,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影响因素假说都被证实。针对目前我国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还存在信息共享的目标水平较低、信息共享的基础设施薄弱和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等问题,并且还存在缺乏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缺乏经济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缺乏统一的领导和协调、缺乏统一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等障碍,提出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运行机制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立统一的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领导机制,二是制定“预防职务犯罪信息一体化”战略规划,三是完善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监督机制,四是规范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保障机制。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平台采用基于多智能体黑板模式的分布式信息共享模型,将按照分阶段实施的思路,逐步实现复制共享-连接共享-分布式信息资源互访三个阶段。研究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根本目的是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为职务犯罪预防的政策制定和工作实践提供信息支持。基于信息共享的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三大环节,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与研判和发布监督。基于信息共享的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采用分布式预警系统结构模型,在预防体系现有的各种异构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一个通用的与数据库、开发语言无关的技术层,各个主体的应用系统依赖于该技术层来实现相互信息的集成与共享。
弓丽栋[8](2020)在《地方官员更替、失信惩戒与企业污染违规》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都与地方政府在环保履职中的失职直接相关。为遏止以往“唯GDP论”带来的环境溢出效应,中央政府在“十八大”之后,开始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城市环境绩效指标纳入到地方政府的人事考核之中。自此之后,各地市陆续发生了地方官员因环境治理不力而被免职的事件。这种紧随官员更替的环境污染必然折射了地方官员的个体特征,如何从微观层面考察地方官员更替对企业污染违规的影响,或许有助于揭示中国目前的环境治理困境。本文以地方官员更替为视角,研究地方政府在企业污染治理中的激励机制及治理动机,主要回答以下问题:(1)地方官员更替是否有助于降低企业污染违规?(2)地方官员更替对企业污染违规的传导机制是什么,具体的,失信惩戒是否满足这一传导条件?(3)在不同晋升压力下、不同政治关联下,失信惩戒满足什么样的中介特征?在理论层面,基于传统的晋升锦标赛理论,本文提出了基于环境绩效的底线考核原则,试图以此剖析地方官员在环境治理中的治理动机和激励来源。在实证层面,本文以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地区的758家废水国控重点监控企业为研究对象,结合上述48个地市(包括3个直辖市)97位市委书记及81环保局长的更替情况,以及手工编码的失信惩戒变量,从官员、企业以及城市三个层面,深入考察了地方官员更替对企业污染违规传导机制和影响机理。主要结论如下:(1)总体上,地方官员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正相关,且该影响仅在市委书记更替的类型中显着,而在环保局长更替中并不显着。(2)失信惩戒在市委书记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之间起中介作用,中介效应量约为33%,在环保局长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之间起遮掩作用,遮掩效应量约为64%。进一步研究发现,市委书记更替、环保局长更替均与失信惩戒正相关,即新上任的地方官员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失信惩戒。以上结论在考虑样本的组内相关性、考虑官员更替频率、考虑特殊地区样本的潜在冲击、考虑信号传递的时滞性以及考虑内生性等问题后依然稳健。(3)晋升压力负向调节失信惩戒在地方官员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之间的中介效应。随着晋升压力的逐渐提升,失信惩戒在市委书记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间关系的中介效应由72.01%下降到7.37%,对环保局长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的遮掩效应由400.6%下降到26.33%。政治关联负向调节失信惩戒在地方官员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之间的中介效应。在有政治关联的企业中,失信惩戒对市委书记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间关系的中介效应较低(约为20.90%)。在无政治关联的企业中,失信惩戒对地方官员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间的中介效应较高(约为39.09%)。这一结论在环保局长组同样得到验证。上述结论在考虑保障就业对晋升压力的影响、国有企业对政治关联的潜在影响之后,依然稳健。基于以上分析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1)提升地方官员考核中的环境绩效比重。在地方官员的晋升考核中,必须建立健全官员长效考核机制,逐步完善官员问责制度,杜绝盲目遵从“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唯GDP论。(2)因地制宜设定自由量裁权重。一方面,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惩戒覆盖范围及处罚力度,逐步提升企业污染违规边际成本,逐渐降低企业污染违规概率。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地方政府对企业污染违规治理的本地化细则,强化失信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污染违规的有效约束及其与地方企业发展中的动态匹配。(3)因城施策建立晋升考核标准。一方面,采取宽严相济的经济提升空间不仅有助于地方经济的长期稳健发展,而且有利于保证就业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逐步改进和完善地方经济考核评价工作,适当提升污染排放、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所占比重,以缓和地方政府的逐底竞争,鼓励高质量发展而非高速发展。(4)高度重视政治关联的“政治庇护”效应。在地方环境治理过程中,须明确甄别具有政治背景的污染企业、高度重视政治关联企业的“惩戒免疫”特性。一方面,规范政治合法性优势的适用范围,注重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而非政治关联水平;另一方面,对刻意利用政治资本或政治身份寻租设租进而谋求“污染庇护”的企业应坚决遏制。本文的核心创新点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基于传统的晋升锦标赛理论分析框架,构造了环境绩效底线考核原则,对晋升锦标赛理论进行了边际补充;(2)从晋升锦标赛理论出发,结合信号传递视角,构建了地方官员更替对企业污染违规的理论和概念模型,对完善地方环境治理的理论假说,提供了一个可延展的思路;(3)基于制度与合法性视角,揭示了一条地方官员更替对企业污染违规的特异性传导路径,并对影响该路径的核心异质因素进行了剖析和验证。
黄艳好[9](2015)在《河街司法:中国基层政法逻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于江西丰市河街司法所的实地调查,本文较为系统地考察了司法所在实践运作中所呈现出的种种生动面貌:纠纷解决机制的运作及变迁、行政性代理的实践样态、法制宣传的真实面目以及信访博弈中各方的行动和策略。进一步,本文将视野从现在放宽到过去、从局部放眼到整体,对司法所的发展历程和窘迫现状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描述和分析,继而立足于基层政法谱系乃至基层政治生态的整体,窥探其中存在的问题。透过基层司法的生动图景,本文尝试挖掘隐藏于基层司法背后的实践逻辑,力图对现有的基层司法理论有所提升。本文共分八章。第一章作为引子,对研究缘起、对象、方法和样本进行交代,并对既有文献和理论进行梳理。二到五章是对河街司法所实践场景的具体展示。第二章立足于河街司法所,考察了司法所调解机制的变迁,认为司法所调解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式调处。中国基层调解机制经历了从自治性调解、政治性调解到行政式调处的变化。在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之后,河街司法所的调处也呈现出新的特点。透过司法所调解机制的变迁,本章指出司法所调解遵循的是一种不同于法庭司法的“政法逻辑”。第三章基于一起深度个案,考察了行政性代理的发生机理及其中各方的行动策略,并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框架对企业合作的原因进行了探讨。最后指出行政性代理在制度化、合法性、合理性和资源供给等方面存在隐忧。第四章从司法所长的工作经历出发,通过讲述河街“缠闹访”的故事,概括了缠闹者的行动策略,归纳了政府治理信访的具体类型,进而挖掘出引发“缠闹访”的制度原因,揭示基层信访治理遵循的是一种形式上“依法”治理而实质上“权宜性”治理的逻辑。第五章集中讨论普法与法治的问题。本章将普法放置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中去理解,回顾了普法运动的缘起及历次流变,并回到丰市及河街的普法实践,指出普法所面临的诸多难题,进而提出具体改进的建议,分析普法运动的未来走向。文章最后回到普法与法治这一本质问题上,指出要突破普法的现有悖论与局限,就需要深入到立法、司法和执法层面实现普法与法治的结合。六到七章打开视角,力图从整体上把握司法所这一基层官僚机构。第六章系统梳理了司法所的历史脉络,以及它与法律服务所之间的利益纠葛。在此基础上,本章对司法所的体制与运作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考察,指出国家权力的延伸和扩张与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充斥于司法所的日常运作当中。第七章则以司法所为中心,对基层政法谱系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并试图透过司法所,观察中国基层政治生态的发展和运作问题。结语部分对中国基层政法逻辑进行了归纳总结,指出基层司法的运作过程,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意图与法治因素相互冲突、碰撞、融合进而形成平衡的过程。基层司法遵循的这一政法逻辑,在日益强调法治化的背景下,其政法平衡点逐渐从凸显实质主义法治的一端走向形式主义法治的另一端。
杨利民[10](1997)在《加强机关建设 提高办事效率 搞好审计监督》文中指出加强机关建设 提高办事效率 搞好审计监督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杨利民我局成立13年来,审计了1130多户.杏出讳织余额29800多万元,上缴市区财政10428万元。近几年来,我们狠抓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单位。今年...
二、丰台区审计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丰台区审计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1)L造价咨询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论文研究的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企业文化的国外研究 |
1.2.2 企业文化的国内研究 |
1.2.3 国内外企业文化的研究对比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企业文化及企业文化建设理论 |
2.1 企业文化的概念 |
2.2 企业文化的功能 |
2.2.1 导向功能 |
2.2.2 约束功能 |
2.2.3 激励功能 |
2.2.4 调适功能 |
2.2.5 辐射功能 |
2.3 企业文化建设的概念 |
2.4 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 |
2.4.1 物质文化层 |
2.4.2 行为文化层 |
2.4.3 制度文化层 |
2.4.4 精神文化层 |
第3章 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问题分析 |
3.1 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现状 |
3.1.1 造价咨询行业的历史 |
3.1.2 造价咨询行业的现状 |
3.2 L造价咨询公司的发展概况 |
3.2.1 L造价咨询公司简介 |
3.2.2 L造价咨询公司管理体系 |
3.2.3 L造价咨询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 |
3.2.4 L造价咨询公司的企业文化特点 |
3.2.5 L造价咨询公司的企业文化内容 |
3.3 L造价咨询公司的现状分析 |
3.3.1 内部优势分析 |
3.3.2 内部劣势分析 |
3.3.3 外部环境机会分析 |
3.3.4 外部环境威胁分析 |
3.4 L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
3.4.1 在物质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3.4.2 在行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3.4.3 在制度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3.4.4 在精神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L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与实施方案 |
4.1 L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 |
4.2 L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使命与关键 |
4.2.1 L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使命 |
4.2.2 L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 |
4.3 L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案 |
4.3.1 L造价咨询公司的物质文化建设 |
4.3.2 L造价咨询公司的行为文化建设 |
4.3.3 L造价咨询公司的制度文化建设 |
4.3.4 L造价咨询公司的精神文化建设 |
4.4 L造价咨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 |
第5章 结论与建议 |
5.1 造价咨询企业文化建设的结论 |
5.2 造价咨询企业文化建设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潜沟通”:当代中国“驻京办”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驻京办" |
二、信息沟通 |
三、政治沟通与行政沟通 |
第四节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 |
二、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
三、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传统社会的"驻京办" |
第一节 "留邸"与"会馆" |
一、从"留邸"到"进奏院" |
二、从会馆到"准政治机构"的衍生 |
第二节 进奏、耳目与乡谊 |
一、收传文件,办理赋税 |
二、进京联络,请示裁夺 |
三、修容之地,栖身之所 |
四、报事诏令,潜通朝庭 |
第三节 "防范壅弊":帝制时代的信息沟通 |
第三章 当代中国"驻京办"的发展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驻京办"的建设 |
一、建国初期"驻京办"的设立 |
二、60年代"驻京办"的撤销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驻京办"的发展 |
一、改革开放初期到1994年的"驻京办" |
二、分税制改革后"驻京办"的发展 |
第四章 "驻京办"的建置与管理 |
第一节 "驻京办"的建置与类型 |
一、"驻京办"的性质 |
二、"驻京办"的设施 |
三、"驻京办"的类型 |
第二节 "驻京办"组织与管理 |
一、"驻京办"的机构与设置 |
二、"驻京办"的规范与管理 |
第五章 "驻京办"的功能与作用 |
第一节 竞取资源 |
一、竞取政策资源 |
二、竞取项目资源 |
三、竞取人脉资源 |
第二节 接待服务 |
一、接待服务的内容 |
二、接待服务的条件 |
第三节 信息传输 |
一、政务信息的传输 |
二、商务信息的传输 |
第四节 经济协作 |
一、招商引资 |
二、产业投资 |
第五节 信访维稳 |
一、信访接待 |
二、维护稳定 |
第六章 "驻京办"的沟通流程与方法 |
第一节 "驻京办"的沟通对象 |
一、"驻京办"与中央国家机关之间的沟通 |
二、"驻京办"与北京市政府之间的沟通 |
三、"驻京办"与派出地政府的沟通 |
第二节 显性:"驻京办"的沟通方式 |
第三节 隐性:"驻京办"的沟通方法 |
一、乡情与人际的方法 |
二、服务与情报的方法 |
三、产业与招商的方法 |
第七章 "潜沟通":"驻京办"的产生及其行为逻辑 |
第一节 "驻京办":一种普遍现象 |
一、"驻京办"的普遍性 |
二、"驻京办"的特殊性 |
第二节 "驻京办":半制度化的沟通渠道 |
一、权力集中体制下的"潜沟通"的衍化 |
二、体制改革轨迹下的"潜沟通"的演进 |
第三节 "驻京办":半公开化的沟通方式 |
一、关系文化 |
二、利益博弈 |
第四节 "驻京办":"潜沟通"的局限性 |
第八章 "驻京办"改革:"潜沟通"的显性化 |
第一节 "撤"或"留"的争论 |
一、"驻京办"转型中的困惑 |
二、"撤"或"留"的争论 |
第二节 "潜沟通"的显性化 |
一、国外"驻京办"经验的借鉴 |
二、近期"驻京办"的管理与规范 |
三、"驻京办"与政府体制的转型 |
第三节 长期的政策选择及体制的改革 |
一、中央和地方的财力与事权合理匹配 |
二、政治沟通体系的民主化建设 |
三、中央与地方府际间的良性互动模式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3)北京市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的形成(1978-198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二、研究界定与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
四、创新点与研究难点 |
第二章 城乡多种经济形式兴起的动力 |
一、多种联产责任制的联动效应 |
(一)改革开放前夕的京郊农村 |
(二)多种联产责任制调动多方积极性 |
(三)多种联产责任制效应分析 |
二、城市待业青年问题推动多种经济形式兴起 |
(一)北京就业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 |
(二)各项改革开始突破现有政策 |
(三)安置就业使多种经济形式迎来发展契机 |
(四)北京产业结构的优化 |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的探索创新与所有制调整 |
一、京郊之路:集体经济的搞活放开与适度规模经营 |
(一)窦店开展多种经营 |
(二)四季青实行专业化生产和横向联合 |
(三)适度规模经营的试点与波折 |
二、乡镇企业的转型与高速发展 |
(一)社队企业实现历史转折 |
(二)政社分开与高速发展 |
(三)乡镇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分析 |
(四)北京乡镇企业的主要特点 |
第四章 个体、私营经济的回归与发展 |
一、北京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轨迹分析 |
二、商业流通体制改革推动国家、集体、个人“三足鼎立” |
(一)“放开”“搞活”阶段 |
(二)深入到体制改革阶段 |
三、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与个体经济 |
(一)向街道放权,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
(二)部门利益博弈下的街道个体经济 |
四、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基本分析 |
(一)城镇个体私营经济基本情况 |
(二)个体工商户收入基本情况与来源分析 |
(三)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简析 |
第五章 农村国有经济的所有制结构调整 |
一、京郊国营农场发展概述 |
二、所有制结构改革促使“喝奶难”问题根本解决 |
(一)问题形成的历史背景 |
(二)引发全国关注与基本解决 |
(三)所有制结构改革促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
三、农场系统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的初步形成 |
(一)农场系统乡镇企业的兴起 |
(二)京郊农垦系统三资企业的起步 |
(三)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畜牧业结构 |
第六章 外资经济在北京城乡的起步 |
一、外贸体制开始实行承包制改革 |
二、三资经济的兴起 |
(一)中国第一家汽车合资企业的艰难起步 |
(二)第一家中外合资饭店北京建国饭店的兴建 |
三、北京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 |
四、外资经济对北京经济结构的影响 |
第七章 民营科技经济的迅速崛起 |
一、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形成 |
二、早期的三个争论与三次风波 |
(一)三个争论与股份改制尝试 |
(二)三次风波 |
三、民营科技经济初步形成中的政府作用分析 |
(一)优化高新技术发展环境 |
(二)新技术产业试验区的酝酿与初创 |
(三)试验区初创时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探索 |
第八章 结语 |
一、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形成的理论根源、历史逻辑和现实意义 |
二、北京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的主要特点 |
三、几点启示 |
主要参考文献 |
一、经典着作及文献资料 |
二、着作 |
三、论文 |
四、报刊及档案 |
后记 |
(4)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问题提出 |
第一节 长久以来司法地方化的问题归结 |
一、国内司法地方化议题研究综述及阶段划分 |
二、对司法地方保护表现的总结 |
三、对司法权性质的争论 |
第二节 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的直接触发 |
一、专门法院系统转型的要求 |
二、专门法院系统转型的动向 |
第三节 其他问题视角下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意义阐释 |
一、多区域单元条件下国家整合的问题视角 |
二、区域规则差异化基础上法制统一的问题视角 |
三、区域内以及跨区域的权利救济的问题视角 |
四、国家治理层级体系程序正义的问题视角 |
第二章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国内实践 |
第一节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历史镜鉴 |
一、清末的司法革新 |
二、民国时期的新式法院建设 |
三、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司法开拓 |
四、建国初期的司法探索 |
第二节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当代实践 |
一、带有跨行政区划性质法院的类型分析 |
二、带有跨行政区划性质法院的特征总结 |
第三章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单一制国家的制度设计经验 |
一、英国的经验 |
二、法国的经验 |
第二节 联邦制国家的制度设计经验 |
一、德国的经验 |
二、美国的经验 |
第四章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理念基础 |
第一节 形成多样性与协调性相结合的法院制度体系 |
一、跨行政区划法院多样性统一的内涵 |
二、国内外法院多样性统一的实践 |
三、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多样性与协调性的制度设计 |
第二节 彰显竞争性与协作性相结合的法院内生机理 |
一、我国法院竞争及协作的现状 |
二、域外法院竞争与协作的做法 |
三、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竞争与协作的制度设计 |
第三节 实现超脱性与接近性相结合的法院组织定位 |
一、跨行政区划法院超脱性与接近性的内涵 |
二、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超脱性的制度设计 |
三、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接近性的制度设计 |
第五章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制度设计 |
第一节 跨行政区划法院及其司法区的总体方案 |
一、跨行政区划法院及其司法区的设置依据 |
二、跨行政区划法院及其司法区的研究综述 |
三、跨行政区划法院及其司法区的框架设计 |
第二节 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法官选任 |
一、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背景下法官选任现状 |
二、跨行政区划法院法官选任的域外经验借鉴 |
三、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法官选任的制度设计 |
第三节 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组织构造 |
一、跨行政区划法院组织机构变革面临的问题 |
二、跨行政区划法院组织机构设置的比较观察 |
三、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组织机构的设置构想 |
第四节 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经费保障 |
一、跨行政区划法院经费保障遭遇的主要问题 |
二、跨行政区划法院经费保障的域外做法介绍 |
三、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经费保障机制的设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6)全覆盖背景下的央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以L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1.5 文献综述 |
1.5.1 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 |
1.5.2 审计全覆盖的研究 |
1.5.3 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关系的研究 |
1.5.4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 |
1.6 相关概念界定 |
1.6.1 中央企业 |
1.6.2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
2 理论基础 |
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权力制衡理论 |
2.4 法约尔一般管理理论 |
3 中央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框架 |
3.1 审计范围和对象 |
3.2 审计目标 |
3.3 审计内容 |
3.4 审计程序 |
3.5 审计结果公开和运用 |
3.5.1 审计结果公开 |
3.5.2 审计结果运用 |
3.6 央企内部经责审计和外部经责审计的区别与联系 |
3.7 央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国家审计的协同与联动 |
4 中央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分析 |
4.1 中央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状况 |
4.2 中央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业绩与效果 |
4.3 央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存在的问题 |
4.3.1 审计覆盖面窄 |
4.3.2 审计资源不足 |
4.3.3 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 |
4.3.4 审计方法传统 |
4.3.5 审计成果运用不足 |
4.4 全覆盖背景下央企内部经责审计的机遇与挑战 |
4.4.1 央企内部经责审计的机遇 |
4.4.2 央企内部经责审计的挑战 |
5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分析——以L公司为例 |
5.1 L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基本情况 |
5.2 L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
5.2.1 审计项目立项 |
5.2.2 审计重点与难点 |
5.2.3 审计基本程序 |
5.3 审计报告要点 |
5.3.1 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情况 |
5.3.2 任期内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 |
5.3.3 基本评价意见 |
5.4 L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与经验 |
5.5 L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的存在问题与短板 |
5.5.1 审计资源与能力有欠 |
5.5.2 审计覆盖面窄、频度疏 |
5.5.3 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待完善 |
5.5.4 审计手段方法科技含量较低 |
5.5.5 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机制 |
5.5.6 审计强约束下保护与激励作用不显 |
5.6 问题原因分析 |
5.6.1 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和胜任能力有待提升 |
5.6.2 全覆盖背景下审计需求激增而供给相对不足 |
5.6.3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短、基本建设欠账多 |
5.6.4 组织内部对审计的认知有偏 |
5.6.5 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缺乏必要的指导与牵引力 |
5.6.6 审计标准的复杂性和评价指标的动态性 |
6 全覆盖背景下加强中央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设的对策建议 |
6.1 计划建设:制定覆盖周期和分期任务 |
6.2 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经责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
6.3 标准建设:建立科学而行之有效的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
6.4 管理建设:将后续审计报告作为审计报告的补充报告 |
6.5 素质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 |
6.6 技术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及与政府审计的协同 |
7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职务犯罪预防研究 |
1.3 国内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研究 |
1.4 国内外信息共享与职务犯罪预防研究 |
1.5 信息共享反腐败的国际经验分析 |
1.6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7 论文创新点 |
2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概述 |
2.1 职务犯罪预防信息的概念 |
2.2 职务犯罪预防信息的基本特征 |
2.3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 |
2.4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内容 |
2.5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方法 |
3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影响因素 |
3.1 国内外信息共享影响因素研究 |
3.2 预防体系信息共享影响因素提出的理论依据 |
3.3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影响因素框架和假说 |
4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调查和现状分析 |
4.1 研究方法 |
4.2 影响因素间关系及对信息共享的影响分析 |
4.3 资源、动力、结构和信任各因素内部结构分析 |
4.4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现状分析 |
5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技术方案和思路 |
5.1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模型 |
5.2 基于多智能体黑板模式的分布式信息共享平台的方案设计 |
5.3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思路 |
6 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运行机制 |
6.1 建立统一的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领导机制 |
6.2 制定"预防职务犯罪信息一体化"战略规划 |
6.3 完善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监督机制 |
6.4 规范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的保障机制 |
7 基于信息共享的职务犯罪预测预警研究 |
7.1 国内职务犯罪预测预警的理论研究及成功经验 |
7.2 基于信息共享的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和模型 |
7.3 基于信息共享的职务犯罪预测预警保障机制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内容总结 |
8.2 主要研究结论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附录2 访谈提纲 |
附录3 调查问卷 |
(8)地方官员更替、失信惩戒与企业污染违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1.3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地方官员更替 |
1.3.2 失信惩戒 |
1.3.3 企业污染违规 |
1.3.4 晋升压力 |
1.3.5 政治关联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
2.1 晋升锦标赛理论 |
2.1.1 晋升锦标赛理论的基本内容 |
2.1.2 晋升锦标赛的主要特征及优势 |
2.1.3 基于晋升锦标赛理论的相关文献回顾 |
2.2 信号传递理论 |
2.2.1 信号传递理论的基本内容 |
2.2.2 信号传递理论的主要特征 |
2.2.3 基于信号传递理论的相关文献回顾 |
2.3 合法性理论 |
2.3.1 合法性理论的基本内容 |
2.3.2 合法性理论的研究视角 |
2.3.3 基于合法性理论的相关文献回顾 |
2.4 制度基础观理论 |
2.4.1 制度基础观的基本内容 |
2.4.2 制度基础观理论主要维度 |
2.4.3 基于制度基础观理论的相关文献回顾 |
2.5 理论述评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研究假设 |
3.1 地方官员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 |
3.1.1 地方官员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 |
3.1.2 地方官员更替的异质性 |
3.2 地方官员更替、失信惩戒与企业污染违规 |
3.2.1 失信惩戒的中介作用 |
3.2.2 地方官员更替的异质性 |
3.3 晋升压力与政治关联的调节效应 |
3.3.1 晋升压力的调节作用 |
3.3.2 政治关联的调节作用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研究设计 |
4.1 模型设计 |
4.2 样本与数据来源 |
4.2.1 样本选择 |
4.2.2 数据来源与数据特点 |
4.3 主要变量的测度 |
4.3.1 地方官员更替 |
4.3.2 企业污染违规 |
4.3.3 失信惩戒 |
4.3.4 晋升压力与政治关联 |
4.3.5 其他变量 |
4.4 变量的描述和初步检验 |
4.4.1 变量描述 |
4.4.2 数据离群值的检验和处理 |
4.4.3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初步事实检验:地方官员更替与企业污染违规 |
5.1 地方官员更替是否抑制了企业污染违规 |
5.2 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检验 |
5.2.1 考虑样本的组内相关性 |
5.2.2 考虑官员更替频率 |
5.2.3 考虑特殊地区样本的潜在冲击 |
5.2.4 考虑信号传递的时滞性 |
5.2.5 考虑地方官员更替的内生性 |
5.3 地方官员更替的异质性检验 |
5.3.1 违纪调任的异质性 |
5.3.2 异地调任的异质性 |
5.3.3 晋升调任的异质性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传导机制检验:失信惩戒的中介作用 |
6.1 失信惩戒的传导机制检验 |
6.2 地方官员更替是否提升了失信惩戒 |
6.3 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检验 |
6.3.1 考虑样本的组内相关性 |
6.3.2 考虑官员更替频率 |
6.3.3 考虑特殊地区样本的潜在冲击 |
6.3.4 考虑信号传递的时滞性 |
6.3.5 考虑地方官员更替的内生性 |
6.4 地方官员更替的异质性检验 |
6.4.1 违纪调任的异质性 |
6.4.2 异地调任的异质性 |
6.4.3 晋升调任的异质性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调节机制检验:晋升压力与政治关联的调节作用 |
7.1 晋升压力的调节机制检验 |
7.1.1 晋升压力对地方官员更替与失信惩戒的调节作用 |
7.1.2 晋升压力对失信惩戒中介效应的调节作用 |
7.2 政治关联的调节机制检验 |
7.2.1 政治关联对地方官员更替与失信惩戒的调节作用 |
7.2.2 政治关联对失信惩戒中介效应的调节作用 |
7.3 稳健性检验 |
7.3.1 考虑保障就业对晋升压力的影响 |
7.3.2 考虑国有企业对政治关联的影响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启示与建议 |
8.2.1 提升地方官员考核中的环境绩效比重 |
8.2.2 因地制宜设定自由量裁权重 |
8.2.3 因城施策建立晋升考核标准 |
8.2.4 高度重视政治关联的“政治庇护”效应 |
8.3 未来展望 |
8.3.1 扩展理论外延以升华概念模型 |
8.3.2 拓展数据来源以提升研究深度 |
8.3.3 细化核心变量度量标准以提升结构效度 |
8.3.4 探寻绿色压力在地方污染治理中的影响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官员更替一览 |
附录B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数据抓取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9)河街司法:中国基层政法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我在河街司法所的日子 |
1.2 研究对象及意义 |
1.2.1 为什么基层司法 |
1.2.2 为什么基层司法所 |
1.3 文献综述:基层司法与司法所 |
1.3.1 司法所:兴起过程及因由 |
1.3.2 司法所:机构运作与功能发挥 |
1.3.3 当代中国基层的司法图景 |
1.3.4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 |
1.4.2 实证调查 |
1.4.3 比较研究 |
1.5 结构安排 |
1.6 调查样本 |
1.6.1 主要样本:江西丰市河街司法所 |
1.6.2 参照样本:四川广市五个区(县、市)司法所 |
第2章 行政式调处:司法所调解机制的变迁及逻辑 |
2.1 问题的提出 |
2.2 基层纠纷调解的机制变迁 |
2.2.1 自治性调解:传统社会基层调解机制 |
2.2.2 政治性调解:基层调解的新创造与发展 |
2.2.3 行政式调处:司法所的调解机制 |
2.3 河街司法所调解的基本样态及变化 |
2.3.1 纠纷调处的基本情况及趋势 |
2.3.2 典型个案及简要分析 |
2.3.3 司法所调解机制的新变化 |
2.4 机制变化的原因探析 |
2.4.1 法制现代化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推动 |
2.4.2 满足解决我国转型期基层社会纠纷解决的需要 |
2.4.3 基层资源的紧缺 |
2.5 司法所调解的再反思与基层政法逻辑 |
2.5.1 基层调解程序的定位与评价 |
2.5.2 基层调解的政法逻辑 |
第3章 行政性代理:基层法律服务的运作逻辑 |
3.1 问题和方法 |
3.2 行政性代理的河街实践 |
3.2.1 纠纷解决情况 |
3.2.2 深度个案:一起命案的索赔 |
3.3 行政性代理的发生机理 |
3.3.1 乡民:为何寻求行政性代理? |
3.3.2 村(社区)干部:为什么出面找上级? |
3.3.3 街道(乡镇)干部:为什么为民代理? |
3.4 行政性代理的行动策略 |
3.4.1 民“闹” |
3.4.2 官“合” |
3.5 博弈论框架下的企业妥协 |
3.5.1 企业的应对策略 |
3.5.2 企业为何妥协 |
3.6 基层法律服务的隐忧 |
第4章 缠闹访:信访治理与中国基层政法逻辑 |
4.1 信访治理中基层政府和司法所 |
4.2 河街缠闹访的故事 |
4.2.1 大、小河的缠闹访之路 |
4.2.2 垛里熊家拆迁的信访风波 |
4.2.3 一次“上京拦访”的经历 |
4.3“缠闹访”中的博弈策略与类型分析 |
4.3.1 缠闹者的行动策略 |
4.3.2 基层政府对缠闹访的治理 |
4.4“缠闹访”的制度原因 |
4.4.1 信访制度的结构性悖论 |
4.4.2 利益纠纷解决机制失灵 |
4.5 基层信访治理的政法逻辑 |
4.5.1“依法”治理 |
4.5.2“权宜性”治理 |
4.6 余论:信访法治化改革的评述与展望 |
第5章 基层普法的中国困境与未来 |
5.1 普法运动的缘起与流变 |
5.1.1 新中国法制的兴起 |
5.1.2“把法律武器交给10亿人民” |
5.1.3 普法流变:历次《五年普法规划》的回顾 |
5.2 丰市及河街的普法实践 |
5.2.1 官方文本的描述:1989-2005年丰市的普法情况 |
5.2.2 普法的真实场景 |
5.3 普法的中国困境及其改进 |
5.3.1 普法的中国困境 |
5.3.2 普法的改进 |
5.4 普法运动的未来命运 |
5.4.1 推动普法运动存续的力量 |
5.4.2 推动普法运动衰减的力量 |
5.5 普法与法治 |
5.5.1 普法的悖论与局限 |
5.5.2 普法型法治:普法与法治的结合 |
第6章 司法所的兴起与现状 |
6.1 一个乡镇官僚机构的兴起 |
6.1.1 司法所的发展历程 |
6.1.2 司法所兴起的因由 |
6.2 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的“纠葛” |
6.2.1 法律服务所的机构变迁 |
6.2.2 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共生、分离与暧昧 |
6.3 司法所的体制与运作现状 |
6.3.1 管理体制 |
6.3.2 人事结构 |
6.3.3 机构职责 |
6.3.4 经费保障 |
6.4 司法所的隐忧与法治困境 |
第7章 政法谱系中的司法所与中国基层政治生态 |
7.1 基层社会的政法谱系 |
7.1.1 谱系、谱系学与政法谱系 |
7.1.2 基层社会政法谱系的对象要素 |
7.1.3 基层社会政法谱系的变迁 |
7.2 支配、碰撞与互惠:街道办与司法所 |
7.2.1 司法所长的窘境 |
7.2.2“条块”矛盾 |
7.3 融汇与交错:司法所与综治办、信访办 |
7.4 协作与互惠:司法所与人民法庭、派出所 |
7.4.1 司法所的尴尬地位 |
7.4.2 协作与互惠 |
7.5 透过司法所观察中国基层政治生态 |
7.5.1 司法所在基层政治生态中的地位和功能 |
7.5.2 透过司法所看基层政治生态的问题 |
第8章 结语:基层司法的政法逻辑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丰台区审计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 [1]L造价咨询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研究[D]. 马军. 北京理工大学, 2017(03)
- [2]“潜沟通”:当代中国“驻京办”研究[D]. 黄建雄. 华中师范大学, 2010(09)
- [3]北京市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的形成(1978-1988)[D]. 苏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4]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研究[D]. 刘旭.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1)
- [5]丰台区审计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J]. 杨利民. 审计理论与实践, 1995(01)
- [6]全覆盖背景下的央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以L公司为例[D]. 杜晓彤. 南京审计大学, 2019(08)
- [7]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信息共享研究[D]. 张波. 华中科技大学, 2010(11)
- [8]地方官员更替、失信惩戒与企业污染违规[D]. 弓丽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9]河街司法:中国基层政法逻辑[D]. 黄艳好. 北京理工大学, 2015(07)
- [10]加强机关建设 提高办事效率 搞好审计监督[J]. 杨利民. 审计理论与实践, 19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