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你离我是近还是远(论文文献综述)
李涛[1](2005)在《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改革中,弱化法官职权已渐成共识,当事人的主导作用逐渐显现,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有限和缺乏诉讼经验,律师参与民事诉讼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历史文化和现行诉讼体系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律师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角色未能得到正确定位,致使其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笔者在此略作浅薄探讨,以期能引起人们对于这个问题的充分关注。 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之外,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我国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律师参与民事诉讼是指律师以某种名义和身份介入民事诉讼程序,与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共同实现民事诉讼目的的活动。首先,笔者通过对《法律年鉴》有关统计数字和一些实地调查的数据进行列表分析,总结出我国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现状:1.即使在非诉讼业务量剧增的今天,民事诉讼代理仍然是我国律师最主要的和最重视的业务之一;2.随着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的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加,现今我国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类型也十分广泛,某些新型案件的代理为相关立法的出台作了前导性的论证;3.我国律师广泛而深入地介入到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4.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我国民事诉讼对律师介入的潜在需求非常大,但这种“潜在需求”向“有效需求”的转化却还受着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其次,笔者着重从律师本身这一角度分析了我国律师在参与民事诉讼中存在的三点问题:1.我国律师在参与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存在大量失范行为;2.我国律师在参与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与司法机构的交往明显处于弱势地位;3.我国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职能异化。最后,笔者从历史文化和现实司法实践的角度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探讨。 第二部分:西方国家民事诉讼中律师的地位与作用。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是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项普遍性实践,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成熟经验或演作技术而从西方移入我国的。西方两大法系的代表国家英、美和德、法的律师制度都较为发达,因此笔者在该部分对这些国家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活动进行了介绍,并由此分析了律师在这些国家的民事诉讼活动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的异同,进一步剖析了导致这些差异产生的制度性原因,
李华[2](1995)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你离我是近还是远》文中认为 中国曾以实现国民的温饱生活而享誉国际社会! 自新中国建立伊始,年轻的人民政府就着手制定和实施社会福利和生活保障计划,如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灾害救助以及军烈属优抚等。中国以占世界7.8%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22%的人口,这一成就令世人瞩目! 曾几何时,我们在外无援助、内乏财力的情况下,战胜了无数次自然灾害,安置了数千万受灾户;曾几何时,我们克服了厂矿企业和国家机关的资金困难,保证了数以千万计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曾几何时,国家投入数百
肖志姣[3](2007)在《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改革中,强化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性已成共识,相应地律师代理在诉讼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强制律师代理是律师代理的特殊形式,德国等国将其确立在民事诉讼法中,从而形成了强制律师代理制度。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的一定领域内,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必须委托律师代理完成诉讼行为的一项制度。从为自由而限制自由、程序正义、促进法律对话和民事诉讼的本质等角度对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进行法理学分析,再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其与诉讼效率、诉讼成本的关系,可以发现,民事强制律师中的“强制”是具有正当性的,其能够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对两大民事诉讼模式下的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进行比较法研究,可以发现,在英美型当事人主义模式中,律师代理制度都较完备,对律师的依赖程度高;在德法型职权主义模式中,许多国家也都实行了强制律师代理,进而得出确保律师充分代理民事诉讼是不同民事诉讼模式的共同选择的结论。我国引入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符合律师职业发展和民事诉讼立法的双重需求,符合程序严密化和司法改革的需求,具有必要性。同时,我国法治的发展和日趋成熟的律师行业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日益强化为引入该制度提供了可行性参考。我们应对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从观念、立法、制度保障三方面进行本土化构建,发挥出其特有的价值,促进和谐社会的达成。
吴红军[4](2013)在《庭审话语语用距离研究 ——以新疆庭审话语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认为,人类生存于一定的“生活世界”,这个“生活世界”的存在是以人类的双向理解沟通为出发点的,沟通是人的一种本质,相互理解是人的一项基本需求。在人们的双向沟通和相互理解过程当中,人与人之间形成了各式各样或亲近、或远疏的距离关系。当人们感觉彼此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比较顺畅、双方有较多共同语言时,人们便会有意无意地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然而,当人们感觉这一沟通和理解过程不是很顺畅、双方个性特征等差异较大且不能接受这些差异时,便会主动地增加彼此之间的距离。所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沟通和相互理解需要保持一个适合彼此、能为交际双方共同接受的最佳距离。于是,如何确定人类社会交往过程中的距离标准和规范,特别是言语交际过程中的语用距离行为规范问题就日益成为一个愈来愈重要的语言学研究课题和研究目标。当今,国外学者的距离行为学研究大多集中于非言语交际范畴,国内学者则主要关注于跨文化交际方面的人际距离研究,而针对言语交际方面的语用距离研究还为之甚少,涉及庭审话语语用距离研究的法律语言学研究尚属空白。本研究基于真实的庭审话语语料,以庭审话语为研究对象,以新疆庭审话语为例,对庭审话语语用距离进行了尝试性研究。本研究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介绍了本研究的选题缘起、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关键问题、研究方法和理论依据)、研究创新、研究意义和采用语料说明。第二章是本研究相关文献综述,概述了庭审话语和语用距离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了庭审话语研究和语用距离研究的相关不足,提出了庭审话语语用距离研究的新视角和新思路。第三章建构了本研究理论框架,提出了目的语用距离论。首先,这一部分论述了庭审话语目的论,包括目的定义、目的原则和目的关系;继而,探讨了语用距离论,包括语用距离的定义、分类和功能;最后,在目的论和语用距离论的基础之上,系统提出了目的语用距离论,描述了目的语用距离论的总体理论框架,又进一步次划分和阐述了积极语用距离论、中立语用距离论和消极语用距离论。第四章对积极语用距离做了具体性分析,描述了积极语用距离的定义和特征,实证分析了积极语用距离的话语实践—缩短语用距离,包括不同庭审角色的积极语用距离话语策略,特别是“温馨庭审”中法官所采取的积极语用距离话语策略。第五章对中立语用距离做了具体性分析,描述了中立语用距离的定义和特征,实证分析了坚持中立语用距离原则的法官和庭审口译人员的话语实践—维持语用距离,包括法官的中立语用距离话语策略和庭审口译人员在中立语用距离原则指导之下所采取的各种庭审口译方法等等。第六章对消极语用距离做了具体性分析,描述了消极语用距离的定义和特征,实证分析了各个庭审角色之间的消极语用距离话语实践—增加语用距离,包括各个庭审角色所采取的各种消极语用距离话语策略。第七章是结论部分,总结了本研究的一些主要研究成果和发现,给出了促进和加强新疆司法建设的一些司法启示,对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研究局限性作了具体说明,并对未来庭审话语语用距离研究做了一定展望。本研究主要有以下研究成果和发现:一、对语用距离进行了概念定义和类型划分。语用距离被定义为描述话语行动者之间关系亲密或远疏程度的一种思维空间距离状态。语用距离可以被划分为原语用距离和互动语用距离,互动语用距离又可以被次划分为积极语用距离、中立语用距离和消极语用距离。二、理论建构了目的语用距离论。目的语用距离论表述如下:任何理性(正常)的人,其理性(正常)的言语行为都有交际目的。在目的催发和驱动之下,话语行动者会通过隐性或显性的话语协商,对彼此之间存在的关系亲密或远疏程度思维空间距离状态即语用距离做出相应感知、推断或选择,形成与目的一致、目的中性和目的冲突关系相适应的积极语用距离、中立语用距离和消极语用距离关系,这三种语用距离关系又会分别制约和导致话语行动者采取缩短语用距离、维持语用距离或增加语用距离的话语策略。继而,这三种不同的话语策略又分别动态顺应和指向三个语用距离空间—积极语用距离空间、中立语用距离空间和消极语用距离空间。最后,在话语交际过程结束之时,积极语用距离空间、中立语用距离空间和消极语用距离空间分别引发语用距离减小、语用距离不变和语用距离拉大的三种语用效应,即IPP<PPP、IPP=PPP和IPP>PPP(IPP指互动语用距离,PPP指原语用距离或机构语用距离)。三、语用距离空间模型构建。语用距离空间模型描述如下:语用距离空间由积极语用距离空间、中立语用距离空间和消极语用距离空间三个空间构成,每一个语用距离空间则由三个成分组织构成:1.处于最外层的细胞膜—S(语用距离空间标识);2.细胞质—IPP(互动语用距离);3.细胞核—PPP(原语用距离或机构语用距离)。四、积极语用距离研究发现。积极语用距离可以被描述为数学坐标公式D(P1,P2)<0。庭审话语中的积极语用距离关系常常体现在目的一致性关系的法官和公诉人、原告律师和原告、被告律师和被告之间,也体现于温馨庭审中的法官与其他庭审角色之间。积极语用距离话语策略主要包括指示语、称呼语、模糊语、不文明语、再阐述、对比、语码转换、赞同、妥协、同情策略等等。五、中立语用距离研究发现。中立语用距离可以被描述为数学坐标公式D(P1,P2)=0。庭审话语中的中立语用距离关系主要体现于法官和庭审口译人员两个角色。法官的中立语用距离关系主要体现在程序性话语当中,法官所采取的中立语用距离话语策略主要包括机构性语言、重复、打断、发问、控制话题,法官主要通过三种话语规则来控制话题和维持中立语用距离:1.P→NP;2.P→P;3.P→NP→NP。庭审口译人员在中立语用距离原则的指导之下,根据不同的语境和庭审阶段,分别采取全译、释译、分译、合译、摘译、编译和改译等七种中立语用距离口译方法。六、消极语用距离研究发现。消极语用距离可以被描述为数学坐标公式D(P1,P2)>0。庭审话语中的消极语用距离关系主要体现在目的冲突性关系的公诉人和被告律师、公诉人和被告、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原告律师和被告、被告律师和原告之间。研究发现,消极语用距离话语策略主要包括预设、反驳、打断、否认、责问、再阐述、交代罪行、抗议、警告、教训、反语、指示语、称呼语、重复、指责、对比、弱化、贬义词语、语码转换、模糊限制语、修正、不文明语言、答非所问等等。
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你离我是近还是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你离我是近还是远(论文提纲范文)
(1)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我国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我国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现状 |
1. 民事诉讼代理是律师业务的“重中之重” |
2.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类型不断扩展 |
3. 律师广泛而深入地介入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 |
4. 社会对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潜在需求不能有效转化 |
(二) 我国律师参与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 |
1. 我国律师在参与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存在大量失范行为 |
2. 我国律师在参与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与司法机构的交往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
3. 我国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职能异化 |
(三) 我国律师参与民事诉讼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我国传统的法律观和诉讼观对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影响 |
2. 我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对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影响 |
3. 我国现行的诉讼模式对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影响 |
二、西方国家民奉诉讼中律师的地位与作用 |
(一) 英、美国家民事诉讼中律师的地位与作用 |
(二) 德、法国家民事诉讼中律师的地位与作用 |
三、我国民事诉讼中律师的地位与作用 |
(一) 我国律师参与民事诉讼之价值分析 |
1. 律师辅助当事人是民事诉讼的基本机制 |
2. 律师是建立平衡的民事诉讼模式,促进整体诉讼目标实现的基本因素 |
3. 确保律师充分参与民事诉讼是不同诉讼模式的共同选择 |
(二) 律师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之重塑 |
1. 律师在民事诉讼程式结构中的角色 |
2. 律师是民事诉讼调解、和解的主导者 |
3. 律师是民事诉讼法律完善的推动者 |
结语 |
参考文献 |
(3)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之理论基础 |
1.1 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
1.1.1 为自由而限制自由 |
1.1.2 程序正义 |
1.1.3 促进法律对话 |
1.1.4 民事诉讼的本质需求 |
1.2 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1.2.1 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与诉讼效率 |
1.2.2 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与诉讼成本 |
第二章 不同民事诉讼模式下的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 |
2.1 英、美型当事人主义模式与民事强制律师代理 |
2.2 德、法型职权主义模式与民事强制律师代理 |
2.3 不同民事诉讼模式下民事律师代理“强制性”的大同小异 |
第三章 我国引入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必要性 |
3.1 律师职业发展和民事诉讼立法的双重需求 |
3.1.1 律师是民事诉讼法律完善的推动者 |
3.1.2 律师执业促进民事诉讼整体目的实现 |
3.1.3 对律师的社会认同感有必要强化 |
3.2 程序严密化的现实需求 |
3.3 司法改革的客观需求 |
第四章 我国引入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可行性 |
4.1 法治的发展为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创造了作用空间 |
4.2 日趋成熟的律师行业为建构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奠定了基础 |
4.3 民众法律意识的强化为推行民事强制律师代理提供了主观前提 |
第五章 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之本土化建构 |
5.1 转变民事诉讼代理的理念 |
5.2 完善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诉讼立法 |
5.2.1 确立民事强制律师代理案件的适用范围 |
5.2.2 建构具体的民事强制律师代理程序 |
5.3 建构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制度保障 |
5.3.1 建立诉讼保险制度 |
5.3.2 加强法律援助 |
5.3.3 确立律师费转付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4)庭审话语语用距离研究 ——以新疆庭审话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缘起 |
1.2 研究方案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2.3 拟解决关键问题 |
1.2.4 拟采取研究方法 |
1.2.5 主要理论依据 |
1.3 研究创新和意义 |
1.4 研究语料说明 |
1.4.1 语料来源 |
1.4.2 语料标注说明 |
1.5 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本研究文献综述 |
2.1 法律语言学研究概况 |
2.2 庭审话语研究概况 |
2.2.1 国外庭审话语研究概况 |
2.2.2 国内庭审话语研究概况 |
2.2.3 庭审话语研究现状 |
2.3 语用距离研究概况 |
2.3.1 国外语用距离研究概况 |
2.3.2 国内语用距离研究概况 |
2.4 庭审话语语用距离研究现状 |
第三章 本研究理论框架—目的语用距离论 |
3.1 目的论 |
3.1.1 目的定义 |
3.1.2 目的原则 |
3.1.3 目的关系 |
3.2 语用距离论 |
3.2.1 语用距离定义 |
3.2.2 语用距离分类 |
3.2.3 语用距离功能 |
3.3 目的语用距离论 |
3.3.1 目的语用距离论总体框架描述 |
3.3.2 语用距离空间模型描述 |
3.3.3 积极语用距离论 |
3.3.4 中立语用距离论 |
3.3.5 消极语用距离论 |
3.4 小结 |
第四章 积极语用距离分析 |
4.1 积极语用距离定义 |
4.2 积极语用距离特征 |
4.3 积极语用距离话语实践—缩短语用距离 |
4.3.1 法官和公诉人 |
4.3.2 原被告律师和原被告 |
4.3.3 被告和原告 |
4.3.4 温馨庭审积极语用距离分析 |
4.4 小结 |
第五章 中立语用距离分析 |
5.1 中立语用距离定义 |
5.2 中立语用距离特征 |
5.3 中立语用距离话语实践—维持语用距离 |
5.3.1 法官中立语用距离分析 |
5.3.2 庭审口译人员中立语用距离分析 |
5.4 小结 |
第六章 消极语用距离分析 |
6.1 消极语用距离定义 |
6.2 消极语用距离特征 |
6.3 消极语用距离话语实践—增加语用距离 |
6.3.1 公诉人和被告律师 |
6.3.2 公诉人和被告 |
6.3.3 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 |
6.3.4 原告律师和被告 |
6.3.5 被告律师和原告 |
6.3.6 律师和法官 |
6.4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7.1 本研究主要成果和发现 |
7.2 对司法建设的启示 |
7.3 本研究局限性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四、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你离我是近还是远(论文参考文献)
- [1]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D]. 李涛. 西南政法大学, 2005(01)
- [2]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你离我是近还是远[J]. 李华. 党员之友, 1995(12)
- [3]民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研究[D]. 肖志姣. 中南大学, 2007(12)
- [4]庭审话语语用距离研究 ——以新疆庭审话语为例[D]. 吴红军.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