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邮电企业管理法制化的现实必要性(论文文献综述)
古守卫[1](2019)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提出供给与需求是经济学中重要的变量,深刻影响着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如果供需失衡,势必会造成经济下行,也会对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产生诸多负面影响,如不能及时纠正供需的不合理偏离,甚至会对经济造成巨大的危机和破坏。因此,促进和保持供需的总量与结构相匹配,避免不合理的供需失衡是经济学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伴随着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经济供需结构从短缺转变为部分产能过剩和部分有效需求无法满足并存。中央针对当前供需结构性失衡适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成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经济工作的主线。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将不得不直面来自形成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的挑战和阻碍,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前一阶段的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可能会使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陷入路径锁定之中,制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甚至导致部分结构性矛盾“死灰复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协调好改革中的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本文以马克思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为基础,系统回顾国内外包括马克思主义、凯恩斯主义、西方供给学派关于供给与需求的相关理论,研读既有的运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文献后,借鉴马克思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逻辑思路,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理论基础——宏观表现(供需结构性失衡和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积累)——运行体制(利益不均衡造成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障碍)——本质根源(利益关系与利益不均衡)——利益协调。循着这个思路,文章的结构大致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第二部分界定本文的核心概念和梳理相关理论以形成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从宏观层面阐述了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认为宏观层面的供需结构性失衡和长期需求刺激积累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说明当前供需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向供给侧,因此,必须坚持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的实施成果进行了一定的归纳和总结。其后,在第四章中本文重点从多重利益关系角度论述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约,认为政府与社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三个层次的利益不协调造成了既有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和深化改革的障碍。具体而言,政府与社会的利益不协调体现在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难以厘清导致供给质量、效率不高和供需结构转型中稳增长与去杠杆的两难选择两个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不协调体现在由于二者利益不耦合导致地方政府为追求利益进行供给管理,导致供给刚性和过度扩张,同时也导致地方政府的供给管理成为深化改革的障碍;国企和民企的利益不协调体现在由于二者主体地位不同使其利益不同,进而导致国企成为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集中领域,且固化了二者供给的刚性。因此,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需落脚在打破形成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利益关系和生产关系上。最后,针对本文提出的三个层次利益不协调,第五部分提出协调利益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考,并尝试从更微观的视角提出一些合理、有效的政策建议,以求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略尽绵力。具体而言,在政府与社会层面,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税让利激发社会经济活力,二是强化逆周期调节以适度扩大总需求,三是结构性加杠杆与去杠杆并举以达到去杠杆的目的,四是坚持供给结构调整和供给创新齐抓;在地方政府层面,一是要做好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官员的利益调整,变革财税体制和地方官员考核制度,二是深化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在企业层面,一是要落实竞争中性原则促进企业平等竞争,二是以利率市场化深化金融制度改革,三是健全产权制度和法制体系激发企业家精神。
谢世昌,马翔宇[2](1997)在《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邮电企业的法制管理》文中认为在分析我国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邮电通信业法制管理的依据所在,对邮电行业进行法制化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如何加强邮电行业的法制化管理作了论述
吴定升[3](1993)在《邮电企业管理法制化的现实必要性》文中提出 一、管理法制化是对邮电通信特殊性质的客观要求。当前,各行各业在深化改革中都要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行政。邮电部门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要求,逐步走上依法管理邮电,依法发展邮电的轨道,并切实做好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这样做,对于邮电部门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这是因为:1.邮电通信是社会化的大生产,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网点
彭翔[4](2012)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分析框架与治理机制引入》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看病贵”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对这一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对药品价格的控制和调整。而在新医改背景下对我国药品价格问题进行研究,需要以更宽的视角研究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药品的物品属性决定了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全文分析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公共物品定义演变的分析,本文认为在社会医疗保险的制约下,药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而对药品物品谱系的进一步划分是:作为国家政策载体的药品,属于公共政策所衍生的公共物品;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是一个社会的刚性需求,也应当被看做公共物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除去基本药物以外的药品,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医保目录以外、同时又不是政府特定政策载体的药品,属于私人物品。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研究我国药品价格问题的落脚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要素包括:价格主体、权力配置、运作方式、价格形式与体系。价格主体及其权力配置决定了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运作方式,运作方式最终产生相应的价格形式和价格体系。本文进一步认为,药品价格主体的互动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博弈机制,而这种博弈机制是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诸要素的直观反映形式。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演变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建国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是我国的计划价格阶段,也就是药品价格管制机制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21世纪初期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阶段,也是药品价格管理机制不断探索、完善的阶段;2009年以来,是在新医改的推动下药品价格治理机制初现端倪的阶段。药品价格管理机制是当前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本文对我国药I品价格管理机制的政策效应和运行效果进行了分析。在政策效应方面,各个利益主体因为自身议价能力的不同而产生了在药品价格利益分配中的地位差异;在运行效果方面,目前实施的药品集中采购发挥了竞争对药品价格的降低作用,对药品价格弹性的分析结果则表明了我国在药品处方环节存在“大处方”、“开贵药”的情况。对当前中成药价格形成机制的案例分析表明,价格管理部门在药品价格形成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价格管理部门对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不及时或失当。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对如何完善我国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思考。对我国而言,因为政府在医疗保健筹资体系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药品生产企业的数量过多、力量分散,而政府又有干预制药产业和医药行业的政策传统,所以政府不可避免地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乃至运行中发挥主导作用。本文认为,由于医保目录内药品的准公共物品特性既不适合采取完全的市场定价,也不适合采取完全的政府定价,而政府主导的、基于多中心——合作治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能够适合药品公共性的特殊要求。本文构建了我国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框架:物价部门、制药企业、医保机构、卫生部门是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四个治理中心;医保机构(或卫生部门)和制药企业分别拥有需方权力和供方权力,其权力配置应当是均衡的。价格管理部门在中立的地位行使影响药品价格的权力;运行机制是一种合作博弈机制,医保机构与制药企业之间是平等的博弈关系,价格管理部门通过指导价格划定双方行动选择的范围;价格形式包括反映价值的价格和反映供需的价格,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格是反映价值的价格,而医保机构和制药企业博弈所形成的价格为反映供需状况的价格。在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指导价格范围之内,围绕着最终供需价格应当形成一个价格体系。在分析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为了构建药品价格治理机制,本文就所关注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制度上的解决路径。一是修正力量失衡,让医保部门参与药品价格形成;二是重视协商手段,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三是建立博弈标准,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四是坚持集中采购制度,完善这一权宜之计。
文友华[5](2013)在《文化建设法制化研究》文中指出本文对我国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进行了全面分析,包括对文化建设的界定及其制度沿革以及文化建设法制化的基本问题,提出了法制化是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公民文化权益保护是文化建设法制化的逻辑起点,并初步设计了相关立法与执法的制度完善方案,以期对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和法治政府的建设起到一定的启示与参考功能。第一章通过对文化建设的界定及其制度沿革的梳理,认为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安全等;文化建设必须通过文化制度进行引导和保障,而文化制度可以分为政策性文化制度和法律性文化制度,具有价值导向、实践规范、思想整合等功能;我国的文化制度逐渐从政策性走向法律性。第二章通过对转型时期中国文化建设的整体形势及其法制化相关问题的阐述,提出法制化是我国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认为文化建设法制化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既是社会管理机制,又是促进公民社会活动平稳有序的方式,首要条件是完善立法,核心在于严格执法,关键在于制约确立,在文化建设领域形成一种秩序状态;基本功能在于保障国家文化主权、规范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公民与国家双方文化关系有序化的实现、振兴文化产业、增强法律调整实效、维护文化领域的和谐稳定。在文化建设法制化进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立足基本国情、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兼顾文化发展与管理,同时妥善处理加强文化管理与保障文化权益、追求社会效益与实现经济效益、兼顾法律的规范与引领作用、均衡文化开放与文化安全、协调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关系。第三章通过对公民文化权益和文化建设法制化之间关系的分析,认为公民文化权益保护是文化建设法制化的逻辑起点,保护公民文化权益需要法律的切实保障,而文化建设法制化将有效保障公民文化权益,尤其是公民文化基本权益。公民文化权益主要包括文化自由权和文化平等权,国家对其负有给付和保护的义务,文化权益和文化建设法制化之间的互动关系。第四章阐述了文化建设法制化应加快立法完善,明确立法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和技术选择,当前推进文化建设立法重点领域应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文化产业振兴立法、文化管理方而的立法、公民文化成果保护方面的立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立法。第五章分析了文化建设法制化应进行的执法体制变革,通过对我国文化执法制度的现状以及文化执法制度变革的接动力、方向和原则的确定,指出文化执法的具体制度完善包括整合文化执法的组织机构、加强综合执法机制的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完善文化执法的问责制度、推进文化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和健全文化执法的纠纷解决机制。
韩建旭[6](2019)在《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互联网是当今时代最为引人瞩目、最为影响广泛的领域。中国共产党人尤为重视互联网和信息化建设,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互联网发展与治理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互联网发展与治理思想。自河北正定任职之后,习近平就非常关注信息、信息科技和网络信息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网络强国战略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而形成了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基于此,论文以“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题,通过运用文献分析、历史与逻辑、跨学科等方法对这一思想的形成条件、发展过程、基本内容、鲜明特征、时代价值、实现路径等作了深入研究,初步建构起了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逻辑体系。第一,从时代背景、理论来源、实践基础、主体因素四个方面,探究了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形成条件。习近平提出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并不是凭空想象,而是基于深刻的社会和历史原因。这一思想是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旨在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应对国际网络空间的战略角逐以及对我国互联网发展与治理存在的问题作出回应;这一思想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科技思想的指导,源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科技、信息、网络思考的启迪,既植根于中国互联网建设的伟大实践,又离不开习近平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积累。第二,结合习近平从政生涯中的信息网络实践与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情况,论述了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发展过程。伴随着职务的变迁,习近平对信息、信息科技和互联网的思考与实践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点,使得网络强国重要思想有一个逐步走向深入的演变过程。据此,可以将这一发展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在1982-1994年的开始萌芽阶段,习近平的信息理念萌生,信息化建设实践初步展开;在1994-2007年的初具轮廓阶段,习近平提出和实践了“数字福建”“数字浙江”“智慧上海”,成为“网络强国”的先声和预演;在2007-2017年的基本形成阶段,习近平对互联网的关注和思考由地方一隅转至国家总体,基本勾勒了网络强国战略的宏伟蓝图;在2017年至今的深化发展阶段,习近平提出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并概括了它的丰富内涵。第三,依据习近平对网络强国的相关阐释,概括了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基本内容。实现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的转变是习近平基于中国互联网发展与治理所处的历史方位而提出来的时代课题。通过梳理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可以得出,是不是网络强国主要体现在网络技术是不是强、网络经济是不是强、网络安全是不是强、网络文化是不是强、网络国际合作是不是强。也就是说,建设网络强国就要有创新发展的网络技术、实力雄厚的网络经济、坚强有力的网络安全、健康繁荣的网络文化、良好的网络国际合作,从而既明确了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又明确了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的总布局和总路径。第四,从整体上审视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归纳了其政治特质、价值取向、理论品格、实践需求、世界视野。作为政治家的习近平不仅对网络强国进行了思考,而且将其上升到党和国家的战略层面,体现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政治性。习近平要求网信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人民共享、人民民主、人民评判,体现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人民性。习近平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系统阐释互联网的发展与治理,体现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理论性。习近平正视国内外互联网发展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方案努力满足现实需要,体现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实践性。习近平不仅高度关注国内互联网和信息化建设,而且致力于推进全球互联网的和谐共生、公平正义和共建共享,体现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国际性。第五,从理论和现实的维度,分析了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时代价值。习近平在互联网时代提出网络强国重要思想,不仅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而且创新和发展了中国特色互联网思想,使这一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为领导干部识网、管网、用网,为凝聚社会共识建设网络强国、携手各国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当然,这就需要通过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教育和宣传、将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基本理念转变为法律和制度、全面系统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实践等路径,完成这一思想的目标和任务,推动中国早日建成网络强国。
李明[7](2005)在《在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之间 ——监听制度研究》文中指出监听作为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在打击犯罪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其秘密性、强制性的特点,它也容易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利于保障人权,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制。监听法制化无疑是保障监听合理运用的有效方法,一些主要的法治国家近年来都纷纷对监听进行了立法,以期在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之间取得平衡。我国对监听尚未立法,但监听一直作为一种秘密侦查手段在犯罪侦查中使用,监听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缺乏严格的法律规制。鉴于此种现状,监听制度在我国当前面临着这样几个问题,即监听是否应当法制化、如何法制化以及监听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当如何解决等,在试图解答这样一些问题时,笔者也循着这一思路对监听制度展开研究。由于我国的监听立法尚为空白,因此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无疑对我国监听制度的理论研究和监听实践的指导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篇论文分为六个部分对监听制度展开研究:第一部分概论主要是对本篇文章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界定和分析。在该部分中首先厘清监听的概念,监听可以在多种意义上使用,因此对其界定是本文展开研究的前提。广义上的监听指应用各种方式对人们用声音交流的言词信息进行截取的行为,它包括作为犯罪侦查手段的监听、一方当事人同意的监听和当事人的私下录音,本文在广义上使用监听概念。监听以监听对象为标准可以分为有线监听、无线监听和口头监听,这种分类只是诸多分类中是主要的一种划分方法。监听的性质需要辨析,监听是强制侦查措施还是任意侦查措施,是否是一种独立的侦查措施,能否归
程浩[8](2014)在《深圳市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建立和完善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土地制度,是制度变迁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演化发展的主要推力。土地制度是我国最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土地制度的变迁问题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当前,我国面临的土地问题十分复杂,既有农业社会的土地问题,也有转型利会和城市社会的土地问题。总体来看,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符合我国国情特点,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还存在不少不适应之处,亟待推进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部署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等四大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内容,触及了现行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中的诸多核心问题,指明了未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趋势和突破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先后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更明确的部署和安排。国内外学者也围绕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对土地产权、市场化方向、改革土地财政、城乡土地二元制度和改革农地征用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诞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制度变迁理论,揭示了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于考察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有着重要理论意义。本文以制度变迁理论为研究的理论基础,简要回顾了建国以来土地制度变迁过程和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探索历程,指出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为深圳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促进了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但是,也逐步暴露出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的深层次矛盾,如不进行新一轮系统改革,构建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土地管理制度,将难以支撑深圳后30年的城市发展。2012年5月,由国土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深圳市委、市政府承办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正式启动,要求深圳在探索土地配置市场化、土地利用高效化和土地管理法制化等方面积累新经验,探索新路子。这是事隔20多年后,深圳历史上第二次在土地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也被称为新中国第三次土改试验的尝试。所谓新一轮土改就是赋予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上“先行先试”的权利,以“产权明晰、市场配置、节约集约、科学调控”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原则,围绕完善国有土地产权制度、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创新土地资产资本运作机制、创新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涉及八大改革重点和二十个改革事项,将探索建立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模式,推动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土地利用高效化和土地管理的法制化。本文介绍了新一轮土改的总体思路、改革的范围和领域、实施安排、主要举措及成效情况,提出新一轮土改实施两年来虽然在创新土地二次开发机制、创新土地市场化配置、创新土地调控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面临着改革顶层设计亟需完善、土地产权制度纷繁复杂、土地二次尹发机制有待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有待加强、闲置用地处置推进缓慢、土地科学管控力度有待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基于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笔者在学习制度变迁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新一轮土地改革的情况,对下一步如何深化改革提出了完善改革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改革实施工作,加强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产权管理制度,优化土地二次开发机制、实现土地资源利益共享,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加大闲置土地处呈力度、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资源,提高科学调控水平、完善政府土地管理方式,健全三地管理法律体系,构建良好法制环境的对策建议。
刘学敏[9](2018)在《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互联网以空前的能量改变着世界,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仅20多年的发展,已摇身变成世界网络大国,正昂首向网络强国挺进。中国网络社会网民规模庞大,深度参与网络社会生活,带来纷繁复杂的网络社会矛盾和治理难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引起更深层次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互联网技术高歌猛进,网络社会高速发展,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治理体系是行不通的,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网络社会治理这一崭新课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创造性地提出了“网络强国”战略、“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等重要命题,清晰的勾勒出网络社会治理框架,为新时代网络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意义来讲都有其现实必要性。本文基于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深刻领悟,以及对现有相关理论成果的认真梳理,对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进行研究。本文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章对已有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第二章分析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来源。第三章研究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内涵及形成过程。第四章对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第五章总结概括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理论特点和时代价值。以期对当前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一定的参考。
詹华[10](2013)在《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文中认为老年社会经济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为了保障步入老年期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面对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人口赡养比率的日益提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重要性不断显现,改革、健全、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已经成为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政府官员、工商实业界人士、专家学者们等共同关注与讨论的热点与焦点民生问题之一。在国内外有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研究方面可谓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名家辈出、着述颇丰。丰富、充实的研究文献资料对于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而言是大有裨益的,为研究的有效进行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物质条件,也提供了比较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线索,使本研究能够充分借鉴前人的学术成果,站在较高的理论视角上,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木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沿革以及在此历史进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体制运行的机制性问题做一番比较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于中国而言,特别是对处于东南沿海的主要省份福建而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较低的历史条件下,面临较快的社会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面对社会人口日益老龄化的现实,构建一套符合现阶段国情与省情的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使命与严肃的政治任务。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基本上没有完整、现成的范例可以充分效仿,它是一个需要不断试验和探索的长期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学术理论的先行先试,即学术理论方面的先行性探索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是国家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地区化管理和运作的重要内容。探索与研究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必须要引入本土化的视角,立足于福建省的具体省情,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据。建国以来建立和不断健全、完善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是福建省情的重要体现,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是由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福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运行状况所决定的。每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都有着包涵时代特色的鲜明特征。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社会民生领域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其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既体现了一定程度的体制优越性和积极因素,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和负面因素。对于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历史性评价,应当要有一个全面、客观、辩证、理性的认识。因此,要充分地理解和认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的实质,必须对其整个历史沿革的概况和历史演变的基本脉络做一个全方位、详细、深入的考察,由此可见,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相关历史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客观必要性。本论文着重于从历史学的视角,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演变情况进行研究。考虑到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有着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与应用性,由此,本论文将采取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资料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并用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本文以“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为题,围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发展的基本线索,充分结合史料,理论联系实际,介绍了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和基本内涵以及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构建的主要思想理论依据与制度建立、发展的历史渊源,论述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历程,对各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主要特征进行了较为具体的归纳和分析,从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等角度入手,对不同历史时期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做了较为详细、深入地剖析与说明,就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重点分析了其运行机制的历史积极作用和历史局限性,最后论述了现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发展的主要改进思路。
二、邮电企业管理法制化的现实必要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邮电企业管理法制化的现实必要性(论文提纲范文)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2.3 小结 |
1.3 研究思路、框架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核心概念界定与国内外相关理论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2.2 马克思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 |
2.3 马克思供需理论 |
2.3.1 供给、需求的辩证关系 |
2.3.2 供需平衡的实现 |
2.4 凯恩斯有效需求不足理论 |
2.5 供给学派的供需理论 |
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在动因、现实必要性与实施现状分析 |
3.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动因 |
3.1.1 打破阻碍供需调整的利益关系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支撑 |
3.1.2 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转换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
3.1.3 高质量发展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发力点 |
3.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必要性 |
3.2.1 供给侧传统生产要素条件发生变化 |
3.2.2 创新驱动不足,经济发展动力有待接续 |
3.2.3 产业结构不合理,长期停留在较低水平,中高端供给不足 |
3.2.4 需求存在刚性约束,务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需求 |
3.2.5 长期需求管理积累了较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 |
3.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现状分析 |
3.3.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布局 |
3.3.2 “三去一降一补”已取得的成绩 |
3.3.3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动能逐渐形成 |
3.4 小结 |
4.多重利益关系制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 |
4.1 政府与社会整体利益关系的分析 |
4.1.1 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难以厘清致使供给质量和效率不高 |
4.1.2 供需结构转型中稳增长与去杠杆的两难选择 |
4.2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利益关系的分析 |
4.2.1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利益不耦合 |
4.2.2 地方政府追求利益的供给管理引致供给刚性和过度扩张 |
4.2.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涉及到对地方政府利益进行调整 |
4.3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利益关系的分析 |
4.3.1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主体地位不平等使其利益不同 |
4.3.2 企业主体地位和利益不同使国企成为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集中领域 |
4.3.3 企业主体地位和利益不同固化供给刚性 |
4.4 小结 |
5.利益协调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考 |
5.1 政府与社会整体层面 |
5.1.1 转变政府职能,减税让利激发社会经济活力 |
5.1.2 强化逆周期调节、适度扩大总需求,以稳增长助力结构性改革 |
5.1.3 为去杠杆应结构性加杠杆与去杠杆并举 |
5.1.4 坚持供给结构调整与供给创新齐抓 |
5.2 地方政府层面 |
5.2.1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官员利益调整 |
5.2.2 深化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促供给侧转型升级 |
5.3 企业层面 |
5.3.1 落实竞争中性原则促进企业平等竞争 |
5.3.2 以利率市场化深化金融制度改革 |
5.3.3 以健全产权制度和法制体系,激发企业家精神变革供给结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4)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分析框架与治理机制引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的相关研究 |
1.2.3 现有文献的启示 |
1.2.4 本文的研究空间 |
1.3 研究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概念界定 |
1.3.3 论文的结构安排 |
1.3.4 技术路线 |
1.3.5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药品的物品属性辨析:价格形成机制的逻辑起点 |
2.1 公共物品与药品属性的相关分析 |
2.1.1 公共物品定义的演变 |
2.1.2 药品物品属性的界定 |
2.1.3 药品的特殊性 |
2.2 基于物品属性的药品分类 |
2.2.1 公共政策所衍生的公共物品:作为政策载体的药品 |
2.2.2 准公共物品:医保目录内药品 |
2.2.3 由于刚性需求而属于公共物品:基本药物 |
2.2.4 私人物品:医保目录外的药品 |
2.3 药品物品属性与药品价格的相关分析 |
2.3.1 药品价格的功能 |
2.3.2 药品价格与医疗服务价格的关系 |
2.3.3 药品价格的内在要求 |
小结 |
第三章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一个分析框架 |
3.1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概念解析 |
3.1.1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内涵界定 |
3.1.2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分析框架 |
3.2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要素解析 |
3.2.1 价格主体 |
3.2.2 权力配置 |
3.2.3 运作方式 |
3.2.4 价格形式及体系 |
3.3 不同物品属性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理论分析 |
3.3.1 政府供给的公共物品 |
3.3.2 作为准公共物品的医保目录内药品 |
3.3.3 基本药物 |
3.3.4 作为私人物品的药品 |
小结 |
第四章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对文件和数据的考察 |
4.1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演变:对政策文件的考察 |
4.1.1 药品价格管制机制时期 |
4.1.2 药品价格管理机制探索与完善时期 |
4.1.3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探索时期 |
4.1.4 医疗领域物品属性演变与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演变的内在联系 |
4.2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政策效应分析:药品价格管理机制的政策手段 |
4.2.1 增大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
4.2.2 减少了消费者的福利 |
4.2.3 政府行为的错位 |
4.2.4 医院垄断地位的加强 |
4.3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效果分析:对数据的考察 |
4.3.1 集中采购环节 |
4.3.2 医生处方环节 |
小结 |
第五章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问题分析:基于中成药的案例 |
5.1 中成药及中成药价格概述 |
5.1.1 中成药使用的特点:廉 |
5.1.2 中成药成本的特点:受原料价格影响大 |
5.1.3 中成药原料——中药材的特点:价格影响因素多 |
5.2 当前中成药价格主体博弈状况:分主体分析 |
5.2.1 中成药生产企业 |
5.2.2 中医院 |
5.2.3 价格管理部门 |
5.2.4 集中采购部门 |
5.2.5 医保部门 |
5.3 中成药价格形成机制的问题及改进探讨 |
5.3.1 价格主体:从缺失到补足 |
5.3.2 权力配置:从失衡到纠正 |
5.3.3 运作机制:从失范到回归 |
5.3.4 价格体系:从僵化到动态化 |
小结 |
第六章 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治理机制的引入 |
6.1 国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借鉴:物品属性与制度逻辑的统一 |
6.1.1 英国:公共物品与药品价格协商 |
6.1.2 德国:准公共物品与药品价格制约 |
6.1.3 美国:私人物品与控制药品价格的集体行动 |
6.1.4 日本:准公共物品与制定药品价格的政府行为 |
6.1.5 国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制度逻辑 |
6.2 治理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中的适用性分析:基于新医改的制度逻辑 |
6.2.1 新医改的制度逻辑 |
6.2.2 治理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中的适用性 |
6.3 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框架 |
6.3.1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主要行动主体 |
6.3.2 药品价格治理中心的权力配置 |
6.3.3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运行机制 |
6.3.4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价格形式与体系 |
6.4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优势 |
6.4.1 对价格治理自发性的尊重 |
6.4.2 对集体行动逻辑的遵循 |
6.4.3 体现了多中心治理的优势 |
6.4.4 对价格主体自利性的承认 |
6.4.5 在我国现实国情下政府权力的恰当行使 |
小结 |
第七章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构建路径与对策建议 |
7.1 修正力量失衡:引入医保部门 |
7.1.1 医保部门参与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必要性 |
7.1.2 建立医保部门参与的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设想 |
7.2 建立协商机制:药品价格谈判 |
7.2.1 药品价格谈判主体及其地位的平等性 |
7.2.2 药品价格谈判的依据与标准 |
7.2.3 药品价格谈判的目标确定 |
7.2.4 政府的监管 |
7.3 重视博弈标准:改进政府定价 |
7.3.1 对政府定价作用的重新认识 |
7.3.2 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 |
7.4 坚持集中采购:完善权宜之计 |
7.4.1 药品集中采购的现实必要性与临时性 |
7.4.2 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的措施 |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8.1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结论 |
8.1.1 对药品物品属性的辨析 |
8.1.2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分析框架 |
8.1.3 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历史的考察 |
8.1.4 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实证与案例分析 |
8.1.5 对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探讨 |
8.2 进一步讨论 |
附录 涉及或影响药品价格的政策文件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文章 |
(5)文化建设法制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文化建设的界定及制度变革 |
第一节 文化 |
一、西方语境中的“文化” |
二、中国语境中的“文化” |
三、论文化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文化建设 |
一、文化建设的内涵 |
二、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文化建设的制度路径 |
一、制度化与文化建设 |
二、文化制度的类型 |
三、文化制度的功能 |
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制度沿革 |
一、革命时期的文化制度(1921年—1949年) |
二、改革开放前的文化制度(1949年—1978年) |
三、改革开放后的文化制度(1978年——) |
第二章 转型中国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趋向 |
第一节 转型中国文化建设的社会背景 |
一、文化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 |
二、文化制度创新的压力不断增大 |
三、文化法制的体系不健全 |
第二节 法制化是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
一、文化建设法制化概述 |
二、文化建设法制化的基本功能 |
三、文化建设法制化的法理基础 |
第三节 文化建设法制化的基本原则 |
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 |
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
三、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 |
四、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 |
五、兼顾文化发展与管理 |
第四节 文化建设法制化应当理顺的几对关系 |
一、加强文化管理与保障文化权益的统一 |
二、追求社会效益与实现经济效益的均衡 |
三、法律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的融汇 |
四、文化开放与文化安全的兼顾 |
五、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协调 |
第三章 文化建设法制化的逻辑起点 |
第一节 公民文化权益的界定 |
一、文化权益的内涵 |
二、基本文化权益的内涵 |
三、我国宪法中的公民基本文化权益 |
第二节 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实现的国家责任 |
一、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属性 |
二、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保护的核心权能 |
三、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保护的国家义务 |
第三节 公民文化权益保护与文化建设法制化的关系 |
一、公民文化权益的法治保障现状 |
二、加强公民文化权益法治保障的必要性 |
三、文化建设法制化是加强公民文化权益法治保障的必由之路 |
第四章 文化建设法制化的路径(一):完善文化立法 |
第一节 文化建设立法概述 |
一、文化建设立法的主要问题 |
二、文化建设立法完善的必要性 |
三、文化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推动若干重点文化建设领域的立法完善 |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 |
二、完善文化产业振兴立法 |
三、完善网络管理方面的立法 |
四、完善公民文化成果保护立法 |
五、加强社会思想道德方面的立法 |
第五章 文化建设法制化的路径(二):文化执法体制改革 |
第一节 中国文化行政体制现状 |
一、中国文化行政执法体制的发展状况 |
二、文化行政执法体制的主要类型 |
三、文化行政执法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文化执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
第三节 中国文化执法体制改革的原则与取向 |
一、文化执法体制改革的原则 |
二、文化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取向 |
第四节 中国文化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
一、整合文化行政执法的组织机构 |
二、完善文化行政执法的综合执法机制 |
三、加强文化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 |
四、完善文化行政执法的问责制度 |
五、推行文化行政执法的裁量基准制度 |
六、健全文化行政执法的纠纷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后记 |
(6)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思路方法、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形成条件 |
第一节 时代背景:人类正处于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 |
一、互联网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
二、国际社会网络空间战略角逐日趋激烈 |
三、我国互联网发展与治理存在诸多困境 |
第二节 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关于科技、信息和网络的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科技思想 |
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科技、信息和网络的思考 |
第三节 实践基础:中国网络建设的伟大实践 |
一、中国互联网从无到有 |
二、中国互联网信息高速公路的积极铺设 |
三、中国互联网建设、应用与管理的全面推进 |
四、中国新一代互联网建设实践 |
第四节 主体因素:习近平个人成长经历的积累 |
一、深厚的文化浸润 |
二、完善的知识结构 |
三、丰富的网络实践 |
第二章 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发展过程 |
第一节 1982-1994 年:开始萌芽阶段 |
一、信息理念的萌发 |
二、信息化建设的有益探索 |
第二节 1994-2007 年:初具轮廓阶段 |
一、“数字福建”:网络信息化的思考与实践 |
二、“数字浙江”:“数字福建”的延伸和拓展 |
三、“智慧上海”:智慧城市的前瞻思考 |
第三节 2007-2017 年:基本形成阶段 |
一、对互联网的关注从地方一隅转至国家总体 |
二、网络强国战略蓝图的勾勒 |
第四节 2017 年至今:深化发展阶段 |
一、全面建设新时代网络强国号角的吹响 |
二、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的命名和概括 |
第三章 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习近平对网络强国的定位和认识 |
一、我国互联网发展与治理处于新的历史方位 |
二、我国亟待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转变 |
第二节 建设网络强国要有创新发展的网络技术 |
一、互联网技术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先导力量 |
二、互联网技术创新的重点是突破互联网核心技术 |
三、走中国特色互联网技术创新强国道路 |
第三节 建设网络强国要有实力雄厚的网络经济 |
一、新常态下数字经济大有可为 |
二、发展数字经济关键在于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
三、下大气力培育和壮大数字经济 |
第四节 建设网络强国要有坚强有力的网络安全 |
一、网络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中之重 |
二、树立正确的互联网安全观 |
三、构建多主体参与、多手段并举的网络安全治理格局 |
第五节 建设网络强国要有健康繁荣的网络文化 |
一、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
二、发展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
三、努力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
第六节 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良好的网络国际合作 |
一、坚持和尊重网络主权 |
二、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
三、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第四章 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鲜明特征 |
第一节 政治性 |
一、区别于学术观点的政治理念 |
二、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意志 |
三、具有国家战略高度 |
第二节 人民性 |
一、依靠人民推进网信事业的发展 |
二、让网信成果惠及广大中国人民 |
三、发扬互联网民主和监督的精神 |
四、由人民来评判网信事业的成效 |
第三节 科学性 |
一、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网信事业中的复杂关系 |
二、以历史唯物主义把握互联网时代 |
三、形成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 |
第四节 实践性 |
一、一切从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的实际出发 |
二、正视互联网发展与治理中的问题挑战 |
三、着眼于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的实践需要 |
第五节 国际性 |
一、和谐共生的全球网络发展与治理理念 |
二、公平正义的全球网络发展与治理导向 |
三、共建共享的全球网络发展与治理愿景 |
第五章 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价值及其实现 |
第一节 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增添了新的思想内容 |
二、创新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网之道 |
三、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二节 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现实价值 |
一、为领导干部懂网、治网、用网提供重要指引 |
二、为凝聚共识建设网络强国提供基本遵循 |
三、为携手各国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智慧 |
第三节 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实现路径 |
一、进行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教育和宣传 |
二、将网络强国重要思想的基本理念转变为法律和制度 |
三、全面系统推进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实践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跋 |
(7)在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之间 ——监听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论 |
1章 概论 |
1.1 监听的概念 |
1.1.1 监听的概念及特点 |
1.1.2 监听的方法及分类 |
1.1.3 监听的性质辨析 |
1.1.4 监听技术的发展 |
1.2 监听的合理性及危险性 |
1.2.1 监听的合理性 |
1.2.2 监听的危险性 |
1.3 监听法制化的必要性 |
1.3.1 有利于打击犯罪 |
1.3.2 有利于保障公民人权 |
1.3.3 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
2章 监听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2.1 监听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2.1.1 监听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 |
2.1.2 监听制度在美国的产生和发展 |
2.1.3 监听制度在其他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
2.1.4 国际法意义上的监听制度 |
2.2 监听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2.2.1 人权保障模式 |
2.2.2 犯罪控制模式 |
2.2.3 权利平衡模式 |
2.3 监听制度的发展趋势 |
2.3.1 监听制度普遍法制化 |
2.3.2 监听范围逐步扩大 |
2.3.3 监听制度进一步分化 |
3章 监听法制化的基本内容 |
3.1 监听基本原则 |
3.1.1 强制措施共有原则 |
3.1.2 监听特有原则 |
3.1.3 作为原则的例外 |
3.2 监听的法定程序 |
3.2.1 监听的适用条件与适用对象 |
3.2.2 监听的应用程序 |
3.2.3 监听的监督程序 |
3.2.4 非法监听的责任 |
3.3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监听的使用与限制 |
3.4 监听与两个基本原则的关系 |
3.4.1 监听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关系 |
3.4.2 监听与拒证特权原则的关系 |
4章 非法监听资料的证据能力考察 |
4.1 非法监听资料的形成 |
4.2 非法监听资料证据能力的比较法考察 |
4.2.1 美国非法监听资料的证据能力 |
4.2.2 德国非法监听资料的证据能力 |
4.2.3 日本非法监听资料的证据能力 |
4.2.4 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 |
4.3 监听几种特殊情况的合法性界定及其资料的证据能力 |
4.3.1 偶然监听 |
4.3.2 事前监听 |
4.3.3 他案监听 |
4.3.4 住宅监听 |
4.3.5 追踪发话源 |
4.4 对我国非法监听资料证据能力问题的思考 |
4.4.1 对我国非法监听资料证据能力的建议 |
4.4.2 我国应建立非法监听资料排除规则 |
5章 几种特殊类型的监听研究 |
5.1 网络监控 |
5.1.1 网络监控的基本概念 |
5.1.2 网络监控的立法趋势及实践 |
5.1.3 网络监控的特殊规则 |
5.2 一方当事人同意监听问题 |
5.2.1 一方当事人同意监听的内在冲突 |
5.2.2 一方当事人同意监听问题解决方式之比较研究. |
5.2.3 一方当事人同意监听合法性的基本理念 |
5.2.4 一方当事人同意监听内在冲突之解决 |
5.3 私人监听问题 |
5.3.1 私人监听的概念及分类 |
5.3.2 私人监听之比较研究 |
5.3.3 我国应确立私人监听制度 |
6章 关于我国监听的立法建议 |
6.1 我国监听立法及实施状况 |
6.1.1 我国监听的立法状况 |
6.1.2 目前司法实践中的现状 |
6.1.3 从一起个案看当前我国监听手段的使用 |
6.2 监听立法的必要性 |
6.2.1 打击犯罪的需要 |
6.2.2 人权保障的要求 |
6.2.3 侦查程序法治化的要求 |
6.2.4 监听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
6.3 我国监听立法的选择 |
6.3.1 监听的立法体例 |
6.3.2 监听适用的范围 |
6.3.3 监听适用的实质性条件 |
6.3.4 监听适用的程序 |
6.3.5 监听资料的使用及处理 |
6.3.6 不当监听的救济 |
6.3.7 报告制度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声明 |
致谢 |
(8)深圳市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关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研究 |
(三) 论文的研究框架 |
(四) 主要研究方法 |
(五) 研究的理论基础:制度变迁理论 |
(六) 论文的创新点 |
二、深圳市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现实必要性 |
(一) 土地管理制度及其改革的界定 |
(二) 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历史回顾 |
(三) 深圳市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现实必要性 |
(四) 深化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意义 |
三、深圳市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 |
(一) 改革内容 |
(二) 主要举措及成效 |
(三) 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
四、深化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 完善改革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改革实施工作 |
(二) 加强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产权管理制度 |
(三) 优化土地二次开发机制,实现土地资源利益共享 |
(四) 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 |
(五)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资源 |
(六) 提高科学调控水平,完善政府土地管理方式 |
(七) 健全土地管理法律体系,构建良好法制环境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境外研究综述 |
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思考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研究的难点 |
三、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来源 |
第一节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时代背景 |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人类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 |
二、高度复杂的中国网络社会已经形成 |
三、中国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深度融合 |
第二节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灵活运用 |
二、对中国传统治理思想的继承发展 |
三、对国外网络社会治理经验的借鉴 |
第二章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内涵及其形成过程 |
第一节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内涵 |
一、网络社会 |
二、网络社会治理 |
三、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内涵 |
第二节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形成过程 |
一、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萌芽和奠基 |
二、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基本确立 |
三、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不断完善 |
第三章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坚持党对网络社会治理的领导 |
一、坚持网络社会治理的理论指导 |
二、明确网络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 |
三、推进网络社会治理的领导体制改革 |
第二节 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思想 |
一、网络社会建设依靠人民 |
二、网络社会发展造福人民 |
三、网络社会净化滋养人民 |
第三节 提升政府的网络社会治理能力 |
一、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建设网络良好生态 |
二、支持网络企业发展,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
三、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网络法治体系 |
第四节 增强互联网企业使命感与责任感 |
一、突破核心技术,把握发展命门 |
二、汇聚天下英才,抓住第一资源 |
三、坚持创新驱动,重视社会效益 |
第五节 发挥网络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
一、当好桥梁纽带,凝聚广大网民共识 |
二、倡导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履行责任 |
三、强化社会动员,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
第六节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一、尊重主权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首要前提 |
二、维护安全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首要目标 |
第四章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理论特点和时代价值 |
第一节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理论特点 |
一、紧扣时代——以互联网时代的历史阶段特征为基点 |
二、顺势而为——以中国网络社会的发展规律为遵循 |
三、特色原创——提出深刻而准确的网络社会治理新理念 |
第二节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时代价值 |
一、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理论 |
二、推动构建网络社会治理理论新体系 |
三、促进网络社会治理实践新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
(10)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第一章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基本内涵、思想理论来源及历史渊源 |
第一节 制度的主要概念 |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和显着特征 |
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定义 |
三、制度的一般特点 |
第二节 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制度的基本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 |
二、制度构建的理念与原则 |
三、制度的筹资模式 |
第三节 制度的思想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关社会养老保障的思想简述 |
二、西方社会养老保障理论简述 |
第四节 制度的历史渊源 |
一、国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二、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第二章 建国后至文革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的管理机构沿革 |
二、企业退休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 |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四、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五、企业退休职工出国及出境定居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六、企业退职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建国后至文革前体制适度参照了苏联的国家保险模式 |
二、文革前在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方面实行全国统筹制度 |
三、重视对社会特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政策的制定 |
四、文革期间国营企业基本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三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管理机构沿革、相关管理职能的变化以及管理队伍的建设概况 |
二、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发展概况 |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四、福建省城镇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五、特殊社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以宗教教职人员为例) |
六、体制的信息化建设 |
七、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逐步实行“统帐结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 |
二、不同行业间及同一行业内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制度差异 |
三、体制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
四、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征收和支付水平不断提高,收支平衡且略有结余 |
五、重视对特定社会群体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等政策的制定 |
六、政府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五节 体制的主要改进思路 |
第四章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四、邮电企业管理法制化的现实必要性(论文参考文献)
-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D]. 古守卫.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2]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邮电企业的法制管理[J]. 谢世昌,马翔宇. 长春邮电学院学报, 1997(01)
- [3]邮电企业管理法制化的现实必要性[J]. 吴定升. 通信企业管理, 1993(01)
- [4]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分析框架与治理机制引入[D]. 彭翔. 南京大学, 2012(01)
- [5]文化建设法制化研究[D]. 文友华. 武汉大学, 2013(10)
- [6]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研究[D]. 韩建旭.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7]在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之间 ——监听制度研究[D]. 李明. 四川大学, 2005(05)
- [8]深圳市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研究[D]. 程浩. 广西师范大学, 2014(08)
- [9]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研究[D]. 刘学敏. 重庆邮电大学, 2018(01)
- [10]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D]. 詹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