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剖析(论文文献综述)
李捷[1](2019)在《我国E政策银行信用证风险的管控与防范》文中认为受贸易战、货币金融条件收紧、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将会出现动荡,全球化和国家间的多边关系不断变化,中国经济也经历着诸多挑战。国内经济增速显着下滑,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但国际业务的国内化发展,使信用证作为贸易结算方式仍然在国际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信用证结算方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代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信任危机的矛盾,而且还能促进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的同时获得银行融资。但实体经济风险不断释放,银行信用证业务中隐藏的各种风险也凸显出来,因此,在贸易金融实务中提高防范风险意识,避免遭受非预计的损失,使贸易顺利进行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包含六个章节:第一章为研究概述,介绍了本文研究背景、研究的主要问题和意义以及研究框架,包含了国际贸易金融形势和我国贸易金融形势的分析、整体格局及发展趋势。第二章为文献回顾,包含若干基本概念,我国信用证业务有关法规和政策,我国信用证风险的研究。第三章介绍了我国E政策性银行的信用证业务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罗列优势不足和业务模式。第四章主要分析信用证项下业务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洗钱风险、欺诈风险并进行相关案例分析。第五章为E政策性银行信用证风险的防范及措施,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洗钱风险、欺诈风险一一提出防范措施。第六章是研究结论和启示,总结全文的研究结论,对E银行提出建议。通过对金融形势和E银行信用证业务现状的分析,从五个最重要的风险点入手,我们得出结论,要应对全球贸易中层出不穷的信用证风险,E政策银行要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评估客户资质,重视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监控资金流向,制定每个岗位的风险控制点和相互制约的操作机制,加强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培养,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并运用最新的技术手段全流程防范信用证的风险。
王晓东[2](2016)在《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的历史变迁及主要变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L/C产生以来,为了解决各种纠纷,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就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过去对于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的研究,大部分是就某一条例进行分析,提出意见,或独立地将UCP500与600进行比较,鲜有将该惯例以纵向的形式进行系统归纳。对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历次变化的归纳,不仅有利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顺利进行,而且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在实践上进行比较分析,因此,在信用证实务界具有重
张亮[3](2015)在《独立担保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独立担保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担保制度,一方面,其相较于传统的物的担保和从属性保证具有诸多优势,因而其从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广大商事主体的欢迎,但另一方面独立担保的制度缺陷所带来的受益人欺诈问题又使得各国国内法以及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对其保持相对审慎的态度。不过从长期以来的国际经济贸易实践来看,独立担保总体上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如今独立担保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运用就是最好的例证。由于延续至今的严格的外汇管制政策及外贸管理制度影响,独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与此同时,我国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司法实践等对独立担保的态度比较模糊,甚至可以说是否定其在国内的效力的。国内立法的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独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使得独立担保难以更好的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所利用。因此,如何完善我国的独立担保制度的紧迫性就更为凸显。本文通过对独立担保制度的内涵及外延、独立担保的法律关系的深层剖析以及独立担保运行制度的解构,加之对域外独立担保制度与我国现行的独立担保制度进行对比,找到了我国独立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路径。全文除引言外分为五章,各章内容概括如下:第一章独立担保的内涵及外延研究一项法律制度,首要的就是明确其内涵和外延。本章作为全文的逻辑起点,分为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对独立担保追本溯源,阐述了独立担保来源于国际商事实践,独立担保脱胎于传统的从属性保证,独立担保以私法自治原则为理论基石。其次,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独立担保定义的争议的分析,界定了独立担保的概念,并从广义和狭义角度讨论了独立担保的范围,将独立担保归纳为见索即付保函和备用信用证两种表现形式,指出了二者在开立方式、生效条件、兑付方式、融资作用、单据要求、付款依据及遵循规则等方面的差异。再次,归纳了独立担保独立的法律地位和债权性、人身性、独立性、不可撤销性及相对无条件性等法律特征,指出了独立担保所具有的担保、提存融资、支付清偿、风险防范和转移分配、信用评估和见证等功能,肯定了独立担保的深层次价值:平衡利益冲突,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合理秩序,确保权益安全;节约社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保障意思自主。最后,对独立担保与传统的从属性保证、并存的债务承担、跟单信用证、流通票据等相近制度进行了比较,进一步明确了独立担保的特性。第二章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深层剖析本章首先将独立担保法律关系拆解为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和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而且将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进一步拆分为基础交易合同法律关系、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和独立担保合同法律关系;其次,在前述对独立担保法律关系认知的基础之上,阐述了申请人、担保人、受益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对申请人的提供反担保义务及偿付费用义务、担保人的撤销权和代位权、担保人止付义务的性质、受益人提款权利的转让等争议较大的法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三章独立担保的运行制度独立担保作为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所发展出来的一种全新的担保类型,实践规则才是其生命之所在。本章着眼于独立担保的运行制度,不仅系统阐述了独立担保从开立、交付、修改和转让、保兑、索偿到终止的整个运作流程的具体操作规范,更对不同阶段涉及到的诸如独立担保的开立与生效之区别、不相符索赔、担保人对不符点的通知和放弃、受益人提款权利转让和独立担保收益的转让内含的法理及风险、独立担保的适用法和管辖权等理论问题进行了分析。本章的重点在于对独立担保运行制度中的难点问题——受益人不当索赔的论证。笔者不仅阐释了其产生的制度根源的在于独立担保的绝对性、无条件性及单据化特征,而且将受益人不当索赔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受益人人提呈的索赔文件不合格;第二种是虽然受益人提交了合格的索赔文件,但有证据表明存在基础合同违反公共秩序、受益人显然系欺诈性索款、滥用法律等情形。在此基础上,笔者从各国法院在对受益人欺诈性索款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证据要求及抗辩机制、各国法院颁布禁令时的考虑因素及禁令的形式等方面,对受益人不当索赔进行了系统的论证。第四章域外独立担保制度的评价相对于国内目前乏善可陈的独立担保相关规定来看,域外的独立担保制度已经走过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阶段,其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所得到的经验教训,我国在完善独立担保制度的过程中都将可能遇到。本章主要是对《合约担保统一规则》、URDG458、URDG758、《合同担保统一规则》、UCP500、UCP600、ISP98以及《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等国际惯例、国际公约及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各国国内法的产生背景、适用对象、具体内容、具体特点、历史沿革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逐一评价其意义,一方面通过对比寻找到我国现行独立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域外先进立法的差距,另一方面也能使我国在引进相关制度时能做到有所取舍。第五章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完善本章作为全文的核心部分,对我国国内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等对独立担保的规定的争议进行了分析梳理,并指出了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和具体路径,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指出了独立担保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尚不明晰。这主要体现在:(1)现行的基本法律及司法解释(包括《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担保法解释》、《信用证纠纷若干问题规定》、《独立保函纠纷若干问题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对国内独立担保基本持否定态度。在这部分中,笔者特别就《独立保函纠纷若干问题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重点论述,逐条评析了其争议点,并通过对独立担保是否适用于国内交易、独立保函的有效期、独立保函止付申请的担保、受益人欺诈时裁定止付的条件、止付裁定的复议、止付裁定的效力期限、终局判决等七个争议点的评析,归纳了该《征求意见稿》的特点,表明了笔者的态度和理由,最后指出了其存在的扩大实施独立保函欺诈的主体和止付令申请人的范围等问题;(2)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暂行管理办法》、《外汇担保管理办法》、《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细则》、《对外担保管理通知》等关于对外担保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析和评价;(3)通过对司法判例的研究,归纳出了司法实践基本上否定独立担保在国内经济活动中的有效性的态度,并提出了作者支持独立担保在国内经济活动中有效性的理由。第二,明确了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首先,总结了我国独立担保制度存在的缺陷:(1)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未能明确承认独立担保独立的法律地位;(2)相关行政规章及专业银行的行业规定比较零散,法律效力过低,适用范围有限;(3)对见索即付保函等问题缺乏规定,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4)对备用信用证等问题有规定但不够全面。其次,分析了完善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即传统的从属性保证固有的缺陷呼唤更高效、快捷的担保方式,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担保方式的创新提出了现实需求,完善我国担保法律制度需要正确认知独立担保。第三,提出了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具体路径。首先,论证了独立担保与传统的从属性保证和谐共存的可能性,指出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对原有担保法律体系加以升级和完善,使独立担保制度能与我国现有的担保法律体系框架相协调;其次,是关于独立担保的立法形式选择问题,笔者通过对独立担保专门立法说、修改《担保法》说、加入《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说、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说等学说的评判,提出了对《担保法》第五条进行解释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的观点;最后,是关于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建议:(1)加强URDG758、ISP98、UCP600及《公约》等国际惯例和公约的推广,与国际上最新的立法潮流接轨;(2)由有权机关对《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进行解释,明确独立担保的法律地位,并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3)敦促银行等商事交易主体进行行业规范的修改及完善,加强风险防范;(4)建立并完善我国特色的独立担保欺诈例外制度。
王普皓[4](2014)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演进规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由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明晰业务相关方责任义务及准确界定银行操作提供了很大帮助,是国际结算、国际贸易从业人员须熟练掌握和使用的规则。UCP自1933年问世后,共进行了六次修订,最新版本为2007年7月1日开始颁布使用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文件(简称UCP600)。UCP的历次修改,除了在语言结构和词义表达上尽量精确化,以避免各国在解释和适用范围上出现偏差,其最大的修改还是为了适应因技术进步在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单据处理和结算工作等方面带来的巨大变化。然而,UCP的频繁修订也带来了理解和应用上的诸多不便,对于很多问题的不同看法和争论甚至多年都无法统一意见。截至目前UCP600已经使用了七年之久,国内外学者对其进行的解读汗牛充栋,但总体研究现状并不乐观,大部分研究仅就具体版本某些具体条款的改变作出了阐述和比较,但没有触及修改的深层原因以及修改背后所蕴含的规律和原则,而且很多研究没有结合具体的案例支持,缺乏说服力。所以,对UCP的所有版本及修改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并找出其根本性的规律及原则很有必要。本文重点研究了UCP迄今所有版本的改变重点并结合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研究,并最终得出了一些规律性结论。并依据这些规律性结论对UCP600号版本进行了较详尽的分析,同时据此给出了未来UCP修改的前瞻性预测并对商业银行及国际贸易相关方的工作给出了一些预测和建议。全文一共分成六个章节。第一章重点就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介绍。第二章详细的介绍了信用证业务和UCP不同版本发展背景和动因以及UCP的演进过程。第三章首先从结构上介绍了UCP500和UCP600结构特点、修改内容及业务背景;其次结合几个典型案例重点分析了UCP400、UCP500和UCP600四个最频繁修改的条款,指出UCP做出的改变必须遵循效率优先的经济规律但也是国际商会各方当事人互相妥协的结果。第四章针对UCP600仍然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在欺诈、延迟付款和洗钱等问题方面的模糊性和操作性不强等有针对性的做出了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第五章依据研究得到的规律和国际商会的现实对UCP600之后版本的修改内容作出了分析和预测。第六章结语部分主要对国际贸易现实、国际结算方式尤其是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进步与UCP版本系列的演进关系进行了总结,指出了三者之间既互相限制又互相促进、既必须包容又必须突破等既矛盾又统一的辩证统一关系。
张舟恺[5](2013)在《UCP600对UCP500的创新与问题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跨国贸易作为当今国际交往的重要组成形式,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其地位愈显愈突出,推动着国家间的交流与发展。跟单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在2006年《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出台之后,实现了对UCP500极大的创新与提升,促进者国际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发展与规范化。
张卿[6](2012)在《浅析发票金额与信用证金额关系的变化》文中研究指明安全及时收汇是出口商最为关注的一个关键环节,而信用证业务是普遍公认的能够保证收汇安全的一种支付方式,因为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应进口人的申请向出口人开立的承诺在出口人做到相符交单的情况下保证付款的支付文件,是一种银行信用。虽然信用证业务手续繁锁、程序复杂、费用较高、要求很高,在整个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比例也在不断降低,但由于其广泛认可的安全性,还是在不少进出口企业和一些金额
王菲[7](2011)在《UCP600备用信用证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备用信用证的使用范围日益广泛,有关备用信用证的纠纷也日益突出。尽管关于备用信用证的论文和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但是经过我对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发现备用信用证的研究主要是结合《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与《国际备用证惯例》,很少有文章是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600)的制定角度来讨论备用信用证的。笔者认为,UCP600是调整信用证的一项国际惯例,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中,UCP600的很多规范都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然而,国际关注ISP98的程度高于UCP600,并没有从UCP600角度来研究备用信用证,UCP600中有很多体现备用信用证特征的规定,因此我以UCP600的角度来研究备用信用证的某些法律问题。针对UCP600的条文分析,结合《国际备用证惯例》关于备用信用证的规定,论述了备用信用证的基本法律性质,旨在通过对UCP600条文和备用信用证的理论研究相结合,分析UCP600关于备用信用证的一般性规定,以及UCP600适用备用信用证的审单规则,并研究与之相对应的欺诈风险防范,并从我国的立法角度予以完善。本论文主要有四部分组成,其主要内容如下:文章第一部分以UCP600的条文为理论基础,结合ISP98的规定,剖析了备用信用证的概念、法律属性和特征,研究了UCP600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并分析了其与一般商业信用证的区别。文章第二部分研究UCP600中备用信用证的审单规则,包括审单规则与独立抽象性原则,分析了UCP600中备用信用证的审单标准,单据的审核范围以及独立抽象性原则在UCP600中的体现。文章第三部分研究了备用信用证风险的种类,主要分析了欺诈风险产生的原因,通过对备用信用证自身制度设计的研究,分析了欺诈风险的防范。文章第四部分对我国有关备用信用证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主要从立法的角度来思考相关法律依据的完善。
沈超[8](2011)在《跟单信用证下银行审单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长期以来,信用证交易一直活跃在世界经贸往来中,信用证规范性文件自确立以来也几经修订依然在国际贸易中保持其无可替代的优越性和实用性。由于各国中关于信用证的法律微乎其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成为国际广泛认可和尊重的重要成文惯例,与时俱进可谓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之一,2007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最新修订版(UCP600)出台,较之前版本变动较大,篇幅大为精简,呈现出内容明确化、语气肯定化、重点突出化,操作性更强的发展趋势。虽然如此,信用证在银行审单过程中的争议依然显着,围绕的中心主要在于对信用证审单原则的把握,虽然UCP600中未明文规定适用何审单原则和标准,但就其始终对信用证付款独立性、确定性、迅捷性、高效低成本性的追求即可知国际商会认可的是严格相符原则和严格相符审单标准,这是符合绝大多数国家实践和少数有成文立法国家的立法要求的,严格相符是信用证存在的根基,其将始终处于信用证审单的主流地位,同时严格相符审单标准会通过国际商会的规定逐渐宽松化并更易于操作,且国际各国的认识也将逐渐统一化、规范化。目前对于审单原则的争论主要源于严格相符原则易于定义而难于理解和把握的特点,对该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远比成文法的规定重要,所以就国内立法而言我们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同时需要通过可行方式使严格相符原则的使用普遍化,并允许过程中出现小的瑕疵,另外还应积极收集、编纂国内外有关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和审单标准的案例及资料,供相关人士学习参考,以在促进信用证实务顺利发展的同时,谨防严格相符原则的恶意滥用。众所周知银行审单工作是信用证交易的核心,但因为审单原则的难以把握性和各当事人利益在审单环节中的体现,信用证审单标准的确立和发展应摆脱单纯对严格相符的理解,而应以信用证存在的几项原则综合为指导,任何审单标准的争论或某审单行为的判断都应以这些原则是否受到动摇为判断标准,一旦有可能威胁信用证存在根基即独立抽象性原则、付款确定性原则、付款迅捷性原则和付款高效低成本性原则的,都应摒弃或否定。对于银行审单原则和审单标准的研究正是为了规范和统一银行审单行为,降低银行拒付率,进一步彰显信用证交易的优点,提高信用证利用率。所以,银行应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单据的表面内容进行审核,而不是简单地校对,审单过程需要积极思考和判断,这就要求银行的审单员必须是单证文件的专家,并且具备普通的常识,同时还能够独立地做出决定。不仅如此,为了降低银行审单的拒付率,营造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信用证的交易双方当事人还应在信用证开立之前就信用证内容及其项下要求单据进行全面、友好地沟通和协商,将信用证交易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问题解决在信用证开立之前,之后双方即明确了信用证中的规定,则应严格依照规定行事,避免在银行审单过程中出现问题遭致拒付。
郭德香[9](2011)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独立担保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独立担保兴起以来,独立担保不仅在国内商事而且在国际商事领域的适用范围日益迅速扩大。独立担保以其独特的法律特征、功能和价值而和传统的从属性担保相区别,并且逐步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承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空间。但是,由于独立担保是对传统担保制度的颠覆,是担保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因此,目前对其争议较多,国际商事领域中独立担保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也十分突出。基于此,本文欲对独立担保理论和实务中蕴含的法律问题进行多方面的分析和探讨,以期为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分析和指导。全文共分六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独立担保的基础理论本章研究的主要是独立担保的基础理论问题,其对国际商事领域中独立担保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指引作用,是独立担保制度的基石。文章首先对独立担保的兴起及其在国际商事领域中的推广进行了回顾和前瞻,并对不同国家在独立担保的适用形式和适用程度等方面存在的不同做法进行了原因分析,意在揭示独立担保逐渐获得国际社会认可的发展轨迹。接着对独立担保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具体包括独立担保的含义解读、独立担保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表现形式、独立担保与其它相关制度的比较、对独立担保的判断标准。认为目前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独立担保的含义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并且独立担保还存在着不同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独立担保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特征,认为独立担保应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与从属性担保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和功能。在与跟单信用证和流通票据等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判断独立担保的标准。然后对独立担保的法律渊源包括国际法渊源和国内法渊源进行了立法溯源和分析总结,最后对独立担保的国际法渊源的具体形式---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的产生原因、相互之间的顺序及其在适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个人思考。第二章独立担保的功能和价值本章首先对独立担保的独特而多样化的功能进行了分析,认为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独立担保不仅具有担保功能,还具有支付清偿功能、风险防范和转移分配功能、信用评估功能、提存和融资功能、见证功能。然后对独立担保的独特价值进行了自己的分析和论证,独立担保以平衡利益冲突和实现公平正义、建立合理秩序和确保权益安全、节约社会成本和实现经济效益及尊重当事人选择,体现充分自由等价值而明显区别于其它相近法律制度,故而颇受商界人士的青睐。第三章独立担保法律关系本章首先对国际商事交易中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不同表现形式进行了探讨,认为一般包括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和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两种类型。然后对两种不同表现形式中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进行了分析,这是探讨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接着对其中重要的一方当事人即担保人的资格进行了探讨,认为独立担保的担保人既需要具有一般保证人的基本资格,同时更需要针对独立担保的特殊性具备其它条件,认为商业银行最适合担当独立担保的担保人。在此基础上,对独立担保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探讨。第四章独立担保合同及其履行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本章探讨的问题具有明显的实务特点,既有独立担保合同的条款签订及其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实体问题,又有解决实体问题不容回避的程序性问题。在实体问题方面,本章首先对独立担保合同的条款及其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防范进行了分析,然后对独立担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进行了探讨,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独立担保合同成立的同时也就生效,但是,在附条件的担保合同中,必须所附条件成就,独立担保合同才能生效。进而对独立保函的修改和担保权利的转让进行了规定,尤其对担保索款权利和担保权益的转让两种形式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和探讨。然后结合目前我国商务部等各相关部门比较关注的利比亚对中国银行提出的“不延期即付款”要求,分析了“不延期即付款”要求的含义和提出该要求的原因。最后,对担保人付款后对申请人的追索权和代位权和对受益人的追回权的行使、独立担保合同的各种终止情况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五章独立担保的不当索赔风险及其救济措施在国际商事交易中,适用独立担保会产生许多风险,其中,不当索赔便是其中之一。本章首先对适用独立担保时经常产生的当事人即受益人不当索赔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包括独立担保中不当索赔风险产生的原因、对不当索赔的含义界定、部分国内法和国际法对不当索赔规定的认定标准等问题。然后对针对不当索赔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进行救济进行了探讨。第六章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构建我国尚无关于独立担保的专门立法,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对独立担保仅给予部分承认,即只承认国内企业、机构对外提供的担保和外国对我国国内提供的担保,但对国内企业和机构之间相互提供的独立担保,则不承认其法律效力。这种做法固然有其认为成立的理由,但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这种做法应该予以改变,我国应全面承认独立担保并建立其完备的独立担保制度。本章首先对构建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包括我国关于独立担保制度的现有立法及其存在问题考察和加强我国关于独立担保立法的必要性分析,然后从构建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方面提出了个人建议,并对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独立担保制度进行了反思。
侯世暖[10](2010)在《UCP600对UCP500的修订及对我国外贸的影响》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全面系统地回顾总结了UCP600替代UCP500的历史背景,深入客观地分析了UCP600替代UCP500的历史必然性和重要的积极意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是全世界公认的非政府商业机构制订的最为成功的国际惯例。目前,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万家银行在信用证上声明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它的制订和不断完善极大地推动了信用证结算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使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跟单信用证成为了最重要的国际结算方式,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跟单信用证仍然会不断发挥重要作用。本论文着重从UCP600对UCP500的具体修订来论述这种改变对于我国外贸的影响以及我国的进出口商应当如何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来灵活地应对这种改变。笔者将本文分成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UCP600的修订背景。首先,概述了信用证,包括信用证、跟单信用证以及UCP的概念;其次,具体介绍了UCP600的修订背景,包括UCP500存在缺陷,UCP500对出口商有负面影响等,从而得出结论:UCP600取代UCP 500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第二部分介绍了UCP600对UCP500的具体修订。首先,结构方面的修改,包括UCP600新增条款,UCP500被删条款;其次,语言风格方面的修改,包括措辞更精准,措辞更简洁、易懂;最后,内容方面的修改,包括新增概念及术语,单据审核标准更清晰,银行的审单时限更明确,银行拒付后对单据的处理更具可操作性,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的地址要求更灵活,对正本单据的认定更规范,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规定更实用,可转让信用证的规定更具有利性,遗失单据的风险等九项内容。第三部分介绍了UCP600的修订对我国外贸的影响。首先,信用证开立与修改方面,包括信用证的开立,信用证的修改;其次,交单与审单方面,包括交单,审单;再次,信用证融资及议付方面,包括信用证下的付款责任,拒付:最后,可转让信用证方面,包括信用证的可转让性,对第二受益人的保护等内容。第四部分从宏观角度介绍了UCP在我国的适用及我国对UCP600的法律应对。首先,UCP在我国的适用内容;其次,我国对于信用证的具体法律规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司法解释:最后,具体介绍我国对UCP600的法律应对,包括我国对UCP600法律应对的主要方式——司法解释,对司法解释内容的建议等。第五部分从微观角度介绍了我国进出口商的应对策略。首先,进口商的应对策略内容,包括申请开立信用证,申请修改信用证,审单,UCP600新增的两种拒付方式等:其次,出口商的应对策略内容,包括审核及修改来证,出口商制单与审单,出口商交单等。
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剖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剖析(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E政策银行信用证风险的管控与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研究概述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和意义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第一节 若干基本概念 |
第二节 我国信用证业务的有关法规与政策 |
第三节 我国信用证业务风险的研究 |
第三章 我国E政策性银行信用证业务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
第一节 E政策性银行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E政策性银行的现状及主要优势与不足 |
第三节 E政策性银行信用证的业务模式分析 |
第四章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成因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信用风险的成因与案例分析 |
第二节 市场风险的成因与案例分析 |
第三节 操作风险的成因与案例分析 |
第四节 洗钱风险的成因与案例分析 |
第五节 欺诈风险的成因与案例分析 |
第五章 我国E政策性银行信用证风险的管控与防范 |
第一节 信用风险的管控与防范 |
第二节 市场风险的管控与防范 |
第三节 操作风险的管控与防范 |
第四节 洗钱风险的管控与防范 |
第五节 欺诈风险的管控与防范 |
第六章 结论和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的历史变迁及主要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UCP的历史变迁 |
(一)最初的惯例 |
(二)UCP400 |
(三)UCP500 |
(四)UCP600 |
二、ISBP的历史变迁 |
(一)ISBP645 |
(二)ISBP681 |
(三)ISBP745 |
三、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的主要变化 |
(一)UCP400的变化 |
(二)UCP500的变化 |
(三)UCP600的变化 |
(四)ISBP的变化 |
(3)独立担保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1 独立担保的内涵及外延 |
1.1 独立担保源流探究 |
1.1.1 独立担保来源于国际商事实践 |
1.1.2 独立担保脱胎于传统从属性担保 |
1.1.3 独立担保以私法自治原则为理论基石 |
1.2 独立担保的概念解读 |
1.2.1 独立担保的定义之辨 |
1.2.2 独立担保的范围 |
1.2.3 独立担保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
1.2.4 独立担保的运作程序之归纳 |
1.3 独立担保的法律地位和特征探讨 |
1.3.1 独立担保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
1.3.2 独立担保的法律特征 |
1.4 独立担保的功能及价值 |
1.4.1 独立担保的功能 |
1.4.2 独立担保的深层次价值 |
1.5 独立担保与相近制度 |
1.5.1 独立担保与从属性保证 |
1.5.2 独立担保与并存的债务承担 |
1.5.3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 |
1.5.4 独立担保与流通票据 |
2 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深层剖析 |
2.1 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类型 |
2.1.1 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 |
2.1.2 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 |
2.2 申请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2.2.1 申请人的一般理论 |
2.2.2 申请人的权利界定 |
2.2.3 有关申请人的义务之规定——以反担保为核心 |
2.3 担保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剖析 |
2.3.1 担保人的一般理论 |
2.3.2 担保人的权利之考察 |
2.3.3 担保人的义务——止付及通知义务之探讨 |
2.4 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2.4.1 受益人的一般理论 |
2.4.2 受益人的权利 |
2.4.3 受益人的义务 |
2.5 其他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2.5.1 间接保函下其他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2.5.2 备用信用证被指定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
3 独立担保的运行制度 |
3.1 独立担保的开立规则考察 |
3.1.1 见索即付保函的开立规则——开立与生效之辨 |
3.1.2 备用信用证的开立规则 |
3.2 独立担保有效期内的修改和转让 |
3.2.1 实践中独立担保的修改 |
3.2.2 独立担保的转让——提款权利与收益转让之区分 |
3.3 独立担保的保兑与索偿 |
3.3.1 独立担保的保兑——以备用信用证之保兑为核心 |
3.3.2 独立担保的索偿 |
3.4 独立担保的终止 |
3.4.1 独立担保终止的一般理论 |
3.4.2 独立担保的终止原因 |
3.4.3 独立担保终止后的通知和转交义务 |
3.5 独立担保的适用法和管辖权 |
3.5.1 独立担保的适用法规则体系 |
3.5.2 独立担保的管辖权问题探讨 |
3.6 独立担保的制度缺陷及其克服 |
3.6.1 独立担保的制度缺陷 |
3.6.2 受益人欺诈性索款的认定 |
3.6.3 基于受益人欺诈性索款的抗辩机制 |
4 域外独立担保制度的评价 |
4.1 规范和调整见索即付保函的国际惯例的发展历程 |
4.1.1 国际商会《合约担保统一规则》的最早尝试 |
4.1.2 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
4.1.3 失败的国际商会《合同担保统一规则》 |
4.2 备用信用证规范的逐步独立和完善 |
4.2.1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备用证的规范 |
4.2.2 《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专门的备用证国际惯例 |
4.3 《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规范独立担保的唯一国际公约 |
4.3.1 《公约》的产生背景 |
4.3.2 《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国际承保的理解 |
4.3.3 《公约》严谨的逻辑体系和详尽的技术规范 |
4.3.4 《公约》对之前独立担保法律规定的突破及创新 |
4.3.5 《公约》的成就与不足 |
4.4 大陆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演进 |
4.4.1 大陆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概览 |
4.4.2 德国法:从承揽合同的意思自治到判例对独立担保的承认 |
4.4.3 法国法:通过“担保法改革”认可了独立担保的法律地位 |
4.4.4 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独立担保的立法尝试 |
4.4.5 大陆法系国家侧重于见索即付保函的独立担保制度评述 |
4.5 英美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简述 |
4.5.1 英美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的一般理论 |
4.5.2 英国法:判例法传统对独立担保所赋予的得天独厚的优势 |
4.5.3 美国法上成熟的备用证法律制度体系 |
4.5.4 英美法系国家独立担保制度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
5 我国独立担保制度之检讨与完善 |
5.1 独立担保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尚不明晰 |
5.1.1 现行基本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国内独立担保基本持否定态度 |
5.1.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仅对对外担保作出了规定 |
5.1.3 司法实践对独立担保的态度不甚明朗 |
5.2 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 |
5.2.1 我国独立担保制度存在的缺陷 |
5.2.2 完善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
5.3 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具体路径 |
5.3.1 独立担保与传统的从属性保证和谐共存 |
5.3.2 独立担保的立法形式问题之选择 |
5.3.3 关于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建议 |
5.3.4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4)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演进规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及应用价值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 |
1.2.1 国内关于 UCP 的研究 |
1.2.2 国外学者关于 UCP 的研究 |
1.3 研究内容与创新 |
1.3.1 研究内容 |
1.3.2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信用证及其统一惯例 UCP 概述 |
2.1 信用证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及其作用 |
2.1.1 信用证的概念 |
2.1.2 信用证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发展动因 |
2.2 信用证的演进及发展动因试析 |
2.2.1 信用证在“UCP”制定前发展缓慢 |
2.2.2 信用证在“UCP”制订后发展迅速 |
2.3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发展历程及其评析 |
2.3.1 UCP 的发展历程 |
小结 |
第3章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变化规律及相关案例分析 |
3.1 UCP600 新规则相比 UCP500、UCP400 的有利改进 |
3.1.1 UCP500 相比 UCP400 的有利改进 |
3.1.2 UCP600 相比 UCP500 的有利改进 |
3.2 两次改进对比并结合案例分析 |
3.2.1 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质 |
3.2.2 对于议付的解释 |
3.2.3 关于审单标准和审单时间变化 |
3.2.4 关于对单据不符点的处理方法 |
小结 |
第4章 UCP600 尚存在的问题尝试提出解决的对策 |
4.1 欺诈和延期付款问题 |
4.1.1 信用证欺诈例外 |
4.1.2 延迟付款问题 |
4.2 洗钱问题 |
小结 |
第5章 《统一惯例》演进规律及发展趋势试析 |
5.1 《统一惯例》演进规律 |
5.2 《统一惯例》发展趋势试析 |
小结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UCP600对UCP500的创新与问题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UCP600对UCP500的创新 |
三、UCP600的问题分析 |
四、结语 |
(6)浅析发票金额与信用证金额关系的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不同版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商业发票金额规定的不同描述 |
二、新旧规定操作层面的区别———新规定更灵活 |
三、正确处理发票金额与信用证金额的关系 |
(7)UCP600备用信用证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UCP600中关于备用信用证的规定 |
1.1 备用信用证的概述 |
1.1.1 备用信用证的定义 |
1.1.2 备用信用证的法律性质——一种特殊的信用证 |
1.1.3 备用信用证的法律特征 |
1.2 UCP600关于备用信用证的规定 |
1.2.1 UCP600对备用信用证的适用规定 |
1.2.2 备用信用证的修改 |
1.2.3 开证行的拒付通知 |
1.2.4 有关交单日延展期的规定 |
1.2.5 备用信用证的转让 |
1.2.6 备用信用证分期支款的规定 |
1.2.7 备用信用证非单据条款的处理 |
1.2.8 评述UCP600对备用信用证的规定 |
1.3 商业信用证与备用信用证的比较 |
1.3.1 备用信用证与商业信用证的相同点 |
1.3.2 备用信用证与商业信用证的差异 |
第2章 UCP600中备用信用证审单规则的评述 |
2.1 UCP600中的审单规则 |
2.1.1 单据的提示 |
2.1.2 单据的审查范围 |
2.1.3 单据的审查标准 |
2.2 UCP600的独立抽象原则 |
2.2.1 独立抽象原则的含义 |
2.2.2 独立抽象原则在UCP600中的体现 |
2.2.3 独立抽象原则的意义 |
2.3 审单规则的评述 |
第3章 UCP600中备用信用证的风险防范 |
3.1 备用信用证的风险种类 |
3.1.1 欺诈风险 |
3.1.2 信用风险 |
3.1.3 操作风险 |
3.1.4 其他风险 |
3.2 风险产生的根源——备用信用证本身的缺陷 |
3.3 备用信用证的欺诈风险防范 |
3.3.1 各方当事人的风险防范 |
3.3.2 欺诈例外原则 |
3.3.3 有效的反欺诈索赔措施 |
第4章 完善我国有关备用信用证法律制度的建议 |
4.1 我国有关备用信用证法律存在的问题 |
4.1.1 对备用信用证国内外制度的区别对待 |
4.1.2 背离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共性 |
4.1.3 对UCP600的适用问题 |
4.2 备用信用证立法上的完善建议 |
4.2.1 加强前期的研究和评议工作 |
4.2.2 完善《担保法》的建议 |
4.2.3 完善《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8)跟单信用证下银行审单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信用证及银行在单据审核中的权利与责任分析 |
第一节 信用证及信用证规范性文件的产生与发展 |
一、信用证 |
二、信用证的产生与发展 |
三、信用证规范性文件的产生与发展 |
第二节 跟单信用证法律关系分析 |
一、跟单信用证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 |
二、跟单信用证下银行审单实务流程 |
第三节 跟单信用证审单过程中银行的权利 |
一、独立性原则下的银行权利 |
二、抽象性原则下的银行权利 |
第四节 跟单信用证审单过程中银行的责任 |
一、开证行的责任 |
二、保兑行的承诺 |
三、指定银行的责任 |
第二章 信用证法律制度运行的指导性原则 |
第一节 信用证制度运行的指导性原则 |
一、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原则 |
二、信用证的严格相符原则及其与独立抽象性原则的关系 |
第二节 与严格相符原则有关的其他原则 |
一、信用证付款确定性原则 |
二、信用证付款迅捷性原则 |
三、信用证制度要求的高效低成本原则 |
第三章 严格相符原则的确立和发展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
第一节 严格相符原则的确立与发展 |
一、严格相符原则的确立 |
二、严格相符原则的内容及UCP600 之规定较UCP500 的变化 |
三、严格相符原则的发展——单据互补问题的确认 |
第二节 我国信用证下关于单据审核的立法与司法解释评析 |
一、立法现状 |
二、司法解释评析 |
第三节 严格相符原则在我国的适用及把握 |
一、严格相符原则在我国的适用分析 |
二、适用严格相符原则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
第四章 严格相符原则下的不同审单标准 |
第一节 审单标准的类型 |
一、严格相符审单标准 |
二、实质相符审单标准 |
三、其他审单标准 |
第二节 严格相符标准与实质相符标准之争 |
一、判例分析 |
二、部分成文法分析 |
第五章 严格相符原则下对不符点处理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文书、文法上的不符点及其处理 |
一、文书、文法上不符点经典判例 |
二、对文书、文法上不符点的处理 |
第二节 普通人看得出没有分别的不符点及其处理 |
一、普通人看得出没有分别的不符点的认定 |
二、对普通人看得出没有分别的不符点的处理 |
第三节 信用证条款不明确产生的不符点及其处理 |
一、信用证条款不明确的情形 |
二、对信用证条款不明确的处理 |
第四节 其他不符点类型及其处理 |
一、单证提交方面不符点及其处理 |
二、单据的完整性引发的不符点及其处理 |
三、技术上的不符点及其处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9)国际商事交易中独立担保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三、论证思路 |
第一章 独立担保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独立担保的兴起和推广 |
一、独立担保的兴起 |
二、独立担保的推广 |
三、对独立担保在商事交易中适用的思考 |
第二节 独立担保的概念解析 |
一、独立担保的含义解读 |
二、独立担保的表现形式 |
三、独立担保与其它相关制度的比较 |
四、独立担保的判断标准 |
第三节 独立担保的法律地位和特征 |
一、独立担保的法律地位 |
二、独立担保的特征 |
第四节 独立担保的法律渊源 |
一、独立担保的国际法渊源 |
二、独立担保的国内法渊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独立担保的功能和价值 |
第一节 独立担保独特而多样化的功能 |
一、担保功能 |
二、支付清偿功能 |
三、风险防范和转移分配功能 |
四、信用评估功能 |
五、提存和融资功能 |
六、见证功能 |
第二节 独立担保的价值 |
一、平衡利益冲突,实现公平正义 |
二、建立合理秩序,确保权益安全 |
三、节约社会成本,实现经济效益 |
四、尊重当事人选择,保障充分自由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独立担保法律关系 |
第一节 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类型 |
一、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 |
二、间接独立担保法律关系 |
第二节 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
一、不同类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 |
二、独立担保人的资格问题 |
第三节 独立担保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析 |
一、独立担保当事人权利义务确定的依据 |
二、独立担保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独立担保合同及其履行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独立担保合同及其履行中需要注意的实体法律问题 |
一、独立担保合同的条款及其风险防范 |
二、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成立及其生效 |
三、独立保函的修改 |
四、独立担保权利的转让 |
五、独立担保中的"不延期即付款"条款的运用 |
六、担保人付款后的权利行使问题 |
七、独立担保法律关系的终止 |
第二节 独立担保合同纠纷解决的必要程序性问题 |
一、独立担保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
二、独立担保纠纷的法律适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独立担保的不当索赔风险及其救济措施 |
第一节 独立担保的不当索赔的含义及其认定 |
一、独立担保的不当索赔风险产生的原因 |
二、独立担保的不当索赔的含义 |
三、独立担保的不当索赔的认定标准 |
四、对抗不当索赔的抗辩权的行使 |
第二节 对不当索赔进行救济的措施 |
一、法院的临时措施 |
二、法院禁令 |
三、玛瑞瓦禁令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构建 |
第一节 构建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 |
一、我国关于独立担保制度的现有立法明显缺失 |
二、加强我国关于独立担保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
第二节 对构建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法律思考 |
一、树立正确的独立担保立法指导思想 |
二、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立法,对构建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建议 |
三、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对独立担保制度的反思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UCP600对UCP500的修订及对我国外贸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UCP600的修订背景 |
(一) 信用证概述 |
1.信用证 |
2.跟单信用证 |
3.UCP |
(二) UCP600的修订背景 |
1.UCP500存在缺陷 |
2.UCP500对出口商有负面影响 |
二、UCP600对UCP500的具体修订 |
(一) 结构方面 |
1.UCP600新增条款 |
2.UCP500被删条款 |
(二) 语言风格方面 |
1.措辞更精准 |
2.措辞更简洁、易懂 |
(三) 内容方面 |
1.新增概念及术语 |
2.单据审核标准更清晰 |
3.银行的审单时限更明确 |
4.银行拒付后对单据的处理更具可操作性 |
5.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的地址要求更灵活 |
6.对正本单据的认定更规范 |
7.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规定更实用 |
8.可转让信用证的规定更具有利性 |
9.遗失单据的风险 |
三、UCP600的修订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
(一) 信用证开立与修改 |
1.信用证的开立 |
2.信用证的修改 |
(二) 交单与审单 |
1.交单 |
2.审单 |
(三) 信用证融资及议付 |
1.信用证下的付款责任 |
2.拒付 |
(四) 可转让信用证 |
1.信用证的可转让性 |
2.对第二受益人的保护 |
四、UCP在我国的适用及我国对UCP600的法律应对 |
(一) UCP在我国的适用 |
(二) 我国对于信用证的具体法律规定 |
1.实体法 |
2.程序法 |
3.司法解释 |
(三) 我国对UCP600的法律应对 |
1.我国对UCP600法律应对的主要方式——司法解释 |
2.对司法解释内容的建议 |
五、我国进出口商的应对策略 |
(一) 进口商的应对策略 |
1.申请开立信用证 |
2.申请修改信用证 |
3.审单 |
4.UCP600新增的两种拒付方式 |
(二) 出口商的应对策略 |
1.审核及修改来证 |
2.出口商制单与审单 |
3.出口商交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剖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E政策银行信用证风险的管控与防范[D]. 李捷. 厦门大学, 2019(08)
- [2]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的历史变迁及主要变化[J]. 王晓东. 对外经贸实务, 2016(08)
- [3]独立担保制度研究[D]. 张亮. 武汉大学, 2015(07)
- [4]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演进规律研究[D]. 王普皓. 山东财经大学, 2014(09)
- [5]UCP600对UCP500的创新与问题分析[J]. 张舟恺. 今日中国论坛, 2013(04)
- [6]浅析发票金额与信用证金额关系的变化[J]. 张卿. 对外经贸实务, 2012(05)
- [7]UCP600备用信用证的法律问题研究[D]. 王菲. 大连海事大学, 2011(10)
- [8]跟单信用证下银行审单法律问题研究[D]. 沈超. 中国海洋大学, 2011(04)
- [9]国际商事交易中独立担保法律问题研究[D]. 郭德香. 武汉大学, 2011(05)
- [10]UCP600对UCP500的修订及对我国外贸的影响[D]. 侯世暖. 山东大学, 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