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论文造假事件分析怎么写

浙大论文造假事件分析怎么写

问:浙大论文造假事件的事件评论
  1. 答:相比天士力坚持的“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争斗”看法,关注此事件的更多人群仍将目光集中在“院士论文是否造假”这一事件源头上。
    上强大的舆论压力坚持认为,院士的课题组发出了假论文是既成事实,论文本身的真实性与祝国光的举报是否涉及商业利益并无关连。对于浙大解聘贺海波的事情,更有人提出校方是在做“丢卒保帅”的决定,而身为院士的李连达不能以一句“不知情”推卸全部责任。
    对于这些“丢卒保帅”的传言,校长杨卫说,调查组介入调查至今,已近四个月,仍未得到相关期刊主编们对其他署名作者的指证。
    而此时,“新语丝”网站上出现了一篇以李连达实验室学生身份的文章,文中提并竖到“这是浙大内部都知道的臭名昭著的研究所,浙大药学院的学生都有所耳闻……”,并指出,在实验室混乱的管理和导师低下的指导水平下,该实验室已有两名学生花钱发表论文,一人转导师,多人退早键学,休学,并列出了多名学生的真实姓名。
    自揭发自己学生论文造假后,戴德哉先生一直处于沉默,2009年陆蔽巧2月9日,他终于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出博文,写出了他IJC杂志发现造假并告知他的详细过程。 在博文的最后,他指出防止科学不端行为的做法,是要加强实验室中科学研究的规范性,和论文署名作者相应的责任。
    他更强调道:导师以及通信作者对论文的学术价值、科学性、原始性、必须承担责任。在论文投寄前、后均要审阅确认,返修中回答审稿者提问、版权转让书上签字、和清样的校对,均要认真阅读、修改、认可,不可让第一作者包揽。 这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负责态度。 对数据和论文的核对和检查,必须重视,应该做到有记录、 备案可查,以堵绝漏洞。
    至于事件进行至今的唯一受罚者贺海波,从浙大消失后,便彻底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他的手机已经停机。
问:浙大论文造假事件的事件概述
  1. 答: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
    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扒胡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春此态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
    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扒源合同。
问:浙大论文造假与考研的问题,请业内人士指教!大恩不言谢...
  1. 答:首先你要明白,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个人问题,并不代表整个行业的衰败。浙大的学风整体来讲还是不错的,这次事态很严重,但是从处理问题的结果来说,还是可以看出浙大的诚意的。中国国内这些年的氛围很浮躁,而且教授的评定选拔制度也有很大缺陷,SCI
    EI这样私人机构的论文引用资源却被作为中国教授的资格审核指标,使得国芹蚂内学术功利性越来越强。这些年很多国内的知名院校都爆出了学术造假的丑闻(出于影响考虑,在此不再额外列举),这和现今中国的科研体制有关。但是在众多学术造假案中,很多学校都是选择回避或是从宽处理,但是这次浙大的打击力度还是问国内整肃学术之风立下了些标尺。所以,从本身这件事是来说浙大有些丢人,但是结果还是值得肯定的。LZ既然想往这个方向发展,说明是是对这个行业或领蚂首陵域感兴趣的,不是盲目决定的。如果闷戚是这样,我想还是不要因为一些别人的个人作风问题影响了自己发路。每个人的奋斗路上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影响,但是不应该轻易放弃目标。中国的发展正在跟世界接轨,有些问题出现在这样的时期是必然的,但是以后应该会有所改进。何况你自己的发展更多的是取决于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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