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利用外资应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洪群联[1](2021)在《中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和“十四五”着力点》文中研究说明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作为我国三次产业中增加值占比最高、吸纳就业最多、利用外资最大的行业,实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服务业创新更加活跃、结构更加协调、发展更加绿色集约、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就业"主渠道"功能显着,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但服务业质量和效益不高,特别是劳动生产率偏低、现代化程度不高、国际竞争力较弱,对制造强国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撑保障还不充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十四五"时期,必须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逻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基点,以改革开放为关键举措,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现代科技创新,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扩大有效供给,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消费满意度,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
张永霞[2](2021)在《“长三角”城市群人才吸引力评价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40多年,科学技术的推陈出新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大变革,中国社会形态正在发生深刻改变,与此同时人口红利的消退也造成了人们对于青年人才引进的紧迫需求,人才的核心作用又一次拉上历史的巅峰,随之而来“抢人大战”已经成为了城市竞争的新趋势。2017年以来各大中小型城市陆续出台了多种形式的人才优惠政策,导致城市间的人才竞争尤为激烈,全面提升人才吸引力水平也自然而然的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首要任务。本文借鉴湖北大学宋鸿教授、江苏大学张珍花教授、中北大学王文寅教授等学者的评价指标,以“推拉”理论为依据,从人才需求的视角出发建立由城市提供就业的能力、提供发展机会的能力以及提供生活环境的能力3个层面共14个具体指标组成了城市人才吸引力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对多座城市中的人才吸引力进行了实证研究,结合权重得出城市排名并进行分类。“长三角”城市群的人才吸引力评价研究结果表明:上海、苏州、宁波三座城市的人才吸引力综合评价水平较高为第一梯队的城市,人才吸引力综合评价水平相对较好;无锡、杭州、常州、南京、南通、嘉兴、扬州、湖州、绍兴和温州的评分均处于第二梯队,略低于第一梯队的城市;芜湖、泰州、盐城、合肥、台州、滁州、马鞍山、安庆、舟山、宣城、金华、池州、铜陵、镇江等城市的人才吸引力比较低;人才的吸引力相对第一、第二梯队的城市状况较差;基本上是符合我国人才吸引力在各个地区的分布状况。综上,利用聚类分析法,结合城市综合排名与分项排名对这些城市进行分类并给出如下对策建议: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经济环境建设,促进人才聚集来提高城市群提供就业的能力;通过完善人才培养政策机制,改善教育及科研环境;尊重各类人才,完善人才吸引相关政策措施来提高城市群提供发展机会的能力;通过提高城市自然生活环境建设水平;加强城市社会生活环境改善力度来提升城市群提供生活环境的能力。
梁雪[3](2020)在《人权法视野下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完善》文中提出本文从人权法这一全新视角全面系统地阐释了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完善的理念、原则、路径与方式。国际投资仲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人权救济机制,但由于国际投资与人权保护的关系日渐紧密,外商投资可能会影响东道国当地居民的健康权、文化权、环境权、土着人民权利、水权等人权,使人们希望作为处理国际投资纠纷解决的国际投资仲裁也能处理与投资相关的人权申诉。然而,现有国际仲裁实践表明,人权法一直处于仲裁庭的边缘位置,与人权相关的申诉理由几乎都得不到仲裁庭的支持。仲裁庭在直接适用人权条款时,一般认为投资条约的管辖权条款与人权法无相关性、人权法作为第三方参与的权利依据不足,且人权法在反诉中被局限于国内法范畴。在间接适用时,仲裁庭在“免责事由”的认定中,要么否定“紧急情势”的发生,要么认为以人权为由的监管措施没有“必要性”,甚至忽略“不排除措施条款”中有着人权意涵的“公共目的”。国际投资仲裁对人权法的忽略,在一定意义上归因于仲裁员对法律的解释。国际投资仲裁兼具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特点使仲裁庭的解释变得混乱,而投资条约的空缺结构加深了这种混乱,使其具有双重解释障碍,即在形式理性下因囿于基础投资条约条文而忽略人权法的相关性,在实质理性下因目的解释的恣意性而规避了人权法的适用。因此仲裁庭在引入“承认规则”时需以论证的方式对其加以限制。现有国际投资法律体系的均衡理论,实质都是将自由经济市场内嵌于人权法中,将与人权法相关的一般法律原则填入条约空缺之处。但这些理论仍然不能解决司法裁量权的扩大化。国际投资法的碎片化样态与形成于实践的生长结构,决定了它是一种自创生、自组织的复杂系统。国际投资法与人权法的制度性分离使人权法位于系统之外,但在二者结构性耦合的基础上,人权法的论证路径只需遵照不同观察视角的筛选规则,从“环境”进入系统内部,最终转化为教义学语句,进而以价值证成的方式肯定人权法在国际投资法中的位置,以制定法律原则的方式规整人权法的不确定性内涵。国际投资仲裁有三种难以调和的价值冲突:裁决公正价值和司法效率价值的冲突、投资自由价值和主体平等价值的冲突、经济发展价值和国际秩序价值的冲突。而国际人权法具有弥合上述裂缝、整合价值冲突的独特功能。具体而言,人权法的价值整合功能体现在三个方面,以共识的人权观念连接价值沟通、以法律善治的形式进行价值关联,以权利限制与克减进行价值协调。正是由此,人权法借由“意义”维度得以恰当地流向国际投资仲裁系统内部,转化为规范意义上的投资仲裁裁决的准据法。对国际投资仲裁中人权法的适用原则可以从概念、解释、程序三个方面分别加以限定。具体而言,首先,人权法的适用需要遵守普遍性人权原则,可从人权客体、人权义务主体和人权义务履行标准三个方面限定条约解释中的人权概念。其次是投资关联原则。类似于“铰链”的开合,仲裁庭对外部人权法的引入也需要注意连接性与动态性,既要保证形式合理,对人权法的援引符合教义学理念,又要保证条约解释的整体性、有效性和补缺性。再次应遵从国际合作原则,将仲裁庭的“固有权力”置换为“沟通权力”,以仲裁程序的角色分化彰显仲裁程序的交涉价值,以主体间性重塑仲裁程序,促成“合作共赢”。就实践路径看,可以从条约解释与“法庭之友”的程序设置两方面完善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具体适用人权法的制度与方式。从内部看,应利用人权法细化裁决标准,根据公平公正待遇的人权意涵,将人权指标纳入合理期待中,把人权考量融入比例原则中。从外部看,应当理顺解释方法的适用逻辑,有效规整人权法的适用,确保法律意义脉络的融贯性,并检验解释内容的“目的——合理性”。就完善“法庭之友”程序而言,应当提高透明度、拓展参与主体范围,细化并统一人权意见接受标准。国际投资仲裁机制融入人权法内容为中国带来启示。对此,中国应积极作为,以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具体来说,中国的应对路径与方法主要表现为:一是优化国际投资条约的设计,将投资者人权义务纳入国际投资条约、完善ISDS条款以限制仲裁庭对人权案件的管辖权;二是作为被诉东道国,可援引待遇类条款进行人权抗辩或提起反诉,也应疏通援引一般法律原则的人权抗辩或反诉路径;三是通过加强对外国投资者和海外投资者的管理来强化投资者履行人权责任的法律意识。
褚锐奇[4](2020)在《滨州市滨城区招商引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滨城区立足区位特点,围绕“一带四区多园”总体发展战略定位,形成了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自2012年以来实现年均吸引到位区外资金近50亿元。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应该看到,滨城区招商引资活动所带来的诸如环境污染、土地资源浪费、产能重复等负面影响,招商引资对产业优化调整的正面导向作用没有完全激发,与省内外其他类似地区相比,新引进的项目投资规模、体量相对较小,且多为传统产业,缺乏具有带动作用的优质项目,产业集群发展的格局还没有形成,与新旧动能转换目标还有不小差距。本文针对目前滨城区招商引资遇到的瓶颈,采取座谈交流方式对滨城区主导产业代表企业、项目投资方代表以及滨城区各单位从事招商引资人员进行访谈,深入探讨分析目前影响滨城区招商引资的各种因素,经过梳理共收集招商引资环境、政府机制建设、城市规划布局、招商引资人员素质四个方面问题和相应意见建议。针对收集到的反馈信息,本文查阅研究近几年招商引资方面文献资料,参考国内外学者在招商引资案例研究上的最新成果,筛选归纳了宏观层面的国外直接投资影响因素、政府调控与市场调控手段,微观层面的地方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激励政策、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遇到的瓶颈问题等。在此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法对比滨城区招商引资现状,并选取公共选择理论、城市营销理论、产业链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支持,形成了打破滨城区目前招商引资瓶颈的思路方向:即转变过去以滨城区政府作为招商引资实施主体的传统单一模式,从政府机制改革入手,将政府职能和精力集中到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方向、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稳定上,以营销式思路打造城市品牌和地标产业,一方面,围绕现有主导产业链薄弱环节,吸引优质企业落户滨城区,通过对产业链、供应链补充、延长、增强,促使滨城区现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依托“城市营销+筑巢引凤”模式,招引新兴产业链中重点企业甚至是龙头企业,并以此为起点,逐步发展壮大新兴产业链,培育滨城区产业新地标。按照这个思路,本文结合调研结果和理论分析,从提升招商引资环境、健全政府招商引资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模式、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组建招商引资专业团队五个方面,提出符合滨城区发展实际的招商引资策略。
孙舒[5](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提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杨阳[6](2020)在《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及动力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城镇化从微观角度来看,有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集聚,整合社会资源、创造就业机会、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区域的发展水平。从中观角度来看,城镇化是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是实现一国繁荣富强不可或缺的战略决策。从宏观角度来看,城镇化是自然历史发展选择的结果,是当今世界竞相发展的普遍潮流与趋势,甚至可以讲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关乎着整个人类的发展进程。2014年,我国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这一规划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打破传统城镇化发展思路,意味着未来中国要走的城镇化道路不仅注重“物质财富”而且注重“人文精神”。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一年,因此全国各地必须要深刻认识到城镇化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做的就是牢牢把握发展机会、准确预判发展趋势、妥善处理发展难题。江西省自古就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美誉,其发展也深受国家的重视,但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其工业化的起步较晚、进程较慢、产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所以相较于全国城镇化的平均水平,江西省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属中等偏下。对此,江西省格外重视城镇化建设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对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动力机制进行评价,通过评价结果从中找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和制定针对性的意见与发展策略,从而为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本省的力量。本文在查阅及整理分析大量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以江西省1 1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搜集2006—2017年这12年各个地级市各项指标数据,从人口就业、经济发展、土地空间、环境绿化、公共服务、生活方式和城乡统筹七个方面,采用熵值法对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质量进行评价。再根据熵值法得出的结果,从时间和空间双重维度对江西省及1 1个地级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在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质量评价的结果作为因变量,构建内源、外向、政府和市场四类驱动因素为自变量,通过构建回归模型再对其动力机制进行分析,得出各类驱动机制对江西省新型城镇化作用的大小。最终实证结果得出: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的结果得出,(1)从时间角度来看,从2006年到2017年,无论是江西省整体新型城镇化水平还是各个地级市新型城镇化水平都是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2016年之后,整体水平超过50%,发展水平最低的地级市也超30%,发展水平最高的地级市甚至达到85%,足见,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与日俱增。(2)从空间角度来看,各区域各城市之间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呈东北高、西南低,南北高,中间低的发展趋势。就推动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来看,内源动力在推动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中起最关键的作用,政府动力次之,市场机制第三,外向动力作用最弱。综合江西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质量结果与影响其发展质量的动力机制评价结果来看,要使今后江西省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又快又好,要解决的就是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以及市场动力机制和外向动力机制弱的问题。因此,就针对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区域发展不均衡不协调,提出统筹中小城镇,发挥大城市的辐射作用。这一做法可以更好地发挥大城市涓滴效应,以点带面、以强扶弱,缩小整体发展差距,促进整个省新型城镇化水平健康发展;针对动力机制中市场动力机制动力不足、效能有限,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此做法主要是用来唤醒市场活力,从而更好地发挥大中小企业的作用,带动经济发展;针对外向动力机制作用力微弱的问题,提出加强对外合作,提高外贸水平的对策建议,这一建议主要为了增强对外的贸易联系度,加强外向动力机制的效能,从而为江西省新型城镇化更加健康高效地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龚缘[7](2020)在《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形成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强调,各国要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在全球经济格局加速调整、经济全球化面临挑战之际,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新一轮优化不断推进。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提升跨境次区域间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仅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更是新形势下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战略支点。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加速推进的背景下,研究中国同“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形成机制,探索跨境次区域间的经贸合作空间和方式具有必要性。论文首先对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形成机制及其作用机理进行理论研究,结果表明,互联互通机制主要受市场准入、运输和基础设施、营商环境、边境管理和社会文化法律环境的影响,并通过以上五个因素作用于贸易投资便利化,进而影响跨境次区域间经贸分工与合作的生产链和价值链。然后,基于跨境次区域合作的内涵和框架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对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进行评估与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当前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尚处于跨境次区域合作的初级阶段,跨境次区域间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稳步提升,但市场准入和营商环境指标相对偏后,阻碍互联互通机制形成和分工与合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再次,构建拓展引力模型来探究影响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因素。实证结果表明,贸易投资便利化受市场准入、运输和基础设施、营商环境、边境管理和相对资源禀赋的正向作用,市场规模对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正向作用小,相对自然资源禀赋、相对技术水平和相对劳动力成本对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正向作用更为显着,而企业对外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对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出更高要求。最后,论文就如何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出对策。从完善跨境次区域互联互通机制入手,借助经贸合作倒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跨境次区域间商贸文化交流与合作。同时,借助自贸区网络实现价值链升级,创新区域投资方式,建立健全深入分工与合作机制,以跨境次区域合作的方式加快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周勍[8](2020)在《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文中研究表明2013年来,中国的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成为中国外贸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9年,通过中国海关验放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规模已达186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达到38.3%,连续5年年均增幅超过30%,远超过同期一般贸易的增长速度。跨境电商不仅降低了国际贸易的门槛,为广大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机会,更大大提升了国际贸易的效率。为鼓励跨境电商发展,中国政府自2012年起,相继出台了大量支持和监管政策。除了国务院出台的宏观指导政策外,国务院各部门在税收、通关监管、商品检验检疫、收付汇、营造发展环境等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切实推动了传统外贸和生产企业向互联网化转型,有效帮助了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但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是否完善?对跨境电商的发展有什么作用和影响?是否有利于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事实上,2013年来中国跨境电商经历了高速发展,但也受政策影响遭遇了急刹车。另外,在杭州等地设立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点后,跨境电商的试点范围已经遍布全国。这些试点运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试点政策在跨境电商整体运行体系中作用如何?这一系列问题一直没有被系统地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立、现状和运行机制进行系统、深入地比较分析,总结政策体系的作用和影响,进而为不断完善中国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参考建议。本文共分成七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是引言、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本章主要介绍了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框架、文献综述及研究方法。其中,研究方法上,主要采取的是文献研究法、归纳法、实地调研法、问卷调查法和实证研究法等。在研究阶段上,又分为初步研究阶段和深入研究阶段两部分。文献综述分为关于政策评估工作的研究、关于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总体研究、关于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研究、关于跨境电商模式的研究、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开展的研究、关于改进国内跨境电商发展环境的研究,并对现有研究不足进行归纳总结。第二章是跨境电商政策相关概念和理论。阐述了跨境电商的基础概念、模式及特点,跨境电商的作用和影响,包括积极作用以及对传统贸易的影响,列举和分析了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章还重点介绍了跨境电商政策法规的范畴和各主要政策类型。最后,还列举了本研究相关的主要理论,包括普惠贸易理论、部分法经济学理论、竞争优势理论和平台理论等。第三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初步分析。研究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国政府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基本导向和要求,重点分析了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以及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包括各类试点政策、税收政策、监管政策、外贸综合服务政策等。本章还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作了分析,并对国外跨境电商政策环境作了介绍,包括国外跨境电商体系基本情况和对中国跨境电商的具体影响等。第四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和样本研究。重点研究了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包括传导机理和要素分析,以及样本分析的意义和方法。本章还以国务院、国务院部门和地方综合试验区三个维度,分别选取2013年-2019年16份国务院文件、2009年-2019年45份部门文件和2010年-2019年21份杭州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相关文件为样本进行研究,分析评估跨境电商政策与行业发展“内容-功能”的匹配度分析,进而研究总结出现行政策体系的运行规律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五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基于面向302家跨境电商企业开展的“跨境电商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问卷调查”,通过搜集企业对4大类22个问题的答卷信息,系统地了解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情况、政策诉求、模式创新与政策关系、政策制订和调整与对企业创新关系。本章还介绍了研究设计的目的和动因、问卷总体设计的原则和方案具体设计,以及问卷发放和回收等研究过程等。第六章是跨境电商试点对城市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设计了以耦合模型为核心的研究方法,基于此,对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关系进行研究。本章以2016年-2019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作为面板数据,通过耦合度模型分析,研究13个城市跨境电商系统与城市经济系统的耦合互动关系。第七章是主要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对全文主要结论和观点进行总结,并针对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本文总结出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和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四方面结论,以及如何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地方如何实现同跨境电商持续发展及政府如何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创新发展等三方面建议。同时,指出本研究的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并对下一步研究做出展望。本文共得出了四方面结论:首先,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结论。一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二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行业发展确实起到规范和促进效果。三是中国各地、各级政府在跨境电商政策体系上有协同,仍存在一定问题。四是部分跨境电商政策作用不明显、不清晰,需进一步完善。其次,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机理的结论。一是中国各级政府出台的跨境电商政策在传导机制上,保持的较为顺畅。二是试点政策存在缺乏长期规划的问题,容易造成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三是部门政策过于聚焦,缺少平衡性。四是试点的直接优惠政策对企业更具有吸引力,对行业发展是否有利仍有待评估。五是各部门对于跨境电商定位和理解还不统一,应提高科学化和理论化认识。再次,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论。一是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对政策更为关注。二是政府的监管政策和试点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关联度更高。三是企业创新目标和创新方式都与政策呈显着相关,特别是试点政策对企业创新方式和创新目标以及路径形成效用的正向影响最为显着。四是企业对政策调整的期望值较高,希望政府根据行业和形势变化定期调整政策。最后,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结论。一是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耦合互动分化不明显,各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协同性大致相当;但在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互动方面表现差异较大,即跨境电商与地方经济内在关联方面有很大差异。二是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耦合协调程度不稳定,即各城市在研究年份这种内在联系水平波动较大,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关系不理想。本文的建议有三方面:关于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赋予跨境电商特有的政策功能,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共同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借鉴国外政策经验。关于地方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建议,一要因地制宜地发展跨境电商,二要正确处理政策优惠与发展的关系,三要提高和增强政策试点的效果。关于政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一是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规划,二是提高企业政策制订的参与感,三是定期调整政策,更好实现政策目标,四是企业要增进与政府的互动协同,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对政策的需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文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本文可能是首次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地研究,指出了跨境电商政策的结构、传导机制,对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影响,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地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建议。本文提出,关于中国跨境电商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政府、学界和企业对跨境电商的边界和基本定义缺乏统一认识,导致各方预期的政策目标存在错位。此外,可能首次比较系统地提出如何完善跨境电商统计的工作建议。
周芳冰[9](2020)在《长三角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已然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如何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成为当前研究的重点。本文以长三角26市为研究对象,分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集聚特征和演化规律,探究影响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因素并尝试提出一些对策建议,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本文首先依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来评估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结果表明该区域整体上城乡融合度较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南部和浙江北部地区。2007-2017年间长三角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整体上呈现出波动上升趋势。接着由五分位图分析得到长三角城乡融合的空间分布状态呈现出以下特征:长三角东南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较高,西部和北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较低,分布不均衡现象突出。其次,运用探索性空间统计方法探究了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集聚及其演变模式,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结果显示:Moran’s I指数均大于0,即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在空间分布上呈现显着的正相关性,空间集聚特征明显。冷热点分析显示城乡融合空间集聚地区分异大,热点地区主要分布在长三角东部、江苏南部地区,而冷点地区主要分布在长三角西部。在此基础上采用局部空间自相关方法探究了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空间集聚的演变模式,由LISA值及其地图分布结果可知:长三角东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关联以HH和LH型为主,呈现高高值集聚的是上海市,呈现低高集聚的是嘉兴市。而长三角西部地区以LL型为主且呈现连片的趋势,主要是安庆、池州和铜陵。从时空演变上看,长三角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性,跃迁测度法结果显示大部分城市只发生第Ⅳ类跃迁,空间集聚特征基本不变,但HL型城市数量在增多说明区域之间的空间依赖性减弱,城乡融合发展水平高的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有限。然后运用实证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探究了长三角城乡融合空间分异的影响因素,通过建立经典回归模型、空间滞后模型及空间误差三种不同类型的回归模型进行比较,选择用空间滞后模型进行空间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表明:(1)空间效应是影响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空间滞后效应是影响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分异的主要因素。(2)长三角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存在着显着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这意味着邻近地域城乡融合水平的提升将促进本地城乡融合水平的提高。(3)各因素对城乡融合的影响存在显着差异,基础设施投入、居民收入、经济发展是最主要的因素。最后运用地理加权回归进行局部空间回归来处理空间异质性问题,结果表明不同影响因素对不同地区影响程度不同,回归系数大小呈现明显空间差异性,因此需因地制宜地制定对策。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基于经济、基础设施、环境、政策和人民生活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长三角各地级市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政策建议,以期为长三角及其他地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张晓容[10](2020)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社区党建的历史和现实研究 ——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城市社区党建是中国共产党政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社区党建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当前城市社区党建还存在不适应的情况,引领社区治理的作用发挥不突出,社区党组织的弱化、虚化和边缘化,社区党员队伍能力素质不强等问题,逐渐成为中共加强基层党建中需要破解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要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城市建设和发展,就必须强化城市社区党建的引领作用,提升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为建设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在推动城市治理中展现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和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破解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所要面对的新问题,需要结合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从理论解析和实践探索层面上进行探究。伴随居委会到社区的变化,城市基层党建也从居委会党建进入社区党建的阶段。城市化进程带来了许多新情况,社会阶层结构变迁分化,大量人口向城市流动,利益矛盾逐渐增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要随之扩大等等。这些问题考验着城市社区党组织的能力水平,给城市社区党建带来了新的挑战。以城市社区党建科学化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更是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有鉴于此,我们需从理论溯源、探索历程、经验总结和路径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和阐述。在理论溯源方面,在厘清社区、社区组织、城市社区组织、城市社区党建、城市社区党组织等概念内涵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进行系统梳理,为新时代中共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奠定理论根基。同时,对不同时期中共城市基层党建的探索历程进行系统梳理,从中汲取所蕴含的理论智慧和历史经验。在现状分析方面,以习近平在福州工作期间基层党建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为导引,全面介绍福州“133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通过对社区居民的调查研究和现场访谈,对存在的困境和成因进行分析,进而以前瞻性视角探索新时代城市社区党建的路径方法。研究基于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既注重对中共在不同时期加强基层党建经验得失的历史梳理,又基于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展开理论分析,试图实现历史与逻辑、理论研究与实证探索相统一,旨在探寻新时代中共城市社区党建的现实路径,实现城市社区党建与城市社区治理深度相融合,引领社区善治。提升城市社区党建科学化水平,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政治意义上,以历史思维审视在探索城市建设历程中的曲折与成就,必然能够自觉增强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认同感。在实践层面,这一工程需要以建构城市社区党建与社区治理新格局为目标,以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为核心,以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为重点,以协调社区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关系为基础,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筑牢根基,进而为中共城市社区党建提供创新思路与合力效应。
二、湖南利用外资应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南利用外资应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和“十四五”着力点(论文提纲范文)
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和评价导向 |
二、中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成效 |
(一)创新发展: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创新水平稳步提升 |
(二)协调发展:内部结构不断优化,现代化转型步伐加快 |
(三)绿色发展:产出效率稳步提升,集约和环保成效显着 |
(四)开放发展: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国际竞争力有所提高 |
(五)共享发展:就业蓄水池功能和保障民生能力增强 |
三、中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 |
(一)劳动生产率偏低,创新能力偏弱 |
(二)结构性失衡突出,现代化程度偏低 |
(三)投资产出效率下滑,集约化水平有待提高 |
(四)服务贸易逆差大,国际竞争力不强 |
(五)民生相关服务业发展滞后,就业结构偏离明显 |
四、“十四五”时期中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政策建议 |
(一)创新发展的着力点是鼓励企业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创新监管方式,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生态环境 |
(二)协调发展的着力点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并举,解决内部结构性不平衡问题 |
(三)绿色发展的着力点是适应“碳达峰”“碳中和”趋势,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强化环保约束和引导集聚发展,促进服务业走集约型道路 |
(四)开放发展的着力点是推进更高水平制度性开放战略,推动服务业有序全面开放,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和质量 |
(五)共享发展的着力点是促进民生和社会服务业发展,提高就业弹性,增强服务和改善民生能力 |
(2)“长三角”城市群人才吸引力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5 主要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核心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核心概念 |
2.2 基础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人才吸引力评价指标的选取与确定 |
3.1 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原则 |
3.2 “长三角”城市群人才吸引力评价指标的选取 |
3.3 “长三角”城市群人才吸引力评价指标的确定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长三角”城市群人才吸引力评价 |
4.1 “长三角”城市群现状 |
4.2 评价方法的确定 |
4.3 主成分分析法步骤 |
4.4 “长三角”城市群人才吸引力总体评价 |
4.5 “长三角”城市群人才吸引力分项评价 |
4.6 “长三角”城市群人才吸引力聚类分析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5.3 不足与展望 |
5.4 本章小结 |
附录 |
在学期间科研情况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人权法视野下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说明 |
第一章 国际投资仲裁中的人权法分析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仲裁中人权法的出现 |
一、社会背景与现实因素 |
二、国际投资条约与人权法的交叠 |
三、国际投资仲裁中人权法的现状 |
第二节 国际投资仲裁中人权的构成要素 |
一、国际投资仲裁所涉人权主体 |
二、国际投资仲裁所涉人权客体 |
三、研究范围: 东道国及其居民的人权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与人权法的关联 |
一、国际投资仲裁裁决与人权法的显性关联 |
二、国际投资仲裁裁决与人权法的隐性关联 |
三、表象: 关联度不足 |
第二章 国际投资仲裁在条约解释中的人权法疏漏 |
第一节 仲裁庭在直接适用人权法中的解释谬误 |
一、管辖权条款与人权法并无相关性 |
二、人权法作为第三方参与的权利依据不足 |
三、人权法在反诉中的解释局限于国内法 |
第二节 仲裁庭在认定“免责事由”中忽略人权法 |
一、不排除措施条款中“公共目的”的认定 |
二、人权法中“紧急状态”的认定 |
三、《国家责任条款》中危急情况“必要性”的认定 |
第三节 内因: “安置命题”下的条约解释障碍 |
一、规范冲突时仲裁庭的条约解释方法 |
二、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下仲裁庭的解释误区 |
三、仲裁庭忽略了“安置命题”的证成理由 |
第三章 国际投资仲裁整合人权法的理论进路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仲裁整合人权法的理论反思 |
一、国际投资法律体系的均衡理论 |
二、嵌入式二元关系理论对解释障碍无裨 |
三、论证之解决: 由简单走向复杂 |
第二节 整合的前提: 国际投资法复杂性机理的识别 |
一、功能分化: 国际投资法的碎片化样态 |
二、向上因果联动: 国际投资法的网状生成结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仲裁中人权法的论证路径 |
一、国际投资法与人权法的关系界定:从分离到耦合 |
二、三阶观察的法律证成:价值分析 |
三、二阶观察的论据限制:限定原则 |
第四章 国际投资仲裁整合人权法的价值分析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仲裁的价值冲突 |
一、裁决公正价值和司法效率价值的冲突 |
二、投资自由价值和主体平等价值的冲突 |
三、经济发展价值和国际秩序价值的冲突 |
第二节 人权法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价值整合功能 |
一、以共识的人权观念进行价值沟通 |
二、以法律善治的形式实现价值关联 |
三、以权利限制与克减谋求价值协调 |
第五章 国际投资仲裁中人权法运行的限定原则 |
第一节 概念限定: 普遍人权原则 |
一、国际投资仲裁所涉人权的客体界定 |
二、国际投资仲裁所涉人权义务主体限定 |
三、国际投资仲裁所涉人权义务履行标准 |
第二节 解释限定: 投资关联原则 |
一、条约解释中纳入人权法的建构性思路 |
二、连接性: 人权法适用的形式合理要素 |
三、动态性: 人权法适用的条约解释方法 |
第三节 程序限定:国际合作原则 |
一、对仲裁庭“固有权力”的拆解 |
二、仲裁程序中的角色分化 |
三、以“合作共赢”为导向的主体间性重建 |
第六章 国际投资仲裁机制适用人权法的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利用人权法细化国际投资仲裁的裁决标准 |
一、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人权意涵 |
二、“合法期待”中的人权指标 |
三、“比例原则”中的人权考量 |
第二节 条约解释方法规整仲裁庭对人权法的适用 |
一、多种解释方法综合运用:整体性原则 |
二、确保条约解释的融贯性:有效性原则 |
三、检验解释内容的“目的—合理性”:补缺性原则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仲裁“法庭之友”的程序完善 |
一、提高“法庭之友”的透明度 |
二、丰富“法庭之友”的参与主体 |
三、细化并统一“人权意见”接受标准 |
第七章 中国的应对路径与方法 |
第一节 优化国际投资条约的设计 |
一、将投资者人权义务纳入国际投资条约 |
二、完善ISDS条款以限制仲裁庭对人权案件的管辖权 |
第二节 作为被诉东道国时的应对路径 |
一、援引待遇类条款的人权抗辩或反诉路径 |
二、援引一般法律原则的人权抗辩或反诉路径 |
第三节 强化投资者人权责任意识 |
一、加强对外国投资者的管理与提升服务 |
二、加强对海外投资者的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滨州市滨城区招商引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总结 |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招商引资相关概念以及基础理论 |
2.1 招商引资概念界定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城市营销理论 |
2.2.3 产业链理论 |
第3章 当前滨城区招商引资的现状 |
3.1 滨城区基本概况 |
3.2 近期招商引资基本概况 |
3.3 政府招商引资组织架构 |
3.4 招商引资相关支持政策 |
3.5 当前招商引资主要措施 |
第4章 滨城区招商引资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招商引资环境建设相较落后 |
4.1.1 区级层面政策缺失 |
4.1.2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
4.1.3 企业融资渠道不畅 |
4.1.4 行政审批手续繁琐 |
4.1.5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
4.1.6 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
4.1.7 执法检查缺乏效率 |
4.2 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陈旧 |
4.2.1 项目评估机制存在缺陷 |
4.2.2 绩效考核指标设计不合理 |
4.2.3 招商引资操作模式固化单一 |
4.3 城市规划缺乏战略指导作用 |
4.3.1 城市规划编制刚性不足 |
4.3.2 产业规划与实际脱节 |
4.3.3 产业集聚发展落后 |
4.4 招商引资人员专业性不强 |
4.4.1 从事招商引资人员非专职 |
4.4.2 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 |
4.4.3 招商引资队伍素质提升困难 |
第5章 国内外招商引资经验与启示 |
5.1 发达国家招商引资经验 |
5.1.1 美国以企业为主导的招商引资 |
5.1.2 日本、韩国以监管为核心的招商引资 |
5.1.3 新加坡以政府为主导的招商引资 |
5.1.4 国外招商引资经验小结 |
5.2 国内先进城市招商引资经验 |
5.2.1 杭州招商引资绩效评价体系 |
5.2.2 南京招商引资政策引导作用 |
5.2.3 黄江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制 |
5.2.4 国内招商引资经验小结 |
第6章 完善滨城区招商引资的对策建议 |
6.1 提升招商引资环境 |
6.1.1 完善招商引资政策 |
6.1.2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
6.1.3 拓展金融支持渠道 |
6.1.4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6.2 健全政府招商引资机制 |
6.2.1 建立项目风险管控机制 |
6.2.2 规范招商引资考核机制 |
6.3 探索多元化招商引资模式 |
6.3.1 发挥企业招商优势 |
6.3.2 培育发展中介招商 |
6.3.3 探索新模式新渠道 |
6.4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 |
6.4.1 规划编制注重与实际相结合 |
6.4.2 逐步实施“退二进三”战略 |
6.4.3 借势借力谋划产业发展方向 |
6.5 组建招商引资专业团队 |
6.5.1 市场公开招聘专业招商人员 |
6.5.2 加强政府基层人员工作保障 |
6.5.3 完善招商引资人员培训机制 |
结论与展望 |
附录 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6)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及动力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城镇化 |
2.1.2 传统城镇化 |
2.1.3 新型城镇化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城乡融合理论 |
2.2.2 人口迁移理论 |
2.2.3 产业转移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使用 |
3.1 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3.1.1 指标数据选取原则 |
3.1.2 指标数据来源 |
3.1.3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取 |
3.2 熵值法的基本理论方法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质量现状 |
4.1 以时间为维度的评价结果 |
4.1.1 江西省各市新型城镇化现状 |
4.1.2 数据结果分析评价 |
4.2 以空间为维度的评价结果 |
4.3 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总评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动力机制实证分析 |
5.1 动力机制指标体系的构建 |
5.1.1 动力机制指标体系的选取 |
5.1.2 动力机制计量模型的构建 |
5.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5.2.1 数据的来源 |
5.2.2 数据的处理 |
5.3 实证分析 |
5.3.1 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的协整检验 |
5.3.3 面板数据的回归模型分析 |
5.3.4 动力机制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统筹中小城镇,发挥大城市辐射力 |
6.2.2 继续强化优势,稳定内源政府动力 |
6.2.3 加强对外合作,提高外向动力水平 |
6.2.4 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市场动力作用 |
6.3 本章小结 |
6.4 论文不足与研究展望 |
6.4.1 论文的不足 |
6.4.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形成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与贸易投资便利化相关的文献综述 |
1.2.2 与跨境次区域分工与合作相关的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论文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形成机制理论分析 |
2.1 贸易投资便利化形成机制的框架构建 |
2.1.1 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内涵 |
2.1.2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形成机制 |
2.2 贸易投资便利化形成机制的理论基础 |
2.2.1 交易成本理论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
2.2.2 经济一体化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
2.2.3 自由贸易和投资理论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
2.2.4 跨境次区域理论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
2.3 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形成机制作用机理分析 |
2.3.1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动力机制 |
2.3.2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互联互通机制 |
2.3.3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分工与合作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现状及制约因素分析 |
3.1 中国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的发展进程 |
3.1.1 互联互通机制下的硬件建设进程 |
3.1.2 互联互通机制下的软件建设进程 |
3.1.3 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评估与比较 |
3.2 中国与沿线国家分工和合作的发展进程 |
3.2.1 逐步打开双边和多边贸易通道 |
3.2.2 对沿线国家贸易结构逐步优化 |
3.2.3 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态势良好 |
3.3 制约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因素分析 |
3.3.1 贸易保护主义和地缘政治扩大贸易壁垒 |
3.3.2 市场准入限制贸易与投资规模 |
3.3.3 融资挑战制约资金融通 |
3.3.4 实体安全性影响营商环境 |
3.3.5 跨文化冲突阻碍民心相通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4.1.1 模型设定 |
4.1.2 变量选取与说明 |
4.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2.1 描述性统计 |
4.2.2 互联互通机制与贸易投资便利化 |
4.2.3 动力机制、互联互通机制与贸易投资便利化 |
4.2.4 贸易投资便利化形成的总机制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对策 |
5.1 加快完善中国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机制 |
5.1.1 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扩大市场准入 |
5.1.2 推动跨境次区域间商贸文化交流与合作 |
5.1.3 借助经贸合作倒推基础设施建设 |
5.2 建立健全中国与沿线国家分工与合作机制 |
5.2.1 借助自贸区网络实现价值链升级 |
5.2.2 探索金融支持创新机制 |
5.2.3 创新跨境次区域投资合作方式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课题 |
(8)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3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论文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方法特殊性 |
1.4.2 主要研究形式 |
1.4.3 初步研究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 |
1.4.4 深入研究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 |
1.5 文献综述 |
1.5.1 关于政策评估的研究 |
1.5.2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总体研究 |
1.5.3 关于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研究 |
1.5.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研究 |
1.5.5 关于跨境电商模式的研究 |
1.5.6 关于改进国内跨境电商发展效率的研究 |
1.5.7 关于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跨境电商政策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跨境电商定义 |
2.1.2 跨境电商模式研究 |
2.1.3 “货物与个人物品”——两类平行监管模式 |
2.1.4 关于B2B与B2C的差异 |
2.1.5 B2B和B2C模式三个维度比较 |
2.2 跨境电商的作用和影响研究 |
2.2.1 跨境电商的积极作用 |
2.2.2 对传统贸易的影响 |
2.3 跨境电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 |
2.3.1 行业环境问题研究 |
2.3.2 跨境电商物流问题研究 |
2.4 跨境电商政策法规 |
2.4.1 税收政策 |
2.4.2 海关监管政策 |
2.4.3 国家试点政策 |
2.4.4 其他政策 |
2.4.5 电子商务法 |
2.5 相关理论 |
2.5.1 普惠贸易理论 |
2.5.2 平台理论 |
2.5.3 法经济学理论 |
2.5.4 长尾效应理论 |
2.5.5 竞争优势理论 |
2.5.6 营销理论 |
第3章 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初步分析 |
3.1 《电子商务法》 |
3.1.1 中国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演变 |
3.1.2 《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的积极影响 |
3.1.3 中国跨境电商法律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3.2 关于国家对跨境电商总体政策的研究 |
3.2.1 国务院的总体要求 |
3.2.2 国家级政策 |
3.3 关于具体政策法规的研究 |
3.3.1 进口税收政策 |
3.3.2 出口税收政策 |
3.3.3 监管政策 |
3.3.4 外贸综合服务政策 |
3.3.5 各级试点政策 |
3.3.6 资金支持政策 |
3.3.7 其他政策 |
3.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存在缺失问题的研究 |
3.4.1 关于统计问题的研究 |
3.4.2 关于各地各部门协同和监管标准不统一问题的研究 |
3.4.3 关于企业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 |
3.5 关于国外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研究 |
3.5.1 关于国际规则研究 |
3.5.2 关于欧美监管体系的研究 |
3.5.3 关于各国规则制度的研究 |
3.5.4 关于国际环境影响 |
3.6 本章结论 |
第4章 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和样本研究 |
4.1 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 |
4.1.1 跨境电商政策的传导机理 |
4.1.2 影响机理的要素分析 |
4.2 样本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
4.2.1 开展政策样本研究的意义 |
4.2.2 开展政策样本研究的目标 |
4.2.3 研究方法:范围选取和方法设计 |
4.3 跨境电商政策影响的样本分析 |
4.3.1 政策样本分析 |
4.3.2 关于政策“内容-功能”研究 |
4.4 本章结论 |
第5章 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研究设计 |
5.1.1 关于问卷调查的动因和目的 |
5.1.2 调查问卷的总体设计 |
5.1.3 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 |
5.1.4 调查问卷的具体内容 |
5.2 问卷研究过程 |
5.2.1 问卷的发放和搜集 |
5.2.2 问卷的处理 |
5.3 问卷研究分析和结果 |
5.3.1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
5.3.2 被调查跨境电商企业的政策诉求 |
5.3.3 企业创新模式的跨境电商政策选择 |
5.3.4 跨境电商政策制定和调整与企业创新的关系 |
5.4 结论与建议 |
5.4.1 结论 |
5.4.2 建议 |
5.5 研究的不足 |
第6章 跨境电商试点对城市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 |
6.1 实证研究对象的选取和说明 |
6.1.1 研究对象的选择 |
6.1.2 面板数据的选取 |
6.2 关于设立综合试验区对地区经济发展影响的现有研究 |
6.3 关于综合试验区发展现状研究 |
6.3.1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情况 |
6.3.2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B2B和B2C模式发展情况 |
6.3.3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发展情况研究 |
6.4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模型设计 |
6.4.1 基本理论 |
6.4.2 研究框架设计 |
6.4.3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耦合模型 |
6.4.4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模型 |
6.5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实证分析 |
6.5.1 系统序参量指标体系的构建 |
6.5.2 试点城市层面耦合协调结果分析 |
6.6 结论与建议 |
6.6.1 结论 |
6.6.2 建议 |
6.7 研究的不足 |
第7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结论 |
7.1.2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机理的结论 |
7.1.3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论 |
7.1.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关于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议 |
7.2.2 关于地方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建议 |
7.2.3 关于政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
7.3 不足与展望 |
7.3.1 创新点 |
7.3.2 不足 |
7.3.3 未来研究展望 |
附录A 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部分重点跨境电商政策 |
附录B 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 |
附录C 跨境电商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长三角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关于城乡融合 |
1.3.2 关于乡村振兴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城市与乡村的概念 |
2.2 城镇化理论 |
2.3 城乡关系理论 |
2.4 城乡空间结构理论 |
2.4.1 二元经济结构 |
2.4.2 田园城市相关理论 |
2.5 空间计量经济学理论 |
第三章 长三角城乡发展现状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评价 |
3.1 长三角城乡发展现状分析 |
3.1.1 城乡经济发展现状 |
3.1.2 城市化发展现状 |
3.1.3 城乡居民生活现状 |
3.2 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 |
3.2.1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3.2.2 指标体系的建立 |
3.2.3 指标处理 |
3.2.4 评价结果分析 |
3.2.5 聚类分析 |
第四章 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差异分析 |
4.1 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分布格局 |
4.2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空间相关性 |
4.3 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分异 |
4.4 城乡融合发展的时空跃迁 |
第五章 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分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空间回归的实证研究 |
5.1.1 空间计量模型的设定 |
5.1.2 指标的设定 |
5.1.3 模型的构建与结果分析 |
5.2 空间分异的影响因素 |
5.2.1 经济发展因素 |
5.2.2 基础设施因素 |
5.2.3 政策规划因素 |
5.2.4 人民生活水平 |
5.2.5 区位因素 |
第六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长三角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 |
6.1 城乡经济融合 |
6.1.1 促进经济发展 |
6.1.2 优化产业结构 |
6.2 城乡基础设施融合 |
6.2.1 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
6.2.2 促进城乡服务均等化 |
6.3 城乡环境融合 |
6.3.1 改善生态环境 |
6.3.2 改善生活环境 |
6.4 政策制度融合 |
6.4.1 制定区域一体化战略 |
6.4.2 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财政支持和制度保障 |
6.5 城乡人民生活融合 |
6.5.1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
6.5.2 注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10)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社区党建的历史和现实研究 ——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城市社区党建的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节 城市社区组织的内涵界定 |
一、城市社区的概念及其类型 |
二、城市社区组织的概念及其类型 |
第二节 城市社区党建的内涵界定 |
一、城市社区党建的概念诠释 |
二、城市社区党建的逻辑边界 |
三、城市社区党建的功能定位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的思想阐释 |
一、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形式 |
二、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 |
三、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制度 |
第二节 列宁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思想阐述 |
一、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设置 |
二、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方式 |
三、党的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社区党建的发展历程及历史经验 |
第一节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城市基层党建的探索实践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基层党建的新场域 |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城市基层党建的摸索 |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城市基层党建的曲折发展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城市社区党建的探索实践 |
一、改革开放起步和全面展开时期城市社区党建的探索实践 |
二、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城市社区党建的探索尝试 |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城市社区党建的新阶段 |
第三节 新时代城市社区党建的新进展新挑战 |
一、新时代城市社区党建的创新推进 |
二、新时代城市社区党建的基本特征 |
三、新时代城市社区党建的现实挑战与存在问题 |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社区党建的历史经验 |
一、必须始终发挥全面领导作用,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 |
二、必须强化基层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 |
三、必须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破解党组织“三化”问题 |
四、必须适应社会结构阶层变迁,持续创新组织设置方式 |
五、必须以社区党建为基础,构建城市大党建格局 |
六、必须突出社区党建引领功能,提高社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
第四章 城市社区党建的福州实践 |
第一节 习近平在福州工作期间基层党建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
一、完善党的组织设置 |
二、强化党支部堡垒作用 |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
四、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 |
五、加强党内制度建设 |
第二节 党的十八大前的实践探索:福州市鼓楼区“1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 |
一、强化一个领导 |
二、建设三支队伍 |
三、健全五项机制 |
第三节 新时代的实践探索:“13335”军门社区工作法 |
一、坚持党建引领 |
二、健全三项机制 |
三、搭建三个平台 |
四、强化三项保障 |
五、打造“五在社区” |
第四节 福州市鼓楼区社区党建的实证调查 |
一、设计思路与样本分析 |
二、调查现状 |
三、成因分析 |
第五章 新时代加强城市社区党建的对策思考 |
第一节 以城市基层治理基层党建新格局推进社区党建新发展 |
一、从破解城市基层治理新难题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
二、从扩大城市基层党建覆盖面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
三、从增强城市基层党建系统性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
第二节 以协调社区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关系推进社区党建新发展 |
一、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
二、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治理中的自治作用 |
三、提升社区工作服务站专业水平 |
四、增强社会组织参与主体性 |
五、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 |
第三节 以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推进社区党建新发展 |
一、正确认知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定位 |
二、强化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 |
三、严肃社区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 |
四、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
第四节 以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党建新发展 |
一、区域化统筹整合服务资源 |
二、精细化项目拓展服务内涵 |
三、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
四、系统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
结语 |
附录1 福州市鼓楼区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问卷调查(社区居民) |
附录2 福州市鼓楼区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湖南利用外资应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和“十四五”着力点[J]. 洪群联. 经济纵横, 2021(08)
- [2]“长三角”城市群人才吸引力评价研究[D]. 张永霞. 重庆工商大学, 2021(09)
- [3]人权法视野下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完善[D]. 梁雪. 吉林大学, 2020(03)
- [4]滨州市滨城区招商引资问题及对策研究[D]. 褚锐奇. 山东大学, 2020(12)
- [5]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6]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及动力机制研究[D]. 杨阳. 南昌大学, 2020(01)
- [7]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形成机制研究[D]. 龚缘. 长沙理工大学, 2020(07)
- [8]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D]. 周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9]长三角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周芳冰. 江南大学, 2020(01)
- [10]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社区党建的历史和现实研究 ——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例[D]. 张晓容.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