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稽核工作要为广东改革开放服务(论文文献综述)
陈家豪[1](2021)在《江西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调研报告 ——以A公司为例》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居民有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为了进一步解决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我国在2012年提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经成为受众面广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大大减轻了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都出现了收不抵支的问题,影响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健康发展。江西省作为最早一批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省份,有着完整的发展历程,具有代表性。因此,围绕江西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A公司为研究对象展开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在现状方面,江西省政府逐年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拓宽保障范围,并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2019年全省基本实现全覆盖,实际报销费用显着增加。在多方监管下,医院的诊疗行为逐渐规范。引入保险公司后,经办效率有效提升。此外,药品和耗材价格的降低让基金价值得到提高,跨省异地就医政策的开放改善了参保患者的就医体验。在问题及原因方面,由于保险公司话语权不足,事后稽核工作未能落到实处;筹资标准由政策决定,缺乏精算平衡机制;准入、考核机制不合理,经办期限短打击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保本微利原则落地变形,保险公司面临较大现金流风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边界模糊,部分地区侵蚀了大病保险基金;省外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激增,保险公司缺乏管控手段;来自患者方的过度医疗行为依然存在。相应地,从保险公司、医院、政府角度提出建议。通过三方合作协议赋予保险公司权利和责任,增加与医院的互动;搭建基础数据平台,制定更为精细化的筹资标准;提高准入门槛、细化考核指标,从而延长经办期限;保险公司应加强现金流管理,与政府部门形成双向风险调节机制;全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明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责任范围并逐步向省级统筹转变;丰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内容,探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多样化的健康险产品;进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生诊疗和患者就医行为规范化。整体而言,江西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保本微利原则的实施方案还需不断完善。只有在保险公司、政府、医院的共同努力下,才能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持续发展下去,从而破解医保难题,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医保。
杨洋[2](2021)在《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研究(1874-194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是时代文明进步的体现,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平等,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几千年的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社会对残疾人的教育关注十分有限,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清末民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特殊教育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交融中产生,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调适和完善。基于对这一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背景审视、内容考察、影响因素分析与特点归结以及对发展历程的评析与启示思考的探讨与研究,为当代中国特殊教育的本土化发展累积经验、提供借鉴。论文以历史的角度,对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考察,从特殊教育各时期具体的内容入手,以全局和局部相结合的方式,描绘出这一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图景。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及比较研究法等,探索变迁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从中积累了何种经验,并对历史进程进行分析解读,以达到以史鉴今的目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清末特殊教育的滥觞与起步。主要探讨了自西学东渐伊始,社会有识之士对特殊教育的舆论宣传及教会特殊教育机构建立所经历的初期探索历程,具体包括特教师资培养、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建立与教学方法移植、学校的经费来源以及生源和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通过对清末特殊教育的初创历程进行描述,分析这一时期特殊教育的发展受哪些外界因素的影响,揭示其发展背后的推动力。第二章民初特殊教育的规范化发展。国家通过制定教育宗旨、划定特殊教育的行政管理来确立特殊教育在学制体系中的地位,对特殊学校的管理发挥着若隐若现的作用,特殊教育开始逐渐被纳入国家教育体系中。同时,特殊学校的办学实践有了新的起色,在特教师资培养、课程教学、经费来源等方面趋向正规学校发展,生源和学生就业也较原来有了较大变化。第三章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特殊教育发展的转型渐变。随着国家在政治上得到统一,教育行政也趋于稳定,政府除了制定特殊教育宗旨和对其进行教育行政管理划分外,开始加强对私立特殊学校的立案监管。同时,义务教育政策的完善,卫生教育、慈善救济政策的强化实施,对这一时期特殊教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辅助推动作用。特殊教育的师资培养、课程设置、语言教学、办学经费等方面“中国化”的色彩愈益浓厚。第四章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特殊教育发展的挫折复兴期。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给本就薄弱的特殊教育事业重创一击,但在民族生存危机意识强烈的时代背景下,受过教育的残疾人接手开办特殊教育的重任,政府在保存和发展特殊教育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使特殊教育事业得以存续。战后,政府对特殊教育制定了相对完善的规划,但受政局动荡影响并未实施。不过,特殊教育在民间推动与政府引导的合力作用下,特教师资培养专业性逐渐增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实践日渐规范,经费来源也逐渐有了稳定的保障,特殊教育逐渐向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第五章在对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历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影响特殊教育发展的内外因素,来揭示其自身与所处环境的互动关系。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在大环境的更迭所产生的影响,同时特殊教育自身功能的转换,人本价值的逐渐突显,以及适应本土发展的自我调整,也是促成其具有独特发展态势的关键因素。在多重因素的交互影响下,清末民国时期的特殊教育显现出了鲜明的特点,而这些特点也是这一时期的特殊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发展的重要时代标识,更有助于厘清特殊教育的发展思路。第六章从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中,辩证地评析特殊教育发展的经验和局限性,并以史为鉴,探索当前特殊教育发展的方向,即拓展特殊教育观念视角,社会融合与自主发展并举;加强特殊教育政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师资专业化发展;丰富特殊教育课程教法内涵,把握借鉴与创新合理尺度;扩充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凝聚多元力量均衡发展,这些经验可以为当下特殊教育体系的充实和完善提供借鉴和启示。
魏晓敏[3](2020)在《二战后中缅关系与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缅关系与缅甸华侨华人社团的发展变化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当中缅关系良好时,缅甸华侨华人社团所面临的政治环境、经济机会和政策环境就会比较宽松,其发展就会比较兴旺;反之则比较萧条。二战后,中缅关系对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影响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战后初期,两国迅速建交,胞波友谊逐渐升温,缅甸采取了宽松的华人政策,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经济活动、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得如火如荼,成效显着;奈温军政府时期,恰逢中国“文化大革命”,中缅两国关系跌至低谷,华侨华人群体成为被缅甸当局针对的对象,众多粤籍华侨华人在排华事件中丧失性命,社团的各项事业也在混乱的时局中被迫中断;中缅两国关系恢复正常化后,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重获生机,展现良好的势头。
李其成[4](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陈龙[5](2019)在《中共办报模式演变史研究(1921-1949)》文中提出五四以降,各种“主义”激荡角逐,孕育了以“共产主义”为旗帜的中国共产党。在此过程中,报刊作为凝聚早期共产党人与共产主义组织的精神核心,其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创立提供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准备。中共报刊工作发源于城市,但1948年中宣部发布的《关于城市党报方针的指示》提出“我们城市办报的经验还不多,望将经验与问题电告”,似乎忽视了建党以来中共在“城市办报”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聚焦1942年的《为改造党报的通知》和1948年的《关于城市党报方针的指示》发布的前因后果,不难激发对于中共办报模式整体转型的想象。这种转变的多次发生,揭示了中共办报模式主要不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线性发展,而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振荡过程。现有研究表明,意识形态的变迁、地理环境的形塑、中心工作的转换、政党地位的演变是影响中共办报模式发展的主要因素,报刊与党派的关系、报刊与受众的关系、报刊的技术形态、报刊的经营管理及其相互关联与影响的方式是中共办报模式的主要内核。本文拟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从“模式”的意涵出发,全面系统地对1921-1949年中共办报模式的演变历程进行研究,对中共办报模式作如下历史分期与类型划分:1921年至1927年是“报为机关:中共办报模式的初步探索”时期,形成了中共办报的“上海模式”;1928年至1937年是“报为工具:中共办报模式的基本成型”时期,形成了中共办报的“瑞金模式”;1938年至1949年是“城乡互动:中共办报模式的多元发展”时期,形成了中共办报的“重庆模式”与“延安模式”。通过对以上模式的符号化描述发现,中共办报模式的发展轨迹基本是以“党报姓党”为中心线,以“城市办报”和“农村办报”为两级上下波动,其发展存在三种逻辑:作为党派工具的报刊、作为社会公器的报刊、作为生产事业的报刊。时代在变化,报刊的使命任务也应随之变化。《红旗日报》《新华日报》《解放日报》《人民日报》的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当前报刊的主要使命是“以建设为自任”而非“炫众以导乱”,报刊发展必须兼顾三种逻辑,不可偏废。要解决“在新形势下办报党报,在保持党性的前提下不断增强党报的影响力”的问题,应当推动政治方向的引导、读者需求的满足、报刊事业的壮大的有机结合,这是中共办报模式在两级振荡中的曲折发展历程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指明了中共办报模式未来的发展方向。
冀睿[6](2019)在《立宪政治与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生长》文中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审计制度源自于西方国家,在西方国家立宪政治的发展中,审计制度得到了重要的改造,从传统迈向了现代化的演进道路。晚清至民国时期,国家动荡,政局起伏。随着欧风美雨的影响,立宪救国成为主流话语体系的共识。在近代中国立宪政治的发展进程中,审计制度拉开了改革的帷幕,接受了立宪政治的现代化改造,并受制于国家宪制的整体布局和权力分配。本文旨在立宪政治的视角下,以我国晚清到民国时期的审计制度变迁为研究对象,在近代中国立宪政治的发展中,探讨审计制度的生长和变化的轨迹;分析立宪政治对审计制度的改造,对立宪政治发展进程中的审计制度生长路径进行梳理;同时,将立宪政治作为审计制度创设和成长的框架和动力,解释近代中国各种审计制度从选择、创立到演变的根本原由,探讨各种审计权力配置模式及制度构造与宪制之间的关系;寻求审计制度演变的深刻意涵,揭示审计制度发展的历史启示。为贯彻这一意旨,本文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导言部分,说明了本文的研究缘由,梳理了与本文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并对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等进行阐释。第一章,立宪政治与审计制度的塑造。本章对审计制度的兴起和改造进行了研究,特别是结合英、法、德三国的宪制发展背景,分析了审计制度的兴起,并就英、法、德三国的立宪政治发展对于审计制度的改造进行了探讨。本章还分析了立宪政治中的审计权型构,对于审计权的立法配置模式、司法配置模式、行政配置模式和独立配置模式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此外,本章从人民主权、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代议制、税收的合法性控制四个方面研究了审计制度对立宪政治的支撑性,审计制度不仅接受了立宪政治的改造,也对立宪政治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支撑作用。对西方国家的立宪政治与审计制度之间关系的揭示,将为近代中国立宪政治发展进程中的审计制度构建及改造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第二章,晚清立宪的筹谋与审计制度之构想。伴随着晚清立宪政治的发展,西方近代审计制度被引入中国。本章探讨了晚清立宪背景下的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发生基础,并从立宪政治之诉求、统一财权的刺激以及治理贪腐之需要三个方面分析了预备立宪对于审计制度的需求。本章还深入地阐述了晚清政府对于域外审计制度模式的权衡与选择,探讨了日本审计制度对晚清审计制度改革的重要影响,并分析了晚清政府构建独立型审计制度的原因。此外,本章还对于晚清预备立宪中的审计制度设计思路进行了分析和阐述,研究了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构想的超越与缺憾。晚清审计制度的改革设想虽然未能付诸实践,但对于晚清政府从财政视角认识和理解宪制体系的运行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也为此后民国时期审计制度的创建与发展提供了参照和比较。第三章,共和立宪与审计制度的再造。在西方近代审计制度的影响下,北京政府完成了晚清预备立宪时期未完成的谋划,建立了共和制背景下的新型审计制度。本章对北京政府时期的审计制度创设和变迁进行了研究,结合北京政府时期的时局发展,对北京政府初期审计制度的缺失和再现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地探讨。本章还分析了审计制度的入宪尝试以及在宪制中的初创,共和宪制体系中的审计制度不再是维护君主专制的国家工具,已成为保障人民的财政知情权、财政监督权和财政问责权的利器。此外,本章结合北京政府时期的立宪风潮,分析了宪制的变迁对审计制度的重要影响,探讨了不同宪制下权力的整体布设对于审计制度变化的影响。北京政府时期审计制度的演进历程,为国民政府五权宪制下的审计制度续演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第四章,五权宪法下审计制度的嬗变。本章对五权宪法体系下的审计制度变迁进行了深入考查。结合五权宪法理论体系,本章对孙中山先生的审计制度构想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五权宪法理论体系中监察制度和审计制度之间的关系,五权宪法理论体系中的监察型审计制度凝聚着中西审计制度的不同特色,统合了行政监察和财政监督,弥补了监察机关在财政监督领域的不足。本章深入研究了国民政府时期“监审合一”制度的初创,并对初创后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本章还对初创后的“监审合一”制度和“监审分立”制度之间的往复变化进行了分析;并结合五权宪制的建立,阐述了这一时期有关审计权力配置的论争,研究了“监审合一”制度在宪制体系中的确立和发展。第五章,对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生长的思考。本章对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贡献进行了总结和思索,分析了审计制度在财政监督与制约方面发挥的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并从提升监察效能、预算执行的财经监察以及审计问责方面阐释了审计制度对于推动监察制度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对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反思,阐述了不同的政治结构和审计权力配置对于审计制度发展的影响,并对近代中国“监审合一”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变迁进行了回顾和思考。此外,本章还分析了近代中国审计制度对现行审计制度变革的可能性启示,通过对我国现行审计制度发展的检视,分析了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并结合对审计制度的历史发展的借鉴,探讨了现行行政型审计制度的未来改革路径,以推动审计制度在我国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谈笑[7](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罗先锋[8](2018)在《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就世界许多国家私立高等教育而言,非营利性私立高校是主流,但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自从改革开放复兴后至今仍非常弱小,其发展迫切需要关注和研究。本论文以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为研究主题,以美国的非营利性私立院校发展为借鉴,从组织发展的视角出发,以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两个分析维度,将组织发展理论、大学组织理论和非营利组织理论作为理论分析基础,应用历史、个案、比较的研究方法,选取美国不同历史时期以及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相同历史时期的非营利性私立(民办)高校为研究对象,就其外部发展环境、院校发展情况、院校发展成效和问题为研究内容,探究外部环境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影响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自身对环境变化的回应,基于此归纳发展经验、教训,并提出发展建议和展望。本研究得出如下几点主要结论:(1)非营利性民办(私立)高校发展是指学校组织与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适应协调过程中的发展变化。作为兼具非营利性组织特征和大学组织特征于一体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若想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积极回应外部环境的变化。(2)根据组织发展理论(本尼斯)、大学组织理论和非营利组织理论,组织发展与外部环境密不可分,相互影响。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需要考虑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两个维度。其中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宏观环境,以及影响非营利性民办(私立)高校发展的几个重要环境力量,即法律环境、政府各级组织、市场以及公立和营利性高校等组织的影响。组织自身主要关注办学理念和目标、内部治理、资源以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职能的履行。(3)根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定义界定,论文对我国近代59所非营利性私立大学(国人自办38所,教会大学21所)、当代38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演变进行了研究:同时选取当代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厦门华厦学院和贵州盛华职业学院作为个案就其发展情况进行具体描述。研究发现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经验主要是民智民力兴办私学的传统传承与创新、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制度环境形成以及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自身形成了私立性、非营利性、独立性和适应性等独特品质;其面临的发展问题主要是社会传统带来的观念障碍长久存在、制度供给不足造成的困境以及组织合法性存疑的困境等。(4)为便于借鉴,论文选取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为研究对象,就其自1636年哈佛大学成立以来近400年的发展变化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研究发现其发展的经验主要是宗教慈善兴学传统的巨大影响、适宜制度环境的形成和美国非营利性私立大学独特品质私立性、非营利性、多样性、精英性和适应性的形成;其发展的历史教训是政府干预下的私立性隐忧、过度市场导向带来的消极影响和营利性对非营利性的侵蚀。(5)研究认为中美两国的非营利性民办(私立)院校,无论是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传统等外部环境方面,还是在使命与价值观、治理结构和组织职能发挥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在面对观念变革乃是改善环境的首要之举和制度完善才是发展保障的背景下,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应积极地影响、改变和创造发展环境并直面产权问题。对于组织自身,研究建议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应明确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完善治理结构、增强争取资源的能力以及充分发挥组织职能,以早日破解组织合法性困境。对于当前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身份的确认,研究认为关键在于制度完善及实施、举办者规范、公益产权明确及监督机制实施。(6)基于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办学实践和社会认知方面的时间差异,本研究把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所要经历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从观念建立到制度建立再到社会普遍认可的阶段。目前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正处在从观念建立阶段转向制度建立的发展阶段,要想获得普遍的社会认可还需相当长的时期。研究提醒对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问题的认识不能忽视其所处的阶段性特征。(7)研究认为未来我国的外部环境将进一步改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能力也将增强。但需关注“大学公私界限模糊”可能导致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公办化”问题。目前尽管弱小的、但独具特殊发展价值和意义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群体成为一流的民办大学的愿景值得期待。
杨燕江[9](2018)在《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研究》文中提出西南联大在抗日战争的艰苦条件下,背负救亡图存和延续民族文化命脉的历史使命,开启了在边省云南的“教育长征”,创造了中国乃至世界高等教育史上的奇迹,其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甚至已经跨越了时代、超越了国界。西南联大的成功与其管理模式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西南联大的成功是其管理模式的成功。本文基于原始档案发掘和相关史料梳理的基础上,借鉴管理学和教育学的理论与方法,系统阐释了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背景(环境)、要素、关系和特征,探讨了其实践效能、当代价值及现实启示。具体而论,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的西南联大管理模式有其特殊的地理、自然、人文环境。最大的背景和最重要的环境是抗日战争的爆发,日本的侵略和残暴行径激起了西南联大知识分子的抗战救国激情,坚信了“南渡”的抱负和信念;云南自“重九起义”以来逐渐积淀而成的革命传统和悠久的历史与民族文化对西南联大管理文化产生了特殊影响;云南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对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运行提供了难得的实践环境。与此同时,以龙云为代表的云南地方政府与国民党中央政府间复杂的关系变动,为其管理模式创造了难得的学术自由空间和较宽松的政治氛围。在组织架构及资源要素上,西南联大管理模式所依寄的组织系统架构包含了最高决策机构常委会和校务委员会、教授会两个参议机构(分权力机构),职能部门教务处、总务处、训导处三大处和独立设置的会计室,教学机构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五个学院,还包括各临时专门委员会、研究所等机构。由蒋梦麟、梅贻琦、张伯苓“三常委”及教授群体构成的人力资源、办学经费预算及办学成本所需的财物资源、行政管理时间与校址选择空间形成的时空资源,是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三大资源要素。为保障顺畅运转西南联大对外须处理好与国民政府教育部、云南地方政府这两对关系,对内则要处理好与北大、清华、南开三大学的联合与合作,以此保障内部组织机构间能构建起常委会主持全校校务、校务委员会主掌行政事务、教授会专注学术事宜、三大处分司日常管理与服务、学生自治会致力于维护学生权益的运行机制。深入窥探,西南联大管理模式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综合体,特别在教职员与学生管理上多有创造。统而观之,西南联大管理模式呈现出在遵循部令与寻求自主间保持张力、决策的集体协商与执行的通力配合、具有稳态结构的内部管理运行系统、机构负责人频繁更替带来管理与学术交互等显着特征。另外,制度、人、文化是穿插于整个管理模式间三个不可或缺的显着因子,自治精神对管理硬化的消解则是其独特本质的最直接体现。总体而言,西南联大管理模式是在抗日战争特殊的环境中,基于西方现代大学管理理念和制度,延续并创新了北大、清华、南开三大学管理经验,吸收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历史地形成的。该模式在杰出人才培养、高水平学术研究、服务地方需求和国防需要、传承与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均取得了成就。有鉴于此,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成功实践,对同样处于历史转型期的当今中国大学仍然具有诸多启示:同时对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构建现代大学治理模式同样具有现实参考意义。
李尧[10](2018)在《地方财政视野下的湖北省银行研究(1928-1938)》文中研究说明近代以来,随着汉口开埠,武汉地区的变化较为显着。晚清时期,在张之洞建议之下,湖北地区设立湖北官钱局以解决“钱少价昂”的难题。辛亥革命之后,伴随着时局变动,湖北官钱局在各方争夺之中,终在1926年破产。一时间湖北地区缺乏调解市场的金融机构,加之湖北省财政困难频繁,资金难以周转,创设湖北省银行成为必需。1928年张难先回鄂省主持财政,在其建议之下,湖北省政府设立湖北省银行。创建伊始,湖北省银行就与省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银行的领导任职均由省政府决策。作为湖北地方较为重要的官办银行,湖北省银行支持工商业发展,合理的调整农村金融市场,对其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湖北省银行创设的重要原因是为解决湖北地方财政困难,因而,湖北省银行除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以外,主要是代理公库,发行公债、辅币券等,以帮助政府整理财政,筹集资金,缓解财政的困境。公库的代理是湖北省银行财政性职能最为有效的体现,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之后,省银行财政性职能呈现出由集中到分散的走向。而发行公债是湖北省银行特有的权利,发行公债理由各式各样,但总体是为解决省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的难题。公债发行之后,后期还本付息出现超期等问题,加大了整理的难度。在整理公债的过程当中,湖北省银行与湖北省债基金保管委员会关系密切,同时,也与其他银行保持联系。创建省银行之初,就筹划发行辅币券,以便于商民交易,但更为重要的是为财政筹措资金,辅币券本以调解金融市场为目的,然而在流通使用的过程当中,出现种种问题,假钞的出现,辅币券流通额控制不周,致使湖北地方金融市场进一步混乱。但整体上,湖北省银行在不断向前发展。总之,自1928-1938年,湖北省银行日益发展合理化、现代化,也为湖北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为解决湖北财政困难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二、稽核工作要为广东改革开放服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稽核工作要为广东改革开放服务(论文提纲范文)
(1)江西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调研报告 ——以A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调研背景和目的 |
1.2 调研对象——A公司 |
1.3 文献综述 |
1.4 调研方法 |
1.5 调研报告内容与结构安排 |
1.6 调研实施过程 |
1.7 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2章 大病保险概述 |
2.1 相关概念定义 |
2.1.1 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
2.1.2 大病和大病保险 |
2.2 我国大病保险发展历程 |
2.2.1 萌芽阶段重视度高 |
2.2.2 试点阶段各种模式层出不穷 |
2.2.3 完善阶段保障程度逐年提高 |
第3章 江西省大病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
3.1 现状 |
3.1.1 政策日趋完善 |
3.1.2 实施效果显着 |
3.1.3 诊疗行为逐渐规范 |
3.1.4 经办效率有效提升 |
3.1.5 基金价值不断提高 |
3.1.6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激增 |
3.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2.1 事后稽核成效小 |
3.2.2 筹资标准缺乏精算平衡机制 |
3.2.3 准入、考核机制不合理 |
3.2.4 现金流风险大 |
3.2.5 支付边界模糊 |
3.2.6 省外异地就医费用难以管控 |
3.2.7 过度医疗行为依然存在 |
第4章 国内外保险公司参与医保建设的经验和启示 |
4.1 美国“基本医保承包商制度” |
4.2 德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社会医保制度” |
4.3 我国“全流程、全周期风险管控模式” |
4.4 对完善江西省大病保险的启示 |
4.4.1 引入多元化经办机构相互制衡 |
4.4.2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
4.4.3 保险公司应提升合作和审查能力 |
4.4.4 丰富大病保险服务内容 |
第5章 完善江西省大病保险的建议 |
5.1 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
5.2 建立全省大病保险基础数据平台 |
5.3 构建合理的准入、考核机制 |
5.4 强化现金流管理 |
5.5 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 |
5.6 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5.7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大病保险投保合同书(部分) |
附录Ⅱ:访谈提纲 |
致谢 |
(2)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研究(1874-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问题 |
三、文献综述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五、研究的价值 |
六、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七、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清末特殊教育的滥觞与起步(1874—1911) |
一、清末特殊教育产生的历史背景 |
(一)动荡政局为开办特殊教育提供宽松土壤 |
(二)西学东渐的文化传播为特殊教育的产生创造条件 |
(三)新教育发展为特殊教育移植创设宽容氛围 |
二、清末特殊教育的嚆矢 |
(一)清末特殊教育的舆论宣传 |
(二)教会特殊教育机构的兴起 |
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启蒙 |
(一)盲教育师资培养的肇始 |
(二)聋哑教育师资培养的肇始 |
四、特殊教育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的初步探索 |
(一)确立“识字明道”的培养目标 |
(二)尊西仿新的课程体系初具 |
(三)教学方法的移植与改进 |
五、特殊教育经费对西国的依附 |
(一)教会慈善人士的联合募捐 |
(二)国内教会组织的支持资助 |
六、特殊学校生源就业与发展规模 |
(一)学校生源及就业情况 |
(二)教会办学的零星尝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国初期特殊教育的规范化发展(1912-1926) |
一、民初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军权至上的政局导致特殊教育发展边缘化 |
(二)城市社会变动改变残疾人的救助观念 |
(三)教育热潮迭起为特殊教育发展创设民主氛围 |
二、民初特殊教育政策的形成与确立 |
(一)民初特殊教育宗旨的流变 |
(二)特殊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初定 |
(三)特殊学校确立地位与规范管理 |
三、特殊教育师资来源的自给自足 |
(一)特殊学校毕业生扩充师资队伍 |
(二)特殊学校附设短期师资训练班 |
四、特殊教育培养目标变革与课程教学完善 |
(一)确立“塑造独立国民”的培养目标 |
(二)课程内容的丰富充实 |
(三)语言教学方法的改进与调试 |
(四)上海盲童学校的个案考察 |
五、广源众筹的多渠道经费来源 |
(一)特殊学校的外源性筹资 |
(二)特殊学校的内源性筹资 |
六、特殊学校生源就业与发展规模 |
(一)学校生源及就业情况 |
(二)教会办学增加,国人积极仿办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特殊教育的“中国化”渐变(1927-1936) |
一、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教育行政渐趋稳定与教育秩序规范 |
(二)国内预防残疾意识逐渐增强 |
(三)儿童学研究的发展促使国人关注残疾儿童 |
二、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特殊教育政策的调整与发展 |
(一)特殊教育宗旨的核心确立 |
(二)特殊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调整 |
(三)私立特殊学校的管理权过渡 |
(四)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变通政策 |
(五)卫生教育与慈善救济的强化实施 |
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体系的初步形成 |
(一)确立职业性与师范性相结合的培养目标 |
(二)注重专业知识技能的课程设置 |
(三)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经验积累 |
四、特殊教育培养目标革新与课程教学的本土探索 |
(一)确立“盲哑教育职业化”培养目标 |
(二)课程内容的宗教性弱化 |
(三)国人对语言教学的尝试与突破 |
五、西方母国经费来源缩减 |
(一)国内捐款与政府补助增加 |
(二)制定学费标准,补充学校经费 |
六、特殊学校生源就业与发展规模 |
(一)学校生源及就业情况 |
(二)教会与国人办学数量的此消彼长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特殊教育发展的挫折复兴(1937-1949) |
一、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致使特殊教育重心南移 |
(二)特殊教育专业组织的兴起助力 |
(三)战后中国经济崩溃导致特殊教育生存举步维艰 |
二、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特殊教育政策的规划与完善 |
(一)战时特殊教育政策的应时调整 |
(二)战后特殊教育政策的完善性规划 |
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专业性增强 |
(一)专业性与师范性相结合的培养目标 |
(二)注重系统理论学习的课程设置 |
(三)延聘专业教师开展培训 |
(四)战后拟定专业师资培养方案 |
四、特殊教育办学目标与课程教学体系的日趋完善 |
(一)确立“培养社会有用公民”的培养目标 |
(二)课程内容的规范设置 |
(三)特色教学法的形成 |
五、经费来源渐趋稳定 |
(一)社团组织的经费补助 |
(二)政府经费投入渐增 |
六、特殊学校生源就业与发展规模 |
(一)学校生源及就业情况 |
(二)学校数量扩充,残疾人渐成办学主体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影响因素及特点 |
一、特殊教育发展的外生性影响因素 |
(一)政权更替与国家权力触角的延伸 |
(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新生与生产力的客观需求 |
(三)中西方文化碰撞交融的强势推进 |
二、特殊教育发展的内生性影响因素 |
(一)特殊教育自身的功能转换 |
(二)特殊教育的人本价值逐渐突显 |
(三)适应本土发展的自我调整 |
三、特殊教育发展的特点归结 |
(一)教育观念由“养”到“教”不断明晰 |
(二)教育监管由“放”到“收”的集权化 |
(三)特教师资培养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
(四)课程教学体系杂糅走向融合的本土化适应 |
(五)经费来源由单一走向多元的开放化集资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评析与启示 |
一、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经验 |
(一)特殊教育本质功能的表达与强化 |
(二)政府主权意识觉醒加强特殊教育整顿规范 |
(三)特教师资培养体系的形成与教学经验积累 |
(四)西式课程与教学方法的植入与改造 |
(五)多方支援加强特殊教育根基巩固 |
二、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困境 |
(一)角色定位摇摆不定,教育观念难转变 |
(二)政策法规零散不健全影响特殊教育规范管理 |
(三)师资培养体系欠缺阻碍教学工作进展 |
(四)课程教学过度依赖制约特殊教育独立发展 |
(五)经费支出基础薄弱导致特殊教育发展缓慢 |
三、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当代启示 |
(一)拓展融合教育观念视角,社会融合与自主发展并举 |
(二)加强特殊教育政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
(三)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师资专业化发展 |
(四)丰富特殊教育课程教法内涵,把握借鉴与创新合理尺度 |
(五)扩充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凝聚多元力量均衡发展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二战后中缅关系与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学术研究现状评述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五、研究思路与内容框架 |
第一章 中缅关系发展回顾与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基本概况 |
第一节 中缅关系发展回顾 |
一、中缅关系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
二、缅甸政策与在缅华侨华人 |
第二节 缅甸粤籍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组织的形成发展 |
一、缅甸粤籍华侨华人数量 |
二、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章 二战后中缅建交对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影响 |
第一节 中缅高层互访助推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活动正常化 |
一、修缮庙宇会馆,完善章程机制 |
二、从家乡认同转为民族国家认同 |
第二节 中缅经济关系发展促进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迅速发展 |
一、粤籍华侨华人由商转工 |
二、超越“三缘”的社团迅速发展 |
第三节 缅甸对华友好政策促使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办学、办刊热潮兴起 |
一、兴办华校、华刊热潮 |
二、中华习俗与粤地民俗的传承 |
第三章 1964年以来中缅关系恶化对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影响 |
第一节 “国有化运动”导致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丧失原有功能 |
一、缅甸的“国有化运动” |
二、粤籍工商社团丧失原有功能 |
第二节 “大排华事件”导致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数量锐减 |
一、“文化大革命”与“大排华事件” |
二、华文学校成为斗争中心 |
第三节 “缅人化”政策打断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正常更替 |
一、缅甸的“缅人化”入籍政策 |
二、粤籍华团的正常更替被打断 |
第四章 中缅关系正常化对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影响 |
第一节 中缅政治关系的恢复与发展所带来的机遇 |
一、缅甸粤籍华团桥梁作用日益凸显 |
二、全球粤籍华团网络形成 |
第二节 中缅经济关系恢复与加深强化粤籍华团经济功能 |
一、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经济功能加强 |
二、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经济活动国际化 |
第三节 友善的华人政策促进缅甸华文教育发展 |
一、华文教育的作用发生变化 |
二、粤籍华团承载的华文教育功能增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重建瓦城观音古庙 广东同乡会碑文 |
附录二 瓦城建筑广东仁济古庙重建碑文 |
附录三 武帝庙重建纪功碑 |
附录四 缅甸仰光梅氏书室章程 |
附录五 缅甸华商商会章程及备忘录 |
附录六 瓦城朱家馆章程 |
后记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共办报模式演变史研究(1921-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学术回顾与梳理 |
一、国外学界的相关研究梳理 |
(一)对中共宣传工作研究的关键词及启示 |
(二)有关办报模式与中共整体转型的研究 |
二、国内学界的相关研究梳理 |
(一)对于中共办报模式演变的两种认知 |
(二)对于中共党报理论发展的主流观念 |
(三)对于中共领袖办报思想的充分总结 |
(四)对于中共办报模式内涵的初步归纳 |
第三节 核心概念与界定 |
一、模式的基本概念 |
二、模式的主要功能 |
三、模式的思维缺陷 |
四、中共办报模式的概念阐释 |
第四节 基本思路与框架 |
一、勾连学术网络、形成想象空间 |
二、引入多学科的视角与研究方法 |
三、进行历史分期,凸显模式差异 |
四、明晰构成要素,描绘模式全景 |
五、形成研究问题,彰显研究意义 |
第五节 章节结构与内容 |
第一章 报为机关:中共办报模式的初步探索(1921-1927) |
第一节 中共办报实践的历史背景 |
第二节 中共党报理论的基本轮廓 |
一、陈独秀:早期中共党报理论的奠基者 |
二、机关论:早期中共党报理论的主核心 |
(一)党管党报 |
(二)全党办报 |
(三)上层宣传、下层鼓动 |
第三节 中共办报“上海模式”的探索 |
一、《新青年》:中共报刊的初始范本 |
(一)报为主业,宣传建党 |
(二)生产符号权力的报刊 |
(三)凝聚政党组织的报刊 |
二、“上海模式”的基本内涵 |
(一)党性原则:“一人之报”到“一党之报” |
(二)内容策略:“知识气质”与“两级传播” |
(三)技术形态:“编印分离”与“全党办报” |
(四)经营管理:拨款制对报刊经济属性的消解 |
第四节 “上海模式”的开创意义与不足 |
第二章 报为工具:中共办报模式的基本成型(1928-1937) |
第一节 中国革命环境的剧烈变化 |
(一)中共组织遭受严重破坏 |
(二)领导层进入不稳定时期 |
(三)党内路线斗争接连不断 |
第二节 中共党报思想的体系建构 |
一、继承与突破:瞿秋白之于陈独秀的党报思想 |
二、向上走与向下走:中共党报理论的发展趋向 |
(一)向上走:“党报姓党”与“全党办报” |
(二)向下走:“群众办报”思想的初步形成 |
第三节 中共办报“瑞金模式”的形成 |
一、党性原则:党报与党“同频共振” |
二、内容策略:斗争性与建设性并存 |
(一)“工具论”催生“斗争性” |
(二)执政党办报孕育“建设性” |
三、技术形态:公开刊物“内刊化” |
四、经营管理:普遍采取战时拨款制 |
第四节 “瑞金模式”的历史贡献与不足 |
第三章 城乡互动:中共办报模式的多元发展(1938-1949) |
第一节 中共办报内外环境的变化 |
(一)国共两党的相互形塑 |
(二)白区与红区路线之争 |
第二节 中共党报理论的基本成熟 |
一、一以贯之:毛泽东办报思想的深厚积淀 |
(一)求学时期:我所愿做的工作是新闻记者 |
(二)大革命时期:报刊是一种阶级斗争的工具 |
(三)土地革命时期:报刊内容应“由远及近” |
(四)抗日战争时期:务使我们的宣传增强党性 |
二、定于一尊:中共党报理论的内涵深化 |
(一)从实际出发的工作路线确立 |
(二)推动全党办报的组织化运作 |
(三)明晰报刊的基本内容与策略 |
第三节 中共办报模式的分化并立 |
一、夹缝生长:中共办报“重庆模式”另辟蹊径 |
(一)党性原则:坚守阵地与增强党性相统一 |
(二)内容策略: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 |
(三)技术形态:以独立面目开展合法斗争 |
(四)经营管理:广告业务与多种经营铺开 |
二、重庆模式”的历史意义与深远影响 |
三、完全党报:中共办报“延安模式”推向全党 |
(一)党性原则:党对报刊的高度控制 |
(二)内容策略:联系群众的改版路径 |
(三)技术特征:政治第一、技术第二 |
(四)经营管理:“工具论”下力求自给 |
四、“延安模式”的重要地位与历史缺陷 |
第四章 两极分化:中共办报模式的差异根源 |
第一节 中共办报模式的环境差异 |
(一)办报业态的差异 |
(二)传播对象的差异 |
(三)经济来源的差异 |
第二节 中共办报模式的路径差异 |
(一)“农村办报”的发展路径 |
(二)“城市办报”的发展路径 |
余论 |
(一)“工具论”决定了中共报刊面貌 |
(二)“工具论”存在以我为主的缺陷 |
(三)报刊发展的三种逻辑不可偏废 |
(四)推动报刊发展逻辑的殊途同归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向导》篇目一览表 |
附录2 :《布尔塞维克》篇目一览表 |
附录3 :《红旗周报》篇目一览表 |
在学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6)立宪政治与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生长(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
第一章 立宪政治下审计制度的塑造 |
一、立宪政治与审计制度的历史演变 |
(一)审计制度的发端 |
(二)审计制度的兴起 |
(三)立宪政治对审计制度的改造 |
二、立宪政治中的审计权型构 |
(一)审计权的立法配置模式 |
(二)审计权的司法配置模式 |
(三)审计权的行政配置模式 |
(四)审计权的独立配置模式 |
三、审计制度对立宪政治的支撑 |
(一)审计制度对人民主权原则的践行 |
(二)审计制度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
(三)审计制度与代议制的关联 |
(四)审计制度对税收的合法性控制 |
第二章 晚清立宪的筹谋与审计制度之构想 |
一、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发生基础 |
(一)君主立宪的时代背景 |
(二)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传统资源 |
二、预备立宪对于审计的制度需求 |
(一)立宪政治对审计的诉求 |
(二)统一财权的刺激 |
(三)治理贪腐的迫切需求 |
三、晚清政府对域外审计制度模式的权衡与选择 |
(一)晚清政府对域外审计制度模式的权衡 |
(二)晚清政府对域外审计制度模式的选择 |
四、预备立宪中的审计制度设计思路 |
(一)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的总体设计思路 |
(二)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的具体设计 |
五、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构想的超越与缺憾 |
(一)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构想的超越 |
(二)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构想的缺憾 |
第三章 共和立宪与审计制度的再造 |
一、共和政治的初定 |
二、审计制度设立之曲折 |
(一)审计制度缺失的缘由 |
(二)审计制度重置的起因 |
(三)审计制度的再现 |
(四)审计制度入宪的尝试 |
三、宪制中审计制度的引入 |
(一)宪制的变化 |
(二)审计制度的宪法初创 |
四、立宪风潮下审计制度的起伏 |
(一)“曹锟宪法”中审计制度的变化 |
(二)审计制度的演进 |
第四章 五权宪法下审计制度的嬗变 |
一、五权宪法体系的构思 |
(一)五权宪法体系的架构 |
(二)五权宪法体系中的审计制度构想 |
二、从“监审合一”到“监审分立” |
(一)“监审合一”制度的初现 |
(二)“监审分立”制度的重置 |
三、“监审合一”制度的续演 |
(一)“监审合一”制度的重现 |
(二)“监审合一”制度的延续 |
(三)“监审合一”制度的确定 |
第五章 对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生长的思考 |
一、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贡献与反思 |
(一)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贡献 |
(二)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反思 |
二、近代中国审计制度对我国现行审计制度的可能性启示 |
(一)我国现行宪制中的审计制度现状检视 |
(二)我国现行宪制中的监察制度重塑对审计制度的影响 |
(三)近代中国审计制度对我国现行审计制度变革之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8)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辨析 |
第三节 文献综述与评价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第二章 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的历史回顾 |
第一节 1636-1818年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
第二节 1819-1943年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
第三节 1944年以后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
第三章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历史回顾 |
第一节 1882-1952年我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
第二节 1982-2009年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 |
第三节 2010年以后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 |
第四章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发展的个案研究 |
第二节 厦门华厦学院发展的个案研究 |
第三节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发展的个案研究 |
第五章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理论分析与展望 |
第一节 理论分析 |
第二节 历史与传承 |
第三节 比较与借鉴 |
第四节 思考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完成课题情况 |
(9)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概念界定 |
(三)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一) 关于民国及抗战时期内迁高校的研究 |
(二) 关于以“西南联大”为主体对西南联大本身的研究 |
(三) 关于西南联大管理的研究 |
(四) 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基本内容与结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西南联大管理模式之背景论 |
第一节 历史渊源:云南的革命传统与三大学的使命粘合 |
一、云南省革命和历史文化传统的渲染 |
二、北大、清华、南开三大学的使命粘合 |
第二节 地理环境:办学的地理区位与便利的科研条件 |
一、云南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自然资源的丰富性 |
二、战时云南战略地位的增强和文教氛围的提升 |
第三节 战事激发:三大学的忍辱内迁与抗战必胜的信念 |
一、国民政府对北大、清华、南开三大学的战时内迁部署 |
二、日军惨无人道轰炸所激起的知识分子抗战到底的决心 |
三、北大、清华、南开“南渡”的抱负及发奋图强的信念 |
第四节 政治氛围:云南地方与国民政府关系变动形成的管理空间 |
一、龙云与蒋介石间复杂关系演变为西南联大管理创造中间地带 |
二、云南地方与国民政府相互角力为西南联大管理赢得宽松环境 |
小结 |
第二章 西南联大管理模式之要素论 |
第一节 机构设置——西南联大组织系统构架 |
一、西南联大的最高权力机构设置 |
二、西南联大的主要职能部门设置 |
三、西南联大的教学主体院系设置 |
四、西南联大的其他相关机构设置 |
第二节 人力资源——“三常委”及教授群体 |
一、西南联大管理中“三常委”领导特质 |
二、西南联大管理中教授群体特点的分析 |
第三节 财物资源——经费预算及办学成本 |
一、西南联大的经费预算及主要来源 |
二、西南联大的师生规模及维系成本 |
三、西南联大的新建校舍及图书仪器 |
第四节 时空资源——行政管理时间与校址选择空间 |
一、时间资源:西南联大各机构负责人管理时间分析 |
二、空间资源:对昆明、蒙自、叙永校址选择的考量 |
小结 |
第三章 西南联大管理模式之关系论 |
第一节 西南联大处理与政府的关系 |
一、西南联大与国民政府教育部的关系 |
二、西南联大与云南地方政府的关系 |
第二节 西南联大与北大、清华、南开三大学的关系 |
一、共同开展教师聘用:混搭式的教师人事编制 |
二、共同承担教师薪酬:互助式的教师薪酬发放 |
三、共同进行学生培养:本科生研究生分类管理 |
第三节 西南联大内部组织机构间的关系 |
一、常委会主持全校校务 |
二、校务委员会和教授会分掌日常行政和学术事务 |
三、教务、总务、训导三大处分司日常管理与服务 |
四、学生自治会致力于维护学生权益 |
第四节 “学校-教授-学生”三重关系构建 |
一、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严管与关怀并举 |
二、教授与学生的关系:教育和关照并用 |
三、学校与教授的关系:救济与支持并行 |
第五节 学生学术与社会相关联的制度安排 |
一、形式多样的学生实习与就业 |
二、以国防需求为导向服务社会 |
三、多层次的学生社会调研安排 |
四、学生学术及课外活动的规范 |
小结 |
第四章 西南联大管理模式之特征论 |
第一节 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产生形式 |
一、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继承性 |
二、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创新性 |
第二节 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显着特征 |
一、在遵循部令与寻求自主间保持张力 |
二、决策的集体协商与执行的通力配合 |
三、具有稳态结构的内部管理运行系统 |
四、机构负责人管理与学术工作的交互 |
第三节 “制度—人—文化”的有机统一 |
一、制度设计:规范的精细管理 |
二、人的作用:积极的能动因素 |
三、文化创设:自由氛围的营造 |
第四节 自治精神消解管理的硬化 |
一、国民政府教育部的过度干预及其负效应 |
二、西南联大源自传统维护自治的内生动力 |
三、西南联大自治精神保护主动性与创造性 |
小结 |
第五章 西南联大管理模式之价值论 |
第一节 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效能评价 |
一、西南联大的人才培养成效 |
二、西南联大的学术研究成效 |
三、西南联大的社会服务贡献 |
四、西南联大的文化传承创新 |
第二节 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的当代价值 |
一、在历史的转型中自觉肩负时代使命 |
二、在管理中对大学精神的坚守与变革 |
三、在大学坚持学术为志业的本真追求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地方财政视野下的湖北省银行研究(1928-193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
四、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湖北省银行的创设及演进 |
第一节 张难先与湖北省银行的创设 |
一、近代湖北经济与金融发展概况 |
二、湖北省银行创建始末 |
第二节 省银行的演进 |
一、机构设置与组织演变 |
二、内部发展 |
三、人事管理 |
小结 |
第二章 湖北省银行与省政府之关系 |
第一节 以官为职主导的资本结构 |
一、省政府与省银行的资本演变 |
二、省政府主导下的省银行资产 |
第二节 省政府对省银行的控制 |
一、省银行主要人员情况 |
二、省政府对省银行人员的任免 |
三、财政厅长贾士毅兼任省银行行长 |
第三节 省银行财政性职能的演变 |
一、国民政府财政部对地方银行的管理 |
二、省银行的财政性职能 |
三、省银行财政性职能的变化——由集中到分散 |
小结 |
第三章 湖北省银行对公债的经营与整理 |
第一节 二三十年代湖北财政的基本概况 |
一、湖北省财政收入构成 |
二、湖北省级财政收支结构 |
第二节 省银行发行公债及其统计分析 |
一、二三十年代湖北地方公债发行概况 |
二、省银行发行公债的开展 |
三、省银行发行的公债统计及分析 |
第三节 公债与湖北财政收入分析 |
一、公债的后续整理 |
二、公债对湖北省财政收入的影响 |
第四节 省银行与湖北省债基金保管委员会 |
一、湖北省债基金保管委员会 |
二、省银行与湖北省债基金保管委员会之关系 |
小结 |
第四章 辅币券的发行与地方财政 |
第一节 发行辅币券的背景 |
一、湖北财政困境 |
二、辅币券问题的提出与实施 |
三、辅币券——筹措资金的手段 |
第二节 辅币券的发行及流通 |
一、省银行发行及销毁辅币券 |
二、民众生活当中的辅币券 |
三、辅币伪造案的出现:吕方正假托鄂省银行伪造辅币角票 |
四、辅币券导致地方金融市场混乱 |
第三节 辅币券印制法规的颁布及省银行的调整 |
一、《省银行或地方银行印制辅币券暂行规则》的颁布 |
二、湖北省银行对辅币印制的调整 |
小结 |
结论 |
一、湖北省银行与地方财政 |
二、湖北省银行与地方金融 |
三、湖北省银行与地方经济发展 |
参考资料 |
附录 |
湖北省银行历年大事记(1928-1938) |
湖北省银行章程(1936年公布) |
湖北省银行监理委员会章程 |
湖北省银行理事会章程 |
湖北省银行监察人会章程 |
湖北省银行人事管理规则 |
湖北省银行储蓄部章程 |
湖北省银行农民贷款部章程 |
湖北省银行农民贷款部放款章程 |
湖北省银行分支行处所在地小本工商借贷章程 |
各类图表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四、稽核工作要为广东改革开放服务(论文参考文献)
- [1]江西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调研报告 ——以A公司为例[D]. 陈家豪.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清末民国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研究(1874-1949)[D]. 杨洋.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3]二战后中缅关系与缅甸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变化研究[D]. 魏晓敏. 暨南大学, 2020(07)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5]中共办报模式演变史研究(1921-1949)[D]. 陈龙. 暨南大学, 2019(08)
- [6]立宪政治与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生长[D]. 冀睿.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8]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D]. 罗先锋. 厦门大学, 2018(02)
- [9]西南联大管理模式研究[D]. 杨燕江. 云南大学, 2018(09)
- [10]地方财政视野下的湖北省银行研究(1928-1938)[D]. 李尧.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