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李俏[1](2012)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文中提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为满足农业生产与发展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提供各种服务所构成的服务网络与组织系统。从本质上来看,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运用组织形式解决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力量。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统”的功能在不断弱化,“分”的功能却在不断加强,个体农户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经常因无法抵御市场风险而蒙受损失,加剧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急需转变。基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农户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必须长期坚持不能动摇,在此前提下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要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贯穿产业链条、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但仍然存在服务成本高、服务水平较低、交易风险大等问题,这与农村经济繁荣和农业现代化对农业服务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服务农户”的效果远没有真正实现。那么,从何种角度去认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层次结构与体系构成,体系内各部分间的关系如何,各自发挥着何种功能?如何对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改进以发挥其整体功能?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此为切入点,本研究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经验,构建出适合新时期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框架,深入剖析其内部结构与功能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类服务供给主体进行角色与功能定位。本研究主要沿着两条主线进行。第一条主线是围绕“体系建设”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整体性研究,即前三章在分析现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与区域差异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设计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整体框架与发展思路。第二条主线是围绕“体系的组织结构”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分类研究,即从第四章开始分别对政府公共机构、市场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科研教育单位及其他社会服务组织进行论述,对其在体系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功能作进一步探讨。中国农业社会化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但同时也存在着显着的区域发展差异,为适应新时期三农领域的变化发展,本研究初步构建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框架。影响体系建设的外部资源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支持、财政投入、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支持和市场流通体制六个方面;内部结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即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科研教育单位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组织。这四部分服务供给主体分别代表着政府、市场、民间和事业单位四方利益,因而在体系中也分别承担着公益性服务功能、市场化服务功能、互助性服务功能、科教推服务功能,发挥着目标导向、经济适应、社会整合和模式维持的作用。中国农民数量巨大,单一力量无法承担起综合服务的功能,同时,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社会变革加剧等,也需要多重供给力量联合以适应农业经济发展与农户生产生活之需要。因此,在宏观上,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科研教育事业单位转型,回归公益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服务;在微观上,要支持社区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对各服务供给主体的功能要求上,政府部门应逐渐从传统意义上的服务供给主导者、竞争规则制定者和强制推行者的角色向服务参与者、服务网络构建者和合作促进者的角色转变;重新进行功能定位,从管理功能向服务功能过渡,以“放权、转移与参与”为改革方向。为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应鼓励创建纵向一体化的合作企业,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并由国家介入进行规范管理。与此同时,政府要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合作基础进行严格把关,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其合作能力。另外,要不断完善科研教育单位的科研、教育、推广功能,对社会服务组织进行空间整合。
安尔康[2](2016)在《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和方法制度的总称。旨在通过利用各农业社会化服务部门的农业服务,将小规模农业生产模式逐步向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模式转化。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业市场化和规模化程度逐步提高,对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研究,建立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由序言和四个部分组成。序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将国内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归纳,随后对本文的研究方法及文章创新之处做了简要说明。文章第一部分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了详细介绍。第二部分将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必要性概括为五点:一是有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二是有利于农业经济进一步改善与发展,三是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化,四是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在农业服务中的作用,五是有利于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不足带来的问题。第三部分详细介绍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并指出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制度不完善、农业社会化总体服务水平较低、农技发展资金浪费严重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通过学习发达国家先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包括:创新和完善政府农业服务体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强服务主体的培育及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旨在为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参考意见。
谭贵华[3](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董志勇,李成明[4](2019)在《新中国70年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历程、基本经验与政策走向》文中研究指明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先后经历了"农民所有,自主经营"的个体经营体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营体制、"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及完善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阶段。在70年的改革历程中,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始终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主线,有效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前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全面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未来我国应全面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土地有序流转机制,推进土地流转形式由单一流转方式向多元化综合流转方式转变;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定位,推进集体经济组织由注重行政管理向注重市场服务转变;坚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监管并举,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加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式由土地规模化向服务规模化转变。
徐田[5](2019)在《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研究(1978—2017)》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家庭经营作为农业经营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群众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释放我国农业农村生产新动能,不断改变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群众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将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贯穿始终,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社情与农情,将马克思主义农业改造理论与中国发展实践相结合,形成了本文所谓的“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本文研究的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是由五个特征——中国农业改革的思想保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与改革创新时代精神相统一、继承创新马克思主义农业改造基本理论、群众路线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相结合、一个与时俱进和变革发展的“动态概念”——相互渗透而共同构成的思想整体,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有效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推动中国农业生产力解放,实现中国农业、农村与农民现代化发展,进而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社情农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民族复兴道路的基本理论依据。本文侧重从历史发展层面与理论创新层面,对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发展历程、理论内核、基本内涵及实践创新开展探究。历史发展层面以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目标为主要线索,大致分为五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探索阶段,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及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农业家庭经营经历了“保留——落寂——撤销”的历程;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党的十四大,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改革创举阶段,以新的政治性体制为起点,逐渐替代人民公社经营方式;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六大,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市场化衔接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作用下,发挥农业生产经营中统与分相结合的作用,实现农户与市场多元化需求主体有机联结;从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八大,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三农”导向阶段,通过取消农业税费等措施为亿万农民群众减负增收,不断拓展农业家庭经营的发展目标;从党的十八大至今,为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变革阶段,在“三权分置”改革推动下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借助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外部性支撑作用,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在新的发展机遇中不断得以丰富与完善。本文关于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丰富内涵及理论创新层面的论述,共三章内容,主要阐释了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四个经验”、“三重内涵”与“三点创新”。“四个经验”包括: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与农民群众首创相结合;遵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原理;赋予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两项权利;注重党和政府、农民与市场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三重内涵”包括: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自我管理、自愿劳动与自主经营“三重职责”;政治作用、社会作用与经济作用“三效合一”。“三点创新”包括:培育农业家庭经营多元化主体;增强农业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化体系。最后,本文对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理论价值进行了探索,即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的重要构成要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鲜活的时代内容。
钟真[6](2019)在《社会化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基于理论与政策的梳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问题将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但其具体的实现路径还有待深入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我国农业发展实践和理论研究表明,基于土地流转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尽管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它仅仅是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的充分不必要条件,而基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适度规模经营才是农业生产效提升的充要条件。为此,新时代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战略重心应从推进土地流转向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转变,这对丰富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理论、把握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新形势和完善农业实现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体系等具有重大意义。而系统梳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特征及相关政策演化可以发现,已有研究尚不能满足有效指导农业改革发展实践的需要,但为进一步的理论探索创造了新的研究空间。
孔祥智,刘同山[7](2013)在《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历史、挑战与选择》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在梳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形成及其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改革之初保留土地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的原因,探讨了农业家庭经营的优越性。当前,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一方面农村土地制度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统"的职能发挥不够。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提出,以及农民土地流转需求的日益强烈,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本文还对当前影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的几个重大问题进行了讨论。
张雯慧[8](2020)在《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业的发展关乎国计民生。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的总体背景下,农产品交易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关系进一步向买方市场改善,当前制约农业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是农产品的质量与结构。对于如何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这一问题,2006年至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通过进一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解决思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及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是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本文基于山东省2009-2018年《山东省统计年鉴》中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相关数据,结合山东省实际,通过比较研究法、理论与实证分析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基础的分析和相关文献综述,对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业产业结构现状进行概述,运用面板数据固定效应、随机效应模型回归分析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针对回归结果,得出如下结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的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的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土地生产率的提高、农业规模化水平的提高对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可能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这可能是由于农业产业结构指标的构建过程中,对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赋值不同,土地生产率、农业规模化水平对种植业产值都具有较高的促进作用,而对林业、畜牧业、渔业影响较小,最终导致回归结果负相关。提高山东省土地生产率、提高山东省农业机械化程度对于保障种植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对在保障种植业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有着重要作用。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助推力;应当进一步推进已经在城镇就业的农户将户口迁移到城镇,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建设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的新型城镇化;提高联合收获机的使用规模,提升农业机械的有效使用率进而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重视开发科研教育单位的服务功能,加强科研教育单位与农业技术人员的联系,加速农业技术到实际应用的转换效率;加大对农业从业人员人力资本的投入,全面提升农村人力资本,加大农村医疗的建设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综合效益,优化我国财政的涉农资金支出结构,向公共财政支出倾斜的政策建议。
王方红[9](2007)在《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阶段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条件下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方式,农民在这种方式下是富裕不起来的,为什么?因为家庭联产承包制条件下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经营、大市场联结之间存在矛盾,这使农民一直处于农业产业链的低端,农民要想增收,必须往农业产业链的高端转移、延伸。农民如何走向农业产业链的高端?本文尝试性提出通过提供现代农业服务模式这个桥梁来解决家庭联产承包制条件下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经营、大市场联结之间存在的矛盾,从而推动农民进入农业产业链的高端,参与农业产业链利润的分配,共享农业价值链利润。基于以上研究目的,提出了对《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研究》这个问题的研究。首先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提出本文的研究意义、思路、框架和方法;接着分析了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理论依据;再接着对国内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进行分析,得出对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构建有益的经验与借鉴;在此基础上运用产业链理论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能推动农民直接进入农业产业链高端,共享农业价值链利润的六种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类型,并通过典型案例分别分析了各种服务模式类型在实践中的应用;紧接着提出了驱动这些服务模式类型有效运行的机制;然后通过定性与定量以及实证的研究方法,对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促进增收的效果进行分析;接着提出了促进这些服务模式实施的保障措施;全文最后是研究结论及进一步展望。本文尝试性在研究视角上有所突破,运用产业链理论研究农业服务理论,运用服务经济理论研究农民增收理论,实现这些理论之间的有机融合,从而丰富农业服务经济理论和农民增收理论的分析框架。全文共分八个部分,各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及其依据,梳理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分别运用产业链理论、农业服务理论研究农业服务问题和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路、框架、方法。本章是全文的导论,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第二部分:回顾了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概念,总结了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现代农业服务的内涵。本章为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在对国内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比较分析基础上,得出了国内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具有政府的支持与引导是发展的重要条件、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的重要方向、科技服务是发展的重要内容等相似性特点,而在农业产业链一体化服务、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实体化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性。本章为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保障措施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及其借鉴。第四部分:本章是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一,在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基本理论和国内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经验及其借鉴的基础上,运用产业链理论构建了六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农业服务模式,并分析了各种服务模式的典型案例。第五部分:本章是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二,提出了驱动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有效运行的服务组织机制,利益驱动机制、市场运作机制、分工协作机制、运转约束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等。第六部分:本章是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三,分析了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促进农民增收的效果。运用定性分析方法,分析了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促进增收的机理;运用协整分析、Grangrer因果分析等定量分析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分析了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促进增收的效果。第七部分:本章是论文的核心之四,为了促进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实施,必须提供完善的保障措施。本章提出了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建设保障措施、财税政策保障措施、金融支持保障措施、现代农业服务队伍保障措施、法律保障措施、宏观调控保障措施等。第八部分:总结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成果,展望未来的研究计划。
王峰[10](2000)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一个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样一个基本国情决定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基层组织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基本构成细胞,农村基层组织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因此,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如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直是国内理沦界积极研究、认真探索的问题,研究的成果也很多,特别是关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经济组织建设的研究成果更多。但是,目前国内往往是比较注意对某一类具体问题或某一个方面的研究,即要么侧重经济组织、要么侧重基层政权组织、要么侧重其它非正式组织等,而如何把所有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都综合起来,进行整体性的、全局性的研究则还不够。同时,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组织为媒介或载体,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研究得也不够充分。本文对近年来前人的研究成果和历史过程作了比较系统、完整的论述,在认真吸收前人研究的有益成果基础上,作了一些新的思考,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尝试,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归纳起来主要有: 第一,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是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历史条件。这既给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巨大挑战,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这一背景下进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客观上要求我们既要立足于中国国情,注意总结、吸收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历史经验,又要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农村组织建设的可取之处。这是本文立论的前提和出发点。基于此,在论证的逻辑思路和研究方法上,注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客观论述与理性分析相结合。这就是:既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组织建设理论为指导,也要大胆借鉴国外组织建设的理论;既要继承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历史经验,也要吸收国外对我有益的研究成果;既要立足中国国情,也要采纳国际上带有共同规律性的一般做法。 第二,全面阐述了我国农村组织的历史沿革,以及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发展过程,在作了简要评析之后,提出中国自古以来农村基层组织的历史沿革证明:保持农村稳定,必须有一套比较严密的自上而下的组织控制体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在今天,这一领导核心必须是党的组织;农村基层组织的创新不能来自人们头脑的主观加工,不能脱离中国农村物质经济基础的现实,而必须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规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承前启后,在充分利用现有组织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组织资源,充分发挥各个社会组织的整体效应;要正确处理农村基层组织创新与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高效率的组织体系往往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而是自发演进的结果,是不同的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互动中形成的;市场经济已经和正在改变着农村基层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必须根据这一新的历史条件,着眼我国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的现实,重新构造和整合农村基层组织。主要思路应该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创新必须定位在村级组织上;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必须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党组织这个核心;必须坚持健全法制与执行政策制度相结合;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传统和原则,党管农村首先要管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应更多地强调制度创新,不能一味追求分权让利。 第三,村民自治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工程,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自治足社会参与国家、制约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思想,也体现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经济水平是制约和促进村民自治的最基本、最上要的因素。因此,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是有效地推进村民自治的物质性固素。只有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力,才能为村民自治的正常运作提供强大的支撑条件和物质手段,而自治的形式也要根据经济形式的变化不断完善n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关键是处理好村委会与党支部、乡镇政府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夫系。如何理顺这三个关系,既是我们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也皇国家在立法过程中遇到的客观难点。本文在这方面作了尝试性的探讨,当然还需要实践的检验。这些观点主要是;必须明确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披领导的关系,村委会必须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村委会与乡镇政府实质上星村民自治与政府行政管埋的夫系,村委会有义务接受政府的行政管理,但政府也必须充分尊重村民的自治权利;村委会要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按照“政企分开”的精神,维护集体经挤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引进了委托——代理理论,从新的视角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行研究分析,这在国内尚属首次。一是从农村基层组织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关系两方面,论证了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农村基层组?
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2.2 研究方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国内外文献参照与分析 |
1.4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4.1 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理论回顾 |
1.4.2 相关概念界定 |
1.5 解决的问题及创新 |
1.5.1 拟解决的问题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与国际参照 |
2.1 农业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
2.1.1 农业社会化的衍生逻辑 |
2.1.2 农业社会化的发展潜力 |
2.2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分析 |
2.2.1 研究假设与数据来源 |
2.2.2 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知 |
2.2.3 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总体情况 |
2.3.1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3.2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区域差异 |
2.4 国外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 |
2.4.1 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2.4.2 亚洲邻近国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2.4.3 中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 |
2.4.4 国外经验启示与突破 |
第三章 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发展路径 |
3.1 “三农问题”演变对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 |
3.1.1 农业生产发展要求科技进步与生产手段创新 |
3.1.2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农村服务业的发展 |
3.1.3 农村劳动力转移要求综合性农业服务的跟进 |
3.1.4 农户经营水平提高需要多元化服务组织的发育 |
3.1.5 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稳定要求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
3.2 发展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构想 |
3.2.1 指导思想 |
3.2.2 体系建设要注意的问题 |
3.2.3 发展目标 |
3.2.4 基本原则 |
3.3 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框架设计 |
3.3.1 外部资源要素 |
3.3.2 组织结构 |
3.3.3 功能定位 |
3.3.4 供给主体间的功能关系 |
3.4 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 |
3.4.1 宏观改革思路 |
3.4.2 微观开发思路 |
第四章 政府职能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
4.1 政府公共机构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地位 |
4.1.1 政府公共机构的地位和作用 |
4.1.2 政府公共机构服务的层次与内容 |
4.1.3 政府公共机构的发展历程 |
4.1.4 政府公共机构社会化服务现状 |
4.2 政府公共机构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 |
4.2.1 政府经济技术部门面临的困境分析 |
4.2.2 乡镇涉农机构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 |
4.2.3 村级集体组织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 |
4.3 发展村级集体服务的可能与创新 |
4.3.1 发展村级集体服务的可能性分析 |
4.3.2 发展村级集体服务的必要性分析 |
4.3.3 村级服务发展中的创新模式 |
4.4 政府公共机构社会化服务的改进思路 |
4.4.1 政府角色转型与职能转变途径 |
4.4.2 乡镇涉农机构职能优化路径 |
4.4.3 村级集体服务的发展方向 |
第五章 市场经济条件下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的带动作用 |
5.1 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的发展情况 |
5.1.1 龙头企业的内涵 |
5.1.2 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 |
5.2 龙头企业服务农户的形式及意蕴 |
5.2.1 龙头企业服务农户的具体形式 |
5.2.2 龙头企业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容 |
5.2.3 龙头企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
5.3 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的本土化思考 |
5.3.1 发达国家经典农业发展模式的经验与反思 |
5.3.2 我国发展龙头企业的社会环境分析 |
5.3.3 对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的理论置疑 |
5.4 完善龙头企业服务带动作用的对策建议 |
5.4.1 创建纵向一体化的合作企业 |
5.4.2 鼓励和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
5.4.3 国家介入进行规范管理 |
第六章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的骨干效能 |
6.1 农民合作的形态与演进趋势 |
6.1.1 农民合作的基本形态 |
6.1.2 农民合作的历史脉络 |
6.1.3 农民合作的功效 |
6.2 农户互助形式的演变与现状 |
6.2.1 传统意义上的农户互助 |
6.2.2 当前历史条件下的农户互助 |
6.2.3 农户互助的社会基础 |
6.2.4 农户互助的意义与作用 |
6.3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情况与特点 |
6.3.1 数据来源与说明 |
6.3.2 样本村基本情况描述 |
6.3.3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农户的特点 |
6.4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6.4.1 组建动机上是否真正为农民着想 |
6.4.2 成员构成上能否代表农民的利益诉求 |
6.4.3 服务水平上能否有效为成员服务 |
6.4.4 在合作能力上能否实现组织目标 |
6.5 增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骨干效能的对策建议 |
6.5.1 整合挖掘农村互助资源 |
6.5.2 完善合作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 |
6.5.3 改善合作组织的外部支持环境 |
6.5.4 推动合作组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
第七章 科研教育与社会服务组织的支持作用 |
7.1 科研教育单位社会化服务的改革与发展 |
7.1.1 科研教育单位的改革历程 |
7.1.2 科研教育单位社会化服务中的问题 |
7.2 科研教育单位社会化服务中的创新模式 |
7.2.1 专家大院模式 |
7.2.2 专家下乡入户模式 |
7.2.3 科技大篷车模式 |
7.2.4 产学研结合模式 |
7.2.5 科技特派员模式 |
7.3 社会服务组织的类型及存在的问题 |
7.3.1 基层农资经销商 |
7.3.2 农村经纪人 |
7.3.3 科技示范户 |
7.4 社会服务组织在基层服务中的作用 |
7.4.1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
7.4.2 创新服务形式的重要力量 |
7.4.3 主动有效满足农户的需求 |
7.4.4 促进服务体系的内部分工 |
7.5 增强科研教育与社会服务组织支持作用的对策建议 |
7.5.1 完善科研教育单位的科研、教育、推广功能 |
7.5.2 对社会服务组织进行空间整合 |
第八章 结语 |
8.1 结论 |
8.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分析法 |
2.辩证分析法 |
3.比较分析法 |
4.归纳推理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及服务体系 |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 |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涵义 |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
(一)有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 |
(二)有利于农业经济的进一步改善发展 |
(三)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化 |
(四)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在农业服务中的作用 |
(五)有利于解决我国农村劳动力不足带来的问题 |
三、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历程与存在的问题 |
(一)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历程 |
(二)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1.农业社会化服务制度不完善,社会化服务受到制约 |
2.农业社会化服务总体服务水平较低 |
3.农技发展资金浪费严重 |
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四、完善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路径 |
(一)创新和完善政府农业服务体制 |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 |
1.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 |
2.完善农业资金投入机制 |
3.完善公益性与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 |
4.完善农业社会性服务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
5.完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 |
(三)加强服务主体培育,提高服务能力 |
1.加大政府及为农服务机构改革力度,使其真正成为为农服务的主体 |
2.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服务能力提升 |
3.提高龙头企业服务水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
4.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育专业化服务人才 |
(四)营造良好社会化服务运营环境 |
1.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法律法规 |
2.加强服务资金管理 |
3.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 |
4.实施优惠政策 |
5.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 |
6.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
7.加快构建完善的农业金融与保险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研究现状综述 |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新中国70年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历程、基本经验与政策走向(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中国70年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基本历程 |
(一)1949~1952年:“农民所有,自主经营”的个体经营体制 |
(二)1953~1978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营体制 |
(三)1979~2012年:“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
(四)2013年至今:完善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
二、新中国70年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 |
(一)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主线在于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
(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前提在于有效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 |
(三)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保障在于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三、新时代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机遇与挑战 |
(一)新时代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时代机遇 |
1.乡村振兴战略释放制度红利 |
2.“三农”改革试点积累了实践经验 |
3.现代农业科技要求经营模式转变 |
(二)新时代农业经营体制改革面临的现实挑战 |
1.农村土地制度有待进一步创新赋权 |
2.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缺位错位问题 |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虚化异化现象较为严重 |
4.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总体较弱 |
四、新时代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政策走向 |
(一)健全土地有序流转机制,推进土地流转形式由单一流转方式向多元化综合流转方式转变,有效保护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 |
(二)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定位,推进集体经济组织由注重行政管理向注重市场服务转变,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
(三)坚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监管并举,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 |
(四)加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式由土地规模化向服务规模化转变,加强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利益联结 |
(5)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研究(1978—201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结论与思考 |
1.3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创新点 |
1.4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及相关概念界定 |
1.4.1 农业 |
1.4.2 农业家庭经营 |
1.4.3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 |
第2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改造与农业经营的理论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小生产方式改造的论述 |
2.1.2 考茨基关于农业改造、农业生产与家庭经济密切关联问题的论述 |
2.1.3 列宁关于俄国化的小农改造以及农业经营的论述 |
2.2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两个层面 |
2.2.1 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集体化合作化论述层面 |
2.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农业集体化合作化理论的自主创新层面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历史发展 |
3.1 艰辛探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农业家庭经营 |
3.1.1 土地改革运动下农业家庭经营的保留 |
3.1.2 农业合作化时期农业家庭经营的落寂 |
3.1.3 人民公社化时期农业家庭经营的撤销 |
3.2 改革创举:以农业生产责任制为特征的农业家庭经营的重新确立 |
3.2.1 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农业家庭经营奠定体制性起点 |
3.2.2 以农业家庭经营替代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式的经营 |
3.2.3 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业家庭经营的活力释放 |
3.3 市场衔接:农业家庭经营的转型升级 |
3.3.1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农业家庭经营提出新课题 |
3.3.2 农户经营主体与市场需求主体相衔接是农业家庭经营的新方向 |
3.4 三农导向: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新目标 |
3.4.1 农民减负增收成为农业家庭经营需要突破的难题 |
3.4.2 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家庭经营的新变革 |
3.4.3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坚持和创新农业家庭经营方式 |
3.4.4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丰富农业家庭经营的新内涵 |
第4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理论内核 |
4.1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与农民群众首创相结合 |
4.1.1 党的核心领导为农业家庭经营提供组织基础 |
4.1.2 农民群众首创为农业家庭经营提供实践路径 |
4.2 遵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原理 |
4.2.1 农业家庭经营是生产关系层面的变革与创新 |
4.2.2 农业家庭经营促进农业生产力解放与发展 |
4.3 赋予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两项权利 |
4.3.1 农业家庭经营激活农民的农业生产自主权 |
4.3.2 农业家庭经营盘活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4.4 注重党和政府、农民与市场三个方面的积极性 |
4.4.1 农业家庭经营注重党和政府主导性作用的体现 |
4.4.2 农业家庭经营注重农民主体性活力的释放 |
4.4.3 农业家庭经营注重市场导向性作用的发挥 |
第5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基本内涵 |
5.1 内涵一: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 |
5.1.1 稳定集体所有权是农业家庭经营的根本 |
5.1.2 落实承包权是农业家庭经营的基础 |
5.1.3 激活经营权是农业家庭经营的保障 |
5.2 内涵二:自我管理、自愿劳动与自主经营“三重职责” |
5.2.1 自我管理增强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的责任感 |
5.2.2 自愿劳动调动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
5.2.3 自主经营提高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的决策力 |
5.3 内涵三:政治作用、社会作用与经济作用“三效合一” |
5.3.1 巩固工农联盟的政治作用 |
5.3.2 维护城乡稳定的社会作用 |
5.3.3 繁荣市场经济的经济作用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家庭经营的实践探索与思想创新特征 |
6.1 培育农业家庭经营多元化主体 |
6.1.1 规模适度农业家庭农场的新发展 |
6.1.2 多功能性庭院经济的新探索 |
6.2 增强农业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 |
6.2.1 农业家庭经营纵向一体化生产性服务 |
6.2.2 农业家庭经营横向多元化经营性服务 |
6.3 完善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化体系 |
6.3.1 构建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化体系 |
6.3.2 健全农业有效供给的制度化体系 |
6.3.3 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化体系 |
6.4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创新特征 |
结束语:在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促进农业家庭经营思想新发展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6)社会化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基于理论与政策的梳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之争 |
(一) 发展现实:基于土地流转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渐已成势, 但也遭遇瓶颈 |
(二) 理论反思: |
(三) 第二条道路: |
三、新时代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转向的重大意义 |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特征与政策演化 |
(一)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与特征 |
(二)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的政策演化 |
五、总结与展望 |
(8)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3.1 创新之处 |
1.3.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和研究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规模效应理论 |
2.1.2 交易成本理论 |
2.1.3 专业化分工与经济效益 |
2.1.4 知识和人力资本积累效应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农业社会化 |
2.2.2 农业社会化服务 |
2.2.3 农业产业结构 |
2.3 研究综述 |
2.3.1 基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研究 |
2.3.2 基于农业产业结构的研究 |
2.3.3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产业结构关系的研究 |
第三章 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产业结构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
3.1 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状 |
3.1.1 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现状 |
3.1.2 农业社会化服务效益现状 |
3.1.3 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状 |
3.1.4 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
3.1.5 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
3.1.6 政府财政支持现状 |
3.1.7 农村劳动力素质现状 |
3.2 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产业结构存在问题分析 |
3.2.1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度缓慢 |
3.2.2 农业机械利用不足 |
3.2.3 农民收入有待继续提高 |
3.2.4 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不足 |
3.2.5 农村劳动力素质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
3.2.6 高校或科研院所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联系不强 |
第四章 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 |
4.1 模型设定 |
4.2 变量选择与数据描述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解释变量 |
4.2.3 数据描述 |
4.3 模型的检验 |
4.3.1 单位根检验 |
4.3.2 协整检验 |
4.3.3 相关性检验 |
4.4 面板回归分析 |
第五章 政策建议 |
5.1 进一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
5.2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
5.3 因地制宜构建新型城镇化 |
5.4 重视开发科研教育单位的服务功能 |
5.5 全面提升农村人力资本 |
5.6 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主要工作 |
致谢 |
(9)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其依据 |
1.2 文献综述 |
1.2.1 农民增收问题研究综述 |
1.2.2 农业产业链问题研究综述 |
1.2.3 现代农业问题研究综述 |
1.2.4 农业服务问题研究综述 |
1.2.5 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研究现分析 |
1.3 本文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际意义 |
1.4 研究思路、框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 |
1.4.3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 |
1.5.1 研究视角方面 |
1.5.2 研究内容方面 |
1.5.3 研究方法方面 |
1.6 小结 |
第二章 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解释 |
2.1.1 农民增收 |
2.1.2 现代农业 |
2.1.3 农业社会化服务 |
2.2 现代农业服务的基本理论 |
2.2.1 两个农业“飞跃”理论 |
2.2.2 交易费用理论 |
2.2.3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4 规模经营理论 |
2.2.5 产业链理论 |
2.3 现代农业服务的内涵 |
2.3.1 现代农业服务产生的背景 |
2.3.2 现代农业服务理论的分析框架 |
2.3.3 现代农业服务的概念及其特征 |
2.3.4 现代农业服务的发展目标 |
2.3.5 现代农业服务的主要任务 |
2.4 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比较分析 |
3.1 国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 |
3.1.1“政府+农户”服务模式 |
3.1.2 “公司+农户”服务模式 |
3.1.3 “合作社+农户”服务模式 |
3.2 国内现代农业服务模式 |
3.2.1 “政府+农户”服务模式 |
3.2.2 “公司+农户”服务模式 |
3.2.3 “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服务模式 |
3.2.4 “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模式 |
3.2.5 “市场+农户”服务模式 |
3.2.6 “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农户”服务模式 |
3.3 国内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比较分析 |
3.3.1 相似性分析 |
3.3.2 差异性分析 |
3.4 小结 |
第四章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构建及其案例分析 |
4.1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内涵 |
4.1.1 延长农业产业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
4.1.2 传统农业产业链与现代农业产业链的比较 |
4.1.3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概念 |
4.2 构建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必要性 |
4.3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构建目标 |
4.3.1 推动农民直接进入农业产业链的高端 |
4.3.2 推动农民直接进入大市场 |
4.4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构建原则 |
4.4.1 可行性原则 |
4.4.2 自我服务原则 |
4.4.3 一体化原则 |
4.4.4 企业化原则 |
4.4.5 市场化原则 |
4.5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构建类型 |
4.5.1 “农民参股式股份合作制公司农业+农户”纵向产业链服务模式 |
4.5.2 “公司+中介组织联合体+农户”平行产业链混合服务模式 |
4.5.3 “合作经济组织+农民自办公司十农户”混合一体化产业链服务模式 |
4.5.4 “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自办公司+农户”混合一体化产业链服务模式 |
4.5.5 “合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园区+农户”混合一体化产业链服务模式 |
4.5.6 农民主导型农工商综合企业纵向一体化产业链服务模式 |
4.6 小结 |
第五章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运行机制 |
5.1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运行机制的基本概念 |
5.2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运行机制的功能 |
5.3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运行机制的建设 |
5.3.1 服务组织机制 |
5.3.2 利益驱动机制 |
5.3.3 市场运作机制 |
5.3.4 分工协作机制 |
5.3.5 运转约束机制 |
5.3.6 风险防范机制 |
5.4 小结 |
第六章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促进增收的效果分析 |
6.1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促进增收的机理 |
6.1.1 激发农民向农业产业链高端延伸 |
6.1.2 提高农业产业链产中环节的劳动生产率 |
6.1.3 促进农业产量大幅度增加 |
6.1.4 提高农产品产后市场交易价格 |
6.1.5 推动农民分享农产品产后价值链利润 |
6.1.6 降低农业产业链产中环节的生产成本和产后环节的交易费用 |
6.2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促进增收的绩效量化分析 |
6.2.1 协整分析 |
6.2.2 Granger因果关系分析 |
6.3 实证研究 |
6.3.1 样本选择 |
6.3.2 实证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实施的保障措施 |
7.1 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
7.1.1 加强农业教育体系建设 |
7.1.2 加强农业科学研究体系建设 |
7.1.3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
7.1.4 加强农科教结合体系建设 |
7.1.5 加强农业科技硬件设施建设 |
7.2 财税支持保障措施 |
7.2.1 调整现有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结构 |
7.2.2 增加支持现代农业服务模式建设专项资金 |
7.2.3 加强工商政策的扶持 |
7.2.4 加强税收政策的扶持 |
7.3 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
7.3.1 加强信贷政策的扶持 |
7.3.2 搭建招商平台,引导各类资本进入现代农业服务领域 |
7.4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措施 |
7.4.1 加强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
7.4.2 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
7.4.3 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
7.5 现代农业服务队伍保障措施 |
7.5.1 开展教育和培训计划 |
7.5.2 选拔一批高素质人才充实现代农业服务队伍 |
7.5.3 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 |
7.5.4 实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
7.6 法律保障措施 |
7.6.1 立法建设的基本精神 |
7.6.2 立法建设的基本内容 |
7.6.3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 |
7.7 宏观调控保障措施 |
7.7.1 加强规划与指导 |
7.7.2 完善管理协调体系 |
7.8 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及进一步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及进一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10)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 经济发展的组织资源: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研究的意义 |
二、 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创新和上层建筑改革的必要性 |
第二节 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基本结构 |
一、 研究对象 |
二 、 研究方法 |
三、 基本结构 |
第一章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组织建设的理论及评价 |
一、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合作理论 |
二、 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 |
三、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理论的新贡献 |
第二节 当代国外关于组织建设的理论及评价 |
一、 国外组织理论的一般观点 |
二、 制度变迁理论 |
三、 代理理论 |
第二章 农村基层组织的发展与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基层组织的历史考察 |
一、 我国农村组织的历史沿革 |
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制度的变革 |
三、 几点启示 |
第二节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市场经济 |
一、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 |
二、 几点思考 |
第三节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不同地区状况分析 |
一、 关于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划分标准的界定 |
二、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特点 |
三、 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特点 |
四、 结论 |
第三章 农村基层组织民主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回顾 |
第二节 村民自治: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工程 |
一、 村民自治的理论和实践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自治理论 |
二、 村民自治的历史必然性和基本特点 |
三、 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内容 |
四、 影响村民自治的经济因素分析 |
第三节 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需要理顺的三个关系 |
一、 要正确处理好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
二、 要正确处理好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 |
三、 要正确处理好村委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
第四章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
第一节 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可行性 |
一、 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客观条件与农村基层组织外部环境的变化 |
二、 委托——代理关系的契约性质与农村基层组织的角色转换 |
三、 委托——代理关系结构与农村基层组织委托——代理关系的界定 |
第二节 农村基层组织委托——代理关系的效用分析 |
一、 扩大农村政治参与,促进村民政治认同 |
二、 维护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
三、 缓解政府和村民的矛盾,推动政府和村民的良性互动 |
四、 推进我国行政改革向深层次发展 |
五、 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
第三节 农村基层组织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的问题 |
一、 农村基层组织委托——代理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及其构成要素 |
二、 农村基层组织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基层组织委托——代理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四节 农村基层组织委托——代理关系变革的政策取向 |
一、 明确农村基层组织委托——代理关系的主要矛盾 |
二、 改变合约的形式和内容,重新构造村民、村委会和政府的合约 |
三、 拓展村委会的生存空间,增强代理人的履约能力 |
四、 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实现委托——代理关系结构的优化 |
五、 以法制的方式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
第五章 制度变迁与农村基层组织创新 |
第一节 农村基层组织创新与制度变迁的关系 |
一、 改革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变迁的主要成果 |
二、 以产权为核心的制度变迁与农村基层组织创新是一个彼此支撑、相互耦合的统一过程 |
三、 诱致性制度变迁:改革以来的农村基层组织创新 |
第二节 对农村基层组织创新几个理论问题的认识 |
一、 农村基层组织创新的实质 |
二、 农村基层组织创新的作用 |
三、 农村基层组织创新的原则 |
四、 农村基层组织创新的特点 |
第六章 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制度建设与农业产业化 |
第一节 农业产业化的科学内涵 |
第二节 合作经济的特定涵义和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类型 |
一、 合作经济的特定涵义 |
二、 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类型 |
第三节 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有效组织模式 |
一、 合作经济组织生存和发育的理论依据 |
二、 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实必然性 |
三、 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 |
第四节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的三个基点:思路·机制·环境 |
一、 基点之一: 廓清思路 |
二、 基点之二:完善机制 |
三、 基点之三:优化环境 |
第七章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第一节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涵义 |
一、 农业社会化服务概念的界定 |
二、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功能的定位 |
三、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质是市场化、产业化 |
第二节 农村基层组织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作用 |
一、 农村集体和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物质基础 |
二、 农村集体和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开展组织内部服务,不但使组织自身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而且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三、 农村集体和合作经济不但能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在自身的经营和发展中,直接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
四、 农民自办、联办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柱 |
第三节 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再认识 |
一、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
二、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三、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集体经济 |
四、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适度规模经营 |
五、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产业化问题 |
第四节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建设的若干构想 |
一、 充分发挥政府在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建设中的作用 |
二、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要遵循自愿、有偿、量力而行的原则 |
三、 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
四、 充分发挥各种组织形式对不同服务要求和服务内容的适应性 |
五、 坚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形式多样化的同时优先发展合作社服务系统 |
六、 建立和完善各类服务组织运行的法律规范 |
第八章 中外农村组织体制比较 |
第一节 国外农村组织的概况 |
一、 西欧、北欧国家的农村合作组织 |
二、 美国的农村组织 |
三、 日本的农村组织 |
四、 印度的农村组织 |
五、 国外农村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 |
第二节 中外农村组织体制比较分析 |
一、 中外农村组织体制的共同趋势 |
二、 我国农村组织建设的中国特色 |
三、 从中外比较看对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启示 |
第九章 结 语 |
参考文献 |
后 记 |
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D]. 李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11)
- [2]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D]. 安尔康. 渤海大学, 2016(08)
- [3]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
- [4]新中国70年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历程、基本经验与政策走向[J]. 董志勇,李成明. 改革, 2019(10)
- [5]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研究(1978—2017)[D]. 徐田.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6]社会化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基于理论与政策的梳理[J]. 钟真.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9(02)
- [7]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历史、挑战与选择[J]. 孔祥智,刘同山.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3(04)
- [8]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研究[D]. 张雯慧. 山东理工大学, 2020(02)
- [9]产业链视角下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研究[D]. 王方红. 中南大学, 2007(01)
- [10]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D]. 王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0(01)
标签:农村改革; 农业;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民; 现代农业与农业产业化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