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开建立现代职工教育制度的误区(论文文献综述)
车志远[1](2020)在《新世纪文学中的“新工人”叙事研究(2000-2016)》文中指出“中国工人”是一个复数概念,其本身包含着中国经济社会构建与转型的特定指向:一类是东南沿海等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下产生的“新工人”,一类是作为“共和国长子”的老工业基地转型下的“老工人”。20世纪90年代,几千万的国企“老工人”下岗和数以亿计的“新工人”进城几乎是同时发生的,他们始终都内在于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多年来,文学研究者们往往用“底层文学”“打工文学”“农民工文学”等词语来命名“新工人”题材的文学创作,但这种称谓却失去了与“老工人”对照中应有的历史意识,消解了为“新工人”争取劳工权益、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待遇等方面的文化政治意味。如何通过文学实践来表现“新工人”的真实诉求、建构新型的社会文化、想象一个更加平等与公平的未来是本文的切入点和主题。无论是老工人,还是新工人,他们都始终内在于中国现代化进程之中。以一种历史意识来追溯梳理“新工人”的“前生今世”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更有“方法论”意义。一方面要从“启蒙话语”“革命话语”“底层话语”三个视角来发现这一群体是如何纳入“政治规划”与“文学想象”的,另一方面,更要看到这些复杂的形象是如何被呈现的。如果我们要从整体上观察新世纪文学,那么,曹征路《那儿》的发表及其讨论所带来的知识界和整个社会关注对象的转变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标志性事件。从《那儿》到《问苍茫》勾连出“底层话语”与“左翼话语”,并以反思“纯文学”,恢复了“文学”与“现实”的关联,文学由“怎么写”转变为“写什么”与“为谁写”和“谁来写”的转变。在这种转变中,新世纪“新工人”书写逐渐成为一个重要写作趋向。在《那儿》之后,讲述“新工人”已经由“应不应该讲述”向“如何讲述新工人”转向。在讲述方式上,以人道主义情怀和社会批判为己任的现实主义重新介入转型期社会语境之中,现实主义成为讲述“新工人”的重要方式;在讲述主体上,一方面是从“代言者”以观看“他人”之痛方式聚焦“新工人”,另一方面文学创作主体不断下移,“新工人”也开始表达自身;在讲述空间上,讲述“新工人”离不开城乡关系书写,城与乡不仅是作为有关“新工人”空间想象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百年来中国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之一。另外本论文选取了“新工人”诗歌、“新工人”非虚构写作以及“新工人”影像表达作为切入点,来进一步探求其艺术形式的意义、局限及可能性,以期为新世纪文学增添新的文化想象与表现形式,最后我们既要能看到其意义和价值,也要看到其限度和可能,以期“新工人”书写能够为新世纪文学提供一个新的思考的基点。“新工人”书写不只是特定群体的文学形态,而是一种更具代表性的、回应现代危机的文学表达。对“新工人”的建构与想象既是一个尖锐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有关“人的可能性问题”。在搜集整理分析文学作品的过程中,本文结合社会历史现状探索使用了文化研究等方法,并在行文中有所归纳。
张心[2](2016)在《城市遗产保护的人本视角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了一个城市问题频发的时期:城镇规模的扩大超出了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增加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成本;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社会矛盾加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城市特色和民俗文化严重流失;城市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对于大量见证城市发展、塑造城市风貌并维系市民认同感的城市遗产来说,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前所未有的冲击”并存的时代。一方面,从总体上来说,社会各界对城市遗产价值的认知程度和保护意识都有所提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城市遗产保护在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投入明显加大,各项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有序进行,城市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稳步提高。另一方面,过度追求规模与速度、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急进式”建设和改造加速了城市中承载集体记忆的场所的大量消失,原汁原味的文化特色日渐被通俗化、雷同化的城市风貌所取代:缺乏人文关怀的保护手段和过度消费的利用方式将城市遗产隔离于绝大多数公众的生活之外,日益严重的“孤岛化”“绅士化”现象加剧了蕴含于城市遗产中的传统人文生态的丧失和社会适应性的衰退。以人为核心、注重文化内涵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提出使城市遗产保护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被赋予了缓解城市特色危机、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时代使命。本论文基于人本视角对城市遗产保护的重要性、特殊性以及当前所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行了分析,通过回答“什么是以人为本的城市遗产保护”“为什么要以人为本保护城市遗产”以及“怎样以人为本保护城市遗产”三个问题,结合实例为处理好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探索可行的途径与方式。在城市遗产保护中,以人为本意味着坚持保护的公益属性,尊重公众的主体地位,突出公众的主体作用;同时也意味着满足公众全面发展的合理需求,推动遗产保护与公众生活的衔接,促进保护成果全民共享。基于对以人为本保护城市遗产的这一解读,本论文主体内容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对本文的研究主题与选题背景进行介绍,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并对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点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论文中的第一、二章内容,分析了以人为本保护城市遗产的应然性与现实意义,回答了“为什么要以人为本”这一问题。首先,城市遗产保护是城市治理和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人为本作为国家层面所明确的社会发展战略核心,理应成为开展城市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准则。其次,城市遗产是当代社会重要的公共文化资源,由人创造、传承,并能够反作用于人。其所具有的“城市”属性体现在分布的集聚性、价值的公共性、功能的日常性以及应对外界冲击的脆弱性,历史信息价值、文脉传承与情感寄托价值、科学教育价值、可持续发展价值等也都与人的生活和发展密不可分。因此,对城市遗产进行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关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以人为本是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保护城市遗产的应然要求。第三,当前我国城市遗产所面临的生存危机,既由于历史遗产所不得不经受的自然损耗和寿命时限,更在于一些“人为”的毁损行为。“建设性破坏”、扭曲遗产价值的利用及不当的保护方式即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城市建设与遗产管理中的人本观念薄弱,特别是忽视广大普通民众在遗产保护中的价值、作用和全面发展需求。因此,以人为本也是破解现实困局、实现“遗产保护-城市发展-民生改善”多赢的现实抉择。第三部分包括论文的第三、四章,论述了如何在当前我国社会环境及城市遗产保护机制中针对现实问题有效地发挥“人”的作用,即回答了“怎样实现以人为本保护城市遗产”。城市遗产保护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政府、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和广大普通民众,这些群体或个人的立场、诉求和参与程度存在明显的差异,产生的作用和受到的影响也不尽相同。相对来说,普通民众在城市遗产保护中的参与较少且缺乏实质性参与,保护意识和能力仍待提升,合理需求与合法权益时常难以得到保障。增强普通民众与政府部门的良性、有效互动是尊重民生诉求、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并协调各相关者利益冲突的具体方式。针对现阶段存在的规则不明、政府态度模糊及民众无力的症结,以人为本理念的落到实处有赖于完善公众参与的机制、动力保障,适度“授民以权”并吸收第三部门的力量引导、规范公众的参与行为。同时,灵活开展文化遗产教育,通过媒体、文物展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及文化遗产日活动等培养、提升公众的参与意愿和能力,推动城市遗产保护真正成为文化惠民的重要部分。论文最后一部分为结语,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对全文进行总结。以人为本的城市遗产保护并非一味地只讲保护不讲发展,或是消极、笼统地对城市范围内的历史遗存进行保存,而是促进城市遗产保护与公众生活真正衔接,使“活起来”的城市遗产服务社会、惠及民生,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张一楠[3](2020)在《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研究 ——基于合约视角下的分析》文中提出城市公用事业是通过基础设施向个人或组织提供普遍性必需品和服务的产业集群的总称,具有保证物质生产、维护公共秩序、满足生活基本需求的作用,同时,还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有力保障。改革开放后,以市场化为导向,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大致历经了招商引资—扩大民营—公私合作(PPP)三个阶段。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逐步从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向民营企业特许经营的发展方式转变。正是在这一过程中,PPP作为对传统供给模式的一种替代性制度安排,起到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拓展企业发展空间的积极作用,从而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领域逐步流行,近年来各地均推出大量PPP示范项目。与此同时,包括营建用途产生异化、社会资本参与困难、政府监管效能不足、项目合约治理与风险管理水平欠缺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值得社会各界重视并亟待解决。以合约安排为线索,可以将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存在的问题理解为PPP合约的治理问题,从而通过完善其合约条款、优化合约设计的方式为PPP模式在中国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寻找一条优化路径。有鉴于此,笔者通过对相关书籍与资料的研读,借鉴前人的理论成果,并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进行了研究。第一,PPP模式凭借其既能有效解决地方财政压力,又能充分发挥公私各方禀赋优势的特点,逐渐成为推动我国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这一部分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比已有国内外城市公用事业与PPP模式的相关文献的研究内容与方法。二是城市公用事业的相关特征辨析与行业类别划分。三是通过对PPP概念与内涵的探讨,阐明了其合约本质,并利用产权理论将现有PPP模式分为有限产权、混合产权、完全产权三类。四是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有关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研究的相关理论。第二,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适用性及存在问题。与此相关的论述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将目前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存在的问题概括为生产营建用途异化、社会资本参与困难、风险管理能力不足、政府监管效能有待提高四个方面。二是透过合约安排的视角,将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过程重新解读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固定合约阶段、分成合约阶段和PPP合约阶段。三是参照公共部门比较值法(Public Sector Comparator),将以纵向一体化为特征的PPP合约与传统行政合约在公用产品供给效率方面进行比较,从而得出PPP模式在我国公用事业领域应用的条件与范围,并辅以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的实际案例进行验证。第三,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全周期风险管理。由于PPP合约的不完全性,进行PPP合约设计时需要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在把握其风险特征的基础上,实现PPP项目的全周期风险动态管理,从而保证其项目租值创造与分配上的最优化。与之相关论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全面准确的风险识别清单,即通过对我国40个PPP问题案例的研究,将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风险归纳为五大类,包括政府引致风险、法律风险、金融风险、项目建设风险和市场运营风险,合计20种,并以此建立风险清单。二是科学系统的风险预警机制。即利用模糊综合评判与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风险指标评价体系,演示如何在实践中合理评价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风险。三是权责清晰的风险分担框架,即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将PPP风险因素分级,然后采用层级关联与要约仲裁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的风险分担框架。四是群策群力的社会共治环境,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出发,结合传统礼教与公序良俗的规范作用,为处理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的风险问题提供一个更全面的角度。第四,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优化设计。在PPP项目风险全周期管理的框架下,以数理模型为分析工具,通过探讨项目租值的创造与分配,对PPP合约进行优化设计,从而实现PPP项目的资源最优配置。与之相关论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基本框架概述,包括项目类型与收费机制、主要合约条款以及合约设计准则。二是通过构建数理模型,说明在管制的局限条件下,各个生产要素在合约中所占比例及其变化情况,并对影响项目租值创造与分配的因素进行分析。三是基于PPP合约的不完全性,构建动态博弈的数理模型,并对影响项目租值创造与分配的因素进行分析。四是综合全文的研究分析,从完善PPP合约的收益条款、风险条款、主体条款、监管条款、补充条款五个方面,对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进行优化设计。第五,发展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建议。总结全文的研究结论,有以下四条政策建议。一是实现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良性发展就要优化其项目合约的设计,主要包括完善模式匹配机制,合理配置项目租值,实现风险动态管理。二是PPP项目合约要以法律框架为依托,突出合约合法合规审查,厘清PPP合约法律关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PPP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发展需要政府监管的保驾护航。树立全新监管理念,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健全监管监督机制,是加强政府监管的三个重要手段。四是发展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需要社会共治,可以通过突出社会规范作用,建立公众问责机制,塑造社会共治环境来实现。总而言之,PPP模式的本质是建立在公共部门(政府)与私人部门(社会资本)之间的合约安排,实现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应当着眼于PPP模式的合约治理,根据具体PPP项目所面临的局限条件,在项目缔约之前,项目试运营期间、项目中期评估阶段适时完善合约条款,从而不断优化PPP的合约设计,为发展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提供一条有效的路径。
王磊[4](2019)在《侵权损害赔偿的“柔软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损害赔偿法一般由违约损害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构成,我国以可预见性为基准对违约损害赔偿明确地采取了限制赔偿主义的立法路径,对侵权损害赔偿却选择了沉默。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制模式到底路在何方,未来在立法上不可避免地要做出回应,而在立法做出回答之前,理论上的深入研究殊值必要。从古代法制到近代法制的历史历程来看,侵权损害赔偿的历史是一部赔偿范围不断拓宽的发展史,直至完全赔偿原则的确定,被侵害权益的救济在侵权损害赔偿中已被推崇至“至上”的地位,此点在各国的理论论说中一直在被强调,我国尤为如此。不可否认的是,在近代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过程中,被害人救济将会被不断强调,其正当性与必要性均无可置疑。然而,一味以被害人为侵权损害赔偿的绝对中心,过度地忽视加害人的利益,也存在行为自由与权益保障失衡的风险,此点亦要保持警惕。在我国,相比于责任成立法研究的生机勃勃之景,责任后果法的关注却少之又少。由于侵权损害赔偿的研究较为薄弱,论及侵权损害赔偿时趋于简化地以完全赔偿原则加以说明,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知识印象基本上笼罩于完全赔偿的“阴影”之下。与此相对的是,在现代社会,完全赔偿原则是否就具有先验性的正当性,此点不可不辨。实际上,完全赔偿原则的弊端颇多,几乎不适于对现代社会的应对,此点从各国侵权损害赔偿的新近发展中可以得到证实,所以我国未来不应再采纳完全赔偿主义这样的立法例。否认完全赔偿主义的立法模式之后,与完全赔偿主义相对的限制赔偿主义应属于妥当的方向,应如何在限制赔偿主义的方向下构建合理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此乃接下来的重要任务。大体而言,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应促进侵权法基本价值目标的达致,即权益保障与行为自由的平衡,以此,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应与调和权益保障与行为自由之冲突紧密相连,应以此为向导构建妥当的法律构成。职是之故,本文欲以完全赔偿原则之破除与损害赔偿理论之构建为主线探讨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问题,在先解构与后建构的逻辑框架下以期为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供不同的视角。第一章主要阐述完全赔偿主义的确立以及完全赔偿原则的检讨两大主题。完全赔偿主义的确定并未一日之功,在作为现代法律“摇篮”的罗马法中,侵权损害的赔偿是一个逐渐扩张的过程。罗马法早期侵权损害的赔偿主要由《阿奎利亚法》所规定,按照这一法律文本,损害是对物本身的物理性损坏,赔偿范围也仅限于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害,而且损害的评价还具备惩罚性质,与现代损害赔偿法的理念毫无契合。其后,罗马法后期裁判官法才开始对损害赔偿范围予以拓宽,而且在中世纪后期这一趋势也持续发展,并在18世纪才得以一般化,在此过程中惩罚要素逐渐被剔除,近代损害赔偿法逐渐形成,并最终在各国确定了完全赔偿主义的指导原理。然而,完全赔偿主义自身也存在利益衡量单一、法律适用僵化、无视制裁预防机能等方面的弊端,特别是在现代社会,该等弊端尤为明显,从而孕育了进一步扬弃的因素。第二章主要考察侵权损害赔偿在现代社会中的发展趋向,从而为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构寻求正确的方向。大陆法系国家中,德国、法国、日本乃接受完全赔偿主义的典型范例,但从其损害赔偿法的发展来看,完全赔偿主义的地位并非牢不可破。在该三个国家中,由于完全赔偿主义的僵化并不完全足以应对现实的发展,所以从各个方面均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突破,从而实现侵权损害赔偿的“柔软化”发展,所谓完全赔偿只是理论上的愿景而已。此点在我国同样如此,现有立法论上我国并不存在完全赔偿主义的线索,反倒是具备限制赔偿主义的倾向。其次,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完全赔偿主义均没有被完全采用,取而代之的是结论妥当性的强调。因此,限制赔偿主义取代完全赔偿主义应成为未来侵权损害赔偿发展的方向。第三章旨在探讨划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法技术手段。法技术手段的采纳需要法价值判断的证成,两者是紧密联系的整体。从法价值判断来看,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问题在于调和权益保障与行为自由的冲突,我国侵权法实际上更多地以前者为目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后者的忽视,此点应予明确。如若侵权损害赔偿旨在平衡权益保障与行为自由,那么法技术手段应为此提供必要的评价框架,本文以动态体系论为基础认为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取决于可归责性与被侵害权益重大性之间的权衡,以此妥当地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作为立法论的动态体系论在实践中素有争论,而且遭受了大量的批判,但此并非无可辩驳。若形成正确认识并实施妥当的衡量,动态体系论应可以承担划定损害赔偿范围的任务。第四章旨在探讨灵活确定损害赔偿额的机制,即损害额酌减制度与损害额酌定制度。损害额酌减制度是在特定情况下赋予法官对债务人的损害赔偿义务予以减免的权限,以实现损害赔偿义务的妥当性,该制度包括生计酌减与公平酌减两大部分,前者以保障债务人基本的生存条件为目标,以实现侵权法对人性的关怀;后者以实现损害赔偿义务的实质公平为目标,防止对债务人形成不成比例的负担。损害额酌定制度则赋予法官在一定情况下酌情确定损害赔偿额的权限,原因在于特殊情况下受害人并不是总能有效证明损害赔偿的额度,或者法官基于某种原因需要考量更多的相关因素,所以制度上应保障法官具有一定的酌定权限去实现对受害人的有效救济。第五章旨在为“柔软化”的理论构成从方法论上进行必要的辩护。侵权损害赔偿制度采取“柔软化”的法技术虽然能有效导出妥当的法结论,但势必会引起对法确定性的破坏,此点乃形式合理性所导出的必然结论。然而,法律实证主义已遭到了大量的批判,其所宣称的确定性在现实中根本无法达到,无论是立法者的有限理性还是法律规则的“开放结构”,抑或是法律推理的复杂性,均导致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乃价值判断所必然会导致的结果。基于此,正确的方向应该是在承认不确定性的前提下去探索如何认识法的不确定、如何去将不确定性限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而解决该问题的手段应诉诸于被称为“第三条道路”的法律论证理论,通过法律论证理论在结论的确定性与妥当性之间实现平衡。
杨万寿[5](2019)在《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市场社会主义是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中重要的社会主义思潮。当代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戴维·施韦卡特在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以及总结反思苏东社会主义实践失败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有三个主要特征,即生产性企业由其工人民主管理、日常经济是一种市场经济和新的投资由社会所调控。施韦卡特在探索研究资本主义替代方案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以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理论探索,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在研究相关理论着作的基础上,对戴维·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不仅剖析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合理性与非合理性,还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一章:绪论。这一部分不仅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意义;还展开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综述。第二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内容包括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以及理论渊源。在论述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时可以看出,该理论受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及西方资源配置理论的影响。本章指出,施韦卡特在研究马克思的经典着作的基础上吸收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合理性内涵,即“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表现为对民主的批判”;“马克思批判的只是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第三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核心思想。内容包括“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以及“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第四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辨析。内容包括“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合理性和非合理性。“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合理性表现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用车间民主代替资本主义的劳动工资制度;用投资的民主管理代替资本主义的资本市场。“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非合理性表现在:市场结构体系不完整;企业民主管理存在低效率;投资基金分配方式过于简单化;实现途径带有“乌托邦”色彩。第五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中国比较”。在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性和区别,并且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超越。虽然二者都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主张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联姻”、主张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但在制度环境、根本目标、理论实践等方面还存在区别。同时,本章还论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超越,包括:指导思想的超越、领导力量的超越、政府职能的超越。第六章: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他山之石”。本文在研究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其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具有理论方面和实践方面的借鉴价值。在理论方面的借鉴价值包括:非比较性研究方法的应用和替代制度理论的启迪。在实践方面的借鉴价值包括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开拓、资本主义非可持续性批判的理论省示、“经济民主”理论的民主意义。施韦卡特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在为其“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提供现实依据的同时也可以作为其理论解释的对象。结论对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总结。虽然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有不合理性与不足,但是其模式创造性地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为我们进一步丰富与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借鉴意义。在当前深化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借鉴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合理性内涵,并将其合理性内涵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中,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理论。
张衡[6](2013)在《集体行动与秩序生成 ——高职学制政策变迁的政策网络分析》文中认为“去行政化”时代背景下,政府与高校关系调试成为重心。政策是两者互动的中介,对政策变迁进行研究,有助于明晰这种关系调试“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可以跳出规范研究,从事实研究层面为问题解决提供政策学的研究进路。研究政策变迁不在于揭示政策“变了什么”,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变”、“如何变”、“变的效果如何”、“将变向何方”等。换言之,本文虽在研究政策变迁,但更是“在政策变迁中”进行研究。研究对象是政策变迁(主线),研究目的却在于发现政策变迁背后的推动力量,即秩序生成逻辑(隐线)。论文结合政策网络理论,以底层视角、行动立场、主位观点展示了高职相关群体的集体行动是如何推动政策变迁及秩序演化的。发现高职学制政策变迁呈现出“循环往复”特点,集体行动缘起于对现存政策的认同危机,涉及高职群体的身份认同、秩序生成逻辑(“设计”还是“演化”),更是高职群体试图与普教群体、决策层“对话协商”,寻求“承认”的承认政治、抗争政治。同时,指出集体行动“所以可能”,是既有政策安排失序、剥夺感下的怨恨情绪感染、政治机会结构出现、资源动员能力提升,集体认同感/共同信念形成后的意义建构等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论文分析了网络治理的现实境遇。亮点是:政策工具运用趋于多元。非官方行动者参与意识、能力、效果显着提高,政策过程开放度加大,政策协同能力提升。问题是:相关网络主体治理能力欠缺,治理结构类型单一(多权威主导式),内部权力不平衡,决策易为强势集团规制俘获,网络管理模式单一,规则制度缺失等影响着网络治理效果。政策变迁过程中的失灵现象,反映出对高职身份的认识误区——单一身份观(以“类型”否定“层次”,以静态否定动态),更有以视觉美学看待理性秩序产生的“规制自负”。走出规制失灵困境,需反思政策背后的秩序生成逻辑,从计划秩序、自发秩序走向网络合作秩序,综合考虑知识理性、权力/利益、理念认知、历史遗绪等因素的影响,以“过程理性”纠正“目标理性”的偏失。
兰岚[7](2017)在《中国终身教育立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终身教育的理念自提出以来,由于其对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和对公民强大的塑造作用而广受重视。目前,国际社会已有许多国家将终身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理念来变革本国现有的教育制度,其推进方式和举措亦成为一个备受瞩目且值得研究的领域。不言而喻,法律由于其规范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的特点,是国家机器中最有利的制度推行工具。近年来,国际社会终身教育法制化的进程亦在逐步加快,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相继在终身教育领域进行立法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终身教育的思潮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传入我国以来,很快得到推广和普及。追随国际社会终身教育的发展趋势,我国终身教育的立法构想和规划也一再被提上议事日程。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我国国家层面的终身教育立法仍停留在"研究"和"构想"阶段,立法工作进展缓慢、举步维艰。我国终身教育立法为何陷入困境?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今的困顿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2015年修订之后增加了多项条款对终身教育的规定予以充实,可见,终身教育立法的推进工作从未停止。国家层面立法之所以迟迟难以出台,既有立法实践方面存在的诸多内部问题,也有终身教育理论研究不足,以及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空泛无序、实践推动浮于表面等外部因素。这些问题导致了立法规范难以准确定位,调整对象无法严密界定的尴尬局面,而立法的滞后无疑又阻碍了终身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立法已然陷入困境,我们应该如何积极作为?国际上已有成功立法经验,文章对已有成熟终身教育立法体系的国家的终身教育立法演进及目前的法律文本做出分析,通过探讨他们立法中的利弊得失来吸取有益经验并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借鉴发达国家终身教育发展及立法成功经验不能仅仅进行"法律移植",充分的"本土化"才能构建一部适合本国终身教育发展的"良法"。我国当下出台《终身教育法》是否确有必要?立法的时机是否成熟?文章将结合我国国情做出终身教育的"立法可行性"分析。为了改变我国长期以来世俗、功利的教育观念,回归教育的生命本质,同时通过自上而下的推动实现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弥补现有终身教育法律体系的断层,《终身教育法》的制定不仅必要而且迫切。此外,基于我国公民终身学习需求的增长,加之科学技术的支撑和经济基础的保障,以及现有的政策法律基础,《终身教育法》的制定在我国已经达到条件相对成熟的阶段。文章的第二部分,也即本文的四、五、六、七章,为破解长久以来困扰我国终身教育立法的难题,拟对国家《终身教育法》的立法要素、立法赖以推行的制度基础,以及国家终身教育立法的核心理念——"学习权"保障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与论述。目的在于从理论层面和操作角度为我国的终身教育立法提供可资参考的建议。《终身教育法》的产生使教育法律体系中又多了一部单行法,它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何种地位?该如何处理与现有法律体系的冲突?文章的第三部分,即第八章,意在明晰《终身教育法》与其他教育法律的边界与联系。这一探讨将为现有教育法律体系和未来终身教育法律体系的协调与统一奠定基础,同时也为日后《终身教育法》的顺利推行理清思路。
林密[8](2012)在《意识形态、日常生活与空间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一种独特的西方社会思潮,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研究对于我们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代意义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价值。尽管他们各自的现实视野、研讨方式、思想资源与解放策略等各不相同,但都共同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立场,延续了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的焦点问题,即资本主义的社会权力关系构架如何实现自我再生产。不同的地方在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的研讨主要是从严格的政治经济学视野当中展开,即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当中探讨资本主义运动的界限,而西方马克思主义一方面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明确地将关注焦点转向了生产过程之外的社会生活当中,因而表现出明显的理论异质性。因此,以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为主题,梳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发展与逻辑变迁,一方面有助于推进我们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整体研究和逻辑把握,更好地评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价值;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研究。从整体上来看,西方马克思主义在新的时空前提下,依据资本主义的时代变迁,以社会关系再生产为中心视轴,先后凸显出以下的三个批判视角——意识形态、日常生活与空间。它们既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再生产的三个重要维度,也是资本主义发展历程先后表现出来的时代主题。首先,资本主义再生产的意识形态维度。这是本论文上篇的论述主题。卢卡奇从泰勒制生产过程分析起步,借助韦伯的思想资源,将生产过程中的物化、合理化过程分析,推进到了社会生活的其他层次当中,涵盖了政治构架、法律与心理意识等层面,揭示了一个巨大的、无所不包的物化意识结构。这一物化现实,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现实的压迫与奴役现实,构成了无产阶级丧失主体意识、暂时遗忘历史使命的重要原因。克服的方法,正是一种植根于社会总体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意识形态批判。与此同时,葛兰西基于美国福特主义的研究,揭示了福特主义实质上已经成为一种全面的生活方式。这是资本主义再生产对人们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与控制的过程,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与思想意识日趋一体化,成为一个意识形态的霸权结构。对于无产阶级解放策略而言,争夺文化霸权就成为了关键。在战后消费社会特征日益明显的时代,阿尔都塞将这种意识形态霸权的塑造过程推进到生产过程之外的社会生活当中,引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言说。此后,有关意识形态的研讨就全面地拓展到生产过程之外,并且逐渐走出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视野,成为一种结构与主体的关系叙事。总体而言,从卢卡奇的物化理论(由物及心)与葛兰西的文化霸权思想,到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逐渐将资本主义关系再生产的重要维度-意识形态凸显出来了。其次,资本主义再生产的日常生活维度。这是本论文中篇的论述主题。从意识形态批判到日常生活研究,在逻辑上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这两个理论主题都共同指证了如下的事实:资本主义关系的再生产发生的领域已经冲出传统马克思主义主导视野下的经济生产过程,扩展到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这正是早期法兰克福学派、列斐伏尔与鲍德里亚等人转向了对日常生活的研究的重要原因。他们共同指认了现代日常生活中的全面异化的现象,揭示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日常生活已经完全沦为资本逻辑的操控客体。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的欲望、心理、生理与想像都变成了消费控制的对象或手段。不仅如此,人们满足欲望的方式也是被社会隐性操纵着。因此,所谓的社会主体在本质上已经论为一种被消费意识形态控制和塑造的“主体幻象”。现代日常生活中的各个阶层正以他们各自的方式、不自觉地参与并保证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从而使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日常生活被全面地组织纳入到资本主义体系中。人们正是通过消费的方式不自觉地认同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合法性,资本主义正是通过对日常生活的殖民,实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合法性的生产与再生产。因此,在列斐伏尔等人看来,日常生活中所有异化现象的实质正是资本主义逻辑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掌控。进而言之,资本主义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的重心已经由马克思视野中的生产方式再生产,过渡为生活方式再生产。第三,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空间维度。这是本论文下篇的论述主题。在马克思的资本分析思路之中,空间维度并不是一个理论逻辑上的重大缺失。从马克思有关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思路来看,西方马克思主义在战后呈现出来的“空间转向”在很大程度上是马克思资本分析思路的时代拓展和深化。随着战后城市化进程带来的社会冲突与矛盾等问题的凸显,列斐伏尔意识到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核心机密已经不再是他前期所指认的那样基于对日常生活的殖民,而且是对空间的殖民。资本主义幸存的秘密在于通过占有空间,并生产和再生产空间。正是在空间视域之中,意识形态与日常生活等批判主题实现了融合,同时也将人的意识形式与生活想象、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维度也纳入其中。在空间的视域之下,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总体性过程就更加明显了。哈维继承了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思路,紧紧抓住资本积累与阶级斗争的核心视角,推进和完善了资本主义的空间生产分析。一方面,哈维从宏观的全球资本流动与劳动分工、中观的城市化过程研究、微观的身体过程这三个视域,揭示了资本积累的时空策略及其内在矛盾;另一方面,哈维的过程-关系辩证法与社会生活多环节相互内化于过程之说,不仅为整体的空间分析提供了框架,同时也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研究的方法论模型。总体而言,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研究,激活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理论,并将之推进到马克思所未遭遇的时空境遇当中,并为我们在新的时空语境之中探索未来可能性提供了重要的启发。
邓旭春[9](1995)在《避开建立现代职工教育制度的误区》文中认为避开建立现代职工教育制度的误区邓旭春建立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制度伊始,就有一个避开误区的问题。针对当前情况,要避开哪些误区呢?一、“相应相随”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制度。职工教育依附于企业,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极为密切,因此人们认为“职工教育是经...
曾建权[10](2003)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根据入世后我国企业面临的挑战和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实务进行了比较深入地、创新性地研究;从而为我国企业在选人、育人、用人、留人等方面提供一些科学理论和操作方法。本文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第一~三章)是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主要介绍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现状及其成果,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概念,美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人力资本和人本管理理论。第二部分(第四~十章)是人力资源管理操作实务。主要介绍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培训与开发、绩效考评、薪酬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的操作程序和方法。第三部分(第十一章)是人力资源管理案例研究。研究了海尔、联想和台塑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第四部分(第十二章)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定量方法及其应用。探讨了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博弈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第五部分(第十三章)是21世纪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了加入WTO后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和对策、知识经济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和21世纪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第六部分是总结与展望。本文的主要创新点:1.探讨了激励员工的企业工资分配方法,首次提出了一种新的计算效益工资的方法。2.研究了价值观测试、情商测试和笔迹分析法在人才选拔中的应用。首次提出了通过问卷解答和行为表现测试应聘者的价值观和情商的方法。3.系统地研究了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员工培训、工资制度设计和绩效考评的操作程序,从新的角度设计了绩效考评和员工招聘的程序,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高层决策的参考和依据。4.首次建立了新的员工开发培训效果、企业经理人和企业文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应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数学,建立了企业文化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为企业文化的评价提供了一套新的科学实用的定量方法。这一方法也可用于员工绩效、企业经理人和企业家素质的评价。同时,本文还研究了博弈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新的学术尝试。5.通过对海尔﹑联想和台塑集团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详细研究,得出成功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特征,这些成功经验和管理特征对于其他企业具有<WP=3>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6.首次从新的角度系统地分析了知识经济时代对人力资源要求的基本特征;提出了我国发展知识经济框架下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和策略。7.首次提出2l世纪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中心任务是构建人力资本优势,实现人力资本增值的观点,可作为高层决策的参考。本文是在广泛收集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资料和典型案例分析基础上,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完成对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实务的研究。
二、避开建立现代职工教育制度的误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避开建立现代职工教育制度的误区(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世纪文学中的“新工人”叙事研究(2000-201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新工人”:概念界定、建构与想象 |
(一)概念的界定:谁是“新工人”? |
(二)“新工人”文学的建构与想象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
(一)国内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选题依据、写作路线与方法 |
(一)选题依据 |
(二)写作路线与方法 |
注释 |
第一章 历史与现实:“新工人”的“前生今世” |
一、有关“新工人”的“发现”与诸种“话语”构建 |
(一)启蒙话语:“人的文学”与“平民文学” |
(二)革命话语:“左翼文学”与“人民文学” |
(三)底层话语:“新左翼”文学与“新人民性”文学 |
二、现当代文学视野中的“乡下人”进城 |
(一)现代性危机与“乡下人”进城叙事 |
(二)“生产性城市”与“招工进城” |
(三)“现代化想象”与“乡下人”进城叙事 |
三、当代文学史中“工人”的书写 |
(一)英雄的创业者与工人阶级的主体性叙事 |
(二)“改革者”遭遇“现实冲击”的工人书写 |
(三)“无名的底层”与“看不见的主体” |
注释 |
第二章 发现与转向:《那儿》的讨论与新世纪文学书写新变 |
一、现实背景:《那儿》与转型期中国社会 |
二、作为“事件”的文学——有关《那儿》讨论以及知识界转变 |
三、作为方法的《那儿》:社会转型期文学的位置 |
四、从《那儿》到《问苍茫》:阶级想象、新左翼话语实践与反思 |
注释 |
第三章 表述与再现:我们如何讲述“新工人”? |
一、“新工人”书写与作为方法的现实主义 |
(一)从“落地”到“生根”——现实主义文学在中国的“正反合” |
(二)“主义”之后“新工人”现实书写的“返场” |
(三)困境与可能:“新工人”书写如何现实主义? |
二、从代言到立言:我们如何讲述“新工人”? |
(一)观看“他者”之痛——代言者如何讲述“新工人” |
(二)反观自身之维——“新工人”如何表达自身? |
三、城乡书写与“新工人”空间想象 |
(一)城市“他者”的生存苦难 |
(二)身份认同危机与精神漂泊 |
(三)另类想象与返乡叙事的可能 |
注释 |
第四章 形式与类型:“新工人”诗歌、非虚构与影像表达 |
一、“新工人诗歌”与新世纪诗学的新趋向 |
(一)诗歌风景——作为问题与方法的“新工人诗歌” |
(二)美学原则——“新工人”何以“诗歌”? |
(三)文化反思——以“我的诗篇”为例 |
二、“新工人”非虚构写作的意义与局限 |
(一)何以“非虚构”——新工人“非虚构”写作的意义 |
(二)何是“非虚构”——新工人“非虚构”写作出场与生成 |
(三)如何“非虚构”——新工人“非虚构”写作叙事策略 |
(四)反思“非虚构”——新工人“非虚构”写作局限及新的可能 |
三、影像如何表达转型期的“新工人”与“老工人”形象? |
(一)“静物”与“流动”——厂区“空间”叙事 |
(二)“间离”与“互文”——工厂经验的“时间”书写 |
(三)“断裂”与“融合”——如何看待“老工人”与“新工人”? |
注释 |
结语:反思与重构:“新工人”书写的意义、困境与可能 |
一、“新工人”书写的价值与意义 |
(一)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 |
(二)理论意义与文学意义 |
二、“新工人”书写的困境与可能 |
(一)题材热与“类型化”写作困境 |
(二)苦难叙事与“现实感”缺乏 |
(三)理论建设不足与批评话语窘困 |
(四)重构一种新的文学——“新工人”文学建构的可能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2)城市遗产保护的人本视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一、 城市更新背景下的文化遗产生存危机 |
二、 城市遗产保护的人本诉求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成果概述 |
二、 国内研究成果概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以人为本:城市遗产保护的应然要求 |
第一节 以人为本的思想来源与当代内涵 |
一、 以人为本的思想来源 |
二、 以人为本的当代内涵 |
第二节 城市遗产属性的人本特征 |
一、 城市遗产的分类 |
二、 “城市”属性的具体内涵 |
三、 “城市”属性的人本特征 |
第三节 城市遗产价值的人本解读 |
一、 历史信息价值 |
二、 文脉传承与情感寄托价值 |
三、 科学、艺术与教育价值 |
四、 使用价值与可持续发展价值 |
第二章 以人为本:城市保护与发展的现实抉择 |
第一节 城市遗产保护的当代发展 |
一、 保护视野不断扩大 |
二、 保护内涵日益深化 |
三、 保护方式和成果逐渐与公众生活衔接 |
第二节 城市遗产保护的现实困境 |
一、 城市遗产管理机制亟待完善 |
二、 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矛盾尖锐 |
三、 城市遗产保护方式存在误区 |
四、 城市遗产保护困境背后的人本缺失 |
第三章 以人为本与城市遗产保护利益相关者 |
第一节 政府 |
第二节 营利性组织 |
第三节 非营利性组织 |
第四节 公众 |
一、 “本地型”公众 |
二、 “外地型”公众 |
第四章 走向以人为本的城市遗产保护 |
第一节 公众参与的兴起、内涵与目标 |
一、 公众参与的内涵及兴起 |
二、 公众参与的目标 |
第二节 公众参与的基本形式及特征 |
一、 政府引导下的公众参与 |
二、 舆论参与 |
三、 志愿服务参与 |
四、 民间资本的投资参与 |
第三节 公众参与的未来发展 |
一、 增强公众的实质性参与 |
二、 适度“放权”与“维权” |
三、 灵活开展文化遗产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研究 ——基于合约视角下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述评 |
1.2.2 国内相关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结构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结构框架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主要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城市公用事业特性及相关理论 |
2.1.1 城市公用事业的网络性 |
2.1.2 垄断性与自然垄断理论 |
2.1.3 公用性与公用物品理论 |
2.2 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相关概念 |
2.2.1 PPP模式的合约本质 |
2.2.2 PPP模式的发展背景 |
2.2.3 PPP模式的类型划分 |
2.3 从新古典经济学到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
2.3.1 合约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交易费用理论 |
2.3.4 博弈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适用性及存在问题 |
3.1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适用性分析 |
3.1.1 PPP合约与产业结构 |
3.1.2 PPP合约的效率边界 |
3.1.3 PPP合约的应用条件 |
3.2 PPP合约应用实例分析—以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项目为例 |
3.2.1 项目概况 |
3.2.2 合约分析 |
3.2.3 假说验证 |
3.3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现存问题 |
3.3.1 营建用途产生异化 |
3.3.2 社会资本参与困难 |
3.3.3 风险管理能力不足 |
3.3.4 监管效能有待提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制约因素及风险分析 |
4.1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设计中的制约因素 |
4.1.1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设计 |
4.1.2 PPP合约的不完全性与风险 |
4.1.3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风险特征 |
4.2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风险识别 |
4.2.1 PPP项目合约的内部风险 |
4.2.2 PPP项目合约的外部风险 |
4.2.3 城市公用事业PPP风险的识别方法 |
4.3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风险清单 |
4.3.1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的案例归纳 |
4.3.2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风险清单建立 |
4.3.3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的风险释义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风险管理 |
5.1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风险的预警机制 |
5.1.1 PPP项目的风险评估 |
5.1.2 PPP与模糊综合评判法 |
5.1.3 PPP合约风险评估的案例演绎 |
5.2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风险分担框架 |
5.2.1 PPP合约的风险分担 |
5.2.2 层级关联与责任归属 |
5.2.3 归责不明与仲裁机制 |
5.3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风险的社会共治 |
5.3.1 交易费用视角下的风险度量 |
5.3.2 礼仪规范下的PPP项目风险 |
5.3.3 PPP项目风险的社会性监管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优化设计 |
6.1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基本框架 |
6.1.1 PPP项目类型与收费机制 |
6.1.2 PPP项目合约的主要条款 |
6.1.3 PPP项目合约的设计准则 |
6.2 完全信息条件下的PPP合约分析 |
6.2.1 租值配置模型 |
6.2.2 政府管制约束 |
6.2.3 推理结果分析 |
6.3 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PPP合约分析 |
6.3.1 租值配置模型 |
6.3.2 动态博弈分析 |
6.3.3 推理结果分析 |
6.4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优化设计 |
6.4.1 PPP合约的收益条款设计 |
6.4.2 PPP合约的风险条款设计 |
6.4.3 PPP合约的其它条款设计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发展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建议 |
7.1 优化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设计 |
7.1.1 完善模式匹配机制 |
7.1.2 合理配置项目租值 |
7.1.3 实现动态风险管理 |
7.2 完善PPP合约的法律保障 |
7.2.1 突出合约合法合规审查 |
7.2.2 厘清PPP合约法律关系 |
7.2.3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
7.3 加强城市公用事业PPP政府监管 |
7.3.1 树立全新监管理念 |
7.3.2 完善政府监管体系 |
7.3.3 健全监管监督机制 |
7.4 推动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社会共治 |
7.4.1 突出社会规范作用 |
7.4.2 建立公众问责机制 |
7.4.3 塑造社会共治环境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录 PPP项目风险因素权重及其影响程度判断专家调查问卷 |
(4)侵权损害赔偿的“柔软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主题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 |
第一章 完全赔偿主义之确立与检讨 |
第一节 罗马法中的损害赔偿法 |
一、罗马法前期的损害赔偿法 |
二、罗马法后期的损害赔偿法 |
第二节 中世纪中的损害赔偿法 |
一、中世纪早期的损害赔偿法 |
二、中世纪后期的损害赔偿法 |
第三节 完全赔偿原则的确立 |
一、德国法中的完全赔偿主义 |
二、法国法中的完全赔偿主义 |
三、日本法中的完全赔偿主义 |
四、中国法中的完全赔偿主义 |
第四节 完全赔偿主义之检讨 |
一、利益衡量的单一化 |
二、法律适用的“僵硬化” |
三、损害赔偿机能的变迁 |
第五节 小结 |
第二章 损害赔偿法的“柔软化”趋向 |
第一节 损害赔偿法之发展取向 |
第二节 德国损害赔偿法的发展 |
一、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定性 |
二、损害评价的弹性化 |
第三节 日本损害赔偿法的发展 |
一、损害赔偿范围的“柔软化” |
二、损害评价的多元化 |
第四节 中国损害赔偿法的发展 |
一、现有立法的考察 |
二、完全赔偿原则的正当性质疑 |
三、损害赔偿标准的多元化 |
第五节 小结 |
第三章 损害赔偿范围的弹性化认定 |
第一节 相当因果关系之检讨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从相当因果关系论到客观归属论 |
三、规范目的说与保护范围论 |
四、相当因果关系论的再检讨 |
第二节 划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路径选择 |
一、侵权损害赔偿之基本问题 |
二、损害赔偿范围之确认机制 |
第三节 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要素” |
一、行为人的可归责性 |
二、被侵害权益的重大性 |
第四节 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论 |
一、损害赔偿范围的弹性化机制 |
二、立法论上的弹性化尝试 |
三、关于动态体系论的立法争论 |
四、损害赔偿法中动态体系论的立法评价 |
第五节 小结 |
第四章 损害赔偿额的酌减与酌定 |
第一节 损害额酌减制度 |
一、损害额酌减制度之前置性问题 |
二、损害额酌减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三、生计酌减制度的理论构成 |
四、公平酌减制度的理论构成 |
五、损害额酌减幅度之考量 |
第二节 损害额酌定制度 |
一、损害额酌定之必要性 |
二、损害额酌定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三、损害额酌定的基础理论 |
四、损害额酌定的制度构成 |
五、损害额酌定之法律效果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五章 损害赔偿的“柔软化”与法的确定性 |
第一节 “柔软化”构造的确定性危机 |
一、法的确定性“品质” |
二、“柔软化”的法构成与法的确定性 |
第二节 法真的确定吗? |
一、法的确定性诘难 |
二、价值判断与法的不确定性 |
三、“柔软化”损害赔偿的不确定之辩 |
第三节 作为第三道路的法律论证理论 |
一、法的确定性之再认识 |
二、法律论证与客观性、正确性 |
三、作为认识论的确定性 |
第四节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 |
2.1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
2.1.1 苏东社会主义遭受挫折 |
2.1.2 西方资本主义弊端显现 |
2.2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的理论渊源 |
2.2.1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
2.2.2 西方资源配置理论的影响 |
第3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核心思想 |
3.1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 |
3.1.1 用车间民主取代资本主义中劳动工资制度 |
3.1.2 在本质上与资本主义一样的商品和服务市场 |
3.1.3 对投资进行民主管理 |
3.2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 |
3.2.1 生产性企业由其工人民主管理 |
3.2.2 日常经济是一种市场经济 |
3.2.3 新的投资由社会所调控 |
3.3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 |
3.3.1 “经济民主”的扩展 |
3.3.2 资本主义向“经济民主”的转型过渡 |
3.3.3 资本主义和平过渡的条件 |
第4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辨析 |
4.1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合理性 |
4.1.1 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与社会主义相结合 |
4.1.2 用车间民主代替资本主义的劳动工资制度 |
4.1.3 用投资的民主管理代替资本主义的资本市场 |
4.2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非合理性 |
4.2.1 市场结构体系不完整 |
4.2.2 企业民主管理存在低效率 |
4.2.3 投资基金分配方式过于简单化 |
4.2.4 实现途径带有“乌托邦”色彩 |
第5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中国比较” |
5.1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性 |
5.1.1 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 |
5.1.2 主张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联姻” |
5.1.3 主张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 |
5.2 “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 |
5.2.1 制度环境的区别 |
5.2.2 根本目标的区别 |
5.2.3 理论实践的区别 |
5.3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超越 |
5.3.1 指导思想的超越 |
5.3.2 领导力量的超越 |
5.3.3 政府职能的超越 |
第6章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的“他山之石” |
6.1 在理论方面的借鉴价值 |
6.1.1 非比较性研究方法的应用 |
6.1.2 替代制度理论的启迪 |
6.2 在实践方面的借鉴价值 |
6.2.1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开拓 |
6.2.2 资本主义非可持续性批判的理论省示 |
6.2.3 “经济民主”理论的民主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集体行动与秩序生成 ——高职学制政策变迁的政策网络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陈述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概念界定 |
五、研究内容 |
第一章 文本分析:高职教育学制政策变迁的历史 |
第一节 类型与层次:高职教育政策变迁的两大主题 |
第二节 高职教育“类型”政策的变迁 |
第三节 高职教育“层次”政策的变迁 |
小结 |
第二章 政策网络:高职教育政策变迁研究的新途径 |
第一节 政策研究的新维度 |
第二节 政策网络理论基础、价值及应用 |
第三节 高职教育政策变迁的政策网络分析途径 |
小结 |
第三章 高职教育政策网络特征分析 |
第一节 高职教育政策网络环境、网络类型结构与互动行为 |
第二节 决策层行动者的资源、立场、策略 |
第三节 资政层行动者的资源、立场、策略 |
第四节 影响层行动者的资源、立场、策略 |
小结 |
第四章 网络集体行动缘起及“类型”政策变迁集体行动 |
第一节 高职学制政策变迁中的网络集体行动缘起 |
第二节 高职“分流”政策变迁中的网络集体行动 |
小结 |
第五章 “层次”政策变迁中的网络集体行动(初步探索期) |
第一节 层次提升的网络倡导博弈 |
第二节 “本科院校办技术应用本科”与“高职院校试办长学制” |
小结 |
第六章 “层次”政策变迁中的网络集体行动(严格规制期) |
第一节 推行“两年制”中的政策网络互动 |
第二节 “颁布升格禁令”后的政策网络互动 |
小结 |
第七章 “层次”政策变迁中的网络集体行动(全面改革期) |
第一节 “分级制”试点中的政策网络互动 |
第二节 “转型”与“长学制”试点中的政策网络互动 |
小结 |
第八章 政策变迁中的集体行动与网络治理 |
第一节 动力机制:政策变迁中的网络集体行动“何以可能” |
第二节 政策变迁中网络治理的现实境遇与未来路向 |
小结 |
第九章 政策变迁背后的秩序生成逻辑 |
第一节 高校组织身份的认识误区 |
第二节 政策规制神话的破灭 |
第三节 秩序生成的逻辑 |
小结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中国终身教育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缘由 |
第二节 研究概览 |
一 终身教育思想的演进与发展 |
二 终身教育立法的进展与研究 |
第三节 相关概念 |
一 相关概念辨析 |
二 终身教育概念的界定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框架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框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意义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意义 |
第六节 特色与创新 |
第一部分 |
第一章 我国终身教育的立法探索与困境 |
第一节 我国终身教育的立法探索 |
一 国家层面终身教育的立法探索 |
二 地区层面终身教育的立法探索 |
第二节 我国《终身教育法》的立法困境 |
一 理论研究分歧 |
二 实践推进的困境 |
三 法律体系内部问题 |
第二章 国际终身教育立法的启示 |
第一节 法国终身教育立法 |
一 法国终身教育法律体系的发展脉络 |
二 法国终身教育立法的启示 |
第二节 美国终身教育立法 |
一 美国终身教育法律体系的发展脉络 |
二 美国终身教育立法的启示 |
第三节 日本终身教育立法 |
一 日本终身教育法律体系的发展脉络 |
二 日本终身教育立法的启示 |
第四节 韩国终身教育立法 |
一 韩国终身教育法律体系的发展脉络 |
二 韩国终身教育立法的启示 |
第三章 我国《终身教育法》的立法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是否需要制定《终身教育法》 |
一 终身教育立法在我国的迫切性 |
二 终身教育立法在我国的可行性 |
第二节 "终身教育法"与"终身学习法"之争 |
一 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关系 |
二 终身教育侧重政府责任与制度建设 |
三 立法一贯性的考量 |
第三节 《终身教育法》区别于《教育法》的独特性 |
一 《终身教育法》构建的逻辑关系与思路 |
二 《终身教育法》与《教育法》的区别 |
第二部分 |
第四章 我国《终身教育法》的立法要素 |
第一节 我国《终身教育法》的立法思想 |
一 以人为本 |
二 立德树人 |
第二节 我国《终身教育法》的调整对象 |
一 立法实践中的困局 |
二 确立《终身教育法》调整对象的立法思路 |
第三节 我国《终身教育法》的立法目标 |
一 健全终身教育体系 |
二 创建学习型社会 |
第四节 我国《终身教育法》的立法原则 |
一 公平性原则 |
二 公益性原则 |
三 开放性原则 |
第五章 《终身教育法》需确立的相关制度 |
第一节 《终身教育法》需确立的管理制度 |
一 关于管理机构的设立 |
二 建立终身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 |
第二节 《终身教育法》需构建的公共服务体系 |
一 提供丰富的终身教育资源 |
二 建设专职人员队伍 |
三 开放社会公共文化设施 |
第三节 《终身教育法》需明确的成果认证及转换制度 |
一 架构终身教育的"立交桥" |
二 学分银行建设的具体策略 |
第四节 《终身教育法》需建立的保障措施 |
一 统计制度 |
二 表彰与宣传制度 |
三 评估与监督机制 |
第六章 《终身教育法》的核心理念——公民"学习权"的保障 |
第一节 学习权释义 |
一 认识学习权 |
二 "学习权"对"受教育权"的超越 |
三 学习权在我国的立法现状 |
第二节 《终身教育法》关于学习权保障的基本原则 |
一 权利本位原则 |
二 可选择性原则 |
三 机会均等原则 |
四 弱势补偿原则 |
第三节 《终身教育法》实现学习权保障的路径 |
一 确立带薪学习休假制度 |
二 发展社区教育 |
三 大力推进老年教育 |
四 弱势群体保障 |
五 帮扶措施 |
第四节 权利救济 |
一 投诉 |
二 行政救济 |
三 司法处理 |
第五节 法律责任问题 |
一 教育法律责任 |
二 《终身教育法》设定法律责任的思路 |
三 《终身教育法》设定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 |
第七章 我国《终身教育法》的立法技术 |
第一节 立法技术核心 |
一 立法技术释义 |
二 掌握立法技术核心 |
第二节 立法技术在《终身教育法》中的运用 |
一 以纲领性立法为核心 |
二 保障中央和地方、集权与分权的协调一致 |
三 立法表述技术 |
第三部分 |
第八章 《终身教育法》与现有法律体系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法律冲突的概念及类型 |
一 法律冲突释义 |
二 法律冲突的类型 |
第二节 《终身教育法》与上位法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
一 《终身教育法》与《宪法》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
二 《终身教育法》与《教育法》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
第三节 《终身教育法》与地方终身教育条例及其他教育类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
一 《终身教育法》与地方终身教育条例的冲突与协调 |
二 《终身教育法》与其他教育类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
第四节 完善终身教育法律体系的若干建议与对策 |
一 《宪法》修订纳入终身教肓 |
二 完善《教育法》的相关内容 |
三 加快出台《学前教育法》 |
四 对制定《继续教育法》的若干思考 |
五 其他相关法律的修订与完善 |
结语 |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终身教育法(草案)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政府及教育机构的职责 |
第三章 终身教育的基本制度 |
第四章 终身教育设施 |
第五章 终身教育专职人员 |
第六章 终身教育的实施 |
第七章 终身教育的保障措施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记录 |
附录二: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意识形态、日常生活与空间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与研究意义 |
1、本研究的缘起 |
2、研究的意义与旨趣 |
二、关于社会再生产研究的问题域设定、研究进路与研究综述 |
1、关于社会再生产研究的问题域设定 |
2、社会再生产问题的研究进路 |
3、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的焦点问题、总体策略与方法 |
1、本文的研究焦点 |
2、总体研究策略与方法 |
3、关于本文的其他说明 |
上篇 意识形态:从阶级关系到主体关系 |
第一章 从生产到意识的物化过程与资本主义再生产 |
第一节 物化的社会结构与物化意识 |
一、物化:从生产过程到意识结构 |
二、物化意识与总体性图景的消隐 |
第二节 社会-历史的总体性与“辩证的总体观” |
一、社会-历史的总体性 |
二、“辩证的总体观”与社会再生产研究的方法论构架 |
第三节 阶级意识与历史主体的生成 |
一、作为“总体的主体”的阶级 |
二、社会再生产视野中的阶级意识 |
三、历史主体生成的曲折性与必然性 |
第二章 作为总体生活方式的福特主义及其霸权问题 |
第一节 资本主义社会组织结构的新变化 |
一、葛兰西对福特制的全面考察 |
二、作为一种“全面的生活方式”的福特主义 |
第二节 再生产视域下的霸权概念及其对意识形态研究的拓展 |
一、葛兰西霸权概念的出场语境 |
二、葛兰西的霸权理论及其对意识形态研究的拓展 |
第三节 阵地战与知识分子:无产阶级对文化霸权的争夺 |
一、霸权与无产阶级斗争策略 |
二、知识分子问题 |
第三章 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与资本主义关系的再生产 |
第一节 “一种关于意识形态一般的理论” |
一、“意识形态是永恒的” |
二、作为历史基本结构的“意识形态” |
三、“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 |
第二节 劳动力再生产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
一、劳动力的再生产问题 |
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
第三节 阿尔都塞的困境:主体何以可能? |
一、意识形态:封闭的永恒结构抑或矛盾与冲突之战场? |
二、从阶级分析走向抽象主体 |
中篇 日常生活: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 |
第四章 “晚期资本主义”的日常生活与文化逻辑 |
第一节 “晚期资本主义”的时代特征与法兰克福学派的研究旨趣 |
一、晚期资本主义的时代特征 |
二、法兰克福学派的研究旨趣 |
第二节 作为社会再生产中介的家庭与文化工业 |
一、关于权威与家庭的研究 |
二、文化工业批判 |
三、文化:动态过程中的社会功能定位 |
第三节 需求被控的消费时代与单向度的人 |
一、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消费:虚假意识与资本主义的再生产 |
二、沦为工具的理性与主体的衰弱 |
三、否定的力量与新实践的可能性 |
第五章 “消费被控的官僚社会”与日常生活批判 |
第一节 资产阶级社会的日常生活转型与日常生活批判转向 |
一、日常生活的时代转型 |
二、日常生活的理论化 |
三、日常生活的概念界定与列斐伏尔日常生活研究的前后转变 |
第二节 “消费被控的官僚社会”批判 |
一、从日常生活异化到消费异化 |
二、消费控制的策略:欲望的制造、引导与符号化 |
第三节 “工人阶级是革命的吗?” |
一、日常生活批判视域中的历史主体 |
二、“消费控的官僚社会”中的主体塑型 |
三、基于社会关系再生产视域下的工人阶级革命问题再考察 |
第六章 从“消费被控”到被迫的“符号消费” |
第一节 从“消费被控”到消费被符号操控 |
一、物的体系与消费社会批判的新起点 |
二、“要成为消费的对象,物品必须成为符号” |
第二节 “被迫消费”或消费意识形态批判 |
一、制造“主体性”幻觉的魔术师:广告 |
二、消费的“政治”功能及其“温柔的强迫性”实质 |
第三节 从社会关系再生产到差异的再生产 |
一、“物”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地位与角色的重新定位 |
二、人的差异化再生产 |
三、走向物-符号的差异再生产 |
下篇 空间:从空间中的生产到空间生产 |
第七章 空间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 |
第一节 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的空间视域 |
一、作为资本运动客观前提的空间 |
二、基于社会关系视角的空间分析 |
三、资本矛盾运动中的空间问题 |
第二节 意识形态与日常生活的空间性:再生产研究的空间拓展 |
一、意识形态的空间性 |
二、日常生活的空间性 |
第三节 空间研究何以需要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研究视域 |
一、传统社会理论的空间“近视”与“远视” |
二、空间的社会过程本质与资本主义研究 |
第八章 资本主义幸存与空间生产 |
第一节 再生产理论的拓展:从日常生活到空间 |
一、资本主义危机本质新思路:关系再生产 |
二、空间与资本主义关系再生产 |
第二节 再生产视域中的空间生产 |
一、空间的辩证法:从几何-物质性空间到社会-生产性空间 |
二、空间的社会性:作为社会产物的空间及其与生产的关系 |
三、“空间生产的历史方式”:社会历史的空间界划 |
第三节 资本主义空间及其矛盾 |
一、空间与资本主义再生产 |
二、资本主义空间的矛盾及其后果 |
三、走向社会主义空间 |
第九章 资本积累的时空机制与再生产研究的方法论新架构 |
第一节 资本积累的时空机制及其内在矛盾 |
一、空间与资本积累机制的研究拓展 |
二、空间视域对于资本积累研究机制的推进 |
三、资本积累时空机制的内在矛盾 |
第二节 过程辩证法与社会再生产研究的方法论模型 |
一、哈维对辩证法的重构:关系-过程辩证法 |
二、社会生活是多环节的且相互内化于过程之中 |
第三节 空间研究与对“可能世界”的探寻 |
一、空间研究与历史变革主体之思 |
二、“战斗的特殊主义” |
结论:西方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研究的推进 |
1、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思想简论 |
2、西方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及其层次 |
3、探索未来的可能性:走向一种“社会主义共同文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本文的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概述 |
2.1 人力资源的基本概念 |
2.2 直线与职能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 |
2.3 美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比较 |
2.4 我国传统人事管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区别 |
2.5 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人力资本与人本管理 |
3.1 人力资本理论解析 |
3.2 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收益分析 |
3.3 企业的人本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工作分析 |
4.1 工作分析的基本概念与作用 |
4.2 工作分析的操作程序 |
4.3 收集工作分析信息的方法 |
4.4 工作说明书的编写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人力资源规划 |
5.1 人力资源规划概述 |
5.2 人力资源规划的程序 |
5.3 人力资源供给预测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员工招聘 |
6.1 员工招聘概述 |
6.2 员工招募 |
6.3 员工甄选 |
6.4 员工录用 |
6.5 招聘评估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员工培训与开发 |
7.1 员工培训概述 |
7.2 员工培训的原则和种类 |
7.3 员工培训的程序 |
7.4 员工培训方法 |
7.5 未来员工的培训与开发--学习型组织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员工绩效考评 |
8.1 绩效考评的含义和原则 |
8.2 绩效考评的操作程序 |
8.3 绩效考评方法 |
8.4 360度考核法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薪酬管理 |
9.1 薪酬管理概述 |
9.2 企业工资制度的设计程序 |
9.3 职务评价方法 |
9.4 激励员工的企业工资分配办法 |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企业文化建设 |
10.1 企业文化的涵义和内容 |
10.2 企业文化的作用 |
10.3 入世后我国的企业文化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十一章 成功的人力资源管理案例 |
11.1 案例1 台塑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 |
11.2 案例2 海尔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 |
11.3 案例3 联想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 |
11.4 案例4 福建金帝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十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的定量方法及其应用 |
12.1 人力资源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
12.2 模糊数学和层次分析法在企业文化评价中的应用 |
12.3 博弈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
本章小结 |
第十三章 21世纪的人力资源管理 |
13.1 加入WTO后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
13.2 知识经济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 |
13.3 21世纪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 |
本章小结 |
总结与展望 |
1 全文总结 |
2 研究前景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 谢 |
四、避开建立现代职工教育制度的误区(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世纪文学中的“新工人”叙事研究(2000-2016)[D]. 车志远.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2)
- [2]城市遗产保护的人本视角研究[D]. 张心. 山东大学, 2016(10)
- [3]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研究 ——基于合约视角下的分析[D]. 张一楠. 吉林大学, 2020(03)
- [4]侵权损害赔偿的“柔软化”研究[D]. 王磊. 南京大学, 2019(01)
- [5]施韦卡特“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研究[D]. 杨万寿. 吉林大学, 2019(02)
- [6]集体行动与秩序生成 ——高职学制政策变迁的政策网络分析[D]. 张衡. 华东师范大学, 2013(05)
- [7]中国终身教育立法研究[D]. 兰岚. 华东师范大学, 2017(09)
- [8]意识形态、日常生活与空间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研究[D]. 林密. 南京大学, 2012(08)
- [9]避开建立现代职工教育制度的误区[J]. 邓旭春. 山西成人教育, 1995(12)
- [10]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研究[D]. 曾建权. 天津大学, 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