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山西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论文文献综述)
贺福中[1](2017)在《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以山西省为中心的分析》文中提出农民收益偏低既是中国亟待解决的课题,亦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国内外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从中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变革入手,按土地私有、个体经营,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三个时期,以及近年来推行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土地制度改革,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置于中国社会经济结构整体背景中,厘清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原因、发展过程和变革脉络,及其收益分配制度的演变路径,并预测收益分配趋势和中国农民未来走向。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中国传统农民经济组织遗产与西方合作思想实践。在传统社会农民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形成了社、会、合会等以应对突发事件。西方合作思想的传播与实践,影响了中国农民合作运动。国民政府将合作主义思想国策化,诱致性推行农村合作运动,与地方保甲制度结合起来,当作统治农村的工具。日本侵华时期的农民合作社是服务战争的机器,日伪掌握农民生杀大权。第二部分论述了土地私有、个体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根据地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互助组为主,逐步建立合作社,按股分红。新中国成立后,为阻止农民卖地,国家引导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实现土地公有化。社员议定收益分配办法,评工记分。合作社把现金、粮食和其他实物统一计算后分配给社员。第三部分论述了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政社合一”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集体劳动,统一经营。定额计酬、评工记分,按照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的顺序,以实物和现金两种方式分配收益。有近1/3收益来自农民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第四部分论述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经营,满足了农民的现实诉求。土地承包期15年、30年逐步延长到永久不变。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政策引导、法治保障、道德秩序,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同时,农民对产权、契约、制度等制约因素提出新的诉求,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第五部分则是基于山西数据的实证分析。选取山西1954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及其相关指标进行实证分析,1999年以来全国、江苏、山西农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走势,预示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将加快发展。采用大量新史料是本文的一大特点,其主要来源有:第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始档案资料。山西吕梁汾阳市贾家庄村1953年以来,散落在村史馆、村档案室等处的原始资料,有工作汇报、生产安排、粮食产量的记载材料;有耕地面积、劳力、畜力、大小农机具等生产要素记录;评分挣工办法,粮食产量及按人口、按工分进行分配的逐年逐项记录,以及村集体固定资产,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等内容。第二,山西农业主管部门的社会调查材料。山西多次组织全省各级专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原本用于内部掌握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其真实性和可靠程度毋容置疑。这种阶段性、横切面、有重要时间节点的全面调查史料,非常珍贵。第三,大量采访整理而成的口述史料。同时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传统史学和计量史学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统一的方法,借助计量统计模型对1954-2015年山西、江苏和全国连续的统计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揭示出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以及第一产业、农村金融支持等方面之间的函数关系和因果联系。综前所述,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若按农村土地所有制变革与农村经营体制演变过程则可划分为三个时期,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奠定了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不同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与时代发展相吻合,有效地完成了其所担负的历史任务和时代使命,并为新的制度创新提供了实践基础。具体而言,分述如次:首先,农民收益和国家获取“双下降”是农村人民公社解体的根本原因。进入20世纪70年代,社队生产费用占总收入的比例逐年增大,社员收益占总收入的比例却明显减小,农业生产的成本越来越高,农民既看不到群体激励也没有个体受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其次,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采用中央确定、地方掌握、农民选择的方式进行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改革成本低。中共中央定了基调之后,利用农民创造的大包干等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由安徽、四川等地试点后在全国推行。农民对收益分配的实现诉求是包干到户的内在动力,国家动员是家庭经营的外部推力,信息传播是农民与国家互动的纽带。而专业户、重点户和新的经济联合体带来的农民群体分化,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产物。第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利益的载体,掌握着农民收益的潜在资源。土地是农民家庭收入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所有权,是中国最大资产的管理者。然而,山西73%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空壳”型,中国近一半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经营性收益。土地制度创新是农民从集体经济组织获取收益的有效途径。第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当年由广大农民群众积累起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和资金,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继广东、上海、北京等地推行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功之后,山西在资源型村、城中村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的村充分尊重民意,制定并实施“优先土地股,增配人口股,创新预留股”的股权分配原则。优先土地股配发给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村民,增配人口股面向全体在册村民,设置预留股要留给合理增加的人口,是对我国现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制度安排下新增人口的一种收益保障,也为解决不可预见性问题和困难留有余地,可以看作是新组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成员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创新。第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中国经济改革实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从1954-2015年(除去1960、1966-1976年)年度数据走势来看,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总体上随着全省经济特别是第一产业发展而增加,山西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性收入在纯收入中的比重走势,也比较契合农村土地政策实施的三个时期。2000年以来,全国、江苏和山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都呈现出高位回落走势,预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将加快发展,农民收益再次走上加快增长的通道。2017年3月,民法总则赋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改革的深入,期望农民收益发生一次质的飞跃,城乡人均收益差距逐步缩小。
谭贵华[2](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应建均[3](2018)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事物。20世纪50年代以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织,是乡村微观经济组织体系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然而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推行与深化,以及乡村治理体制的变化与更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成为了一个几乎纯粹概念意义上的存在,没有一部法律对其内涵、范围等作出权威的规定和解释,法律制度建构十分粗糙。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在悄然改变,政策法律背景也在深刻发展。一方面,国家政策、文件连续聚焦并不断部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立法完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进入《民法总则》的机会,被确立了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因此,系统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制度及其如何实现,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六个部分。第一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与启示。当前,人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实性存在极大困惑。一方面,在农业经济统计层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数量及其运行情况总体稳定,稳中有升;另一方面,在理论判断层面,学者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实属性普遍持悲观的态度,或者认为已被取消,或者认为不复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历史性概念,必须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史的纵向角度去理解其核心要义,评定其事实属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起源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组织形式的差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可以分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以及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个主要阶段。其中,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结构形塑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格局。第二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辨析。当前,法律界以及地方立法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卷轶浩繁,林林总总。归纳而言,比较有影响的定义范式主要有“广义——狭义”、类型化和特征描述三种。综合比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优劣,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种属序列,“农村”、“功能特殊性”以及“社区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必备“种差”。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区域,以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等社区为单位建立,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和服务集体成员的经济组织,同时承担一定的集体公共社会功能。第三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及其证成。由于理论准备不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存在重大理论分歧。实践中,全国规范性文件缺位,各地规定相互矛盾,存在立法困惑和制度缺陷。因此,在民法典编纂前、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以及《民法总则》通过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并不是一项高度的立法共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具有必要性,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争取平等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实现物权主体统一于民事主体的需要,是因应国家政策,平衡改革探索和于法有据关系的需要,是推进中国农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具有可行性,从政策引领、实践探索、历史渊源和时代契机等方面,都是可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基本选项是特别法人。第四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它的特别性是其得以独立于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能够独立建构的基础和依据,也是进行自我肯定的最简单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反映在多个方面,具体表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管理的财产性质的特别性、承担的职能的特别性、设立的特别性、终止的特别性和成员的加入和退出的特别性五个方面。同时,从特别法人内部的视角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还存在与其他三种特别法人类型(机关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内在特别性,需要体系上的补充。第五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依据民法的主体规则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予以明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改革的核心问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名为“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并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选择的组织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选择应当贯彻组织形态法定缓和论,最具法律意义的因素是设立目的和意欲从事的活动类型。在恪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私法性、独立性、社区性的基础上,且有合适的方式予以公示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采取多元化的组织形式,包括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以及公司、企业形态。第六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实现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股权设置与管理、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以及经营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实现机制完善中的五个重大争议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级组织的形成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不宜一般性地取消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组集体经济组织。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格局正在被逐渐打破,应当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不同归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形,具体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应当采“生活保障+户籍”的双重标准:第一层次,以是否依赖农村集体土地为基本生存保障界分“全民”与“集体”,解决特定自然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的问题;第二层次,以户籍界分“集体”与“集体”,解决特定自然人“属于哪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成员股的种类、集体股的设置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并以贯彻动态管理模式为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应当坚持“一人一票”为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经营管理机制可采自营或他营模式,他营模式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作为一种利益分配机制而存在的法人实体。
冯道杰[4](2016)在《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逐渐走上了一条不同于人民公社体制下农业集体化的发展道路,多数村庄以家庭个体分散经营为主要组织形式,集体经济日益消弱,集体经济组织日益虚化,村庄资源日益分散化,个体私营经济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分散化程度较高的“分散型村庄”。然而,正如在集体化时期也有单干和包产到户的个案一样,在大多数村庄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的同时,许多村庄却坚持以集体经营为主导,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组织化、合作化、集体化为组织形式,依靠集体化和组织化的力量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集体化发展道路,这类村庄呈现出另外一番发展景象,我们把这类村庄称为“集体化村庄”。中国是一个村庄大国,村庄构成了中国农村的基本单位,不同村庄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可以折射出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发展脉络。新中国6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和分散型村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在中国大地上并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基础和环境对它们进行深入、系统、客观的分析和研究。集体化村庄和分散型村庄是中国农村社会不同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缩影。然而,由于政治的、意识形态的、文化的原因等,关于小岗村、华西村、南街村等村庄发展模式的许多研究成果常常陷入“非左即右”的误区,站在一种立场上否定另一种发展模式。“左”的一方认为过去人民公社体制和集体化时代是农村最好的时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断了中国农村走向社会主义更高阶段和更好发展前途的历程。“右”的一方则基本否定集体化时期的所有做法和历史成绩,认为是分地到户推动了中国农村的发展,解决了吃饭问题,要想彻底解决“三农”问题,需要进一步私有化。哲学上,主观超越客观谓之“左”,主观落后客观谓之“右”;无论“左”或“右”,都是主客观背离、不相符。两种模式、两条道路并非水火不容、非左即右,出发点都是为了人民利益,只是在采用何种方式和道路能够更好地发展、更好地实现人民利益方面产生分歧,它们各有自己的优缺点和演化规律。本研究拟超越“左”“右”的争论,突破“非左即右”的思维范式,从继承和发展,而不是替代和对立的角度,客观地、辩证地、全面地分析不同时期村庄发展的历史变迁及其经验教训,对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发展模式进行深入剖析和比较,对两种发展模式的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和总结。本研究着眼于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准备在对南街村、华西村、蒋店村等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改革开放后集体化村庄和分散型村庄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的历史、现状、未来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对它们的联系与区别进行对比研究,深入剖析它们各自发展的经验教训、主要影响因素、内在规律和演化趋势,在融合两种模式优势的基础上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模式、新道路,对于扭转城乡二元格局,促进‘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可操作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共分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的内涵界定及其变迁轨迹无论在革命时期、建设时期,还是改革时期,“三农”问题都是我国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影响农业、农民、农村发展的主要有两个大问题,一是土地为核心的农业生产资料产权的变动;二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变动。土地为核心的农业生产资料产权制度和农业经营方式的变革决定着村庄主导经济成份,决定着村庄的基本发展状况与演化趋势。本部分重点阐述改革开放以来基于农业经营方式的不同和主要经济成份的不同而形成的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的内涵界定及其基本依据,在分别描述土地改革时期、合作化运动时期、人民公社时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大部分村庄的发展轨迹和演化趋势的基础上,阐述不同时期农村生产方式和发展道路的主要特征和发展绩效。第二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的发展演变与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在大部分村庄家庭承包经营的同时,一部分村庄坚持完善集体层面统一经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景象和发展态势。本部分在归纳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不同类型集体化村庄发展轨迹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村庄为研究案例,分析这些村庄集体化发展模式的个性特征和共性规律,并着重剖析集体化村庄发展的内在动因、发展现状、发展特征、发展困境、发展经验,及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第三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发展演变与发展现状本部分对分散型村庄发展模式既选取小岗村、蒋店村等为典型个例,又进行分类描述,力求从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农民组织化水平、村庄公共生活、村容村貌、社会管理、社区福利、价值观念等方面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的发展现状、发展困境,以及产生问题的根源;并着重从农民组织化、村庄集体经济、基层民主政治等方面深刻剖析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分散型村庄发展模式的优缺点,揭示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与演化趋势。第四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因素与发展能力比较本部分在对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的发展演变及其发展现状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剖析和比较两种类型村庄的内在发展因素和发展能力。本研究把由村庄内在发展因素和发展能力不同所构成的村庄发展力,解构为村庄发展组织力、发展文化力、发展经济力、发展政治力、发展服务力、发展生态力五部分,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和展现了村庄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本章试图通过对集体化村庄和分散型村庄发展组织力、政治力、经济力、文化力、生态力五种发展因素的比较研究,全面展现和比较两种类型村庄基于主要的经济成份、产业结构不同,农民的组织化知识化程度和水平不同,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异同,分析两种类型村庄发展的内在因素及其相互联系,进一步揭示影响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活力、能力及其规律性因素,以更好地认识和驾驭规律。第五部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模式选择和对策分析——基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集体经济大一统不好,家庭经营一刀切同样有缺陷,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强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本部分突破“非左即右”的思维范式,基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集体化村庄可持续发展、分散型村庄的良性演化,以及财政支农惠农背景下激发村庄内生发展动力与活力等进行分析,力图在融合两种村庄发展模式优势的基础上,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道路、新模式,并提出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邢伟[5](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薛继亮[6](2012)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研究》文中指出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制度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自从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以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功能和发展途径都发生了显着的根本性变化。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结合逐渐构成了“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也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在功能上具有很大的重合。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在广大农村地区,依靠兴办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集体经济有过较快的发展时期,如“苏南模式”、“诸城模式”等。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全面实施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行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村集体所有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近几年来,一些地区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过去直接兴办集体企业,转变为主要发展集体物业和实施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特征。从总体上来看,目前我国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多数村级集体经济力量薄弱,在提供农村公共设施和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成为化解当前农业农村社会经济矛盾的关键。而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从集体经济发展的起源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经历了产生、发展、曲折、复苏、增长、调整以及完善的演化过程。从集体经济发展的形态来看,有中心城区的集体经济、郊区的集体经济和农区的集体经济;从区域分布来看,又分为发达地区和后发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从发展的组织形态来看,也是多种多样的。这样的一种历史演化和现实使得寻找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面临较大的挑战。对此,本文从分工不足、契约不完全和市场发育不均衡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假设出发,深入探索农村能人型、政府主导型和契约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再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析并解释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趋势,探索传统农区和近郊以及城中村的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发展模式及其治理机制,最后在总结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展的经验教训后,提出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制度设计。本研究的具体研究结论如下:(1)分工、市场化程度以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多样化的三大原因。多样化形式的根本原因在于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在不改变公有制经济根本性质的前提下,使农村集体经济公有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多样化,形成了多种实现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2)农村能人成长具有典型的外生特征,但是内生性的农村人才成长机制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经济方面,农村能人人力资本通过对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政治方面,农村能人的努力程度和代理能力水平分离可以有效利用市场激励和弥补市场失灵,从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经济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剥离。从这两个角度,提出了村级集体企业管理层收购(MBO)和建立“职业村长”市场等两条能人主导型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的实现路径。(3)从农业园区和社会服务功能的视角探索政府主导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农业园区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最重要的原因在于集群的集聚性和扩散性可以为农民创业提供便利的场地及其他基础设施,可以形成资本、资源的集聚,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容易产生样板的示范效应,鼓励和激励农民创业;通过对蒂布特模型的验证发现:集体经济和政府公共支出的差异以及政府公共支出的区域差异导致当前农民的跨区域迁移,政府主导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要关注社会公共服务。(4)从产业的角度分析契约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时发现,农业前向一体化程度在食品制造业和纺织、缝纫及皮革产品制造业中最高,农业产业后向一体化程度最高的是食品制造业。这就需要农业发展要立足这些产业,进行农业模块化分工,促进农业产业合作发展,最终形成现代化大农业。从组织的角度分析契约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时得出农业产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是由交易效率决定的,但是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质决定了组织和农户合作不仅是资本和技术的合作,更是监督合作。监督合作的缺失是组织和农户之间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敲竹杠行为泛滥的原因。因此,完善契约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的关键在于培育市场主体的契约观。(5)未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关键在于化解国家对集体土地权利的限制和集体对土地权利的争取和保护的产权分配以及农户以何种方式把土地以其价值参与到农村社区合作社中来。考虑到未来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可能会涌入农村和农业,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可能会出现某些国有化特征。未来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趋势可能会围绕发展循环农业,实行中央管农垦和超大型龙头企业,省管大宗农产品基地和大型龙头企业等一定程度的国有化来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冯蕾[7](2014)在《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研究》文中指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最初确立的本意就是要充分发挥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两个层次的积极性。然而在后来的农村经济发展实践中,对“分”的强调虽然释放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与此同时,对“统”的过于忽视却使得家庭分散小规模经营的弊端日益凸显。伴随农村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统一经营层的弱化使原子化的小农户被推进了波涛汹涌的市场大潮中,毫无保护的小农户在与市场的博弈中很快沦为弱势群体。如何在千变万化的市场面前有效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关系到农民自身的发家致富,更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所以,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就构成了理论与实践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党中央提出的“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为我们解决农户与市场之间的矛盾找到了突破口,那就是通过发展和振兴农村集体经济来有效聚合万千分散小农户,从而达到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提高农民市场交易地位保护其利益之目的,这才是统一经营层的实至名归。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本文以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讨论,得出只有构建起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内在机制,才能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进而激发出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在第一章导论部分,阐述了本文选择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这一论题的原因,并对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做了文献综述,同时还对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存在的创新点、研究上存在的不足做了说明。论文第二章是理论基础,主要介绍和阐述论文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核心词汇和概念。对容易产生混淆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等做了比较和界定,进而给出了农村集体经济及有效实现形式的相关概念,这些基本概念是论文展开论述的理论原点。论文第三章是理论溯源,不仅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特色理论两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展开理论上的追溯,而且还从西方经济学理论中挖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途径和方法,这是本文进行研究的理论依据。论文第四章是对建国以后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基本梳理和总结,从农业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时期,重点阐述了农村集体经济主要的实现形式并对其发展做出了相应评价。通过纵向梳理这些不同时期的实现形式,总结出农村集体经济衰弱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找到有效的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要大力发展其实现形式而且应该是多样化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多层次的发展水平。论文第五章是介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主要找到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衰弱的原因,并指出如果任由农村集体经济不断衰弱不仅会阻碍农村生产力的进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更为重要的是会动摇社会主义在农村发展的根基。因此,提出在集体所有制不能触动的根本前提下,只有探索和创新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总结其内在机制才能真正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复兴。论文第六章主要从国内国外两个方面,分别介绍了国内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践中所出现的几种典型形式和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践的基本特点。根据国内外的发展经验得出几点启示:农村集体经济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农村集体经济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具体形式应与时俱进;各种有效实现形式在发展上有其内在的共性;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维护农民利益是各种实现形式的根本;政府在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发展中要有合适定位。论文第七章主要是构建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内在机制,其是上一章内容的延续。由于各种有效实现形式在发展上有其内在的共性即有内在机制,所以可以根据这些有效实现形式总结出其中的内在机制,主要是:明晰的产权动力机制、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良好的外部保障机制,并针对有效实现形式内在机制的构建提出了相关原则和对策建议。论文第八章是对研究问题所做出的总结,得出了一些基本结论:农村集体经济既是农村组织运转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民有、民管、民享”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农村集体经济与其实现形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有效实现形式的内在机制及其构建是振兴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
丁俊华[8](2014)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社发展研究》文中指出合作社是弱势群体自愿联合起来改变被动地位的合作经济组织,自1844年第一个成功举办的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成立至今,已有近170年的历史。在这期间,出现了诸多合作经济理论,但以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经济理论生命力最强、影响最为深远。关于农业合作社理论的研究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19世纪前期各种合作经济思想创立之时,但其真正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在进入20世纪以后。20世纪20至30年代,农业危机首先在美国爆发并迅速波及全球。为应对此次农业危机,西方国家的政府纷纷采取了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合作社理论研究成为西方经济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此同时,世界上首个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也开展了全国性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因此,关于农业合作社理论的研究也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国内关于农业合作社理论的研究,整体而言,滞后于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与农业合作社首先在西欧等发达国家出现并且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有关。从目前来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农业合作社理论研究,都存在着重视流通领域的合作社研究轻视生产领域的合作社研究的倾向,在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社理论框架下的研究更是非常少见,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本文认为,在当前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应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社理论的指导地位,因为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我国新型农业合作社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使其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组织,为农民谋利益。19世纪6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扬弃空想社会主义合作经济思想的基础上,在与无政府主义合作思想、基督教社会主义学派、国家社会主义学派、合作社社会主义学派以及合作企业学派等形形色色合作社改良主义斗争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系统的合作经济理论,并成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从一般意义而言,合作社是生产社会化的产物,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在各种合作经济中,生产合作起决定作用,因为唯有生产合作才能触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国家政权对合作社具有决定作用。针对农业这一特殊领域,在经济发达国家,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应实行土地国有化并采取农业工人合作社的生产组织形式;在经济落后国家,无产阶级掌权后,应采取农民合作社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和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发展农业合作社要坚持以下原则:必须改造农民的土地私有制;坚持自愿原则,不能剥夺农民;坚持典型示范和提供国家帮助;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反对雇工剥削。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无产阶级革命领导人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合作经济理论,形成了他们各自关于农业合作社的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合作社在我国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20世纪20至30年代,在我国农村就自发产生了互助组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群众开展了从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尤其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由于较好地贯彻了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社理论指导思想,遵循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取得了显着成效。但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由于指导思想有误,合作化运动演变成了农业集体化运动,并最终建立了人民公社制度,造成了严重后果。改革开放后,我国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虽然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也存在诸多缺点,如生产规模小,不利于大规模机器和科学技术的利用;农户抗风险能力差,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等等。因此,无论是从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来看,我国都需要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因而,重温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社理论并以此为指导,系统研究分析我国农业合作社问题,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对于丰富和发展合作经济理论,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不仅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而且同一地区在发展水平上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国发展农业合作社应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在农业合作社的具体形式上要灵活多样,不能简单化一。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应采取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多种农业合作经济形式并存的发展模式。为此,一要进行理论创新以设计新型农业合作社的总体框架,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社基本原理,体现社会主义农业生产方式本质特征;继承并发展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社理论,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生产经营形式的创新。第二,应进行制度创新以搭建新型农业合作社的制度结构,即进行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构建股份化的土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分配制度改革,构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新型分配制度。第三,要进行组织建设以完善新型农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即确保社员的主体地位;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第四,应加强政府支持以改善新型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对新型农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加强合作社教育和培训。
李涛[9](2019)在《我国生产、供销、信用合作社共生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对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新型农业合作经济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的农业实践表明国际合作经济已进入联合与合作发展的新时期。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引发了学界和政界的广泛关注。从中观的产业组织层面,研究如何促进同为合作组织属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简称为“三社”)之间的合作问题,是我国理论界和实业界面临的共同难题。基于国内外合作经济发展丰富的实践背景,本文结合共生理论和农业产业链合作理论,提出了建立“三社”共生系统的理论观点并对其进行了全方位阐释。“三社”共生系统指作为共生单元的专业社、供销社和信用社,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通过多种共生模式在所依赖的多个共生界面上进行农产品的生产、流通、金融及科技等多种共生活动而形成的共生关系的总和。运用数理经济学法、问卷调查法、因子分析法、DEA方法以及案例分析法对“三社”共生系统这一核心概念进行了相应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并结合我国新时期“三社”共生实践进行了案例分析进而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本文为缓解当前“三社”合作困境,促进共生合作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相关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主要研究内容及其研究结论如下:首先,作为全文的主要立论部分,本文在概念界定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对“三社”共生的理论条件进行分析后,提出了“三社”共生系统的概念并通过对其内涵、基本要素、性质、共生界面、稳定性条件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理论分析,从而搭建了“三社”共生系统这一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为后文的实证和案例分析奠定了研究基础。其次,对“三社”共生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效率进行实证分析。从稳定性来看,以共生三要素为视角,提出并设立了影响“三社”共生系统稳定性的15个因素指标,通过问卷设计与调查,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各指标进行检验并归纳出其中6个因子维度。6个因子维度与15个影响因素共同构成了“三社”共生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因素集,并结合实践对因子维度间相互关系进行了阐释,从而为“三社”共生关系稳定发展的管理机制研究奠定了基础。从运行效率来看,构建了“三社”共生系统运行效率的评价模型,并采用DEA方法设立了系统效率的指标体系,结合省域和区域宏观数据进行了效率测度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目前我国“三社”共生系统效率总体水平较低,省域和区域间均存在较大差异;共生单元之间存在“共生惰性”是造成系统效率低的原因;提高信用社对专业社贷款量以及供销社领(合)办专业社数量对于提高省域和区域“三社”共生系统的运行效率具有关键作用。再次,为了更好地对理论加以运用,本文结合“三社”共生系统的理论框架对浙江瑞安农协进行了案例分析,对农协中隐含的“三社”共生系统进行了剖析,分析了其共生单元的组成和架构、共生关系的形成、共生界面的内容以及共生能量的生成等。总结出瑞安农协系统的组织阶段由低级到高级可以划分为主体域、共生域和联盟域三个层次。目前瑞安农协已由主体域的初级阶段发展到共生域这一中级阶段,采用共生理论来指导农协中“三社”关系以形成共生系统较为适合。最后,在前期理论研究和实证结果的基础上,本文从共生三要素出发分析了促进“三社”共生系统稳定与高效运行的政策建议。即要从提高共生单元之间质参量兼容度和共生单元自身组织绩效两方面从外部和内部改进共生单元;从打通共生界面要素通道并促进共生模式创新和优化等路径优化共生模式;从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以及产业环境等方面不断的改善共生环境。唯有三要素及其内容齐发力,才能有效保障“三社”共生系统的良性运行。本文的创新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归纳。首先,在现有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一个较为系统的、完整的“三社”共生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次,构建了“三社”共生系统稳定性影响因素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实证检验归纳出因子维度并对实证结论进行了拓展分析;最后,基于投入产出视角,对“三社”共生系统的运行效率进行了评价建模,并分别对我国省域和区域的效率测度分析后有所发现。
张世敬[10](2014)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与财政支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0年以来,尤其2006年农业税费取消之后,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越来越多,2011年已近万亿,但它并没有根本解决或缓解我国大量小农与大市场对接这一“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放眼世界,如何借鉴国际上这一问题解决好的经验,将小农有效动员组织起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加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统”的成分,不仅是农业发展本身所面临的问题,更是关乎我国全面小康社会能否顺利建成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夙愿能否早日实现的重大历史课题。关于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与财政支持这一论题,本文试图建立一个新的分析框架来研究这一论题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这一框架至少应弄清楚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基于农业与政府的关系来延伸说明财政对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支持的依据;二是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与具体财政支持方式的适合性;三是在繁芜复杂的财政支农政策中找寻出对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最需要、最有效的重点支持环节。一、论文的主要内容与观点全文含导论共分为六章,约15万字。第一章,导论。该部分交代了论文选题背景、意义与研究目的,及研究前提、方法、逻辑与内容结构。同时,主要完成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及简评:(一)社会主义与合作社的关系理论;(二)资本主义与合作社的关系理论;(三)国内农村合作经济思想的发展等三部分内容。第二章,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必然性。该章主要探讨四方面的内容:(一)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紧迫性,呼应导论部分选题背景与意义;(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含义、原则、作用与分类,分8项说明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对“三农”发展的主要作用,引申出合作经营方式相对小农经济方式的优越性;(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与传统农村合作经济的区别与联系,指出新型合作经济发展的不同背景;(四)新时期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现状。这四部分内容,目的是说明新型农村合作经济是什么、能干什么的问题,为以后章节内容作铺垫。第三章,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必要性。本章有两大块内容构成,目的在于构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借以分析后面的现状、问题。第一块内容是解决新形势下为什么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与政府财政为什么要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的问题。该部分首先从新形势下农业的特殊性与重要性出发,利用第2章中提出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作用这个“工具”,分析小农经济在“三农”方面及国家农业政策与“三农”结合方面产生弊病的原因;接着,基于邓小平同志关于农业改革与发展的“两个飞跃”论断与全国“明星村”的实践经验这两个方面,演绎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这种经营形式的必要性;接着,论证农村合作经济自身发展的局限性与政府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必要性;再接着,导出政府财政积极组织引导、重点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必要性。第二块内容是解决政府财政如何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问题。该部分首先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了一个新的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形式或模式——构建以党政主导的群众路线为保障、村两委基层组织为依托、多样性乡土社会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农民综合合作社为重点支持对象,这“四位”服务于作为“一体”美丽村庄的、可持续发展的、合作社综合、联合发展模式;紧接着分别对这“四位”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阐释,最后接合本文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这一主体思路,分析了财政支持的方式、着力点、主要形式等内容。第四章,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现状与问题。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核心问题是总体支持不足、力度不够。本章第一部分从两个方面对该问题展开分析:(一)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态度与行为方面;(二)财税、金融、农业人才培训等具体支持政策方面。第二部分是利用第二章建立的分析框架对这几方面问题进行分析。第五章,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域外经验借鉴。本章是对美国、法国、台湾、日本、韩国三类政府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经验借鉴分析。重点是围绕台、日、韩政府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的经验介绍与概括。他们发展的是一种综合性的农村合作经济,政府所给予的支持范围广、力度大、深入细致,不是浮于面上,点到为止,政府在其中真正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正是他们成功的关键所在。第六章,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政策的完善。本章是结合第三、四、五章的内容,主要从两个大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一)政府观念与行动;(二)财税、金融、农业与合作社人才培训等支持政策。二、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与财政支持研究所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庞杂,且可直接参阅使用的资料不多,系统地研究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问题,其难度之大超出笔者预想,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常感力不从心。尽管如此,本文仍尽力在主要观点方面做到有所创新:(一)由政府主导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水平是走出“三农”困境的重要途径。但目前,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存在放任自流与心存顾虑的情况,并未形成一种必要性的支持态度与认识。因此,本文不仅仅是政府支出分类上,财政对农业的简单投入或投资支持,而是从组织农民开展合作经营角度对农业发展问题作更深层次思考,提出以下观点:(1)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不同于传统农村合作经济的特点: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缓解小农所随时面临的市场、自然、经济和其它风险的有效形式;它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向着大农业发展的、产前产中产后、种养加生产购买销售甚至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农村综合合作经济,从而拉长产业增值链,保障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富裕起来的有效载体;它是重振乡村基础组织,改善党和政府与农民关系,移风易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支支柱。(2)尤其是财政大力支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既是落实党和政府一再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着力点;也是提高庞大财政支农资金效益,深化和完善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真正缓解“三农”问题,稳定农业大局,保证粮食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提出今后财政支农资金的调整方向和具体措施。(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发生利益冲突时,存在社会经济组织资源(如龙头企业、供销社、信用社等)与合作社、农户不易结成利益同盟的问题;二是存在“大农吃小农”、假的合作社,数量占优小农参与合作社不足的问题;三是专业合作社综合业务与联合社发展不足,不能解决卖难与农业低效的问题。正是基于此种情况,提出构建以党政主导的群众路线为保障、村两委基层组织为依托、多样性乡土社会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农民综合合作社为重点支持对象,这“四位”服务于作为“一体”美丽村庄的、可持续发展的、合作社综合、联合发展模式。
二、试论山西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山西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以山西省为中心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研究缘起 |
二 学术史梳理 |
三 研究内容与架构 |
四 运用资料与方法 |
五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国传统农民经济组织与西方合作思想实践 |
第一节 中国传统农民经济组织 |
第二节 中国近代农民经济组织的探索 |
第三节 西方合作思想传播和中国农村合作运动 |
第四节 日伪统治时期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
小结 |
第二章 土地私有个体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第一节 根据地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第二节 合作化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小结 |
第三章 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第一节 人民公社制度的形成 |
第二节 人民公社时期的收益分配 |
第三节 人民公社改制的动因 |
小结 |
第四章 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第一节 农民的现实诉求和组织发动 |
第二节 国家分配理论的政策牵引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分化 |
第五节 山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析 |
第六节 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山西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准备和预处理 |
第二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三节 模型分析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研究现状综述 |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之缘起 |
二、文献综述: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现状 |
三、关于本文的四点说明 |
第一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与启示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实性的困惑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 |
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起源的不同学说及分析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阶段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变迁的启示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历史性概念 |
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结构形塑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格局 |
第二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辨析 |
第一节 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式 |
一、基于内涵和外延的范围大小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二、基于类型化方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三、基于特征描述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第二节 本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选择 |
一、如何选择定义的范式 |
二、特征描述法再评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质要素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含义 |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及其证成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理论争议 |
一、民法典编纂前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观点概览 |
二、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不同方案 |
三、《民法总则》通过后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立法审视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必要性分析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可行性分析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化选项——特别法人 |
第四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 |
第一节 特别法人的提出与解释困惑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设立的特别性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特别性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加入和退出的特别性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其他特别法人的关系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机关法人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第五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实践考察 |
一、经济合作社 |
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三、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
四、村社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五、公司 |
六、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理论梳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现实样态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改革方略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选择 |
一、实践之评析与理论之反思 |
二、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原则与因素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多元化组织形式 |
第六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文本分析与实践探索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的改革及评析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的设立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地方立法探索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司法实践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应然标准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与管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管理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 |
第五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经营管理机制 |
结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中国民法典表达、制度配套与法人制度再体系化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中国民法典表达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制度配套 |
三、《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再体系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综述,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
(一) 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二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之处 |
(一)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 本研究的基本观点 |
(三)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四)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 本研究的特色说明以及问题与不足 |
第一章 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的内涵界定及其变迁轨迹 |
一 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的内涵界定 |
(一) 分散型村庄与集体化村庄的内涵 |
(二) 关于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内涵界定的依据及其说明 |
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村庄变迁轨迹及其发展绩效研究 |
(一) 土地改革时期土地农民所有、家庭经营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土地农民所有、合作经营 |
(三) 人民公社化时期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 |
(四) 家庭承包经营时期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 |
三 农业集体化时代农村发展绩效及其评价 |
(一) 农业集体化时代发展绩效分析 |
(二) 农业集体化时代发展绩效的原因探析 |
(三) 农业集体化体制的缺陷与不足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的发展演变与发展现状 |
一 改革开放以来不同类型集体化村庄的发展演变 |
(一)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发展的不同类型 |
(二)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发展的共性特征分析 |
(三) 改革开放新时期与人民公社时期集体化村庄发展比较分析 |
二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发展的内在动因与困境分析 |
(一)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发展的内在动因分析 |
(二)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的发展困境与问题分析 |
三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的发展经验及其质疑与困惑 |
(一)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村庄发展经验分析 |
(二) 关于集体化村庄发展的质疑与困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发展演变与发展现状 |
一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的发展演变——以蒋店村为例 |
(一) 从蒋店村看分散型村庄的发展演化及其现状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发展的不同类型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发展的共性特征 |
(四)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与传统小农村庄比较分析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家庭经营制度下个体农民的博弈困境 |
(一)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经营的绩效分析 |
(二) 个体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博弈困境 |
(三) 个体农民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中的博弈困境 |
(四) 个体农民在乡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基础建设中的博弈困境 |
(五) 个体农民在基层政权体系和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弱势困境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农民的生活现状及其组织化困境 |
(一)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农民的生活现状及其问题——以蒋店村为例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与集体化村庄生活比较分析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组织化困境分析 |
四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集体经济发展现状与困境 |
(一)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经济的内涵及其主要特征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发展集体经济的必要性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
(四)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集体经济发展困境与主要障碍 |
五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 |
(一)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村民自治的形成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分散型村庄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 |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与乡政村治体制的比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内在发展因素与发展能力比较 |
一 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因素与能力解构及其内在联系 |
(一) 村庄发展因素解构 |
(二) 村庄发展因素的内部联系 |
二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组织力比较 |
(一)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水平的比较 |
(二) 集体化村庄与分散型村庄发展组织力差异的原因探析 |
(三)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农民组织化路径和模式的比较2( |
(四)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农民组织化载体和效果的比较2( |
三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经济力比较 |
(一)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经济力衡量指标研究 |
(二)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农业经营方式比较 |
(三)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经济成份和产业发展的比较 |
四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政治力比较 |
(一) 村庄发展政治力的内涵及其衡量 |
(二)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治理能力比较 |
(三)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公共服务能力比较 |
五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文化力比较 |
(一) 村庄发展文化力的作用及其特有属性 |
(二)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精神文化生活和价值观念的差异及其原因探析 |
六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生态力比较 |
(一) 村庄发展生态力的内涵及其重要作用分析 |
(二)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和分散型村庄发展生态力的差异及其原因探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路径选择和对策分析 |
一 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方向与路径选择 |
(一) 城乡差异化非均衡发展探析 |
(二)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向选择:差异性一体化发展 |
(三) 城乡差异性一体化发展的路径选择:内外结合、标本兼治 |
二 集体化村庄的可持续性发展的路径探讨 |
(一) 集体化村庄发展可持续的根本物质保障 |
(二) 集体化村庄发展可持续的核心要素 |
(三) 集体化村庄发展可持续的关键要素 |
(四) 集体化村庄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
(五) 推进集体化村庄可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
三 不同农业经营体系的选择与分散型村庄的未来 |
(一) 当前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及其演化趋势分析 |
(二) 不同类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选择及其构建 |
(三) 基于不同类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分散型村庄的未来发展 |
四 完善集体层面统一经营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 |
(一)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点是完善集体层面统一经营 |
(二) 构建集体层面统一经营为主导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
(三) 完善农村集体层面统一经营的路径与对策 |
五 财政支农与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的培育 |
(一) 土地财政与村庄整治 |
(二) 财政支农与新农村建设困境分析 |
(三)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与方向选择 |
本章小结 |
本项目调研数据信息说明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6)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历史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方法与数据来源说明 |
1.5.1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5.2 主要研究方法 |
1.6 本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假设 |
2.1 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经济形式区别 |
2.1.1 农村集体经济的宪法基础和产权基础 |
2.1.2 合作经济的历史基础和组织渊源 |
2.1.3 集体经济起源于合作经济 |
2.1.4 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差异 |
2.2 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中国式融合 |
2.2.1 契约型组织(企业、合作社)模式 |
2.2.2 政府主导的社区股份制 |
2.2.3 能人主导的农业产业模式和村庄治理模式 |
2.3 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实现形式的存在的原因与假设 |
2.3.1 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实现形式存在的根本原因 |
2.3.2 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实现形式存在的假设 |
第三章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程与现实 |
3.1 建国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实现形式发展历程 |
3.1.1 农业互助合作的渊源 |
3.1.2 农业合作化时期 |
3.1.3 人民公社时期 |
3.1.4 农村改革时期的新型合作化 |
3.1.5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时期 |
3.2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展现实 |
3.2.1 农村集体经济的收支情况 |
3.2.2 资产与负债 |
3.2.3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村治理 |
3.3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可持续问题 |
3.3.2 农村集体债务化解问题 |
3.3.3 农村集体公共服务供给问题 |
3.4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模式 |
3.4.1 土地流转下的农民自主模式——陕北孟岔模式 |
3.4.2 县域经济下的政府组织+农户运行模式 |
3.4.3 循环产业园区模式 |
3.4.4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3.4.5 杨凌高新示范园区模式 |
3.4.6 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比较 |
第四章 农村能人主导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 |
4.1 内生型中国农村能人成长机制 |
4.1.1 农村能人的能力 |
4.1.2 农村能人在新农村建设中作用 |
4.1.3 农村能人成长的干中学模型 |
4.1.4 实证结果及其解释 |
4.2 能人主导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一般均衡研究——经营能力、个人财富与 集体资产 |
4.2.1 能人主导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基本模型 |
4.2.2 个人财富和集体资产的均衡:多目标博弈 |
4.2.3 民营和集体的选择:博弈均衡 |
4.2.4 能人主导型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形式一般均衡持续措施 |
4.3 村级集体企业管理层收购与农村集体经济实现 |
4.3.1 村级集体企业 MBO 的理论基础 |
4.3.2 村级集体企业的发展演变 |
4.3.3 模型设计和数据来源 |
4.3.4 实证结果及其解释 |
4.4 “职业村长”与农村集体经济实现 |
4.4.1 村长能力及其构成 |
4.4.2 村长、组织能力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型 |
4.4.3 职业村长促进集体经济实现 |
4.5 农民集群创业 |
4.5.1 农业集群 |
4.5.2 农民集群创业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的优势 |
4.5.3 农民集群创业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的演进 |
4.5.4 农民集群创业的培育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政府主导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 |
5.1 农业园区模式 |
5.1.1 农业园区的研究基础 |
5.1.2 农业园区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形式的要素构成及其作用 |
5.1.3 农业园区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形式实践——以杨凌国家农业示范园为例 |
5.2 基于社会服务功能视角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形式 |
5.2.1 政府与公共产品供给 |
5.2.2 蒂布特(Tiebout)模型及其扩展 |
5.2.3 蒂布特扩展模型的实证结果及其解释 |
5.3 完善政府主导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的建议 |
第六章 契约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 |
6.1 宏观契约观的农业产业一体化 |
6.1.1 农业一体化研究基础 |
6.1.2 理论与方法 |
6.1.3 样本说明与数据来源 |
6.1.4 实证结果及其解释 |
6.2 产权异化、微观一体化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6.2.1 产权异化 |
6.2.2 新型组织的出现 |
6.2.3 新型组织模块化和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创新 |
6.3 分工演进视角下的农业产业合作组织发展 |
6.3.1 散户生产到农业产业合作 |
6.3.2 实证研究 |
6.4 契约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形式的治理:监督与合作 |
6.4.1 农业产业组织理论基础 |
6.4.2 农业产业化组织与农户的合作模型 |
6.4.3 农业产业组织和农户的双重违约 |
6.4.4 监督合作的提出与实现 |
第七章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现实需要及其发展趋势 |
7.1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宏观解释 |
7.1.1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背景 |
7.1.2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博弈 |
7.1.3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具体路径 |
7.1.4 未来展望 |
7.2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微观解释:来自陕西的经验 |
7.2.1 当前陕西农村典型村经济发展现状 |
7.2.2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微观需求 |
7.2.3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出路 |
7.3 传统农区及近郊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形式创新 |
7.3.1 农业多功能的内涵 |
7.3.2 农业多功能开发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路径 |
7.3.3 农业多功能开发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案例 |
7.4 城中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 |
7.4.1 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
7.4.2 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 |
7.4.3 根源与症结 |
7.4.4 化解逻辑与对策 |
7.5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技术改造 |
7.5.1 农村集体经济改造的目的和设计 |
7.5.2 实证结果及其解释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的制度设计及其对策支持 |
8.1 制度依赖和诱致性变迁 |
8.1.1 来自农村改革的经验 |
8.1.2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经验 |
8.2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的制度设计思路 |
8.2.1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制度设计的原则 |
8.2.2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的制度设计框架 |
8.3 实现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制度设计的持续措施 |
第九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基本理论概述 |
2.1 集体经济 |
2.1.1 集体经济的概念界定 |
2.1.2 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关系 |
2.2 农村集体经济 |
2.2.1 农村集体经济的概念界定 |
2.2.2 农村集体经济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
2.3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
2.3.1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概念界定 |
2.3.2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内容 |
2.3.3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多样化的意义 |
第3章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理论溯源 |
3.1 国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思想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合作化思想 |
3.1.2 列宁的农民合作社思想 |
3.1.3 斯大林的农业集体化思想 |
3.2 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西方经济学思想 |
3.2.1 交易费用理论 |
3.2.2 制度变迁理论 |
3.2.3 产权理论 |
3.2.4 现代企业理论 |
3.3 中国特色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思想 |
3.3.1 毛泽东的农村集体经济思想 |
3.3.2 邓小平的“两个飞跃”思想 |
3.3.3 江泽民的“两个联合”思想 |
3.3.4 胡锦涛的“两个转变”思想 |
第4章 建国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变迁 |
4.1 农业合作化时期(1949 年—1955 年上半年) |
4.1.1 农业生产互助组 |
4.1.2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4.2 传统农村集体经济时期(1955 年下半年—1978 年) |
4.2.1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4.2.2 人民公社 |
4.3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时期(1978 年—至今) |
4.3.1 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实现形式的萌芽阶段(20 世纪 80 年代) |
4.3.2 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实现形式的探索阶段(20 世纪 90 年代) |
4.3.3 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实现形式的发展阶段(2000 年以后) |
第5章 当前中国农村集体经济衰弱的原因及其消极影响 |
5.1 农村集体经济的衰弱 |
5.1.1 农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不平衡两极分化现象严重 |
5.1.2 “空壳村”现象普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支撑 |
5.1.3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 |
5.2 农村集体经济衰弱的原因 |
5.2.1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没有赋予农民个人有效的集体财产权 |
5.2.2 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有失规范 |
5.2.3 分配制度既没体现公平又没抓住效率 |
5.2.4 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缺乏持续有效具体的政策支持 |
5.3 农村集体经济衰弱带来的消极影响 |
5.3.1 阻碍农村生产力进步 |
5.3.2 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
5.3.3 动摇社会主义在农村发展的根基 |
第6章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典型案例及国外相关经验 |
6.1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典型案例分析 |
6.1.1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
6.1.2 土地股份合作社 |
6.1.3 农民专业合作社 |
6.1.4 企业化合作 |
6.2 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 |
6.2.1 美国的农业合作社 |
6.2.2 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 |
6.3 相关启示 |
6.3.1 农村集体经济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 |
6.3.2 农村集体经济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并且具体形式应与时俱进 |
6.3.3 各种有效实现形式在发展上有其内在的共性 |
6.3.4 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维护农民利益是各种实现形式的根本 |
6.3.5 政府在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发展中要有合适定位 |
第7章 构建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内在机制 |
7.1 构建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内在机制的原则 |
7.1.1 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 |
7.1.2 尊重农民意愿 |
7.1.3 坚持循序渐进的推进 |
7.1.4 坚持具体方式方法的灵活多样性 |
7.2 构建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内在机制 |
7.2.1 明晰的产权动力机制 |
7.2.2 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
7.2.3 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
7.2.4 良好的外部保障机制 |
第8章 主要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社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成果述评 |
(一) 国外农业合作社理论研究综述 |
(二) 国内农业合作社理论研究综述 |
(三) 国内外农业合作社理论研究述评 |
三、 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框架 |
(二)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之处 |
(一) 采用了新的研究框架 |
(二) 进行了新的理论概括 |
(三) 提出了新的发展模式 |
(四) 给出了新的对策 |
第一章 农业合作社有关概念 |
一、 合作社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
(一) 合作社的定义及相关诠释 |
(二) 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
(三) 相关概念区分 |
二、 合作社的分类及本文关于农业合作社的概念界定 |
(一) 合作社的分类 |
(二) 本文关于农业合作社的概念界定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 |
一、 马克思恩格斯以前的合作经济思想 |
(一) 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合作经济思想 |
(二) 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创建及其原则 |
(三) 合作社理论的发展与流派 |
二、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合作经济的一般理论 |
(一) 合作经济是生产社会化的产物 |
(二) 合作社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 |
(三) 生产合作是合作制的主要形式 |
(四) 国家政权对合作社具有决定作用 |
三、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合作社的基本理论 |
(一) 关于农业合作社重要地位的理论 |
(二) 关于农业合作社土地所有制形式的理论 |
(三) 关于农业合作社主要类型的理论 |
(四) 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基本原则的理论 |
四、 列宁的农业合作社理论 |
(一) 列宁农业合作社理论的形成 |
(二) 列宁农业合作社理论的主要内容 |
五、 毛泽东的农业合作社思想 |
(一) 毛泽东农业合作思想的发展脉络 |
(二) 毛泽东农业合作社思想的主要内容 |
六、 邓小平的农业合作社思想 |
(一) 发展农业合作社要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 |
(二) 主张让农民在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开展合作 |
(三) 提出了“两个飞跃”的战略思想 |
第三章 中国现阶段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必要性 |
一、 发展农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 |
(一) 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状况 |
(二) 发展农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 |
二、 发展农业合作社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
(一) 自然经济时期中国农村经济概况 |
(二)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农村经济概况 |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农村经济概况 |
(四) 发展农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
第四章 中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一、 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村合作社 |
(一) 近代农业合作思想的传播与中国早期的农业合作运动 |
(二) 国民政府领导的农业合作运动 |
(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的农村合作运动 |
二、 合作化时期的农业合作社 |
(一) 互助组 |
(二)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三)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四)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经验和教训 |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集体化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 |
(二) 人民公社受挫后的初步调整 |
(三) 人民公社初步调整的中断 |
(四) 继续调整——被迫退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 |
(五) 人民公社解体 |
(六) 人民公社的教训 |
四、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的新发展 |
(一) 新型农业合作社的产生背景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 |
(三)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特点 |
第五章 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及启示 |
一、 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
(一) 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的一般特征 |
(二) 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 |
二、 发展中国家农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
(一) 发展中国家农业合作社的一般特征 |
(二) 发展中国家农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 |
三、 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一) 根据我国国情选择适宜的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 |
(二) 正确处理农业合作社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
(三) 尊重农民意愿 |
第六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策略 |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 |
(一) 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 |
(二) 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要发展方向 |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策 |
(一) 进行理论创新以设计新型农业合作社的总体框架 |
(二) 进行制度创新以搭建新型农业合作社的制度结构 |
(三) 进行组织创新以完善新型农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 |
(四) 加强政府支持以改善新型农业合作社的外部环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论文 |
(9)我国生产、供销、信用合作社共生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
1.3.1 研究对象 |
1.3.2 概念界定 |
1.4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4.1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合作社之间合作与联合的相关研究 |
2.1.1 合作社之间合作与联合的理论依据 |
2.1.2 合作社合作与联合实施的路径 |
2.2 专业社、供销社、信用社之间的合作研究 |
2.2.1 专业社与供销社之间的合作研究 |
2.2.2 专业社与信用社之间的合作研究 |
2.2.3 供销社与信用社之间的合作研究 |
2.2.4 “三位一体”背景下“三社”合作研究 |
2.3 共生理论及其应用研究 |
2.3.1 共生理论在经济学领域的发展 |
2.3.2 共生理论的基本内容和原理 |
2.3.3 产业共生的相关研究 |
2.4 农业产业链合作理论及其应用研究 |
2.4.1 产业链理论的发展 |
2.4.2 农业产业链合作理论及其应用 |
2.5 总体文献评述 |
第3章 “三社”共生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构建 |
3.1 “三社”共生的条件分析 |
3.1.1 “三社”共生的必要条件 |
3.1.2 “三社”共生的充分条件 |
3.1.3 “三社”共生充要条件的综合表述 |
3.2 “三社”共生系统的提出 |
3.2.1 “三社”共生系统的概念 |
3.2.2 “三社”共生系统的基本要素 |
3.2.3 “三社”共生系统的性质 |
3.2.4 “三社”共生系统的共生界面 |
3.3 “三社”共生系统的稳定性分析 |
3.3.1 Logistic模型假设 |
3.3.2 不同类型共生关系稳定性条件分析 |
3.3.3 结论与启示 |
3.4 “三社”共生系统的运行机制 |
3.4.1 环境诱导机制 |
3.4.2 共生动力机制 |
3.4.3 共生阻尼机制 |
第4章 “三社”共生系统的稳定性影响因素分析 |
4.1 “三社”共生系统稳定性影响因素的理论建模 |
4.2 “三社”共生系统稳定性影响因素的分析 |
4.2.1 共生单元影响因素 |
4.2.2 共生模式影响因素 |
4.2.3 共生环境影响因素 |
4.3 “三社”共生系统稳定性影响因素的检验 |
4.3.1 量表开发与问卷调查 |
4.3.2 问卷实证分析 |
4.3.3 实证结论 |
4.3.4 对于实证结论的进一步分析 |
第5章 “三社”共生系统的运行效率评价 |
5.1 “三社”共生系统运行效率评价模型的结构与原则 |
5.1.1 评价模型的结构 |
5.1.2 评价模型的构建原则 |
5.2 “三社”共生系统的运行效率评价模型构建 |
5.2.1 评价建模的步骤 |
5.2.2 两阶段链视角下的“三社”共生系统 |
5.2.3 考虑共生过程的“三社”共生系统效率评价建模 |
5.3 我国省域“三社”共生系统效率评价的实证分析 |
5.3.1 RS—DEA模型的选择 |
5.3.2 指标体系的构建 |
5.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6章 “三社”共生系统视角下浙江农合体系分析 |
6.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分类 |
6.1.1 农业合作组织体系的产生 |
6.1.2 农业合作组织体系的经验借鉴 |
6.1.3 农业合作组织体系的分类 |
6.2 “三社”共生系统下浙江“三位一体”农合体系实践形式 |
6.2.1 瑞安农协形式 |
6.2.2 农合联形式 |
6.2.3 “三位一体”实体公司形式 |
6.2.4 产业合作园区形式 |
6.3 “三社”共生系统视角下的瑞安农协案例分析 |
6.3.1 瑞安农协成立的背景概述 |
6.3.2 瑞安农协的“三社”共生系统剖析 |
6.3.3 瑞安农协发展的组织阶段结构 |
6.4 从瑞安农协看我国的“三位一体”农合体系建设路径 |
第7章 促进“三社”共生系统稳定运行的政策建议 |
7.1 改进共生单元 |
7.1.1 提升共生单元之间质参量兼容度 |
7.1.2 提高共生单元自身组织绩效 |
7.2 优化共生模式 |
7.2.1 打通共生界面要素通道 |
7.2.2 促进共生模式创新和进化 |
7.3 改善共生环境 |
7.3.1 营造政策环境 |
7.3.2 改善法制环境 |
7.3.3 健全市场环境 |
7.3.4 培育产业环境 |
结论与展望 |
1、研究结论 |
2、研究展望 |
附录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问卷答题详情 |
附录3 不同类别人员对同一问题的回答(选列)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10)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与财政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意义和研究目的 |
1.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2 研究目的 |
1.2 相关课题的研究动态 |
1.2.1 社会主义与合作社发展的理论 |
1.2.2 资本主义与合作社的关系理论 |
1.2.3 国内农村合作经济思想的发展 |
1.3 研究前提、方法、逻辑与内容结构 |
1.3.1 研究前提 |
1.3.2 研究方法 |
1.3.3 逻辑与内容结构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2.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理论与现状分析 |
2.1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紧迫性 |
2.1.1 农民增收困难 |
2.1.2 农业的边缘化 |
2.1.3 农村的衰落化 |
2.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紧迫性 |
2.2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含义、原则、作用、分类 |
2.2.1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定义 |
2.2.2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原则 |
2.2.3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作用 |
2.3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与传统农村合作经济的区别 |
2.3.1 传统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简要回顾 |
2.3.2 农业合作化的经验与教训 |
2.3.3 新型与传统农村合作经济的区别与联系 |
2.3.4 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区别与联系 |
2.4 新时期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现状 |
2.4.1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条件与可能 |
2.4.2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现状 |
2.4.3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
3. 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理论分析 |
3.1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理论演绎 |
3.1.1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
3.1.2 小农经济的弊病 |
3.2. 政府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理论分析 |
3.2.1 政府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主客观依据 |
3.2.2 充分认识政府财政支持的必要性 |
3.2.3 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理论分析小结 |
3.3 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模式选择 |
3.3.1 现有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分析 |
3.3.2 构建村庄层面“四位一体”的农民综合、联合合作经营模式 |
3.4 财政支持着力点与主要形式 |
3.4.1 农业再生环节与财政支持 |
3.4.2 财政支持的主要形式 |
4. 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4.1 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现状 |
4.1.1 政府组织、引导农户开展合作经营的行为支持 |
4.1.2 政府对合作社的法规建设支持 |
4.1.3 政府财政对合作社发展的支持 |
4.1.4 税收政策对合作社的优惠支持 |
4.1.5 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及合作社的资金支持 |
4.1.6 政府对农业人才培训的支持 |
4.2 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问题分析 |
4.2.1 政府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理念上的问题 |
4.2.2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 |
4.2.3 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匮乏 |
5. 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域外经验借鉴 |
5.1 美国政府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情况 |
5.1.1 美国的农业及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概况 |
5.1.2 美国农村合作经济的类型、作用与特点 |
5.1.3 政府与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关系 |
5.2 法国政府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情况 |
5.2.1 法国的农业及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概况 |
5.2.2 法国农村合作经济的类型、作用与特点 |
5.2.3 法国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
5.3 台湾、韩国、日本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情况 |
5.3.1 台湾、韩国、日本的农业发展概况及农村合作经改造情况 |
5.3.2 台湾、韩国、日本的农村合作经济类型、作用与特点 |
5.3.3 台湾、韩国、日本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主要方面 |
5.3.4 台湾、韩国、日本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小结 |
6. 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建议 |
6.1 积极发展“四位一体”的农村综合合作经济 |
6.1.1 转变政府观念,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四位一体”的农村综合合作经济 |
6.1.2 财政大力支持发展“四位一体”的农村综合合作经济 |
6.1.3 合作社发展与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 |
6.1.4 重建乡土社会文化促进农村综合合作经济发展 |
6.2 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重点方面与主要措施 |
6.2.1 法律法规建设 |
6.2.2 财政税收政策 |
6.2.3 政策性金融支持 |
6.2.4 合作社人才培养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试论山西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以山西省为中心的分析[D]. 贺福中. 山西大学, 2017(02)
- [2]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
-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D]. 应建均.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4]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与分散型村庄发展比较研究[D]. 冯道杰. 山东大学, 2016(10)
- [5]“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研究[D]. 薛继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11)
- [7]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研究[D]. 冯蕾. 吉林大学, 2014(09)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社发展研究[D]. 丁俊华. 河南大学, 2014(01)
- [9]我国生产、供销、信用合作社共生关系研究[D]. 李涛. 山西财经大学, 2019(10)
- [10]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与财政支持研究[D]. 张世敬. 西南财经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