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不见的“隐形公害”(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研究》文中认为科技改变人类,科技改变世界,科技塑造未来。自20世纪起,人类真正踏入了科技时代,科技的磅礴之力在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得以显露。这是科技发展的辉煌成就,但与此同时也给人类及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值得深入思考并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在20世纪20年代产生并迅速发展起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对此有深刻的认识,他们特别关注科学技术,尤其是科学技术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运用。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1898-1979)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主要流派——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秉承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传统,用对科学技术的批判来取代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批判,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技术思想。具体而言,本论文主要探究了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本论文阐述了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问题。在时代背景问题上,论文从科技、经济、政治、文化四个方面分析研究了马尔库塞所处时代的主要特征,勾勒出时代的轮廓。在理论渊源问题上,马尔库塞从马克思、海德格尔、马克思·韦伯以及霍克海默和阿尔多诺等多位思想家的思想中汲取养分,或继承发展、或批判摒弃,最终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科学技术思想。第二,论文重点分析了马尔库塞的科技异化思想。首先,在科技异化的具体表现上,马尔库塞提出了着名的“单向度”思想,认为发达工业社会的一切真实被和平、舒适、富足的虚假外表所掩盖,技术无形中消弭了社会的一切矛盾,使人成为现存制度的顺从者。整个社会呈现出经济、政治、文化以及语言领域的一体化,成为单向度的社会;生活于其中的人则因否定和批判能力的丧失以及超越能力的丧失而成为单向度的人。其次,马尔库塞揭示了发达工业社会科技异化的根源在于技术理性。科技的飞速发展为追求效率最大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与工具,同时也为技术理性取代批判理性提供了温床,技术理性成为衡量一切的价值标准,进而成为新的控制形式。最后,马尔库塞提出了消除科技异化的途径,赋予技术发展新的希望。一方面,马尔库塞认为可以通过创造与现有科学技术本质不同的新技术与新科学来改变科技奴役人、控制人的现状。另一方面,马尔库塞提出了“革命新理论”,认为可以通过革命建立一个真正与人相称的新社会,从而开启人类全新的生活方式。科技异化思想是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表征着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的突出理论贡献。马尔库塞对解决科技异化问题的途径进行了积极的探究,但终因缺乏现实基础以及理论上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而陷入了“乌托邦”。第三,论文深入研究了马尔库塞的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首先,论文梳理了意识形态概念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以及概要阐述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学说,在此基础上揭示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内在关联的历史发展脉络。其次,马尔库塞以其独特的思维构建了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其一对科技中立论的批判是其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的基础。其二,科技意识形态化是科技异化的最高表现形式。在马尔库塞看来,科技的意识形态化表征着科技异化已经上升到政治高度,并且科技异化的程度与意识形态主宰地位的增强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其三,在马尔库塞看来,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化的途径大致有三种,即技术合理性证实制度合理性;技术理性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对人的剥削与压迫;技术管理代替了政治统治。其四,马尔库塞对“真实需要”和“虚假需要”、“基本压抑”和“额外压抑”两组概念进行了区分,由此揭示了科技意识形态对人的思想意识和心理操控。最后,论文将马尔库塞与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化思想进行了比较评析,挖掘二人思想中的一致性和分歧。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拓宽了意识形态批判的视野。但是,马尔库塞将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直接等同,既夸大了意识形态的功能,也忽略了意识形态对现实的反作用;并且其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也没有能够触及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第四,论文对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的生态学意蕴进行了探究。首先,本文阐释了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的自然观前提。马尔库塞认为在发达工业社会,自然界和人的异化决定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异化。人类疯狂的破坏和盘剥大自然,使自然界丧失了独立的“主体”地位。马尔库塞从对“劳动”概念的解释,对“自然是人的工具”的解释,对“历史是人的真正自然史”的解释三个方面阐述了人与自然相统一的观点。在此基础上,马尔库塞提出了其自然观的核心内容——自然解放论。自然解放的宗旨是要解除人与自然之间的对抗关系,使二者关系回归和谐与安宁。而且自然解放具有“两重性”,既要解放属人的自然,又要解放人类的外部生存世界——自然界,要把人和自然都从技术的统治和控制中解放出来。其次,在自然观的基础上,马尔库塞构建了自己的技术生态思想。马尔库塞分析了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表现及其实质,最终提出通过建立人道化的技术世界来解决这一难题。在马尔库塞看来,尽管技术理性导致了人与社会的单向度化,但技术依然具有解放的潜能,人类需要人道化的技术来释放技术的解放潜能。人道化的技术是将理性与艺术相融合的后技术理性所引领的更高发展阶段的新技术,是可以促进技术同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新技术。最后,马尔库塞的自然观与技术生态思想启示人类发展能够处理好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的关系,兼顾技术发展与人文关怀,并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形成重大影响。但很遗憾因缺乏实践基础而流于空想,也没有能够触及对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深刻批判,同样具有一定的思想局限性。第五,论文探究了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对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启示问题。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上,本文以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为视角,立足于中国发展现状,批判性分析了中国科技发展对人性的压抑与扭曲的一面及其违背伦理规约的一面;同时批判性的反思中国社会呈现出的单向度化趋势,探寻国人丧失批判性、否定性的表现等等问题,深刻思考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对我国现实问题的警示和启迪意义,赋予本文一定的实践价值。作为一位时刻处于矛盾而困惑的思想状态中的思想家,马尔库塞的科学技术思想既表达了对发达工业社会的失望与痛恨,也呈现出对未来人的自由和社会解放的希望和憧憬,这体现了马尔库塞“悲观但不绝望”的“辩证法”。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的不足和局限性不可否认,但是,马尔库塞用批判和审视的眼光发现现实问题的严峻性,并努力为了改变现状而进行奋斗,这种批判精神永不过时,因为没有批判精神就没有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张译云[2](2020)在《中日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企业的经营活动涉及到更多层次的内容,各界对企业的要求也不再仅仅停留在生产与销售层面,作为社会的一员,企业要承担更多的社会方面的责任。许多学者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问题的研究,认为企业除了自身合法经营外,还需重视对社区环境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中国经济处于较快发展阶段,越来越多学者指出企业承担的责任应当有更广的范围,要在实践中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拓展。日本与中国同属于亚洲实力较强的经济体,中国和日本都在不断发展过程当中,日本企业对社会责任研究的起步较中国早,并且较为成熟,形成了一定体系,通过中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对比,可以发现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本文第一章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及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和审视,为实践构建理论框架。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对日本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历程及特点进行总结,以梳理其存在的相同与不同点。第四章则对中日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对比分析,从发展历史的比较、分领域的对比以及个案的对比等,从宏观至微观的角度对中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状况进行剖析,特别是通过对索尼和海信的个案分析,能够清楚了解中国相当一部分企业现存的问题,中国体量较大的企业仍旧存在未设置企业社会责任专栏、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缺少、表述不清等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最后,从企业、国家、行业协会、媒体等几个方面提出可供参考的对策建议。
迪恩·孔茨,姜焕文[3](2020)在《无声的角落》文中认为有的人真正脱离了网络,任何技术都探测不到他们的行踪,然而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游弋于互联网并使用互联网,这样的人可以说就处在"无声的角落"。第一部教我战栗1清凉的黑夜里,简·霍克醒了。有一阵子,她记不起自己睡在哪里。她只记得自己像惯常一样,睡在大号或是特大号双人床上,手枪放在另一只
王海霞[4](2020)在《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问题的法律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如何从理论与实践上更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转型,抓住生态环境修复这一关键环节极为重要。近年,生态环境修复以其特有的修复环境功能、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成为解决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最佳路径之一。而地方生态环境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则对生态环境的修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修复中既要追求整体系统上的修复,也要针对具体某一地区单一环境要素的修复。为此,如何从生态环境修复目标的整体性和全局性这一特征出发,改变过去环境损害责任的司法实践以简单的损害赔偿了结案件的固定模式转变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多种方式的运用,推动由损害赔偿形式为主向以环境修复为中心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对地方生态环境修复的实践探索,以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实现我国生态环境修复的目标。期待本文的完成能够助益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本文基于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结合地方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对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运行展开深入思考。主要围绕以下部分展开:第一章,对修复的内涵、生态环境损害的界定、生态环境损害与生态环境修复的关系、法学语境下生态环境修复的含义及理论基础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二章,剖析了当下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面临的法律困境;第三章,选取了4个具有代表性的生态损害赔偿试点省份,对其立法情况与实践现状进行比较分析;第四章,通过对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在运行中所兼具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展开思考;第五章,在前文讨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的制度完善进行了探索。
尹秀娟[5](2020)在《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与现实社会并存的虚拟社会,一方面承载了现实社会的部分矛盾,反映了现实社会中人的发展困境和窘迫;另一方面也相对地独立于现实社会,在自我发展过程中了形成了虚拟性、隐匿性、开放性等特点。作为人类发展空间的新拓展,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矛盾、虚拟社会内部矛盾等成为影响国家和社会发展甚至是全人类发展的重大课题。本文立足于马克思关于异化的主要思想,选取虚拟社会的个人主体在虚拟社会中的异化问题,作为切入点开展研究,显然是对这一背景下人类生存与发展问题的自然回应。马克思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正是在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思想的指导下,本文以虚拟社会生产资料的改变对生产方式的影响、虚拟社会实践对生产关系的影响、虚拟劳动对虚拟主体的影响作为研究的主要框架,以虚拟社会从萌芽、现阶段发展及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情况作为暗线,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引领,研究了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主体对异化的扬弃、以人工智能为主要特点的未来虚拟社会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影响等核心问题,同时分章节地集中探讨了虚拟社会的形成与发展问题、虚拟社会的本质及主要特征问题、虚拟生存的价值及人类虚拟生存困境问题、虚拟社会中个人主体的异化问题、虚拟社会中虚拟主体异化的扬弃问题、以及以人工智能为主要特点的“后”虚拟社会中人的心智发展、数字劳动及人的进一步解放等问题。基于案例分析和互联网产业前景判断,在对“虚拟”条分缕析过程中,明确了虚拟社会形成的基础与条件,指出了虚拟社会的存在有其自身的规则外,它在本质上是人类用数字化的方式对现实社会的虚拟表述,是人类自身需要的技术表达。由于人类在自身发展中,还没有寻求到调节虚拟需要和现实需要矛盾的平衡机制,导致了主体发展必须面临的哲学困境、主体发展所陷入的时空困境、主体发展带来的精神困境、主体发展中的虚拟生存困境,进而产生了个体主体在虚拟社会的异化。个体在虚拟社会中异化的同时,也凸显出个体对虚拟生存的需要,彰显了虚拟生存的意义。扬弃虚拟生存中的出现的主体异化不仅需要个体在虚拟生存中强化对虚拟社会基本规则的尊重,也需要通过对虚拟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法理环境、的治理来实现人的更大发展自由。而以人工智能为基本特点的后虚拟社会中,人工智能将进一步推进人的心智发展,以及互联网共产主义的萌芽,都为人类超越虚拟提供了极大条件,为人类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极大可能。
卢江红[6](2020)在《汉语“V+O”动宾短语的隐喻现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隐喻是认知隐喻学的基本理论,与传统隐喻学不同之处在于,认知隐喻学认为隐喻形成于人的思维,表现于人的语言。其工作机制是从源域到目标域的一种投射,是一种事物的概念域到另一种具有相似性的概念域之间的映射关系。而传统隐喻学是站在修辞的角度从语义的层面出发对隐喻现象进行描述和研究。本文在认知隐喻学理论基础上,以“V+O”动宾隐喻短语为考察对象,对其隐喻体系进行描写解释和分析研究。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交代研究的目的、方法、语料来源,并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回顾隐喻研究的发展历程,介绍国内外研究现状,是后续分析的理论铺垫。第二部分为“隐喻的来源问题”,归类分析不同的隐喻来源,说明人类本身及生活内容是隐喻产生的来源,隐喻离不开客观世界。第三部分是“‘V+O’动宾短语的意象图式及其分类”,根据语料归纳总结动宾短语涉及的八个意象图式及其分布情况。第四部分是“‘V+O’动宾组合的隐喻类型及范畴重建”,运用隐喻理论深入分析“V+O”动宾隐喻短语的具体的运用情况。首先归类分析语料,把动宾短语归入初级隐喻、本体隐喻和结构隐喻三大类,以代表性隐喻短语为主分析各类隐喻类别,最后分析说明“V+O”动宾隐喻短语的范畴重建。动宾隐喻短语成立的实质是在认知领域,将不同类属经过隐喻改造后,凸显其中需要的特点,形成新的隐喻式家族范畴,从而合理化隐喻表达的语言现象。第五部分是“结论”,对全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总结论述。
姚科敏[7](2020)在《习近平科技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研究习近平科技观,对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研究,为实现新时代科技融合发展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提供理论指导,实现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目标,正确处理中国科技发展的现实问题,为世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综合法、系统研究法,在界定习近平科技观含义的基础上,探讨和论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主要内容,研究和阐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界定和探讨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是研究习近平科技观的一项奠基工作。习近平科技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代科学技术的新理念新观点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科技全球治理观等方面。从思想渊源看,习近平科技观既吸取了中国古代科技思想的精华,又吸收了西方古今科技思想中有益的成分,做到了中西结合、古今贯通,因而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思想渊源。从理论基础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为习近平科技观提供了科学而又坚实的理论基础。习近平科技观形成于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知识的持续积累大大推动了全球财富的增长、颠覆性科技的创新发展和应用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生活范式、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科技的双刃剑作用愈加凸显的国际背景下,形成于中国科技事业迅速崛起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的国内背景下。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可分为四个时期:萌芽阶段(1969年—1982年)、初步形成阶段(1982年—1993年)、形成轮廓阶段(1993年—2012年)和丰富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习近平科技观具有创新性、人民性、时代性、前瞻性、开放性、保障性等基本特征。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和科技全球治理观。其中,科技创新观是核心,科技体制改革观是动力,科技战略观是统领,科技人才观是关键,科技伦理观是保障,科技全球治理观是条件,上述六个方面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的逻辑整体。习近平科技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在于:习近平科技观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其现实意义在于:习近平科技观是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李向格[8](2019)在《“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衍变与日本国民记忆构建》文中认为大和战舰是日本帝国海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秘密建造的巨型战舰,1941年建成服役,1945年日本战败前被美军战机击沉。战后,“大和战舰”被历史文本、文学文本以及各种艺术媒介多方讲述,在战后七十余年里,形成了关于“大和战舰”的话语系列。本论文重点考察了日本战后“大和战舰”话语修辞的衍变历程。首先还原历史叙述中的大和战舰,其次,呈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大和战舰”话语方式,对以大和战舰为主题的跨越小说、漫画、动画片、电影等多种媒介的文本进行梳理和解读。通过细查这些貌似盘根错节的互文性文本修辞,发现其间的话语范式,分析这些话语范式对日本人的情感倾向与国民记忆的影响,进而揭示在这一反复讲述的过程中潜藏于话语构建背后的日本人的战争历史认知。本论文由五章组成。第一章,还原作为历史事件的“大和战舰”。由“日本近代海军建设”、“大和战舰参战始末”两部分构成。该部分通过对日本近代海军史的回顾,追寻大和战舰相关的历史真相。第二章,战后“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之“初现”(1945-1973)。由“占领期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战记’热潮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以及“儿童世界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三部分构成。将小说、电影等媒介中的“大和战舰”话语讲述出现时间限定在1945-1973年,在这一时期的不同话语范畴中呈现的是“大和战舰”的“本来面目”,即历史中的大和战舰。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大和战舰的幸存者以及参与大和战舰的设计者对“大和战舰”这一“历史事件”进行二次构建,形成了两种表述形态:悲情英雄主义的“大和”和代表先进技术的“大和”。“大和战舰”的书写由文本走向荧幕,其影响力也随之扩大。“大和战舰”的悲剧性结尾随着电影的热映被更多人了解的同时,荧幕上的“威武”的大和战舰也成为“国民热血沸腾的材料”。第三章,“大和战舰”话语修辞的“衍生”(1974-2000)。由“科幻动画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假想战记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以及“围绕《大和战舰的末日》的争论”三部分构成。将“大和战舰”话语讲述出现时间限定在1974-2000年,划分标准是自《宇宙战舰大和号》系列出现伊始,“大和战舰”脱离现实,走向科幻化的道路。这一时期的“大和战舰”逐渐脱离历史文脉,或化身“宇宙战舰”遨游太空,或“穿越”历史重述战争,在早期的“大和战舰”话语基础上不断“衍生”。第一部以大和战舰为题材的小说《大和战舰的末日》历经数次改稿,但其最初版本直到1980年代初才重见于世,围绕改稿问题的争论及其历史动因也是这一时期的研究要点。第四章,新世纪“大和战舰”话语修辞的“扭曲”(2001-2019)。由“博物馆叙事中的‘大和战舰’”、“电影《男人们的大和/YAMATO》”、“动画电影《在这世界的角落》”以及“‘亚文化’中的‘大和战舰’”四个部分构成。将“大和战舰”话语讲述出现时间限定在2005年以后,划分标准是进入新世纪后多种媒介特别是博物馆媒介等的介入令“大和战舰”话语修辞愈发多元、表达的价值观愈发扭曲。这一时期随着报纸、期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游戏等媒体的强势介入,“大和战舰”反复被重写成小说、电影、电视、动漫、漫画和游戏,在这一“热潮”中,“大和战舰”话语衍变愈发多元与复杂。第五章,“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与历史认知构建。由“‘大和战舰’话语作为‘集体文本’”、“‘大和战舰’话语的叙事策略”以及“‘大和战舰’的记忆功能与历史认知构建”三部分构成。将围绕“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视为“集体文本”,分析其叙事选择与叙事原则,从集体记忆的存储与重构功能出发,解读在其反复讲述中呈现的日本国民战争认知的生成与变迁。大和战舰在文化层面上具有特定的象征意义,被文化符码化后转化为潜在的文学想象,与文学创作互为影响,同时多媒介的强势介入推动了其形象的衍变。通过对“大和战舰”话语修辞衍变的解读,寻觅日本战争文学、战争记忆的历史轨迹。七十余年来在作家与读者、评论者的积极参与下,“大和战舰”物语不断被再生产和转化,被赋予“神风大和”、“昭和时代的平家物语”、“技术大和”、“战后败北的文学”、“具有世界普遍性价值观的大和”等多元意义属性,进而成为日本民族文化记忆的一部分,为民众“自然”接受。“记忆”立足“现在”再造“过去”,并以此为基础面向未来,“遗忘”与“回忆”均源自当今行动主体面向未来的志向,因此,“国民记忆”的存在方式对于一个国家未来的政治选择有着重要的意义。“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衍变过程为我们展示了“大和战舰”内化为日本国民记忆的漫长过程,然而,潜伏于其中的帝国民族主义的无意识能量无疑是巨大和恐怖的,时常为战后扭曲的战争观念与错误的历史认知推波助澜。
黄倩芸[9](2019)在《论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实现路径》文中研究说明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是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参与环境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是公众参与原则在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有关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理论研究为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提供了正当性基础,我国立法为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目前,制约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实现的主要矛盾是有效参与不足。究其原因,首先,是立法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实现程序规定得较为粗略;其次,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的环境管理惯性,对社会组织的身份认同、能力认同都持有怀疑态度,影响社会组织环境行动的开展;再次,是社会组织本身的参与能力不足。探讨我国实现社会组织应然层面的参与权利,需要适当借鉴国外社会组织的经验,考察美国和欧盟的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立法和实践。根据情境变化和适应情况,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存在命令型环境治理模式和“参与-回应”型环境治理模式。为实现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应然之意,需要完善的、良性的制度作为保障,从环境法、社会组织管理法以及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等多重角度提出完善建议。环境立法上,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决策权、环境监督权的保障;环境执法上,加强与社会组织环境合作,明确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环境事务的界限;环境司法上,进一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社会组织管理法应给予社会组织充分的生长空间,采取直接登记制度等管理手段;社会组织要通过自律自治等,提高自身环境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和谈判能力,提升环境参与水平与实效,以获得社会和政府的认可与支持。
张金艳[10](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指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二、看不见的“隐形公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看不见的“隐形公害”(论文提纲范文)
(1)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及理论渊源 |
2.1 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2.1.1 科技时代的来临与科技负面影响的加深 |
2.1.2 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经济对科技发展依赖性的增强 |
2.1.3 两次世界大战与战后的政治民主化趋势 |
2.1.4 批判意识的兴起与文化工业的诞生 |
2.2 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 |
2.2.1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 |
2.2.2 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 |
2.2.3 马克斯·韦伯的“合理性”概念的理论区分 |
2.2.4 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的启蒙批判思想 |
第3章 马尔库塞科技异化批判思想 |
3.1 科技异化的表现 |
3.1.1 虚假背后的真实 |
3.1.2 单向度社会的出现 |
3.1.3 单向度人的生成 |
3.2 科技异化产生的根源——技术理性 |
3.2.1 马尔库塞的理性观 |
3.2.2 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 |
3.2.3 极权主义的技术合理性 |
3.3 消除科技异化的途径 |
3.3.1 新技术与新科学之熵 |
3.3.2 革命新理论的实践运用 |
3.4 马尔库塞科技异化批判思想评析 |
3.4.1 马尔库塞科技异化批判思想的理论价值 |
3.4.2 马尔库塞科技异化批判思想的局限性 |
第4章 马尔库塞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 |
4.1 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 |
4.1.1 意识形态概念的产生与发展 |
4.1.2 马克思意识形态学说 |
4.1.3 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内在关联 |
4.2 马尔库塞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的建构 |
4.2.1 马尔库塞对技术中立论的批判 |
4.2.2 科技意识形态化是科技异化的最高表现形式 |
4.2.3 科技意识形态化的途径 |
4.2.4 科技意识形态对人的操控 |
4.3 马尔库塞与哈贝马斯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比较评析 |
4.3.1 马尔库塞与哈贝马斯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的一致性 |
4.3.2 马尔库塞与哈贝马斯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的主要分歧 |
4.4 马尔库塞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评析 |
4.4.1 马尔库塞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的理论价值 |
4.4.2 马尔库塞科技意识形态化思想的局限性 |
第5章 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的生态学意蕴 |
5.1 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的自然观前提 |
5.1.1 马尔库塞自然观的形成基础 |
5.1.2 人与自然的关系 |
5.1.3 马尔库塞自然观的核心内容——自然解放论 |
5.2 马尔库塞的技术生态思想 |
5.2.1 问题的提出—生态危机理论 |
5.2.2 问题的解决—人道化的技术世界 |
5.3 马尔库塞自然观与技术生态思想评析 |
5.3.1 马尔库塞自然观与技术生态思想的理论价值 |
5.3.2 马尔库塞自然观与技术生态思想的局限性 |
第6章 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的启示 |
6.1 树立完整理性的科技观 |
6.1.1 正确的科技观 |
6.1.2 和谐的自然观 |
6.1.3 理性的消费观 |
6.2 重视科技的人文与伦理内涵 |
6.2.1 科技发展应倾注更多的“人文关怀” |
6.2.2 科技发展须加强科技伦理的规约 |
6.3 塑造和培养否定性思维 |
6.3.1 否定性思维与人的全面发展 |
6.3.2 “否定性”丧失的现状分析 |
6.3.3 积极培养否定性思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日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目的及意义 |
(一) 研究的目的 |
(二) 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动态 |
(二) 国内研究动态 |
三、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的内容 |
(二) 研究的技术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难点 |
(一) 研究的创新 |
(二) 研究的难点 |
第一章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综述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
一、学术界的定义 |
二、国际机构的定义 |
三、本文的界定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论 |
一、股东利益至上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社会契约理论 |
四、企业公民理论 |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特殊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日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概况 |
第一节 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史 |
一、探索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前) |
二、提出阶段(20世纪50年代-20世纪60年代) |
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大幅提升阶段(20世纪70年代-20世纪80 年代初) |
四、衰退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 |
五、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强化阶段(21世纪至今)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 |
一、与经济和时代背景共同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
二、相对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
三、内外有别、精致利己的企业社会责任观 |
四、外部推动下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 |
第一节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史 |
一、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背景 |
二、强化经济责任阶段(1978年-1999年) |
三、企业社会责任整合阶段(2000年-2005年) |
四、企业社会责任规范阶段(2006年至今) |
第二节 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 |
一、高度认可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
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的数量不断增加 |
三、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多样 |
四、政府推动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 |
五、舆论监督环境较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分领域比较 |
第一节 中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史比较 |
一、中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史的共同点 |
二、中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史的表现差异 |
第二节 中日企业社会责任在相关领域的发展比较 |
一、环境领域 |
二、劳工保障 |
三、立法实践 |
四、慈善捐助 |
五、信息披露 |
第三节 中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个案比较 |
一、日本索尼 |
二、中国海信 |
三、索尼与海信企业社会责任对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加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对策 |
第一节 政府方面 |
一、转变政府职能 |
二、完善立法,严格执法 |
三、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监督机制 |
第二节 企业方面 |
一、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
二、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制度化 |
第三节 其他方面 |
一、发挥行业协会间接推动作用 |
二、社会公众和媒体应积极参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3)无声的角落(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部教我战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第二部兔子洞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
43 |
第三部白噪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第四部无声的角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第五部控制机制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第六部最后的美好一天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4)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问题的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修复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概念的厘清 |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修复的理论基础 |
第二章 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面临的法律困境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修复在法律制度上的缺位 |
第二节 地方司法适用层面的缺陷 |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修复前的损害评估缺乏规范性 |
第三章 观察比较: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的立法现状与实践观察 |
第一节 立法现状 |
第二节 实践观察 |
第四章 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制度运行之思考 |
第一节 关于地方生态环境修复对法律制度保障的需求 |
第二节 关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构成要素 |
第三节 关于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
第五章 对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探索 |
第一节 设定地方生态环境修复的目标 |
第二节 填补地方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 |
第三节 拓展生态环境修复的监督实施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5)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及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坚守与突破相融合 |
(二) 国外研究现状:思考与展望相结合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一章 虚拟社会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虚拟概念的发展性 |
一、哲学史上的“虚拟” |
二、虚拟社会的“虚拟” |
第二节 虚拟社会的形成 |
第三节 虚拟社会的发展 |
第二章 虚拟社会的本质及特征 |
第一节 虚拟社会中的人 |
第二节 虚拟社会中的虚拟社会关系 |
第三节 虚拟社会中的虚拟社会实践 |
第四节 虚拟生存与现实生存 |
第五节 虚拟社会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虚拟社会的主体 |
第一节 虚拟社会的主体多元性与多元性主体 |
一、虚拟社会的多元性主体 |
二、虚拟社会的个人主体特点 |
三、虚拟主体:主体发展的新阶段 |
第二节 虚拟社会主体发展困境 |
一、主体发展的哲学困境:从现实性哲学到虚拟性哲学 |
二、主体发展的时空困境:从现实社会分层到虚拟社会分层 |
三、主体发展的生存困境:现实生存还是虚拟生存 |
四、主体发展的精神困境:从主客体对立到主客体统一 |
第三节 虚拟社会:主体发展的新机遇 |
一、困境中主体发展的新因素 |
二、困境中主体发展的新趋势 |
第四章 虚拟社会的虚拟生存 |
第一节 虚拟生存的特点 |
一、什么是虚拟生存 |
二、虚拟生存的技术化 |
三、虚拟生存的人化 |
四、虚拟生存的伦理秩序 |
第二节 虚拟生存的困境 |
一、虚拟生存的内在矛盾 |
二、虚拟生存与现实要求之间的矛盾 |
三、虚拟生存的技术性和人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
四、虚拟生存的不确定性及潜在危机 |
第三节 虚拟生存的价值 |
一、虚拟生存:生存的哲理新意 |
二、虚拟生存:生存的诗意栖息 |
三、虚拟生存:生存的空间正义 |
四、虚拟生存:生存的经济理性 |
第四节 虚拟生存和现实生存的关系 |
一、现实生存决定虚拟生存 |
二、虚拟生存是对现实生存的拓展 |
三、虚拟生存不是人类生存的最终目的 |
第五章 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 |
第一节 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表征 |
一、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特点 |
二、虚拟社会的主体与精神自我的冲突 |
三、虚拟社会的主体与虚拟劳动的对立 |
四、虚拟社会的主体与内在自我的矛盾 |
第二节 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类型 |
一、虚拟社会的主体自身异化 |
二、主体的客体化 |
三、客体的主体化 |
四、主体异化的异化 |
第三节 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原因 |
一、虚拟社会的技术对主体的异化 |
二、虚拟社会政治环境对主体的异化 |
三、虚拟社会的文化对主体的异化 |
四、虚拟社会的经济对主体的异化 |
五、虚拟社会的法律规则对主体的异化 |
六、虚拟空间异化带来的主体异化 |
七、虚拟主体异化的积极作用 |
第六章 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的扬弃 |
第一节 马克思对异化的扬弃 |
第二节 虚拟社会的规则——主体异化中对规则的尊重 |
一、交互与共享 |
二、离散与认同 |
三、适应与超越 |
第三节 虚拟社会的治理——主体异化扬弃路径选择 |
一、虚拟社会的政治环境治理 |
二、虚拟社会的文化环境治理 |
三、虚拟社会的经济环境治理 |
四、虚拟社会的法理环境治理 |
第七章 “后”虚拟时代 |
第一节 “后”虚拟社会的哲学阐释 |
一、“后”虚拟社会与“第四世界” |
二、“后”虚拟社会对虚拟的超越 |
第二节 “后”虚拟社会人的心智发展 |
一、人工智能的本质 |
二、人工智能与人的心智发展 |
第三节 “后”虚拟社会与人的进一步解放 |
一、“后”虚拟社会中人的劳动 |
二、“后”虚拟社会中共产主义的萌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汉语“V+O”动宾短语的隐喻现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方法和语料来源 |
1.1.1 目的 |
1.1.2 论文的语料来源 |
1.1.3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2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隐喻研究情况 |
1.2.2 国内隐喻研究情况 |
1.3 汉语中“V+N”组合研究情况 |
1.4 隐喻的定义 |
第2章 “V+O”动宾短语隐喻喻源 |
2.1 “生命体”喻源 |
2.2 “肢体动作”和“生理机能”喻源 |
2.3 来自“工具技术”及其他领域的喻源 |
第3章 “V+O”动宾短语的意象图式及其分类 |
3.1 力意象图式 |
3.1.1 肢体类力意象图式 |
3.1.2 生理机能类的力意象图式 |
3.1.3 驯养动物和自然现象的力意象图式 |
3.2 容器意象图式 |
3.3 整体-部分意象图式 |
3.4 链接意象图式 |
3.5 上-下意象图式 |
3.6 路径意象图式 |
3.7 规模意象图式 |
3.8 中心-边缘意象图式 |
第4章 汉语“V+O”动宾组合的隐喻类型及范畴重建 |
4.1 汉语“V+O”动宾组合的初级隐喻 |
4.1.1 初级隐喻中的方位隐喻 |
4.1.2 初级隐喻中的初始事件隐喻 |
4.2 组合中结构隐喻研究 |
4.3 本体隐喻研究 |
4.3.1 实体物质隐喻 |
4.3.2 容器隐喻 |
4.4 “V+O”动宾隐喻短语的范畴重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动宾隐喻短语喻源类型表 |
致谢 |
(7)习近平科技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 |
2.1 习近平科技观的概念界定 |
2.1.1 科技的含义 |
2.1.2 科技观的含义 |
2.1.3 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 |
2.2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 |
2.2.1 中国古代科技思想 |
2.2.2 西方古今科技思想 |
2.3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 |
2.3.2 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 |
第3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 |
3.1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 |
3.1.1 萌芽阶段(1969 年-1982 年) |
3.1.2 初步形成阶段(1982 年-1993 年) |
3.1.3 形成轮廓阶段(1993 年-2012 年) |
3.1.4 丰富发展阶段(2012 年至今) |
3.2 习近平科技观的基本特征 |
3.2.1 创新性 |
3.2.2 人民性 |
3.2.3 时代性 |
3.2.4 前瞻性 |
3.2.5 开放性 |
3.2.6 保障性 |
第4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 |
4.1 科技创新观 |
4.1.1 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
4.1.2 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
4.1.3 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 |
4.2 科技体制改革观 |
4.2.1 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
4.2.2 深化基础科学研究体制改革 |
4.2.3 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
4.2.4 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制度 |
4.3 科技战略观 |
4.3.1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
4.3.2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4.3.3 优先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4.4 科技人才观 |
4.4.1 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 |
4.4.2 完善有效的引才用才机制 |
4.4.3 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 |
4.5 科技伦理观 |
4.5.1 使科技成果更充分地惠及人民群众 |
4.5.2 以绿色科技促进科技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
4.5.3 为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
4.6 科技全球治理观 |
4.6.1 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 |
4.6.2 提高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
4.6.3 发挥科技创新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作用 |
第5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5.1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 |
5.1.1 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 |
5.1.2 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 |
5.1.3 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
5.1.4 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 |
5.2 习近平科技观的现实意义 |
5.2.1 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 |
5.2.2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 |
5.2.3 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 |
5.2.4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 |
5.2.5 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衍变与日本国民记忆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一)“大和战舰”相关的中国学界研究现状 |
(二)“大和战舰”相关的日本学界研究现状 |
(三)日本战争历史认知相关的中国学界研究现状 |
(四)日本战争历史认知相关的日本学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作为历史真相的“大和战舰” |
第一节 日本近代海军建设 |
一、从闭关锁国到“黑船事件” |
二、近代海军的创建 |
三、对外扩张 |
第二节 大和战舰参战始末 |
一、“大舰巨炮主义”与“舰队决战思想”的确立 |
二、大和战舰的设计与建造 |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大和战舰 |
小结 |
第二章 “大和战舰”话语修辞叙述范式之“初现”(1945-1973) |
第一节 占领期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悲情大和”话语讲述之缘起 |
二、“技术大和”话语讲述之缘起 |
第二节 “战记”热潮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战记”热潮中的“大和战舰” |
二、作为“技术立国之基础”的大和赞美论 |
三、“海军史观”之抬头 |
四、大荧幕中的非主角的“大和战舰” |
第三节 儿童世界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自发特攻”的“大和战舰” |
二、“大和战舰”科幻物语之初作 |
三、儿童世界中“战记读物”热潮的批判与退潮 |
小结 |
第三章 “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之“衍生”(1974-2000) |
第一节 科幻动画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电视媒介中的“大和战舰” |
二、“技术大和”话语之强化 |
三、“正义大和”形象之构建 |
四、“悲剧大和”之重现与质疑 |
五、重回战争电影主角 |
第二节 假想战记中的“大和战舰”话语修辞 |
一、回归战场重新“开战”的“大和战舰” |
二、穿越未来时空的“超级战舰大和” |
第三节 围绕《大和战舰的末日》的争论 |
一、文稿结尾部分之还原 |
二、江藤淳之“批判” |
三、加藤典洋之“辩白” |
小结 |
第四章 新世纪“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之“扭曲”(2001-2019) |
第一节 博物馆叙事中的“大和战舰” |
一、博物馆成立始末 |
二、博物馆展品所构建的历史记忆 |
三、炫耀与受难并存的话语态度 |
第二节 电影《男人们的大和/YAMATO》:重构历史记忆 |
一、以“记忆传承”为目的的情节设置 |
二、被构建的片面的“受害者”记忆 |
三、“为守护而战”的战争逻辑传承 |
第三节 动画电影《在这世界的角落》:在“日常”与“战争”之间 |
一、战争中的日常 |
二、日常中的战争 |
三、通过日常描写表现战争的可能性 |
第四节 “亚文化”中的“大和战舰” |
一、“重新起航”的“宇宙大和战舰号” |
二、假想战记中反复“战斗”的“大和战舰” |
三、拟人化的“大和战舰” |
小结 |
第五章 “大和战舰”话语修辞与历史认知构建 |
第一节 作为“集体文本”的“大和战舰”话语 |
一、何谓“集体文本” |
二、大和战舰言说何以成为日本的“集体文本” |
第二节 “大和战舰”话语的叙事策略 |
一、“大和战舰”话语的文化原型 |
二、“大和”的科幻化言说——全球化语境下的宇宙“卫士” |
三、“大和”的技术化言说——日本人之“魂”的象征 |
第三节 “大和战舰”话语的历史构建功能 |
一、集体记忆的存储与建构 |
二、“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与历史认知构建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论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实现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社会组织范畴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正当性 |
第一节 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理论依据 |
一、关于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基础理论 |
二、中国语境下主张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意义 |
第二节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依据 |
一、2014 年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款 |
二、2014 年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权利的确认 |
第二章 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实现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实现困境 |
第二节 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困境形成的原因分析 |
一、立法层面的原因 |
二、执法层面的原因 |
三、社会组织自身的原因 |
第三章 我国社会组织实现环境参与权的路径探讨 |
第一节 国外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经验比较 |
一、美国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经验 |
二、欧盟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经验 |
三、对国外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经验的评述 |
第二节 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实现路径的比较 |
一、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模式下的实现路径 |
二、“参与-回应”型环境治理模式下的实现路径 |
第三节 优化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制度环境 |
一、完善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立法建议 |
二、完善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执法建议 |
三、完善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司法建议 |
四、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质量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看不见的“隐形公害”(论文参考文献)
- [1]马尔库塞科学技术思想研究[D]. 刘洋. 吉林大学, 2021(12)
- [2]中日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研究[D]. 张译云.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3]无声的角落[J]. 迪恩·孔茨,姜焕文. 译林, 2020(03)
- [4]我国地方生态环境修复问题的法律研究[D]. 王海霞. 北方民族大学, 2020(12)
- [5]虚拟社会的主体异化研究[D]. 尹秀娟.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6]汉语“V+O”动宾短语的隐喻现象研究[D]. 卢江红.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
- [7]习近平科技观研究[D]. 姚科敏.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8]“大和战舰”的话语修辞衍变与日本国民记忆构建[D]. 李向格.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9]论我国社会组织环境参与权的实现路径[D]. 黄倩芸. 深圳大学, 2019(12)
- [10]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