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代中国国家税和地方税划分之检讨(论文文献综述)
高月[1](2011)在《清末东北新政研究 ——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视野下的疆域统合》文中研究说明有清一代,伴随着华夷秩序的解体,东北地方在王朝疆域构造中的地位由核心渐趋边缘化,这种趋势直到20世纪初期清王朝在东北实行新政改革后才有所转变。本文以清末东北新政为研究对象,从疆域统合的角度切入,认为,清王朝通过在东北实施新政意图实现疆域的均质化,达到对疆域进行统合的目的。即通过对东北地方传统政治体制的改造在“龙兴之地”的东北实行与内地同质的行省体制,彻底祛除东北地方“满洲故地”的疆域属性;通过重建基层治理模式突破传统王朝国家权力的下限,将国家权力渗透到州县以下的基层;通过实行财政改革清算中央、地方财权倒置的弊端,增强中央政府权威,重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通过建立新式教育体制将国民教育权统于中央,增强国民对王朝国家的认同。本文进而在肯定民族国家相对于传统王朝国家具有进步性的基础上,引入民族国家概念作为清王朝疆域统合的参照系,认为清王朝在实施以疆域统合为目标的东北新政改革过程中,通过对传统王朝国家的改造,走上了构建近代民族国家的道路。本文由序章、正文和结语共计六章构成。其中,序章对本文选取东北新政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研究思路、方法、内容予以阐明,并对先行研究成果和本研究重点利用的资料进行评述;正文第一章在对东北地方旗民二元管理体制的创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从旗制的萎缩和行省制的确立两方面论述了东北地方政治体制同质性变革的过程;第二章首先从廷臣、疆吏、最高统治者的地方自治态度、言论及清政府的地方自治制度设计两方面入手,探析了清政府的地方自治政策取向,随后通过对清末东北地方自治实态的探寻来反观清政府的地方自治意图,并以此为基,考察地方自治与清末中国疆域统合的内在关联;第三章重点论述了国、地两税划分和预算制中的东北财政实态以及中央与地方围绕财权进行的利益博弈;第四章从东北教育体制的变容、各级小学堂的设立、改良私塾三方面着手窥探了清政府主导的国民教育在东北地方的实态和清政府通过教育改革增强国民对王朝国家的认同的过程;结语从清末东北新政与东北疆域统合的一般趋势、国家认同的重建与疆域统合、疆域统合之于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三方面对清末东北新政、疆域统合、民族国家构建的内在关联进行了总结、梳理。
夏国祥[2](2003)在《中国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研究(1900-1949)》文中认为本文试图较系统、完整地研究1900-1949年间的中国近代税制改革思想。近代中国的税制改革思想,是我国财政制度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在经济上为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与必要性;西方财政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为近代税制改革思想提供了全新的理论依据;历届政府的财政困难或政治体制改革,则往往是促成税制改革思想的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因素。另外,中国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也必然会给近代税制改革思想打上深深的烙印。这些因素以不同的形式或程度贯穿近代各时期,决定着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的进程。本人之所以选择这一研究课题,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本课题研究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下的税收制度正处于改革和完善的进程中,有许多问题有待于人们的探索,而民国时期与之相关的税制改革思想极为丰富。显然,本课题研究对我国当今的税制改革具有重大的启迪和借鉴作用。(二)本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中国古代拥有极为丰富的财政思想,但到二十世纪初,由于西方文化的影响,古代传统的财政思想逐渐被遗弃。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段财政思想史研究上的无所作为,当时人们运用西方财政理论对中国财政问题所作的分析,对当时的财税制度改革所发表的种种见解,非常值得我们去整理、研究。然而,目前学术界在这方面的工作尚很不充分。因此,本课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为中国财政思想史近代部分的研究拾遗补缺。这里要对本文涉及的几个最重要的概念作一界定:(一)税制。即税收制度,是国家征收税款的各种准则和办法的总称。它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对单个税种或某个单项法规的具体规定。第二,税制结构。第三,税收管理体制。(二)税制改革。税收制度的变化,应当区分为税制改良和税制改革。所谓税制改良是指对适应当时社会经济环境的既定税收制度的某些不完善之处进行修补;所谓税制改革是指税收制度的重大变化,它一般不仅是为了实现财政收入的增长,还要实现其他目标,诸如改善公平状况,提高经济效率等。广义的“税制改革”通常包含这两层意思。本文所谓的税制改革属于广义上的,但主要是指狭义上的。本文将尽量遵照上述基本界定,分析的对象涉及税制结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管制度及具体税种的制度构成要素等。由于税制改革思想与税制改革实践联系十分密切,而后者系政府的行为,因此本文将近代税制改革思想,按政权的更迭,分为清末、北洋和国民政府三个历史时期,鉴于抗战的全面爆发对税制改革进程具有重大的影响,故以1937年为界,将国民政府时期的税制改革思想复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如此,本文在结构安排上共分为以下四章:第一章,“清末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的产生”。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的产生,有其特定的政治、经济、财政、思想背景,特别是在思想上,系以西方财经理论为根据。本时期,人们对二十世纪初以前存在的一些旧税如田赋、盐政、关税、厘金提出了不少整理意见。在对西方近代税制稍有了解的情况下,一些人提出了引进西方税种的主张。在税收管理方面,受清末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知识界对有关国家税与地方税的划分问题作了初步讨论。总的来说,由于西方财经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尚处于起步阶段,故清末近代意义上的税制改革思想仅属初开端倪,既不深入,也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有的议论固然完全以西方理论为依据,有的则明显带有中国传统财政思想的痕迹。第二章,“北洋政府时期税制改革思想的发展”。本时期,思想界开始自觉运用西方财税
高思远[3](2020)在《民国时期江苏省牙税研究》文中提出牙行是一种古老的商业中介组织,主营撮合交易与代客买卖,最早被称为驵侩。而牙税是政府对牙行的经营所征课的税收,具有营业税的性质,也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商业税收之一,起源于唐代。牙税在清代走向制度化,为限制牙行的开设,雍正制定了定额牙帖制度,江苏省也基本确定了分等定额的税制。清末,面对窘迫的财政局面,苏州藩司将牙税税额增加十倍,引发了牙商的强烈抗议,在苏州商会的协助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增牙税运动,最后以地方政府与牙商之间的妥协而告终。民国成立后,北京政府财政部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地方整顿牙税,并将牙税列为中央专款,由地方稽征后缴解中央。中央专款作为临时性的财政政策,在设置之初成效显着,但随着中央政府权威日益衰落,地方缴解数额不断减少,所谓的中央专款名存实亡,税款也被地方政府截留。为保障教育发展,江苏省在1924年设置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并将牙税、屠宰税等税种列为教育专款,由委员会负责征管。委员会接手之初,制定了详细的牙税经收管理办法,但高昂的稽征成本难以为继,在1932年开启了招商包征牙税的办法。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原本作为江苏省会的南京市被划为特别市,由行政院直接管理。特别市成立后,南京市内牙税归属权成为省市间争夺的焦点,引发了历时六年的争夺。通过争夺,我们进而观察背后的制度体系与权力网络。在近代中国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型中,税收现代化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牙税的改革可以被视为旧税种改革的重要案例。1931年营业税开征后,牙税因其具有的营业税性质,向营业税过渡也是法理的必然要求。而地方政府则遵循实用主义的原则,缺乏改革的动力,迟迟没有进展。直至抗战时期,重庆政府为裕税源,接管了地方营业税的征收,才使牙税改革得以推进,废止了分等定额税制,改按固定税率征收。观察牙税改革的进程,可以鲜明地发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税收改革中态度的差异。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不仅是税种和税制的革新,更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关系的演进。政府对牙行征税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牙行经营的义务。而在考察政府与牙行之间的关系,以征代管的倾向尤为明显。而随着新式商业中介组织的产生与发展,牙行这种古老的商业组织也必然在历史的浪潮中,逐渐被取代,而牙税也随之消亡。
张志军[4](2015)在《南京国民政府地方税体系的制度设计与实践 ——以江西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南京国民政府的地方税体系是基于分税制原则设计的一种税入体系。分税制度是近代以来各国广泛采用的一种税政经营管理模式,从这种制度设计出发,国家财政税入和地方财政税入被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国计民生中所分别承担的行政责任及其相应的财政支出负担匹配了相应的财政收入源,其中至为重要的一种收入就是税收。中国的地方税体系的建构始于清末民初,这跟当时的经济政治社会及税收制度的变革密切相关。清朝末年,不少专家学者已着手对规划地方税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实施建议,并获得清政府的初步采行。辛亥之后,北洋势力掌持北京政府时期,北洋集团对于构建地方税体系态度持续变换,从袁世凯当国的漫不经心到曹锟时代的力不从心,故当时的地方税体系的构建并未获得较为明显的进步。南京国民政府建政之后,致力于基于国地分税的地方税体系的构建。但其建构目标以1941年的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为限,前后却有所不同。在此之前南京国民政府构建地方税体系的着力点重在省级税政,在此之后则是以建设县自治为名全心投注于县级税政的架构。作为南京国民政府直接控制的江西省政府的二十余年时间内,民国江西省政府权柄先后操持于朱培德、鲁涤平、熊式辉、曹浩森、王陵基、胡家凤、方天等人之手。这些人在响应南京国民政府构建地方税体系的政策规划的同时也曾经基于自身的政治追求和现实利益对于江西的地方税体系有所规划有所用心,其中尤其以熊式辉治理赣政的十余年间的税政举措至为鲜明,极有代表性。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江西省在构建地方税体系的实践过程中,以1942年初为基本界限。在此之前,江西省架构地方税体系的重心在于省级税政。以熊式辉为典型代表的江西省政府构建了以田赋、契税、营业税、屠宰税、烟酒牌照税和清匪善后捐为主体的江西省省税体系,并通过种种运作手段将县税体系变成省税体系的分支乃至附庸、几乎独立经征的完整税项。1942年初,南京国民政府以抗战建国为号召,以集中财力为张目废除了省级税政体系;1946年以后,省税体系虽曾恢复,但独立经征的只有营业税且须以过半税入支援县级财政,不论规模还是实效都已无可观者。从1942年开始,南京国民政府将地方税体系的建构重心转向县级税政。此后的江西省在落实南京国民政府的规划过程中,相继颁布了涉及房捐、屠宰税、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和筵席及娱乐税等五个税项的地方性规程。但因民国江西战事频仍、经济破败,江西省的县税体系除屠宰税税项外,其余各项税入几乎全无规模可观者,遂使江西省县税体系以经征屠宰税为重心,且征收手段多有不合法之处。今天,我国的地方税体系尚在持续完善之中,成绩斐然之余也尚有需要持续改革的地方,反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江西省地方税体系的建构过程与经验教训,虽然不乏特定时代背景下的独特因素,但其间共性仍能对我们今天的地方税体系的建设提供一定的镜鉴。
柯伟明[5](2013)在《营业税与民国时期的税收现代化(1927-1949)》文中研究指明近代中国的一个显着特征是从传统农业国家向现代工业国家转变。工业化是与传统生产方式不同的新型生产方式,在此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是如何筹集的?如果说西方国家对外殖民扩张、掠夺为其走向工业化及现代化提供了必要的原始资本积累,那么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而言,现代化的资金从何而来?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税收是维持政府正常运作及推动各项现代化事业建设的资金保障。同时,工业化带来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为政府提供了丰富的税源,这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和税收制度。也就是说,税收能够为现代化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税收制度的革新。因此,我们可将中国从传统税制向现代税制转变以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过程称为中国的税收现代化进程。本文以引自西方国家并取代中国地方“恶税”厘金的营业税为考察对象,利用在四川省档案馆、重庆市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等单位挖掘的大量原始档案资料和各种民国时期的报刊资料,运用历史学、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从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探究中国税收现代化问题,重点理清了税收现代化进程中的三种关系:传统税制与现代税制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政府与纳税人(商界)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本论文揭示了中国税收现代化的动力和制约因素,同时为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和财政税收史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除绪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时间相继而又有内在逻辑关联的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以裁厘与中国现代营业税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为中心,考察南京国民政府改造旧税、建立新税的历史进程。第二部分以四川营业税为例,考察抗战背景下的地方税收制度改革及其对税收现代化的影响,探讨营业税纳税人对政府税收权力过度扩张的制衡。第三部分以中央接办及改革营业税为中心,考察战时中央财政集权对营业税征收制度现代化的影响以及营业税在争取民族独立进程中的作用。第四部分以战后地方营业税的改革实践及其结果为中心,探讨地方税收权力的流失以及中国税收现代化进程遭遇的顿挫。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营业税现代化进程的具体考察,本文最终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关于传统税制与现代税制的关系。传统与现代是相对的概念。相对于厘金及牙、当等税,营业税属于现代税种;相对于包征制度,查征制度属于现代税收制度。在现代社会,政府对什么征税,怎样征税,征多少税,均须遵守既定的法律规范,即“依法征税”。营业税查征制度正是一种以既定税法税则为准绳的征税制度,包征制则是政府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达成某种协议的“法外”征税模式。这种“法外”征税模式与现代税收制度的法律性本质是背道而驰的。事物的存在往往有其合理性。包征之所以能够存在,并弥补查征之不足,可以说是西方现代营业税制度适应中国国情的结果,这同时显示出传统税收制度中的某些因素在现代税收制度中仍有顽强的生命力。第二、关于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财政分权是现代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始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此后财政税收体制在分权与集权之间几经变动,营业税亦由地方税变为国家税,再由国家税变为地方税,其间交织着中央与地方围绕税权的激烈争夺。在战时财政集权之下,中央集营业税的立法权、征收权、管理权和支配权于一身,能够有效地改革征收制度,并实现了降低征税成本及提高征税效率的目的。营业税征收制度的现代化进程并未因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权力的变化而停滞不前,反而在中央办理期间得到延续和进一步发展。第三、关于政府与纳税人(商界)的关系。营业税纳税人非常之广泛,包括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各业商人,他们大都已纳入商会、同业公会等组织体系,形成一支独立的社会力量,在税收事务中具备一定话语权。这些组织由纳税人选举(推举)产生,代表并致力于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反映纳税人的诉求,制约政府税收权力的过度扩张。这是中国纳税人现代税收意识形成的重要表现,也是中国走向现代税收民主国家的重要表现。这说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正是在商人团体和政府双方的相互博弈与互动中,现代税收制度才得以不断趋于完善。总的来说,作为一个引自西方国家的现代税种,营业税在民国财政税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中国现代化事业也有特殊的意义。营业税取代了“恶税”厘金,为中国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税收政策条件。在国民政府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与田赋构建起地方税收体系的主体,为地方现代化事业建设提供了不可代替的资金支持。在抗战时期,营业税成为政府增税的重要途径,大大扩充了直接税体系,有效地支持了抗战财政,为中国争取民族独立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本文以营业税为个案研究民国时期的税收现代化及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关系,我们发现,中国税收现代化既吸收了西方国家现代化的成果,又保留了传统税制的某些烙印,而且能够随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调整。
龚汝富[6](1998)在《近代中国国家税和地方税划分之检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代国家税与地方税划分,是清末光宣年间在清理国家财政、试图举办现代国家预算中提出来的。受不同的西方财税理论影响和地方割据势力左右,参与清理财政官员和地方督抚等围绕着国家税与地方税划分原则和标准、地方税可否再行划分层级诸问题展开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并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为民国初年划分国地两税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准备。激烈的争议反映了我国财政管理体制走向现代化这一转型期的诸多矛盾问题。许多内容对我国当前进一步理顺体制环节、完善分税制仍不失其重要的史鉴作用
张海滨[7](2019)在《抗战时期重庆市地方税研究》文中认为重庆市地方税萌发于晚清,形成于1929年重庆正式建市,经历了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统治后期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是重庆市地方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抗日战争的客观推动下,重庆市地方税发展取得瞩目成绩,现代化的税收体系逐渐在重庆建立。由于地方税税种小、税源不稳等因素,学界以往关注与研究较少,本文拟在翔实可靠的史料基础上,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从宏观角度对战时重庆市地方税建设发展脉络进行重构,探讨非常时期地方税的发展过程中反映的历史问题。1929年重庆正式建市,在刘湘集团控制经营下,市政建设与市地方税建设开始起步。由于受传统税制及其他税捐机关控制税源的影响,重庆市地方税产生初期基本以附税与临时性税捐构成为主,现代化的地方税制度还未建立。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力量进入四川,对四川财政税收进行整顿,重新划分国家税与省税,调整县市税结构,废除苛捐杂税,现代化的地方税制度逐渐在重庆建立。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为市地方税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央开始编制重庆市的财政预算,并对其进行大力财政支持。1939年中央提升重庆市行政体制地位,使其脱离川省直辖于行政院,重庆市地方税进入历史发展新时期。与此同时,重庆市政府抓住难得的历史契机,进行税种税政建设,调整税收征管机制、开征地方新税、完善税收体系,基本形成了以营业税、房捐、契税等为主的税收体制。1942年国民政府划分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重庆市及时地调整了地方税的组成结构与征管方式,形成了以房捐、屠宰税、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筵席税和娱乐税为主的自治税捐体系,从1943年到1945年,重庆市的自治税捐收入基本呈上升趋势,在战时财政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抗战时期重庆市地方税的发展建设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脱离四川省属以前,重庆市作为川省税制改革的试验城市,其营业税等税捐的开办曲折艰难;进入1939年重庆市虽脱省直辖,但由于传统的政治习惯与税捐收入的重要地位,四川省始终不肯完全移交税权于重庆市,而中央虚以逶迤,使重庆市地方税捐独立徒有其名。此后重庆市地方税的政策制定也多参照四川省的规则,使地方税的发展深深烙上四川省的烙印;1942年中央重新划分财政系统,将重庆市的营业税与土地税等纳入国家财政,致使重庆市的自治税捐以消费税占主体,税源根基不稳。与此同时,由于处于抗战的非常时期,重庆市的地方税权行在使过程中,还出现了与事权严重不符、贪墨丛生的现象。重庆市地方税的建设发展过程无疑在近代中国的地方税建设中具有特殊性和代表性。重庆市的行政体制在抗战中经历了从四川省辖市到中央院辖市的变化,其与四川省的税权争夺、与中央的利益分配,正是自北京政府建立分税制以来历次划分财政收支系统中都存在的中央、省、县市税收利益分配问题的最好反映。而在抗战中地方税艰难的现代化建设过程,又反映了非常时期主政者的抉择与产生的历史效应,因此对重庆市地方税体系进行历史重构具有重要的价值。
焦建华,孙程九[8](2020)在《试析北洋初期国地分税制推行的特点及其成因》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北洋政府1913年年底颁行的国地税划分方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分权型财政体制。国地分税制推行中呈现一些显着特点:地方先行,倒逼中央;先设国税机构,分税制法律随后;先行开征国税新税目;田赋成为国地税争夺焦点。之所以具有这些特点,首先与分税制成为当时社会主流选择密不可分,江苏省适逢其会,得以首开先河;再者,中央严重财政危机,急需增加收入,先建国税机构与开征新税,是必然之选择;而中国近代新式经济不发达,无法成为稳定税源,田赋收入多而稳定,自然成为国地双方争夺焦点。
齐海鹏[9](2014)在《中国近代财政管理体制的历史变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规范合理的财政管理体制对于正确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实现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至关重要。本文主要阐述了中国近代财政管理体制演变情况及其利弊得失。首先分析了清后期中央集权型财政管理体制逐步走向瓦解的情况及其原因,并阐述了清末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设想及努力;其次阐述了北洋政府时期分税制财政体制变革的情况及其无法规范的原因;再次阐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分税制财政体制变革情况及其利弊得失;最后提出几点启示。
关晓红[10](2010)在《清季外官改制的“地方”困扰》文中研究表明民国以来,学界习惯用中央与地方的观念,讨论清季新政内外官改制及其引发的矛盾纠纷,忽略了督抚反复强调元代以来行省并非"地方"的申辩,且多不愿成为立宪政体下的"地方"官吏,以及清廷所颁政令中,直省始终未成为地方行政层级的事实。时人套用外来政体的中央与地方概念观照清代的部院与直省,不仅与清朝集历代王朝体制之大成的设制用意形似而实异,且对清季改制及民初省制造成很大困扰,亦长期制约后人对中国政治制度史的认识。这种观念体制上中西新旧不相凿枘的纠葛,折射了制度兴革与历史文化复杂而深刻的联系,也给未来中国的改革设置了难题。
二、近代中国国家税和地方税划分之检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近代中国国家税和地方税划分之检讨(论文提纲范文)
(1)清末东北新政研究 ——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视野下的疆域统合(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序章 |
一、研究对象与思路 |
1、研究对象 |
2、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内容 |
1、研究方法 |
2、研究内容 |
三、对先行研究的检讨 |
四、本研究拟重点利用的档案文献 |
1、档案类 |
2、文献类 |
第一章 政治体制的同质性变革 |
一、引言 |
二、东北旗民二元管理体制的创立 |
三、旗制的萎缩 |
四、同质性政体的确立 |
1、赵尔巽的行省化改革 |
2、行省制的确立 |
3、对行省制的调适 |
五、小结 |
第二章 国家权力的渗透——东北新政中的地方自治 |
一、引言 |
二、民治?治民?——清政府的地方自治政策取向 |
1、对于“圣清国祚”的考量 |
2、清政府的地方自治制度设计 |
三、权力渗透:东北地方自治实态 |
1、自发阶段——东三省保卫公所之创立 |
2、官方介入阶段——吉林自治会之兴灭 |
3、官方主导阶段 |
四、小结 |
第三章 财政改革 |
一、引言 |
二、赵尔巽对奉天财政的整顿 |
1、对财政机构的裁撤与整合 |
2、赵尔巽采取的具体财政改革措施 |
三、国、地两税划分中的东北财政 |
1、国、地两税划分之标准、结果 |
2、地方税之分级 |
四、预算制中的东北财政 |
1、三省制定预算情况 |
2、各方之纠葛 |
五、小结 |
第四章 东北新政中的国民教育 |
一、引言 |
二、东北教育体制的变容 |
三、小学堂的设立与国民教育 |
1、清末东北地方小学堂之概况 |
2、小学教育与国民统合 |
四、改良私塾与国民教育 |
1、改良缘起 |
2、改良方法 |
3、改良效果 |
五、小结 |
结章 |
一、清末东北新政与东北疆域统合的一般趋势 |
二、国家认同的重建与疆域统合 |
三、疆域统合之于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 |
四、本研究的界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2)中国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研究(1900-1949)(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 清末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的产生 |
第一节 近代税制改革思想产生的历史条件 |
一、西方财政思想在中国得到初步传播的基础 |
二、清末近代税制改革思想产生的财政、经济、政治背景 |
第二节 清末税制改革思想概述 |
一、整理旧税的意见 |
二、创办新税的主张 |
三、国家税与地方税划分问题的提出 |
第二章 北洋政府时期税制改革思想的发展 |
第一节 北洋时期税制改革思想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北洋时期西方财税理论的进一步传播 |
二、北洋政府重视财政改革,以巩固政权 |
三、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对现行税制的检讨及对税制改革目标模式的构想 |
一、对现行税制的检讨 |
二、关于税制改革原则的讨论 |
三、对税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初步讨论 |
第三节 创建新税法体系的思想 |
一、所得税 |
二、遗产税 |
三、通行税 |
四、营业税 |
五、登录税 |
六、印花税 |
第四节 整理旧税思想的进一步深化 |
一、田赋 |
二、盐政 |
三、关税 |
四、裁厘加税 |
五、其他 |
第五节 税收管理思想的进步 |
一、系统改良税收征管制度的思想 |
二、划分国家税与地方税思想的进展 |
第三章 国民政府前期税制改革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
第一节 南京政府时期税制改革思想发展的历史原因 |
一、西方财税科学的深入传播 |
二、南京政府为巩固政权重视和加强财政改革 |
第二节 创设新税制体系思想的深化 |
一、对现行税制的检讨 |
二、税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再讨论 |
第三节 税收管理思想的发展 |
一、国地两税划分问题的再讨论 |
二、税收征管思想的发展 |
第四节 各税种改革或建设思想的深化 |
一、关税 |
二、盐税 |
三、统税 |
四、烟酒税 |
五、印花税 |
六、田赋 |
七、所得税 |
八、遗产税 |
九、苛捐杂税 |
十、营业税 |
十一、契税 |
第四章 国民政府后期税制改革思想的曲折发展 |
第一节 国民政府后期税制改革思想有所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国民政府出于战时财政的需要,重视税制改革 |
二、理论界对战时财政问题的研究 |
第二节 税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再讨论 |
一、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目标模式论 |
二、直接税和间接税双主体的税制结构目标模式论 |
第四节 税收管理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
一、国地税划分问题的再讨论 |
二、公库制度的完善 |
三、改良税务行政的思想 |
第五节 本期税制改革思想分论 |
一、专卖 |
二、土地税 |
三、所得税 |
四、遗产税 |
五、关税 |
六、其他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3)民国时期江苏省牙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 牙行与牙人 |
(二) 牙税 |
(三) 营业税 |
(四) 地方财政 |
三.研究视角与方法 |
(一) 研究视角 |
(二) 研究方法 |
(三) 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四.文章框架 |
(一) 章节内容 |
第一章 清代江苏牙税的制度与变动 |
第一节 清代江苏地区的牙行与牙税 |
一.牙行与牙税的历史沿革 |
二.清代江苏牙行的分布经营与牙税稽征制度的形成 |
第二节 清末苏州抗增牙税运动 |
一.抗税运动的爆发 |
二.商会与政府的博弈 |
三.抗税运动渐息及余波 |
第二章 税权的博弈:民国时期牙税的地方征管 |
第一节 中央专款:牙税收归国家税的尝试 |
一.北京政府的国地财政划分与牙税整理 |
二.中央专款制度的建立与牙税划归 |
三.民国初期江苏省对牙税的初步整顿与征管 |
第二节 教育专款:国家税的地方用途 |
一.江苏省教育经费管理处成立与教育专款划分 |
二.教育经费管理处主导的牙税包征 |
第三节 以教育的名义:屠牙税征收权的争夺 |
一.混乱的种子:南京特别市成立与省市财政划分 |
二.六年的对抗:南京市与江苏省的税权纠葛 |
三.调停与缓和:省市税权矛盾因素的探析 |
第三章 牙税向营业税演进的艰难历程 |
第一节 牙税制度的概览与民间争论 |
一.各省牙税稽征制度概览与比较 |
二.关于牙税存废的民间舆论 |
第二节 向营业税过渡:税收现代化的进程 |
一.北京政府举办营业税的尝试 |
二.南京国民政府牙税改革的艰难历程 |
三.牙税改革的最终完成与新旧税制对比 |
四.江苏省非国统区牙税的征收与废除 |
第四章 税收与商民:牙税稽征与社会互动 |
第一节 苛商病民?——浅析牙行日常经营与市场功能 |
一.牙行的成立、经营与市场功能 |
二.绕不开的牙行:南京米粮的交易与流通 |
第二节 稽征与治理——牙行乱象与政府对牙行的管理 |
一.牙行积弊:偷税漏税与市场垄断 |
二.政府治理:以征代管的内在逻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南京国民政府地方税体系的制度设计与实践 ——以江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理论意义 |
1.1.3 实践意义 |
1.2 研究现状分析 |
1.2.1 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研究 |
1.2.2 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地方财税体系的研究 |
1.2.3 对南京国民政府地方税体系下具体税种的研究 |
1.2.4 对民国江西地方税问题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目前研究的局限 |
1.3.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达到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拟突破的问题 |
1.4.2 可能达到的创新 |
1.4.3 可能的不足之处 |
2. 中国分税制度溯源 |
2.1 清代的地方税政 |
2.2 清晚期的财政系统混乱 |
2.3 清末新政时期对国地分税的尝试 |
2.3.1 关于国地分税的讨论 |
2.3.2 划设自治财政的尝试 |
2.4 小结 |
3. 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制度的演变 |
3.1 民国前期对分税制的探索 |
3.1.1 袁世凯政府对国地分税设想与实践 |
3.1.2 后袁世凯时代北京政府的分税制设计与实践 |
3.2 南京国民政府的国地分税制度 |
3.2.1 古应芬的分税方案 |
3.2.2 宋子文时代的分税设计与实践(1928.1-1933.10) |
3.2.3 孔祥熙时代的分税规划与实践(1933.11-1944.11) |
3.2.4 俞鸿钧及其后时代的分税规划与实践(1944.11-1948.4) |
3.3 小结 |
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的省级地方税政 |
4.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省级税政体系的演变 |
4.1.1 南京国民政府建政前的江西省级税政 |
4.1.2 南京国民政府控制江西初期的江西省级税政(1926.11-1931.12) |
4.1.3 熊式辉掌理赣政期间的江西省级税政构建(1932.1-1942.2) |
4.1.4 熊式辉去省后的江西省级税政演变(1942.31949) |
4.2 省级税政体系中的监督机制 |
4.2.1 对税种的监督 |
4.2.2 对人员的监督 |
4.3 完善省级税政中的催收和刑事追缴制度 |
4.4 江西省级税政实践中的弊病 |
4.4.1 苛捐杂税过多过滥 |
4.4.2 征税措施过于偏重征敛 |
4.5 小结 |
5. 江西省税体系中的税种建设 |
5.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江西省税税种演变 |
5.1.1 南京国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体系的规划 |
5.1.2 民国江西省对南京国民政府省税规划的实践与逾越 |
5.2 江西省省税体系中的田赋 |
5.2.1 田赋是江西省土地税的主要模式 |
5.2.2 征收田赋的法令依据及其演变 |
5.2.3 田赋征收标准的设定及其变化 |
5.2.4 江西省田赋征收机关的演变 |
5.2.5 田赋征收人员的选任及其标准 |
5.2.6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田赋征收的实际效果 |
5.3 江西省省税体系中的契税 |
5.4 江西省省税体系中的营业税 |
5.4.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营业税的创设与经征依据 |
5.4.2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营业税经征标准的创设与变化 |
5.4.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营业税经征机关的创设与变化 |
5.4.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营业税经征的实际效果 |
5.5 江西省税体系中的屠宰税 |
5.5.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屠宰税的经征依据 |
5.5.2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屠宰税的经征机关 |
5.5.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屠宰税经征的实际效果 |
5.6 江西省税体系中的特种物品“清匪”善后捐 |
5.6.1 江西省税体系中的特种物品“清匪”善后捐的经征依据 |
5.6.2 江西省税体系中的特种物品“清匪”善后捐的经征机关 |
5.6.3 江西省税体系中的特种物品“清匪”善后捐的经征效果及影响 |
5.7 江西省省税体系中的其他税捐 |
5.7.1 烟酒牌照使用税 |
5.7.2 牙当税 |
5.7.3 船捐 |
5.7.4 盐附捐 |
5.7.5 特种营业税 |
5.7.6 自卫特捐 |
5.8 小结 |
6.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的县级地方税体系 |
6.1 南京国民政府划设县级税政的背景 |
6.1.1 对中山先生地方自治思想的落实 |
6.1.2 假县自治以削弱各地半独立之省 |
6.2 南京国民政府对县级税政的设计与演变 |
6.2.1 1942年以前的县级税政实际情形 |
6.2.2 确立“自治财政”后的县级税政 |
6.2.3 抗战胜利后的县级税政改良 |
6.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政府建设县级税政的实践 |
6.3.1 房捐 |
6.3.2 屠宰税 |
6.3.3 营业牌照税 |
6.3.4 使用牌照税 |
6.3.5 筵席及娱乐税 |
6.4 小结 |
7.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地方税体系的衰变下行——以江西省的“自卫特捐”为例 |
7.1 自卫特捐开征的背景 |
7.2 “自卫特捐”征收过程的恶质化倾向 |
7.2.1 任意扩大征收范围 |
7.2.2 征收比率迅速增加 |
7.2.3 税政征管上允许坐支经费 |
7.2.4 鼓励以罚代征的掠夺式税捐稽征 |
7.3 “自卫特捐”对地方经济的破坏 |
7.3.1 导致经济体失血 |
7.3.2 梗阻经济运行,破坏经济循环秩序 |
7.3.3 诱发商民避捐、税吏贪匿 |
7.4 小结 |
8. 结语: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地方税体系建构的得失与启示 |
8.1 南京国民政府操办地方税体系的成功之处 |
8.1.1 顺应时势潮流,有效吸取别国长处 |
8.1.2 最初的上下同心,推动了地方税体系的建构 |
8.2 民国地方税体制构建过程中值得吸取的教训 |
8.2.1 未辩“人和” |
8.2.2 错失“天时” |
8.2.3 未获“地利” |
8.2.4 主其事者过于私心自用 |
8.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省地方税体制构建过程的现代启示 |
8.3.1 具体税项归属的调整必须慎重且有长远目标 |
8.3.2 在税制的创设和管理中必须做到有法必依 |
8.3.3 地方税体系下的税项设置应有必要收入规模以保障地方政府的合理支出 |
8.4 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营业税与民国时期的税收现代化(1927-194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s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一、从中国的现代化谈起 |
二、税收现代化的界定 |
三、营业税与税收现代化 |
第二节 现代化视野下的民国税收史研究 |
一、改革旧税 |
二、建立新税 |
三、财税分权 |
四、征纳关系 |
第三节 民国营业税史研究概况 |
第四节 研究思路、资料运用及章节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资料运用 |
三、创新之处 |
四、章节安排 |
第二章 裁厘与现代营业税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
第一节 营业税与裁厘改税的筹议 |
一、裁厘与各方之利益考量 |
二、营业税与裁厘补税 |
第二节 营业税的立法过程及其纷争 |
一、北洋时期的营业税立法 |
二、南京时期的营业税立法 |
三、地方推行营业税的努力 |
四、商界对地方税则的质疑 |
五、中央营业税法的颁布 |
第三节 裁厘改税的实施与各方之应对 |
一、裁厘后的地方财政危机 |
二、地方政府的因应措施 |
三、外商抵制营业税 |
四、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与营业税的整理 |
第四节 营业税征收制度的变化 |
一、包征、委托代征与查征之辨析 |
二、营业税征收制度的变化 |
三、制度变化的原因分析 |
第五节 营业税与地方税收体系的构建 |
一、现代地方财政税收体系的构建 |
二、营业税在地方税收体系中之地位 |
小结 |
第三章 战时地方税制改革与营业税的现代化——以四川为例 |
第一节 战前四川营业税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
一、四川现代营业税制度的建立 |
二、四川营业税的结构性分析 |
第二节 关吉玉与战时四川营业税改革 |
一、抗战爆发与营业税增税政策 |
二、关吉玉的改革措施 |
三、税率政策的再次调整 |
第四节 张镜明与四川营业税政策的转变 |
一、调整营业税则 |
二、重组征税机构 |
三、改革人事制度 |
四、旧税改办营业税 |
五、其他改革措施 |
第五节 战时四川营业税制度实施之得失 |
一、营业税对战时财政的支持 |
二、营业税对民生经济的影响 |
三、营业税征收之困难 |
小结 |
第四章 战时中央财政集权与营业税的现代化 |
第一节 中央接收营业税的背景分析 |
一、中央财政困难与应对 |
二、地方营业税收入颇巨 |
三、营业税具有战税潜质 |
第二节 改革和接收营业税决策的形成 |
一、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上改革营业税的主张 |
二、修正税法草案及绩效估算 |
三、中央接收营业税之经过 |
第三节 中央接收营业税后的制度改革 |
一、调整税收机构 |
二、改革人事制度 |
三、统一征税标准 |
四、厉行公库制度 |
五、清除地方积弊 |
六、实行简化稽征 |
七、税收激励机制 |
第四节 财政集权下营业税收入的变动 |
一、接办前后收入的变化 |
二、接办前后征税效率的变化 |
三、接办期间营业税的增长 |
第五节 财政集权下营业税征收的缺失 |
一、税务管理疏漏 |
二、商民税收负担过重 |
三、地方财权与事权失衡 |
小结 |
第五章 地方税收流失与营业税现代化的顿挫 |
第一节 营业税与战后财政体制的调整 |
一、财政体制的重新调整 |
二、地方营业税接收情形 |
三、特种营业税:财政集权的延续 |
第二节 战后营业税的征收与减免纠纷 |
一、政府与商界的税率之争 |
二、书业请免营业税 |
三、粮食业续免营业税 |
四、减税与税收流失 |
第三节简化稽征:地方政府的无奈选择——以重庆和上海为中心的考察 |
一、缘起:查征制的困境 |
二、重庆营业税简化稽征 |
三、上海营业税简化稽征 |
四、对简化稽征之再认识 |
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一、营业税权力在中央与地方间的变动 |
二、税收现代化与营业税性质的变异 |
三、商人团体与营业税的税收现代化 |
四、营业税现代化进程中的传统因素 |
五、营业税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抗战时期重庆市地方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学术价值 |
二、学术史回顾与分析 |
三、资料来源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集权崩溃与重庆市地方税产生的初况 |
一、重庆地方势力自立税制和分化税权(1856-1926) |
(一)晚清重庆地方税权的产生 |
(二)民国前期军阀控制下重庆的地方税 |
二、刘湘独占重庆后地方税的革新及局限(1926-1934) |
(一)重庆市区内的税政建设 |
(二)泛重庆地区的税制改革 |
小结 |
第二章 中央入川与重庆市地方税的整顿(1935-1938) |
一、重庆地方税制的改革 |
(一)中央政府对四川地方税制的整改 |
(二)四川省政府全面推行“一税制” |
二、重庆地方新税的推行 |
(一)营业税在重庆市的开办 |
(二)其他税捐的相继开征 |
小结 |
第三章 脱省直辖与重庆市地方税的“独立”(1939-1941) |
一、重庆市税捐征收权限的界定 |
(一)重庆市税捐征收的有效作用范围 |
(二)川渝营业税权归属之争 |
二、重庆市税捐征收机制的建设 |
(一)征收机关的建设 |
(二)包税制等旧制的废除 |
小结 |
第四章 自治财政与重庆市地方税的调整(1942-1945) |
一、重庆市原有税课体系的分解 |
(一)国民政府改订财政收支系统 |
(二)重庆市分出的税捐内容 |
二、重庆市自治税课体系的重构 |
(一)自治税捐的内容 |
(二)征管机制的调整 |
小结 |
第五章 抗日战争与重庆市地方税建设发展的思考 |
一、抗战客观推动了重庆市地方税的发展 |
(一)从传统税制到现代税制的转变 |
(二)从满足地方到服务全局的转变 |
二、战争环境下重庆市地方税的困境 |
(一)发展环境的恶劣 |
(二)事权税权的不平衡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试析北洋初期国地分税制推行的特点及其成因(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地分税制推进的特点 |
(一)地方先“跑”,倒逼中央 |
(二)国税机构先设,国地税划分法律随后 |
(三)国税“另起炉灶”:开征新税 |
(四)国地最大分歧浮现:田赋权属 |
二、特点之成因分析 |
(一)分税制已成为社会主流选择,势在必行,江苏适逢其会 |
(二)中央政府严重财政危机,急需增收创收,决定了国税机构先建与新税开征先行 |
(三)近代新式资本主义经济不发达,无法提供足够税源,而田赋收入多且相对稳定,因而成为国地双方争夺焦点 |
三、结论 |
(10)清季外官改制的“地方”困扰(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央”、“地方”与内外官的不对称 |
二、外官改制的“地方”考量 |
三、改制症结:直省归属的凸显 |
四、化解之道:集权与分权的抉择 |
五、预备立宪的“地方”困扰 |
六、督抚去留的权衡 |
七、第二次外官制讨论 |
八、制度变动与利益调整 |
九、结语 |
四、近代中国国家税和地方税划分之检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清末东北新政研究 ——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视野下的疆域统合[D]. 高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1(09)
- [2]中国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研究(1900-1949)[D]. 夏国祥. 上海财经大学, 2003(12)
- [3]民国时期江苏省牙税研究[D]. 高思远.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4]南京国民政府地方税体系的制度设计与实践 ——以江西省为例[D]. 张志军. 江西财经大学, 2015(12)
- [5]营业税与民国时期的税收现代化(1927-1949)[D]. 柯伟明. 复旦大学, 2013(03)
- [6]近代中国国家税和地方税划分之检讨[J]. 龚汝富. 当代财经, 1998(01)
- [7]抗战时期重庆市地方税研究[D]. 张海滨. 西南大学, 2019(12)
- [8]试析北洋初期国地分税制推行的特点及其成因[J]. 焦建华,孙程九.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2020(03)
- [9]中国近代财政管理体制的历史变迁[A]. 齐海鹏. 财政史研究(第七辑), 2014
- [10]清季外官改制的“地方”困扰[J]. 关晓红. 近代史研究, 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