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部要求加强冬春矿山安全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周超[1](2021)在《1979—1999年:以宪为纲 重建安全生产新格局》文中研究说明回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至1999年间的一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历史片段,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作为广大劳动者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人权。邓小平同志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邓小平理论中的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实行开放政策,学习世界先进科学技术的思想;
晋江艳[2](2021)在《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文中指出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中国人民的社会保障实践持续了上千年,且随着社会发展,保障对象逐步扩大,保障措施日益多样,保障思想不断丰富,但严格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始终没有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1949至1956年,较全国其他地区,东北地区经济基础较好,重工业相对发达,加上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处于战争前沿,优抚安置任务异常艰巨,促使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建立了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在内的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之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研究这一时期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丰富东北地区党史研究和完善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一定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重点采用文献分析法和计量史学法,分六部分对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进行全面分析。作为文章的起点,第1章遵循党史研究基本思路,介绍了选题背景,说明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重点整理和介绍了国内外研究成果,认为到目前为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保障的研究已硕果累累,但关于东北地区的研究尚有不足,仍有一定的研究空间。任何实践都不是空中楼阁。研究社会保障,首先要追根溯源,探究其实践基础。1949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东北人民开展的社会保障实践具有坚实的理论、历史和现实基础,三者缺一不可。第2章和第3章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认为这一时期东北地区党组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保障思想)为指导,受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思想影响,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尤其是东北解放区的社会保障实践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形势,建设国家重工业基地、开展农业合作化的经济计划以及抗美援朝战争形势,在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情况下,领导人民创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亟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同时也具备了建立社会保障的条件。第4章和第5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各级政府始终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概念,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但无论是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还是社会优抚工作都已经开展起来。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系统的组织机构体系、广泛的社会动员以及以政府、社会和内部机构为主体的监督机制搭建了一个社会保障体系。第4章重点介绍了这一内容,即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在这一制度框架下,东北各地竭尽所能救济灾民、贫民和朝鲜战灾孤儿,收容改造旧社会遗留的娼妓和游民;重点在企业中建立劳动保险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福利,为社会上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以及精神病人建立民政福利;优待军烈属和革命残废军人,褒扬抚恤革命英烈,妥善安置回乡转业人员等,丰富的内容使社会保障由简单的制度构建层面跨越到充实的制度实践层面。第5章则重点介绍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在充分认识制度结构和实践内容的基础上,第6章进一步提升,重点分析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认为其对政治建设而言,通过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了新生政权;对于经济建设而言,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对于军事活动而言,激发了群众参军参战的热情,为抗美援朝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对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而言,构建了社保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当前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现状,以史鉴今,提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坚持群众观点,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总体来说,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实践是成功的,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稳定性和和可持续性不足。因此,对于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实践,本文采取在总体肯定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借鉴的态度。
赵秋生[3](2019)在《安全生产法治变革70年》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安全生产相关立法回顾建国初期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首先确立了劳资互利原则,并基于这一原则提出:应由工会代表工人,与资方订立集体合同;实行8~10小时工作制;规定最低工资;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保护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改进工矿的安全和
丛志明[4](2019)在《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文中认为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安全监管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于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分析也尤为重要。目前已有的分析只是对政府安全监管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研究,并没有对政府安全监管的整体现状趋势进行把握并改善分析。首先,本文利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对我国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目前我国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现状和趋势。其次,利用文献沉淀方法梳理中英政府安全监管的发展历程及困境并进行对比分析,然后,基于系统思考的方法对英国监管困境进行系统的研究。最后,借鉴英国监管困境的分析及解决办法,提出改善我国政府安全监管所遇问题的建议措施。研究结果表明:1、目前政府安全监管成为热点研究内容,但相关研究并不集中,研究程度较浅,属于研究前沿阶段。2、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经历了四阶段、两困境,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经历了三阶段,两困境。对比分析发现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具有相同的监管起源形式且经历过相似的监管困境,但监管起源本质、监管困境的解决措施以及监管改革重点不同。3、基于系统思考的方法,英国政府安全监管所遇困境符合饮鸩止渴基模。可通过两方面对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困境进行缓解:明确划分HSE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分级监管;立法明确安全本质的内涵,严格控制第三方机构,消除不良补偿文化。4、借鉴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困境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可以从分级立法、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以及积极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等3方面来改善我国目前的监管难题。
崔俊杰[5](2018)在《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问题及完善》文中指出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在大的趋势上呈现出从集中统一监管到分工负责、多头监管,再到集中统一监管的历史轨迹。通过分析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变迁脉络可以发现,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存在监管目的交叉重复、监管内涵模糊、监管体制不统一和监管法制进程欠缺延续性等问题。当前,机构改革和职权划转为完善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有必要在合理确定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归口的前提下,通过明定监管内涵,推进专门化立法,完善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
汤克敌[6](201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东北地区长期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压迫掠夺,再加之国内战争的巨大破坏,使东北部地区的社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社会状况可以说是满目疮痍,千疮百孔,百业待兴。其中尤为突出的是由于工厂停产倒闭,造成大规模的工人失业,就业情况持续恶化,失业人员的生活饥寒交迫,民不聊生。解决好东北地区失业问题,妥善安置失业人员,是关系到快速恢复东北地区经济,稳定社会秩序,提高共产党执政能力,巩固东北地区人民政权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政府在中国共产党英明领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失业理论,结合东北地区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限制失业人员产生,提升失业人员素质,安置失业人员和保障再就业人员权益的政策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使东北地区的社会形势迅速好转。通过本文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总结东北地区失业治理的基本经验和教训,针对东北地区不同的失业类型,提供有效的失业救济政策,对于新时代提升就业创业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为新形势下东北地区实现充分就业提供经验借鉴。本文是由六个部分构成的,包括绪论和五章正文组成。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分析和概括提炼;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章: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理论基础。本章首先介绍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马克思的失业思想是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理论指导和基础。列宁失业治理思想是在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苏维埃俄国的实际情况发展起来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其次,阐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失业治理理论。中国共产党的治理失业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本章选取了毛泽东、刘少奇和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失业治理思想。第三章:本章主要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的失业状况。首先从东北地区失业数量、结构、地区分布为切入点,总结东北地区失业的基本情况;其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导致东北地区失业状况严重的主要原因;最后,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状况严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第四章:本章主要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政府通过成立失业人员管理机构、全面接管旧政权失业人员、整顿私营工商业、鼓励农村劳动力返乡生产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新失业人员产生;其次通过推行失业人员登记、收容改造失业人员、对失业人员实行社会救济和开展转业培训、业余学习、技术培训等政策有效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并提升了劳动者素质,帮助其适应了东北地区新的就业环境和就业要求;再次通过实行以工代赈、政府统包统配就业、安置特殊失业人员、开展生产自救等办法全力安置失业人员;最后通过完善和实施劳动保险、提高劳动人员福利、加强劳动人员保护等政策,保护再就业者的劳动权益。第五章:本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价。首先对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治理失业所取得的成效予以高度评价;其次对治理失业的特点和局限性进行分析和梳理;最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部地区治理失业的对策、成效、特点,分析总结其社会作用。第六章:全面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大规模失业中获得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这些成功经验对我们新时代解决就业问题具有哪些启示与借鉴意义,即研究此问题的当代价值。
洪榆峰[7](2015)在《文化心理学视角下矿难边际成因研究》文中指出矿难是在矿产资源采掘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煤炭,由于其独特的物理特性、特殊的地质赋存条件以及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不可撼动的地位,使得煤矿的矿难事故成为我国资源型行业安全事故当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类,始终是学术界、实业界以及党和政府关注的热点。煤矿生产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职工和周边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从我国煤炭行业发展史来看,随着产量的不断攀升,矿难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始终居高不下。上世纪90年代末,煤炭行业逐步开始通过调整矿区布局来优化产业结构,通过组建大型煤炭企业使小矿逐步退出生产领域,从而达到遏制矿难频发的目的。经过十多年不懈努力,随着乡镇煤矿、小煤窑数量和产量的双降,我国矿山安全情况持续好转,2009年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到1以下。然而,矿难这种社会顽疾在新的历史时期出现了新特征:从宏观来看,矿难事态好转但始终遏而不止,且相对西方产煤大国依旧居高不下;从微观来看,近年来重、特大矿难事故的当年死亡人数占比稳中有升:2010-2014年分别为10.1%、10.4%、14.3%、24.6%、24.8%,而且隐瞒矿难、残杀无辜伪造矿难、受贿护黑等问题时有发生,已击穿了社会文明的底线。目前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我国煤矿制度和技术设备层面的防范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基本到位,遏止矿难要转入更深层次的一个新时期,即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更关注煤矿安全文化软实力提升的研究工作。通过对国内外安全文化成果和我国矿山安全现状的梳理和分析后我们不难发现,目前主要存在两点不足:首先,“安全文化”研究中“文化元素”缺失。目前众多研究成果中,安全文化与企业安全文化在学理定义上区别是明显和清晰的,但从实践层面探讨安全文化维度、形成机理、评价方式和建设方式等问题时二者界限模糊,仅局限于企业框架内来探讨安全文化问题,忽视了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企业文化的建构者、重塑者以及承受者(矿主、矿工和监管者)作为“文化人”的社会文化本质属性,忽视了它们与其所处语境中的领域文化(包括政治文化、社会文化、矿业文化、法律文化等)和传统文化间隐性的、动态的、相互建构的内在联系和作用机理,正是这些“文化元素”的缺失,使得目前“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下的安全评估、安全整改、安全投入、安全文化建设等效果边际化,形成了“讲时重视,建时轻视,忙时忽视”的矿山安全文化现状;其次,“安全文化”研究方式的“自然科学化”。目前对于安全文化的研究,无论是系统性的理论、方法探讨还是局部性的实践对策分析,大多是在自然科学实证主义显微镜下通过“企业文化”与“人”的相互剥离方式来探讨企业安全文化(包括观念文化、制度文化、物态文化和行为文化)与事故率间的关系,均是基于实践定向论从某个历史截面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通常采用将安全文化看作自变量,人因失误看作因变量的实证研究模式来观察、探讨安全心理和行为中的企业安全文化因素。于是乎,矿难事故的发生则被视为了一条以安全文化为起点,人因事故发生为终点的一维事故链,事故链上的关键因素——人的文化社会属性被抛弃。这种自然科学化的文化研究范式,将安全文化视为一个外显的客观因素,由外至内影响着人的心理,决定着人行为的安全与否,忽视了语境的重要性,忽视了煤矿生产从业人员自出生之日起,就处于相同(或相似)的历史、民族、民俗文化和不同的家庭、个人、社会文化交织的意义世界中这样一个事实,忽视了文化刺激意义对于人来说的差异性、动态性和重构性特征,由此得到的量化性成果虽受宠于学界,但在业内的信效度却有待商榷,目前企业安全文化在矿难遏而不止现状当中的力不从心,佐证了该问题的客观存在。本文认为,文化是一个统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宽泛的、核心的概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们不断从其生存的社会文化意向性世界中寻求生活的意义和资源,因而文化刺激意义和安全心理的多样性、多维性是现实必然,并且二者之间是相互建构关系。安全文化与企业安全文化是一脉相承但又有区别的两组文化体系,前者包容后者,但远远不止于此,应是一个宽泛的、宏观的社会性安全文化概念,并且安全文化不是因安全而文化,而是以文化促安全,蕴含在文化刺激意义之中的安全心理是安全得以矗立的基石,安全文化的生命力需以领域文化、传统文化和企业文化为底蕴和滋养,“安全”中的“人”出了问题,必然是作为“文化人”的文化出了问题,应从更宽泛的视角重新审视“安全文化”中的“文化”,跨越“人为性”研究缺陷,转向“现实性”研究。简言之,目前矿难的研究已出现了人文转向趋势,即将研究视线由技术、制度、经济等“常规”转向了安全文化等“边际”,但仅关注到了安全文化的“自然科学表象”,忽视了“人文科学内涵”,安全文化建设者、重构者和承受者(矿主、矿工和监管者)不可能脱离社会、历史、民俗、法律文化而孤立存在。尤其当下多元文化交融,基尼系数增大,新常态改革浪潮中社会分层及利益需求的多样化趋势和人们思想多元化选择,使得不同语境下不同类型企业中的不同从业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成为一种客观实在。煤矿从业人员在其生产实践过程中,根据自己需要或一定目的从领域文化、传统文化、企业文化和个性文化中选取对于他们来说具有特定意义的解释来对安全文化进行意义赋予,从而塑成特殊的、个性化的安全文化心理和行为,而这种文化刺激意义作用下产生的安全文化心理,又会反向作用于同语境下不同文化的重构,续而影响后来者的文化心理和行为。基于以上观点,为了对目前安全文化多元和多样化趋势进行文化范式研究,还原安全文化缔造者、重塑者以及承受者作为“文化人”的生态本质,构建更加亲民、更接地气、更有效率的安全文化价值体系,本文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边际成因”理论模型构建。目前的企业安全文化中,无论是安全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还是物态文化都交汇于“文化人”本身,都是以探究“人因失误”为手段,防治“人因事故”为最终目的。因此,我们首先将思维从“企业安全文化”中抽离,用文化心理学的逻辑思维重新审视社会文化语境下文化刺激意义与安全心理的相互建构过程,即以重新解构“人因失误”与“人因事故”间的逻辑关系为切入点,在对国内外事故致因理论、安全心理学、安全文化和文化心理学等相关层面研究成果梳理基础上,将以往浅层、显性和普通的技术、经济、制度等矿难诱因归为“常规原因”,将深层次、隐性和催化矿难的文化刺激意义与安全心理相互建构的语境因素内因定义为“边际成因”,并对建国以来国内矿难事故“常规原因”的研究脉络及不足进行了系统化归类整理,在对“常规原因”与“边际成因”间的关系探讨基础上,论述了“边际成因”理论的内涵、特征、研究方法,构建了基于文化心理学的“边际成因”理论模型,并对“边际成因”与“常规原因”、“社会文化”间的关系及其研究局限性进行了简要论述。“边际成因”理论模型实证研究。本文探讨“边际成因”并不是试图挖掘或证实在“常规原因”之外还存在另一种矿难事故诱因,而是分析“常规原因”的人文社会文化内因,即原因的内因,探讨在“意义赋予→文化心理形成→刺激反应模式(文化行为)选择→实践活动结果→意义赋予”过程中从业人员对安全文化刺激内在固有的解释,并以此为基础表现出来的符合该文化所规定的行为反应模式,通过挖掘“边际成因”,促进“常规原因”的深入研究。因此我们以2009-2013年期间与笔者同文化语境下的曾发生过重、特大矿难事故的五家乡镇煤矿作为研究语境,选取了目前最受学术界所关注的三类“常规原因”(矿主被动安全投入、矿工不安全心理因素以及监管者自主安全监管理念)作为研究对象,来对“边际成因”理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具体而言,在第三章利用行为经济学、因子分析法和意义解释学方法,从乡镇煤矿矿业史变迁的动态视角剖析了矿业文化语境下,矿主被动安全投入认知失调过程中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投入心理的相互建构过程;第四章,回望现实,以质化和量化相结合的Q方法论为主要手段,利用P样本中矿工、安全员、安监员、瓦检员和高校科研人员原始的、主观性的排序解释内容,客观性的呈现出社会主流文化意义与矿工不安全心理因素间的相互建构过程:第五章,将安全文化边际效应的内因——自主安全监管价值观难以建立和持续,视为矿难“边际成因”之一,即首先在对企业安全文化边际效应解读基础上,构建了多元文化融合语境下的新常态安全文化树形层次结构,并界定了“安全监管”和“安全监管者”概念,然后利用文献研究法对自主安全监管价值观依存的安全监管文化语境进行了国内外横向对比梳理,最后通过对中美两国传统文化孕育下的法律文化价值观差异性比较,分析了我国自主安全监管价值观难以形成和持续性效力低的文化心理内因,对中华儒学文化语境下的法律文化与自主安全监管价值观的相互建构过程进行了诠释。文章最后,提出了煤矿安全文化完善的对策和建议,弥补了安全文化研究方式的不足,希望能引导矿山安全文化自觉,遏止矿难事故的发生,最终实现煤矿生产本质安全。
孙胤羚[8](2014)在《职业卫生管理政策分析与评价研究》文中提出研究背景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快步推进,与之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也逐步建立起更加完善的体系,在职业病防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目前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职业事故、伤害和疾病过于频繁,经济损失惨重。由于职业危害具有群体性,致死、致残率高,以及难以治愈等特点,造成了家庭伤害和单位、地区的不稳定,甚至引发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由于职业危害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不仅是在国内甚至在国际上也产生了不良影响,已经成为关系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说,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与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与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关,与社会的和谐安定的大局相关。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用工制度的深刻变化,社会多层面对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出现一定的质疑,希望对目前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正。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国家之一,美国积累了丰富的职业卫生管理经验,尤其是在职业卫生管理的机构建设、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职业病管理、工伤保险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有必要汲取美国先进的职业卫生管理理念并借鉴其成功经验,将中、美两国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客观比较分析,总结美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优势及经验,寻找出可供我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借鉴的做法;另外,更有必要在对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概况进行了解剖析的基础上,调查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具体开展情况,为相关部门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高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水平提供参考建议。目的与意义(1)探讨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的特点,在对照中美两国存在差异的基础之上,分析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政策;(2)探索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便于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客观合理的评定;(3)了解我国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推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本研究的主要意义具体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从多方面了解和把握中美两国在职业卫生管理上的异同,发现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为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提供合理化的改革建议,有利于改革我国职业卫生管理模式,对我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2)构建了职业卫生管理评价模型,可以更具体地了解职业卫生管理的现状,有利于对目前的职业卫生管理现状做出综合客观的评价。运用构建的评价体系,对山东省不同行业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根据对不同行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的综合排序,发现了存在的诸多问题,为职业卫生工作的改善与提高提供了重要依据。(3)帮助我国实现职业卫生的国际化。通过学习美国职业卫生方面的先进经验,有助于促进我国职业卫生国际化发展,让有关管理部门、企业等从全球视角来认识我国职业卫生中需要改革与发展的问题,顺应职业卫生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检索和查阅了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的文献资料。从多角度总结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的历程及现况,为本研究结论提供依据。然后根据所查资料,结合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现存问题,确定出职业卫生管理中的热点问题,设计出问卷调查表。比较研究法:本研究通过文献分析获得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客观资料,再通过理论研究获得主观质性资料,整理分析上述两类资料,形成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特点的描述、解释,逐步确定本课题的比较标准、界定比较要素、构建比较框架、开展比较分析。问卷调查法:根据本研究所需了解的信息及本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设计问卷调查表,采用横断面调查方法。由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现场实地调查,并详细记录现状调查情况,以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德尔菲专家咨询法:本文研究中的相关问题咨询长期从事职业卫生管理研究和实际工作、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教授,对职业卫生管理评价指标进行筛选。经过几轮咨询后,最终确定出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构造判断矩阵,对指标间两两重要性进行比较和分析判断,然后再转为对这些元素的整体权重进行排序判断,最后确立各元素的权重。在上述综合评价指标已筛选确立的基础上,应用层次分析法,依据专家的判定,进行权重系数计算并检验。TOPSIS综合评价法:本研究运用加权TOPSIS综合评价法构建了职业卫生管理评价体系,对山东省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部分企业进行综合排序,发现了职业卫生管理中的问题,以此针对性地提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策略。研究内容本研究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两部分:第一,中美职业卫生管理的比较研究:首先通过查阅文献和回顾历史,梳理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的发展状况。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将中、美两国职业卫生管理从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职业病管理、工伤保险、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加以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异点,总结分析差异形成原因。第二,职业卫生管理现状的评价研究:对山东省17地市的煤炭、化工、造纸、电力、建材等行业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8262家企业,就职业卫生管理方面进行问卷调查。采用德尔菲专家咨询法对各指标进行量化筛选,再用层次分析法赋予各指标权重,构建出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次职业卫生调查资料为基础,对山东省不同行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研究结果主要研究结果包括:(1)管理机构:美国有着统一的职业卫生管理系统,OSHA和MSHA都设在劳工部内,是一种更为有效和合理的结构。而中国职能交叉严重,部门协调性弱,监管职责不够清晰,有着比较分散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很难形成有效的统一机制来促进部门之间的协调,对职业卫生监管的整体效益产生不利影响。(2)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美国法律体系完善,美国以《职业安全和健康法》作为主体法构建了健全的法律体系。美国联邦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特点不断进行调整,使法律条文日益详细、完整。制定了更具体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有效地保障了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确保政府与企业有效遵循相关法律。立法着重社会性。而我国在法律上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分离立法,有以部门推动为主的特点,还是不够完整与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立法着重于经济性,而非社会性。(3)职业病管理:在中国,传统职业病仍然是高发病率,而在美国传统的职业病已被控制。在美国,只是为了预防职业病而提出职业病的分类。然而,在中国,职业病名单仅用于补偿,不是以预防为目的。在职业病监测上,中国比美国存在更多的问题。中国由于存在于农民工中大量未确诊的病例,使得职业病统计数据和严重程度的危害形势被低估。美国所有认证的医生都可以诊断职业病。而在中国,应当有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诊断资格的医师来集体诊断。美国没有设立专门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而在中国,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美国政府机构不拟定职业病诊断标准,但能提供给医师和职业病补偿机构相关的确定职业病的原则及方法。在中国,职业病诊断标准为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工伤职业病残疾等级的评定提供依据。(4)工伤保险:美国的工伤赔偿法律比较完善,都以法案形式规定。而在我国,有关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立法虽然很多,但是多以试行办法、暂行条例、条例的形式出现,立法层次较低。至今尚未颁布完整的工伤保险法,立法零散而混乱。美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是以雇佣关系为前提,没有特定的主体,只是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企业或行业可以自愿参加或者不参加。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出了参与工伤保险的主体,把参与工伤保险的主体限定在有限的范围之内。没有正式的个人劳动合同或没有从雇主那里领取工资单而无法证明雇佣关系的工人是不能得到工伤赔偿的。在美国,工伤社会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并存。在我国,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而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则由各单位白行决定。美国以各种方式来促进工伤预防及职业康复。我国在实际中还是重赔偿轻预防,职业康复水平还比较低。(5)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美国的相关政府机构除了履行监督职责外,还为企业提供服务,而中国政府机构则更多的是强制性监管,对企业提供服务性的措施不多。另外,美国大力帮扶小规模企业,而中国则相反,大型企业是政府资助的重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调查涉及山东省17个地市的8262家企业。职业病危害人数:本次调查的企业共涉及的实际从业人员有2160185人,其中生产工人共有1630010人,占实际从业人员的75.46%;接触有害因素的生产工人总数有716572人,接触比例为33.17%。在所调查企业涉及到的行业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较高。在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中,内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32.4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40.26%;外商投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36.93%。在不同的企业规模中,小型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42.68%;中型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32.42%;大型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人数比例为29.22%。职业卫生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本研究在文献回顾、专家访问等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自行设计职业卫生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专家调查表。通过两轮德尔菲法专家咨询,经专家咨询的可靠性分析,第一轮咨询专家的积极系数为96.97%,第二轮咨询专家的积极系数为100%,以自我评价方法获得的专家权威程度为0.8902;通过计算Kendall系数获得专家意见协调系数并进行χ2检验,结果P<0.05,专家意见协调性显着,咨询结果可取。接着用层次分析法赋予各指标权重,通过检验,得出一致性指标CI=0.0598,CR=CI/RI=0.0388<0.10。可以认定筛选评价指标权重系数间无逻辑混乱,即计算得出的各项权重系数可以接受。最终形成完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以此次职业卫生调查资料为基础,用加权TOPSIS法对山东省不同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做出综合评价。不同行业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垄断行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最好,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最差。结论与建议结论: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机构间长效协同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尚不能达到有效控制职业危害的目的;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工伤保险制度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作为工业大省的山东,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数量大。垄断行业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较好,中小企业集中分布的一些行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较差。建议:(1)完善立法,借鉴西方职业安全卫生的先进立法模式,制定一部统一的《职业安全卫生法》;(2)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机构建设,提高职业安全卫生监管水平;(3)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4)企业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的责任主体,必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5)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安全卫生保障;(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国际化发展。
汤道路[9](2014)在《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是国家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根本性问题。监管体制是否合理,监管模式是否适当,对煤矿安全监管的最终效果有着深远影响。研究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当前存在的问题、未来改革的目标与时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性建议,是我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长期规划不可或缺的内容。我国对煤炭行业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并实行中央垂直管理,具有较好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形势的快速好转提供了组织保障。但经横向与纵向组织结构分析,现行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仍存在事务管辖不清、级别管辖不明、机构职权重叠、区域管辖设置不经济、监察机构缺乏强制力等问题。参考国外经验,建议把非煤矿山也统一纳入监管范围,组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实行跨越行政区划的大区制三级垂直管理,基层监察办公室负责实际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层的监察分局负责对地方政府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施行政监察,真正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的工作体制。美国在经历过市场导向的信息服务监管模式、政府导向的强制服从监管模式以后,现正在向合作服务监管模式转型。对美国1900-2011年十万矿工死亡率进行HP滤波处理后,可以观察到每次监管模式改革前均有较明显的数据特征。南非的煤矿安全监管模式较好地体现了政府监管与企业负责的均衡,而印度的煤矿安全监管模式则充分展示了国有大型煤矿的自我管理能力优势。对国外煤矿安全监管模式的比较研究说明,监管模式的选择,深受政治、法律与社会治理思潮的影响,并与安全形势和监管绩效存在密切的关联关系。我国现行的“政府一元强制服从”监管模式在快速扭转我国煤矿安全恶劣形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是以庞大行政资源投入为代价的,且不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理念。运用灰色预测方法可以预测到2020年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将低至0.11,年事故死亡人数将在500人以内。这此种安全形势下,我国理应考虑监管模式的变革问题。经过PEST分析,论文提出应当将“多元合作”监管模式确立为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的改革目标,并率先在国有大型煤矿企业的监管工作中尝试合作与自律的监管模式探索。我国应当深化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大力提高行业集中度;抓住当前有利的历史时机,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保障和利用来自于劳动力市场、资金市场、保险市场、安全中介服务市场、企业社会责任等有利于煤矿安全的市场力量;强化煤矿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绩效评估与内控机制。通过以上政策与措施,全面保障和推动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改革的顺利进行。
张文杰[10](2013)在《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安全生产法治化为题,主要运用公法学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分析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和事实层面的问题,核心命题在于论述安全生产法治化的重大意义及未来趋势,为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正当性做论证,也为安全生产的未来发展提供思路。这既是理论上的重要阐述,也是对策性分析的结果。为此,本文通过对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法律文化建设等多个角度的分析,来研究安全生产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结构以及它们的运行情况。不仅从规范出发梳理和分析了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和制度结构,尤其是对《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的监管体制进行了详细论述,同时也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具体论述了安全生产工作中面对的一些现实问题,尤其是法律和制度中的一些不足。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再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目标定位,提出了一些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具体思路和设想。通过这些论述,本文首先希望能够对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化的现实情况做条理性整理,对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基本情况以及面对的问题进行比较充分的说明。这是进一步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也是实践工作中必须清醒认识的内容。其次,本文通过梳理历史经验和域外经验,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化提供非常有益的资料和理论基础,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化提供有益借鉴。这也是历史分析和比较研究的重要意义所在。再次,本文也为安全生产法治化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正当性论证,指出了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向,也是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途径。它既是历史大势所趋,也是国际潮流使然,同时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最后,本文还在积极正面建构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和制度,立足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在立宪主义和行政法治的理论资源指引下,对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原则、规范和制度进行了重构式的分析。除导论外,本文共分为七章,共计约15万字。第一章“中国安全生产法制的历史变迁”主要关注我国历史上安全生产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情形,既为清楚了解现实情况,也能够同现实进行对比,为当下提供可资借鉴的有益的历史经验。历史研究能够将历史展现在现代人的眼前,并为当下的改革提供指引。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我国有非常久远的历史。中国古代的工矿业生产并不发达,而且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安全生产水平低。近现代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步很快,利用法律和制度来规制安全生产既是我国工业近代化的重要表现,也给后来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奠定了基础。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工作经历了非常曲折的历史过程。在当代,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安全生产的法治化不断加快,并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体系。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促进了计划经济向为市场经济的转变。在经济和社会的全方位发展的背景下,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意义更显突出。第二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域外经验”重点介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体系以及实践经验,通过比较研究,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智识指引。比较研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法治后发型国家来说尤其重要。借鉴域外经验将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保证。美国的安全生产法治化主要表现在对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完善立法和有效保护上。澳大利亚对职业安全与健康的保护一直处在世界领先地位,形成了以州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管结构。德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体系化的安全生产立法,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都承担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采矿业发达的南非的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也非常突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形成了现代的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监管体制也已较为完备。第三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目标与原则”着重介绍安全生产法治化受到的价值层面的影响,以及这些价值进入规范后的具体表现以及产生的现实意义,并从价值和原则的角度论述安全生产法治化面临的任务以及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角色。法的价值和原则决定了法的内容,也能影响法的适用。它们在一部法律或法律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法的价值影响下,安全生产法治化的重要内在目标包括了保障人权、安全第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谐和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等。安全生产法治化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了人权保障原则、法治原则。这些目标和原则既是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正当性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法治化实践中最重要的元素,指导具体的规范适用。第四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依据”重点对当下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进行全面描述和结构性分析,对其中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论述,并提出了一些完善法律体系的具体主张。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决定了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基本构造。宪法的规定为安全生产法治化提供了基础,并影响和决定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原则和基本内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比较复杂,形成了多层次、不同角度的结构,并存在着和宪法、行政法、刑法和社会法相连接的问题。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涵盖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到了综合类的、矿山类、危险物品类、建筑业类、交通运输类等不同的生产类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未来要着力包括法律体系内部的逻辑困难、重构安全生产中的中央和地方权责、立法鼓励利用回应性管制手段、强化安全生产文化立法等。第五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制度结构”仍以规范性研究为主,主要介绍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下形成的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这些制度结构中的问题及其改进思路。制度是规范的内在要求以及规范运行的内在结果,也是实践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安全生产中现有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分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基本法律制度又可以引申出一些具体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评价制度、安全设备测验制度等。这些制度又可以分为企业准入和淘汰机制、人权保障机制、监督机制、管理机制等。完善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结构要求重塑监督权和管理权的关系及其配置、改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引入商业保险制度等。第六章“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完善”是基于前文的规范性研究而进行的实效性和对策性研究。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但它还有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法律制度。监管体制是影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因素。改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要厘清监督和管理的行政权力关系,并对安全生产监管权的横向和纵向配置进行改革。安全生产监管需要创新监管手段。在监管过程中要重视运用回应性管制手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补充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并让保险公司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第七章“结论”总结了前文的论述并对安全生产法治化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二、劳动部要求加强冬春矿山安全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劳动部要求加强冬春矿山安全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1979—1999年:以宪为纲 重建安全生产新格局(论文提纲范文)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
十三届五中全会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2)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保障思想 |
2.1.2 列宁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 中国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1 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主要领导人的社会保障思想 |
第3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 |
3.1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 |
3.1.1 革命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
3.1.2 抗日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
3.1.3 解放区的社会保障 |
3.2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现实基础 |
3.2.1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
3.2.2 农业合作化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国民经济的发展 |
3.2.3 处于抗美援朝战争前沿 |
3.2.4 苏联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示范效应 |
第4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
4.1 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
4.1.1 社会救济的资金来源 |
4.1.2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 |
4.1.3 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 |
4.1.4 社会优抚的资金来源 |
4.2 社会保障的组织机构 |
4.2.1 政府机构 |
4.2.2 社会团体 |
4.2.3 企业内部机构 |
4.3 社会保障制度的动员与监督 |
4.3.1 社会保障中的社会动员 |
4.3.2 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 |
第5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
5.1 社会救济 |
5.1.1 灾害救济 |
5.1.2 贫民救济 |
5.1.3 娼妓游民收容改造 |
5.1.4 朝鲜战灾孤儿救济 |
5.2 社会保险 |
5.2.1 养老保险 |
5.2.2 医疗保险 |
5.2.3 伤残保险 |
5.2.4 生育保险 |
5.2.5 优异贡献待遇 |
5.3 社会福利 |
5.3.1 民政福利 |
5.3.2 职工福利 |
5.4 社会优抚 |
5.4.1 优待补助 |
5.4.2 褒扬抚恤 |
5.4.3 安置复员军人 |
第6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及启示 |
6.1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 |
6.1.1 增强了人们对新生政权的认同,提高了党的执政合法性 |
6.1.2 提高了劳动者积极性,促进东北工业迅速发展 |
6.1.3 激发了群众支前热情和军人士气,保障抗美援朝取得胜利 |
6.1.4 构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框架,为新中国社会保障奠定了基础 |
6.2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启示 |
6.2.1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
6.2.2 坚持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作风 |
6.2.3 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3)安全生产法治变革70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国安全生产相关立法回顾 |
建国初期 |
“大跃进”与调整恢复期 |
文革时期 |
改革开放初期 |
转入市场经济期 |
全面建设小康期 |
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体制沿革 |
劳动部门统一对劳动保护进行管理 |
多头分权监管 |
(4)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研究工具及方法 |
2.1 文献沉淀法 |
2.2 CiteSpace可视化软件 |
2.3 系统思考方法 |
2.3.1 系统思考方法的原理 |
2.3.2 系统思考方法应用现状 |
2.4 对比分析法 |
2.5 小结 |
第3章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研究现状、发展历程及问题 |
3.1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研究现状 |
3.1.1 数据搜集 |
3.1.2 数据分析 |
3.2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及困境 |
3.2.1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 |
3.2.2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过程中所遇困境 |
3.3 小结 |
第4章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及问题 |
4.1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 |
4.1.1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起源(1800—1900) |
4.1.2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1900—1975) |
4.1.3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发展(1975—2013) |
4.2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两个困境 |
4.3 小结 |
第5章 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对比及借鉴分析 |
5.1 政府安全监管的起源形式 |
5.2 政府安全监管困境形式及解决措施 |
5.3 政府安全监管改革重点 |
5.4 基于系统思考的英国监管困境分析 |
5.4.1 系统要素确立 |
5.4.2 监管困境的分析与讨论 |
5.4.3 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
5.5 借鉴分析 |
5.6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问题及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轨迹 |
(一) 劳动保护统一监管体制的确立和演进 |
1. 劳动部门统一监管体制的初创 |
2. 劳动部门监管主体地位的延续和监管职能的调整 |
(二)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分工负责、多头监管体制的确立和演进 |
1. 卫生部门、经贸部门、劳动部门多头监管体制的确立 |
2. 以安监部门为主的多头监管体制的形成 |
3. 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进一步扩充 |
(三) 职业安全健康集中统一监管体制的回归 |
二、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一) 监管的目的在多个正当性中寻求平衡 |
(二) 监管的内涵因概念术语不统一而存在模糊 |
1.“劳动”与“职业”存在模糊 |
2.“生产安全”与“职业安全”存在模糊 |
3.“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存在模糊 |
(三) 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分别监管引发衔接不畅 |
(四) 机构改革影响法制变迁的延续性 |
三、完善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建议 |
(一) 合理确定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归口 |
1. 对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的否定 |
2. 对归口人社部门的否定 |
3. 归口卫生健康部门的合理性及其难题 |
4. 化解问题的进路 |
(二) 明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内涵 |
1. 对“劳动安全健康”进行扩大解释 |
2. 根据不同法律属性区分使用“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 |
3. 从风险导向上扩展“职业健康”的内涵 |
(三) 推进职业安全健康专门立法 |
结语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治理失业的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治理失业的思想 |
2.1.2 列宁关于治理失业思想 |
2.2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失业治理思想 |
2.2.1 毛泽东治理失业思想 |
2.2.2 刘少奇治理失业思想 |
2.2.3 周恩来治理失业思想 |
第3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现状 |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基本情况 |
3.1.1 东北地区失业情况 |
3.1.2 东北地区失业人员分布 |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的产生主要原因 |
3.2.1 战争影响就业环境 |
3.2.2 国民党对经济的肆意破坏 |
3.2.3 农村人口缺少耕地向城镇大量转移 |
3.2.4 社会制度更替产业结构调整 |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的影响 |
3.3.1 失业人员生活水平逐步恶化 |
3.3.2 社会秩序逐步混乱制约了经济发展 |
3.3.3 影响政权稳定 |
第4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举措 |
4.1 遏制失业人员产生 |
4.1.1 成立失业人员管理机构 |
4.1.2 全面接管旧政权失业人员 |
4.1.3 整顿私营工商业 |
4.1.4 鼓励农村劳动力返乡生产 |
4.2 救济失业人员 |
4.2.1 登记失业人员 |
4.2.2 收容改造失业人员 |
4.2.3 对失业人员实现社会救济 |
4.3 提升劳动者素质 |
4.3.1 开展转业培训 |
4.3.2 开展业余学习 |
4.3.3 开展技术工人培训 |
4.4 安置失业人员 |
4.4.1 实行以工代赈 |
4.4.2 政府统包统配就业 |
4.4.3 安置特殊失业人员 |
4.4.4 开展生产自救 |
4.5 完善再就业权益 |
4.5.1 实施劳动保险政策 |
4.5.2 提高劳动人员福利 |
4.5.3 加强劳动人员保护 |
第5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评价 |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成效 |
5.1.1 减少了失业人员 |
5.1.2 壮大了在业人口规模 |
5.1.3 提高了东北地区失业人口文化素质 |
5.1.4 保护了再就业人员的权益 |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特点 |
5.2.1 治理失业的继承性 |
5.2.2 治理失业的动员性 |
5.2.3 治理失业的创新性 |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局限性 |
5.3.1 治理失业政策存在盲目性 |
5.3.2 盲目限制了人员流动 |
5.3.3 失业保障建设滞后 |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作用 |
5.4.1 促进了经济发展 |
5.4.2 加快了东北地区城市建设 |
5.4.3 维护了东北地区社会进步 |
5.4.4 巩固了东北地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
第6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经验与启示 |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经验 |
6.1.1 坚持制度创新促进劳动需求 |
6.1.2 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就业容量 |
6.1.3 完善失业保障减少失业冲击 |
6.1.4 调整劳动市场功能合理劳动力需求 |
6.1.5 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
6.1.6 缩小城乡差距减少城市就业压力 |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治理失业的启示 |
6.2.1 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治理失业问题 |
6.2.2 坚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
6.2.3 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 |
6.2.4 坚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 |
6.2.5 坚持加快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文化心理学视角下矿难边际成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矿山安全研究中“人因失误”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事故致因理论国内外研究动态及现状 |
1.3.2 安全心理学国内外研究动态及现状 |
1.3.3 安全文化国内外研究动态及现状 |
1.4 文化心理学国内外研究动态及现状 |
1.4.1 人文主义心理学的复兴和文化心理学的诞生 |
1.4.2 文化心理学解读 |
1.4.3 文化心理学的基本品质 |
1.5 文献研究综述 |
1.6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1.7 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创建基于矿难治理国情的“边际成因”理论 |
2.1 我国矿难事故总体情况 |
2.1.1 煤炭工业发展概况 |
2.1.2 矿难事故总体概述及新时期的新特征 |
2.2 矿难“常规原因”的系统化梳理 |
2.2.1 自然科学领域中的矿难研究 |
2.2.2 社会科学领域中的矿难研究 |
2.2.3 人文学科领域中的矿难研究 |
2.2.4 “常规原因”国内研究趋势横向比较 |
2.3 文化心理学视野下的矿难事故“边际成因”理论建立 |
2.3.1 “边际成因”内涵和特征 |
2.3.2 “边际成因”的几个关键问题 |
2.3.3 “边际成因”的研究方法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矿主被动安全投入的意义过程文化观研究 |
3.1 问题的提出 |
3.2 行为经济学假设 |
3.3 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实施 |
3.3.1 调查问卷的设计及评价 |
3.3.2 问卷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3.3.3 权重比例问卷检验 |
3.4 意义过程文化观视野下问卷结果分析 |
3.4.1 “边际成因”理论视角下的认知失调解读 |
3.4.2 问卷结果实证解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当代矿工不安全心理因素的意义过程文化观研究 |
4.1 Q方法论理论综述 |
4.2 当代矿工安全文化心理特点 |
4.3 矿工不安全心理因素调查 |
4.3.1 Q汇论的构建 |
4.3.2 Q样本和P样本的选择 |
4.3.3 Q分类(排序)及数据分析 |
4.4 意义过程文化观视野下的感知调查结果分析 |
4.4.1 F1(Factor 1):境遇型因素 |
4.4.2 F3(Factor 3):内生型因素 |
4.4.3 F2(Factor 2):缺陷型因素 |
4.4.4 F1、F2、F3三因素横向比较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监管者“自主安全监管”的意义文化系统观研究 |
5.1 新常态语境下安全文化边际效应问题 |
5.1.1 安全文化边际效应解读 |
5.1.2 安全文化边际效应研究模式探讨 |
5.2 国内外煤矿安全监管文化语境梳理 |
5.2.1 美国 |
5.2.1.1 美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
5.2.1.2 美国煤矿安全监管文化内核特征及其制度化 |
5.2.2 澳大利亚 |
5.2.2.1 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
5.2.2.2 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监管文化内核特征及其制度化 |
5.2.2.3 澳大利亚安全文化内涵 |
5.2.3 中国 |
5.2.3.1 “全能型”政府监管模式(1949-1978年) |
5.2.3.2 “有限监管”法制理念的萌芽(1978年-90年代末) |
5.2.3.3 “有限监管”法制理念不断深化(90年代末至今) |
5.2.4 国内外安全监管文化内核差异性溯源 |
5.3 中美安全文化内核差异的意义文化系统观比较 |
5.3.1 自主安全监管价值观与传统法律文化间的关系 |
5.3.2 中美自主安全监管价值观差异的传统法律文化溯源 |
5.3.2.1 法律与宗教伦理 |
5.3.2.2 法的精神的差异 |
5.3.2.3 法律本位的差异 |
5.3.2.4 法律价值观的差异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基本观点和主要研究内容 |
6.2 本研究的结论 |
6.3 煤矿安全文化完善建议 |
6.4 本研究的局限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8)职业卫生管理政策分析与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现状 |
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1.美国基本情况 |
2.美国的职业卫生法律与标准 |
3.美国的职业卫生监测 |
4.美国的职业病防治 |
5.美国对职业伤害及职业相关疾病的报告与调查 |
6.美国重大职业危害事件及处理案例 |
第三章 资料与方法 |
1. 资料来源 |
2. 研究内容 |
3. 研究方法 |
4. 质量控制 |
5. 概念界定 |
第四章 结果与分析 |
第一部分 中国职业卫生管理相关政策分析——兼与美国比较 |
1. 职业卫生管理的国家相关机构 |
2. 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
3. 职业病管理 |
4. 工伤保险 |
5.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 |
第二部分 职业卫生管理评价研究 |
1 山东省职业卫生工作总体形势 |
2 山东省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
第五章 讨论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1. 主要结论 |
2. 对策建议 |
第七章 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1. 本研究的创新性 |
2. 本研究的不足之处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附件 |
(9)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Extended Abstract |
目录 |
Contents |
图清单 |
表清单 |
变量注释表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2 煤矿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辨析 |
2.2 煤矿安全监管的安全管理工程理论基础 |
2.3 煤矿安全监管的法学理论基础 |
2.4 煤矿安全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2.5 煤矿安全监管的公共管理理论基础 |
2.6 本章小结 |
3 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研究 |
3.1 主要产煤国家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 |
3.2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历史沿革 |
3.3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现状 |
3.4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3.5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设想 |
3.6 本章小结 |
4 国外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比较研究 |
4.1 美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演进 |
4.2 南非煤矿安全监管模式 |
4.3 印度煤矿安全监管模式 |
4.4 国外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沿革规律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研究 |
5.1 政府一元强制服从监管模式及其效果 |
5.2 我国现行煤矿安全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
5.3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改革时机的数理预测 |
5.4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改革目标 PEST 分析 |
5.5 多元合作煤矿安全监管模式基本构想 |
5.6 小煤矿安全专项监管对策 |
5.7 本章小结 |
6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改革的政策性建议 |
6.1 深化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
6.2 保障和利用煤矿安全的市场推进机制 |
6.3 加强煤矿安全信息系统建设 |
6.4 健全煤矿安全监管内部审查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7.1 主要结论 |
7.2 主要不足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安全生产法治化与依法治国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背景下的安全生产 |
(三) 安全生产法律关系 |
(四) 命题与任务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与方法 |
四、写作思路与文章结构 |
第一章 中国安全生产法制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中国古代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一、古代社会安全生产规范化概况 |
二、古代社会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第二节 中国近代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一、清末民初的安全生产立法 |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第三节 建国后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发展概述 |
一、初创时期(1949—1957年) |
二、调整时期(1958—1965年)和“文化大革命”时期 |
三、恢复、整顿和提高时期(1976—1991年) |
四、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1992—2002年) |
第四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 |
一、《安全生产法》:从设想到现实 |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及其演变 |
三、现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历史进步性 |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美国 |
一、职业安全与健康概况 |
二、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律体系 |
三、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监管体制 |
四、职业安全与健康执法的发展趋势:合作执法行动 |
第二节 澳大利亚 |
一、职业安全与健康概况 |
二、矿山安全监管体制 |
三、矿山安全法律体系 |
第三节 德国 |
一、矿山安全法律体系 |
二、矿山监管体制 |
第四节 南非 |
一、职业健康与安全发展概况 |
二、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律体系 |
三、职业健康与安全监管体制 |
第三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目标与原则 |
第一节 安全第一 |
一、生产安全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
二、《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第一”方针 |
三、“安全第一”的方针与安全和生产的平衡 |
四、预防为主 |
第二节 安全生产与人权保障 |
一、安全生产与人权保障的关系 |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权利 |
三、我国安全生产领域人权保障问题 |
四、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人权保障 |
第三节 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一、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 |
二、安全生产与社会保障 |
三、安全发展的理念及其制度化 |
第四节 安全生产与法治 |
一、法治主义及其要求 |
二、法治原则与安全生产立法 |
三、法治原则与安全生产执法 |
四、法治原则与安全生产法律文化 |
第四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规范依据 |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础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
二、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意义 |
三、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原则 |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结构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层级结构 |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
第三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一、宪法中的安全生产结构 |
二、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 |
三、安全生产的行政法结构 |
四、安全生产的刑法结构 |
第五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制度结构 |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结构 |
一、重要制度概要 |
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类型化分析 |
三、法律制度变革的动力 |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的规范依据和地位 |
二、安全生产条件保障 |
三、安全生产人员与组织保障 |
四、安全资金、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的投入保障 |
第三节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 |
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发展现状及其特点 |
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的依据和内容 |
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范围与法律责任 |
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的完善 |
第四节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历史与概况 |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主要内容 |
三、企业和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 |
四、许可证的管理与法律责任 |
第六章 安全生产法治化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更新的理论基础 |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不足 |
三、法律体系更新的任务 |
四、法律体系更新的程序 |
第二节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 |
一、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域外经验 |
二、理顺监督和管理的行政权力关系 |
三、综合监管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权限划分 |
四、安全生产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五、结论 |
第三节 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 |
一、重视运用回应性管制手段 |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
三、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制度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劳动部要求加强冬春矿山安全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1979—1999年:以宪为纲 重建安全生产新格局[J]. 周超. 劳动保护, 2021(06)
- [2]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D]. 晋江艳. 吉林大学, 2021(01)
- [3]安全生产法治变革70年[J]. 赵秋生. 劳动保护, 2019(10)
- [4]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D]. 丛志明.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2)
- [5]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的演变、问题及完善[J]. 崔俊杰. 行政法学研究, 2018(05)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失业治理问题研究[D]. 汤克敌. 吉林大学, 2018(12)
- [7]文化心理学视角下矿难边际成因研究[D]. 洪榆峰. 昆明理工大学, 2015(04)
- [8]职业卫生管理政策分析与评价研究[D]. 孙胤羚. 山东大学, 2014(04)
- [9]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研究[D]. 汤道路. 中国矿业大学, 2014(12)
- [10]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D]. 张文杰. 武汉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