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3—1996年金融宏观调控的基本经验(论文文献综述)
龙小燕[1](2019)在《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文中指出新时代、新常态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宏观调控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新要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作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最重要的两大经济政策,加强协调配合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阐述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基本概念、梳理相关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上,对比了我国宏观调控和西方国家干预、供给学派等理论的区别与联系,提出应统筹兼顾处理好短期与长期、供给与需求、总量与结构、速度与质量四大关系,构建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框架。两大政策应加强协调配合,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为核心导向,短期应着力熨平经济周期波动,适时适度发挥政府投资的需求管理优势,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长期应着眼优化经济结构,通过供给管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持续优质增长;同时应加强两大政策工具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政策合力。论文回顾了美国自大萧条后、日本和德国自二战后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发展历程,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国运用两大政策应对金融危机的相关措施;介绍了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沿革;总结了各国运用两大政策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增长、利用国债助力实现两大政策目标的经验做法。论文运用不同的实证模型分析了两大政策在维护经济平稳增长、促进结构优化和加强政策工具协调配合的现状,探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首先,运用VAR模型分析实际GDP增速、赤字率与广义货币供给量M2的关系。研究证明,货币供给变化通常与GDP增速变化方向正相关;财政赤字率变化通常与GDP增速变化方向负相关。赤字财政政策短期可能会诱导货币供给增加,但长期会因挤出效应有损于经济增长;货币供给对赤字影响较小,但在增加产出的同时可能会造成通货膨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类型的组合形式取决于具体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的综合权衡。分析认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经济增长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两大政策效力都有期限约束;政府投资波动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宏观政策执行需把握好力度,尤其是应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在政策传导中发挥的巨大作用。第二,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就两大政策对全国及东、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分别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两大政策各自对各地区各次产业结构的影响力均不一样,在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中难以发挥合力。分析认为,单靠任一政策调整结构的作用有限,两大政策缺乏全面系统的协调配合机制,缺乏两大政策实施的配合端口,且各地情况和执行方式差异较大,效果不一。第三,从央行资产负债表角度分析,认为利用国债丰富外汇投资未能解决外汇波动带来的基础货币供给调节难题。运用VECM模型就国库现金对货币供应量流通中的现金(M0)、狭义货币供应量(M1)和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影响分别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国库现金对货币供应量的冲击总体有限:国库现金对M0变动影响的最大贡献率为35%,对M1变动的最大贡献率为10%,对M2变动的最大贡献率仅为6%。分析认为,我国央行持有国债占央行总资产的比重低、流动性弱,国债市场尚不完善,国债期限结构与发行管理难以满足央行公开市场操作需求等因素制约了国债各项功能的发挥。同时,国库现金预测的科学性、中央国库资金转化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管理有待提高。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着力从供给侧推进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结合我国面临的国内外新形势,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宏观调控总体战略基调、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基本机制及相关政策建议。两大政策短期应注重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发挥需求管理的优势,应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适当发挥政府投融资的优势,从需求侧维护总量基本稳定;利用国债优势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长期应注重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经济优质增长,发挥供给管理的优势,支持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增长动能转换,加大端口扶持力度推动相关市场经济主体改革和发展。在积极稳妥扩展赤字和债务规模、优化国债管理的同时,应利用国债打破外汇占款与人民币发行的直接联系,增加利用国债、国库现金调控货币供应量的主动权,完善人民币发行机制,促进国债和人民币国际化。
王毅[2](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提出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李其成[3](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石启龙[4](2019)在《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操纵通过虚构市场供求关系控制价格波动以制造交易价差获利的内在机理一成不变,但具体的实施策略则受制于资本市场的结构。在资本市场隔绝结构中,市场操纵行为因被限制于单一市场而展现为传统的单市场操纵形态。随着金融衍生品的诞生开启了资本市场的融通趋势,股票市场与期指市场间的价格关联效应使跨市场操纵成为新动向,并形成交易型和信息型两种实施模式。其中,交易型模式利用股价指数的可操纵性,直接以交易行为虚构市场供求,控制市场价格,借助股票期现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牵引关联市场价格波动以获利;信息型模式通过向市场释放信息诱导交易的时点和方向,虚构市场供求,控制市场价格,借助股票期现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牵引关联市场价格波动以获利。国际资本市场的一体化融合催生出利用资本市场跨境价格关联渠道实施的更为复杂、隐蔽的跨境操纵实施模式。商品价格受供求影响的波动性是市场操纵的实施基础,控制价格波动以获利的机理使操纵行为蕴含价格波动风险,风险在资本市场隔绝结构中因被限制在单一市场内而显现非系统性。在资本市场融通趋势下,跨市场操纵的价格波动风险沿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释放,并在金融综合经营格局下跨行业、跨机构、跨市场系统性溢出,在现有基于金融分业体制和资本市场隔绝结构的监管法律制度下产生监管盲区,威胁金融安全,隐含市场和法治的双重危机。究其原因,一是监管权创设有欠缺,现有操纵行为监管局限于行为规制和事后惩治的微观层面,缺失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二是监管权配置不合理,以证监会为绝对权威的“倒金字塔”监管结构和低效监管协调机制抑制监管效率;三是监管权运行有障碍,市场分割式的操纵禁止规范框架缺乏整体监管视阈,造成跨市场监管缝隙,而价量控制的市场操纵本质认知疏离于操纵行为的实施机理和发展趋势。问题源于现有操纵行为本质认识囿于资本市场隔绝结构下单市场操纵认知,将市场操纵监管局限于投资者保护和事后惩治等微观行为监管层面,无法应对跨市场操纵价格波动风险的系统性演变。对此,市场操纵本质把握应从关注操纵结果的价格操纵和价量控制以及操纵行为的欺诈和市场欺诈延展至操纵的实施条件。滥用市场优势控制价格的市场操纵本质认知通过行为的前提和结果表征行为的操纵性,可以重构市场操纵监管内涵,在完善市场分割、行为规制、事后惩治的微观监管制度基础上,引入全局视阈、风险治理和事前防范的宏观监管制度,构建统合性监管制度框架。首先,防范是关键。在操纵行为监管制度设计中引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和制度,在立法中确定人民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责,并顺畅其监管视阈覆盖资本市场的法律途径。然而系统性风险概念的模糊使宏观审慎监管权存在滥用可能,对此,一是在监管权配置方面贯彻以权力制衡理念,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议事机制基础上构建高效的资本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强化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遏制监管行为偏差,构建监管资源高效配置、信息流动顺畅的“金字塔型”市场监管体系结构,在双边和多边层面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监管协作机制;二是在监管权运行方面限定监管权边界。围绕市场优势设置主动防御的信息监管制度,根据不同类型操纵行为的风险程度设置差异性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改进投资者分类监管制度,重点监测市场优势投资者;设置跨市场交易大额登记制度。其次,惩治是底线。惩治的正当性依赖于规范的科学性。跨市场操纵与单市场操纵具有相同内在机理和行为结构,只是借助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将原本局限于单市场内的价格控制行为和清仓获利行为分置于价格关联市场,并无实质独立性,可以纳入现有操纵禁止规范予以治理。但应修订现有市场分割的操纵禁止规范体系以应对跨市场操纵的新动向,一是加强立法衔接,弥合跨市场监管缝隙,确定《证券法》和《期货条例》为资本市场基本法和特别法,全面覆盖资本市场操纵行为;二是平衡规范的保障和保护功能,设置以行为模式为核心的“具体规范”规制已有操纵行为,以授权裁量为核心的“授权规范”涵射未来操纵行为;三是在“可替代”原则下通过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等构成要件差异化设置,实现对跨市场操纵的有效监管。
王冰冰[5](2020)在《新时代中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转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结构性变迁,在金融领域,新时代的货币创造渠道和金融深化水平均发生了显着变化,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这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转型提出客观要求。与此同时,在即将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关口,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形势更加复杂严峻,货币政策需要更好发挥逆周期调控功能,在此背景下分析并解决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转型问题有助于提升货币政策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本文从新时代的特征出发,遵循“理论基础——文献述评——现实基础——理论模拟——实证研究——政策分析”的总体研究思路,采用理论基础与现实基础相结合、理论模拟与实证研究和规范分析相结合、总量分析与结构分析相结合、学术分析和政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框架,综合使用理论和文献归纳方法、NK-DSGE模型、SV-TVP-VAR模型、马尔科夫区制转移模型,系统性研究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量价转型的问题,并延伸至对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并轨以及其他经济和制度改革的探讨。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理论和文献研究表明,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但是仍有诸多的体制性和结构性问题交织影响着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比如“利率双轨制”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量价转型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不能照搬西方的经验。现有研究对发展中经济体表现出的深层次的结构性、体制性因素的探讨较少,在构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的模型方面也有所欠缺,对经济学以外其他领域的我国“利率双轨制”的形成机理以及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问题关注较少,因此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第二,国内外实践研究表明,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并非一开始就是以价格型为主,发达利率体系的形成也并非一蹴而就,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量价转型的问题在历史上同样存在。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及中介目标选择与我国的差异性背后更多体现了体制性因素以及经济金融发展阶段的不同。美国、日本、欧元区和英国的货币政策均属于典型的价格型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均是利率指标,其传导机制依赖于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现阶段我国的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主要是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和短期货币市场利率,最终目标是保持内部和外部均衡,中介目标方面关于数量型和价格型的争论一直存在且仍未结束,政策工具包含了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和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传导机制仍然以商业银行广义信贷为主导。第三,本文对货币政策量价调控效果进行了理论模拟,基于包含“双粘性”的新凯恩斯DSGE模型的模拟结果显示,在没有传导环节阻塞和摩擦的情况下,我国价格型和数量型货币政策均可以对最终目标产生逆周期调控效果。对比分析得出,价格型货币政策对产出、通货膨胀率、消费、投资、劳动力需求、工资水平的最大传导效应均明显大于数量型货币政策的最大传导效应,表明现阶段我国价格型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更高,价格型指标更加适合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第四,基于SV-TVP-VAR模型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在现阶段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以及货币政策传导路径下,价格型货币政策和数量型货币政策对产出、消费、投资、通货膨胀率、股票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重要变量均可以产生逆周期调控效果。随着利率市场化水平的提升,价格型货币政策和数量型货币政策对产出、消费、投资、通货膨胀率、股票价格、房地产价格的调控效果均有所增强。随着汇率市场化水平的提升,价格型货币政策和数量型货币政策对汇率的调控效果均有所增强。除通货膨胀率外,价格型货币政策对其他所有指标的调控效果总体强于数量型货币政策,表明价格型中介目标更优。第五,中国货币政策调控量价转型的内在逻辑分析结果显示,影响数量型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有效性的主要因素包括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金融体系发展水平和融资结构,影响价格型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有效性的主要因素包括利率市场化程度和微观主体对利率的敏感性。货币创造渠道变迁可以降低数量型中介目标的可控性及其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同时可以提升价格型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货币化可以降低数量型中介目标的可控性,提升价格型中介目标的可控性,同时提升数量型中介目标和价格型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金融结构变化可以降低数量型中介目标的可测性、可控性及其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提升价格型中介目标的可控性及其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金融创新可以降低数量型中介目标的可测性、可控性及其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提升价格型中介目标的可控性及其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综合来看,我国数量型中介目标的有效性下降,价格型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提升,货币政策量价转型的必要性凸显。第六,本文进一步对利率双轨制、利率市场化与利率转轨政策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现阶段已经完成了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但是实际上的利率管制和利率双轨制问题仍然存在。我国利率双轨制的典型特征是由基准存贷款利率决定的信贷市场利率(计划轨利率)和基本由市场决定的货币以及债券市场利率(市场轨利率)并存,计划轨利率和市场轨利率同时发挥作用。基于MS-VAR模型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市场轨利率和计划轨利率均起到了逆周期调控效果,在低波动区制下对产出和通货膨胀率的调控效果更强,市场轨利率的调控强度明显大于计划轨利率。进一步分析表明,我国利率市场化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市场基准利率或利率走廊机制尚未形成、居民储蓄偏好和监管制度导向导致存款利率刚性、商业银行内部资金定价体系和管理能力滞后、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部门的预算软约束导致对市场利率变动不敏感、信贷方面的数量管制和窗口指导。综合上述研究结论和现阶段我国的经济金融发展现状,本文提出如下的政策建议:第一,在顶层设计层面,应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推动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第二,在货币市场改革方面,要逐步淡化存贷款基准利率,着力培育一个更加市场化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或者利率走廊。第三,在资本市场改革和完善监管政策方面,要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健全金融体系制度和监管机制。第四,在商业银行改革方面,应提升内部资金定价能力和管理能力。第五,在重大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应突破单一的金融改革思路,加大财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第六,在信贷政策和汇率改革方面,应减少行政干预,遵循市场化运行机制。第七,在宏观经济调控方向方面,应保持战略定力,提升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韧性。
单新国[6](2018)在《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市场监管权和宏观调控权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两种手段,前者针对微观经济市场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后者针对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协调。市场监管权对于宏观调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市场监管权的行使可以为宏观调控权造就一个宏观调控的有序基础环境;二是市场监管权可以为宏观调控权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推行提供一种执行保障,将调控政策和指标具体化为对被监管对象的监管内容。由于市场监管权的行使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其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影响更加的明显和有效,人们对市场监管权行使的结果感受也更为强烈。宏观调控权的行使由于具有间接性、引导性、软法性,其作用的发挥具有缓慢性、长期性、不确定性;而市场监管权作为行政权力的表现可以迅速的将行政经济管理的意志贯彻到经济市场的内部去。没有市场监管权对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就没有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每一次宏观调控的失败都表现为市场竞争秩序的失控和市场监管权力的失职。有权力就有腐败,权力越大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监管权的异化即可以导致其违背公众对其“社会契约”的委托,也可能会误导市场经营者的经济决策取向。更为严重的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在政治上既败坏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伤害了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在经济上使市场公平合法竞争得不到保护并导致投机炒作行为横行,整个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受到严重压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和行政体制改革,在举措上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国家治理方式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机关的社会服务效率,激发全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和积极性,将我国的现代化和法治化建设推向更高的阶段。这其中发出的信号就是依法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形成政府服务于市场,市场在经济发展中决定资源配置的制度格局。治国在于治吏,发展经济在于减少行政干预,一切要点都在于行政权力的依法运行,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魔鬼存在于细节之中,细节决定事物的成败。无论多么宏伟的社会愿景或者激情无比的变革动机,在缺乏详细的制度设计的情况下,最终都会流于形式或者导致一败涂地。对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监管权力的改革需要在经济法律制度上理清脉络,然后在具体的规则制定上做好准备。基于以上原因,本文对“如何从经济法的角度监督好市场监管权的正确行使”这一基本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研究探讨。第一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的意义。法学研究需要界定好问题对象的基本概念,法律概念的明确在哲学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将研究对象与其他事务区分开来,使问题研究的背景变得明晰;其次法律概念的明确在社会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加深对它的认识,并在以后发展和改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第二,对市场监管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分析,认为它是法律赋予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力。第三,对市场监管权产生和发展的中外历史做了纵向梳理,揭示了市场监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的重要性。第四,对市场监管权的经济性、规则性等特征进行了分析。第五,分析了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含义以及进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的意义.第二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对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认为对市场监管权依法监督的正当性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经济自由、经济民主和依法治国等理论之上的。第二,对典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市场监管权力监督模式进行了考察,包括美国、英国和德国。这些发达国家的政府依法拥有对本国市场进行干预的权力,在此方面各市场经济国家的认识均无差别,但在对政府监管权力的监督上有所不同。美国议会对政府权力的制衡较大,独立监管委员会和议会审查制度使得政府监管权处处受限;德国更偏重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英国的行政监督依据三权分立原则,英国政府的自我监督机制也比美国大得多,而美国偏重于议会和司法监督。这告诉我们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有行之有效的一套办法对政府经济管理权力的监督,对政府经济管理职权的监督机制建设要依据本国国情。第三,分析了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应有选择以及该选择对监管权规制立法的影响,强调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要围绕行政中心主义来加强立法对市场监管权的制度约束。第三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何为市场监管权主体,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依据不同的标准将市场监管权主体划分为政府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等类别。第三,要对市场监管权主体进行法律规制,就必须依法建立其市场监管权主体的资格取得、变更和丧失制度,使主体地位的取得有法可依。第四,进一步从预算和立法授权角度探讨了完善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第四章,关于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论述了完善市场监管权力合理配置的理论原因,包括政治模式改革的需要和权力运行协调的需要。第二,分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市场监管权力分工上的基本原则以及分工方式。第三,研究了市场监管权在政府与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工协作问题,并对“如何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监管权行使进行监督”进行了论证。第五章,关于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监管主体的权力大小和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领域范围。第一,分析了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主要从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的历史实践经验和经济法的法律性质三个角度。第二,分析论证了对市场监管权的行使范围进行法律规制的具体方法,包括依法明确其权力边界,切实推行中央规定的政府权利和责任清单制度。第六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促使法律主体守法的保障手段,没有法律责任的追究,市场监管权主体就会无所顾忌的滥用监管权。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分析了什么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以及其含义,接着对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下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法其他主体的法律责任的区别进行了分析。第二,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第三,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
崔鸿雁[7](2012)在《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地变革中。从西方国家监管制度的变迁看,金融监管经历了自由—管制—放松管制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革,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与我国的经济金融在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这一切构成了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变迁的深刻的经济金融背景。本文旨在对建国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形成、发展和逐渐成熟的基本过程作一比较系统地回顾和分析。本文分导论和六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论,诠释金融监管及监管制度的含义,回顾国内外研究状况,说明选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简要提示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内容框架、研究方法与特色。第二章开始至第五章,结合对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分析和对监管制度、监管行为的根源性探究,把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章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二章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三章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四章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五章深化与再探索(2005至今):金融制度改革深化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六章是对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实际上也是全文的一个总结。在对每个阶段监管思想的分析过程中,先从分析当时的监管思想形成的背景入手,进而对监管具体制度建构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分析其中蕴含的思想特征与演变过程,最后对该阶段监管思想进行总体评价。在对每一发展阶段的分析中,既统一思路,又突出各自的特点、突出阶段特征。经济实践的发展与金融业的变革催生了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监管思想,从而推动了制度的形成,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通常还伴随着国家和全球层面的广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这个过程也发生在特定的空间脉络中,在特定的经济背景下以金融监管组织制度、市场制度、法律制度的不同层次展开。因而,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在时间脉络中呈现出历史的演化特征,而在空间脉络中又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特征,时间与空间脉络的交错与协同,共同构成了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化的动力。无疑,监管思想的变更来源于市场变革,而各个时期制度的创立和创新无一不受到思想的启发、孵化与引导。无疑,制度的变革和思想的创新互相促进、互为动力。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1949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想变迁,既可以使我们理解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理论本土化的思想根源,又为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理念创新和政策选择提供思想资源。本文以经济思想成长为主线,分析了金融监管制度演变的思想脉络。所以,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变加以系统地梳理,揭示其内在的发展演变规律,能够为探索监管制度继续完善的路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全新的思考视角。
刘芮嘉[8](2019)在《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选择》文中研究说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以加入WTO为标志,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使得自1994年实行外汇管理体制之后呈现出的经常账户与资本账户“双顺差”特点得到进一步加强,外汇资产占央行资产比重逐年增加,我国以对冲外汇为主的流动性投放模式正式拉开序幕。此后近20年时间里,在通货膨胀水平维持稳定的情况下,投放到经济体中的大量货币流入资本市场,导致我国以股票市场估值中枢系统性抬升,以及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为主要标志的资产重估问题凸显。2013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外贸易顺差的缩减使得我国以国外资产为基础的货币供给方式难以持续,流动性逐步转向以国内资产为信用基础的投放,此时更加需要资本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特别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发展动能的转变成为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因此,资产重估及经济结构调整已成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本文基于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现状,重点研究我国房地产市场资产价格重估的相关问题,按照从现象到本质、从理论到实证的研究思路,首先通过概念对比界定出资产重估的准确定义,在对相关国家资本市场波动案例进行解析的基础上,创新性提出资产重估的分析视角,并建立资产重估检测体系,以此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为代表的资本市场运行作出资产重估层面的解读。基于理论及事实检验对资产重估内涵作出定义后,从我国宏观经济背景出发寻找资产重估在货币数量及结构层面的影响因素,探寻资产重估问题的本质。随后讨论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间的互动影响机制,以及货币政策在应对资产重估问题中面临的经济体系结构性制约问题。最后研究资产重估及经济结构扭曲背景下的货币政策执行框架,并通过对创新型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执行效果的实证检验,实现从理论到实证的研究路径,提出灵活运用创新型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应对资产重估及经济结构问题的政策建议。按照这样的逻辑主线,本文核心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本文首先对资产重估概念进行了界定,在综合对比资产、资产定价、资产价格波动及资产泡沫概念及特征的基础上,给出资产重估的定义:资产重估,是指经济体系中各项冲击通过影响投资主体盈利预期,使资本市场上资金配置数量和结构发生改变,而引发的资产价格长期总体持续上涨的过程,主要表现为资本市场无风险利率的下降和估值中枢的系统性抬升。同时梳理资产重估的内涵及特征,总结出资产重估在经济运行中的表现,以及其过程对金融稳定带来的隐忧。接着以日德两国为例,分析其在二战后期发展路径一致的情况下,资本市场却在20世纪90年代中出现不同表现的特征及原因,并创新性地从资产重估视角对两国代表性时期的资本市场运行做出全新解释,得出日本在资产泡沫破裂前15年期间,房地产市场及股票市场均经历了资产重估过程;德国在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的房地产市场同样经历着资产重估过程的结论。本文随后基于我国具体国情,选择资本市场中最能体现资产价格重估过程的房地产市场为代表,建立了资产价格重估的检测体系,综合选取三大类12项研究指标,从供给、需求和信贷三个角度分别测度价格波动程度,划定检测区间,建立完整的检测指数体系,对我国房地产价格进行重估检测。结果表明,我国房地产市场自2003年以来至今已经经历并将持续经历资产重估过程,个别年份虽出现泡沫预警,但尚未达到泡沫经济状态的结论。在对资产重估进行了概念界定及内涵探究的基础上,本文随后对资产重估产生的宏观经济背景及原因进行介绍与研究。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经济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依靠大量投资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货币膨胀与经济脱实向虚、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以及高储蓄率导致的资产价格上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资产重估的影响因素: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价格重估的解析,得出资产重估原因之流动性过剩;通过对货币职能理论及“高货币之谜”的探析,得出资产重估原因之货币结构变化;通过研究资产替代及要素价格重估,得出资产重估原因之资产要素价格。此部分为对资产重估由现象到本质的剖析过程。在明确了资产重估背后的影响因素基础上,本文开始就其主要原因,即货币数量及结构问题进行研究。文章第5章首先论述了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的互动影响机制,该部分开篇介绍了货币政策的四种传导渠道,着重强调了资产价格渠道在货币政策传导中发挥的作用,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特别分析了房地产价格对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接着对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互动机制进行研究,通过建立Bordo-Jeanne的经典分析框架,探究货币当局在资产价格膨胀时所面临的困境:前瞻性货币政策(Proactive)与被动的货币政策(Reactive)选择。结论分析表明资产重估带来的抵押品价格上涨会存在潜在的信贷危机,货币当局应当根据具体的经济条件(如预期)决定是否采取事前反应的必要措施来限制信贷规模。文章随后在第6章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的结构性制约的研究中,首先讨论了资产重估与金融市场不完全、实体经济结构性扭曲之间的关系,接着根据中国现实经济中存在的结构性扭曲因素(如政府融资平台扩张等),构建信贷市场局部均衡动态模型,厘清我国利率系统性抬升、经济结构扭曲的内在互动机制,在此基础上分析信贷市场变动可能带来的“产业空心化”等宏观金融风险,以及货币政策总量调控的失灵,并提出灵活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建议。在厘清了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关系的基础上,本文最后一部分内容将理论与实证相结合,探讨资产重估条件下的货币政策执行。该部分首先对我国现行货币政策框架特点做出阐述,明确货币政策目标、传导机制和政策工具,并指出现行货币政策执行存在的不足。随后提出我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所面临的挑战,对货币政策执行提出的新要求,重点强调探索货币政策的结构性调节作用。接下来的实证研究部分采用VAR模型,在创新性地将结构性货币政策分为数量型和利率导向型两个类别的基础上,分别对两类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利率波动、上市公司总市值和物价水平四个层面的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实证分析得出利率导向型政策作用力度总体大于数量型货币政策的结论,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需针对不同背景及政策目标,灵活选取多项政策组合的结论。最后从“资产重估”与“结构调整”两个角度,提出货币政策要充分发挥其结构性调节作用,用创新性的手段和方式应对资产价格重估、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布局、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同时加强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效配合,健全“双支柱”框架以更好地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促进宏观经济健康发展。
李翠兰[9](2018)在《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生产力水平得到较快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以年平均约9.63%的速度增长,在全球经济体中居世界第二的水平。在社会生活方面,人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总体上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与提升。在2017年“十九大”的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变,一方面肯定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社会生产力得到长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另一方面则说明当前在我国存在发展不充分与不平衡(区域、城乡)的现状,使得人们在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本质上就是旺盛的需求与供给的不足和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具体来说,居民的消费能力总体在提升,消费结构随之升级,但与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相匹配的供给却不足;特别是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不均衡使居民无法得到满足。如何化解这一供需矛盾成为我国当前必须面对与解决的问题。财政的基本职能决定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和重要的支柱作用。在“促增长,保民生”的发展思路引导下,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社会公平,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调整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与行业的发展,引导技术创新以提升产品的质量,从而弥补当前产品供给的不足,满足当前居民消费的需求;可以通过采用倾斜性财政支出政策增加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供给来弥补城乡间与区域间的不均衡现状,提高农村及落后地区居民消费水平;可以通过扩大教育,医疗与社会保障的投入来减少居民预期不确定性支出;可以通过政府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共同促进居民消费需求得以满足,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得以满足和实现。多年来,我国主要以投资拉动经济的增长。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所扩大内需作为基本政策,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启动4万亿的投资驱动,主要包括增加民生建设支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环境保护建设投资等,通过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资来拉动国内居民消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2015年后,我国改变经济改革思路是在需求管理的基础上,从供给方面(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等要素)入手,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通过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最终达到全方位地促进居民消费的目的。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二十年间,财政支出政策的执行效果如何,是否促进居民消费成为大家所关注的问题。从理论层面分析财政支出政策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制一直存在(新)凯恩斯主义与(新)古典主义两种不同流派的争论,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出抑或挤入效应之争没有统一的结论。同时在实务界财政支出的扩大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实际效果没有一致的定论。因此在我国“新常态”时期的背景下,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当下,本文基于当前居民消费的现状,结合我国多年来财政支出的发展与现状,从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的角度考察和分析我国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影响途径和效果,为更好地促进居民消费提出财政支出的建议与对策。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基于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主要理论,从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入手,从理论上说明了政府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所产生的影响与作用;然后介绍了我国居民消费与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的现状;再次,通过多年来财政支出规模及其结构对居民消费实际影响情况进行实证研究,验证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规模及其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冲击程度和动态及空间影响大小,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财政支出促进居民消费的经验,结合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优化政策建议。本研究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对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介绍财政支出影响居民消费的主要理论和理论杠架,分析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现状的分析主要包括两方面,居民消费现状与财政支出的现状。前者主要从居民消费水平与结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对比城乡居民与不同区域间居民消费的差异,最后归纳出影响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因素。在对我国财政支出现状分析时,分别将近三十年来我国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的发展变化进行描述与分析。在实证分析部分,立足于我国居民消费的整体水平与城乡、区域差异,从财政支出规模和财政支出结构分别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来分析。在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研究中,首先利用时间序列数据采用VAR方法检验了 1978-2015年我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居民消费的冲击效应与影响程度;接着采用省级面板数据对1998-2015年的地方财政支出与东、中、西部居民和城乡居民消费进行空间动态影响实证分析。在研究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时,选用1978-2006年的数据,采用VAR方法实证检验了全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冲击效应,再运用动态和空间面板模型实证分析了 2007-2015年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对城乡居民,东、中、西部居民消费的影响。关于财政支出规模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结论。第一,从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冲击影响结果来看,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出以下几组关系: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是互为格兰杰原因,他们之间存在互相作用的关系。财政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就业人口和利率都会产生影响,证明乘数效应、利率效应在我国是有效的。居民消费对国内生产总值也存在着双向格兰杰因果的关系,两者相互作用与影响。第二,从脉冲函数分析与方差分解的结果看出,居民消费对自身产生了最大的正向冲击影响,消费习惯和上期收入对居民消费起重要影响。第三,从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动态影响来看,我国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从总体上来看是产生了挤入效应,但存在城乡差异,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居民产生了挤入作用,农村居民消费受财政支出规模的影响不显着。第四,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效应还存在显着的区域差异。东部地区居民受财政支出规模影响作用为显着的正向作用,财政支出有利于东部居民消费的提升,财政支出以对中西部地区居民消费的影响并不明显,同时对西部地区居民的消费还产生了负向作用。第五,从空间计量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存在着明显的外溢作用,财政支出不仅作用于本地区居民消费,同时还会影响邻近地区居民消费;从作用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来看,直接效应作用还是更为明显,效果更好。第七,无论是从动态面板模型还是空间模型分析出的结果得出居民消费水平决定于当期居民收入和前期居民消费,这两个作用效果特别的明显。关于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研究结论。第一、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冲击影响的结果是,维持性支出,经济性支出都是居民消费的格兰杰原因。社会性支出与居民消费是呈负相关,维持性支出和经济性支出与居民消费呈正相关关系。第二,从脉冲函数和方差分解中看出,仅居民消费和维持性支出对居民消费有正向的冲击,经济性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冲击并不明显,社会性支出则有负向的冲击作用。各类财政支出对居民的消费都存在滞后影响,同时消费习惯是对居民消费的冲击影响是最大的因素,维持性支出的影响程度也较大,贡献率最小的是经济性支出。第三,从动态面板模型分析的结果看,维持性支出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挤出效应,抑制着居民消费,而经济性支出与社会性支出都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挤入效应,具有促进作用。从其他控制变量可以看出,居民收入,税负,抚养比和预期不确定性对居民消费都有显着的影响,其中居民收入的影响作用最大。第四,从城乡居民消费差异来看,维持性支出对城乡居民消费都产生了挤出作用,而社会性支出则对城乡居民都产生了挤入作用。经济性支出对城乡居民消费的影响效用有所不同,它对城镇居民消费作用为负,且不显着,而对农村居民消费则有显着的促进作用。第五,从区域差异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的维持性支出都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挤出效应,社会性支出对各地区的居民消费有促进作用,有所不同的是,经济性支出对东部和中部地区的作用为负,仅对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有促进作用。第四,从空间计量模型的分析结果来看,维持性支出与社会性支出对居民消费具有明显的溢出效应,但是经济性支出更多有益于本地区居民消费的增加。基于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对比的基础上,借鉴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财政支出促进居民消费的经验,带给我国的启示包括如下几点:加大对社会性支出的投入,增强居民消费的信心;控制经济性支出规模,这类支出的效果作用时间短,不具备可持续性;注重对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的引导,使产业结构与居民消费结构相匹配;注重地区间与城乡间的平衡发展,采用倾斜发展模型促进居民消费的增加。最后一部分是基于前面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提出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建议,主要从政策建议与优化途径两个方面提出。在财政支出政策方面,立足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之间)和当前居民消费不足的现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的优化应从需求与供给两个方面共同作用,分别做好需求的提振与供给的调整,由此共同促进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在具体的优化途径方面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合理的安排适度的财政支出规模,优化维持性支出的结构,调整经济性支出结构和增加对社会性支出投入,以期达到促进居民消费的目的。
毕振豫[10](2020)在《中国金融周期的测度、传导机制及货币政策调控》文中认为传统的宏观经济学研究框架基本没有考虑金融因素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过,随着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逐渐意识到,金融因素在经济体系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不深入分析其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就无法深刻理解宏观经济的运行规律。在这一背景下,金融周期这一概念应运而生。金融周期的核心内涵在于金融体系的周期性波动,这种波动并不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状态,而是繁荣与萧条交替出现的常态,其根本驱动力在于融资约束与风险认知之间的相互强化,而这也正是防范金融危机传染和爆发的关键所在。由于金融体系的周期性波动是各个金融子类周期叠加的结果,这也对测度和分析金融周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鉴于此,本文深入分析了中国金融周期运行的特征事实、金融周期影响实体经济的传导机制以及纳入金融周期的规则型货币政策。具体而言,本篇论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和第二章,分别为绪论和文献综述。其中第一章绪论阐述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同时对金融周期的理论背景和现实内涵进行了介绍,从而引出本文的研究主题。第二章文献综述首先对本文研究金融周期的内涵进行解析,从而在后续的研究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随后,第二章系统性地梳理了将金融因素纳入宏观经济学分析框架的演化过程。同时,由于本文后续选取信贷、宏观杠杆率以及房地产价格衡量中国金融周期影响实体经济的作用机制。因此,第二章此后也按照这三个维度展开,分别对金融周期三个构成指标与实体经济关联机制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最后,就政策调控层面而言,第二章围绕货币政策这条主线对相关文献展开论述。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为本篇论文的实证章节。其中第二部分,即第三章的主要工作是测度中国的金融周期,并考察其和经济周期之间的关联关系,从而从整体上把握中国金融周期的运行特征。第三章选取了信贷、房地产价格以及宏观杠杆率三个指标,利用转折点法和带通滤波法合成了中国的金融周期。随后依托时变参数模型,利用溢出指数法考察了金融周期与经济周期之间的动态依存关系。研究结果发现,中国金融周期的运行呈现出“长扩张、短收缩”的形态,且扩张阶段波动幅度明显强于收缩阶段。而就金融周期与经济周期的动态关联而言,金融周期对经济周期的溢出效应显着强于经济周期对金融周期的溢出效应。即金融周期主要是溢出效应的发送者,而非溢出效应的接收者。同时,金融周期对实体经济的冲击效果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其对经济周期的溢出效应显示出了显着的时变特征。在辨析金融周期的内涵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刻画之后,需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就是金融周期是如何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由此本文进入第三部分,第三部分为金融周期传导机制的分析专题,该部分的主要意图在于探寻金融周期作用于实体经济的具体渠道,从而更加深入理解金融周期和实体经济的关联关系。由于本文选取信贷、房地产价格以及宏观杠杆率合成中国金融周期,因此后文也按照这三个维度展开对问题进行研究。其中,第四章构建了一个包含多部门的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将信贷摩擦以道德风险的形式引入研究框架,并利用方差分解分析以及反事实模拟等技术详细考察了信贷摩擦对经济周期产生的影响以及我国经济周期的驱动因素。结果发现,信贷渠道是金融周期影响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道德风险等市场不完美的存在,信贷摩擦在经济周期运行中起到了放大器的作用,从而导致“小冲击、大波动”这一经济后果。其次,反事实模拟显示,外生冲击驱动经济周期的具体机制存在显着的阶段性特征。在宏观经济运行的不同阶段,经济周期的主导驱动因素也会发生变化。最后,资本质量冲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经济周期,无论是“软扩张”时期、“次贷危机及后危机”时期还是“新常态”时期,资本质量冲击都在其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杠杆率水平不断攀升,“去杠杆”成为了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去杠杆”与“稳增长”之间是否存在两难也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第五章在非线性的视角下,以面板平滑迁移模型为技术基础,利用跨国面板数据验证了金融周期作用于宏观经济的杠杆率渠道,检验了杠杆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门限效应”,并对相关理论的适用性进行了考察。综合第六章的实证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首先,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宏观杠杆率不仅在绝对水平上处于较高位置,同时其较快的增长速度也引人担忧。其次,宏观杠杆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依存关系并非是静态的线性关系,伴随着宏观杠杆率的变动,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也会不断变迁。具体而言,当杠杆率水平在门限值以下时,随着杠杆率水平的提高,经济增长速度也会不断加快。而当债务融资规模增大,宏观杠杆率跨过门限值之后,便会打破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循环,并对宏观经济产生负向影响。回溯过往世界各国的经济金融危机,房地产价格的剧烈波动往往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第六章在区制转移的视角下,通过马尔可夫区制转移模型逐步深入地研究了金融周期影响实体经济的房地产价格渠道以及货币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效果。研究结果表明,住房价格与实体经济之间并非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在房地产市场与信贷周期运行的不同阶段,房价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会发生明显的结构性变化。只有当货币供给量和房价处于平稳发展状态时,房地产价格上涨才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长。而就货币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效果而言,数量型以及价格型两种货币政策工具并不存在明显的政策无效区间,其均能够有效调控房地产价格,二者在不同的区制下也能够形成有效互补。既然金融体系在实体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那么,将金融因素纳入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框架就成为了货币当局自然的选择。本文第四部分,即第七章将关注点放在政策调控。第七章在动态的视角下,考察了纳入金融周期的规则型货币政策。研究结果表明,中央银行在调整名义利率时的确对金融周期有所关注,相比于传统泰勒规则,纳入金融周期的泰勒规则中通胀系数与产出缺口系数均有显着改善,其能够更好地拟合中央银行的实际政策操作。随后,为了进一步考察货币当局对名义利率调整的动态变化特征,第七章通过包含随机波动的时变参数向量自回归模型对拓展的时变参数泰勒规则进行了再估计。研究发现,货币政策在整体上能够有效调控金融周期。同时,随着经济周期和金融形势的更迭,中央银行也会不断动态调整其政策目标。其中,货币政策对通货膨胀的调控不存在明显的惰性区域,控制通胀始终是中央银行工作的重心。其次,中央银行存在规避经济收缩的偏好,在经济下行时期其对货币政策的调整会向产出缺口倾斜。最后,为了抑制金融机构的过度风险承担,货币当局在本次金融危机之后显着增强了对于金融周期的关注。
二、1993—1996年金融宏观调控的基本经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993—1996年金融宏观调控的基本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维护经济稳定,为“五位一体”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
1.2.2 发挥合力共同优化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
1.2.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共同实现宏观调控总目标 |
1.3 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1 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 |
1.3.2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3 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
1.4 研究方法 |
1.4.1 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
1.4.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1.4.3 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相结合 |
1.5 研究框架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创新点 |
1.6.2 论文难点与不足 |
2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相关研究 |
2.1.2 国内相关研究 |
2.2 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关于宏观调控的理论 |
2.2.2 经济周期理论 |
2.2.3 经济增长理论 |
2.2.4 凯恩斯主义流派 |
2.2.5 其他理论 |
2.3 财政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主要理论模型 |
2.3.1 IS-LM曲线——封闭经济下财政与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影响 |
2.3.2 米德冲突——单一政策无法兼顾内外均衡 |
2.3.3 丁伯根法则——不同经济目标需要不同的政策工具 |
2.3.4 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开放经济下财政货币政策效果不同 |
2.4 国内外理论与文献的启示与不足 |
2.4.1 我国宏观调控与西方国家干预等理论的联系与区别 |
2.4.2 国内外理论与文献的不足 |
2.5 构建宏观调控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框架 |
2.5.1 短期注重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侧重需求管理 |
2.5.2 长期注重优化结构提高经济质量,侧重供给管理 |
2.5.3 加强两大政策工具协调配合,提高政策合力和效率 |
3 世界主要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经验与启示 |
3.1 美国各阶段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情况 |
3.1.1 “罗斯福新政”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2 二战期间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3 二战后至70年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4 20世纪80年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5 20世纪90年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6 21世纪国际金融危机前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2 日本各阶段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情况 |
3.2.1 财政政策的演进 |
3.2.2 货币政策的演进 |
3.2.3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3 德国各阶段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情况 |
3.3.1 二战后到60年代中期中性的财政政策和偏紧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3.3.2 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3.3.3 80年代初至2008年紧缩的财政政策与偏紧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3.4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主要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概况 |
3.4.1 美国应对金融危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4.2 日本应对金融危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4.3 德国应对金融危机中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5 国际经验的启示 |
3.5.1 两大政策共同维护经济基本稳定 |
3.5.2 两大政策配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
3.5.3 充分利用国债功能助力两大政策实现各自目标 |
4 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沿革 |
4.1 从双松到双紧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1993年—1997年) |
4.1.1 从双松转向双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
4.1.2 两大政策共同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热 |
4.1.3 央行试行以国债为公开市场操作对象 |
4.2 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1998年—2004年) |
4.2.1 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
4.2.2 共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经济总体稳定 |
4.2.3 利用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商业银行应对亚洲金融危机 |
4.2.4 国债期限结构受限央票成为公开市场业务主力 |
4.3 双稳健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2005年—2008年) |
4.3.1 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
4.3.2 两大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 |
4.3.3 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储备进行投资 |
4.4 积极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协调配合(2008年—2011年) |
4.4.1 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
4.4.2 共同支持4万亿投资应对经济下滑 |
4.4.3 共同支持结构调整促进出口、投资和消费 |
4.4.4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逐步增加 |
4.5 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2011年—今) |
4.5.1 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 |
4.5.2 两大政策定向扶持相关领域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4.5.3 两大政策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
4.5.4 两大政策加大国债、国库现金工具协调配合力度 |
5 两大政策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与原因探析 |
5.1 实际GDP增速、赤字率及货币供给M2增速关系的实证研究 |
5.1.1 样本数据及计量方法 |
5.1.2 基本检验 |
5.1.3 VAP模型建立及检验 |
5.1.4 脉冲响应函数及方差分解 |
5.1.5 实证分析结论 |
5.2 原因探析 |
5.2.1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经济增长相互影响 |
5.2.2 政府投资波动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 |
5.2.3 货币政策目标与执行传导力度需合理把握 |
6 两大政策促进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与原因解析 |
6.1 样本数据及计量方法 |
6.1.1 样本数据选取及说明 |
6.1.2 计量方法 |
6.2 两大政策促进我国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1 两大政策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2 两大政策促进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3 两大政策促进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4 两大政策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5 实证分析结论 |
6.3 原因解析 |
6.3.1 单靠任一政策作用有限,难以发挥合力促进结构调整 |
6.3.2 两大政策缺乏协调配合的机制和端口支撑 |
6.3.3 各地差异较大,执行财政、货币政策的方式和效果不一 |
7 两大政策工具在协调配合中的实证分析及原因分析 |
7.1 国债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分析 |
7.1.1 外汇占款大幅波动使货币供给较为被动 |
7.1.2 外汇占款过多影响金融机构资金效率和货币政策有效贯彻 |
7.1.3 利用特别国债创新外汇管理仍未解决货币供给难题 |
7.1.4 利用“央票”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冲“外汇”效率低于国债 |
7.2 国库现金对货币供给量的VECM模型实证分析 |
7.2.1 变量选择及单位根检验 |
7.2.2 国库现金影响流通中的现金(M0)的实证分析 |
7.2.3 国库现金影响狭义货币供给量(M1)的实证分析 |
7.2.4 国库现金影响广义货币供给量(M2)的实证分析 |
7.2.5 实证分析结论 |
7.3 原因分析 |
7.3.1 央行持有国债规模和比例过低 |
7.3.2 国债规模的安全区间难以确定,国债管理有待提高 |
7.3.3 国债市场尚不完善 |
7.3.4 缴税周期性特征使国库现金对货币供应量产生影响 |
7.3.5 国库现金预测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
7.3.6 中央国库现金进行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
7.3.7 两大政策缺乏协调配合机制 |
8 完善宏观调控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建议 |
8.1 宏观经济面临的国际国内新形势 |
8.1.1 国际经济新形势 |
8.1.2 国内经济新形势 |
8.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宏观调控的总体战略基调 |
8.3 构建宏观调控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机制 |
8.4 短期维护经济基本稳定,发挥需求管理优势 |
8.4.1 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8.4.2 发挥政府投融资优势,从需求侧维护总量基本稳定 |
8.4.3 利用国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
8.5 长期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侧重供给管理 |
8.5.1 两大政策协调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增长动能转换 |
8.5.2 推动相关市场经济主体改革和发展 |
8.6 加大两大政策工具协调配合力度,提高政策效率 |
8.6.1 积极稳妥扩展赤字和债务规模,进一步优化政府债务管理 |
8.6.2 善于利用国债、国库现金增加货币供应量调控的主动权 |
8.7 进一步完善其他制度供给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实证分析法 |
1.3.2 规范分析法 |
1.3.3 历史研究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跨市场操纵的可行性问题 |
1.4.2 跨市场操纵的本体论问题 |
1.4.3 跨市场操纵的监管法律制度 |
1.4.4 经济法理念和制度治理跨市场操纵的优势 |
1.5 研究逻辑思路与内容(图) |
1.6 难点与贡献 |
1.6.1 难点 |
1.6.2 创新 |
1.7 不足与展望 |
第2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的基本模式 |
2.1 跨市场操纵的生成逻辑 |
2.1.1 跨市场交易的界定 |
2.1.2 跨市场交易的类型 |
2.1.3 跨市场操纵的生成 |
2.2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模式 |
2.2.1 股价指数的可操纵性 |
2.2.2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的内在机理 |
2.2.3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之一:操纵指数权重股 |
2.2.4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之二:操纵期指合约 |
2.3 信息型跨市场操纵模式 |
2.3.1 资本市场的信息传递机制 |
2.3.2 信息型跨市场操纵的内在机理 |
2.3.3 信息型跨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 |
2.4 跨境型跨市场操纵模式 |
2.4.1 资本市场国际一体化进程 |
2.4.2 跨境型跨市场操纵的内在机理 |
2.4.3 跨境型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 |
第3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的系统性风险演变 |
3.1 单市场操纵所蕴含风险的非系统性:以股票市场为例分析 |
3.1.1 市场操纵的价格波动风险 |
3.1.2 单市场操纵风险的表现 |
3.1.3 单市场操纵风险的特质 |
3.2 衍生品市场操纵蕴含风险的系统性端倪:以期指市场为例分析 |
3.2.1 期指市场的诞生 |
3.2.2 期指市场的特有属性 |
3.2.3 期指市场操纵风险的特质 |
3.3 跨市场操纵风险的系统性演变 |
3.3.1 资本市场的融通变革 |
3.3.2 跨市场操纵风险系统性演变的机理:跨市场信息传导机制 |
3.3.3 跨市场操纵风险系统性演变的渠道:跨市场价格关联机制 |
3.3.4 跨市场操纵风险的系统性展现 |
第4章 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的失灵 |
4.1 监管权配置的失衡 |
4.1.1 市场操纵监管主体的梳理 |
4.1.2 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缺位 |
4.1.3 监管协作机制有待完善 |
4.1.4 监管体制的“倒金字塔”结构 |
4.2 监管权运行的失范之一:操纵禁止规范滞后 |
4.2.1 市场操纵禁止规范的梳理 |
4.2.2 缺失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基本规则 |
4.2.3 市场分割的规范体系 |
4.2.4 逻辑混乱的规范结构 |
4.3 监管权运行失范之二:操纵行为实质认知失当 |
4.3.1 市场操纵实质界定的梳理 |
4.3.2 立法中价量控制界定的“似是而非” |
4.3.3 实践中交易量控制界定的“舍本逐末” |
第5章 市场操纵本质的新认知及监管创新 |
5.1 域外市场操纵本质认知的考察 |
5.1.1 欺诈理论 |
5.1.2 市场欺诈理论 |
5.1.3 价格操纵理论 |
5.2 既有市场操纵本质认知的困境 |
5.2.1 疏离于市场操纵的实施机理 |
5.2.2 隐含监管权力滥用的危险 |
5.2.3 局限于对市场操纵的微观监管 |
5.2.4 聚焦于对操纵者的事后惩治 |
5.3 市场操纵本质的新认知 |
5.3.1 对价格控制能力的关注 |
5.3.2 市场优势与操纵行为的关联 |
5.3.3 滥用市场优势控制价格 |
5.4 统合式监管框架设计及实施路径 |
5.4.1 统合式监管框架设计思路 |
5.4.2 统合式监管框架的实现路径 |
第6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风险监管法律制度构建 |
6.1 跨市场操纵的宏观审慎监管理念 |
6.1.1 宏观审慎监管释义 |
6.1.2 宏观审慎监管与跨市场操纵的契合 |
6.1.3 跨市场操纵宏观审慎监管的展开 |
6.2 域外跨市场操纵监管主体的梳理 |
6.2.1 美国的跨市场操纵监管的主体 |
6.2.2 英国的跨市场操纵监管的主体 |
6.2.3 日本的跨市场操纵监管的主体 |
6.3 跨市场操纵风险监管体系设计 |
6.3.1 建立资本市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6.3.2 完善资本市场的监管协作机制 |
6.3.3 改进资本市场的微观监管结构 |
6.3.4 推进资本市场跨境监管协作机制 |
6.4 跨市场操纵防御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设计 |
6.4.1 设置差异性的资本市场合格投资者制度 |
6.4.2 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分类监管制度 |
6.4.3 改进跨市场大额交易登记制度 |
第7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法律制度完善 |
7.1 域外立法规制跨市场操纵的样本梳理 |
7.1.1 设置专门的跨市场操纵禁止规范 |
7.1.2 统合市场操纵禁止规范 |
7.1.3 改进市场分割的操纵禁止规范 |
7.2 跨市场操纵的实质独立性分析 |
7.2.1 跨市场操纵策略的理论纷争 |
7.2.2 跨市场操纵的理论类型 |
7.2.3 跨市场操纵策略的独立性分析 |
7.3 我国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法律制度改进 |
7.3.1 弥合市场分割立法体系的监管缝隙 |
7.3.2 优化市场操纵禁止规范框架 |
7.3.3 设置多元化市场操纵行为构成要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新时代中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转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研究框架和方法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结构安排和主要创新及不足 |
1.4.1 文章结构安排 |
1.4.2 主要创新 |
1.4.3 本文的不足 |
第2章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货币相关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货币本质理论 |
2.1.2 货币供给理论 |
2.1.3 古典货币数量论 |
2.1.4 凯恩斯货币需求理论及其发展 |
2.1.5 货币学派的货币需求理论 |
2.1.6 现代货币理论 |
2.2 货币政策理论基础 |
2.2.1 货币政策目标体系、政策工具与传导机制 |
2.2.2 价格型货币政策与泰勒规则 |
2.2.3 数量型货币政策与麦科勒姆规则 |
2.2.4 量价混合型货币政策规则 |
2.3 相关文献综述 |
2.3.1 货币政策目标体系的研究 |
2.3.2 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研究 |
2.3.3 货币政策调控效果的研究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货币政策调控及转型的国内外实践 |
3.1 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实践 |
3.1.1 美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3.1.2 美国的价格型和数量型中介目标对比 |
3.1.3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的非常规货币政策 |
3.2 日本的货币政策实践 |
3.2.1 日本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3.2.2 日本的价格型和数量型中介目标对比 |
3.2.3 日本的非常规货币政策实践 |
3.3 欧元区和英国的货币政策实践 |
3.3.1 欧元区和英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3.3.2 欧元区的价格型和数量型中介目标对比 |
3.3.3 英国的价格型和数量型中介目标对比 |
3.4 中国的货币政策实践 |
3.4.1 中国货币政策调控的历史变迁 |
3.4.2 中国货币政策目标体系 |
3.4.3 中国货币政策工具及操作 |
3.4.4 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货币政策调控量价转型的DSGE理论模拟 |
4.1 包含双粘性的新凯恩斯DSGE模型构建 |
4.1.1 家庭部门 |
4.1.2 最终产品生产厂商 |
4.1.3 中间产品生产厂商 |
4.1.4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 |
4.1.5 市场出清 |
4.2 参数校准和先验分布设定 |
4.3 价格型和数量型货币政策调控效果模拟 |
4.3.1 价格型货币政策调控效果 |
4.3.2 数量型货币政策调控效果 |
4.3.3 量价调控效果对比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货币政策调控量价对比的实证研究 |
5.1 SV-TVP-VAR模型 |
5.2 货币政策量价调控对实体经济指标影响的实证研究 |
5.2.1 数据处理和模型估计结果 |
5.2.2 价格型货币政策调控效果的时变脉冲响应分析 |
5.2.3 数量型货币政策调控效果的时变脉冲响应分析 |
5.3 货币政策量价调控对资产价格影响的实证研究 |
5.3.1 中国资产价格运行的典型特征 |
5.3.2 数据和实证结果 |
5.3.3 价格型和数量型货币政策对股票价格的调控效果分析 |
5.3.4 价格型和数量型货币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效果分析 |
5.4 货币政策量价调控对汇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
5.4.1 中国汇率制度变迁和运行趋势 |
5.4.2 变量、数据和估计结果 |
5.4.3 价格型和数量型货币政策对汇率的调控效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货币政策调控量价转型的内在逻辑分析 |
6.1 价格型和数量型货币政策的适用条件 |
6.2 货币创造渠道变迁对货币政策转型的影响 |
6.2.1 中国货币创造渠道的结构分解 |
6.2.2 货币创造渠道变迁的影响 |
6.3 金融深化和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转型的影响 |
6.3.1 金融深化的影响 |
6.3.2 金融创新的影响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利率双轨制、利率市场化与利率转轨政策研究 |
7.1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与利率双轨制特征 |
7.1.1 利率市场化进程 |
7.1.2 利率双轨制特征 |
7.2 计划轨和市场轨利率调控的实证研究 |
7.2.1 马尔科夫区制转移模型 |
7.2.2 变量、数据和经济周期运行区制划分结果 |
7.2.3 不同区制下计划轨和市场轨利率调控的脉冲响应分析 |
7.3 利率市场化面临的问题和利率转轨政策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和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6)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市场监管权及其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概述 |
一、市场监管权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的历史镜像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的基本特征 |
一、市场监管权内容上的经济性 |
二、市场监管权功能上的规制性 |
三、市场监管权监管手段的综合性 |
四、市场监管权关系主体的多样性 |
五、市场监管权的法定性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研究意义 |
第二章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社会契约论理论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自由理论 |
三、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民主理论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法治理论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考察 |
一、美国议会主导模式 |
二、英国专门机构模式 |
三、德国行政主导模式 |
第三节 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反思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本土要素 |
三、行政中心主义模式对我国市场监管权规制法律的影响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我国选择 |
第三章 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 |
一、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类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资格的功能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取得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变更和丧失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四章 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制度背景 |
一、政府治理模式改革 |
二、市场监管权的协调配置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央地之间的纵向配置 |
一、市场监管权央地纵向配置的回溯 |
二、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三、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横向社会配置 |
一、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分权对象 |
二、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内容 |
三、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存在的问题 |
四、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哲学基础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实践需要 |
三、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法律要求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方式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限定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权力清单 |
第六章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 |
一、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 |
一、市场监管违反法律程序 |
二、市场监管权超越权限范围 |
三、市场监管权的滥用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一、不当监管行为的纠正责任 |
二、不当监管行为的行政赔偿责任 |
三、不当监管的其他责任 |
四、不当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背景 |
0.1.1 问题的提出 |
0.1.2 研究意义 |
0.2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研究的理论基础 |
0.2.1 金融监管与金融监管制度的含义 |
0.2.2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 |
0.2.3 思想与制度的关系 |
0.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0.3.1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0.3.2 研究方法 |
0.3.3 创新点 |
0.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4.1 国外学者关于中国金融监管的研究 |
0.4.2 国内研究综述 |
1. 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 |
1.1 计划经济时期金融管理思想的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经济背景 |
1.2 计划经济时期金融管理的思想考察 |
1.2.1 金融组织国有化思想 |
1.2.2 管理机构的单一化思想 |
1.2.3 金融管理的行政调控思想 |
1.3 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思想 |
1.3.1 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环境 |
1.3.2 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传统思想 |
1.4 思想形成动因分析 |
结束语 |
2. 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
2.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产生的背景 |
2.1.1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
2.1.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逐步形成 |
2.1.3 商品经济理论的逐步确立 |
2.1.4 西方货币金融理论的引进 |
2.2 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初步构想 |
2.2.1 关于中央银行建制问题的认识 |
2.2.2 关于中央银行性质问题的争论 |
2.2.3 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的关系的认识 |
2.3 中央银行金融管理的思想发展 |
2.3.1 利率管制思想 |
2.3.2 信贷管理思想 |
2.3.3 关于中央银行金融管理方式的探讨 |
2.4 建设金融法制的初步探索 |
2.4.1 监管立法的必要性认识 |
2.4.2 关于设立银行法的初步认识 |
结束语 |
3. 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
3.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发展的背景 |
3.1.1 多元化金融机构的大发展 |
3.1.2 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 |
3.1.3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由自然混业经营向分业经营过渡 |
3.1.4 理论背景:西方金融理论的传播与发展 |
3.2 确立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思想发展 |
3.2.1 中央银行监管职能定位的探讨 |
3.2.2 监管分支机构设置的争议 |
3.2.3 监管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认识的深化 |
3.2.4 由自然混业监管向分业监管过渡的探索 |
3.3 金融监管市场制度思想探索 |
3.3.1 强化合规性监管职能思想的确立 |
3.3.2 运营监管思想:利率管制、信贷规模控制 |
3.3.3 风险管理思想的探讨 |
3.4 金融监管立法性质和内容的探讨 |
3.4.1 关于《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认识 |
3.4.2 关于加强金融法制建设的讨论 |
3.4.3 加强法制建设思想的基本特征 |
结束语 |
4. 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的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
4.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调整与突破的背景 |
4.1.1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技术进步与金融创新 |
4.1.2 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 |
4.1.3 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与引进 |
4.1.4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混业经营初露端倪 |
4.1.5 《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影响 |
4.2 优化监管组织体系的探索 |
4.2.1 监管机构协调制度的建议 |
4.2.2 分业监管与混业监管的争论 |
4.2.3 监管监管者思想的产生 |
4.2.4 关于分离监管职能的争论 |
4.3 监管业务思想的深入研究 |
4.3.1 风险监管思想的发展: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与合规监管并重 |
4.3.2 关于自律性监管思想的探讨 |
4.3.3 全程监管思想的确立 |
4.4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监管立法思想 |
4.4.1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讨论 |
4.4.2 加强监管立法国际合作的建设 |
4.4.3 加强我国金融监管法制化的思想 |
结束语 |
5. 深化与反思(2005至今):危机后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发展 |
5.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探索的背景 |
5.1.1 金融全球化与金融业对外开放 |
5.1.2 混业经营日趋明显 |
5.1.3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 |
5.1.4 金融创新不断深入 |
5.2 金融监管组织的新发展 |
5.2.1 加强金融监管机构协调的探讨 |
5.2.2 完善自律性监管体系的思考 |
5.2.3 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机构体系的探索 |
5.3 监管业务的再探索 |
5.3.1 微观审慎监管思想的强化 |
5.3.2 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争论 |
5.3.3 关于宏观审慎监管与系统性风险防范思想 |
5.4 监管立法的反思与探索 |
5.4.1 关于建立中国金融混业监管法律体系的思考 |
5.4.2 系统性风险法律监管思想的确立 |
结束语 |
6.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 |
6.1 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进路径 |
6.1.1 行政性金融控制思想 |
6.1.2 控制性金融监管思想的形成与弱化:逐步强调规则监管与市场约束并重 |
6.1.3 审慎性金融监管思想的构建与强化 |
6.2 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演变的内在逻辑 |
6.2.1 思想演进特征 |
6.2.2 演进机制 |
6.3 我国金融监管理念的发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有关资产重估问题的研究 |
1.2.2 有关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问题的研究 |
1.2.3 有关货币政策对资产价格波动反应的研究 |
1.2.4 有关货币政策框架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论文框架与基本结构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主要创新 |
1.4.2 论文不足之处 |
第2章 资产重估概念界定及日德经验分析 |
2.1 资产重估概念界定及特点总结 |
2.1.1 资产及定价、资产价格波动与资产泡沫 |
2.1.2 资产重估定义及内涵 |
2.2 从资产重估视角分析日德资本市场波动 |
2.2.1 日本资产泡沫化的经验及资产重估分析视角 |
2.2.2 德国资产价格稳定的经验及资产重估分析视角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资产重估检测体系及中国资产重估经验分析 |
3.1 资产重估检测体系 |
3.1.1 资产重估的检测指标 |
3.1.2 资产重估检测综合指标建立目的及步骤 |
3.1.3 资产重估检测综合指标建立过程 |
3.1.4 资产重估检测指数体系分析 |
3.2 综合检测指数对中国房地产价格重估的经验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资产重估的背景及影响因素分析 |
4.1 资产重估产生的宏观经济背景 |
4.1.1 以投资为代表的资本推动型经济模式 |
4.1.2 货币膨胀与经济脱实向虚 |
4.1.3 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推升资本品价格 |
4.1.4 高储蓄率与资产价格上涨 |
4.2 资产重估的影响因素:流动性过剩 |
4.2.1 货币宽松提升资产购买力 |
4.2.2 货币超发加速资产货币金融化 |
4.3 资产重估的影响因素:货币结构变化 |
4.3.1 货币结构理论对“高货币之谜”的解释 |
4.3.2 货币结构变化背后的体制机制 |
4.3.3 “金融窖藏”对货币结构变化的解释 |
4.4 资产重估的影响因素:资产要素价格 |
4.4.1 资产替代 |
4.4.2 要素价格重估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选择的互动影响机制 |
5.1 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
5.1.1 货币政策的主要传导渠道 |
5.1.2 货币政策的房地产价格传导渠道 |
5.2 资产重估对于货币政策选择的影响 |
5.2.1 资产价格对货币政策选择的重要作用 |
5.2.2 货币政策如何应对资产价格重估 |
5.2.3 基本结论 |
5.3 货币政策对资产重估反应的总结 |
5.3.1 货币政策要关注资产价格重估中的隐含信息 |
5.3.2 资产重估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将加大货币政策压力 |
5.3.3 重视“市场”在资产价格调整中的作用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选择的结构性制约 |
6.1 资产重估与金融市场不完全性 |
6.1.1 资产重估与资产泡沫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
6.1.2 金融市场不完全性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
6.2 经济结构性扭曲与经济脱实向虚 |
6.2.1 结构扭曲下经济脱实向虚的若干表现 |
6.2.2 信贷市场的量价均衡:不考虑扭曲的单部门情形 |
6.2.3 信贷市场的量价均衡:考虑扭曲的两部门框架 |
6.2.4 扩张还是紧缩:结构扭曲下货币政策的“两难”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资产重估条件下的货币政策选择 |
7.1 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框架 |
7.1.1 货币政策目标 |
7.1.2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7.1.3 货币政策工具 |
7.1.4 非常规货币政策补充 |
7.2 我国货币政策执行的新要求 |
7.2.1 我国宏观金融调控面临的新挑战 |
7.2.2 我国货币政策新框架正在建立 |
7.2.3 探索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结构性调节 |
7.2.4 关注审慎管理与货币政策的长效配合 |
7.3 我国创新型结构性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的实证分析 |
7.3.1 创新型结构性货币政策对比及分类 |
7.3.2 结构性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7.3.3 结构性货币政策执行效果:实证检验 |
7.3.4 基本结论 |
7.4 我国货币政策执行的相关建议 |
7.4.1 完善关注资产价格重估的货币政策体系 |
7.4.2 重视结构性货币政策对资金流向的引导作用 |
7.4.3 加快推进货币政策量价调控方式的转变及配合 |
7.4.4 合理发挥抵押补充贷款的调节作用 |
7.4.5 健全“双支柱”框架应对资产价格重估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财政支出影响居民消费的相关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概念范畴的界定 |
一、财政支出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居民消费的相关概念界定 |
第二节 财政支出影响居民消费的理论依据 |
一、财政支出影响居民消费的基础理论 |
二、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理论框架 |
第三节 财政支出作用于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分析 |
一、维持性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 |
二、经济性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 |
三、社会性支出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 |
第二章 居民消费现状与特征分析 |
第一节 居民消费水平总体特征 |
一、居民消费率总体呈下降趋势 |
二、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低于投资对经济的贡献 |
三、居民消费水平增长速度低于居民收入的增长 |
四、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相差明显 |
五、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均低于东部地区 |
第二节 居民消费的结构特征 |
一、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逐渐降低 |
二、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显着 |
三、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缓慢 |
第三节 形成我国居民消费现状的成因分析 |
一、收入水平 |
二、预期的不确定性 |
三、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与水平 |
四、城乡间、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
五、消费环境 |
第三章 财政支出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财政支出规模现状分析 |
一、财政规模总量的衡量指标 |
二、财政支出规模的绝对规模持续增加 |
三、财政支出规模的相对量呈U型变化 |
第二节 财政支出结构现状分析 |
一、维持性支出变动波动大 |
二、经济性支出随经济变化而波动 |
三、社会性支出逐渐增多 |
第四章 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冲击效应分析 |
一、财政支出规模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 |
二、模型的选择与介绍 |
三、实证检验与分析 |
第二节 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空间动态分析 |
一、理论模型 |
二、模型介绍与设定 |
三、变量选择与说明 |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五章 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财政支出结构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冲击效应分析 |
一、模型选择与设定 |
二、变量的选择与说明 |
三、实证结果与证明 |
第三节 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空间动态影响 |
一、模型设定 |
二、模型的变量设定与数据处理 |
三、实证分析与基本结论 |
第六章 财政支出对促进居民消费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的国际比较 |
一、我国财政支出规模占比处于世界较低水平 |
二、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与其他国家差异明显 |
三、我国居民消费率处于世界较低水平 |
四、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处于较低层次 |
第二节 对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的国际借鉴 |
一、美国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及成效 |
二、德国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及成效 |
三、日本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及成效 |
第三节 国外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经验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的主要经验 |
二、给我国的启示 |
第七章 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总体结论 |
二、我国财政支出规模影响居民消费的研究结论 |
三、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政策 |
一、增加居民消费的能力与意愿 |
二、提高产品的有效供给 |
第三节 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优化途径 |
一、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有效促进居民消费 |
二、优化维持性支出结构,奠定居民消费的良好基础 |
三、调整经济性支出结构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
四、加大社会性支出投入以减少居民预期支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金融周期的测度、传导机制及货币政策调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论文结构框架与主要创新 |
1.2.1 研究内容与论文框架 |
1.2.2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和未来研究展望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金融周期的内涵与测度 |
2.1.1 金融周期的内涵解析 |
2.1.2 金融周期的度量方法 |
2.2 金融周期及其与经济周期动态关联的研究进展 |
2.2.1 传统经济周期研究方法 |
2.2.2 金融因素与实体经济 |
2.2.3 金融周期与经济周期的关联关系 |
2.3 信贷周期、信贷摩擦及其与经济周期的关联机制研究 |
2.3.1 信贷周期与经济周期 |
2.3.2 金融加速器与经济周期 |
2.3.3 引入银行资本机制的DSGE模型 |
2.4 杠杆率与宏观经济之间非线性作用机制的研究进展 |
2.4.1 金融发展与金融深化 |
2.4.2 杠杆率与金融风险 |
2.4.3 将杠杆率纳入统一研究框架 |
2.5 房地产周期、抵押约束机制与经济周期 |
2.5.1 房地产周期与经济周期 |
2.5.2 抵押约束机制与资产负债表渠道 |
2.6 含有金融因素的货币政策规则及其应用的文献回顾 |
2.6.1 次级贷款危机之后对金融稳定及传统货币政策的反思 |
2.6.2 金融周期与规则型货币政策关联机制的研究 |
2.6.3 规则型货币政策的估计方法及其演变过程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金融周期的测度及其与经济周期的动态关联 |
3.1 中国金融周期的测度 |
3.1.1 金融周期指标选取 |
3.1.2 研究方法介绍 |
3.1.3 金融周期单变量分析结果 |
3.1.4 中国金融周期的合成 |
3.2 中国金融周期的动态特征 |
3.3 中国金融周期与经济周期的动态关联 |
3.3.1 动态溢出指数法介绍 |
3.3.2 中国金融周期与经济周期之间的交互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融周期的传导机制:信贷渠道 |
4.1 多部门DSGE模型介绍 |
4.1.1 包含消费习惯偏好的家庭部门 |
4.1.2 金融摩擦与内生信贷约束 |
4.1.3 生产部门 |
4.1.4 包含双重目标的货币政策 |
4.1.5 市场出清 |
4.2 数据选取与实证分析 |
4.2.1 模型数据选取与预处理 |
4.2.2 参数校准 |
4.2.3 参数贝叶斯估计 |
4.2.4 方差分解分析 |
4.2.5 反事实模拟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金融周期的传导机制:杠杆率渠道 |
5.1 研究假设 |
5.2 方法介绍与模型设定 |
5.3 杠杆率与宏观经济之间非线性关系的实证研究 |
5.3.1 数据选取与说明 |
5.3.2 中国杠杆率的静态水平、动态特征以及国际比较 |
5.3.3 PSTR模型估计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金融周期的传导机制:房地产价格渠道 |
6.1 房地产周期、实体经济与货币政策调控 |
6.2 MS-VAR模型介绍与数据选取 |
6.2.1 MS-VAR模型介绍 |
6.2.2 数据选取与处理 |
6.3 基于三区制MS-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
6.3.1 模型参数设定 |
6.3.2 模型区制划分 |
6.3.3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
6.3.4 模型估计有效性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纳入金融周期的规则型货币政策研究 |
7.1 金融周期与货币政策调控 |
7.2 基于金融周期的货币政策框架 |
7.2.1 加入金融周期的泰勒规则模型 |
7.2.2 数据选取与预处理 |
7.2.3 包含金融周期泰勒规则的再估计 |
7.3 引入金融周期货币政策的时变反应机制分析 |
7.3.1 非线性检验 |
7.3.2 金融周期视角下时变参数模型的构建与模型参数估计 |
7.3.3 时变系数泰勒规则的动态反应机制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四、1993—1996年金融宏观调控的基本经验(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D]. 龙小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1)
- [2]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4]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石启龙. 辽宁大学, 2019(05)
- [5]新时代中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转型问题研究[D]. 王冰冰. 吉林大学, 2020(08)
- [6]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D]. 单新国.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7]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D]. 崔鸿雁. 复旦大学, 2012(03)
- [8]资产重估与货币政策选择[D]. 刘芮嘉. 吉林大学, 2019(02)
- [9]促进居民消费的财政支出研究[D]. 李翠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10]中国金融周期的测度、传导机制及货币政策调控[D]. 毕振豫. 吉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