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艾滋病与天花之间的“偶合”(论文文献综述)
肖龙,徐恒,李航星[1](1991)在《艾滋病与天花之间的“偶合”》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天花在人群中消失和艾滋病出现的先后时间顺序,从人体免疫糸统、病毒的特征,以及生物生态平衡的观点分析,认为艾滋病与天花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偶合关系,天花可能以某种方式制约着艾滋病的发生,提出了因天花使人类机体产生的特异性抗体可能影响着艾滋病病毒的生理功能,以及证实本文论点的实验方案。本文旨在寻求一种从根本上控制艾滋病的方法,消除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同时,用生物学观点讨论了”害”和“益”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传统的医学思维模式,“消灭一切危害人类健康的因素”的观念应该摒除,提醒医学家、生物学家在研究威胁人类健康的诸多疾病时,应该从全方位、多层次考虑预防及治疗措施,避免在微生态中出现不平衡现象,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从而影响人类自身生存。
刘宁宁[2](2014)在《新型核苷类似物的分子设计与合成》文中研究表明核苷类药物在病毒性疾病的治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临床上使用的抗病毒药物中,核苷类药物所占比重达60%以上。耐药性和毒副作用是治疗病毒类疾病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开发新型抗病毒药物既有理论意义,也是实际需要。本论文首先介绍了相关的研究背景,系统地综述了核苷类病毒抑制剂的研究和临床使用,分析了抑制剂的分子结构特点;设计了六个系列含有三氮唑的新型核苷类病毒抑制剂;通过分子对接实验评价了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设计了有效的合成路线,其中三氮唑环的构建是关键步骤,经多步反应合成了含有三氮唑环的新型核苷类似物。第二章,设计并合成了一系列N-羟乙基-1,2,3-三氮唑核苷类似物和N-乙烯基-1,2,3-三氮唑核苷类似物。以丁炔二醇与苯甲酸2-叠氮乙酯为原料,经10步反应以0.9%--1.8%的总产率合成了一系列N-羟乙基-1,2,3-三氮唑嘌呤核苷类似物。利用Huisgen1,3-偶极环加成反有效地构建了1,2,3-三氮唑环,利用不同的保护基团达到了选择性保护羟基的目的。胺和醇钠与嘌呤环上的氯发生取代反应时,苯甲酸酯保护基团同时也被脱除,实现了一步完成两个反应的目的。发现四正丁基氟化铵不能与N-乙基磺酸酯反应生成氟代产物,而是发生消除反应得到N-乙烯基化合物。发现对甲苯磺酸的乙腈和水溶液为脱除硅醚保护的最佳条件。培养了一个单晶,利用X衍射确定了化合物2.9a的结构。第三章介绍了N-氟乙基-1,2,3-三氮唑核苷类似物的合成方法。以4-氧-三苯甲基丁炔醇和氟乙基叠氮为原料,经Huisgen1,3-偶极环加成反应得到N-氟乙基1,2,3-三氮唑混合物3.6a和3.6b。利用柱色谱分离纯化,把化合物3.6a培养单晶,利用单晶的X衍射确定了结构。再经磺酸酯化,烷基化,脱保护和6-氯嘌呤衍生化等5步反应以0.7%-2.3%的总产率合成一系列的N-氟乙基-1,2,3-三氮唑核苷类似物。对脱除三苯甲基保护的条件进行了筛选,确定了碘的甲醇溶液中回流为最佳条件。对化合物3.11b的氢碳谱进行了解析。第四章介绍了N-对甲氧基苄基取代以及NH-1,2,3-三氮唑核苷类似物的合成方法。以丁炔二醇和对甲氧基苄基叠氮为原料经Huisgen1,3-偶极环加成反应构建4,5-二羟甲基-1,2,3-三氮唑环。利用三苯甲基为保护基高选择性的保护4-位羟基,5-羟甲基经磺酸酯化,烷基化反应将碱基和三氮唑环相连,脱除三苯甲基保护后以3%-8%的总产率得到N-对甲氧基苄基1,2,3-三氮唑核苷嘌呤类似物,对嘌呤的6-位进行修饰,引入甲氧基,乙氧基,甲胺基,氨基,环丙胺基和羟基。脱除对甲氧基苄基后得到NH-1,2,3-三氮唑核苷类似物。本论文通过多步反应共得到新化合物100多个,其中目标化合物65个,所有化合物的分子结构均经氢和碳核磁谱和高分辨质谱鉴定。测定了产物的熔点。目标化合物的抗疱疹病毒和抗乙肝病毒活性评价工作还在进展之中,由比利时鲁汶大学(Leuven University) Rega研究院微生物与免疫研究所完成。
唐冉[3](2020)在《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研究》文中提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是指受种者因接种疫苗而遭受人身损害。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属于预防接种损害的下位概念,与其他接种不良反应事件的区别在于与接种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基于不同的语境,学界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和预防接种损害存在不同的认识。医学概念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事件对应法学概念中的预防接种损害,均属于广义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指人身损害严重且接种各方均无过错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预防接种政策的制定主要基于免疫功效角度的考量,预防接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依据免疫政策的不同而具有公法和私法的不同性质。基于接种政策和接免疫功效两个维度对预防接种类型的区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正当性基础不同。公民自我决定权限制和国家连带责任理论仅能为因国家公权力计划或强制进行的接种所导致的不良反应损失提供救济正当性。公民自愿进行的接种所致的不良反应损失原则上应由受种者承担,但基于免疫功效视角下“受益者承担风险”和“受益者分担损失”的救济思路,具有群体免疫功效的自愿接种的受种者仍可由获得免疫福利的群体成员分担不良反应的损失,具有个体免疫功效的接种所导致的不良反应可由疫苗生产商进行适当补偿。因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旨在实现对非人为风险所导致的受种者损失的分担,受种者的不良反应源于非人为风险,不能归因于任何接种方的过错,因此,难以适用赔偿责任进行救济。学界一般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视为公法和社会法领域研究的问题,但相关救济路径实际上可以是能够进行损失分担的行政补偿或民事补偿。因此,我国《疫苗管理法》第56条对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路径设置具有合理性。基于侧重视角、救济模式和资金来源角度的不同考量,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路径在理论上存在不同的法律法案,应基于免疫功效视角建立专门的救济制度,通过分型救济模式兼顾不同接种政策下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并为具有突出群体免疫功效的接种提供重点性的救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损失分担具有多种资金来源方案,不同方案可以组合适用。域外国家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作为预防接种损害救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并设立无过错补偿制度为发生不良反应的受种者提供救济。基于疫苗生产工艺的特殊性以及接种规范标准和实质标准的分离,接种过错与疫苗缺陷通常存在不同的认定结果。此外,受科学不确定性的影响,接种过错或疫苗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亦存在不同标准,由此产生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补偿路径与侵权责任路径的适用存在区分障碍。本着有利于受种者补偿、实现损失的公平分担以及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开展的原则,应对预防接种不良反救济与侵权救济路径进行协调。域外国家对预防接种损害救济制度的功能存在侵权责任的补充与侵权责任的替代两种不同定位,须谨慎选择替代功能的制度,避免盲目扩大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适用范围。同时,域外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适用存在优先适用和无优先适用两种顺序模式。比较法上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规则设计各异,总体看来均以有效分担受种者损失为目的,救济规则设计并无一定之规,只需符合救济制度的功能定位即可。域外国家通常设立明确、中立的机构受理补偿申请,并明确规定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申请和申诉程序。域外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补偿制度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认定采取宽松标准,最低标准可以是“不能排除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接种与受种者的不良反应之间的不同关联性程度直接影响受种者获得的补偿金数额。域外司法层面的路径协调主要集中在产品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不同工艺的合格疫苗难以存在设计缺陷的可能,但有成立警示缺陷的空间。当存在科学不确定性时,域外国家通常基于概率衡平的认定标准严格认定接种损害因果关系,但亦存在通过事实推定放宽接种损害因果关系的实践。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制度可以为严重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提供补偿,该制度采取了双轨制的救济模式: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属于行政补偿,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性质应为民事补偿。相较于域外国家多元化功能定位,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功能单一,旨在为接种内在风险导致的损失提供一次性补偿,而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定义中“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立法规定使得实践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司法认定存在过分排除异常反应成立的现象。因此,应以预防接种因果关系作为认定异常反应的核心。基于非免疫规划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路径的民事补偿性,应充分发挥损失分担路径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的补充作用,对具有重大公共免疫价值的应急接种和具有群体免疫效果的替代性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可优先适用保险等具有损失分担功能的路径进行救济。就路径协调而言,当存在科学不确定性时应对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认定采取“不能排除”的标准,但不应过分降低接种过错或疫苗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避免通过侵权路径救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郑源[4](2019)在《健康传播视域下报纸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道分析 ——以2013年乙肝疫苗及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为例》文中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公众自身健康密切相关,突发事件发生突然、涉及面广、影响巨大、危及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易引起群体性不安和恐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们生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媒体的健康传播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健康传播角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道进行研究十分重要。2013年乙肝疫苗事件和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是近年来发生的比较典型的、影响较大的与疫苗安全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研究以乙肝疫苗事件和山东疫苗事件为研究对象,通过健康传播视角,详细研究《南方日报》、《健康报》、《南方都市报》三份不同类型报纸的报道情况,分析这三份报纸对两次疫苗事件的报道脉络,报道特点等,总结对两次疫苗事件报道的共性与不同点,找出报道中存在的问题,探究问题的根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改进此类报道。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相关理论与概念界定、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做了简单介绍。同时,对论文的研究设计,包括对研究的对象、样本的选择及研究类目建构进行详细说明。第二、三部分是对《南方日报》、《健康报》和《南方都市报》样本的具体分析,主要分析2013年乙肝疫苗事件和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的媒体呈现,具体在新闻基本类目和文本分析类目中有何具体特征。第四部分是针对样本分析提出问题,探讨媒体在健康传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石艳艳[5](2020)在《泰安市2012-2016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分析及预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背景]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公众普遍认同和接受通过接种疫苗来预防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这一科学观念。疫苗被认为是20世纪公共卫生领域最伟大的成就之一,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和消灭针对传染病最特异、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措施。但疫苗和药品一样,对人类机体来说是一种异物,某些个体不可避免地发生概率极低的接种后不良反应。而在疫苗接种前,受种者都是健康或处于亚临床状态,对接种疫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特别是严重的不良反应的容忍度远低于患病后进行治疗,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免疫规划的发展,也促进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dverse Events Following Immunization,AEFI)监测的诞生和发展。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的建议,自20世纪90年代起,世界上多个国家陆续建立AEFI监测系统,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监测工作。随着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的逐步发展和扩大,特别是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以来,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逐渐增多,以及接种率的大幅度提高,接种疫苗后发生的AEFI病例也随之增多,逐渐引起了公众和社会舆论的关注。为充分了解和掌握疫苗接种后AEFI实际发生情况,同时也为疫苗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提供数据,我国于2005年建立AEFI监测系统,并于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应用。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全国AEFI监测工作,原卫生部办公厅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办公室于2010年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国AEFI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目前,我国AEFI监测系统已日臻完善,监测和分析相关数据对于AEFI病例的及时发现、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的提高、疫苗安全性评价、增强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目的]1通过泰安市2012-2016年AEFI监测指标完成情况,评价AEFI监测系统运行状况。2通过对泰安市2012-2016年AEFI监测数据的描述和分析,全面了解泰安市AEFI病例分类和流行病学特征,评价疫苗的安全性以及预防接种服务质量。3采用时间序列模型,对2017年泰安市AEFI发生情况进行预测。4通过上述研究,为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预防和控制疫苗接种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建立规范化的预防接种安全监测体系提供指导,并为相关公共卫生策略和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统计与分析]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中的AEFI监测模块和预防接种模块,收集泰安市2012-2016年上报的所有AEFI病例和“统计分析”功能中的相关指标,以及常规接种报表(一类和二类)中所有疫苗的接种剂次数;然后再收集相关年度补充(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报表中疫苗接种剂次数。将收集的数据生成不同年份Excel 2016基础数据文件;然后将所需数据整理、合并、分类和计算,生成不同工作表;最后再将整理计算好的数据导入SPSS 2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1.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对AEFI监测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主要结果为报告病例数、48小时报告率和48小时调查率等指标。2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对AEFI病例的分类、年龄和性别分布、时间分布、疫苗分布、地区分布、异常反应临床诊断分布、主要临床症状分布以及从接种疫苗到发生反应的时间间隔分布等特征进行分析,并在SPSS 23.0统计分析软件中,对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以及国家免疫规划(National Immunization Program,NIP)疫苗和非NIP疫苗AEFI报告发生率进行显着性检验。3通过SPSS 23.0统计分析软件中的时间序列分析建立预测模型,选择最优预测模型与人工建立的预测模型进行参数对比。采用最优预测模型预测2017年AEFI每月发生例数,随后利用2017年每月实际发生例数与预测发生例数进行对比验证,采用预测发生例数的95%可信区间及平均绝对百分比误差(Mean Absolute Percentage Error,MAPE)来评价模型预测效果的准确性。[结果]1.AEFI监测系统评价2012-2016年泰安市报告4325例AEFI病例,每年均有病例报告。2012-2014年报告病例呈快速增长,2014-2016年开始缓慢下降。其中2012年最少,666例;2014年最多,983例。总的48小时报告率为99.50%,2014年最高,为100%;2012年最低,为99.10%。总的48小时调查率为93.52%,2014和2015年最高,为100%;2013年最低,为86.67%。2.AEFI分类在4325例AEFI病例中,一般反应所占比例最高,为98.47%;其次为异常反应,为1.09%;偶合症最低,为0.44%。无疫苗质量事故、预防接种事故和心因性反应的发生。2012-2016年不同年度AEFI病例分类所占比例与总构成比一致。3.AEFI流行病学特征(1)三间分布4325例AEFI病例中,年龄<1岁者所占比例最大,≥7岁者所占比例最小。各年份年龄分布大致相同。男性病例数多于女性,性别比为1.33:1。2012-2016年每个月均有AEFI病例报告,从春季开始报告病例数不断增加,夏季最多,秋季开始回落,冬季稍有上升。各年度AEFI报告发生率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χ2=139.726,P<0.001),2013年监测的敏感性最低,2016年最高。各年度各县(市、区)均有AEFI病例报告,但报告发生率存在地区差异(χ2=132.529,P<0.001),其中泰山区监测的敏感性最强,新泰市最低。(2)不同种类疫苗AEFI发生率分析2012-2016年泰安市共有34种疫苗用于预防接种,共接种11215437剂次AEFI报告发生率为38.56/10万剂次。12种NIP疫苗报告发生率为36.67/10万剂次,22种非NIP疫苗报告发生率为44.52/10万剂次,非NIP疫苗的发生率高于NIP疫苗(χ2=32.834,P<0.001)。在NIP疫苗中,AEFI报告发生率最高的是百白破(无细胞)疫苗,为108.79/10万剂次。在非NIP疫苗中,乙脑(灭活)疫苗报告发生率最高,为286.38/10万剂次。47例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为0.68/10万剂次。在10种临床诊断分布中卡介苗淋巴结炎最多,17例,报告发生率也最高,为5.52/10万剂次。(3)主要临床症状及接种-反应时间间隔的描述AEFI病例的主要临床症状为发热、局部红肿和局部硬结。发热最多,占全部病例的76.32%,且体温≥38.6℃的病例居多,占发热病例的81.55%。局部红肿和局部硬结次之。接种疫苗后1天内发生AEFI的病例所占比例最高,为87.68%。15天后发生AEFI的病例所占比例最低,为0.72%。4.AEFI发生趋势预测及模型评价SPSS 23.0统计软件中由专家建模器选择的简单季节性/指数平滑法预测模型,在平稳R2、MAPE和标准化的贝叶斯信息度量值(Bayesian Information Criterion,BIC)方面,是5个模型中最好的。综合评价表明,专家建模器所选择的预测模型比传统的手工模型具有更好的预测效果。使用简单季节性/指数平滑法模型预测2017年AEFI每月发生例数,发现实际发生例数均落入了相应预测值的95%可信区间内,并且MAPE较小,说明该模型预测准确性较高。[结论]1.泰安市AEFI监测系统运转良好,监测的敏感性在提高的基础上能够保持稳定,但在监测及时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2.连续动态监测明确了 AEFI的分类、发生人群、时间、地区、疫苗种类、主要临床特征和反应发生时间,并将此作为监测工作重点。3.简单季节性/指数平滑法模型可作为预测AEFI发生例数的良好预测模型,特别适合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者中推广使用。[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通过培训、学习、指标评价等一系列的措施提高AEFI监测、管理和处置水平,也可以正确把握接种禁忌、规范接种(受种)行为和宣传教育等方式减少AEFI的发生。1.加强人员岗位和数据分析能力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2.定期开展监测指标评价工作,提高监测质量。3.正确掌握接种禁忌、规范预防接种行为、疫苗冷链运转、严格留观制度,减少AEFI的发生。4.开展预防接种健教与相关常识宣传工作,让儿童家长了解和正确认识 AEFI。
雷娟[6](2015)在《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研究》文中指出强制医疗概念从传统上对实施犯罪行为但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以及药物依赖的“瘾君子”的强制治疗,向现代普发的传染性疾病患者及疑似患者的强制医疗变迁、推进,从强调自利性的治疗到更偏好公共利益的强制。乱象横生的强制医疗令人震惊和扼腕的同时反思法律制度应有的效能,透过这些表象触摸强制医疗具有共通特性的本质。从理论与实证两个相互联系、依次递进的层面,试图对强制医疗法律关系展开理论与体系化的探索:1.在对现有论争与理论依据进行理性批判的基础上,指出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性质,即双阶段复合性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虽形态各异,突显的是能够对相对人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行政法律关系,规制的核心也集中于这一阶段。因此,为何仅因相对人作为患者无法防范的不意识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即可作出行政强制这一权力的质疑,引发正当性基础的讨论。这一讨论目的在于试图为权力行使提供合法律与合伦理的解释。然而任何单一政治哲学都可能为其他哲学所摈弃,在各种理论中寻求平衡,才是行为正当的真正源由。2.双阶段的性质决定着连接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医疗机构,由于同时兼具两种身份,也因此形成公法与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通过垂直与水平冲突的图解,诠释着行政抑或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区别于一般诊疗合同,厘清强制医疗法律关系中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尤其是患者的哪些权利应在这一法律关系中让渡。3.对行政权的制约,从程序入手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方式。打开视野,建立两个层次性战略体系,一为全球强制医疗到我国强制医疗,一为全国强制医疗到地方强制医疗个案。通过与欧盟Enhorn v.Sweden案所确立的制度和标准、美国Speaker和Daniels强制医疗事件及其制度、日本传染病防治法的基本程序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设计方案。通过问卷调查进行实证分析,弄清以下一些问题:强制医疗的对象、强制医疗决定主体、医患双方的权利、治疗费用承担以及一系列附带问题,比如强制医疗决定的告知,强制医疗造成损害的赔偿机制等,掌握广州市公众对传染病强制医疗程序规则及补偿机制的态度,以形成结论。4.危机管理理论为国家在强制医疗法律关系中承担补充赔偿和补偿责任提供侵权责任之外的依据支撑,明确各方主体在医患纠纷中的法律地位并确定相应责任是解决医患纠纷的前提。至此,强制医疗法律关系体系基本构建。然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强制医疗权与法治的关系和平衡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治理策略一样具有启发性。强制医疗为思考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研究政治权力行使的每一步都必须服从于法律规则和程序提供了路径。
张燕[7](2016)在《HBV S s145位点免疫逃逸突变检测和接种HBV等疫苗的系统风险分析研究》文中提出目的:乙型肝炎、艾滋病和HPV相关的宫颈癌是当前常见的传染性疾病,由于目前还缺少清除上述慢性感染病毒的治疗方法,所以针对这几种疾病的预防尤显重要。常规方法是为易感人群接种疫苗来预防传染性疾病。本文通过分析HBV S蛋白α决定簇区s145位点免疫逃逸突变、系统性汇总和Meta分析了解疫苗接种带来的不良反应,为接种疫苗的安全性风险评估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收集27例HBV s145突变的慢性HBV感染患者血清样本,扩增HBV S基因进行克隆测序,挑选代表性突变株病毒基因构建重组载体进行HBsAg定量和Western blotting检测;采用系统性汇总与Meta分析搜索数据库包括PubMed,Embrace,Library,中国知网(CNKI),维普数据库(VIP),万方数据库,国内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网站。搜索引擎包雅虎(Yahoo),百度,360搜索,搜狐、新浪网站以及世界各大媒体网站,英文数据库以“vaccine”与“adverse events”,“HIV”,“HPV”,“HBV”为关键词搜索。计数资料采用OR值(比值比)和95%的置信区间进行分析,随机效应模式和固定效应模式用来分析疫苗的效果,通过漏斗图分析有无偏倚。结果:1、与野生株相比,sG145A突变株在细胞内和上清中抗原检出量均显着降低,而sG145T、sG145E、sG145R和sG145K突变株的细胞内检测量表达降低不明显,上清中表达水平降低显着;2、对HIV同一疫苗发表的临床随机对照研究采用Meta分析,共纳入19篇参考文献,结果发现HIV感染率、不良事件发生率和死亡率均高于对照组;3、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可使接种者感染宫颈癌,导致癌症发生,失去了预防作用;4、疫苗佐剂本身就含有致癌、致病物质,减毒活疫苗培养操作不严格使得疫苗更易发生不良反应。结论:HBV s145突变可显着降低病毒表面抗原的检出水平,引起抗体结合显着下降,从而影响了对乙肝疫苗对机体的保护性。HIV和HPV疫苗在接种中也引起了严重的不良反应,如:感染HIV、不良事件的发生、死亡、宫颈癌等。由此可见,在使用疫苗预防上述病毒感染相关疾病中,疫苗尚不能提供完全保护,并具有潜在的不良反应发生风险。疫苗的不良反应与疫苗本身、佐剂、患者身体素质都有关联。我们需要全面认识疫苗的作用。在重视疫苗预防的同时,我们也应当重视提供人体自身免疫力,起居有常,不妄作劳,保持身心健康,恬淡虚无,增强预防疾病的免疫力。
吴坤[8](2011)在《我国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若干问题探讨》文中认为预防接种是20世纪公共卫生领域最重要的成就之一,为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疫苗作为预防接种的有力武器,也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越来越成熟。目前用于人类疾病防治的疫苗已有40余种,随着预防接种率的普遍提高,疫苗可预防疾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但由于预防接种而导致的不良事件却日益增多。而我国目前由于法律配套不完善,诉讼旷日持久,受种者、防疫机构及疫苗生产厂家均陷入被动,社会公众甚至对疫苗产生不信任感,这给原本处于良好状态的计划免疫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如果任其发展可能会导致:公众由于畏惧预防接种不良事件而拒绝接受国家的计划性免疫接种;疫苗生产企业由于巨大商业风险而停止疫苗的开发和生产;国家由于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赔付造成财政的巨额损失以及由于公众不信任造成的社会不安定。在这种形势下,为巩固预防接种的成果,维持公众对疫苗的信任,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提高疫苗生产企业的研发以及质量水平,减少国家财政支出,必须对疫苗的安全性和预防接种不良事件保持足够的重视,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学习和借鉴国外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先进经验,从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的建设,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本文综合运用了情报调研、文献定性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等方法。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预防接种相关概念发展与界定,包括疫苗、预防接种、疑似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及预防接种伤害相关概念,对WHO及我国的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分类进行比较,并详细解释了我国预防接种的不良事件的具体表现及发生情况,包括:不良反应、疫苗质量事故、接种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最后提出本文研究的预防接种伤害的内容及其法律责任界定。第二部分对国内外预防接种伤害事件进行案例分析,主要分析预防接种伤害对国家、民生及国民健康产生的重大影响。第三部分对国外及我国台湾省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概述与分析,筛选了国际上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比较成熟的几个国家及地区,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瑞典及我国台湾省,对各国(地区)模式的产生背景、救济资金模式、申请救济范围、救济对象和救济内容等进行重点分析,为我国的救济模式的具体实施,尤其是资金来源方面提供借鉴。第四部分从立法情况、补偿资金来源、补偿范围、补偿内容、申请补偿程序几个方面对我国预防接种伤害补偿现状进行分析,通过上述分析得出我国建立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从制度设计方面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第五部分从法律体系、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设计、救济资金模式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为建立我国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提出建议。主要研究结论是:1、预防接种是预防医学领域最成功的范例,但是预防接种并非绝对安全,也可能产生损害身体的不良反应。一旦出现突发、群发、重大的不良事件,将可能危害接种对象的身体健康,如不能及时有效地补救受害者,将会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因此,建立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地区)的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建立,大多是由于发生了重大的不良事件后建立起来的。而其制度的完善过程也是经历了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往往是随着问题的出现和解决逐步完成的。3、国外一些国家(地区)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办法均属无过失责任制度,均有以下规定:接种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内疫苗,伤害严重性达一定程度,即必须是严重的器官组织损伤;需要证实伤害与预防接种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或者提供某种程度的可能性;救济内容及金额根据各国国情有所区别;多数国家不对精神伤害进行救济。申请救济程序依据本国法律及救济资金模式而有所不同。4、国外大都是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救济资金模式,如美国通过基金形式分散了疫苗生产企业的风险,确保预防接种受害者的权益;日本的救济资金来源于国家和地方财政;英国颁布了《接种伤害赔偿法》,资金来源于公共基金;我国台湾省由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进口企业依法缴纳一定额度的征收金充作救济基金;瑞典采用的是集团保险制度。5、各国(地区)的救济资金基本采用了三种模式:①保险模式;②基金模式;③行政补偿模式。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根据我国的国情及医药企业的特点,现阶段可采取责任保险模式建立疫苗质量缺陷救济制度,采取基金模式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济制度。6、我国建立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要完善法律体系,建立组织管理机构;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科学设计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建立符合国情的救济资金模式,采取保险和基金相结合的救济模式,实行多方筹资渠道;建立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保障措施。
梅红[9](2017)在《关于疫苗,你该知道的那些事》文中研究指明2017年3月8日晚,某微信公众号晒出了几张"关注疫苗安全"的文章评论截图,引起了广泛关注。引发争议的是该公众号2月27日发布的一篇已经被鉴定为谣言的文章。该谣言文章作者告诉人们:艾滋病是专家发明并通过疫苗传播的,被疯狗咬了也不能打狂犬病疫苗,否则会变笨、视力下降、记忆力衰退。总之,"所有的疫苗都是有害的",因此"不能给孩子注射任何疫苗,否则会留下终身残疾"。其实,妖魔化疫苗的文字不止这一篇,但它唤起了人们对2015年乙肝疫苗死亡案、2016年
邵腾飞[10](2009)在《新型非环状核苷类似物的设计与合成及新型咖啡酸五环三萜类酯的合成与药物活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新型非环状核苷类似物的设计与合成。第二部分:新型咖啡酸五环三萜类酯的合成与药物活性研究。(一)病毒性疾病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传染病,抗病毒药物的研发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科研热点。目前已有的抗病毒药物中,核苷类药物占绝大多数。这类药物做为竞争抑制剂阻碍酶与底物的结合,从而达到抑制病毒复制的作用。对核苷类化合物进行结构改造,以期获得具有更好药物活性的先导化合物,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研究关注。将经典核苷的呋喃糖环打开,成为非环状核苷,是核苷改造中变化最大的一种。自从无环鸟苷(ACV)被发现具有抗病毒活性以来,非环状核苷类化合物经过了三十多年的研究,已有多个化合物应用于病毒性疾病的临床治疗。在这些化合物中,非环状支链为双羟基烷基结构的化合物具有较好的抗病毒活性,由此我们设计了一系列3’,4’-羟基-2’-代丁基嘧啶或嘌呤类非环状核苷类似物,并对其进行了合成。合成路线一,由顺丁烯二醇出发,分别经过10步和11步连续反应,合成了互为对映异构体的两个核苷前体化合物(2’R,3’R)-1-(3’,4’-二羟基缩丙酮-2’-苯硫基丁基)胞嘧啶(13)和(2’S,3’S)-1-(3’,4’-二羟基缩丙酮-2’-苯硫基丁基)胞嘧啶(19),但由于核心步骤产率过低,并没有进行批量合成和衍生。合成路线二,由顺丁烯二醇出发,经过8步连续反应,合成了一系列消旋的2’-胺取代-3’,4’-二羟基丁基嘧啶或嘌呤类非环状核苷类似物,根据2’-位置胺基取代基的不同以及碱基的不同,总过合成了14个最终化合物(26a-n),所有最终化合物以及重要中间体的结构均经过了1HNMR、13CNMR和LC-MS分析验证,生物活性正在测试中。(二)甘草次酸、齐墩果酸等是五环三萜类化合物的典型代表,这些化合物广泛存在于多种天然植物中,具有良好的抗炎、抗菌、抗病毒、保肝等作用。近年来,对这些化合物进行结构修饰,以改善其溶解性、吸收性和降低毒副作用,已经成为新的研究热点。咖啡酸是一种天然的双羟基苯丙烯酸,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同样具有良好的抗菌、抗病毒、抗氧化等多种生物活性。为了寻找更好的高效低毒的新型药物分子,本文设想将这两种天然产物直接对接,希望能够获得具有更好药物活性的先导化合物。最终经过多步反应,本文将咖啡酸以咖啡酰基或是二氢化咖啡酰基的形式引入了五环三萜类化合物的3-位羟基,以较高的产率制备了3-O-咖啡酰甘草次酸甲酯(9a)、3-O-咖啡酰齐墩果酸乙酯(9b)、3-O-(二氢化咖啡酰)甘草次酸甲酯(9c)、3-O-(二氢化咖啡酰)齐墩果酸乙酯(9d)四个化合物。将9a-d与甘草次酸、齐墩果酸、咖啡酸以及咖啡酸与萜类化合物直接混合的混合物对照进行保肝活性测试,结果表明,对接产物的保肝活性具有明显改善,特别是化合物9c,具有降酶(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和退黄(直接胆红素)的双重效果,同时对肾功能也有保护作用。
二、艾滋病与天花之间的“偶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艾滋病与天花之间的“偶合”(论文提纲范文)
(2)新型核苷类似物的分子设计与合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绪论 |
1.1 病毒类疾病 |
1.2 疱疹病毒和抗疱疹病毒类药物 |
1.2.1 核苷类药物 |
1.2.2 非核苷类药物 |
1.3 非环核苷类药物作用机制以及耐药性产生机理 |
1.4 非环核苷类似物的合成方法 |
1.4.1 Mitsunobu 反应 |
1.4.2 迈克尔加成 |
1.4.3 烷基化反应 |
1.4.4 Vorbrüggen 糖基化反应 (Silyl-Hilbert-Johnson Glycosidation) |
1.4.5 其他方法 |
1.5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5.1 非环核苷类似物 |
1.5.2 非环核苷膦酸及膦酸酯类似物(ANPS) |
1.6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目的和意义 |
参考文献 |
第2章 N-羟乙基三氮唑核苷类似物的合成 |
2.1 双羟基非环核苷类似物的研究进展 |
2.2 目标化合物的设计 |
2.3 目标化合物的合成 |
2.3.1 合成路线分析 |
2.3.2 合成路线 |
2.4 结果与讨论 |
2.4.1 化合物 2.3,2.4 和 2.5 的合成 |
2.4.2 化合物 2.7 和 2.8 的合成 |
2.4.3 化合物 2.10a,2. 10b, 2.10c 和 2.10d 的合成 |
2.4.4 化合物 2.10f 的合成 |
2.4.5 N-乙烯基化合物的合成 |
2.5 实验部分 |
2.5.1 仪器与试剂 |
2.5.2 试剂的规格、来源及试剂处理 |
2.5.3 中间体及目标化合物的合成 |
2.6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3章 N-氟乙基三氮唑核苷类似物的合成 |
3.1 含氟核苷类似物的研究进展 |
3.2 含氟非环核苷类似物的设计 |
3.3 含氟非环核苷类似物的合成分析 |
3.4 结果与讨论 |
3.4.1 氟原子的引入 |
3.4.2 氟乙基叠氮的制备 |
3.4.3 三氮唑环的构建 |
3.4.4 化合物 3.6a 单晶衍射数据解析 |
3.4.5 含氟化合物 3.11b 氢碳谱图解析 |
3.5 实验部分 |
3.5.1 仪器与试剂 |
2.5.2 试剂的来源、规格及试剂处理 |
3.5.3 目标化合物的合成 |
3.6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4章 NH-1,2,3-三氮唑核苷类似物的合成 |
4.1 1,2,3-三氮唑类化合物的研究背景 |
4.2 1,2,3-三氮唑核苷类似物的研究进展 |
4.3 目标化合物三氮唑核苷类似物的设计 |
4.4 结果与讨论 |
4.4.1 三苯甲基的保护与脱保护 |
4.4.2 1H-三氮唑环的合成 |
4.5 实验部分 |
4.5.1 仪器与试剂 |
4.5.2 试剂的来源、规格及试剂处理 |
4.5.3 目标化合物的合成 |
4.6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 |
(3)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基础概念 |
第一节 预防接种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疫苗及预防接种的含义 |
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内涵界定 |
第二节 不同预防接种类型的法律性质 |
一、比较法上的预防接种类型 |
二、我国法律规定的预防接种类型 |
三、类型化视角下预防接种的法律性质 |
第二章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正当性基础 |
一、法律政策影响下的自由与公平 |
二、科学技术影响下的风险平衡 |
第二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性质探析 |
一、适用赔偿责任的救济空间检视 |
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性质 |
三、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性质——基于《疫苗管理法》第56条的规范分析 |
第三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法律方案 |
一、救济路径的设计思路 |
二、类型化的救济模式 |
三、损失分担的资金来源 |
第三章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制度分析 |
第一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路径协调 |
一、救济路径协调的现实需求 |
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路径的立法协调 |
第二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规则展开 |
一、损失补偿的实质性规则 |
二、损失补偿的程序性规则 |
第三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积极要件认定 |
一、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认定的标准 |
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认定的原则 |
第四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消极要件认定 |
一、无过错责任中的疫苗缺陷认定 |
二、医疗过错责任中接种过错认定 |
三、接种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 |
第四章 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现状与不足 |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局限 |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定位模糊 |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程序性规则缺位 |
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未体现风险分担 |
第二节 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制度优化 |
一、“无过错补偿”的体系定位与归位 |
二、完善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程序性规定 |
三、特殊情形中异常反应补偿的方式调整 |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完善 |
第三节 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路径协调 |
一、适当发挥侵权责任的救济作用 |
二、充分适用补充性损失分担路径救济受种者 |
三、明确社会保障的救济的地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健康传播视域下报纸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道分析 ——以2013年乙肝疫苗及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究综述 |
1.2.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健康传播研究综述 |
1.2.3 疫苗事件研究综述 |
1.3 概念界定 |
1.3.1 健康传播 |
1.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案例选择 |
1.4.4 媒介选择 |
1.4.5 样本选择 |
1.4.6 类目构建 |
2 2013年乙肝疫苗事件媒体呈现 |
2.1 样本内容分析 |
2.1.1 报道数量与报道时间 |
2.1.2 报道内容 |
2.1.3 报道版面 |
2.1.4 稿件来源 |
2.1.5 信源 |
2.2 样本文本分析 |
2.2.1 标题 |
2.2.2 报道基调 |
2.3 小结 |
3 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媒体呈现 |
3.1 样本内容分析 |
3.1.1 报道数量与报道时间 |
3.1.2 报道内容 |
3.1.3 报道版面 |
3.1.4 稿件来源 |
3.1.5 信源 |
3.2 样本文本分析 |
3.2.1 标题 |
3.2.2 报道基调 |
3.3 小结 |
4 对媒体健康传播的反思 |
4.1 两次疫苗时间媒体呈现的异同点 |
4.1.1 两次疫苗事件媒体呈现的相同点 |
4.1.2 两次疫苗事件媒体呈现的不同点 |
4.2 媒体报道存在的问题 |
4.2.1 体现政府本位,受众立场缺失 |
4.2.2 渲染过度,媒体失范 |
4.2.3 健康知识传播质与量不佳 |
4.2.4 媒体对危机的预警不足 |
4.3 存在不足的原因 |
4.3.1 政策原因 |
4.3.2 舆论生态改变 |
4.3.3 媒体自身原因 |
4.3.4 公共卫生事件的不确定性 |
4.4 媒体报道改进建议 |
4.4.1 加强预警,提高受众健康素养 |
4.4.2 树立健康传播意识,满足受众健康需求 |
4.4.3 关注公众议程,把握舆论导向 |
4.4.4 加强自律,培养专业人才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5)泰安市2012-2016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分析及预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缩写词 |
前言 |
1 预防接种概述 |
1.1 预防接种的成就和意义 |
1.2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不容忽视 |
2 各国AEFI监测系统的建立 |
3 AEFI监测研究进展 |
4 AEFI监测内容 |
4.1 报告要求 |
4.2 调查诊断 |
4.3 指标要求 |
4.4 分类 |
5 本研究的主要思路和技术路线图 |
资料与方法 |
1 研究对象 |
2 研究方法 |
3 研究内容 |
3.1 AEFI监测系统运转情况 |
3.2 AEFI分类构成情况 |
3.3 AEFI流行病学特征 |
3.4 AEFI发生预测和模型评价 |
3.4.1 ARIMA模型 |
3.4.2 指数平滑法模型 |
3.4.3 模型预测和评价 |
4 质量控制 |
结果 |
I AEFI监测指标完成情况 |
2 AEFI分类 |
3 AEFI流行病学特征 |
3.1 年龄和性别分布 |
3.2 时间分布 |
3.3 地区分布 |
3.4 疫苗分布 |
3.5 异常反应分布 |
3.6 主要临床症状分布 |
3.7 疫苗接种到反应发生的时间间隔分布 |
4 AEFI发生趋势预测及模型检验 |
4.1 模型选择 |
4.2 模型预测 |
讨论 |
1 AEFI的监测指标分析 |
2 AEFI分类分析 |
3 AEFI流行病学特征探讨 |
3.1 年龄和性别分布 |
3.2 时间分布 |
3.3 地区分布 |
3.4 疫苗分布 |
3.5 异常反应分布 |
3.6 主要临床症状分布 |
3.7 疫苗接种到反应发生的时间间隔分布 |
4 AEFI的发生趋势预测及验证 |
结论与建议 |
1 本研究的结论 |
2 建议和对策 |
3 创新性 |
4 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 AEFI相关概念 |
2 AEFI报告时限和范围 |
3 疫苗种类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选题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四、本论文的架构 |
第一章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基本构造 |
第一节 围绕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论争 |
一、强制治疗、强制医疗之争 |
二、强制医疗法律关系性质之争 |
第二节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理论解读 |
一、现有理论解读及批判 |
二、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确立 |
三、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界定 |
第三节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特征 |
一、相对人的病人属性 |
二、运作机制上的公权主导 |
三、价值取向上的公共利益偏好 |
四、效果上的被动受益 |
五、行为上的应急性 |
第二章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类型分析 |
第一节 强制医疗对象类型分析 |
一、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法律关系 |
二、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法律关系 |
三、传染病人强制医疗法律关系 |
四、卖淫嫖娼人员强制医疗法律关系 |
五、儿童强制计划免疫法律关系 |
第二节 强制医疗实证类型分析 |
一、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例 |
二、传染病强制医疗事例 |
三、强制戒除瘾患案例 |
第三节 强制医疗功能类型分析 |
一、社会预防功能 |
二、公共安全功能 |
三、公共健康功能 |
第四节 强制医疗行为类型化分析 |
一、强制检查行为 |
二、强制治疗行为 |
三、强制隔离(检疫)行为 |
四、强制尸检、强制火化行为 |
五、强制接种行为 |
第三章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成立的正当性基础 |
第一节 强制医疗核心价值 |
一、健康权规范之历史演变 |
二、健康权权利内容 |
第二节 强制个人受益的合法性依据 |
一、密尔伤害原则的禁锢 |
二、法律父爱主义的突破 |
小结 |
第三节 强制公民受益的合伦理性基础 |
一、社群主义的公共性说服 |
二、自由主义的权利性申辩 |
三、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局限与融合 |
小结 |
第四节 正当性的第二种证成 |
一、行政过程理论的发生证成 |
二、行政法律关系说的目的证成 |
第四章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域外考察及启示 |
第一节 欧盟Enhorn V. Sweden案及启示 |
一、欧盟Enhorn V. Sweden案情及案件争点 |
二、对我国强制医疗程序立法的审视 |
三、欧盟人权法院判决对我国强制医疗程序立法的影响 |
第二节 美国强制医疗事件及影响 |
一、Speaker案和Daniels案事实 |
二、美国强制医疗的立法及判例 |
三、案件背后的制度缺失与实施瑕疵 |
四、对我国传染病强制医疗程序立法的启示 |
第三节 日本强制医疗基本制度借鉴 |
一、强制隔离治疗分级制度 |
二、强制隔离治疗说明理由制度 |
三、强制隔离治疗劝告前置制度 |
四、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期限及送达制度 |
五、强制隔离治疗专家协议会制度 |
六、强制隔离治疗行政审查制度 |
第四节 台湾地区行政协力义务规则与启迪 |
一、适用相关原则进行控制 |
二、完善法律救济制度实现控制 |
第五章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运行 |
第一节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的形成契机 |
一、强制医疗法律规范的公法性 |
二、法律事实 |
三、强制医疗法律关系学理分解 |
第二节 强制医疗行政法律关系体系化尝试 |
一、法主体论——利益与归属 |
二、法权利论——利益之调整与保护 |
第三节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各方权利义务 |
一、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 |
二、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 |
三、患者的权利义务 |
四、协助机关的权利义务 |
第四节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运行实践 |
一、传染病强制医疗程序 |
二、传染病强制医疗决定作出程序 |
三、传染病强制医疗医务人员权利 |
小结 |
第六章 强制医疗法律关系国家责任 |
第一节 强制医疗国家责任的性质 |
第二节 强制医疗法律责任之一:赔偿责任 |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一般构成 |
二、国家危机管理补充责任 |
第三节 强制医疗法律责任之二:补偿责任 |
一、域外强制医疗国家补偿规定 |
二、我国强制医疗国家补偿责任的情形 |
第四节 传染病强制医疗国家责任实践 |
一、传染病强制医疗费用承担 |
二、传染病强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后记 |
(7)HBV S s145位点免疫逃逸突变检测和接种HBV等疫苗的系统风险分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英汉缩略词对照表 |
前言 |
第一部分 接种疫苗的保护性风险-HBV S蛋白α决定簇区各种s145位免疫逃逸突变的研究 |
1 材料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主要实验试剂 |
1.3 主要实验仪器 |
1.4 实验方法 |
1.4.1 提取所选样本DNA |
1.4.2 HBV S基因扩增方法为巢式PCR |
1.4.3 S区基因克隆、测序 |
1.4.4 分析HBV基因型,挑选突变株和野生株 |
1.4.5 构建重组载体pcDNA3.1(-)/-His A |
1.4.6 肝癌HepG2 细胞株的培养 |
1.4.7 上清HBsAg定量 |
1.4.8 HepG2 细胞内蛋白表达情况 |
1.4.9 数据分析 |
2 结果 |
2.1 27例血清样本克隆测序结果分析 |
2.2 HepG2 细胞上清中HBsAg定量 |
2.3 HepG2 细胞内重组HBsAg表达 |
3 讨论 |
4 结论 |
参考文献 |
第二部分 接种疫苗的安全性风险-接种HIV、HPV和 HBV疫苗的系统性汇总与META分析 |
1 材料与方法 |
1.1 数据来源 |
1.2 Meta分析 |
1.3 纳入标准 |
1.3.1 试验类型 |
1.3.2 干预措施与预防措施 |
1.3.3 纳入标准 |
1.3.4 结局指标 |
1.4 排除标准 |
1.4.1 文献类型 |
1.4.2 干预措施与对照措施 |
1.4.3 排除标准 |
1.4.4 结局标准 |
1.5 研究质量提取和质量评价 |
2 结果 |
2.1 纳入研究的特点 |
2.2 纳入研究的质量评价条目及结果 |
2.3 HIV疫苗 |
2.3.1 疗效评价 |
2.3.2 HIV新感染 |
2.3.3 死亡 |
2.4 HPV疫苗 |
2.5 HBV疫苗 |
2.6 疫苗免疫佐剂 |
2.7 减毒灭活病毒培养 |
3 讨论 |
4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8)我国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若干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研究的角度、思路和方法 |
四、技术路线 |
第一部分 预防接种相关概念发展与界定 |
一、疫苗 |
二、预防接种 |
三、疑似预防接种不良事件 |
四、预防接种伤害的界定及其法律责任 |
第二部分 预防接种伤害影响分析 |
一、百白破疫苗接种不良事件及其影响 |
二、疫苗致自闭症不良事件及其影响 |
三、异常反应致死事件及其影响 |
四、山西“贴签疫苗”事件及其影响 |
五、假疫苗致死案件及其影响 |
六、启示 |
第三部分 国外及我国台湾省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研究 |
一、国外及我国台湾省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概况 |
二、不同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比较及借鉴 |
三、国际主要的预防接种伤害救济资金模式比较及借鉴 |
第四部分 我国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构建若干问题研究 |
一、我国预防接种伤害救济的现状分析 |
二、建立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三、我国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设计考虑的几个因素 |
第五部分 对我国建立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的建议 |
一、完善法律体系,建立组织管理机构 |
二、科学设计救济制度,明确救济具体事项 |
三、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救济资金模式 |
四、完善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措施 |
第六部分 主要研究结论与讨论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分析讨论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新型非环状核苷类似物的设计与合成及新型咖啡酸五环三萜类酯的合成与药物活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符号说明 |
第一部分 新型非环状核苷类似物的设计与合成 |
第一章 前言 |
第二章 互为对映异构体的两系列手性非环状核苷类似物的合成 |
第一节 反应路线的设计 |
第二节 实验部分 |
第三节 结果与讨论 |
第三章 2'-胺取代-3',4'-二羟基丁基嘧啶或嘌呤非环核苷类似物的合成 |
第一节 反应路线的设计 |
第二节 实验部分 |
第三节 结果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第二部分 新型咖啡酸五环三萜类酯的合成与药物活性研究 |
第一章 前言 |
第一节 甘草次酸及其衍生物的研究进展 |
第二节 齐墩果酸及其衍生物的研究进展 |
第三节 目标化合物的设计与合成路线的选择 |
第二章 实验部分 |
第三章 结果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图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艾滋病与天花之间的“偶合”(论文参考文献)
- [1]艾滋病与天花之间的“偶合”[J]. 肖龙,徐恒,李航星. 大自然探索, 1991(04)
- [2]新型核苷类似物的分子设计与合成[D]. 刘宁宁. 北京理工大学, 2014(04)
- [3]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研究[D]. 唐冉. 吉林大学, 2020(03)
- [4]健康传播视域下报纸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道分析 ——以2013年乙肝疫苗及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为例[D]. 郑源. 浙江大学, 2019(01)
- [5]泰安市2012-2016年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分析及预测[D]. 石艳艳. 山东大学, 2020(11)
- [6]强制医疗法律关系研究[D]. 雷娟. 苏州大学, 2015(02)
- [7]HBV S s145位点免疫逃逸突变检测和接种HBV等疫苗的系统风险分析研究[D]. 张燕. 桂林医学院, 2016(05)
- [8]我国预防接种伤害救济制度若干问题探讨[D]. 吴坤.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 2011(07)
- [9]关于疫苗,你该知道的那些事[J]. 梅红. 百科知识, 2017(24)
- [10]新型非环状核苷类似物的设计与合成及新型咖啡酸五环三萜类酯的合成与药物活性研究[D]. 邵腾飞. 山东大学, 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