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陕西省税务系统编制状况看全国税务系统的编制问题亟待研究解决(论文文献综述)
高铭[1](2019)在《基于管采统一体制下税务部门政府采购问题研究 ——以T市税务系统为例》文中提出政府采购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自1998年正式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经过20余年的不断探索,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长足的进步。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体制逐渐完善,其在增强市场经济活力、优化市场经济结构、强化宏观调控职能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税务部门是我国最早推行政府采购的行政系统之一,政府采购工作在提升税务部门信息化水平、建设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等方面作用显着。然而,在经历了初期的粗线条发展之后,税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的不足逐渐显现。尤其是在我国全力推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管采分离、机构分设、相互制约”的大背景下,税务部门因为中央垂直管理的特殊管理模式,导致税务部门各级单位仍然采用“管采统一”的集中式管理体制,并未完全实现政府采购“管理权、采购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离,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因此,税务部门的政府采购工作正在走进管理体制创新的“改革深水区”。论文运用寻租行为、委托代理等理论,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调查问卷法等研究方法。结合T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管采统一”的体制现状,以T市税务系统“管采统一”体制下产生的现实问题为切入点进行分析,指出现行管理体制造成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管理、执行和监督职能弱化、税地合作不紧密、监督监管难成合力等几方面。在此基础上,借鉴了美国、英国及国内其它公共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先进经验。基于T市税务系统的实际情况,在构建具有税务系统特色的“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增强政府采购制度保障能力、探索新型税地政府采购合作机制、确立多位一体的监督监管方式等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新型管理体制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政府采购工作质效,使其在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战役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牛云芬,王崇文[2](1992)在《从陕西省税务系统编制状况看全国税务系统的编制问题亟待研究解决》文中指出 1982年机构改革以来,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陕西省先后建立健全了各级税务机构。1984年,在全省税务系统实行了由省税务局垂直管理的体制;1988年,将省税务局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截止1990年底,全省共设省、地、市、县税务局129个,基层税务所1073个,税务学校9所;总编制16000人,实有在职人员15439人,另有助征员3097人。全省广大税务干部和职工,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等种种困难,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大力组织收入,为全省连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最近,我们对
彭瑞涓[3](2012)在《我国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研究》文中指出1999年,为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征收体制,国务院允许各省在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之间自行选择征收机构。截至2011年底,我国实行税务征收地区已接近一半。税务部门的进入对提高我国社会保险费征收额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二元征收主体的征收体制也造成我国省与省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不同险种之间,参保单位与个体身份参保人员之间征收主体不一,相关部门权责不清、钱账不一等问题频发,极大影响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效率和质量,损害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因此,根据我国国情,选择合适的社会保险征收主体是当务之急。但具体由哪个部门征收,学术界和政府相关部门争论十分激烈,这也是《社会保险法》中对征收机构并未明确,交由“国务院规定”的原因所在。本文拟学习、借鉴各国在社会保险征收主体选择中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决定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的关键要素,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征收主体。从各国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看,既有国家实行税务征收,也有国家继续保持社保征收。决定各国征收主体的因素有三点:一是社会保险制度安排;二是政府在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定位;三是是否具备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基础。按照这三项评判依据,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由社保部门征收更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然而当前我国社保部门征收还存在许多问题,明确由社保部门负责保费征收仅仅是改革的第一步,还需对现行社保征收体制进行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保部门,才能真正解决保费征收效率低下的问题。为此,笔者根据当前社保部门征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通过明确社保部门征收主体地位,调整社保部门组织构架,赋予社保部门行政处罚权,提高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监管能力、工作人员素养,以及加强社保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针对社保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笔者还创造性地提出通过劳务派遣和服务外包等方式,减轻社保部门经办服务压力,从而将更多精力放在对企业监督和管理上,通过采取强制征收措施,加大保费征收力度。
马斐[4](2019)在《西咸新区税收流失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税收收入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同区域在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仍伴随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税收流失问题。税收流失既直接削弱了地方政府可用财政收入,降低了政府对公共事业的投入能力,又制约了财政宏观调控与社会资源配置的合理实施,更为重要的是在深层次扩大了社会不公平,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作为重要经济现象之一,随着全球对税收流失的关注重视程度愈发突出,以发达国家为主的世界各国纷纷加大了对税收流失形成原因与防范对策的研究力度,我国许多学者也持续对税收流失现象进行了科学深入的研究。然而,目前大量研究成果都聚焦在以国别为主的宏观层面,部分研究以国内个别省份为主要对象,针对微观层面市(区)级的研究成果仍比较少,特别是对国家级新区以及各类开发区、高新区等以经济建设为主的区域税收流失现象研究较少。本文在认真借鉴国内外税收流失有关文献综述的基础上,以陕西省西咸新区这一国家级新区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微观层面特定区域存在税收流失风险及主要成因进行了分析。作为全国第8个国家级新区,陕西省西咸新区肩负着“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的发展使命,在逐步理顺管理体制与明确发展路径后,已经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机,经济建设保持着连年的大幅增长,经济增速已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新极点。而愈是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地方政府管理机制中存在的税收流失风险就愈应引起高度重视并且及时加以防范,否则经济增长越快税收流失就越严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就越紧张,直接关系西咸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成效。适逢机构改革,全国范围省以下国、地税部门在分设24年后再度合并,变为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以同级地方政府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新形势下,结合税务部门运行实际,如何从加强公共管理的角度建议西咸新区管委会充分发挥双重领导体制中地方政府对税务部门的领导职能,通过优化改进管理机制提出进一步防范西咸新区税收流失风险的对策措施,是本文想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本文共从五大部分进行分析。第一部分系统阐述了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并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确定了本文的研究内容以及技术路线。第二部分对税收流失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并结合西咸新区这一经济体实际情况,明确了本文对西咸新区税收流失现象的研究范畴。同时从新公共管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博弈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等方面引入了本次研究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客观梳理了新形势下(即双重领导体制下)西咸新区经济发展与税收治理概况,深入分析了西咸新区当前存在的主要税收流失风险。第四部分着重从管理机制、协同共治、招商引资、纳税遵从、执法惩戒等层面对导致形成西咸新区税收流失风险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研究。第五部分在借鉴美国、欧盟与江苏省等国内外地区税收流失治理经验的基础上,从合理确定权责边界、强化税务部门素质、突出招商税务贡献、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加大税收经济分析、优化纳税服务质效、提升执法惩戒力度、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防范西咸新区税收流失风险的具体对策措施。
赵彪[5](2019)在《改革以来我国市辖区体制变迁与空间扩展及政区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辖区作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降低城市发展成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所在,日益成为政府部门和学者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十九大又提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作为调控城市和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市辖区正好处于纵向的行政体制改革和横向的城市空间布局重构的焦点所在。中国是一个转型国家,不仅包括经济体制转型,还包括社会体制转型和政治体制转型,高质量的发展需要有高质量的城市化支撑,市辖区的科学合理设置对于实现城市治理的现代化,促进农民转变为市民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基于体制维度和空间维度,探究市辖区应该如何更加合理有效地设置,以推动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当前中国经济外需不振、投资乏力,面临着巨大的下行压力,作为最大的内需,城市化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城市等级化造成的发展严重失衡、公共服务之车与建制之马不匹配、人口频繁流动与真实分布造成的资源错位等问题。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是现代社会的构成中心,其发展影响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城市问题实质上也是整个时代的问题。当前的城市化更多的是土地城市化、产业城市化,人口城市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着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户籍人口城市化率远低于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等问题,共有2.7亿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产生了大量的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长期的家庭分割对家庭关系、子女身心健康、老人养老等均有严重的不良影响。而要解决这些城市化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形成有效的城市治理体系,就有必要对市辖区进行行政体制改革。伴随着我国行政区划调整实践需求的不断增加,行政区划理论研究却相对滞后,在研究视角、方法、内容等方面都存在较强的局限性,关于市辖区改革的研究更是十分薄弱,已经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本研究在大范围调研的基础上,基于整体性治理、尺度重构、施坚雅区域体系等理论,运用了GIS和RS技术,通过对市辖区的体制内涵、演化历程、发展路径、调整模式、作用机制和政策绩效的研究,探索当前我国城市型政区体制改革的实践路径。通过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强调了降低体制成本对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而市辖区改革对于破除城市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意义重大。二是提出了行政区划研究必须具有跨学科的多重思维,市辖区改革必须与城市化和行政区划改革两个更宏大的系统相对接,才能看清当前市辖区面临的复杂问题及其改革方向。三是详细分析了县、县级市与市辖区的体制差异及其转换逻辑,提出行政区划调整是把“双刃剑”,若实际经济发展中行政区划“不需要调整的调了”,或“需要调整的没调”,都会产生体制与现实的“矛盾”,要把行政区划当作一种资源,做到有效化解矛盾,真正推进行政区划领域的供给侧改革。四是阐述了建国以来市辖区设置可分为大幅调整期、波动上升期、地市合并期、大城市主导期和战略引领期,市辖区设置对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五是论述了改革以来我国市辖区的调整路径、主要模式和空间差异,发现市辖区设置呈由东向西逐步推进,自北向南与自南向北两种扩张路径相结合,“大区制”和“小区制”两种偏向共存的特征,提出市辖区变动可以分为规模增减、结构调整、建制转换三种模式。六是分析了当前我国市辖区设置存在的体制障碍和空间瓶颈,其中市辖区设置的体制障碍包括市与市辖区、市辖区与市辖区之间的体制摩擦,市辖区设置的空间瓶颈主要包括城市型政区地域化、市辖区面积过小、市辖区建制缺失和市辖区空间结构不合理四类,并对各类问题分别举例说明了其作用机制。七是发现了近年来我国撤县(市)设区显着地促进了城市经济增长,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撤县(市)设区的效果要明显优于中小城市,东部和中部地区的县(市)改区效果更加显着,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也具有最佳调整期,并以大西安建设为例,实证分析了城市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的具体策略。最后,本文提出了市辖区优化设置的对策建议:(1)基于城市群思维统筹推进市辖区空间优化布局。城市群内要重点考虑(培育形成网状城镇体系),根据城市群发展需求和自身基础进行调整;城市群外重要发展轴线上(重在培育发展轴),根据发展战略和自身需求进行调整;城市群外非关键地区(重在培育自主发展能力),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整。重点优化中心城区的行政区划,有效回应其市辖区规模不适当、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升其辐射带动能力,其次着重布局区域次中心城市,再次是县级市等其他中小城市,不同等级的城市空间距离要适度,特大镇问题的解决也要优先考虑城市市辖区的发展需求。(2)重点解决大城市市辖区规模不适度和结构不合理问题。只有大城市的区划先行调整好了,城市群内部的次一级区划调整才能进行,这是因为大城市的区划调整是上位规划,只有上位规划调整了,才能落实次一级的区划调整,大城市行政区划界线的划定落实,将成为城市群协调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保证,因此大城市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是城市群布局优化的重点。(3)调整山川形便与犬牙相入的行政区划设置原则。山川形便与犬牙交错共同作为历史政区边界的划定原则,造成一些完整的生态环境单元被不同的行政边界所人为分割,加大了行政区交界地的资源环境问题,为此要优化行政边界的设置原则,可基于实际情况跨河流设置行政边界。(4)市辖区调整应重点关注城市的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只有在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都较大的情况下才需要增设市辖区,在开发强度大、发展潜力小的城市,更需要进行内部城市空间重构,区县重组的可能性较大。增设市辖区时,首先要看中心城区是否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其次看拟设市辖区是否具有典型的城市型政区特征,再次要符合地域相邻、紧密相连的条件。
尚海涛[6](2010)在《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实证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陕西省地方财政所面临的问题日益显现,其承担的风险呈不断加剧的趋势,对财政的稳健运行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构成潜在的威胁。因此,关注和研究地方财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制度安排,对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保持地方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作者以地方财政风险的成因分析、影响因素、现状分析为主线,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财政收支风险、地方政府公共风险三类地方财政风险为辅助,对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在系统回顾国内外风险理论、政府债务理论以及财政风险理论的基础上,作者首先借助经济学相关理论,从地方政府行为和地方财政运行两个角度剖析了地方财政风险的形成机理。随后,作者结合地方财政风险的影响因素和陕西省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的现状,分别从地方政府债务、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体制以及政府公共风险等都多个视角,进一步分析了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的现状。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作者运用AHP熵权模糊综合评价法、GARCH模型以及KLR灯号法等计量方法,初步建立了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评估和监控模型,并使用陕西省2001-2008年的相关要素数据对该评估监控模型进行了验证。最后,针对现状分析和模型验证的结果提出了陕西省防范和控制地方财政风险的政策性建议。本文主要的结论是,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并非不可控制,为解决风险与发展并存的矛盾,需要地方财政在运行中立足于公共财政的角度,制定完善的各项收支管理制度,重视从财政预算编制到支出管理的全过程,并建立完善防范地方财政风险的预警系统,通过建立科学化、系统化、公共化的财政管理机制来缓解和控制地方财政风险的进一步蔓延。在实际的操作上,这就要求陕西省地方财政运行和体制安排时即应具有前瞻性,同时又必须将过渡性应对措施融入体制设计中。可以归结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陕西省地方财政要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和资源配置职能提供相应的财力保障,即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使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调节经济运行等职能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陕西省地方财政充分认识并积极应对财政风险带来财政危机的可能性,在承担公共职能及支付转轨成本等很多过渡性职责的同时,研究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将风险控制在财力允许的范围之内。作者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财政风险形成原因的再认识。作者从对政府行为的经济分析入手来研究地方财政风险的成因,认为财政风险的成因首先来源于政府行为的偏差,由于财政职能的发挥不仅会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同时更会受到政府行为的内在制约和影响,并因此造成一定的职能偏差或失效,而这种偏差和失效不仅体现在地方政府追求自身垄断利润最大化的短期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等现象上,而且对政府间财政分权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造成影响,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模糊和体制确定时的绝对制约关系,是引发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②关于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在一定财力条件的约束下,公共风险-债务风险-运行风险处于一种循环状态,这种循环状态一旦脱离经济稳定运行的均衡状态,财政风险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政府危机的发生,从而对整个社会治理结构造成威胁。此外,财政运行中自身的一些非系统性因素,由于财政自身改革的不到位,预算软约束等因素又会对财政运行的自身发生作用,这种作用一旦显性化,将对财政的自动运行稳定机制造成影响,虽然这种不稳定的影响只作用于财政自身,但其带来的财政风险也是财政管理者所不愿意看到的,如果这种内在的风险因素进一步强化,可能会参与到系统风险的不断循环和强化中,尽管目前的财政管理方式对其有很大的约束作用,但是如果非系统的风险因素累积到足够爆发的状态,其必然也将成为系统性风险的构成部分。③作者综合国外财政风险研究经验和陕西省的具体省情初步建立了一个较为科学的地方财政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通过综合选取静态、动态和结构指标,结合陕西省的具体情况,初步建立起适合陕西省财政运行特点的财政风险评估和监测指标体系,应用AHP熵权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风险指标进行评估,应用GARCH模型对各个风险指标的合理区间和警限值进行了测量,最后,在此基础上应用KLR信号法对陕西省2001-2008年的财政风险状况进行了灯号显示,并以此监测、分析和度量陕西省的财政风险状况。
张用建[7](2003)在《艰难的变迁:抗战前十年中国西部工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西部是中国的一个重要区域,西部的发展历来都是中国整体发展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以来,现代化已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主题,但中国的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部的现代化,而西部的现代化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部工业的发展。抗战前十年是中国近代史上非常重要而又复杂、特殊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是近代西部工业化进程的重要阶段。此一时期西部工业的发展不仅对近代西部工业化进程有重要影响,而且也影响着抗战前十年中国工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但这一点,恰恰又是目前近代中国工业史研究的薄弱环节,因此,选择这一课题,不仅可以深化近代西部乃至近代中国工业史的研究,也可以深化近代西部乃至近代中国现代化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的发展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第一、交代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发展的历史背景。第二、介绍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发展的历史起点和发展基础,即勾勒1927年前西部工业的发展概况,为后续研究提供认识论的基础。第三、阐述抗战前十年国民政府关于西部工业发展的政策及时人关于西部工业发展的构思、设想。第四、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对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发展的重要史实进行爬梳、整理,按地区或部类加以论述,力图宏观呈现此一时期西部工业发展的实况。第五、对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发展进行实证分析。将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发展放在时空的坐标上,从纵横两个方面来分析其发展的水平和程度,并进而探讨其中的原因。 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的发展是在西部开发这样的历史背景中进行的,并且它本身就是西部开发的重要环节。而西部开发之所以在此时期又引起国人的广泛关注,首先就在于时人对西部战略地位的确认,那就是:在日本的步步进逼下,中华民族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西部虽偏居一隅,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但它也是有待开发的财富之区,富有发展的希望,可以成为中国日后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和复兴民族的基地。当然,西部开发的内容纷繁复杂,涉及方方面面,而且对于如何开发西部,时人亦是见仁见智,但不论那一种观点,都不能否认工业发展在整个西部开发中的中心地位。因而在抗战前十年西部开发的过程中,国人对工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从政策取向看,国民政府总体上是重视西部工业发展的,但其直接的投入又是有限的,主要在两点,一是为基本工业原料的开采做准备,对西部的石油、煤铁、铜矿等资源进行探勘;二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西部的交通建设。此外,抗战前十年对西部工业发展的关注和重视也可从当时制定的各种工业发展规划看出。这些计划,既有关于西南或西北地区的整体规划,也有关于各省重点工业的发展计划,还有各个行业或单个工厂的建厂计划。它们的提出,主要基于以下三点,一是发挥西部的资源优势,二是满足地方市场的需求,三是为抗战作准备。一般而言,这些计划从可行性研究到具体内容再到经费的预算及筹措,均有所涉及,比较严谨而全面,大致反映了西部工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虽然它们在战前往往并未完全实现,但作为战前国人为西部工业发展所作努力的一部分,理论的探讨是必须的,也是有意义的。 对于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的发展,还可丛工业化本身的进程去理解和分析。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的发展是建立在西部所拥有的工业资源及其此前发展基础之上。从工业发展所需资源的角度看,战前西部的某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和矿藏,都有一定的产量和藏量,在全国也居一定地位,西部工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从工业的发展基础看,1927年前西部工业尽管水平还比较低下,但它无论在某些行业,还是在某些省份,仍在某种程度上为抗战前十年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可以说,抗战前十年是近代西部工业的继续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在国家取得了统一的历史背景下,西部虽然也曾一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军阀割据现象,但从总体上看,西部各省的工业还是在不同程度上有所发展,工厂数量和创办资本额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增长,生产设备、技术力量有所加强,工业化程度有所提高。这一时期西部工业的发展,为抗战时期西部工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也为日后的抗战积蓄了一些力量。不过,西部工业的发展在不同的行业又有不同的表现。大略言之,电气事业在这一时期发展比较迅速、效果较为明显,缥丝丝织业及夏布业是最不景气的行业,其他诸业,如棉纺织业,毛织业、火柴业、钢铁机械业及其他化学工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而矿业似乎并未有多大的进步。 当然,我们所谓的西部工业是发展的,是从纵向的角度、针对西部工业自身的历史进程而言的,而从横向的角度,与同时期其他地区工业的发展以及中国工业发展的整体状况而言,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的发展水平和程度又不可高估:一、抗战前西部历年所设工厂不仅规模狭小,而且分布极不平衡;二、抗战前十年西部工业的发展并没有改善近代西部工业的行业结构和区域分布结构,而且同全国其它地区相比,发展的差距仍
潘艺东[8](2008)在《新所得税制下汇总纳税管理及税收分配问题研究》文中提出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作为是否独立纳税的唯一标准,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纳税。汇总纳税方式的普遍实施随之带来税收征管和税收分配方面的新问题,研究及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是确保新税法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本文通过对新税收政策的研究,依据在税务部门的调研成果,结合我国财税体制现状,就新税法背景下如何完善汇总纳税管理和解决地区间税收分配问题,提出如下观点:一、采用内部细化和外部协调并举的模式进行税收管理。即从理顺控管职责、建立配套联动机制、搭建所得税信息平台、建立专业管理队伍等4个方面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精细化的管理架构。二、采用横向分配与纵向分配相结合、税收分配与财政分配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税收利益分配。即运用“因素法”进行区域间横向税收分配;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纵向税收分配;实施个性化财政分配三个方面相结合解决税收地区间分配问题。本文创新观点体现在:一是提出上下级之间、不同地区间税务机关应建立联动的管理机制;二是提出采用“四因素法”进行地区之间横向税收分配,使税收与税源更趋一致;三是提出将所有企业所得税都实施中央与地方共享的纵向税收分配,使区域间的税收分配更为合理;四是提出采用收入、支出“综合因素法”对地方政府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以进一步推进区域之间协调发展。
李砚海[9](2006)在《陕西省涉外反避税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避税现象愈来愈突出,并有扩大趋势。跨国公司避税问题因为涉及各国经济权益的划分而成为国与国之间的一个十分敏感话题。尽管世界各国法律传统不同,立法宗旨各异,国家利益不同,反避税业已成为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共同关注的问题。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在沿海发达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全国范围的反避税工作已经有几年了。本文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对外资企业避税的成因和表现形式进行了分析,归纳了欠发达地区外资企业避税的一般特征;从反避税的实践出发,介绍了陕西省反避税工作情况,揭示了外资企业存在的避税问题和税务部门面临的困难;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反避税工作提出一些新的思考:避税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反避税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陕西要结合当地实际,整合各方面的税收管理资源,建立起各部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的反避税工作机制;要将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结合起来,讲求工作成效,有序、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本文以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理论为指导,对陕西省外资企业反避税工作进行了尝试性的探索,对反避税工作提出了一些对策和措施建议,在理论上丰富了相关理论内容,在实践上可能会对欠发达地区开展反避税工作起到借鉴和指导作用。
王杰[10](2011)在《全国统筹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研究》文中指出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作为最重要的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保制度的成功与否。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出实现养老金基础部分全国统筹这一计划,从而争取在2012年前完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的目标。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目标必须以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机构,即社保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为前提条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将政府部门制定的具体的养老保险政策转化为服务产品,这是保证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环节,没有执行,再好的政策也是毫无意义的。1998年,新一届中央政府批准设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初步理顺了社会保险行政管理关系,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得到发展,基本上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管理网络。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对参保人员提供服务、对养老保险事务进行管理的专门组织,需求不断加大。而目前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统筹水平较低,管理机构众多,组织体系混乱,在名称、定性、职责、流程和系统等方面缺乏统一性、权威性,加之工作人员的不断膨胀,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出现了诸多问题:如管理混乱、管理成本居高不下、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等,不仅影响着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而且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而影响着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建立。本文首先对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背景下管理模式研究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指出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模式的研究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规范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增强养老保险经办部门与其它部门的配合、加强经办人员和干部队伍建设,从而提高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能力和执行力。接下来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三种模式从学者分析的结论上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垂直管理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并以陕西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管理的背景、做法和取得的成绩为例,设想了在全国统筹背景下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以及在垂直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一些促进垂直管理完善的建议,从而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从陕西省税务系统编制状况看全国税务系统的编制问题亟待研究解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陕西省税务系统编制状况看全国税务系统的编制问题亟待研究解决(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管采统一体制下税务部门政府采购问题研究 ——以T市税务系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核心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1.3.1 核心概念界定 |
1.3.2 相关理论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性 |
第2章 管采统一体制下T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现状 |
2.1 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
2.2 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
2.3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
2.4 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
第3章 管采统一体制下T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问题及成因分析 |
3.1 管理职能弱化的问题 |
3.1.1 T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三权合一” |
3.1.2 内设机构政府采购职责混乱 |
3.1.3 政府采购部门“一人多岗” |
3.1.4 存在“制度盲区” |
3.2 执行职能弱化的问题 |
3.2.1 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单一 |
3.2.2 税地政府采购资源难以共享 |
3.3 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
3.3.1 监督监管难成合力 |
3.3.2 社会监督缺位 |
3.4 T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问题成因分析 |
3.4.1 税务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特殊 |
3.4.2 政府采购重要性认识不足 |
3.4.3 政府采购方式选择不合理 |
第4章 国内外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 |
4.1 国内先进经验 |
4.1.1 贵州省税务局:推动三级联动内控机制 |
4.1.2 上海市税务局:完善全方位监督机制 |
4.1.3 陕西省税务局:探索先进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
4.1.4 山东省税务局:着力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
4.1.5 甘肃省人民银行:落实管采分离,实现阳光采购 |
4.2 国外先进经验 |
4.2.1 美国财政部:建立政府采购评价机制 |
4.2.2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提倡物有所值和阳光采购 |
4.3 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启示 |
4.3.1 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
4.3.2 积极探索新型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
4.3.3 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
第5章 基于管采分离体制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 |
5.1 围绕权责明晰化,构建T市税务系统新型管理体制 |
5.1.1 构建“三位一体”政府采购组织体系 |
5.1.2 明确税务部门内部职责清单,强化刚性问责机制 |
5.1.3 健全政府采购部门岗位职责 |
5.2 围绕管理精细化,增强制度保障能力 |
5.2.1 因地制宜,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制度 |
5.2.2 立足实践,编纂政府采购工作指引 |
5.3 围绕模式创新,探索新型税地政府采购合作机制 |
5.3.1 突破体制桎梏,做资源共享的先行者 |
5.3.2 革新采购模式,开拓委托采购的新道路 |
5.3.3 转变固有观念,推进采购方式的多样化 |
5.4 围绕监督常态化,全方位提升监督监管水平 |
5.4.1 探索多位一体监督监管方式 |
5.4.2 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我国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比较分析法 |
1.3.2 理论联系实际法 |
1.4 论文体系与主要内容 |
1.5 创新与不足 |
2 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研究的理论基础及相关概念 |
2.1 社会保险及其理论 |
2.1.1 社会保险的定义 |
2.1.2 社会保险的理论基础 |
2.1.3 社会保险的性质 |
2.1.4 社会保险的特点 |
2.1.5 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 |
2.1.6 我国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
2.2 社会保险征收主体与理论依据 |
2.2.1 社保部门征收及其理论依据 |
2.2.2 税务部门征收及其理论依据 |
2.2.3 商业机构或法人主体征收及其理论依据 |
3 我国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的历史与现状 |
3.1 我国社会保险征收主体历史演变 |
3.2 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征收优劣势分析 |
3.2.1 税务征收情况分析 |
3.2.2 社保部门征收情况分析 |
3.2.3 两部门征收成效对比 |
3.3 二元征收主体的弊端 |
3.4 关于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的争论 |
4 境外社会保险征收主体比较研究和启示 |
4.1 世界社会保险融资方式改革历程 |
4.2 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的种类 |
4.2.1 采取社保征收国家及其基本模式 |
4.2.2 实行税务征收国家及其基本模式 |
4.2.3 实行商业机构或法人实体征收国家及其基本模式 |
4.3 决定各国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的因素分析 |
4.3.1 社会保险制度模式 |
4.3.2 政府在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定位 |
4.3.3 征税基础 |
4.4 各国社会保险费征收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5 我国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的选择及其理论分析 |
5.1 征收主体选择的基本原则 |
5.2 社保部门成为我国社会保险征收唯一主体的分析 |
5.2.1 社保部门的界定 |
5.2.2 社保部门征收的优势分析 |
6 我国社保部门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
6.1 当前社保部门存在的问题 |
6.2 社保部门改革的目标 |
6.3 社保部门改革可行性分析 |
6.4 社保部门改革政策建议 |
6.4.1 明确社保部门征收主体地位 |
6.4.2 调整社保部门组织架构 |
6.4.3 明确各级社保部门职责权限 |
6.4.4 赋予社保部门行政处罚权 |
6.4.5 完善社保部门管理机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4)西咸新区税收流失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5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技术路线图 |
1.5.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税收流失相关概念 |
2.1.1 国外学者对税收流失概念的界定 |
2.1.2 学者对税收流失概念的界定 |
2.1.3 本文对税收流失概念的认识 |
2.2 税收流失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2.2.1 减少区域财政收入 |
2.2.2 影响社会资源配置 |
2.2.3 弱化宏化调控能力 |
2.2.4 形成不良示范效应 |
2.2.5 破坏区域营商环境 |
2.3 理论基础 |
2.3.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3.3 博弈理论 |
2.3.4 委托代理理论 |
2.3.5 相关理论在防范税收流失方面的应用分析 |
第三章 西咸新区概况与存在税收流失风险 |
3.1 西咸新区经济发展与税收治理概况 |
3.1.1 西咸新区发展概况 |
3.1.2 西咸新区产业布局与经济发展情况 |
3.1.3 西咸新区招商引资情况 |
3.1.4 西咸新区税收收入情况 |
3.1.5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税务系统双重领导体制 |
3.2 西咸新区存在的税收流失风险 |
3.2.1 地下经济导致税收流失 |
3.2.2 区域间税收转移导致税收流失 |
3.2.3 引进重大项目建设期间征管缺位导致税收流失 |
3.2.4 税源监控经验积累不足导致税收流失 |
第四章 西咸新区税收流失风险原因分析 |
4.1 管理体制优势仍未充分发挥 |
4.2 税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适应形势需求 |
4.3 未形成合理有效的协同共治税收治理模式 |
4.4 缺乏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交流机制 |
4.5 惩戒激励效应不足,纳税信用影响薄弱 |
第五章 国内外税收流失治理启示与西咸新区防范对策 |
5.1 国内外税收流失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5.1.1 美国税收流失治理的经验 |
5.1.2 欧盟税收流失治理的经验 |
5.1.3 国内江苏省税收流失治理的经验 |
5.1.4 对西咸新区防范税收流失的启示 |
5.2 对西咸新区防范税收流失风险的对策建议 |
5.2.1 合理行使地方政府领导职能 |
5.2.2 加大对税务部门教育培训力度 |
5.2.3 构建税务部门深度参与招商引资模式 |
5.2.4 建立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
5.2.5 开展税收经济分析服务新区经济决策 |
5.2.6 因地制宜优化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方式 |
5.2.7 强化纳税执法惩戒与信用激励力度 |
5.2.8 将税务部门纳入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改革以来我国市辖区体制变迁与空间扩展及政区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市辖区行政区划改革的国内外研究进展 |
2.1 国外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2.1.1 行政分割与政府碎片化问题 |
2.1.2 行政区划调整与城市经济发展 |
2.1.3 行政区划与财政体制改革 |
2.2 国内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2.2.1 城镇化与行政体制改革的关系 |
2.2.2 行政区划制度与市制改革取向 |
2.2.3 市辖区体系改革与建制创新 |
2.3 相关述评与本文的切入视角 |
第三章 基本概念辨析与相关理论基础 |
3.1 基本概念界定 |
3.1.1 行政区划 |
3.1.2 县 |
3.1.3 县级市 |
3.1.4 市辖区 |
3.2 县、县级市与市辖区的比较辨析 |
3.2.1 县与县级市的体制差异 |
3.2.2 县、县级市与市辖区的体制差异 |
3.2.3 县、县级市与市辖区的体制转换 |
3.3 相关理论基础 |
3.3.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3.3.2 尺度重构理论 |
3.3.3 施坚雅区域体系理论 |
3.3.4 其他相关理论 |
第四章 经济结构转型与市辖区体制变迁的阶段与脉络 |
4.1 阶段一(1949-1957):体制转轨下市辖区的大幅波动与逐步规范 |
4.2 阶段二(1958-1977):投资规模与粮食产量的双重制约 |
4.3 阶段三(1978-1997):经济分权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
4.4 阶段四(1998-2011):土地财政催化大城市发展的空间需求 |
4.5 阶段五(2012 年以来):从适应性调整到战略布局引领 |
4.6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我国城市市辖区空间扩展的基本趋向与主要模式 |
5.1 城市布局调整与市辖区扩展的演化路径 |
5.1.1 由东向西逐步推进 |
5.1.2 自北向南与自南向北 |
5.1.3 “大区制”和“小区制” |
5.2 市辖区设置的基本类型及其主要模式 |
5.2.1 市辖区设置的基本类型 |
5.2.2 市辖区设置的主要模式 |
5.3 市辖区设置的现状特征及其空间差异 |
5.3.1 我国市辖区设置的基本状况 |
5.3.2 各省市辖区设置的现实需求 |
5.4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市辖区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影响 |
6.1 市辖区发展面临的体制障碍及其影响 |
6.1.1 市与市辖区之间的体制摩擦 |
6.1.2 市辖区与市辖区之间的体制摩擦 |
6.2 市辖区发展面临的空间瓶颈及其影响 |
6.2.1 城市型政区地域化问题 |
6.2.2 市辖区面积过小问题 |
6.2.3 市辖区建制缺失问题 |
6.2.4 城市空间结构不合理问题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体制转型与城市发展:市辖区调整的政策效果评估 |
7.1 研究回顾与理论假说 |
7.2 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
7.2.1 研究方法 |
7.2.2 数据来源 |
7.3 实证结果分析 |
7.3.1 基准回归结果 |
7.3.2 异质性分析 |
7.4 稳健性检验 |
7.4.1 平行趋势检验 |
7.4.2 改变控制变量 |
7.4.3 灯光指数检验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中国城市空间重构与市辖区改革:以大西安为例 |
8.1 大城市市辖区改革是中国城市空间重构的焦点 |
8.1.1 城市空间布局重构也是体制改革 |
8.1.2 中小城市转型的关键在于大城市 |
8.2 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瓶颈与“大西安”的战略突破 |
8.2.1 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的关键是建设大西安 |
8.2.2 行政区划改革:大西安建设的必由之路 |
8.3 大西安行政区划不合理导致的主要问题 |
8.3.1 城三区的城市管理问题 |
8.3.2 西咸新区发展的问题 |
8.3.3 城市发展与公共服务问题 |
8.3.4 咸阳城市衰落的问题 |
8.4 基于城市群思维重构大西安行政区划新格局 |
8.4.1 推动西安向北跨河发展 |
8.4.2 妥善解决咸阳出路问题 |
8.4.3 加快渭北地区设市进程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
9.2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6)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基于财政风险问题的现实考察 |
1.1.2 基于陕西财政运行状况的判断 |
1.2 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2.2 主要内容和结构安排 |
1.3 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前提 |
1.3.1 风险概念的理性认识 |
1.3.2 地方财政风险的概念 |
1.4 特色及创新点 |
第二章 财政风险相关理论与实践综述 |
2.1 风险的基本理论 |
2.1.1 风险与风险的不确定性 |
2.1.2 公共风险的理论与实践 |
2.2 政府债务的理论与实践 |
2.3 财政风险的理论与实践 |
2.3.1 国外财政风险的理论与实践 |
2.3.2 国内财政风险的理论与实践 |
2.4 理论与实践简评 |
2.5 小结 |
第三章 地方财政风险成因的经济分析:政府行为角度 |
3.1 政府行为偏差与地方财政风险 |
3.1.1 政府行为偏差与公共财政职能 |
3.1.2 公共预算的最大化与财政风险 |
3.2 政府行为目标与地方财政风险 |
3.2.1 上下级政府利益的非一致性 |
3.2.2 政府的经济行为与财政风险 |
3.3 政府财政分权与地方财政风险 |
3.3.1 政府间财政分权与财政风险 |
3.3.2 政府间财政分权的博弈分析 |
3.4 政府财政体制与地方财政风险 |
3.4.1 财政管理体制单边决定的风险 |
3.4.2 单边管理体制的委托代理分析 |
3.5 小结 |
第四章 地方财政风险成因的经济分析:财政运行角度 |
4.1 地方财政风险存在的必然性 |
4.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形成机理 |
4.2.1 地方政府举债的合理选择 |
4.2.2 地方政府管理的官僚机制 |
4.3 地方财政运行风险的形成机理 |
4.3.1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有限性 |
4.3.2 地方财政支出增长的刚性 |
4.3.3 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的分析 |
4.4 地方政府公共风险的形成机理 |
4.4.1 公共风险与财政关系内涵 |
4.4.2 公共风险的财政传导机制 |
4.5 小结 |
第五章 地方财政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系统性因素与非系统性因素 |
5.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因素分析 |
5.2.1 地方政府举债的历史沿革 |
5.2.2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缺陷 |
5.3 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因素分析 |
5.3.1 地方财政收入风险因素分析 |
5.3.2 地方财政支出风险因素分析 |
5.3.3 地方财政体制风险因素分析 |
5.4 地方政府公共风险因素分析 |
5.5 地方财政风险的非系统性因素 |
5.6 小结 |
第六章 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的现状分析 |
6.1 陕西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6.1.1 内债规模持续增加 |
6.1.2 外债风险问题突出 |
6.2 陕西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 |
6.2.1 预算内收入严重不足 |
6.2.2 预算外收入过度膨胀 |
6.3 陕西省地方财政支出风险 |
6.3.1 地方支出对中央依存度加大 |
6.3.2 财政支出结构固化趋势明显 |
6.4 陕西省地方财政平衡风险 |
6.5 陕西省地方财政体制风险 |
6.5.1 政府间财力分布不均衡 |
6.5.2 转移支付作用不甚明显 |
6.5.3 政府间财权事权的脱节 |
6.6 陕西省地方政府公共风险 |
6.7 小结 |
第七章 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评估与预警 |
7.1 风险评估预警体系的设计思路 |
7.1.1 地方财政风险的评估 |
7.1.2 地方财政风险的预警 |
7.1.3 评估预警的整体框架 |
7.2 风险指标体系的初步构建 |
7.2.1 构建风险指标体系的原则 |
7.2.2 陕西省风险指标体系设计 |
7.3 风险预警体系的模型构建 |
7.3.1 风险指标的评估方法:AHP熵权分析 |
7.3.2 风险指标的适度区间:GARCH模型 |
7.3.3 风险预警的结果显示:KLR信号法 |
7.4 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的评估与预警 |
7.4.1 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影响因素问卷调查 |
7.4.2 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程度的评估和预警 |
7.5 小结 |
第八章 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防控的对策 |
8.1 国外地方财政风险防控经验 |
8.1.1 国外地方政府举债的管理方式 |
8.1.2 国外地方财政风险的防控模式 |
8.1.3 国外财政风险防控的借鉴启示 |
8.2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思路 |
8.2.1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决策机制 |
8.2.2 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约束机制 |
8.2.3 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 |
8.3 防范地方财政运行风险的思路 |
8.3.1 完善地方公共财政制度 |
8.3.2 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方向 |
8.3.3 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 |
8.3.4 强化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
8.3.5 完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 |
8.4 防范地方政府公共风险的思路 |
8.5 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及展望 |
9.1 观点和结论 |
9.2 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艰难的变迁:抗战前十年中国西部工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一 西部的界定 |
二 选题意义与研究现状 |
三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基本内容及研究难点 |
第一章 西部工业发展的历史起点与发展基础 |
第一节 国人眼中的西部与西部开发 |
一 西部的战略地位 |
二 西部开发的程序 |
第二节 西部的工业资源 |
一 富有发展工业的原料 |
二 具有丰富的动力资源 |
三 具有广阔的市场 |
第三节 西部工业的发展基础 |
第二章 发展西部工业的努力 |
第一节 政府的政策取向 |
第二节 西部工业发展的规划 |
一 国民政府的规划 |
二 各省的规划 |
第三章 西部工业发展的整体状况 |
第一节 西部工业的历年投资 |
第二节 西部工业的地域分布 |
第四章 西部工业发展的部门概况(上) |
第一节 纺织业 |
一 棉纺织业 |
二 缫丝丝织业 |
三 毛纺织业 |
第二节 火柴业 |
第五章 西部工业发展的部门概况(下) |
第一节 电气事业 |
第二节 钢铁、机械工业 |
第三节 其他工业 |
第六章 西部工业发展状况评价及相关因素分析 |
第一节 西部工业发展状况的评价 |
第二节 影响西部工业发展与不发展的经济因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声明 |
致谢 |
(8)新所得税制下汇总纳税管理及税收分配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情况 |
1.2.2 国内情况 |
1.3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2 我国汇总纳税现状分析 |
2.1 汇总纳税是新所得税制下的必然选择 |
2.1.1 汇总纳税符合税收效率原则的要求 |
2.1.2 新所得税法为汇总纳税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
2.1.3 汇总纳税是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
2.1.4 汇总纳税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途径 |
2.2 汇总纳税带来的纳税管理和税收分配问题 |
2.2.1 纳税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
2.2.2 导致税源与税收相背离 |
2.2.3 引发地区间税收竞争 |
3 汇总纳税方式绩效的实证分析:以广州市为例 |
3.1 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 |
3.2 税收收入变动情况 |
3.2.1 总机构因被分摊导致税收减少 |
3.2.2 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导致税收增加 |
3.3 实施汇总纳税方式的绩效分析 |
3.3.1 分支机构纳入管理的比例偏低 |
3.3.2 总分支机构缴税率偏低 |
3.3.3 预算管理风险加大 |
3.3.4 引发地区间矛盾 |
3.3.5 税收征管出现漏洞 |
3.3.6 税源管理措施不到位 |
4 汇总纳税管理的国际经验 |
4.1 目前国际上的主要做法概述 |
4.1.1 与其国家政治体制和财政体制相适应 |
4.1.2 充分考虑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
4.1.3 严格限定与约束合并纳税行为 |
4.1.4 建立税收协调机制 |
4.2 借鉴与启示 |
4.2.1 体现效率与公平原则 |
4.2.2 重视税收归属问题 |
4.2.3 坚持税收归属与来源一致 |
4.2.4 依据“因素法”科学划分 |
5 构建汇总纳税管理与税收分配模式的思路 |
5.1 构建汇总纳税模式的原则 |
5.1.1 地区税收与税源相匹配原则 |
5.1.2 不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
5.1.3 征管效能最大化原则 |
5.2 构建汇总纳税管理与税收分配模式的设想 |
5.2.1 纳税管理模式 |
5.2.2 利益分配模式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陕西省涉外反避税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背景 |
1.2 相关理论观点综述 |
1.3 研究对象和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方法与论文结构 |
第二章 陕西涉外企业的避税问题 |
2.1 涉外企业存在的避税问题 |
2.2 外企避税的方法与手段 |
2.3 外企避税的原因 |
第三章 陕西的反避税工作 |
3.1 中国反避税工作的开展 |
3.2 反避税工作的起步与发展 |
3.3 反避税工作的特点和难点 |
第四章 陕西省实施反避税工作的对策建议 |
4.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
4.2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
4.3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反避税工作条件 |
4.4 构建陕西反避税工作的新机制 |
4.5 提高反避税人员的业务能力 |
4.6 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全国统筹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必要性的研究 |
1.2.2 关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可行性的研究 |
1.2.3 关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的障碍研究 |
1.2.4 关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的路径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全国统筹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模式研究的必要性 |
2.1 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
2.2 有利于规范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 |
2.3 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经办部门与其它部门的配合 |
2.4 有利于加强经办人员和干部队伍建设 |
第三章 我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模式的介绍 |
3.1 各种模式的内容 |
3.1.1 垂直管理模式 |
3.1.2 属地管理模式 |
3.1.3 五险合一 |
3.2 我国各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模式的比较及适应性分析 |
3.2.1 总体上来看,垂直管理更有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最适合发展的管理模式 |
3.2.2 属地管理和五险合一模式下,地方政府履行养老保险责任的程度较好 |
3.2.3 五险合一模式有利于降低参保单位的管理成本 |
3.2.4 三种管理体制模式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多头决策的问题 |
3.3 全国统筹背景下管理模式的选择——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管理模式 |
第四章 陕西省养老保险垂直化管理模式介绍 |
4.1 陕西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垂直化管理的背景 |
4.1.1 养老保险负担沉重 |
4.1.2 养老保险收支缺口不断增加 |
4.1.3 省级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面临冲击 |
4.1.4 养老保险机构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工作推诿,各自为政 |
4.2 陕西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的做法 |
4.2.1 政府责任方面 |
4.2.2 人事管理方面 |
4.2.3 行政管理方面 |
4.2.4 业务及财务管理方面 |
4.2.5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
4.2.6 信息管理方面 |
4.2.7 纪检监察方面 |
4.3 陕西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所取得的成效 |
4.3.1 垂直管理促进了省级统筹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
4.3.2 垂直管理提高了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 |
第五章 全国统筹背景下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管理的设想 |
5.1 垂直管理中对"人"的管理 |
5.2 垂直管理中对"财"的管理 |
5.3 垂直管理中对"物"的管理 |
5.4 垂直管理中对"事"的管理 |
第六章 全国统筹背景下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
6.1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面临的问题 |
6.1.1 中央与地方在管理上的权责不清 |
6.1.2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地方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明确 |
6.1.3 经办机构的垂直管理使部门内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
6.1.4 经办机构与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工作操作性不规范 |
6.1.5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垂直管理与其它险种形成新的矛盾 |
6.2 对垂直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
6.2.1 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责问题 |
6.2.2 强化对经办部门的监督 |
6.2.3 协调好经办机构与税务部门的关系 |
6.2.4 加强稽核检查力度,防止参保缴费少报漏报 |
6.2.5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制度 |
6.2.6 不断完善经办机构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从陕西省税务系统编制状况看全国税务系统的编制问题亟待研究解决(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管采统一体制下税务部门政府采购问题研究 ——以T市税务系统为例[D]. 高铭.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 [2]从陕西省税务系统编制状况看全国税务系统的编制问题亟待研究解决[J]. 牛云芬,王崇文. 中国税务, 1992(01)
- [3]我国社会保险征收主体研究[D]. 彭瑞涓. 西南财经大学, 2012(02)
- [4]西咸新区税收流失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D]. 马斐. 西北大学, 2019(12)
- [5]改革以来我国市辖区体制变迁与空间扩展及政区优化研究[D]. 赵彪.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6]陕西省地方财政风险实证研究[D]. 尚海涛. 西北大学, 2010(07)
- [7]艰难的变迁:抗战前十年中国西部工业发展研究[D]. 张用建. 四川大学, 2003(01)
- [8]新所得税制下汇总纳税管理及税收分配问题研究[D]. 潘艺东. 西北大学, 2008(07)
- [9]陕西省涉外反避税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砚海. 天津大学, 2006(01)
- [10]全国统筹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化管理研究[D]. 王杰. 西北大学,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