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刘妍[1](2008)在《战略学习视角的企业战略变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理论界对战略学习研究还未深入,战略变革研究没有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更谈不上对两者关系进行深入研究,理论研究上的这种缺陷直接导致了企业在实践中战略学习的随意性与战略变革的盲目性。为促进理论界对企业战略变革理论与战略学习理论的研究,特别是从两者关系中提出促进企业战略变革实现的对策,为企业进行有效的战略学习,进而提升其战略变革能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现实的解决途径,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统计分析方法对战略学习视角的企业战略变革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工作,取得了如下研究成果:第一,本文在梳理分析前人研究观点的基础上,重新对战略学习、企业战略和企业战略变革进行了界定,并系统分析了战略学习和企业战略变革的特征,尤其指出战略学习的本质是战略变革。第二,本文提出了一般系统的机制模型,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战略学习和企业战略变革理论,构建了企业战略变革导向的战略学习系统机制模型,对该模型进行了详尽的理论阐释,并提出战略变革是该模型的核心愿景。第三,本文构建了企业战略变革导向的战略学习指标群,包括企业战略学习系统环境指标体系、企业战略学习系统组成要素及作用机制指标体系和企业战略学习系统愿景指标体系,反映了企业战略变革导向的战略学习系统机制模型的基本内涵。第四,本文综合运用因子分析、相关分析、方差分析等统计方法,对企业战略学习系统机制模型中的各指标群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统计分析,并依据统计分析结果,分别提出了促进战略变革实现的企业战略学习系统外部环境对策、内部环境对策及企业战略学习过程对策;阐释了战略学习周边愿景与战略学习核心愿景实现的联系以及战略学习核心愿景各指标间的内在联系。
叶岩[2](2018)在《国有企业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企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是其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是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体现。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伴随我国国有企业国际化趋势的日渐增强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日臻完善,为更好实现“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落实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面临诸多新课题。本课题研究思路围绕“理论分析→实证分析→体系建构→效果评价”的线索展开。在理论分析层面,文献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于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研究现状,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包括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必要性、国有企业重大决策所涉及利益相关者以及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职责与权限等内容。在实证分析层面,采用案例分析方法,选取中航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为例,按照“扎根分析规范程序”,进行单案例与多案例结合的定性和定量研究,总结提出了充分明确企业对党委参与决策的必要性、科学定位党委参与重大决策过程中职责与功能、构建有效的参与决策机制等当前条件下国有企业党委有效参与重大决策的共性经验。在体系建构层面,首先对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机制的决策主体要素、客体要素、目标要素、信息要素、环境要素进行分析,建构了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研读《党章》、《公司法》及文献,从“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全过程视角出发,设计并分析了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程序和途径。在“效果评价”层面,构建了我国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并选取中航工业集团企业党委为研究对象,对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党组参与重大决策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党组参与重大决策总体效果良好,但仍有需改进空间。基于课题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提出了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相关对策建议。文章的主要创新点是:(1)研究视角创新:从“核心利益相关者”和决策全流程视角出发,对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有效途径、参与机制进行了理论体系建构;(2)研究方法创新:引入扎根分析法,采用探索性案例研究,以单案例与多案例结合的三重编码提取国有企业党委参与决策的共性经验,以定量分析增强定性分析的可靠性;(3)研究内容创新:基于决策主体、客体、目标、信息、环境五要素和决策机制,构架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有效性评价的指标体系,为课题成果的实践运用提供有效支撑。
董文静[3](2019)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组织和制度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它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包含但不等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虽然目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但具体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方面,目前几乎没有专门、系统的研究成果。而党的十八大以来,再三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在上述背景下,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问题,对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为此,论文围绕选题综合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结合、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结构功能分析等方法,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有关基本理论、价值功能、历史演进、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构建和完善协商民主领导组织机构、积极推进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和推动协商民主实践发展,回应和解决目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来实现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稳步、健康、快速发展。具体而言,本文在结构上安排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首先是介绍了选题的依据和研究的意义;然后,在梳理归纳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研究现状,展望研究趋势后,确定研究主题;最后,安排了论文基本结构框架、阐述了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等内容,为论文研究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第二章主要阐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基本理论。本章根据政治学逻辑,先从论文选题所涵盖的两大理论体系入手,分别对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制度的含义进行界定,然后分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实践形式,制度化的含义和形式及其价值,进而深入分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内涵和层次,为后续章节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全面分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价值功能。本章首先从哲学的高度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制度化的价值构成,然后主要从目的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三个方面深入剖析它的价值功能,明确其具有导向性、实践性、渐进性和全局性等价值特点,其主要目的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价值。加深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认识,进一步坚定其发展道路。第四章全面考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历史进程。本章主要根据历史发展的逻辑进程,依次对我国长期存在的以政治协商为主、其它协商逐渐发展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奠基、自发起步、自觉快速发展及全面快速发展的状况做一全景式的梳理和探讨,并得出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中,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实践发展四个层面互相依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协商民主制度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息息相关等基本经验。为探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对策找好立足点。第五章透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现状。文中首先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比较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协协商制度化的典型示范、协商民主实践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及良好的国内外环境。接下来分析,由于长期缺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化理论的指导,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影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虽然已经历六七十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很显然,发展水平还不高。文中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实践发展四个层面,以中央层面的政协协商和温岭民主恳谈为例,采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概括与抽象相统一的方法,分析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得出协商民主制度有待建立健全、协商民主组织亟待构建完善、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亟待加强、协商民主实践发展亟需推进等认识。第六章讨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思路和对策。本章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四个层次依次提出了具体的发展思路与对策:把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奠定制度化的物质基础;建立健全协商民主领导组织机构,奠定制度化的组织基础;培育成熟的协商文化,夯实制度化的深厚文化根基,推动形成稳定运行、富有成效的协商实践,实现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这也是本论文最终的研究目的和成果。
鲁伟[4](2002)在《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文中认为在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高领导者的决策水平,消除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对于保证领导目标的实现和领导效能的提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文对决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减少执行障碍的对策,进一步增强领导决策的有效性。
王萍[5](2005)在《论公共决策监督》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共决策失误现象屡见不鲜,这对加强公共决策的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通过强化监督,进一步提高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这是一项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以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的监督理论为指导,借鉴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的相关成果,对公共决策监督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作了系统阐释,研究分析了公共决策监督基本要素的构成,对公共决策监督的现实问题和弱化原因作了深刻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改革和完善公共决策监督体制与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及加强公共决策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地论证了构建我国当代公共决策监督体系的基本方略。
刘洁[6](2012)在《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政治价值和发展路径——基于科学民主决策的思考》文中认为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就国家政治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所进行的政治协商,总称党际政治协商民主,它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虽然,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理论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中其成效还远远没有达到制度设计和人们期望的理想状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进一步与执政党党内协商民主,与基层协商民主和民主监督等互动,以促进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健康和发展。
杨娱[7](2019)在《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古树名木是我国的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北京的古树名木是记载首都历史的史籍,从全球范围来看,北京也是保存数量和类别最多的大都会,加强北京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进入21世纪以来,北京市公民社会发展迅速,公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的热情也逐渐兴起。这既顺应了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趋势,也反映了我国政治文明和社会民主的进步。但目前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正面临着急需解决的矛盾问题。一方面,北京市古树名木多、散、广、杂,面临管护资金、人员不足等问题,需要公众参与,且公众参与意识逐渐兴起,想要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当前北京市古金的吸纳不足、公众参与在深度和广度上处于初级水平、尚未融入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尚处于初级阶段,虽参与意识兴起,但绝大多数公众参与意识不足,参与形式少、参与机制缺失,公众并未全面有效地参与。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因此,如何提高公众参与水平,满足北京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需要,满足公众参与的需要,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对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北京市古树名木及保护与管理概况和公众参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2)对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认知、参与情感对参与行为意向的影响机理进行了研究。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公众对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的认知、参与情感、参与行为意向;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认知、参与情感、参与行为意向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采用列联表卡方检验研究受访者特征与公众认知、参与情感、参与行为意向的相关关系;基于拓展的知情行理论,构建结构方程模型,研究公众认知、参与情感对参与行为意向的影响。(3)对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形式的创新进行了研究。借鉴国内外公共管理领域的公众参与形式,以托马斯有效决策模型为理论基础,创新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形式,并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其有效性进行了检验。(4)对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进行了研究。借鉴国内外公共管理领域的公众参与机制,采用专家访谈法确定了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构建的初步构架;基于公众参与阶梯理论、霍夫兰说服理论,采用层次分析法、回归分析法、9分位比率法、调整系数法进行了机制的具体构建与分析;采用问卷调查法对构建的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验;以托马斯有效决策模型为理论基础,构建了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项目有效决策模型。(5)对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的监测与评估进行了研究。采用专家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构建了公众参与监测与评估的指标体系;以举办古树保护论证会为例,采用层次分析法、9分位比率法,对公众参与的监测与评估进行了实证分析。(6)为提高参与水平,从克服公众在参与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公众的参与行为意向、创新和优化公众参与形式、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本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1)从北京市古树名木及保护与管理概况和公众参与问题中得出,当前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成效并不显着,公众参与仍处于初级阶段,尚需进一步完善。(2)在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认知、参与情感对参与行为意向的影响机理研究中发现:①当前公众参与形式的缺乏、公众参与机制的缺失,并未提供公众参与良好的客观环境,导致当前公众在参与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遇到诸多问题。②公众的认知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参与情感有待于进一步激发,参与行为意向有待于进一步提升。③基本认知、价值及重要性认知、信息认知、管护认知、参与情感对投入行为意向和保护行为意向具有显着正向直接影响。此外,价值及重要性认知、信息认知、管护认知通过参与情感,对投入行为意向和保护行为意向具有显着正向间接影响。④为提升公众的参与行为意向,应首要考虑增强基本认知和参与情感,其次是进一步促使价值及重要性认知、管护认知向参与行为意向的转化,同时,应不断增强信息认知。(3)由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形式创新研究中得出:①当前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形式存在对社会力量的调动不足、对社会资金的吸纳不足、公众参与在深度和广度上处于初级水平、尚未融入到文化遗产保护中、专门性的非政府组织少、公众参与形式少的问题。②在从个人、非政府组织、精英、企业、媒体、其他社会团体六个方面界定了参与的主体和从参与领域和参与范围界定了参与的客体的基础上,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公众参与形式的创新:关键公众接触、由公众发起的接触、公众调查、多媒体参与、各种参与活动、公众会议、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非政府组织。每一方面均包括多个具体公众参与形式。各形式间相互融合,一个参与事项,往往涉及两个及以上形式。③通过对新型参与形式进行有效性检验发现,绝大多数受访者均认为新型的公众参与形式对于古树名木保护产生作用,且绝大多数受访者愿意参与到新型的公众参与形式中(或愿意表示支持)。相较于公众参与形式创新之前,公众的参与行为意向有了明显的提升。(4)由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构建研究中得出:①目前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并不完善,因此构建了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包括:公众参与法治机制、公众参与教育机制、公众参与激励机制、公众参与资金投入机制、公众参与信息沟通机制、公众参与合作机制。从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构建法治机制;从大众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方面构建教育机制;从经济激励、榜样激励、内容激励方面构建激励机制;从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和公益性资金投入方面构建资金投入机制;从政府发起型信息沟通和公众发起型信息沟通方面构建信息沟通机制;从决策制定、决策执行、决策评估、决策反馈阶段构建合作机制。②在对构建的公众参与机制进行有效性检验中发现,绝大多数受访者均认为构建的公众参与机制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产生作用,且愿意参与到构建的公众参与机制中(或愿意表示支持)。相较于公众参与机制构建之前,公众的参与行为意向有了明显的提升。③在公众参与资金投入机制的构建中,首先对北京市40 721株古树名木的价值进行了初步概算,得出综合价值为137.66亿元。为使价值得以延续,应在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中投入足够的资金。④通过构建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项目有效决策模型,以“公开征询古树名木问题反映渠道”这一项目为例,分析其适用的公众参与模式为公共决策。(5)从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的监测与评估研究中得出,当前公众参与主体尚未全面参与到项目中,影响了公众参与监测与评估的结果。最后,本研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为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参考,也为其他地区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提供了有益借鉴。综上所述,在研究视角上,从公众参与的视角来对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进行研究,为古树名木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路;在研究内容上,涉及到了公众参与行为意向的影响机理、参与形式的创新、参与机制的构建、参与的监测与评估,对参与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理论运用上,对知情行理论进行了拓展,将拓展的知情行理论、公众参与阶梯理论、托马斯有效决策模型及霍夫兰说服理论在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的公众参与问题上的应用进行了探索;在研究方法上,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结构方程模型、回归分析法等多种定量分析方法,提高了研究的科学性,丰富了现有研究。最后,本研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为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参考,也为其他地区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提供了有益借鉴。
王巧[8](2014)在《完善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对策思考 ——以四川彭山县为例》文中指出行政决策作为事关行政机关执政能力、广大群众利益诉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导火索”,其自上而下科学有效地实施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于去年11月顺利召开并研究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按照该《决定》,各地即将推出一系列与地方改革发展息息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这些决策事项一旦出炉便面临着国家政策多变、经济社会发展过快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大环境,要保证决策事项能够不受制于复杂的因素影响以致出现行政决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坏死”、“萎缩”现象,地方政府必须要引入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制度,适时对正在推进的决策事项进行全面的跟踪评估,确保行政决策在决策者的掌控之中科学化地落实。国务院发布并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近3年,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机制,要求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该规定也第一次在国家正式文件明确了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目前,全国已有不少地方政府开始进行了有关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机制的实践,并出台了各类相应的文件,例如《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后跟踪反馈及评价制度》、《姜堰市财政局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等,但总体来说,实践中,地方行政决策机关依然存在“重决策前评估,轻决策后评估”、“重风险评估,轻跟踪评估”等问题,因此本文将通过彭山县以BOT模式实施彭山县彭祖大道北延伸段建设工程决策的具体案例,阐释地方政府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由于决策者未在行政决策执行中纳入行政跟踪反馈评估导致了地方政府做出行政赔偿等后续问题的原因,从而提出提出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制度的重要性,并尝试对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体制的制定完善提出自己的构想。文章主要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主要围绕本文的主题阐述了该文章的研究背景、针对行政决策跟踪评估以及与之相近的一些概念的国内外研究状况以及文章的研究方法、意义、创新点和思路;第二部分是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概述部分,主要是由大到小的对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涉及的几个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明确,同时分析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特征和必要性;第三部分,文章主要是引入彭山县彭祖大道北延伸段修建工程决策案例,并对于行政决策机关的决策问题和导致决策产生后续问题的原因做进一步分析。第四部分主要介绍美国和日本两个国家在行政决策事项执行及评估的一些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实践启示;第五部分主要是从评估主体、评估内容等方面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和国内的实践探索情况提出完善地方政府跟踪反馈评估体系的对策思考。
周联兵,朱海霞[9](2004)在《试论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管理》文中认为行政决策过程理论研究中存在着对决策执行的忽视 ,主要表现为对相应的信息管理环节研究的不足。这种不足不利于决策目标的实现。提高行政决策执行水平的途径在于加强执行中的信息管理。我国目前在行政决策执行信息的产生、传递、处理、追诉方面存在许多困境 ,克服这些困境的出路在于进行制度创新
张文波[10](2017)在《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情况下,如何将“书本中的环境法”全面转化为“行动中的环境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的关键因素,上述转化过程主要涉及环境执法问题,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作为解决环境执法问题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主要涉及由哪些主体来行使环境行政执法权最有效果、最能保障“书本中的环境法”得到严格执行:一方面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的高低;另一方面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是否恰当、是否与其他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直接关系到环境行政执法权是否会被滥用。因此,可以说合理配置环境行政执法权是解决我国现阶段环境法治赤字的重要措施。从理论上讲,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这一命题包括四个层面的问题: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和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上述四个层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并非各自独立、毫无联系的,而是一种层层递进、密切关联的关系,清晰地展示了环境行政执法权如何从一种人民让渡给政府的模糊权力逐步细化和明确为一种环保部门各内设机构可以直接行使的具体权力的过程。具体来说:在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因为环境领域同时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问题,这就决定了环境问题的解决应当统筹兼顾政府(行政)的力量和社会(市场)的力量,不应有所偏废且应随着时代变化不断进行调整,而在我国现阶段过于注重解决环境领域“市场失灵”而忽视“政府失灵”问题的现状下,应当着重构建私权利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着重强化我国环境法中的私人实施制度,最终实现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结合与衔接;在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因我国现阶段以管辖区域作为配置的基本标准而造成了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职责同构”的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坚持权责匹配原则,包括在配置标准上坚持管辖区域与环境影响并重、立法明确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在配置保障上坚持“重心下移”原则,最终达到与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之间“正三角形”环境监管任务模式相适应的“正三角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保障模式,实现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的权责统一;在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因我国现阶段以部门化原则作为配置的基本标准而造成了环境行政执法权分散、重叠及错位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坚持生态系统化管理原则,稳步推进环境保护大部制改革,同时明确行政协助原则以有效整合因职能分工而形成的碎片化的行政资源;在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因我国现阶段缺乏明确的配置标准而导致环保部门内部的决策权与执行权未完全分离且缺乏有效沟通反馈,为解决上述问题一方面应当坚持分权制衡原则,实现环保部门内部的决策权与执行权适当分离,达到防止权力滥用的目的,另一方面应当坚持沟通协调原则,实现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及时高效沟通,实现决策机构的决策更具有可行性、执行机构的执行更有效果。从实践层面来讲,应当将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问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应当予以解决的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顶层制度设计和政策设计,同时不应单独推进某一层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改革,而应当统筹考虑四个层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问题,依据配置合理的环境行政执法权来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合理构建各组监管力量的运行机制,保障其能够有效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最终形成运转高效、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在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将这一问题落脚于环境法的实施方式——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包括完善环境法的公共实施制度、强化环境法的私人实施制度和实现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结合与衔接三个方面;在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将这一问题落脚于配置模式问题——建立环境保护领域垂直管理制度或上级政府环保部门设置区域或流域派出机构,现阶段我国可同时采取上述两种模式,即在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省级垂直管理模式,并由省级政府环保部门根据本区域内的实际情况设置区域或流域派出机构,以最大程度减少地方政府对环保工作的不当干预;在环境问题有一定缓和之后,可以仅采取设置区域或流域派出机构模式,仍由各地方政府对本区域内的环保工作负责,并行使相应的环境行政执法权;在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将这一问题落脚于配置方案问题——推行环境保护大部制或继续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模式,现阶段我国应当逐步推进环境保护大部制改革,但由于这一过程的困难性与长期性,还应继续完善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模式,同时推进上述两个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我国完成了环境保护大部制改革,由于环境问题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单靠这一个部门也无法彻底解决环境问题,还需要其他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等的支持与配合,跨部门、跨行业、跨规格的环境管理协调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现阶段的重点在于确立明确且统一的配置标准,推进决策权与执行权适当分离但又有效沟通、内部监督权独立且有效,具体来说包括在职能整合的基础上以“决策司局+执行司局”模式设置内设机构、构建综合协调中心以保证决策权与执行权适当分离但又有效沟通和构建专门监督部门以保证环保部门内部监督权独立且有效三个方面。从环境法治的角度来看,我国现阶段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非法治化,四个层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行政化、非对等性和不确定等特征,这导致环境行政执法权的配置处于极度不稳定的状态,造成了环境行政执法配置及调整的随意性,甚至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违背。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将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问题纳入到环境法治的范畴,按照环境法治原则的要求来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以实现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规范化和稳定性。就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的总体要求来说,需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同时规定四个层次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二是特别注重社会权力理论对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影响,三是在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应坚持权责匹配原则,四是在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应坚持生态系统化管理原则,五是在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应坚持分权制衡与沟通协调并重。就《环境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来说,需要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环保部门的职能职责,包括重新梳理环保部门的职权职责,确保环境行政执法权不缺位、越位和错位、更加注重环境法的私人实施制度,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建立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结合与衔接的保障制度三点;二是纵向权力层面,包括采取管辖区域与环境影响并重的标准来配置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合理配置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的事权、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着重强化上级政府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制约、探索建立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垂直管理制度和完善上级政府环保部门设置区域或流域派出机构制度六点;三是横向权力层面,提出了远期方案——逐步推进环境保护大部制改革和近期方案——完善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模式;四是环保部门内部权力层面,包括在整合职能的基础上以“决策司局+执行司局”模式设置内设机构、构建综合协调中心以保证决策权与执行权适当分离但又有效沟通和构建专门监督部门以保证环保部门内部监督权运行独立且有效三点。
二、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战略学习视角的企业战略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企业战略变革的必要性 |
1.1.2 学习的重要性 |
1.1.3 战略学习视角研究企业战略变革的重要性 |
1.2 研究意义与目标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标 |
1.3 研究内容及框架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文框架结构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战略学习理论研究综述 |
2.1.1 学习、组织学习、战略学习 |
2.1.2 战略学习的概念 |
2.1.3 战略学习过程 |
2.2 战略变革理论研究综述 |
2.2.1 战略变革的概念 |
2.2.2 战略变革的影响要素 |
2.2.3 战略变革的类型 |
2.2.4 战略变革的具体过程 |
2.2.5 战略变革过程模型 |
2.2.6 战略弹性 |
2.2.7 战略变革的测量方法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企业战略变革导向的战略学习系统作用机制 |
3.1 战略学习的内涵 |
3.1.1 战略学习概念界定 |
3.1.2 战略学习特征 |
3.2 企业战略变革的内涵 |
3.2.1 企业战略概念界定 |
3.2.2 战略变革概念界定 |
3.3 企业战略变革导向的战略学习系统作用机制构建 |
3.3.1 系统的内涵 |
3.3.2 系统的作用机制 |
3.3.3 企业战略变革导向的战略学习系统作用机制模型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企业战略变革导向的战略学习指标体系群构建 |
4.1 企业战略学习系统环境指标体系构建 |
4.1.1 企业战略学习系统外部环境指标体系构建 |
4.1.2 企业战略学习系统内部环境指标体系构建 |
4.2 战略学习组成要素及作用机制指标体系构建 |
4.2.1 战略学习准备指标体系构建 |
4.2.2 战略学习实施指标体系构建 |
4.2.3 战略学习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2.4 战略学习应用指标体系构建 |
4.3 战略学习核心愿景指标体系构建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战略学习指标群群内关系实证研究 |
5.1 实证研究设计 |
5.2 调查问卷检验 |
5.2.1 调查问卷信度检验 |
5.2.2 调查问卷效度检验 |
5.3 战略学习核心愿景——战略变革指标的因子分析 |
5.3.1 进行战略变革指标因子分析的适合性检验 |
5.3.2 战略变革指标因子提取 |
5.3.3 战略变革指标因子重命名 |
5.4 战略学习指标群内相关子系统的相关分析 |
5.4.1 简化后的战略变革各要素间的相关分析 |
5.4.2 战略学习系统环境与战略变革各要素的相关分析 |
5.4.3 战略学习系统周边愿景与战略变革各要素的相关分析 |
5.5 战略学习组成要素及作用机制与战略变革各要素的方差分析 |
5.5.1 战略学习准备与战略变革方差分析 |
5.5.2 战略学习实施与战略变革方差分析 |
5.5.3 战略学习评价与战略变革方差分析 |
5.5.4 战略学习应用于战略变革方差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的实现 |
6.1 战略学习系统环境与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实现 |
6.1.1 战略学习系统外部环境与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实现 |
6.1.2 战略学习系统内部环境与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实现 |
6.2 战略学习组成要素及作用机制与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实现 |
6.2.1 战略学习准备与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实现 |
6.2.2 战略学习实施与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实现 |
6.2.3 战略学习评价与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实现 |
6.2.4 战略学习应用与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实现 |
6.3 战略学习系统周边愿景与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实现 |
6.4 战略学习系统核心愿景内在关系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论文的研究成果 |
7.2 论文研究存在的局限性 |
7.3 论文的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附录 |
致谢 |
(2)国有企业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有企业党建理论研究述评 |
1.2.2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述评 |
1.2.3 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述评 |
1.2.4 管理决策理论研究述评 |
1.2.5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概念界定 |
2.1.1 国有企业 |
2.1.2 企业党委的含义与职能 |
2.1.3 决策及重大决策 |
2.1.4 国有企业党委的政治优势 |
2.2 我国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必要性分析 |
2.2.1 是发挥政治优势的基本途径和必然要求 |
2.2.2 是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现实需要和壮大国有经济、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 |
2.2.3 是落实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 |
2.2.4 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
2.3 企业社会责任与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 |
2.4 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国有企业重大决策 |
2.4.1 利益相关者的概念界定 |
2.4.2 国有企业核心利益相关者识别 |
2.4.3 国有企业核心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分析 |
2.4.4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与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辨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历程回顾与现状分析 |
3.1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历程 |
3.1.1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国有企业雏形阶段 |
3.1.2 第二阶段:建国后国有企业初步创建与探索阶段 |
3.1.3 第三阶段:文革混乱阶段 |
3.1.4 第四阶段:国有企业经营权改革阶段 |
3.1.5 第五阶段:国有企业市场所有权改革阶段 |
3.1.6 第六阶段: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企改革阶段 |
3.2 我国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现状与挑战 |
3.2.1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3.2.2 我国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现状与问题 |
3.3 我国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时代特征与历史使命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共性经验、职责权限与功能定位 |
4.1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共性经验分析 |
4.1.1 研究方法选择 |
4.1.2 研究设计 |
4.1.3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共性经验案例分析 |
4.1.4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共性经验剖析 |
4.2 公司治理结构中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职责与权限分析 |
4.2.1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
4.2.2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职责 |
4.2.3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权限 |
4.3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功能定位 |
4.3.1 保证国有企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
4.3.2 确保经营顺利 |
4.3.3 促进改革深化 |
4.3.4 服务群众利益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
5.1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构建 |
5.1.1 机制构建原则 |
5.1.2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机制的要素分析 |
5.1.3 机制的总体框架 |
5.1.4 机制分析 |
5.2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分析 |
5.2.1 把握企业经营发展方向 |
5.2.2 负责企业中高层人才选聘、管理及监督 |
5.2.3 参与企业改革决策 |
5.2.4 对企业财务问题进行监督 |
5.2.5 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的事宜 |
5.3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领导体制 |
5.3.1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与党政联席会的含义与特征 |
5.3.2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主要形式的比较分析 |
5.4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程序 |
5.4.1 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前的党委参与 |
5.4.2 国有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中的党委参与 |
5.4.3 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后的党委监督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有效性评价的研究设计 |
6.1 评价的原则与评判标准 |
6.1.1 评价原则 |
6.1.2 评价标准 |
6.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6.2.1 指标体系的总体架构 |
6.2.2 评价指标的含义阐释 |
6.3 评价方法的选择 |
6.3.1 决策有效性评价常用方法的比较分析 |
6.3.2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有效性评价的方法选择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有效性的实证分析:以中航工业为例 |
7.1 问卷设计 |
7.1.1 问卷设计过程 |
7.1.2 调查问卷内容 |
7.1.3 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
7.2 数据收集与样本描述 |
7.2.1 调查样本简介 |
7.2.2 样本频率描述 |
7.3 信度分析 |
7.3.1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有效性评价问卷总体的信度分析 |
7.3.2 参与决策主体维度的信度分析 |
7.3.3 参与决策前准备有效性的信度分析 |
7.3.4 参与决策过程有效性的信度分析 |
7.3.5 参与决策结果有效性的信度分析 |
7.4 效度分析 |
7.5 权重确定(层次分析法) |
7.5.1 构建层次结构 |
7.5.2 确定权重及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 |
7.6 评价及结果分析 |
7.7 问卷调查中开放性问项的综合分析 |
7.8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对策建议 |
8.1 加强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
8.1.1 在国有企业的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企业党委的法定地位 |
8.1.2 构建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有效机制 |
8.1.3 规范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 |
8.2 加强国有企业党委的自身建设 |
8.2.1 加强国有企业党委的班子整体建设 |
8.2.2 提升国有企业党委书记领导水平 |
8.2.3 提升国有企业党委成员的参与决策水平 |
8.3 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 |
8.3.1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的监督作用 |
8.3.2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委对同级党委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 |
8.3.3 加强民主监督力度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附表 |
(3)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价及展望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重点与难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相关问题概述 |
2.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实践形式 |
2.1.1 协商民主的内涵 |
2.1.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 |
2.1.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 |
2.2 制度化的内涵和价值 |
2.2.1 制度 |
2.2.2 制度化 |
2.2.3 制度化的价值 |
2.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内涵和发展层次 |
2.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内涵 |
2.3.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发展层次 |
第3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价值 |
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价值体系 |
3.1.1 价值及其分类 |
3.1.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价值体系的构成 |
3.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目的价值 |
3.2.1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3.2.2 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
3.2.3 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3.2.4 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 |
3.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内在价值 |
3.3.1 导向性价值 |
3.3.2 渐进性价值 |
3.3.3 实践性价值 |
3.3.4 全局性价值 |
3.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外在价值 |
3.4.1 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
3.4.2 有利于保持政治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 |
3.4.3 有助于促进协商文化成长和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第4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历程 |
4.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奠基 |
4.1.1 协商民主专门组织机构初步建立 |
4.1.2 协商民主制度初步确立 |
4.1.3 协商思想文化孕育 |
4.1.4 协商民主实践健康起步 |
4.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自发起步 |
4.2.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初步确立 |
4.2.2 政协的调整发展 |
4.2.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初步形成 |
4.2.4 社会主义协商实践初步展开 |
4.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局部自觉快速发展 |
4.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文化深入发展 |
4.3.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和完善 |
4.3.3 政协的发展成熟 |
4.3.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
4.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全面快速发展 |
4.4.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化理论的确立和发展 |
4.4.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成果显着 |
4.4.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快速有序发展 |
4.5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经验启示 |
4.5.1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4.5.2 协调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四个层面的建设 |
4.5.3 协商民主制度化与社会主义建设息息相关 |
第5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现实考量 |
5.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比较优势 |
5.1.1 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
5.1.2 政协协商制度化的典型示范 |
5.1.3 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实践 |
5.1.4 良好的国内外环境 |
5.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存在的问题 |
5.2.1 协商民主制度有待建立健全 |
5.2.2 协商民主组织亟待构建完善 |
5.2.3 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
5.2.4 协商民主实践发展亟需推进 |
5.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
5.3.1 程序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
5.3.2 政治文化方面的影响 |
5.3.3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发展水平的影响 |
第6章 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对策 |
6.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放在突出位置 |
6.1.1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做好协商民主顶层设计 |
6.1.2 加强和完善实体制度建设,确保协商民主制度完善 |
6.1.3 加快程序制度建设,筑牢协商民主制度基础 |
6.2 重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领导组织机构建设 |
6.2.1 加强和改善政协机关建设 |
6.2.2 建立健全基层协商组织机构 |
6.3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 |
6.3.1 创造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
6.3.2 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6.3.3 着力培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文化 |
6.4 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发展 |
6.4.1 推动协商民主实践发展的总要求 |
6.4.2 健全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形式 |
6.4.3 重视协商主体队伍建设 |
6.4.4 严控协商过程和协商成果转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5)论公共决策监督(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一、公共决策监督的基本理论及实践意义 |
(一) 公共决策监督的涵义 |
1. 公共决策监督的基本内涵 |
2. 公共决策监督的基本特征 |
3. 公共决策监督的分类 |
4. 公共决策监督的功能 |
(二) 公共决策监督的理论基础 |
1. 公共决策权的权力属性 |
2. 人性的复杂性 |
3. 公共决策主体认知能力的有限性 |
4. 公共决策信息的不完善性 |
5. 公共决策环境的不确定性 |
(三) 公共决策监督的实践意义 |
1. 促使公共决策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
2. 促使公共决策实现公共利益价值取向 |
3. 促使公共决策得以有效执行 |
二、公共决策监督的基本要素分析 |
(一) 公共决策监督遵循的基本原则 |
1. 民主性原则 |
2. 法治性原则 |
3. 公开性原则 |
4. 独立性原则 |
5. 经常性原则 |
6. 全程性原则 |
7. 实效性原则 |
(二) 公共决策监督的主要内容 |
1. 监督公共决策权限的界定和行使 |
2. 监督公共决策程序的正确履行 |
3. 监督公共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程度 |
4. 监督公共决策配套制度的制定 |
5. 监督公共决策主体素质具备与否 |
(三) 公共决策监督的检验标准 |
1. 民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 |
2. 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 |
3.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
4. 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统一 |
三、公共决策监督的现实问题及原因剖析 |
(一) 公共决策监督的现实问题 |
1. 公共决策监督体制的弊端 |
2. 公共决策监督机制的缺陷 |
3. 公共决策责任追究的缺失 |
(二) 公共决策监督弱化的原因分析 |
1. 公共决策监督付出成本太大 |
2. 公共决策监督的内在动力不足 |
3. 公共决策监督组织保障的缺陷 |
4. 公共决策监督文化的社会化程度较低 |
四、改革和完善公共决策监督体制与机制 |
(一) 改革和创新公共决策监督体制 |
1. 赋予公共决策监督机构独立的监督权 |
2. 公共决策监督机构要自成体系 |
3. 切实改变公共决策监督主体受惠于监督客体的状况 |
(二) 健全和完善公共决策监督机制 |
1. 努力提高公共决策主体的素质 |
2. 依法确立公共决策权力的合理结构 |
3. 建立健全公共决策监督法律体系 |
4.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基础性地位 |
5. 强化新闻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 |
6. 完善公共决策监督的辅助手段 |
五、建立健全公共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
(一) 明确公共决策失误应承担的责任 |
(二) 公共决策责任追究的原则 |
1. 失误原则 |
2. 责任法定原则 |
3. 公正原则 |
4. 效益原则 |
(三) 公共决策责任追究的方式及责任主体构成 |
(四) 加强公共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设 |
1. 把公共决策纳入司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范围的必要性 |
2. 把公共决策纳入司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范围的可行性 |
六、加强公共决策监督队伍建设 |
(一) 进一步优化公共决策监督队伍结构 |
(二) 强化对公共决策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 |
(三) 提高公共决策监督主体的素质 |
1. 注重培育科学理念 |
2.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
3. 自觉加强道德修养 |
(四) 建立公共决策监督责任和利益保障制度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
论文摘要(中文) |
论文摘要(英文) |
后记 |
(6)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政治价值和发展路径——基于科学民主决策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 |
二、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政治价值 |
三、提高党际政治协商民主作用的发展路径 |
(7)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逻辑结构及研究内容 |
1.3.1 研究逻辑结构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和相关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古树名木的界定 |
2.1.2 公众参与的界定 |
2.1.3 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的界定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知情行理论 |
2.2.2 托马斯有效决策模型 |
2.2.3 公众参与阶梯理论 |
2.2.4 霍夫兰说服理论 |
2.3 相关研究综述 |
2.3.1 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
2.3.2 公众参与研究文献综述 |
2.3.3 现有研究述评 |
3 北京市古树名木及保护与管理概况和公众参与问题 |
3.1 北京市古树名木概况 |
3.1.1 古树名木含义及分类 |
3.1.2 北京市古树名木数量、类型、分布概况 |
3.1.3 北京市古树名木具有的价值 |
3.2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概况 |
3.3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3.4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
3.4.1 实际参与主体人数少,参与客体有限 |
3.4.2 公众参与形式少,参与机制缺失 |
3.5 本章小结 |
4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认知、参与情感对参与行为意向的影响机理研究 |
4.1 理论分析框架 |
4.2 问卷调查与样本统计 |
4.2.1 问卷设计 |
4.2.2 问卷的预调查及改进 |
4.2.3 问卷正式调查与数据搜集 |
4.2.4 样本描述性统计 |
4.3 信度检验和效度检验 |
4.3.1 信度检验 |
4.3.2 效度检验 |
4.4 探索性因子分析 |
4.5 受访者特征与公众认知、参与情感、参与行为意向相关关系研究 |
4.5.1 受访者特征与公众认知相关关系研究 |
4.5.2 受访者特征与公众参与情感相关关系研究 |
4.6 公众认知和参与情感对参与行为意向的影响实证研究 |
4.6.1 结构方程模型及原理 |
4.6.2 研究假设的提出与模型构建 |
4.6.3 模型运算、检验和结果 |
4.7 本章小结 |
5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形式创新研究 |
5.1 国内外公共管理领域公众参与形式的经验与不足 |
5.1.1 国外公共管理领域公众参与形式的经验 |
5.1.2 国内公共管理领域公众参与形式的经验和不足 |
5.2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形式的讨论 |
5.2.1 当前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形式存在的问题 |
5.2.2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形式创新应遵循的原则 |
5.2.3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的主体 |
5.2.4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的客体 |
5.3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新型公众参与形式分析 |
5.3.1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新型公众参与形式的分类 |
5.3.2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新型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 |
5.4 基于公众调查的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新型参与形式的有效性检验 |
5.4.1 公众对于新型参与形式作用程度的评价调查 |
5.4.2 公众对于新型参与形式的参与行为意向调查 |
5.5 本章小结 |
6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构建研究 |
6.1 国内外公共管理领域公众参与机制的经验和不足 |
6.1.1 国外公共管理领域公众参与机制的经验 |
6.1.2 国内公共管理领域公众参与机制的经验和不足 |
6.2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构建 |
6.2.1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构建专家访谈 |
6.2.2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构建的原则 |
6.2.3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的构成 |
6.3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法治机制 |
6.3.1 知情权 |
6.3.2 参与权 |
6.3.3 监督权 |
6.4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教育机制 |
6.4.1 大众教育 |
6.4.2 专业教育 |
6.4.3 职业教育 |
6.5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激励机制 |
6.5.1 经济激励 |
6.5.2 榜样激励 |
6.5.3 内容激励 |
6.6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资金投入机制 |
6.6.1 北京市古树名木价值评估 |
6.6.2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资金投入机制构建 |
6.7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信息沟通机制 |
6.7.1 政府发起型信息沟通 |
6.7.2 公众发起型信息沟通 |
6.8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合作机制 |
6.8.1 决策制定阶段 |
6.8.2 决策执行阶段 |
6.8.3 决策评估阶段 |
6.8.4 决策反馈阶段 |
6.9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评价和项目决策 |
6.9.1 基于公众调查的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性检验 |
6.9.2 公众参与项目有效决策模型研究——以征询古树名木问题反映渠道为例 |
6.10 本章小结 |
7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的监测与评估研究 |
7.1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监测与评估的意义 |
7.2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设计 |
7.2.1 基于专家访谈的公众参与监测与评估原则和指标体系的确定 |
7.2.2 基于问卷调查的公众参与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的确定 |
7.3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公众参与监测与评估案例研究 |
7.3.1 层次分析法原理及步骤 |
7.3.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公众参与监测与评估 |
7.4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相关建议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相关建议 |
8.2.1 针对性克服公众在参与中遇到的问题 |
8.2.2 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公众的参与行为意向 |
8.2.3 创新和优化公众参与形式 |
8.2.4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8)完善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对策思考 ——以四川彭山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意义 |
五、 研究创新点 |
六、 研究思路 |
第一章 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概述 |
一、 基本概念界定 |
(一) 行政决策 |
(二) 行政决策评估 |
(三) 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 |
二、 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特点分析 |
(一) 变化性 |
(二) 实效性 |
(三) 影响性 |
三、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必要性 |
(一) 有利于地方政府对行政决策执行的检验监督 |
(二) 有利于行政决策事项既定目标的实现 |
(三) 有利于地方政府优化行政决策的资源配置 |
第二章 彭山县行政决策案例基本情况及分析 |
一、 彭山县“彭祖大道北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案例基本情况 |
二、 彭山县“彭祖大道北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案例的分析 |
(一) 案例中政府在行政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二) 彭山县行政决策案例产生后续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三章 国外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经验及启示 |
一、 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美国经验 |
(一) 注重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 |
(二) 注重对决策内容的司法审查促进政府决策合法化 |
二、 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日本启示 |
(一) 注重行政评价主体的多样性 |
(二) 强调行政评价中公众诉求的实现 |
(三) 建立行政评价主管部门增强组织保障 |
第四章 完善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对策思考 |
一、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参与主体 |
(一) 政府主导跟踪反馈评估 |
(二) 公民参与跟踪反馈评估 |
(三) 专家介入跟踪反馈评估 |
(四) 媒体引导跟踪反馈评估 |
二、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具体内容 |
(一) 地方政府行政决策执行中的目标实现性评估 |
(二) 地方政府行政决策执行中的政策连续性评估 |
(三) 地方政府行政决策执行中的风险可控性评估 |
三、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体系的举措 |
(一)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相关制度 |
(二) 规范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机制的程序 |
(三) 探索明确行政决策执行和跟踪反馈评估职能分离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试论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行政决策过程理论对执行阶段的忽视及其表现 |
(一) 决策是一个过程。 |
(二) 信息在行政决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
(三) 对行政决策执行及相应信息管理的忽视。 |
二、行政决策执行中信息管理的重要性 |
(一) 行政决策执行的重要性。 |
(二) 信息管理在行政决策执行中的重要性。 |
三、行政决策执行阶段信息管理的困境 |
(一) 信息产生的困境。 |
(二) 信息传递的困境。 |
(三) 信息处理的困境。 |
(四) 信息的可证性问题。 |
四、加强我国行政决策执行中的信息管理 |
(一) 提高认识、加强制约、落实责任, 切实提高信息处理水平。 |
(二) 完善绩效考核, 优化正式渠道, 利用多种渠道, 确保信息通畅。 |
(三) 实行政务公开, 鼓励民主参与, 实现政府与公民互动, 促进信息产生。 |
(四) 明确交易环节、形成书面文件, 实现信息的可证性。 |
(10)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四、研究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环境行政执法权概述 |
一、公共权力体系中的行政执法权 |
二、环境行政执法权的概念及特征 |
三、环境行政执法权的具体形式 |
第二节 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范畴 |
一、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意义 |
二、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三、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四、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五、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三节 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价值标准 |
一、环境民主 |
二、环境法治 |
三、环境正义 |
四、环境效率 |
第二章 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一节 政府与社会分野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一、政府与社会的分野 |
二、政府与社会分野对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影响 |
三、行政主体多元化趋势对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影响 |
第二节 我国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演变 |
一、1949年—1973年:环境行政执法权缺失期 |
二、1973年—2014年:环境行政执法权不断强化期 |
三、2014年至今:环境行政执法权调整期 |
四、我国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演变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现状 |
一、政府干预环境领域的必要性:环境领域的“市场失灵” |
二、政府干预环境领域的不足:环境领域的“政府失灵” |
三、行政主体多元化趋势背景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完善 |
一、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原则 |
二、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完善措施 |
第三章 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一节 政府间纵向行政权力配置的必要性及域外考察 |
一、政府间纵向行政权力配置的必要性 |
二、政府间纵向行政权力配置的制度形态 |
三、西方国家政府间纵向行政权力配置的发展趋势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一、我国宪法、组织法关于政府间纵向的行政权力配置规定 |
二、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关于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规定 |
三、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问题 |
一、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职责同构” |
二、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调整的行政化 |
三、上级政府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制约不足,政令不畅通 |
四、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无法有效解决部分特殊环境问题 |
第四节 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完善 |
一、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原则 |
二、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完善措施 |
第四章 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一节 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必要性及与外考察 |
一、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必要性 |
二、西方国家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三、我国政府间横向的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关于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规定 |
二、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实践研究 |
三、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问题 |
一、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非法治化 |
二、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分散、重叠及错位 |
三、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模式效果不佳 |
四、环境行政强制权逐步强化但实践应用较少 |
五、环境行政执法权的司法保障逐步强化但作用未发挥 |
第四节 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完善 |
一、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原则 |
二、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完善措施 |
第五章 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一节 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基础理论 |
一、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理论基础 |
二、行政三分制改革与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三、大部制改革与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二节 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一、我国环保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的总体情况 |
二、我国各级环保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的具体情况 |
三、我国环保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问题 |
一、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非法治化 |
二、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标准不明确 |
三、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模式不科学 |
四、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的沟通协调不足 |
五、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的监督制约不足 |
第四节 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完善 |
一、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原则 |
二、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完善措施 |
第六章 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治化之路——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 |
第一节 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的总体要求 |
第三节 《环境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构想 |
一、环保部门的职能职责方面 |
二、纵向权力层面 |
三、横向权力层面 |
四、环保部门内部权力层面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战略学习视角的企业战略变革研究[D]. 刘妍. 天津大学, 2008(07)
- [2]国有企业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研究[D]. 叶岩. 西北工业大学, 2018(02)
- [3]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D]. 董文静. 吉林大学, 2019(02)
- [4]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J]. 鲁伟. 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02)
- [5]论公共决策监督[D]. 王萍. 吉林大学, 2005(04)
- [6]党际政治协商民主的政治价值和发展路径——基于科学民主决策的思考[J]. 刘洁. 理论学刊, 2012(09)
- [7]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D]. 杨娱. 北京林业大学, 2019(04)
- [8]完善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的对策思考 ——以四川彭山县为例[D]. 王巧. 西南政法大学, 2014(07)
- [9]试论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管理[J]. 周联兵,朱海霞. 学术探索, 2004(07)
- [10]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研究[D]. 张文波.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8)
标签:公众参与;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变革管理; 战略分析; 制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