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十年代党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思考与经验(论文文献综述)
梁宝伟[1](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施瑛[2](2014)在《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历程研究(1932-1966)》文中研究表明华南地区建筑的发展,因远离政治中心而又毗邻港澳的独特地理区位、以及对外交流频繁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既“得风气之先”,也“开风气之先”,形成独特的地域风格。华南地区建筑教育的主线是自1932年由林克明先生在广东省立工专创办建筑工程学系开始,历经勷勤大学工学院建筑工程学系、国立中山大学建筑工程学系、华南工学院(文革期间曾改名“广东工学院”)建筑工程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的发展,逐渐形成了成熟的、有鲜明华南地域特色的、重建筑技术、重工程实践的建筑专业教育体系,为华南地区乃至全中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建筑人才。华南的现代建筑教育是中国整体现代建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对其研究逐渐增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以华南理工大学的建筑教育为主线的华南建筑教育发展历程研究的课题,正是基于目前的研究现状基础提出。本课题的研究定位于华南建筑教育从1932年创立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这段早期发展历程,是华南建筑教育的创立与探索、定位与起步的重要时期,为华南建筑教育逐渐走向成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课题的研究一方面通过大量史料的收集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整理,分析对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产生必然影响的中外建筑教育早期状况,结合社会历史发展的整体背景,从教学、科研和工程实践的角度,厘清华南建筑教育早期经历的创立与探索、定位与起步的历史脉络,力求展示准确、客观的历史进程,填补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史整体研究的空白;另一方面通过对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历程的研究,总结在林克明、夏昌世、陈伯齐、龙庆忠等老一辈华南建筑教育家的带领下,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所取得的教育成就,归纳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的特点,探寻其发展的内在动因,以期为现在的华南建筑教育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开放、融合、务实、创新是岭南文化的基本特点,也是老一辈华南建筑教育家们共同的内在学术品质。在他们的教学和科研及建筑创作中,这种文化特质得以充分体现。华南建筑教育在早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基于华南亚热带气候特点、强调基础训练、注重理性分析、重视功能和建造技术以及工程实践的教学思想,初步建立起以学为主,学、研、产“三结合”的建筑人才培养模式,为华南建筑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刘瑜[3](2019)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的制度理论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理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努力探索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成果,也是把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付诸中国实践并不断发展和创新的重大成果。在总结新中国成立70年艰辛探索不断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是我们党不断深化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中国在甲午战争败给日本后,国人在反思中国积贫积弱原因后提出要学习西方的制度,但结果屡屡碰壁失败。在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下,我们推翻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制度,建立了新中国,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这过程中,我们吸收借鉴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教训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对制度建设和改革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经过40年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与此同时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必然性和持续性,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理论,并且指出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观(简称习近平制度观)。综上所述,我们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在艰辛探索不断实践中形成的,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努力奋斗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的孕育、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与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中国化的过程是同步的。有鉴于此,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学理视域,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梳理、阐释和概括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和习近平制度观,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这也是本篇博士论文的主题和主线。论文由五个章和引言、结语部分组成。引言部分对整个研究的任务和方法进行说明,对现阶段国内外学界相关研究成果进行评析。正文由五个章构成,第一章是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作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概括,其中包含马克思研究制度的方法论。第二章主要是阐述毛泽东时期制度建立和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理论的渊源和基础。第三、四、五章主要是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第三章以历史梳理为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个时期的建设和发展作总体性的叙述,第四章重点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创新经验及理论成果,第五章对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习近平制度观作梳理、总结和提炼。结语部分在对全文作提纲挈领的概括外,还论述了习近平制度观要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发展。论文的主要观点有:马克思制度理论的分析方法从根本上讲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具体包括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分析方法、矛盾分析法、阶级分析法以及从抽象到具体、再从具体到抽象的逻辑分析方法,这些科学方法在制度分析中的运用至今仍有指导意义。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次历史性飞跃。在这个过程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新社会制度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前身。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开始由新民主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转变,1956年代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毛泽东立足本国实际,善于吸收借鉴苏联经验,进行有益的探索,给我们留下了宝贵思想财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总结了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从改革入手,着手进行制度建设,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20世纪八、九十年代,江泽民承前启后,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胡锦涛时期继续推进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取得的重大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丰富,有其严密的逻辑结构。首先,它是一种社会形态。其次,它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由四个层面的制度构成: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法律体系、体制机制。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既属于同一层次,又有所区别,基本制度要正常运行,则需要体制机制等具体的制度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包含政治和经济两大部分,具体制度则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制度系统,其内涵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完善和发展而不断丰富。理论创新和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创新的重要条件。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习近平制度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的新发展、新成果。它的理论前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重要理论基石是我国社会主矛盾发生了变化。习近平制度观内涵丰富,包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方位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制度定型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制度自信等内容。习近平制度观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刘湘东[4](2019)在《俄苏绘画对中国油画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主要研究俄苏绘画对中国油画发展的影响和启示,重点集中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俄国现实主义绘画方法和技巧以及苏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思想在新中国的传达和接受,并且在总结经验和汲取教训的基础上寻求俄苏绘画发展道路对中国油画发展的启示。最后得出结论:中国油画既不能全盘“西化”,也不能跟在苏联身后亦步亦趋,只有在博采众长的前提下,融合中国传统绘画的写意精神和意象语言,走有中国特色和气派的独立道路,才能永立于世界艺术之林。绪论部分指出现实主义是文艺把握世界的重要方式,现实主义绘画也是十九世纪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为广泛的艺术思潮。现实主义绘画强调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使得其不仅具有强烈的审美品格,也与自然和人的心灵世界产生有机的沟通。本部分主要讨论了现实主义的概念内涵以及批判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发生发展,通过国际国内相关研究学者的观点比较,提出自己对于中国学习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成败得失的看法,并进一步阐述本研究的意义与价值。第一章回溯了中国油画早期的丰富学缘和发展格局。从“五四”以来的100年时间里,中国的审美文化经历了重大的变化和转折,这在代表西方先进与革命观念的油画艺术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欧洲写实主义油画和各种现代主义风格在二十世纪交相辉映,师承欧美日的中国油画发展本来有着众多的学缘和风格,在二十世纪上半页经历了一个相对自由多样的发展阶段。第二章集中阐述文化传达的现实条件和历史契机。一方面谈俄罗斯的地缘政治、宗教文化以及俄罗斯因为跟欧亚文化之间的复杂关系造成的民族秉性和艺术特点。另一方面阐述苏联因输出革命而携带的文化艺术传播对中国的影响,以及中国因适应国际国内局势和任务而制定文艺政策的依据。第三章论述在全面“向苏联”学习条件下采取的理论预热、派遣留学生以及国内培训等系列举措,极大促进了中国的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创作方法和思想的发展以及科学系统的油画教学体系的形成。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指导的俄罗斯苏联绘画的巨大影响下,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艺术观念和实践逐步成为中国绘画的主流。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决定了其势必要对外输出革命思想以及文艺主张,中国为了对抗西方而采取的对俄苏绘画的全盘学习与接受。本文还讨论了俄苏绘画对中国的油画在何种程度上发挥了怎样的影响,中国又如何摆脱亦步亦趋的困局走上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等系列问题。第四章论述新时期中俄两国现实主义绘画发展以及两国之间在平等条件下的交流互助。随着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全面开放,西方的现代主义绘画思潮在中国轮番上阵引发审美趣味的转向,更因为苏联的解体引发的信任危机,导致中俄两国对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全面批判。中俄两国的艺术家和理论家,都在积极地对两国之间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传达和接受进程进行反思,寻找两国新时期的绘画发展健康格局。第五章重点对俄苏绘画对中国油画发展的影响进行反思。一方面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另一方面也要从俄苏的油画发展道路中寻求启示。我们不仅要借鉴俄苏绘画的优秀技法和先进思想,也要将其与中国的文化传统、民族精神和新时代主题结合起来,创造出独立自主的、具有中国气派的油画艺术。既要放眼世界,博采众长;又要坚持民族自信、坚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走出既有历史人文底蕴又有现实内涵的中国油画发展道路。最后是结论部分。本论文围绕俄苏绘画对中国油画发展的影响这一中心论题,通过实地考察、人物访谈和文献研究互证,展开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后得出结论:地跨欧亚的俄罗斯(苏联)在地缘、历史以及人种基因等诸多方面与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相近的意识形态和革命理想,中国革命和文学艺术得到了俄国(苏联)的帮助支持,也受到了其深刻的影响。借助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统一战线和自己的强大国力,向世界输出和传达俄国的文化艺术以扩大自己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成为当时苏联的基本国策,并且与中国急于冲破西方围堵取得世界承认的主张不谋而合,迅速形成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苏联传达和中国接受之盛况。但是苏联的大国文化沙文主义与中共独立自主的文艺政策发生冲突,中国在“双百”方针和“两结合”原则的呼声中开始了自己的油画探索。进入新世纪以后,中俄两国的油画发展发展格局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实主义油画迎来了新发展。中国油画要在新时代强调文化自信和道路自信的语境中,在坚持油画的本体语言的前提下,不断融合本民族的群体审美意识和国家意志,表现时代面貌和中国精神,为世界文化尤其是绘画艺术的发展奉献中国的智慧和力量。
张咏絮[5](2019)在《论“十七年”视觉艺术作品中男性英雄形象的建构》文中提出当下无论是关于“十七年”艺术领域的研究还是关于男性形象的研究都已获得丰硕的成果,但其中仍存在诸多尚待丰富的研究内容,这就可以从研究角度、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方面做出新的尝试与拓展。现有的对“十七年”艺术方面的研究主要涵盖了文学、电影、戏曲、美术、建筑、音乐、舞蹈等门类,其中对于人物形象的研究多集中在少数民族、女性形象、知识分子和中间人物等角度,并多存在于对传统文学文本的讨论和研究层面上,而对于男性形象的关注尤其是将其放入视觉领域的研究则较少;同时以男性气质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的领域多见于西方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对于国内视觉艺术的研究则更鲜有涉及。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了一套崭新的视觉体系和审美逻辑以示自身政权和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然性。男性英雄人物则被赋予了书写这一历史话语的权利,既形成了毛泽东时代关于理想男性的视觉景观,又为解读这段历史的提供了新视角。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光聚焦于“十七年”视觉艺术(本文主要涉及电影和美术)中男性英雄形象,既打破了单一艺术门类限制的藩篱,又将男性形象尤其是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英雄形象作为研究主要内容。旨在借助男性英雄形象的建构来解读意识形态如何进入艺术,进而左右现实中男性形象的气质构建并对社会政治生活产生影响。这一时间维度的研究价值在于其“承前启后”的历史性,它既承继了三四十年代以来的现实主义原则、延安文艺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又为“文革”时期艺术的“三突出”原则埋下了伏笔。因此,本文将“十七年”视觉艺术中男性英雄形象作为研究对象,不以线性的时间作为索引,而是在具体问题的推进下抽茧剥丝,由历史文化语境到现象表征再到构建手段,层层展开论述。本论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从宏观的历史背景出发,揭示男性英雄形象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第二章对具体类型的男性英雄形象内在特征进行分析;第三章作为第二章的延续,解答视觉艺术以何种手段将内在气质与精神外化为可视可感的形象,即分别从面相、服饰和表演三个维度展开;第四章将极致化“革命浪漫主义”的视听冲击来分析构建男性英雄形象的视听手段。第五章作为本论文的落脚点和研究该问题带来的现实意义,借以男性英雄人物进行过去和现在的双向对话与思考。因此,对“十七年”男性英雄形象的研究既是对这一历史时段的艺术研究的一次补充,也是对当下男性形象进行反思的一个契机。
董政[6](2019)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新中国的国家建设,当代中国法理学也走过了七十年的发展历程,在这段艰辛的学术探索的历程中,当代中国法理学取得了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逐渐建构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事业得到更加全面与深入的推进,这为当代中国法理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绝佳的学术契机。因此,当代中国法理学需要反思和总结自身的不足,并努力寻找新的理论突破点与增长点。这样就需要从国家观入手,一方面通过梳理、分析与评判中国法理学在不同阶段所持之国家观来反思国家与法的关系在当代中国法理学所呈现出的不同样态;另一方面,在总结当代中国法理学国家观研究之不足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建构“国家的法理论”这一理论构想。简言之,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既是一种寻找“国家”的学术反思,又是一种找回“国家”的学术构想。为了能清晰地描绘当代中国法理学之国家观的内容与变迁过程,需要建立了三个理想型,即“强”国家观的法理论、“弱”国家观的法理论和“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这三个理想型是对中国法理学三个历史阶段的概括或模型化:第一阶段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这一阶段的法理学属于一种“强”国家观的法理论,以“国家与法的理论”为典型;第二阶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2005年左右),由于这个阶段法理学业已获得自身的正当性地位,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并且各种法理论层出不穷、蔚为大观,因而这个五个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法理论属于“弱”国家观的法理论,主要考察的是以张文显教授为代表的权利本位论、以夏勇教授为代表的民权哲学、以公丕祥教授为代表的法制现代化理论,以苏力教授为代表的法治本土资源论、以梁治平教授为代表的法律文化学;第三个阶段是从2005年以来至今,纵然有一些法理论还未形成气候,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和讨论,但是这些法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它们主动地将“国家”置于其理论学说的核心位置,自觉地探究国家与法之关系的基本原理与规律,这些法理学属于“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这一法理论的典型有以强世功教授为代表的立法者的法理学、以高全喜教授为代表的政治宪法学、以苏力教授为代表的大国宪制论。“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所以是“强”国家观的法理论,是因为在国家与法的关系中,国家在价值层面上居于统摄地位,法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实现其政治目的的手段和工具,法理论也因此成为国家理论的附属品。换言之,在“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家(理论)比起法(理论)而过于强势,国家与法在理论上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与“强”国家观的法理论之“强”一样,所谓“弱”国家观的法理论之“弱”也是从国家与法之关系的角度界定的,只不过这种“弱”表现出更多的复杂特性。首先,国家观之“弱”表现为相对弱势,是相较于“强”国家观之绝对强势而言的。其次,国家观之“弱”还意味着包含国家视角、叙事、利益、精神、价值的国家理论的式微。再次,国家观之“弱”也指明了国家主题不再是法理学的中心主题,换言之,法理学对国家主题的关注只是法学理论自身研究的一个附带结果而已。最后,国家观之“弱”还体现为尚未建构起与法学理论相关的系统性的国家理论框架。正是基于这四点特性,国家(观)较之于法律(观)在这种法学理论模型中居于一种弱势地位。“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是指以国家为研究“视域”的法学理论范式。这一法学理想型中从国家出发重新审视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进路、研究旨趣等,将国家重新纳入到了法学基本理论的讨论之中,并且国家与法的关系构成了这一法理论的基本研究范畴。从“强”国家观的法理论到“弱”国家观的法理论再到“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国家观在当代中国法理学中经历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虽然目前中国法理学开始逐渐意识到国家之于法学理论的重要价值,但是总体而言将国家与法之关系作为法理学基本研究范畴的自觉性还不强,尚未建构起足以解释当代中国重大法治实践的理论模型、分析框架与方法论。因此,正是在反思与总结当代中国法理学国家观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迈向“国家的法理论”。可以从时代语境、研究对象与主题构成三个方面对“国家的法理论”进行论纲性的阐述。首先,“国家的法理论”之时代语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新时代”有四重内涵,即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中华民族奋斗的新目标、担当国际秩序的新角色,以及这一新时代依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这是新时代基本属性的不变性。新时代对于法学理论研究的意义在于,它为当代中国法理学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命题,“国家的法理论”实际上就是在这些大的题域的统摄下对具体相关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说,新时代为当代中国法理学迈向“国家的法理论”提供了千载难逢的研究契机,其具体表现为注重交叉学科研究的契机、注重法学宏观范式的研究契机、注重探寻国家精神的研究契机,这些契机也是“国家的法理论”今后深化研究的立足点。其次,由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理,因此作为一种法理学的“国家的法理论”当然也是以法理为研究对象,只不过这一法理是现代国家建构的法理,即现代国家在以法建国、以法治国过程中的法律规律、原则、方法与价值。正是由于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国家的法理论”在研究中虽然以国家作为中心视角、从国家出发来观察法律,但其落脚点是发现、观察、分析与提炼法理。最后,“国家的法理论”对现代国家建构之法理的研究不是漫无目的地展开,而是在更为具体的研究主题之下去发现、观察、分析与提炼法理。因此,还需着重分析“国家的法理论”之主题构成。“国家的法理论”包含着三大主题即国家理性、法律理性与政党理性。当然,“国家的法理论”并不是孤立地研究这三大主题,而是集中地考察国家理性、法律理性与政党理性的互动关系,这一互动关系组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法理图景,也即形成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立宪的政党—国家理性。
陈弢[7](2014)在《民主德国与中越朝关系研究(1960-197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民主德国或东德,曾经是东欧国家中经济最发达,地缘政治地位最特殊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面积狭小,人口不多的小国。自建国以来,民主德国的外交政策深受苏联的影响,但从五十年代中期开始却凭借其自身的弱实力,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上影响了苏联的外交政策,并实现了自身的外交目标。六十年代初期,中苏分裂在社会主义阵营扩散开来后,位于亚太地区的中国,北越和北朝鲜是三个与苏联及民主德国在内的苏东阵营陷入意识形态争论的国家,同时却又在一系列问题上与民主德国有着共同点。此外,民主德国与中越朝的关系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中民族国家利益与意识形态问题的矛盾。从1960年到1977年,民主德国对中越朝三国的政策逐渐从中国中心脱离,形成了越南中心。民主德国与中越朝关系的发展中,苏联起到了一种牵引的作用,并为民主德国的外交活动提供了大的背景平台,但却不能阻挡和掩盖民主德国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民主德国对中越朝三国的政策取决于三个重要因素:一、民主德国与其交往中能否获得政治经济外交,尤其是德国问题上的好处。二、统社党能否通过发展关系来动员及整合国内民众,增强其统治的合法性和对国内社会的控制。三、该国与苏联的关系至少不能陷入完全对抗的状态。本文将在民主德国外交部档案,统社党档案,民主德国秘密警察(斯塔西)档案,中国外交部和地方档案,越共中央档案,以及其他前苏东阵营国家已解密的档案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当事人的回忆录,年谱以及报刊等材料,分为四章进行论述。第一章探讨了民主德国外交政策的组织机构,苏联因素和社会主义阵营对其外交的影响,并讨论了五十年代民主德国与中越朝的关系。指出了五十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中期,民主德国可以凭借自身的弱实力,反过来影响超级大国苏联的德国政策,扮演“尾巴摇狗”角色,实现自身的外交目的和国家利益。社会主义阵营是民主德国追求国际承认的重要基石。五十年代期间在处理与中越朝三国关系之时,民主德国外交政策中存在着明显的“中国中心”。第二章主要分析了1960年到1966年,民主德国与中越朝三国尽管在意识形态问题上有争论,但彼此都还保持着国家关系上的合作。北越和朝鲜尽管在意识形态争论上尾随中国,但并未放弃同民主德国发展关系。尽管中越朝对德国问题的意见和民主德国不完全一致,但从德国问题上出发寻找对话和进一步合作的机会,成为了民主德国在国家关系上与这三国接近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尽管与中国逐渐从合作走向斗争,但民主德国仍借助中国的支持成功制衡了苏联与联邦德国的接近。同时,在遏制中国在越影响和越战升级的情况下,民主德国开始更加介入越南战争,越南事务逐渐成为民主德国在这个区域的关注重点。总的说来,这段时期,民主德国在该地区的外交政策开始了脱离中国中心的过程。第三章分析研究了1966至1970年初将民主德国与中越朝关系的危与机。这段时期,民主德国与中越朝三国的关系发展中,“危”与“机”并存。在中国,随着“文革”的开始及中国外交的极左化,与民主德国的党际和国家关系近乎完全破裂。中国在内政和外交方面都成为了民主德国的主要敌人之一,与中国的交往在这几年内近乎中断。与此同时,“文革”背景下中国与北越和朝鲜在党际和国家关系上的恶化,却为民主德国开展与这两国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机会。六十年代末期,北越与北朝鲜逐渐停止了在意识形态领域与民主德国的公开争论,且都强调了发展双方关系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德国加大了对越朝两国的经济援助,并通过一系列互访和在重大问题上交流意见大大加深了双方的政治关系。第四章论述了1970年以来,整个亚太及国际冷战形势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背景下,民主德国与中越朝关系的变化和发展。民主德国与中国的关系在七十年代初期曾有过短暂的缓和。但伴随着中国外交政策走向联美抗苏,以及德国问题自身的变化,中国放弃了在德国问题上始终支持民主德国的态度,不但同联邦德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还反对民主德国的两个德国和两个民族政策。因此,事实上是认同了联邦德国不在国际法上承认民主德国的做法。在处理与北越及北朝鲜的关系时,与苏联一致,民主德国的分析报告也越来越强调这两个国家强大的“民族主义”趋势会对其社会主义国家关系造成消极影响。但在实际的行动中,民主德国外交政策却展现出了更灵活的态度。尤其是民主德国与北越及统一后的越南关系发展程度远超其与中朝的关系。越南统一后,双方在1977年签署了《友好互助协定》,协定中不再提及统一德国的口号,事实上承认了民主德国的两个德国政策,消除了双方在统一问题上的矛盾。越南作为民主德国对这一地区政策中心的地位终于形成。
朱亦民[8](2019)在《史密森夫妇的建筑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代建筑理论和设计原则在中国最近二十年的快速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理解现代主义建筑思想不仅是建筑实践中的运用和操作方法的问题,更关系到未来文化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现代建筑思想在1950至1960年代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从理性主义和功能主义向多元化转变。其中英国建筑师艾莉森·史密森和彼得·史密森夫妇在这个变革时期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本论文是关于史密森夫妇的建筑思想的整体研究。通过对其建筑创作历程和建筑思想的分析,对二战后现代主义建筑状况的回溯,特别是对英国文化特殊性的发掘,本论文从现代性和地域传统之间关系的角度,研究总结了史密森夫妇的建筑与城市理论和设计方法,分析了其思想的来龙去脉。本论文研究了史密森夫妇的建筑创作与社会、文化、艺术和英国传统之间的关系,对他们的建筑思想与当代建筑的传承关系和对当代建筑的影响进行了总结,为中国当前建筑实践和理论思考提供参照和指导,为重新评估现代建筑的核心思想和价值提供新的视角。本论文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为第一章绪论;本章是对研究主题和框架的界定,阐述了研究的学术基础、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框架。第二部分是问题的展开与分析;第二章论述了史密森夫妇自1950年代初开始至2003年全部创作经历、思想发展和主要事件,并对主要作品进行了考察分析,介绍了史密森夫妇1970年代后建筑设计和思想的变化;第三部分为问题研究的深化;第三章论述了现代建筑思想在英国自十九世纪后期到1940年代之间发展的过程,为史密森夫妇的建筑实践勾画出建筑思想和社会发展的背景。本章考察了英国与现代主义建筑运动的关系,指出这样一个事实:现代主义建筑与英国没有直接的关系。英国作为最早进入现代化的国家,在十九世纪后期为现代建筑提供了伦理基础,但没有发展出现代建筑的美学。欧洲大陆的现代主义建筑在1920年代形成后,在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逐渐被英国社会接受。第四章回溯了独立小组的历史,对历史背景、核心人物、主要思想及其发展进行了论述,指出独立小组对史密森夫妇的影响,特别是独立小组思想与史密森夫妇“如其所是”(As Found)美学之间的关联。第五章对粗野主义建筑的形成和发展、主要观点和设计方法以及历史影响做综合论述和评价。本章考察了粗野主义在英国形成的社会背景,对史密森夫妇的思想核心“如其所是”美学进行研究和比较,阐明史密森夫妇设计方法分的理论基础。第六章讨论十次小组的历史和主要城市理论观点,对史密森夫妇在十次小组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进行评述,分析史密森夫妇的城市理论观点及其思想根源。第四部分为理论架构的拓展;第七章从英国传统文化特性和现代化历史入手,引用历史和艺术史领域经典文献和最新研究成果,对英国社会、文化、艺术的特殊性进行分析,指出史密森夫妇建筑思想和设计方法与英国性的关联。第五部分为研究结论;第八章对史密森夫妇的思想进行了全面总结,指出了其建筑价值观,设计方法和作品的特征,并梳理出史密森夫妇与当代建筑思想、流派和建筑师之间的关系。最后总结了史密森夫妇建筑思想对中国建筑理论和实践的启发和意义。
钟丽丽[9](2020)在《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及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战后,经济上,英国进入了“丰裕社会”,工人阶级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可见的社会差距缩小,社会群体趋于稳定。政治上,工党首次组建多数党政府,建立了福利国家,实行了国有化,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之后工党连续两次竞选失败,国有化的弊端也开始显现。而共识政治的出现则意味着保守党与工党政府在意识形态和经济、社会政策方面趋同,这使得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不像过去那样明确了,社会主义对传统资本主义的批判也几乎过时了,社会主义本身的目标也需要重新检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克罗斯兰为代表的修正主义者提出了新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分析。克罗斯兰是工党卓越的修正主义者,是英国社会民主主义的标志性人物。他关于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后资本主义”论和关于福利与平等的新社会主义观使得他成为西欧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所处的时空方位和其思想理论在工党政治思想史上承上启下的地位也使得他在工党的战后转型过程中堪称中坚。但是,国内关于这样一位在工党历史上,特别是工党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重要人物的研究却很少。国外关于克罗斯兰的研究相对来说较多,但研究者多是工党自己的理论家、政治家,或者与克罗斯兰关系比较密切的人,囿于其立场,多对克罗斯兰溢美而少批判,也缺少关于克罗斯兰思想产生的背景及发展轨迹的研究成果。本研究以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遵循“背景——内容——影响——评价”这一逻辑顺序,对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第一章在简单介绍了克罗斯兰的生平和着述之后,分析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和现实参照。第二章根据发展历程将其社会主义思想分为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初步形成时期、五十到六十年代初的成熟时期以及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的晚期反思时期。第三章介绍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为其社会主义思想逻辑起点的“后资本主义”论、作为其社会主义思想本质的平等观、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对国有化、计划化的再认识、温和渐进的政治策略及独具特色的文化观。第四章和第五章分析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的工党和工党政府的影响。根据工党发展的历史演变,将工党的发展划分为20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以来工党现代化两个阶段,并分别分析了在这两个发展阶段中克罗斯兰对工党以及工党政府的影响。第六章分析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并从科学社会主义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客观的评价,这一部分这也是全文的落脚点。基于以上内容,本文主要阐述和论证了以下观点和结论。首先,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产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克罗斯兰虽然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但其父母都是利物浦兄弟会的,崇尚简单的宗教仪式和活动,信仰“上帝眼中众生皆平等”,这种平等主义对克罗斯兰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英国国内和国际的时代变迁也影响和塑造了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思想。除此之外,伯恩施坦的经典修正主义和英国工党所特有的修正主义也都促成了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为克罗斯兰修正所有制理论提供了经济理论支持,马克思主义学者洛拉证实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当代现实分析的局限性,从而对克罗斯兰重新认识资本主义起到了重要作用。美国和瑞典社会政治的变革也为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现实参考。其次,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是多方面、立体式的。他基于英国资本主义社会发生的新变化,提出了“后资本主义”论。以此作为逻辑起点和理论前提,他重新界定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福利与平等,并区分了社会主义的目标与手段,改变了以往人们以所有制判定社会性质的标准,认为国有化只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之一,计划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的核心特征和属性。他提倡私人生活中的自由和快乐、强调文化价值的社会责任的文化观也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他提出通过改革教育、改变消费观念、改革税收制度以及重新分配财产和企业内部的权力和地位等措施实现社会主义。虽然克罗斯兰的目标很激进,但在实现策略方面,他又是温和而渐进的,这主要体现在他对待税收改革、教育改革和民主政治的态度方面。再次,根据工党自身的发展和政治思想的演进,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工党及工党政府的影响分为20世纪五十一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以来的工党现代化改革时期两大阶段。在第一阶段,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成熟,加上他在威尔逊-卡拉汉政府中的任职经历,使得他在工党意识形态转型、党内左右翼之争、竞选策略以及教育和住房、社会保障、就业等社会政策方面直接影响了工党和工党政府。第二阶段包括八十年代后期金诺克、史密斯领导的“政策反省”运动、布莱尔领导的“新工党”以及2012年艾德·米利班德提出的“全民国家”。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不管是承认还是否定,工党的每一步改变或转型都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最后,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最大贡献在于强调福利与平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区分了手段与目的,将国有化看作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之一。但他的思想也存在着局限性,其关于社会、经济和国家的分析还存在着缺陷与不足。这种缺陷和不足一方面来源于他对二战后英国的政治制度和机构过于乐观,另一方面源于其学术观点的内在弱点。此外,克罗斯兰的着作中很少提及性别、女性主义以及合法性和认同等议题,而正是这一系列议题影响了新左派并最终塑造了九十年代“新工党”,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与当代的相关性,凸显出其思想的不足。即便如此,克罗斯兰对于当下的工党政治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原因在于他在主张将政治原则与政治权力结合起来的同时,还留下了一种在新社会中践行社会民主政治的方法论。一方面,他强调工党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变化,但政治原则和政治权力之间并没有内在的冲突,工党可以在不放弃核心信念的前提下,通过民主的竞选程序上台执政;另一方面,他主张制度手段与意识形态目的的分离,而且强调这是修正主义的必要条件。他认为工党必须永远以一个以阶级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政党的身份,又必须以一个真正无阶级社会的名义,成为全国性政党来赢得选民支持。他强调社会主义是一种道德事业,工党必须要充分理解英国社会和文化变化的复杂性,并积极地接受和适应这些变化。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克罗斯兰的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有着根本区别,是非科学的。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已经克服了固有矛盾,生产力提高,工人阶级生活水平和地位提高,不存在马克思所预言的阶级关系紧张和阶级矛盾尖锐。但实际上这些变化仅仅是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的变化,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的本质变化。他认为所有制不是决定社会性质的关键因素,以平等这一价值作为社会主义的目标,否定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认为只要社会主义的因素不断增长,就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
刘尧[10](2019)在《习近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对意识形态工作甚为重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无数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结合当今中国发展的客观实践,辩证地继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本文横向对新时代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进行梳理,概括,归纳,总结,并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实践路径剖析论述。第一篇,基本概念阐释(第一、二章)。第一章,意识形态及相关概念梳理归纳,剖析习近平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涵的论述,阐释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重要地位、主要功能的论述。第二章,详释习近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论述的理论来源,并分析当下的国内外背景。第二篇,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立场论述(第三、四章)。第三章,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首先,习近平关于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必然性和重要性论述;其次,根据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高度凝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一元指导地位所面临的各种挑战;最后,对习近平提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具体做法展开研究。第四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阐述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内涵和外延界定;其次,分析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要性;最后,对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方法进行研究。第三篇,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目标任务论述(第五、六、七章)。第五章,对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概括进行详细阐述,并研究其实现路径。第六章,马克思主义引导社会思潮。论述习近平对一些错误思潮的批驳,使人民明确自己的立场,与错误思潮作斗争,更好运用马克思主义引领社会思潮。第七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安全的论述。鉴于当前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同程度地认识误区,威胁到意识形态工作的安全,对此,必须正本清源、以正视听,全方位,多角度展开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工作。第四篇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途径论述。即第八章,分别对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路径进行阐释论述。综上所述,本文根据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结合国内外现状,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研究和探讨了新形势下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规律,目标任务,实现路径,以期为新时代的党、国家构建完整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为新时代意识形态理论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理论保障。
二、五十年代党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思考与经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五十年代党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思考与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1)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2)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历程研究(1932-196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 |
1.2.1 建筑教育本体研究 |
1.2.2 建筑教育发展历程 |
1.3 研究范围 |
1.3.1 本课题研究的空间范围---华南地区 |
1.3.2 研究的客体对象范围---华南理工大学 |
1.3.3 研究的时间范围---(1932 年-1966 年) |
1.4 华南建筑教育研究现状 |
1.4.1 相关着作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 |
1.4.2 期刊文章研究 |
1.4.3 其他研究 |
1.5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6 研究技术路线与架构 |
1.7 研究的关键性问题 |
1.8 研究价值 |
1.9 研究成果 |
1.10 研究创新之处 |
1.10.1 研究对象的创新 |
1.10.2 研究方法的创新 |
1.10.3 研究成果的创新 |
1.11 文章结构 |
1.12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外早期现代建筑教育发展历程概要 |
2.1 学院派 |
2.1.1 布杂学院(巴黎美术学院) |
2.1.2 宾夕法尼亚建筑学系 |
2.1.3 苏联的学院派建筑教育 |
2.2 现代主义设计教育 |
2.2.1 德意志制造联盟 (Deutscher Werkbund) |
2.2.2 包豪斯 |
2.3 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 |
2.4 TEAM X-反思国际现代主义建筑 |
2.5 日本早期的现代建筑教育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早期现代建筑教育发展历程概要 |
3.1 《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 |
3.2 《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 |
3.3 农工商部高等实业学堂开设建筑课程 |
3.4 中华民国教育部大学令 |
3.5 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建筑科 |
3.6 国立中央大学建筑工程系 |
3.7 东北大学建筑系 |
3.8 勷勤大学建筑工程学系、国立中山大学建筑工程学系 |
3.9 私立沪江大学商学院建筑系 |
3.10 国立重庆大学建筑工程系 |
3.11 私立之江大学建筑系 |
3.12 圣约翰大学建筑系 |
3.13 香港早期现代建筑教育的发展 |
3.14 解放后的中国建筑院校早期“老八校” |
3.14.1 清华大学建筑系 |
3.14.2 同济大学建筑学系 |
3.14.3 南京工学院建筑系 |
3.14.4 天津大学建筑系 |
3.14.5 华南工学院建筑工程学系 |
3.14.6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 |
3.14.7 西安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 |
3.14.8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 |
3.1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华南建筑教育创立与探索时期 |
4.1 广东省立工业专科学校建筑工程学系(1932-1933) |
4.1.1 背景与历史沿革 |
4.1.2 教学体系 |
4.1.2.1 教学思想 |
4.1.2.2 教学计划 |
4.1.2.3 师资情况 |
4.1.2.4 学生情况 |
4.1.3 学术及科学研究 |
4.1.3.1 开启华南现代主义建筑的学术研究 |
4.1.3.2 广东全省教育展览会 |
4.2 勷勤大学工学院建筑工程学系(1933-1938) |
4.2.1 背景与历史沿革 |
4.2.2 教学体系 |
4.2.2.1 教学思想 |
4.2.2.2 教学计划 |
4.2.2.3 教材建设 |
4.2.2.4 教学方法 |
4.2.2.5 教学条件 |
4.2.2.6 师资情况 |
4.2.2.7 学生情况 |
4.2.3 学术科学研究 |
4.2.3.1 科研论文与着作 |
4.2.3.2 教授演讲 |
4.2.3.3 对外交流 |
4.2.4 建筑工程实践 |
4.2.4.1 国立中山大学石牌校区校园建筑设计 |
4.2.4.2 勷勤大学石榴岗校区规划与建筑设计 |
4.2.4.3 其他建筑实践 |
4.3 国立中山大学建筑工程学系--抗战时期(1938-1945) |
4.3.1 背景与历史沿革 |
4.3.2 教学体系 |
4.3.2.1 教学思想 |
4.3.2.2 教学计划与教材建设 |
4.3.2.3 教学方法 |
4.3.2.4 师资情况 |
4.3.2.5 学生情况 |
4.3.3 学术及科学研究 |
4.3.3.1 举办展览 |
4.3.3.2 中英文论文竞赛 |
4.3.4 建筑工程实践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华南建筑教育定位与起步时期 |
5.1 国立中山大学(中山大学)建筑工程学系广州复课(1945-1952) |
5.1.1 背景与历史沿革 |
5.1.2 教学体系 |
5.1.2.1 教学思想 |
5.1.2.2 教学计划 |
5.1.2.3 教材建设 |
5.1.2.4 教学方法 |
5.1.2.5 教学设施建设 |
5.1.2.6 师资情况 |
5.1.2.7 学生情况 |
5.1.3 学术科学研究 |
5.1.3.1 论文着作 |
5.1.3.2 举办、参与展览 |
5.1.3.3 访问交流 |
5.1.4 建筑工程实践 |
5.1.4.1 华南土特产展览交流大会 |
5.1.4.2 中山大学图书馆(华南工学院图书馆) |
5.2 华南工学院建筑工程学系(建筑学系)(1952-1966) |
5.2.1 背景与历史沿革 |
5.2.2 教学体系 |
5.2.2.1 教学思想 |
5.2.2.2 教学计划 |
5.2.2.3 教材建设 |
5.2.2.4 教学方法 |
5.2.2.5 师资情况 |
5.2.2.6 学生情况 |
5.2.3 学术科学研究 |
5.2.3.1 科研机构 |
5.2.3.2 展览会 |
5.2.3.3 调查测绘 |
5.2.3.4 民居调查与研究 |
5.2.3.5 举办校内座谈会与学术讨论会 |
5.2.3.6 科学报告会 |
5.2.3.7 学术论文与着作 |
5.2.3.8 设计竞赛 |
5.2.3.9 对外学术互访和交流 |
5.2.4 建筑工程实践 |
5.2.4.1 生产实践的机构 |
5.2.4.2 人民公社规划与建筑设计 |
5.2.4.3 典型工程实践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历程的成就和特色 |
(一) “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华南建筑教育理念 |
(二) 教学成就与特色 |
(1)创立华南地区第一个大学级别的现代建筑教育体系 |
(2)建立起以“全面型”建筑人才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标准 |
(3)建立了注重基础训练、重视建造技术、知识结构完备的课程体系 |
(4)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培养了大批的建筑专业人才 |
(5)为华南建筑教育的后续发展积蓄了重要的人才基础 |
(三) 学术研究成就与特色 |
(1)开启了华南建筑教育对现代主义建筑的学术研究 |
(2)树立了注重调查,理性分析的学术研究传统 |
(3)确立了基于华南亚热带气候特点的建筑学术研究方向 |
(4)取得了基于华南亚热带气候条件下的建筑降温措施研究的丰硕成果 |
(四) 建筑实践成就与特色 |
(1)坚持功能实用、合理经济的现代主义建筑实践 |
(2)广泛运用适应华南地区亚热带气候特点的建筑降温措施 |
(五) 建立起教学、科研、实践三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
二、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的文化特质 |
(一) 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呈现的开放多样性 |
(1)师资的开放性 |
(2)对外交流的开放性 |
(3)学科建设的多样性、全面性 |
(二) 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的包容并蓄性 |
(1)教学思想的包容性 |
(2)教学内容的兼容性 |
(三) 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的务实性 |
(1)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的务实性 |
(2)对社会发展变化的敏锐性 |
(四) 华南建筑教育的锐意创新性 |
(1)“敢为天下先”的进取精神 |
(2)基于地域特色的学术科研创新性研究 |
三、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教育历史沿革 |
附录.2 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历程大事记 |
附录.3 林克明、夏昌世、陈伯齐、龙庆忠、谭天宋生平 |
附录.4 调研访谈录 |
附 4.1 金振声访谈 |
附 4.2 陆元鼎、魏彦钧访谈 |
附 4.2.1 第一次访谈 |
附 4.2.2 第二次访谈 |
附 4.3 何镜堂访谈 |
附 4.4 蔡德道访谈 |
附 4.5 邓其生访谈 |
附录.5 华南建筑教育发展历程之历届系主任、院长 |
附录.6 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历程之历届毕业生名单 |
附录.7 教师担任历界中国建筑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名单(1993 年以前)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的制度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制度理论研究的任务 |
二、制度理论研究的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的内容、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制度的重要观点和论述 |
一、唯物史观的维度 |
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维度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的分析框架 |
一、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的理论基础是唯物史观 |
二、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三、制度变迁的主体、路径、方式和目的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的方法论意义 |
一、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的历史观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的整体观 |
三、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的人本观 |
第二章 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艰辛探索和建立 |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是基本方向 |
二、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 |
三、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 |
四、“以苏为鉴,走自己的路”的思想 |
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框架的确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 |
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
三、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与偏差 |
第三节 建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经验 |
一、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 |
二、在探索制度模式时既要大胆吸收外来经验,也要立足本国实际 |
三、正确处理好制度与人之间关系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实践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建 |
一、揭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的辩证关系 |
二、恢复和发展各项政治制度 |
三、改革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
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改革 |
五、推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 |
一、党和国家各项政治制度的发展 |
二、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 |
四、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一、政治制度方面的新探索 |
二、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发展 |
三、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四、制度建设方面的新论述新成果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理论逻辑和理论成果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总体框架结构 |
一、社会形态层面的基本制度 |
二、社会结构层面的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理论逻辑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比较中发展和完善 |
二、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先导和保障 |
三、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根本保证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理论成果 |
一、关于社会形态层面的理论成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
二、关于制度本质的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本质论 |
三、关于制度变迁动力的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改革理论 |
第五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观 |
第一节 习近平制度观的理论前提和理论基石 |
一、准确判断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是习近平制度观的理论前提 |
二、科学分析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是习近平制度观的理论基石 |
第二节 习近平制度观的丰富内涵 |
一、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全方位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的制度改革 |
三、制定实现制度建设定型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
四、制度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为中心 |
五、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制度建设 |
六、深刻揭示制度自信与“四个自信”的内在关系 |
第三节 习近平制度观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
一、习近平制度观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的新发展 |
二、习近平制度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的创新成果 |
结语:深化认识和深入研究习近平制度观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俄苏绘画对中国油画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本研究的背景与目的 |
二、本研究的现实意义 |
第二节 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
一、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二、国际上相关研究现状 |
三、相关问题尚存继续讨论之空间 |
第三节 概念的界定与阐释 |
一、现实主义绘画的内涵与外延 |
二、批判现实主义绘画的概念 |
三、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理解 |
四、批判现实主义绘画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相互关系 |
第四节 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本文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之处与应用价值 |
一、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与创新之处 |
二、本研究的应用价值 |
第一章 中国油画发展学缘回溯 |
第一节 十九世纪以来西方文化入侵与中国文化转型 |
一、康有为、陈独秀的“美术革命”和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 |
二、徐悲鸿的美术改良以及鲁迅的“为人生而艺术” |
三、林纾的独守古门 |
第二节 异域想象与实地观摩带来的新视角 |
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林风眠 |
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刘海粟 |
第三节 在社会变革中的选择与接收——现实主义的发扬和现代主义的夭折 |
一、现实主义之滥觞 |
二、现代主义的勇敢尝试和夭折 |
第四节 在左翼文艺团体倡导下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初发 |
一、左翼人士的积极倡导 |
二、徐悲鸿的激赏与推广 |
三、中国美术格局的变化 |
第二章 文化传播与接受的现实条件和历史契机 |
第一节 横跨欧亚大陆的俄罗斯文化传统的历史成因 |
一、俄罗斯国家的地缘和历史变迁 |
二、俄罗斯的民族秉性和文化传统 |
第二节 俄罗斯文化与欧亚文化的关系 |
一、西征东扩与东张西望 |
二、东西融合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 |
第三节 二十世纪苏维埃世界革命思路引发的绘画历史变迁 |
一、现代主义绘画与俄国革命精神的契合 |
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提出和发展 |
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思想之一统 |
四、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本质 |
第四节 苏联时期文艺政策与艺术家的创作实践的适时调整 |
一、苏联社会上层文艺政策的反思 |
二、文艺创作政策的解冻引发的创作清流 |
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历史惯性 |
四、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苏联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批判 |
第五节 中国革命道路和新中国文艺政策制定的依据 |
一、新政权对苏联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热捧 |
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油画遇冷和国内的独立意志兴起 |
第三章 新中国油画发展对苏联的全面借鉴 |
第一节 建国初期的政治和文化建设格局 |
一、新中国成立时的政治格局和文化导向 |
二、新中国的文化群体组织结构 |
第二节 “向苏联学习”对中国油画的深刻影响 |
一、舆论造势和理论介绍 |
二、向苏联派遣以油画为主的留学生 |
三、以“马训班”为代表的国内培训 |
四、中国的油画道路的转向 |
第三节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方法 |
一、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的基本特征 |
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绘画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地位和影响 |
第四节 大国沙文主义与民族自觉性的矛盾与“双百”方针 |
一、中苏政治裂痕与文艺政策的冲突 |
二、“双百”方针的出台 |
第五节 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向革命浪漫主义的变奏 |
一、新中国绘画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基调 |
二、新中国绘画向浪漫主义的变奏 |
第四章 新时期中俄现实主义油画的发展与探索 |
第一节 两种世界观对世界本质认识的分野 |
一、两种意识形态下文艺观念的差异 |
二、新时期苏联(俄罗斯)绘画观念的变化 |
第二节 俄罗斯现实主义绘画传统的形成 |
一、现实主义绘画的理论肇始 |
二、俄国朴素现实主义绘画的尝试 |
三、俄国批判现实主义绘画的发展 |
四、苏联时期现实主义绘画的坚持 |
五、当代俄罗斯现实主义绘画转型 |
第三节 中俄两国在发展过程中文化交往的流变 |
一、新一轮的俄罗斯留学热潮 |
二、中俄油画在平等互助条件下的交流 |
第四节 中国现实主义油画的稳步发展 |
一、20 世纪80 年代中国各种写实风格绘画的探索 |
二、“前卫”艺术和现代艺术的再次兴起 |
三、现实主义油画的薪火相传 |
四、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带来的新机遇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油画发展道路之反思 |
第一节 俄苏油画对中国发展道路的影响 |
一、俄苏绘画给我们提供的经验 |
二、俄苏绘画的发展模式给我们的教训 |
第二节 俄苏绘画发展道路对当代中国油画的启示 |
一、中国油画发展的总体趋势 |
二、俄苏绘画道路给我们的启示 |
第三节 当代中国现实主义油画发展的历史新境遇 |
一、当代中国油画发展的新趋向 |
二、民众审美取向的嬗变 |
三、经济繁荣产生新的需求 |
四、艺术发展的规律要求绘画回归本源 |
第四节 中国油画发展道路之反思 |
一、艺术发展道路要自信 |
二、正确认识油画的民族化 |
三、正确处理创作与教学的关系 |
四、油画发展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 |
五、正确处理好意识形态和艺术规律的关系 |
结语 |
主要参考资料 |
致谢辞 |
(5)论“十七年”视觉艺术作品中男性英雄形象的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 |
四、概念界定 |
第一章 “十七年”视觉艺术中男性英雄形象产生的历史文化语境 |
第一节 政治意识形态的规约 |
一、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
二、一元化的思想改造 |
三、政治运动中的视觉艺术 |
第二节 文艺思潮与文艺理论为塑造英雄形象定调 |
一、从《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到“人民性”的探讨 |
二、从题材规划到“三结合”的创作方法 |
三、从“创造新的英雄典型”到“典型性”的探讨 |
第三节 外交环境的风云诡谲 |
一、苏联文艺思想与男性英雄形象建构之关联 |
二、清算好莱坞电影所带来的事实上的悖论 |
第二章 “十七年”视觉艺术作品中被神化了的主要男性英雄形象类型 |
第一节 英雄主义形象: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 |
一、革命英雄与男性气质的天然联系 |
二、身份的转换:从普通农民到革命者 |
三、崇高的“身体”:肉体的受难与精神的道德化 |
四、性爱的遮蔽:从革命伴侣到去性化 |
第二节 劳动模范: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英雄 |
一、从现实走向艺术:劳模艺术呈现的动因 |
二、从苦难走向幸福:劳模艺术形象的演变 |
三、现代化景观下的劳动身体 |
第三章 意识形态规训下的男性英雄形象的构建手段与悖论 |
第一节 面相:微观政治 |
一、中国“面相术”视阈下的完美男性面孔 |
二、苏联影响下的“社会主义新人”面孔 |
三、从天然的面容到意识形态的面具 |
第二节 服装:权利外衣 |
一、干部装:政治身份的象征 |
二、军装:坚定意志的标记 |
三、工装:被模糊了的性别意识 |
第三节 程式化的红色表演美学 |
一、模式化的英雄神态 |
二、戏剧化的肢体动作 |
三、革命化的英雄气质 |
第四章 极致化的“革命浪漫主义”视觉冲击与被夸张的画面语言 |
第一节 单一化的构图与强烈的色彩对比 |
一、公式化与表现形式单一的构图 |
二、光线运用中的阶级性倾向 |
三、夸张的暖色调与强烈的色彩对比 |
第二节 镜头与场面调度 |
一、苏联式的蒙太奇处理 |
二、为革命主题服务的场面调度 |
三、特写镜头与“富有阶级特征的脸” |
第三节 来自各种声音中的政治询唤 |
一、革命化的音乐主旋律 |
二、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歌词、对话与独白 |
第五章 对“十七年”视觉艺术中男性英雄形象构建的反思 |
第一节 意识形态与男性形象的塑造与博弈 |
一、被限制的想象力:单一的审美标准 |
二、强化意识形态所造成的“社会主义男女同化” |
第二节 男性英雄形象的现状与当代审美价值 |
一、阴柔男性气质的“霸屏”:对男性形象女性化的反拨 |
二、被消费的“男色”:改写“十七年”时期男英雄形象 |
三、寻找“荷尔蒙”:重建男性英雄气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专着、科研成果 |
致谢 |
(6)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目的 |
四、研究方法 |
五、理论模型的建构 |
(一)理想型的概念引入 |
(二)理论模型的建构基础 |
(三)三种理论模型 |
(四)三种理论模型的时空关联 |
第一章 “强”国家观的法理论 |
第一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时代型塑 |
第二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体系构造 |
第三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方法统摄 |
第四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批判分析 |
第五节 “真理的片段”:国家与法的关系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弱”国家观的法理论 |
第一节 权利本位论 |
一、权利本位论的两条线索 |
二、国家(观)在权利本位论中的显露 |
三、国家(观)在权利本位论中的隐匿 |
第二节 民权哲学 |
一、权利概念:从分析哲学到政治哲学 |
二、民权哲学:个人对抗国家的政治资格 |
(一)中国传统历史中的民权 |
(二)“集体权利—个人义务”模式 |
(三)政治冷漠与权利觉醒 |
第三节 法制现代化理论 |
一、法制现代化理论与韦伯的理性观 |
二、法制现代化理论与伯尔曼的法的社会理论 |
三、立国者(代表)与第三次“法律革命”的政治解读 |
第四节 本土资源论 |
一、国家法与民间法:一种实用主义哲学的视角 |
二、实用主义的真理观:经验主义、后果论与法律的“科学游戏” |
三、开放还是保守:法学的价值虚无主义 |
第五节 法律文化学 |
一、法律文化学的方法论:“事实”的突破与“意义”的想象 |
(一)“事实”的突破 |
(二)“意义”的想象 |
二、谱系学:宗法国家的诞生 |
(一)驱动化的军事战争 |
(二)附庸化的经济结构 |
(三)超越化的儒学思想 |
(四)严苛化的法律统治 |
三、构造学:宗法国家的文化构成 |
(一)身份文化 |
(二)礼法文化 |
(三)士人文化 |
四、文化解释学的困境与文化载体的变迁 |
(一)文化解释学的困境 |
(二)文化载体的变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 |
第一节 立法者的法理学 |
一、法理学的本体重构:从法律人到立法者 |
(一)法的本质属性:法律的国家性 |
(二)法律人的法理学 |
(三)立法者的法理学 |
二、立法者与不成文宪法 |
(一)不成文宪法:宪法规范的政治形态 |
(二)中国宪法中的不成文宪法 |
三、立法者的法理学之内部面向:政党法治国 |
(一)走出“法律帝国” |
(二)多元一体的法治共和国 |
(三)法治的中国模式:政党法治国 |
四、立法者的法理学之外部视野:帝国与国际法 |
(一)地缘政治学与“麦金德时代” |
(二)帝国:做世界的立法者 |
(三)帝国的悖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第二节 政治宪法学 |
一、政治宪法学的本体论:宪法的政治性 |
(一)思想的轨迹:从国家哲学到政治宪法学 |
(二)政治宪法学的“政治”意涵 |
(三)政治的状态: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 |
二、政治宪法学的方法论:宪制发生学 |
(一)“历史—规范主义” |
(二)“生命—结构主义” |
(三)宪制发生学的三条线索 |
三、政治宪法学的价值论:宪法的规范性 |
(一)政治宪法学的“左”与“右” |
(二)宪法的规范性:政治立宪主义 |
第三节 大国宪制论 |
一、农耕中国的时间之维 |
(一)大历史观:在长时段中拾起历史 |
(二)“拧干时间” |
二、农耕中国的空间构造 |
(一)家 |
(二)国 |
(三)天下 |
三、农耕中国的制度肉身 |
(一)皇帝 |
(二)士人 |
(三)国人/村民 |
四、农耕中国的治理之术 |
(一)文韬:农耕中国的文化宪制 |
(二)武略:农耕中国的军事宪制 |
(三)经世济民:农耕中国的经济宪制 |
五、大国末路:农耕中国的宪制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迈向“国家的法理论” |
第一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时代语境 |
一、“新时代”的多重意蕴 |
二、新时代的法理论命题 |
三、迈向“国家的法理论”的时代契机 |
第二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研究对象 |
一、法理的概念意涵与多维属性 |
二、现代国家建构的法理 |
第三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主题构成 |
一、国家理性 |
(一)国家福祉 |
(二)治国技艺 |
二、法律理性 |
(一)法律的实质理性 |
(二)法律的形式理性 |
三、政党理性 |
(一)中国梦 |
(二)执政能力 |
四、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法理图景 |
(一)政党—国家理性:政党领导的现代中国 |
(二)立宪的国家理性:国家理性与法律理性的双向型塑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民主德国与中越朝关系研究(1960-1977)(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民主德国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总体特征 |
第一节 民主德国外交政策的机制和组织结构 |
第二节 社会主义阵营与民主德国的外交政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主德国对中越朝政策的调整(1960-1966) |
第一节 民主德国和中国从合作走向斗争 |
第二节 大规模援越的开始 |
第三节 寻找与北朝鲜的共同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民主德国与中越朝关系的“危”与“机”(1966-1970) |
第一节 “文革”背景下民主德国和中国关系的极端恶化 |
第二节 中越裂痕下民主德国和北越关系的全方位加强 |
第三节 支持北朝鲜脱离中国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越南成为民主德国外交的地区中心(1970-1977) |
第一节 在德国问题上与中国分道扬镳 |
第二节 援越的继续与《友好互助协定》的签署 |
第三节 对北朝鲜事务的有限影响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史密森夫妇的建筑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
1.1.1 对西方1950和1960 年代现代建筑进行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1.1.2 史密森夫妇建筑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1.2 研究基础 |
1.2.1 基础资料和预备性研究工作 |
1.2.2 文献综述 |
1.2.3 关于史密森夫妇建筑思想和创作研究中的不足 |
1.3 论文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与理论综述 |
1.4.2 现场走访与调查、访谈 |
1.4.3 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 |
1.4.4 “史”、“论”结合的研究方法 |
1.4.5 图像对比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史密森夫妇的建筑实践及作品 |
2.1 对功能主义的批判与创新:1950 年代 |
2.1.1 对城市问题的关注与“簇集城市” |
2.1.2 材料、技术与私人住宅设计 |
2.1.3 未来住宅科技与现代生活方式 |
2.1.4 旅行、交流和教学 |
2.1.5 独立小组 |
2.1.6 十次小组 |
2.2 危机与转变:1960-1974 |
2.2.1 城市空间与居住形式:《经济学人》报社总部和罗宾汉花园住宅 |
2.2.2 景观、场地与气候:阿帕罗恩住宅和巴西利亚大使馆 |
2.2.3 城市空间的探索:梅林广场与科威特城规划 |
2.2.4 设计语言的转变:圣希尔达宿舍楼 |
2.2.5 英国社会的变化 |
2.2.6 十次小组与对福利国家的质疑 |
2.2.7 激进文化与十次小组的困境 |
2.2.8 危机与反思 |
2.3 重叠的空间与聚集的秩序:1975-1990 |
2.3.1 环境、可持续性与“过多”的时代 |
2.3.2 聚集的秩序:在巴斯大学的实践 |
2.4 尾声:1990-2003 |
2.4.1 对“过多”问题的探索 |
2.4.2 泰克塔与最后的实践 |
2.5 主要作品 |
2.5.1 亨斯坦顿中学(Hunstanton Secondary School),1949-1954 |
2.5.2 金巷住宅区设计竞赛(Golden Lane Housing Competition),1952 |
2.5.3 谢菲尔德大学扩建竞赛,1953 |
2.5.4 柏林中心区(Haupstadt)城市设计竞赛1957 |
2.5.5 经济学人大厦1959-1964 |
2.5.6 罗宾汉花园住宅,1966-1972 |
2.5.7 圣希尔达宿舍楼,1967-1970 |
2.5.8 巴斯大学建筑与工程馆,1984-1988 |
2.5.9 “放好”住宅(Put-Away House)1993 |
2.5.10 海克森屋改建(Hexenhaus)1986-2002 |
第三章 英国社会和建筑的变迁 |
3.1 英国的文化传统、现代化和现代建筑 |
3.2 两次大战之间的英国建筑 |
3.2.1 1920 年H:现代主义在英国的早期传播 |
3.2.2 1930 年H:在欧洲大陆现代建筑影响下的实践和理论探讨 |
3.2.3 英国1930 年代的现代建筑实践 |
3.3 1940 年代至战后初期的英国社会与建筑的变迁 |
3.3.1 关于福利国家原则的讨论 |
3.3.2 战后重建的准备工作:巴罗委员会与《大伦敦规划》 |
3.3.3 北欧模式的确立:理查兹与《建筑评论》 |
3.3.4 来自美国的影响 |
第四章 溯源:独立小组及其主要思想 |
4.1 独立小组的发展 |
4.1.1 当代艺术学院(ICA) |
4.1.2 独立小组的第一阶段活动 |
4.1.3 独立小组的第二阶段活动 |
4.2 消耗品美学理论的形成 |
4.2.1 战后美国的介入 |
4.2.2 美国大众文化的影响 |
4.2.3 消耗品美学 |
4.2.4 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
4.3 从消耗品美学到“如其所是”美学 |
第五章 史密森夫妇与粗野主义 |
5.1 粗野主义运动的历史背景 |
5.2 粗野主义的形成 |
5.2.1 来自柯布西耶的影响:马赛公寓 |
5.2.2 来自维特柯尔的影响:《人文主义时代的建筑原则》 |
5.2.3 来自独立小组成员的影响:消费品美学 |
5.3 史密森夫妇的粗野主义实践 |
5.3.1 亨斯坦顿中学 |
5.3.2 SOHO住宅 |
5.3.3 其他方案 |
5.4 史密森夫妇的粗野主义原则 |
5.4.1 如其所是(As Found)美学 |
5.4.2 从形式到材料性 |
5.4.3 替代美学的形象(image) |
5.5 粗野主义的影响 |
第六章 史密森夫妇与十次小组 |
6.1 从CIAM到十次小组 |
6.1.1 社会主义倾向时期:1928-1933 |
6.1.2 转向教条的现代主义:1933-1953 |
6.1.3 史密森夫妇等青年建筑师的抵抗:1953-1957 |
6.2 十次小组时期 |
6.2.1 十次小组的发展 |
6.2.2 十次小组两个思想特征:从普遍到特殊,从观念到实验 |
6.2.3 从山谷模式到人类协作体 |
6.3 史密森夫妇在十次小组中的理论与实践 |
6.3.1 十次小组的城市性议题 |
6.3.2 关于新型城市和建筑类型的讨论 |
6.3.3 史密森夫妇的“簇集城市”理论 |
6.3.4 史密森夫妇的建筑实践 |
第七章 史密森夫妇建筑思想中的英国性 |
7.1 史密森夫妇建筑设计方法、原则和美学特征 |
7.2 英国特性中的传统基因 |
7.2.1 英国现代化的特殊性 |
7.2.2 协作体(association)概念与英国社会的结社文化(association culture) |
7.2.3 经验主义与英国的知识体系和思维方式 |
7.2.4 非连贯风格与英国的民族性 |
7.3 英国性中的价值取向 |
7.3.1 十九世纪后期英国社会价值观的变化 |
7.3.2 从工业价值观向乡绅价值观的转变 |
7.3.3 反城市:19 世纪英国城市规划和建筑风格的状况 |
7.4 英国性中的艺术特性 |
7.4.1 直角性(perpendicular)和理性思维 |
7.4.2 画境 |
7.4.3 保守主义、经验主义和反纪念性 |
小结 |
第八章 结语:史密森夫妇的建筑思想与当代建筑实践的关系及传承 |
8.1 史密森夫妇建筑思想的特征和历史意义 |
8.2 史密森夫妇在西方当代建筑中的传承关系 |
8.3 史密森夫妇建筑思想对中国建筑创作的现实意义和启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及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依据 |
(二) 研究意义 |
二、有关概念界定 |
(一) 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 |
(二) 修正主义和改良主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二) 研究现状评析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 |
一、克罗斯兰的生平与着述 |
二、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背景 |
(一) 英国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新变化 |
(二) 二战后欧洲的新格局 |
三、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 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的启发 |
(二) 对工党修正主义传统的继承 |
(三) 卢西恩·洛拉的影响 |
(四) 凯恩斯主义的影响 |
四、美国和瑞典的政治实践对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 |
(一) 美国资本主义的新发展影响了克罗斯兰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
(二) 瑞典的社会改革影响了克罗斯兰关于平等的看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历程 |
一、初步形成时期 |
二、成熟时期 |
三、晚期反思 |
(一) 关于平等的思考 |
(二) 关于经济增长的思考 |
(三) 对英国政治未来的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 |
一、克罗斯兰的“后资本主义”论 |
(一) “后资本主义”论的提出 |
(二) “后资本主义”论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 |
(三) “后资本主义”论的意义和局限性 |
二、克罗斯兰的福利与平等观 |
(一) 克罗斯兰的福利观 |
(二) 克罗斯兰的平等观 |
(三) 克罗斯兰的福利与平等观的意义 |
三、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 |
(一) 改革私立教育,建立综合式教育体制 |
(二) 改变消费观念,促进合理消费 |
(三) 改革税收制度,重新分配财产 |
(四) 合理分配企业内部的权力和地位 |
四、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
(一) 社会主义与国有化 |
(二) 社会主义与计划化 |
五、温和而渐进的政治策略 |
六、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观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20世纪五十-七十年代工党的影响 |
一、影响英国工党意识形态的转型 |
(一) 工党主流意识形态及党内修正主义的发展 |
(二)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工党意识形态转型的影响 |
二、影响工党内部的左右翼之争 |
(一) 克罗斯兰与20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工党内部的左右翼之争 |
(二) 克罗斯兰与20世纪七十年代工党内部的左右翼之争 |
三、影响工党的竞选策略 |
(一) 克罗斯兰竞选策略提出的背景 |
(二) 克罗斯兰竞选策略的内容及对工党竞选策略的影响 |
四、影响工党政府的社会政策 |
(一) 教育政策 |
(二) 福利政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工党现代化的影响 |
一、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八十年代工党现代化的影响 |
(一) 七十年代末工党左翼重新崛起 |
(二) “政策反省”运动的兴起 |
(三) “政策反省”是对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二、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新工党”的影响 |
(一) “新工党”新理念的提出 |
(二) “新工党”对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 |
(三) “蓝色工党”对“新工党”的批评与布莱尔主义者的反击 |
三、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全民国家”的影响 |
(一) “全民国家”的提出 |
(二) “全民国家”对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和批判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评析 |
一、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合理性 |
(一) 改变了工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
(二) 促使工党重新认识社会主义与国有化之间的关系 |
二、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局限性 |
(一) 对英国政治制度和机构过于乐观 |
(二) 学术观点具有内在弱点 |
三、应客观评价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思想 |
(一) 影响英国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发展 |
(二) 影响战后欧洲其他社会党的选择 |
(三) 对当下工党政治仍具有重要意义 |
(四) 从科学社会主义的角度看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非科学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克罗斯兰年表 |
附录2 克罗斯兰的着作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习近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研究难点与创新 |
第一篇 基本概念梳理阐释 |
1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基本概念阐释 |
1.1 意识形态理论 |
1.1.1 意识形态概念及发展 |
1.1.2 意识形态基本特征 |
1.1.3 意识形态主要功能 |
1.2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
1.2.1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基本内涵 |
1.2.2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鲜明特征 |
1.2.3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要功能 |
1.3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重要地位论述 |
1.3.1 事关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 |
1.3.2 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及国家的长治久安 |
1.3.3 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 |
1.4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主要功能论述 |
1.4.1 决定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 |
1.4.2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
1.4.3 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
2 习近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论述的理论基础和背景条件 |
2.1 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 |
2.1.2 毛泽东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思想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 |
2.2 国际背景 |
2.2.1 国际政治领域 |
2.2.2 思想文化领域 |
2.2.3 全球化网络化领域 |
2.3 国内背景 |
2.3.1 中国进入新时代的发展时期 |
2.3.2 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根本性变化 |
第二篇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立场论述 |
3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
3.1 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历史必然性 |
3.1.1 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
3.1.2 马克思主义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
3.1.3 马克思主义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 |
3.2 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挑战 |
3.2.1 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挑战 |
3.2.2 思想文化多元化并存的挑战 |
3.2.3 网络信息化的挑战 |
3.3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主要方法 |
3.3.1 坚持党性原则 |
3.3.2 党员、干部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3.3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
4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4.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 |
4.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 |
4.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不是别的什么主义 |
4.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有机统一 |
4.2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要性 |
4.2.1 党和人民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成果 |
4.2.2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
4.2.3 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
4.3 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写下去 |
4.3.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
4.3.2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 |
4.3.3 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特色” |
第三篇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目标任务论述 |
5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5.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述 |
5.1.1 国家层面 |
5.1.2 社会层面 |
5.1.3 个人层面 |
5.2 坚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 |
5.2.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 |
5.2.2 党与国家前途命运的重要指南 |
5.2.3 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的思想指引 |
5.3 找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点 |
5.3.1 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5.3.2 重点关注相关领域 |
5.3.3 注重大众化通俗化 |
6 马克思主义引导社会思潮的论述 |
6.1 新自由主义思潮 |
6.1.1 新自由思潮的产生和基本观点 |
6.1.2 习近平反对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主要内容 |
6.1.3 坚决抵制新自由主义思潮 |
6.2 历史虚无主义思潮 |
6.2.1 历史虚无主义的基本特点 |
6.2.2 习近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主要内容 |
6.2.3 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危害 |
6.3 改革开放质疑论及其反思 |
6.3.1 改革开放质疑论的基本观点 |
6.3.2 习近平反对改革开放质疑论的主要内容 |
6.3.3 改革开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
6.4 马克思主义引导社会思潮 |
6.4.1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6.4.2 科学处理“一元”与“多元”的关系 |
6.4.3 增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话语权 |
7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安全重要论述 |
7.1 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新态势 |
7.1.1 新时代党组织意识形态现状 |
7.1.2 西方国家意识形态的渗透 |
7.1.3 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隐患 |
7.2 坚守网络意识形态主战场 |
7.2.1 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
7.2.2 构建意识形态科技生态体系 |
7.2.3 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
7.3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主要方法 |
7.3.1 一以贯之马克思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 |
7.3.2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三权”的系统建设 |
7.3.3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第四篇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途径论述 |
8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路径 |
8.1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基本原则 |
8.1.1 坚持一元化和多样性相统一 |
8.1.2 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 |
8.1.3 坚持根本和创新发展相统一 |
8.2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路径 |
8.2.1 坚持不懈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
8.2.2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 |
8.2.3 加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和系统建设 |
8.2.4 坚持意识形态建设贯彻全过程 |
8.2.5 巩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
8.2.6 强化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建设 |
8.2.7 增强宣传思想工作者队伍的“四力” |
8.2.8 讲好中国故事更好传播中国声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五十年代党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思考与经验(论文参考文献)
- [1]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2]华南建筑教育早期发展历程研究(1932-1966)[D]. 施瑛. 华南理工大学, 2014(01)
-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的制度理论研究[D]. 刘瑜.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俄苏绘画对中国油画发展的影响研究[D]. 刘湘东. 湖南师范大学, 2019(04)
- [5]论“十七年”视觉艺术作品中男性英雄形象的建构[D]. 张咏絮. 上海大学, 2019(02)
- [6]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D]. 董政. 吉林大学, 2019(02)
- [7]民主德国与中越朝关系研究(1960-1977)[D]. 陈弢. 华东师范大学, 2014(02)
- [8]史密森夫妇的建筑思想研究[D]. 朱亦民.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9]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及影响研究[D]. 钟丽丽. 山东大学, 2020(02)
- [10]习近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研究[D]. 刘尧.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