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国有企业亏损和银行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李博文[1](2020)在《收益率宽幅:企业僵尸化的成因与脱僵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在经济高速度增长过程中,出现了僵尸企业和企业僵尸化的现象。实体企业的僵尸化程度不断加深,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效率、侵占和浪费了大量金融资源、积聚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研究僵尸企业和企业僵尸化的成因、遏制企业僵尸化趋势是我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与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重要举措。根据马克思的“等量资本获得等量收益”的平均收益率理论,刺激性货币政策在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导致了货币贬值、资产价格上涨等负外部性效应,形成了不同类型资产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持续拉大的收益率宽幅现象。本文探讨了如何判断企业僵尸化程度,基于“虽然是等量资本却由于资本形态不同导致的收益率差距持续拉大”的收益率宽幅现象,分析了收益率宽幅是否是企业僵尸化的成因、针对企业僵尸化的成因应该运用何种政策工具遏制僵尸化趋势以及促使企业脱僵。基于收益率宽幅的基本概念与逻辑分析框架,对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运用2008-2018年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构建了判断与衡量僵尸化程度的僵尸化指数。通过多元回归、PSM、工具变量法等方法实证检验了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之间的逻辑关系。利用结构方程(SEM)构建了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的影响路径模型,探讨了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的传导机制。实证分析了宏观经济政策与收益率宽幅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对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之间的作用机制进行研究,揭示了收益率宽幅是企业僵尸化的深层次成因,提出了遏制企业僵尸化的工具选择与激励政策,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经济增长提供新思路与新方法。本文的主要内容与结论归纳如下:首先,利用因子分析法构建了企业僵尸化指数,对上市公司僵尸化程度的现状及分布情况进行了基本描述。运用企业僵尸化指数和3σ法确定了样本的僵尸企业预警临界值和预警区间。其次,通过面板多元回归、工具变量、PSM等方法检验了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之间的逻辑关系。实证结果表明:收益率宽幅对僵尸化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收益率宽幅是企业僵尸化的深层次原因,可以通过管控收益率宽幅实现遏制企业僵尸化程度的目标。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SEM),探讨了收益率宽幅影响企业僵尸化的传导路径及作用机制;利用Bootstrap检验方法,比较了不同路径对企业僵尸化的影响差异。研究发现:收益率宽幅通过企业金融化与创新能力两条中介路径对企业僵尸化产生影响;其中,企业金融化是收益率宽幅对企业僵尸化产生影响的主要路径。同时,验证了收益率宽幅在不同类型企业中对僵尸化程度的影响差异。结果表明:在低内控水平企业或国有企业中,创新能力路径的中介效应影响更强,金融化对创新能力有抑制效应,加剧了企业僵尸化程度。最后,通过分析不同宏观经济政策与收益率宽幅之间的逻辑关系发现:货币政策、政府补贴、税收优惠都会对收益率宽幅产生显着影响。按照内部控制和股权性质分组检验后发现:内控水平高的企业中货币政策对收益率宽幅影响更加显着;低内控或非国企中,政府补贴对收益率宽幅影响更加显着;相对于国企,税收优惠在非国有企业中对收益率宽幅调控作用更加显着。因此,根据实证研究结论,从货币政策、政府补贴、税收优惠以及金融市场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管控收益率宽幅,遏制企业僵尸化、激励企业脱僵的政策性措施。本文具有创新思路的研究工作量如下:其一,基于收益率宽幅的基本概念与逻辑分析框架,深入研究企业僵尸化的形成机制,发现收益率宽幅越大企业僵尸化程度越高,揭示了企业僵尸化的深层次动因。其二,利用因子分析法,构建了企业僵尸化指数和僵尸企业预警区间,为衡量、判断企业僵尸化程度提供了客观标准。其三,基于结构方程,揭示了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的传导路径和调节效应影响。厘清了其中作用机制,为遏制企业僵尸化的政策工具选择提供了新视角和新思路。其四,实证检验了宏观经济政策与收益率宽幅的形成机制之间的逻辑关系,为管控收益率宽幅、遏制僵尸化趋势的脱僵政策工具选择提供了经验证据和微观支撑。
赵书情[2](2020)在《A机床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债转股是债务重组的一种特殊方式,即把债权人和债务人原有的债权关系转为股权关系。1999年,我国实施了首轮政策性债转股,由国家组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剥离坏账,同时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减轻经营负担,债权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就此转化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2016年,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在新的政策背景下重启,旨在借助资本市场的决定性力量,辅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走出暂时性经营困境。A机床集团作为中国最大的机床企业,受市场环境和历史包袱的多重影响,陷入高杠杆的财务困境,论文以A机床集团债转股案例作为研究对象。首先,整理了债转股的相关文献,梳理出国内外债转股的历史沿革,通过对比我国两轮债转股的实施情况突出本次市场化债转股的特点。其次,介绍了A机床集团债转股的案例概况,A机床集团债转股前的经营情况、债务成因以及债转股的实施效果。之后加入多案例对A机床集团债转股方案进行比较,重点分析债转股的实施主体、资金性质和用途以及退出方式的特点,再从债转股的相关方的效应角度分析了债转股带来的影响和风险。对债转股企业来说,债转股可以在短期内直观的优化财务报表,缓解财务负担。对债权银行来说,债转股一方面可以减少不良资产率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拓宽了业务范围增加收益。对于国资委来说,实施债转股既能推进地方去杠杆工作,也能实现国有资本的增值。最后,得出A机床集团债转股的案例启示,同类企业可借鉴此案例中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债转股走出财务困境,灵活运用债转股资金,更多使用股权投资的方式。债转股虽然能在短期内使企业缓解财务重压,但是其作用有限,难以影响企业的后续经营,不能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要想真正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还需自身造血实现自救。
谷文臣[3](2020)在《僵尸企业、供给侧改革与债券市场融资》文中提出现有研究认为,银行利率补贴和持续的信贷支持是僵尸企业形成的直接原因。商业银行出于保障资本充足率、利润最大化等原因,会有扭曲信贷资源配置的动机。因此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强调金融市场的作用,金融市场在资金配置方面的重要性不断提高。由此可引申出一个问题,是否有僵尸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以维持生存呢?由于英美等国金融市场十分发达,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较高,僵尸企业很难进入市场,这种问题可能并不明显。但对于中国市场,由于政府补贴、隐性担保等各种支持的存在,我国的僵尸企业是完全有可能进入债券市场募集资金的。而这些僵尸企业占债券市场的融资主体和融资规模比重、融资成本等一系列特征,又直接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是否可以健康发展,需要我们进行仔细探讨。自2015年底开始,我国的供给侧改革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工作,各项僵尸企业处置政策相继落实,政府对僵尸企业的补贴和支持削弱明显,僵尸企业的经营风险明显上升。在这一背景下,债券市场对僵尸发债融资的反映又是怎样的?是像商业银行一样继续满足僵尸企业融资需要,扭曲了资金配置,还是提高了僵尸企业融资成本,抑制了僵尸企业发债?结合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外生冲击研究僵尸企业在债券市场上的融资变化,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机制方面上的差异性,合理调整金融结构。以供给侧改革为背景,本文对我国僵尸企业的发债融资行为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研究,以检验我国的债券市场在资金配置方面是否具有效率、以及供给侧改革的成功与否。本文研究的具体过程如下:首先是从理论角度比较僵尸企业在债券融资和银行信贷融资上的差异性。基于经典契约模型的理论分析表明,当金融体系中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占据主导地位时,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不确定性的上升会扭曲银行信贷资源配置的决策,为高风险、低效率的僵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会对正常企业进行紧缩式的去杠杆。而以债券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市场能够根据企业风险和效率合理的配置资金,不会出现资源配置的扭曲。在这一理论基础上,本文进一步的研究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僵尸企业债券发行特点研究。本文使用了FN-CHK信贷补贴判别法以及持续亏损标准,对2012至2017年间我国债券市场是否存在僵尸企业进行了甄别。研究发现,2015年前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金融监管的宽松,债券市场僵尸企业比例、僵尸企业发债数目和发债总额都快速上升。但随着2015年底各项僵尸企业治理政策的不断出台,僵尸企业债券发行受到极大限制,僵尸企业比例、僵尸企业发债数目和发债总额大幅下降。对债券市场僵尸企业的发债特征的研究发现,僵尸企业的债券发行利率要显着高于非僵尸企业,不存在对僵尸企业进行利率补贴的现象。虽然僵尸企业的债项信用评级存在虚高现象,但这种评级膨胀并没有成功欺骗市场,投资者还是对僵尸企业索要了较高的风险溢价。二是以僵尸企业处置为重点的供给侧改革,对债券市场上僵尸企业资产价格是否产生了显着冲击。具体而言,本文选择了央企僵尸企业处置和市场化债转股两项具有重大代表性的供给侧改革政策进行了研究,主要的研究发现是:一、2015年底国务院央企僵尸企业处置政策出台对于金融市场/债券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债券市场将之理解为央企债券背后的“隐性担保”水平降低,这从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和新债的发行利率都得到了证明。其中,央企僵尸企业的债券在[-30,30]的事件窗口期内有显着为负的累积超额收益率(CAR),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多元回归结果显示,僵尸企业长期债券CAR比非僵尸企业低100个基点以上;同时事件之后的一年里,僵尸企业新债发行利率较之非僵尸企业显着上升,短期和长期债券融资利率分别上升了25和50个基点。二、2016至2018年间可获得财务数据的74家宣告债转股企业中,存在19家僵尸企业,占比25.3%。在债转股宣告前,僵尸企业皆已成为僵尸达2年或以上,有8家企业成为僵尸达4年以上。在资本市场的短期绩效/市场事件反应方面,债券市场对僵尸企业和非僵尸/正常企业的债转股公告进行了有效区分,僵尸企业的已发行债券价格在债转股宣告前后各30天里出现了显着下降,而非僵尸企业的债券价格则有显着上升。股票市场对于债转股的反应整体比较中性。通过倾向性得分匹配和DID对债转股企业经营绩效变化的研究发现,僵尸、非僵尸两类企业的绩效变化差异明显。对于非僵尸/正常企业来看,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了债务压力、显着提高了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偿债能力;而对于僵尸企业,除了财务杠杆率有所下降外,债转股并未带来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偿债能力的改善,甚至有所恶化。最后,本文还选择了国务院央企僵尸企业处置政策出台这一外生事件,实证研究了在政府担保水平较低后,央企僵尸企业在债券和银行信贷融资上相对于非僵尸企业产生了哪些变化。研究发现,随着政府隐性担保水平的降低,僵尸企业的债券融资水平显着下降,但银行对央企僵尸企业的信贷供给存在刚性,表现为僵尸企业杠杆率在政策出台前后并没出现显着变化,银行在向僵尸企业提供信贷展期的同时还弥补了其债券融资的缺口。本文对僵尸企业债券融资的研究,验证了建设现代金融体系的关键仍在于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与银行间接融资相比,金融市场在完善公司治理、增强信息揭示和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为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僵尸企业的自动出清,重要的突破口仍然在于发展债券等直接融资市场,并提高直接融资在整体债务融资中的比重,当然这也需要商业银行的配合。僵尸企业的研究文献众多,但多强调其巨大的经济危害性,少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由于企业管理者、地方政府以及银行都没有主动清退僵尸企业意愿和动机,从三者中任何一方寻找突破口都是困难重重。而本文提出了利用债券市场解决僵尸企业的新思路,并从理论和经验上深入详细的论证了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对于处置僵尸企业乃至经济去杠杆、去产能等重大问题的解决都是行之有效的。
董少明[4](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文中指出并购重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过去国有企业激发活力,实现扭亏为盈和发展壮大,到当下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历史演进的大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演进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规律,在历史演进的分析中重新认识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和作用,以更好的指导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改革实践。基于此,本论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遵循“理论分析——历史演进——实证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文献、理论,从而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着重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的起步阶段(1984—1991)、转型阶段(1992-2002)和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剖析各个阶段的背景、特点和成效;其次,论文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实证检验和绩效评价,总结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成绩,剖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进一步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论文借鉴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原则、目标和模式,厘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体定位和政府作用,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提升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对策建议,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强调“法治企业”,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和破产清算体系,以及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和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范瀚文[5](2019)在《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中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我国要实现在21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是促进实体经济供给质量的提升,从而建立我国经济质量上的优势。制造业既是实体经济的核心,又是持续发展的根基,保持制造业健康高效运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拥有了庞大而完备的生产制造体系以及生产能力,但整体上供给质量不高,难以及时应对消费结构的变化。因此,通过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制造业的供给质量成为发展面向新时代制造业的必由之路,而解决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则是其中的核心环节。我国步入工业化后期之后,经济增速由高速转向中高速的放缓趋势明显,制造业受累程度更为严重。2015年全国制造业增加值增速仅为3.5%,是近十年来最低增速。虽然自2016年开始呈现缓慢回升的态势,但已经增长疲态尽显,产能过剩、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和库存高企等矛盾显现出来。在这些表层矛盾背后,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更加值得注意。当前我国制造业深层次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供给与需求的结构错配方面,即供给与需求不相匹配,市场难以出清。一方面,低端产品供给远大于需求,出现严重的产品过剩,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能满足需求,产品质量数量都不足,市场份额被国外占有。这种现象源于我国制造业长期以来过度依靠要素投入获取增长,形成低端路径依赖,而低技术投入的结果必然是低端的产出,无法适应国际和国内逐渐提高的产品精细化、高端化、个性化需求。因此,我国制造业必须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转型升级,由无效低端的旧供给逐步转变为高效高端的新供给,实现制造业供给与需求的对立统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而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途径可以归结为技术进步和资源重新配置两种,解决僵尸企业问题正是后者,这就建立了僵尸企业问题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逻辑关联。僵尸企业作为低端无效供给的代表,长期占用大量资金、土地、机器设备等宝贵资源却不产生经济效益,直接拉低了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不仅如此,僵尸企业还会对正常企业产生溢出效应,影响它们的健康运行。僵尸企业作为本应该退出市场的无效供给在市场中继续生存,甚至还持续扩大已经过剩的产能,是我国制造业新旧供给转换和供给质量提升的一大障碍。由于僵尸企业是微观供给主体,因而僵尸企业问题首先是供给侧的问题,解决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的任务于当下显得既艰巨又紧迫。本文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下研究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有助于认清僵尸企业问题的本质,更好地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扫除这一障碍。本文的研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观察视角,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石,以中国实体经济的支柱制造业为研究主体,以妥善解决僵尸企业问题为核心目标来展开。首先,本文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对僵尸企业问题的本质做出解释,为展开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同时为更好地承接现有研究成果做出针对我国国情和现实的僵尸企业问题研究,进而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与分析。其次,本文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国际流行的僵尸企业识别法进行修正,并分地区、行业和所有制展示了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的现状。对僵尸企业危害的分析表明僵尸企业问题是阻碍制造业新旧供给转换和转型升级的一大障碍,想要化解制造业结构性矛盾就必须妥善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再次,本文基于供给侧角度对制造业僵尸企业的形成机理进行了分析,将僵尸企业问题作为供给问题分析有利于从深层发现僵尸企业问题产生的本质原因。进而本文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僵尸企业造成的供需错配影响,并深入考察政府干预因素对僵尸企业危害的放大作用,旨在证明依靠市场自发作用才是清退僵尸企业的最优途径。最后,本文选取与我国具有相似之处的东亚模式代表国家日本和韩国作为样本,在分析这两个国家处理僵尸企业问题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的对策建议。本文基于供给侧改革的视角对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从现状、危害、形成机理、国际比较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研究,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我国现阶段的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不是周期性问题,不能通过刺激政策解决。我国制造业企业作为供给主体对需求的“质”和“量”变化的适应性差,一旦面临需求冲击就会爆发僵尸企业问题。由于刺激政策只能掩盖而不能真正解决供给与需求结构不匹配的矛盾,因此刺激政策对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的缓解效果是短暂的,解决方式需要从供给侧管理入手。第二,从正常企业沦为僵尸企业是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产业供给结构失衡是制造业僵尸企业形成的外部诱因。由于产业政策诱导、政府间竞争和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产业供给结构会发生失衡。在产能过剩的行业,僵尸企业更容易滋生。其次,企业供给质量低下是制造业僵尸企业形成的内在基础。创新能力不足、管理体制不合理以及优秀企业文化缺失这些因素都会导致企业供给质量的低下,从而逐渐丧失自生能力,只有外力扶持才能继续存活。最后,无效供给无法清除是制造业僵尸企业形成的本质原因。僵尸企业未能被市场的力量所清退得益于银行和政府造成的软预算约束以及低效退市机制的阻碍作用。第三,制造业僵尸企业对供求匹配产生抑制作用,非国有企业成为主要受害者,而政府干预的加强会加深这一危害。僵尸企业作为无效供给不仅大量侵占有限资源,还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加剧正常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阻碍了有效供给的增量提质。正常企业作为供给主体适应外部需求变化的能力被削弱,从而对供给和需求的匹配产生负面影响,即表现为僵尸企业对非僵尸出口企业的出口规模产生挤出效应。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制优势,所受僵尸企业的影响并不显着,而民营经济的活力则受制于僵尸企业问题。此外,政府干预因素的负面作用表明行政手段并不利于直接解决僵尸企业问题,促使僵尸企业在市场的作用下自行退出是最好的选择。第四,解决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的根本在于供给侧改革即体制机制改革,落脚点是建立并维持正常的银企关系与合理的政企关系。首先,进入新常态之后的僵尸企业问题并非周期性问题而是阶段性问题,应该从供给侧的视角重新审视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解决。其次,建立正常的银企关系是重要一环。构建完备市场需要同时推进金融市场改革与国资国企改革,解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受到的制约因素并促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最后,建立合理的政企关系是另一个重要环节。推行有限政府需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从而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第五,由于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成因复杂,因此解决对策同样也需要从多方面共同发力,协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与体制机制改革,其中经济结构调整又包含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两方面。产业层面上的对策是减轻产业供给结构失衡;企业层面上的对策是提升市场主体供给质量;制度层面上的对策是推进市场体制机制改革,从而沿着减少存量和控制增量的思路来解决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本文主要的学术贡献在于:第一,从供给侧的视角指出僵尸企业问题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联系。僵尸企业问题从供给侧的视角来分析就是如何顺利淘汰旧供给并转型升级为新供给,如何减少无效供给并增加有效供给的问题。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就是消除资源重新配置的障碍,最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本文从供给侧视角对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的形成机理进行分析,为化解供给侧的矛盾奠定新的理论基础。第二,在对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进行识别时加入政府补贴的因素对现有识别法进行修正,提出一种将补贴软约束情况考虑在内的识别法。本文通过制造业企业大样本数据对僵尸企业造成的供需错配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其中政府干预因素的负面作用表明行政手段并不利于直接解决僵尸企业问题,促使僵尸企业在市场的作用下自行退出是最好的选择。第三,本文提出我国进入新常态之后的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是阶段性问题,应该从供给侧的视角重新审视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解决,落脚点是建立正常的银企关系与合理的政企关系,促使僵尸企业在市场作用下自行退出。进而,本文据此提出解决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的对策建议。
潘立春[6](2018)在《英美公共企业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面开展,一系列改革政策相继出台:将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些政策在让人们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思考:本轮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类国有企业和商业类国有企业两大类是否妥当;提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服务)类组织应该叫做什么,这类组织应该受到哪些来自政府层面的监管,这类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又应该是怎样;公共产品(服务)的供给方式有几种可能,民营企业可否提供这类产品(服务);在我国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今天,国际上其他国家又是主要采用何种模式开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轮改革的一个特点是政策性文件密集,国际上这类改革是主要以政策推动还是法律推动。带着这些思考,本文将研究视角转向英美公共企业的法律制度。一方面研究英美两国对公共企业这一特殊的组织机构在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上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一方面研究英美两国公共企业的投资运营模式以及两国对民营资本的利用途径,并着力探索两国在法律上对不同运营模式的实施规定和监管规定。这项研究基于对英美两国部分公共企业法律的翻译和分析,其中包括:英国《电力法》1947、1957、1989,《水法》1963、1973、1989,《电信法》1981、1984,《大伦敦政府法》1999(第四部分第七章的公私合营协议);美国《政府公司管制法》,《田纳西河谷管理局法》,《水资源改革及发展法》2014(第5014节的水基础设施公私合营试验项目)以及美国部分州法律和英美两国部分政策性文件等。这一研究对我国当前来讲确有必要。研究英美两国对那些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类企业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尤其是他们处于改革时的法律供给,能为我国当前的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一个借鉴性思路,能帮我们厘清上述思考的部分答案,使我们在改革中取其精华、避免弯路。特别是在倡导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今天,研究英美两国当前主要采用的混合所有制模式,研究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对我们来说大有益处。本文正文部分共有五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围绕公共产品(服务)的供给责任和公共企业的概念及分类进行展开,这是研究英美公共企业法律制度的起点。社会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两大类。私人产品根据个人意愿和需求进行分配,而公共产品一经问世人人均可享用,一个人在使用公共产品时既无法阻止别人的使用,也不会因此减少别人对该产品的获益。由此“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产品最显着的两大特征,公共服务也具有相同的属性。因为公共产品(服务)的特殊性质,多数学者主张公共产品(服务)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往往初始投资额巨大,民营企业因为风险的不确定性通常不愿介入;公共产品(服务)面向全社会提供,因为个别受益者的搭便车行为,民营企业不愿意经营。但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方式不止一种,可以是政府直接提供(行政模式提供),也可以是政府通过公共企业的形式来间接提供。公共企业是指那些专门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特殊性企业。在法律性质上公共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可以以自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公共企业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有自治权的组织,另一方面是国家政策实施的工具。对公共企业的分类标准尚未统一,但国际上一般将公共企业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水、电、燃气、石油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业,第二类是代表政府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及其它社会服务的公共企业。通过对行政模式提供和公共企业模式提供进行比较,学者发现公共企业模式提供在效率和灵活性上都优于行政模式提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能减少政府负担。公共产品(服务)在理论上也不排除由民营资本提供的可能性。民营资本模式提供注重的是效率,为了提高效率必然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积极应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这不但是公共产品(服务)质量上的有力保证,也会大大提升民众对公共产品(服务)的使用体验。但民营资本模式提供有可能会为了降低成本,而使公共产品(服务)的质量受损,因此当民营资本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时,必须要有必要的制度约束。第二章着重研究英美公共企业初期,即国有化阶段的法律制度。一方面研究公共企业兴起的社会背景、公共企业的特征、国有化公共企业的法律框架;另一方面研究在国有化阶段对公共企业的外部监管以及内部治理的具体法律规定。20世纪30年代英美两国均遭遇了经济大萧条,意识到自由放任政策的缺陷后,多数学者及政客认为此时唯有依赖国家的积极干预方能使经济复苏。在此背景下,公共企业壮大起来。这一阶段的公共企业主要是以国有化形式运营。英国于1945年起陆续对各公共企业进行立法,1947年《电力法》颁布后英国境内的电力行业基本都归为国有。美国于1945年颁布了《政府公司管制法》,该法将公共企业(政府公司)分为政府全资公司及混合所有制公司,当年美国境内联邦政府全资公司13家,混合所有制联邦政府公司26家。公共企业在英美两国统称为public enterprise,实践中public corporation、(public)authority、government corporation等都是公共企业。非营利性、在财政上相对灵活、企业盈余不分配给个人、在管理上享有自治权,这些都是英美两国公共企业的共性特征。公共企业的非营利性是英美两国法律所明确规定的,但非营利性并非指不得营利,而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两国法律也详细规定了企业盈余的使用办法,即只能投入企业生产,或用于降低公共产品(服务)的价格,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服务)。在国有化阶段,英美两国公共企业法律在外部监管上主要侧重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有效利用国家资金、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三方面。以在有效利用国家资金方面为例,两国法律着重规范公共企业的融资,要求公共企业必须准备储备金,对年度报告的内容明确规定。同时规定了对地方和个人因国有化所受损失的补偿措施。在内部治理上,法律明确规定:英美公共企业都是公司制的治理模式,企业享有充分的自治权,董事会是企业的核心。第三章着重研究英美公共企业中期,即在民营化伊始以出售和外包为主实行民营化改革的法律制度。一方面研究民营化改革的社会背景、民营化的方式、出售和外包两种途径在英美两国的应用;另一方面研究此阶段法律上对采用出售和外包两种模式运营的具体规定。20世纪70年代后期英美两国经济呈现出滞胀现象,人们发现单纯依靠政府的局限性,重新肯定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英美两国开始对公共企业实施民营化改革。民营化改革的方式有多种,出售、外包、公私合营、租赁和员工持股计划等都是民营化的途径,但这一阶段英美两国主要采用的是出售和外包的模式。对此阶段的民营化改革英美两国都有法律作保障。针对出售,英国1984年《电信法》、1989年《电力法》和《水法》的修订标志着电信、电力和水业由国有化向民营化的转变。法律主要在经营许可、资产转让、政府投资限制上详细规定,以保证企业的顺利转制、确保转制后的企业独立运营。但民营化的公共企业仍是公共企业,仍须以公共利益为主要考量,由此法律在行政长官的法律责任和经营监管上也予以了详细规定,并设置了黄金股,在重大政策上给政府以一票否决权。针对外包,美国佛罗里达州通过法律修订为水业民营化提供了法律依据,不但对水业民营化的范围作了详细规定,更积极通过法律引导民营化的深入开展,法律授权州内各市及公共企业可以与私营部门缔结合同。第四章着重研究近期英美公共企业主要的法律制度。一方面对现有国有化公共企业进行制度剖析,另一方面对公私合营模式进行制度剖析。虽然英美两国极力主张依靠民营资本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但出于公共利益和国家实施政策的需要,两国都保留了部分公共企业为国有模式。从美国《政府公司管制法》可见,到2013年美国联邦政府全资公司有17家,比1945年增加了4家,田纳西河谷管理局仍然是联邦政府全资公司。以田纳西河谷管理局为代表的国有公共企业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要求和具体规定上更为详细,这些规定主要依据的是《田纳西河谷管理局法》。《田纳西河谷管理局章程》对此予以了详细阐述。除少部分国有公共企业外,英美两国继续探索公共企业民营化的新途径。上一阶段以出售和外包为主的民营化改革虽然总体成功,但也存在一些重大弊端,引发大量批评,为此英美两国在这一阶段转向了比出售温和、比外包有效的公私合营模式。两国均在法律上为这一模式的开展提供了制度框架。公私合营有多种实现路径,英国在经过一系列探索后择优选择了PFI模式,但实践中发现该模式在效率、透明度、风险分配、股权设置等方面仍存有缺陷,由此开展了针对性的全面改革,进而推出了PFI的改良模式,即PF2模式。第五章着重探索英美公共企业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一方面重新界定国有企业的分类,另一方面构建综合性模式的公共企业。本轮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是不科学的,将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领域的国有企业定位为商业类国有企业也是有欠考量的。通过考察英美两国的公共企业发现,当前所谓的公益类国有企业和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领域的国有企业应统称为公共企业。英美两国公共企业的发展变迁告诉我们公共企业具有流变性:公共企业的产权可能从国有转为私有;此时的公共企业彼时可能就不再是公共企业。考察英美两国公共企业也可以看到,只要法律制度完善,国有、私有和公私合营都可以是公共企业的进入路径。由此,我们应着力构建国有、公私合营和私有三种产权方式相结合、但以国有和公私合营为主体的综合性模式的公共企业。在综合性模式的构建中,要以确保公共利益为原则,因为公共企业的核心不在于产权,而在于“公共”性。在综合性模式的构建中,要以竞争中立为基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到民营资本的积极介入。在综合性模式的构建中,要以法律制度为保障,只有法律到位,改革才能进行的有理有据。同时,为构建综合性模式的公共企业,我们应该将几种路径已经或潜在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或规避。
梁宏中[7](2018)在《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研究》文中指出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基本矛盾。这是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占有的个人性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种矛盾,需要提高产权的社会化程度,也即生产资料占有、使用的社会化程度,突破个体性的限制和束缚,适应社会化生产要求。经济危机的治理方式根据治理效果不同,可划分为根本性治理和周期性治理两类。前者是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所有制基础的新社会经济制度,满足社会化大生产对产权社会化的要求。后者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局部提高产权社会化程度,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缓解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并解决经运行层面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暂时解决经济危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高级的社会化产权形式,能弥补私人产权社会化程度不足产生的各种弊端,因而成为经济危机治理的有效工具。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主要存在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在保持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不变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国有企业作为政策调控工具;二是作为所有制基础,通过生产资料全面国有化建立新的社会经济制度。两者的实质都是不同程度地提高产权的社会化程度以增强国民经济发展的比例性、协调性。作为政策工具的国有企业能有效降低周期性危机治理的交易成本,但由于其也存在一些低效性问题,需要选择合适的使用时机、领域、方式、时限,提升作用效果。作为新社会所有制基础的国有企业,旨在构建系统性制度安排彻底消除经济危机。苏联“国家大工厂”模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迄今为止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代表性现实探索。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既作为经济制度的所有制基础,也作为宏观经济调控工具发挥经济危机治理作用。如何提高国有企业危机治理的绩效,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下,从长期趋势而言,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不可能彻底消除,生产社会化的深度发展与产权社会化程度不足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尖锐,所以经济危机依然存在。当然从短期来看,信息化发展有助于资本主义国家强化经济调控,局部暂时缓和这种矛盾。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在世界范围内通过全面国有化构建新的社会经济制度完全消除经济危机的主客观条件仍未成熟;但是,借助大数据技术,国有企业将能更好发挥其经济危机的周期性治理的政策工具功能。
李宇英[8](2018)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立”议题与中国制度选择》文中提出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占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国有企业作为政府公共投资的一种形式,也应当符合竞争政策的要求。“竞争中立”是确保在市场竞争中,不同所有制企业得到政府公平对待的制度性要求。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强劲表现,受到了国际社会日益重要的关注,对于消除国有企业竞争优势的呼声,也日益强烈。因此,如何解释和应对“竞争中立”问题,已成为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通过分析,本文主要回答以下五方面问题:首先,“竞争中立”问题的产生原因是什么?本文运用政府干预等经济学理论和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对“竞争中立”的内涵、外延及相关概念进行科学界定。由于“市场失灵”、履行必要的经济职能及促进经济发展,政府需要干预市场。若政府干预市场超过一定的界限,就有可能造成“竞争中立”问题。按照经济学分析,若实施竞争不中立的长期净收益大于零,政府倾向于选择实施竞争不中立措施。其次,“竞争中立”规则从哪里来?“竞争中立”规则不是全新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来源于反补贴、反倾销规则、政府采购规则,与国民待遇和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等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三,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竞争中立”水平处在哪个位置?本文借鉴经济合作组织(简称OECD)的产品市场规制指数(简称PMR)中的部分指标,分析了47个国家(含中国)的国家管制、国有企业渗透率、政府对网络型行业的干预程度,并运用能源补贴占比、竞争倡导、政府采购、公私合作等数据,构建了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得出以下结论:在金砖五国中,中国通过国有企业干预经济的情况略好于越南、南非,与印度的竞争规制水平相当,落后于巴西和俄罗斯。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竞争中立”表现普遍较差。第四,中国应如何推进“竞争中立”改革?中国“竞争中立”问题存在行业性和地区性差异,通过国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分析,在工业领域,建议整体推进改革时,重点关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等行业。选择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如上海自贸区,开展改革试点。第五,中国应如何设计“竞争中立”制度?中国存在国有企业履行公共服务义务的补偿不足、公共部门信息公开不充分和PPP项目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建议遵循“循序渐进、审慎稳妥”的原则,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边界,深化能源资源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长期以来,围绕“竞争中立”议题的讨论和研究,几乎都集中于法学和规则层面。本文的难点,在于如何对制度性现象进行计量的问题,尤其是“竞争中立”还涉及到一些隐性的、属于操作层面的做法,使得“竞争中立”水平衡量问题变得尤为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根据“竞争中立”议题的定义、内涵和外延,运用“制度、结构、行为和绩效分析框架”,即“ISCP分析框架”,结合因子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采用国际组织发布的产品市场规制、竞争倡导、能源补贴、政府采购等数据,构建了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通过国内“竞争中立”水平的衡量,寻找中国“竞争中立”改革的推进路径。本文认为,加快建立国内“竞争中立”规制制度,有利于中国国有企业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立”议题挑战,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推进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
李翃楠[9](2016)在《公平竞争视角下国有企业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国有企业并非中国的独有专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国有企业,故国有企业具有现实的正当性。各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实践也已经证明国有企业是政府克服自然垄断问题、解决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实现快速工业化的有效方式,故国有企业也存在充分的理论正当性。然而,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在近百年间所推行的国有企业改革,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在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与市场机制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程度越高,决定了其对国有企业的需求程度越低。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仅是市场机制的一种极为有限的补充,其通常是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之一而存在的,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干预始终持有谨慎的态度,以降低比重形式对国有企业进行控制,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前提,也是对公权力限制的客观需要。从1978年开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至今已走过三十余年历程,回顾既往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种种措施,可以发现,对企业微观经济效率的追求是贯穿于整个改革中的“主旋律”,当“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搞活搞好国有经济”成为国家政策的正当表述,“保值增值”被确立为国有资产运行的法定目标时,围绕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流学术研究也多以如何提高企业效率为中心展开。从目前国有企业的业绩表现来看,以效率为导向的改革是成功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是,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的成功与否,必须放置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框架下进行评判,如何协调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关系则是重点与难点。然而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我国做的并不够好。关于国有企业的争论并没有因为国有企业的效益改善而停止,近年来,公众对国有企业的诟病已从企业效率低下转向其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竞争经济,公平竞争也是市场经济的最突出特征,相比起其他市场主体而言,国有企业目前享受着更多非市场性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在市场准入制度中,存在较为严重的所有制歧视现象,部分行业只允许国有企业进入并实行垄断经营;其次,在政府补贴中,国有企业总能够以低价甚至无偿方式占有稀缺性资源,并获得大量的政府专项拨款;再次,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国家会为国有企业度身订制专属性的政策,实现对特定国有企业的税收减免;最后,在企业融资市场中,无论是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渠道还是以股票证券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渠道,国有企业都能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本。在国有企业所享有的非市场竞争优势中,部分是因为法律与政策的规定显失公平,部分是因为貌似公平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天然紧密关系而走样。从1992年我国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到二十世纪末,宣布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过短短数年,并且,我国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追求从未懈怠,这彰显了国家的决心,但仅靠宣示并不足以证明体制改革的成功,制度变迁必然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在我国构建市场经济制度的过程中,由于意识形态认知以及既有利益格局已然形成等复杂原因,本应作为约束国有企业的市场法律制度,却异化成为保护国有企业的武器。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实质性保护显然偏离了市场化改革之本意,这是造成国有企业目前与市场经济机制不协调现象的根本原因,并且,对国有企业的过度保护是危害极大的,其是以侵蚀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竞争机制为代价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新时期中央高层释放的积极信号为下一阶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从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制度的现实问题来看,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决定了将“公平竞争”理念融入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公平竞争的实现需要做到国有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间的起点竞争公平、过程竞争公平、结果竞争公平。从完善市场经济的长远目的来看,未来国有企业的改革总体方向是适度收缩规模。鉴于我国依然拥有庞大国有企业群体的事实,收缩规模的具体方式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法治化的分类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类国有企业与商业类国有企业。其中公益类国企应当进行专门立法,严格控制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保证企业切实履行公益职能,并制定与企业职能相符的考核标准。商业类国有企业应当通过引入民营资本的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实现优化公司治理,提高企业绩效的目的,也为在未来,国有资本渐进式足价退出商业性领域,以及防止国有资产不当流失提供良好基础。此外,还应当禁止行政机关以履行部门职能为名,以实现部门利益为实,擅自新设竞争类国有企业。在未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国家还应当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竞争法律制度,践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本意。竞争法律制度需要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是其对国有企业的适用以及对政府行为的控制,为此,我国应当修订反垄断法中相关内容,以实现反垄断法对国有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平等适用。强化对政府行为的控制,在反垄断法中引入竞争中立政策,增设对国家援助行为的控制,细化行政垄断法律规定,严苛法律责任,构建竞争推进制度以弥补刚性执法存在的不足,完善行政垄断私人诉讼机制。
王蓓[10](2013)在《中国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1979年开始,中国的工作重心开始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转移,同时开启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时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心环节的国有企业改革,其主要任务是走向市场经济,由原先计划经济的细胞转变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逐步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结构调整,大型国有企业已经成长为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和国家经济支柱,是国家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经济基础,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坚强支柱。国有企业的改革促成了企业制度变迁与整个经济体制变迁的互动,对于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在看到市场化改革给国有企业带来的成绩的同时,应该注意到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国有企业亏损问题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市场经济体制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经济体制,在当前的转轨时期,国有企业还没有完全的走向市场,部分国有企业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或大或小的亏损。亏损原因大致有四个:政策性原因、缺乏自生能力、机制设计不合理和产业结构扭曲。由于国有企业在保障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提升国家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实施一系列的措施保证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行,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就是其中关键的措施之一。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补充并完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理论。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理论是财政补贴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关键组成部分。通过对财政补贴理论的梳理与总结,总结出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理论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为中国顺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其次,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只有国有企业改革才能为经济体制的转轨提供微观基础。30多年的改革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是中国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企业进行根本性变革,重新建立中国的企业制度特别是国有企业制度。最后,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理论的完善将会带动财政理论、税收理论、产权理论等理论体系的完善。国有企业越有活力,越需要完善的宏观调控,其中就包括国家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促进整体经济体系的变革。本文研究的实践意义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正确处理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问题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部分国有企业一直处于亏损和补贴的恶性循环,这不仅不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且占用了国家财政收入。正确对待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问题,从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入手,着力于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从短期来说,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意识,使国家的财政收入真正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长期来说,可以为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其次,在研究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问题时,财政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应双双有所突破。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财政改革还是要先行一步,应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国债制度和财政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在梳理各项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同时,不仅要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要致力于国有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的完善。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今后国有企业的走向指明了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国有企业成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主体,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国有企业的改革应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放权让利到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明晰产权到国有出资人到位,切实做到政企分开,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坚持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坚持抓大放小原则,重点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中央企业。本文从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和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入手,对今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提出了建议。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在介绍选题背景的基础之上,探讨了研究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意义。在对国内外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指出由于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的不同,中国国有亏损企业补贴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尤为关键。接下来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框架和研究内容,并对研究方法、创新及不足之处做了全面的概括。第二章,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理论框架。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是财政补贴的一种,本章主要列出了财政补贴的框架。第一节,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理论框架,分析了经济学家对财政补贴和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相关解释;第二节,财政补贴的一般分析,主要是为分析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奠定基础;第三节,财政补贴对生产和消费的影响,主要分析财政补贴的作用机理;第四节,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界定,包括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定义,以及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二者的比较。第三章,中国国有企业补贴变迁、现状分析。本章在第一节主要介绍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并分阶段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二节概括了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历史沿革和现状;第三节从补贴范围、补贴金额和补贴效率三个方面指出了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存在的问题;第四节分析了国有企业亏损的原因,包括政策性原因、缺乏自生能力、机制设计不合理和产业结构扭曲。第四章,国际经验比较与借鉴。在研究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和亏损补贴之前,应首先了解世界先进经济体在国有企业改革和亏损补贴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其先进经验,汲取其失败教训。国有企业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由于经济体制的不同,国有经济在各国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有很大差别。国有企业在各个国家所处的地位也不同,从而各个国家的政府对其亏损时所采取的方式也不同。本章通过分析德国、日本和英国在国有企业改革和亏损补贴方面的现实,指出了中国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第五章,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问题的实证分析。首先列出了问题分析的理论基础,其次,使用广义矩方法分析了国有企业亏损补贴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激励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为了政绩和地区竞争的需要,在很多地区,国有企业的发展仍然需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这种现象的根源是国家在某种程度上仍然继续维持传统的战略发展格局,以及转轨过程中出现的改革措施不到位的结果。本章最后对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结构和行业进行了分析。第六章,中国国有亏损企业财政补贴的策略优化。国有企业改革首先应正确处理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政府在调控经济活动的同时,必须根本尊重市场,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使市场机制真正的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在此基础上,进行市场化的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前进的动力。特别是在本文研究的转轨时期,应着力重塑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新格局,包括补贴范围及相关政策的调整等。亏损补贴不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万能灵药。在现代社会,影响制度变迁的力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企业,一个是政府。市场机制不是为政府设计的机制,而是为企业设计的机制,是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舞台。政府对国有亏损企业的补贴应该适可而止,不应给予泛滥的补贴,只有这样,市场经济体制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
二、谈国有企业亏损和银行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谈国有企业亏损和银行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收益率宽幅:企业僵尸化的成因与脱僵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研究视角与研究现状 |
1.2.2 文献评述 |
1.2.3 收益率宽幅概念界定 |
1.2.4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收益率宽幅现象与企业投资行为 |
2.1.1 会计计价模式与收益率宽幅 |
2.1.2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资产配置 |
2.1.3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经营利润中的现金含量 |
2.2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的作用机制分析 |
2.2.1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金融化的促进效应 |
2.2.2 收益率宽幅与创新能力的抑制效应 |
2.2.3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成因分析 |
2.2.4 收益率宽幅与不同类型企业的僵尸化影响分析 |
2.3 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收益率宽幅的成因分析 |
2.3.1 货币政策与收益率宽幅的形成机制 |
2.3.2 政府补贴与收益率宽幅的相关关系 |
2.3.3 税收优惠与收益率宽幅的之间的调节作用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指数的构建 |
3.1 收益率宽幅及其测度 |
3.1.1 收益率宽幅的度量方法 |
3.1.2 上市公司不同类型资产的收益率差异与收益率宽幅现象 |
3.1.3 收益率宽幅现状及分布情况 |
3.2 企业僵尸化指数构建与僵尸化程度测度 |
3.2.1 企业僵尸化指数的构建 |
3.2.2 企业僵尸化程度的测度 |
3.2.3 企业僵尸化指数与僵尸化程度的实证检验 |
3.2.4 上市公司僵尸化程度的现状与分布 |
3.3 企业僵尸化指数与僵尸企业预警 |
3.3.1 僵尸企业预警临界值及预警区间 |
3.3.2 预警区间的分布 |
3.3.3 收益率宽幅与僵尸企业预警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关系的实证分析 |
4.1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关系的研究设计 |
4.1.1 收益率宽幅对企业僵尸化的影响模型 |
4.1.2 内生性问题 |
4.1.3 研究样本选取 |
4.2 收益率宽幅对企业僵尸化的影响分析 |
4.2.1 多元回归检验结果 |
4.2.2 稳健性检验结果 |
4.3 模型内生性问题分析 |
4.3.1 工具变量法检验结果 |
4.3.2 倾向得分匹配法检验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的影响路径分析 |
5.1 研究设计 |
5.1.1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的传导路径模型 |
5.1.2 不同调节效应下的传导路径模型 |
5.2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的传导路径分析 |
5.2.1 结构方程模型及配适度检验 |
5.2.2 传导路径的检验结果 |
5.2.3 收益率宽幅与企业僵尸化的中介路径效果检验 |
5.2.4 中介路径影响程度检验 |
5.3 内部控制调节效应下的传导路径分析 |
5.3.1 结构方程模型及配适度检验 |
5.3.2 内部控制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 |
5.3.3 不同内控水平下的中介路径影响差异检验 |
5.4 股权性质调节效应下的传导路径分析 |
5.4.1 结构方程模型及配适度检验 |
5.4.2 股权性质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 |
5.4.3 不同股权性质下的中介路径影响差异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宏观经济政策与收益率宽幅关系的实证分析 |
6.1 宏观经济政策与收益率宽幅关系的研究设计 |
6.1.1 宏观经济政策对收益率宽幅的影响模型 |
6.1.2 主要变量选择 |
6.1.3 样本选取及描述性统计 |
6.2 宏观经济政策对收益率宽幅的影响分析 |
6.2.1 实证检验结果 |
6.2.2 稳健性检验 |
6.3 不同类型企业中宏观经济政策对收益率宽幅的影响分析 |
6.3.1 基于内部控制分组的检验 |
6.3.2 基于股权性质分组的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管控收益率宽幅、遏制实体企业僵尸化的政策工具选择 |
7.1 管控收益率宽幅、遏制实体企业僵尸化的货币政策选择 |
7.1.1 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币值稳定 |
7.1.2 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畅通资金渠道 |
7.1.3 货币政策调控过程中配合宏观审慎政策 |
7.2 管控收益率宽幅、遏制实体企业僵尸化的政府补贴政策选择 |
7.2.1 加强对实体行业的补贴力度 |
7.2.2 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用途的监管 |
7.2.3 实施差异化的补贴措施 |
7.3 管控收益率宽幅、遏制实体企业僵尸化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 |
7.3.1 从结构性减税到实质性减税 |
7.3.2 按照企业研发创新实施阶段实行差别化税率 |
7.3.3 对资本利得征收差异化的累进税率 |
7.4 管控收益率宽幅、遏制实体企业僵尸化的金融市场化发展政策选择 |
7.4.1 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养理性长期投资者 |
7.4.2 鼓励和引导发展民营银行,建立多层次银行体系 |
7.4.3 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控金融系统风险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2)A机床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债转股的相关理论和历史沿革 |
2.1 债转股的概述 |
2.1.1 债转股的定义 |
2.1.2 债转股的分类 |
2.1.3 债转股的主要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权衡理论 |
2.2.2 代理理论 |
2.2.3 信号传递理论 |
2.3 债转股的历史沿革 |
2.3.1 国外债转股的历史沿革 |
2.3.2 国内债转股的历史沿革 |
2.3.3 我国两轮债转股的比较分析 |
第3章 A机床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介绍 |
3.1 A机床集团的基本情况 |
3.1.1 A机床集团简介 |
3.1.2 A机床集团的发展历程 |
3.1.3 A机床集团的经营情况 |
3.1.4 A机床集团的债务成因 |
3.2 A机床集团市场化债转股方案 |
3.2.1 操作步骤 |
3.2.2 实施主体 |
3.2.3 资金来源 |
3.2.4 定价机制 |
3.2.5 退出方式 |
3.3 A机床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效果 |
3.3.1 利用债转股资金实施资产重组 |
3.3.2 实现扭亏为盈撤销退市风险 |
第4章 A机床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分析 |
4.1 债转股的方案设计分析 |
4.1.1 债转股的实施主体分析 |
4.1.2 债转股的资金性质和用途分析 |
4.1.3 债转股的退出方式分析 |
4.1.4 交易标的的选择分析 |
4.2 债转股相关方—A机床集团效应分析 |
4.2.1 财务绩效分析 |
4.2.2 业务结构分析 |
4.2.3 战略规划分析 |
4.3 债转股相关方—建设银行效应分析 |
4.3.1 降低建行不良贷款率 |
4.3.2 拓宽业务范围增加收益 |
4.4 债转股相关方—国资委效应分析 |
4.4.1 推进地方去杠杆工作 |
4.4.2 实现国有资本增值 |
4.5 债转股成功签订的因素分析 |
4.5.1 政策支持 |
4.5.2 市场环境 |
4.5.3 内在需求 |
4.6 债转股的局限性 |
4.6.1 债转股难以影响企业的后续经营 |
4.6.2 银行难以影响企业的决策经营 |
4.6.3 国企一股独大问题突出影响了企业的治理 |
第5章 案例的启示和借鉴 |
5.1 基金模式债转股更容易吸引社会资本 |
5.2 企业应选择优质资产作为债转股标的 |
5.3 债转股资金的灵活运用能有效缓解财务压力 |
5.4 企业债转股应更多使用股权投资方式 |
5.5 债转股的作用有限 |
第6章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论文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僵尸企业、供给侧改革与债券市场融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创新之处 |
三、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僵尸企业的定义与判定 |
一、僵尸企业的定义 |
二、僵尸企业的判定 |
第二节 僵尸企业的成因与影响 |
一、僵尸企业的成因 |
二、僵尸企业的影响 |
第三节 政府隐性担保与企业债券融资 |
第四节 现有研究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机制分析:僵尸企业信贷融资与债券融资比较 |
第一节 模型基本假设 |
第二节 模型基本要素 |
第三节 参与方的最优决策与模型均衡 |
一、参与方的最优决策问题 |
二、银行最优贷款契约的选择 |
三、模型的均衡状态 |
第四节 模型的经济学含义 |
一、僵尸企业与非僵尸企业债务结构比较 |
二、对模型的经济学意义解释 |
第四章 僵尸企业债券融资特征研究 |
第一节 债券市场僵尸企业的判定 |
一、基本方法 |
二、判定结果 |
第二节 僵尸企业债券发行特点研究 |
一、研究设计 |
二、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僵尸企业处置政策是否打破债券市场央企信仰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政策背景 |
二、僵尸企业判定 |
三、政府担保与僵尸企业二级市场债券价格 |
四、政府担保与僵尸企业一级市场发债利率 |
五、研究样本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及分析 |
一、样本分布特征 |
二、政府担保与央企僵尸企业二级市场债券价格 |
三、政府担保与央企僵尸企业一级市场发债利率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债转股是否是僵尸企业逃避处置的途径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中国债转股的宏观和微观背景 |
第三节 债转股样本统计描述和是否存在僵尸企业 |
一、研究样本和样本特征 |
二、僵尸企业判定结果 |
第四节 债转股公告的债券市场效应 |
一、研究样本 |
二、研究方法 |
三、结果与分析 |
第五节 债转股信息宣告的股票市场反应分析 |
一、研究样本 |
二、结果与分析 |
三、资本市场反应的总结 |
第六节 债转股后企业的财务绩效变化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僵尸企业债务结构变化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第二节 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稳健性检验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全文总结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关于金融市场建设的建议 |
二、关于商业银行建设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4)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基本概述 |
一、研究范畴界定 |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动因分析 |
三、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资本流动与资本集中理论 |
二、现代西方企业重组理论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起步阶段(1984-1991) |
第一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现实背景——国有企业普遍亏损 |
二、理论背景——对“两权分离”的认识突破 |
第二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企业兼并的目标转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 |
二、交易的自发性与政府干预并存 |
三、兼并方式以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为主 |
四、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 |
第三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地方探索 |
一、成都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二、武汉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三、保定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转型阶段(1992-2002) |
第一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经济制度环境的变迁 |
二、企业重组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
三、各类市场体系的建立 |
四、国企脱困和国企改革任务 |
第二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产权市场普遍兴起 |
二、企业并购的规模逐步扩大 |
三、政府积极参与引导 |
四、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热点 |
五、部分中国企业开始参与跨国并购 |
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成为新景观 |
第三节 转型阶段的并购重组成效 |
一、国企成功脱困 |
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利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 |
第一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 |
二、鼓励混合所有制发展 |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
第二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战略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点 |
二、国企大型跨国企业的出现 |
三、以横向整合与纵向整合为主 |
第三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取得的成效 |
一、国企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迅速 |
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
三、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制度演进:绩效、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国企并购重组取得的辉煌成绩 |
一、优化了产业布局,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
二、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率,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三、盘活了国有资产,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国企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二、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单一 |
三、盲目规模扩张与多元化转型并存 |
四、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差导致并购效率低下 |
五、并购双方缺乏深层次整合 |
六、海外并购重组困难重重 |
第三节 国企并购重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 |
三、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四、企业自身条件缺乏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国有企业并购下政府与国企高管的行为动机分析 |
二、国企高管行为影响并购绩效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数据描述性分析 |
一、主要变量统计描述 |
二、变量趋势分析 |
第四节 计量模型设定 |
一、实证基本模型设定 |
二、面板数据模型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面板数据模型形式检验 |
二、计量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一、美国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日本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及教训 |
一、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教训 |
第八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目标与模式 |
第一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时代特征 |
一、通过调整结构来优化供给侧的重组方式 |
二、在重组中解决亏损企业与多余的产能 |
三、并购重组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 |
第二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 |
一、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 |
二、在国企并购重组中推进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在国企并购重组中促进产能的优化配置 |
第三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目标导向 |
一、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 |
三、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
第四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模式 |
一、横向重组模式 |
二、纵向重组模式 |
三、混合重组模式 |
四、策略联盟重组模式 |
第九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主体定位与政府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主体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宜作为国企并购重组的主体 |
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凸显优势 |
三、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第二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
一、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正面效应 |
二、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政府在国企并购重组中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政策引导者 |
二、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宏观调控者 |
三、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信息中介者 |
四、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服务者 |
五、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具体监督者 |
第四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制度创新 |
一、保持国有资产管理权的独立性 |
二、完善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并购重组环境 |
四、制定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战略规划和指导政策 |
第十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思想 |
一、深化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 |
二、强化并购重组的理念共识 |
三、明确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强调“法治企业”,突出国企总法律顾问作用 |
一、全面打造法治企业 |
二、深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及破产清算体系 |
一、建立健全产权保护体系 |
二、构建破产清算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 |
一、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二、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 |
三、健全资本市场推动并购重组的作用机制 |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社会托底作用 |
二、加大失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三、完善再就业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再就业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中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解释 |
二、西方经济学经济理论解释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僵尸企业的内涵与识别 |
二、僵尸企业的产生原因与不良影响 |
三、僵尸企业的处置方式 |
四、文献评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现状与危害剖析 |
第一节 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的识别方法 |
一、国际僵尸企业识别法的发展演进 |
二、国际僵尸企业识别法在我国的适用性 |
三、针对我国僵尸企业的识别法修正 |
第二节 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的现状 |
一、整体变化趋势 |
二、分地区分布情况 |
三、分行业分布情况 |
四、分所有制分布情况 |
第三节 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的危害剖析 |
一、加剧供需结构的错配 |
二、抑制有效供给的产生 |
三、阻碍制造业转型升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的形成机理:基于供给侧视角的分析 |
第一节 制造业僵尸企业形成的外部诱因:产业供给结构失衡 |
一、选择性产业政策诱导 |
二、地区间经济增长竞争 |
三、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 |
第二节 制造业僵尸企业形成的内在基础:企业供给质量低下 |
一、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
二、管理体制问题突出 |
三、工匠精神普遍匮乏 |
第三节 制造业僵尸企业形成的本质原因:无效供给无法清除 |
一、银行提供僵尸信贷支持 |
二、地方政府父爱主义保护 |
三、市场低效退出机制阻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对供求匹配的影响:基于出口规模的实证检验与分析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出口规模挤出效应分析 |
二、企业所有制异质性分析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第三节 实证检验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结果分析 |
第四节 政府干预作用的进一步分析 |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二、实证检验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一、改变僵尸企业识别的严苛度 |
二、选择性偏差问题的处理 |
三、内生性问题的处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僵尸企业问题处理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日本的僵尸企业问题 |
一、日本僵尸企业问题的经济背景 |
二、日本僵尸企业问题的制度根源 |
三、日本僵尸企业问题的处理实践 |
第二节 韩国的僵尸企业问题 |
一、韩国僵尸企业问题的经济背景 |
二、韩国僵尸企业问题的制度根源 |
三、韩国僵尸企业问题的处理实践 |
第三节 经验与启示 |
一、从供给侧视角审视僵尸企业问题 |
二、正常的银企关系衍生于完备市场 |
三、合理的政企关系产生于有限政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解决我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产业层面:减轻产业供给结构失衡 |
一、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创造合作机遇 |
二、推进“互联网+”战略培育产业新业态 |
三、推行区域差异化策略促进产业转移承接 |
第二节 企业层面:提升市场主体供给质量 |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创新动力 |
二、激发企业家活力催生高效率民营企业 |
三、鼓励企业服务化转型实现价值链攀升 |
第三节 制度层面:推进市场体制机制改革 |
一、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提高破产程序效率 |
二、完善金融市场制度,培育独立市场主体 |
三、降低政府干预程度,推动产业政策转型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三、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6)英美公共企业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公共企业与公共产品(服务)的供给 |
第一节 公共产品(服务)的供给责任界定 |
一、政府供给责任的理论基础 |
二、政府供给模式比较:行政模式与公共企业模式 |
三、引用民营资本供给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
第二节 公共企业的概念及分类 |
一、公共企业的概念 |
二、公共企业的分类 |
第二章 英美公共企业初期的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英美公共企业的发展源流 |
一、英美公共企业产生的社会背景 |
二、英美公共企业的特征 |
三、初期英美公共企业的基本经营模式:国有化 |
第二节 国有化阶段公共企业的外部监管 |
一、实现宏观调控职能的监管 |
二、有效利用国家资金的监管 |
三、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管 |
第三节 国有化阶段公共企业的内部治理 |
一、对管理自治的规定 |
二、对董事会的规定 |
三、对高管及薪酬的规定 |
第三章 英美公共企业中期的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英美公共企业民营化的路径选择 |
一、英美公共企业民营化的背景 |
二、民营化的定义及方式 |
三、中期英美公共企业民营化的改革途径:出售及外包 |
第二节 出售及外包过程中的政府监管法律制度 |
一、针对出售的法律制度 |
二、针对外包的法律制度 |
第三节 对出售及外包的述评 |
一、利处 |
二、弊端 |
第四章 英美公共企业近期的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一节 现有国有化公共企业的制度剖析 |
一、《政府公司管制法》的发展 |
二、国有化公共企业治理样本:田纳西河谷管理局 |
第二节 公共企业公私合营模式的制度剖析 |
一、英美公私合营模式相关法律制度梳理 |
二、公私合营模式的制度变迁 |
第五章 英美公共企业法律制度剖析对我国的借鉴 |
第一节 重新界定国有企业分类 |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 |
二、国有企业分类的必要性及当前分类存在的问题 |
三、对国有企业分类的再界定 |
第二节 构建综合性模式的公共企业 |
一、以确保公共利益为原则 |
二、以竞争中立为基础 |
三、以法律制度为保障 |
四、综合性模式公共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技术路线和文章框架 |
1.3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有企业成为经济危机治理工具的原因 |
2.2 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方式和效果 |
2.3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的质疑和批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有企业成为经济危机治理工具的历史必然性 |
3.1 经济危机的根本性原因: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
3.2 经济危机的具体性原因:经济运行性因素 |
3.3 国有企业成为经济危机治理工具的历史必然性 |
第4章 国有企业政策工具功能与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 |
4.1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作用的理论概述 |
4.2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作用的历史考察 |
4.3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的福利效果分析 |
4.4 国有企业的调控工具功能与其他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工具的比较研究 |
4.5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周期性治理的效果、存在问题与优化对策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基础功能与经济危机的根本性治理 |
5.1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根本性治理作用的理论概述 |
5.2 基于苏联“国家大工厂”模式的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根治功能现实探索 |
5.3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根治功能的现实探索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的未来趋向:基于大数据时代趋势的探讨 |
6.1 大数据时代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趋向 |
6.2 大数据时代趋势下的国有企业经济危机治理功能 |
第7章 主要结论和研究展望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立”议题与中国制度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首字母缩列词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经济全球化进入新的阶段 |
二、国有企业在经济全球化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
三、欧美国家对“政府主导型经济”的担忧 |
四、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论文的研究内容和逻辑框架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的逻辑框架 |
第三节 理论基础和主要观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理论分析框架 |
三、主要观点 |
第四节 主要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和概念界定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OECD关于“竞争中立”的学术研究 |
二、联合国的“竞争中立”研究 |
三、其他国外学者关于“竞争中立”的研究 |
四、国内关于“竞争中立”的研究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竞争中立” |
二、国有企业 |
三、商业活动的界定 |
第三节 “竞争中立”与反行政性垄断 |
一、反垄断 |
二、行政性垄断 |
三、反行政性垄断与“竞争中立”的关系 |
第三章 “竞争中立”的经济学分析 |
第一节 “竞争中立”的经济学理论分析 |
一、政府干预经济的原因 |
二、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经济的理论 |
三、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第二节 “竞争中立”的经济学范式分析 |
一、法经济学分析 |
二、前提假设 |
三、“竞争中立”分析的基本模型 |
四、“竞争中立”分析的简单博弈模型 |
第三节 竞争不中立的效率损失 |
一、垄断的效率损失 |
二、国有企业的X-非效率损失 |
三、寻租成本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竞争中立”的规则演变 |
第一节 “竞争中立”规则的起源 |
一、华盛顿公约 |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 |
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
四、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
五、其他规定 |
第二节 国际协议中的“竞争中立”议题 |
一、欧盟“竞争中立”的实践 |
二、澳大利亚推动的双边“竞争中立” |
三、美国推进的双边和多边“竞争中立” |
四、美国推进的区域“竞争中立”(TPP) |
第三节 澳大利亚的“竞争中立”国内立法 |
一、“竞争中立”立法 |
二、实施主体 |
三、适用范围 |
四、实施方式 |
五、推行“竞争中立”改革的收益 |
六、投诉机制 |
第四节 OECD倡导的“竞争中立” |
一、竞争性业务与非竞争性业务的结构性分离 |
二、确定特殊职责的直接成本 |
三、获得商业回报率 |
四、履行公共服务义务 |
五、税收中立 |
六、监管中立 |
七、债务中立和直接补贴 |
八、公共采购中立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竞争中立”的国际比较研究 |
第一节 产品市场规制与“竞争中立” |
一、产品市场规制(即PMR规制)与“竞争中立”规制的关系 |
二、PMR指标体系架构 |
三、PMR指标体系的含义 |
四、国家管制程度比较 |
五、国内产品规制水平对该国出口的影响分析 |
六、结论和建议 |
第二节 竞争政策评估的经验借鉴 |
一、世界银行制定的政府采购指标(BPP) |
二、OECD发布的竞争法和竞争政策指数(CLP) |
三、OECD颁布的《竞争评估工具书》 |
四、ICN的竞争评估 |
第三节 “竞争中立”水平的国际比较 |
一、“竞争中立”分析的理论基础 |
二、构建“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的基本方法 |
三、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数据来源 |
四、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分析框架 |
五、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分析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竞争中立”水平衡量 |
第一节 分析的基本思路和经验借鉴 |
一、国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基本思路 |
二、构建国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的经验借鉴 |
第二节 行业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体系 |
一、行业性“竞争中立”衡量指标框架 |
二、数据说明 |
三、需定性分析的问题 |
四、行业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方法 |
五、行业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初步结论 |
六、相关性分析 |
七、结论和建议 |
第三节 地区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 |
一、数据来源 |
二、地区性“竞争中立”衡量指标框架 |
三、地区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初步结果 |
四、相关性分析 |
五、地区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修正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竞争中立”制度选择 |
第一节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历程 |
一、初步探索阶段 |
二、制度创新阶段 |
三、改革纵深推进阶段 |
四、中国国有企业经营发展趋势 |
五、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
第二节 中国“竞争中立”存在的问题 |
一、履行公共服务义务的补偿不足 |
二、国有企业成本信息公开有待加强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公开有待细化 |
四、公共预算支出信息公开有待细化 |
五、PPP项目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 |
第三节 中国“竞争中立”的改革实践 |
一、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
二、逐步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 |
三、推进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 |
四、“竞争中立”规则的初步要求 |
五、“竞争中立”理念的初步实践 |
六、我国现有制度与“竞争中立”规制比较 |
第四节 中国“竞争中立”制度选择 |
一、划清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边界 |
二、深化能源资源等领域市场化改革 |
三、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
四、循序渐进推进“竞争中立”改革 |
五、构建“竞争中立”规制的具体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和不足 |
一、主要结论 |
二、存在的不足 |
附录 |
附录1: OECD“竞争中立”和国有企业治理主要报告一览表 |
附录2: PMR指标介绍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公平竞争视角下国有企业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国有企业的正当性考察 |
2.1 国有企业的国际考察 |
2.1.1 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发展历程 |
2.1.2 发展中国家(地区)国有企业发展历程 |
2.2 国有企业的理论基础 |
2.2.1 自然垄断理论 |
2.2.2 外部性及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国家安全理论 |
2.2.4 收入分配理论 |
2.3 我国国有企业的正当性依据 |
2.3.1 我国国有企业的理论基础 |
2.3.2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实依据 |
2.3.3 我国国有企业的法律与政策基础 |
第3章 国有企业改革法律制度变迁及其评价 |
3.1 《公司法》颁布之前的国企制度变迁及其评价 |
3.1.1 国有企业“放权让利”改革阶段(1979~1984 年) |
3.1.2 国有企业“两权分离”与承包制改革阶段(1984~1989 年) |
3.1.3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探索阶段(1989 年至 1993) |
3.1.4 早期国有企业改革是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反思 |
3.1.5 早期国有企业改革制度设计缺乏体系性和长效性 |
3.2 《公司法》下的国有企业改革 |
3.2.1 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与《公司法》颁布 |
3.2.2 国有企业的战略性布局调整 |
3.2.3 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3.2.4 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扶持 |
3.2.5 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
3.2.6 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结果及现状 |
3.3 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的评价 |
3.3.1 公司化改革并未显着改善国有企业效率 |
3.3.2 公司化改革弱化了国有企业的应然性质 |
3.3.3 公司化改革不能解决市场经济中最核心的公平竞争问题 |
第4章 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制度优势 |
4.1 市场准入优势 |
4.1.1 规范市场准入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
4.1.2 我国在促进市场准入公平方面所做的努力 |
4.1.3 国有企业市场准入优势的表现 |
4.2 国有企业获取的政府补贴优势 |
4.2.1 政府补贴的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 |
4.2.2 国有企业享受的非货币性补贴 |
4.2.3 国有企业享受的货币性补贴 |
4.3 国有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 |
4.3.1 企业合并纳税优惠政策仅惠及少数国有企业 |
4.3.2 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偏袒国有企业 |
4.3.3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偏袒国有企业 |
4.4 国有企业的融资优势 |
4.4.1 国有企业在间接融资市场享有的优势 |
4.4.2 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 |
第5章 公平竞争与国有企业改革法律规制制度的构建 |
5.1 国企改革法律制度的构建必须贯彻公平竞争理念 |
5.1.1 公平竞争理论的基本内容 |
5.1.2 公平竞争对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法律制度的意义 |
5.2 建立控制国有企业规模的法律制度 |
5.2.1 收缩规模是世界各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流趋势 |
5.2.2 公平竞争机制的完善需要收缩国有企业规模 |
5.2.3 制定规制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国有公共服务企业法》 |
5.2.4 加大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力度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
5.2.5 通过法律手段禁止新设竞争性国有企业 |
5.3 建立平等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竞争法律制度 |
5.3.1 建立并落实竞争中立政策 |
5.3.2 修改《反垄断法》第7条 |
5.4 完善行政垄断控制制度 |
5.4.1 将国家援助纳入《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行政垄断 |
5.4.2 完善行政垄断控制的实体法内容 |
5.4.3 完善行政垄断诉讼制度 |
5.5 构建竞争推进制度 |
5.5.1 竞争推进可以弥补反垄断刚性执法之不足 |
5.5.2 竞争推进制度构建的具体内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目录 |
(10)中国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研究和评述 |
1.2.1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2 简要评述 |
1.3 框架结构和研究内容 |
1.3.1 本文框架结构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和不足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和不足 |
2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理论框架 |
2.1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理论基础 |
2.1.1 财政补贴的阐释 |
2.1.2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理论解释 |
2.2 财政补贴的一般分析 |
2.2.1 财政补贴的内涵 |
2.2.2 财政补贴的定义和特征 |
2.2.3 财政补贴的分类 |
2.2.4 财政补贴影响经济的机理分析 |
2.3 财政补贴对消费和生产的影响分析 |
2.3.1 对消费的影响 |
2.3.2 对生产的影响 |
2.4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界定 |
2.4.1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定义 |
2.4.2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的比较 |
3 中国国有亏损企业补贴变迁、现状分析 |
3.1 国有企业改革历程 |
3.1.1 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 |
3.1.2 国有企业改革分阶段分析 |
3.2 中国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历史沿革和现状 |
3.2.1 传统体制下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 |
3.2.2 补贴与经济体制改革 |
3.2.3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现状 |
3.3 中国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存在的问题 |
3.3.1 亏损补贴范围过宽 |
3.3.2 亏损补贴金额偏大 |
3.3.3 亏损补贴效率较低 |
3.4 国有企业亏损成因分析 |
3.4.1 政策性需要 |
3.4.2 缺乏自生能力 |
3.4.3 机制设计不合理 |
3.4.4 产业结构扭曲 |
4 国际经验比较与借鉴 |
4.1 德国的经验借鉴 |
4.1.1 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情况 |
4.1.2 德国国有企业补贴制度 |
4.1.3 经验借鉴 |
4.2 日本的经验借鉴 |
4.2.1 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情况 |
4.2.2 日本国有企业补贴情况 |
4.2.3 经验借鉴 |
4.3 英国的经验借鉴 |
4.3.1 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情况 |
4.3.2 英国国有企业补贴情况 |
4.3.3 经验借鉴 |
5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问题的实证分析 |
5.1 问题分析的基础 |
5.1.1 实证模型的计量方法简介 |
5.1.2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理论模型 |
5.2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和经济发展 |
5.2.1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对经济的影响 |
5.2.2 实证模型 |
5.2.3 数据描述和回归结果分析 |
5.2.4 结论分析 |
5.3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结构和行业分析 |
5.3.1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结构差异 |
5.3.2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行业差异 |
5.4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案例分析——以A市公交集团为例 |
5.4.1 公交集团基本情况 |
5.4.2 公交集团亏损补贴问题分析 |
5.4.3 公交集团亏损补贴解决方案 |
6 中国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政策的优化 |
6.1 正确处理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 |
6.1.1 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分析 |
6.1.2 正确处理政企关系的思路:基于政府的角度 |
6.1.3 正确处理政企关系的思路:基于国有企业的角度 |
6.1.4 树立新型的政府和市场观 |
6.2 市场化基础上的国有企业改革 |
6.2.1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6.2.2 优化制度设计,增强国企发展动力 |
6.2.3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明确国有企业发展任务 |
6.2.4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
6.3 重塑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新格局 |
6.3.1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 |
6.3.2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政策调整 |
6.3.3 财政补贴的数量界限 |
6.4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下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政策 |
6.4.1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政策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
6.4.2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政策的时限选择 |
6.4.3 加强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政策的激励作用 |
6.4.4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政策应注重制度创新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谈国有企业亏损和银行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收益率宽幅:企业僵尸化的成因与脱僵政策研究[D]. 李博文. 河北大学, 2020(02)
- [2]A机床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研究[D]. 赵书情. 沈阳工业大学, 2020(01)
- [3]僵尸企业、供给侧改革与债券市场融资[D]. 谷文臣.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4]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D]. 董少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5]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中国制造业僵尸企业问题研究[D]. 范瀚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6]英美公共企业法律制度研究[D]. 潘立春.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7]国有企业的经济危机治理作用研究[D]. 梁宏中. 暨南大学, 2018(03)
- [8]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立”议题与中国制度选择[D]. 李宇英.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8(10)
- [9]公平竞争视角下国有企业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 李翃楠. 湖南大学, 2016(06)
- [10]中国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问题研究[D]. 王蓓. 东北财经大学, 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