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奋剂合法化及其他(论文文献综述)
詹姆士·布朗,孙宏达[1](2019)在《基因兴奋剂:WADA该如何应对未来体育中的“作弊行为”?》文中研究说明由于科学和生物科技的发展,"基因兴奋剂"概念悄然成为威胁体育比赛公正性的最大杀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涉及操控个人自然基因特征以提高运动能力的方法,自2003年以来一直被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止。这种新生且能够帮助运动员提升运动能力的方法有着不可逆转且很难发现的性质,毫无疑问,基因兴奋剂是反兴奋剂机构目前遇到过的最困难的挑战之一。本文通过深入研究基因兴奋剂的处罚方法,从科学、法律、实务和伦理性等跨学科角度,着重分析上述多学科聚集问题与先发制人之有关基因兴奋剂禁令之关系,得出了略带鼓动性且颇具挑衅性之结论:允许基因编辑用于体育中但要将其控制在一定安全范围内,现在或许正是体育行业管理者们该思考之时机。未来体育中的作弊行为问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且现在正是采取行动之时。
景俊杰[2](2013)在《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运行研究》文中提出国外体育政策研究是促进我国体育事业改革和体育政策研究不断发展的必要途径。由于地理及文化渊源等方面的原因,日本可以说是近现代以来对我国体育发展影响最大的国家,我国体育界也一直都很重视对日本体育的研究与借鉴。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新运行环境下的日本体育政策,不仅政策力度明显加强,还体现出比较明显的政策过程透明化与规范化动向。所以,本研究选择以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运行作为主题。研究主要以公共政策系统理论和公共政策过程理论为指导,采用文献资料、访谈、个案研究、历史分析、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力求揭示日本体育政策历史发展特征,把握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运行的环境、内容与效果,认知其动态运行的政策过程,进而为我国体育政策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论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导论和文献综述是全文的铺垫,主要介绍研究的选题背景、目的意义、研究理论依据、研究内容与方法、以及对相关研究现状的梳理。第二部分以体育方针变化为主线,分四个时期从政策发展的背景环境、内容变迁、政策效果及政策过程等视角出发,对二战后日本体育政策的历史沿革进行系统梳理,分析把握日本体育政策的历史发展特征和政策过程特点,为论文主题研究确立基础认知和逻辑起点。第三部分首先从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运行的一般环境和具体环境分析入手,客观把握其发展所面临的主要政策课题;然后对日本体育政策原理、体育财政和政策分类进行概括性考察与梳理。通过对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主干内容的分析,把握其主要内容特征与存在的问题。再利用日本官方和社会公布的数据资源对体育振兴基本计划进行政策效益评估,考察了其政策运行的有效性。第四部分结合个案研究对日本体育政策过程的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等阶段进行深入分析,把握不同过程环节的具体特征、及政策过程所具有的优点与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把握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过程的整体特征和发展动向。第五部分则从日本体育政策历史发展和二十一世纪以来政策运行的研究结论出发,结合我国体育政策运行现状,为我国体育政策发展和政策过程优化提出有益的借鉴建议。
林启子[3](2016)在《假如兴奋剂合法化》文中研究说明兴奋剂难以禁掉在当今越来越激烈的体育竞技中,有一种东西让所有运动员谈虎色变,那就是兴奋剂。被查出服用了兴奋剂的运动员往往会受到严厉的制裁,或者罚款或者禁赛,但即便如此,体育界还是屡屡爆出兴奋剂丑闻。比如,2016年初,俄罗斯网球美女运动员莎拉波娃就因为服用米屈肼(一种可以提高人体的摄氧量和耐力的药品)被国际网联处以禁
杨春然[4](2018)在《运动员使用兴奋剂行为入罪的法律障碍及突破》文中提出将运动员为了提高比赛成绩而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入罪,在实体法上有悖于法益保护原则或伤害原则,易陷入家长主义或伦理主义"泥潭";在程序法上,还会与审(裁)判独立原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发生冲突。学界提出危害还原论,主张将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合法化;然而,这种观点忽视了未成年运动员的健康保护问题。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已以法益的形式获得刑法的承认,故可构成将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入罪的正当化的根据;由此建构的刑法禁止,只能处罚精英运动员和高水平运动员,普通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仅可基于未遂犯的理论受到禁止,但不宜于刑罚处罚。
胡雪霏[5](2012)在《我国竞技体育犯罪若干现象及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针对竞技体育犯罪行为这一复杂现象进行了多维度研究。在竞技体育犯罪的基本分析中,首先归纳整理了关于竞技体育犯罪概念的各派学说,从犯罪学角度科学界定了竞技体育犯罪的内涵,确定其研究范围,认为竞技体育犯罪包括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和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体育越轨行为;其次,从刑法学和犯罪学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竞技体育犯罪的基本特征进行了全面的剖析,以期更好地掌握竞技体育犯罪这一复杂社会法律现象的本质。最后,鉴于竞技体育犯罪的成因是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从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三个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对竞技体育犯罪现象、原因进行总体阐释的基础上,对我国竞技体育领域内多发的假球、黑哨行为、竞技体育伤害行为、使用兴奋剂行为以及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等典型犯罪行为的治理分别进行了探讨。在假球、黑哨行为的治理建议中,提出该类犯罪行为的治理不单单需要法律性的防控,还必须强调行业自律,完善行业内部监督与处罚机制的重要性。在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治理建议中,明确了竞技体育正当化行为不应入罪,强化了此类行为正当化的成立条件,同时,指出此类行为的罪与非罪,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使用兴奋剂行为的治理建议中,强调从法律、教育、技术多方面不断推进我国反兴奋剂工作。首先,加强体育伦理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其次,完善立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加重处罚;最后,深入相关的科学研究。在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治理建议中,认为必须对其进行彻底、综合的整治。既要有道德的教化,又要有国家的强制力;既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又要结合竞技体育内部监督机制;既要建立各部门独立执法监督的体系,又要兼顾部门之间的联合制约。在对上述行为进行分别论述的过程中,同时借鉴国外对运动员、裁判和各运动组织、俱乐部进行管理的成熟模式和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提出具体的治理建议,试图找到遏制竞技体育犯罪的有效路径,保障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梅傲,钱力[6](2020)在《世界反兴奋剂规则的争议、反思及其完善——以“孙杨案”为角度》文中指出"孙杨案"历经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小组和国际体育仲裁院两次听证审理却出现不同结果,反映出世界反兴奋剂规则在理解与适用上存在争议。就该案而言,争议包括"通知"程序是否适当,运动员方行为是否构成"干扰",以及规则中"正当理由"的适用标准。争议背后,既存在规则模糊和适用标准不明的法理漏洞,也存在运动员义务过重与程序性权利缺失的价值失衡。应以"孙杨案"为启示,检视规则的阙漏与不足,并寻求完善进路。在今后反兴奋剂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中明晰规则的内涵和外延,并通过对运动员的"赋权"塑造规则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以WADA为核心的反兴奋剂机构应在实践中发挥连接规则秩序与规制对象的纽带作用,将程序正义理念贯穿于反兴奋剂任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实践中考验规则,同时以规则回应实践。以CAS为核心的国际体育仲裁机构应发挥衡平功能,在解释规则时以"不利于立法者"为价值衡量,同时发挥创造先例的功能,限缩规则的争议空间。
赵阳[7](2016)在《文化社会学视域下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文中研究说明于我国而言,奥林匹克运动是典型的外生性文化,它从“舶来品”成长为中国当今主流的文化是多元的社会主体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关系中互动协商和社会建构的结果,是社会结构中权力与意识形态相互博弈的产物。本学位论文汲取了“社会建构主义”、“文化分层理论”、“场域”和“文化表征”等社会文化理论以及奥运文化及中国奥运史的相关文献资料要点,利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个案研究法和文本分析法,以文化社会学的视角系统全面地探究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研究结果表明:1.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经历了 1900年至1949年的“萌芽期”、1949年至1979年的“蛰伏期”、1979年至2008年的“多元成长期”和2008年至今的“人本回归期”四个历史阶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行动者主要涵盖了多元场域下的政治机构、教育机构、大众传媒机构、商业机构和体育类社会组织和团体等。2.在不同历史阶段下奥运文化在我国社会建构的多元场域中,奥运文化社会建构的动机和原因由于社会建构行动者在国际和国内社会关系中特定的身份与地位不尽相同,但是社会建构的动因又遵循着利用奥运文化的价值与功能(体育的意识形态)在旧的“身份认同”的基础上改造和建构新的“身份认同”的基本逻辑。在本质上,“奥运文化”是国人改变与创造新的现实的“合理性”工具。3.奥运文化在我国社会建构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建构主体依据其组织方式与机制进行着文化意义的生产和社会现实的建构。而对于任何场域的建构者而言,他们都遵循着文化表征模式,以社会化生产的方式将奥运文化的象征性符号输入到公共社会生活中,进而开启文化意义的客观化→主观化→客观化的生产与再生产、建构和再建构的进程。4.奥运文化在我国的社会建构产物不仅仅包涵了体育运动与身体文化和围绕“奥林匹克精神”为中心的理想主义价值观,同时鉴于社会建构场域中不同的主体及其动因,奥运文化在我国社会建构的产物还呈现出与场域和主体相匹配的文化意义和符号,涵盖了政治性的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商业性的消费主义、媒介化的多元意义集合和“公民精神”等文化客体。
郝伟,李锦,李建华[8](2018)在《国际麻醉品管制局视角下全球毒品形势以及相关挑战与应对》文中认为当今国际毒品形势风云变幻,新问题层出不穷,对现有的国际禁毒公约、禁毒政策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将首先简述目前全球毒品滥用的形势,以及具有挑战性的问题;然后对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的基本禁毒策略进行描述与讨论,以期对我国禁毒政策的制定与修订有所裨益。1全球非法药物滥用形势下面的数据主要来自联合国毒品与犯罪事务办公室(UNODC)2016-2017年世界毒品报告[1-2]与2016年
任慧涛[9](2016)在《论体育治理理念》文中认为近年来,假球、兴奋剂、高层腐败等丑闻及其他体育社会问题在全世界范围内愈演愈烈,不仅损害了体育自身所蕴含的积极价值,还对体育公共事务处理的根基——体育组织及其自治合法性、正当性造成冲击。体育治理作为治理理论在体育领域的应用,包含着民主、透明、问责、制衡、有效等多种理念的善治原则,被视为各级体育治理行为体重塑信任和权威的关键。本研究基于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和应用伦理学等多学科视角,综合应用治理理论、全球契约链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等多理论范式,结合体育领域中发生的实际治理案例,解读了体育治理的核心原则及其框架,以期能够系统梳理体育治理的关键理念。本研究主要分为三部分七章节。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解释了开展体育治理研究的背景与价值,说明了本研究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主要针对治理研究、体育治理研究的已有成果进行了述评。在此基础上,对体育治理的定义、特征、原则及其框架进行了阐释。同时大致划分了体育组织的分类、体育治理结构、体育决策机制等。第三部分是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三章至第六章。在该部分中,以全球范围内的体育治理要素、准则、指南等出发,对这些规范性共识进行了文本分析探究,结合国内外所出现的体育治理问题及其实践,梳理了法治、民主、透明、问责、团结、赋权、制衡、审计、可持续、有效性、完整性、内部控制、伦理重塑以及利益相关者保护等体育治理原则,进而将其归类,总结出体育治理的四大核心理念:(1)法治化关照下的体育行业有效自治;(2)体育决策层的竞争性精英主义民主;(3)体育(非)政府机构的公司化治理;(4)体育领袖的伦理返魅和价值观重塑。具体研究内容与解读如下:第三章对体育治理为何必须是"法治化关照下的行业有效自治"进行了系统阐释。研究发现,体育失范和犯罪已经成为全球问题,由此带来对体育自治合法性的讨论。作为体育全球一体化和体育规则权威的背书,自主性是全球体育治理秩序的根基,如果无法回应社会期望,国际体育组织将面临着被剥夺行业自治权的危险。体育自治的合法性危机,主要体现在内部合法性和外部合法性。在某些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由于治理失败,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合法性危机,而这可能导致全球体育治理秩序混乱。意识到合法性受到威胁,国际体育组织、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国家单向协会等各级体育治理行为体都采取行动促进自我合法化,主要包括推出治理改革纲领与行动、加强与政治行为体的伙伴关系、加强与国际监督组织的合作等等,但这些努力并未充分弥补其合法性的差距。法治化被视为解决体育自治危机的"第一选择"。法律家长主义认为从贪污腐败、操纵比赛到兴奋剂滥用,体育内部自治全面失效,只有让法律介入到体育领域的方方面面,才能彻底根除。体育软法研究者则抗拒着司法或商法的入侵,认为体育治理作为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一环,成熟的软法约束就能帮助体育治理行为体完成改革,希望在国际惯例、公共政策、行业协会规则、自律规范、专业标准中寻找善治可能性。Lex Sportiva学者有更大的抱负,认为绝对意义上的自治诱发了系列社会风险,因而,自治必须有一个限度。但体育有其特殊性,而行业自治和完整性是保证体育特殊性、促进体育作为全人类文化事业稳固发展之关键,建议在自治与他治、自律与他律之间寻找平衡。Lex Sportiva试图剥离体育领域的刑事和民事犯罪,在体育领域建立一套新的、专门适用于体育事务的自治规则体系,在维护体育特殊性的前提下推动体育治理现代化,以"专门法"促进体育行业自治法治化。第四章讨论了体育组织决策层竞争精英民主的可能性及其实现意义。研究认为,体育民主的范围只覆盖精英群体,而且仅开放部分参治渠道或权利。国际体育组织的委员们代表全世界体育参与者来进行体育自治,但在实际上并无任何赋权仪式或形式契约。基于精英专制主义,大多数国际体育组织把全体会员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采纳以国家或委员为单位的投票形式,通过多数代表制来进行最高决策。诸如选举新领袖、确定赛事承办城市等重大事件的精英民主制度较为完善,但委员会中心主义依然在决策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尤其是在日常事务决策中,以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首席执行官为核心的执行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拥有过于集中的权力,普通委员或会员在决策上的参与性不足。国际奥委会的"逆向代表制"被视为体育领域精英民主制的最佳做法。决策参与作为体育精英民主的核心,主要通过分设的专业委员会(议案小组)、投票表决和内部咨商实现。决策代表通过大洲、国家、国家人口、会员数量等标准确定,投票主要采用等票制、复票制两种方式。新右派批评国际体育治理变革中的公司化治理趋势,认为民主带来"平庸之恶",让体育官员从拥有克里斯玛之人格魅力的"狮子"变成追逐政治利益的"狐狸"。竞争性精英主义质疑体育治理的参与性不足,呼吁在委员会委员中实现"强势民主",强调体育组织决策应允许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畅通组织领袖公选与弹劾机制等。体育组织决策层与管理层人员构成的多样性,以及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亦是体育组织民主化之要求。民主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体育共同体的团结。体育团结的实现,需要超越政治分歧、超越文化冲突,形成相互宽容、相互尊重与相互理解的处事方式,反对任何涉及到种族、国籍、宗教、年龄、性别、性取向、残疾、政治主张等方面的歧视,建议并尊重在体育领域中形成世界公民人格与价值观,为新的"全球公民社会"提供榜样和参照。第五章讨论了透明度、问责制是如何帮助体育治理机构实现利益相关者制衡并促进组织自身有效性的。研究认为,实现充分问责的决定性前提是透明度,大多数体育组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暗箱操作",主要表现为治理结构、政策设计、运作程序与财政状况等信息披露不足。尤其是资金使用方面的信息公开不足,是系统性腐败的根源。体育组织和部门的政策法规、财务状况、日常运作、利益分配等都应当提升透明度,包括组织领袖的待遇、报酬和可控财务资金公开以及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利益相关者都有权了解财政收支、发展战略以及组织结构方面的具体情况,以确定体育组织的发展符合全体利益而非某个领导人或小团体之利益。体育组织有创建透明文化的直接责任,决策层必须创建并确保透明化的规则与政策,执行层及运营层应将其贯彻到所有日常工作之内。通过透明化运作,体育组织能够向公众、会员和利益相关者公开自己的价值观和政策,这不仅能提高体育组织的声誉,还能够遏制屡屡出现的高层腐败。清晰权力划分,方能实现有效问责,要求体育组织委员会、管理层、等各部门人员是负责任的,必须要明确其职务角色与权限。问责需要体系的监管机制来监督组织领袖、委员和运营人员来履行其职责。问责制的实现,应当强化独立审计的作用,严厉打击误导审计的行为。提升独立董事地位与权限,允许其评估决策和管理层表现。引入外部监督机制,与其他非营利组织、会计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合作。零容忍的态度对于腐败行为有强大的震慑效应,而加强反贿赂的行业自律亦非常关键,贪腐等违法行为可考虑放弃体育组织的自主裁量权,由外部机构进行。制衡能够帮助利益相关者在体育中达成问责制,"吹哨人制度"是国际体育组织责任控制机制、风险预防机制的关键,并已经在体育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体育组织必须加强内部回应性和外部回应性建设,及时调查并正式回复利益相关者所提出的质疑和诉求,实现组织整体形象与公共关系之维护。运动员、女性群体、自然环境等弱势利益相关方保护,是问责所期望达成的善治目标之一。尽管将治理视为"管理技术"而非"治理术",但公司化治理为提升体育组织的有效性提供了新思路。第六章从道德契约论的角度,讨论了体育组织领袖和委员们应具有的美德和价值观,以促进体育官员们的职业伦理返魅。在社会治理的意义上,治理有法治、权治和德治三种选择。体育治理作为社会领域内的一部分,不仅适用法人治理的模式和机制,还包括道德层面的内容。尤其是具有神秘化、封闭性和独立性的体育组织来讲,成功与否非常依赖于委员们的个人品格和素养。体育组织的职业伦理缺失,是当前体育组织领袖必须面对的问题。重新认识政治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慈善家精神和运动家精神有助于体育领袖的伦理复魅。政治家精神强调体育领袖应当深刻理解体育公共事务在国际层面的运作逻辑,企业家精神有助于体育组织保持良好运营,慈善家精神关照体育非营利组织的存在宗旨,运动家精神则贯通于上述三种精神且为体育领袖和体育官员提供一种卓越的气质。体育治理伦理的核心要义,是完善体育精神的"附魅—祛魅—返魅"之过程,这一过程是不断往复的。除了个人禀赋之外,伦理规划机制也能协助培养体育领袖与委员们的美德和价值观。
阿诺特·赫拉尔特,任慧涛,张俊涛[10](2017)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合法性危机》文中研究表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结果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和结构合法性。由于无法回应受众群体的期望,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合法性赤字越来越高。意识到合法性受到威胁,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采取自我合法化、横向合法化和制度改革,但这些努力并未有效解决其问题。由于腐败、内部利益相关者不满、效率缺失等治理不善问题,在国际足联、国际田联、国际拳联等数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中已经出现严重的合法性危机,甚至有可能导致全球体育治理体系的坍塌和失序。研究使用组织行为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模型,对35家管理奥林匹克运动项目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进行了假设检验分析。结论显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合法性危机产生的首要原因,是在筛查监管、信息公开、行政程序、提名选举等制度上存在重大缺陷。为了弥补上述缺陷,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必须进行彻底改革,设立多种控制机制,监督和制约决策层和管理层人士的行为。
二、兴奋剂合法化及其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兴奋剂合法化及其他(论文提纲范文)
(1)基因兴奋剂:WADA该如何应对未来体育中的“作弊行为”?(论文提纲范文)
一、序言 |
二、基因兴奋剂的医学概述 |
(一)何为基因兴奋剂? |
(二)在医学上可成为现实吗? |
(三)检测基因兴奋剂 |
(四)基因兴奋剂与健康威胁 |
三、实务与法律之考量 |
(一)是能力提升还是治疗方法? |
(二)处罚问题 |
四、基因兴奋剂的社会和伦理考察 |
(一)社会、基因和体育 |
(二)不公平论 |
五、建议与总结 |
(2)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运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1.1 我国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强体育政策研究 |
1.1.2 国外体育政策研究是促进我国体育政策决策科学化的必要途径 |
1.1.3 近现代以来日本对我国体育发展影响较大 |
1.1.4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发展变化很大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基本理论依据 |
1.3.1 相关概念界定 |
1.3.2 基本理论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5 研究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相关研究综述 |
2.1 日本体育政策研究的发展 |
2.1.1 以“体育行政”为主要研究对象时期 |
2.1.2 体育政策实证研究和历史研究时期 |
2.1.3 国外体育政策研究时期 |
2.1.4 体育政策学科体系初步发展 |
2.1.5 关于日本体育政策研究面临的课题 |
2.2 日本体育政策过程研究现状 |
2.2.1 体育政策制定研究 |
2.2.2 体育政策执行研究 |
2.2.3 体育政策评估方面 |
2.2.4 日本体育政策过程研究评述 |
2.3 我国对日本体育政策研究的现状 |
2.3.1 注重社会体育政策研究 |
2.3.2 以政策内容研究为主、缺乏动态运行研究 |
2.4 我国体育政策过程研究现状 |
2.4.1 体育政策制定研究 |
2.4.2 体育政策执行研究 |
2.4.3 体育政策评估研究 |
2.4.4 我国体育政策过程研究评述 |
2.5 文献综述述评 |
2.5.1 日本体育政策研究方面 |
2.5.2 与主题相关的我国体育政策研究 |
第3章 日本体育政策的历史沿革 |
3.1 奥林匹克体制的发展与确立阶段(二战后---60 年代初期) |
3.1.1 历史背景:从美军占领下的民主改造到独立后的经济起飞 |
3.1.2 体育政策的渊源和侧重于“提高”方针发展确立 |
3.1.3 体育政策主要效果 |
3.1.4 体育政策运行过程 |
3.2 国民体育运动展开时期(60 年代初期--70 年代中后期) |
3.2.1 历史背景:产业经济强国背景下的城市化与健康危机 |
3.2.2 “普及”政策推出后形成“普及与提高并重”的方针 |
3.2.3 体育政策的主要效果 |
3.2.4 体育政策运行过程 |
3.3 商业体育大发展时期(70 年代中后期—80 年代后期) |
3.3.1 历史背景:大消费时代背景下的政治大国追求 |
3.3.2 从“提高与普及并重”向侧重“普及”方针的转变 |
3.3.3 体育政策主要效果和商业体育发展 |
3.4 综合型体育政策时期(80 年代后期—20 世纪末) |
3.4.1 历史背景:泡沫经济破裂背景下迎来成熟脱产社会 |
3.4.2 “普及与提高并重”综合发展方针的确立 |
3.4.3 体育政策运行的主要效果 |
3.4.4 体育政策运行过程的新变化 |
3.5 日本体育政策历史发展特征分析 |
3.5.1 二战后日本体育政策的演进路径 |
3.5.2 二战后日本体育政策发展特征 |
3.5.3 二战后日本体育政策过程特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运行的政策环境 |
4.1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经济领域的发展与变化 |
4.1.1 泡沫经济破裂的后遗症-新世纪日本经济的起点 |
4.1.2 小泉内阁的经济改革 |
4.1.3 持续景气期间的经济发展与变化 |
4.1.4 日本经济的新考验—世界经济危机和东日本大地震 |
4.2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政治领域的发展与变化 |
4.2.1 政治发展的整体像 |
4.2.2 直接影响公共政策运行过程的政治环境变化 |
4.3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社会生活的发展与变化 |
4.3.1 全球化背景下的日本社会 |
4.3.2 网络社会下的社会生活变化 |
4.3.3 少子老龄背景下的社会生活 |
4.3.4 国民收入下降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 |
4.4 二十一世纪之交日本体育事业的发展概况 |
4.4.1 青少年体力与运动能力持续下降,运动部活动面临诸多困难 |
4.4.2 社会体育:体育实施率有较大提高,其他事业均呈萎缩、停滞之势 |
4.4.3 竞技体育振兴新体系有待建立,体育赛事承办趋向理性 |
4.4.4 职业体育和体育传媒取得较快发展 |
4.5 二十一世纪以来体育发展面临的政策课题分析 |
4.5.1 更加广泛地提高国民健康 |
4.5.2 搭建沟通桥梁、创造地方社会活力,发展成为“新公共”主要平台 |
4.5.3 支持传统体育发展,促进体育文化多样化 |
4.5.4 有效扩大体育国际交流与影响 |
4.5.5 努力创造更加安全的体育环境 |
4.5.6 促进运动部活动开展,提高青少年体力 |
4.5.7 促进不同人群的体育参与,提高体育实施组织率 |
4.5.8 尽快构建起高效的竞技体育振兴新体系,提高国际体育竞争力 |
4.5.9 提高体育政策运行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内容体系 |
5.1 日本体育政策内容概述 |
5.1.1 日本体育政策原理 |
5.1.2 二十一世纪以来的日本体育财政 |
5.1.3 日本体育政策分类 |
5.1.4 日本体育政策内容概述 |
5.2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主干内容体系 |
5.2.1 二十一世纪以来运行的主要体育法律 |
5.2.2 文部科学省的体育政策 |
5.2.3 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体育政策 |
5.3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内容特征分析 |
5.3.1 体育政策内容的整体特征 |
5.3.2 体育政策内容的具体特征 |
5.3.3 体育政策内容体系存在的不足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制定分析 |
6.1 公共体育问题与议程设定 |
6.1.1 公共体育问题分析 |
6.1.2 体育政策议程设定分析 |
6.1.3 体育政策议程确立过程特征分析 |
6.2 体育政策规划、政策抉择与合法化 |
6.2.1 个案研究:《体育基本法》制定过程分析 |
6.2.2 体育政策制定的政策规划 |
6.2.3 体育政策制定的方案抉择与合法化 |
6.2.4 体育政策制定过程特征分析 |
6.3 日本体育政策制定过程的优缺点与优化建议 |
6.3.1 体育政策制定过程的主要优点 |
6.3.2 体育政策制定过程存在的不足 |
6.3.3 体育政策制定过程优化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执行分析 |
7.1 日本体育政策执行主体 |
7.1.1 体育行政 |
7.1.2 体育团体 |
7.1.3 体育政策执行组织体系 |
7.2 日本体育政策执行过程分析 |
7.2.1 个案研究:八王子市“综合型体育俱乐部育成”政策执行过程 |
7.2.2 政策执行计划的制定 |
7.2.3 政策资源筹备与运用 |
7.2.4 政策宣传与沟通 |
7.2.5 政策试验和全面推广 |
7.3 日本体育政策执行手段分析 |
7.3.1 行政手段 |
7.3.2 法律手段 |
7.3.3 经济手段 |
7.3.4 思想诱导手段 |
7.4 日本体育政策执行影响因素分析 |
7.4.1 个案研究:神户市“提高青少年体力”政策执行分析 |
7.4.2 政策本身与政策执行 |
7.4.3 政策资源与政策执行 |
7.4.4 执行主体与政策执行 |
7.4.5 政策对象与政策执行 |
7.4.6 政策环境与政策执行 |
7.5 日本体育政策执行过程的优缺点与优化建议 |
7.5.1 体育政策执行过程的主要优点 |
7.5.2 体育政策执行过程存在的不足 |
7.5.3 体育政策执行过程的优化建议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评估 |
8.1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评估分析 |
8.1.1 日本体育政策评估概况 |
8.1.2 文部科学省体育政策评估分析 |
8.1.3 日本体育政策评估特征与优化建议 |
8.2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过程整体分析 |
8.2.1 体育政策过程的整体特征 |
8.2.2 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过程的新动向 |
8.3 《体育振兴基本计划》政策效益评估 |
8.3.1 “提高青少年体力”政策效益评估 |
8.3.2 “建设与充实地方体育环境”政策效益评估 |
8.3.3 “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政策效益评估 |
8.3.4 体育振兴基本计划政策效益评估整体考察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我国体育政策发展与政策过程优化的启示 |
9.1 对我国青少年体育政策的启示 |
9.1.1 扩大政策范围、提高政策执行力度,扭转青少年体质下降趋势 |
9.1.2 以促进青少年体育团体发展为政策着力点 |
9.1.3 努力创造安全的学校体育环境 |
9.1.4 努力落实现有政策,促进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 |
9.2 对我国社会体育政策的启示 |
9.2.1 以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多部门政策联合推进社会体育发展 |
9.2.2 提高和确保社会体育财政投入,扭转财政投入“缺位”和“错位”现象 |
9.2.3 以支持体育设施建设为政策优先,注重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 |
9.2.4 提高社会体育政策的可执行性 |
9.2.5 促进社会体育团体实体化发展,构建有效且低成本的执行体系 |
9.3 对我国竞技体育和职业体育政策的启示 |
9.3.1 明确国家调控、依托社会的发展战略,努力提高政策效率 |
9.3.2 建立完善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以学校为竞技体育发展基础 |
9.3.3 职业体育政策注重制度建设,尊重市场和行业自治 |
9.3.4 从综合长远的视角出发,理性承办体育赛事 |
9.4 对我国体育政策过程的启示 |
9.4.1 提高政策内容整体性和针对性 |
9.4.2 政策制定导入听证制度,注重发挥专家作用 |
9.4.3 政策执行以经济手段为优先,加强政策执行的行政约束力 |
9.4.4 提高政策目标量化及与体育调查的相关性,发挥行政监督部门作用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主要研究结论 |
未来研究展望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访谈提纲 |
附录二:日本体育振兴法 |
附录三:日本体育基本法 |
附录四:日本 2010 年体育立国战略 |
附录五:日本体育振兴基本计划(政策措施条目抄录) |
附录六:日本体育基本计划(政策措施条目抄录) |
本科至研究生学习经历 |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主要科研经历 |
(4)运动员使用兴奋剂行为入罪的法律障碍及突破(论文提纲范文)
1 使用兴奋剂的行为规制模式:刑罚处罚抑或纪律处罚 |
2 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入罪的实体法障碍:法益保护原则 |
2.1 财产权说 |
2.2 健康及平等比赛的机会和诚信说 |
2.3 体育精神说 |
3 程序法上的障碍:与诉讼法原则的冲突 |
3.1 审 (裁) 判独立原则 |
3.2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
3.3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
4 民法控制使用兴奋剂行为的缺陷:危害还原论的提出 |
4.1 民法无法控制使用兴奋剂的行为 |
4.2 危害还原论的提出 |
4.3 危害还原论的缺陷:对未成年人健康权的忽视 |
5 法律障碍的突破与使用兴奋剂罪的规范建构 |
5.1 使用兴奋剂行为入罪的实体法根据:未成年运动员的健康权 |
5.2 使用兴奋剂行为入罪的规范模式: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的解构 |
5.3 使用兴奋剂罪在程序法上的正当性:比例原则 |
6 结束语 |
(5)我国竞技体育犯罪若干现象及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的目的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对象及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重、难点 |
1.2.4 研究创新点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外立法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存在的问题 |
第2章 竞技体育犯罪的基本分析 |
2.1 竞技体育犯罪的概念界说 |
2.1.1 扩大犯罪说 |
2.1.2 等同法定犯罪说 |
2.1.3 包容法定犯罪说 |
2.2 竞技体育犯罪的基本特征 |
2.2.1 竞技体育犯罪特征之刑法学分析 |
2.2.2 竞技体育犯罪特征之犯罪学分析 |
2.3 我国竞技体育犯罪的成因分析 |
2.3.1 我国竞技体育犯罪的成因分析之社会学角度 |
2.3.2 我国竞技体育犯罪的成因分析之经济学角度 |
2.3.3 我国竞技体育犯罪的成因分析之法学角度 |
第3章 假球、黑哨行为 |
3.1 假球、黑哨行为的概述 |
3.1.1 假球、黑哨行为的界定 |
3.1.2 假球、黑哨行为的现状 |
3.2 假球、黑哨行为的危害性 |
3.2.1 违背体育公平竞争原则 |
3.2.2 扰乱正常的比赛秩序 |
3.2.3 严重阻碍我国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 |
3.2.4 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国家形象 |
3.3 假球、黑哨行为的治理 |
3.3.1 国外对假球、黑哨行为的治理 |
3.3.2 关于我国“假球、黑哨”法律性质的争议 |
3.3.3 我国假球、黑哨行为的治理建议 |
第4章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 |
4.1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概述 |
4.1.1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概念 |
4.1.2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现状 |
4.2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特征和危害性 |
4.2.1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特征 |
4.2.2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危害性 |
4.3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治理 |
4.3.1 关于竞技体育伤害行为正当化的争议 |
4.3.2 竞技体育行为正当化的成立条件 |
4.3.3. 我国竞技体育伤害行为的治理建议 |
第5章 使用兴奋剂行为 |
5.1 使用兴奋剂行为的概述 |
5.1.1 兴奋剂的概念与种类 |
5.1.2 使用兴奋剂行为的现状 |
5.1.3. 关于使用兴奋剂行为的发展趋势 |
5.2 兴奋剂的危害性 |
5.2.1 使用兴奋剂对个体的危害 |
5.2.2 使用兴奋剂对体育的危害 |
5.2.3 使用兴奋剂对社会的危害 |
5.3 使用兴奋剂行为的治理 |
5.3.1 国际社会反兴奋剂的现状 |
5.3.2 关于兴奋剂处罚中“严格责任”的争议 |
5.3.3 我国反兴奋剂斗争的建议 |
第6章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 |
6.1 竞技体育赌博的概述 |
6.1.1 竞技体育赌博的概念 |
6.1.2 竞技体育赌博的现状 |
6.2 竞技体育赌博的危害性 |
6.2.1 影响社会稳定 |
6.2.2 扰乱市场秩序 |
6.2.3 玷污体育精神 |
6.3 竞技体育赌博的治理 |
6.3.1 我国对竞技体育赌博的法律规制现状 |
6.3.2 竞技体育赌博合法化的探讨 |
6.3.3 我国竞技体育赌博的治理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6)世界反兴奋剂规则的争议、反思及其完善——以“孙杨案”为角度(论文提纲范文)
一 “孙杨案”概述和各方关系厘清 |
(一)“孙杨案”概述 |
(二)各方关系厘清 |
1.FDP与CAS |
2.FINA、WADA和运动员 |
二 规则争议:基于FDP决定和CAS裁决的比较分析 |
(一)对ISTI第5.3.3条的理解分歧:“通知”是否适当 |
(二)FINA DC第2.5条的适用争议:是否构成“干扰” |
(三)FINA DC第2.3条的适用争议: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
三 问题反思:立足世界反兴奋剂规则与实践的考察 |
(一)规则模糊和适用任意的困境 |
1.“授权”(authority)规定的解释 |
2.FINA DC第2.3条中“正当理由”的适用 |
(二)最佳标准与最弱效力的矛盾 |
(三)严格责任与淡化权利的失衡 |
四 世界反兴奋剂规则的完善 |
(一)制定与修改:规则的明晰与运动员程序性权利的强化 |
1.规则的明晰 |
2.运动员程序性权利的强化 |
(二)规则的执行、解释与适用:程序正义和衡平功能 |
1.反兴奋剂机构的程序正义理念 |
2.国际体育仲裁机构的衡平功能 |
结 语 |
(7)文化社会学视域下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问题的提出 |
2 文献综述 |
2.1 文化与文化社会学 |
2.1.1 关于文化的概念、特征、分类和结构 |
2.1.2 关于文化社会学 |
2.2 关于奥运文化 |
2.3 关于中国奥运史 |
2.4 社会建构主义及其应用 |
2.4.1 关于社会建构主义的概念和特征 |
2.4.2 关于社会建构主义的应用 |
3 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研究创新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专家访谈法 |
3.2.3 个案研究法 |
3.2.4 文本分析法 |
3.3 研究思路 |
3.4 研究创新 |
4 研究结果与分析 |
4.1 核心概念的界定 |
4.1.1 奥运文化概念的界定和内涵 |
4.1.2 社会建构的概念界定 |
4.2 奥运文化在中国社会建构的环境、参照系与要素分析 |
4.2.1 奥运文化在中国社会建构的环境——国际国内社会背景 |
4.2.2 奥运文化在中国社会建构的参照系——演进的奥运文化 |
4.2.3 奥运文化在中国社会建构的要素 |
4.2.4 小结 |
4.3 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之萌芽期(1900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 |
4.3.1 社会背景 |
4.3.2 演进的奥运文化 |
4.3.3 政治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3.4 社会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3.5 大众媒介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3.6 小结 |
4.4 奥运文化在中国社会建构之蛰伏期(1949年——1979年) |
4.4.1 社会背景 |
4.4.2 演进的奥运文化 |
4.4.3 政治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4.4 小结 |
4.5 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之多元成长期(1979年——2008年) |
4.5.1 社会背景 |
4.5.2 演进的奥运文化 |
4.5.3 政治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5.4 教育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5.5 经济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5.6 大众媒介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5.7 小结 |
4.6 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之人本回归期(2008年——至今) |
4.6.1 社会背景 |
4.6.2 演进的奥运文化 |
4.6.3 政治经济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6.4 社会场域中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 |
4.6.5 小结 |
4.7 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的规律性 |
4.7.1 社会建构行动者的规律性 |
4.7.2 社会建构过程的规律性 |
4.7.3 社会建构产物的规律性 |
5 结论与后续研究建议 |
5.1 结论 |
5.2 后续研究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国际麻醉品管制局视角下全球毒品形势以及相关挑战与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1 全球非法药物滥用形势 |
1.1 总体形势 |
1.2 各类毒品滥用情况 |
1.2.1 阿片类毒品 |
1.2.2 可卡因 |
1.2.3 大麻 |
1.2.4 苯丙胺类兴奋剂 |
1.2.5 新型精神活性物质 |
2 对禁毒国际公约与当今国际毒品政策的有关争议 |
2.1 对国际公约的挑战 |
2.1.1 更新条款问题 |
2.1.2 医疗与科研使用精麻药品的界限划定问题 |
2.1.3 对公约的不合理使用问题 |
2.1.4 大麻相关问题 |
2.1 5灵活执行公约问题 |
2.2 对禁毒战争的挑战 |
2.3 对强制戒毒的挑战 |
2.4 吸毒、持少量毒品去罪化挑战 |
2.5 大麻合法化挑战 |
3 禁毒国际公约与当今国际毒品政策的走向 |
3.1 几个需要明确的基本问题 |
3.1.1 毒品是因为有害才管制, 还是受到管制才有害? |
3.1.2 单纯毒品控制、毒品战争有效吗? |
3.1.3 强制戒毒产生很多问题且违反人权, 应该取消? |
3.1.4 将吸毒认为是脑部疾病, 把吸毒问题从警察手中交到医生、公共卫生专业人士手中就解决问题了? |
3.1.5 大麻使用率高, 打击增加行政成本, 将大麻合法化是一个好主意? |
3.2 INCB的观点 |
3.2.1 原则和目标 |
3.2.2 健康和福祉是国际药物管制条约的主要目标 |
3.2.3 公约有效 |
3.2.4 减少供给是有效的, 但存在局限性 |
3.2.5 相称原则及定罪或惩罚的替代措施 |
3.2.6 尊重人权 |
3.2.7 大麻用于非医疗用途的规范化问题 |
4 小结 |
4.1 全面、综合和平衡做法的原则, 将减少供给与减少需要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
4.2 增加强制隔离戒毒治疗机构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权重 |
4.3 考虑相称原则及定罪或惩罚的替代措施 |
4.4 鼓励、支持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分担戒毒、禁毒责任 |
4.5 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戒毒治疗的无缝连接机制 |
4.6 |
4.7 |
(9)论体育治理理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价值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研究框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外治理研究综述 |
一、公共行政改革中的组织治理 |
二、经济关系改良中的市场治理 |
三、社会事务协调中的社会治理 |
第二节 国内治理研究综述 |
一、国内治理研究流派 |
二、国内治理研究态势 |
第三节 体育治理研究综述 |
一、国外体育治理研究 |
二、国外体育治理实践 |
三、国内体育治理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体育治理及其基本概念 |
第一节 体育组织的治理背景 |
一、现代体育的发展状况 |
二、现代体育组织的产生 |
三、体育治理产生及原因 |
第二节 体育组织的治理结构 |
一、国际体育组织的治理结构 |
二、国家体育部门的治理结构 |
三、草根体育组织的治理结构 |
第三节 体育治理的定义与内涵 |
一、体育治理的概念 |
二、体育治理的原则 |
三、体育治理的内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治化关照下的体育行业有效自治 |
第一节 体育自治及其危机 |
一、体育自主权 |
二、体育组织自治失范问题 |
三、体育自治的合法性危机 |
第二节 政治干预与体育完整性保护 |
一、政治干预体育:以联合国为例 |
二、政治介入体育的可能路径 |
三、体育完整性及其价值 |
第三节 法治化下的有效自治 |
一、在何种法律框架下运作? |
二、Lex sportiva:“体育专门法” |
三、从有限自治到有效自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体育组织决策层竞争性精英民主 |
第一节 体育民主 |
一、社会契约论与体育组织赋权 |
二、体育民主的发生范围 |
第二节 体育选举 |
一、体育选举及其功能 |
二、体育精英民主的表决制度 |
第三节 体育竞争精英主义民主:从狮子到狐狸 |
一、体育组织民主治理的最佳做法? |
二、从“追寻克里斯玛”到“技术至上” |
第四节 体育治理民主化:实现体育整体性与团结 |
一、超越文化冲突的全球体育公共产品 |
二、体育决策参与中的平等和相互尊重 |
三、“世界公民”与政治干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体育组织的公司化治理 |
第一节 透明度 |
一、体育组织的透明度及其问题 |
二、体育组织审计与内部控制 |
第二节 问责制 |
一、体育组织的监督与问责机制 |
二、体育组织的利益相关者管理 |
三、代表性案例:服用兴奋剂该如何实现问责? |
第四节 体育组织有效性及其提升 |
一、公司化治理 |
二、从委员会到董事会:提升体育组织有效性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体育治理伦理返魅与价值观重塑 |
第一节 体育治理中的美德与价值观 |
一、体育治理中的伦理内蕴 |
二、卓越德性(arete)对体育治理伦理的补位 |
第二节 体育领袖应有的四种精神 |
一、慈善家精神与政治家精神 |
二、运动家精神与企业家精神 |
第三节 体育治理伦理重塑 |
本章小结 |
附录一: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名单 |
附录二:澳大利亚体育治理准则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10)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合法性危机(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治理及其合法性来源 |
2.1 国际体育治理产生的背景 |
2.2 对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授权 |
2.2.1 国家体育协会对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授权 |
2.2.2 运动员和俱乐部对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授权 |
2.2.3 国家和政府对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授权 |
2.3 国际体育治理变革的原因 |
3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合法性危机 |
3.1 结果合法性 |
3.2 程序合法性 |
3.3 结构合法性 |
4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加强合法性的努力及其重要性 |
4.1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加强合法性的方式 |
4.1.1 努力促进自我合法化 |
4.1.2 积极推动横向合法化 |
4.1.3 推行内部工作机制改革议程 |
4.2 解决合法性赤字和合法性危机的重要性 |
5 作为制度设计问题的合法性赤字: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 |
6 结论与建议 |
6.1 提升国家体育协会在全球体育事务中的决策参与程度 |
6.2 增强运动员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组织结构中的地位 |
6.3 引入第三方进行监管和制度设计提升控制机制的水平 |
四、兴奋剂合法化及其他(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因兴奋剂:WADA该如何应对未来体育中的“作弊行为”?[J]. 詹姆士·布朗,孙宏达.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9(03)
- [2]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体育政策运行研究[D]. 景俊杰. 上海体育学院, 2013(04)
- [3]假如兴奋剂合法化[J]. 林启子. 大科技(百科新说), 2016(11)
- [4]运动员使用兴奋剂行为入罪的法律障碍及突破[J]. 杨春然.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8(02)
- [5]我国竞技体育犯罪若干现象及治理研究[D]. 胡雪霏. 南京师范大学, 2012(03)
- [6]世界反兴奋剂规则的争议、反思及其完善——以“孙杨案”为角度[J]. 梅傲,钱力. 国际法研究, 2020(04)
- [7]文化社会学视域下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D]. 赵阳. 北京体育大学, 2016(04)
- [8]国际麻醉品管制局视角下全球毒品形势以及相关挑战与应对[J]. 郝伟,李锦,李建华.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 2018(01)
- [9]论体育治理理念[D]. 任慧涛. 江西财经大学, 2016(06)
- [10]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合法性危机[J]. 阿诺特·赫拉尔特,任慧涛,张俊涛. 体育与科学, 2017(01)